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一岗双责制度范文

2024-07-04

安全一岗双责制度范文第1篇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 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明确公司各单位、各层级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第六条 公司全体员工除应履行本规定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完成公司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章 岗位安全职责

第七条 总经理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的自我约束机制,并指定一名副职直接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审定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对重大的安全和卫生问题进行研究做出决策。

4、督促检查班子其他成员、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5、保证“三同时”、“五同时”的工作在公司的有效贯彻执行,并指定有关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6、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主持或委托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主持公司安委会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7、根据危险程度等级,负责设置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并大力支持他们的工作,使之有职有权。

8、组织领导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9、领导和部署公司安全大检查及安全月活动。

10、决定重大安全奖惩事宜。

第八条 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主管负责人,协助总经理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问题。

3、深入现场或到基层指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4、督促检查有关领导、各职能部门的安全工作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情况,适时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主持调查、分析、处理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

6、组织领导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处理重大事故隐患,督促解决尘毒危害,实现标准化作业,安全文明施工。

7、组织全公司性的安全生产总结表彰活动,奖励先进。 第九条 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生产的“五同时”, 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经营方面对安全工作直接负责。

2、在审查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好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关,并使之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依据。

3、在布置安排生产任务时,安全工作要同时下达,并责令有关部门跟踪检查执行情况。

4、深入现场或到基层检查工作时,应有检查安全工作的内容,若发现存有重大安全问题时,应责成有关单位限期解决。 第十条 主管人力资源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对劳务、人事、教育系统的安全业务工作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检查有关部门按照文件招收录用新工并不得招收童工。

3、在员工晋级条件中必须有安全方面的内容。

4、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入厂新职工的 “三级”安全教育以及预防性体检,变换工种与复工员工的岗前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工作。

5、指令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施工生产需要,及时批准配置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与之相适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总经济师安全职责

参加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的审定,参加安全经济分析活动。

第十二条 总会计师安全职责

1、指导财务部门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基金。

2、审核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并优先安排安全生产资金。

3、督促并指导有关部门开展人身保险及工伤抚恤等项工作。

4、检查各单位的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提取和使用。 第十三条 分局长(公司经理) 安全职责

1、是本单位(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指定一名主管生产的副职直接负责安全生产。

2、保证国家和上级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令、指示在本单位(项目)的有效贯彻执行。

3、负责建立健全适合于本单位(项目)的劳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行目标管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人身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安全文明生产。

4、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主持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时,要有安全工作的内容。

5、按施工生产需要及时设置安全机构,大力支持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

6、组织领导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各项专业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指定专人限期解决。

7、督促有关部门对新职工的人厂安全教育,抓好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全员安全教育面百分之百,持证上岗率按规定满足要求。

8、组织对本单位伤亡事故和较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并对其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9、对重视或忽视安全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必要的奖励或处分。

10、对本单位(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考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表彰会议。

第十四条 施工局局长(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施工局局长是施工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工作中必须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施工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领导责任(包括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各级各类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要求和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协调、处理各副职分管业务部门在安全工作上的关系,建立和完善全员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

4、按照制度和规定的要求,定期或随机地对本单位(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施工现场)组织检查和对涉及安全管理工作的各专项工作进行督促。

5、领导分工中应明确一名副职分管施工局安全工作。建立独立有效行使职权的安全管理机构,支持他们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定期听取安全部门的工作汇报,根据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措施”经费的投入。

6、组织确定施工局安全工作计划、安全生产目标、安全重大活动及奖惩标准。

7、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会,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和带倾向性的问题。

8、针对本项目在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及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要指定部门、人员制定有针对性地、具有可操作性的事故救援预案,要审核预案的可行性,并定期指挥演练,确保事故发生后预案的及时启动。

9、定期向公司报告安全工作,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10、主持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五条 安全总监安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公司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监督体系;组织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负责审定项目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查,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督促设备管理部门开展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5、组织、参与或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处理决定的落实工作;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与考核;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危险因素辨识监控;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监管;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和应急预案演练;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信息管理、报送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 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六条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参照执行) 安全职责

1、对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 检查督促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公司安全工作会议上作安全技术工作报告,指导工程技术人员在开展本职 作中切实做好安全技术工作。

2、组织编制、批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和工业卫生,防尘、防毒规划,做好安全技术的编制审核交底工作。

3、贯彻上级颁发的安全规章制度,组织制定,修订和批准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在审批施工规范、技术设计报告时,应审核其是否符合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的要求。

4、领导安全技术革新工作,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 并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进行鉴定和推广。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程度。

第十七条 分局(公司、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技术人员在开展本职工作中切实做好安全技术工作。

2、组织编制、审批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在组织编制生产计划和施工方案中,必须有安全措施。

3、组织制定、修订与审批各种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在审批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规范、生产作业计划时,应审核其是否符合安全、工业卫生的要求。

4、负责安全技术科学研究工作,认真研究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技术,组织开展安全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并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投备、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进行鉴定和推广,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程度。

5、组织领导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对管生产的行政干部、技术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并通过安全技术考试具备安全素质.工程开工前,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组织分析研究伤亡事故、职业中毒、职业病原因, 拟定技术改进措施。

第十八条 施工队(分公司、车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安全技术工作负技术责任。

2、编制施工技术措施计划、生产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措施的实现。

3、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负责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研究设计意图及安全施工方法,并向职工传达贯彻。

4、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规程制度的教育。

5、经常深入工地检查各种机械、电气设备及工程建筑物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并能抵制上级的违章安排。

7、参加本单位事故的调查研究,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改进技术措施意见。

第十九条 现场值班技术员安全职责

1、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向班组布置任务时,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经常向职工讲解安全生产知识和规章制度,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3、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先停止生产,并立即汇报领导,研究处理,解除险情。

4、经常检查防护装置、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教育工人正确使用安全装置、防护设备、安全工具及劳保用品。

5、参加调查研究伤亡事故、职业中毒、职业病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第四章 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第二十条 总经理工作部安全职责

1、传达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指示和文件。

2、协助公司主管部门负责公司机关车辆交通安全管理。

3、协助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组织和筹备安全生产会议。

4、协助安全质量管理部、党委工作部开展安全生产对外宣传工作。

5、负责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事务。 第二十一条 党委工作部安全职责

1、参与对公司重大安全问题、安全活动的研究和监督工作。

2、组织党、工、团开展安全教育工作。

3、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群众监督。

4、配合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宣传活动,发挥舆论导向的作用。 第二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安全职责

1、负责员工劳动保护工作。

2、负责员工安全枝术教育工作。

3、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 按规定设置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

4、在考核提拔干部、调资晋级、制定奖金分配方案时,把安全生产业绩作为重点考核内容之一。

第二十三条 财务管理部安全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及财务决算等工作。

2、按国家规定,每年按产值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安全专项经费,用于安全生产投入。

3、规定及时提供安全奖励基金,对安全部门开展的表彰奖励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

4、监督安全生产经费的正确使用。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部安全职责

1、监督施工、生产计划执行的同时,并协助和监督安全措施计划的执行。

2、在制定技术定额、审查定员时,应严格执行劳动保护的原则。

3、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安全技术与工业卫生要求。

4、使用民工、承包工、家属工、临时工时,在签订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安全管理及有关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医疗、工资、补助等费用由何方负责的条款,并负责监管合同规定的义务的执行。

5、在编制公司施工生产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列入在内。

6、参加安全检查,将不安全因素处理项目所需费用列入计划。 第二十五条 工程科技部安全职责

1、负责审查公司新中标1亿以上(包括1亿),当年工程量5000万以上(包括5000万)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审查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施工组织设计。

2、负责审批二级单位已审核上报的50万元以上的安全技术措施,150立方米/秒的截流设计,当年工程量5000万以上的防汛设计。

3、督促检查二级单位的技术工作要为安全工作服务。

4、审查公司立项的安全技术科研项目,合理化建议,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法时,审查其是否符合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方面的技术要求。

5、配合人力资源部制定技术培训计划,协助做好对干部、特殊工种的技术培训、考试等工作。

6、协助安全管理部门调查伤亡事故、环境污染、职业中毒、职业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技术改进意见。

7、协助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公司安全检查及专业项目安全检查,对不安全因素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六条 设备物资部安全职责

1、监督检查各二级单位按计划及时采购安全装置、防护设备等物资,并负责验收、保管与发放。

2、监督检查各二级单位提供各种有危险性的材料、物资,设备的性能说明,无说明时提供有关部门试验记录,并负责与施工、技术、安全保卫等有关部门研究,确保安全使用办法。

3、监督检查各二级单位制定易燃、易爆和化学药品等物资的保管储存安全规程及仓库防火措施。

4、负责制定、修订施工机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运行规程和维护制度。在施工机电设备进行安装、改装、拆卸、修理时,应首先考虑安全问题,采取一切必要的安全措施并会同安全部门检查执行情况。

5、审查大型、特种机电设备安装改造的合理化健议,推广新工艺、新技术,采用新设备,新操作方法时,要审查其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6、配合教育部门制订机电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计划,组织机电技术人员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做好对机电技术管理干部和机电特种工种工人的技术培训、考试等工作。

7、经常与定期检查督促各二级单位做好机电设备管理工作,特别是运输、绞车、超重、焊接锅炉、电气、通风防尘等设备的安全工作,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8、处理机电设备事故,提出改进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同时抄送安全部门。如涉及人身伤亡事故,应协助安全管理部门调查事故,并提出防止事故的技术措施。

9、负责公司起重设备资质证件的审、换证及使用管理工作。

10、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二十七条 市场开发部安全职责

1、制定工程招投标报价中的安全生产费用。

2、编写工程投标阶段的安全生产框架性措施。 第二十八条 企业发展部安全职责

1、在制定公司中长期改革发展规划中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划内容和工作目标。

2、在制定公司发展纲要中要提出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中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3、负责在公司网站上提供安全生产宣传网络平台支持和技术服务。

4、负责公司局域网和各种办公自动化软件网络信息化的安全管理,以及局域网己方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 资金管理部安全职责

1、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和资金运作安全。

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资金安全管理内控制度。

3、负责网银系统运行安全。

4、负责公司收支两条线资金运作及安全管理。

5、负责加强与资金相关票据的安全管理和检查。 第三十条

审计部安全职责

1、审计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提取、使用。

2、审计事故处理费用。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管理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和制度。

2、负责公司社会保险费用的征收、拨付及资金运营的安全管理工作。

3、防范公司社会统筹费用的安全风险。

4、负责公司工伤鉴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纪检监察部安全职责

1、参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2、对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效能监察。

3、参与公司组织的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第三十三条 工会安全职责

1、督促企业行政切实执行各项劳动保护法规制度,同时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积极主动配合行政做好员工劳动保护工作,不断督促行政改善劳动条件和治理环境污染。

2、建立健全各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配备一定数量的劳动保护检查员。各级工会组织领导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

3、把安全生产列入社会主义劳动竞赛、评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表彰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与个人。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与安全监督部门一道组织各项评比活动。

4、开展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融入到日常的生产生活中去,充分利用职工之家,为广大职工放映安全生产幻灯、安全性质的故事片。

5、控制加班加点,搞好劳逸结合,搞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重大安全事故,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了解和善后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和要求写出报告,报上级工会。

第三十四条

行政事务(含物业、物贸公司)部门安全职责

1、对职工宿舍、食堂、办公室、公共设施等建筑物进行检查,并及时修缮,使其符合安全要求。

2、负责供给职工日常用水,以及暑天供给职工的清洁饮料和冬季烤火取暖。

3、监督搞好公共场所、食堂、宿舍、休息室、浴室、厕所的清洁卫生。

4、做好因工伤亡职工的善后与亲属的生活接待工作。

5、负责防止职工食堂食物中毒和因食物中毒引起的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6、负责按劳保用品计划,采购符合质量要求的用品、运输和发放工作。

第三十五条 治安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1、做好生活区,厂区和工程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施工现场区域秩序,负责组织对破坏事故,政治事故调查、处理、统计和报告。

2、负责对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保卫管理工作,并负责对守卫人员的审查工作。

3、负责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组织领导消防宣传活动,搞好 群防群治。

4、参加因交通运输造成的车祸事故的调查处理。

5、组织防火防爆安全大检查,参加安全生产检查。 第三十六条 培训教育部门安全职责

1、编制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及其经费计划,并组织实施。

2、对职工进行业余教育时,要有安全教育内容,对青少年教育时应有安全知识教育。

3、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培训相关工作。

第三十七条 卫生防疫部门安全职责

1、做好工业卫生工作及工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

2、按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公司职工的体格检查及工种禁忌症检查。

3、协助有关部门研究通风、除尘、照明、防暑、防噪音、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措施。

4、做好有害作业工人的健康检查与工伤、职业病、职业中毒患者的病历档案保管。

5、负责组织对因工负伤人员的抢救,伤情诊断和是否旧伤复发的确诊。

6、做好生产、作业环境、有毒、高温、噪音等劳动卫生条件的测定,记录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数据。

7、参与职业病鉴定小组的工作,做好职业中毒、职业病治疗、统计上报。

8、负责做好工业卫生工作(包括妇女保护)的宣传教育,提出具体要求,督促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管理办法。

9、负责全公司尘毒作业场所的可能产生职业病的工种的经常调查、研究、分析,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十八条 其他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2、协助安全管理部做好与本部门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章 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职责

第三十九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规章制度。

3、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事项。

4、研究安全事故的处理决定,表彰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安全职责

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安委会日常工作。

2、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要求。

3、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证件的审证换证工作。

5、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对所属安全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定期召开专业会议,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教训,交流推广。。

6、负责组织全公司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督促整改重大安全隐患。

7、组织安全生产工作会及重大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8、负责制定公司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9、统一掌握使用安全奖金,对安全工作按规定实施奖罚。

10、负责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考试,监督管理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及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取证、换证工作。

11、参加施工组织设计、重大项目安全评审工作。

12、负责审核工程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

13、督促有关部门作好劳逸结合和妇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14、负责安全生产督察组管理工作。

15、负责全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16、负责全公司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分析、统计上报等工作。

17、负责工伤、职业病的防治、认定和管理工作。

18、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防尘防毒措施计划、“三废”污染排放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19、负责特殊作业人员及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20、负责确定并管理与环境和职业健康相关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设施的监督检查。

21、负责公司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2、负责落实消防责任制,监督消防设施的完善,防患于未然。

23、监督检查各单位质量、环境和安全工作状况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六章 生产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十一条 班(组)长、值班长安全职责

1、负责对本班新工人(包括大、中专毕业生、实习生)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提前岗前培训,以老带新。

2、值班长(工长)对本班范围内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班(组)长有领导本班、组工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教育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模范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发现违章作业及时制止,帮助新调工人学会安全技术操作方法,领导本班组过好安全活动日。

4、按工人技术熟练程度及身体条件进行分工。

5、组织开好班前班后会,经常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对工作环境安全设备、机器工具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建立安全记录,交接班时必须交接安全情况及存在问题。

7、发生人身伤亡或未遂事故时,立即报告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并参加事故分析会议,提出改进措施,积极防止事故。

8、发生工伤事故及时填报工伤报表。

9、抓好自身建设,开展标准化作业。 第四十二条 工人安全职责

1、上班前对自己的工作环境,使用的工具、机电设备等进行检查,有不安全情况,及时反映处理。

2、自觉地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及安全活动日。

3、随时向领导和安技人员反映不安全和有害健康的问题,并对安全技术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4、爱护设备、工具、安全装置、安全工具。不经许可不准随意拆除或挪动安全设施。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向班组长或领导报告。并保护好重大事故的现场。

6、必须按领导所分配的任务去工作,听从班组长安全生产的指挥,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操作他人掌握的机器设备。

7、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非本专业工作不经培训有权拒绝操作。

第四十三条 班组安全员职责

1、在安技人员指导下,督促本班组做好安全工作,经常向领导安技人员汇报安全情况和存在问题。

2、班前向本班组工人交持安全,协助班组长检查工作场所、工具设备安全情况。

3、工作中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4、督促班组长做好班后安全总结工作,开展表扬、批评。

5、经常向本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督促过好安全活动日。

6、模范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督促本班组工人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发现违章者有权给予批评教育。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安技人员汇报。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立即向领导汇报。

安全一岗双责制度范文第2篇

一、严格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及具体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

二、厂站长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站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认真履行法人的职责,全面负责全站的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责任,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专项经费。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4、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每季度至少督促检查一次全站的安全生产,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重视消防工作,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其性能良好、有效。

6、制定全站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应急救援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

7、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全站职工安全意识及素质,做到持证上岗。

8、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主持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定期公布全站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和采纳工会、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9、如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区交通局和其它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实施抢救,减少损失,落实事故的处理决定和善后工作。

三、分管理安全的副厂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二责任人,具体负责车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针对本站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主持研究、制定办法和采取措施,确保无安全隐患存在,及时完成第一责任人交办的安全工作。

2、认真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加强督促检查,掌控目标任务的完成进度情况,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3、组织安全检查工作,责令安全部门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4、组织开展 “雨季四防”、“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等重大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总结先进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5、负责具体实施“行包安检”、“三不进厂,五不出厂”、“消防”、“内保”、“综治”、“防汛”“卫生防疫”等方面安全管理工作。

6、加强客运安全源头管理工作,做好人车分流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

7、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启动安全生产事故的各项预案。

四、分管其他工作的副厂长必须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作,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针对分管工作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与第一责任人及第二责任人沟通,研究、制定办法和采取措施,确保无安全隐患存在,及时完成第一责任人交办的安全工作。

2、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3、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职责,适时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协调事故隐患整治工作。

4、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赶赴现场,配合第

一、二责任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及善后工作。

五、安全负责人及安全员为安全生产的第三责任人,负责全厂安全工作的具体落实与实施,履行以下职责。

1、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相关部门的安全法规、文件以及站上制定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宣传,做好全站安全、综治、内保、消防、防汛、卫生防疫工作。

2、在第一责任人及第二责任人的领导下深入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掌握站上的安全生产状况和治安状况,根据局安全科、行管部门以及站上的各项要求,制订完善全站安全生产、综治、内保、消防、防汛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

3、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督促各岗位人员认真履职,确保站内安全生产,发现问题和事故苗头及时处理、汇报。

4、指导、监督检查各驻站单位及租赁业户的安全工作,督促其安全生产,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5、认真贯彻落实内保工作要求,维护好车站的治安秩序,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严防各种治安及刑事案件的发生。

6、每月在全站范围内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措施,督促整改。

7、做好安全检查、安全会议的记录,及时报送工作总结、安全信息材料及报表,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的原始记录和档案,以备查验。

8、努力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抓好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召开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分析安全形势,部署工作任务。

2、负责组织安排召开办公会和生产调度会准备工作做好记录,发布会议纪要,检查工作执行情况。负责传递有关领导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和批示精神及安全文件,及时向上级报送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材料。

3、认真督查督办涉及安全目标管理有关事项,及时报送有关安全生产的建议,负责落实厂领导带班和安全值班的监督检查。

4、为全厂各部门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为本单位实施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提供后勤保障。

5、健全用车管理制度,加强对用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负责制定上下班交通安全协议书。

7、搞好防火、防汛、防盗、用电等安全工作。

安全一岗双责制度范文第3篇

为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体系,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按照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调整济南市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要求,为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校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抓预防就是抓安全、除隐患就是保安全、强责任就是保稳定”的理念,通过全员“一岗双责”制的全面实施,达到全体教职工岗位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学校安全管理更加细化到位,校内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及时被发现、及时被消除,努力形成学校安全工作全员参与、齐抓共管、人人尽职的安全工作局面,彻底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二、岗位职责

“一岗双责”是指某一具体岗位兼有双重责任:即该岗位的本职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全员“一岗双责”制所指对象包括全体学校行政领导和教职工。“一岗双责”制是指具体岗位责任人员因疏忽、渎职或违规、疏于管理、未尽职尽力等等情况,导致本职工作任务未能顺利完成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承担相应责任的一项制度。

三、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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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成立圣井中心学校 “一岗双责”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笃忠

副组长:孟建生 胡延友 彭维青 刘仪勇 张 顺 成 员:宋永新 蒋荣滨 李继光 张远东 王涛 毕研波

张舒新 张 富 王吉林

(二)领导小组成员分工

1、组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主抓全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预案完善、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安全经费有保障、安全工作考核公平、公正、公开、奖惩兑现,积极支持相关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积极化解教职工之间的矛盾冲突,确保干群、教师员工之间的关系融洽。

2、副组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的具体责任人,负分管责任,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出谋划策、修订完善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预案、落实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组织实施好安全工作考核、兑现奖惩、积极支持相关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各项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等,积极化解教职工之间的矛盾冲突,确保干群、教师员工之间的关系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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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员:是学校条块方面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负分管责任,具体负责条块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有出谋划策、修订完善分管条块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预案、落实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条块内的教职工安全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支持教职工开展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措施等,积极化解教职工之间的矛盾冲突,确保教职工之间的关系融洽。

四、工作目标

1、安全意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山东省中小学人身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等一系列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学校领导和教师安全意识强,安全工作制度健全,职责明确,措施扎实,努力创建和谐校园。

2、学校管理:学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校舍安全事故和重大财产失窃事件,学生无违纪、违法和犯罪现象,无重大打架斗殴、逃学出走等不良事件,学校周边环境状况好,学生非正常死亡率为零。

3、安全保障:学校教育活动场地设施设备无安全事故隐患,各种内部保卫制度健全,保安设施齐全。

4、安全教育: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针对有效的活动,切实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五、各岗位安全职责

(一)校长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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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

3.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防范体系,落实责任制,依法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4.建立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把安全工作纳入各部门、个人履职考核,与评优推先和绩效考核挂钩,调动全体教职工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5.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学校安全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6.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7.加强与所属乡镇、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的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

8.遇到突发事件立即组织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

9.学校安全职责所必需的其它行为。

(二)党(总支、支部)书记安全职责

1.校园安全的共同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协助校长管好学校安全工作,校长不在校期间,履行校长岗位安全职责。

3.通过党建工作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安全责任意识,指导落实岗位安全职责。

4.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和思想动态,及时掌握校内不稳定因素,积极化解矛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5.督查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整改建议。

6.积极组织开展反邪教工作。

(三)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安全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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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领导责任。

2.可代校长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

3.根据上级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把学校安全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处室、部门和岗位,并负责检查、督导落实。

5.指导学校安全专职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开展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处室、部门、岗位的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相关台账,在相关记录表上签字。

6.定期组织培训学校安全保卫干部和员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杜绝因思想麻痹或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7.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8.定期组织检查学校各部门的安全设施及器材,保证完好有效。 9.协助校长加强与所属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10.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各类台账和档案制度,检查指导学校各类安全资料的归档备案。

11.督促检查放学前一分钟、每周一节课、每月一次专题讲座的安全教育。

(四)分管教学副校长安全职责

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安全责任人,主要职责有: 1.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劳动课、实验(训)课等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对必须在校外进行的教学活动要认真审批,要有严密的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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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督促全校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4.督促指导教师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执教;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五)分管后勤副校长安全职责

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是学校设施设备安全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有: 1.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做好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对学校建筑物、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3.加强对食堂、超市、自备水源的管理,确保学校食品及饮用水安全;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

4.加强学校宿舍设施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宿舍安全; 5.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防盗工作,维护学校财产安全; 6.加强学校的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校园安全;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六)法制副校长安全职责

1.协助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2.协助学校加强安全工作,结合中小学学生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消防、治安等安全宣传及法制教育。

3.协助学校做好对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落实具体帮教措施。

4.协调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进行整治,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案件,建立长效机制,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

5.配合政法部门妥善处理在校师生违法案件,督促学校妥善处理校园内发生的严重违规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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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协助学校与社会、家庭等方面建立联系,完善“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落实各项治理措施。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七)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发挥工会组织对校园安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2.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检查各部门安全工作。 3.协助学校摸查内部人员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矛盾。 4.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和文化生活,帮助教职工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发生重大事情的家庭应及时慰问并家访。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八)政教主任安全职责

1.结合学校安全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学生德育工作,维护校园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师生情绪。

2.组织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依据部门安全岗位职责,对年级组长和班主任开展针对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年级和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

3.定期召开年级主任和班主任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年级主任和班主任进行校园安全隐患自查互查活动,跟踪每节课学生异动情况,增强年级主任和班主任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

4.在学生会和班委会设立安全委员,设“学生110”和班级安全员,协助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5.学校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时,做好教育活动安全预案和活动前师生安全教育工作。

6.利用升旗、广播操等时间,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7.通过板报、橱窗、广播、网络等开展对师生安全宣传教育。 8.聘请消防、治安、交通、卫生等专家开展对师生的专题安全教育。

9.通过家长会、家长信、短信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安全知识,提出安全要求,发挥家长对学生安全工作的主体作用。

10.做好安全教育、家长接待、事故处理及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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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负责住校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12.负责卫生、防疫安全工作。 1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九)教导主任安全职责

1.负责教务处所属各组(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部门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部门安全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

3.做好各种教具配备、保存及使用的安全管理。 4.加强学生学籍信息的安全管理,建立信息保密制度。 5.做好教学活动和考试安全预案及管理工作。

6.配合校长积极稳妥做好学校招生、毕业工作,正确执行政策、 有效化解矛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总务主任安全职责

1.负责学校总务后勤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部门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安全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

3.加强总务后勤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各工种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4.做好学校建筑物和水、电、气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根据保卫主任的要求定期维护或更换消防器材和特种设备,并建立台账,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5.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及食品卫生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严格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监督。

6.组织相关人员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体检;建立食品留样制度;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和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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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落实本部门不同工种安全责任。组织部门人员定期检查负责范围内的安全”。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一 )团委(支部)书记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履行部门岗位安全职责。

2.在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中设立安全委员。经常开展对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员的安全教育。

3.制定少先队、共青团组织的各类大型集体活动预案,开展活动前的安全教育。

4.定期组织学生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

5.熟悉学校各类安全预案及流程,协助和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二)教科(研)室主任安全职责

1.指导学科教师结合所教学科内容渗透安全教育,引导每个教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2.加强课堂、特别是实验课的安全管理。

3.督促每位任课教师安全教育教案和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每天最后一节课下课前,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

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三)年级组长安全职责

1.所在年级的安全第一负责人,负责建立年级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本年级每位教师的安全岗位职责。

2.建立健全由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构成的年级安全管理体系,定期排查年级存在的安全隐患,促进年级安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3.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组织年级教师定期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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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会议,落实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要求,做好日常安全防范。

4.做好年级特异体质学生身体情况登记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年级大型活动安全预案并做好活动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5.指导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6.负责本年级学生楼层、楼梯的安全管理。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四)班主任安全职责

1.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及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安全负责。

2.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解决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排除安全隐患。

3.在班委会和团支部设立安全委员,在班级设立若干安全员。 4.保证晨(午、晚)检专时专用,仔细查看学生精神和身体状态,认真记录,及时上报。

5.充分利用晨(午、晚)检、班会等时间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特别注意根据季节变化提醒学生预防疾病,防范各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6.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做好学生考勤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未到校上课或中途离校学生的情况,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做好记录。

7.认真做好班级内各种不安全因素的排查和登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年级组长和校领导汇报。

8.对有特异体质和心理异常的学生,应在家长的配合下及时做好记录。在安排体育、劳动、大型活动等时予以照顾。

9.协助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并做好协议书回执留存。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开展家长安全教育,让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人职责,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监管工作,特别是保障学生校外安全。

10.组织班级集体活动必须征得学校领导同意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做好安全预案和活动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11.发现学生在校出现身体不适或危险情况时,要立即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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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抢救,并及时通知家长、报告学校。

12.开展“1530安全教育”。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13.认真准确采集学生及家庭相关信息。 1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五)任课教师安全职责

1.明确并履行岗位安全职责,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将安全教育有机渗透到本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 3.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并立即上报班主任,课堂上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应及时制止、告诫、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及时沟通。课间负责本楼层就近楼梯间、楼层的安全工作。

4.密切配合班主任开展安全工作,及时将班内的安全问题向班主任反映,协助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妥善处理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

5.课堂教学中如遇突发事件或安全问题,及时将学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并作妥善处理,同时立即向分管领导或校长汇报。

6.开展“1530安全教育”。每天最后一节课下课前,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六、工作措施

1、广泛宣传,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开展“一岗双责”制活动是新形势下学校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关系到教育系统的稳定和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我们要充分利用班会课、黑板报、宣传窗等阵地进行广泛宣传,加强宣传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要求以及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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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防范知识等。积极引导师生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安全防范意识。

2、加强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重点是加强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师生的安全防范知识和卫生常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要注意防电、防火、防水、防毒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学习,并注重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

3、完善制度,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结合学校“一岗双责”工作目标,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特别要完善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诸如:安全工作制度、治安保卫工作制度、防火安全制度、财产管理制度、校舍维护管理检查制度、校园卫生岗位责任制度、值周值日制度、应急预案、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大型活动审批制度等,使得相关工作有章可循,并在实际工作中依章办事,狠抓落实。

4、排查隐患,安全工作防患未然。

为确保师生安全,按照上级要求每月一次全面排查安全和卫生隐患,对存在的安全和卫生隐患在校教师会通报,并一一登记,逐一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时消除隐患。

5、协调关系,加强周边环境治理。

学校将尽全力协调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周边村和村民的关系,争取他们全方位地支持。加强警校共建工作,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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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破坏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依法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同时,注重协调与学生家长之间的联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理解,消除误会,增进了解,密切关系,努力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得到家长的配合。要教育学生远离网吧、游戏厅等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远离不洁和无证摊贩等。

6、强化责任,明确目标职责。

为了加强学校对安全工作的管理指导、督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明确学校行政人员、班主任、课任教师及学生本人等的责任。并分别与教职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同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或教育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要从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圣井中心学校

安全一岗双责制度范文第4篇

二、站长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车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一岗双责制度。认真履行法人的职责,全面负责全站的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责任,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专项经费。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4、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每季度至少督促检查一次全站的安全生产,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重视消防工作,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其性能良好、有效。

6、制定全站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事故救援体系,落实应急救援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

7、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全站职工安全意识及素质,做到持证上岗。一岗双责制度。

8、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主持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定期公布全站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和采纳工会、职工关于安全生

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9、如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区交通局和其它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实施抢救,减少损失,落实事故的处理决定和善后工作。

三、分管理安全的副站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二责任人,具体负责车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2、认真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加强督促检查,掌控目标任务的完成进度情况,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3、组织安全检查工作,责令安全部门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4、组织开展“春运”、“黄金周”、“汛期”、“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等重大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总结先进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5、负责具体实施“行包安检”、“三不进站,五不出站”、“消防”、“内保”、“综治”、“防汛”“卫生防疫”等方面安全管理

工作。

6、加强客运安全源头管理工作,做好人车分流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

7、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启动安全生产事故的各项预案。

四、分管其他工作的副站长必须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作,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针对分管工作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与第一责任人及第二责任人沟通,研究、制定办法和采取措施,确保无安全隐患存在,及时完成第一责任人交办的安全工作。

2、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3、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职责,适时组织开展安全检

查,协调事故隐患整治工作。

4、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赶赴现场,配合第

一、二责任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及善后工作。

五、安保股股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三责任人,负责全站安全工作的具体落实与实施,履行以下职责。

1、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相关部门的安全法规、文件以及站上制定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宣传,做好全站安全、综治、内保、消防、防汛、卫生防疫工作。

2、在第一责任人及第二责任人的领导下深入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掌握站上的安全生产状况和治安状况,根据局安全科、行管部门以及站上的各项要求,制订完善全站安全生产、综治、内保、消防、防汛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

3、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督促各岗

位人员认真履职,确保站内安全生产,发现问题和事故苗头及时处理、汇报。

安全一岗双责制度范文第5篇

各位党员:

大家好!今天很高兴能在这里给大家讲课,我这堂课就是要与大家共同探讨领导干部如何履行好“一岗双责”的课题。你们作为单位的领导干部对“一岗双责”了解多少,在单位内部又是怎么开展此项工作的呢?今天我就对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问题谈谈我的看法。

一、对“一岗双责”重要性的认识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岗双责”的概念。“一岗双责”,顾名思义就是一个岗位、两种责任。对于党政领导干部来讲,就是既要承担业务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又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队伍廉洁高效,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和卓有成效的协调联动,实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步发展,实现做事、管人、促廉相结合,实现提高工作水平与保持队伍清正廉洁相协调。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规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今天我们具体对到每个部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赛”的主要责任进行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也就是“一把手”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重要领导责任,对分管办公室主任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科室、股室主任、股室长负重要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其他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负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职务的变动而免于追究。落实党风廉玻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不重视反腐倡廉建设,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是政治上的失职。如果本单位成员不断出现作风方面的问题,即使领导干部自身勤政廉政,业务工作突出,也不是称职的领导。

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岗位廉政建设要求

领导干部一方面要自觉参加党组中心组的政治理论学习,不能因为工作忙而忽视中心组学习的机会,甚至不参加中心组的学习。否则,就不知道党组在弘扬什么摒弃什么,提倡什么反对什么,要求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一岗双责”就没有思想基础,也就不能在各个时期得以贯彻执行。相反,通过学习活动,领导干部认真听取周围同志的理论思考,并结合自身的工作加以分析研究,就可以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提高敏锐的政治洞察力、鉴别力以及在各种诱惑和风险面前的免疫力、抵制力和处置力,为“一岗双责”的贯彻执行提供强大的思想基础。另一方面要定期组织本科室人员学习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和规定,通过学习,让大家充分认识到,我们的权力来自于人民,我们的工作是为人民服务,真正打心眼里树立群众观点,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三、身先垂范,充分发挥模范和带头作用。

领导干部是一个单位的标杆,在反腐倡廉的问题上同样要做廉政的旗帜。

(一)自律。

作为领导干部就要:

一是自我克制私欲,必须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自我克制私欲,必须筑牢党纪国法防线。

三是自我克制私欲,必须保持健康正常的心态,知足常乐,勤俭崇廉。

四是自我克制私欲,牢记权利与责任是孪生兄弟,有权必有责。

(二)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重要的组织原则,具体到领导工作中,它又是重要的领导方法。学好用好民主集中制,不仅推动工作,而且还有利于班子团结和谐,更加能起到保护自己的作用。

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制度建设是根本。“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实现科学决策的有效途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简称为“三重一大”制度。

(三)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各级、各部门、每个领导干部的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风廉政法规体系中的基本的、基础性的制度,是通过明确责任、严格考核、追究责任等环节,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腐败任务落实的一项保障制度,是督促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的一项重要的和行之有效的根本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划分:①各级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政府的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②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同级班子成员出现的问题,负直接领导责任;对下一级正职领导干部出现的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③各级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④各级各部门既要负责抓好本单位、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还要承担和落实党委、政府部署的反腐败专项治理任务。

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们县加大了责任追究的力度,维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保障了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规定》明确了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并归纳列举了应当实施责任追究的七种具体情形,主要包括: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对上级交办事项不贯彻落实;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对班子成员和下属疏于监督管理致使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对下属人员违法行为放任、包庇、纵容,以及其他违反规定行为。

四、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对象:中央规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适用对象主要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但由于乡科级干部,特别是县直属机关的科级领导干部和乡镇领导干部,大多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其行为关系党的形象和党群干群关系,在面对人财物方面的实际事务,容易产生权钱交易和不廉洁行为。我县为保证县经济和谐发展,加强对乡科级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于2010下发《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澜组通〔2010〕24号)文件,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象主要是我县各单位科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副科级及以上管理的事业单位领导干部)。

应该报告的9条事项:

1、本人婚姻情况;

2、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

3、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

4、子女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通婚的情况;

5、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及有关情况;

6、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指同财产共居的子女,下同)私人在国(境)外经商办企业的情况;

7、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担任外国公司驻华、港澳台公司境内分支机构主管人员的情况;

8、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9、本人认为应报告的其他事项。

五、案例警示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得出,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将严肃追究管理混乱或工作中失职、失察,导致本地区、本部门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党政领导干部要处理好带队伍和抓业务的关系。带队伍和抓业务是“一岗双责”中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二者缺一不可。抓好业务工作的前提就是要带出一支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公正廉洁的队伍,否则做好业务工作就是一句空话。因此,在工作中要积极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消极腐败、低级趣味的错误思想,正视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要督促领导干部自觉做到清正、勤政、廉政、公正,强化领导干部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公仆意识。要牢记“权力就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就越大”的道理,从而真正不辱使命,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最后送各位一首打油诗。

律人先律己,管人先做人;

不滥施权威,不压制民主;

党员精神永不倒,人后和人前一个样;

慎交友,勤耕读;重德性,去浮华;

亲君子,远小人,孝父母,严子女;

安全一岗双责制度范文第6篇

“一岗双责”是指每个具体岗位兼有双重责任:即该岗位的本职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工作职责。部门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就是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同时承担着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责任,也就是一个岗位有两种责任,每个人在完成“本岗位的业务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责任”。具体岗位责任人员因失职、渎职或违规、疏于管理、未恪尽职守等情况,导致本职工作任务未能顺利完成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岗双责”制是推行全员安全管理的重要举措,其对象应包括全体人员。在部门管理上推行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制,这是部门保证安全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我们一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形成思想上的共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安全工作队伍,以创建“平安部门”为指导方针,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确保部门的安全稳定,为进一步促进生产过程的综合管理,坚持不懈地把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打牢科学、和谐、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明确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的目标、原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管理”的原则。各班组各员工必须牢固树立依法管理的观念,在安全工作中,按法律法规办事,按上级要求管理。 2.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考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3.坚持“两手抓”的原则。各科室和车间、班组要牢固树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坚持“一岗双责”,坚持标本兼治,使安全工作和业务工作互相渗透,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4.坚持“以考促管”的原则。各级领导要结合实际,认真实施考核和奖惩,运用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通过考核和奖惩,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

5.坚持“职权与责任”挂钩的原则。有权必有责,职权越大,责任越大。

(二)工作目标

1.推行“一岗双责”制要与管理目标相一致,要以落实各级安全工作责任制为核心,推动作业安全工作机制的完善,安全文化、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安全设备、安全投入等要素落实到位;全面提升生产安全工作水平,确保安全工作无盲点、无空白、全覆盖、高质量的实现。

三、落实“一岗双责”的职责

(一)、主管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主管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其负责的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把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实施纳入施工计划。

2、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和责任体系,并领导其有效运行。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确保本项目安全管理达标。

3、组织做好各类人员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

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

5、确保本项目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的足额投入,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6、认真履行承、发包合同,及时做好对施工队的协调与管理工作。

7、及时报告本项目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认真做好对事故现场的保护,配合做好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并检查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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