洗衣店经营方式范文

2024-05-11

洗衣店经营方式范文第1篇

一、茶场生产经营方式与影响因素

(一) 旅游型茶叶农场

顾名思义, 该类型茶叶农场是茶农们以规模茶园为依托, 融入当地少数民族特色文化, 依靠政府对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完善来开展生产经营。

例如黔南州螺蛳壳景区, 西出黔南首府都匀市十余公里, 驾车从市区到景区仅半小时。当地农户以体验式采茶、农家乐等项目来吸引游客。另外, 螺蛳壳全年有200多天被云雾笼罩, 茶叶品质亦是上乘。由于规模茶场需要大量流动资金, 所以当地茶农就把农场外租出去, 每年可以收到相当的租金。在该茶场, 以茶园看护为工作的茶农, 每月可以领取两千多元的工资。以采茶青为工作的茶农, 在春季繁忙时节每天可以至少挣两百元。手工炒茶的工人需要在晚上加工白天刚采好的茶青, 加工一晚上可以挣三四百元。而农家乐的经营者在周末以及节假日都有相当可观的收益。

该茶场的生产经营方式影响因素主要是得益于地理位置和政府政策的支持:地理上, 离繁华的市区较近, 且自然环境优越, 有益于茶树种植;政策支持上, 政府帮着牵桥搭线跑销路、做推广、拉投资。文化底蕴上, 少数民族聚居, 民族特色鲜明, 这对于游客来讲是十分具有吸引力的。

(二) 品质型茶叶农场

此分类原因是因为茶场以高品质茶叶的生产为主, 以提升高标茶叶生产量为主要增收途径。

以贵定县云雾茶场为例, 该茶场土壤呈酸性, 且土层较厚且松软。同样, 以“云雾”冠名说明此地也是全年云雾缭绕, 十分适合种植茶树。云雾茶具有六百多年的贡茶史, 历史上记载云雾茶品质优良, 但产量很低。故当今, 云雾茶场以标准化、规模化种植为经营模式, 力求生产更多的云雾茶。当地的茶农的茶园主要是承包给茶叶公司。由茶叶公司打通“公司+基地+协会+农户”之间的通道, 形成共赢的经营模式。但就茶农本身来讲, 并不能像旅游型茶场的农户一样发展农家乐等其他产业。尽管对茶叶公司的生产、销售等有着较强的依赖性, 但在品牌已经打出去的情况下, 茶农本身仍有较为可观的收入。

该茶场的经营模式主要是得益于历史悠久的种植传统、适宜的自然环境。尽管与外界相通道路均为硬化路面, 但曲折的山路仍让此类有名茶园无法规模开展茶旅游产业。

(三) 偏远型茶叶农场

此类茶场地理位置较为偏僻, 由于地理区位因素, 已不能形成规模种植效应。该地茶农茶叶种植仅为副业, 一般农村家庭自己种植几亩茶树, 还要种植玉米等其他经济作物。这种茶园的主要收入渠道是往乡镇等交通较为方便的地方出售茶青, 且茶青价格要比上面两类茶场的价格至少低20%。茶农更不会去雇人采茶, 只会自己采摘, 所以在春茶采摘的季节, 每天人均收入也不过100元左右, 夏茶和秋茶的采摘季节, 每日收入则不足百元。茶农依靠茶叶收入的比重较低, 某种程度上, 茶叶种植只能算是副业。

偏远型茶叶农场这种“小农经营”的方式, 主要以茶青的采摘出售为主, 且根据当地的茶叶发展条例, 私人是没有资质加工生产毛尖茶的, 所以只能以出售毛尖茶初级原材料“茶青”这一方式被固定在茶产业的底端链条的位置。

二、茶场生产经营方式的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

(一) 生产经营方式的共性问题

首先, 土地流转困难。茶园承包出去的农民会面临这样一个困境:自己经营, 无法达到规模效果, 且规模经营需要大量流动资金, 这是个体茶农无法承担的;流转出去, 租金有限, 眼看着规模经营所产生的巨大利润流入茶场承包公司的账户。然后造成的后果就是, 茶农的土地流转往往在熟人、亲戚之间流转。

第二, 茶农的科技文化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茶叶农场要想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 必须要借助现代机械装备、运用现代农业科技手段。但目前茶农对现代机械装备的接受程度、对现代农业科技手段的认识还不够。对一些新的经营理念, 很多茶农亦是持观望、怀疑的态度。

第三, 效益较低的茶场很难抗受住市场波动的冲击。茶叶的价格取决于本身的品质、品牌、包装、品牌附加服务等, 但对于茶场和茶农来讲, 品牌影响力和附加服务等需要长时间的积累。一旦遭遇市场波动冲击, 就要被迫寻求大的茶叶品牌或者规模茶场的庇佑, 或者直接被迫流转甚至茶农转行。

第四, 农业景观建设需要加强。规模型茶场, 单纯的漫山遍野的茶场容易造成审美疲劳, 但夹杂着玉米等其他农作物的杂乱无章的茶园亦无美感可言。

(二) 生产经营方式的个性问题

首先, 旅游型茶叶农场。该类型的茶叶农场, 经营方式往往处于茶叶农家乐模式阶段, 这种主要是让游客体验茶叶采摘以及提供农家特色饮食等。该运营方式不需要太多投资, 经营成本低、风险小, 但这种运营模式的客流量主要集中在法定节假日, 且采茶活动本身就受节气影响比较大。也有茶场以茶叶生产和销售为主, 因此, 茶叶农场和龙头茶企强强合作的模式, 相对于农家乐的经营模式, 客流量相对较为稳定。

第二, 品质型茶叶农场。该类型茶场对于自然灾害的抵御能力有限, 因为地处交通较为不便的山区, 在雨季容易出现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且缺乏先进的自然灾害预防设施和现代化防灾抗灾的技术手段。

第三, 偏远型茶叶农场。该农场最大发展难题就在于处于产业链底端, 茶农各自为战, 没有高效的合作机制。同时, 茶叶生产合作社前期建立的资金成本与信任成本都比较高。缺乏统一的指导、需要取得相应的生产资质、市场需要开拓……一系列问题都是偏远型茶叶农场所要面临的难题。

三、针对茶场生产经营方式所得出的建议

第一, 政府有针对性制定茶园土地流转政策, 保障茶农利益。对于茶企, 通过正向引导, 在和茶农们进行利益分配时, 主动让利给茶农。同时, 加强对茶企的监管, 保证在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的时候, 政府能够做到有效监管。建立茶农+茶企的良性合作链。

第二, 对茶农进行茶叶种植、经营培训。这一责任主体既可以是行业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的茶叶社会组织, 也可以是当地农业局、工商局。以现代科学生产技术来指导, 做到茶树种植标准化。做好茶树育种工作, 以标准茶树品种来保证茶叶品质。对茶场农家乐等旅游项目, 做好登记培训工作, 同时也要加强监管, 以提升茶叶旅游业的服务质量。

第三, 调动茶农加入茶叶种植、生产合作社的积极性。在帮助茶农做好茶树种植的前提下, 鼓励茶农积极参加茶叶种植、生产合作社。同时, 引导当地金融机构为茶叶种植、生产合作社提供低息乃至无息资金支持。为合作社联系知名茶企, 确立长期合作关系。同时, 政府以三方保证, 增加茶农与茶企的信任关系。

第四, 把扶贫工作与茶叶产业扶持相结合。近年来, 精准扶贫、产业扶贫等得到充分落实。在党的政策帮扶下, 很多地方通过发掘优势产业、特色产业, 经济上得到了长足发展。在一些偏远地区, 通过驻村干部的协调, 借助茶叶发展政策, 发展茶园种植、加工产业, 发掘产业潜能, 帮助传统的茶叶种植山区脱贫致富。

第五, 增加茶园的地质灾害预防能力。修建自然灾害预防设施, 引进现代化防灾抗灾技术手段, 以保障茶叶农场的地质稳定性, 提升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第六, 引入现代景观设计理念。茶树具有较强的可塑性, 有条件发展茶旅游的茶场可以通过将园林景观设计理念引入茶园建设, 把农业经济性和艺术性融合起来, 以更好地吸引游客。

摘要:都匀毛尖作为全国十大名茶之一, 近年来都匀毛尖茶的发展迅速, 重点体现在黔南州众多茶场的兴建。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是都匀毛尖茶场的建设指导准则, 但由于历史、地理、人文等方面的原因, 茶场生产经营方式也有显著区别。本文就茶场生产经营方式及其中原因和出现的问题开展研究, 发现都匀毛尖的生产经营尚需政府、社会组织、企业乃至茶农等多方主体的共同努力。

关键词:茶场,生产经营方式,都匀毛尖

参考文献

[1] 龙鸥.体验经济下贵州茶乡旅游开发的思考[J].福建茶叶, 2017 (12) :105.

[2] 王艳荣.地理标志农产品农户质量控制影响因_省略_山地理标志茶叶377户茶农的调查[J].云南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 , 2019, 13 (2) :99-107.

洗衣店经营方式范文第2篇

一、“营改增”后企业不动产租赁征税方式

由于增值税隶属价外税的一种, 因此, 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后, 销售额计税过程中并没有销项税。这种情况下, 与营业税征收明显不同。同时由于不动产的出租有着特殊性, 所以在“营改增”政策中, 将出租不动产的征税方式分为两种, 其一是一般征税方式, 其二是简易征税方式。一般征税方式主要是利用当期纳税人销项税总额减去相应的进项税额, 然后计算出应该缴纳的税额, 其中适用税率定为11%。其中销项税额 (本期) =销售额 (含税) ÷ (1+11%) ×11%。销项税额还可利用另外一种方法计算:销项税额 (本期) =销售额 (不含税) ×11%, 此时应该缴纳的增值税 (本期) =销售项额 (本期) -进项税额 (本期) 在此过程中, 可以抵扣企业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进项税。而对于简易征税方式来说, 纳税人在对不动产进行租赁过程中, 其不动产是老项目时, 可以选择这种计税方式。按照征收率为5%进行增值税缴纳, 选择这种方法之后, 3年内不可变更。其计税方法为应缴纳增值税 (本期) =销售额 (本期含税) ÷ (1+5%) ×5%;也可用应缴纳增值税 (本期) =销售额 (本期不含税) ×5%计算。其中老项目主要指的是在2016年4月30日以前的不动产。

二、“营改增”后不动产租赁不同征税方式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一) 一般征税方式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营改增”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使企业税负得以降低, 但是在政策实施过程中, 企业的各项税务产生的波动比较大, 情况比较复杂。在这种形势下, 利用一般征税方式会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一定的影响。例如:某企业以经营不动产租赁形式而获得相应的市场利润为A, 这项收入隶属于含税范围内。而通过这项不动产而获取的进项税是B。在这种情况下, 如果按照以往征收营业税方式进行计算, 那么一般纳税人应该缴纳的税额为:A×5%=0.05A;而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后, 一般纳税人应该缴纳的税额为A/ (1+11%) *11%-B=0.099A-B。从这两种计算结果来看, 如果企业要想使增值税的缴纳额比营业税的缴纳金额低, 那么就必须要使0.05A>0.099A-B成立。这样便可计算出B/A=4.9%, 也就是说只有当进项税额是收入额 (含税) 的4.9%时, 企业才可能实现税负的综合水平降低。建设不动产出租的成本是C, 此时B=C×11%, C/A=44.55%。也就是说不动产出租成本必须达到租赁收入总额的44.55%时, 才可能降低实际税务。这对企业来说是非常难以实现的, 企业很难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 做出相应的定价机制, 致使企业经营受到影响[1]。

(二) 简易征税方式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在实际应用简易征税方式过程中, 由于其不受限与增值税中各类进项税额抵扣干扰, 因此, 在征收过程中, 其纳税情况要比一般征税方式更加清晰。虽然简易征税方式中增值税税率与营业税税率一致, 但是增值税是价外税的一种, 税价分离。在这种情况下, 其计税基础远远低于营业税, 对企业经营有着深远的影响。例如:某企业在不动产租赁过程中, 取得的含税收入为A, 此时如果以营业税征税方式计算, 那么其应该缴纳的税额是:A×5%=0.05A;而以“营改增”后增值税税制进行计算的话, 其应该缴纳的税额为:A/ (1+5%) *5%=0.048A。从这两种计算方法来看, 由于0.05A-0.048A=0.002A;这种情况说明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后, 其增值税额要比营业税额少0.002A, 由此推断与之相对应的各种附加税也会减少[2]。

(三) 对企业所得税征收的影响

增值税是与营业税有着很大区别的流转税, 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后, 对企业所得税有着很大的影响。首先增值税是价外税的一种, 并不在销售收入范围内。这种情况下, 意味着企业在缴纳增值税过程中, 不存在税前扣除所得税情况。因此, 这会使企业的应纳税额增加, 造成所得税额增加。其次企业在缴纳增值税过程中, 在确认成本时, 需要将其成本总额中的进项税额扣除一部分之后, 才是入账成本。这种情况下, 会使企业应收成本减少, 然而利润却上升, 最终增加企业的所得税。

三、结语

综上所述, 在“营改增”后企业租赁不动产有着不同的征税方式, 这些征税方式影响着企业的经营状况。经过上文分析可得, “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后, 两种处理方法对企业经营状况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一方面可以促使企业不断发展, 另一方面也对企业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

摘要:自“营改增”税制实施以来, 我国各行各业的经营和生产都受到的非常深远的影响。为了使企业赋税得以减轻, 培育企业新动力, 在实施“营改增”政策时, 将不动产租赁也纳入其中。基于此, 本文通过对“营改增”后企业不动产租赁征税方式进行分析, 论述了“营改增”后一般征税方式对企业经营的影响、简易征税方式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以及对企业所得税征收的影响。

关键词:“营改增”,不动产租赁,征税方式

参考文献

[1] 胡文智.关于“营改增”后不动产租赁不同征税方式对经营影响的研究[J].纳税, 2018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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