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制度论文范文

2023-09-17

信贷制度论文范文第1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银监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近年来中央1号文件精神,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号),明确提出,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资金重点要支持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为了积极稳妥地推动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工作,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研究制定了《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农业部 银监会

2015年7月22日

附件:

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

现代农业需要现代金融的支撑。建立由财政支持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既是引导推动金融资本投入农业,解决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新常态下创新财政支农机制,放大财政支农政策效应,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而且对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也具有积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建立由政府支持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化解农业农村发展“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近期,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号),明确将支持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为促进粮食生产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重点内容。为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相关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决策部署,发挥好资源配置中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创新财政和金融协同支农机制,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

(二)主要目标。以建立健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为重点,逐步建成覆盖粮食主产区及主要农业大县的农业信贷担保网络,推动形成覆盖全国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为农业尤其是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担保服务,切实解决农业发展中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做大做强,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和现代农业建设。

(三)基本原则。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坚持以下原则:

地方先行。以省级为主,鼓励各地积极稳妥地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和分支机构,逐步形成省级以及省以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

中央支持。中央财政利用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资金对地方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提供资金支持,并在政策上给予指导,适时组建全国性的农业信贷担保机构。

专注农业。财政出资建立的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坚持政策性、专业性和独立性,必须专注于支持粮食生产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对从事粮食生产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经营主体的农业信贷担保余额不得低于总担保规模的70%。

市场运作。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以可持续发展为运营目标,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组建专业化经营管理团队,实行市场化运作,承担市场经营的相应风险。

银担共赢。建立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和合作银行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通过政策支持,降低银行农业贷款成本和风险,在政策要求范围内放大农业信贷担保倍数,实现银担合作共赢、财政金融协同支持农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建立健全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

(四)建立健全覆盖全国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框架。力争用3年时间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覆盖全国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框架。主要包括全国性的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暂名:全国农业信贷担保联盟)、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和市、县(市、区,以下简称市县)农业信贷担保机构。

(五)加快建立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力争用2年时间建立健全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2015年,各省要把中央财政安排的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资金投入重点和工作重点优先放在支持建立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特别是粮食主产省和农业大省要在建立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方面实现突破,初步建立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也可以在市、县设立分支机构开展农业信贷担保业务。2016年,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要建成并正式开始运营。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由省级财政部门、农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并独立运营。暂时不具备条件成立独立运营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地方,可以采取有效方式提供农业信贷担保服务作为过渡形式。过渡期不得超过2年。

(六)适时筹建全国农业信贷担保联盟。在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建立健全的基础上,适时组建全国农业信贷担保联盟,重点为省级及省以下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提供政策和业务指导、行为规范和风险救助、再担保、人员培训和信贷政策对接等服务。

(七)稳妥建立市县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有条件的市县可以建立市县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省级财政可以安排一定资金给予适当支持。省级担保机构要为省内市县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提供担保业务设计、业务指导、政策对接和监督管理等服务。

三、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政策措施

(八)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资本金注入。省级财政部门要利用中央财政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资金,对省级、市县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进行资本金注入。除地方发起方投入资本金外,中央财政可以利用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资金对全国农业信贷担保联盟给予一定资本金注入支持。鼓励省级财政安排本级财政资金作为资本金注入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允许银行机构等战略合作伙伴适当参股,但非财政性资金占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资本股份不得超过20%。

(九)建立农业信贷担保经营风险补助机制。省级财政要会同有关部门明确对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经营风险的补助条件和补助标准,主要包括担保费补助和代偿补助等,鼓励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做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稳定经营预期,降低农业贷款者资金成本。担保费补助主要弥补农业信贷担保的业务费用,代偿补助主要弥补农业信贷担保的代偿风险。要明确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市场主体责任,对担保费补助和代偿补助实行上限控制。

(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系统风险救助制度。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利用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资金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风险准备金等救助制度,应对农业产业系统性风险导致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出现资本流动性危机,建立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救助机制,帮助及时化解风险。

(十一)明确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客户和业务定位。农业信贷担保服务应优先满足从事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需要,对其开展粮食生产经营的信贷提供担保服务,包括基础设施、扩大和改进生产、引进新技术、市场开拓与品牌建设、土地长期租赁、流动资金等方面。农业信贷担保可以逐步向农业其他领域拓展,并向与农业直接相关的二三产业延伸,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省级财政部门、农业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纳入支持的新型经营主体和业务范围。

(十二)支持扩大信贷担保机构的杠杆倍数。发挥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信用优势,完善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征信评级,支持在政策要求范围内适当放大担保倍数,增强服务农业能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战略合作银行要合理扩大分支机构业务授权,建立符合农业业务特点的决策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

(十三)建立银担合作共赢机制。建立财政部门、农业部门、银监部门、战略合作银行的协商沟通制度,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形成长期协同支农机制。农业信贷担保业务政策设计要明确合理的担保费率、贷款期限和代偿比例等,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和战略合作银行要加强协调,创新更多适合新型经营主体的担保和贷款产品、服务方式。

(十四)加强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经营风险管理。要增强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经营风险防范意识,对单笔和相关联信贷主体的信贷担保额度要有适当的上限控制。要根据农业生产经营特点,逐步建立和强化对借款者的信用甄别与约束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国共享的农业信贷担保信用信息、业务信息、风险信息数据库,搭建服务农业发展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服务网和信贷对接平台。普及和强化金融法制意识,提升新型经营主体信用意识和信用水平。探索完善违信处罚制度,加大金融监管执法力度。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代偿率达到一定限度时,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要及时发出预警,要求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强化业务风险评估和管控,审慎开展新业务。

(十五)落实现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从农业中小企业担保或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执行现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政策。符合条件的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5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六)完善对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考核机制。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着力降低信贷担保业务收费标准,结合实际降低或弱化赢利考核要求,重点考核其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规模、项目个数、为农服务、风险控制等情况,建立持续性和政策性并重的业务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十七)加强农业信贷担保人才队伍建设。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要重视引进专业管理人才和高层次金融人才,市县信贷担保机构要积极引进和大力培养既懂金融又懂农业的农业信贷担保专业人才。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要加大业务人员培训力度,尽快建立一支作风扎实、专业素质高、严守职业操守的专业人才队伍。

四、着力做好财政支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组建工作

(十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要按照经国务院同意的财农〔2015〕31号文件要求,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省级财政部门、农业部门要会同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组建和运营工作,组织专门力量负责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组建工作,加强对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并对市县工作给予指导。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制定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运营及监督管理指南,指导各地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开展。

(十九)明确职责任务分工。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对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管理办法,会同农业部门、银监部门研究确定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范围界定、农业信贷担保的资格认定条件,梳理农业信贷担保公司设立的流程和组织结构,做好公司筹备设立的前期工作。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供农业信贷担保项目的设计指导与推介,在担保机构申请财政经营风险费用补助时确认担保业务是否属于支持范围;对于农业担保信贷支持的项目,农业部门在其后续发展中给予积极的支持和辅导,降低贷款的风险。银监部门负责农业信贷担保业务推动与指导。省级人民政府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日常监管。

(二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省级财政部门、农业部门要会同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及时与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沟通,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具体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各地要在2015年9月底之前将实施方案报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备案。

组建全国农业信贷担保联盟工作由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在跟踪调研的基础上,经与各地协商后提出筹建方案,并按程序报批。

信贷制度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本文根据中国金融发展与收入分配差距之间的关系,理论分析了中国金融发展与包容性增长之间的关系,并给出为了促进社会和谐,从金融发展的角度给出具体建议。结果表明,中国金融发展使得国民收入差距显著增加,所以要使中国金融发展改善收入分配状况从而使全体人民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就必须:降低市场主体进入金融市场门槛;进一步调节收入分配;大力发展微型金融机构:扩大教育的覆盖面以增加收入者的人力资本。

[关键词]金融发展 收入分配差距 包容性增长 小额信贷

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在近年的文献中得到了大量讨论。但金融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及包容性增长之间的关系,却鲜有文献涉及,尤其是包容性增长这一新概念,它的含义最基本的含义是公平合理地分享经济增长。包容性增长包括以下一些要素:让更多的人享受经济化成果;让弱势群体得到保护;加强中小企业和个人能力建设;在经济增长过程中保持平衡等。而包容性增长主要切实的表现在收入差距方面,所以对收入差距的研究能够很好地反映包容性增长程度。

一、金融发展与收入分配差距的传导机制

金融发展对收入分配差距的影响效应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金融发展通过麦金农导管效应直接减少了贫困,即人们可以通过直接参与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工具和服务来提高收入和待遇,这主要体现在金融机构为人们提供金融服务。在我国这种直接效应并不大,因为最能反映金融发展的是信贷业务,而专门针对中小企业或个人的小额信贷自身的高边际成本而使低收入者无法获得银行贷款,这时金融发展限制了低收入者,对低收入者不利。除了信贷业务,其他金融体系的基本业务能够给人们带来的好处也不明显。

第二个方面,金融发展促进经济增长,间接地减少贫困。

这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金融发展影响经济增长,第二个阶段是经济增长影响收入分配。具体说来,不论从金融生产作为生产的投入要素,还是金融系统便于储蓄聚积、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公司控制及产品交换,最终都通过“资本积累”和“技术创新”这两条途径来影响经济增长,并且金融深化对大多数欠发达国家具有正向促进作用,这在我国也同样适用,金融不断深化促进了经济的持续发展。而经济增长又从整体上提高了人们的收入水平,且大量的关于经济增长和贫困化关系问题的分析和研究都表明经济增长的确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而金融发展正是通过促进经济增长从而减缓贫困。在金融发展对收入分配的直接和间接效应上,其中间接效应是金融发展影响收入分配的主要方式。

二、金融发展和收入分配的关系

由于收入分配差距主要反映了包容性增长程度,所以首先从金融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两者关系来进行分析。

(一)金融结构和发展程度

关于经济增长、金融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三者之间的关系,Greenwood和Jovanovic(1990)曾在一个动态模型中进行过详细的讨论,并认为当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存在正向作用时,金融发展将会扩大收入差距,但随着经济增妊而带动的收人增长,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进入金融市场(由于进入成本是固定的),金融发展将逐渐有利于收入差距的缩小,即金融发展和收入分配之间的关系呈现出倒“U”型曲线的轨迹。Galor和Zeira(1993)、Banerjee和Newman(1993)构造的理论模型则表明,在金融市场初始状态,即不完善的情况下,初始的收入差距并未随着经济增长而缩小。反之,信贷市场的发展会降低收入差距。

通过研究表明,中国金融的发展很好地支持了上述理论。中国金融的发展基本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90年代之前,第二个阶段是90年代之后。由于90年代之前中国金融市场不发达,所以对收入差距的影响不大。而90年代以后,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速度非常迅速,金融发展拉大了收入差距主要表现在该阶段。影响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经济发展因索,也有政策因素,还有人口增长因素,劳动者素质差异、区位优势等各种因素。单从金融发展的角度来说,首先,中国式的金融结构不利于向农户和中小乡镇企业提供贷款。其次,由于农村经济和金融体制收到政府的管制,直接导致中国的金融机构无意向农村和农业提供贷款或在这方面缺乏效率。最后,随着中国金融发展程度的不断提高,从80年代末开始政府越来越依赖于金融系统对经济进行干预,并提供资金给少数大企业。所有这些因素都导致中国金融发展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根据G-J模型,由于中国尚处于经济发展的初期,在经济和金融发展的初期,由于存在进入的财富门槛,穷人没有能力支付成本而被阻挡在金融市场之外。只有高收入的人群才能进入金融市场享受金融服务,从而获得更多的效用及收入。

通过对金融结构和发展程度的研究表明,政府应该采取措施降低市场主体进入金融市场的门槛,便于低收入者进入,这样有助于收入分配的改善。但是仅仅降低进入金融市场的门槛是不够的,因为在金融市场投资者需要初始资本进行投资,所以对于低收入者甚至穷困者,根本没有初始资本,即使有进入金融市场的机会也享受不到金融体系带给他们的好处,所以这就需要政府对低收入者进行政策的倾斜,这包括向落后地区、中小企业、低收人家庭等各方面的政策利好,尤其是应通过政府转移支付的方式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以增加他们进入金融市场的资本。降低市场门槛和提高政府转移支付也反映了包容性增长一直强调的两个方面:参与和共享,即制度上的公平和效率。

(二)信贷市场

信贷市场发展水平很好地反映了一国金融发展程度,所以信贷市场对收入分配差距也有重要关系。中国的金融结构是以银行融资为主导的金融结构。具体而言,中国的信贷活动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大的国有银行,且这些银行在金融市场上几乎占据着垄断的地位,这种高度垄断的金融结构很显然与政府的干预密不可分,比如中国在很长时期内一直关注大型企业的投资和发展,所以很多金融部门的借贷对象主要是一些大型企业,而一些中小型企业则受到严格的信贷限制或信贷额度极其有限。当然这其中也有信息管理成本的高低的因素,导致大型金融机构一般很不愿意向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进一步来说,即使成功实现了国有银行的商业化改革,这一金融结构还是不利于中小农户、中小企业(包括乡镇企业)的融资。虽然这一状况使得一部分人的收入水平增加,但确实增加了人们的收入差距。所以,这就需要在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发展的同时深化金融发展,鼓励、创新和发展针对中小额度信贷的金融机构及业务,降低对中小额度借贷者的限制。然而,单纯的鼓励是不够的,由于金融机构受到利润的驱使,只会大力发展对自己有利的业务。所以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增加金融机构间的竞争,放宽金融机构经营业务的范围,使得金融机构间业务利润逐渐降低,从而逐渐承受小额信贷的高成本,从而接受小额信贷业务,

这样便有利于低收入者进行融资。如果从政策扶持对象来看应该从地域结构和不同收入主体等方面进行讨论,如城镇和农村相比较应该侧重于农村地区,从东、中、西部来看应着重倾向于中、西部地区。

(三)教育机会

从金融发展的角度看,要使每个经济主体更好的进入金融市场并更好的得到金融市场的惠利,就对每个经济主体的专业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从人力资本的角度看,这就需要提高每个公民特别是低收人者的教育水平,且要增加和保障低收入者受教育的机会,从而扩大教育覆盖面。而且我们所指的贫困不仅仅是收入和支出水平低下,也应当包括人们发展能力和潜力(教育、健康和营养等方面)的低下,尤其是在教育方面,更应该加强每个公民受教育的公平和平等性(比如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和其他高等教育等),这也是包容性增长所包含的重要内容。

三、结论

简要启示基于国内金融发展与收入分配的理论研究成果,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结论:要使我国的金融体系能够发挥改善减缓穷困及改善收入分配状况的功能,我国就可以参考以下政策建议:

(一)降低市场主体进入金融市场的门槛,保障社会每个经济主体金融权利的平等,形成公平、公开的金融市场,让每个人自由进入金融市场,这是一国金融体系能够消灭穷困并改善一国收入分配状况的前提。在中国现有条件下,要降低中小企业及低收入者个人的贷款门槛,使低收入群体获得能够进入金融体系的机会。并且政府还应通过政策倾斜尤其是转移支付的方式增加低收入者的直接和间接收入,以增加低收人者进人金融市场的资本和机会,从而使低收入者获得金融体系提供的服务及收益而尽快脱离贫困。这意味着,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不但有利于改善一国的收入分配,而且也有利于促进一国的金融发展。

(二)鼓励、创新和发展针对中小额度信贷的金融机构及业务,降低对中小额度借贷者的限制,增加金融机构间的竞争,增大金融服务的宽度,从而能够进一步扩大金融体系的覆盖面,这对于减少贫困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扩大教育的覆盖面,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者获得教育的机会,提高公民的教育水平以增加低收入者的人力资本,从而增加他们进入金融体系的资本,这是推动国家经济持续并有效增长、金融发展及消除贫困的根本动力。

参考文献

[1]张旭军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近期国内文献综述嘉兴学院学报,2007.7

[2]江眷,杜颖奎金融发展与收入分配:一个文献综述金融讲坛,2008年第8期

[3]林毅夫,庄巨忠,汤敏等以共享式增长促进社会和谐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 4

信贷制度论文范文第3篇

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贷业务档案管理,确保信贷资料的完整性,促进信贷业务经营的合法性和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贷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贷业务档案是指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形成的用以记录和反映信贷业务全过程及与信贷客户关系的重要文件、凭据和图表、声像等资料。主要由借款人的基本资料、信贷业务中的相关契约和信贷管理资料等组成。

第三条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是综合档案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各信贷部门应配合综合档案部门,对信贷业务档案按照“集中统一”原则进行规范化管理。信贷部门负责信贷业务档案移交前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对移交前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保密等负责。综合档案部门负责信贷业务档案移交后的整理、保管和日常维护工作,并对移交后的信贷业务档案的安全管理、提供利用、销毁整理、保密等负责。

第四条各级管理单位要制定有关信贷业务档案的移交、立卷、归档、调阅、提取、保管、销毁、人员交接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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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科学管理、有效利用,严防损毁散失,确保信贷业务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五条信贷业务档案涉及国家、小额贷款公司和企业的秘密,档案管理人员、调阅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均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第二章信贷业务档案的归档方法

第六条信贷业务档案按照法人客户建立,一户一档,自然人客户也可按区域建档。

第七条信贷业务档案分为五类:

权证类:采用抵押、质押担保方式的信贷业务,能够证明对抵押物、质物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要件;

要件类: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能够证明信贷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的基本要件;

管理类:借款人的基本资料;

保全类:资产风险管理的相关资料;

综合类:小额贷款公司内部管理资料等。

每个客户档案分为三个区域即:立卷区、归档区、权证区。

1、立卷区存放执行中业务的权证类、要件类、管理类、保全类、综合类档案。

2、归档区存放已经执行终了业务的权证类、要件类、管理类、保全类、综合类档案。

3、权证区(立卷区和归档

区的权证类主要是指抵(质)押物的清册和移交清单等)抵押物、质物享受所有权处置权的相关要件不在信贷档案中管理,其中有价单据必须存放于金库,其他权证类档案存放于档案库内的保险柜中,但必须双人、双锁保管。

第三章信贷业务档案的基本内容

第八条权证类档案包括:抵押物(质物)评估报告或作价依据,抵押物(质物)所有权、使用权证或证明文件,已办理抵押(质押)登记的他项权证或有关证明文件,抵押物清单,权利质押中的各种有价单据,抵押物(质物)保险单,抵押(质押)公证书(企业办理的要收集)等,抵押物的保险单。

信贷制度论文范文第4篇

1.1 权责发生制下企业确认货物所有权转移方式的多样性与海关统计方式形成较大差异

我国海关以海关报关单上日期实时进行货物进出口统计。

企业财务报表中确认进出口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方式存在多种形式, 出口方面主要以货品装船离港时间 (FOB方式) 、以收到出口货品提单/承兑通知、以收到货代公司通知、企业内部财务部门收到出口部门统计时以及取自企业关务系统 (即企业对接的海关进出口统计) 等方式记录货物所有权转移。进口方面主要有企业收到境外出口商寄来的提单时 (主要是CIF方式) 、企业以货品验收合格入库并制定价格后、收到货代公司通知时、企业内部财务部门收到进口部门统计时以及来自企业关务系统 (即企业对接的海关进出口统计) 等方式记录货物所有权转移。

企业以货品装船离港时间, 货品提单/承兑通知为最终确认依据或凭证, 但会计记账所需时长受中间环节企业经营规模, 方式以及内控管理等因素影响各自不同, 这些都与海关统计进出口方式存在差异, 于是形成了贸易信贷调查表中的一定差异。

1.2 企业确认收付汇额与贸易信贷调查统计数据来源基本一致, 差异率较小

被调查企业财务报表记录的进出口收付汇数据来自银行的涉外收支统计数据, 贸易信贷调查系统中的“企业货物贸易项进/出口收入/支出”数据也来自外汇管理部门的涉外收支统计数据, 因此, 这两部分数据基本一致, 差异率极小。但值得注意的一点是, 从会计角度分析这部分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数据, 它是依照收付实现制进行统计的。这形成了与权责发生制项下的企业对货物进出口确认的统计口径不一致性。

1.3 企业收付款性质影响会计科目设置, 从而影响贸易信贷数据差异

以出口企业为例, 企业设立“应收账款”和“预收款项”科目一般有三种情形:

1.同时设立“应收账款”和“预收款项”科目, 一般在大型制造类且收款频繁的企业;

2. 只设立“应收账款”科目, 一般在生产产品类型较单一且以年为单位收款不甚频繁的企业;

3.只设立“预收账款”科目, 一般在预收款项较多的企业。

理论上讲, 在上述情形下贸易信贷调查报表中的本期末应收/应付款项关系式:本期末应收/应付款项余额=企业当期“应收/应付账款”会计科目[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借方发生额]+上期末应收/应付款余额。如无特殊情况, 企业一定时期内“本期末应收/应付款项余额”波动起伏不会太大, 特别是年末会有一定量的缩减。但在如下情形则不然:企业存在转口贸易、代理进出口、集团统一收付汇、深加工结转境外收汇、半年以上一年以下收付汇以及存在差额收付汇等情况时, 当期末应收/应付款项余额会在较长时间内 (超过一年期限) 存在, 甚至还会有增大态势。

2 发现的问题

2.1 企业确认货物出口类型多样, 与国际通用准则存在一定差异

对货物出口的会计确认, 目前国际上通用的是2010年新修订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有关内容:即在国际贸易的CIF、FOB及CFR的合同项下, 其风险自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后转移给对方时, 其货物所有权转移至对方, 因此其会计确认时点应该是或者以货物装上船, 或者是依据所取得的承运人签发的货运提单 (复印件) 来确认货物所有权转移, 这属于权责发生制项下的会计记录。被调查企业基本遵循了权责发生制下的会计处理原则, 但有的企业是完全遵循了上述原则, 即按照以货物装上船, 或者是依据所取得的承运人签发的货运提单 (复印件) 来确认货物所有权转移, 另有一些企业出口货物的确认与上述原则存在一定差异。

2.2 转口贸易方式下资金收支确认口径较模糊

在贸易信贷调查制度中, 对于转口贸易, 相关部门有这样一种解释, “不包括境内海关特殊经济区域主体与境内非海关特殊经济区域主体之间进行的货物交易”。这条解释中未对“境内海关特殊经济区域主体”作更详细说明。在此种理解力情况下, 一部分企业只要是境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业务无论是货物流或资金流全部不记入贸易信贷调查数据中, 一部分企业如果资金跨境, 会在资金收付时记入货物贸易外汇收支, 但不记录货物进出口。这样统计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该企业贸易信贷调查数据差异率会较大, 因此我们认为对于转口贸易方式的货物涉外贸易需作更详细的解释说明。

2.3 应收/应付款平均周期估算准确率质量高低不一

具体原因分析如下:运用TT方式, 30d~90d不等信用证/票据结算方式的企业, 且其进出口货物频繁且较规律的企业, 其对应收/应付款平均周期已形成收付款周期惯例, 其对应收/应付款平均周期估算准确率质量较高, 这种情形下的企业应收/应付款平均周期具有一定参考价值。对于一些进出口大型设备且产品单一, 月度进出口频度不高, 收付款起伏较大或一些新成立的涉外企业, 其填报的应收/应付款平均周期在每月填报期估值或高或低, 其参考价值不高。

3 相关建议

3.1 建立数据准确性基础上的贸易信贷数据差异核查原则

我们认为贸易信贷调查工作重心不单要关注数据的差异率, 更要关注企业填报数据是否全部来自于企业会计账务数据, 其信贷调查指标与企业哪一个、哪几个会计科目或子科目对应, 建立数据准确性基础上的贸易信贷数据差异率核查的核查原则。

3.2 逐步统一企业确认货物出口原则, 增加必要的会计科目

鉴于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这套涉外企业的贸易信贷调查数据统计是将两种不同会计账务处理方式:即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在一套报表系统中并列反映的实际, 根据国际上通用的2010年新修订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规定, 确认货物出口通用应该是两种方式:以货物装上船, 或者依据所取得的承运人签发的货运提单 (复印件) 。为了尽量在主观上不拉长统计记录时间, 建议将此规定明确告知被调查企业, 从会计“实质重于形式”角度出发, 将已流转至企业手中的承运人签发的货运提单 (复印件) 尽快流转至企业财务记录人员手中落账进行会计记录, 提高贸易信贷数据填报数据准确性。

3.3 建议科学分类填报应收/应付款平均周期, 提高数据使用价值

从前述对被调查企业进出口的应收/应付款平均周期情况来看, 在综合分析贸易信贷企业时, 应区分不同结算方式计算各类企业应收/应付款周期。对于“30d~90d不等信用证/票据的企业且其进出口货物频繁且较规律的企业的应收/应付款平均周期”和“对进出口大型设备且产品单一的涉外企业应收/应付款平均周期”进行分类计算, 即在填报“应收/应付款平均周期”时, 在备注栏注明企业类型是属于“进出口货物频繁且较规律企业”或“进出口大型设备且产品单一企业”。

摘要:贸易信贷调查是我国一项涉外资产负债数据调查, 是指中国大陆境内的对外贸易经营者与境外 (含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进出口商之间, 因货物进出口而产生的应收/预收款和应付/预付款, 是由于进出口货物的资金收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在境外进出口商之间产生的债权和债务。其数据采集源来自企业现行会计制度下的企业财务报表。

信贷制度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本文重点分析商业银行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的常见问题及其对策,结合当下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现状,从欠缺信贷风险管理意识、贷款投放未做到合理规划、信贷风险管理制度有待优化、提高信贷风险管理意识、注重普惠金融与农村金融业务发展、强化信贷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工作这几点进行深入探索与研究,其目的在于提升商业银行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效率,为商业银行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问题;对策

引言:针对商业银行长足发展而言,增强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十分重要,其不但和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水平有关,还和商业银行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莫大关联。为此,相关部门要给予商业银行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工作高度重视,通过应用行之有效的策略,将其存在的积极作用在商业银行未来发展中发挥出最大化,以期商业银行在繁杂的经济市场中站稳发展的脚跟做铺垫。以下主要内容为 商业银行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的常见问题及其对策 。

一、商业银行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现如今,商业银行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依旧存在些许问题,其中比较典型的是欠缺信贷风险管理意识、贷款投放未做到合理规划、信贷风险管理制度有待优化,详细内容如下:

(一)欠缺信贷风险管理意识

在新时期背景下,市场的竞争压力逐渐加大,银行间的竞争也愈演愈烈。一些银行为了提升市场竞争力,忽略了信贷风险管理。在信贷风险管理中,轻视本质、重视形式的现象十分严重,严格管控贷款的拨放,但是并不深究贷款人应用这笔资金去做什么,若是贷款人不能及时还款要怎么做,欠缺行之有效的优化措施,如此便会加大信贷借款风险。另外,工作人员通过职务之便,做一些违反规定的事情,帮助贷款人弄虚作假,以获取私利,进而增加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为商业银行未来发展埋下安全问题[1]。

(二)贷款投放未做到合理规划

诸多商业银行贷款投放中,欠缺科学有效的规划,集中性偏高。在部分地区存在商业银行垒大户的情况,大量资金被用到电子通讯行业、房地产行业以及生产制造业等发展较好的行业中。此种集中性的投放方式,体现在地区、行业以及客户均十分集中,如若贷款人的经济发生问题,势必会给商业银行的发展带来影响,另外,整个外部风险均会转到商业银行中,让行业银行的资金无法流动。如果银行的资金链断裂,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商业银行在贷款投放中,一定要展开合理规划,如果不然一定会使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增加[2]。

(三)信贷风险管理制度有待优化

一些商业银行在管理信贷风险时,所采用的手段还十分陈旧,没有第一时间引入新的方法与技术,致使收集贷款人信息时,易发生信息不完整、不真实、不及时等问题,进而让风险识别所参考的信息来源途径变小,无法第一时间正确的评估风险。另外,欠缺完善的信贷风险管理制度,致使银行内审部门和业务部门无法有效对接,部门间欠缺良好的沟通。另外,商业银行的内审部门在对贷款项目展开审查工作时,易发生审查不及时或者不全面的问题,进而给贷款风险评估工作带来影响,使商业银行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得不到充分发挥[3]。

二、优化商业银行银行信贷风险管理问题的有效对策

立足上述问题,相关部门可以通过提高信贷风险管理意识、注重普惠金融与农村金融业务发展、强化信贷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来优化商业银行银行信贷风险管理问题,实现既定目标。详细内容如下:

(一)提高信贷风险管理意识

第一,工作人员要不断充实自己,增强相关专业知识学习,通过详细分析社会金融发展现状,易思刀信贷风险管理工作开展的必要性,感受到自己工作的实际意义,在确保完全了解有关专业知识的前提下,再树立良好的信贷风险管理理念。第二,商业银行还需要加大对员工思想教育力度,通过思想方面来促进工作人员态度转变,要求工作人员一直将信贷风险管理工作放在第一位,如此才会确保信贷风险管理工作的实效性[4]。

(二)注重普惠金融与农村金融业务发展

在国家经济的鼎力支持下,普惠金融与农村金融有良好的发展情景,商业银行在投放资金时,一定要做好规划工作,将普惠金融与农村金融当做发展的重心。在展开信贷业务时,需要加大助学贷款、大小型企业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农户生产经营贷款等贷款金额,促进小型企业长足发展,进而实现稳定社会、推动经济的目的。现如今,我国正在大力建设新农村,商业银行也需要增加对农村用款的贷款,如此不但可以推动三农经济发展,还能那个切实提升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水平,为我国现代社会可持续发展做铺垫[5]。

(三)强化信贷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工作

第一,构建合理的标准,严格控制信贷风险,确认贷款人的经济来源,进而实现从根源上控制信贷风险。第二,应用计算机技术加强信贷风险控制与监测,利用大数据收集贷款人的信息,构建高科技测量模型,第一时间识别与控制信贷所产生的风险,进而减小银行信贷风险发生率。第三,运用更加灵活的手段评估信贷风险,通过动态管理的手段对信贷风险进行管理,以便第一时间发现风险,减小信贷风险带来的损失,保障商业银行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结束语

在新时期背景下,加强商業银行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势在必行,其时确保商业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点。现如今,商业银行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依旧存在些许问题,其中比较典型的是欠缺信贷风险管理意识、贷款投放未做到合理规划、信贷风险管理制度有待优化。立足上述问题,相关部门可以通过提高信贷风险管理意识、注重普惠金融与农村金融业务发展、强化信贷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来优化商业银行银行信贷风险管理问题,实现既定目标。

参考文献:

[1]刘晓龙.大数据背景下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与风险管理创新[J].山西农经,2020(08):161-162.

[2]曲成林.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现代商业,2020(10):126-127.

[3]朱阳,贺宝成.完善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思考[J].现代营销(下旬刊),2019(12):37-38.

[4]刘佳蒙.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20,31(04):156-157.

[5]崔跃缤.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监督管理途径[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2020(01):11-12.

信贷制度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小额信贷作为一种有效的扶贫手段,在我国经历了十多年的试点和探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系列问题,潜伏着一定的风险。文章分析我国农户小额信贷风险产生的原因,提出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风险防范对策。

关键词:小额信贷;风险;防范措施

农户小额信贷是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的、额度较小、无担保、无抵押、以反贫困促发展为基本宗旨的信贷服务。该类服务由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和专门从事小额贷款的机构提供。农户小额信贷对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支持农民增收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其他信贷方式无法替代的作用。但是,随着小额信贷在广大农村地区广泛开展,其风险也逐渐暴露出来,小额信贷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和挑战。

一、农户小额信贷的风险表现

(一)小额农贷政策认识上的误区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时,一些农民群众在接受此项服务的过程中,对农村信用社推行的小额信贷理解上出现偏差,他们认为这是国家的救济扶持政策,不用还款。所以想方设法争取贷款,不管是否用于生产经营,只要能贷到款就尽量贷,不考虑还款问题,一些农户贷款到期后不愿还款。

(二)小额农贷经营风险

1.自然风险

农户小额信贷的承贷主体是以农业生产收入为主要来源的农户,主要投向是种植业和养殖业的简单再生产和小规模扩大再生产。农业和农副业生产的收益是农户还款能力的重要保证,但是种养殖业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因此,一旦发生自然灾害,造成大量信贷资金逾期、沉淀或呆滞,大量贷款无法收回,呆账坏账由此产生。

2.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农产品市场变化而造成损失的可能。主要是产品结构变化和市场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风险。随着农产品流通和交易的范围扩大,大量农产品的进口和出口都有可能引起某一区域内农产品市场结构的变化。农业的生产周期长且相对固定,农户不可能随时改变种植结构。而且在农产品的种植中,农户普遍存在着跟风随大流的心理,在别人取得成功,获得高收益时会盲目效仿。这会导致一个地区的作物品种单一,供过于求,产品销售受阻,利润降低,收益大幅减少,甚至出现巨额亏损。以产品趋同和信息不对称为代表的市场风险广泛存在,农民抗御市场风险能力差,造成欠贷问题。

3.道德风险

相对于传统的抵押担保贷款,小额信贷不需要实物抵押品,是以个人信用保证贷款的本息偿还,金融机构凭借借款人的契约性承诺提供货币资金。信用即借款人自身的人格信誉,属道德品质范畴,变数很大,因此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当前中国市场经济还不成熟,特别是在农村地区信用体制尚未健全,法律意识淡薄,信用意识不强,许多农户在小额信贷实际操作中未意识到其背后的法律责任,存在转借、冒名的问题,赖债、逃债思想较重,常有到期不还的现象。农户小额信贷涉及面广,且手续简便,在发放过程中就很容易发生操作失误。稍有不慎,就会发生借名、冒名贷款,给银行信贷资产带来风险。加上农村执法难度较大,而且小额信贷分散,执法成本较高。因此在小额信贷的推广执行过程中,道德风险时有发生。

二、农户小额信贷风险的成因分析

(一)资金短缺和投向单一

发放农户小额信贷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初始运营资本规模一般不大,满足不了农户的需要,再加上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吸收存款,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不超过净资本金的50%),资金来源渠道匮乏。资金来源比较单一,使得小额信贷公司的资金来源受到限制。

农村信用社虽然是可以吸收存款的金融企业,但由于农户小额信贷的投向大多集中于同一产品或同一项目,导致放贷的地域和行业相对集中,信用风险无法被有效分散。在农业生产经营增长潜力有限的情况下,较高风险的存在导致农信社在开展无担保的小额信贷业务方面的积极性不高。

(二)小额信贷的利率、期限缺乏灵活性

我国利率市场化没有完全形成,贷款利率的上限限制与农户小额信贷的业务成本风险不对称,风险与价格对等的定价原则很难体现,农户小额信贷缺乏激励机制。当前小额信贷期限最长为一年,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周期一般较长,小额信贷的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相脱节,影响了支农资金的使用、周转,降低了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信用评定制度不健全

农信社贷款对象应是具有一定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的中低收入阶层,而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的评价是依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定的。实际操作中,由于我国信用评级体系尚未健全,缺乏农户信用档案资料。很多农户凭借关系而取得贷款,通常为取得贷款而虚报数据,而且评级也没有复审机制,贷款额度核定不准确,从而引发了贷款风险。

(四)贷款责任追究和激励机制不对称

目前有很多农信社采用了贷款责任追究制,这很大程度上加大了信贷员的压力。发放农户小额信贷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且小额信贷费时费力,农户的违约风险较大。对于这种工作量大、责任大、风险高、奖励少的业务,信贷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难以激发。

三、我国小额信贷的风险防范措施

(一)多渠道筹措资金,为小额信贷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

要放宽小额贷款公司成立的条件,培养更多为农户服务的专业性小额信贷机构。要降低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进入门槛,以便于吸收更多社会上的闲散资金,以扩大农户小额贷款的资金来源。此外,中央银行应继续加大对农信社支农再贷款的投放力度,以有效调节农村资金供求紧张状况,并引导农业银行以及其他的商业银行进入农村信贷领域,进一步缓解资金来源单一的问题。

(二)稳步推进小额信贷利率市场化

利率市场化可以使得小额信贷的定价机制变得更加灵活,它允许小额贷款机构根据成本和风险控制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利率水平,使其利息收入能够覆盖其运营成本和呆账损失。只有在市场化利率条件下,小额信贷才能商业可持续。中央银行应该尽快适当放松农村小额信贷利率管制,从利率政策上给予倾斜,以加强此类农贷机构贷款定价的灵活性。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小额信贷机构应该合理利率定价,客观反映资金的价格,使小额信贷机构逐步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在商业可持续支撑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小额信贷业务覆盖面。

(三)建立健全征信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

农户信用评级能及时掌握农户信用状况,同时也能为小额贷款公司节省大量人力物力,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因此必须建立有效的信用评级制度,建立农户经济档案,对农户的家庭住址、人口、田亩、经济收入情况等进行详细记载并经常更新,这样,在发放贷款时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违约风险。要根据农户的信用状况、道德水平及家庭经济状况,结合贷款项目的风险性,评定农户信用等级,再根据农户信用等级,确定贷款额度及利率。

(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改善农村金融环境

加强法律和制度建设,打造诚实守信的农村社会信用体系,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首先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约束作用,通过多途径定期公布信贷违约者名单,利用社会舆论的力量,加大违约者的心理压力,从而加大其违约成本。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则降低其信用等级,取消其贷款的资格。其次要运用法律手段,加大违约贷款的催收力度。

(五)树立风险防范意识

首先要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信贷员应主动跟踪农户小额贷款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帮助农户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其次要加强对小额贷款者专业技能的培训,使其能更好地运用贷款资金。普及相关知识,提高农户家庭生产水平,使农户风险防范意识和机制都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之上。

(六)创新小额信贷模式

采用“小额农贷+保险”的模式。对于发放小额农贷的农信社或小额贷款公司而言,这消除了部分贷款的后顾之忧,在得到保险公司保障的情况下,风险降低了,损失也降低了。而对于农户而言,有保险公司做担保,这明显是给自己的信用增值,增大了其获得贷款的可能性。对保险公司而言,又拓宽了盈利渠道。

(七)加大对农户小额信贷的政策扶持

农村小额信贷是为解决“三农”弱势群体资金而设立的,国家应大力扶持。一方面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小额信贷的发展;另一方面要考虑建立风险补偿基金,用于发生自然灾害时对农户损失的弥补。

参考文献:

1.张洁.农村小额信贷的风险防范与管理[J].价格月刊,2007(11).

2.王树华.农村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的可持续性分析[J].特区经济,2006(3).

3.孟建华.中外小额贷款的比较分析[J].上海金融,2002(12).

4.杜晓山.中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实践尝试[J].中国农村经济,2004(8).

5.黄毅.小额信贷问题研究(下)[J].银行家,2006(1).

6.朱决胜.新农村建设期待小额农贷持续发展[J].金融与经济,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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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董少林.论我国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D].安徽大学,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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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熊学萍,易法海.农户小额信贷风险:表现、成因与应对策略[J].华东经济管理,2005(11).

(作者单位:南京审计学院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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