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生野生动物保护范文

2024-06-23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范文第1篇

文字解读:你愿意看到它们被四分五裂么?

保护野生动物公益类海报, 字拆开了还可以组回, 但是生命被剥夺了还能组回么?警惕人们要保护野生动物, 保护我们的家园!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范文第2篇

1. 通过活动使学生对野生动物有更直接、更具体的了解,树立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2. 活动中综合运用各种知识,学习语文,运用语文。

3. 培养学生互相协作的精神,提高探究目前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4. 通过活动使学生关注生活,热爱生活。

教学重点

1. 通过活动使学生对野生动物有更直接、更具体的了解,树立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2. 活动中综合运用各种知识,学习语文,运用语文。教学难点

1. 培养学生互相协作的精神,提高探究目前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2. 通过活动使学生关注生活,热爱生活。

课前准备(教具、活动准备等)

1.搜集相关保护野生动物的资料、图片、视频。

2.要求学生对野生动物做相关调查。

教 学 过 程

教学步骤 教 师 活 动 学 生 活 动 设 计 意 图

一、导入新课。

动物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应该保护它们,珍惜它们。各种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与它们友好和谐的相处。我们与动物共存于地球之上,今天生存在地球上的动物,无论是否直接面对人类,都摆脱不了人类对它们造成的阴影,但是人类却在动物的世界里获取到了物质与精神的享受。今天这节课就让我们把自己在探究如何保护野生动物过程中采撷到的思想火花呈现给大家,让大家一起来分享你探究的快乐吧!

二、 资料交流与展示

(出示幻灯片)关爱野生动物,建设美好家园。那我们为什么要保护野生动物呢?请大家看这幅生物链示意图,谈谈你从中得到的启示。

三、 讨论与探究

课前我们对野生动物做了相关调查,下面我们来交流一下。(1)说说你用什么方式或从什么途径获取的调查信息?(2)交流与展示,围绕以下问题展开:①我国及世界野生动物处于什么样的状况?②我们当地人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是否强烈? ③周围有没有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④其它 ……(可以图片、照片、文字呈现资料。)

看教师归纳:野生动物生存情况令人担忧,然而原因是多种多样的。

(1)看视频,小组讨论、探究造成这样严峻现实的原因。 野生动物已经发出凄惨的呼救声,下面,先请同学们观看一组图片,看flash《我是一只小小鸟》这里以一只小鸟作为所有野生动物的代言人,也许从这里我们可以找到一些造成它们生存危机的答案。学生四人小组进行讨论老师及时指导他们进行分析、归纳。教师点拨:看来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归根结底是人类的无知与自私。是人类对物质享受的无止境的追求。而动物所面临的生存问题,也正是人类所面临的问题。除了图片和短片中所反映的一些情况,你还能找出其他的原因吗?学生补充。(2)我国政府历来关注生态环境,重视保护野生动物,采取了哪些保护措施?学生列举,教师补充。

(3)针对保护野生动物方面存在的问题?你有什么好的建议或办法?学生畅谈,教师评价。除了政府的大力支持,我们更需要人人自觉树立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人们也有许多保护野生动物的感人故事,如果你知道,请用简要的语言复述故事情节。学生说故事。为了保护野生动物,有的人甚至付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作为我们学生来说,也应该以自己独特的方式为野生动物们奉献出一份爱心。下面就请拿起我们手中的笔来为保护野生动物写一个小标语,要求简洁、醒目。教师出示示范标语,学生创作。人类对待动物的态度体现了人类对于自然环境的态度,关注生态大自然,就是关心人类自己。让我们行动起来,关爱生命,善待动物。不断致力于建设人与动物之间尊重、平等、和谐关系。同享一片蓝天,共建美好家园。

课后请同学们就今天所探讨的问题继续展开研究,并选取一个角度,进一步搜集资料,写一篇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小论文或简单的调查报告。 学生看图,谈启发。学生交流相关调查学生看视频,小组讨论、探究造成这样严峻现实的原因。学生说故事。学生创作。要求写一条保护动物的小标语。

四、 爱心行动

五、 教师小结

教师小结:在自然界中,物种与物种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组成了自然界中的生物链,无论哪一个物种的灭绝都会给其它物种带来影响。因此,对每一个物种,不论大小、美丑,都应该保护。

六、 好书推荐

最后,向同学们推荐一本好书——《我的野生动物朋友》。让这个不仅会对动物说话,而且也会对我们的心,对我们的灵魂说话的奇女孩,带领我们去进行一次前所未有的美妙旅行,尽享大自然的恩赐吧!

七、 布置作业:

课后要求学生读一本好书——《我的野生动物朋友》。学生就今天所探讨的问题继续展开研究,并选取一个角度,进一步搜集资料,写一篇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小论文或简单的调查报告。 通过活动使学生对野生动物有更直接、更具体的了解,树立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活动中综合运用各种知识,学习语文,运用语文。培养学生互相协作的精神,提高探究目前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培养学生说话德能力。通过活动使学生关注生活,热爱生活。培养学生爱读书的习惯。活动中综合运用各种知识,培养学生学习语文,运用语文的 能力。

八、实践作业: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范文第3篇

王春蕾

2015-11-13 【目的意义】为了保护人类的未来,给他们一个更完整的地球,做到永续发展。让学生认识到野生动物的存在是地球完整的一个标志和象征。此外,野生动物也是一项重要的资源,石油会消耗光、矿产会使用完,是不可再生的;但野生动物如果保护得当,就能持续生产,是一种可以再生的资源,人类可以从中摄取蛋白质、药物,获得遗传资源。想象没有石油和金属的世界,如果没有野生动物人类可能无法生存。青少年必须从自身做起,提高觉悟,不为口舌之欲伤害野生动物,爱环境,通过司法机关,对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加以制止。

【参加人员】高二5班全体学生、班主任老师 【活动准备】

搜集相关资料,设计主题班会的环节与流程。 挑选两位同学准备讲述小故事。 排练小品《空巢老人的一天》 制作多媒体课件。

活动开始前调试好电脑、投影机、音响等设备。 【活动过程(简案)】 教师开场白

一、认识野生动物

1看图片抢答野生动物名称 2 欣赏美丽的动物

二、动物的亲情和爱情 1 燕子的生离死别

2为救小猴,母猴勇斗野狗

三、动物和人类的故事 1我和动物不得不说的故事 2情景剧:空巢老人的一天

四、动物的悲哀

1.看图片在动物的眼神中我们看到了什么? 2.展示人类对动物的杀戮图片 3.已经灭绝的野生动物 4.濒危的野生动物 5.动物和人类的关系

五、小组讨论

六、行动

1.从自身做起,不为一己之私滥杀野生动物 2.呼吁宣传爱护野生动物

3.保护环境,给野生动物一片生存的天空。

相关材料:

1.燕子的生离死别:

2011年5月27日,在龙海市道林棉线程溪农场腾龙养鸡场路段,一只在路上盘旋嬉戏的成年燕子撞到疾驶而来的卡车的挡风玻璃当场落地死亡,旋即,一只小燕子飞来察看。小燕子扑腾着翅膀,踉跄地靠近死亡的燕子。到了尸体旁,小燕子把喙轻轻地放在大燕子的头部,仿佛在呼唤它醒来。然而,任凭小燕子如何呼

唤,大燕子依然毫无动静。于是,小燕子索性爬到大燕子的身上,并振翅似欲摇醒大燕子。可是,小燕子的一切努力都没能让大燕子醒来,这时,小燕子急了,并守在大燕子身旁仰天哭号……忽然,小燕子似乎想到了什么,倏地飞向天空……不一会儿功夫,另一只成年燕子向死去的大燕子飞来。这时,小燕子又飞了回来。活着的大燕子和小燕子悲伤对视了好几分钟。接着,大燕子继续摇晃着死去的大燕子。渐渐地,这只大燕子也显得力不从心,差点摔倒,我们发现,这只大燕子颈部羽毛占有许多血迹,估计也受了伤。眼看无力回天,大燕子开始围着尸体转圈……久久不肯离去……

为了不致使燕子再丧生车轮下,路人把死去的燕子在路边挖了个坑掩埋,但两只燕子依然在路边电线上久久凝视,不肯离去……

2为救小猴,母猴勇斗野狗

据英国媒体报道,日前在印度首都新德里的大街上,上演了一幕母猴救子的感人场景,让人不禁感慨动物界的母爱同样伟大。

在新德里一条交通繁忙的大街上,一只小猴穿过马路,不料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在地,小猴卧在地上动弹不得。更糟糕的是,不远处的一条野狗发现了受伤的小猴,随时准备出击。

正在此危急时刻,一只母猴及时赶到,拉起小猴的一条腿,想把它拖到路边。就在这时,按捺不住的野狗扑了过来,意图抢走小猴。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范文第4篇

保护野生动物,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安全!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

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善待动物,和谐生存!

爱护动物,珍惜生命!

保护动物,人人有责!

爱鸟护鸟是人类的美德!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范文第5篇

广丰县霞峰镇中学 八(8)班 教师:虞燕

教学目标:

1、让学生学会通过实地调查、看书看报、上网去收集自己所需要的资料,获得保护野生动物的环保科普知识。

2、通过主题班会,认识到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使学生懂得物种的多样性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护物种的多样性是人类的神圣使命,从而增强学生对我国珍稀动物的保护意识;训练学生的思维能力,同时培养学生的合作互助精神。

3、保护动物,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激发学生和家庭、社会联手行动起来保护野生动物。

教学对象:八(8)班 全体学生

课前准备:

1、上网查阅关于保护野生动物的资料。

2、排练小品节目等。

3、一些濒临灭绝的动物图片、头饰、在黑板上画上整板的森林和一些动物。

4、发放《霞峰镇野生动物资源知识调查问卷表》,在学校做抽样调查。 教学方法:表演法、合作法、调查法等。

教学过程:

一、谈话导入,激发学生的使命感。

主持人:2003年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不幸的一年,由于SARS病菌入侵使到有些人与亲人永远离别,有些人要接受病魔的煎熬„„并且给全球的经济带来毋庸置疑的负面影响。这样的不幸谁是罪魁祸首?经研究人员发现SARS的病原是野生动物果子狸的冠状病毒引起的,而人类大量捕食果子狸从而得病并且广泛传染。保护动物等于保护自己,我们身为“绿色学校”的学生应该怎样做?你对保护野生动物的知识又了解多少呢?以下第一个环节是进行知识竞赛。

二、保护野生动物知识竞赛。

1、把全班学生分成八个小组,每组有4个成员,老师设计保护野生动物知识的问题30道,小组成员进行抢答,答对一题该小组得20分,答错倒扣10分。

2、统计各小组的比赛得分,评出优胜小组,赋予优胜组各成员以本周“环保小卫士”称号。并将其相片帖上光荣榜。

三、小品表演:《非洲大草原》。

徐:呀!非洲的草原真大呀。看那里有一群斑马的在河边饮水呢。 (主持人手指电视屏幕,电视上同时播放“斑马”的图片)

张:是呀,斑马真多呀。咦?那个水里的是什么鱼呀,长得怪怪的,我怎么不认识呢?有谁能够告诉我呀?(主持人手指多媒体屏幕,多媒体上同时播放“矛尾鱼”的图片)

下面同学举手回答,并介绍了一下“矛尾鱼”,并指出这种“矛尾鱼”是濒危动物(可以多请几个)

张:原来它是濒危动物呀。那什么是濒危动物呢?

台下同学回答„„

徐:看来我们班的同学知识真是丰富,知道的可不少呢。那大家都来说说世界上还有哪些濒危动物?

请几位同学上台来介绍一下各种濒危动物,(多请几位同学回答,可以让上台的同学戴上动物的头饰,以第一人称的方式介绍)。

张:同学们说得可真好!可是为什么这些动物会越来越少呢?

台下的同学纷纷回答„„

徐:是呀,由于人类对环境的污染、对大自然的破坏,使很多动物失去了家园,濒临灭绝的危险。看来,保护动物真是刻不容缓了。

张:下面请看小品表演《环保小卫士》。

(表演完毕)

徐:谢谢同学们的精彩表演。

张:同学们,在我们的大自然里还有很多对我们人类有利的动物呢!我们称它们为“有益动物”。请大家用自己准备的图片,向同学们介绍你了解的有益动物益处在哪儿。

请同学们回答„„

徐:听了那么多同学的介绍,大家对动物有了一定的了解,知道了动物是人类的朋友,那我们要怎样来保护动物呢?

台下同学纷纷回答„„

徐:大家说的都很对,但是我们要以实际行动来表示我们保护动物的决心,我建议我们每个人都来写一份倡议书,向我们周围的人宣传保护动物的重要性。 张:是的,大家都行动起来,保护动物,保护我们的地球!

徐、张:本次历险到此结束,现在我们要乘飞机回家了,谢谢大家!

四、小组讨论,派代表上台汇报。

学生甲:积极参加植树造林或“护绿”劳动,保护森林资源,还野生珍稀动物一个生存和繁殖的家园。

学生乙:积极保护水资源,不向河流、小溪投放垃圾;向周边工厂做好“护河、护海”宣传工作。

学生丙: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名录》,劝亲戚朋友、邻居不捕杀、不食用野生珍稀动物。

学生丁:注意观察,发现有人捕杀或食用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与偷猎倒卖、走私野生动物的贩子作坚决斗争。

主持人:我们共努力,齐参与,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那二十二世纪的未来的地球又是何种情景呢?请看录象模拟的未来地球。

五、欣赏多媒体视频《动物世界》片段。

鱼儿在清澈见底的河水中欢快地游来游去,鲸鱼在蔚蓝的大海里喷水,胖乎乎的熊猫转过来了,有的躺在草地上晒太阳,有的在茂密的竹林中美滋滋地品尝竹叶,小鸟栖息在茂盛的森林里,猴子欢天喜地地在林中跳跃,动物们在林中不时传来悦耳的叫声„„

主持人:爱动物等于爱自己,当我们关爱周围的环境,用心维护自然的时候,大地也给人类以丰厚的回报,我们生活在美丽如画的风景里,红红的花,绿绿的草,蓝蓝的天,清清的水,真是令人赏心悦目,清新的空气令我们神清气爽,优美的环境使我们益寿延年,让我们欢呼:自然人类和谐万岁!

六、全班朗读《倡议书》。

《环保倡议书》

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门自已。为了人类,为了自已,为了我门的子孙后代,永远有一个美好的生存环境,我们倡议:我们是省“绿色学校”的学生一定要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增强我们的环保意识。

倡导文明行为,从我做起,不随地吐痰,不乱扔脏物,不践踏草坪,不随意摘花摘叶,保护绿色生命。

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保护生物,使生物与人类共存;使万物与环境谐美相处,创造生态平衡条件。

提倡科技创新,科学文明生产和工作,更新工艺、创造环保设备、改变传统生存习惯,美化环境、再造环境。

地球只有一个,她的生命是脆弱的,不能因为我们为着眼前的发展和获得微小利益,以肆虐的行为,无“度”的获取,使本已脆弱的躯体更加脆弱!保护地球,就是保护我们自已。

霞峰镇野生动物资源知识调查问卷表

一、选择题:(在所选择的答案前方格内打“√”)

1.你听说过什么是野生动物吗?

□ 听说过□ 没听说过□ 不知道

2.你喜欢野生动物吗?

□ 喜欢□ 不喜欢□ 害怕□ 说不清□ 其他

3.你知道上海地区有野生动物吗?

□ 有□ 没有□ 不清楚

4.请将下列属于上海地区的野生动物名前打“√”。

□ 青蛙□ 蛇□ 鸟□ 老虎□ 蜻蜓

□ 乌龟□ 狮子

5.你捕捉过野生动物吗?

□ 没有□ 曾经有过

6.你捕捉野生动物是为了什么?(如没有不填)

□ 玩□ 吃□ 卖□ 其他

7.你看到人家捕捉过野生动物吗?

□ 没有□ 看到过□ 跟在后面一起玩过

8.麻雀是害鸟吗?

□ 是□ 不是□ 不知道

9.看到蛇类,你怎样处理?

□ 打死□ 放跑□ 避开

二、问答题:

1.请你将所知道的上海地区的野生动物名写下来,越多越好。

2.你知道这些野生动物与我们人类有什么关系吗?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范文第6篇

关键词:动物保护;动物利益;动物福利;反残酷

文献标识码:A

动物福利法诞生于西方社会,最早的动物福利国家立法以反残酷的方式出现。1822年英国《马丁法案》是现代动物福利法的先驱,该法禁止残酷对待大型家畜,违者将被处以罚金刑。这表明,法律的关怀对象开始超越人类自身,动物第一次作为有“生命”的个体被重视,如何对待动物从私人事务变成了公共事件。对动物个体利益的重视和保护是人类现代文明进程的重要一步,此后,经过近二百年的发展,动物福利法除了保护动物不受虐待以外,又逐渐发展出满足动物在食物、饮水、庇护场所、空间大小、社会交流、天性表达等方面的积极需要的全新内容。这表明,人类对动物不仅负有不伤害动物的消极不作为义务,更负有为动物提供身体和心理康乐条件的积极作为义务。

动物保护在中国仍然是一个社会与法律问题,但是相对于动物福利法,中国的动物保护法还停留在纯粹的“物”的阶段,虐待动物不违法,人们也不负担任何积极照顾动物的严格法律责任。这样的法律已经远远落后于世界水平,并且也带来了恶劣的社会后果。鉴于此,我们有必要检讨中国动物保护立法的现状及缺陷,借鉴适合于国情的动物福利立法原则,以健全法律,规范社会生活。

一、中国动物保护立法的现状

(一)野生动物立法

中国涉及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数量不算多,真正算得上对动物有直接“保护”意义的法律只有野生动物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是中国动物保护法体系的重中之重,从某种意义上讲,该法是中国动物保护水平的最直观反映,从中,我们可以管窥当前整个中国动物保护法的立法现状。

野生动物保护具有宪法上的根源。《宪法》第9条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制定正是为了具体实现这一宪法要求。该法第1条明确表达了其立法目的:“为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野生动物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自然资源,野生动物的生物多样性对于国家和社会都具有重要价值。因此我国的野生动物是出于其在物种、资源、生态方面的特殊意义才得到保护的,它们在法律上还只是停留在“物”或“财产”的地位,法律的最终目的并不在于保护单个的野生动物个体利益,而是为了实现资源永续利用和生态平衡。

在保护对象上,《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保护范围非常有限,并不是所有野生动物都受到保护。该法规定,受到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这表明,不够珍贵、濒危,或者不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是不受保护的,人们可以随意利用。这一点也再次表明,野生动物只有相对于人类的生态价值和科学、经济实用价值,没有自身的价值。至于其他非野生动物,则不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

在保护方式和保护措施上,该法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主要包括: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禁止非法狩猎、珍稀濒危动物划级保护、野生动物灾害拯救等。这些措施主要的目的在于,保障濒危、珍贵的野生动物的生存、繁衍,但是对野生动物的身体损害、心理需求基本没有涉及。国外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不仅保护野生动物作为物种、生态的价值,同时也保护动物自身的福利,所以在保护措施上更为“人道”。比如,我国法律规定,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捉、捕捞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取得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数额限制。特许猎捕制度和数量限制制度,是为了有效控制猎捕数量,以防过度捕杀造成物种濒危和生态失衡。在欧盟野生动物保护法律体系中,除了有类似的猎捕管制外,还有人道救济和处死等制度。在一些西方国家,早已禁止利用诱饵捕猎和禁止陷阱狩猎,因为这种方式会给动物带来巨大的身体痛苦,被视为是不人道的猎捕方式。但是在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缺乏这方面的规定,法律没有考虑到在捕动物时如何减轻动物的痛苦,只要持合法证照和合法武器就可以以任何方式猎杀动物,不论捕杀行为是否残忍,动物是否遭受了不必要的痛苦,野生动物被抓捕后是否人道利用也没有任何限制。“由于没有明确提出保护野生动物福利的目的,我国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立法……忽视了动物内在价值的保护,对野生动物基本需求的保护也不足,因而具有明显的功利主义色彩。”

(二)非野生动物立法

野生动物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也是生物多样性的具体体现,因此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其他非野生动物,法律法规虽有涉及,但是这些规范很难被称为动物“保护”法,至多只是有关如何利用、管理动物的法。

1.实验动物立法。在实验动物方面,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1988年颁行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可以说是使用实验动物的规范性文件。条例的规范意义已经非常明确,只是为了“加强实验动物的管理工作,保证实验动物质量,适应科学研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如何对待实验动物,如何保障它们的康乐并不是法律的主要考虑;管理动物,使之适合用于科学实验,保障科学研究才是条例最终的落脚点。不过,因为动物自身的身心条件很可能会影响到实验质量或结果,因此,在该条例中也包含了保障实验动物饮食、居住、生活质量的规定,并且还有不得戏谑实验动物的要求。这种规定,理论上也包含了一定的动物福利思想,如果有效实行,也可起到保障实验动物基本福利的作用,但是,这些条款很难真正得以执行,因为条例缺少对此设定具体可行的制裁措施。

在西方国家,实验动物的保护始于19世纪70年代,有悠久的历史和发达的制度。英国1986年颁行的《动物(科学程序)法》(Animal(Scien-tific Procedures)Act)沿用至今,主要保护实验动物福利。其立法的目的是规范那些会导致受保护动物“疼痛、受苦、压抑或持续伤害”的任何实验或科学程序。从立法目的上,动物福利的思想已经深刻影响了该法。法案创设了一种更为全面的执

照制度,任何实验都必须取得三种执照:实验者个人执照、实验室执照、实验项目执照。法案的一个关键特征是要求实验者建立成本/效益权衡分析模式,即实验者应当对比说明实验可能给动物造成的不利影响与实验的有益性之间的关系。如果存在其他合理的、可行的方法而不必要使用动物进行实验,则项目执照将不被授予。这意味着,法律不鼓励利用动物进行实验,只要有任何不使用动物的替代方案,实验者都应当避免使用动物。如果必须使用动物,实验过程必须做到将动物的使用数量减少到最低,尽量使用神经感知能力最低的动物,这些规则充分体现了动物福利理论中的“3R”原则。许多实验不可避免地将造成动物的伤害,某些伤害是非常痛苦的,或者无法康复的,这时法律规定应当对这些动物施以人道处死。相比之下,我国的实验动物保护可以说是极为简陋粗糙的,实验动物的福利与人道利用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规制。

2.农业动物立法。农业动物在西方的动物福利法中被称为农场动物,很多国家有专门立法予以保护。由于我国的动物保护立法并没有将豢养动物作为特别的看待,因此只能从与农业动物有关的畜牧法中寻找有关规定。

《畜牧法》是我国涉及农业养殖生产行为的基本法律。该法所规范的行为包括所有在境内从事畜禽的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繁育、饲养、经营、运输等活动。其中,有利于农业饲养动物保护的条文间接体现在有限的几个条款中,如第39条规定要配备畜牧兽医技术人员。这条为农业饲养动物的疾病防治、身体健康提供了必要的兽医技术支持。第43条要求提供安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不得使用可能危害动物健康的垃圾物质和未经高温处理的泔水等。这些规定可以保障农场动物的饮食、饮水、药品安全。该法还规定了畜禽运输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采取措施保护畜禽安全,并为运输的畜禽提供必要的空间和饲喂饮水条件。

遗憾的是,上述有利于动物自身的法律规定在整部法律中数量很少,法律的大部分条文都将关注点放在了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品种选育与生产经营、畜禽产品安全保障上,设定动物保护和照顾最终也是为了实现上述法律目的。这与该法的立法宗旨是一致的:为了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和合理利用畜禽遗传资源,维护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在现实生产中,很多农业饲养行为并没有考虑到如何减轻动物的不良感受。比如,阉割通常都是没有麻醉的;长途运输中也基本不会将动物卸下来休息、补充饮食和饮水;动物的无痛宰杀也远未普及。对此,畜牧法也没有真正有效的动物福利的保障措施。

3.宠物立法。宠物饲养在我国已经相当普遍,但是遗憾的是,我国并没有专门针对如何饲养和处置宠物的全国性法律,更没有如何保障宠物福利的规定。社会更多地关注宠物饲养所带来的公共卫生安全问题,因此各地都制定了宠物的地方性法规。以北京为例,北京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颁行有《北京市养犬登记和年检管理办法》、《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北京市犬类防疫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文件,以实现北京市犬只的管理、防疫。《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的立法目的并不是为宠物狗提供福利保障,而是“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所以,在整个规定中,主要的内容是如何规范犬只的饲养管理、避免犬只对他人、公共卫生、环境安全等造成消极影响。虽然该规定中“饲养人负有不得虐待、遗弃犬只的义务”这一条带有明显的动物福利思想,但遗憾的是,对于违反义务者没有任何处罚措施。

二、中国动物保护法的缺陷

(一)动物只是纯粹的资源,忽视了动物个体的利益

长久以来,动物都是作为法律上的物而存在,它们的境遇同其他无生命的财产一样。但是随着科学的发展,尤其是动物行为学、动物意识研究、兽医学和动物管理学的发展,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动物是有生命、有感觉的存在,它们也有作为生命个体,类似于人的最基本的身体和心理需求,动物的生理与心理需求构成了动物独立于其对于人的价值之外的自身的利益。在这样的认识论基础上所形成的动物福利法以法律的形式承认并保护了动物个体(而非种群)的这种利益。从法律上来讲,动物福利法虽然并没有根本改变动物作为物和财产的法律地位,但是,法律已经将动物与一般无生命的物区分开来,动物的生命、感觉、情绪、天性等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和保护。相比而言,我国虽然也有保护动物的法律,但还停留在仅仅将动物作为资源对待的阶段,除了动物对于人的价值而外,动物自身的价值和利益并没有得到承认。

动物自身的个体利益得不到承认,在法律上表现为涉及动物的法其立法宗旨更多的是出于生态、物种、公共卫生安全、食品安全的考虑。以宠物保护为例。《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对个人养犬的资格条件作出了限制,要求养犬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养犬人的这一资格要求意味着养犬人必须是正常成年人。在动物福利法发达的英国,1951年“宠物法案”(Pet Animals Act)禁止将宠物卖予12岁以下的儿童。2006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一部新的《动物福利法》(Animal Welfare Act),禁止向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售卖动物,或者将动物作为奖赏赠与不满16岁者。尽管中英两国对于宠物饲养人资格都有规定,但是显然二者的立法基础不一样。英国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动物,是因为立法者认为,未成年人没有足够的能力照顾好动物,因此会损害动物的福利;而我国的犬只饲养人资格限制是出于控制犬只,饲主能承担犬只伤害赔偿的考虑而设计的,并非是照顾宠物的能力需要所致。除了犬只,我国的其他宠物没有专门的宠物法规可循,这也更进一步说明,规范饲养犬只是因为犬相对于其他种类的宠物更具伤害性、攻击性以及狂犬病威胁公共安全等,因此才会有专门规范。

(二)立法分散、法律规定少

我国没有一部总括性的关于动物保护的专门法律,野生动物保护法虽然算得上是专门立法,但适用范围狭窄,不适用于除野生动物之外的其他普通动物。其他有关动物保护的内容分散在《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畜牧法》、《动物防疫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兽药管理条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以及各地地方性的养犬管理规定当中。这些法律法规由不同部门机构制定,因此有各自的立法偏向。这些法律虽然与动物有关,但却是从防疫、疾病控制、动物产品质量等不同角度立法,没有从一个一致的动物利益的角度来统筹立法,因此在立法的形式与内容上都极为分散。并且,从立法数量上来看,有关保护动物的法律法规十分有限,又因立法目的不在于促进动物福利,因此这些法律中涉及动物保护的条款更是少之又少。

(三)受保护的动物范围有限

动物福利法的进步在于,它超越了动物的种类

保护,强调对具体的动物个体进行保护,不在乎这只动物是珍稀普通还是野生豢养。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所谓动物的利益或者动物的福利,都具有个体性。反观中国,在所有有关动物“保护”的法律中,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规是明确直接地保护动物个体的,都是强调保护物种意义上的动物,或管理食品、卫生安全意义上的动物。

我国真正称得上被“保护”的只有野生动物,但是即使是受到保护的野生动物种类也十分有限。国家重点保护的是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按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级管理制度和名录制度,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划分为国家重点保护和地方重点保护两类。受到国家和地方野生动物名录保护的动物品种只是我国所有动物品种数的十分之一,它显然无法包含所有野生动物。因为,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全部规定都是围绕“珍贵濒危”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展开的;非珍贵濒危的,没有重要经济、科研价值的其他野生动物,不论作为物种还是个体都是不受法律特别保护的。非野生的经济动物、实验动物、伴侣动物、役用动物则更难说受到了法律的有效“保护”,涉及饲养、管理、防疫的法律只是为了达到安全地利用这些动物的目的。因此,除野生动物保护法所特别保护的动物而外,其他野生动物和数量庞大、与人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非野生动物,严格来讲都被排除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外。

(四)法律缺乏执行力

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执行力是我国所有涉及动物保护的法律中最强的,但法律也仅仅是对非法捕杀、违法猎捕、破坏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等直接对动物造成消极影响的违法行为进行制裁,对于伤害野生动物则很难制裁。“刘海洋泼熊事件”最后按照“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就充分暴露出我国动物保护法的漏洞。其他法律法规中涉及动物保护的违法制裁往往不力。如违反《畜牧法》第43条所禁止的行为,仅仅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法律既没有要求建立畜禽饲养的监督机制,也没有就违法行为人应当承担的具体法律责任进行细化,缺乏可操作性。执法人员不会仅仅因为饲养人给动物喂食了不洁饲料而处罚行为人;只有当动物因食用了违法饲料或药物导致动物制品质量出现严重问题,危及食用动物产品的消费者的健康与生命时,才会予以追查、惩处违法行为。近年来给动物喂食苏丹红、瘦肉精等事件的曝光和处罚,都不单纯是因为不当饲养动物而导致的法律责任,而是食用有毒物质最终威胁人们的健康安全才得到国家的重视。这意味着,养殖中的不当行为即便是对动物本身造成很大的伤害,只要不至于或者无法发现危及人的健康与安全,违法行为是很难被查处的。

三、完善我国动物保护立法的思路

现今世界已有一百多个国家制定了现代意义上的动物福利法,不论它们的名称是动物福利法、反残酷法还是动物保护法。中国的动物保护法很难称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动物福利法,而动物福利法的缺失,带来的不良社会后果是有目共睹的:虐待动物事件不断发生,严重影响了国家和社会的文明形象;动物康乐状况低下引发一系列重大疫情的发生,严重威胁人类的生命安全,中国对此有深刻的教训;中国动物产品出口遭到动物福利贸易壁垒,给国家经济和出口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中国需要健全动物保护法,将动物福利理念贯穿到现有法律中,缩小与其他国家的法律差距。但是,动物福利是一个完全西方的话语,它的产生和发展总是无可避免地带有西方特色;动物福利是一种异质文化和域外制度,不一定完全融合于我国的社会、经济、文化氛围中,因此,对西方动物福利法的继受带有选择性就无可厚非。但是,从总体思路而言,完善动物保护立法仍然应当借鉴西方经验中最基本的福利原则,这一原则包含两个方面:残酷非法化和基本福利为补充。

(一)残酷的非法化

反残酷是动物福利最早也是最基本的内容。产生于1822年的世界第一部动物福利法《马丁法案》,已经明确将对动物的残忍作为一种犯罪。在这部法律中,被禁止的行为包括:任意地残酷地鞭打(Beat)、虐待(Abuse)和不良对待(ⅠⅡ-treat),触犯者将被课以10先令以上5英镑以下的罚金刑。反残酷法已经被世界多数国家所接受,不仅西方发达国家都建立了完备的反残酷规范,即便是亚洲国家和地区,也普遍继受了反残酷的思想。新加坡在1965年《畜鸟法》中特别规定要防止虐待动物,被禁止的行为包括:对动物进行殴打、踢、不良对待、超额度驾乘、驱赶、负载、虐待、激怒或惊吓;负责被关押或由一地运往另一地之动物而忽视为动物提供足够的食物和饮水;肆意或无理地做或不做任何行为,使动物受到不必要的痛苦或折磨或作为拥有人,允许动物受到不必要的痛苦或折磨;动物格斗、诱捕动物,或为其提供场所。1973年日本《动物保护管理相关法》的基本原则是:“所有人不仅不得杀害、伤害和虐待动物,而且还须考虑动物的自然习性,妥善对待动物。”韩国1991年《动物保护法》也在“目的”一条中明示:“本法目的在于通过阻止虐待动物以充分保护和管理动物,并培养韩国人民关心动物的生命和安全及尊重动物生命的精神。”并在第6条专门规定“禁止虐待动物”:“没有适当、合理理由,任何人不得以残忍或者令人厌恶的方式杀害动物。没有适当、合理理由,不得对动物施加不必要的痛苦或伤害。”我国香港和台湾地区也先于大陆立法。香港在亚洲较早为动物立法。1935年《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制定了详细的“残酷对待动物的罚则”,其内容深受英国法影响,以反残酷为主。台湾地区1999年制定了《动物保护法》,规定不得恶意或无故骚扰、虐待或伤害动物;禁止动物搏斗;不得任意宰杀;不得随意弃养。由此可见,残酷非法化的思想和原则已经被这些国家或地区广泛接受。

我国在经济、文化、社会、大众心理观念等方面与这些国家和地区都更为相近,因此具有将残酷非法化的社会条件。反对残忍是一项能够被社会多数人所接受的要求,因为同情与怜悯是人类共有的心理,它是现代动物福利法的原动力。同情与怜悯在动物福利法上的最直接映射便是反残酷,对残忍的厌恶是绝大多数人普遍的道德自觉,这种道德自觉在今天的中国也一样存在。2005年,英国IP-SOS MORI机构曾经接受IFAW的委托,在中国、韩国、越南进行过一项当地人们对待动物的观念的调查,并与英国做对比。调查显示,在中国,至少90%的受访者认为,“我们对减少动物的痛苦具有道德义务”,77%的人认为,“应当有减少动物遭受痛苦的法律出台”。这一比例已经非常接近英国。这表明,中国当前的社会大众也能接受残酷的非法化。

残酷的非法化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西方的现代文明进程已经表明,消除人对动物的残忍与虐待,能有效净化人们的心灵,提高社会普遍的道德水准。在提倡和谐社会的今天,善待动物,也同时是人与动物、人与环境和谐相处的一种体现。

(二)基本福利的补充

20世纪三四十年代,动物福利主义逐渐成形,它超越了一般的反残酷,逐渐将视线扩展到如何保障动物的身体和心理健康上。时至今日,随着科学对动物行为、心理的研究,动物福利标准还在不断发展提高。虽然有多达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动物福利标准,但是各国的具体福利标准有高有低,采用什么样的福利标准与各国的经济、文化、观念、传统等有着密切联系。西方国家以及欧盟的动物福利标准相对较高。过高的动物福利标准在目前的中国还不具备可行性,但法律还是应当积极为动物提供一些最为基本的保障动物身体和心理健康的福利措施。比如,应当为动物提供较为洁净的饮水和合理膳食以保持它们的身体健康;尽量提供安全洁净的生活居住环境;积极为动物提供疾病预防和治疗;动物在长途运输中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饮食,并让其得到休息;动物手术应当尽量采取麻醉,以减轻动物的痛苦;实行动物无痛宰杀和人道处死;设定购买宠物者的年龄低限;禁止不必要的宠物手术等。这些措施立足于保障动物身体与心理的最低需求,是对动物基本福利的一种保障。这些措施虽然标准不高但却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动物作为一种有感觉的生命的基本利益。

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立法应当遵循国外通行的动物类型化保护,按照动物的不同用途将其区分为农业动物、实验动物、伴侣动物等。动物的类型化保护立法必须结合各类动物的不同需求设定福利标准,比如有的国家适用役用动物退休制,这项福利措施显然不适用于农场动物或伴侣动物等其他动物。但是,不论采用单行法还是总法形式,也不论各类动物各自不同的具体保护方式和标准,反残酷和基本福利保障原则都应当作为最基本最低限的内容得到贯彻。另外,从制度执行来讲,保障动物福利必然带来成本的增加。对此,国家当以合理财政支出来承担部分成本,尤其是对承担动物福利义务的低收入人群,比如对养猪农户进行补贴;或者某些福利举措直接由国家承担费用,比如动物手术麻醉、宠物绝育;因提高动物福利而产生的支出,也可以通过市场,适当在商品价格上予以补偿,以保障义务主体利益。

(责任编辑:周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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