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站安全工作方案范文

2023-09-23

水利站安全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2016年第十师一八

一、一八八团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现场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北屯市嘉盛节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9日

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自从人员进场以来,在不断完善项目部建设的同时,一直非常重视安全工作。在收到《关于迎接水利部2016年度水利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第一次考核抽查的通知》的指示后,项目部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在项目部驻地和标段管辖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具体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结合我标工程实际,突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精心安排部署,制定了实施方案,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自查时间

从2016年7月8日开始。

二、自查方法

由项目部统一安排部署,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召开安全生产自查自纠会议,制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责任分配表,安排落实到人,责任人对自己负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然后将自查情况上报至项目部安质部,安全监察长根据责任人上报的情况及时归纳整理,制定安全预防和整改措施。

三、自查范围与内容

自查范围主要包括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完善应急机制、安全生产信息上报是否畅通三部分。

1、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对项目部驻地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项目部驻地已配备足够的消火栓,健全逃生通道。全面排查施工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消除,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将施工安全生产风险降到最低,保障工程生产的顺利进行。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器具,严禁闲杂人等进入施工范围,进入施工范围内的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

2、宣传教育和完善应急机制。对新上场的人员先进行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加大安全宣传力度,通过发传单、挂条幅、广播宣传、培训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让安全至上观念深入每位参建者心中。完善各种应急机制,制定防滑、防风、防火、防雾等各项工程安全保障措施,开展防火、防食物中毒等应急演练预案,做到安全生产,人物安全。项目部、各施工工班对使用车辆和摩托车进行彻底检查、维修,严禁出病车、危车,严禁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做到安全行车。

3、强化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建立安全检查巡逻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值守制度,健全安全事故信息上报渠道,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紧急情况,值班人员必须在工作时间内待命,迅速向上级部门如实汇报情况,及时组织好应急抢险和善后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社会影响。

四、存在的问题

在自查活动过程中,对存在的具体问题,能解决的,立即解决,需要研究决定的,群善群策,确保安全。但还是存在职工安全思想意识不强的问题。

个别职工对安全不够重视,思想混乱,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防范措施、防护设施、设备置之不用,对待安全敷衍了事。

五、整改措施

以上存在的问题,有客观因素影响,但主要是工作责任不实,造成工作被动。针对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按照排查情况,各单位对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重点岗位都固定专人值班,严格遵守休班制度,加强交接班管理,做好值班记录。做到从上到下抓安全,人人身上有担子。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通过大家共同努力,确保各项工作安全运行,我们将认真吸取以往工作中的经验教育,总结规律,完善措施,戒骄戒躁,一如既往的搞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水利站安全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财建[2007]9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水利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水利局:

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特点,我们制定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反馈我们。

附件: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抄送:审计署,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附件: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使用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含国债项目资金,下同)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单位是指具体组织和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的机构,不包括项目主管部门。

第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审核下达预算、拨付资金、监督管理资金、审核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等工作。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编制项目计划、审查项目实施方案、监督工程招投标过程和组织竣工验收等工作。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五条 财政部负责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预算管理,依据有关规定审核、下达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预算。其中:中央本级项目预算,下达中央单位;补助地方项目预算,下达省级财政部门,同时抄送水利部。省级财政部门在收到中央财政预算文件后,应商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及时审核和下达预算。

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行“先审核,后下达预算”的办法,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可以暂缓或停止下达预算。

第七条 预算下达后,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预算。对确需调整的,应严格按照预算调整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补助地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要纳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管理。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九条 有关部门应按照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等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

第十条 有关单位要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保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顺利进行。凡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不能落实的,上级财政部门可停止或暂缓拨付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

第十一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在申报项目时,应及时与同级财政部门就项目申报规模、配套资金规模以及资金使用和管理等进行沟通和衔接,确保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能按规定及时足额到位。

第十二条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必须严格按照批复建设内容和标准安排使用,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材料费、设备费、人工费、按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费用,以及农户补贴等。

各地区、各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挤占、截留、滞留、挪用建设资金。

第十三条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转让、拍卖等收入应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继续用于当地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十四条 各地财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指导和督促建设单位认真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基础工作,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单独核算。

第十五条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各项支出应按现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除对农民补贴可以现金结算外,严禁以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及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管理费应从严控制,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单项工程报废,必须经有关部门鉴定,分清责任。因不可抗力或建设单位、农户等其他原因造成的单项工程报废损失,按项目财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作增加建设成本处理;因项目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单项工程报废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按照项目建成后的产权归属,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完成投资按以下情况进行财务处理:

户用饮水工程(单户或联户),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产权归属农户所有,建设单位作待核销基建支出处理,在竣工财务决算按规定批复后,冲销相应的资金。

本单位或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的饮水工程,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产权归本单位或农村集体组织所有,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产权移交其他单位或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作转出投资处理,在竣工财务决算按规定批复后,冲销相应的资金。

第十九条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价款结算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结算金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且交付使用一年后再结清。

第二十条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3个月内不办理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视同项目已完工,其费用不得从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中支付。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各级财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按规定安排使用。对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出检查结论,并将相关情况上报财政部和水利部。

第二十二条 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一)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户数、人数及完成情况;

(二)补助农户标准;

(三)建设单位管理费;

(四)待核销基建支出;

(五)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六)财务处理事项;

(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情况等。

第二十三条 各有关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有关单位应主动接受群众和有关方面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工程投资规模、补助标准、补助金额、资金来源构成、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户数和人数及完成时间、水价核算等内容应在项目所在地(行政村)张榜公示。

第二十五条 凡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挤占、滞留、挪用资金或项目未按规定实施的,除将已拨付资金全额收缴国库外,各级财政部门要立即停止对建设单位所在地区的资金拨付,并进行全面核查,直至纠正。同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执行。

水利站安全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区深化“放管服”改革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放宽准入,压缩项目审批、企业开办时间,激活市场潜力;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和企业负担,帮助企业轻装上阵、聚力发展;进一步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效能,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公安政务服务流程,最大程度利企便民,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都不跑”,减少企业群众生产生活成本,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动力,为全区追赶超越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和法治保障。

二、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全区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长:

区政协副主席、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张正询

分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委

孙会新

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黄耀明

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春保

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分局办公室,张翔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国强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为分局政治处、办公室、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督察大队、国保大队、法制大队、网安大队及各派出所主要负责同志。

三、任务安排

(一)

简政放权方面

1、继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责任单位:政治处)

2、现有行政许可事项动态管理,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在确保安全、强化监管的情况下,提出清理或保留的意见,做到能简就简、能放就放。(责任单位:政治处、法制大队、治安大队、禁毒大队、国保大队)

3、对治安管理的重点行业、场所,简化企业开办程序,压

缩开办时间。(责任单位:治安大队)

4、落实出入境证件签发管理要求,确保“放得开、管得住”。(责任单位:国保大队)

(二)便利服务方面

5、优化户籍、出入境等窗口服务,进一步简化程序、压缩时限、降低费用、减少证明,营造热情高效的服务环境。(责任单位:治安大队、国保大队)

6、将防伪印章刻制企业全部纳入公安印章管理系统,防伪印章刻制即时自动备案,新开办企业凭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即可选择全区范围内任何一家合法的防伪印章刻制企业现场刻制印章,力争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刻制公章服务。(责任单位:治安大队)

7、贯彻落实《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五个一律”工作规定》。(责任单位:治安大队)

8、优化提升往来港澳台签注“24小时自助服务”,做到“马上办、就近办、智能办”。(责任单位:国保大队)

9、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完善外国人才引进制度,外籍华人可以一次办理5年内多次入境有效签证或5年有效居留许可。(责任单位:国保大队)

10、推进便利华侨和港澳台人员出入境证件社会化应用。推动有关主管部门有效提升相关出入境证件社会认知度和使用的便利性,实现在银行、税务、交通、教育、医疗等一系列领域的全面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国保大队)

(三)网上服务方面

11、推动“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落地应用。指导协调各单位在“互联网+”平台铜川站部署创新事项,做好陕西可信身份认证平台相关事项申报流程优化和材料简化建设配合工作。(责任单位:

办公室、治安大队、禁毒大队、督察大队、国保大队、法制大队、网安大队、)

12、推进智慧型出入境窗口建设,推广使用全省公安出入境微信公众平台,形成数据共享,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高效服务模式,实现部分出入境业务“网上办、指尖办、随时办”,提高现场办证的效率。(责任单位:国保大队)

(四)法治保障方面

13、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抓好市场环境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问题整治,全力做好涉企经济案件侦办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商品、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揽工程、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破坏营商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刑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

14、继续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暴力虚开发票”犯罪行为,深入研究打击涉税犯罪工作,探索建立防范和打击涉税犯罪工作长效机制。(责任单位:经侦大队)

15、依法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将故意侵权行为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并依法严厉打击。(责任单位:经侦大队)

16、坚决落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财产权政策措施,审慎采取相关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规范民营企业涉案财产处理,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责任单位:治安

大队、刑警大队、经侦大队、法制大队)

17、对涉企案件全力开展追赃挽损,依法启动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对涉案资产依法及时返还。(责任单位:刑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法制大队)

18、对企业举报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线索,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初步核查结果。(责任单位:治安大队、经侦大队)

19、完善民营企业维权机制。建立完善民营企业诉求受理处置反馈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辖、分级负责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原则,受理企业诉求,及时向企业反馈办理情况。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员,一查到底,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办公室、督察大队、纪检监察室)

20、建立警企联动机制。实行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包抓辖区引进企业、重大项目、重点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上门走访服务。常态化开展企业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各单位每月至少向辖区企业发布一次安全防范预警提示。(责任单位:治安大队、经文保大队)

四、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

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放在突出位置,把“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

“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把关、亲自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二是狠抓工作落实。

要细化任务分工,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细则,确保改革顶层设计和落地实施有效衔接起来。要将“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到目标责任考核之中,确保各级责任清晰明了、任务层层压实,切实打通服务企业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三是加强沟通宣传。

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已经出台“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的宣传,广泛听取企业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意见建议,正确引导社会预期,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力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让企业群众享受到更多的公安改革“红利”。

水利站安全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水利工程主要是为了有效地进行水资源进行保护和控制, 从而采取的一系列的规划建设, 其主要是对于水资源的保护以及消除水害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水利工程建设和其他的没有工程是不一样的, 其规模非常大, 同时建设周期长, 并且需要很强的技术性能, 因此会投入很多的资金。水利工程建成后, 能够更好的确保农田灌溉灌溉、调节方面的应用, 同时保持生态环境等。但是水利工程通常情况下需要改变当地河道的原有生态, 因此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很大的影响, 如果出现安全问题, 就会造成非常大的危害, 因此安全监督部门需要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所以需要确保工程的质量。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 人们对于水利工程安全方面越来越重视, 特别是水利工程涉及到民生问题, 因此一旦出现安全事故, 会迅速的传播, 并产生很大的影响。为了能够更好地满足实际需求、水利工程安全监督部门需要重点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对于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分析, 并采取有效的方法进行优化控制, 从能够更好地去了水利工程质量, 同时也能够更好的保障整体的施工安全, 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

2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 我国已经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 相关单位已经有了相关安全生产规范制度和操作规程, 但是还是存在着很多不足, 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制度体系, 相关内容也具备针对性和操作系, 并且也没有严格地按照相关制度进行落实, 从而都会埋下很大的安全隐患。

2.2 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

如今在监督检查和信息上报方面各单位没有严格地按照要求进行治理, 一些单位没有全面地进行隐患排查, 因此在施工中很容易出现安全问题。另外相关全市场管理人员在专业知识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从而才能够更好地满足的需求, 有效的确保整体施工的安全。

2.3 应急处置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在进行监督检查的时候一些单位应急预案体系体系方面还不够完善, 没有严格地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方案的编制, 相应方案不具备针对性, 同时整个预急方面的内容也比较单一, 从而都会对整体的产生影响, 因此需要重点加强研究。

3 新形势下做好水利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

3.1 尽快出台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在进行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权力的时候需要严格地按照相关要求进行, 并建立一系列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有效地落实相关管理制度要求, 特别是对于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制以及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责任方面, 从而更好地确保安全监督管理水平, 为水利工程安全建设提供有效的保障。

3.2 研究落实基层管理单位安全生产经费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 水管单位缺乏相应的安全生产经费, 为了能够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 需要将其纳入预算科目, 从而能够更好地满足要求, 确保水利工程建设。

3.3 建立水利安全生产专家共享机制。

如今具有很高水平的专家越来越少, 并且能够全过程的参与的监督工作方面更是很少, 一些稽查专家是在职人员, 本身具有很多工作, 其很难抽出时间进行现场机场。对此政府可以选择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 并且品行一系列专家进行检查和监督, 成立安全生产专家库, 从而能够更好的保障这个监督过程的质量, 也能够更好的确保水利工程的建设。

3.4 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稽察成果运用。

重点加强稽察成果研究, 提炼出相关有效的信息。并且在这个应用的过程中需要举一反三, 监督单位也需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处理, 防止再次相同的问题。因此一般在应用的过程中会选择建立稽查成果运用联动机制, 并对于有突出问题的方面进行严厉的处置, 从而能够提高整体的权威性, 同时也能够更好的去把整个过程的监督质量。

3.5 深入开展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

为了能够更好地确保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水平, 需要不断地提高工作人的安全意识, 重点加强安全管理优化。因此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需要不断地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重点加强安全培训的进行安全管理控制, 同时也可以定期地进行一些讲座进行沟通, 并广泛的应用报刊广播、电视以及网络等方面进行安全宣传, 从而能够更好地确保整体的安全准确性, 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当提高了安全管理意识, 就能够有效地确保整体的安全管理水平, 因此需要引起重视。在应用的过程中员工也能够注意施工中的问题, 降低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 最好的确保水利工程的质量。

3.6 提高单位协同管理效率, 强化水管单位安全监督作用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是水管单位, 其对整体的安全监督就非常重要的意义, 因此进一步加强对其研究控制非常有必要。通常情况下可以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水管单位需要不断地完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从而能够更好地将其落实到工程建设中, 确保整体的安全质量。二水管单位需要不断加强技术人员的培训, 从而进一步提高技术水平, 有效地确保整体的质量和安全。三水管单位需要不断加强安全宣传, 从而能够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 更好地进行安全生产操作, 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更好的促进水利工程建设发展。

总之, 如今水利工程发展非常迅速, 其对于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就非常重要的意义, 因此需要重点加强这些研究。本文主要分析了新形势下做好水利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 以期提供一些借鉴。

摘要:就目前的情况来看, 水利工程建设中非常重要的方面是安全, 一旦出现安全事故会直接对当地的生态以及社会经济产生影响, 因此工程安全监督门部门需要加强水利工程监督管理, 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能够有效地控制, 确保水利工程建设安全, 更好地促进水利行业的发展。基于此本文分析了新形势下做好水利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的方法。

关键词:新形势下,水利工程,安全监督工作

参考文献

[1] 张茂, 石春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成就、问题及对策[J].水利建设与管理, 2011, 31 (03) :59-60

[2] 王韧.新形势下做好水利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的思考[J].治淮, 2010 (08) :18-19

水利站安全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灌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安全控制

最近几年,我国相关部门逐渐提高了对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同时制定了系列法律法规,为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奠定了法律基础。然而,灌区水利工程在实际建设阶段仍存在较多的人、物、环境安全隐患,使现场的施工风险增多。工程单位必须提高安全管理工作认识,客观分析当下水利工程安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学习并使用有效的管理手段,提升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

1 灌区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1.1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夯实管理基础

使用不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会直接影响工程的安全管理效率。工程单位必须认识到健全管理体系的重要性,并结合工程的实际建设需求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监管体系,实现对人、物、环境的全方位、全过程控制。首先,要搭建高质量的安全管理领导班子,由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管理部门人员组成管理小组,对工程的建设安全隐患进行深入的分析,合理分配管理现场安全的工作。比如,让技术人员参与到现场施工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中,一旦发现有违规操作及时采取制止措施;让项目负责人参与安全规划工作中,设置合理的管理计划等等。其次,要重视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工作。工程主管部门、各级施工单位以及有关企业要提高认识,结合现场施工情况设置针对性的管理部门。管理部门在挑选工作人员时,要选择学习能力强、经验丰富、态度严谨的人员,并做好专业教育与思想教育,使其充分发挥自身监督作用。最后,完善具体的安全规章制度,以具体的规范约束工作人员的行为,使其能够依据具体的标准进行操作。比如,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机制,以责任制约束现场施工人员、技术管理人员的危险操作,减少不安全因素。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现场人员必须配备安全保障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具体操作步骤进行操作等等。从搭建领导班子、健全管理人员队伍、完善管理规章制度三方面着手,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更多支持[1]。

1.2重视技术规范管理,增强管理效果

灌区水利工程建设会使用到较多的设备与技术,而很多技术在应用过程中存在危险因素。工程单位必须重视技术规范管理工作,做好技术施工工序、技术应用细节、施工设备的管理工作,才能够尽可能的消除现场的施工安全隐患。对此,工程单位要做到以下几点:(1)做好电气设备的检查管理,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测,及时发现存在漏电隐患的仪器设备,并及时对其进行替换处理。(2)做好大型机械设备的管理,比如起重机械等等,防止设备出故障造成较大的安全问题。(3)做好灌区工程施工的安全设计管理,在进行较危险的作业前,由设计人员对具体施工项目进行安全设计,比如收集具体数据、进行安全验算、分析工程的立面图、平面图、大样详图等等,从技术层面保证工程能够安全进行。

2灌区水利工程施工安全控制

2.1消除人的不安全因素

人员安全的管理是灌区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重点。工程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设计方必须做好人员不安全因素的分析与管理工作,才能够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2]。对此,工程单位要做到以下几点:一,要明确人的不安全因素都有哪些:(1)缺乏安全意识。现场施工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意识,对现场违规操作、安全警示视若无睹,且在施工期间作出不安全操作,比如施工作业中不做绝缘保护,排查水泵故障时不拉闸断电等等。(2)行为不规范。一些施工人员在现场不服从管理人员,在出现违规操作时不及时改正,在未有效排除危险源时仍继续施工,这都会为人员带来危险。二,结合具体情况,设计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案。针对现场施工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安全意识薄弱的问题,工程单位可以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比如聘请专家到现场举办讲座,聘请经验丰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指导等等,增强现场人员的安全意识。针对现场人员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工程单位要加大管理力度,不仅要完善具体的规章制度,还要设置科学的奖惩措施,以奖惩结合的方式规范现场人员的行为,以免其作出危险行为,引发安全事故。

2.2消除物的不安全因素

导致灌区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在于施工现场的物处于不安全状态,具体体现为以下几点:(1)现场施工设备、安全防护产品本身的质量不过关,比如电气设备的绝缘层破损,脚手架的扣件质量存在问题等等。由于物的质量不过关会直接影响到工程的建设效果,也有可能引发较严重的安全事故。(2)工程施工材料、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的状态不稳定,比如施工原材料(施工模板、脚手架、水泥、钢筋)随意堆放在过道、堆放在机电设备旁边等等,有可能会引发过往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事故;工程现场的模板、铁钉随处乱丢,施工人员不注意可能扎伤自己,也会造成扎伤事故。物的不安全因素主要是人为造成的。工程单位要想使现场处于安全状态,就必须规范现场操作,改善物的不安全状态。比如,设置明确的分类管理制度,要求现场人员必须按照具体要求将施工原材料、施工机械设备放置在具体位置,以免出现杂乱堆放的问题。设置安全巡查值班表,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巡查个人责任区域内物的不安全问题,及时发现施工材料占道、施工材料错误堆放的问题,并及时解决。制定出具体的施工管理制度,要求施工人员必须尽可能的减少材料、设备的堆放时间,做到随用随占,工完料清,实现对施工现场物的安全的有效管理。

2.3消除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灌区水利工程现场施工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比如极端天气、夜间施工、雨季施工等等[3]。恶劣的外部环境因素不利于工程作业的顺利施工,还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工程单位必须要意识到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对安全施工的影响,并采取专业的管理手段减少不安全因素的影响。第一,要做好施工进度设计与管理工作,提前分析不同阶段施工的气候、环境情况,并结合具体的数据资料合理安排施工任务,尽可能的避免不利施工环境为现场施工带来的危险因素。第二,制定出符合实际施工要求的安全管理方案,并配置好具体的安全防护工具,尽可能的消除恶劣环境对现场施工人员的不利影响,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第三,在雪天、冰冻天气,工程单位要组织人员清理冰雪,并对机电设备、线路材料进行检查,以免恶劣天气造成人员跌伤、设备故障。建设施工时,工程单位必须做好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的排查工作,才能够将恶劣环境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维持施工现场的安全。

3结束语

综上所述,灌区水利工程施工具有人員复杂、现场材料繁复、工程机械化电气化程度高的特点,要从根本上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需要施工单位从管理薄弱处出发,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现场施工更规范。同时,安全管理人员也要履行自身职责,做好现场巡查工作,及时消除现场的人、物、环境不安全因素,为现场施工人员提供一个安全的施工环境。

参考文献:

[1]柳千红.灌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工作分析[J].黑龙江粮食,2021(09):105-106.

[2]凌伟.灌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工作分析[J].南方农机,2021,52(11):91-92.

[3]刘春华.灌区水利工程管理的现状及对策浅析[J].现代农业研究,2021,27(06):133-134.DOI:10.19704/j.cnki.xdnyyj.2021.06.060.

水利站安全工作方案范文第6篇

二、普查的对象和内容

(一)普查对象:我县境内的所有河流、水利工程、水利机构以及重点社会经济取用水户。

(二)普查内容:

1、河流基本情况。主要普查流域面积为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的名称、位置、流域面积和河长。

2、水利工程基本情况。主要普查库容为1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工程;装机容量为500千瓦以上的水电站工程;过闸流量为5立方米/秒以上的水闸工程;堤防级别为5级以上的堤防工程;供水规模为200立方米/日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工程;容积为10立方米以上、500立方米以下的窖(池)工程。

3、经济社会用水情况。主要普查灌区、公共供水企业、工业企业、建筑业及第三产业用水单位的用水规模。

4、河流治理和保护情况。主要普查取水流量0.05立方米/秒或年取水量15万立方米以上的河(库)取水口;城镇集中供水水源地,供水人口1万人或日供水量1000吨以上的乡村集中供水水源地;流域面积为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治理保护情况;废污水排放量300立方米/日或10万立方米/年以上的入河(库)排污口。

5、水土保持情况。主要普查水土流失影响因素的基本情况;长度为500米以上的侵蚀沟道的位置、面积、长度、沟道纵比等几何特征,活动状态以及危害;各类水保措施面积以及淤地坝、坡面水系、小型蓄水保土工程的现状、分布与数量。

6、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主要普查县境内从事水利活动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乡镇水利站。

三、普查组织机构

(一)县水利普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在县水电局下设办公室,高战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水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可自行替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县水利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督促、检查、指导全县的水利普查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乡镇的沟通,开展普查工作的宣传培训,建立普查档案和普查电子数据、资料,及时上报普查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对全县水利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并就工作开展情况提出需要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水务水电局、统计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城建局、国土局、林业局、气象局、环保局等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负责本系统水利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并指定专人负责,与县水利普查办公室密切配合,共同搞好普查工作。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抽调或选聘水利普查员负责本乡镇的水利普查工作,确保辖区内水利普查工作优质、高效完成。

四、普查的宣传动员 水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普查机构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报刊、黑板报和宣传标语等多种媒介,充分发挥移动、联通公司公益短信的优势,广泛深入地宣传水利普查的重要意义及有关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通过宣传,引导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水利普查工作,号召广大普查对象积极配合水利普查工作,为水利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普查经费保障 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六、普查时间安排

(一)普查时点 水利普查的时点为年x月31日24时,时期为。凡是年年末资料,如“年年末单位人员”等数据,均以普查时点数据为准;凡是资料,如“年供水量”等数据,均以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的全年数据为准。

(二)工作进度安排

1、前期准备 (1)成立组织机构; (2)编制水利普查试点实施方案; (3)抽调普查工作人员并制订水利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细则; (4)编制水利普查工作人员培训方案,开展培训和宣传动员工作; (5)完成调查分区划分和清查基础名录编制,制作普查工作底图和普查对象名录底册; (6)分类编制水利普查清查办法。

2、清查登记 (1)台帐建立; (2)普查对象清查及现场调查。

3、填表上报 (1)填报普查表; (2)数据审核、汇总、协调平衡。

4、普查总结 (1)普查成果验收; (2)汇总发布和资料发布。

七、普查的方式方法 本次水利普查工作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县乡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实行“全面清查、条块结合”的方式,以县政府为主导,以县普查办为指导,以乡镇为主体,统一领导,分级实施。

(一)县水利普查工作方案由县水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定,并向各乡镇和有关成员单位普查机构统一布置、统一培训。全县统一普查的各项标准、统一数据处理程序和数据处理方案、统一重要问题的解释。

(二)普查采取“地毯式”清查办法,按照规定的各项普查指标,对全县范围内的各项水利水保工程设施现状、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式,进行全面清查。

(三)县水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的普查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开展普查,做好普查员的选调、选聘、培训和业务技术指导,负责分类审核录入、按规定时间汇总上报普查资料和数据。

(四)各乡镇水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分类清查和普查登记工作;负责向辖区收发普查表;负责普查登记的督促检查、初步审核,并按规定的时间将普查表整理上交县水利普查办公室。

八、普查的组织实施 县水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县水利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坚持标准统

一、规范一致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水利普查工作。

(一)普查队伍的组建。普查队伍由县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指导组建,普查指导员由水利干部、乡镇干部担任;普查员由驻村干部、村组干部担任,也可聘请综合素质较好大中专学生担任。每个乡镇配备2名普查指导员,每个村所配备的普查员根据普查工作的具体工作量确定,至少配备1名。

(二)普查物资的准备。普查方案、数据处理手册、普查分类标准和目录、普查员手册、单位清查表、普查表填写说明等由县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乡镇普查办分发到位。县财政局负责普查预算资金的审核、安排和及时拨付,并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

(三)普查区和普查小区的划分。乡镇普查办要以行政村为基础,划分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并制定科学合理的普查线路图,作为摸底调查和普查登记的依据。

(四)普查登记。普查登记按照“统一方案,集中培训,分类审核验收”的原则,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

(五)审核与检查。县、乡普查机构和普查员要严格按照普查表的填报规定和填写说明,认真填写普查表。填报过程中必须做到“两核对”,即调查类别与名册名单相核对,各项属性指标与规模要求相核对。县统计局负责指导普查办做好普查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协助组织普查数据统计的审定工作。

(六)复查与验收。普查登记结束后,普查员要按照自查、互查等方式进行全面复查,检查调查单位是否有重复和遗漏,填写是否完整、数据质量是否可靠、逻辑关系是否合理等,发现差错,及时纠正。复查工作完成后,要对普查登记阶段的工作质量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返工重新进行登记,直至达到规定的要求。

(七)普查资料报送。普查资料实行分级审核上报,各乡镇普查办对县普查办提出的查询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未经县普查办同意,乡镇普查办不得自行更改已上报的数据或重新上报数据。

九、质量控制与抽查验收 为确保优质、高效、如期顺利完成全县水利普查工作,县、乡普查机构要数据质量控制贯穿于普查工作全过程。各乡镇普查办要根据全县统一规定,建立普查工作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各类普查对象的数据质量控制与审核验收标准,确保普查源头数据质量。县普查办在普查各关键环节,将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加强督办检查,确保各项普查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普查登记工作结束后,各乡镇普查办对普查资料要采取随机抽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事后质量检验。县普查办将组织进行全县普查数据事后质量抽查与数据评估,并以此作为评价各乡镇普查数据质量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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