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好支部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2023-11-06

学好支部条例心得体会范文第1篇

一、要求突出注重家庭建设。把党员领导干部修身和家庭建设摆在重要的位置,重点要做好“四个必须”。即,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些要求与总书记在今年党中央、国务院举行的春节团拜会上,对家庭建设问题的生动论述中提出的。“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应认识到自己的家风不是小事,不是家庭私事,而是干部作风的重要体现,带头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教家风,带动“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党员干部“四个必须”与总书记对家风建设“三个注重”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

二、尽管我们是普通党员也要严格按照《准则》对照自己。此前,《准则》的全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很明显,主要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此次修订后,名称变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所针对的对象覆盖了全体党员,也就是说,普通党员也被纳入到了《准则》的覆盖范围。从近年查的案件来看,小官巨贪的案例很是普遍,“小官”身份与巨额贪污数字之间的强烈反差,为百姓痛恨。“小官大贪”贪腐行为多发生在群众身边,是近年来打击腐败的重点之一。

学好支部条例心得体会范文第2篇

这次大会将在讨论28名06级、3名05级学生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现将准备情况向大会汇报如下:

学生党支部在发展对象考察上,本着严肃的态度严格按组织程序的要求办事,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材料整理,并按党委的最新要求,统一规范了文档格式,把全部以往使用的考察表,换成了新表,做了大量的文字填写工作。

05级和07级部分学生党员参与了组织党内外群众座谈会、系各专业骨干教师提供了自己的意见,辅导员蔡老师提供了具体材料的汇总、整理工作。在坐的各位专业老师是这批发展对象集中推荐出的最喜爱、最敬爱的党员老师,来做他们的入党介绍人,介绍人也是他们学习的榜样。我们十分感谢在坐的各位老师在百忙之中抽时间协助学生支部召开这次发展大会,感谢他们给予学生党支部工作最大的支持和帮助。

本次发展的学生都是学生中的优秀分子,都经过了团的推优、党课培训、学生党支部的考察和系总支、院组织部的审查批准,今天我们召开这次合法的大会,让全体党员来具体审查、讨论和表决31位新党员的接收问题。本支部现有正式党员 人,实到 人,超过半数,符合党章要求,可以开会。 到会全部党员(包括预备党员)、专业骨干教师代表和入党积极分子代表都有发言权和评议权,正式党员才有表决权。

希望大家认真评议,严格把好党员入口关。 二.大会讨论过程:

l 首先请支部委员魏老师介绍这批发展对象的政审情况。 l 请康老师介绍党内外群众意见调查情况。 l 现在开始讨论xxx的入党问题: (1)xxx首先介绍自己姓名,班级,(现/往:职务)。 (2)xxx向大会宣读“入党志愿书。”(按在指定内容) (3)请介绍人发表意见;(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4)大家发表意见,进行讨论;(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5)表决; (6)决议;

(7)党组织对新党员的要求(1.祝贺;2.改正不足;3.发挥先进性作用;4.党费交纳事项及参加党内活动;5批准程序和宣誓活动等注意事项); (7)新党员表态。

三.介绍人签字及决议签字、指印。

四、最后请主持人或上级领导作总结讲话

大会总结:本次党员大会讨论并通过了 名同志的入党问题,为党组织输入了新的新鲜血液,为党的队伍注入了新的活力,使我们党的事业后继有人。感谢老师们的支持。新党员要向老党员学习,搞好学习,积极工作,努力起好党员的先进模范带头作用,要积极支持和协助老师、辅导员、班主任、团总支的工作,很好地完成党组织交付的工作任务,为和谐校园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和共产主义理想做出自己的最大贡献。 学生党员转正支部大会程序(草案) 一.向大会的说明:

这次大会将在讨论xx名x级、x名x级学生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现将准备情况向大会汇报如下:

学生党支部在党员预备考察期执照组织程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本着严肃的态度严格按组织程序的要求办事,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材料整理,并按党委的最新要求,统一规范了文档格式,做了大量的文字填写工作。

学生党支部成员和部分学生党员干部参与了组织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听取了系各专业骨干教师提供的意见,各年级辅导员提供了具体材料的汇总、整理工作。在坐的各位专业老师是这批预备党员最喜爱、最敬爱的党员老师,来做他们的培训人或考察人,同时也是他们学习的榜样。我们十分感谢在坐的各位老师在百忙之中抽时间协助学生支部召开这次学生党员转正大会,感谢他们给予学生党支部工作最大的支持和帮助。

本次转正大会经过了系总支、院组织部的审查批准,今天我们召开这次大会是合法的大会,让全体党员来具体审查、讨论和表决 xx位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本支部现有正式党员 人,实到 人,超过半数,符合党章要求,可以开会。 到会全部党员(包括预备党员)、专业骨干教师代表和入党积极分子代表都有发言权和评议权,正式党员才有表决权。

希望大家认真评议,严格把好党员入口关。 二.大会讨论过程:

l 首先请支部组织委员介绍这次转正党员准备工作的情况。 l 请党支部宣传委员介绍党内外群众意见调查情况。 l 现在开始讨论xxx的转正问题: (1)xxx首先介绍自己姓名,班级,(现/往:职务)。 (2)xxx向大会宣读“转正申请书” (3)请培养人(考察人)发表意见;(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4)大家发表意见,进行讨论;(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5)表决; (6)决议。

学好支部条例心得体会范文第3篇

一、进一步明确机关党组织的地位和优势

《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了机关党组织“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本部门的中心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发挥党组织的协助和监督作用,促进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这也就将机关党组织地位、优势、工作的重要性都讲清楚了。结合我县实际,抓好机关党建工作,要重点发挥机关党组织的三大优势。一是发挥思想政治优势。要做到“三个更加注重”:更加注重思想政治工作。要及时全面地分析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心理情绪,切实加强党内关怀;建立健全机关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民意反映渠道。更加注重学习型机关建设。加强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和对党员的先进性教育,增强机关党员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培养机关党员快乐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提升学习兴趣,以学促行,增强学习效果;结合单位实际,积极开展学习读书、知识竞赛、党建征文等相关活动,丰富机关党建形式。更加注重机关文化建设。以“文化**”建设为契机,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机关文化,培养合作共事的机关团队精神。二是发挥组织优势。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通过学习,进一步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党内选举、党内民主决策、党内民主监督、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探索建立民主议事决策机制,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范围。要充分行使机关党组织在干部任免使用、重大决策、廉政建设、制度建设、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方面的监督作用,把握好监督的出发点,是与人为善、治病救人;监督的目的,是化解矛盾而不是扩大矛盾;监督的角度,是团结人教育人,以正确的监督途径促进中心工作任务的落实。三是发挥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要用群众工作统揽机关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对群众工作的领导职能,为提高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创造扎实的群众基础和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支持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纽带和桥梁作用;更好地教育、引导、团结、帮助各自联系的对象和群体,把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做深做细做活,把广大党员干部凝聚到党组织周围,围绕党的目标,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共同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发展。

二、进一步规范机关党组织的设置

当前,机关党组织主要存在设置不够合理、结构不优化、战斗堡垒作用不强、经费保障不足、换届选举不及时等问题,直接影响了机关党建工作的科学发展。因此,我们要在以下几方面努力:一是优化组织结构。切实按照《条例》的规定,特别是借助于大部制改革这次契机,本着有利于党组织开展工作和方便管理的原则,县直机关各单位党员100人以上的,原则上应设立机关党委;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原则上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支部所在单位运转不正常的,特别是因非在职党员逐年增加,影响党组织作重大决定时需要五分之四党员参加的规定,该撤就撤,该并就并,该分就分,确保党组织设置科学、合理。二是规范换届选举。按照《条例》规定,县直机关党委、总支每届任期3年,支部每届任期2到3年,一般要通过召开党员大会,采取直接选举和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换届选举。机关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规定,搞好选举的请示、选举办法、选票等选举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确保如期换届。要有计划有目标地逐步推行“公推直选”的办法,选好党组织领导班子,扩大党内民主,选准选好带头人。三是完善阵地建设。应备齐党组织的党旗、印章和牌子,设立党组织办公室,配备好“两机一室”和党员教育基地。此外,还应设置党务公开栏以及建立本单位的党建网站或专栏,切实营造浓厚的党建工作氛围。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要设立党员教育培训基地,创新党员教育方式,增强党建活动的活力。四是抓好材料归档。重点抓好中心组学习记录本、党组织生活记录本和机关党建工作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如每年的主题实践活动文件资料,作风建设、效能建设、结对帮

扶资料,换届选举档案资料;党员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材料;党务公开、“五联工作责任制”材料等。有条件的单位还应制作反映机关党建创建成果的光碟、图册和展板等。五是加强经费保障。《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保障工作需要”。因此,有条件的单位,应将党建经费纳入本单位的财政预算,做到日常党建经费有预算安排,临时党建开支能多方筹集并及时到位,培训、慰问、奖励、扶助经费能在党费留成中按需供给,驻村帮扶等中心工作经费有稳健保障,确保党建工作和党员活动所需经费。

三、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员的管理和服务

党员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基础工程。在机关党员队伍建设方面,《条例》突出了教育管理与服务关爱并重的新理念,作为机关党组织,我们要紧紧围绕《条例》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机关党员的管理和服务。一是把教育做实,提升素质。要结合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建立机关党员学习日和机关党员教育周制度,做到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培训相结合。要拓宽党员受教育的渠道,建立健全党员集中轮训制度,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并对党员参加学习教育的情况进行严格考核。要加强城乡党员互助互学,开展送党课进农村、进社区活动。要积极开发、充分利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二是把管理做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条件的党组织,应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率先建立党员尤其是流动党员信息库,全面记录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情况,使每个党员无论在农村还是在城市,无论在流出地还是在流入地,都能融入党的组织,参加党的活动,受到组织管理,发挥他们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把培养做足,提高发展质量。要加强思想上入党教育,注重在一线、青年和高知识群体中培养发展党员。要创新党员发展方式,有条件的单位和部门,可采取网络党校培养、网上表决发展、流出地流入地公示的办法,及时把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特别是优秀知识分子、优秀管理人才发展为党员。四是把服务做好,强化荣誉感。与原《条例》相比,新《条例》突出了服务党员的规定,也就对党组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要更加关心党员,了解党员需求,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要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使党员能切实感觉到党组织的温暖无处不在。要经常开展结对帮扶、“献爱心,送温暖”走访慰问离退休党员、困难党员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强化党员的荣誉感。可适当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增强改制企业党员、下岗党员的再就业能力。

四、进一步强化机关党务干部队伍的建设

《条例》指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坚持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关键。”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必须高度重视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重点在于推行四大机制:一是推行“素质提升”机制。建立机关党务干部岗位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多种形式的专题讲座和培训,提升党务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不定期组织党务干部外出考察学习,通过上课受训、跟班学习、观摩思悟等形式,帮助党务干部拓宽工作思路,加强实践锻炼,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推行“目标考核”机制。出台机关党组织目标绩效考核意见,制定党务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对党务干部的工作目标进行量化分解,对于考核结果不及格的,应制定相应的惩处措施。通过科学系统的目标考核,充分调动党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努力提高党务干部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推行“关心爱护”机制。要结合《条例》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党务干部多渠道选拔、合理配备、轮岗交流和实践锻炼,保持机关党务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切实把中央关于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基层干部的要求落到实处。四是推行“监督管理”机制。推行党务、政务公开,让机关党务干部定期公开分管的党建工作及相关业务工作。引导和强化党内监督和党外群众监督,把监督的重点放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普遍关心、容易发生矛盾和可能滋生腐败的问题上。定期组织本单位党员对党务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为党务干部加压鼓劲。

五、进一步创新机关党组织的活动方式

有活动才有活力,运用载体开展活动,既是党建工作的传统做法,也是新形势下创新机关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县直机关党组织应紧密结合自身实际,重点在五大活动上有所创新。一是在创先争优活动上创新。紧扣“五个好”、“五带头”的主题,按照我县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六比六争六创”的要求,继续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创新亮点示范工程”,进一步深化县直机关21个示范点的创新示范工作,认真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通过重点突破、亮点示范、以点带面、整体推进,逐步扩大活动覆盖面。二是在迎接建党90周年主题活动上创新。重点做好以下六项工作,以此迎接党的90周年**:加强学习贯彻《党章》和《条例》,激励全体同志牢记宗旨、坚定信念;积极开展党建活动,确保党的生机和活力;建立党建宣传经费投入机制,加大对党建工作的保障力度;强化对机关党建信息员的培训,切实提升信息员的文字综合能力;健全机关党建网络,丰富网页内容,增强“网络党建”的吸引力;广泛开展评优表先活动,认真评选好“红旗党支部、五强党支书、五有优秀党员以及五优党务工作者”,巩固发展机关党建工作成果。三是在创建文明县城活动上创新。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主渠道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为抓手,以“平安**”、“幸福**”建设为契机,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为重点,以治理“脏、乱、差”为突破口,着力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四是在开展五联工作责任制活动上创新。要切实按照“五个到位”、“五个表率”、“五个指导”、“五个帮扶”、“五个目标”的要求,逐级落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尤其要紧密结合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等工作,在活动形式上、在活动内容上有所创新,确保加强上下联动,统筹城乡发展,促使机关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五是在开展党建工作创新年活动上创新。要建立机关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围绕机关党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主线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和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等开展调查研究,定期沟通机关党建工作信息,研讨机关党建热点问题,明确机关党建工作的阶段重点。同时,还应建立机关党建考核机制,明确机关党建的职责任务、考核标准、奖励办法等,促进机关党员干部踊跃参与党建工作。

六、进一步发挥工委的领导职能

学好支部条例心得体会范文第4篇

一、要求突出注重家庭建设。把党员领导干部修身和家庭建设摆在重要的位置,重点要做好“四个必须”。即,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些要求与总书记在今年党中央、国务院举行的春节团拜会上,对家庭建设问题的生动论述中提出的。“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应认识到自己的家风不是小事,不是家庭私事,而是干部作风的重要体现,带头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教家风,带动“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党员干部“四个必须”与总书记对家风建设“三个注重”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

二、尽管我们是普通党员也要严格按照《准则》对照自己。此前,《准则》的全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很明显,主要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此次修订后,名称变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所针对的对象覆盖了全体党员,也就是说,普通党员也被纳入到了《准则》的覆盖范围。从近年查的案件来看,小官巨贪的案例很是普遍,“小官”身份与巨额贪污数字之间的强烈反差,为百姓痛恨。“小官大贪”贪腐行为多发生在群众身边,是近年来打击腐败的重点之一。

学好支部条例心得体会范文第5篇

这次大会将在讨论28名06级、3名05级学生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现将准备情况向大会汇报如下:

学生党支部在发展对象考察上,本着严肃的态度严格按组织程序的要求办事,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材料整理,并按党委的最新要求,统一规范了文档格式,把全部以往使用的考察表,换成了新表,做了大量的文字填写工作。

05级和07级部分学生党员参与了组织党内外群众座谈会、系各专业骨干教师提供了自己的意见,辅导员蔡老师提供了具体材料的汇总、整理工作。在坐的各位专业老师是这批发展对象集中推荐出的最喜爱、最敬爱的党员老师,来做他们的入党介绍人,介绍人也是他们学习的榜样。我们十分感谢在坐的各位老师在百忙之中抽时间协助学生支部召开这次发展大会,感谢他们给予学生党支部工作最大的支持和帮助。

本次发展的学生都是学生中的优秀分子,都经过了团的推优、党课培训、学生党支部的考察和系总支、院组织部的审查批准,今天我们召开这次合法的大会,让全体党员来具体审查、讨论和表决31位新党员的接收问题。本支部现有正式党员 人,实到 人,超过半数,符合党章要求,可以开会。 到会全部党员(包括预备党员)、专业骨干教师代表和入党积极分子代表都有发言权和评议权,正式党员才有表决权。

希望大家认真评议,严格把好党员入口关。 二.大会讨论过程:

l 首先请支部委员魏老师介绍这批发展对象的政审情况。 l 请康老师介绍党内外群众意见调查情况。 l 现在开始讨论xxx的入党问题: (1)xxx首先介绍自己姓名,班级,(现/往:职务)。 (2)xxx向大会宣读“入党志愿书。”(按在指定内容) (3)请介绍人发表意见;(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4)大家发表意见,进行讨论;(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5)表决; (6)决议;

(7)党组织对新党员的要求(1.祝贺;2.改正不足;3.发挥先进性作用;4.党费交纳事项及参加党内活动;5批准程序和宣誓活动等注意事项); (7)新党员表态。

三.介绍人签字及决议签字、指印。

四、最后请主持人或上级领导作总结讲话

大会总结:本次党员大会讨论并通过了 名同志的入党问题,为党组织输入了新的新鲜血液,为党的队伍注入了新的活力,使我们党的事业后继有人。感谢老师们的支持。新党员要向老党员学习,搞好学习,积极工作,努力起好党员的先进模范带头作用,要积极支持和协助老师、辅导员、班主任、团总支的工作,很好地完成党组织交付的工作任务,为和谐校园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和共产主义理想做出自己的最大贡献。 学生党员转正支部大会程序(草案) 一.向大会的说明:

这次大会将在讨论xx名x级、x名x级学生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现将准备情况向大会汇报如下:

学生党支部在党员预备考察期执照组织程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本着严肃的态度严格按组织程序的要求办事,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材料整理,并按党委的最新要求,统一规范了文档格式,做了大量的文字填写工作。

学生党支部成员和部分学生党员干部参与了组织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听取了系各专业骨干教师提供的意见,各年级辅导员提供了具体材料的汇总、整理工作。在坐的各位专业老师是这批预备党员最喜爱、最敬爱的党员老师,来做他们的培训人或考察人,同时也是他们学习的榜样。我们十分感谢在坐的各位老师在百忙之中抽时间协助学生支部召开这次学生党员转正大会,感谢他们给予学生党支部工作最大的支持和帮助。

本次转正大会经过了系总支、院组织部的审查批准,今天我们召开这次大会是合法的大会,让全体党员来具体审查、讨论和表决 xx位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本支部现有正式党员 人,实到 人,超过半数,符合党章要求,可以开会。 到会全部党员(包括预备党员)、专业骨干教师代表和入党积极分子代表都有发言权和评议权,正式党员才有表决权。

希望大家认真评议,严格把好党员入口关。 二.大会讨论过程:

l 首先请支部组织委员介绍这次转正党员准备工作的情况。 l 请党支部宣传委员介绍党内外群众意见调查情况。 l 现在开始讨论xxx的转正问题: (1)xxx首先介绍自己姓名,班级,(现/往:职务)。 (2)xxx向大会宣读“转正申请书” (3)请培养人(考察人)发表意见;(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4)大家发表意见,进行讨论;(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5)表决; (6)决议。

学好支部条例心得体会范文第6篇

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第三条 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党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三)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组织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

1 跟党走,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严肃党的纪律,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生机活力。

(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四条 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

第五条 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3]

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

2 第六条 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第七条 对因党员人数或者所在单位、区域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予以调整或者撤销。 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一般由党支部报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批准,也可以由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第八条 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

临时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一般不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不收缴党费,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

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 临时组建的机构撤销后,临时党支部自然撤销。 第三章 基本任务

第九条 党支部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

3 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3]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

(六)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七)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八)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第十条 不同领域党支部结合实际,分别承担各自不同的重点任务:

(一)村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工作,组织带领农民群众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领导村级治理,建设和谐美丽乡村。贫困村党支部应当动员和带领群众,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社区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巩固党在城市执政基础、增进群众福祉开展工作,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组织整合辖区资源,服务社区群众、维护和谐稳定、建设美好家园。

(三)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按规定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服务改革发展、凝聚职工群众、建设企业文化,创造一流业绩。

(四)高校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巩固马克

5 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各项任务完成。

(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支部,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企业先进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六)社会组织中的党支部,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

(七)事业单位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参与重要决策,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事业单位中发挥领导作用的党支部,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

(八)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党支部,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协助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

(九)流动党员党支部,组织流动党员开展政治学习,过好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评议,引导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作用。对组织关系不在本党支部的流动党员民主评议等情况,应当通报其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 [3]

(十)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党员实际情况,组织参加学习,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意见建议,引导他们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

6 第四章 工作机制

第十一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第十二条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第十三条 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 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

7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第十四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 第五章 组织生活

第十五条 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 第十六条 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3]

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对经党组织同意可以不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可以将

8 其纳入一个党支部或者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第十七条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第十八条 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3] 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第十九条 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党支部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六章 党支部委员会建设

9 第二十条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第二十一条 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对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当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第二十二条 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党支部其他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10 第二十三条 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

第二十四条 上级党组织应当结合不同领域实际,突出政治标准,按照组织程序,采取多种方式,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

村、社区应当注重从带富能力强的村民、复员退伍军人、经商务工人员、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社会工作者、大学生村官、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中选拔党支部书记。对没有合适人选的,上级党组织可以跨地域或者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党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优秀干部到村、社区担任党支部第一书记,指导、帮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主要承担建强党支部、推动中心工作、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等职责任务。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 [3] 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以由本部门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党员干部担任专职党支部书记。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一般从管理层中选任党支部书记,应当注重从业务骨干中选拔党支部书记。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支部书记。

加强党支部书记后备队伍建设,注意发现优秀党员作为党支部书记后

11 备人才培养,建立村、社区等领域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库。 第二十五条 上级党组织应当经常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进行培训。

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应当进行任职培训。中央组织部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地方、行业、系统一般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分层分类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注意统筹安排,防止频繁参训,确保党支部书记做好日常工作。 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的培训应当突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及党务工作基本要求,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规党纪等内容。注重发挥优秀党支部书记传帮带作用。

第二十六条 注重从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中选拔乡镇和街道领导干部,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培养树立党支部书记先进典型,对优秀党支部书记给予表彰表扬。 第二十七条 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加强互相监督。

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 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机制。对不适宜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职务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作出调整。对存在换届选举拉票贿选、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问题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严肃处理。

12 第七章 领导和保障

第二十九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定期研究讨论、加强领导指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县级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

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3]

第三十条 党委组织部门应当经常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扩大先进党支部增量,提升中间党支部水平,整顿后进党支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层党委一般应当配备专兼职组织员,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的具体指导。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注意通过党支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日常表现,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 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纳入县级党委组织部备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 村、社区党支部工作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 第三十二条 抓党支部建设情况应当列入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对抓党支部建设不力、各项工作不落实的,上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进行约谈。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第三十三条 各级党组织应当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给予经费保障。增强村、社区党支部运转经费保障能力,落实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报酬待遇,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建立正常增长机制。给

13 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工作经费支持。加强村、社区和园区等领域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积极运用现代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充分发挥办公议事、开展党的活动、提供便民服务等综合功能。 县级以上党委管理的党费每年应当按照一定比例下拨到党支部,重点支持贫困村党支部、困难国有企业党支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流动党员党支部、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等开展党的活动。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村、社区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按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五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8年10月28日起施行。其他有关党支部的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3] 条例解读编辑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明显成效。当前,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必须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

14 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 [3]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既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又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

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是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手机、网络等媒介,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培训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培训,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课程,提高各级领导班子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条例》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中央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落实,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 [3] 出台意义编辑

15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规定明确、符合实际。制定和实施《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意义十分重要。 [2]

通知强调,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是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手机、网络等媒介,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培训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培训,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课程,提高各级领导班子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条例》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中央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落实,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 [4] 条例解答编辑

16 遵循原则

在《条例》制定工作中,我们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提出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等一系列新精神新要求。二是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突出党支部主体作用,着眼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明确党支部的职责任务。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和求解思维,针对党支部建设在功能定位、组织设置、工作运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制度建设层面补齐短板、形成规范。四是体现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传承我们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历程中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经验,总结提炼党的十八大以来抓基层打基础强支部的成功经验,固化为法规制度。五是贴近基层实际操作需要,既回应不同领域党支部特点,又力求规定明确、简便可行。 [5] 主要内容

《条例》共8章37条,内容全面、规定明确,覆盖了党支部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一是明确了党支部的功能定位,规定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并提出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二是规范了党支部的设置,明确党支部设立范围、条件和程序,对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作出规定。三是提出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不同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强调村和社区党支部要全面领导隶属本村、本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四是完善了党支部的工作

17 机制,对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职责和运行方式等作出规范。五是规定了党支部组织生活,对“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细化内容和程序。六是强调了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规范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任期和选举,提出党支部书记任职条件和选拔渠道等。七是压实了党支部工作的领导指导责任,明确为党支部开展工作给予经费保障,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等。 [5] 职责体现

党的十九大对党章作出重要修订,其中增写了2条内容,有一条就是党支部的职责。党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条例》将这一规定体现在总则中,以此统领全篇。在具体规定中,从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到基本任务,从工作机制到组织生活,从党支部委员会建设到领导保障,《条例》都着眼教育管理监督好党员、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好群众,既给党支部明任务、压担子,又强调各级党组织要为党支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以指导、帮助、促进党支部切实担负起党章赋予的职责。 [5] 设置形式

总书记强调,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近年来,各地适应经济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工作方式等的变化,积极探索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覆盖。《条例》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总结基

18 层成功经验,着眼巩固完善传统领域党支部建设、拓展建设新兴领域党支部,在规定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的同时,区别不同情况,提出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主要明确了4类情形:一是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二是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三是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四是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 [5] 重点任务

《条例》作出这样的规定,既本着严格遵循党章的原则,又着眼各领域党支部的具体实际,充分体现《条例》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党章第三十二条规定了基层党组织8项基本任务。《条例》根据党章规定,结合党支部基本职责,对有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细化延伸,提出了党支部的8项基本任务,既与党章衔接,又符合党支部工作特点。 《条例》以党支部8项基本任务为基准,对村、社区、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高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党和国家机关、流动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等领域和群体的党支部,分别提出不同的重点任务。如对村和社区党支部,强调全面领导隶属本村、本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支部,强

19 调按规定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对高校中的党支部,强调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支部,强调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对社会组织中的党支部,强调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对事业单位中的党支部,强调参与重要决策,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对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党支部,强调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对流动党员党支部,强调组织流动党员开展政治学习,过好组织生活;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强调引导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等。这些重点任务,体现不同领域和群体特点,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核心职责,既是任务清单,也是工作标准,对各类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5] 工作机制设计

党支部开展工作,包括组织领导、议事决策、日常运行等,必须要有相应的机构和健全的机制。《条例》总结历史传统、现实经验,将党支部工作机制主要设计为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及其会议、党小组及其会议。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安排的任务。同时,《条例》对各个会议召开的频次、职权和任务、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有了这个机制,党支部日常工作运行就有了一个基本遵循。

《条例》明确了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同时,为充分发挥村、社区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决策作用,明确规定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

20 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为保证党支部党员大会质量,《条例》明确规定,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另外,《条例》首次在党内法规中,以专条的形式对党小组作出规定,明确了党小组的划分原则、工作任务和职责、党小组组长的任命及产生方式、党小组会的召开等。 [5] 组织生活质量

组织生活是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基本方式。总书记高度重视党支部组织生活,提出参加支部生活是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强调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并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为全党作出表率。《条例》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规定了“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并对其频次、内容、程序等作出具体规范,确保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够经常开展、取得实效。在这里还要说明,《条例》对党支部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体现了从严从实的要求,提出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同时充分考虑党员实际,明确对经党组织同意可不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可将其纳入一个党支部或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5] 队伍建设措施

《条例》的总体设计,体现了对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的重视,以专

21 章9条的篇幅作出规范,包括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任期、产生方式、党支部书记的选拔和对党支部委员会的监督管理等,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的措施。

关于党支部的任期。十九大党章对基层组织任期作出修订,支部委员会任期由原来的2年或3年修改为3至5年。今年6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依据党章,区分村、社区和其他基层单位,对党支部任期分别规定为5年和3年。《条例》将这一规定上升为党内法规,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和加强村、社区党组织对本地区工作和基层治理的领导,同时便于统筹安排基层党委和党支部换届工作。

抓支部关键要抓书记。《条例》针对党支部建设薄弱环节和党员群众呼声,对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作出具体规定。一是规范了党支部书记选任条件,明确了村、社区,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不同领域党支部书记的选拔渠道,以拓宽视野、严格标准,把优秀的党员选拔为党支部带头人。二是提出了加强党支部书记培训和激励措施,明确规定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中央组织部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在激励方面,提出注重从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中选拔乡镇和街道领导干部,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三是强化了对党支部书记的管理监督,明确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机制。 [5] 责任规定

22 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是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任务,一刻不放松地抓在手上。《条例》对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委组织部门抓好党支部建设作出明确规定。一是强调了各级党委(党组)抓党支部建设的主体责任,提出党委(党组)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党委(党组)书记要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县级党委每年要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等。二是规定了党委组织部门的具体责任,强调要经常对党支部建设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同时,作出一条重要规定,即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注意通过党支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日常表现,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这既有利于发挥党支部熟悉党员、了解党员的重要作用,同时也强化了党支部在组织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三是强化了对抓党支部建设的监督问责,提出村、社区党支部工作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明确把抓党支部建设列入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按照规定严肃问责。四是加强了对党支部开展工作的保障措施,强调各级党组织应当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给予经费保障,并对落实村和社区党支部书记报酬待遇、给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工作经费支持等作出规定。 [5] 贯彻落实

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任务。按照中央要

23 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利用多种传播媒介,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要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集中研读、逐条逐段学习,掌握《条例》内容,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开展党支部工作。要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课程,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培训工作。要将《条例》学习贯彻情况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中央组织部将举办学习贯彻《条例》示范培训班,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落实,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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