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竞争理论论文范文

2023-10-13

国际税收竞争理论论文范文第1篇

在国际贸易中的运用

姓名:吴文杰学号:20112925专业班级:工商管理2011级2班 概要: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加深,各国之间的经贸往来日益密切,国际贸易方兴未艾,这其中大企业的跨国投资也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刚刚结束的2013成都全球财富论坛上,戴尔、德州仪器等美资跨国企业纷纷宣布在蓉有新举措,而大众、英特尔等企业更是在几年之前便已在成都投资建厂。如此多的跨国企业之所以选择成都,根本在于利润的最大化。这其中所体现的理论依据之一便是西方的国际贸易理论基石——比较优势理论。关键词:比较优势利润最大化跨国投资市场经济国际分工众所周知,比较优势理论的提出者大卫·李嘉图认为,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基础是比较优势,而不是绝对优势。一国即使两种商品的生产成本都高于另一国,但只要按照“有利取重,不利择轻”的原则进行分工和交换,不仅可以增加社会财富,而且可以使贸易双方获得利益。这从跨国企业在成都的投资便可看出。如此多的世界500强企业落户成都,是因为成都的地理位置极其重要,属于西部中心城市,辐射面积广,市场增值潜力巨大;成都在招商引资方面的政策较为优惠;成都的市场经济发展程度也高于西部其他省市,对外开放程度较高。但另一方面,成都的劳动力生产成本并不低(远高于西部其他省市以及东南亚);技术也并不发达(落后于东部沿海地区)。因此跨国企业在比较权衡之后,发现在中国(成都)投资设厂成本将远低于在本国设厂或者是在中国东部设厂,为实现长远利润的最大化,必然选择投资成都。西方国家的大型跨国企业明显在技术上处于领先地位,他们有先进的技术,国际知名的品牌,先进的渠道。因而在这一方面具有比较优势,而发展中国家则普遍技术较落后,没有自主的知名品牌或者较少,对西方发达国家形成不了比较优势。所以经过一系列的比较后,得出如下结论:即发展中国家在劳动力成本、土地成本等方面有比较优势(目前西方各国的劳动力价格普遍较高,土地使用成本也较高);西方发达国家在技术、品牌、销售渠道方面具有比较优势 ,基于此,跨国企业普遍愿意在发展中国家投资办厂,这符合他们的利益最大化。同时被投资国也解决了就业、资金短缺等一系列问题。在2013财富全球论坛上,主题即为“中国的新未来”,中国作为一个正在崛起的发展中大国,就是要向世人表明中国的发展需要世界,而世界的发展也离不开中国。这就从很大层面上表现了国际贸易中的“相互需求理论”,约翰·穆勒在《政治经济学原理》中就用相互需求理论对比较优势理论作了说明和补充。一是补充了国际贸易为双方带来利益的范围。二是补充了贸易利益如何进行分配的问题。相互需求就更加说明了贸易合作的合理性。因此,基于以上所述,2013全球财富论坛在成都召开,使更多的大型跨国企业进军天府之国——成都,这充分说明了中国(成都)在当前国际贸易和国际分工中所具有的比较优势。在国际贸易中,没有一方面的优势那就不能盈利,若无利可图,则贸易将无法开展。

国际税收竞争理论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文章对西方学者关于地方政府竞争的研究进行全面梳理,在探讨地方政府竞争理论缘起及内涵的基础上,从地方政府竞争研究的不同微观视角、地方政府竞争效应的微观研究等方面,对西方地方政府竞争理论进行总结和评述,并比较其与我国在研究区域问题、制度竞争、地方政府行为等问题上的差异,以期为我国区域问题研究提供一个新的微观的视野。

[关键词]西方;地方政府竞争;微观研究

[文献标识码]A

地方政府竞争是指一个国家内部不同行政区域之间为了增强各自的竞争优势,围绕吸引具有流动性的要素而展开的跨地区政府间的竞争。它是西方国家及我国在发展过程中较为普遍的一种政治一经济现象。但因为体制不同,我国与西方国家之间的政府竞争行为的诸多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导致学者对该问题的关注点及其解释也有所不同。

一、地方政府竞争研究的不同微观视角

(一)地方政府竞争理论的缘起及其内涵

地方政府竞争最早的理论探讨,来源于亚当·斯密(Adam Smith,1776)从人们对资本税差异的不同反应角度,分析要素可移动性对于区域经济影响的阐述。他的论述开启了经济学意义上制度竞争的先河,同时也使税收等公共品与地方政府竞争有机地联系起来。继斯密以后,维克塞尔(WickselI K.,1896)、林达尔(Lindahl E.,1919)也相继从公共品的视角对地方政府竞争进行了研究。明确地对地方政府竞争进行系统论述的则是美国经济学家蒂布特(Tiebout,1956),他在《A Pure Theory of Local Expenditures》一文中,认为居民可以采取“用脚投票”的方式来显示自己对公共产品的真实偏好,但其理论仅仅关注退出机制,忽略了表达机制。自蒂布特明确提出描述地方政府竞争的“蒂布特模型”以来,西方学者主要从微观的视角解释何谓政府竞争。

(二)地方政府竞争研究的不同微观视角

目前国外对地方政府竞争研究的维度十分广泛,在文献的梳理过程中,我们力图将地方政府竞争的不同微观视角总结出来并进行评述。

1.关于制度竞争的研究。制度作为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变量,它与科学技术一样推动着经济的发展。正因如此,制度竞争成为地方政府竞争的主要内容。国外关于制度竞争的研究也有别于我国宏观层次制度竞争(主要是制度设计)的研究,国外大多数学者主要探讨微观层次的制度安排如何影响区域经济的发展,即政府竞争的根本内容是建立和完善地方的制度基础,政府的作用集中体现在它是否提供一种更有效率的组织经济活动的制度安排和激励机制。Klaus Heine(2006)从俱乐部理论和企业新产权理论的视角出发,探讨地方“内部”宪法(“inner”tonsiltution)对地方政府竞争的影响,认为吸引流动个人及其资本的一个决定性因素,是给予其可靠的宪法权以保障这些投资,影响地方政府竞争最关键的因素是竞争秩序,这一秩序作为一个制度框架为地方政府竞争提供游戏规则,但他没有说明这一合适的竞争秩序是什么。Viktor(2006)指出,规制竞争(regulatory compehhon)等同于大自然的规律控制着政府间的交互作用,竞争仅仅是规制行为的一种模式,合作和信息的流动对规制行为起着重要作用。

地方政府竞争的利弊也是制度经济学中一个激烈的讨论话题,目前还存在着很多争论。一方面,地方政府竞争积极作用的支持者认为地方政府竞争将激励制度创新和变革,政治家置于压力下以服务于公民的偏好,公共品及规则的成本和价格比率将更有效率。另一方面。认为地方政府竞争存在负面效应的人则断言,地方政府竞争会导致可调整的规则“扑向低层竞争(race to the bottom)”,即政府在竞争中突破既有的规定限制,完全出于自身需要自行制定政策,从而导致竞争秩序趋向混乱,而超过一定合理度的竞争或竞争扭曲,这必将损害资源配置效率,增加经济发展成本。

2.关于财政竞争的研究。随着分权化实践的不断深入,西方国家地方政府拥有了更多的财权,如何运用这些财权来服务于地方,并建立地方发展的长期机制,这些问题对于地方政府的治理有着深刻的意义。纵览财政竞争的文献,其主要的观点是:一个联邦内的不同地区为提供公共品更易产生税收和支出竞争以吸引部分居民和驱逐其他人。

政府间税收竞争也是政府间的一种财政竞争行为,David scones(2001)建立了一个税收竞争的简单模型,探讨在项目价值方面一般和特定的区域竞争对减税程度的影响。结果表明,竞争降低了均衡税率,项目价值的相对重要性是决定竞争是否促使税收降低和企业收益上升的关键因素。kangoh lee(2003)通过税收竞争的例子来解释均衡的财政政策中稳定因素对所有权结构的影响,认为税收竞争可能导致税率的变化,这依赖于稳定因素的所有权结构,地区内的个人拥有其他地区的土地,将影响地方政府边界的纳什均衡。Sergio(2005)从不同的视角出发,把计量方法与案例研究相结合,围绕生产要素的税收差异性和地区间战略依存的重要性进行实证讨论,分析政府间财政竞争的目标和工具,最后提出了应对财政竞争的制度设计。Michael Rauscher(2007)分析了税收竞争对于公共部门创新的影响,指出增加税基的灵活性对公共部门创新和经济增长的影响是不明确的,而消极的影响更有可能;此外,利维坦政府(Leviathan government)可能被诱导将更多的预算用于非生产性活动。

3.关于企业竞争的研究。企业作为地方具有生产性质的实体,与政府的行为不同,企业的良性发展对于地方的经济能够形成长期机制和累积效应,真正实现地方经济发展。因此,关于地方间企业竞争的研究就成为地方经济发展中必然要探讨的问题。Robin W(2002)提出有稳定人口的区域互相竞争,以吸引提供就业职位的企业,地方劳动力总数及对企业的税收影响企业的收益,因此影响企业的区位选择。

西方对这一领域的研究主要是从公共行政角度展开的。Stephen Richard Aylward(2005)沿用早期政治学的集体行动理论和博弈理论,应用调查、案例等研究方法建立了模型,介绍了地方政府竞争和各种形式的地方治理,并运用搭便车理论检验了地方政府竞争——政府为企业提供激励,使其定位于自己的管辖范围内以与其他地域竞争。Marcel Gerard(2006)以法国Saint-Etienne大学和欧盟为例,建立了一个模型:假设两个毗邻但经济发展不同的政府为企业的

大量投资而竞争,企业的决策基于每一个区域人力资本的质量,而这最终取决于每一个区域的技术水平和高等教育的总量。因此,每一个区域将通过补助来吸引大量的受高等教育者,中央政府应该通过提供更多的财政分配政策帮助贫穷地区。

从以上文献的描述可以看出,国内外对地方政府竞争的研究视角存在较大差异,西方地方政府竞争理论更多是从竞争秩序、财政、企业投资等微观视角进行分析,而我国对地方政府竞争的研究更多关注宏观上的制度竞争。伴随着我国区域公共问题的大量出现,这些微观层次的问题也不断呈现出来,并在理论上亟待深入研究。

二、关于地方政府竞争效应的微观研究

地方政府竞争效应的研究有助于政府保持不同地区在转型中的相对平衡,同时也为分析我国体制转轨进程中区域差异及协调路径提供一种新的思路。

(一)地方政府竞争对地方政府的影响

1.地方政府竞争对地方政府效率的影响。在现有的文献中,地方政府的效率已经引起了足够的重视,而且很多学者已经正式把地方政府的效率水平与地方政府竞争的强度联系起来,并认为当地方政府面临着强大的竞争压力时,其资源利用以及运作效率都显著提高,从而改善治理质量。

Brennen(2002)认为,地方政府竞争限制了特殊利益集团的利益,地方政府竞争是“扑向顶层的竞争(race to the lop)”。Grossman(2003)研究了美国49个中心城市的竞争与地方政府效率之间的关系,认为有效率的城市政府将使财产的价值发挥到极致。他们运用边际分析技术和基本经济数据(城市平均人口、中心城区人口数量以及公共支出的变动),得出的结论是非竞争条件下的城市财产价值远小于最大化价值,而且中心城市更加接近财产价值的边界(也就是说更加有效)。相反,有些学者认为,地方政府竞相降低流动要素的运营成本会引起“扑向低层的竞争”,导致地方政府的税收不足,没有足够的财力提供公共品,地方公共品的供给必然低于最优水平。从这个意义上看,地方政府竞争是低效率或无效率的,甚至是有害的。Fritz Breuss(2003)提出财政联邦制具有第三特征,即具有“基准效应(Benchmarks effects)”的多层次结构的政府体系。认为这一体系既增强了政府组纵的创新,也导致了不同执行当局间的竞争,而竞争在政府税收、公共品的供应、种族隔离方面存在负面影响。kangnh lee(2003)也指出,地方政府的财政政策改变了地区间可流动要素的分配,影响了其他地方政府并产生了外部性。由于地方政府没有重视外部性,导致可流动要素方面的均衡财政政策的无效率

2.地方政府竞争对地方公共品供给的影响。地方政府竞争存在的基础是与地方政府供给公共品的职能密不可分的,一般认为,在提供公共品及其扩散方面,竞争会推动创新、增强责任,降低公共组织的成本。Joseph E.Stiglitz(1998)分关注地方政府竞争与公共品供给,他认为,和企业里的竞争一样,社区竞争也王发挥着相同的作用,它不仅确保了公共品得以有效地供应,而且在公共品的数量和种类上也更符合公众的需求,社区竞争还为社区的变革注入了活力,使社区适应了人们的偏好和技术的变化。Juslman(2002)认为,地方政府通过多样化基础设施服务水平进行竞争能减少财政支出造成的资源浪费。而且,多样化基础设施水平不仅不会引起其他地方进行模仿,反而会促进其他地方政府提高其基础设施多样化水平。因此,竞争可以作为一个发现地方性公共品有效提供方式的过程。

不过,一些学者也提出地方政府竞争会对地方政府提供公共品不利,Demurger(2001)从区域经济的视角出发,提出分权后的地方政府把过多的资金作为生产性投资而忽视了地方公共品的建设,从而导致了区域经济的不平衡发展。

3.地方政府竞争对地方支出的影响。一般而言,分权意味着地方政府可支配资源的上升。为了追求本地经济更好地发展,地方政府在地方支出中形成的竞争就是自然而然的。因此,许多学者关于地方政府竞争对支出影响的研究,都转而关注分权与支出的关联性。Nicholas(2001)发现,低水平的支出和支出的较慢增长与地方政府较高度的分立(fragmentation)和重叠有关。分别提供服务(分立),从效率的观点看,更能产生有利的财政效果。而Dean stansel(2006)应用美国314个大都市区的一个综合数据集,提供了一个最新的利维坦假说:财政开发的数量和地方政府竞争存在反向关系。不同于先前的研究,Dean Stansel更关注地方标准,认为地方政府竞争和消费增长有负相关关系。

(二)地方政府竞争对地方经济的影响

市场失灵理论暗含市场竞争并不一定能达到帕累托最优,过度的竞争有害于经济增长,公共选择理论则强调政府失灵,认为地方政府竞争能增强经济性能。

Kelly D.Edmiston(2003)构建了地方政府竞争与经济发展的关联模型,并通过对美国Georgia的数据的分析认为,地方政府竞争对地方经济发展政策产生明显的积极影响。地方政府竞争是经济发展十分重要的因素,它通过税率等因素提升竞争力。Martin Rieketts(2004)从俱乐部理论和市场失灵的理论视角出发,认为地方政府竞争如果被阻止,将有趋向于集权的经济决策这一趋势。Justin H.(2005)特别考虑了地方政府竞争如何转移经济资源,强调地方政府每年收入政策的变化与其竞争者的政策变化有很大关系,一个地方政府的税收和支出政策在很大程度上考虑了其竞争者的政策选择,这些竞争对于税收政策的作用就像看不见的手,激励地方政府经常调整财政政策以与其他地区的政策相适应,回应其选民的税收和支出偏好。而Dean B.(2002)运用美国大都市区域的一些详细的数据,检验了地方政府竞争对于美国大都市经济性能的影响。结果表明大都市区域政府的支出和经济增长有负相关关系,许多小的地方政府限制了政府的支出、生产的增长和大都市经济性能的提高。

(三)地方政府竞争对地方环境的影响

地方政府竞争既强调经济效率也注重社会效率。随着全球环境不断恶化,地方政府竞争对地方环境的影响就成为地方政府竞争研究关于社会效率的一个典型。联邦制度环境的研究认为,分权的环境规则能引发地方间的破坏性竞争。其探讨的主题是当地政府希望吸引企业和促进就业,降低了均衡的排放标准,这就是所谓“扑向低层的竞争”。

Miteh Kunce(2005)构造了一个地方政府竞争模型,结论是,既然来自于当地产品的环境租金不可能被当地居民全部获得,地方政府下放指挥和支配环境规则是无效的。此外,如果地方政府提供不足的非环境公共品以及对低资本生产率的排放不进行有力补助,地方政府将扑向低层的均衡。Mitch Kunce(2006)运用一个纯竞争模型,探讨地方政府间没有战略上的博弈而直接控制排放是否会引发破坏性的竞争。如果污染使居民不愉快并且当地的土地所有者想获得额外的收入而参与更多的排放。政府将权衡额外排放的额外收入,降低环保标准。Neal D.,Woods(2006)以普尔(英国城市)为例,评价国际竞争对各国严格执行环保法规的影响,结果表明国强制执行系统受区域竞争行为的影响。这一研究为正式的环境规则扑向低层的竞争提供了经验论据。

三、结语

通过对西方学者关于地方政府竞争的不同视角及其效应研究最新进展的一个全面梳理,使我们看到国内外对地方政府竞争的研究视角存在一定差异,西方地方政府竞争理论更多的从公共品、财政、税收等微观视角进行分析,而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阶段,国内学者主要关注的是区域视野下的制度竞争问题,即宏观层次的制度环境或是区域层次上的制度安排和制度构建,而从更为微观的视角对地方政府竞争进行研究的文献十分有限。因此,通过对地方政府竞争外文文献的梳理,并将相关地方政府竞争理论运用到我国政府间竞争的具体实践中,为分析我国体制转轨进程中区域竞争提供了一种新的微观视野。

[责任编辑:李国燕]

国际税收竞争理论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 对比较优势战略的过分强调或者忽视都是错误的。对比较优势我们应当多层面、多方位、多时段来认识,着重于提升创造我国的国际竞争能力,并立足于基本国情,兼顾短期和长期,针对不同产业制定和实施不同的发展战略,既要充分发挥其比较优势,又不能仅仅局限于传统的比较优势战略。

[关键词] 比较优势战略;国际竞争能力;有效性;局限性

[

国际税收竞争理论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国家(地区)间对于税基的竞争日益激烈,税收竞争导致参与竞争的主体税率降低、公共品支出减少。但是,公共经济学对于税收竞争的负效应提出了挑战,同时福利经济学、信息经济学、新经济地理学等学科也对此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税收竞争理论源于由财政分权制度引发的政府间竞争流动资本的效率问题,在回顾标准税收竞争理论的基础上,本文分析了国际税收竞争的效应问题和税收竞争与税收协调关系。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税收竞争;税收协调

一、问题的提出

目前,世界各国的财政分权化越来越明显,地方政府本身的激励机制和收入与支出挂钩的预算管理模式导致政府间竞争不断激化(Mckinnon,1997),由此引致的国家间的税收竞争不可避免。对于税收竞争问题的研究起源于Tiebout(1956)的“以脚投票”分析,后来Zodrow和Mieszkowski(1986) 首次将税收竞争理论模型化,上述两篇文献是研究税收竞争问题的理论起源。早期税收竞争理论认为辖区间竞争流动性资本导致税率过低、政府支出减少,后期文献多集中于扩展标准税收竞争模型假设条件以及提出新的分析方法。与早期税收竞争理论相比,部分文献认为税收竞争的福利效应是不明确的,有些文献研究结果甚至表明随着税收竞争的不断加深,税收竞争主体的税收收入可能会增加。

(一)Tiebou模型

Tiebout模型实际上是在分析公共品提供存在“市场解”(“market type”solution)问题。与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预算支出的多样性能够保证“消费-投票者”(consumer-voter)拥有足够多的公共品选择权,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偏好选择提供最佳税收、公共品组合的地区居住。此时公共产品的提供是有效率的,因为中央政府无法在不使任何家庭福利恶化的情况下重新配置家庭的居住地,实现了帕累托最优。提供公共品的资金来源于人头税(head taxes),税收的大小与“消费-投票者”所选择的社区所提供的公共品的成本相适应。因此,税收竞争是有效率的,提供公共品的边际成本等于其边际收益。但是,Tiebout模型是一种极端的假设情况,该模型需要极为严苛的假设条件①,与现实差距较大;同时,Tiebout模型以及早期税收竞争理论没有考虑到区域外部性问题(interregional externalities)(Wilson,1999)。

(二)标准税收竞争模型②

传统税收竞争理论就税收竞争的有效性,以及是否应该进行税收协调存在着显著的分歧。传统税收竞争的基本思想是各辖区通过降低税率吸引流动性生产要素的流入,实现税收收入最大化。标准税收竞争模型的基本结论是税收竞争导致资本流动,从而使均衡时的资本税率低于最优资本税率,公共品供给数量低于最优公共品供给数量。虽然该模型已经放宽了Tiebout模型的假设条件,但该模型的假设在很大程度上仍然较为理想化,与现实不符。然而该模型对现实的高度抽象揭示了税收竞争对于社会资源的配置方式,为随后的研究提供了理论分析框架。

标准税收竞争模型的基本假设条件尤其重要,此后多数文献的研究重点在于扩展其假设条件,从而得出不同的结论。标准税收竞争模型的假设可以概括为资本要素完全自由流动,参与税收竞争的主体是同质的,均包括政府、企业和代表性居民(representative citizens)三个部门,生产公共品和私人品两种产品;在完全竞争市场的条件下,各税收竞争主体是既定税后报酬的接受者,规模报酬不变。模型分析过程如下:

假设生产过程中需要投入两种生产要素:流动要素资本和非流动要素劳动力。

其中K、L代表资本和劳动力的数量③。

根据假设条件,代表性居民的收入取决于投资收益和工资,一次博弈中其预算约束函数和效用函数分别为:

其中K为代表性居民的投资收益,ρ为资本的税后报酬;G为公共品,C为私人品。政府的财政收入取决于税收收入,而税收收入主要来源于各竞争主体辖区内资本税,政府预算约束为:

模型假设政府是善意的(benevolent),即以代表性居民的效用最大化为目标,其他国家的税收政策是既定的。在资本不流动的条件下,资本税相当于一次性总赋税(a lump sum tax)。增加一单位公共品支出相当于减少一单位私人品支出,政府将增加税率以提高公共品支出,直到公共品支出的边际效用等于私人品支出的边际效用。因此,

在资本完全流动的条件下,代表性厂商权衡各辖区间资本税后报酬率,进而导致流动性资本流入资本税后报酬率高的辖区,均衡时:

根据假设条件,各税收竞争主体是既定税后报酬的接受者。为了避免税率的增加导致资本要素的流出,应相应地增加资本报酬率,直到资本边际报酬率的增加等于税率的增加时再次实现均衡。因此,

显然,在资本自由流动的条件下,税收竞争导致资本流出产生两种效应:一是生产减少效应,即资本要素的流出使得生产过程中固定要素投入随之减少,从而导致生产的减少;二是税基侵蚀效应,即资本要素的流出导致资本税基的减少,从而导致政府财政收入的减少。由于上述两种效应的存在,使得一单位私人品支出的减少不足以弥补一单位公共品支出,也就是说公共资金边际成本④(the marginal cost of public funds)大于1。

UG(G,C)UC(G,C)=11-ε=KK+tfKK=MCPF>1(9)

其中 ε<1⑤,MCPF是政府公共资金边际成本。由上述两种效应可知政府支出的边际效用大于消费私人品的边际效用,从而导致了效率的扭曲。

模型假设某一辖区单独行动时,其他国家的税收政策保持不变。然而在现实经济环境中,即使在政策反应上存在着时滞,各税收竞争主体依然会根据其他主体的竞争程度,制定相应的税收政策。因此,各税收竞争主体参与税收竞争的结果导致税率向底部竞争(race to the bottom)。根据标准税收竞争模型的假设条件,底部竞争是一种持续的状态,各税收竞争主体相继降低税率,导致资本要素在各辖区重新分配,低税率导致政府税收收入减低、公共品支出减少。

综上,根据传统税收竞争理论,进行税收协调是非常有必要的。税收协调可以提供帕累托改进,帕累托最优资本税率为私人品支出的边际效用等于公共品支出的边际效用时的税率。如果各税收竞争主体达成某种协议提高等量资本税率,均衡时资本要素的分配格局并未发生变化,而资本税率的提高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和公共品支出。

二、国际税收竞争的效应分析

随着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国际税收竞争表现为国家税收主权之间的矛盾,同时也成为影响主权国家制定战略发展目标、对外贸易政策等的重要因素。学者们对于国际税收竞争是否导致税率的降低,是否减少公共产品的提供等问题并无统一的结论。不同学派、不同理论分析得出不同的结论,进行适当的梳理以及归纳总结有助于客观认识国际税收竞争,并结合现实经济运行状态适时制定相关税收政策。

(一)国际税收竞争对税率的影响

1.国际税收竞争导致竞争主体税率降低。以Zodrow和Mieszkowski为代表的学派认为税收竞争导致参与竞争主体税率降低,公共品支出减少。他们认为在假设同质辖区数量足够多的前提下,每个辖区均为既定税后报酬的接受者,资本具有完全弹性,资本税率较小程度的提高也会导致部分资本要素的外流,从而导致各辖区均采取减少资本税率的政策,并将税负部分转移至流动性相对较差的生产要素身上。该分析结论同样适用于各辖区吸引流动性厂商。传统税收竞争理论认为在约束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厂商将转移到税率最低的地区进行生产,因而吸引资本或者流动性生产要素的竞争导致税率的降低。

Janeba(1998)以战略性贸易理论为基础,建立两国模型分析出口补贴导致税收竞争的有效性。模型分析结果表明两国政府均采取补贴的政策来竞争市场份额,当企业的转移成本为零时,企业可以在两国之间自由流动。此时政府意识到补贴不仅仅影响出口,同时也影响企业的区位选择。在均衡时,政府对于流动性企业的竞争导致辖区内部税率为零,同时零税率也导致对于商品的消费仅在两国之间进行,此时税收竞争增加了两国消费者的福利。

2.国际税收竞争导致竞争主体税率提高。从参与税收竞争主体的地位来看,各辖区间并不是完全均质的,某些国家在资本存量上具有先天的优势,如良好的基础设施等。正是由于生产活动存在着“聚集租金”(agglomeration rent),产业聚集地区税率提高也不会导致资本的流失,税收呈现向顶部竞争(race to the top)的趋势(Baldwin 和Krugman,2004)。

Ludema和Wooton(2000)认为广义层面上的规模经济和贸易成本导致空间上的聚集,使得经济格局变为核心工业区域和边缘农业区域,以增加劳动力流动和减少贸易成本为表现形式的区域经济一体化降低了税收竞争程度,导致较高的均衡税率。Andersson和Forslid(2003)运用新经济地理模型,分析税收和公共品对流动性生产要素区位选择的影响。分散均衡时边际税率对流动性要素和非流动性要素具有显著影响,辖区间税率的变动导致流动要素在各区域间进行再次分配。显然,如果各区域间进行税收协调提高资本税率,均衡时辖区内居民的福利均有所提高。在聚集均衡时,聚集因素的存在使得辖区不会降低流动性要素的税率,税收竞争的程度降低。

Baldwin 和Krugman(2004)首次提出聚集租金(agglomeration rent)的概念,他们认为正是由于聚集租金的存在,使得税收竞争不仅不会出现“向底部竞争”的现象,反而会出现“向顶部竞争”现象。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聚集租金呈现先增加后减少的趋势,即经济全球化程度与聚集租金之间呈倒U型关系。Krugman通过检验欧盟国家平均公司税率的差异程度,证实了理论分析的结论。例如在理论上假设德国、荷比卢经济联盟、法国和意大利为中心国家,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和爱尔兰为外围国家,1965至2000年间虽然中心国家和外围国家的平均公司税率的差距在不断缩小,但是并未出现传统税收竞争理论所提出的“向底部竞争”的现象。

(二)国际税收竞争影响辖区内公共品提供

传统税收竞争理论认为税收竞争导致参与竞争主体税率降低,公共品支出减少,但是Gordon和Wilson(2001)认为税收竞争并不必然导致公共品支出的减少,他们认为传统税收竞争理论在分析税收竞争问题时没有考虑到政府公共支出效应。如果居民能在不同辖区间流动,政府除了减少税收吸引居民流入外,还可以增加公共开支吸引居民的流入。在政府官员连任的目标条件下,政府自觉地减少寻租行为,并扩大公共开支以争取到更多的选民,这就在客观上增加了公共支出的居民效用。Andersson和Forslid(2003)认为在由税收收入提供公共品的条件下,公共品支出的规模效应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吸引流动性生产要素的流入。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分析,税收竞争程度的降低并不一定意味着辖区内居民福利的提高,关键因素在于政府公共部门对于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政府效率越高,即使在税收收入较少的情况下,政府部门也能够提供较多的公共品,从而提高辖区内居民的福利水平。

(三)国际税收竞争影响政府部门的行为

对于税收竞争有效性以及是否有必要进行税收协调一直存在着争议,普遍认为税收竞争有效性的显著分歧在于假设政府的目标是满足辖区内居民利益最大化,还是满足其自身利益最大化,即政府是善意(benevolent)政府,还是利维坦(Leviathan)政府。公共经济学关于税收竞争的相关文献普遍认为税收竞争减少了政府官员的寻租行为,使其能够更有效地使用公共资金,但是对于税收竞争是否提高了辖区内公共品支出水平,是否增加了辖区内居民的福利并没有统一的结论,福利效应多取决于两种力量⑥的对比关系。Edwards和keen(1996)认为这两种力量分别是政府再次当选的可能性,以及其自身奢侈消费。Edwards和keen在标准税收竞争模型的基础上扩展了政府政策目标,假设政府同时追求辖区内居民利益及其自身利益最大化。

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在缺乏税收竞争的情况下,政府为最大化其自身利益必然导致课征较高的税收,而对称性的税收竞争为税率提供一个向下的推力,即所谓的向底部竞争。在均衡时,对称性的税收竞争在未改变资本分配状态的前提下增加了代表性居民的福利。模型假设利维坦政府追求再次连任,以及满足其自身的奢侈消费(wasteful consumption),而政府自身的奢侈消费可以看做是财政支出的一部分,但是这部分财政支出并未增加代表性居民的福利。根据假设条件,增加公共品支出可以认为增加了代表性居民的福利,从而增加了代表性居民再次选举该政府的可能性。因此,在利维坦模型中,税收竞争对于代表性居民的福利效应是不确定的,代表性居民在利维坦政府中是否能够增加其自身的福利,取决于政府增加再次当选的可能性,以及其自身奢侈消费两个目标之间的博弈。所以,税收竞争并不必然导致税收向底部竞争。Persson和Tabellini(1992) 认为这两种力量分别是税收竞争的经济效应以及政治效应。具体来说,经济全球化导致资本要素流动性的增加,以及税收竞争的出现对整个经济体产生了两种效应:一种是经济效应(economic effect),另外一种是政治效应(political effect)。经济效应即传统税收竞争理论的税收竞争外部性,政治效应是指在中间选民定理的作用下,选民们通常会选择能够满足其公共品支出偏好水平的政府执政,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公共品的支出水平。税收竞争的政治效应抵消了部分经济效应,税收竞争促进了政府效率的提高。

(四)国际税收竞争导致税负分布不均衡

1.辖区规模影响各辖区在税收竞争中税率的大小,小规模辖区偏好低税率、大规模辖区偏好高税率。Bucobetsky(1991)扩展了标准税收竞争模型的基本假设,认为各辖区是非均质的,辖区规模存在差异性,这种差异性表现为辖区内人口数量的不同,并在此基础上得出结论:与大规模辖区相比,小规模辖区是既定税后利润的接受者,为最大化税收收入,小规模辖区倾向于征收较低的税率,从而使小规模辖区内居民福利有所提高;如果大规模辖区与小规模辖区的差异性足够大,那么大规模辖区与小规模辖区进行税收协调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两辖区内居民的福利水平。

2.存在多重税收工具的情况下,资本要素流动性高于劳动力要素流动性,税负转移到劳动力要素上,引发税负不公 。如果把资本要素的流动性与资本税收弹性结合起来分析,资本要素流动性的增加可以看做是资本税收弹性的增加,税收竞争所引发的税率的降低将导致资本要素的流出,从而减少对资本要素的税收,增加对劳动力要素的税收。根据Razin和Sadka(1991)的分析结果,在一个开放小国中,即使存在劳动力税收弹性,税收负担仍然需要由劳动力生产要素承担。对于自由流动的生产要素而言,劳动力税收弹性是有限的,而资本要素的税收弹性是无限的。因此,小国作为既定税收报酬的接受者,当辖区税率发生变动时,资本要素的流出导致税收负担转移至劳动力要素上。Brueckner(2000)假设劳动力税收具有完全弹性,居民不仅可以自由选择投资地点,也可以选择居住地及通勤地,居民以实现其自身利益最大化为预算约束;在劳动力税收具有完全弹性的条件下,税收竞争模型的结论依然是低效率的。但是,在劳动力自由流动的前提下,与以人头税为基础的有效率的公共品供给相比,以资本税为基础的低效率的公共品供给更能够满足人们的偏好,他们会选择居住在资本税率相对较低,但是资本劳动率相对较高的地区。

三、国际税收竞争与国际税收协调

根据税收竞争理论,国家间税收竞争与税收协调间并无直接联系。很多实证分析表明税收竞争并未导致税率的降低。因此,进行统一的协调既不实际也不必要。Rasmussen(1999)对不同条件下的税收协调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描述,认为对于对称性税收竞争来说,税收协调和限制资本流动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相互替代的;对于非对称税收竞争⑦的协调来说,税收协调与限制资本流动对于削弱税收竞争提高福利效应的作用是不同的,限制资本流动会使小规模辖区福利受损,两者之间不存在简单的替代关系。由于税收协调涉及到让渡部分税收管辖权,目前各辖区间税收协调多集中于避免双重征税以及减少逃避税,解决上述问题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建立税收分享机制,以税收协定为主要表现形式的税收协调仅处于辖区间税收协调的最初阶段,随着税收竞争的不断加剧,税收协调也出现了新的表现形式。

(一)建立税收信息分享机制

建立税收分享机制是有效地进行税收协调的重要方式之一,其目的在于减少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税收竞争导致辖区内居民甚至是跨国公司福利效应的损失;同时,如何防止逃避税也成为建立税收分享机制的现实基础。Eggert和Kolmar(2003)分析了税收竞争条件下税收信息分享问题,他们认为国家间信息交换的动机和程度与国家规模的大小有关。与大国相比,小国福利因为进行税收信息交换而受到损失,小国一般不愿意加入税收信息交换体系。产生上述原因与税收竞争主体参与博弈的次数有关,一次静态博弈的结果显示不存在纳什均衡,各税收竞争主体不会进行税收信息交换;多次动态博弈结果显示各税收竞争主体倾向于进行税收信息交换(Bacchetta和Espinosa,2000)。各主权国家间的税收信息分享多以OECD的税收信息交换协议(TIEAS)为载体,以TIEA为框架的各主权国家间的税收信息交换协议,有效减少了恶性税收竞争带来的负效应,为减少逃避税提供了法律基础。

(二)以区域性组织为依托实现税收协调

区域性组织内部实行低税率、甚至零税率是主权国家进行税收协调的典型代表,wildasin(2002)阐述了各辖区税收协调的三种方式:一是区域组织内部各成员国(分税制中各级地方政府)自主协调;二是以税收协定为依托的税收协调(coordination by explicit agreement);三是以税收约定为依托的税收协调(coordination by implicit agreement)。三者比较而言,区域组织内部各成员国(分税制中各级地方政府)自主协调涉及税收主权(管辖权)调整进程缓慢;税收协定具有法律约束力,以税收协定为依托的税收协调是目前税收协调的主要方式;由于区域外部性的存在,以税收约定为依托的税收协调效果较差,以税收约定为依托的税收协调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税收竞争。所以,各主权国家多采取调整税率等相关税收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导致税收“向底部竞争”。以调整税收政策为代表的税收协调涉及各主权国家税收制度的改革,而税收制度的改革是各主权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

(三)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

目前,税收协定是解决逃避税现象、界定相关税源范围,以及进行税收信息分享的重要税收协调方式。国际上最具有影响力的两个税收协定范本是《OECD协定范本》和《UN协定范本》,很多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上述两个核心范本的影响和制约。对于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的有效性分析,多集中于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与FDI之间的关系。一般认为税收协定的多目的性导致税收协定与FDI之间并无直接联系,但税收协定是否促进FDI流入并无直接定论。然而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对于税收协调的重要作用,在于税收协定以法律的形式对税收协调的范围和方式等进行必要的约束,以避免重复征税以及实现各辖区税收信息的分享。另外,税收协调逐步深化的过程也是各区域福利改进的过程,无论处于税收协调的哪个阶段,都应综合考虑影响税收竞争有效性的因素,最终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

注释:

① Tiebout的假设条件包括:(1)消费-投票者具有完全的流动性,能够根据自己的偏好选择既定的税收、公共品组合;(2)消费-投票者对于各地区间税收、公共品组合的差异充分了解。(3)可供消费-投票者选择的地区足够多;(4)无就业机会的限制,消费-投票者以股利收益作为收入来源;(5)社区间(Community)公共服务不存在外部经济与外部不经济;(6)每个社区存在最优的规模,该规模由城市管理者根据该社区原有居民的偏好来设定的;同时,构成最优规模社区的要素是固定的,以此保证社区规模不可能无限制的扩展;(7)尚未达到最优规模的社区试图吸引更多的居民、降低平均成本,超过最优规模的社区的做法与此相反,而达到最优规模的社区力图保持社区内居民的数量不变。

② Zodrow,G.R. and Mieszkowski,P., 1986, pp.356-370.

③ 模型假设各函数变量均为人均意义上变量。

④ 公共资金边际成本是衡量税收效率的重要指标,指单位税收成本加上征收单位税收造成的额外的福利成本。

⑤ 根据拉弗曲线的图像,为保证相关参数的变动在拉弗曲线顶点的左侧, ε<1。

⑥ 两种力量在不用文献中所指内容不同,两种力量的对比关系最终反映的是税收竞争有效性并无一致结论。

⑦ 这里的非对称性指的是辖区规模非对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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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Zodrow,G.R. and Mieszkowski,P., Pigou,Tiebout,Property Taxation,and the Underprovision of Local Public Goods[J].Journal of Urban Economics, 1986(5):356-370.

国际税收竞争理论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国际产业转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在该系统内包括各方不同的主客体和不同层次的活动,其机制运作的直接结果是产出的空间转换(指某一产业的生产从某一国家或地区转移到另一国家或地区)和产出效率的变化(生产要素构成和成本构成发生改变,即生产函数发生改变)。本文将从机制角度分析国际产业转移的条件、国际产业转移的原因、国际产业转移的过程和国际产业转移的效应等方面的内容。

关键词:国际产业转移;机制;产业势能;科技进步

国际产业转移自20世纪下半叶以来成为国际经济联系的重要特征,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国际产业转移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从表象上看,国际产业转移是由众多企业的集体迁移而导致的产业从发达国家向欠发达国家转移的一种活动。从深层次上看,国际产业转移是在科技进步基础上,通过资本为媒介带动生产要素的流动,导致世界范围内产业结构的调整、资源的重新配置和国际分工新格局的形成。

一、国际产业转移的条件

1. 产业势差的变化是国际产业转移的重要条件。产业生命周期理论认为产业周期具有导入期、成长期、成熟期与衰退期四个明显阶段;新产品的创新国最初只在国内生产并消费这部分新产品,此时该产业处在导入期;当该产品国内生产规模逐渐扩大、生产厂商增多时,该产业进入成长期;处在成熟期的产业的产品标准化,技术定型化;成熟期结束后产业进入衰退期。产业的演化是不断前进的,但受国家发展水平的影响,会形成同类产业的生命周期所处阶段的国别差异,这种差异是不可避免的。当某一产业在发达国家已经处于成熟期后期时,在欠发达国家仍发展较弱,仅处于成长期或是刚刚起步尚处于导入期。

物理学中将高处的物体具有的能量叫做重力势能。重力势能的大小由物体的质量与所处的高度决定。同理,也可以认为产业具有“产业势能”,而受国家发展水平的影响,同一产业在不同国家的发展程度存在差异,故而存在着“产业势能差”,简称“产业势差”。 产业势差的变化贯穿于国际产业转移的全过程,产业势能的变化是产业势差变化的基础。

在图1中,坐标轴表示产业发展高度,从左到右的大箭头表示产业由低向高的演进方向;E点是X国在坐标上所处的位置,F点是Y国在坐标上所处的位置,根据产业结构升级规律,X国产业发展高度较高;d1表示的是X国与Y国之间的产业势差;O点代表X国向Y国转移的产业在产业发展中所处的阶段。通常认为,O点不会与E点重合,保留部分产业势差的原因很复杂,借用边际产业转移理论可以部分地解释该问题。该理论认为,对外直接投资应该从投资国已经处于或即将处于比较劣势的产业亦即边际产业依次进行。这一观点也可转述为:投资国比受资国在多种产业上拥有优势,为了保护自身的绝对优势,它只会从优势最小的产业(即边际产业)开始转移。现实情况正是如此,国际产业转移中产业转移国不会将最有优势的产业转移出去。

2. 科技进步是产业势能变化的物质基础。不同国家产业势能的增长直接受科技水平及其生产力转化的影响。每一次的国际产业转移浪潮究其发端必定来源于重大科技创新,依照“科学革命——技术创新——科技成果产业化——产业升级、产业势能增长——产业结构变动、产业势差消长——国际产业转移”的链条循环进行。

没有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以来的几次重大科技革命就不会有二十世纪下半叶以来的几次国际产业转移浪潮。“二战”后初期的“第三次科技革命”致使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工业结构发生分化。当时的美国在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上居于绝对的国际领先地位,美国国内一方面积极发展资本密集型重化工业和半导体、通讯等技术密集型产业,另一方面向日本等国转移劳动密集型产业。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技术革命的深化致使主要西方国家产业结构再次发生重大变化,纷纷加快发展高加工度资本密集型产业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并由以第二产业为主向第三产业为主转变,重化工业和劳动、技能密集型产业逐渐向海外转移①。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信息技术革命”又给了发达国家一次产业升级的机会,发达国家企业把传统的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

五十多年来的历程证明,国际产业转移离不开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每一次的科技革命推动了生产力的巨大发展,促使新产品及替代品大量涌现,带来产业结构的快速升级、形成新的产业,而技术进步快的国家能够较好地保持与别国的产业势差。国际产业转移是世界经济一体化背景下产业结构调整的内在需求,是国家和企业不可违背的客观经济规律。只要科技进步推动各国产业不断升级、经济不断增长,产业势能就会不断变化;只要存在国与国之间的产业势差,就有机会进行国际产业转移。

二、国际产业转移的原因

国际产业转移过程中,某一产业会从产业结构较优、经济发展阶段较高的国家,转移到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阶段较低的国家。从梯度转移理论角度看,产业结构较优、经济发展阶段较高的国家是高梯度国家,与此对应是低梯度国家。高梯度国家的某一(或某类)产业虽然存在产业势能,如果没有动力因素,产业也不会发生国际性转移②。

国际产业转移的主体是产业移出国的企业,任何国际产业转移都发端于企业的对外投资行为。因此企业的逐利性是推动国际产业转移最直接的动力,国家间的经营利差是企业进行国际迁移的直接动因,也是国际产业转移的诱发因素。产业是同类企业的集合,企业是国际产业转移的主体。伴随着产业势能的变动,企业经营发展的国内环境也在变化,企业需要不断作出战略调整。从企业层面来看,国际产业转移是企业空间扩张,企业再区位(relocation)和区位调整(location adjustment)过程,是大量企业跨国界迁移的结果。

史密斯(D. M. Smith)的盈利空间界线(spatial margins to profitability)理论对企业迁移的解释如图2所示,纵轴代表着收入和成本;空间收入曲线(spatial revenue curve)是一条直线,用SRC表示;空间成本曲线(spatial cost curve)是U形曲线,用SCC表示;SRC和SCC的交点M1和M2是企业盈利的空间界点。M1和M2之间的任何区位都是盈利的,其中P点是最大盈利点,代表最优区位。随着外部环境和企业发展条件的变化,空间成本曲线由SCC变为SCC′,盈利空间界点由M1和M2变为M1′和M2′,最大盈利点由P变化为P′。过去的最优区位P点将成为企业的亏损点。企业要想实现盈利目标,并把利润率提高到目标盈利水平之上,就必须把企业迁移到新区位。企业迁移不仅取决于来自现有区位的推力和来自目标区位拉力,还取决于迫使企业留在现有区位的阻力,其中包括由于迁移所造成的固定和可变成本的损失,维持现有劳动就业关系的需要,来自地方政府的压力以及管理者旅行成本的增加等。显然,当来自现有区位的推力和来自目标区位的拉力加起来足够大时,企业才会克服各种阻力做出迁移的决定。

当在国外其他区位开展经营能比现有区位开展经营获得更多利益时,企业就会考虑进行生产区位的跨国界迁移,进行对外产业投资。微观个体的行为是宏观形势的变化的基础,当为数众多的企业都做出类似迁移决策时,便形成一次国际产业转移的潮流。国际产业转移是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普遍存在的一种经济现象,是企业追逐利润的产物,也是企业规模扩张和提高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之一。国与国之间的产业结构演进阶段上的差异和由此产生的产业势差,使微观主体获得了通过向国外转移产业获得利润的机会。

三、国际产业转移的过程和模式

1. 国际产业转移的过程。美国经济学家赫希哲的贸易动态分析模型有助于理解国际产业转移过程,该模型继承了弗农的生命周期理论将产品生命周期分为创新、成熟和标准化三个阶段的思想。在贸易动态分析模型中,采用贸易量(进口、出口)来考察国际产业转移情况,模型把世界贸易国分为三组:工业高度发达国家(如美国);较小的工业发达国家(如西欧各国和日本);发展中国家(如东南亚各国)。图3是对该理论的形象表述。

图3中横轴代表时间(以T表示),纵轴代表新产品的贸易量,原点O的上方代表净出口,原点O下方代表净进口。从O到T1为发达国家产品创新阶段,产品无出口,仅满足国内需求。从T1开始产品逐渐成熟,发达国家将产品出口到发达小国,开拓这些国家的市场,从而刺激了其国内厂商模仿或引进技术。从T2时起发达小国开始国内生产以替代部分进口产品,满足国内需求,进口下降;这时发达国家开始开拓发展中国家的市场,该产品出口到发展中国家。T2阶段以后,产品在创新国已经进入成熟阶段,成本与价格成为竞争的关键,发达小国国内重合产业开始建立,发达国家的技术优势逐渐缩小,成本劣势凸显,国内生产和出口下降,产业开始向发达小国转移。至T3时期,发达小国已经完全掌握了该技术,开始大量生产,产品除满足国内需求外,部分返销给发达国家,部分向发展中国家出口;发展中国家逐渐地实行进口替代战略,进行国内生产,减少该产品的进口。至T4时期后,发达国家成为净进口国。至T5时期,产品及其生产技术已经完全标准化,非熟练劳动力成本成为产品价格竞争的重要武器,于是该产业逐渐向工资率低的发展中国家转移。

国际产业转移是藉助于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实现的,后两者是前者的表现形式与载体,往往与国际产业转移交织在一起,尤其是国际直接投资和国际产业转移难以区分③。国际产业转移发端于企业的对外投资行为,形式上也是一种国际产业投资活动,但不是所有的国际产业投资行为都具备国际产业转移的特征。国际产业转移不同于国际直接投资,至少存在两方面的区别:第一,国际产业转移是一种新的国际产业投资活动。一方面并非所有的国际产业投资都会导致国际产业转移;另一方面它是在一段时期的国际产业投资活动后,随着东道国产业的成长,导致的活动性质的突变。第二,这种突变体现在,当国际产业投资活动发展到某一时刻,继续进行的产业投资活动的目的,主要目的在于将这些产品出口输回转移国,替代转移国国内的产品生产,并占领其它国家市场。这是国际产业转移与之前的国际产业投资活动的典型区别。

2. 对现有国际产业转移模式的总结。传统的国际产业转移往往是由经济梯度较高的发达国家转向梯度较低的欠发达国家。而且基本上是沿着“发达国家——新兴工业化国家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顺序进行。发展中国家之间很少发生产业转移现象。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以来,发达国家向新兴工业化国家、继而向发展中国家产业转移的势头和惯性仍在部分维持,继续呈现逐级梯度的特征。但同时这种模式也开始被打破,发达国家在向次一级国家转移产业的同时,也有部分产业绕过它们,直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形成跨级梯度转移模式。这为发展中国家在新一轮产业转移中加快发展、实施赶超战略提供了机遇。当前,随着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比较优势的不断变化,发展中国家之间存在着产业的平行移动,原来流向一部分发展中国家的产业,开始转而流向另外一些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起飞时期,发展中国家基本上处于国际产业移入阶段;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增加、产业结构的优化以及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一些发展中国家也会向落后国家转移某些边际性产业,加入到产业国际转移的行列国当中。此时,国内既有产业的移入,又有产业移出,存在着产业转移的双向移动。这一点在邓宁的国际投资发展周期理论曾做出过解释。

产业从高位置国家转移到低位置国家,并不是产业发展的倒退,而是再次给予该产业以广阔的发展空间,该产业有助于协助产业承接国的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是动态的,产业势差也在不断变化。国际产业转移中,既有逐级梯度转移模式,即产业从发达国家转移到新兴工业化国家,从新兴工业化国家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从发展中国家转移到落后国家,也有跨级梯度转移模式④。原有的逐级梯度转移模式,加上跨级梯度转移模式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平行转移,使得国际产业转移呈现出多级推进的特征。

四、国际产业转移的效应

国际产业转移对产业移出国和产业承接国两类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会产生不同影响,并且这种影响具有正、负两种效应。

1. 对产业转移国的影响。当发达国家的某些产业不再具有竞争性时,将这些产业转移出去,可为那些附加值高的新兴产业提供更多的资本和劳动力,为新兴产业的发展腾出了更大的空间。发达国家新兴产业和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得到加强,通过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又可以形成新的产业势差。而且,在以跨国公司为主导的产业转移,只是生产环节的转移而不是利润中心的转移。跨国公司的核心管理部门仍然留在国内,转移到国外的产业每年都会有巨大投资收益汇回国内,这部分收益计入国际收支平衡表的经常账户中,有利于维持产业转移国的收支平衡。

国际产业转移对产业移出国可能产生的负面效用,一般来说有以下几方面:第一,国际产业转移会影响移出国国内就业水平,由产业外移带来的失业问题在短期内是不可避免的。第二,国际产业转移会可能会削弱移出国的技术优势。国际产业转移意味着包括技术在内的所有必备生产要素转移到国外,技术本身具有渗透和扩散效应,产业承接国借此可以学习部分先进技术。第三,国际产业转移会造成移出国产业“空心化”。从理论上讲,这种现象只要移出国及时调整产业结构,用新的高附加价值的产业来取代移出产业就完全可以避免,但在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而难以避免。但从各国长期和整体的经济发展来看,其正效应大于负效应。归根到底,国际产业转移为移出国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契机。

2. 对产业承接国的影响。当前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及地区,国际产业转移能够为承接国带来投资转移效应、结构成长效应、就业扩大效应等积极影响,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以现有的能力水平参与国际市场的机会。但承接国际产业转移是一把“双刃剑”,其在客观上会给承接国造成一些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

其一,跨国公司通过对价值链进行分拆,掌握核心高增值业务,而把非核心低增值的生产、营销、物流和非主要框架的设计、研发活动都转移到成本更低的发展中国家及地区,不仅有效缓解国内“产业空心化”的不良影响,还能达到在全球范围内利用最优资源的目的。由此,产业转移国居于价值链的高端,承接国居于价值链低端;转移国保有高增值业务,承接国从事低增值业务;转移国降低核心技术的外溢效应,承接国更多地只享有非核心技术的外溢效应。不仅如此,发达国家政府出于国家利益考虑还会管制和干预国际产业转移,特别对于国际产业转移中的技术出口和技术转让进行严格限制,最大限度的降低技术外溢效应⑤。这种局面客观上强化了转移国与承接国之间在技术水平的差距,限制了承接国承接产业的发展速度,维持并拉大承接国与转移国之间的产业势差。

其二,许多发展中国家及地区存在很强的产业转移移入需求,为承接更多的国际产业转移,而对移入产业未加筛选。例如,发达国家为了降低国内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的困扰,将一些高污染、高能耗产业向外转移。承接国承接这些产业的同时,也承接了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的后果,降低了国内福利水平。国际产业转移并不只是单纯的经济活动,对国家的福利水平和社会利益有重大的影响。

我们知道,国际产业转移机制中包含了转移国、承接国、企业、产业等众多的主、客体内容,包括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等多层面的国际、国内经济活动,是一个较复杂的经济系统。在国际产业转移机制中,由各国产业势能相对变化而引发的产业势差的消长为国际产业转移创造了条件,是国际产业转移的重要条件。科技进步是产业势能变动的基础,每一次的国际产业转移浪潮都离不开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科技进步是国际产业转移的必要条件。企业是国际产业转移的主体,企业的逐利性是推动产业进行国际转移的最直接动力。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是国际产业转移的表现形式,也是国际产业转移正式开展之前的准备活动,国际产业转移发生在一定程度的国际直接投资之后。同时,国际产业转移对转移国和承接国将产生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影响,尤其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其负面作用不容忽视。同时,国际产业转移为我国更好地参与国际分工,加入世界一体化潮流提供了机会,其变化和发展势必会对我国经济产生重大影响。通过对国际产业转移机制的研究能使我们对国际产业转移有一个更透彻的了解和认识,在面对当前纷繁复杂的国际经济环境时有所为有所不为,更好地抓住当前国际贸易和国际产业投资活动中的机遇以及国际产业转移的发展方向,也将有助于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注释:

① 卢根鑫:《试论国际产业转移的经济动因及其效应》,《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1994年第4期。

② 陈刚、张解放:《区际产业转移的效应分析及相应政策建议》,《华东经济管理》2001年第4期。

③ 汪斌、赵张耀:《国际产业转移理论述评》,《浙江社会科学》2003年第6期。

④ 原小能:《国际产业转移规律和趋势研究》,《上海经济研究》2004年第2期。

⑤ 胡俊文:《国际产业转移的理论依据及变化趋势——对国际产业转移过程中比较优势动态变化规律的探讨》,《国际经贸探讨》2004年第5期。

(责任编辑 陈孝兵)

国际税收竞争理论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国家税务总局倡导建立并不断健全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是第一个由我国主导的,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广泛参与的非营利性官方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在合作机制推动下,税务部门通过加强税收法制建设,着力推进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的数字化转型,为企业营造了良好税收营商环境。

【关键词】“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税收营商环境;数字化

★ 本文为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一带一路’战略下吉林省企业‘走出去’税收风险管理研究”(编号:2020C032)、吉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促进吉林省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大格局的税务服务优化策略研究”(编号:JJKH20210137SK)、吉林财经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编号:2021Q33)的阶段性成果。

黨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作为一国治理能力、体制机制、社会环境、资源禀赋、基础设施和思想观念等因素的综合反映,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在经营过程涉及的制度要素和社会条件等外部条件。高水平的对外开放要以高质量的营商环境作为重要基础。因此,需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以及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以契合改革开放的发展逻辑,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持续推进,优质的营商环境在吸引国内外投资、推动国际经贸合作等方面作用愈发凸显。“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以下简称“合作机制”)着力于纳税服务、税收争议解决、税收征管能力建设等领域合作,积极探索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措施,助力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一方面为“引进来”企业创造更为规范、更加包容、更可预期的投资经营环境,维护企业正当权益,进一步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另一方面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更为及时、精准和个性化的税收维权保障,帮助企业降低境外税收风险,积极化解涉税争端。通过不断提升国际税收服务质效,助力中国迈向全球营商环境第一方阵。

一、“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的成立与发展

为拓展“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国际税收合作,2019年4月,在浙江乌镇举办首届“一带一路”税收合作论坛,标志着“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Tax Administration Cooperation Mechanism,BRITACOM)正式成立。合作机制成立的目的是本着合作共赢、包容互鉴的精神,通过国际税收合作和经验分享,建立一个“共商、共建、共享”的国际税收征管协作机制。其围绕推动依法治税、提高税收确定性、促进涉税争议解决、改善纳税服务、提高税收征管能力等方面开展合作,构建增长友好型税收环境,为跨境贸易和投资消除税收障碍,促进可持续和包容性增长,符合沿线各国的根本利益。

“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运行两年以来,持续发挥作用与扩大影响,截至2021年9月,理事会成员已达到36个,观察员达到30个。沿线国家和地区在合作机制的推动下,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持续提高。作为开放型合作平台,“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的成立有着重要意义。首先,合作机制是“一带一路”倡议下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税收方案”,一方面可以更好地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可以让中国方案走向世界舞台,使中国逐渐成为国际规则制定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在重塑国际税收新秩序中发挥引领作用。其次,通过不断完善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有利于促进“一带一路”国家构建更为公平、透明的税收制度、推动税收征管法治、提高涉税争议解决效率、优化跨境营商环境,从而有效促进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谱写区域经济一体化新篇章。最后,通过搭建信息共享、经验互鉴的平台,促进全球经济包容性发展。尤其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背景下,我国税务部门通过与“一带一路”国家(地区)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寻抗疫情、促发展的税收政策和服务措施,积极分享我国“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模式等成功经验,为全球抗疫发挥积极作用,助力全球经济复苏。

二、完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助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措施

2019年第一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以“共建‘一带一路’:加强税收合作,改善营商环境”为主题,围绕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加强税收法治建设、加快争议解决、提高税收确定性、通过税收征管信息化简化纳税遵从等议题开展深入讨论。论坛的召开提高了跨境税收争议解决效率,构建了增长友好型税收环境,联合发布了《乌镇声明》和税收征合作行动计划,并就加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达成重要共识。确保合作机制参与方共同采取行动,实现阶段性目标:

(一)加强税收法治建设,创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

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全球经济不明朗,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外商投资预期和信心。同时,由于各国税制差异和复杂多变的国际税收环境,“走出去”企业可能会面临多种税务风险,包括纳税申报风险、转让定价风险、双重征税风险和税收争议风险等。为增进“一带一路”经贸交往中投资者信心,行动计划力促各成员国高效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提高政策确定性,减轻外资企业税收负担,释放积极信号,助力复工复产,提振外资企业的投资信心;力促各成员国税务部门深入企业,加强沟通,明确企业诉求,聚焦企业关注的政策热点和常见问题,围绕税收政策、税收协定、部分国家和地区税制等内容展开解读。

(二)共同提升税收争议解决效率

合作机制在保护各自国家税基的同时,为更好地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做出努力。一方面,行动计划深化了税收合作,为跨境纳税人消除重复征税。利用大数据技术,精准对接,深入了解企业经营战略、业务特点和个性化需求,辅导企业正确适用税收协定条款、合理享受协定待遇以及避免国际双重征税,保护“引进来”企业的税收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行动计划完善了事后解决机制,提高跨境涉税争议解决效率。相互协商程序是解决国际税收争议的主要方法之一,但调查显示,“走出去”企业在遇到涉税争端时,由于不熟悉相互协商程序、对其解决税收争议的效果缺乏信心,较少提请启动相互协商程序。因此,各成员国税务部门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和服务,鼓励企业申请启动相互协商程序,通过公开典型协商案例,为境外投资企业提供参考借鉴。

(三)共同推动税收征管能力建设,强化交流机制,促进经济包容性增长

各成员国税务机关通过建立税务风险指标及模型,做好事中风险管理,形成本国“走出去”企业动态管理档案,完善基础信息。税务部门牵头与商务、外汇等部门合作,与东道国国家税务部门实现信息联动,共同建立数据共享和“走出去”企业服务机制。同时,推动国际税收服务智慧化、网络化和无纸化,利用大数据技术,整合信息服务平台,建立风险分析模型,分级分类有针对性地为企业识别风险、提供精准服务。

(四)促进纳税遵从,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建立优质的税收营商环境

打造数字化、智能化的管理服务平台,优化审批流程、升级办税模式。不断创新服务举措,推进国际税收业务“云上办”,实现非居民纳税人涉税事项套餐式、一站式服务,增强办税体验感。持续优化我国税收营商环境,提升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吸引存量企业再投资,为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贡献税务力量。开辟“国际税收业务绿色通道”,推行国际税收“云服务”,线上线下多渠道融合,及时回应企业诉求,解决“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涉税疑难。

三、加強数字时代的税收信息化能力建设,助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2021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我国“十四五”时期的税收征管改革做出了规划——以智慧税务建设为基调推进税收现代化。《意见》强调,我国实现税收现代化过程中要不断完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强化国际税收合作。2021年9月,第二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聚焦“数字时代的税收信息化能力建设”主题展开,围绕税收征管信息化、纳税服务信息化、新技术在税务领域的前景展望、涉税数据治理等议题开展深入讨论。

数字经济时代,颠覆性技术正通过提供新的产品和服务、创造新的商业模式来重塑经济。随着互联网、移动平台、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及高级分析的扩展,新型沟通、工作和交易方式,挑战了税务管理部门与纳税人互动的传统方式,但同时为征收税款等税务管理提供新的机会。通过新技术和新工具加强纳税人遵从性,通过税务管理数字化转型升级提高税务机关的效率和质量。根据《“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调查结果,“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化发展不平衡,部分辖区仍处于税收数字化的初始阶段,缺乏科学性和全面的战略规划,基础设施不足,数字化人力资源短缺,税务数据采集利用率相对较低,安全性较弱。各国信息化数字化发展水平发展不均衡,导致政府间存在信息孤岛、国家间协调机制不健全、跨境企业需求与当地政策存在适应性差异等问题,阻碍了生产要素在国家间的流通与配置。因此,在多边合作框架下,合作机制致力于制定适合不同司法管辖区条件的税务数字化发展规划,提升“一带一路”国家(地区)的税收信息化能力,进一步保障后疫情时代贸易和投资业务连续性。“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下,以税务信息化能力的提升赋能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打造数字化的税收营商环境。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财政事务部主任维特 加斯帕(Vitor Gaspar)认为各国信息化发展可划分为三个阶段:信息数据收集、信息数据应用和纳税服务数字化。从信息数据收集阶段向信息数据应用阶段过渡,进而向纳税服务数字化阶段升级的过程,契合了营商环境信息化、营商环境数字化、营商环境智慧化发展的三个阶段。

信息数据收集阶段奠定了税收数字化转型的基础。该阶段主要强化税务大数据的集成、融合与管理,促进税收征管信息化能力的提升。各国税务部门通过“智慧税务”驱动多元业务系统集成融合,解决业务系统分散的问题。推动完善跨境税源信息共享机制,解决数据孤岛的难题。同时,信息化建设对业务流程的规范性提出新的要求,促进征纳两端的工作流程简化与创新,提升了税收数据的准确性与可靠性。

信息数据应用阶段,主要提高税务相关数据的分析与应用能力,实施技术赋能和数据赋能。在技术快速更迭的时代,借助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最新科学技术提高数据要素的配置效率,助力税收治理的转型与升级。同时,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业务流程,提升办税效率与纳税服务精准性,加速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模式与纳税人生产经营环节相契合,提高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技术架构对经济发展和国家现代化治理的适应性。

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是税务部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关键。在纳税服务数字化阶段,主要利用信息技术更新管理模式,结合“非接触式”服务,提升纳税服务的信息化能力,促进纳税服务与营商环境要求相衔接,优化纳税人纳税服务体验。基于税务数据分析形成的精准化业务模块,结合信息技术搭建的办税渠道,使数字化渗透到业务流程方方面面,通过搭建智慧化税务场景,提升业务处理速度,优化纳税人办税体验。

在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进程中,我国税务部门不断强化信息技术在涉税实务中的应用。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构建和完善税收信息体系,深入推进“以数治税”,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助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一是充分应用信息化前沿技术,发挥其对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支撑作用。通过加强信息化工程建设和持续完善信息化应用系统,推进信息数据收集阶段建设。金税工程、税务云平台等全国统一的涉税信息化工程的搭建、上线和持续完善,为构建优化税收征管体系奠定了坚实的信息化基础。二是深入挖掘税收大数据,发挥数据赋能作用。以大数据为驱动力,推进信息数据应用阶段建设,完善我国税收数字治理机制。我国税务部门在税收风险防控、税费服务优化、税收执法规范等方面实现由人工管理向数字化管理的转变,丰富了“以数治税”的实践经验。同时,税收大数据在宏观决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税收服务国家经济、服务社会管理方面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坚持推进技术与业务的深度融合,发挥业务引领作用。目前,针对我国90%的涉税事项以及 99%的纳税申报业务,企业均能通过“非接触式”办税,实现“网上办、线上办、掌上办”,实现了办税缴费方式的革命性转变。全国统一的税费知识标签体系,能够及时准确将相关政策推送至符合享受税费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加速我国智能化税费服务改革进程。而实现精准化税收监管是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我国税务部门坚持风险导向,针对重点领域,结合税收大数据风险分析,适当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坚持“无风险不进户”,精准实施税务监管。

“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是“一带一路”国家(地区)同心抗疫、携手共迎信息革命、共创数字合作新局面的重要合作平台。在“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各参与国家(地区)的通力合作下,合作机制达成多项合作共识,加速各国税收信息化建设进程。合作机制推进各国税务部门信息化税收征管能力的建设,加强税收法治、加快争议解决,着力推进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的数字化转型,提升税收征管效率,提高纳税服务质量,提升税收治理机制对企业合理需求的响应能力和对企业未来需求的前瞻能力,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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