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法制教育论文范文

2023-09-16

校园法制教育论文范文第1篇

为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2013年6月11日下午,兴安一小2400多名小学生聆听了安全法制讲座。

本次讲座邀请到了我校的法制副校长王晓春为学生做讲座。王晓春副校长以其清亮的声音,循循善诱,娓娓道来,用鲜活的案例,讲解了什么是犯罪,犯罪的原因、后果等内容;并针对学生特点及学校周边治安状况,对如何提高自我防范能力,避免成为被侵害对象等多方面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他深入浅出的讲课深深地吸引了全体学生,学生们多次报以热烈的掌声。把严肃沉重话题融入到轻松的交流之中。

校园法制教育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 造成高校德育低效的原因,主要是德育与大学生生活实践相脱离。基于高校德育的现状, 主要应从德 育“内容实起来”、德育“形式新起来”、德育“过程活起来”、德育“手段多起来”和德 育“周边环境净化起来”等方面构建高校新型德育观,使德育回归生活。

关键词:高校;生活德育;实施策略

长期以来,高校德育无法摆脱低效的困境。造成高校德育低效的主要原因是德育与大学 生生活实践的脱离。基于对传统德育远离学生的实际生活、实效性差、针对性不强的反思与批判,基 于人们对高校德育的自觉追求,德育要“回归生活”的教育理念便成为德育理论界的共识和实践的指 导思想,是新世纪德育发展的重要方向。

一、传统德育的弊端

“生活德育”的提出意味着原有的道德教育偏离了生活的方向。传统的德育观错误地把 学校德育理解为一种静态的知识性的存在。在这种错误德育观的指导下必然导致教师重视道德目标和 道德规范的理论灌输,学生重视牢记德育知识的框框条条,德育评价也往往通过貌似客观的简单的量 化形式考核,强行给学生的德行排定座次。这种不顾学生身心发展需要,一味地将社会固定的道德规 范、道德价值通过外部强制的手段对学生进行道德知识的灌输,使得道德教育越来越远离了作为意义 和价值之源的日常生活世界。这就造成了不良的后果。一方面学生的主体性被泯灭了,导致大学生道 德行为的养成和道德情感的培养失去凭依。另一方面脱离了积极的文化内容,使道德教育变为纯粹的 形式,这使得教育的实效性不高。再者,由于长期受政治、意识形态的强烈影响,道德教育完全从 属于政治的需要,道德教育的侧重点主要是政治理想教育而不是道德品质的养成,道德教育的内容高 、大、空,无视国民基本文明、生活习惯的养成和道德情操的培养。

二、生活是道德教育的基础和目的

1.道德教育源于社会生活的需要

德育是为了培养社会生活所需要的有道德的人。“道德产生于并内在于社会生活,道德与社会不是‘两张皮’”[1]。道德起源于人类最基 本的社会生产劳动。人们在生产劳动中结成各种各样的关系,也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矛盾和冲 突,为解决这些矛盾, 道德随之产生。道德产生于人们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需要,是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道德教育 和规范约束,使个人注重自己的品行,不断调节社会和个人的关系,使人们的行为逐步从“ 实然”向 “应然”转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需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 时代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精神支撑。我们所学习的道德规范、规则和社会知识等都是从生活之 中来的,思想道德教育应该以生活为本。

2.生活之中蕴藏着丰富的育人价值和教育意义

“生活即教育”是陶行知教育思想的精髓,对生活的感触与体验是思想道德形成的根基。生活是可感知的、实实在在存在的,生活世界中包 含有积极的、丰富的文化内容,正确的舆论导向,真善美的典型事例,给人以感染和启迪。人们在现 实生活之中对自己的所见、所闻进行所思、所感,日渐形成道德判断能力。只有建立在生活基础之上 的道德教育,才能帮助学生真正领悟道德的内涵和生活的本质,确立对生活的理想信念,领悟真善 美,培养健全的人格。“德育的本质是人格的、生命的、完整生活的质量的教育”[2],脱离 生活的道德教育只能是僵死的条文和抽象的原则,无法激起学生学习的热情,无法得到学生的认同,德育就达不 到知行合一的目的。

3.德育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使人们生活得更幸福

一切道德规范都植根于人性的需要。德育是大学生自我生存、自我发展的内在需要,而不仅仅是社会的道德要求。费尔巴哈指出:“生 活和幸福原来就是一个东西。一切的追求,至少一切健全的追求都是对于幸福的追求。”[3] 德育就是要引导人们追求幸福,享受幸福,过一种真正有道德的、有意义的幸福生活。人的品德的养成与体现 ,发生在生活的情境之中,行为的改善只有在生活实践中才会有效地发生。这决定了德育的效果最终 必然见之于生活实践。通过生活的学习引导和激发人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其形成一种对真善美的追 求,道德情感、信念以及相应行为方式、生活方式的形成主要是基于生活经验和阅历,都来源于真实 生活的体验,并通过生活不断地检验、发展与提升,使个人与他人、与社会关系日趋完善和谐,在和 谐的人际互动中培养高尚格调,培育丰富真挚的生活情感,形成美好的社会体验。这是人的幸福之源 ,也是德育的最终目的。

总之,生活是德育的根基,德育要在生活之中进行,并最终要回到生活之中去。

三、高校生活德育的实施策略

生活德育理念反映在高校德育工作中,最终目的是为了使学校德育的多方面措施最终与 学生的生活挂钩,服务于生活实践。这就必然要构建生活化的德育模式,努力增加学校德育的吸引力 和感染力,增强学校德育的生活针对性和实效性。基于高校德育的现状,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构建新型德育观。

1.德育“内容实起来”

德育内容材料是沟通学生与生活、引导学生生活的融知识性、趣味性、思想性于一身的中介物。而以往的德育内容受理性主义与工具主义的影响,与学生实际生活 及身心发展相脱离,强调道德认知,内容以思想教育、政治教育、法制教育为基础,重视理想教育, 而忽视了对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忽视了学生品德的养成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这在 一定程度上导致学生对德育活动的反感,导致学生不愿内化材料的内容,更谈不上践行了。生活是丰 富多彩的,学校在德育内容材料的选择上,要发掘生活中鲜活真实的素材,以学生在成长过程中常见的 基本问题为依据,从学生的生活实际出发,面向学生的未来生活与终身发展的需要,围绕成长中的我、 我与他人、我与集体、国家与社会等关系,整合道德、心理健康、法律与国情教育等内容,使其具有 时代特征与生活气息。目的在于通过增强与学生生活的联系,创造条件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意志力 、价值判断力、亲和力和独立人格,加大品德培养的力度。只有取材于学生丰富的生活实践,以可感 知、可模仿的素材培育学生,才可能让学生有所触动,有所共鸣与震撼,最终有所裨益。

2.德育“形式新起来”

德育回归生活,通过亲切可感的形式可以实现个体德性的超越,并引导着个体追求理想的生活。而传统的学习方式是建立在人的客体性、受动性和依赖性基础 之上的,忽略了人的主动性、能动性和独立性,以“传授—接受”性学习为主要特征,在很大程度上 制约了学生积极性的发挥。生活德育提倡和发展多样化的学习形式,特别是自主、探索、体验与合作实践 的学习形式,把大学生当做德育的主体而不是灌输的客体,德育活动由教师单向度的“教”转变成教 师与学生共同合作、共同探讨的双向的“教师引导+学生学”的教育方式。并围绕学生关心的问题, 学校积极创造各种机会,让社会生活有组织有系统地介入学生品德行为的培养与形成过程。如组织学 生深入开展社区调研、社区服务、勤工俭学、技术服务、业务实习、科学试验等 形式多样的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活动, 让学生切实通过德育实践体悟德育知识理论,提升道 德品位。

3.德育“过程活起来”

传统的德育模式忽视了道德的实践性和交互生成性,不尊重学生的主体性作用,使道德教育成为观念的说教、规范的灌输和行为的约束,使本来应该生动活泼 的道德教育过程变得枯燥乏味。在教育过程中,要随时注意社会生活的变化。从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实 际出发,从学生最关心的问题入手,用学生最熟悉的语言和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教育活动,让学生在 一种身心舒爽、轻松愉悦的心理状态下去体验、感悟完美的生活,得到精神状态的提升。这就 要求,第一,构建新型的民主的师生关系。教师应抛弃尊上心理,师生平等参与、共同讨论德育的有关问 题。第二,学校重视学生的生活指导。“生活指导是指帮助学生做到下列几点:1)加深个人对自身的认识; 2)最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与兴趣;3)完满地适应自身所在的整个环境内的种种事态;4)发挥能够做出明智的 决定、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5)对社会做出自己特有的贡献”[4]。生活指导形式可以 是座谈、个别谈话、个别咨询,还可以辅之以报刊、电影、电视、网络教育等。

4.德育“评价手段多起来”

传统德育评价手段的简单化、知性化,是为了“选拔适合教育的学生”,重视对学生学习结果的评价。生活德育评价是以发展性评价为基本理念,使评价 成为促进学生的学习、品德的发展与提高的过程。由于学生的生活实践与学习空间的千差万别,对不 同的学生千篇一律地采用同一个标准去评价自然是不合理的。只有在学习德育环节上采用生活化的评 价手段才有可能保证相对公正、公平、客观。具体说来就是提倡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增强学生的“自 我测评”、“同学互评”、“家长参评”等,加强学校、社会、家庭对学生德育素质的共同考核;评价 方式的多样化,谈话、描述性评价、成长记录、个人档案、考试等多种评价方式综合运用;形成性评价 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不但重视对学生学习结果的评价,更重视对学生思想品德发展过程的评价。 这种德育评价方式,增强德育评价的多维性、互动性和公正性,使学生在评价中获得反馈,不断改正缺 点,发扬优点,在生活与学习中得到全面发展。这种趋向于动态的发展性评价体系,强调了评价对学 生成长的指向性作用,逐步培养学生积极向上、乐观、自信等良好的心理品质,促进德育工作的深入 开展。

5.德育“周边环境净化起来”

就高校而言,教育环境就是整个育人活动赖以进行的场所和条件,是生活在学校中的每个人周围所发生的一切客观现象的总和。它既包括校外环境,也 包括校内环境。目前,优化学校周边环境是优化校外育人环境的至关重要的一环。如学生喜欢网吧,究 其原因,是学生需要网络世界,需要享受人类文明和智慧的成果,我们不能视其为洪水猛兽而加以反 对。应当从净化网络环境入手,抢占学校、社会网络教育的制高点,让网络设施成为学生获取信息、愉悦身心、 增长智慧的重要工具。优化校内环境的核心是建设健康的大学文化。健康的大学文化对学生具有现实 的影响和潜在的影响。外显的文化环境,如庄严的升国旗仪式、校园网、板报、文化长廊、标语牌,是 学生思想道德形成的养料。而内隐的精神追求,如办学理念、校训校风、学校制度与规范、教风学风 以及和谐的师生人际关系等,都是培育学生思想道德的种子。高校要注重创设高品位的人文环境,这 种人文环境应体现为关爱学生之“善”,给学生生活本领之“真”,把学生培养成对人类、对国家、 对社会具有责任感的知识分子的自觉性之“美”,让学生追求有价值的高尚的道德生活。

参考文献:

[1]鲁洁.回归生活[J].课程•教材•教法,2003(9).

[2]符德新.德育——教师该扮演怎样的角色[N].中国教育报,2004-06-04.

[3]费尔巴哈.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4]筑波大学教育学研究会.现代教育学基础[M].钟启泉,译.上海:上海教 育出版社,2003.

〔责任编辑:闫长生〕

校园法制教育论文范文第3篇

5月8日,新宾县关工委法制进校园宣传小组来到下夹河学校,把法律知识送到学生身边。

全校700余名师生聆听了法制报告会。下夹河学校校长赵晓主持会议,县五老报告团作了《从小学法守法 长大治国齐家》主题法制报告。

县关工委各位领导以案说法,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帮助学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了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让学生们学会明辨是非,规范自己的行为。

校园法制教育论文范文第4篇

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抓手,是提高学校德育质量、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自建校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的指导下,在市教育局的亲切关怀下,我校认真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努力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积极探索法制教育的新途径,努力做到经常教育与集体教育相结合、校外教育与校内教育相结合,通过扎实有效的法制教育工作,我校学生的道德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法制观念有了显著增强,文明行为习惯基本养成,少数学生的不良行为得到了及时的预防和矫正。现就我校“法制进校园”活动情况汇报如下,不足之处望领导批评

指正。

一、领导重视,建立普法机构,工作落实到位。 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法制进校园”工作,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始终把普法工作作为一项艰巨任务长抓不懈,确保 “法制进校园”工作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工作到位。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机构,学校成立了以张晓林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处主任和班主任为组员的“法制进校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教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开展普法教育具体工作,并且根据人员的变化随时进行调整,保证人员不减,机构常设;二是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规划和各年

度工作计划。签订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领导小组还经常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治校工作,在经费上舍得投入,保证了普法所需经费,确保普法工作正常运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普法氛围,推动学校建设。

为更好地完成“法制进校园”工作,不断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校党支部充分发挥学校的特点和优势,以学校为主要阵地,以课堂教育为主要形式,以有效的载体和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辅助,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普法氛围,推动校风、学风建设。一是利用党支部学习日和教师例会,将法制教育融入日常的学习之中,增强对普法意义的认识。二是利用班团会在学生中普及法律知识。三是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站、校报、黑板报、墙报、宣传橱窗、校园网等宣传阵地,定期向广大师生宣传法律知识,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宣传。制作了法制宣传专栏、印制胡总书记关于“八荣八耻”的内容,让学生树立以遵法守纪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法律意识,营造了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舆论氛围。四是以师生为主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如升旗、法制讲座和培训班、播放录相、学生法律知识竞赛、观看优秀法律安全教育影片等。学校每学期还组织全体教职工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合格率均达100%。

在法律知识宣传上不仅着力于学校,还能走向社会、走向社区、走进家庭,在向社会宣传的同时提高师生自己的法律意识。学校政教处、团委2009-2010第一学期在学生中积极开展“我向父母说平安”活动。要求学生家长在处理家庭事务、邻里纠纷时依法办事。

我校与金峰路派出所开展警民共建活动,聘请陈占宏警官为我校校外法制辅导员,并邀请陈占宏、王有彦、杨丽娜等警官先后来我校为师生做了法制教育讲座和报告,教育学生知法守法,并善于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利益不受侵害。平时来学校指导法制工作,加强了师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全校师生员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2008年10月,2009年5月,先后邀请市交警大队北郊支队警官来校开展交通安全图片展,并向学生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2009年6月24日,邀请市公安局缉毒大队来我校进行禁毒图片展,开展禁毒教育活动;2009年12月,学校集中开展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引领,以学法知法守法为重点,突出“法律伴我行,保护你我他”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集中开展教育学习活动,营造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使我校广大干部和教师切实做到依法治校、依法执教、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创设良好的教学环境。

三、开展学习,掌握普法知识,提高法制素质

在普法学习中,首先学校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经常组织校办子成员集中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使全体班子成员带头知法、懂法、守法、维法,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意识,自觉按照法律法规处理行政事务,依法维护学校的权益。

其次加强教职工的法制学习教育。学校每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做出学习安排,组织广大教职工学习了《宪法》、《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行政复议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划》等40多部法律法规,增强了广大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和依法执教的意识。学习形式多种多样,一是充分利用教职工例会学习的时间,由法制副校长带领教职工学习,培训学习有关教育政策法规;二是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鼓励教职工撰写学法心得体会;

再次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学生是学校的主体,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遵纪守法教育,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为此做了大量工作。一是以《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读本》为基础,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教育学生明法理,懂法规,守法纪,强化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二是充分利用班会课、读报课等途径,开展形式多

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经常组织动员学生利用休息日收看《今日说法》、《焦点访谈》等法制节目,了解与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案例,加深学生对法制的认识。三是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尤其是在政治课、历史课、语文课、社会实践课中培养学生的民主法制观念,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四是学校还聘请校外法制辅导员做法制专题讲座。五是每学期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律手抄报比赛、法律图片展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此外,学校都把法律常识教育纳入必修课内容,做到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四保证”,学生每月2课时,教师每月2课时;同时还做到法制教育与纪律常规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正面引导与反面典型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弘扬美德相结合,依法治校与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提高了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效。

四、学用结合,推进普法进程,管理有章可循。 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推进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依法决策的进程,是普法教育的根本目的。学校以依法治教为重点,结合教育教学发展的实际,依法制定和修订了各项管理制度。这些制度保证了学校各项工作依法进行,有章可循,按规运作。我们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公平教育,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民主决策,重大决策提交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实行重大事项全校“公

示制”,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充分地调动了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使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得到体现,坚持政务公开,把学校工作的重点、难点、教职工关心的热点等问题,全部纳入校务公开的内容。真正做到了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保证了教职工的知情监督权。如今关心学校、热爱学校、建设学校的热情高涨,蔚然成风,学校各项工作得到顺利开展。

五、主要成效。

(一)通过普法教育,增强了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执教、依法决策的自觉性,规范办学行为。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了重要保证,使学校取得了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的双丰收。

(二)通过普法教育,增强了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全校形成了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几年来,师生中没有发生侮辱、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及乱收费等违法违纪现象,也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进一步规范了教育行为。学生讲文明、讲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尉然成风,受到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也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

(三)在普法教育活动中,我们特别重视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加强对行为异常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水平,帮助他们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培养

和提高其良好的心理素质,使他们融洽到健康向上的集体之中。

(四)通过普法教育,也促进了教育质量的提高。教学成绩显著,得到了社会、学生和家长的信任。

总之,通过普法教育,增强了全校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依法决策的自觉性,在全校形成了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推进了我校的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了我校的改革与发展。今后,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亲切关怀下,将不断巩固普法教育的成果,继续加大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力度,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把普法教育坚持下去并逐步引向深入,为全面实现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奠定坚实的基础,努力把我校建设成为一个普法依法治理的示范校,为学校建设和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校园法制教育论文范文第5篇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和大家进行交流,面对这么多年轻而充满朝气、充满阳光、充满希望的面孔,与大家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真的非常荣幸。不足之处还请多提宝贵意见。

常言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社会生活中,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与人们生活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同学们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明白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并且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知道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天我想通过几个案例和大家来探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探讨刑法这一块的几个问题,如刑事责任年龄和几种常见的犯罪,遇到犯罪的侵害时如何应对,以及常见的校园伤害;二是青少年远离毒品的问题,三是注意网络安全的问题。

首先和同学们探讨刑法的几个问题。

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三位中学生放假时在同学家的四楼的窗前玩耍、打闹,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从四楼摔下,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流,在这里我给同学们出三个思考题:(1)第一步应该怎么做;(2)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犯罪;(3)如果甲构成犯罪,犯什么罪。答案应是(1)尽快送附近医院或是拔打120急救电话,治疗

1 伤者,同时报警。(2)如果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且甲的年龄已满16周岁,这样甲的这种行为构成犯罪,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235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乙因此死亡,则甲违反了《刑法》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案例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受害人的伤势,如果是轻伤,则是自诉案件,也是适用刑法。再次就要考虑的是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同时《刑法》第14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在这个案件中,如果学生甲不满16周岁,不构成犯罪。因为他是过失伤害,而不是故意伤害,但是学生甲的监护人,家长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14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就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惯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

2 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有的同学在日常生活中脾气比较暴躁,遇到不如意的事情不冷静,喜欢动用武力去解决问题,比如在食堂排队打饭的时候,在球场打球的时候,遇到言语不合就要打人,甚至动刀子等等这是很危险的。刑法中规定了故意伤害罪,是指采用暴力殴打、用刀具器械砍刺等方法,故意侵害他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他人轻伤、重伤等。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要讲到一个伤势的问题,如果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了轻伤、重伤,且已经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话,这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造成他人轻微伤,也是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接受治安处罚的。

还有寻衅滋事罪。所谓的寻衅滋事罪,是指:在主观方面为故意,犯罪动机是为了逞强争霸,显示威风;有的是为了发泄不满情绪,报复社会;有的是为了开心取乐,寻求精神刺激,获取某种精神上的满足。在客观上表现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取乐,或者殴打他人致伤);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多次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结伙、持械追逐、拦截他人,或者

3 追逐、拦截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多次强拿硬要,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强拿、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一般是指造成商店、饭店、舞厅、影剧院等场所的营业不能正常进行,交通堵塞,公私财产受教育到损失等)。有上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校园比较常见的还有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是指以暴力胁迫、恐吓要挟的手段,使他人产生心理上的恐惧而交出财物或者财产上的利益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何应对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呢?首先要我们在平时树立自我防卫的意识。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

4 责任。”

通过平时的法律学习,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同时同学们要增强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的犯罪行为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受侵害的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勇气。

其次提高自我防卫能力的方法:

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要及时报告。一旦你自己或者同学遇到被不法分子侵害,以及同学中有什么不良的动向,要及时向学校老师或者政教处报告,让老师介入处理;

三、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

我给同学们讲一个案例,被告人刘某年仅16周岁,中学缀学的学生,刘某缀学后,一直沉迷于网络游戏,但父母不给钱,于是他就想到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学校操场玩时,看见原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我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你。”方某很怕,将自已身上仅有的5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60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

5 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30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50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片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从这样的案件发生和发展看,一方面,施害者对违法和犯罪认识不清,另一方面,被害人也不懂得合法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不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至于三番五次的被抢劫。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未同学们懂得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对规范自已的行为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是相当重要的。因此,同学们必须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使自己了解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哪些行为构成违法与犯罪,也就是要使自己明白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同时,知道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校园内有人向你要钱要物怎么办?向你施加威胁的可能有本校的学生,也可能有校外混进来的社会青年。他让你给钱,给他烟,或是你的其它物品,不然就说要打你,甚至还可能说以后见一次打一次,他敢在学校内做这种事情就不怕老师吗,就不怕学校处理他吗?是不是胆子太大了。我看,并不是他胆子大,而是他利用你胆小怕事,他觉得你不敢对抗他,不敢声张告诉老师,给了钱、物、免得以后受欺

6 负,其实他心里虚得很。

对此事如何解决呢?如果在校内,(1)应该大声拒绝,不行,我凭什么给你!要正气压住邪气;(2)看看自己视野中有没有老师和正义感的同学、同时大声呼喊,使他不敢轻举妄动,记住千万不要胆小,软弱在此是一文不值。也用不着和他动手,如果动手一是你显得不文明,二是你也容易吃亏,如果对方人多的话,还寡不敌众。

如果在校外,时常有一些不三不四的小青年,他们都是本地的流失学生和已经毕业的人,他们相互勾结,狐假虎威专欺负软弱的同学,记住(1)当你遇到这种情况时,先要拒绝和不认识的人答话,(2)如被强行栏下,要义正辞严说我没有钱,同时找机会迅速离开,(3)如果再不让我走,我就报警,他是不敢打你的,一旦打你,那就犯了抢劫罪,那可就要坐牢了。他就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你们应该理直气壮地面对。

同时同学们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你们一旦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下面我们谈谈同学们在学校常见一些人身伤害事故。校园伤害比较常见的有课余伤害,运动伤害、校外活动伤害、上学或放学伤害。同学们都还很年轻,好动是天性,但往往容易引发一些安全事故。比很多同学喜欢运动,如打篮球、

7 踢足球等等,这都是非常好的爱好,但是,大家一定要注意安全。有的同学喜欢在课间休息时间在教室后面也玩个“科比”的转身动作或者在走廊上来个颠球比赛,这都是很不安全的。因为你的球很容易脱离你的控制,一不小心就飞到其他同学的头上,或者有的同学喜欢在教室里、走廊上追赶、打闹,我在中学时代就遇到过这样的伤害事故。有2个同学在走廊上追赶,追赶的速度很快,经过一个教室的窗户时,刚好一个座位靠窗的同学打开窗户,跑在前面的那个同学一下就撞在窗户上,鼻梁撞歪了,当时就血流不止,这还是幸运的情况,如果撞在眼睛上,同学们可以预见后果的。

有这样一个案例,2个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在上自习课的时候,相互开玩笑,康某用圆珠笔戳李某头部,李某用铅笔向康某戳去,刺中康某右眼,致原告康某右眼外伤,晶体半脱位,视网膜脱离,眼球穿通伤,经法医鉴定为七级伤残。因原被告之间赔偿协商不成,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和被告某初级中学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法庭经审理认为,李某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给康某造成身体侵害,应承担主要民事赔偿责任,其后果应由监护人承担。同时李某与康某同是在校学生,康某身体受害的事实发生在学校上课期间,该学校负有对学生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由于学校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疏漏,造成原告康某、被告李某在课堂上嬉闹而致康某受伤,估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在这

8 个案件中,学校因为在履行教育管理、保护学生的职责上有一定过错,与事故的发生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且事故造成了损害,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里说明一点,学校要对校园伤害事故承担过错责任。学校依法负有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如果因过错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致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民事责任。

近几年来,校园踩踏事故频发,四川省1所学校就发生拥挤踩踏事故。事发当天,学生下晚自习刚走出教室,灯突然熄灭,不知是谁趁机大喊“鬼来了”,听到喊声,学生们都跟着大喊“鬼来了”。楼道一片漆黑,大家都争着向楼下奔跑,惟恐落在后面。突然前面有同学摔倒了,不知就里的后面同学仍跟着冲下来,并踩在倒下同学的身上,接着又有同学倒下、踩踏,现场惨叫不断,但后面的同学仍不断地向楼下奔跑,现场一片混乱,事故造成10名学生死亡,30多名学生受伤的严重后果。

那么,怎样预防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呢?同学们要做到以下几点:

1、注意课间安全。课间不做剧烈活动;上下楼梯靠右走,不骑坐楼梯扶手,不攀高爬墙,不拥挤,不抢道;不在教学楼里打球,踢球,不乱扔各种物品。

2、加强安全意识。体育活动、实验课、社会时间及其

9 他课外活动要严格服从老师指挥,严格操作规程,不能擅自行动,不得攀爬篮球架。

3、讲究饮食卫生,不吃腐烂变质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认真做好防火,防震,防触电的工作。不把火种带入校园,不在校内放鞭炮;不吸烟,不玩火,要阻止同学焚烧废弃物;不随意接触各种电器;不单独外出。

二个方面是青少年远离毒品的问题。

央视《今日说法》报道,2010年7月5日,广西灌阳县的一名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因为吸食毒品而死亡。死亡的学生名叫陈桥,14岁,读初中一年级,事发当天中午,陈桥从学校回到家中,当时他坐在客厅沙发上,陈桥的母亲在厨房里忙着午饭,陈桥妈妈回忆:“突然听到噗通的一声,孩子从沙发上面掉在了地上,看到他脚手都抽筋了,我马上跑出来把他扶在沙发上。”当时陈桥口吐白沫倒在地上,四肢抽搐,神志不清,家人赶紧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医生诊断:“吸毒过量。”经过几个小时的抢救,也没能留住陈桥的生命。同时灌阳县公安局民警也来到医院为陈桥做了尿检,证明他曾吸食毒品K粉,医院也认定陈桥是过量吸食K粉而导致呼吸系统衰竭,最终死亡的。事后查明,毒品来源于毒贩免费供给学生毒品,等学生吸毒上瘾后,就开始收钱。现在的趋势是毒品开始从大城市向偏远县城甚至农村里转移,吸

10 毒人员呈现低龄化趋势,据不完全统计,现在80%的吸毒者未满30周岁,未满18岁的占17%。

我们常见的毒品有哪些呢?有海洛因、鸦片、甲基苯丙胺即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摇头丸、氯胺酮即K粉等。

吸毒的危害用一句话来形容就是:“吸毒一口,掉入虎口”。无论用什么方式吸毒,对人的身体都会造成极大的损害。

(1)身体依赖性,由于反复用药所造成的一种强烈的依赖性。

毒品作用于人体,使人体体能产生适应性改变,形成在毒品作用下的新的平衡状态。一旦停掉毒品,生理功能就会发生紊乱,出现一系列严重反应,称为戒断反应,使人感到非常痛苦。用药者为了避免戒断反应,就必须定时用药,并且不断加大剂量,使吸毒者终日离不开毒品。

(2)精神依赖性

毒品进入人体后作用于人的神经系统,使吸毒者出现一种渴求用药的强烈欲望,驱使吸毒者不顾一切地寻求和使用毒品。一旦出现精神依赖后,即使经过脱毒治疗,在急性期戒断反应基本控制后,要完全康复原有生理机能往往需要数月甚至数年的时间。更严重的是,对毒品的依赖性难以消除。这是许多吸毒者在一而在、再而三复吸毒的原因,也是世界医、药学界尚待解决的课题。

1、对家庭的危害: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为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

2、毒品活动扰乱社会治安:毒品活动诱发并加剧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治安,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在调查中了解到,每个成瘾的吸毒人员一天需花费100至1000元不等的毒资。与刑事犯罪紧密相连。据有关资料显示,吸毒人员中,90%的女性有卖淫行为,男性70%以上有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犯罪行为,并且“以贩养吸”。

一个15岁的女学生,因为交友不慎染上了毒瘾,父母发现后,把她带回家中关了起来,但中毒很深的她已无法安静呆在家中。一天被毒瘾搅得心烦意乱的她,为了外出寻找毒品解瘾,竟抄起菜刀将劝阻她外出的父母双双砍死。

3、吸毒不仅损害本人健康,还会造成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性病的传播等公共卫生问题,其中最严重的是艾滋病的感染和传播。我国边境一带的毒品流行重灾区,吸毒群体艾滋病感染率竟高达68%。

那么,怎样做才能远离毒品呢?

1、绝不吸第一口,克服盲目的好奇心理,相信毒品的厉害,好奇是人类的天性,尤其是青少年,这本来不是坏事,但并非所有的好奇心都是可以“试验”的。如抱着“找一下吸毒的感觉”、“抽着玩玩”、“尝尝新鲜”、“我就不信它有那

12 么神”、“吸一口不要紧”、“我吸毒再戒毒给你看看”等心态开始吸毒,那就是将自己推进万丈深渊。

2、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不盲目追求享受,寻求刺激,保持健康的心态,战胜逆境、挫折。

3、不听信毒品能治病,毒品能解脱烦恼和痛苦,毒品能给人带来快乐等各种花言巧语。

4、不结交有吸毒、贩毒行为的人。如发现亲朋好友中有吸、贩毒行为的人,一要劝阻,二要远离,三要报告公安机关;警惕身边的欺骗和诱惑。

5、不要吸烟。从吸烟到吸毒只有一步之遥,曾经有一个戒毒专家说过“吸烟者是吸毒者的预备军”。

三个方面的注意网络安全的问题。首先还是讲2个案例。 某校一位同学由于上网交友不慎,在五一期间与网友约会时遭网友及同伙绑架勒索,手机及钱财被抢,还要亲友送去钱财赎身。另一个案例就是王某是一名13岁的中学生,迷上了网络游戏后,一发不可收拾,经常是连续长时间上网。在一次连续上网36个小时后,从24层的高楼跳下自杀身亡。

以上2个案例给我们2个教训,1是同学们要注意区分网络与现实的区别,避免过分沉迷于网络;2是不要向陌生的网友透露你自己的真实的个人信息,更不要与陌生网友见面。

过分沉迷于网络,尤其是网络游戏,如《传奇》、《星际》

13 等等,容易让人对网络产生了强烈的依赖心理,自控能力下降,医学上叫“网络成瘾症”,并且极易引发刑事犯罪。如盗窃、抢劫、绑架等等。2007年1月19日,我县平口镇就发生一起绑架杀人的恶性案件。罪犯刘磊平时好胜斗狠,最大的爱好就是上网,痴迷于网络游戏,父母担心他出去惹事,看管得严,给他买了台旧电脑,让他在家里上网。他一直因为家里零花钱给得少,游戏装备都不好,他一直希望买套好点的装备,打游戏时旧电脑速度慢,装备差,平日里好胜斗狠的刘磊心理失去了平衡,起了歹念,绑架了隔壁家读小学四年级年仅9岁的聂某,并且先撕票再向家属勒索,手段非常残忍。因为痴迷网络而丧心病狂,这样的案例值得大家警醒。

同学们在上网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随意在网上留下任何你的真实信息,或者把这些信息透露给网友。这里的真实信息指的是姓名、年龄、住址、就读学校地址、班级。

2、网络上会有少数人利用聊天工具以及一些论坛散播一些无聊的、有害的公众信息以达到其个人非法目的。中学生网友在网络活动中应守法自律,不要参与有害和无用信息的制作和传播。

3、不与网友会面或参与各种联谊活动,以免为不法分子所乘,危及自身安全;

4、有节制的上网。

关于上网安全,请同学们牢记2句话:匿名交友网上多,切莫单独去赴约,网上人品难区分.小心谨慎没有错。

同学们,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

校园法制教育论文范文第6篇

大家知道,农民是离不开土地的。所以农民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比较关注,为此引起的土地官司也就越来越多。那么当前农村为什么不断地发生土地权属纠纷呢?经我了解总结后,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政府在划分填发土地权属证书时有失误导致纠纷的发生。 其主要表现有:

1、地名不统一 。

一九八二年全国统一安排,进行土地改革,将集体土地划分到户承包。每块田、每块地、每座荒山都必须丈量划分,同时还要填写各种证书,发给承包农户,工作量很大,当时的村干部大分部文化知识很低,而那些土地地名很多,基本上是一个小地点有一个地名,有的字与真地名根本不相同。其次又有那些垮村的插花田插花地,两个村的农户对那块的地名称呼都不一致。

如某村与邻村的两家农户为争一块插花地的权属问题而发生纠纷,打起官司,双方都执有县人民政府填发给的承包合同证书,而原告证书里填写的地名为“

”,被告的证书里填写的地名为“

”。被告为这同一块地两个地名,最后输了官司,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后,又申诉,至今还未了结。

2、亩数不准确。

这主要是那些耕地多、荒山多的。在丈量划分时,由于工作量大,工作人员不作具体丈量,产生纠纷后,具体丈量,其亩数比原来填的亩数多得多,而对方趁机坚持按证书里原所填的亩数确认给对方,这时给执证方变成了哑巴吃黄连。

3、四至界线不清。

四至界线不清与亩数不准确的原因基本相同,但比亩数不准确的更复杂,更难于确认。这也主要是因面积大,而且一般荒地都是草深路滑或徒坡难走,故丈量填证时,工作人员为减少麻烦,为了争取时间而只乱填一个界线名称,如东以沟为界,而那里又有三条小沟之多,到底是以哪条沟为界呢,又如南以小路为界,而哪里又有两条小路,是以哪条为界。发生纠纷后,双方为了证实这个界线,双方都有自己的证人,但都是各讲各有理。是真是假,给法官带来难予分清的困境。

4、证书里漏填时间,漏填签发人和无存根 。

有的证书漏填时间,有的漏填签发人名字,有的又无存根。引起纠纷后才发现这些缺陷,由于存在这些缺陷,使该证书失去了其的法律效力,使该纠纷发生复杂化。 其次是承包户自己保管不善,导致证书残缺、模糊。 承包户领到证书后,不注重保管,有的证书已模糊无法辩认。有的被老鼠或虫咬烂残缺,无法辩认。

(二)国家政策法律因素的影响

1982年国家实行第三次土地改革,将集体所有的耕地和荒山全部划分到户承包,以户为单位作为承包经营户,就按当时该户所有人口按总面积的人均面积划给该户,并有国家政策规定"承包三十年不变,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人口生不补死不退,婚嫁不补不退。2003年颁布实施的《中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第二十条也有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又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因此,自1982年以来,即是划分耕地到户以来至今已有30年,在这30年中各承包户的人口有增减变化,而划给的田、地30年来没有变化。总之,是1983年之后出生的农民,一直没有分得田、地及荒山来承包,他一直只靠同共耕作他父母原分得的那一份田地维持他生活,还有他的妻子和他的子女呢?都和他同样一直没有田地。由于这些原因的影响,也许会引来更多的土地侵权纠纷,也许会给社会带来不安定的因素。

(三)国家建设征用和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耕地面积减少引起寸土必争

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人的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国家建设发展的需要,目前全国各地公路四通八达,特别近几年来高速公路、铁路和高速铁路不断增多,还有各地厂房、商场、文化娱乐场所、人们的住房等等也随之增多,就这些必然占用了部分土地。又另有一部分是自然灾害如滑坡河水冲走以及大电站库区淹没等等造成土地面积自然减少,耕地面积也就此减少。耕地面积减少了,人们就对土地面积更为重视,引起寸土必争,互不相让的原因。

(四)土地被征用该地有价值了才引起官司

有部分承包户,划分得土地承包后,由于劳动力不足或者有的长期外出打工,对自己所划分得肥沃的土地也就丢荒了,一直不理睬。因此,邻居的人见是丢荒可惜,而去开垦种植作物,原主人(承包者)明知了也不反对,任意他人耕种,有的一连种十几年、二十几年。现在该地被国家征用了,得了一笔补偿费,这块地现在就值钱了,这时原执有证书的承包者才起来争要这笔补偿费,而在该地开垦种植者也来要求共同分割青苗补偿费问题而引起纠纷。

二、对此类纠纷的处理观点

1、属于土地各种权属证书里原填写的地名不统一,亩数不准确,四至界线不清的,由当事人找政府部门重新更正确定,然后可再重新起诉。

2、属于土地证书里原漏填写时间、漏写签发人,漏盖章的即该证书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先找政府部门重新补填补盖章,并注明原因,然后才能向法院起诉。

3、属于承包户对土地证书保管不善,导致鼠虫咬残缺、雨水淋湿模糊,无法辩认的,当事人先找政府部门即原发证机关更换、补填,确认其效力后,方能起诉。

4、属于国家政策法律因素的,应告知当事人找政府部门解决,法院不能直接受理。

5、属于国家建设征用和自然灾害造成耕地面积减少引起的寸土之争的。如起诉人(原告)有证书和相关的证据材料能证明其权属清楚,对方(被告)确有侵权行为的,不论面积多少都由法院立案受理。

6、属于历来丢荒,他人来开垦种植,被征用后才打起官司的,如起诉人确有证书和相关证据材料能证明其权属清楚,对方确有侵权行为的,由法院立案受理,一般是青苗补偿费应归种植者所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归土地使用权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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