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范文

2024-05-31

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为了认真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处罚案卷的制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包括经法定授权或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案卷适用本制度。

二、总体要求

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做到:

(1)主体合格。行政处罚必须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组织或受委托组织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或法定授权范围内或委托范围内实施;

(2)被处罚对象确认准确;

(3)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即基本事实与情节认定准确,具备主要证据; (4)适用法律正确。即行政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要求,法律、法规、规章及其条款引用准确;

(5)程序合法。主要包括①立案审批程序规范;②先调查取证,后决定处罚;③决定处罚前向当事人告知其具有陈述和申辩权利;④符合听证要求的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并按规定举行了听证;⑤有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了该程序,如责令改正程序、重大处罚集体决定程序等;⑥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符合法定程序;⑦符合其他法定程序。

(6)合理行政。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

(7)属于行政处罚范围。对构成刑事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评查方式

每年二次由县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组织抽查或互查。

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处理

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的处理应根据不同的评查结果作出不同的处理,将评查结果根据分数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上报县人民政府统一公布。对评查优秀的单位应给予通报表彰,对评查优秀的个人应给予必要的物质奖励;对评查不合格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取消其当年评优受奖资格,对存在重大违法问题的具体案件,应当责令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附件1:

南沙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

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和水平,

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基础标准部分 (一)主体合法

1.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具备法定资格。

2.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3.被处罚主体认定准确。 (二)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1.违法事实与情节认定清楚,表述准确。

2.认定违法主体和违法行为的证据充分,并且主要证据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三)适用法律正确

1.实施行政处罚有明确的、有效的法律依据。 2.适用法律正确,且引用条、款、项、目准确、完整。 3.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四)程序合法 1.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顺序实施行政处罚。 2.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3.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4.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依法举行听证。

5.行政处罚决定经过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履行集体讨论程序,

依法应由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或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上报。 6.应当送达的法律文书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间送达,并有送达回证。 7.依法应当移送其他机关的案件,必须移送。

二、文书规范标准(100分)

(一)立案阶段(共5分) 立案审批文书

(1)有案件来源,即注明案件是来自现场检查、举报、交办还是移送等内容;(1分) (2)有案情记载;(1分) (3)有承办人意见,应注明当事人可能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1分) (4)有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审批意见、签名和日期; (1分)。 (5)在规定时间内立案。(1分)。

(二)调查取证阶段(共35分)

1、检查(勘验)笔录(共10分) (1)有现场检查的起止时间、场所记载;(2分) (2)现场检查的内容清楚;(2分) (3)有被检查人的基本情况; (2分) (4)现场检查情况记录准确、客观、全面;(2分) (5)有被检查人对笔录的意见及签名(被检查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签名的,应有见

证人或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原因)。(2分) 2.询问笔录(共10分) (1)有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1分) (2)一份询问笔录针对一个被询问人;(1分) (3)被询问人基本情况完整;(1分) (4)询问笔录记录的内容完整;(2分) (5)有两名执法人员的签名;(2分) (6)笔录有被询问人逐页签名(被询问人拒绝签名的应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原因);(2分) (7)笔录中有涂改之处时,应有被询问人压指印、盖章或签名。(1分) 3.调查取证与保存证据文书(共10分) (1)完整记录被调查取证人的情况;(1分) (2)调查取证事由正当;(1分) (3)调查取证的地点准确具体;(1分) (4)提取的证物应与案件有关;(1分) (5)调查取证物品的性状描述完整准确(包括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等);(1分) (6)应当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的签名;(1分) (7)有被调查取证人签名或盖章(被取证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签名的,应有见证 人或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原因); (1分) (8)有行政机关的印章和日期;(1分) (9)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须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1分) (10)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应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处理决定。(1分) 4.鉴定文书(共5分) (1)有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1分) (2)有申请鉴定的时间及内容;(1分) (3)有明确的结论性意见;(1分) (4)有鉴定部门印章、日期及鉴定人员姓名。(2分) (三)审查决定阶段(共40分) 1.案件处理的审批文书(共5分) (1)案由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记载准确;(1分) (2)违法事实记录完整,证据确凿、充分,处罚依据明确;(1分) (3)承办人的意见明确、具体,有签名和准确日期;(1分) (4)有法制机构的审查意见;(1分) (5)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明确、具体,有签名、日期。 (1分) 2.违法行为处理告知文书(共5分) (1)当事人名称准确;(1分) (2)载明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1分) (3)明确告知拟给予行政处罚的内容;(1分) (4)明确告知当事人行使陈述权、申辨权和要求听证权的期限;(1分) (5)处罚机关的印章、日期完整。(1分) 3.听证通知书(共4分) (1)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具体、准确;(1分) (2)明确告知听证主持人的姓名;(1分) (3)注明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和有要求听证主持人回避的权利,告知

当事人无故不按时参加听证视为放弃听证权;(1分) (4)处罚机关的印章、日期完整。(1分) 4.听证笔录(共4分) (1)准确记载举行听证的起止时间、地点;(1分) (2)载明听证主持人、记录入、当事人、代理人、案件调查人员的基本情况;(1分) (3)载明当事人对案件涉及的事实、证据、依据方面的陈述和申辩的内容;(1分) (4)有当事人的签名。(1分) 5.听证报告(共4分) (1)载明案由;(1分) (2)载明听证的时间、地点、参加人情况;(1分) (3)当事人针对处罚机关认定的违法事实、情节、适用法律等提出的理由和依据

及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的要求及依据;(1分) (4)载明听证结论。(1分) 6.行政处罚决定书(共18分) (1)有当事人基本情况(公民: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法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2分) (2)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依据;(4分) (3)有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4分) (4)有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并告知若逾期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规定;(3分) (5)有告知当事人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2分) (6)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处罚机关印章、日期。(3分)

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为了认真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处罚案卷的制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包括经法定授权或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案卷适用本制度。

二、总体要求

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做到:

(1)主体合格。行政处罚必须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组织或受委托组织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或法定授权范围内或委托范围内实施;

(2)被处罚对象确认准确;

(3)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即基本事实与情节认定准确,具备主要证据; (4)适用法律正确。即行政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要求,法律、法规、规章及其条款引用准确;

(5)程序合法。主要包括①立案审批程序规范;②先调查取证,后决定处罚;③决定处罚前向当事人告知其具有陈述和申辩权利;④符合听证要求的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并按规定举行了听证;⑤有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了该程序,如责令改正程序、重大处罚集体决定程序等;⑥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符合法定程序;⑦符合其他法定程序。

(6)合理行政。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

(7)属于行政处罚范围。对构成刑事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评查方式

每年二次由县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组织抽查或互查。

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处理

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的处理应根据不同的评查结果作出不同的处理,将评查结果根据分数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上报县人民政府统一公布。对评查优秀的单位应给予通报表彰,对评查优秀的个人应给予必要的物质奖励;对评查不合格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取消其当年评优受奖资格,对存在重大违法问题的具体案件,应当责令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附件1:

南沙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

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和水平,

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基础标准部分 (一)主体合法

1.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具备法定资格。

2.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3.被处罚主体认定准确。 (二)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1.违法事实与情节认定清楚,表述准确。

2.认定违法主体和违法行为的证据充分,并且主要证据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三)适用法律正确

1.实施行政处罚有明确的、有效的法律依据。 2.适用法律正确,且引用条、款、项、目准确、完整。 3.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四)程序合法 1.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顺序实施行政处罚。 2.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3.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4.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依法举行听证。

5.行政处罚决定经过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履行集体讨论程序,

依法应由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或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上报。 6.应当送达的法律文书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间送达,并有送达回证。 7.依法应当移送其他机关的案件,必须移送。

二、文书规范标准(100分)

(一)立案阶段(共5分) 立案审批文书

(1)有案件来源,即注明案件是来自现场检查、举报、交办还是移送等内容;(1分) (2)有案情记载;(1分) (3)有承办人意见,应注明当事人可能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1分) (4)有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审批意见、签名和日期; (1分)。 (5)在规定时间内立案。(1分)。

(二)调查取证阶段(共35分)

1、检查(勘验)笔录(共10分) (1)有现场检查的起止时间、场所记载;(2分) (2)现场检查的内容清楚;(2分) (3)有被检查人的基本情况; (2分) (4)现场检查情况记录准确、客观、全面;(2分) (5)有被检查人对笔录的意见及签名(被检查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签名的,应有见

证人或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原因)。(2分) 2.询问笔录(共10分) (1)有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1分) (2)一份询问笔录针对一个被询问人;(1分) (3)被询问人基本情况完整;(1分) (4)询问笔录记录的内容完整;(2分) (5)有两名执法人员的签名;(2分) (6)笔录有被询问人逐页签名(被询问人拒绝签名的应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原因);(2分) (7)笔录中有涂改之处时,应有被询问人压指印、盖章或签名。(1分) 3.调查取证与保存证据文书(共10分) (1)完整记录被调查取证人的情况;(1分) (2)调查取证事由正当;(1分) (3)调查取证的地点准确具体;(1分) (4)提取的证物应与案件有关;(1分) (5)调查取证物品的性状描述完整准确(包括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等);(1分) (6)应当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的签名;(1分) (7)有被调查取证人签名或盖章(被取证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签名的,应有见证 人或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原因); (1分) (8)有行政机关的印章和日期;(1分) (9)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须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1分) (10)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应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处理决定。(1分) 4.鉴定文书(共5分) (1)有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1分) (2)有申请鉴定的时间及内容;(1分) (3)有明确的结论性意见;(1分) (4)有鉴定部门印章、日期及鉴定人员姓名。(2分) (三)审查决定阶段(共40分) 1.案件处理的审批文书(共5分) (1)案由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记载准确;(1分) (2)违法事实记录完整,证据确凿、充分,处罚依据明确;(1分) (3)承办人的意见明确、具体,有签名和准确日期;(1分) (4)有法制机构的审查意见;(1分) (5)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明确、具体,有签名、日期。 (1分) 2.违法行为处理告知文书(共5分) (1)当事人名称准确;(1分) (2)载明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1分) (3)明确告知拟给予行政处罚的内容;(1分) (4)明确告知当事人行使陈述权、申辨权和要求听证权的期限;(1分) (5)处罚机关的印章、日期完整。(1分) 3.听证通知书(共4分) (1)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具体、准确;(1分) (2)明确告知听证主持人的姓名;(1分) (3)注明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和有要求听证主持人回避的权利,告知

当事人无故不按时参加听证视为放弃听证权;(1分) (4)处罚机关的印章、日期完整。(1分) 4.听证笔录(共4分) (1)准确记载举行听证的起止时间、地点;(1分) (2)载明听证主持人、记录入、当事人、代理人、案件调查人员的基本情况;(1分) (3)载明当事人对案件涉及的事实、证据、依据方面的陈述和申辩的内容;(1分) (4)有当事人的签名。(1分) 5.听证报告(共4分) (1)载明案由;(1分) (2)载明听证的时间、地点、参加人情况;(1分) (3)当事人针对处罚机关认定的违法事实、情节、适用法律等提出的理由和依据

及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的要求及依据;(1分) (4)载明听证结论。(1分) 6.行政处罚决定书(共18分) (1)有当事人基本情况(公民: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法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2分) (2)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依据;(4分) (3)有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4分) (4)有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并告知若逾期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规定;(3分) (5)有告知当事人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2分) (6)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处罚机关印章、日期。(3分)

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一、行政处罚案卷办理基本情况

我 涉及文化执法的有:网吧市场管理执法,文化娱乐管理执法、音像市场管理执法、出版物市场管理等执法,法种类涉及文化、新闻出版、体育等行业,从年— 年,我局的行政处罚案件共 起。

二、处罚案件基础评查情况

我局的文化行政处罚案卷案全部是每次的行政执法检查中现场检查案卷,我局行政执法人员都在2人以上,主动表明身份,持证执法,所办的案卷处理程序规范,事实清楚,当事人均签字认可,适用法律准确,行政处罚合法,至今无一起上诉案件。

三、处罚文书规范情况

行政处罚文书一律使用的是省、市统一制定的规范文

书。调查取证真实,均被处罚当事人签字认可,文书中有关时间、地点、违法事实、执法人员、被处罚人员等填写齐全,引用处罚的条款准确,罚没款票据填写规范。

四、存在问题

1、文化市场执法有机构,有编制,无人员,难以正常开展工作。

2、文化市场执法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

年月

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2008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

情 况 通 报

为进一步提高各部门行政执法办案水平,推进依法行政进程,按照《2008年度贵州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黔府法发

[2008]8号)以及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遵法领办[2008]2号)要求,2008年10月13日—20日,县人民政府组织县政府法制办、监察局、档案局对23个重点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现将评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执法案卷评查范围为行政执法机关(包括省直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2007年7月1日—2008年6月30日期间办理结案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

2008年10月13日至20日,县人民政府从县政府法制办、监察局、档案局抽调人员,分成3个案卷评查工作组,通过听取汇报、抽查案卷、集体评议等方式对23个行政执法单位近两百件案卷进行了评查。基本达到了交流经验,指导执法工作,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的目的。总体上看,我县2007下半年至2008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总体较好,我县行政执法工作有了较大进步。其中县卫生监督所、工商局、公安局、物价局、运管所、畜牧局等单位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基本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案卷管理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处罚案卷存在的问题

1、实体方面。一是个别案件认定事实不清,处罚对象错误,卷宗里无处罚对象的身份证明;二是适用依据不具体,未引用法律、法规全称,没有分清条、款、项、目,指引不准确;三是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当,在没有减轻、从轻、从重情节等特别情况记载时,却按照法律规定的最上限或最下限实施行政处罚或对不具备减轻情节的擅自在处罚下限以下进行处罚。

2、程序方面。一是部分单位无立案、结案审批程序;二是个

别单位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处罚决定书同时送达当事人或未履行处罚事先告知程序;三是有的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时,未经集体讨论或参加讨论的人员未签名,讨论记录过于简单无具体适用法条的意见;四是个别执法单位对应当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适用了简易程序。

3、调查取证方面。一是有的执法单位在收集、提取证据时未注明证据来源和日期、无提取人和被提取人签名或盖章;二是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无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或在规定时限内未对登记保存的证据作出处理决定;三是案件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中没有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的记录。调查询问笔录未抓住案件重点进行询问,一些在询问笔录中反映出的行政违法行为没有给予处理。询问笔录上没有被调查人的逐页签名;四是有鉴定结论作为证据材料的情况下,无鉴定单位资质证书和鉴定人员资格证书附卷。

4、文书规范方面。一是案件的行政执法文书不规范,有些部门由于本系统的执法格式文书更新不及时,已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影响了执法质量的提高。如行政处罚决定书未明确告知履行的方式、地点和期限;告知当事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期限不符合法律规定;未明确告知具体的行政复议机关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二是个别单位内部审批文书填写不全,有的内部审批文书中领导签署意见栏未填写。三是送达文书记录不规范。如在送达方式中填写了不是法定种类的送达方式。

5、执行方面。一是个别单位行政处罚决定没有得到有效执行,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卷宗里缺少执行结果的文书反映。二是部分单位没有严格执行罚缴分离的规定,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当场收缴罚款,且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将罚款缴付指定银行。

6、归档管理方面。有的单位文书归档和装订未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有文书散、乱、缺的现象。收集的书证用纸小于案卷用纸,没有将书证粘贴在卷宗用纸大小的纸张上,装订不整齐、美观。有的卷皮制作、目录填写、文书排列、页码编写不规范、无案卷号、无目录,有的使用圆珠笔填写相关文书。

(二)行政许可案卷存在的问题

1、有的单位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时,没有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和注明日期的文书;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没有向申请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3、部分单位没有按照法定时限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有超期许可现象。

(三)其它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案卷评查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按要求开展案卷自查工作,不按时报送自查报告。不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检查组对执法案卷的评查。部分单位领导及办案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还很淡薄,往往要遇到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后,才引起重视。二是行政执

法单位之间执法水平差距较大。三是行政执法活动开展不够深入,存在执法空白现象。个别部门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处于被动局面,难以有效开展执法工作。四是多数单位执法队伍建设还殛待加强,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素质不高,对法律基础理论知识掌握甚少,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理解和运用能力不强。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各执法单位应高度重视这次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对照评查标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使案卷评查真正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

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评价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正确履行职责,各行政执法单位应对所属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并建立健全相关的评议考核制度,将行政执法水平纳入个人年终考核和晋级的重要依据。

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从这次案卷评查中发现不少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欠缺,法律基础理论知识薄弱,比如案件记录中没有规范使用法律专业用语,对案由、各种送达方式等简单的概念没有理解,对法人、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等概念使用不准确。运用法律不熟练,办案技巧不强,甚至凭主观意志办案,直接影响了行政执法的质量。为此,各单位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岗前和定期法律专业知识培训,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基础理论知识和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

的理解运用能力、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工作。行政执法案卷是记录具体行政执法活动的原始材料,也是行政执法单位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活动应当提供的证据材料。因此,各行政执法单位应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和归档工作。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三日

主题词:法制行政执法检查通报主送: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各驻正执法单位

抄送:市政府办、市法制办;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

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试行)

总 则

一、制定依据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及《农业部农业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制定。

二、适用范围

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案卷均适用本标准。

三、术语

1、本标准所称处罚主体是指已经取得执法资格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2、本标准所称被处罚主体是指作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并受到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本标准所称行政机关负责人是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法定代表人。

4、本标准所称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住址等;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

负责人姓名等。

四、评查内容

案卷评查分为基础标准和文书规范标准两部分。基础标准是行政处罚是否合法的标准,主要包括主体是否适当、事实是否清楚、主要证据是否完备、适用法律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等内容。文书规范标准是卷内文书的基本要素是否齐备、规范的标准。

五、评分办法

基础标准是案卷合格的基本要素,不设具体分数,不符合其中任何一项内容的,该案卷为不合格卷。文书规范标准采用百分制的评分方法,按案件处理阶段、文书种类、文书归档规范、文书基本要素设定相应分值,对不具备基本要素或不符合案卷归档规范的,扣除相应分值,最后余分即为案卷得分。案卷中不需要使用某种文书的,该文书所占分值自动累加;属于本标准之外的问题或本标准之外的文书种类不参评、不扣分。

评分标准

一、基础标准部分

(一)主体合法

1.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具备法定资格。

2.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在法定职权内和管辖区域实施行政处罚。

3.被处罚主体认定准确。

(二)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1.违法事实与情节认定清楚,表述准确。

2.认定违法主体和违法行为的证据充分,并且主要证据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三)适用法律正确

1.实施行政处罚有明确的、有效的法律依据。 2.适用法律正确,且引用条、款、项。目准确、完整。 3.行政处罚种类与幅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4.有法定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情节的,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

(四)程序合法

1.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实施行政处罚,不得颠倒、遗漏。

2.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3.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4.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依法举行听证。

5.行政处罚决定经过处罚机关负责人批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履行集体讨论程序。

6.应当送达的法律文书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间送达,并有送达回证。

7.应当移送的案件及时移送有关机关。

二、文书规范标准部分(100分)

(一)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共5分)

立案审批文书

1.有当事人基本情况记载;(1分)

2.有案件来源,即注明案件是来自现场检查、举报、交办还是移送等内容;(1分) 3.有案情记载;(1分)

4.有承办人意见,应注明可能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1分)

5.有处罚机关负责人明确具体的审批意见、签名和日期;(1分)

(二)调查取证阶段(共35分)

1.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共10分,每小项2分)

(1)有现场检查的起止时间、场所记载;

(2)现场检查的内容清楚;

(3)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4)现场检查(勘验)情况记录准确、客观、全面;

(5)有两名执法人员签名及执法证件号,有当事人对笔录的意见及签名(被检查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签名的,应有见证人或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原因)。 2.询问笔录(共10分)

(1)有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1分)

(2)一份询问笔录针对一个被询问人;(1分)

(3)被询问人基本情况完整;(1分)

(4)询问笔录记录的内容完整;(2分)

(5)有两名执法人员的签名;(2分)

(6)笔录有被询问人逐页、顶格签名(被询问人拒绝签名的,应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原因);(2分)

(7)笔录中有涂改之处时,应有被询问人捺手印、盖章或签名。(1分)

3.调查取证与保存证据文书(共9分,每小项1分) 包括:采样(抽检)凭证、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动物(动物产品)确认通知书。

(1)完整记录被调查取证人的情况;

(2)调查取证事由正当;

(3)调查取证的地点准确具体;

(4)提取的证物应与案件有关;

(5)调查取证物品的性状描述完整准确(包括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等);

(6)应当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的签名;

(7)有被调查取证人签名或盖章(被取证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签名的,应有见证人或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原因);

(8)有处罚机关的印章和日期;

(9)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应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做出处理决定。

4.鉴定文书(共6分,每小项1分) (1)案由正确; (2)受托单位适当;

(3)鉴定的内容、目的明确; (4)鉴定的程序、方式合法; (5)鉴定结论明确;

(6)有鉴定部门印章、鉴定人员签字、日期。

(三)审查决定阶段(共40分) 1.案件处理意见书(共5分)

(1)案由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记载准确;(1分) (2)违法事实记录完整,证据确凿、充分,处罚依据

明确;(1分)

(3)承办人的意见明确、具体,有签名和准确日期;(1分)

(4)处罚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明确、具体,有签名、日期。(2分)

2.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共5分,每小项1分) (1)当事人名称准确;

(2)载明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 (3)明确告知拟给予行政处罚的内容;

(4)明确告知当事人行使陈述权、申辩权和要求听证权的期限;

(5)处罚机关的印章、日期、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完整。

3.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共4分,每小项1分)

(1)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具体、准确;

(2)明确告知听证主持人的姓名和职务;

(3)注明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和有要求主持人回避的权利,告知当事人无故不按时参加听证视为放弃听证权;

(4)处罚机关的印章、日期、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完整。

4.听证笔录(共4分,每小项1分)

(1)准确记载举行听证的起止时间、地点;

(2)载明听证主持人、记录人、当事人、代理人、案件调查人员的基本情况;

(3)载明当事人对案件涉及的事实、证据、依据方面的陈述和申辩的内容;

(4)有当事人及案件调查人员的签名。

5.行政处罚听证会报告书(共4分,每小项1分)

(1)载明案由;

(2)载明听证的时间、地点、参加人情况;

(3)当事人针对处罚机关认定的违法事实、情节、适用法律等提出的理由和依据及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的要求及依据;

(4)载明听证结论及处理意见、负责人审批意见。

6.行政处罚决定书(共18分)

(1)有当事人基本情况(公民: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法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2分)

(2)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4分)

(3)有行政处罚具体内容和法律依据;(4分)

(4)有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并告知若逾期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规定;(3分)

(5)有告知当事人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2分)

(6)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处罚机关名称及印章、日期。(3分)

(四)送达和执行阶段(共15分)

1.送达回证(共5分,每小项1分)

(1)载明送达文书名称;

(2)载明受送达人名称(姓名);

(3)送达时间、地点、送达方式准确;

(4)直接送达应有收件人的签名;

(5)间接送达应有相关材料证明。

2.罚没款(物)票据(共4分,每小项1分)

(1)处罚机关应当和罚款收缴机关分离,法律规定可以由处罚机关代缴的除外;

(2)应使用合法罚没票据;

(3)票据填写规范、准确;

(4)缴纳罚款期限正确,加盖处罚机关印章。

3.强制执行申请书(共3分,每小项0.5分)

(1)案件名称准确;

(2)被申请人基本情况清楚;

(3)申请执行项目准确;

(4)案情叙述完整、准确;

(5)强制执行理由正确;

(6)案件主要材料齐备。

4.行政处罚结案报告(共3分,每小项0.5分)

(1)案由清楚;

(2)载明结案理由;

(3)载明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未执行部分应有说明;

(4)罚没财物应有处理结果;

(5)有案件调查人员结案意见及签名、日期;

(6)有处罚机关负责人同意结案的意见和签名、日期。

(五)案卷归档(共5分,每小项0.5分) 1.一案一卷(特殊情况分正副卷的除外); 2.使用档案局统一监制的卷皮; 3.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填写规范; 4.卷内材料齐全;

5.卷内材料排列有序(应按时间顺序排列,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前,其余文书按时间顺序排列),装订整齐; 6.卷内材料有规范的页号; 7.大小规格统一; 8.卷内无金属物;

9.卷内文字应当使用钢笔或签字笔或毛笔书写; 10.案卷归档及时。

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范文第6篇

根据省局《关于开展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评查的通知》(鄂质监法函[2005]134号)的统一部署,XX市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下发文件对市局执法机构和各县市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进行了布臵。要求各单位在7月15日在至7月25日认真开展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市局确定了由各单位法制机构负责人和稽查机构业务骨干组成的五个评查小组,在7月26日至8月5日期间采取交叉检查的形式组织开展了案卷互查工作。

自查、互查结束后,各相关单位和评查小组都形成了书面《案卷评查自查报告》和《案卷评查互查报告》,现将本市及所属县市局开展案卷评查自查、互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案卷自查

我市参加此次案卷评查自查的有XX六家单位,共自查案卷1480份(其中现场处罚案卷513份,立案处罚案卷967份),评查结果:60分以上案卷1480份,60分以下和直接评为0分的案卷数0份。

二、 案卷互查

市局抽调XX局分管执法的副局长及稽查机构业务骨干共17人组成五个互查小组,采取交叉检查的形式,共抽查案卷114份,全部为60分以上案卷。

三、主要问题

从总体情况看,各单位实施行政处罚,都能做到执法主体合格,被处罚对象确认准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基本程序合法,但也存在一些不够规范的现象,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少数文书制作不规范

(1)、检查笔录、调查笔录未记载行政相对人的基本情况,发生行政相对人拒签的,缺少相关证人、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的签名和说明。

(2)、检查笔录缺少检查人签名,调查笔录中未表明调查人身份。

(3)、立案审批表未注明案件来源。 (4)、调查笔录中调查问话重点不突出

2、细节问题

(1)、文书制作存在错别字现象,如陈述申辩“权利”写作“权力”

(2)、期限表述不当。如60日写成两个月,诉讼期限三个月写成90天。

(3)、检查、调查时间填写不完整。

(4)、笔录中的涂改之处,没有全部经行政相对人或被调查人的押印盖章或签名确认。

(5)、卷内材料未按时间顺序有序排列,未编材料页码。 (6)、案卷封面上保存年限、办案日期等内容不完整。

3、个别程序不到位,缺少相关文书材料

(1)、实施或解除行政强制措施,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即未严格执行内部报告批准程序。

(2)、对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申请听证或者放弃该权利的,没有相关记载。

(3)、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缺少执行笔录记载。 (4)、处罚决定有责令改正没收产品的,缺少相关文书。 (5)、案卷归档缺少结案案卷登记表。 (6)、超期的案件未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

(7)、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缺少送达回证,仅由相对人在存根联上签字确认,送达方式不规范,采取邮寄送达的未在挂号寄发后的查询回执上注明文书的名称并以受送达人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8)、减轻处罚申请未经批准或讨论决定。

四、问题分析

分析以上问题出现的原因,一是自身素质不高,深入学习不够。由于对目前的制度,办案程序规定及文书制作规范要求理解掌握不透彻,导致出现案卷中文书记录不详细不完整不规范的情况,甚至有错别字和表述错误现象。二是依法行政的观念不牢。有的单位认为一些文书是内部文书,不对外使用,于是偷工减料,不严格按办案程序办事,缺乏办铁案的意识,如实施强制措施未按规定履行内部报批手续,案审记录过于简单,以及忽略行政相对人放弃陈述申辩申请听证权利的情况记载,忽略执行笔录等。

针对此次查出的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剑反复强调,系统各单位要从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入手,认真组织学习办案程序规定、文书制作规范及评分标准;同时加强案件审理工作,按照《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审理工作规定》要求,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案卷及时作补证纠正处理;要通过这次案卷评查,起到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执法能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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