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法范文

2024-07-07

工会法范文第1篇

5月8日市农业办召开了工会委员第二届换届选举大会,会议由市农业办工会主席郑丽主持,市建设工会主任王文贺、市农业办主任朱和宽、副主任杨菁及全体工会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工会主席郑丽代表现届工委会作了工作报告。报告全面、系统地总结了上届工会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丰富职工的文体,生活等方面所做的工作。会议对上届工会成员所做的努力给予了肯定。大会按照新通过的工会选举办法,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经审委员会成员。工会委员会新任委员分别是杨菁、郑丽,新任经审员为郑丽。

市农业办副主任杨菁代表当选委员发言,表示新一届工会将努力抓好职工的思想教育,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落实送温暖工作,新形势下面对工会工作的新要求、新政策、新挑战,努力工作不断加强自身的建设。市农业办主任朱和宽代表党政班子对新一届工会委员的成功选举表示了祝贺,希望工会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带领工会成员奋发进取、团结一心,推动招投标管理工作不断进步。

市建设工会主任王文贺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加强会员思想建设、密切联系职工、积极做好职工之家的建设工作、加强与党政组织的联系沟通等具体工作要求,为市农业办工会工作指明了工作重点和方向。

工会法范文第2篇

XX总工会工作计划(一)

xx年工会工作指导思想是: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认真贯彻落实xx在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和xx大部分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全总xx大和省总十二大精神,紧紧围绕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崛起的主题,突出重点,创新发展,努力在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体现新作为,展出新风貌。

一、推动科学发展,为加速***崛起再立新功。

深化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激发职工创造活力。深入实施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组织发动职工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攻关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做好职工创新、改造、攻关成果和合理化建议的评审、推广、表彰工作。

开展群众性立功竞赛活动,激发职工劳动热情。深入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xx’、和谐奔小康”主题竞赛活动。

——广泛开展职工技能竞赛。组织一次全市职工技术比武,推动群众性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协作;

——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评比表彰一批劳动竞赛先进单位,推动创建活动由点向面扩展;

——持久开展“我为节能减排作贡献”活动。选树节能减排典型,引导生态文明观念,推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以及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

——广泛开展“科学发展在身边,我为崛起献良策”为主题的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

——大力弘扬劳模精神。组织***市第二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比表彰,激励广大职工爱岗敬业、拼搏奉献。

二、提高职工素质,建立一支担当历史重任的职工队伍

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的作用,实施职工教育培训工程。

1、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题教育活动,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努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职工,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职工,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励职工,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职工,用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鼓舞职工。

2、加强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活动建设,弘扬企业和谐文化精神。一是推动企业建立职工展示自我、实现价值的平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二是加强职工法制教育和“四德”教育,

第 1 页 共 8 页 培养和谐理念,倡导和谐精神,引导职工以积极的心态投身改革,做社会稳定的促进者。三是广泛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五一”和国庆期间分别举办“唱响主旋律、建设新***”职工歌咏比赛和“弘扬主人翁精神、彰显主人翁风采”职工演讲赛。四是继续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上半年组织一次条块之间文明行业创建工作互查,提升我市软实力。

3、抓好“职工书屋”建设,深化“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上半年组织开展省“职工书屋”和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现场交流会。推动争创活动向非公有制企业延伸,向民工群体拓展。加大职工培训力度,采取自培、委培、联办等方式,确保省总三年五万技术工人培训任务的完成。

三、促进社会和谐,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按照完善机制、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扩大效果、深化内涵的基本思路,进一步将创建活动提高到新水平。

1、继续完善创建活动的工作机制。推动各级及企业建立行政领导挂帅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强化功能。同时,充实联席会议、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考核命名表彰制度,协调有关方面出台优惠政策,激励企业踊跃参与创建活动。

2、突出创建活动的重点。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创建活动,努力扩大创建活动覆盖方面,力争全市国有及控股企业100%,非公有制企业80%开展创建活动。

3、突出创建活动的难点。努力解决职工群众最关、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地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4、拓展创建活动的内涵。一方面组织职工为企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另一方面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实现企业与职工、社会、文化和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

5、丰富创建活动的手段。进一步完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不断充实工会与政府(行政)联席会议、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内容,深入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双爱双评”等活动,完善职工法律援助与服务机制,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侵犯职工权益的案件,以劳动关系的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推动共建共享,促进职工体面劳动

——大力推动《就业促进法》的实施。配合行政部门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推动企业建立稳定就业的激励机制,遏制企业劳动用工短期化现象;加强对困难职工、零就业职工家庭的就业服务,帮助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大力推动《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劳动法规的实施。强化劳动法律监督,参与劳动执法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与职工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

——大力推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重点是工资集体协商。全面实施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国有及其控股企业推行面达90%上,非公有制企业达50%以上。建立工资协商指 第 2 页 共 8 页 导队伍,提高协商效果。推动政府出台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及考评办法,规范协商行为,加大协商力度。

——大力推动职工社会保障制度的落实。配合有关方面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督促破产重组企业妥善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的社保问题。

——大力实施安康工程,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切实加强帮扶工作。在拓展帮扶范围上有新进展,构建市级帮扶中心为骨干、县级帮扶中心为支撑,街道、社区、镇和企业帮扶站(点)为基础的帮扶工作网络。在完善帮扶方式上有新举措,加强劳动法规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发挥基层工会的作用,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促进就业,今年培训技术工人不少于1000人。在提高帮扶水平上有新突破,在帮扶资金筹集、运行管理、财务控制、信息手段等方面逐步走向规范化。在工作作风上有新转变,努力把帮扶中心建设成为充分爱心,充满阳光的困难职工之家。

五、加强民主建设,扩大职工有序政治参与

进一步推动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深入发展。抓国有及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巩固、提高、创新;抓规模以上和由国有、集体企业改制而来的非公有制企业的续建和完善;抓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的建立和规范;抓职工代表竞选上岗试点工作;推广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努力实现全总“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到xx年,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厂务公开和职代会建制率达到80%,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和职代会建制率达到50%”的目标。

进一步加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确保职工参与企业管理决策权、监督权的落实。

六、激发组织活力,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同认真学习贯彻xx重要讲话精神、xx祝词、全总xx大和省总十二大精神结合起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学习转化为动员职工建功立业的正确思想,转化为协调劳动关系的有力措施,转化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转化为推动工会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重要指导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进一步凝聚到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崛起上来。

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重点抓好改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社会中介组织工会组建工作,探索联合职代会、区域性工会联合会、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农民工工会联合会等工会组建方式,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人员组织到工会中来,确保工会会员不流失、企业工会不弱化、组织体制不断层。大力推动贯彻《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企业工会主席产生办法》,抓好“建家”工作,加强基层工会建设。

强化县(市、区)工会建设。抓好宣办发[xx]6号《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做好乡镇(街道)成立总工会的试点工作和展开对乡镇(街道)工会考核评比工作,促进全面发展。

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通过培训、学习调研、研讨等方法,提高工会 第 3 页 共 8 页 干部综合素质,做到政治更加坚定,业务更加扎实,作风更加过硬,行为更加廉洁。

切实加强工会基础建设。加强经审组织建设,健全经审监督制约机制,提高经审人员素质,继续做好对市本级和部分县市总工会的财务审计工作。依法加大工会经费收缴力度,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提高资产效率。加强工会资产运作管理,确保工会资产保值增值。加快工会系统信息网络化、办公现代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制度建设,推进规范、文明办公。

XX总工会工作计划(二)

xx年我院工会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在上级工会和医院党支部的领导下,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带领全体工会会员以创新的精神,加强工会组织的建设,增强为职工服务的意识和为医院建设的意识。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全面开创医院工会工作新局面。

一、积极履行工会的基本职责,抓住重点,做好各项常规工作

抓住工会工作的群众性特点,进一步确立为全体会员服务的理念,坚持面向大多数职工;进一步完善职代会制度,依法规范职代会组织,确保每年召开两次较高质量的职工代表大会。

1、进一步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维护职工的民主权益。按时召开好职代会。继续加强职代会在促进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方面的制度建设,继续加强职代会的程序建设,确保职代会议事的规范性和结果的合法性,做好意见的汇总和反馈工作。组织职工代表继续做好对医院中层干部的民主测评工作。

2、深入群众,倾听和传递职工呼声,重视对职工思想动态的研究,及时了解职工工作、生活的新变化和新需要,通过开展多种多样的活动,积极引导职工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工会委员和工会小组长的作用,及时收集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对重要的情况通过院务会、院周会、职代会等时机及时反映,并积极提出建议。

3、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着眼点,努力建设稳定、和谐的劳动人事关系,要切实履行基本职责,凡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再小也竭尽全力去办,为职工群众解难,是工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4、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体活动,促进职工的身心健康。积极响应市总工会、卫生系统工会的各项指示,为职工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和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以充分调动职工参与运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5、继续进行“巾帼献爱心”的活动,做好对困难职工的慰问及病假职工的探望;继续做好送温暖工程,继续注重向特殊群体倾斜,坚持几十年如一日,关心孤残儿童,到市儿童福利院慰问。

6、继续组织好庆祝“三八”节、劳动节、护士节、春节等各类节日庆祝活动。

二、加强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积极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

1、进一步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以会代训,结合工作会议,组织工会干部认真学习有关理论和上级会议精神,切实提高为群众服务的思想意识和从医院发展出发的大局观念,以提高素质和能力, 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2、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议,研究工会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活动有规程、工作有记录、建档齐全、对档及时完整。注意倾听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充分调动全体工会会员的积极性和参与意识。

3、找准工会组织在医院中的位子,理顺医院党政工在医院工作中关系。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密切联系群众,协助党政做好有关工作。

三、增强医院管理的透明度,推进院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积极协助党政认真开展院务公开工作,年初认真制订工作计划,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做到真公开、全面公开。要在强化管理上下功夫,做到围绕重点、突出焦点、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紧紧围绕医院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优质、满意服务

以医院为中心,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努力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奉献爱心服务,营造舒心环境,提供放心医疗。做到服务到位保障有力,完成医院、上级工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继续做好“优质服务竞赛”、“岗位能手”、“巾帼文明示范岗”等优质服务的评比工作。

五、评优创先,提高工会委员工作积极性

为工会工作上一个台阶,要充分调动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大家为工会工作献计献策,共同把工会工作规范化,量化.年终做好优秀工会小组长,文体活动积极分子,优秀通讯员奖,金点子奖等评比工作。

总之,在xx年的工会工作中,一定要把职工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职工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职工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职工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第一标准。 第 5 页 共 8 页

总工会女工部工作计划

20**年,市总工会法律女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中国工会十五大、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时提出的“三保一弘扬”精神以及市总五届三次全会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主动依法科学维权,深化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努力实现工会维权机制和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建设实现新突破:

一、法律工作方面

1、积极开展工会与企业、职工“共同约定行动”。进一步监督企业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做到不裁员、少减薪,确实有困难的企业做到少裁员。力争在全市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制率分别达到90%和60%以上。

2、继续深化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企业创建率80%,申报考评率60%并选树表彰一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进一步拓宽创建活动覆盖面。

3、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颁布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好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进行监督,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到年底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力争达到98%以上。

4、加强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县级以下三方机制,年底县、区各乡、镇三方机制建制率要达到100%。

5、加强县、区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工作的管理工作,规范登记范围、登记程序以及公告、管理,力争全市25人以上的基层工会组织年底普遍实现法人资格登记。

6、建立健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对全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工会法律监督委员会组织和劳动争议“三员”队伍重新进行登记造册,并不定期选派部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外出学习培训,积极配合有关 第 6 页 共 8 页 部门开展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活动。

7、加强对影响职工队伍稳定问题的调查研究。主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特别是了解企业裁员减薪情况,准确掌握职工的生产生活和思想动态,对影响职工队伍稳定的问题做到及早发现、及早介入、及早处理,协助党政妥善处理劳动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8、积极与市司法局联系,建立工会法律援助机制。利用律师事务所的专业队伍,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活动。

9、以普及《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做好“五五”普法日常工作。

10、认真接待和处理职工来信来访案件,为职工排忧解难。对领导交办和重大典型信访案件直接进行调查,提出意见和建议。涉及面大的典型案件提交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进行研究。

二、女职工工作方面

1、加强女职工的组织建设。坚持女职工组织与工会组织同步建立。借助全会力量,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完善同步组建企业中工会女职工工作,最大限度地将女职工、女农民工吸纳到工会组织中来。

2、加强对工会女职工工作干部的培训。年内将分批选派部分基层女工干部外出学习培训。

3、继续开展建功立业和素质提升活动。针对当前世界经济危机对企业产生的影响,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动员广大女职工积极参与创建“工人先锋号”,并广泛开展“同舟共济保增长,建功立业促发展”竞赛活动,激励更多的女职工发扬爱岗敬业、开拓进取、无私奉献精神,与企业同舟共济,为企业发展做贡献。不断提升女职工文化、科学、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大力培养具备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技能人才,推动女职工建功立业素质提升工程再上新水平。

4、借助三方机制推动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深入开展,切实提高非公企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全市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建制率要达到90%以上。

5、加强女职工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高危行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的作业现场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好女职工生命健康权益的预防和救助。

6、积极开展困难女职工帮扶工作。继续开展对困难女职工的送温暖活动,加大对困难女职工特别是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金秋助学的力度。同时,鼓励广大女职工积极参保女职工幸福保险。

7、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女职工劳动保护调研工作。积极参与侵害女职工权益典型案件的调查处理,进一步加强对女农民工特别是返乡女农民工的维权工作。

工会法范文第3篇

1992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公布1992年4月3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有权提出意见,企业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

第二十四条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企业行政方面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工会有权参加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行政领导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机关行政方面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工作。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上的人民政府研究起草法律或者法规、规章,对涉及职工利益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同级工会的意见。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研究制定工资、物价、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重大政策、措施时,应当吸收同级工会参加研究,听取工会意见。

第三十三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工会法范文第4篇

第96号

《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已于2014年10月1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省长 李学勇 2014年10月26日

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完善军人抚恤优待制度,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是《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第三条 军人的抚恤优待,实行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方针,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全社会应当关怀、尊重抚恤优待对象,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 政府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军人抚恤优待事业提供捐助。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军人抚恤优待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军人抚恤优待所需经费,除中央财政安排的以外,由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级负担。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军人抚恤优待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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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军人抚恤优待工作。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各自的军人抚恤优待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 死亡抚恤

第六条 现役军人死亡被批准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由批准或者确认机关填发《烈士通知书》《军人因公牺牲通知书》《军人病故通知书》。遗属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据收到的《烈士通知书》《军人因公牺牲通知书》《军人病故通知书》,发给遗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遗属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享受抚恤。

第七条 现役军人死亡被批准为烈士的,依照国务院《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烈士遗属烈士褒扬金。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

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

第八条 烈士遗属享受的烈士褒扬金和一次性抚恤金,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由持证遗属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发放:

(一)遗属中有该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该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该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该军人的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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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享受褒扬金或者一次性抚恤金的遗属人数为2人以上的,褒扬金或者一次性抚恤金的分配由遗属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照遗属人数平均发放。

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向烈士遗属发放一次性抚慰金,标准按照烈士死亡时上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倍计算。一次性抚慰金列入省财政预算,据实核拨。

一次性抚慰金参照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规定发给烈士遗属。

第十条 对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定期抚恤金的军人生前配偶再婚的,已经履行完或者继续履行军人生前赡养和抚养义务,本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的,继续发给定期抚恤金。

第十一条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应当以上户籍所在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参照基数,按照省规定的比例确定,实行自然增长。

未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其固定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同类对象定期抚恤金标准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补助,经确认后,应当给予补差。

对未享受定期抚恤金或者补差的烈士父母(抚养人)、配偶,可以给予一定的物质待遇。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并从死亡之日的下个月起停发定期抚恤金。

第三章 残疾抚恤

第十二条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户籍迁入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转入抚恤关系。经复查鉴定后符合条件的,按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享受残疾抚恤。

第十三条 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的残疾军人的残疾抚恤金标准,应当以上户籍所在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参照基数,按照省规定的比例确定,实行自然增长,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共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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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工作单位或者有固定收入的残疾军人的残疾抚恤金,按照民政部、财政部规定的标准发放。其工资、离退休费或者基本养老金与残疾抚恤金之和低于前款同等级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补助,经确认后,应当给予补差。

第十四条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经设区的市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组成的医疗卫生专家小组鉴定确属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计发标准为上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残疾抚恤金(含丧葬补助费)。如其残疾抚恤金低于军队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军队排职少尉军官的职务薪金(第二档次)和军衔薪金两项之和的标准计发。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病故后,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病故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第十五条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需要配制假肢、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的,由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解决,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

第四章 优 待

第十六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入伍前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优待金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在西藏地区服役的,应当提高优待金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优待金的具体标准。

高校在校生被批准入伍后,服义务兵役期间,其家庭由批准入伍地人民政府按照当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发给优待金。高校在校生、毕业生被批准入伍后,服义务兵役期间,由批准入伍地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标准发给奖励金。

优待金、奖励金所需经费由当地人民政府筹集。

第十七条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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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土地被征收的,应当作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给予补偿安臵;入伍前户籍所在地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的,应当给予与原户籍所在地其他同期被征收人同样的补偿。

第十八条 重点抚恤优待对象包括领取定期抚恤金且无固定收入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领取定期补助金且无固定收入的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

第十九条 对重点抚恤优待对象,按照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原则,提高其医疗保障水平。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依托定点医疗机构、优抚医院或者光荣院等,为重点抚恤优待对象提供优先、优质、优惠服务。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点抚恤优待对象,个人应交的参合费、参保费由当地人民政府解决。

第二十条 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以外的重点抚恤优待对象,其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报销或者补偿、医疗救助基金救助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办法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

省财政根据各地重点抚恤优待对象人数,给予适当补助,用于帮助提高重点抚恤优待对象的医疗保障水平。

第二十一条 重点抚恤优待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社会救助、救济;在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优先安排其生活和住房。

重点抚恤优待对象中的孤老、孤儿的定期抚恤金或者补助金在原享受标准的基础上增发20%。

抚恤优待对象具有双重或者多重抚恤优待身份的,定期抚恤金或者补助金应当享受其中的最高标准。

抚恤优待对象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重残救助、临时生活救助时,其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和立功荣誉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第二十二条 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抚恤优待对象,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江苏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证》。

第二十三条 在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残疾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所在单位不得因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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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将其辞退、解聘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因企业解散、被依法撤销、宣告破产等原因失业的残疾军人,由原单位的主管部门和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其基本生活、医疗待遇。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做好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安臵工作。随军随调家属在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间内未落实就业的,安臵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补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随军随调家属自谋职业的,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给予优待,当地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一定标准发给其一次性安臵补贴。

第二十五条 随军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臵的,其待遇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有关抚恤优待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退役后从未经组织安排或者本人申请被录用到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孤老或者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复员军人,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标准按照省规定的基数和比例确定,实行自然增长。持有复员军人证件、有固定收入但低于同期入伍复员军人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标准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补助,经确认后,应当给予补差。

对在农村的和在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给予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有固定收入但低于当地同类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标准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补助,经确认后,应当给予补差。

领取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病故后,发给6个月定期定量生活补助作为丧葬补助。

第二十七条 领取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复员军人和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残疾军人死亡后,其配偶本人无固定收入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生活补助。

第二十八条 政府通过兴办优抚医院、光荣院(含敬老院内设光荣室)或向相关机构购买服务等方式,治疗或者集中供养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抚恤优待对象。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优先接收抚恤优待对象。集中供养的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条件应当优于其他社会供养对象。

第二十九条 入伍前户籍在本省的现役军人荣立三等功的,一次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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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不低于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20%,二等功的不低于40%,一等功以上的不低于50%。领取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复员军人在部队服役时荣立战功的,按照省规定的标准给予奖励。上述所需经费由当地人民政府筹集,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发放。

第三十条 抚恤优待对象及其子女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享受教育优待。抚恤优待对象较多和驻军相对集中地区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优待办法。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抚恤优待对象被判处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或者被通缉期间,中止其抚恤优待;在其服刑期满、恢复政治权利后,由本人申请,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可以恢复抚恤优待。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由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取消其抚恤优待资格。

第三十二条 抚恤优待对象生活状况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享受抚恤优待条件的,中止其抚恤优待。

第三十三条 抚恤优待对象户籍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办理抚恤优待关系转移手续。当年的定期抚恤金或者补助金由迁出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放,次年起由迁入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放。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的抚恤优待,按照本办法有关现役军人抚恤优待的规定执行。

因参战伤亡的民兵、民工的抚恤,因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伤亡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的抚恤,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2008年3月20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同时废止。

工会法范文第5篇

各项任务

突出工会维护职能全面开创准东工会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准东露天煤矿工会向大会作工会发言.

回顾二0一一年工会工,2011年准东露天煤矿工会在公司工会和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在行政的大力支持,紧紧围绕公司的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广大员工,在民主管理、开展劳动保护、班组建设、双增双节、创建和谐矿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的推动了企业可持续发展。

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我们明确2012年的工作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积极贯彻集团和公司“四会”精神,以建设一流现代化露天煤矿为目标,以“全国学神华,准东怎么办,工会怎么办”活动为抓手,紧密围绕公司“科学发展,再创辉煌,五年实现经济总量翻两番”的发展战略,抓好加强工会自身建设这个重点,搞好工会工作,建好“职工之家”,带出一支好的职工队伍,抓住机遇,促进工会的发展。我们也要看到自己存在的不足,明白所谓“长中有短,优中有缺”,为此我们将着力从以下八项工作,提出以“找差距、抓整改、促提升”为重点工作目标:

一、不断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推进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 为进一步推进民主管理工作,着力办好矿区公开栏。公司的每一项重大决策,大额资金的使用,干部任免,每月经营指标安全状况都要向矿区全体员工在矿区公开栏内及时公开,让员工对公司每季度的生产经营指标情况有一个总体的了解,从而进一步调动了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二、大力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安全生产月”活动

职工最大切身利益是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和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工会的重要职责。为了全面落实神华集团和神新公司关于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精神,我们广泛开展了“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强化一线教育管理”为主题的“安康杯”竞赛活动。自活动开展以来,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努力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三违”,减少伤亡事故,全面强化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为企业的发展和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1、为推动公司“安康杯”竞赛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我们从“安康杯”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竞赛的内容到具体要求和考核标准等都做了详细的安排。成立了以矿长组长,副矿长任副组长,工会、团委、安检部、机电设备部、生产技术部、工程管理部,公务队,采掘队,

筛分厂等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安康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

2、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为了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使广大职工感受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我们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一是矿里购置了大量的安全生产宣传挂图和安全生产张贴画,以及安全宣传彩旗,张贴和悬挂在各科区的会议室和走廊,营造出了“安全生产月”的活动氛围,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人心。

二是举办了“安康杯”职工长跑比赛,篮球比赛、羽毛球比赛,兵兵球比赛。

三是举办了“安全文化”宣传资料征集活动。

四是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我们组织家属为员工缝扣子、补衣服,送绿豆汤,我们一边缝一边问他们家庭情况、工作情况、叮嘱他们注意安全,却让员工兄弟们倍感亲切。

五是举办“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让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安全责任进一步得到明确,增强了干部和员工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加强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为安全生产做贡献

今年我们还将组织两次群检员和青岗员安全互检活动。查出的隐患逐项落实到隐患单位进行限期整改。我们建立健全了群众安全监督员管理机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将按照群监员当班汇报的质量、查隐患的情况,实行了考核制。逐步形成了群防群治,防治结合的全员、全过程抓安全的格局。

总之,通过 “安康杯”竞赛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推动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创新,而且确保了安全生产和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班组建设工作

班组工作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又是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前提。为了加强班组建设,提高班组工作水平,强化安全基础管理,严格质量控制,提升员工素质,推动班组建设,组织动员全体员工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学习推广班组管理建设制度。

加强了班组建设考核工作,每月按各科区上报的《班组建设考核排名表》,从第一名中考核验收出一到两个先进班组,从最末名中考核验收出一到两个不合格班组。凡被评为先进班组给予奖励,同时班长被命名为优秀班长,被评为不合格班组给予罚款。

此外,我们在班组建设中,还建立了班组长档案,并把班组长作为矿里的干部进行管理。制定班组长选拔任用的具体办法等。通过班

组建设使班组里的每一个成员做到了遵章守法,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从而保证了矿区安全生产和质量标准化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四、加强经济技术创新,大力开展双增双节“三个一”活动和技术比武活动

开展“双增双节”活动离不开广大员工的积极参与,员工作为企业的主人,积极投身到“双增双节”活动中来,充分发挥员工的聪明才智,立足岗位,从点滴做起。有了全员的广泛参与,“双增双节”活动才能开展的扎实有效,最终实现增收节支、降本增效的目标。

五、全力做好女工工作

我矿现有女职工78人,她们分布在不同的岗位上。为团结和带领女职工积极投入到矿里的安全生产中来,更好地发挥她们的半边天作用,我们建立了女职工档案,对掌握和了解女职工情况提供了信息资料。积极开展家属协管工作,发挥家属吹枕边风作用,教育“三违”职工。。

在6月份安全月活动中,我们将组织家属为职工缝衣服、钉扣子、还为职工送水送茶等。

六、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为职工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为了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两节期间,我们组织了投篮球、猜谜语、飞镖、夹弹珠等娱乐活动。

七、关心职工生活,努力为职工排忧解难。

对困难职工重新进行了生活状况调查,建立了临时困难职工档案和“金秋助学”帮助对象,对一些患大病,家里发生天灾人祸的职工

都会伸出援助之手,组织职工捐款,想方设法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元旦、春节期间,为困难职工发放慰问金。把对职工的爱心、关心及时地传递给他们,使他们在最困难的时候能够感受到工会大家庭的温暖。

八、加强工会自身组织建设,提高工会干部的工作能力。 加强工会自身组织建设,是工会的一项日常工作,它关系到工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的充分发挥。今年在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方面重点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根据矿里安全生产发展的实际,不断完善工会内部的考核标准,使工会工作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并不断与时俱进,二是加强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学习,特别是坚持好每月一次的工会例会,必须让工会干部更好地围绕公司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同时还要组织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去外地学习好的经验,开阔他们的视野。三是全力做好本安体系建设考核标准中所规定的属于工会所作的各项工作。四是加强管理,合理使用工会经费,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为全面完成2012年的各项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工会法范文第6篇

200*年,我校工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县教育工会200*学年工作要求与任务,着力推进学校工会计划更上一个台阶.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积极开展先进性教育学习活动,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使教职工身心健康发展,力求营造团结,奋进,精致和谐的工作环境.以新时期师德师风建设为核心,努力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紧紧围绕学校办学理念,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努力做到让社会满意,让学生家长放心,让学生成才.二,主要工作:

1,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师德建设,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总工会法》,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提高工会工作效率,全面提升工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在促进教育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素质,继续开展"群体师德创优","创建学习型组织"及"巾帼竞赛"等活动,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在教学中要以实际行动,发展和提升学校的特色,立足为教学服务,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师教学比武活动,使教师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3,举办好一年两次的教职工大会,积极倡导和逐步推行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履行教工大会审议通过权,充分发挥教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自觉性,维护教职工权益,搞好各项民意调查,为学校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提供真实信息.

4,坚持搞好校务公开,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要努力做好协调和监督工作,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时效性,充分利用网络,拓展校务公开领域,进一步提高实效,使广大教师主动参与学校管理,从而增强广大教职工主人翁意识.

5,关心教职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真心实意为广大教职工办实事,好事,热心为广大教职工排忧解难,继续开展帮困送温暖工作,对生病或有困难的教职工做好慰问工作;大力开展学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工会文化阵地建设.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教职工文体活动,调节教职工的生活,减轻紧张工作带来的压力,确保教职工健康,快乐地工作着,增强工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定期组织召开工会干部会议,学习有关理论,探讨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自身素质,增强依法治会和依法维权的自觉性,努力提高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同时要不断更新充实学校网站中工会工作的内容,利用网络,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学校工会小组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作用,以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活力.

7,加强工会信息报道工作,及时向上级工会投稿.同时认真做好工会各项常规工作和资料的积累工作.

三,月份工作安排:

一,二月:

慰问离退休教师,向困难教职工"送温暖".

制定200*年工会工作计划.

3,,欢度元宵佳节.

4,召开工会委员会议.

5,,举行女教职工花样体育赛(选拔赛).

三月:

1,纪念"三八"妇女节活动.

2,参加县教育工会组织的女教职工花样体育赛.

继续开展"巾帼竞赛"活动.

召开九届六次教工会.

四月:

开展教师岗位比武活动.

组织一次工会小组活动.

下发关于参加教育工会系统调研报告和论文的通知.

五月:

1,组织教工开展"五一节"庆祝活动.

2.组织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演讲比赛.

3,组织青年教师座谈会.

六月:

1,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2,上报30年教职工暑期疗修养活动名单.

3,做好民主考评校长及学校中层干部工作.

4,各工会小组进行工作总结评比.

整理工作台帐.

上缴工会"送温暖工程"捐款.

七月:

1,组织30年工教龄教职工北京疗修养活动

2,撰写教育工会系统调研报告,论文.

3,做好教师考核.

4,做好本学期工会工作总结.

5,整理工会档案.

九月:

1.组织庆祝第22个教师节活动.

2.召开工会委员会议.

十月:

庆祝"十一"国庆节.

做好参加县教工运动会的准备工作.

十一月:

织教工运动会,并选拔参加县教工运动会.组织教师秋游活动.

十二月:

总结200*年学校工会工作.

评选各类先进并上报.

做好资料整理工作.

做好春节慰问工作.

组织辞旧迎新元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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