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报名须知范文

2024-06-24

南京大学报名须知范文第1篇

根据学院学生手册及历年新生常见问题,编写该新生手册,促使新生能够直观的了解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管理模式

学院属省属某某学院,学生毕业时颁发某某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其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为实现更好的培养人才的目的,根据学校精神,采取了某某管理模式。(介绍管理模式细节)

二、入党流程

递交入党申请书(每季度至少一篇思想汇报)→参加学院分团校培训(从品学兼优的同学中挑选)→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自入党申请书提交三个月以上)→参加党校培训(在班级中排名不得低于前1/3,无挂科科目)→确定发展对象→经支部大会决议成为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一年考察期无违纪行为)

三、奖助学金评定

1 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班集体德育氛围好;班级学习风气好(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突出,班级不及格率低,各类学科竞赛获奖率高等);基础文明建设好(班级无违纪情况,60%以上学生宿舍受到文明宿舍表扬,没有不文明宿舍等);文体活动好(积极参加校、系(院)年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良好成绩);两委会建设好(有较健全的工作制度,学年有计划、总结,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班委会研究工作,班委会、团支部团结协作,学生干部各司其职);学生骨干模范作用好(党员、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等同学以身作则,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2 校内奖学金评定办法

综合测评成绩=德育素质成绩×20% + 智育学习成绩×75% + 体育素质成绩×5% + 创新能力附加分。详见学生手册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评定出校内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单项奖学生和校特等、一二三等奖学金等。

3 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办法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

学生,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对象为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可以分为2-3档。

基本申请条件:国家奖学金(上一学年获得校全能一等及以上奖学金,并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获得过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经困难认定,上一学年获得校全能二等及以上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经困难认定,品学优良)

学生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各类国家助学奖学金: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

2、在校学习期间行为不端,有悖于《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者;

3、有生活铺张浪费现象者;

4、有不良信用记录者;

5、在上一学年曾被通报为校不文明宿舍的成员。

4 学校另设有中国电信、移动、福彩等多项福利爱心助学金,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同学可积极争取。

四、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对有违法、违规、违纪(以下统称违纪)行为的学生,应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其中记过及以上处分者,毕业时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1 一学期累计旷课达15学时以上者(无课时,一天按5学时计),给予以下处分:

(一)累计达15学时的,给予警告处分;

(二)累计达30学时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三)累计达45学时的,给予记过处分;

(四)累计达60学时以上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 违反考试规定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3 组织、策划或参与打架、斗殴,为打架提供器械,尚未构成犯罪的,除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含受害者的医药费、护理费、必需的营养费等费用)责任以外,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4 晚归或夜不归宿者,给予以下处分:

(一)学生无正当理由晚归的,晚归一次在班级内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仍然晚归者,给予纪律处分,并将处理结果

通知其家长;

(二)学生无正当理由夜不归宿的,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经批评教育仍不改的,将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其家长;

(三)应当在校居住的学生未经系(院)批准夜不归宿或擅自在校外租房居住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四)在校外租房居住,违反有关规定,给学校带来不良影响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5 其他违纪处理详见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五、宿舍管理

1 新生入学初,提防各类促销、兜售人员,学生有权礼貌拒绝,如遭遇纠缠,应避免发生冲突,第一时间上报宿管站、保卫科或班主任老师处。

2 管理站每天检查宿舍卫生,每周一将检查结果报相关系(院),每月初将文明宿舍和不文明宿舍情况报宿管科。宿舍在一学年中有两次以上(含两次)被通报批评为不文明宿舍的,其成员不得参加评优、评奖,不得申请各类奖助学金。

3 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在校外租房居住。淮安市区和因特殊情况确需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应到所在系(院)填写《某某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申请审批表》,经学生家长、所在系(院)分管领导和学生处同意后,方可办理校外住宿手续,校外住宿手续每年9月份集中办理一次。

4 假期中学生如需继续在校住宿,应提前到所在系(院)申请,并由系(院)统一到学生宿舍管理科办理住宿手续。

5 学生按定额使用水电,每生每月8度电、4吨水,每年按10个月计算,超出的水电费由宿舍成员承担。

6 严禁违章用电,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明火,一经发现取消该宿舍成员各类评奖评优资格,并给予严肃处理。

7 学生宿舍实行24小时值班,晚上11:00到第二天早晨5:30前,学生须持有效证件到值班室登记,方可进出宿舍。

8 学生不准在宿舍内吸烟、饮酒,不准在宿舍内起哄、打球,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的学习和生活。不准擅自调换宿舍和床位。

9 学生如因学校、系(院)等组织活动或其它特殊情况可能导致晚归或夜不归宿,必须经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或系(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批准,并要出

具书面假条备案。如有违反,给予相应处分,详见学院学生晚归和夜不归宿处理办法。

南京大学报名须知范文第2篇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0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0号) 精神,为做好全省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资格终审工作。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9月

22、23日两天。请各地严格按照《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分别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子专业。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方能报考,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条件。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制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含“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考试报名工作从5月开始,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定。网上报名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天。

驻宁中央各部委直属单位和省直各有关单位网上报名时间及相关信息详见江苏建设人才网

()。

(二)网上报名软件采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管理,考前规则、网报规则将通过FTP平台下发。

(三)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及省直报名点要积极做好本地区此项考试的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初审等各项考务组织工作。要将报名方式、网址等及时对外公布,做好报考人员的咨询服务工作,使报考人员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和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应将有关材料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接受资格审查,地点: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5楼5105室 ,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江苏建设人才网

()。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新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2.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五)往年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进行资格审查。

(六)9月17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人每科56元标准收取;《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每科75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务必于报名结束后即将相应费用汇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账户。

八、其他

(一)有关考务技术问题和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服务指南栏目查询联系方式。

(二)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应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考试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前培训:

基于我中心八年近百期

一、二级建造师面授培训经验的不断总结与积累,已形成独特有效的的培训模式和教学方式,对“教师选聘”更有成熟的流程和严格的要求,建立了来源于省内外不同高校的“优秀教师数据库”,师资力量强大,组织服务细致规范,建立了其他培训机构难以逾越的综合优势。年培训人数和通过

率在全省名列前茅,具体如下:

(一)、培训目标:使学员在较短的时间内掌握考试的重点、难点以及答题思路与技巧,极大的提高考试成

功率。

(二)、培训内容:公共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经济、建设法规。

专业课可在“建筑、市政、机电、公路、水利”等五个专业中任选一门。

(三)、培训模式:

1、系统精讲班:通过大纲分析,系统梳理教材知识体系,掌握考试重点及答题思路与技巧;融会贯通、全面攻克考题。

考试费253元、教材费225元、培训费2180元,合计:2658元。

2、协议包过班:通过往年参加注册建造师出卷阅卷的知名专家教授针对命题思路的研究,模拟出题,预测考试重点,帮助学员顺利通过考试!

培训费每科2000元,签定协议,不过退款!

(四)、培训周期: 11+4天。业余、脱产相结合。

(五)、培训时间: 2012年六月中旬开始。

考试报名与培训地点:南京市新街口俞家巷21号建邺区党校422室

联系人: 郭老师、宋老师、胡老师、姚老师、王老师、龚老师

联系电话:025-847157

56、8420269

5、138519557

53、13701465758

南京大学报名须知范文第3篇

山东大学MBA考试10月MBA开学时间在春季,一般在3月份开学。比如你本科毕业于2008年7月,参加了2012年10月的MBA考试,录取后开学时间是2013年3月,到2013年7月才满5年。所以不符合报名条件。

山东大学MBA考试1月MBA开学时间在秋季,一般为9月份。比如你专科毕业于2008年年7月,参加了2012年1月的考试。入学时间在2012年9月,你的毕业年限为:2012-2008=4年,不够5年的要求。

注意:比如,你在2012年5月开始准备双证MBA考试,你考的是2013年入学的MBA。毕业年限计算时间为2013-2008=5,符合专科毕业5年的要求。

思硕辅导团队重磅推出《思硕MBA考试全全攻略》系列辅导丛书,这套资料共14本,分为基础系列,系统系列,提高系列,冲刺系列四个系列,词汇阅读,数学、逻辑和写作分专项备考,英语先过词汇关,从考试的重点难点考点直接入手复习,打好基础,少走弯路。层层递进,步步深入,让你的MBA联考做全面系统的复习,让你轻松应对MBA联考。

南京大学报名须知范文第4篇

随着学校办学空间的扩展,招生规模的扩大,校园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为进一步巩固校园安全秩序,营造优美校园环境,特提醒广大同学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预防不法分子侵害,共同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一、请自觉遵守学生宿舍楼的管理规定,不得擅自留宿外人,离开宿舍时应及时锁好房门,发现行迹可疑人物应及时盘查、询问和报告。

二、请妥善保管个人现金和贵重物品,应大额现金及时存入银行,保管好个人存折、银行卡、身份证等,银行卡等密码要注意保密,不要让他人获取;要妥善保管好个人的手机、MP

3、电子字典、电脑等贵重物品。外出或在宿舍睡觉时应该锁门,防止不法分子入室将放在床上、桌子上的贵重物品盗走。

三、当你要把银行卡、现金和手机借给陌生人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请同学们参考、陪同和见证,预防诈骗案的发生。

四、提高警惕,注意保持和家庭亲属的联系,个人信息要保密,不要将宿舍、手机、家庭电话等随意公布,预防不法分子利用家庭亲属的电话进行诈骗。

五、切不可贪利参与即害人又害己的非法传销活动。当他(她)把你蒙骗过去的时候你们已经不是朋友了,报警是最好的办法。

六、强化寝室防火安全,宿舍用电线路要规范,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维修或更换,不私自乱扯电线,不使用“热得快”、电炉等违章电器。

七、尽量避免在无人或人少的时间单独到校内偏僻的地方,外出时注意结伴而行。

八、自尊自爱,不和刚刚结识的异性外出游玩或到对方的住所。

九、慎交朋友,尤其要慎交网友。上网时不可随意泄露自己的真实姓名及身份,不要随意约见网友。

十、同学之间发生矛盾要冷静处理,不可逞一时之勇拔刀相向,更不能叫校外人员参与。如果个人实在无法解决,可以向班主任反映或向保卫处求助;

十一、遇有陌生人邀你出去或到校内偏僻的地方,无论是什么理由坚决拒绝;

十二、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超速抢道、不骑车带人、不逆行、不乱闯红灯、不乱穿马路,预防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

南京大学报名须知范文第5篇

为了加强校外住宿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校外住宿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特制定、住户安全责任人安全工作须知。

1、校外住宿点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安全工作责任感,确保住宿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2、住宿点应设置足够数量有效的消防器材,要有安全通道和安全疏散标志, 有2个以上小型灭火器。

3、不许私拉乱接电源,不许给学生使用电褥子。

4、不留宿外来人员或非住宿点学生住宿。

5、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清洁卫生、学生被褥、水杯等生活器具要摆放整齐。 6、每周对室内消毒两次以上,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7、住宿点负责人要有健康证,穿工作服为学生做饭。合理调配主副食品,保质保量为学生做好一日三餐。每餐留样100克,留样48小时,防止食物中毒。

8、购置食品原材料有发货票,到有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的正规商

家去购买食品。

9、灶房卫生要做到干净清洁,四壁无尘、室内无鼠、无蝇、无蟑螂。厨房墙壁要磁砖到顶。

10、对餐具每周要用开水消毒两次,餐厅地面每天拖擦两次。

11、注意食品卫生,不给学生吃腐烂变质或三无食品,为住宿生提供饮用开水。

12、科学合理安排学生的作息时间和活动时间,晚自习按学校安排、和九年及同步。管理学生在住宿点上好早晚自习,教育学生上学不迟到、不旷课。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教育学生不违纪、不打仗、不进电子游戏厅和网吧,不到大河野浴。

13、晚上按时关门,对非住宿点学生或闲杂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住宅,确保住宿生的人身安全。

14、对违纪学生要进行及时教育,并要及时报告学校。

15、坚持每天记好安全日志,及时向学校反馈信息,要建立点名册,按时点名。

16、发现学生突发疾病,要及时把学生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同时报告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17、协助学校做好各项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8 在住宿点出现一切安全事故由住宿点负责全部责任。

19、建立住宿生通信录,随时保证与学生的监护人沟通。

20、住宿期间接受学校检查及整改建设,并及时整改校方提出的各项隐患。

21、如在住宿期间,出现打仗斗殴事件、伤害事件、户主要负一切经济责任。

进化中心学校

签状人:

南京大学报名须知范文第6篇

学费交纳说明

1.学费标准:自费硕士生(MBA、MPA学生除外)学费 7000元/年;自费博士生学费12000元/年;MBA、MPA两个专业的学生报到时持银联卡到学校指定的收费处刷卡交纳学费。

2.学费交纳方式:工商银行营业网点代收

2013级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务必于2013年9月3日前,按照收费种类号80

18、收费号(通知书上的个人学号)到河北省范围内的工商银行营业网点足额交纳学费,并妥善保存银行代收学费凭证。中国工商银行咨询电话:0312-5030739或 0312-5063430。

3.学生报到时,持银行代收学费凭证,到研究生学院换取正式学费票据,凭此办理入学手续。

4.外省学生报到时,可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交纳学费,凭银行代收学费凭证到学校统一指定的收费处换取正式学费票据;也可带银联卡,到学校统一指定的收费处刷卡交费(免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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