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金融风险范文

2024-07-26

涉农金融风险范文第1篇

一、涉农金融机构信贷业务的现状

目前,许多涉农的金融机构为所在地区的家庭农场和小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同时,在实际发展中,金融机构很难有效地解决自身业务目标与服务需求之间的矛盾。一些国有商业银行已经开始计划进一步过渡到现代农村金融服务当中,但是由于大型商业银行内部结构的相对复杂,业务流程的规范化,这种管理方式难以很快调整至与农村发展的一致性,也难以满足“三农”的信贷需求。此外,除当地的农村信用社外,在许多地区都没有特定竞争力的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机构表现出明显的“空心”状态。

二、农村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小额信贷的高额费用限制了金融机构的服务激情

随着一些地方涉农银行业务范围和服务目标向城市扩张,对农民的小额信贷支持自然会落在农村信贷社的肩膀上。农村小额信贷的特点是范围广,经营成本高。为了缓解小额信贷工作人员短缺的压力,一些农村信用社不得不雇用农村信贷业务代办员。这占用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资源,并进一步增加了运营成本。农村金融业务发展成本的增加,影响了金融机构发展业务的积极性,金融机构对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热情不高,不可避免地影响了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二)信用调查体系和担保机制不完善

现实中,农村地区的小额信贷抵押担保措施不完善,有一些金融机构采取了家庭联合担保或灵活抵押担保的方式。但是,由于农村地区的金融业务比较单一,贷款对象是相对贫困的农民,担保措施难以落实,信用调查体系和担保机制仍不完善。另外,许多地区的农业还没有集中化和工业化,在自然经济得到广泛管理的时代,靠天吃饭的现状还是很普遍的。当农民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时,收成减少,无法及时偿还贷款,信贷额度降低。发放的贷款很容易损失或成为呆账贷款,也影响提供小额信贷服务的金融机构开展业务。

(三)农村小额资金总额不足

目前农村信贷业务种类非常有限,农民贷款的渠道也非常狭窄。很多国有商业银行大都尚未向农民提供信贷贷款,其业务重心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的大行业大企业,农村小额信贷的融资渠道非常狭窄,农民获取贷款的途径有限,获取的贷款额度不足。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农民越来越参与市场竞争,需要紧急的财政支持。农民的强大资金需求尚未得到充分解决,用于支持农业的总资金难以满足农民的需求。

三、针对农村金融机构信贷业务问题提出的解决措施

(一)确定合理的市场利率并灵活确定贷款的金额和期限

农村金融机构在开展农村信贷业务过程中,在低利率的情况下会增加财务成本,基于培养更多客户的原则,适当的让步对农民有利。在同一地区,应统一农贷利率,小额农贷最高增幅不超过人民银行基准的50%,以减轻农户经营负担。在发放贷款方面,适当增加业务范围,调整小额信贷额度,以满足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例如,对于小农户和从事农业农民工的农民,信用额度确定为不超过10万元,对于大农户,信用额度可以从20万元适当提高到30万元以上。大型公司的信用额度确定为超过100万元,如果运行的是资本要求较高的项目,则可以相应地提高信用额度。

考虑到与贷款期有关的农业经济发展的性质,有必要根据农民参与的具体农业项目科学地制定贷款期限。通过增加对信贷人员的问责目标的评价,促进小额信贷的高质量增长,并鼓励信贷员促进和管理农民的小额信贷。通过加快对农村小额贷款的电子化管理,使用现有计算机网络平台为农村小额贷款建立电子管理系统以及为信用社在基层的突出贡献提供优先政策来奖励特定个人,重点关注农村家庭农场为主体的贷款营销。例如:根据当地的农业生产和经营周期,最长期限可以延长到3-5年,以匹配贷款期限。如果要向生产周期长的农民贷款,则需要根据农业资金的实际使用期限以两年为增量增加贷款,并且贷款期是投资期,以便农民购买农业机械和其他固定资产。

(二)调整信用结构,改进的支持措施

农村信贷业务将继续支持农业的发展,扩大对家庭农场和农民的小额信贷支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目标,促进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经济往来,切实加强各种影响,支持一切农业生产和经济活动。农民需要了解如何根据新技术,尤其是市场需求,不断调整自己的种植和育种项目以及生产方法。身处现在的制度环境下,如何能保证一个项目成功,应该先提高教育。目前的涉农金融家机构不会也没有办法对农民进行系统的培训,大多时候还要依靠基层的政府来进行干预。通过培训农民并依靠熟练的农村工人与相关部门一起开展小额的信贷,不光可以获得市场信息,还能大大提高投资项目的成功率。应加强公共关系和教育,以确保农村地区的所有教育部门都充分意识到农村金融教育和培训是一项将造福子孙后代的公益项目。更重要的是,对于政府而言,更新农民的观念,提高其财务意识,寻找获取财富的方法并使农民摆脱贫困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地方政府的支持,也离不开有关职能部门的促进。注重农村的金融教育培训,可以有效的提高农民的金融水平,也能促进金融机构的大力发展。

在农村开展金融教育和培训,有必要关注以下知识:首先,金融知识的普及。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农民金融意识、促进金融产品的集成和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提高致富能力,同时,提高人们的风险预防意识和预防能力。例如,可以将村级主管和具有丰富的培训经验的人员纳入政府组织,专门的针对县、村和村级主管进行金融的培训课程;并加强对村级管理人员和富裕专业人士的教育,成为二级培训人员,通过与农民的紧密联系来培训农民,扩大金融教育的范围。二是培养银行信贷政策和信贷信息知识,鼓励农民有效地使用贷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诚信意识,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三是金融知识,持续增长的投资需求,有必要提供培训知识资本市场知识和资产收入高的农民的金融需求。四是促进教育农业支持和福利政策,以便农民可以完全理解和使用国家的农村金融和金融政策促进发展。

(三)扩大金融渠道和稳定资金来源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与许多外来因素的共同影响,很多农村信用社都已经开始了重组。经过比较早期商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成立的历史和农村的信用社改制的前后金融服务,并从可持续业务发展的角度对其进行了评估。在将信贷业务进行调整之后,业务可持续性指标也得到了显著改善,并且随着外部系统的变化,在加大对“三农”的证词大力支持下,农村的商业银行对信贷政策的改革力度有了明显的加大。同时,农村商业银行自我发展的能力更有了可持续性与运营的安全性。同时,农村商业银行已开始减少对农村地区标志性业务的支持,这将有助于有效改善农村家庭贷款的负增长。此外,重组也为本地及其他工商业地区的大城市和城市企业提供了更适当的财务支持。

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有限。除了一些必须自行处理的农村金融机构外,农村银行严重依赖人民银行的贷款。因此,有必要建立一种制度或机制,促进农村资金返乡,寻找解决农村金融机构财务问题的新途径。可以根据下面的几个渠道可以解决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问题:1.通过获得中国人民银行的支持,开设专项的贷款来支持农业发展;2.充分利用邮政储蓄所吸收的农村资金;3.有效的协调地区与农村金融机构的资本;4.增强农村金融机构的存储能力,加强其支持农业的金融能力;5.废除农村金融机构组织资金的歧视政策,下放金融存款管理权限,地方政府将地方金融存款转移到农村,特别是城乡金融机构。

农村金融还需要整合科学技术信息,农产品营销和其他服务。通过促进农村金融与经济的发展,不断促进金融服务方式的创新,证明了农村金融教育与金融培训是有必要的。因此,需要协调农村金融教育培训相关部门,对生产技术和产业发展进行全面培训,为农民提供技术和市场信息,促进资本和市场、资本与技术的结合,规避生产和市场风险。同时,金融机构可以在其服务中使用金融行业信息网络为农民提供经济发展建议,还可以通过不断增强服务方法改进服务类型,让农民获益更多。

结束语:

小额农村贷款开发实践是实施科学发展观,探索建立符合农民和农村地区需求的商业小额贷款以及为“三农”经济提供直接服务的重要手段。想要进一步的促进社会主义的新农村建设,就需要我们不断地去推动农村金融创新,还要加强民间金融的规范化,这样才可以真正地将农村金融对于农民经济供给加强,最终才可以有效的解决农民贷款产生的问题。

摘要:农村小额贷款是向农民和农村工商业家庭提供少量贷款的金融服务,有效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繁荣。尽管如此,现如今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规模和速度,距离满足农民的实际资金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本文重点为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研究做了些许的探讨。

关键词:农村,金融机构,信贷业务

参考文献

[1] 陈奎明.加大金融创新推动“三农”发展[N].海南日报,2015-12-22(A09).

[2] 郑斌,程华.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痛点及改革探析[J].北方金融,2019(08):16-19.

[3] 孙华林.农村金融机构信贷业务风险及防范对策分析[J].纳税,2019,13(16):201.

[4] 樊英.农村金融机构小额信贷业务风险管控的策略研究[J].经济论坛,2018(11):60-63.

[5] 邵威豹.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业务发展困境研究[D].河北经贸大学,2012.

涉农金融风险范文第2篇

要解决当前银行业存在的一些突出风险隐患,必须施以必要的结构性改革措施,这也是我们在此次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在各国普遍看到的一种最新变化。全球金融危机后,我国也相应强化了系统性风险的防范与监测,然而在结构性改革措施的采用方面,我们还处于探索阶段。因此应加快推动相应的结构化改革措施,为金融深化的过程保驾护航。

近年来,随着金融深化进程稳步推进,利率、汇率的管制逐渐放松,资产证券化的逐步开展,我国银行业发展迅速,银行业金融机构种类和产品类型不断丰富,不少机构在网点数量和资产规模上也已位居世界前列。截至2012年末,我国银行、债市和股市的合计总资产占GDP比重已经高达351%,高于344%的全球平均水平,银行业总资产规模已接近美日两国银行资产的总和。然而,在金融加速深化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少超范围经营和违规经营的监管套利活动,各种风险隐患正在聚集。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所谓“影子银行”活动的出现和演变。

因此,要实现我国金融深化发展过程中银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必须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遵循由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规律,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在金融深化的过程中,坚持遵循银行业风险管理和监管的基本规律,确保我国银行体系在提升资源配置整体灵活性的同时,也能进一步提升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的能力,以更好地服务我国经济创新驱动和转型发展的大局。

当前我国影子银行

风险状况及原因

对于我国影子银行风险状况的基本判断,可以简要归纳为以下三点:一是总体风险虽然可控,但增长较快。据金融稳定理事会(FSB)统计,2012年我国影子银行占全球比重仅约3%,但较上年增长42%,是接受调查的26个经济体中增幅最大的,估计2013年增幅将更大。如果按照国办107号文的范围,我国在全球占比预计已超过5%。

二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的影子银行业务虽然比较简单,但基础资产质量值得高度关注。不同于欧美国家具有的多次证券化、批发融资和高杠杆率的特征,我国的影子银行活动大多仍是为了规避监管和信贷规模的“类信贷”业务。然而,由于面对各类借款人普遍缺乏财务硬约束的信用环境,这些传统信贷业务之外的信贷活动具有融资成本高、融资渠道长、期限错配更严重等特点,因而对应基础资产的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低于传统信贷业务基础资产的质量,这会实质性影响这些“类信贷”业务最终偿还率。

三是虽然我国目前在传统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之外承担融资活动的绝大多数机构主体都受到严格监管,或受到一定程度的监管,总体而言较他国监管更严,但机构超范围经营现象却较为普遍。参与者之间的最终风险分担或处置安排不清晰,存在或有风险隐患,威胁机构自身和金融消费者

权益。

伴随影子银行业务的发展,我国金融深化过程中出现了独特的现象:居民、企业、政府在参与影子银行业务活动中,这些微观主体的“合理行为”却引发了宏观上“经济金融脱节、资产泡沫放大、金融风险在提高”的效果。在数量上和结构上,都对当前的金融体系产生了越来越明显的影响,具体分析来看,这种现象的出现有几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风险复杂程度的增加是金融深化的自然结果之一。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和银行业对内对外的进一步开放,商业银行出于应对来自其他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竞争的需要,往往试图通过综合化经营和国际化布局等战略调整进行应对。然而,各国现代金融发展的历史反复告诉我们:过多的过于复杂的跨业和跨境经营活动的出现,客观上会导致一个金融体系内不同风险的加剧和杠杆率的叠加,风险管理难度加大。

其次,这是转型时期各种外部市场环境缺失的结果。虽然我国当前社会融资渠道正日趋多元化,但信用和法律环境尚不完善、许多实体经济经营主体倾向于把金融市场作为投机场所和融资平台,而不是真正管理或降低风险的场所。投资者诚信意识和风险意识仍然欠缺。在这种大背景下,银行仍是众多金融风险的最终承担者的客观现实并未改变,某些时候,商业银行还需要承担更多无法量化和监测的各类风险。

最后,这也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失范或违规经营的结果。以我国银行业的同业业务为例,其中的具体业务范畴和交易对手已经远远超过了国外一般意义上的银行同业业务,这引发了大量资本和拨备计提不足的问题。这种普遍存在的失范或违规问题,并没有受到相应的管理问责和纠正。其他如债券发行、信托产品的发行或销售,以及对其的担保等,背后大多不同程度地有银行的影子。以企业债发行为例,一些银行违规为部分债券的兑付提供隐性担保,这些都是不符合银行业监管要求的行为。

因此,要实现银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必须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遵循银行业风险管理和监管的基本规律。

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有赖于改革

一、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必须通过实施结构性改革措施。要解决当前我国银行业存在的一些突出风险隐患,必须施以必要的结构性改革措施,这也是我们在此次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在各国普遍看到的一种最新变化。如各国普遍强化宏观审慎监管制度安排,更多建立风险隔离制度,等等。近期,在美国量化宽松货币政策退出的压力下,一些新兴国家的宏观经济和金融体系发生了比较大的振动。其中有分析认为,这种振动就是一些新兴经济体的金融结构化政策措施不足的具体表现。对于我国而言,全球金融危机之后,我们也相应强化了系统性风险的防范与监测,然而在结构性改革措施的采用方面,我们还处于探索阶段。因此,应加快推动相应的结构化改革措施,为金融深化的过程保驾护航。

第一是坚持“适度的综合化、国际化经营原则”。在金融深化的过程中,由于渠道、业务、客户的关联度加大,风险传染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为避免这种风险的过度传染造成的系统性影响,应该坚持引导各类银行业机构发挥各自特长、各司其职,而不是推动一类机构“通吃”所有业务。从单家机构来看,都有全面展业的自然冲动,但监管者必须承担起“守夜人”的职责,在鼓励创新的同时,通过结构化制度设计,引导其方向,遏制某些机构的盲动。比如,对于当前最主要的综合化经营和国际化经营需求,监管机构可以设置必要的、清晰明确的评价标准、特定的监管框架和指标约束,允许只有满足相关风控和经营质量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经营资格。这种安排,也有助于引导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通过做强,而不是通过一味做大来适度获得金融创新的资格。

第二是坚持“栅栏原则”和“风险隔离原则”。要求机构以满足客户需求为目标,在各自的“栅栏”内,探索信贷、理财、同业、代理以及投资类等业务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的新产品、新模式;对于投行、信托、租赁、资管等业务,可要求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通过设立独立子公司经营,严格建立风险“防火墙”,从法律层面隔离风险。

第三是坚持“风险并表和全覆盖原则”。金融风险的防范只能依靠风险管理的创新。金融机构是防范风险的责任主体,面对由自身业务和市场环境带来的风险变化,其风险管理能力必须与业务复杂性及关联性同时进步。主要包括:一是要建立覆盖非信贷和表外资产的分类、风险拨备和资本计提制度,强化法人机构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提高其对表内外、境内外、本外币和母子公司的集团并表全面风险管理能力,进一步扩大风险监测和管理的覆盖面,确保其建立与其业务、机构相应风险程度相适应的风险管理能力。二是需要提前思考未来资本项目进一步开放、存款保险制度出台等对自身的潜在影响,在整体发展战略研究、内部组织架构设置、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安排、甚至各类产品定价中都要预埋这些影响因子,更准确地评估相关风险。三是要设置良好的风险偏好框架,明确机构自身的风险能力、风险偏好、风险限额和风险状况,对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进行更为前瞻性的预判和更精细化的风险缓释管理。四是建立对新业务、新产品的全流程风险尽职审查程序。五是开展有针对性的压力测试,并将其结果运用在日常管理中。六是提升数据挖掘分析能力,通过对客户生产、消费和贸易行为的深度分析,整合机构内部资金流、信息流,以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二、金融风险的处置要利用和坚持市场化的手段。在各大国有商业银行开始股份制改造并完成上市后,我国主要银行业机构都已建立起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然而,要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金融企业,还应包括其在风险处置环节的市场化原则的确立和坚持,这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和基本的金融市场规律。主要有:一是要建立包括金融机构破产条例、存款保险办法、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自主核销办法等在内的金融风险市场化处置的法律法规基础。二是应通过改革,允许出现经营失败,使用市场化手段处置单体金融风险,打破产品刚性兑付和银行不能或不会破产的潜规则,以严肃市场纪律。三是建立专门的金融消费者保护部门,加强对跨市场、跨行业和跨境金融产品的监管,强化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

提高银行业金融服务能力

有赖于改革

银行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满足企业和居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服务于实体经济。虽然全球各国的银行业因其本国实体经济的发达程度不同而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虽然各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因其目标客户群的差异而在自身的业务特色上存在不同,但是,一些市场普遍认可的审慎经营最佳实践,应是银行经营文化中的基因和共通之处,在推进改革、提升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应该得到更多借鉴和坚持。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结构已从第一、第二产业为主转变为以第二、第三产业为主;企业经营活动从以国内业务为主,逐步拓展到更多跨境业务和全球业务;实体经济对金融的需求也从简单的存、贷、汇业务为主,逐步扩展到更多财富管理、结构化融资、分散和管理金融风险的需求,更多的银行业新产品和经营模式应运而生。从保持银行业整体竞争力的角度来看,银行业应探索在更加开放环境下,提高对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贸易活动的金融服务能力,加强对文化创意产业、互联网、生物科技、航运金融等新兴领域的关注度,加强对现代消费金融的关注度。加快推进境内外联动,推进跨境投融资金融服务和跨境金融风险管理服务的金融创新,逐步形成与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和第一大贸易国相匹配的金融服务能力和地位,在全球银行业金融服务的各个领域中逐步形成我们的可比较竞争优势。

具体来看,当前最突出的问题是各类企业,特别是轻资产企业、小微企业的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面对利率市场化趋势,商业银行要创新对借款人行为和信用记录的收集、分析方法和技术,提高对于资产类业务的风险定价能力,更多地开展信用贷款业务。改变金融机构只是单纯资金中介者的角色,引导金融市场真正成为各类实体经济企业进行风险管理和价格发现的场所。待条件成熟后,推出以信用贷款为基础的衍生品,构建从信用贷款到信用保险以及信用衍生品的产品全链条,进一步分散相关风险。

完善金融监管治理体系

有赖于改革

金融监管能力的进步也必须适应金融深化的需要,跟上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创新发展的步伐,这同样有赖于改革。

从监管理念来看,当前有两个值得研究的领域:一是要实现对通过各种融资渠道,包括新兴互联网渠道的融资活动的有效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对各种不同业务类别,分别建立相应的经营规则和监管标准,使得不同类型机构在经营各类业务时,必须充分考虑资产分类、拨备计提和资本计算的要求,以减少其监管套利的机会,消除类似于“通道业务”这种逃避资本、拨备计提,模糊资产分类的各类“伪创新”。同时,对于网上网下机构开展相同业务应当适用相同监管原则和监管标准,前瞻性地预判新型业务模式的潜在风险并提前实施干预,更注重其行为结果会对消费者造成何种影响,充分考虑对金融消费者的适当保护,从而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隐患的形成和增大。二是监管要实现从单一注重经营行为,向同时注重经营行为与经营文化的转变。正如历史学家迈克尔·卡普兰在《本能2》所述,“人类并不是如传统经济学家们所说的那样理性,我们的身子游荡在现代的花花世界,但我们的思维却残留着远古祖先的记忆碎片”。因此,监管并不只是事关制定规则,监管者要更强调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文化、金融伦理的关注,如机构与客户的关系,一家机构内部员工对机构的认可度和忠诚感的变化等。监管者应该以更有效的方式去分析一家机构的风险变化与其经营文化变化之间的关系,以及银行业整体经营文化演变及其系统性影响。监管实践中,一家银行的经营考核指标最能反映其从上而下的经营理念和文化,这也往往是决定机构风险与收益的平衡、感性与理性的选择以及最终风险敞口高低的最根本原因。

从监管方法来看,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以风险演变、创新需要和业态变化为导向,及时优化调整传统监管手段。一是注重预判监管政策的正负效应。对于监管机构来说,在制定新的监管政策时,需要拥有更宽广的视野,注意避免所谓的政策非预期效果和第二波影响。二是推进过程监管。按照还权于市场、让权于社会、放权于基层的原则,推动实现监管从事前监管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三是优化监管资源配置。从机构单维监管为主,向机构、风险、产品三维并行监管转变,及时发现趋势性问题和隐患。四是提升系统性风险监测分析能力。要创新尝试通过提高大数据的分析挖掘能力,建立从以单一风险监测为主的监管指标体系转变为识别、缓释多元交织复杂风险的综合监管体系。通过注重机构行为、文化等大数据挖掘和分析,进一步丰富监管指标,更前瞻性预判银行经营模式、经营行为和经营文化的变化及其系统性影响。五是推进分类管理,鼓励风控能力较强、监管配合度较高的机构更多进入金融创新领域,给予更大的出错容忍度。六是必须严格监管问责。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就是形同虚设。对于违规行为的调查和处罚,应更加坚决,不姑息纵容违规经营,消除机构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倾向。

当前监管改革的试验平台之一,是上海自贸试验区。我们应充分利用这一契机,推动探索更开放环境下的监管体系建设,包括风险自评估框架、特色监测报表、优化存贷比等监测指标、监管当局与其他经济金融社会共享信息平台等,按照银监会的统一部署,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为推动银行业整体监管能力的建设创造条件。

涉农金融风险范文第3篇

摘 要:绿色金融作为当代经济发展的核心,风险已成为限制绿色金融发展的主要因素,而非绿色金融市场风险对绿色金融市场的传染是绿色金融风险的重要成因。本文通过建立基于SIRS的风险传染模型,引入转移概率,比较绿色金融受到风险传染同非绿色金融受到风险传染的不同表现,证明绿色金融市场受到外界风险传染影响较大,但通过有效的风险转移手段能更好的控制绿色金融风险。

关 键 词:绿色金融;风险传染;转移概率

DOI:10.16315/j.stm.2021.01.007

文献标志码: A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在我国经济实力越来越强大的同时,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成为制约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障碍。十九大报告全面阐述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强调推进绿色发展,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产业、清洁能源产业,体现了绿色发展的国家意志和人民愿望;因此,发展绿色金融具有重大意义,而绿色金融的发展势必会伴随风险。在以往的文献中,对绿色金融的研究远远少于同类型的金融研究,且在绿色金融风险上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环境风险、绿色信贷等方面,缺乏对绿色金融风险传染的研究。

一般来说,造成重大绿色金融风险的原因一是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不同的绿色产业在环保领域的正外部性的错判,缺乏科学评估,这导致资本逐利性的放大,节能环保效率低的产业被误判为低耗微排前景好的绿色环保项目,使得资源过度分配,但其对环境的影响几乎没有回报,甚至破坏了生态。二是尽管国家大力促进绿色和环保产业并给予优惠政策,但尚未建立协调和执行机制,相关部委的产业政策、金融机构的部门政策和政府部门的政策之间并没有发挥很好的协同作用。三是金融投資具有短期性、流动性特点,我国银行平均负债期限只有6个月左右,资金转移周期短,频率高,是确保金融机构盈利增值的关键。由于生态金融机构建设周期长,大型环境项目需要多年的建设时间,长期的融资需求和短期流动的金融投资相矛盾,特别是生态建设过程中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是绿色金融实践面临资金供需期限错配风险的直接原因[1]。

现阶段对于绿色金融风险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环境风险及绿色信贷风险上,并以定性分析为主,包括分析商业银行环境风险管理的现状及困境,或是分析我国绿色信贷风险管理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对绿色金融风险传染相关方面研究缺失。因此,本文通过对绿色金融风险与非绿色金融风险的相互传染的研究,得出非绿色金融风险传染对绿色金融风险的传染程度较大,而绿色金融风险对非绿色金融风险的传染程度较小,并在此基础上引入转移概率,深入探讨绿色金融市场受到风险传染后的变化。

1 文献综述

1.1 绿色金融风险

在绿色金融风险相关研究上,国内起步较晚,对绿色金融风险以及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绿色信贷及环境风险上,比如马晓微等[2]讨论了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的风险表现及成因,提出商业银行绿色信贷风险主要包括环境风险、信贷风险、操作风险及声誉风险,强调在宏观层面上应加强绿色信贷法制化建设、完善绿色西南带激励及监督机制;微观层面上应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及服务、重视银行内部人员培养与外部人才引进。在与绿色金融环境风险有关的研究中,江航翔等[3]认为绿色金融是将环境保护作为金融部门行动的指导原则,将环境和生态指标体系纳入金融活动。提出金融部门的环境风险是直接的,即金融机构的行为本身会造成环境问题;或是间接的,间接风险通常与不良贷款或投资不足所导致的环境经济损失相关。随着绿色债券的发展,绿色债券在绿色金融风险研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关于绿色债券的研究也越来越多,逐渐成为绿色金融风险研究的重心。王遥等[4]在相关研究中提到,2016年中国绿色债券市场呈爆炸性增长。作为绿色债券发行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绿色债券的第三方认证日益受到关注。滕磊[5]在相关研究中提到,绿色债券具有清洁、绿色、期限长、成本低等突出特点,可以为向绿色低碳经济过渡提供巨大的资金支持,促进绿色债券的建设,加快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发展,为整个金融体系的改革提供了契机。

1.2 金融风险传染

随着金融国际化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高速推进,金融工具创新和金融业务融合,不同金融机构和金融部门间的联系愈加密切。正是基于此,近年来,频频爆发的金融危机传染和风险传染愈演愈烈。对金融风险传染的研究也显得愈来愈重要。从整体来看,金融风险传染主要涉及到三方面的内容。

1.2.1 金融危机风险传染

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以开放经济为背景来研究金融风险传染问题,主要以国际贸易、国际资本流动、金融市场联系、国际经济金融合作等方面为立足点,来考察金融危机由一国爆发后,如何传染向其他国家,对其产生的影响进行量化计算和理论分析,以更好地解释风险传染的内在机制。经济基本面相关联产生的传染分为贸易渠道和金融渠道。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国际贸易渠道是最基本的金融风险传染渠道。据王献东等[6]在其金融市场间的风险传染研究文献综述中指出对贸易渠道的理论研究最早进行的是Gerlach和Smets等,其次通过Eichengrenn等对20个工业化国家30年的面板数据进行研究,证实了贸易联系是最为容易观察到和非常重要的危机传染渠道。而Peek和Rosengreen则首次实证分析找出了金融渠道在传染风险中作用的证据,一体化背景下金融渠道成为了金融冲击跨国传导的最重要渠道。

1.2.2 不同国家之间的金融市场风险传染

在不同国家的金融市场之间,由于存在影响市场的因素,例如:金融机构的市场间投资、国际对冲基金、信息传播等,因此在不同国家的金融市场之间存在相互联系的机制,金融风险会由某个国家的金融市场向其他国家的金融市场发生传染。近年来,中国学者开始关注和研究跨市场的联动及其风险传染效应,刘平等[7]使用的方法结合了静态和动态copula函数方法,比较了近20年两次金融危机前后美、中两国3个金融市场间相关结构的变化,从而证实了美国的金融危机将通过国际贸易和金融渠道向中国转移金融风险。苏木亚等[8]运用谱聚类方法、独立成分分析、GARCH和VAR的金融风险多渠道协同传染模型实证分析了欧洲主权债务危机背景下全球主要股票市场对我国股市的多渠道协同波动溢出效应。结果表明: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以各种渠道影响着我们股票市场不同部门指数的波动性,并且波动性溢出具有集中特征。

1.2.3 同一国家内部多个金融市场的风险传染

在同一个国家的金融市场中,因为存在共同的信息,有着共同的市场预期,以及由跨市场对冲引起的信息溢出。因此,证券、债券、期货等市场之间,往往存在着联动效应,金融风险也会由一个市场向其他的市场传染。在我国,有不少学者对这方面进行了研究,郑庆寰[9]研究发现,美国次贷危机发端于次级贷款市场,增强于次级债券市场,传染到持有次级债券的金融机构,并通过债权债务关系传导至商业银行,导致市场流动性紧缩,影响其他金融市场并产生更大的金融动荡。袁晨等[10]利用GARCH模型,实证检验2003—2010年我国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黄金市场间投资转移和市场传染的阶段时变关联特征,得出当股票市场处于危机时,跨市场间投资转移的发生意味着可利用其它市场的金融产品来规避风险。李志辉等[11]利用HP滤波的方式得出中国债券市场、外汇市场和股票市场的风险指数,构建VEC模型,实证得出中国各金融市场之间有明显的风险传染效应。

1.3 文献评述

纵观绿色金融风险的研究历程,发现现阶段对绿色金融风险的研究集中在单一的绿色项目上,或是从某项绿色金融项目出发,探讨其存在的绿色金融风险并提出相关管控建议;或是从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入手,研究商业银行存在的绿色信贷风险,较少研究绿色金融风险传染方面的问题。另外,大部分对绿色金融风险的研究是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研究相对不够完善。因此,本文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分析绿色金融市场风险与非绿色金融市场风险的传染机制,并以此为前提进行了定量研究。

2 基于SIRS的风险传染分析

由于金融市場企业自身风险管理水平的差异性,使得部分节点企业由于未及时采取风险防御措施,暴露于违约风险中,呈风险易感染状态;部分节点企业已被违约风险传染,呈风险感染状态;还有部分企业由于采取了恰当的应急措施,而有效抵御风险,呈风险免疫状态。这种由3个不同风险状态组成的金融市场与传染病模型相适应,因此本文利用SIRS模型分析风险传染存在可行性。

传统的传染病模型是假设群落中所有的个体具有相同的感染概率,但是金融风险传染与传染病传染具有差异性。传染病的传染个体具有同质性,没有明显的个体差异,但市场与市场之间其实具有一定的差异,特别是就交易量而言,绿色金融市场由于是新型市场,企业发展绿色金融项目受到一定的限制,因为与传统金融相比,绿色金融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它更强调人类社会的生存环境利益,它将对环境保护和对资源的有效利用程度作为计量其活动成效的标准之一,通过自身活动引导各经济主体注重自然生态平衡,它讲求金融活动与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的协调发展,最终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对于不同的市场而言,其感染概率也不相同。因此本文借鉴Bouaziz等[12]研究网络中传染病的做法,设定节点拥有可变概率,引入实参数k称其为风险传染力,来量化市场遭受冲击的严重程度。则易感因子变成已感状态的概率为\"易感企业\"交易量权重与传染力的乘积,即:

对于处于易感染状态的企业来说,随着传染率β=P(i)的升高,处于易感染状态的企业密度反而会随之下降,而处于已感染状态的企业密度会随之升高,这是因为由于传染力的扩大,会有更多的企业受到风险传染的影响,从而从易感染状态转变为了已感染状态。而传染率β又与传染力k和交易量权重Wi有关。因此,绿色金融市场受到风险传染后的状态与传统及金融市场存在差别,而利用数值模拟方法能更好的展现不同的市场受到传染的不同表现形式。为了更好的体现差距,设定传染力度为6,即一个市场的已感因子将风险传染给另一个市场的影响力度为6个因子;再假设全市场的交易主要由非绿色金融市场内部交易为主。且虽然近年来我国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发展很快,但绿色信贷余额仍只占中国国内全部信贷余额的10%左右,绿色债券仍只占债券发行量的1%左右;因此,绿色金融市场同非绿色金融市场产生的交易量权重将会小于非绿色金融市场向绿色金融市场产生的交易量权重。基于这些基础设定,通过MATLAB软件对两个不同的市场分别做了数值模拟,并比较他们之间的不同之处,如图1、2所示。

由图1、2可知,可以明显看出,随着β的减小,不同市场内的已感因子有着明显的差距。因为现实生活中,绿色金融市场的交易量占总市场比重较小,因此绿色金融市场风险对非绿色金融市场风险的影响较小,即在该数值模拟中的市场内部,β=0.6代表绿色金融市场内部非绿色金融风险对绿色金融市场的传染概率,β=0.3代表非绿色金融市场内部绿色金融风险对非绿色金融市场的传染概率。可以发现,非绿色金融市场受到绿色金融市场风险影响后的已感因子要比绿色金融市场受到非绿色金融市场风险影响后产生的已感因子少,这说明在传染力k相同的情况下,绿色金融市场更容易受到外界风险传染的影响。而现实生活中,非绿色金融市场受到绿色金融市场风险传染的概率较小,甚至可以忽略不计,因此在接下来的分析中,本文引入一个新的变量来重点讨论绿色金融市场内部受到非绿色金融市场风险影响的情况。

3 加入转移概率的风险传染分析

在风险传染过程中存在多种方式的风险管控手段,传统风险控制的4种基本方法分别为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转移和风险保留。在研究绿色金融风险与非绿色金融风险的传染模式中,重点加入了风险转移的概念,使得传染模式更为多样化。风险转移是指将风险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全部或部分转移给他人。通过转移风险而得到保障,是应用范围最广、最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在绿色金融市场中,通过某些金融工具,将受到风险传染影响严重的部分绿色金融项目转变为传统金融项目,将绿色金融风险降低,转移至非绿色金融市场。同理,非绿色金融市场也可通过金融工具将其风险转移。但由于双方项目转变的限制性不同,通常来说对绿色金融项目的要求较高,因此传统金融项目转变为绿色金融项目的阻碍较大,风险转移概率就变小了。

3.1 加入转移概率的风险传染模型

在绿色金融市场中受到非绿色金融风险影响的已感因子在满足一定条件之后向非绿色金融市场转移,由此本文引入风险转移概率α。因此,风险传染模型进一步变为

对于处于易感染状态的企业密度S(t)来说,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随着风险转移概率α1的增大,易感染企业受到风险影响转换成已感染企业的变化率减小;同理,随着风险转移概率α2的增大,已感染企业脱离感染状态的变化率也会减小。这证明了风险转移手段在风险管控中的作用,通常来说,对比非绿色金融市场,在绿色金融市场内,企业在受到非绿色金融市场传来的风险影响时更容易将绿色金融项目转换为非绿色金融项目,即风险转移成功率较高。

在对模型进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本节通过利用Matlab进行计算机仿真,对数值模拟的结果进行分析,以验证加入转移概率的风险传染理论分析的正确性及可靠性。

假设市场一开始并不存在风险转移,并且初始状态各节点的企业密度的初始值如下:

S(0)=0.9,I(0)=0.05,R(0)=0.05,实验中各参数的初始值为:β=0.6、γ=0.1、δ=0.25,将所有设定的参数初始值代入计算式,得到了无转移的风险传染仿真模拟过程,如图3所示。

由图3可知,处于风险感染状态的企业密度随时间呈现增加的趋势,证明此时非绿色金融风险在绿色金融市场中传染蔓延,在此初始状态下,讨论加入转移概率的风险传染的变化。对拥有不同风险转移概率(α1,α2)的传染进行如下的数值模拟。

可以看出在加入转移概率之后,绿色金融市场中受到风险传染影响的已感因子水平有着较为明显的下降,对比上图的结果可以得出以下3点结论:

1)当加入转移概率时,绿色金融市场中的已感因子发生下降,从占比60%,到占比55%,可以得出加入转移手段确实能够影响到绿色金融市场受到的风险传染,如图4所示。

2)当转移概率同时增加时,绿色金融市场中受到风险影响的已感因子有着明显的下降,从最初的占比55%到占比28%,可以得出加入转移手段并且改变转移概率后能够有效控制绿色金融市场受到的风险传染,如图5~12所示。

3)当α1不变时,随着α2的增大,绿色金融市场中受到风险传染影响的已感因子在总体的比例中缓慢下降;当α2不变时,随着α1的增大,绿色金融市场中受到风险传染影响的已感因子在总体的比例中也随之缓慢下降。

总而言之,在转移概率较高的绿色金融市场,面对外界风险传染时,采取风险转移措施后能有效的减少风险传染的影响,并且能够通过对转移概率的控制来达到更好的风险管控效果。但根据对加入转移手段后的收益损失讨论的结果(式(14))来看,一味地加强转移概率将会使获得的收益在达到最大值后下降,而最优的转移概率的选择则与绿色金融市场的交易量大小、市场的风险偏好系数和受到风险影响的原生已感因子在绿色金融市场的占比相关。

4 结论与建议

本文以SIRS模型为基础,建立了绿色金融风险与非绿色金融风险的传染过程,理论分析绿色金融市场与非绿色金融市场分别受到风险传染后的风险转变情况,并通过数值模拟比较两者的不同之处,以此来讨论绿色金融风险与传统金融风险的不同。随后在该模型的基础上加入转移概率,进一步分析绿色金融市场受到风险传染的表现,再提出管控绿色金融风险的方法。

结果表明:第一,非绿色金融市场受到绿色金融市场风险影响后的已感因子要比绿色金融市场受到非绿色金融市场风险影响后产生的已感因子少,说明在传染力k相同的情况下,绿色金融市场更容易受到外界风险传染的影响;因此,绿色金融市场应采取相应措施加强自身的风险防控意识。在此本文提出2点建议:一是应建立有效监管机制,定期审查绿色金融项目带来的风险是否超出预期,确保监管机制对绿色金融市场发挥有效作用;二是应采取固定的报告机制,即规定某一固定时期对绿色金融市场风险做出报告分析,在确定导致过量绿色金融风险的来源时及时止损。第二,在转移概率较高的绿色金融市场,面对外界风险传染时,采取风险转移措施后能有效的减少风险传染的影响;而在转移概率较低的非绿色金融市场,通过采取风险转移措施虽然对风险传染影响有一定的效用,但效果略不明显。绿色金融市场在做到管控自身风险的同时,可以适当提高转移效率,从而提高转移概率来有效的抑制非绿色金融风险对其的传染影响。风险转移手段是一种非常高效的风险管控手段,在一项绿色金融项目建立的初期,就可以通过对该项目的转移概率进行计算,确立最优的转移概率的选择(最优转移概率与绿色金融市场的交易量大小、市场的风险偏好系数和受到风险影响的原生已感因子在绿色金融市场的占比相关)。在风险发生时就可通过一系列的风险转移方式,例如将投入该绿色项目的资金分割出一部分投入非绿色金融项目,即选择项目的替代品来降低风险带来的进一步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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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袁晨,傅强.我国金融市场间投资转移和市场传染的阶段时变特征:股票与债券、黄金间关联性的实证分析[J].系统工程,2010,28(5):1.

[11] 李志辉,王颖.中国金融市场间风险传染效应分析:基于VEC模型分析的视角[J].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2012,32(7):20.

[12] BOUAZIZ M C,SELMI N,BOUJELBENE Y.Conctagion effect of the subprime financial crisis:Evidence of DCC multivariate GARCH models[J].European Journal of Economics Finance & Administrative Sciences,2012(44):66.

[编辑:费 婷]

涉农金融风险范文第4篇

摘 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有利或不利事项,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和非调整事项。以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否完成为分界线,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可以分为汇算清缴前和汇算清缴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其涉及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有所不同;因此,本文以销售退回为例,讨论了两种情况下所得税相关问题的处理。

关键词: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调整事项;销售退回所得税;汇算清缴

Key words: balance sheet; future events adjustment; sales income tax refund; settlement and settlement

引言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定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有利或不利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和非调整事项。而在发生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之时,因涉及对企业资产、负债及损益的调整,从而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日的利润总额,并最终会涉及所得税的调整。

根据2016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会计》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对涉及损益的调整事項的处理问题的解释,以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完成的时间为界限,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涉税会计处理问题可以分为两种情形,其对年度所得税的影响有所不同。具体来说,若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发生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则作为报告年度的纳税调整事项;若其调整事项发生在汇算清缴之后,则作为本年度的纳税调整事项。本文主要研究讨论了由于调整事项发生时点不同而引发的不同的涉税处理问题。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涉及的所得税问题

由于调整事项会涉及报告当年的损益,因此通常会引起年度应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变化。我们根据以上所述分类,以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否完成为界限,抓住重点,简化分析,以最典型的销售退回为例,讨论关于这两种情况下调整事项的涉税处理。

(一)调整事项发生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前的涉税处理

此类处理在实务中基本不存在争议,因为由于报告当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尚未完成,按照税法规定,允许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同时调减报告年度的应交所得税和报告年度所得税费用,思路清晰,程序上不存在较大的问题,因此在此简单带过,给出例题如下:

甲公司20×6年12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了一批商品,甲公司按照惯例确认了100万元收入(不包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按17%),并结转了90万元成本。但截至20×6年12月31日,甲公司未收到乙公司货款,且并未对此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20×7年1月5日该批商品因质量问题被退回。甲公司20×7年2月28日完成所得税汇算清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7年3月31日,甲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

解:按上述解释,销售退回这一调整事项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因此,调整报告年度的应纳所得税额即可。具体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5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5000

本例中,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且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前,因此,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扣除当时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调整事项发生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涉税处理

此问题在2016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会计》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未给出具体示例,书中只提出了其中涉及的应交所得税应按照税法规定作为本年度的纳税调整事项。然而,目前实务中对此类问题处理观点仍不统一,下面通过给出如下例题进行讨论:

甲公司20×6年12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了一批商品,甲公司按惯例确认了100万元收入(不包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按17%),并结转了90万元成本。但截至20×6年12月31日,甲公司并未收到货款,且未对此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20×7年3月5日该批商品因质量问题被退回。甲公司20×7年2月28日完成所得税汇算清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7年3月31日,甲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

首先,经过咨询会计工作者,笔者了解到,在会计实务中,按照税法规定,若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以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内(5月31日之前)重新进行纳税申报,此时这类问题便得到了简化。若企业采取此种措施,那么此项调整事项便等同于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发生,其具体会计处理理应同所得税汇算清缴前一样。

除了上述做法,有学者从简便处理的角度,提出一种调整方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5000

贷:所得税费用25000

此种处理方法调减了当年的应交税费(调整当期资产负债表),并冲减了当年的所得税费用,这样做显然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因为这是报告年度的事项;对于报告年度所得税费用,即使报告年度没有所得税退回,也应该将其反映在报告年度,冲减报告年度费用,而不是通过调整当年报表的数据来反映在当年,若企业据此调整,则容易让人感觉源头不明,纠缠不清。

在考虑了上述方法缺陷的情况下,有学者提出了另一种较为成熟的处理方法,此种方法考虑了权责发生制的约束,同时顾及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具体调整分录如下所示: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5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5000

此种处理方法的可取之处在于符合权责发生制,调减了报告年度的费用,同时贯彻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形成的递延资产看做以前多交的税金,以冲减当年的应交税费。表面看来这种做法似乎的确简化了处理,也符合人们的惯性思维,但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一般只有在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时才涉及递延资产或负债,而这里只是损益变动,将递延资产用在这里不太符合定义,有些牵强。

以上两种会计处理方法都有其不足之处,两相权衡取其轻,笔者认为第二种方法更为妥帖;而由于种种原因与限制,企业在实务中较少采取重新进行所得税纳税申报的方法。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6.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6.

[3]李佳龙,王曾艳.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所得税处理探析[M].财会通讯,2012,(4).

[4]俸芳,张祎.关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立问题的探讨[J].财会研究,2015,(8).

作者简介:

武迪(1995-),男,汉族,山东省肥城市人,长安大学经济与管学院,2014级本科生,研究分析:会计理论。

涉农金融风险范文第5篇

关键词:金融监管;金融风险;经济全球化

前言

金融监管的主要内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对金融机构财务账目的审计、对金融机构日常所发生的事物进行监管、对现有的金融市场进行监管、以及对整个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其次,对该企业所的外汇外债进行严格的监管;对我国黄金生产、加工以及对外出口贸易等一系列的交易行为进行监管;对我国证券市场业的监管;对我国保险行业的监管;对信托组织业的监管;对广大投资黄金、融资租赁等活动的监管。

1.我国金融监管方式存在的问题

1.1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不适应世界经济一体化形势

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国的经济得到了长足的法展,对外贸易也数量及数额也不短的增长。对外贸易的高速发展,使得我国与世界一体化进程日益增快。因此,高速发展的对外贸易,使得国际合作的事情越来越多,兼并、合并的事情更是层出不穷。因此这就给传统的金融监管方式带来了非常大的挑战、及新要求。比如,银行业之间的兼并,虽然坚强了银行业的管理随着这一趋势的到来,金融业的并购浪潮对传统的监管方式提出了新要求,也面临着巨大挑战。首先,银行业的相互之间兼并加强了银行与银行之间的集中管理,提高了银行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也给管理不当所带来更大的危害埋下了种子。

1.2我国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现在看来,对于金融体系我国的法律体系还处在初级阶段,要想真正的稳定好金融市场的监管,仍然需要有很多的路要走,其主要表现在不能够有效的进行合理规范的监管。第一,相关的配套法律太少,虽然我国金融方面大发很多,但是配套的相关法律就很少了,因此这就给金融监管机构真正的去实施带来了很大的麻烦。第二,我国的很多金融监管法律都缺乏有效性,对一些案例不能够做出统一的标准,因此这就给金融监管部门在实际的操作当中把握不准尺度,以及操作的方法不对,对金融机构的作用甚微。用一句话来说就是,理论丰富,实践性不强。第三,对于我国金融机构的管理者筛选机制落后,这就导致监管者本身的能力不高,缺乏对自身以及对金融机构的监督能力。最后就会影响到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使得监管的效果不如人意,有的更是起不到监管的效果。

1.3我国金融监管透明度低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金融机构监管部门要根据透明度的原则向民众定期的公布金融监管机构的重大政策的办法情况,以及一些重要的相关措施,实行力度,并且要经常办法一些金融机构的相关信息。而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对于透明度这一原则,做的很不到位,这就导致了金融机构的混乱,不能够在一个公平良性的市场环境下进行发展。

2.我国加强金融监管的措施

2.1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监管体系

监管应适应我国现阶段国情,循序渐进发展。很多现实存在问题随之而来,但又无力解决,非常着急,我国在金融监管发展中不因该盲目的照搬照抄西方的监管做法,而应结合我国国情和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要全面考虑国家对金融行业的控制、金融机构的扩张冲动等因素。

2.2加强金融系统性风险的防范

由于现在国际化形式的复杂,导致金融体系也很混亂,影响金融系统的安全与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系统性的风险。因此很多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改革方案都会将系统安全放在首要的地位。并大力在金融机构中实施。一是加强宏观监管能力的调配,集中流动性监管权限,统一监管系统性风险,并扩大流动性监管范围;二是加强监管沟通,目前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在监管协调方面虽然建立了一定的协调制度,但是还仅仅只处于原则性框架层面,没有建立真正的监管协调机制;三是加强与国际间的监管机构合作力度,学习国外先进的监管机制和方法,堵住我国存在的监管漏洞,降低系统性风险性的危害系数。

2.3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我国对金融业的对外开放的程度不断加深,而且日益强烈,建立定期有效的磋商和交流合作制度,相互学习好的监管方法,互相补足对方的不足,使本国的监管体系得到完善,加强对金融机构的跨境监督管理。(作者单位:集美大学财经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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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金融风险范文第6篇

【关键词】信贷风险 内在原因 防控思路

近几年,随着产业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区域内产业资产质量、盈利能力等略有变化,金融稳定状况受到影响,行业性、地区性的风险时有发生。作为金华市本级的农村金融机构,金华成泰农商银行定位于服务“三农”,支持广大农民和中小企业的融资贷款需求,通过几年的高压运作,截至2014年8月10日,不良贷款率已降至1.8%,不良贷款余额13828万元,不良贷款化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1月至8月,该行新增贷款投放164290万元,新增五级不良贷款6568万元,不良新增占比达4%,不良贷款新增势头猛烈,风险防范任务依旧严竣,给该行的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和压力。

本文试着通过还原信贷风险的真实面貌,以期解开禁锢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枷锁,最大限度地利用高质量的信贷资产和低位的不良资产运行水平,强势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在新形势下的破茧成蝶。

当前农村金融机构信贷存在的问题

服务对象较特殊,信贷风险较高。当前,农村金融机构服务对象主要以农户和中小型企业为主,虽然目前已形成一定的规模,但是大部分商户既没有过往信用记录,也没有进行完善的财务评估分析。同时,以传统种植业为主,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强,如果遇到市场行情不稳定等特殊情况,容易形成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据统计,自2009年以来,金华市苗木产业的贷款不良率一直居高不下,从一个重点扶持行业到风险重点监测行业,苗木产业的风险隐患成为该行目前风险防控的一项重点工作。

企业内生隐患重重,贷款风险控制难。首先,由于部分小微企业基础性资料缺乏,规模小、固定资产少、有效抵押物不足,缺乏第二还款来源;同时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扬、劳动力成本升高等因素,小微企业生产成本增加、抗风险能力降低、核心竞争力低下,停工停产等都加剧信贷风险。

其次,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对象不乏一些高耗能、低产值、污染型企业。近年来,金华市本级相继开展“四破”行动和“五水共治”活动,整治环境污染,部分企业在此次行动中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停工停产整顿导致资金流不能顺利回笼,间接形成信贷风险隐患。

民间资金交易泛滥,民间借贷风险显现。近几年,民间资本活跃,受逐利思维影响,部分企业通过银行融资后以更高的利息借给其他中小企业,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部分企业利用社会的资源进行相互担保从银行融得资金,再转借给其他需要资金的融资企业,赚取利差,因而形成了一个又一个复杂的担保怪圈和资金链条。随着当前经济增速下滑、产业结构调整等,民间借贷风险逐步加大,跑路、失联事件不断,有部分出借人由于资金断裂处在破产的边缘,也给银行带来严重的经营危机。

管理制度不完善,内部经营风险加大。第一,由于信贷人员违规操作、工作失误、自身能力不强等原因,给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造成的损失仍旧突出,信贷人员操作风险依然存在。该行贷款“三查”制度流于形式,部分信贷人员违规操作行为时有发生,合规意识欠缺,2014年1月至6月,通过审计、可疑数据排查等手段发现的各类违规问题层出不穷,共处理违规人员计22人次,涉及违规信贷资金3477.23万元。

第二,风控体系建设不强,如抵押物评估管理工作,目前该行抵押物评估由外部评估公司负责,现认定的评估公司有6家,客户的房产评估均可以通过这些评估公司进行评估,不乏存在部分评估机构为多收评估费、留住客户的私心,故意上调评估价格,然而对此现象一旦发生风险,银行方面无法向评估公司追责,造成工作被动。

第三,目前客户评级工作尚未建立系统的客户评价机制。一直以来,该行都沿用较为粗放的客户评价制度,对客户是否存在潜在风险或隐性问题不能分析透彻,且分析数据没有连续性和可比性,对客户的评价尚处在一个摸索阶段。

形成信贷风险的成因分析

外部原因。第一,历史体制下的粗放型经济发展转嫁风险。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起步较晚,金融改革程度落后于城市金融。由于历史经济机制的原因,经济增长方式较为粗放、金融结构单一、矛盾集中,在经济改革转轨时期,企业集体产权全能残缺,所有者与经营者之前信息不对称、责任不对等,企业产权性质不明确,形成了潜在的、长期的经营风险;部分金融城市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信用合作社等改制后,将大量大额的不良资产转嫁给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乡镇企业股份制改造使部分贷款和债务悬空,部分企业盲目扩张,导致风险转嫁金融机构,金融风险不断加剧。

第二,政策风险较高,政策依赖强,受国家扶持力度影响较大。为鼓励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壮大,国家与政府大力扶持建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并在财政政策、税收政策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支持。因此,准入门槛低,在税收优惠等刺激下,难免会产生政策依赖性,其受政策影响的可能性相比一般金融机构更大一些。同时,由于政策依赖性过高,一旦政策发生变化,其发展便会受到阻碍。如一些项目未经过实行严格的考证但盲目上马,有些仅因为需要金融机构配合发放贷款等,便放松审核条件,产生了大量的高风险贷款。如此一来,一方面,可能会由于资金周转不灵导致政策性项目无法顺利完工;另一方面,资金链断裂可能造成部分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管理,因政策变化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不断加大,形成恶性循环。

第三,信贷风险监管法律制度存在漏洞。随着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市场化竞争对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提出更高的要求,为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金融机构信贷风险监管也在不断完善。但由于地区发展不均衡,农村金融机构信贷风险监管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法律制度不规范、法律监管缺失问题严重,没有形成完善的监管体系来监督和制约农村金融市场立法执行情况与发展现状;二是由于法律法规以及内部规章制度的不健全或有效性发挥受阻,消弱了内控监管职能,为一些营私舞弊的不良行为创造了条件,进而产生人为操作风险;三是监管理念模糊,市场没有形成多层次良性互动结构。一方面,过于保守的行为无法更好地推动资源有效配置,形成合理竞争;另一方面,定位模糊过于自由,又背离了法律法规的制度要求。面对日趋激烈的国内外竞争,这种以牺牲效率和竞争力为代价而换取的暂时安全与稳定将会带来更大的风险。①

第四,没有形成良好的农村金融环境。目前我国农村金融环境不佳,农村金融基础较差、信贷资产质量低下、农村金融市场结构不合理等方面是我国农村金融环境恶化的主要体现。②由于社会信用环境较差,一些企业和个人恶意逃贷等不良行为未能得到有效的打击和遏制,消弱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在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农民、个体经营者及私营企业。有些人一旦遭遇经营困境、资金周转不灵,便想方设法逃贷,更有甚者在放贷之初就骗贷。另一方面,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没有有效的惩处机制,对不守信的个人和企业没有严格的处罚机制,导致其守信成本低,更加大了其违法违规操作的可能性,信用意识更加淡薄,由此导致的失信成本,均由金融机构承担,加剧了信贷风险。

内部原因。第一,管理机制不健全导致出现风控盲点。一是金融机构尚未形成全面风险管理理念,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运转不规范,风险政策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未能良好分离,风险管理方法落后;二是内部信贷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缺乏健全的资产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完备的资产风险监测与预警体系、有效的制度制约机制等,无法完全适应当前信贷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埋下信贷违规隐患,诱发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三是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一方面,以罚代管,在实际操作中对工作人员批评多、奖励少,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部分金融机构和信贷人员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缺乏创新,没有建立适合新进信贷人员引进的选拔任用制度和合理薪资水平,改革尚未到位;四是业务流程不匹配与规章制度不健全导致出现操作困难或执行障碍,操作风险不可控,出现风险控制盲点。

第二,基层信贷人员队伍现状堪忧。人才是企业发展的保障,也是企业竞争力的关键。要提高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市场竞争力、加快业务发展,增强信贷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是重要途径。受环境和条件限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聘用信贷人员时整体水平与大中型商业银行有所差距,部分信贷人员在职业技能、知识层次、年龄结构、客户理念等方面跟不上现代信贷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部分信贷人员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责任心和事业心,违规操作、以贷谋私,发放人情贷款、冒名贷款等,造成银行大量的风险和损失。因此,信贷人员综合素质较低已成为制约金融机构快速发展的“瓶颈”,也是信贷风险产生的直接原因。

第三,信息技术缺失引发技术失误。如今,新技术飞速发展、市场环境复杂,金融机构发生技术风险的可能性与市场中的交易量增多、产品数目扩大、复杂程度提高呈现正相关关系。一是技术缺失。由于业务相关技术的欠缺,导致技术、操作程序的标准化程度不高,信贷人员的判断失误增多,采取不正确的交易策略或操作失误而产生操作风险;二是系统安全性有待提升,由于外部系统或内部系统安全缺陷,容易发生计算机事故,导致客户群体资料泄露、数据泄密等操作风险;三是没有充分发挥计量与信息技术在系统升级过程中的作用,各项风险量化评估方法与模型未被开发和应用,缺乏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客户信用评级系统、自主评估限价制等模型,不能科学地计量风险,无法有效地将风险控制在合适的范围内。

防范信贷风险的途径

完善内部控制是规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经营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关键,也是衡量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③当前,如何科学、合理、有效地降低风险是摆在金华成泰农商银行面前的重要问题,强化规章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等,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操作风险,是促进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法宝。

第一,建立健全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系统。强化规章制度建设,完善授信决策和审批机制,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审贷分离等风控制度,制定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及贷后检查等规范管理制度,防止对单一客户、关联客户等的高度集中,防止信贷资金违规投放;落实信贷风控主体责任,采取不相容职责岗位分离控制机制,严格规范信贷业务流程,控制岗位权限及岗位职责,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机制,通过部门与部门间、岗位与岗位间的相互监督,加强对信贷业务全过程的风控管理,防止信贷人员行为不端,规避违反信贷原则发放关系贷、人情贷;及时处理风险事件,降低人为控制风险。

第二,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完善审查流程,建立健全信贷审查中心的贷款授信、强化事前控制、把握信用过程中的流程控制;落实审贷分离制度,规范贷款审批部门的工作制度,明确审批的内容、权限、程序和责任,推动信贷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依托信贷审查中心的相对独立性,通过审查人员审核书面资料,独立、客观、科学地量化评估每一笔贷款生命周期中的风险状况,建立切实有效的信贷权力分配管理防控机制。

第三,创新工作手段消除信贷隐患,建立自主评估限价制,通过科学的市场调研和集体论证,推动科学评价能力和自主定价能力,一方面是紧抓抵押评估自主权,防止抵押悬空。通过对房产市场的调查,以文件形式出台《抵押物评估价格参考目录》,为基层自主估价框定范围;另一方面是价格紧跟市场行情,按照房地产市场行情变化情况出台《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按照评估限价制随时调整评估金额,规范支行抵押物估价行为。

第四,建立客户评价体系提升预警能力,建立健全《信贷客户分类评价管理办法》,根据客户风险形成的前期预警信号,及时探测风险信息,并采取相应的行动来阻止问题授信或其他客户风险的蔓延,或者至少可以在客户风险难以避免的条件下最大限度减少信贷损失。通过采集客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类现象和特征,并进行量化汇总,科学判定信贷客户可能的隐性风险。

第五,提升科技支撑推进信息共享,利用现有科学技术力量和系统资源,加快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的应用,还原信贷客户业务经营的本质,通过大量的业务数据,按照一定的计算方法和标准,衡量信贷客户的等级,同时,打破信贷客户信息收集的局限性,可以联网工商系统、环保系统、公安系统、人行征信系统等与经济个体相关联的各种数据,完整地收录客户在某一特定时期的经营现状,在此基础上更加科学的预估信贷风险,也为更好地服务客户提供数据依据。完善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一套适合本行客户群体的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档案,升级信贷系统等,对恶意逃贷行为进行曝光和制裁,有效避免信息不对称和客户不端行为的发生,逐步改善信用氛围。

第六,强化人员管理,打造企业文化建设高素质队伍。一是建立专业化的信贷人员队伍,吸收并培养一批职业素质高、法律意识强、道德修养好、风险意识足的信贷专业人员,打造适应社会发展的人才队伍;二是加强内部学习制度和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培养员工良好的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标准,用正确的职业观和行为准则指导信贷工作开展;三是建立诚实守信的企业文化,加强对信贷人员的诚信管理。实行信贷岗位定期轮换制度,防止信贷腐败;建立内部投诉机制,防止徇私舞弊;制定培训计划,提高信贷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标准,避免行为失范;四是建立健全激励考核机制,通过定期考核、严格奖惩、岗位轮换等手段为优秀员工打通上升通道,促进队伍建设制度化、长期化。

(作者单位:浙江金华成泰农商银行)

【注释】

①刘金宝,何广文:《农村中小型金融机构风险度量管理研究》,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9年,第220~222页。

②田力,故改导,王东方:“中国农村金融融量问题研究”,《金融研究》,2004年第3期,第125~135页。

③王建英:“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风险防范研究”,河北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

责编/丰家卫(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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