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规划范文

2023-09-16

十二五规划范文第1篇

“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和指标确立,应当“好”字当头促发展,重速度更要重质量。今年是我国“十一五”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也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以“转变发展方式”统筹“十二五”编制的关键一年。为此,记者近期调研采访了国内多位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的主管官员和权威学者,倾听他们对编制“十二五”规划的期望和建议,对“十二五”规划进行前瞻性的探讨。

理性确定经济增速

山东经济学院教授李新运承担完成了国家发改委“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课题——《我国“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定量测算》。他说,经济增长速度是“十二五”规划的核心指标,但确定“十二五”经济增速,“需要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可行性、趋势性、必要性等方面进行分析。”

“经济增长的连续性保证了合理增速。”李新运分析说,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GDP平均增速为9.8%。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十一五”前4年我国GDP平均增长10.7%。虽然2008年和2009年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但随着国家4万亿元投资和扩大内需政策效应的显现,2010年GDP增速会有明显回升。他的分析结论是,“十二五”期间我国GDP年均增速确定为9%左右较为合适。

“能源环境的可承受力决定我国在‘十二五’期间应适度控制经济增速。”清华大学低碳能源实验室主任何建坤分析说,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我国能源消耗总量不断增加,目前我国每年30亿吨原煤的开采量,已达到开采极限。按照8%的适度经济增长速度,到2020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耗量将达到60亿吨标准煤。如果保持10%以上经济增速,资源和环境的代价都太大,“建议‘十二五’年均经济增速控制在8%左右。”

不过,保持就业稳定对经济增速也提出了客观要求。我国现阶段社会事业的发展、扩大就业、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需要一定的GDP增速做基础,而就业问题事关民生之本和社会稳定。据专家测算,目前我国每年新增就业人口超过1000万,只有经济增速达到8%左右,全年通过经济增长才能提供如此大量的新增就业岗位。

无论从什么角度分析,受访专家都表示,“十二五”规划应当理性对待增长速度。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认为,当前阻碍科学发展的最大障碍是地方政府根深蒂固的“GDP情结”,“国家规划目标几乎成为各省市增长目标的底线。”他举例,“十一五”规划各地区制定的GDP增长率平均值为10.1%,大大超出全国GDP增长率7.5%,而且层层加码,地市级平均值达到13.1%,县级平均值达到14.2%。“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表明,地方经济发展仍是“GDP挂帅”的思路。

因此,胡鞍钢强调,“‘十二五’规划制定经济增速目标,应吸取前几个五年规划的经验和教训,防止掉入‘低质量高增长模式’,即片面追求GDP规模扩张、数量驱动,盲目攀比高指标、高速度,而忽视提高增长质量和降低发展成本,导致经济结构调整滞后,投资消费比例失衡,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压力加大,宏观经济大起大落。”

“在转变产业结构方面,应把发展现代服务业放在更为优先的位置。”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常修泽告诉本刊记者,2009年我国服务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2.6%,与发达国家70%左右的平均水平相比,服务业所占比重偏低。与此同时,应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主要着力点,通过收入分配结构的调整,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十二五”期间把居民消费率从目前的35%提高到50%。

“这就要求,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梅松、山东省社科院研究员鲁仁等专家认为,“十二五”期间,我国应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提升高技术产业,大力发展信息、生物、新材料、海洋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走低消耗、低排

放、高附加值、高效率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加强结构调整指标执行

北京大学副校长刘伟回顾道,“十一五”规划中的主要经济结构指标有4个,分别为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服务业就业比重、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和城镇化率,都是预期性指标。

他具体分析说,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的预期目标为43.3%,但到2009年只达到42.6%,和2005年相比增加了2.3%,慢于每年增长0.6%的预期;2008年的服务业就业比重虽然比2005年提高2%,但在余下的两年里再提高2%仍有一定难度;2009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比2005年提高0.32%,达到1.62%,比预期目标仍然低0.38%,如果按照过去4年的速度增加这一方面的支出,到2010年很难完成预期目标,这说明和GDP总量的扩张相比,在科技进步方面的投入仍然相对偏少和缓慢。此外,“十一五”规划所提出的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4%的目标也难以实现,2008年这一比重仅达到3.48%。

胡鞍钢认为,从定量评估的角度看,反映经济结构类的指标很难如期完成,这表明中国已经持续两个“五年规划”没有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可以说,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仍具有路径依赖的习惯作用,某种程度上甚至还向传统的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老路回归。”“从2000年到2009年,我国工业增加值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1.1%,整个经济增长是由工业主导、工业带动的。”受访专家分析指出,重工业占工业总产值比重从1998年的50.8%提高至2008年的70.8%,甚至高于计划经济时代的最高水平。从各地情况看,除了北京等少数地区之外,几乎全国各地都在推行“工业强省”、“工业强市”、“工业强县”,甚至是“工业强镇”的主导战略,“这是典型的GDP挂帅、投资挂帅的传统增长模式。”

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杨伟民告诉本刊记者,2009年我国GDP重新核算总量增加了5000亿元,多数来自服务业,也许到明年这个时候才能知道服务业指标最终能否实现。但即使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我国服务业相对制造业的规模也是明显落后。我国经济总量占全球的8.5%;制造业占全球制造业规模的16%左右,为全球第二。但服务业占比和发展水平只相当于低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

因此,“十二五”规划的结构调整指标,多位受访专家都认为必须加强各级政府执行的力度和考核约束,否则“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就有因之失败的可能。 强化减排指标

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十一五”规划前4年,全国单位GDP能耗降幅达15.69%。据测算,2006年至2009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13.14%,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9.66%,两项减排目标分别提前超额完成和完成在望。

何建坤说,虽然与“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单位GDP能耗下降20%的预期目标相比,目前实现的节能目标还有不小差距,要求今年必须下降5%,难度很大。但预计到今年底,单位GDP能耗降低20%的目标还是能够基本实现。

杨伟民认为,“单位GDP能耗取决于分子和分母的相对关系,虽然我国单位GDP能耗逐渐下降,但能源消耗总量的增长速度太快,按这个速度下去,国内自有资源和国外进口资源都是不够用的。”

因此,在他看来,仅靠降低单位GDP能耗是不够的,还应从能源消耗总量来进行控制。同时,可考虑将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能源消耗两个约束性指标纳入“十二五”规划,促进由“高碳增长”向“低碳增长”转变。来自专家的建议包括:

其一,建立“低碳化”能源结构。我国应逐步建立“低碳化”的能源结构,建议新增包括“可再生和清洁能源消费比重”等“绿色指标”,积极出台财政激励和扶持引导政策,鼓励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和使用,改变当前大量使用煤炭的

传统能源结构,增加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比例。

其二,改革完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与价格政策,让“市场手段”发挥更大作用。完善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电价政策,对高耗能行业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引导全社会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加大力度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利用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空调、节能汽车、节能灯等。

其三,实行鼓励企业增加节能减排投入的政策。允许企业设立节能减排专项费用,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并计入成本,专款专用。在银行业实施促进节能减排的“绿色信贷”战略,严格限制向高污染、高能耗、高二氧化碳排放项目和纳入违规排污“黑名单”企业贷款,对符合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的企业及项目加大信贷支持。

其四,适当增加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指标种类。我国仅对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两种主要污染物实施总量控制是不够的,建议在“十二五”规划中适当增加氨氮、氮氧化物类以及重金属等其他主要污染物的减排指标,以增强对环境的保护力度。

倾力补足社会建设“短板”

受访专家普遍认为,被置于“十一五”规划重要位置的民生和社会建设,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就。但与高速增长的经济目标相比,社会建设仍显薄弱。和超额完成的经济增长类指标相比,反映经济结构类的指标进展较慢,要达到预期目标有一定困难,同时社会建设的力度和效果尚显不足。

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社会学家陆学艺教授认为,“当今中国的经济结构已经是工业化中期阶段,社会结构却还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可以说,社会建设比经济建设滞后了15年。”以社会阶层结构为例,工业化中期阶段,中产阶层应该达到40%以上。而2008年中国只有23%,离现代化国家应有的“橄榄型”社会结构还有很大距离。

一是财政投入不足。据有关机构统计,中等收入国家在基本保障方面的平均财政支出大约占GDP总量的10.3%,我国这一数值只有5.4%。教育、卫生、住房、社会救助、社会养老5个方面的财政支出比重,均低于同等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

二是受体制因素制约,财权、事权划分不清,财权上移、事权下沉,加上转移支付制度不规范,削弱了地方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的能力,影响了民生政策的落实。

三是公共政策仍需加强民主化、科学化、透明化以及必要监督,干部考核体系往往更看重经济增长而忽视了民生目标。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丁元竹为本刊记者讲述了一件事:他前不久受邀参加了一个地方“十二五”规划编制研讨会,发现参与者基本都是经济部门,大家热衷讨论的也都是经济增长,“在一些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中,民生保障和改善类指标只占到20%左右。有限的民生指标还存在重保障面轻保障水平、重人均水平轻社会公平等问题。”

在多位受访专家看来,“十二五”规划应该在社会建设方面作出强有力的政策部署和明确的战略目标任务。(记者 刘雅鸣 王志 李江涛)

1.“十一五”发展成绩奠定城市“十二五”发展基础

1.1 经济保持平稳增长

1.2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

1.3 保障和改善民生

2.改革开放30年发展成就标示城市“十二五”发展高度

2.1 科学总结建国60年我国城市发展和城镇化经验

2.2 城市化进程显著加快

2.3 城市体系显著完善

2.4 城市发展质量显著提升

2.5 城市管理体制显著优化

2.6 城市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

3.“十二五”及更长时间内我国城市发展呈现新趋势

3.1 区域一体化与城乡一体化

3.2 科学发展与以人为本

3.3 集群化与网络化

3.4 构建新型社区与市民社会

3.5 文化特色与品牌塑造

3.6 城市群与区域协同

4.中国城市“十二五”时期的基本特征

4.1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承前启后”的关键点

4.2 改革开放进入“深化攻坚”的新阶段

4.3 城市化进程进入“内涵发展”的战略期

02 中国城市“十二五”发展趋势及任务分析报告

1.城市发展从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发展转变

1.1 从三个角度理解城市内涵式发展

1.2 准确城市定位、提升城市形象、塑造城市品牌是城市内涵式发展的实践结果

1.3 从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发展转变是城市“十二五”时期的重要任务之一

2.城市软实力成为城市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2.1 城市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是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最优方式

2.2 城市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是一个动态演进的过程

2.3 加强文化软实力建设是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方面

3.城乡统筹与城乡一体化成为城市发展的新抓手

3.1 城乡一体化制度极大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3.2 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城乡一体化新格局

3.3 以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4.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示范意义进一步凸现

4.1 设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推进深层次改革的重要举措

4.2 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迈向“深水区”

4.3 滨海新区:为中国金融改革探路

4.4 深圳:为政治体制改革提供新经验

4.5 重庆:为推进城乡统筹提供新动力

4.6 成都:“全域成都”构建城乡体系新框架

5.城市群对城市建设与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增强

5.1 城市群是推进区域协作联合的重要发展模式

5.2 城市群的形成和发展是城市化的高级形态

5.3 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推动区域一体化

03 中国城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矛盾和问题研究报告

1.国际经济危机尚未见底,经济增长方式亟待深刻调整

1.1 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

1.2 我国采取一系列措施应对金融危机

1.3 拉动内需是今后一段时期内应对经济危机的重要手段

1.4 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与产业结构升级是应对经济危机的根本途径

2.各类民生问题备受关注,统筹兼顾各方利益难度加大

2.1 当前面临的不和谐问题更为广泛和深刻

2.2 当前各种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多元

2.3 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更高

2.4 统筹兼顾成为长期坚持的战略方针

3.人口资源环境矛盾突出,经济社会永续发展任务艰巨

3.1 “十二五”时期我国人口管理面临新课题

3.2 人口资源环境矛盾成为“十二五”时期城市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

4.社会阶层结构深刻变动,社会建设和管理面临新课题

4.1 阶层结构变化是我国社会转型和经济转轨的深刻体现

4.2 合理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在需要

4.3 “十二五”时期培育合理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的两个切入点

5.城市之间竞争日趋激烈,区域一体化发展需要制度创新

5.1 竞争与合作是城市发展的永恒主题

5.2 我国城市竞争日趋激烈

5.3 制度创新是“十二五”时期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动力

6.城市面临各类风险增多,城市治理任务更趋繁重

6.1 城市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增多

6.2 我国城市治理模式亟待转型

十二五规划范文第2篇

项规划编制工作专题会议及“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培训会。到目前为止,我州“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将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前期重大课题研究进展情况

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是向州委、州政府提交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思路的重要前提。《州“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中确定了我州6个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其中,州“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发展战略研究、州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研究由州政府研究室负责牵头研究;州“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发展目标研究、州“十二五”期间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点产业发展研究由州发改委负责牵头研究;州“十二五”期间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研究由州委政策研究室负责牵头研究;州“十二五”期间新型工业化发展研究由州经委负责牵头研究。截止目前,6个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已经形成征求意见稿,正在进行广泛征求意见阶段,预计在4月中下旬能够形成最终研究成果。

二、州“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起草情况

州“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由州“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起草。为了能够提出富有前瞻性、战略性和实用性的发展思路,“十二五”规划办在深入学习领会国家和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部署和要求的基础上,广泛收集了各县(市)、州“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需要纳入州“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的内容,并进行归纳提炼,使基本思路既立足于我州的实际,同时又符合国家和省的战略取向和目标要求。目前,基本思路已形成初稿,正在进行修改完善,将在近期内提请纲要起草领导小组讨论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后,在全州范围内广泛征求各方意见。预计4月下旬按照各方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认真修改完善,力争形成送审稿。

三、重点专项规划推进情况

根据省人民政府的规划部署和我州“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重点,我州确定编制24个重点专项规划。各重点专项规划负责单位都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目前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12个部门已经编制形成初稿

州体育局负责编制的《州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广播电视局负责编制的《州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安监局负责编制的《州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州文化局负责编制的《州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编制的《州人口发展与计划生育“十二五”规划》、州移民局负责编制的《州移民开发“十二五”规划》、州水利局负责编制的《州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州农业局负责编制的《州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州旅游局负责编制的《州文化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发改委负责编制的《州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云南电网公司供电局负责编制的《州电网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州劳动保障局负责编制的《州就业和社会保障及人力资源开发“十二五”规划》共12个重点专项规划目前已经完成规划初稿,正进行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之中。

(二)12个部门已完成前期研究并着手进行编制

州卫生局负责编制的《州卫生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州地震局负责编制的《州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州建设局负责编制的《州城镇发展“十二五”规划》、人民银行州中心支行负责编制的《州金融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交通局负责编制的《州“十二五”交通发展规划》、州教育局负责编制的《州“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州商务局负责编制的《州商贸物流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扶贫办负责编制的《州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州林业局负责编制的《州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环保局负责编制的《州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州经委负责编制的《州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州科技局负责编制的《州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目前完成了前期研究并着手启动编制工作。

四、各县(市)“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

按照工作部署,各县(市)“十二五”规划编制要重视对上和周边规划的衔接,确保与全州同步完成规划编制各项工作。截止目前,各县(市)推进工作情况如下:

(一)市

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于12月开始启动,1月18日召开了规划编制工作动员会议,3月23日召开了规划编制工作培训会。规划纲要委托省政府研究室编制,目前已基本完成前期调研工作,计划4月15日前拿出规划纲要初稿。对“十一五”的评估和28个重点专项规划编制

工作也已全面推进,预计可以和纲要同步推进。

(二)县

县在全州动员部署会召开后,于1月5日召开了专题培训和部署会议。共安排6个前期重大课题和23个重点专项规划。规划办从县级部门抽调骨干组成了“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和纲要起草班子。目前,前期课题研究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在全力推进中,“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已经形成初稿,在进

行修改完善之中,规划纲要的起草工作已经开始展开。

(三)县

县“十二五”规划编制确定了6个重点研究课题和26个专项规划,目前重点研究课题已经形成初稿,待修改完善后可形成研究成果,26个重点专项规划中,有2个已经完成,6个形成了初稿,其余18个完成了规划提纲。“十二五”规划纲要委托省经济研究院编制,正在抓紧推进中,近期内可形成纲要初稿。

(四)县

县“十二五”规划工作于12月上旬启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和编制工作小组,抽调了专门工作人员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目前,6个重点研究课题中的4个已经形成了初稿,正在进行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另外2个课题完成了广泛调研工作,形成了初步提纲和框架。确定的22个重点专项规划中,有17个专项规划在开展前期调研和研究的基础之上,形成了各专项规划提纲框架,部分已经形成初稿,有5个规划正在开展前期研究工作。前期研究和基本思路起草工作在抓紧推进中。

(五)县

县工作已经全面推进,“十二五”规划纲要已经委托省政研室编制,现已经完成初稿,前期课题研究基本完成,重点专项规划正在全力推进,部分专项规划完成初稿。

(六)县

县“十二五”规划纲要委托省经济研究院负责编制,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初步完成了规划基本思路和纲要初稿,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之中,全县确定的18个重点研究课题已经完成,初步形成了研究成果,19个专项规划已经全部完成初稿,并且开展了乡镇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部分乡镇的规划纲要初稿已经形成,预计4月中旬可全部完成乡镇规划纲要初稿。

(七)县

县“十二五”规划于11月底全面启动,目前已经完成了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各部门负责编制的专项规划相关工作已经启动,“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已经形成初稿,正在进行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阶段,规划纲要委托省经济研究院编制,现在正进行基础调研等工作,预计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在6月底可基本完成。

(八)县

县于9月制定了《元谋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并开始启动规划相关工作。目前,全县确定的30个重大课题研究已经完成,20个重点专项规划已经全面启动,交通、能源、农业和农村经济、广播电视、绿色产业畜牧业的专项规划已经形成初稿,其余15个专项规划正抓紧推进,规划纲要已经形成初稿,正在进行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

(九)县

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于1月开始研究,5月全面启动了规划各项工作。目前,在开展前期研究的基础之上已经形成了《县“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初稿)》,正进行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之中,28个重点专项规划中除空间规划、参与滇中城市经济圈建设规划正在筹备启动外,其余专项规划2月底已完成初稿,并抓紧修改完善之中。

(十)县

十二五规划范文第3篇

2011年1月24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2015年)》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的重要指南,是未来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省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第一篇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继续推进“两个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我省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要准确把握未来发展形势,抢抓机遇,攻坚破难,乘势而上,努力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十一五”时期发展成就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各族人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奋力推进“两个加快”,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预计五年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7%,2010年达到1.69万亿元。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重点领域改革扎实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取得突破,充分开放合作打开新局面。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民族地区发展取得长足进步。社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全省社会保持和谐稳定。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扎实推进。抗震救灾取得伟大胜利,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基本完成,地震灾区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巨大变化,焕发出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注:①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是当年价,增速按可比价计算。②人均指标、城镇化率是由常住人口计算。③ []内为五年累计数。④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现状值为2008年值。⑤加注“*”的数据为2009年数。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指标按老口径统计,仅包括企业参保职工。⑦年均增长值为负是指年均下降。⑧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吨标煤/万元)采用等价值法测算。

第二节“十二五”面临形势

“十二五”时期,和平、发展、合作仍是时代潮流,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政治格局出现新变化,科技创新孕育新突破,国际环境总体上有利于我国和平发展。同时,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全球需求结构出现明显变化,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技术、标准等的竞争更加激烈,气候变化以及能源、资源、粮食安全等全球性问题更加突出,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抬头,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发展,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刻不容缓。

经过“十一五”时期的发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更加牢固,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不断增强,进入推进更好更快更大发展的新阶段。“十二五”时期,我省面临国家把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放在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优先位置、把扩大内需作为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方针、进一步支持地震灾区发展振兴、大力扶持民族地区跨越发展和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等重大机遇,具备了进一步加快发展的良好基础和有利条件。同时,“人口多、底子薄、不平衡、欠发达”仍然是我省最大的省情,城乡二元结构突出、初级阶段特征明显仍然是我省最大的实际,发展不足、发展水平不高仍然是我省最大的问题。我省还面临着资源环境约束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区域发展竞争加剧、社会矛盾明显增多等压力和挑战。必须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发展趋势,抢抓发展机遇,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努力实现经济跨越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第二章指导思想

“十二五”时期,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抓住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机遇,坚持“一主、三化、三加强”的基本思路,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改善民生为根本目的,全面加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提高综合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实现发展新跨越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建成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和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着力推动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十二五”时期发展应坚持和遵循以下五条基本原则。

——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紧紧抓住重大发展机遇,始终把发展作为解决我省所有问题的关键,在加快发展中促转变,在加快转变中谋发展。努力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逐步缩小与全国和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统筹城乡改革发展,联动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扶持民族地区跨越发展和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全面加强社会建设,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

——优化结构,可持续发展。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积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形成投资、消费、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的格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和核心竞争力,促进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的有机统一。

——改革开放,创新发展。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实施充分开放合作战略,加快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深入实施科教兴川和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建设区域创新体系,大力提高创新驱动能力。

——民生为本,共享发展。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大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均等化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全川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富民和强省的有机统一。

第三章发展目标

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要求,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今后5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左右,2015年突破3万亿元大关,人均生产总值达到3.5万元左右,进入中等收入地区,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明显缩小。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基本形成,加快向全国经济强省迈进。

——经济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工业化、城镇化水平显著提升,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服务业比重提高,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形成。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到2015年,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0.2:50.8:39,城镇化率达到48%左右。

——社会建设明显加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全民受教育程度稳步提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进一步提高,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健全,覆盖全省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年均5.6‰以内,总人口控制在9200万以内。全省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不断提高。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长,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73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9000元。物价基本稳定,就业稳步增长,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劳动关系保持总体稳定,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活品质不断提升。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天然林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覆盖率达到36%,空气质量进一步好转,主要江河水质持续改善。耕地保有量、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森林蓄积量等指标达到国家要求,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量的比重明显提高。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改革开放实现新突破。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进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开放合作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初步建成。

专栏2 “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注:①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为2010年价格,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② []内为五年累计数。③三项医疗保险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④加注“*”的规划指标,暂无统计数据。

第二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统筹规划、适度超前的原则,与产业布局、城镇发展相协调,扩大规模、完善网络、优化结构,构建功能完善、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第四章加快建设西部综合交通枢纽

加快进出川综合运输大通道和交通枢纽建设,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供便捷、畅通、安全、高效的运输服务,初步建成以成都主枢纽为中心,以区域性次级枢纽和节点城市为重要支撑,以进出川大通道为纽带的西部综合交通枢纽。

第一节综合运输大通道建设

加快客运专线、快速铁路、高速公路和高等级航道建设,积极融入国家快速铁路网和高速公路网,形成畅通周边省市,通达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北部湾等经济区的快捷运输通道。积极开辟新的航线,架设内陆对外开放的空中桥梁。 铁路。加快进出川铁路大通道建设,力争建成西安至成都、绵阳至成都至乐山、成都至贵阳、成都至重庆客专以及成都至雅安、成昆铁路扩能成都至峨眉段、兰州至重庆等项目。加快建设成都至兰州铁路。新开工建设雅安至康定铁路、成昆铁路扩能峨眉至广通段、隆黄铁路叙永至织金段、昭通至攀枝花至丽江铁路、川青铁路成都至马尔康段等项目。加快川藏铁路康定至拉萨段、川青铁路马尔康至格尔木段、成都至西宁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规划期内开工建设。五年新增铁路运营里程2700公里以上,运营总里程达到6250公里,形成11条进出川铁路大通道。

公路。加快进出川高速公路大通道建设,建成广元至陕西界、广元至甘肃界、宜宾至泸州至重庆高速公路等项目,适时开工建设雅安至康定、汶川至马尔康高速公路等项目。五年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3700公里,通车总里程达到6350公里,形成18条高速公路进出川大通道。

水运。全面实施“四江六港”水运通道和港口建设,大力改善长江川境段、嘉陵江川境段、岷江、渠江等航道的通航条件,提升“一横二纵六线”水运航道通过能力。加快建设泸州、宜宾、乐山和广元、南充、广安两大港口群,加快推进岷江航电综合开发。全省三级及以上高等级航道里程达到544公里,集装箱总吞吐能力达到250万标箱。

航空。加快成都航空枢纽建设,建成成都双流机场二跑道及新航站楼,加快成都第二机场前期工作并争取开工建设。加快支线机场建设。积极发展通用航空和货运航空,进一步拓展国际、国内航线网络,扩大服务范围。全省通航机场达到14个,全省机场直接通航城市108个,航线150条。

第二节交通枢纽建设

强化成都主枢纽。建设铁路、公路、航空、地铁等多种运输方式融为一体的综合客运换乘枢纽和多式联运的货运枢纽,实现客货运输的便捷换乘、高效衔接。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加强市区地铁与市郊铁路、城际铁路的衔接,形成城市与区域一体化的快速轨道交通网络。加强成都铁路调度中心和区域空管中心建设,努力把成都建成西部最大的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

完善次级交通枢纽。以区域性中心城市为依托,加快建设泸州、宜宾、乐山、南充等水陆联运次级枢纽,遂宁、内江、自贡、雅安等物流配送次级枢纽,攀枝花、广元、达州、广安等省界次级枢纽,大力加强绵阳、德阳、巴中、资阳、眉山、西昌、康定、马尔康等重要交通节点建设,扩大交通网络的覆盖范围,实现多种运输方式在次级枢纽和节点城市间的有效衔接。

第三节完善内部交通网络

完善省内交通网络,实现进出川运输大通道与枢纽和节点城市的紧密连接,基本建成覆盖全省主要城市的快速客、货运输系统,全面提高交通运输能力和水平。加快城际快速铁路和重要支线铁路建设,完善铁路内部网络。加快高速公路建设,建成高速公路网基本框架。大力推进国省干线公路升级改造,着力提高二级及以上公路比例。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的通达深度和通畅水平。

专栏3铁路重点项目示意图

专栏4高速公路、港口、机场重点项目示意图

专栏5交通重点项目

铁路。建成成绵乐、西成、成渝客专、兰渝、成雅、成贵、巴中至达州、叙永至大村等项目,加快成兰铁路建设。新开工建设雅安至康定、成昆扩能峨眉至广通段、川青铁路成都至马尔康段、隆黄铁路叙永至织金段、昭通至攀枝花至丽江、绵遂内自宜城际,加快川藏铁路康定至拉萨段、川青铁路马尔康至格尔木段、成都至西宁铁路、乐山至自贡至泸州、宜宾至泸州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加快成都地铁建设。

高速公路。加快雅西、达陕、纳黔、宜泸渝、广甘、广南、南巴、广陕、内遂、成什绵、绵遂绵阳段、雅乐、映汶、成自泸赤、成安渝、成德南、达万、丽攀、巴陕、巴达、遂资眉、南大梁、乐自、成都二绕、绵阳绕城等项目建设,新开工建设汶川至马尔康、雅安至康定、仁寿至沐川、绵阳至九寨沟、汶川经川主寺至川甘界等项目。

水运。加快长江川境段、岷江、嘉陵江和渠江航道整治,加快建设泸州港二期续建工程、宜宾港和广安港,开工建设乐山、广元、南充港。

航空。加快九寨黄龙三期、西昌机场扩建,新开工南充机场扩建和阿坝红原、稻城亚丁、乐山机场建设,迁建宜宾、泸州、达州机场,加快成都第二机场、甘孜等机场前期论证工作,争取开工建设。

第五章加强水利设施建设

坚持防洪抗旱并重、大中小微并举的原则,以“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为重点,加强水利设施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着力构建供水保障体系和防洪减灾体系,重点改善老旱区和粮食主产区的用水条件,努力满足城乡居民生活和经济建设对水资源的需求。

第一节加快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

大力加强重点水源工程和灌区工程建设,充分发挥调蓄水量的作用,切实增强抗御旱洪灾害的能力。建成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小井沟水利工程、二郎庙水库、白岩滩水库等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武引二期灌区、毗河供水一期、升钟灌区二期、向家坝灌区一期和红鱼洞水库、开茂水库等大中型水利工程,积极推进泥溪水库、通江水库等项目前期工作。五年新增和恢复蓄引提水能力69亿立方米。

第二节加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加快建设关门石水库、惠泽水库等在建项目的渠系配套工程,大力实施都江堰等已成灌区的渠系配套与节水改造,继续实施灌排泵站更新改造,进一步加强高标准节水示范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已成水利工程效益,积极推进水利现代化灌区建设,加快扩大有效灌溉面积,五年新增有效灌溉面积760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10万亩。

第三节加强防洪减灾工程建设

加强病险水库和水闸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加快实施主要江河堤防工程,继续推进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加强渠江防洪控制性工程,提高防洪能力。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和易灾地区水土保持,完善水文基础设施和预警预报系统,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加强重点河道整治和地震灾区堰塞湖的疏浚,提高行洪能力。科学开发空中云水资源。

专栏6水利设施重点项目

大中型水利工程。建成亭子口水利枢纽、武都水库、小井沟水利工程、二郎庙水库、大竹河水库、白岩滩水库等在建项目,开工建设红鱼洞、开茂、关刀桥、寨子河、七

一、九龙等大中型水库和武引二期、毗河一期、升钟二期、向家坝一期、大桥二期、亭子口一期、铜头引水等大中型灌区工程。

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加快建设关门石水库、惠泽水库等在建项目的渠系配套工程,基本完成都江堰、玉溪河等11个大型灌区和8000多个中小型灌区的渠系配套建设。

防洪减灾工程。加强渠江等主要江河防洪控制性工程,基本完成“六江一干”(岷江、沱江、涪江、嘉陵江、渠江、雅砻江、长江上游干流)重点河段堤防工程,继续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完善水文、预警预报系统,加强山洪灾害防治。

第六章提升能源保障能力

加强能源保障能力建设,加快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转变能源发展方式,优化能源区域布局,努力建成全国重要的优质清洁能源基地,构筑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体系。

第一节加快能源基地建设

加强水电、天然气等重要资源开发,夯实能源供应基础。在保护生态和做好移民安置工作的前提下,加快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三江”水电基地和大中型流域水电集群建设,基本建成全国重要的水电基地。推进筠连、古叙等矿区综合开发,建设大型煤炭基地,提高煤炭安全保障能力和加工转化水平。在重点矿区建设坑口电厂和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结合省外煤源和运输条件规划建设路口电厂,解决电力丰枯矛盾。加快川东北和川西地区天然气开发,建成全国重要的天然气生产和转化利用基地。在负荷中心和天然气资源地合理布局燃气电厂,增强调峰能力。千方百计增加石油供应,加快炼油厂建设,提高成品油自给保障能力。到2015年,发电装机容量达到8600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约7000万千瓦),煤炭产能8900万吨,盆地天然气产能400亿立方米。

第二节优化能源结构

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大力提高非化石能源和低碳清洁能源的比重。优先发展水电,优化发展煤电,积极发展核电,适度发展天然气发电,加快发展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煤层气、页岩气、沼气等新能源。积极发展智能电网、分布式能源。推进循环流化床技术等高效洁净燃煤发电,促进煤炭安全集约生产和清洁高效利用。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优化用气结构,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气和城市公共服务用气。

第三节完善能源输送体系

建设以500千伏电网为骨架、220千伏电网为支撑的省内电网和水电送出通道,形成布局优化、结构合理、联系紧密、城乡协调、安全可靠、覆盖全省的输配电体系。建设以超高压、特高压为支撑的跨区大通道,提高网际省际交换能力,构筑跨省区跨流域的电力交换大枢纽。加强天然气管网建设改造,形成覆盖全省绝大多数市州的骨干管网和重点区域网络。加快推进跨省和省内油气管道建设,提高油气保障能力。加强煤炭运输通道建设,提高煤炭运输能力。

第四节改善民生用能条件

加强城乡用能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能源普遍化服务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区域能源供应差距。进一步实施城乡电网改造升级和省内联网工程,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加强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能源建设,加快推进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实现电力全覆盖,消除无电地区。加快城镇民用燃气普及,推动城镇居民能源消费结构升级。积极建设充换电配套服务体系,满足电动车发展需要。

专栏7能源重点项目示意图

专栏8能源重点项目

水电。重点建设金沙江溪洛渡、向家坝、乌东德、白鹤滩,雅砻江锦屏一二级、官地、桐子林、两河口,大渡河大岗山、长河坝、猴子岩、双江口、枕头坝等“三江”及大中型河流的水电站,新增水电装机容量3800万千瓦。加快金沙江上游水电梯级开发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

火电。重点建设珙县、福溪、内江60万千瓦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攀钢电厂,新增燃煤火电装机容量330万千瓦;建设达州等燃机电厂,新增气电装机容量70万千瓦;规划建设重点煤区坑口电厂、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以及百万千瓦级超超临界路口电厂。规划布局发电技术创新示范工程。

核电。争取开工建设核电项目。煤炭。加快筠连、古叙等矿区综合开发,建设新维、船景、观文、武乐、青山、沐园、石屏二矿、龙山、瓦窑坪等重点煤矿项目。“十二五”期间,新增产能1000万吨。

天然气。加快达州、巴中、广元、南充以及川西、川中地区等地区天然气开发。“十二五”期间,新增产能200亿立方米以上。

炼油。加快彭州炼油厂建设。“十二五”期间,新增炼油能力1000万吨。

电网。加快建设锦屏—苏南、溪洛渡—华东等特高压、超高压骨干电网工程;规划建设特高压交流输电通道;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等工程。

管道。加快建设北外环、川东北—川西等环网工程和骨干输气管道;建设宁夏中卫—贵阳天然气管道四川段、中缅天然气石油管道楚雄至攀枝花至西昌支线、兰州—成都原油管道、贵阳—泸州—内江—成都成品油管道。

第七章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信息网络体系,增强保障能力,推进普遍服务,建设西部通信枢纽,提升全社会信息化水平。

第一节加强信息网络建设

加快西部通信枢纽建设,进一步提高区域干线传输能力,提升国际出口带宽,加强国际通信保障能力。加快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数字电视、卫星通信等网络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互联互通和业务融合,提高信息网络资源利用效率,抓好绵阳国家“三网融合”城市试点。引导建设宽带无线城市,实施城市光纤入户工程,基本建成高速、安全、可靠接入的城市网络系统。大力推进电信、邮政普遍服务,加快空白乡镇邮政局所建设,提高农村和边远地区的信息网络和邮政服务网点覆盖率。

第二节推进经济社会信息化

大力发展电子政务,推动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强地理、人口、金融、税收、医疗、社保、就业、统计等信息系统建设,推进社会公共服务信息化。加强电子政务运行维护体系建设,基本实现电子政务建设和运行维护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加强大企业和重点行业信息化系统建设,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实施信息化重大示范工程,全面改善城市信息服务,着力推进农村信息化,提高全社会信息化水平。

第三节强化信息安全保障 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应急通信体系,建设数据灾备中心,强化网络保密体系,加强信息网络监测、管控能力建设,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风险评估制度,加强信息网络、信息内容安全保障和技术防范,确保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

第三篇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为中心,以产业高端化高新化为方向,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做强做优做大工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发展壮大“7+3”特色优势产业,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努力建设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开发基地、现代加工制造业基地、农产品深加工基地、科技创新产业化基地和西部物流、商贸、金融中心。

第八章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立足我省科技和产业基础,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导向,加快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步伐,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尽快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成我省重要的先导性、支柱性产业。

新一代信息技术。重点发展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和服务器等核心基础产业。围绕信息获取、传输、处理技术及其运用,加快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核心设备和智能终端的研发及产业化,推进三网融合、物联网及云计算的研发和应用。建设国家重要的信息和软件高技术产业基地。

新能源。重点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发展核岛系统集成、核岛和常规岛设备、核燃料元件等关键部件,大功率风电机组,生物质能发电成套设备。加快发展多晶硅、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大容量储能电池、动力电池。积极发展清洁可再生能源。建设国家重要的新能源高技术产业基地。

高端装备。重点发展航空、航天、高速铁路设备等。发展军机、公务机等整机和国产大飞机、支线飞机机头、机身等关键部件,以及大型航空发动机整机及零部件、航空电子系统产品,建设国家重要的民用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积极开发空间服务系统、亚轨道科学研究火箭。

新材料。重点发展钒钛、稀土材料,开发含钒钢、钒精细化工、钒电池、钒铝合金、钛合金及高档钛材等高端产品。积极发展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生物医用新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超硬材料等新材料,建设国家重要的新材料高技术产业基地。

生物。重点发展创新药物和生物育种,开发以生物技术药物、新型疫苗、诊断试剂等为重点的创新药物研发和生产,推进以先进医疗设备、医用材料等为重点的生物医学工程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支持发展高产、优质、抗病、抗逆生物育种产业,加快生物基材料发展,建设国家重要的生物高技术产业基地。

节能环保。重点发展高效节能技术产品,开发节能电器、半导体照明(LED)、无极灯等绿色照明产品。积极发展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加快资源循环利用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专栏9战略性新兴产业六大基地建设

国家信息高技术产业基地。高世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TFT-LCD)、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OLED)、富士康(成都)基地、仁宝计算机西部制造基地、戴尔(成都)旗舰基地、纬创(成都)基地、中电科航电产业园、联想计算机项目、德州仪器集成电路项目、三网融合业务传送网络、无线城市建设项目等。

国家软件高技术产业基地。高端软件、高端服务器、IC设计、数字娱乐、信息安全、ODC软件外包中心、通讯研发、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游戏动漫、嵌入式软件。

国家新能源高技术产业基地。多晶硅和太阳能电池及组件项目、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项目、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项目、高性能碱锰电池。

国家民用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大型多功能低速风洞建设及测试项目,国产大飞机机头和ARJ-21新支线飞机机头、机身等关键部件,大型航空发动机整机及零部件,空管系统科研生产基地、通用飞机整机维修基地和国家中小型发动机维修基地,北斗星导航终端、定位应用系统、导航应用关键元器件。

国家新材料高技术产业基地。高品质氟橡胶项目、特种有机硅和工程塑料项目、碳纤维预浸布、碳纤维先进复合材料、聚苯硫醚树脂和纤维项目、HPS护坡新材料、玄武岩连续纤维生产基地项目、特种玻纤及万吨级电子纱、新一代骨诱导人工骨及软骨诱导材料和组织工程化制品项目、表面改性心血管系统植入器械项目、高科技光电可调谐激光器项目、切割钢线项目、液晶玻璃基板生产项目、PDP玻璃基板项目、高性能软磁电子材料、醋酸纤维素生产等。

国家生物高技术产业基地。复合型药物研发生产基地、生物药物生产基地、肿瘤类及抗感染类药物生产基地、综合性新药研究开发技术平台、四川(成都)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现代农业与生物技术育种实验中心、超级动植物新品种开发、创面修复类药物研发生产基地、新药临床研究公共服务平台等。 第九章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

充分发挥我省特色优势产业的支撑带动作用,做强存量和做大增量并重,提高技术水平,壮大产业规模,延伸产业链,推动特色优势产业高端化发展,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

装备制造。加强以水电、火电、燃气为重点的发电设备研发制造,开发大型水电机组、大功率超临界和超超临界循环流化床火电机组、重型燃气轮机组。发展重型装备、机车车辆、工程机械、数控机床、油气钻采、薄煤层综合开采等成套设备和关键零部件产业。开发航空、海洋等领域高端铸锻件产品。

油气化工。推进石化深加工及精细化发展,培育壮大石油化工、精细化工和橡塑深加工等产业链,建成四川石化产业基地及下游深加工产业集群。调整天然气化工产业结构,发展天然气制取高效复合肥、乙炔、氢氰酸、烯烃等。推进气盐氟结合,发展化工新材料。积极发展现代煤化工和磷硫化工。

汽车制造。重点扩大中高级乘用车生产规模,巩固提升载货汽车生产水平,培育壮大整车自主品牌,提高汽车关键零部件配套能力。积极发展电动汽车及混合动力汽车,推进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汽车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建设西部重要的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生产研发基地。

饮料食品。发挥川酒、川猪、川菜、川烟、川茶等品牌优势,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重点发展名优白酒、肉制品、粮油、茶叶、特色果蔬等优势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地方名优特食品,提升产品附加值,扩大市场占有率,发展壮大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建设国家重要的农产品深加工基地。

现代中药。发挥我省中药材资源优势,以川产道地药材为重点,大力发展川产中药材和中成药大品种。加快中药新药、保健品开发认证,突破提取、分离、纯化等高新技术,支持中药企业加快发展,建设全国重要的中药饮片和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

推进建材、冶金、轻工、纺织等其他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大力发展新型建筑材料,振兴丝绸、苎麻等天然纤维织造工业,积极推进竹原纤维等天然纤维产品开发。加快淘汰水泥、铁合金、焦炭、电石、平板玻璃、化肥、造纸等行业的落后产能。抓好内江、自贡、攀枝花、华蓥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接续产业。提高建筑业技术和装备水平,培育具有工程总承包能力的大型建筑企业,加快传统建筑业向现代建筑业转变。

专栏10特色优势产业重大项目

发电装备制造。依托现有重点装备制造企业及近300家配套企业,建设形成大功率超临界和超超临界循环流化床火电机组、70万千瓦以上大型水电机组、重型燃气轮机组等批量生产能力。

石化下游产业。积极建设四川石化下游系列项目,大力发展石化深加工及精细化工产品,促进四川化工行业结构调整,带动轻工、纺织、机械、塑料加工、新材料等产业发展。

汽车整车制造。依托现有整车企业及近百家零部件企业,实施系列改扩建项目,积极发展中高级乘用车产品,形成100万辆乘用车生产能力,建设西部重要的汽车生产基地。

大型煤气化及综合利用。建设200亿方煤气化中心,改造现有大化肥装置,实现川南化工原料“气改煤”,并积极发展精细化工产品和化工新材料。

钒钛资源综合利用。以攀枝花、凉山、内江为重点,采用目前国内最先进的钒钛钢铁生产工艺和技术,建设国内最大的现代化钒钛工业园及西南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的含钒钢生产基地。实现钒钛深加工产品和低微合金材料等规模化生产,构建较为完整的钒钛产业链,形成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钒钛产业集群。

钼铜资源深加工及综合利用。整合西南地区钼铜多金属矿产资源,引进国际最先进技术,建设年产4万吨钼、40万吨铜及金银等稀贵金属回收综合利用装置,推动我省有色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成为国内重要的钼铜生产基地。

中国白酒金三角。实施五粮液工业园区、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剑南春酒城名酒名街、古蔺名酒名镇、沱牌名酒产业生态园、水井坊遗址酒文化街区等工程建设,将“中国白酒金三角”打造成世界著名的白酒生产基地。

林浆纸一体化。依托省内以丛生竹为主的林竹资源,加快原料林培育,建设一批林浆纸一体化项目,新增竹材制浆年产能70万吨。

第十章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以建设西部物流中心、商贸中心、金融中心为重点,加强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推进制造业服务化和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不断拓展服务业新领域,促进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

第一节加快发展物流、商贸、金融业

现代物流业。依托我省重要的物流节点城市、制造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布局建设一批物流园区、物流中心,推进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仓储配套设施建设,构建区域一体的现代物流网络体系,建设西部物流中心。推进物流服务的社会化和专业化,重点发展第三方物流。着力壮大电子、酒业、钢铁、农产品冷链、粮食等领域物流以及大件运输、零担等专业物流集群,培育一批服务水平高、竞争力强的大型现代物流企业。加快发展航空物流,促进口岸物流向物流节点城市延伸,逐步建成一批适应国际贸易发展需要的国际物流港,加快“电子口岸”建设。

商贸流通业。用先进经营理念、运营模式和流通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商贸流通业,建设西部商贸中心。加强批发贸易、零售贸易、服务贸易、商务信息、会展经济等平台建设。引进国内外企业在我省设立总部及区域性交易中心、运营中心和研发中心。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城市中央商务区规划建设,打造一批大型骨干卖场,建成一批特色商业街区,引导大型商业综合体集聚发展,建设西部重要的消费中心。支持大中型流通企业延伸连锁经营网点到农村,满足农村居民消费需求。大力发展会展经济,打造西部重要的商品交易和经贸交流合作平台。

现代金融业。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建设西部金融中心。进一步巩固发展银行、证券、保险业,积极引进世界知名金融机构在我省设立区域总部、分支机构和功能性服务中心,发展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西部金融机构中心建设。积极引进和培育股权投资基金、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促进新兴金融业集聚发展。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产品和交易品种创新,扩大票据业务、保险业务以及期货、产权、大宗商品等交易规模,建设西部金融市场和交易中心。推动金融后台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金融外包服务、金融中介服务,建设国内重要的数据、清算、研发、灾备等金融后台服务中心。

专栏11 “三中心”建设重点项目

西部物流中心。成都国际航空物流园区、成都国际集装箱物流园区、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新都物流中心、绵阳电子信息综合物流园区、宜宾临港物流园区、泸州港集装箱物流园区、乐山大件物流中心、攀枝花密地(矿产品)物流园区、达州天然气能源化工产业区物流中心、遂宁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等。

西部商贸中心。建设一批年交易额在100亿元以上的农产品、生产资料、五金机电等大型批发交易市场和一批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零售设施。打造成都服务外包基地园。建设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

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成都金融总部商务区,各类法人金融机构和省市级金融机构数量达到300家以上。初步建成西部票据市场中心、西部直接融资中心、西部保险市场中心、西部产权交易市场中心、西部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中心、西部金融创新中心、西部银团贷款中心。建设成都金融后台服务业集聚区,后台服务中心达到30家以上。

第二节大力发展旅游业

大力发展旅游经济,提升旅游产业层次,促进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旅游大省向旅游强省转变。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建设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推进旅游标准体系建设,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加强精品旅游区建设,打造特色旅游产品,提升精品旅游线路,积极发展重点旅游城镇。调整旅游产品结构,加强旅游宣传促销,积极培育旅游市场,大力发展入境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抓好成都国家旅游经济改革试验区建设。

专栏12旅游业重点区域和线路

精品旅游区。大成都都市休闲度假旅游区、大峨眉国际休闲度假旅游区、大九寨国际旅游区、攀西阳光度假旅游区、嘉陵江流域生态文化旅游区、中国白酒金三角旅游区、龙门山国际山地旅游区、中华大熊猫生态旅游区、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和大巴山生态文化旅游区。

精品旅游线路。提升九环线、成乐线、三国文化旅游线、西环线等国际精品旅游线。新推世界遗产旅游线、环贡嘎山旅游线、抗震救灾和红色旅游线、中国白酒金三角旅游线等精品旅游线。

特色旅游产品。休闲度假旅游产品、高端生态旅游产品、特色文化旅游产品、乡村旅游产品、新兴专项旅游产品。 第三节积极拓展服务业发展领域

深化专业化分工,创新服务产品和模式,大力发展信息服务、服务外包、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物联网、下一代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服务业。完善研发设计、支撑产业链协同等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发展专业化的科技研发、工业设计、软件设计等服务外包业。规范发展法律咨询、会计审计、工程咨询、融资担保、资产评估、信用评估等商务服务业,加速形成国际化的商务服务能力。

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不断丰富服务产品类型,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支持方便群众生活的便利店等社区商业发展,优化城乡商业网点布局。鼓励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等家庭服务业,培育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家庭服务劳务品牌。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发展物业管理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大力挖掘川菜、川茶等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提升餐饮业发展水平。积极培育营养保健、家庭教育、时尚健身、远程医疗、网上购物等新兴服务业态。

第十一章推动产业集中集约集群发展

调整优化产品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布局,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推动产业转型发展,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第一节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着力提高产业集聚规模效应,引导产业向园区集中。培育壮大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积极推动省级开发区扩区、区位调整和转型升级,扶持一批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在符合条件的地方新设一批省级开发区。建设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功能完善、联动发展的产业园区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带动关联产业和配套产业集聚发展,积极发展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的优势产业集群。

第二节提高产业技术水平

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增强新产品的开发能力,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抑制高能耗、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防止新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全面实施质量兴川战略,增强品牌创建能力。

第三节促进企业兼并重组

继续实施大企业大集团发展战略,以装备、汽车、钢铁、水泥等行业为重点,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积极推动优势企业跨行业、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发挥骨干企业的核心带动作用。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努力形成专业化分工协作的发展格局。

第四篇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第十二章改善农业农村发展条件

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小微型水利设施,积极发展节水灌溉、旱作农业,强化田网、路网、水网配套,提高耕地质量。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农村集中式供水,分类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大力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加强农村道路建设,加快农村断头公路、危桥改造、渡改桥、便民路和客运站点建设,提高农村公路通达通畅水平和道路安全等级,基本实现油路到乡、公路到村、便民路入户、机耕道到田,切实改善农村出行条件。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因地制宜实施农村沼气、太阳能等农村能源工程。加强农村集贸市场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专栏13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采取集中供水、分散供水等方式解决农村215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农村公路工程。新建和改造农村公路约8万公里,全省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大部分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

农村机耕便民道工程。实施“进组”、“入院”和“到田”机耕便民道建设20万公里。

农村能源工程。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大中型沼气工程、联户沼气工程、秸秆能源化利用工程、农村省柴节煤炉灶升级换代工程,完善沼气服务体系。

农村供电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第十三章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以保障粮食安全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为目标,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优化农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第一节稳定粮食生产

坚持把粮食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稳定粮食生产。加强田间基础设施、良种选育、土壤改良与地力培肥建设,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土,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建设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落实完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大力实施“米袋子”工程,积极推进新增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工程和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工程建设,稳步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加强粮食物流、储备和应急保障设施建设。构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确保省内粮食总量平衡、基本自给。

第二节发展优势特色农业

实施“菜篮子”工程,加快建设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依托农业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马铃薯、优质油料、蔬菜、食用菌、水果、茶叶、蚕桑、中药材、烟叶、林竹和花卉等优势特色效益农业。稳定发展畜牧业,促进生猪、奶牛等畜禽和水产标准化规模养殖,建成国家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新增2000万头出栏优质商品猪生产能力。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积极开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满足居民日益提高的食品健康需求。

第三节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培育一批全国行业领先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建立健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农业经营组织化程度。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区,实施现代农业示范工程,培育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强县,提高农业生产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

第四节提高农业科技和综合服务水平

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加强新品种选育、标准化种养殖、精深加工等农业关键技术研发集成,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努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贡献率。加快推进农机与农艺有机融合,加大关键环节农机化技术和装备的研发与推广,加强机电提灌设施改造,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完善良种繁育、技术推广、动植物保护、信息服务、气象服务等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和检验检测,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发展农产品和农资流通服务,大力推进农超、农餐对接,加快建设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

专栏14农业重点工程

“米袋子”工程。建设粮食作物良种繁育基地、标准化生产基地、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等。大力开展耕地质量工程、科技保障工程、种子工程,完善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体系,建设粮食作物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机现代化服务体系。

“菜篮子”工程。建设“菜篮子”产品良种繁育基地、标准化生产基地、采后商品化处理以及动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支撑和市场信息体系等。

现代农业千亿增收工程。建设1000个万亩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培育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基地示范县,实现农业新增产值1000亿元。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100万亩,完善耕地质量监测体系。

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在生猪主产县扩建种猪场、仔猪繁育场,新建、扩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

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木竹工业原料林、特色林产品、生物质能原料林和种苗花卉等现代林业产业基地2000万亩。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工程。规模以上龙头企业发展到6000家以上,其中亿元龙头企业超过1000家。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培育工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3.5万个以上,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到1000个以上。

现代农业示范区(园区)。突出区域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建设一批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和产业化程度较高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园区),实施现代农业示范工程。

第十四章加快现代新村建设

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快推进新村建设,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村容村貌,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

第一节加强新村规划建设

科学编制县域村庄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在条件适宜的地方相对集中规划布局村庄。抓好村庄规划设计,突出民族、地域、历史、文化等特色风貌。探索建设新农村综合体,统筹居住与生产生活、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综合配套,形成人口合理集聚、产业支撑有力、功能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和谐、管理科学民主的农村新型社区。

第二节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倡导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和农膜,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建设一批土壤污染综合治理试点示范工程。加强水库水质监测和水污染防治,有效保护农村饮用水源。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结合农村沼气建设,带动农户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切实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

专栏15新村建设重点项目

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推进一批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和整县推进的示范县(市、区)建设,建成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片100个以上。

农村清洁工程。实施人畜粪便、农作物秸秆和生活污水等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工程,实施农用残膜、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和生活垃圾等无机废弃物收集转运工程,配套开展乡村硬化绿化。

第十五章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全面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提高农民增收能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第一节巩固提高经营性收入

严格执行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认真落实大宗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鼓励农民优化种养结构,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和经济效益。全面开发农业生产、生态、生活等功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高效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服务业,使农民在农业功能拓展中获得更多收益。

第二节努力增加工资性收入

加强农民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加强就业信息引导,开展劳务输出对接,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壮大县域经济和发展小城镇,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创业就业。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扩大以工代赈规模,增加农民劳务收入。

第三节大力增加转移性收入

严格执行农业补贴制度,认真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稳步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实现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加农业保险费补贴的品种,扩大覆盖范围。

第四节创造条件增加财产性收入

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保农民分享流转中的增值收益。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开展征地制度改革试点,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权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

第十六章全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发展

继续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坚持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加快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障碍,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行政社会管理一体化。

第一节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

统筹城乡规划,建立覆盖城乡全域的规划体系,实现城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集聚、村落分布和生态建设等各类规划的有机衔接。合理引导产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向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转移集中。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加快形成农业生产、农产品精深加工、生产服务关联发展的格局,促进三次产业互动、城乡经济相融。构建城乡统一的资源要素市场体系,推动生产要素在城乡间的自由流动。强化县城、小城镇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节点作用,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以交通、水利、通信、供电等基础设施为重点,健全衔接配套的城乡基础设施,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以教育、文化、医疗、养老等社会事业为重点,促进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

第二节深入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

推进农村土地使用管理制度改革。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确保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严格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机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平等权益。

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依法对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确权颁证,完善林权流转制度,健全产权交易平台。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及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和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健全农村新型林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国有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推进国有林场改革。

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政策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落实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大力支持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探索扩大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相关的信贷抵押担保品范围。发展农村保险事业,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大宗农产品的风险基金。着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全面推动农村信贷、保险产品与服务方式创新,解决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金融服务问题。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健全和完善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完善农民工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制度和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形成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合理均衡配置。

第三节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和管理,探索村级财务管理新机制。建立多元化的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投融资体制。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机制,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创新农技推广机制。推进农场经营体制创新。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探索开展村级综合改革,推进村级事务管理职能与村级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职能分离。健全完善村民民主管理制度,探索创新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体制。

第五篇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健康发展

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加快五大经济区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构建优势互补、分工协作、城乡互动、各具特色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第十七章优化主体功能区布局

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方式分类推进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发展,逐步形成人口、经济和环境资源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

第一节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

推进国土空间高效、协调、有序开发,对城市化地区要重点开发,对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要限制大规模、高强度开发。城市化地区,主要包括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和攀西地区工业化城镇化基础较好、经济和人口集聚条件较好、环境容量和发展潜力较大的部分县(市、区)。农产品主产区,主要包括盆地中部平原浅丘区、川南低中山区和盆地东部丘陵低山区、盆地西缘山区和安宁河流域耕地面积较多、农业条件较好的县(市、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主要包括川西高原、秦巴山区、大小凉山等生态系统重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低的部分县。对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要禁止开发,实施强制性保护。

专栏16主体功能区发展方向

城市化地区。加大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联动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促进经济集聚与人口集聚同步。积极承接先进产业转移,增强产业集聚能力,形成分工协作的现代产业体系。

农产品主产区。加强耕地保护,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推动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和现代化,确保全省粮食安全。以县城为重点推进城镇建设和产业发展,引导农产品加工、流通、储运企业聚集。

重点生态功能区。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和生物多样性等功能,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修复工程。按照面上保护、点状开发的原则,鼓励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适宜产业。

第二节实施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

积极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引导科学开发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体系。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政府投资要符合各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的发展。严格实施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制定的鼓励、限制和禁止类产业政策。实行差别化的土地管理政策,科学确定各类用地规模,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实行不同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环境标准。按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实行各有侧重的绩效考核办法。发挥主体功能区规划基础性和约束性作用,加强区域规划、专项规划、重大项目布局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衔接协调。

第十八章促进五大经济区协调发展

加快推进成渝经济区四川部分“一极一轴一区块”建设,建立健全区域协调互动机制,促进五大经济区协调发展。大力发展特色经济,积极培育新的地区增长点,构建比较优势突出、区域特色鲜明、区际良性互动的多极发展格局。

推进“一极一轴一区块”建设。做强成都都市圈增长极,规划建设天府新区,加快建设新川创新科技园,形成以现代制造业为主、高端服务业集聚、宜业宜商宜居的国际化现代新城区。加快成渝通道轴经济发展,促进成渝两极要素流动。加快发展环渝腹地区块,建设川渝合作示范区。深入推进川渝合作,建设国家重要的现代产业基地、内陆开放试验区、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构建全国重要的经济增长极。

成都经济区。推动率先发展、优化发展,将成都经济区建成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和通信枢纽,先进制造业基地、科技创新产业化基地、农产品加工基地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加快建设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石油化工、新材料等重大产业基地。着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平台建设,推动产业结构向高端、高效、高附加值转变。

川南经济区。加快川南地区开发建设,打造全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依托“黄金水道”,有序推进岸线开发和港口建设,加强高速公路、快速铁路建设,建成全省次区域交通枢纽,形成四川沿江和南向开放的重要门户。大力发展临港经济,加快建设沿江产业带,发展壮大机械制造、能源、化工、农产品加工业,积极培育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旅游、商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打造“中国白酒金三角”核心区。

川东北经济区。加快天然气等优势资源开发利用,提高资源就地加工和转化水平。重点发展清洁能源和石油、天然气化工、农产品加工业,建设西部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和农产品深加工基地。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积极发展红色旅游。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改善发展条件。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依托嘉陵江、渠江和重要交通干线,构建联接我国西北、西南地区的新兴经济带。

攀西经济区。依托钒钛、稀土、水能、特色农业等优势资源,加快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建设中国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全国重要的钒钛产业基地、全国重要的水电能源开发基地和我省重要的亚热带特色农业基地。推进攀西钒钛稀土产业优化升级,开发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的钢铁产品。积极发展阳光旅游、生态旅游。

川西北生态经济区。以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作为主攻方向,因地制宜发展清洁能源、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点状开发矿产资源,改进传统农牧业生产方式,建设特色鲜明、绿色生态的产业体系。积极推进生态移民、扶贫移民和牧民定居工程,逐步引导人口有序转移。加强以交通和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第十九章加快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发展

按照到2020年与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的总体目标要求,以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改善和特色产业发展为重点,大力推进民族地区跨越发展和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

第一节推动民族地区跨越发展

贯彻落实支持民族地区发展政策,实施藏区、彝区等民族地区发展规划,实现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加快以交通、水利、供电、城乡公共设施等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饮水难、行路难、用电难、就业难、通信难等突出问题。加快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大力实施民族地区教育第二个十年行动计划、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有效防治艾滋病、包虫病、大骨节病。积极发展生态文化旅游、特色农牧业和优势资源开发等特色产业。大力推进藏区民生工程。抓住中央支持藏区的重大历史机遇,集中解决制约藏区发展最突出、最紧迫的问题,在民生改善、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加快推进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开发,培育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安宁河谷地区跨越式发展。到2015年,民族地区城乡居民收入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重点产业和特色经济初具规模。

第二节加快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发展

支持革命老区发展,设立革命老区专项扶持资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切实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推进产业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深入推进开发式扶贫,努力增加扶贫投入,不断创新扶贫开发和对口帮扶机制,大力实施扶贫攻坚工程。有序推进移民扶贫,整合资源、连片推进特殊困难地区扶贫开发,加快新农村和小康户建设。

专栏17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重点工程

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第二个十年行动计划。重点实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校舍建设和教师周转宿舍的建设,以及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学校装备、教师培训、民族文字教材等。 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继续组织藏区当年未升学的初中毕业生和高中毕业生自愿到内地85所职业学校免费接受职业教育,帮助“9+3”职业教育毕业生实现就业。在彝区就地组织免费职业教育。

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强包虫病、艾滋病等重点疾病综合防控。争取到2015年,基本完成州、县、乡、村四级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基本的卫生人员配置和技术培训,并同步进行设备配备。

牧民定居行动计划暨帐篷新生活行动。到2012年,基本完成藏区10万户牧民定居房及生产设施建设,完善配套公共设施,推广使用新型帐篷和篷内生活设施。

彝家新寨工程。实施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建成1475个彝家新寨,配套完善公共设施,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民族地区交通建设。加快甘孜州“两路一隧”(国道

318、317线改造和雀儿山隧道建设)、阿坝州国道317线、省道30

2、303线和凉山国道10

8、省道

216、307线等藏区、彝区干线公路建设,提高民族地区对外通道和骨干路网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民族地区水利工程。加快建设玛依河、白松茨巫引水工程及渠系配套,加快推进洛须、打火沟等引水工程及新华、大海子等水库工程建设,有效缓解干旱缺水问题。

民族地区电网建设工程。城乡中低压配网建设,变电站、输电线路及城镇电网工程,以及220千伏、500千伏输变电线路等建设,基本实现藏区无电人口全覆盖。

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程。培育一批特色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一批优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打造雪山草地、川陕苏区、将帅故里等红色旅游区。

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工程。继续实施阿坝州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程,易地搬迁2.5万人。加强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开发,新建和改造新村1451个,改善12.11万户60.55万人的居住条件。加快推进甘孜州“两江一河”千桥工程。加强秦巴山区(四川部分)连片扶贫。

第二十章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

坚持走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完善城镇体系,优化空间布局,增强城镇集聚产业、承载人口、辐射带动区域发展的能力,推进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

第一节优化城镇布局和结构

以大城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为依托、大中城市为骨干、小城镇为基础,加快培育四大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大力发展区域性中心城市。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快培育区域性中心城市,增强区域性中心城市对地区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优化成都空间布局,加快推进功能区建设,提升国际化水平,建成中西部地区最具竞争力的特大中心城市之一。积极将绵阳、南充、自贡、泸州、攀枝花、宜宾、达州、内江等城市培育为1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将德阳、乐山、遂宁等一批地级城市培育为50-100万人口的大城市。将一批发展条件较好的县城培育为20-5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

加快发展中小城市。按照现代城市发展要求,把一批经济基础较好、人口规模较大、环境承载力较强的县城培育成产业支撑强、地域文化特色鲜明、人居环境良好的中小城市。实施重点中心镇建设示范工程,支持有条件的中心镇加快发展,因地制宜发展一批特色鲜明的旅游镇、工业镇和商贸镇。

培育发展四大城市群。率先发展成都平原城市群,推动成德绵乐同城化发展,建设西部最具实力和竞争力的城市群。加快发展川南城市群,推动自泸内宜一体化发展,加快建设西部重要的大城市密集区。发展壮大区域性中心城市,积极培育川东北城市群,着力推动攀西城市群发展。大力加强城市群基础设施一体化和网络化建设,促进城市群内部各类城市功能和产业分工协作,加快形成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的城镇化发展格局。

第二节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按照以人为本、节约资源、绿色环保、突出特色的原则,科学编制城镇规划,合理确定城镇发展规模,优化城镇功能分区,有序推进城镇空间拓展。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城镇交通、电力、通信、供水、供气、防洪等基础设施水平,大幅提高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加快城镇教育、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城镇生产要素集聚、产业发展和就业吸纳能力。发展公共交通,综合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实施城乡绿化美化工程,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城镇管理,创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

第三节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坚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的原则,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进一步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落户条件,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发挥重点小城镇的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入城镇居住和创业,就近转为城镇居民。改善面向农民工的公共服务,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第六篇实施科教兴川和人才强省战略

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作用,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壮大创新人才队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实现发展新跨越提供强大的科技和人才支撑。

第二十一章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深入实施“科教兴川”战略,整合科技资源,提升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第一节构建区域创新体系

加强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建立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支持、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加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完善多层次产业创新支撑体系。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努力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积极推进科技交流与合作,鼓励企业与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建立战略联盟,引进和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抓好成都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和绵阳科技城建设。

第二节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体系,推进重大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加强公共信息、分析测试、技术转移、工程配套、企业孵化、投资融资等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搭建技术孵化、转移、交易平台。发挥中央在川科研机构和国防科工优势,有效整合区域创新资源,加强院地结合和军民融合,促进科技成果向地方转化。 第三节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加大政府投入引导,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拓宽社会投入渠道,健全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加强科学研究与高等教育有机结合,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构建资源共享的开放型研究开发体系。改革科技成果评价和奖励制度,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技术转移利益分配机制,增强科研院所和高校创新动力。发挥企业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完善支持企业创新和科研成果产业化的财税金融政策,培育和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健全创新服务支撑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

专栏18科技创新重大工程和行动

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产业、新材料产业、汽车产业、钒钛产业、轨道交通产业、光伏发电及装备产业、军民融合产业、油气化工产业、主要农畜超级种及优质高效安全生产、农产品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创新药物及相关产品、道地中药材大品种培育及系统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国际科技合作成果转化等15个专项。

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成果信息共享、成果技术转移、成果工程化、成果孵化、成果转化融资和高新技术园区基地等一批成果转化平台。

国家技术创新四川试点工程。培育创新型企业1500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100家和技术创新服务平台500个。

第二十二章加快教育改革发展

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服务社会的要求,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第一节统筹各类教育发展

积极发展学前教育,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和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全面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继续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面向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优化高等教育结构,重点支持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发展,增强高校科技创新和服务社会能力,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加快发展继续教育,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

第二节促进教育公平

优化中小学布局结构,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实行县域内城乡中小学教师编制和工资待遇同一标准以及教师交流和校长交流制度。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完善残疾学生资助政策,全面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水平。关爱农村留守学生,着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健全教育资助制度,扶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加快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的教育发展。

第三节实施素质教育

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克服“应试教育”倾向,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中小学生综合素质。创新职业教育培养模式,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加强师德建设,实施人才强教、人才强校战略,提高校长和教师专业化水平,鼓励优秀人才终身从教。

第四节深化教育改革

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进学校管理现代化。加大教育交流与合作,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深入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大力发展民办教育。

专栏19教育发展重点项目

学前教育推进工程。新建、改扩建一批乡镇中心幼儿园,加强乡镇标准化中心幼儿园建设。支持农村地区利用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富余校舍举办幼儿园或幼教点。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结合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农村初中工程、薄弱学校改造和学校布局调整,按照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求,新建和改扩建一批中小学校。

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建设,新建、改扩建一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学生生活用房、教学用房及附属设施,逐步消除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大通铺”、“大班额”现象。

特殊教育发展工程。实施国家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新建、改扩建一批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实现各市(州)和人口30万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县(市)都建成一所特殊教育学校。

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支持中职学校改革示范校建设,促进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建设,支持实训基地建设,加强专业、课程建设和学校信息化建设。

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强中小学校园网和省、市、县三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及省级教育管理平台等建设。

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统筹规划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重点支持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和民族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与特色专业建设工程。培育一批优势学科专业和重点学科,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和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等。

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完善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校(园)长教师培养培训制度,改革培养培训模式,实施每五年一周期的校长、教师全员培训;实施教育名家培养计划;加强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培养高校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

第二十三章推进人才强省建设

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设西部人才高地。

第一节加快重点人才队伍建设

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畅通引进和交流渠道,积极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大力实施“天府科技英才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百人计划”、企业家培养计划、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造就一批高层次领军型人才。加大高层次人才开发使用力度,突出抓好战略性“塔尖”产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以高端人才开发带动人才队伍整体建设,实现人才开发、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相融互动。 第二节统筹各类人才开发

实施重点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专项工程,推动专业人才向重点领域和产业集聚。加强公共管理和社会事业人才培养和使用。以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加强实用型和技能型人才开发。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人才服务“三农”,整合农村人才资源,继续实施“千万农民工培训工程”,加强大规模劳务培训。深入实施“民族地区人才振兴行动”等人才计划,加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地震灾区人才建设。

第三节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加强人才开发投入、引进培养、评价使用和管理服务,营造尊重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环境。加强学术技术带头人、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为主的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健全高层次人才培养使用机制。鼓励和支持各类用人单位引进和用好高层次人才,切实改善高层次人才工作和生活条件。加快科技人才智力转化,完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能力提升工程,提高人才效能。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完善人才激励和保障体系。确立以创新能力和工作实绩为主的评价标准,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

第七篇加强社会建设和改善民生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以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为重点,努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发展成果惠及全川人民。

第二十四章积极扩大就业

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注重扩大就业与稳定就业相结合,保持就业持续稳定增长,促进充分就业。

第一节扩大就业机会

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制造业、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充分发挥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对就业的带动作用,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改善创业环境,建设创业基地,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支持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注重省内就业与劳务输出并举,鼓励开展对外劳务合作,积极扩大劳务输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

第二节加强就业服务

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做好复转军人就业工作。加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援助政策,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开展就业见习,提高培训效果。

第三节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切实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作用,建立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小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基本实现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劳务派遣行业管理,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完善调解机制,健全维权统筹协调机制,依法建立健全企业、行业和乡镇、街道以及社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积极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建设,探索建立突发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的应急调处机制。加强劳动执法,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消除就业歧视,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

第二十五章调整收入分配关系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分配制度,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第一节提高劳动报酬

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努力提高劳动报酬。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依法普遍建立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制度,落实和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和工资保证金制度。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

第二节加强收入分配调节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努力扭转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趋势。逐步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加强对低收入群众的社会保障,着力增加低收入者收入。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逐步扩大中等收入人群。加强税收征管,进一步落实调节高收入的税收措施。完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者收入,建立经营管理者薪酬与职工平均工资的合理联结机制,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监督检查。保护合法收入,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收入。

第二十六章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第一节扩大社会保险

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逐步提高保障标准。以民营经济组织、个体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大力促进农民工按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和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现转移接续,完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加快推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市(州)级统筹。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提高基金支付保障能力。加强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实现精细化管理。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

第二节增强住房保障

完善保障性住房体系,加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稳步提高保障性住房在住房供应总量中的比例。完成棚户区改造,加快城中村改造,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加快推进农村安居工程建设,改善城乡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完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强土地、财税、金融政策调节,加快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加大普通商品住房供应。

第三节加强社会救助

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化相适应的城乡最低保障标准增长和补助水平调节机制,实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逐步提高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实现社会救助全覆盖。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依法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增强社会慈善意识,积极培育慈善组织,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鼓励和支持社会扶助活动。

第四节加大扶贫力度

以解决民生问题为核心,大力实施扶贫开发攻坚工程和整村推进计划,加快解决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贫困问题,基本解决上学、就医、住房、交通等突出民生问题。做好库区移民安置及后期扶持工作。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对口支援帮扶机制,广泛开展社会扶贫,完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坚持开发式扶贫,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努力缩小发展差距。

第二十七章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第一节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妇幼卫生、精神卫生和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形成城市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格局,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可及性。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举办医疗机构。加强以全科医生和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人才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完善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的政策。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增强区域医疗中心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农村、社区和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第二节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合实际增加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提高妇幼卫生保健服务能力。积极防治重大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慢性病和精神疾病。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机制。普及健康教育。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和卫生执法监督。婴儿死亡率下降到11‰以下,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33/10万以下,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5岁。

第三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安全有效、价格合理、方便可及。提高基本药物实际报销水平,促进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建立基本药物省级集中招标采购机制,强化对基本药物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健全和完善便民惠农的农村药品供应监督网络。完善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严格实施医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监管。

第四节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和救助制度,不断提高筹资水平和统筹层次,缩小保障水平差距。加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逐步推进制度框架的基本统一。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鼓励社会团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互助活动。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第五节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坚持中西医并重,发展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实施名医、名院、名科、名药战略,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合理规划配置中医医疗机构,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提供和使用中医药服务。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推进中医药科技进步。建立多层次师承制度,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药资源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大力发展民族医药。

第六节发展体育事业

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加强社区、青少年体育活动设施、农村基层群众性体育设施建设,促进各类体育设施向全民开放。积极发展体育产业,大力推进全民健身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积极培育后备人才,提高竞技体育水平。积极申办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

第二十八章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全面做好人口工作,控制人口总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有序流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第一节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完善人口政策体系,改善出生人口素质,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趋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生殖健康水平。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建立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增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

第二节发展妇女儿童事业

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能力。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积极发展儿童福利事业,完善孤儿基本保障制度,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第三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培育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业。加强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面向老年人和孤老的福利设施。拓展医疗健康、精神慰藉、紧急援助、法律服务等养老服务领域,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节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增加残疾人福利设施,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积极发展残疾人福利事业。加快完善基本保障制度,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依托社区提供多样化的残疾人综合性服务项目。培育专门面向残疾人服务的社区组织,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各类企业、组织和个人投入残疾人事业。

专栏20就业、社保、卫生等重点工程

就业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和基层就业服务设施及信息网络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促进服务设施建设。

社会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伤康复服务设施建设、残疾人康复及托养服务设施建设。为孤残、五保户、高龄老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福利服务。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设施及信息网络建设。殡葬服务体系建设。

卫生。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卫生监督等)、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和农村急救体系建设、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建设、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工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居民健康档案、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专项服务(实施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等)、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人口。实施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工程,建立覆盖全省的计划生育服务站,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生殖健康技术服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再生育等服务。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

体育。农村乡镇体育设施建设工程。

第二十九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一节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

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建立健全社会管理创新长效机制,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重点加强对流动人口、特殊人群、“两新”组织的服务管理,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和特殊行业场所的综合治理。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推进社会管理重心向基层组织转移,完善覆盖城乡的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增强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社区居民自治制度,推进社区居民依法民主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引导非政府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高非政府组织服务社会的水平。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志愿服务社会动员体系,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

第二节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健全社会矛盾预防预警机制,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等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产生。健全信访制度,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健全方式多样、畅通高效的诉求表达机制和党政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进一步完善涉诉信访终结机制。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健全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有效防范和化解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

第三节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适应公共安全形势变化的新特点,推动建立主动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公共安全体系。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药品标准,建立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强化基本药物监管,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提高公众用药安全保障水平。

强化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严格安全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完善安全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强化煤矿、交通、危险化学品等领域的安全专项治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消防安全,完善森林草原防火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规范发展安全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安全技术援助和服务。单位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40%,工矿商贸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0%。

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健全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的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控体系,加强社区、单位内部和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处治安防控,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坚持预防与应急、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高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统筹安排实物储备和能力储备。

专栏21社会管理创新发展重点工程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程。建立流动人口管理平台,健全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公共服务体系。

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程。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扶工程建设,加强工读学校和未成年人救助中心建设。推进安康医院、刑释解教人员培训和就业基地、社区矫正基地、戒毒康复中心、监管场所、境外来川人员服务管理平台建设。

“两新”组织服务管理工程。建立健全新经济、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体系。

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工程。推进天网工程续建、群防群治力量建设,完善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控体系建设。

重点地区综合改造工程。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综合治理。加强社区服务、社区活动场所建设,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

第三十章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扩大立法参与和强化监督意识,形成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第一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扩大人民民主,支持各级人大依法履行职能,支持各级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和选举权。继续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农村村民自治组织和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依法推进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切实做好民族、宗教、侨务、新社会阶层工作,积极发挥人民团体的作用,重视发挥老干部的作用,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向前发展。

第二节全面强化法制建设

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注重服务科学发展,突出地方特色,坚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快完善市场主体、市场交易、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现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三节深入推进廉政建设

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第三十一章加强国防动员能力建设

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把国防动员建设内容纳入各级各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经济建设中贯彻国防要求,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学习宣传落实《国防动员法》,修改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依法开展国防动员工作。加强人民武装动员、国民经济与装备动员、人民防空动员、交通战备动员和信息动员建设,提高国防动员能力。推进国防动员与应急管理体系之间的有效衔接,发挥国防动员体系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作用。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深入开展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第八篇加快文化强省建设 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着力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努力建设文化强省。

第三十二章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大力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抗震救灾精神,开展“感恩奋进”教育活动。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构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的道德和行为规范,加强法制观念教育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培育奋发进取、和谐包容的社会心态,弘扬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进一步筑牢全省人民共同奋斗、加快发展、共建文明的思想道德基础。

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着力开展民族地区健康文明新生活活动,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和公共秩序,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加强科学普及,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纲要实施,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加快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场所和地震灾区“三基地一窗口”建设,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

第三十三章繁荣文化事业

坚持公共文化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建成覆盖城乡、惠及全民、布局合理、运转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着力建设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区域文化中心,加快推进省图书馆、省美术馆等骨干文化工程建设。以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广大农村地区为重点,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文博事业发展,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共享,免费开放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着力提升少数民族文化产品译制能力。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配套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深入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社区、农村、边远地区、民族地区延伸。

支持创作一批具有本土文化特色、体现时代精神的精品力作,坚持振兴川剧,扶持“巴蜀画派”。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实施重点文化遗产大遗址保护工程,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建设,提升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暨博览会的国际影响力。加强重要新闻媒体建设,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建设、运用、管理。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形成一批有重大影响的理论成果。加强地方志工作,推进档案事业和公益性出版业发展。

第三十四章发展文化产业

建设西部文化产业高地,着力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努力把文化产业培育成我省重要的支柱性产业。大力开发我省丰富的历史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民俗文化及宗教文化等资源,打造特色文化品牌。积极发展影视制作、出版发行、演艺娱乐、文化旅游等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网络视听、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业态。培育“双百亿”文化企业,把成都东部新城文化创意产业综合功能区等建设成为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文化产业园区。打造藏羌彝文化走廊,发展巴蜀文化产业圈。培育各类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和贸易,繁荣城乡文化市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第三十五章推进文化传承和创新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文化,学习借鉴先进文化,推进文化创新发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培育发展文化市场主体,创新文化事业单位运行机制,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改革文化宏观管理体制。加速推进文化与科技的融合,提高文化生产和服务的科技含量,增强文化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文化与制造、旅游、信息、物流、建筑、包装等产业的对接融合,增加物质生产和服务的附加值。支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专栏22文化重点工程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省图书馆、省美术馆、省文化馆、四川大剧院、省档案馆、四川社科馆、艺术家之家等建设,市州图书馆、文化馆建设工程,县、乡(镇)公共文化设施配套工程,基层流动文化服务工程。公益性出版工程、数字出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四川民族文字出版基地建设。数字影院建设,民族地区县级广电节目译制能力建设,广电网络改造(三网融合)工程。

文化惠民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

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重点文化遗产大遗址保护工程,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村名镇保护设施建设,国家和省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国家动漫游戏产业(四川)振兴基地,成都东部新城文化创意产业综合功能区,西部文化产业园,西部文化商品物流配送中心,数字影视制作基地。

第九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加大改革攻坚力度,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实施充分开放合作战略,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

第四十章加强环境保护

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防范化解环境风险,加强环境综合治理,明显改善环境质量。

第一节强化污染物减排和治理

实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总量控制。加大主要江河和重点小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确保出川断面水质达标。实行严格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制度,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和管理,加大地下水污染防治力度,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城市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0%和90%以上。加强工业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推广应用先进污染治理技术,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建立区域大气联防联控长效机制。推进重点企业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强化脱硫设施稳定运行。推行燃煤电厂脱硝,开展非电行业脱硝示范,在电力行业和重点非电行业全面推行低氮燃烧技术。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加大城市烟尘、粉尘和细颗粒物治理力度,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加强重金属污染、土壤污染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加大持久性有机物、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力度,提高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

第二节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以降低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为核心目标,实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制。加快低碳技术和产品研发应用,推进低碳新兴产业发展。开展低碳城市试点工作,推进低碳建筑、低碳交通、低碳社区建设。提高森林蓄积量,增加森林碳汇。加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积极参与碳排放市场交易。

第三节加强环境监管

加强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做好重大环境风险源的动态监测与风险预警控制,提高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能力。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实行严格的环保准入,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和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机制,严格执行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强化总量控制指标考核,建立环保社会约束机制。

专栏26环境治理重点工程

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加快建设城镇生活污水、污泥、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同步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垃圾收运设施。开展重点小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置设施建设。

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实施岷江、沱江、嘉陵江、金沙江、长江干流和部分重点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脱硫脱硝工程。新建燃煤机组全部配套建设脱硫、脱硝装置,对现有燃煤电厂脱硝改造。

重金属污染治理及土壤修复工程。推进重金属排放企业清洁生产,开展受污染土壤、场地、水体等污染治理和对遗留污染物造成的场地土壤污染以及生态敏感区和热点地区土壤进行修复试点示范。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将全省21个市(州)所在地城区、60个县城、600个镇乡、6000个村庄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示范城市(县城、镇乡、村庄)”。

第四十一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

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方针,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大力推行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和模式,提高资源科学开发和综合利用水平。

第一节大力推进节能降耗

落实国家控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的政策措施,继续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商业、市政、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开展能效对标。加大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严格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完善奖惩制度。继续开展企业节能行动,加强节能技术改造。深入开展全社会节能宣传,提高全民节能意识。

专栏27重点节能工程

重点节能改造工程。继续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交通节能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绿色照明工程、政府机构节能工程、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等项目建设。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加大推广力度,继续落实高效节能家电、汽车、电机、照明产品等补贴政策。

重大节能技术示范工程。支持高效电机产品等重大、关键节能技术产品示范项目,推动重大节能技术产品产业化生产和应用,提高高效节能技术产品的国有化率。

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工业、交通、建筑、商业、公共机构等领域的合同能源管理。

节能能力建设工程。能源计量、统计和节能监测、监察、预测预警体系建设。 第二节建设节水型社会

统筹安排生活、生产、生态用水,优先满足生活用水,保障生产和生态用水。高度重视水安全,强化水资源管理和有偿使用。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加快建设农业节水工程。加强工业节水,推进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努力降低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加强城市节约用水,推广使用节水设备和技术。实施地下水监测工程,加强地下水开采管理。

第三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坚持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管理,落实用地节地责任,加强土地管理动态监测、定期评估和分类考核。控制建设用地过快增长,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鼓励深度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第四节合理开发利用能源矿产资源

加强能源和矿产资源地质勘查、保护、合理开发,形成能源和矿产资源战略接续区。加强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选矿回收率。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准入条件,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建立完善重要矿产资源储备体系。加大废弃矿山和尾矿库治理力度。加强能源和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坚决制止乱挖滥采。

第四十二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从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整体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第一节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循环经济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从源头上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和排放。加强煤炭、黑色和有色金属共伴生矿产资源和尾矿综合开发利用,推进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建筑垃圾等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加强秸秆、废弃木材等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促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开展循环经济城市、园区、企业试点示范,推进土地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

第二节健全资源循环利用的回收体系

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制度,建设城乡资源回收体系,推进再生资源规模化利用。促进再生制造旧件逆向回收,培育一批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矿山机械等再制造示范企业,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加快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发展,建设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促进废旧金属、废旧电器、废纸、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试点,探索建立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推进餐厨废弃物等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第三节推广绿色消费模式

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观念,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落实国家资源节约财政补贴政策,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节能节水产品、节能环保型汽车和节能省地型住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抵制过度包装,抑制不合理消费。推行政府绿色采购,推进无纸化办公,逐步提高使用节能节水产品和再生利用产品比重。

专栏28循环经济重点工程

资源综合利用。实施粉煤灰、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等大宗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支持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培育一批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技术先进、环保达标、管理规范、利用规模化、辐射作用强的“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实现废旧金属、废弃电子电器、废纸、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规模利用和高值利用。

再制造产业化。培育一批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矿山机械、机床、办公用品等再制造示范企业,努力实现再制造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在试点城市建设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重大循环技术示范推广。开展垃圾焚烧发电、中水回用、生猪养殖及粪污综合利用等循环技术示范推广项目。

第十一篇推进地震灾区发展振兴

抓住国家支持地震灾区发展振兴的机遇,大力推进灾区产业发展、就业促进、扶贫帮困和生态环境建设,增强灾区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灾区全面振兴。

第四十三章促进灾区民生改善

努力扩大灾区就业。实施积极的就业帮扶政策,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力度,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扶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强化劳动技能培训,增强灾区劳动力就业能力。加强对口劳务合作和劳务输出,加快外派劳务基地建设,鼓励灾区各类培训基地与对口援建省(市)企业开展合作,促进灾区在外农民工稳定就业。

抓好灾区扶贫帮困。实施新村扶贫、劳务扶贫、连片扶贫等扶贫工程,加快贫困村向小康村跨越。在灾区县实行集中连片和特殊类区扩大连片开发试点,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坚持开发式扶贫,培育特色产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对居住在自然灾害严重、次生灾害频繁等不具备居住条件区域地段的贫困人口,加快实施扶贫移民搬迁,在适居地建设扶贫新村。

推进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国省干线公路为重点,加快重要生命通道建设,畅通灾区对外连接。防治公路沿线次生灾害,提高应急抢修保通能力。加强灾区电力、水利、通信设施建设。加强学校、医院、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加强灾区精神家园建设。妥善安置“三孤”人员,开展心灵抚慰和心理疏导,医治灾区群众心理创伤。传承藏羌民族文化,保护汶川映秀、北川、汉旺等地震遗址。着力打造“三基地一窗口”,展示灾后恢复重建成果,生动展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第四十四章加快产业发展振兴

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重点建设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航天航空、现代中药和生物医药等产业基地,打造成德绵高新技术产业带。扶持特色农牧业发展,建设现代农牧业示范区和产业化基地。整合旅游、文化、民族民俗等特色资源,打造龙门山生态文化旅游区和藏羌文化体验旅游区,推动旅游文化发展振兴。积极发展物流、商贸以及社区服务等服务业。发挥对口支援长期合作机制的作用,抓好对口支援产业合作园区和“飞地”园区建设,积极承接产业转移。

第四十五章加强灾区生态环境修复

坚持自然修复和工程治理相结合,加快地震重灾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深入推进天然林保护、震损和陡坡耕地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大森林抚育改造力度,加大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构建以森林植被为主、林草结合的生态安全体系。加强大熊猫栖息地及其遗传基因交流走廊带建设,增强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水源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管理能力,积极开展地震灾区生态环境功能评估,加大湿地公园建设力度,保护生物多样性。

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坚持综合治理、避让搬迁与生态移民相结合,加强地质灾害和次生灾害防治,提高监测预警水平,建设预防避让应急避难场所,健全救灾物资储备设施,全面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对灾害体规模较小或治理工程较为简单的隐患点,实施应急排危除险,对地质灾害体规模较大而受威胁对象相对较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避让搬迁措施,对威胁县城、集镇、学校、受灾群众安置点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实施工程治理。按流域进行泥石流沟的治理,综合防治水土流失,减少入河入库泥沙和次生灾害。强化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加强专业监测,在绵竹清平、汶川映秀、都江堰龙池虹口三大片区建立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示范区。

专栏29灾区全面振兴重点项目

产业园区。建设对口支援省市合作产业园区。新设一批省级开发区和国家级开发区,实施开发区扩区调位。

就业促进。续建完成16所技工学校重建,新建57个职业技能培训实训基地及创业中心,新建1个创业园区、5个孵化基地。建设一批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平台。

扶贫帮困。扶持2516个贫困村,支持贫困新村建设和贫困村配套设施建设,实施集中连片扶贫开发试点、扶贫移民搬迁,推进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

生态修复及防灾减灾。天保工程新造林250万亩,长江防护林三期工程改造低效林200万亩。完善35个保护区保护站点。重点小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开展地震灾区39个县(市、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价。完善县级防汛指挥系统建设,建设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第十二篇规划实施

推动规划顺利实施,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各级政府必须正确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加强政策引导和组织协调,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第四十六章加强政策引导

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综合实施消费、投资、产业和财政等政策,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规划实施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第一节扩大消费需求

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扩大城乡居民消费,增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千方百计扩大就业,稳步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者的收入,增强城乡居民的消费能力。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免除广大群众在医疗、养老、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后顾之忧,降低预防性储蓄,改善居民消费预期。积极培育消费热点,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大力推进休闲型、发展型服务消费增长,最大限度扩大农村消费需求,稳步释放消费潜力。创新流通方式,完善市场流通体系,规范商品与服务消费市场秩序,创造城乡居民扩大消费的良好环境。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更多消费信贷产品,扩大信用消费规模,提高信用消费水平。

第二节保持投资增长

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重要拉动作用,保持投资持续较快增长,五年固定资产投资超过8万亿元。着力优化投资结构,明确投资方向和重点,加快建设和抓紧谋划一批关系全局、影响深远、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项目。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及储备库建设,争取入库项目尽早启动实施。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加强银政、银企合作,完善投融资平台建设管理,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等,强化资金要素保障。放宽民间投资的市场准入范围,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增强投资内生动力。

第三节加强产业政策调控

制定完善产业指导和扶持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制定支持企业发展的金融等政策,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发布重点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目录,引导和扶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完善服务业税收、土地、价格等政策,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制定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政策,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严格产业准入管理,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

第四节增强公共财政能力

强化财政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科技、社会保障和就业、生态环保、防灾减灾等领域的投入力度。加大资金整合力度,优化配置,强化管理,确保投向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运用财政杠杆,采用担保、奖励、补助、贴息等手段,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第四十七章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健全规划体系,做深、做实专项规划,加强各类规划的衔接协调,完善目标考核机制,强化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评估,保障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

第一节健全规划体系

建立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为支撑,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省级有关部门围绕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建设、重大产业布局、重大民生工程、重大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保护等,编制实施一批重点专项规划,明确各领域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形成对总体规划强有力的支撑。各地政府要在省级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指导下,立足本地实际,编制和实施好本行政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编制跨行政区的区域规划,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计划要充分体现总体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计划报告要分析总体规划实施进展情况。

专栏30 “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目录

第二节加强规划衔接

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规划之间协调一致的原则,进行规划衔接。下级总体规划要在约束性目标、空间功能定位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与上级总体规划进行对接。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要在发展目标、空间布局、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与总体规划进行对接。同级总体规划要在空间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与周边地区的总体规划进行衔接。同级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要在发展目标、空间布局、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进行协调。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之间的衔接配合,确保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在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在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不断提高规划的管理水平和实施成效。

第三节完善目标考核 围绕本规划提出的重要指标、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改革和政策等,明确规划实施责任。对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任务,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对于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任务,要纳入部门、地方绩效评价考核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根据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分类设置政府考核目标。

第四节规划实施监督评估

十二五规划范文第4篇

按照“对接大武汉、连通大长江、贯通大别山、构建大交通”的发展思路,围绕建设“15分钟快车道”、“90分钟交通圈”,加速推进高速公路网、快速干线交通网、农村公路网、低碳水运网、综合交通运输网等五大网络建设。重点加强麻瑞、麻竹及延伸段、黄鄂及延伸段等高速公路建设和黄冈江北一级公路建设,推进武汉至黄冈城际铁路、武汉新港江北铁路、京九客运专线、京九武九连接线、随麻安铁路、黄冈至安庆城际铁路建设,加快推进过江通道和现代港口码头建设,积极推进黄冈机场项目。

客观地讲,黄冈的交通规划对岳西构成重大影响,不能不认真分析一下。要点包括:

1、黄冈至安庆城 际铁路

点评:这是最重要的影响。2010年11月10日黄冈市交通局长刘新华在黄冈市人民广播电台现场接受听众就黄冈铁路、公路交通规划等的咨询,并给予了第一手的答复,其中明确说到:黄冈到安庆的铁路将从罗田、英山去安徽。据此,这条铁路的走向将是:武汉—黄冈(已在建),黄冈—罗田—英山—安庆。由于是城际铁路,可以开行动车组的,按照350高铁标准修建,这对于岳西来说,无疑是特大利好。

2、随麻安铁路

麻城市委书记李开寿:在对外交通网络建设上,积极争取国家级的综合性交通枢纽总体定位,全力争取大别山随麻安(随州—麻城—安庆)铁路、麻城—江西瑞昌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大力支持麻竹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建设。

点评:随州—麻城—罗田—英山—岳西—潜山—安庆铁路,呼吁了很久,以前只是在麻城、罗田、英山等县(市)级政府规划中提及,终于被黄冈(地级市)写进了规划,无疑是一个重要进展,岳西县、安庆市政府也应该在十二五规划中呼应一下!

3、黄鄂及延伸段

黄(冈)鄂(州)接武汉高速已经开工,其延伸段向东北在罗田接武英高速,对岳武高速来说,可以在罗田经过黄冈、鄂州直达武汉长江南岸(武昌)。

点评:该高速的兴建,将更加强化岳武高速的重要地位,因为湖北已经将岳武高速上升到湖北(武汉)通向华东出口的核心地位,成为湖北向东的大通道!

4、麻(城)瑞(昌)高速

麻瑞高速:麻城至江西瑞昌,接麻竹高速公路,经罗田、浠水、蕲春、武穴,通过拟建的武穴长江大桥,接瑞昌杭瑞高速公路。

点评:这条高速对岳武高速来说,同样可以强化其核心地位,因为岳武高速到达罗田后,1)向北可以到麻城,接大广高速(大庆—北京—广州)直达北京;接麻竹高速到西安、成都等地;以后,岳西到北京,可以走岳武到罗田,经麻瑞到麻城,然后从麻城经大广高速直达;2)向南可以在武穴过长江,直达江西。

5、黄冈机场项目

黄冈已经在积极开展黄冈鄂东(蕲春)民用机场建设选点和前期工作。

点评:建成后,虽然不太近,但也是一种选择。以后,岳西可以在200公里以内选择:安庆天柱山机场(100公里)、合肥新桥机场(150公里)、武汉天河机场(180公里)、黄冈鄂东机场(150公里)。

6、实施“一区两带”战略,推进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

黄冈提出:建设“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红色大别山、绿色大别山、发展大别山、富裕大别山”,在城乡统筹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探索新路子。

点评:如何试验,值得关注!!

7、大力推进大别山旅游经济带建设。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主体相结合、规划引领与规范建设相结合、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相结合,统筹推进景区景点等核心吸引物建设,全面提升旅游产业的核心吸引力,全力打造“大别山”旅游品牌。完善景点景区路网体系,加强大别山旅游公路主线、完善大别山旅游公路支线等重点工程建设,改造提升景区连接干线公路等级。推进景点景区开发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大别山腹地城镇带建设相得益彰,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

点评:这对岳西也非常适合,完全可以借鉴!!

十二五规划范文第5篇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发展回顾与未来形势

一、过去五年的发展成效

二、未来五年的发展形势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建设目标

三、具体指标

第三章 着力打造绿色生产体系 构筑绿色经济新格局

一、优化城市功能布局,降低城市系统消耗

二、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形成内涵增长模式

三、深入调整能源结构,促进清洁低碳转型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产出效率

第四章 努力构建绿色消费体系 引领生态文明新风尚

一、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建设生态居所

二、优化城市交通网络,扩大绿色出行

三、强化食品安全供给,保障健康饮食

四、积极倡导绿色消费,培育节约行为

五、打造绿色发展试点,加强示范引导

第五章 深化建设绿色环境体系 打造生态宜居新家园

一、持续加强大气治理,营造洁净蓝天环境

二、提高精细管理水平,美化城乡市容环境

三、推进废物综合处置,合理利用城市矿产

四、提升环境绿化水平,建设人文和谐园林

第六章 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夯实绿色发展的基石

一、量水发展,高标准建设节水型社会

二、优化配置,推进多路水源互联互调

三、统筹兼顾,夯实水务设施支撑能力

四、综合治理,构筑秀美河湖水系景观

第七章 健全创新绿色发展机制 增强持续发展动力

一、强化法规标准引导

二、完善监督评价考核

三、深化财税价格调控

四、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五、加强区域协调协作

六、广泛动员社会参与

第八章 加强规划实施管理

一、加强工作组织领导

二、落实目标责任分解

三、做好重大项目实施 前言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巩固扩大“绿色奥运”成果,积极转变首都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2010年3月,本市发布《“绿色北京”行动计划(2010—2012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实施一年多来,绿色北京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三大体系初见成效,九大工程扎实推进,垃圾处理、环境整治、污水处理等阶段突出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缓解和解决,绿色发展机制进一步健全,为“十二五”绿色北京建设的全面推进打下了坚实基础。今后五年,面对日益严峻的资源环境约束,面对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新形势,立足首都发展新阶段、新要求,进一步深化部署绿色北京建设的各项任务,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绿色北京发展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本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的综合专项规划之一。《规划》以切实提升首都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核心,按照“统筹兼顾与重点突出相结合、降低消耗与发展促进相结合、过程改进与源头控制相结合、硬设施建设与软环境改善相结合、激励引导与强化约束相结合”的思路,综合考虑城市功能布局、设施建设管理、生产生活行为等因素,统筹“资源供给—消耗利用—废物排放”全流程,针对“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生态环境”三大体系,系统阐述绿色北京建设的目标、任务与措施。

规划编制依据:

1、《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2、《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3、《“绿色北京”行动计划(2010—2012年)》;

4、其他相关规划等。

规划适用范围和实施期限:

规划适用范围为北京市行政辖区,统筹考虑北京与河北、天津及周边其它地区的衔接关系。

规划实施期限为2011—2015年,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 第一章 发展回顾与未来形势

一、过去五年的发展成效

“十一五”时期,本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筹办“绿色奥运”为契机,加快推进资源节约、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绿色发展理念广为弘扬,深入人心,“绿色北京”理念上升为城市发展战略,全市经济发展质量、居民生活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一)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

“十一五”期间,本市以年均4.7%的能耗增长支撑了年均11.4%的经济增长,万元GDP能耗降至0.582吨标煤(2005年可比价),累计下降26.59%,降幅居全国首位,成为全国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最低、唯一一个连续5年完成节能目标的省级地区。万元GDP水耗降至29.4立方米(2005年可比价),累计下降40.46%。再生资源利用效率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耗总量的比重达到3.2%,比200年提高2.4个百分点;再生水已成为全市重要水源,年利用量达6.8亿立方米,利用率达60%,比2005年提高30个百分点;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41%,比2005年提高21个百分点。

(二)设施承载能力实现跨越提升。

清洁优质能源供应能力全面提升,重点实施了陕京三线、官厅风电厂、金色阳光等一批工程,实现优质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70%,比2005年提高了近13个百分点。绿色交通运行能力大幅提高,建成了六环路、地铁5号线等一批重大工程,初步形成贯通南北、连通近郊新城与中心城的公路、轨道双层交通网络雏形,实现轨道交通运营总里程达到336公里,中心城公交出行比例达到40.1%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工作加快推进,日处理总能力由2005年的1.035万吨增至1.668万吨,焚烧、生化和填埋处理比例由2:8:90调整为10:10:80。城乡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65万吨/日,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95%,比2005年提高了25个百分点,位居全国领先地位。

(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显著下降。

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至11.51万吨,“十一五”期间累计下降39.73%超出国家下达任务指标19.33个百分点,减幅居全国首位。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至9.2万吨,“十一五”期间累计削减20.67%,超出国家下达任务指标5.97个百分点,减幅居全国第二位。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降至0.121毫克/立方米,比2005年降低14.8%。

(四)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0年全市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比例达78.4%(286天),比2005年提高了14.3个百分点,创下连续12年改善以来的最好水平。城市、平原、山区三道生态屏障基本形成,全市林木绿化率由2005年的50.5%增至5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由12平米增至15平米,生态环境质量指数达到了良好级别。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境内3条河流出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新农村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环境面貌持续改善。

(五)绿色发展机制进一步创新健全。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全市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完善政策环境,研究出台节能、污染减排、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多项规范性文件,颁布实施《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北京市绿化条例》等地方法规,制定《“绿色北京”行动计划》和《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方案》,连续发布4个循环经济行动计划和5个阶段性大气污染控制措施,构建了长期指导性与短期操作性相结合的法规政策体系。强化考核引导,严格执行环评、能评制度,全面实施了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连续3年对区县和重点单位的节能减排目标进行考核。连续5年成功举办中国北京国际节能环保展览会,组织系列品牌宣传活动,加大对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方面的专业培训,逐步构建起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的绿色发展宣传动员体系。 专栏一:绿色发展

二十世纪70年代末,面对传统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模式一味追求大规模经济增长、盲目自我扩张与过度消费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人们从治标角度出发,开始探索新的发展模式。1985年,Friberg和Hettne等学者,提出了“绿色发展”的概念。绿色发展是在传统发展基础上的一种模式创新,是建立在生态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的约束条件下,将环境保护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重要支柱的一种新型发展模式。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要点:一是要将环境资源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要素;二是要把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作为绿色发展的目标;三是要把经济活动过程和结果的“绿色化”、“生态化”作为绿色发展的主要内容和途径。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在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资源紧缺和金融危机等一系列全球性问题和挑战的助推下,绿色增长、绿色发展模式越来越多地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虽然“绿色北京”建设已取得明显成效,但从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标准与首都新一轮城市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来看,“绿色北京”建设还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传统的粗放式发展模式仍在一定程度上延续,高消耗、高排放、低产出的生产方式仍然存在,资源能源的投入产出效率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技术创新对绿色发展的产业化支撑能力有待增强,科技北京与绿色北京建设的相互促进机制有待完善,打造绿色产业链、实现创新驱动的深层次制约因素还需要进一步突破;三是作为一个特大消费型城市,水资源短缺、交通拥堵、垃圾处理等阶段性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尤其是缺水问题已成为了制约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瓶颈,城乡环境质量与建设宜居城市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四是节能、新能源、碳减排等绿色发展领域的标准、统计、计量等基础工作尚不健全,相关领域法律、法规执行力尚显薄弱,相关基础设施与服务能力的建设投入保障力度仍然不足;五是绿色消费尚未成为社会风尚,市民自觉、深度参与绿色北京建设的内生动力还不足,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还不健全。

二、未来五年的发展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推动首都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高标准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的关键时期,面对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必须增强危机意识,认清发展形势,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

(一)绿色低碳增长已成为全球发展趋势。

面对气候变化以及能源资源安全等更加突出的全球性重大问题,后金融危机时代,推动清洁技术革命、发展绿色经济成为世界各国调整经济结构、实现快速复苏、抢占发展先机的重点战略,全球掀起了一场“绿色浪潮”。减少资源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不仅是各国需共同面对的挑战,也将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培育发展节能环保等新兴绿色产业的动力,势必成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孕育的突破点。

(二)绿色发展已上升为国家重要发展战略。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已明确“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着力发展循环经济,并在“十一五”已设定的万元GDP能耗、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等约束指标基础上,新增了氮氧化物及氨氮总量控制、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碳强度)等多个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更加细化了绿色发展的目标分解,并进一步完善了考核机制。这都对绿色北京建设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要求。 专栏二: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思想萌芽源于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斯·鲍尔丁二十世纪60年代提出的“宇宙飞船经济”理论。他认为,地球如同宇宙飞船,依靠自身资源消耗殆尽后趋于灭亡一样,随着人口和经济增长,资源终将耗尽,为避免这种悲剧,必须改变这种经济增长方式,从“消耗型”改成“生态型”,从“开环式”改为“闭环式”,实现物质的循环和再利用。二十世纪90年代后,面对垃圾排放量不断增加导致填埋场日趋饱和资源严重短缺的局面,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广泛实践循环经济理念,探索了企业、生产基地等经济实体内部小循环,产业集中区企业间、产业间中循环以及社会大循环等三个层面循环经济的组织实施,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

二十一世纪初,循环经济概念也开始在我国广泛提倡和宣传。2009年我国颁布了《循环经济促进法》,明确提出了循环经济是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同时,我国还实施了循环经济试点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已分批在26个省市,33个产业园区和84个重点行业开展了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未来五年,我国还将实施循环经济十大工程,创建100个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培育1000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推动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2009年,本市发布实施《北京市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5个、市级循环经济试点24个。

(三)首都发展的资源供需矛盾依然较突出。

“十二五”时期,是本市城市化和消费结构升级的加速期,随着城市人口规模、产业发展规模和建筑规模不断增加,水、建设用地、能源等资源需求也将持续刚性增长。作为资源能源高度依赖外埠的城市,今后一段时期,首都将在资源能源供应安全、利用效率等方面面临较大压力。而在有限的空间内,建设用地需求量不断增加与土地可用量不断减少的矛盾也将进一步凸显,亟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四)市民对人居环境的改善需求持续提高。

本市人均GDP已超过1万美元,进入了中等富裕城市之列。“十二五”时期,随着首都进一步向中国特色世界城市迈进,人民文化素质和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市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也将不断提高,对生态环境的诉求将由园林绿化、污染治理等基础领域逐步向森林固碳、绿色食品、生物质能源、康体休闲等新领域、高层次延伸。同时,城市建成区面积、人口规模、能源与水资源消费总量、机动车保有量、施工规模等可能影响环境质量的诸多因素仍将长期存在,进一步控制和大幅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及生活垃圾产生量的压力持续增大。这些都对绿色北京建设提出了更高的目标要求。

(五)首都绿色发展的创新驱动要求不断强化。

作为全国节能减排领域的排头兵,在新的历史时期,站在新的起点,北京要进一步深化绿色发展,着力解决水资源短缺、交通拥堵、垃圾处理、碳减排、污染物排放等可持续发展的阶段性难题,除持续强化行政手段以外,还需充分发挥科技的支撑作用。“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大力培育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北京作为我国绿色科技资源比较丰富、产业基础比较雄厚的地区,也提出了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将绿色产业列入了未来重点培育发展的产业之列,这将为未来绿色北京的全面、系统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时期,绿色北京发展建设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将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贯穿于首都整体发展,紧密结合城市发展建设与生态环境改善,强化科技创新驱动,深化内部结构调整,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着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广应用低碳技术,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将人口资源环境约束压力转化为绿色发展新动力,加快构建绿色生产体系、绿色消费体系和绿色环境体系,切实提升首都可持续发展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在今后建设发展中,要切实坚持以下六项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降耗促发展。着眼于人与自然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着眼于更高标准建设小康社会的人民物质生活环境,把降低资源消耗强度作为实现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途径,把北京建设成为既服务于当代市民,又服务于子孙后代的宜居新家园。

——坚持创新驱动,以科技促效益。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的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把培育发展绿色技术作为缓解资源环境约束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重点解决好绿色发展中各领域、各环节存在的关键问题,以先进技术应用实现资源利用效率、生态环境质量的提升。

——坚持结构优化,以调整促提升。坚持城市功能布局、产业发展结构与资源能源结构相结合的系统优化调整策略,强化从源头对高消耗、高排放、低产出的产业控制,降低生产活动过程的资源能源消耗强度,以结构调整促进城市系统运行效率的提升。

——坚持节约优先,以循环促效率。针对首都资源紧缺、尤其是水资源严重匮乏的现状,将节约资源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深入贯穿到生产、流通、消费等全过程及各领域,加快形成节约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着力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全面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

——坚持生态建设,以保护促开发。突出强调生态效益,以最大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把生态环境建设贯穿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合理开发生态环境服务价值,打造具有良好生态环境、优美景观环境、优质人居环境的宜居城市,实现生态效益与社会、经济效益的相互促进、和谐统一。

——坚持多方参与,以共建促文明。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市民多方力量,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增强部门联动协作,引导全民广泛参与,形成自觉自律、尊重生态环境的社会风尚,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建设目标

“十二五”时期绿色北京发展建设的主要目标是:按照在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当好标兵和火炬手,走在全国最前面的要求,努力推动北京率先形成“创新驱动、内涵促降”的科学发展新格局,初步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集约、高效、生态型绿色城市发展新模式,打造成为生产清洁、消费友好、环境优美的绿色发展先进示范区。

专栏三:绿色城市

绿色城市是从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出发,以经济、资源、环境和谐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而建立的,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经济高效、交通便利的生产、生活集中地区。其一,从经济学的角度,绿色城市的经济发展模式应是“绿色经济”,即以经济和环境和谐发展为目标的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经济发展模式。同时,在工业化过程中,注重产业调整和升级,通过多种现代化科学技术实现传统产业的清洁、高效生产和新兴绿色产业的发展。其二,从生态学的角度,将尊重自然环境作为城市发展的理念,“绿色环绕”作为发展的目标,注重建设“绿色基础设施”,即在城市化过程中尽可能保护城市紧邻区域、城市中的开放空间及自然环境,同时注重城市建设过程中的绿化和环境治理。其三,从城市规划角度,土地集约化、多样化使用及完善的公共交通体系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发展方向。其四,从社会意识形态的角度,节能环保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深入人心,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成为了居民的自觉行为。

——清洁高效的绿色生产体系基本确立。支撑城市高效运行的空间功能格局基本奠定,中心城区人口承载功能得到有序疏解,产业发展更加集约集聚,城市功能与产业功能融合进一步深化。创新驱动发展格局率先形成,服务主导型产业格局巩固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北京服务”和“北京创造”品牌初步建立。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弘扬树立,清洁生产深度广度持续拓展,万元GDP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全市资源产出率显著提高。资源清洁高效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优质能源、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稳步提高,再生水利用规模实现新突破。

专栏四:资源产出率

资源产出效率是指消耗一次资源,包括煤、石油、铁矿石、有色金属稀土矿、磷矿、石灰石、沙石等,所产生的国内生产总值。简言之,资源产出率就等于地区生产总值(亿元)除以资源消耗量(万吨),该指标越高,表明自然资源利用效益越好。在计算资源产出率时,地区生产总值要按不变价计算,资源单位消耗量包括主要能源资源、主要矿产资源、木材和工业用粮,应注意区分与资源开采量的区别。

为深化循环经济建设,切实将其作为我国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将资源产出效率列为一项重要指标,提出了提高15%的目标。

——环境友好的绿色消费体系初步形成。绿色建筑规模进一步扩大,住宅产业化模式加快推广,室内空气污染源头得到有效控制,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及资源消耗进一步降低,市民居住环境更加舒适环保。现代化立体交通体系基本建成,公共交通出行比重持续提升,城市交通运输效率显著提高,市民出行更加高效便捷。绿色环保型食品得到有效供给,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增强,市民饮食更加安全健康。绿色市场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绿色典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凸显,市民消费的绿色产品比重持续提高。

——舒适优美的绿色环境体系更加健全。初步建立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机制,主要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持续开展市容环境精细化管理,国家首都的城市形象得到更好展现。城市固体废物的科学处置能力大幅提升,从分类、收集、储运及综合处置的全流程体系更加完善、高效,设施布局更趋合理。基本建成“山区绿屏、平原绿网、城市绿景”三道绿色生态屏障,城市绿色空间得到深化拓展,碳汇能力明显增强,生态价值持续提高,经济功能巩固增强。

——高效扎实的水务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初步建成配置合理、利用高效的水资源保障体系,完善城乡一体化、设施齐全的水务工程保障体系,健全安全清洁、健康自然的水源保护及水环境保障体系,基本建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水务管理体系,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务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和解决。

——改革创新的绿色发展机制更加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健全,法规政策更加完善,标准引领作用显著增强,目标责任制得到深入落实。资源利用总量控制、供需双向调节、差别化管理和生态补偿等机制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计量、监测、统计等基础能力明显提升,对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等工作的保障力度进一步增强。财税价格调控作用更加突出,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理顺,绿色金融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市场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服务机构培育壮大,服务机制更加健全。区域绿色合作力度强化,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成功推进一批区域间合作项目。

三、具体指标

“绿色北京”建设指标体系主要由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生态环境三大类20项指标构成。

第三章 着力打造绿色生产体系构筑绿色经济新格局

瞄准世界城市建设高端形态,创新产业发展绿色组织模式,积极引导城市空间合理布局,大力推动产业结构深度调整,全面推进企业生产全流程高效清洁化,提高产业资源组织活力和利用效率,形成绿色经济新格局。

一、优化城市功能布局,降低城市系统消耗

按照产业功能与城市功能、生态功能有机融合的发展原则,科学规划不同功能区的发展格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人口分布与产业、生态、城市功能的合理布局,从源头降低城市系统消耗。

(一)深入优化疏解中心城区城市功能。

严格控制城市核心区新建住宅开发项目和大型公建项目,严格限制医疗、行政办公、商业等大型服务设施的新建和扩建,稳步推进居住、教育和医疗等功能向外转移,从源头解决中心城交通拥堵、资源过度集中等问题,提高城市运行效率。进一步发挥首都功能拓展区对首都“四个服务”的支撑作用,增强金融商务、决策管理、专业服务、文化创造等城市功能。重点打造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商务中心区(CBD)、奥林匹克中心区、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丽泽金融商务区等高端产业功能区,配置完善商务办公、购物娱乐、会议展览等服务设施。

(二)推进发展新区与产业布局融合发展。

统筹衔接产业布局与城市发展规划,将城市发展新区规划建设与产业布局发展相结合,积极推进通州、顺义、亦庄—大兴、昌平、房山等新城建设,高标准配置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资源,高水平建设生态环境,高起点规划产业功能区,鼓励就近就业、就近就医就学,增强新城对中心城区人口和功能有序疏解的承接能力。着力引导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高端产业在重点新城的集约、集聚、规模化发展,打造形成以亦庄、大兴为主体的南部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带、以海淀—昌平为核心的北部研发服务和高技术产业带、顺义—通州装备制造业与现代商务产业集聚区、燕房石化新材料产业基地等产业集聚区,配套建设便利的基础设施,形成新的人口、就业承载功能区和区域发展增长极。

(三)加快推动生态涵养区绿色产业发展。

依托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提高生态涵养区的生态屏障功能。平原产业园区重点发展低污染、低消耗的体育健身、文化创意、会议会展、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等产业及高端产业后台服务业,着力打造一批绿色休闲旅游产业示范区。浅山区发展壮大生态旅游、有机农业、特色林果等产业,积极培育特色品牌沟谷,大力发展沟域经济。深山区有序发展森林旅游、休闲养生等特色产业,切实保障森林覆盖率,强化生态保护功能。

(四)加强产业园区生态化与集群化发展。

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加强设施和要素配置,着力打造一批专业化产业园区,提高能源、水、土地等资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六大高端产业功能区、30个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6个体育产业集聚区、四大金融后台服务区、四大物流基地等一批专业产业集聚区。积极引导企业间及企业与外部的物质能量耦合,打造一批生态工业园示范区。

二、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形成内涵增长模式

坚持高端、高效、高辐射的产业发展方针,将产业优化升级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着力提高产业附加值,降低单位产值的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全面增强首都产业综合竞争力,推动首都经济走上创新驱动、内生发展的道路。

(一)着力推动科技创新驱动。

全面推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深入落实“1+6”政策,加快建设中关村科学城和未来科技城,积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努力把中关村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引领绿色经济发展。发挥地方大型企业、央企和研究院所的主力军作用,积极对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加大对重点产业核心关键技术、系统集成和行业标准制定的研发投入,着力实施三网融合、云计算、电子商务、物联网、智能交通等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应用工程,提升首都产业整体竞争能力。围绕绿色发展各领域,整合全市政策、技术、资金、服务等资源,发挥节能低碳发展创新服务平台作用,在节能、碳减排、水资源利用、垃圾处理、废气治理、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突破一批产业化重大关键技术和成套集成技术,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打造一批示范工程,培育绿色增长点,抢占绿色发展高地,着力打造清洁技术创新策源地。

(二)深度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优先发展高附加值型、生态友好型、节水节能型产业,构建高端低耗产业结构。实施首都服务品牌战略,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旅游产业,逐步壮大科技、金融、商务信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动漫游戏等细分领域,增加节水型低碳产业的比重,力争实现服务业占GDP比重达78%以上,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的比重达到70%。稳步推进制造业高端升级,积极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和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二三产融合发展,推动传统制造业向研发、设计等高端环节升级。立足大型城市发展需求,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着力打造休闲农业、循环农业、会展农业、设施农业,提升农业的科技、生态、经济、文化附加值等多重功能。

(三)继续淘汰落后劣势产能。

按照首都产业功能定位的要求,适时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格控制新建产能过剩和“两高一资”项目。加快阶段性劣势产能的淘汰退出,持续做好化工、电镀等行业“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企业的搬迁退出。进一步淘汰水泥行业落后产能,“十二五”期末将水泥生产能力控制在700万吨以内。研究制定落后机电设备的淘汰计划,加快低效的锅炉、风机、水泵、电机等设备的淘汰更新。做好工业遗留资源的开发利用,培育引入一批高端替代产业。

三、深入调整能源结构,促进清洁低碳转型

按照“适度超前、城乡统筹、绿色高效”的原则,优化能源结构,探索多源供给,着力提高优质能源比重,提高电网输配效率,逐步构建多元、安全、低碳的能源供应体系。

(一)着力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全面压缩发电、供热、工业及民用燃煤总量,实现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000万吨以下。加快实施中心城大型燃煤热电厂、大型燃煤锅炉的天然气替代工程,持续推进核心区非文保区平房、简易楼小煤炉清洁能源改造,基本实现五环路内无煤化。严格控制新城新建燃煤设施,在具备条件地区,逐步推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全面推进远郊区县煤炭的清洁集约利用,关停、整合分散燃煤锅炉,有序发展集中供热。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村居民使用清洁优质能源。

(二)推动天然气利用实现跨越式发展。

完善天然气供给及配送网络,建成陕京四线、唐山液化天然气、大唐煤制气等重点气源工程,新建高压外围大环,建成六环路二期等市内输配管网干线和配套门站,实现天然气门站年接收能力达到240亿立方米。着力拓展天然气使用领域,有序推动天然气在工业、制冷等领域的使用。扩大天然气使用空间范围,10个郊区新城全部接通管道天然气,重点镇基本实现燃气管道化。推广实施热电冷联供,强化管理调控,提升燃气利用效率。到2015年,实现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超过20%。

(三)加快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

重点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风能的开发利用,到2015年,力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6%左右。积极推进太阳能与建筑的一体化应用,全面实施金色阳光、大型光伏电站建设等工程,实现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25万千瓦,太阳能集热器面积达900万平方米。有序发展地源热泵,力争地热能利用规模达5000万平方米。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源,实现生物质装机容量达20万千瓦。探索推动引进外埠风电、水电等“绿色电力”。

(四)试点建设智能电网。

重点推进未来科技城、延庆等智能电网试点建设,提高电力生产使用全过程的智能化水平。积极推动全市电网的智能化,推广智能电表,完善电力控制信息系统,力争城市年户均停电时间不超过60分钟,城市核心区和重要功能区不超过10分钟。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产出效率

遵循循环经济理念,鼓励企业创新管理机制,把绿色理念融入企业产品服务设计、生产、销售、回收全过程,着力降低企业产品服务全生命周期的资源消耗和对外部环境的影响。

(一)构建全流程绿色管理体系。

鼓励企业加强对从项目建设到产品开发设计、生产经营、销售服务、回收处理等各环节的绿色化考虑,建立全流程的绿色管理体系。倡导企业产品生态设计,制定绿色研发规范,优化产品成分、结构和性能。鼓励企业实施绿色采购,构建绿色供应链条。倡导企业绿色营销,实行简单包装或可降解材料包装,做好绿色运输管理。鼓励企业建立产品销售过程跟踪指导与管理,销售合格的绿色产品,做好废旧品回收再利用。引导企业开展绿色标志认证,强化企业绿色管理体系建设。

(二)推动资源多级循环利用。

根据各环节资源利用品质要求的不同,围绕企业内、企业间两个层次,积极推进资源的多级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力培育循环生产型企业,鼓励企业设计改造工业链条,倡导企业内部集成能源流、物质流。探索建立地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倡导企业建立逆向物流,积极开展废弃物循环利用。积极推动企业间构建物质和能量代谢的梯级利用链条,实现相互间资源的优化配置。研究探索再生资源产品市场推广机制,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培育扩大再生资源产品市场。

(三)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积极扩展清洁生产广度和深度,着力推动产品(服务)生产过程的清洁化,降低单位产值能耗、水耗及污染排放强度。深入推进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审核,完成重点污染源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实施中高费项目;加快工业企业节能、节水、污染减排改造力度,确保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2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至11立方米以下。扩大清洁审核范围,积极申请国家服务业清洁生产试点城市,研究制定服务业清洁生产相关标准规范,完成住宿、餐饮、医院及学校等领域百家单位审核,实施一批清洁生产项目;积极推进农业、建筑等行业清洁生产,探索开展清洁生产后评价制度。 专栏五:清洁生产

二十世纪70年代初,随着粗放式经济发展方式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的日益严重化,公害事件的不断发生,人民开始关注环境问题,审视大工业生产方式,提出了“清洁生产”的概念。基于实践经验的不同,清洁生产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或者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理解和认识。其中,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与环境规划中心提出“清洁生产是一种新的创造性的思想,该思想将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中,以增加生态效率和减少人类及环境的风险。《中国21世纪议程》提出“清洁生产是指既可满足人们的需要又可合理使用自然资源和能源并保护环境的实用生产方法和措施,其实质是一种物料和能耗最少的人类生产活动的规划和管理,将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或消灭于生产过程之中。同时对人体和环境无害的绿色产品的生产亦将随着可持续发展进程的深入而日益成为今后产品生产的主导方向”。但无论哪种概念,其基本内涵式一致的,即将预防污染的策略贯穿于生产、服务全过程和产品整个生命周期全过程,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第四章 努力构建绿色消费体系引领生态文明新风尚

立足首都特大型消费城市特点,将生态文明意识渗透到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环节、各领域,充分调动政府、企业与居民多主体参与,强化源头减量、过程集约与排放控制全流程管理,积极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努力引领消费新时尚。

一、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建设生态居所

按照“存量改造”与“增量提升”并重、“设计建设优化”与“运营过程集约”并重的原则,全流程推进建筑节能降耗,打造舒适宜居的生态居所。

(一)积极推广绿色建筑。

严把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准入制度,新建居住建筑实施75%的节能设计标准。推行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的新建、改建建筑和新规划的重点功能园区原则上全部采用绿色建筑标准,推动绿色建筑由单体向园区集群扩展,最大限度地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力争绿色建筑规模达到3500万平方米。

(二)深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垂范作用,完成2000家公共机构系统化节能改造,实现公共机构单位面积能耗比2010年下降12%。积极推动既有普通建筑包括墙体结构、供热系统、耗电设备等在内的一体化节能改造,完成600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完成20万户农宅节能改造工程。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基本完成符合50%节能标准的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热计量改造,并实现热计量收费。加快供热锅炉和供热管网节能改造,实现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比2010年下降12%。

(三)推行住宅产业化和绿色装修。

持续改进建筑生产组织方式,积极推广房屋成套技术,扩大住宅产业化试点规模,打造一批住宅系统化集成应用示范,2015年实现产业化住宅面积占当年新建住宅面积比重达30%。适时修订本市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鼓励室内绿色装饰装修,引导开发商和市民选购高能效、环保装饰材料,强化室内空气污染的源头控制。

二、优化城市交通网络,扩大绿色出行

以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综合运用“设施网络优化、智能管理强化、绿色行为引导”等手段,逐步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地面公交为主体、换乘体系完善高效”的立体化公共交通网络,全面增强城市绿色交通承载能力,降低交通领域的资源能源消耗强度。

(一)大力发展城市轨道交通。

全面完成城市轨道交通近期规划线网建设,同步启动中心城轨道交通线网加密工程,实现轨道交通运营总里程达660公里,四环内市民平均步行1000米即可达地铁站点。深入挖潜既有线路运输能力,进一步缩小运营间隔,提高地铁运输能力。不断完善轨道交通的换乘系统,五环外地铁周边同步规划建设一批驻车换乘停车场。

(二)加快完善道路交通网络和设施。

结合轨道交通线网和站点,优化地面公交线网,提高公交整体运行效率。在主要干道新增公交专用道150公里以上,2015年实现中心城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50%(含地铁)。积极构建新城与中心城间的快速交通专线,实现最远新城到中心城(五环路)的平均出行时间不超过1小时,有效支撑中心城人口疏解。加快主要拥堵路段新改建,规划建设东、西二环等地下交通隧道,推进400公里次干路和支路等微循环道路建设,系统提高路网的通行能力。

(三)逐步健全智能交通引导系统。

建立健全区域交通信号控制、智能化交通应急指挥和智能调度等系统,提升交通综合运行指挥调度能力。全面推行电子收费。加快道路信息诱导系统建设,充分利用媒体和手机、车载导航等信息终端,为市民出行提供更为实时、便捷的交通信息服务。

(四)鼓励使用绿色交通工具出行。

加大公交、环卫、出租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积极鼓励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达到4万辆以上。不断完善配套设施,改扩建熊猫环岛充电站,建成小营、南三环、四惠等充电站。积极鼓励市民自行车出行,将自行车纳入全市交通规划,完善部分道路和重点区域两侧非机动车专用道,增强自行车租赁服务,力争中心城区自行车出行比例保持在18%左右,小客车出行比例力争控制在25%以下。

三、强化食品安全供给,保障健康饮食

着力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食品安全生产、供应体系,健全监管组织网络和责任追溯机制,切实保障居民饮食健康。

(一)完善绿色食品供应体系。

加强本地食用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实现基地建设规模化、产地环境无害化、生产过程标准化、质量控制制度化、产品流通品牌化、生产经营产业化,到“十二五”末实现“菜篮子”产品全面达到无公害标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生产量比2009年翻一番。吸引国内外知名品牌在京设立生产基地,形成食品优势行业总部集群。提升餐饮业组织化程度和产业水平,鼓励发展连锁经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网络营销。严格首都食品市场准入,加强与外埠主要食品产区协作,建设重点农产品种养殖基地,保障进京食品质量安全;严格食品经营主体的资格准入,强化经营环节食品安全管理。

(二)加强食品安全检测。

完善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全市设立3000个风险监测点,企业应配备与其生产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自检设备。加快食品安全监管装备标准化建设,为执法人员配备先进快速检测装备,具备对重点农药、兽药残留和食品中非法添加物定性分析能力。有效整合检测资源,培育提升一批综合性重点实验室,专业性、区域性实验室和监测实验站点。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推进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建设,充实食品安全专家队伍。

(三)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建立统一追溯信息平台,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跟踪、伪劣食品可召回、储运信息可查询。利用物联网、信息记录、识别、追踪和数据交换等技术手段,实现婴幼儿配方乳粉、原料乳粉和畜禽、水产品等食品从养殖、收购、加工、储运到销售的全程追溯。通过标签、条码和电子台账,实现酒类、桶装水等重点预包装食品流通和溯源管理。建立重点食品供应基地溯源系统,在大型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和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立食品信息查询验证系统。

四、积极倡导绿色消费,培育节约行为

着眼产品供给、市场流通、消费行为全过程,健全绿色市场服务网络,全面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努力培育绿色低碳的服务模式和消费方式。

(一)加强绿色政务垂范。

充分发挥政府绿色采购的引领作用,研究出台本市政府绿色采购实施细则,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和设备。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组织电视电话会议,实施无纸化办公,提高政府办公的信息化水平。大力倡导政府机构节约行为,制定政府机构节能节水规范指南,加强公务车日常管理。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能耗水耗统计体系。

(二)推动绿色商务服务。

大力推动节能环保产品进商场、入超市,力争实现新突破。持续推广能效标识制度,鼓励商场、家电大卖场优先销售能效等级二级以上的家用电器。不断深化“限制过度包装”和“限塑”措施,鼓励企业在大型商场、超市设立产品包装回收柜台。鼓励净菜上市,引导宾馆饭店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供应。规范建材家居市场,鼓励企业加大健康环保建材、绿色家居的供应比例。加强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供应,在城市露天照明系统推广绿色高效照明产品和智能控制技术,基本淘汰白炽灯。

(三)培育引导绿色生活。

提倡节俭理性绿色生活方式,使资源节约利用和回收再利用逐步成为市民的自觉行动。合理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切实落实公共场所禁烟规定,营造健康公共环境。加强垃圾源头减量化管理,继续推动党政机关、学校、大型商场、宾馆饭店等机构或场所的生活垃圾“零废弃”管理试点和居住小区、村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设,2015年基本实现生活垃圾产生量零增长。探索实施“绿色电力”认购机制。鼓励市民购买各类绿色环保、高效节能产品。

五、打造绿色发展试点,加强示范引导

统筹节能环保、循环经济、低碳发展与绿色发展理念的关系,从区域、领域和企事业单位等不同层面,系统推进首都绿色发展各项工作,广泛树立绿色典型,着力打造绿色城市发展典范。

(一)系统建设绿色城市试点。

立足本市作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的基础,充分发挥首都科技、信息、资金等资源优势,深化循环经济试点体系建设,形成具有首都特色的大都市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借鉴国外发达国家低碳发展模式,探索北京低碳城市建设路径。

(二)全面推进绿色区域试点。

积极推动通州、顺义、平谷、昌平未来科技城等生态城规划建设,实现水资源利用、垃圾处理、交通网络、绿色建筑、生态景观等系统有效衔接。深化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建设,全面建设2个试点区县、3个试点镇,加快建设50家试点企业。推进低碳试点建设,探索功能区、行业领域、社区、企业等不同层次的低碳发展模式。推进首钢厂区土壤修复、生态环境建设及高端替代产业发展,探索转型产业园绿色发展模式。推进生态涵养区绿色发展,加快推动延庆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

(三)广泛树立绿色消费典范。

开展绿色典范评选活动,在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单位中创建百家节约型公共机构,按照“绿色旅游饭店”标准,打造一批绿色酒店,新增一批国家级和市级“绿色学校”,命名评选万户“绿色家庭”。

第五章 深化建设绿色环境体系打造生态宜居新家园

以提升生态承载能力,改善人居环境为核心,统筹大气、园林绿化、废弃物等环境因素,着力打造天更蓝、山更青的绿色环境体系,构建生态宜居新家园。

一、持续加强大气治理,营造洁净蓝天环境积

极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以可吸入颗粒物、氮氧化物等为重点,坚持总量控制、协同减排、整体推进、齐抓共管,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让市民呼吸到更加清洁的空气。

(一)着力强化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

建立老旧机动车淘汰长效机制,力争淘汰40万辆。支持货运企业组建“绿色车队”,形成5万辆以上的规模。积极开展建筑施工等非道路用动力机械尾气排放检测和污染防治。加强在用机动车达标使用监管,强化路检路查,严格控制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上路行驶。

(二)不断强化生产过程废气防治。

实行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对保留的燃煤锅炉的排放监管,实施烟气脱硝治理工程。实施燃气电厂脱硝工程,开展水泥厂烟气脱硝示范。加快对年产量超过200万平米的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的废气治理,全面实现达标排放。

(三)积极开展扬尘污染防控。

实施《绿色施工管理规程》,严格控制工地扬尘污染。加强渣土运输车辆全程管理,在重点地区、重点工地、重点路段建立渣土运输车辆监控系统。积极落实集扫、洗、收于一体的道路清扫保洁新工艺,切实保障道路机扫率。推进“黄土不露天”工程,积极开展裸地绿化、裸地治理、砂坑整治、污染源头场所道路硬化等工作。完善并推进实施大风沙尘天气扬尘污染控制预案。

(四)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加大石油化工、涂料、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的污染治理力度,鼓励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产品。加强有机溶剂使用工艺过程的污染治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严格控制餐饮等油烟污染。

二、提高精细管理水平,美化城乡市容环境

以展现国家首都城市形象为核心,着眼市民身边的市容环境问题,持续开展精细化管理,全面系统打造整洁优美、和谐宜居的市容环境。

(一)深化环境薄弱地区整治。

加大老旧小区的建筑、市政设施改造,对不具备拆迁重建条件的老旧平房区和简易楼房区开展环境整治,配套完善必要的安全环境设施,改善居民的基本生活条件。继续深化二环路内胡同街巷整治,恢复胡同街巷历史风貌,消除城市环境死角。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单位、旅游景区等周边环境整治。加大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力度,启动六环内行政村环境整治,完成五环路以内100多个行政村的环境整治。结合新农村建设,建立农村景观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打造农村秀美景观。

(二)加大公共空间环境整治力度。

加强人流密集的交通枢纽和中心城高校周边的脏乱环境整治,着力解决乱搭乱建、小广告、非法经营等环境秩序类问题。加快城市标志性地区市容环境建设,完善永定门南中轴广场、中央电视塔周边等市民活动空间的环境建设,推进丰台丽泽商务区等重点功能区及首钢等重点产业调整区的环境整治。加快推进电力架空线入地工程,实现五环路内主要道路、重点地区和新城中心区架空线入地。

(三)开展噪声辐射污染防治。

落实交通设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制度,围绕公路、城铁、铁路、航空等领域积极开展交通噪声防治工作。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监管,完善噪声补偿机制。加强工业、商业及室内装修等噪声污染控制。加强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管理,对重点放射源进行全面监督和监测。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标准,规范电磁辐射设施建设。完善核与辐射应急管理体系。

三、推进废物综合处置,合理利用城市矿产

按照“减量化、循环化、资源化”原则,优化分类回收网络,强化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打造绿色产业链,构建“多源减量、逐级分类、统筹处理、系统布局、充分利用”的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体系,提升资源的再生和循环利用能力,减少废弃物排放。

(一)促进源头分类回收。

强化固废产生源头分类与分流,逐步构建以生活垃圾与再生资源两大综合回收体系为主体,以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污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园林绿化废弃物等专项分流回收体系为补充的“2+7”收集网络。以厨余垃圾分类回收为重点,探索多样化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模式。加快垃圾分类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的配套。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实现社区物资回收站点100%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到55%。

(二)加快处理设施建设。

按照“集中布局与原位处理互补、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结合”的原则,建设一批技术先进适用的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着力推进生活垃圾深度处理,建成一批焚烧与生化处理技术为主的处理设施,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能力达到3万吨/日,垃圾焚烧、生化处理、填埋比例达到4:3:3。建成一批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全市餐厨垃圾处理能力达到2900吨/日。加快推动京南、京北等建筑废物综合处置项目建设,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率达到80%。加大建设污泥综合处置示范项目,推进污泥在水泥掺烧、生物制肥等领域的资源化利用,力争实现全市污泥100%无害化处理,90%以上循环利用。以城六区为重点,推动一批园林废弃物堆肥与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医疗垃圾全部消纳处理,处理能力达到80吨/日。推进垃圾焚烧飞灰等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

(三)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

大力发展资源再生利用产业,积极开采利用“城市矿山、城市森林、城市油田”。着力打造“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以废纸、废聚酯、废塑料包装物、废橡胶、废旧家电、报废汽车为重点,扶持一批技术适用、模式先进的资源再利用龙头企业和项目。有序建设面向周边省市京郊大型静脉物流基地,着力推进京津冀区域合作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拓展固体废物消纳处理空间。 专栏六:城市矿产

随着区域经济快速发展,资源紧缺程度不断加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持续壮大,“城市矿产”的概念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所谓“城市矿产”是指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产生和蕴藏在废旧机电设备、电线电缆、通讯工具、汽车、家电、电子产品、金属和塑料包装物以及废料中,可循环利用的钢铁、有色金属、稀贵金属、塑料、橡胶等资源,其利用量相当于原生矿产资源。“城市矿产”是对废弃资源再生利用规模化发展的形象比喻,其包括以废旧钢铁、废旧家电、废旧电池为代表的“城市矿山”,以废旧塑料、废旧橡胶为代表的“城市油田”,以废旧纸张、废旧家具为代表的“城市森林”。

目前我国在“城市矿产”开采方面还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其中,我国废钢再生利用率仅为20%左右,明显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60%的水平;我国废旧塑料及包装回收利用率不足10%,与日本等发达国家26%的水平存在较大差距;我国废旧轮胎循环利用率仅为10%左右,远低于芬兰等发达国家90%的水平。

为全面提升我国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2010年我国组织开展了“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计划通过5年左右时间,建成50个左右技术先进、环保达标、管理规范、利用规模化、辐射作用强的示范基地,推动资源的循环利用、规模利用和高值利用。

根据首都自身特点,本市将围绕“回收→分拣→加工→处理→利用”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链,由龙头企业牵头和专业行业协会组成再生资源企业联盟,利用现代信息和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区域及跨区域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实现产业梯度衔接和行业专业合理分工,在回收体系网络化、产业链条合理化、资源利用规模化、技术装备领先化、基础设施共享化、环保处理集中化、运营管理规范化的基础上,完善优势互补型的跨区域资源循环利用科技产业基地,探索大都市型“城市矿产”产业基地发展模式。

四、提升环境绿化水平,建设人文和谐园林

以提升生态功能为核心,全面扩大绿化空间,着力提升绿化质量,推动首都绿化逐步实现“由城乡绿化向景观美化、由生态保障向综合服务、由区域突破向整体提升”转变,基本形成与世界城市建设相适应的生态环境保障体系。

(一)巩固山区绿色生态屏障体系。

以“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太行山绿化工程”为骨架,大力推进山区生态建设和森林健康经营,着力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综合服务功能,实现森林覆盖率达到40%。积极推进与周边区域的生态建设合作项目,支持河北环京地区生态水源保护林建设,推进京蒙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等工程。完成房山、门头沟等7个区县剩余40万亩荒山绿化,完成5.5万亩废旧矿区生态恢复。优化森林结构,完成150万亩低效生态公益林改造,抚育300万亩中幼林。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依托松山、百花山等六大自然保护区,重点建设20个自然保护小区。

(二)构筑平原绿色生态网络体系。

沿主干道路、大中河道及部分铁路线,新改建12万亩通道绿化带,完善一批绿色生态景观走廊。加强城市绿色缓冲带建设,提质增效第二道绿化隔离带,大力推进10条沟通市区与郊区的楔形绿地建设。加快防护林升级改造,综合治理平原沙坑、荒滩、零星沙地和残次林,改造提升167万亩防护林。鼓励农民发展特色林果业等林木产业,形成独具特色的多功能林。

(三)完善城市绿色生态景观体系。

完善中心城配套绿色景观,完成3万亩代征绿地绿化,建设百余处精品休闲绿地,实现中心城80%居住区出行500米即可到达公共绿地。积极推动大尺度城市森林建设,打造南中轴森林公园。加快建设南海子等一批郊野公园,全面建成第一道绿隔郊野公园环。建成11个新城滨河森林公园,构建完善的城市公园体系。积极推动大型公建屋顶、立交桥、建筑墙体和停车场车棚等有条件的地方实施立体绿化,力争新增百万平米绿化面积。

第六章 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夯实绿色发展的基石

把保障水资源安全和水生态安全作为支撑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首要任务,坚持“向观念要水、向机制要水、向科技要水”,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大力发展民生水务,不断深化水务改革,高标准建设节水型社会,打造中国特色的水务发展模式,夯实首都绿色发展的基石。

一、量水发展,高标准建设节水型社会

把节水作为解决首都水资源短缺的根本性举措,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确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健全节水管理制度,加快形成节水型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着力将北京打造成为全国节约用水的示范区。

(一)推行用水总量控制。

严格实行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建立覆盖全市各区域、各行业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并逐级分解。严格推行规划水资源论证,实施重大项目用水筛选和评估制度。严格增量用水控制,对新增用户进行科学论证,强化节水措施。严格取水许可管理,有效控制全市新打水井数量。严格用水大户监管,对年用水量2万立方米以上用户进行跟踪管理,积极推行按计划指标供水。完善水资源调度方案和应急调度预案。实施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

(二)实施用水效率控制。

建立水资源经济社会评价体系,提高万元GDP用水效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再生水利用率和农业灌溉水利用率,进一步细化工业、农业、服务业等行业和用水产品的定额指标。严格实施产业用水效率准入制度,定期开展重点产业用水效率评估,制定限制发展的高耗水产业名录。全面推行节水产品、器具的认证与市场准入制度,制定节水强制性标准,淘汰不符合标准的器具。充分发挥水价的杠杆调节作用,推进工业和服务业用水超额累计加价制度、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继续执行再生水利用低价制度。

(三)强化水功能区限制纳污。

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提高区域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排放指标和河道考核断面的控制指标。严格控制进入河湖的排污总量,严格排水许可管理,严禁直接或间接向河湖排放未经处理或未达到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水。进一步拓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划定范围,强化水功能区管理,加强水量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健全水质监测预警系统,强化水质达标评价管理,制定监督考核制度。

(四)全面推进各领域节水。

加大农业节水力度,推广渠道防渗、滴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实现农业节水灌溉面积比例达到95%。深挖工业节水潜力,加快推进高耗水行业的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淘汰更新一批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设备,新增项目必须配建节水设施。围绕宾馆、饭店、洗浴等重点用水行业和公共机构、居民生活等领域,推广先进适用节水产品、器具,实现全市城镇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5%以上。推进供水管网精细化管理,运用物联网等技术手段,提高输配水效率,城区自来水管网漏失率降至14%以内。深入推进海淀、大兴、怀柔等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工作,广泛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节水型社区、节水型家庭等创建活动。

二、优化配置,推进多路水源互联互调

坚持外部开源、内部挖潜、循环利用的工作方针,通过“集、蓄、拦、调”,多措并举,统筹调度,努力实现地表水、地下水、外调水、再生水的合理配置,加快构建多路水源互联互调、互为补充、安全可靠的首都用水保障格局。

(一)提高本地水源保障水平。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加强地下水超采治理和保护,增强地下水资源的自身养蓄能力。狠抓城乡雨洪利用设施规划建设,筹备推进季节性地下储水设施建设,加强雨洪水集中储置和循环利用。加快建设南水北调市内调蓄工程,实施南水北调水向水库、地下水源地补水。做好深层地下水、岩溶水的勘察工作,探明岩溶水储量和科学开采方式,增加水资源储备。

(二)提高外部水源调入能力。

加快推进南水北调市内配套工程建设,确保2014年后具备10亿立方米/年的调水能力。加强京冀两地合作,继续实施河北省水源应急调水。深化密云水库、官厅水库与上游地区的水资源合作,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将海水淡化纳入首都水源供应战略,积极做好海水淡化前期准备工作,尽早具备启动建设条件。研究推进新的调水通道建设。

(三)提高再生水利用规模。

强化再生水作为首都重要水源的作用,加快推动酒仙桥、高碑店、清河等配套再生水输送骨干管线建设,增强再生水配送能力。优化配置再生水应用范围,扩大在河湖补水、环境用水、农田灌溉、工业生产和市政建设等领域的利用规模,2015年实现再生水利用量达到10亿立方米以上。

三、统筹兼顾,夯实水务设施支撑能力

按照“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的方针,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加快建设供排水、防洪水利等一批基础设施,扭转水务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的局面,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一)加快城乡供水设施建设。

着力完善中心城供水网络,完成一批现有水厂及老旧管网改造,推进第十水厂、郭公庄水厂等新水厂及管网建设,新增143万立方米/日集中供水能力。加快新城骨干供水厂及管网建设,实现每座新城至少有一座骨干水厂,并实现管网互联互通。大力推进农村地区集约化供水工程建设,采取综合措施解决偏远山区农民饮水保障问题。建立完善城乡供水水质监测体系,确保居民饮水安全。

(二)增强城乡防洪排水能力。

全面加强城乡防汛排水薄弱环节建设,加大排查力度,大力推进城乡排水河道、骨干道路积水点、地下空间排水系统、老旧排水管网和泵站等更新改造,消除防洪隐患,提高排涝标准和能力,做好城市地下空间防洪保安工作。统筹考虑城市开发项目与雨洪利用、生态建设、水土流失等自然因素的相互关系,科学布局,同步规划雨洪收集储置设施,缓解城市排水压力。完成永定河、北运河、潮白河等五大水系干流堤防达标建设,完善蓄滞洪区的配套建设。加强山洪灾害和泥石流易发区避险设施建设,完善预警预报系统。健全防汛防洪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三)提高污水处理水平。

完成中心城污水处理厂向再生水厂升级改造,实现中心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8%,提高再生水品质,主要指标达到Ⅳ类水体标准。加快新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实现新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积极推进重点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实现42个重点镇污水全部集中处理。积极推广人工湿地、氧化塘等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处理技术,力争村镇污水处理率达60%。

(四)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推进基本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配套与改造,完善农田灌排系统。加强旱地水源及田间灌溉设施配套,统筹配置水资源,实现“旱能浇、涝能排”。建立完善墒情、旱情预报、监测网络,完善农业抗旱应急体系,提高农业抗旱水平。

四、综合治理,构筑秀美河湖水系景观

以全面提升水环境品质为核心,坚持保护与治理并重、利用与回补并重的原则,推进城市河网水系建设,构建“一个内城水网、五大生态水系、多个湖泊湿地”纵横连通、交错分布的城乡水域格局,努力营造“水清、岸绿、亲水、怡人”的城乡水环境。

(一)加强水源地保护。

全面完成饮用水源地划定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防治点面源污染。科学规划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和管理。加强水源地保护区整治力度,继续实施官厅水库和密云水库

一、二级保护区治理,进一步加强水源地周边村镇污水集中处理。

(二)着力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

加快永定河绿色生态走廊、北运河水质还清、潮白河综合治理等重点流域整治工作,构建各具特色的水域生态系统,发展水岸经济。加强紫竹院湖、团结湖等城市湖泊生态系统修复,进一步提升水质。加快中小河道综合治理和水网建设,推进河道水系沟通、治污蓄清、配套绿化,全面建设生态河道。加强湿地资源保护,推进汉石桥、野鸭湖等湿地保护区建设,提高水体自净能力,稳定湿地生态服务功能。

(三)努力营造城市水体景观。

加强后海、北海等城内六海及与之连通的周边水系保护,构建体现老北京风貌的内城水网。加大城市水体疏浚治理力度,加强生态补水,强化雨水、再生水对城市河湖还清的作用。加快推进通惠河、凉水河、亮马河、清河等中心城河湖水系生态治理,合理规划河岸利用空间,打造十大城市滨水林带。 第七章 健全创新绿色发展机制增强持续发展动力

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的双重作用,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引导全民广泛参与,健全绿色发展机制,增强绿色发展能力。

一、强化法规标准引导

围绕产业发展、资源循环高效利用、污染物减排等方面,以加强源头准入和过程集约为重点,完善各项法规标准建设。

(一)强化法规约束。

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政策。制定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城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推进制定湿地保护条例,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加大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太阳能开发利用。研究制定产业集聚发展、绿色市场建设、绿色消费培育等方面的具体政策和措施。

(二)加强标准引领。

积极贯彻实施节能减排、污染物排放限值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严把地方产业准入门槛,研究相应的单位能耗、水耗、碳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及土地占用等约束性指标。加快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细分行业、产品、技术标准体系,健全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地区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建筑施工扬尘、污水处理厂污泥、垃圾填埋场恶臭、轨道交通噪声与振动等系列环保标准,力争2012年实施机动车国V排放标准及相适应的车用燃油标准。严格限制氮氧化物排放,研究制定燃气轮机、工业炉窑等重点污染源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在国家统一协调下,推动区域大气环境保护、污水处理等方面的标准对接,建立长效的区域合作机制。贯彻落实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鼓励新建建筑、大型公建、居住小区参与绿色建筑建设。

(三)实施总量控制。

实行区县、重点行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制度,实施主要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把能源消费总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项目审批的重要前置条件。

二、完善监督评价考核

以可再生能源利用、碳排放和氨氮及氮氧化物等新增考核的污染物减排及绿色发展精细化管理的高标准要求为重点,完善统计、计量、监察和监督考核等基础工作。

(一)提升统计计量能力。

进一步完善常规能源统计制度,健全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统计体系和调查体系。研究建立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统计指标体系及重点指标调查方法,建立完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统计制度。细化能源消费统计内容,为碳排放及碳汇测算做好基础数据准备。推动循环经济精细化管理,逐步建立循环经济重点指标统计制度。配套新增的两大污染减排指标,落实国家氨氮及氮氧化物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建设要求。建立节能环保产业统计制度,增强对首都绿色产业发展管理的支撑能力。

(二)加大监督检查。

建成市、行业、区县统筹联动的“1+4+N”节能监测服务平台,为各区域、各领域评估与分析能耗状况提供支撑。加快建立碳排放及碳汇监测体系,建立重点污染源动态监测平台,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的垃圾排放统计监测和垃圾处理设施在线监测系统。加大“绿色北京”相关领域监察执法的统筹协调力度,尽快建立区县节能监察执法队伍。完善落实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审查制度,强化新建项目环评、能评、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和排污总量控制制度,试点实行能源管理师、碳审计师等资格管理制度。建立能源消费总量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有效控制能耗不合理增长。

三、深化财税价格调

控强化运用综合经济手段,充分发挥经济价格杠杆对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绿色发展各领域的促进作用,推动“绿色北京”建设。

(一)稳步推进价格改革。

逐步建立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强化价格杠杆调控作用。推进能源价格改革,全面开展热计量收费,积极推行落实差别电价、峰谷分时电价、随机变动天然气定价等制度,落实国家新能源发电价格补贴机制。研究制定重点路段或区域交通拥堵收费方案,鼓励居民公交出行。健全排污收费机制,理顺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处理等收费制度,研究推行与总量控制相适应的排污权有偿分配及排污交易政策。

(二)健全绿色金融体系。

完善要素市场,争取全国碳交易中心落户北京,积极发展碳金融。支持北京环境交易所逐步完善交易规则,建设全国性碳交易平台。鼓励开展绿色金融活动,实施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政策,支持商业银行提供环保专项优惠贷款,加强对新能源、生态建设等领域的投融资服务。积极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大力推广绿色保险产品,积极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探索气候灾害保险。探索以碳基金、碳指标交易、碳期货期权为基础的金融衍生产品。积极开展绿色信用评级、绿色技术评价等配套服务。积极争取国家在本市开展碳金融有关试点工作。

(三)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落实国家对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高效电机、节能汽车等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研究制定关于落后产能退出、交通拥堵治理、垃圾减量、农村重点环境问题整治、绿色建筑推广、新能源利用、食品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加大财政补贴。配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做好环境税相关研究及试点工作,积极推动机动车税费改革。完善合同能源管理财政补贴、贴息贷款等制度,促进节能服务业发展。

四、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从市场服务主体培育、政产学研合作中介平台搭建、市场交易机制建设等多方面入手,增强市场对绿色发展的资源配置服务能力。

(一)提升市场服务能力。

研究出台促进节能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规范节能减排服务市场,加强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探索搭建循环经济发展服务平台,为企事业单位提供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的系统解决方案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咨询服务。

(二)完善市场运行机制。

结合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机制,探索开展节能量交易。搭建统一交易平台,有效对接节能量指标与碳指标,积极开展碳交易。探索推行排污许可与排污交易、林权交易等新机制。广泛推广应用合同能源管理、电力需求管理和自愿协议等节能新机制。深化市场运行机制,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建设、运营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创新绿化市场运行机制,通过拍卖绿地冠名权等方式,吸引全社会投资绿化项目,认建绿地和认养古树名木。

五、加强区域协调协作

积极推进国内外管理经验、技术的交流与合作,探索建立长效、共赢的合作机制。

(一)推进国际交流合作。

探索建立国际合作的长效机制,积极引进国外优惠贷款、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和管理经验。鼓励首都科研机构、企业与国外掌握先进低碳技术的科研机构和企业合作,及时掌握国际节能减排技术动态信息。积极参与国际气候变化合作项目,充分利用国际气候变化相关援助资金,支持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利用、林业碳汇等项目开展。

(二)开展区域交流协作。

加快推进京津冀区域在基础设施布局、产业发展、城镇建设等方面的合作实施。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区域环境合作,构筑互动共赢的长效运行机制,推进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加强与环渤海经济圈、南水北调沿线有关省市在水资源保护利用方面合作。深化推进与相关省、区的能源合作,保障首都能源安全。加强与国内低碳试点省市的经验交流与合作,探索适合本市特点的低碳发展措施和路径。

六、广泛动员社会参与

积极倡导绿色文化,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市民绿色生产、绿色生活和绿色环境意识,调动企事业单位、市民等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绿色北京建设,逐步增强社会自觉参与绿色北京建设的内生动力。

(一)加强舆论科学引导。

健全展览展示、主题活动、媒体宣传、教育培训等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宣传教育体系。继续办好中国北京国际节能环保展览会,强化“节能宣传周”、“节能警察”、“节能医生”等品牌宣传活动。加大报纸、影视、网络等媒体对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绿色出行理念的公益宣传。持续开展“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等节能生态环保纪念日的宣传力度;持续开展“义务植树”、“少开一天车”、“再生资源回收日”等系列体验活动。

(二)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以中小学为重点,逐步建立“绿色北京”教育体系,提升学生节能减排意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充分利用各类环境及科普教育基地,加强对广大市民的节能环保意识普及教育;开展“绿色北京”建设相关政策、标准、技术的专题培训。

(三)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

鼓励企事业单位、市民通过认养植树、购买碳汇、减少碳足迹等多种方式承担更多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义务。整合节能环保志愿服务资源,壮大“绿色北京”建设志愿服务力量。编制节能低碳行为守则,动员全民参与,为节能减碳打下良好的社会基础。鼓励社会各界踊跃捐赠和捐助,引导社会公益性、非营利组织积极参与,积极支持“绿色北京”建设。

第八章 加强规划实施管理

一、加强工作组织领导

由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绿色北京”建设的协调工作,重点解决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保“绿色北京”建设顺利实施。各区县、各部门将“绿色北京”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逐级管理推动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目标责任分解

按照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原则,制定规划实施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做好任务部署,加强重点任务跟踪督查。各相关部门、区县要结合自身职责,认真落实规划任务,细化分解任务,切实保障“绿色北京”规划的实施效果。严格目标考核,将“绿色北京”规划重点任务纳入地区、部门和重点企业考核评价体系。深入落实条块分解的目标责任制度,不断完善考核程序和内容,对各部门、各区县、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规划目标完成、任务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定期检查和终期考核。实行目标考核问责制度,加大对考核结果的公开力度,切实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三、做好重大项目实施

十二五规划范文第6篇

一、编制意义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是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攻坚期,也是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二五”规划,对于我市积极适应发展环境和形势的新变化,妥善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挑战,加快城镇化、新型工业化进程,全面落实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实现建设中国经济强市、西部文化大市、塞上生态名市的战略目标,都具有重大意义。

二、指导思想

编制“十二五”规划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国际环境的新变化和国内发展的新要求,认真分析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发展的影响,准确把握市情和发展阶段特征,科学判断“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围绕建设中国经济强市、西部文化大市、塞上生态名市三大目标,明确“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和保障措施,突出公共服务、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政府履行公共职责内容,着力转变发展方式,提高经济整体素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三、编制分工

(一)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计划的重要依据。总体规划草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全市“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草案由市发改委组织起草。

1、编制准备阶段(2009年2月底前)。开展全市“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成立“十二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十二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基层调研、学习培训等活动。

2、思路研究阶段(2009年12月—2010年5月)。在完成“十二五”重大课题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并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充分吸收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行业发展思路,并在“十二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论证的基础上,2010年5月底前,研究提出“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报送市政府。

3、纲要编制阶段(2010年6月—2010年11月)。按照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10年9月底前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框架,并就发展战略、宏观调控目标、重点领域的发展方向和政策等,与国家“十二五”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进行衔接。2010年11底前,编制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与相邻地区的同级人民政府进行衔接,并经“十二五”规划专家委员会评审后,报市政府审定。

4、纲要审批阶段(2010年12月—2011年3月)。完成规划纲要草案,形成正式文本报市政府审定后,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由市政府印发执行。

(二)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指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指导该领域发展以及审批、核准该领域重大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专项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编制。需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重点专项规划,送本级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分批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1、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拟定40个(详见附件),其它领域需要编制的专项规划,由有关部门商市发改委确定。

2、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由市级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市发改委与总体规划衔接后分批报市政府批准。未纳入重点专项规划的行业,可以根据发展的需要编制符合本行业发展趋势和特点的发展规划,由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报市发改委备案。

3、2010年6月底前,市级专项规划编制部门应当将专项规划草案送市发改委与总体规划进行衔接,同时还应当送上一级部门与相应的上级专项规划进行衔接,2010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

3、专项规划编制部门要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对专项规划草案进行评审论证,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报送专项规划草案时,要将评审论证报告和征求意见情况一并报送。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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