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法律论文范文

2023-09-16

学生法律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随着我国的高校教育制度改革的深入,在高校管理过程中大学生的地位得到了迅速的提升,逐渐成为高校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作为高校的管理层辅助人员,能够对日常的教学开展以及活动开展给出合理的建议,在高校的后勤服务、宿舍制度、制定日常教学中都能够充分的发挥大学生的时代个性。高校学生参与学生管理已经成为时代发展的必然方向,因此要充分地发挥大学生的管理热情,提升大学生的管理质量。

关键词:学生管理;高校学生;实践研究

学生参与高校的管理是民主进步的过程,也是高校进行改革的重要进展。在高校日常管理中学生有很多地方都可以参与进来,很多大学生非常乐于参与学校的日常管理,不但能够提高工作的热情,还可以掌握管理的方法,为之后的社会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高校学生参与学生管理实践研究,有助于帮助高校认清大学生的重要地位,制定针对性的工作岗位,帮助大学生更好地认识管理的过程。

1、高校学生参与学生管理的重要价值

1.1学生干部得到锻炼

在高校学生进行学生管理时,一般都是从大一的班干部选举开始。班委会的成员充当着班干部的角色,会承担自己的责任,为班级的人员作出贡献。班长整体调控,团支书负责细节,组织委员进行活动组织,心理委员做好学生辅导。每一个学生干部都会依据个人的素质以及个人意愿,来选择合适的班干部工作,进入到学校的管理中。高校学生参与学生管理,能够方便学生之间的沟通。尽管大学的很多老师非常的亲民,但是与学生之间的隔阂还存在,而学生参与学生管理就能够减轻学生之间的鸿沟,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沟通。班干部在参与学校管理时能够让自身的责任感和价值感得到提升。

1.2加强院系之间的合作

在学生参与学生管理时,学校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会非常的频繁,每个院系之间都能够开展活动比赛,例如各类竞技体育项目,既能够增强学生的体魄,又能够促进每个学员之间的交流。学生的交流更加的简单直接,高校学生参与学生管理时,可以依据学生的兴趣开展符合学生实际情况的活动,让高校院系之间的合作交流更加频繁。学生在学校管理中肯定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由于他们的思维不够成熟,在处理事情方面不够完善。所以让学生参与到管理中来能够在导员和教师的带领之下,增强管理经验,完善为人处事的品性。学生只有在磨练之中才能获取进步,因此让学生参与到学生管理中来,可以让他们更好地进行磨练,帮助学生获取进步。

1.3符合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高校管理改革过程中,让学生参与日常的工作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形式。随着时代的发展,大学生在大学期间的能力锻炼直接关系到未来的人生规划,因此让学生进入到管理工作中,既能够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又能够让学生对于社会认知有更加清楚的认识。总体来说,学生进行高校日常管理已经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国家如今大力发展素质教育,提倡民主化的教学环境,因此高校要充分认识到学生的管理需求,为学生提供合适的管理岗位。我国相关的法律作出明确的规定,高校的管理层要重视学生的需求,将他们尽可能地接触到高校的日常管理中来,进行人格和品质的锻炼。

2、高校学生进行学生管理的策略

2.1健全学生管理制度

如今高校建设过程中不断地为学生提供参与学生管理的岗位,但是,高校还是要认识到大学生的思维比较简单,处事方法不够灵活,与人交往存在一定的缺陷,这些都是参与学校管理中的弊端。所以高校要健全学生的管理制度,制定民主化的工作进程方案,保证学生能够有章可循。不完善的管理制度会让学生对权利和义务有模糊的认识,因此在制定制度之前学校首先要摸清学生的真实情况,包括学生的管理能力管理经验,学生渴望的管理环境等。之后要广泛地采取学生的意见,可以通过抽样调查或者是问卷调查的方法,让学生将自己的意见和想法表达出来。同时还有专业的人员制定学生管理制度,科学性和规范性的方面为学生的管理作出保证。学生参与学生管理的制度性要有针对性和科学性,建立在学生的真实情况之上。

2.2对学生进行管理教育

在学生参与日常管理中,要增强学生的行动力,不断地进行参与教育。首先,做好启蒙参与教育。刚升入大学的大一学生对大学的管理情况经验比较少意识比较薄弱,因此要进行启蒙参与教育。主要是让大学新生了解学校的管理制度以及办事的流程。可以采用靈活的方法播放宣传片或者是纪录片的方式,让学生模拟地参与到管理中来,在自由讨论中达到启蒙教育的效果。其次,要进行日常的参与教育。对学生进行日常参与教育,能够让他们始终保持管理的热情和积极性,重在为学生传授参与技能和参与技巧,增长学生明辨是非、理智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进行参与教育时可以列举学生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出现的问题作为案例,让学生在真实的环境之中进行讨论,从而对学生管理有更加清楚的认识。

2.3帮助学生进行管理定位

学生管理重在沟通,因此高校学生若是要进行学生管理工作,就必须增强自身的沟通能力。沟通可以提高办事效率,沟通可以让生活环境变得更加和谐,沟通会让学生有充分的理解。相关的教师要针对学生管理的现状进行深入分析,让学生能够找到自身管理中存在的弊端和优势,可以客观的评价自己的管理水平。同时还要注重保护大学生的参与积极性,由于他们具有很强的创新能力,因此要保持合适的空间,尊重学生独特的性格,让他们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个性。

2.4为学生提供管理空间

当代大学生个性显著,兴趣广泛思维活跃表现能力强,这些会让他们在参与学生管理的时候具有前所未有的优势,也会出现劣势。学生在参与学生管理时,思维创新能力较好,可以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推动高校的教学改革。但是,学生的英语自我约束能力不够,若是掌握过大的权力那么就会产生混乱的场面。总体来说,高校学生管理方式,为人处事管理经验等方面都还存在一定的欠缺,高校在放权过程中,要注重给予他们合理的管理空间,能够让他们在矛盾的碰撞中增强管理能力。在放权同时要对学生的管理水平有一定的约束能力,不能成为一种放纵,而是要保护学生的管理积极性。

高校学生参与学生管理已经是现在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高校要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认真的研究本学校的学生特点,制定合理的学生管理制度,促使大学生积极地投入到高效管理中来。在高校学生管理实际要保护他们的积极性,又要让他们在经历之中取得进步。

参考文献:

[1]丛小芳.高职学生参与学生管理[J].辽宁师范大学,2014,(5):52-53.

[2]陈丽丽.高校学生参与日常管理的实践研究[J].辽宁高职学报,2013,(7):85-86.

[3]高盛.市级高职学生参与学生管理的策略研究[J].浙江工业大学学报,2011,(3):16-18.

作者简介:苏小桅(1979-),女(汉族),四川省南充人,成都广播电视大学,讲师,主要从事团学管理工作及研究。

学生法律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在校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处理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是严格执法,或是“网开一面”,对此看法不一。本文认为对在校大学生犯罪应该从宽处理,并从各个方面阐述其理由。最后,在此基础上探讨对在校大学生从宽处理的方式以及校方对大学生违法犯罪应有的态度、措施等。

[关键词]在校大学生;违法;犯罪;网开一面

近年来,在校大学生犯罪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且犯罪类型趋于多样化。这一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

随着检察机关执法理念的转变,挽救失足的在校大学生,实现对其公平、公正的处理成为刑事司法的目标之一。为此,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牵头成立了在校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并制定了在校大学生犯罪后处理实施意见。例如,对一些具有可塑性的在校大学生做出暂缓起诉决定,通过帮教等措施来达到矫治的效果。同时,加强与高校的协调、联系,共同做好在校大学生犯罪前预防、犯罪后的处置工作,降低在校大学生犯罪率。

然而不论是社会上,还是学界对此做法都存在着截然相反的两种观点。赞成方认为:面对当前在校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严重形势,采取成年人的处理方式不利于其教育、改造;也不能减少在校大学生犯罪。从个案上来看,一些在校大学生犯罪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确没有逮捕的必要。从情理上说,在校大学生作为未来社会的精英人才,是国家未来的希望;多数在校大学生犯罪完全是一念之差,按照校规、校纪,可能面临开除的窘境。

与此观点相反:从法律角度讲,在校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如果人人犯罪都说自己是一时失足,那法律应该怎么做?这种对于在校大学生的人性化的处置措施其实是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亵渎和规避!对在校大学生的挽救等工作应当是属于社会、政府的职责,但是这绝对不是法律应当负担的。对在校大学生犯罪“网开一面”,具有很多负面影响

一、在校大学生犯罪是否应该“网开一面”

“网开一面”是指对在校大学生犯罪的处理上借鉴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方式,在刑事司法的处理上从宽处置;以教育、感化和挽救在校大学生为目的,一方面在定罪的标准上从宽,另一方面在量刑上从宽,大量适用非监禁型,挽救失足的在校大学生。而对于在校大学生犯罪是否应该从宽处理是解决对在校大学生犯罪“网开一面”最为重要的问题。

1.对大学生犯罪“网开一面”是否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意指凡是法律上视为相同的人,都应当以法律所确定的方式来对待,而不能因为法律以外的因素,例如民族、地位等来加以区别。当然,平等原则要求立法对于群体的划分应当是合理的,即相同的人和相同的情形必须得到相同的或者至少是相似的待遇,只要这些人和这些情形按照普遍的正义标准在事实上是相同的或相似的。那么,对将大学生犯罪与其他成年人犯罪区别对待是否具有合理性,是否符合正义的标准,便成为了这一问题的核心。

在校大学生违法犯罪在本质上与其他成年人犯罪有着一定的区别。犯罪的本质在于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而由:厂在校大学生自身的生理、心理特征,使得其犯罪行为与其他成年人犯罪行为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一方面,在校大学生的犯罪行为与其他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一样,具有社会危害性,这也决定了其犯罪的应受惩罚性。另一方面,在校大学生的人身危险性低决定了其犯罪行为与其他成年人犯罪行为之间的区别。人身危险性是指犯罪的存在对社会所构成的威胁,即其再犯罪的可能性。在校大学生正处于人生的一个特殊时期,生理发育趋向成熟,这些特征决定了在校大学生犯罪大部分是其一时的失足行为,是由于自身的是非分辨力差、易受影响所造成的。因此,对在校大学生犯罪人经过悉心的教育、疏导,即便可以达到良好的矫治效果。

从刑法学角度来看,我国将刑事责任能力划分为14周岁以下即为无刑事责任能力、14周岁至16周岁具有相对刑事责任能力和16周岁以上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而在校大学生作为成年人,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显然是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但是在实质上,却存在着一定缺陷:由于在校大学生特殊的生理、心理特征,仍属于向成熟发展的过渡期。在校大学生从小学、中学、大学的人生经历主要局限于校园,局限于学习知识的生活,而一个人的刑事责任能力(认识能力与意志能力),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在社会生活中逐渐获得的,尤其体现在丰富的社会经历上。宽松的校园环境和学习生活使得在校大学生在刑事责任能力认识能力与意志能力方面都难以同经过社会生活洗礼的其他成年人相比,显得“学生气”,阅历不足,考虑问题不周。因而,其刑事责任能力(认识能力与意志能力)存在一定的瑕疵的。

据此,将在校大学生这一群体在刑事处理上与其他成年人相区别是具有科学性、合理性的,体现出刑事司法实质上的平等。

2.刑事政策的要求

随着社会治理和犯罪控制机制的现代转型以及人道主义价值观念的普世传播,现代对付犯罪的手段也从以刑法报复性的惩罚为主到主要根据有效的社会政策控制犯罪转变,从“国家本位犯罪控制模式”向“国家—社会双本位犯罪控制模式”转变。在坚决反对传统的报复性惩罚制度的同时,以人道主义的刑事政策为基础,承认犯罪人有复归社会的权利,社会有使犯罪人回归社会的义务。对于在校大学生犯罪人更应如此。一方面,在校大学生本身具有易改造的特征,对于大学生犯罪人处理上“网开一面”,着重教育、感化和挽救,能够达到最优的矫治效果。另一方面,也能够防止刑事司法力量过度干预对在校大学生造成的负面影响,从而使在校大学生犯罪人顺利的回归社会。

同时,对在校大学生犯罪从宽处理,也符合刑罚个别化的要求。刑罚个别化的基本涵义是:根据犯罪人的个人情况,有针对性地规定和适用相应的刑罚,以期有效地教育改造罪犯,预防犯罪的再次发生。根据在校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本身特征,例如其主要表现为盗窃、故意伤害等轻微刑事案件,并且恶性不大的,对在校大学生犯罪从宽处理,充分利用在校大学生良好的校园生活环境各种有利因素,有利于在校大学生的挽救,预防在校大学生犯罪的发生。

3.国际公约的要求

对于在校大学生犯罪“网开一面”的处理也符合国际公约的要求。《联合国少年司法准则》第3.3条对于公约适用范围的规定,要求应致力于将适用于少年的特别保护规则扩大适用于小年龄的成人的要求。对于在校大学生犯罪的处理上网开一面是符合这一要求的,具有其合理性。

二、刑事司法中“网开一面”的方式

对于大学生犯罪人“网开一面”应该具有一定的方式。例如,南京仙林大学城大学生犯罪的“特殊性”,大学城所在地的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提高了“大学生偷盗案件犯罪标准”:普通市民犯罪“底线”是2000元,而大学生犯罪的“底线”是4000元,在司法实践过程中,甚至盗窃1万元才予以批捕。对于在校大学生犯罪确立较高入罪标准,例如在数额上、行为的次数上等,这布利于对轻微的违法犯罪行为作出罪处理,挽救一些失足的在校大学生。

对人学生犯罪的处理,应该首先让在校入学生犯罪人了解其犯罪行为的严重性以及危害后果;在此基础上对在校大学生犯罪进行从宽处理才是合理的,也才能达到教育、挽救的目的。可以说,所谓“网开一面”是指在对大学生的处理上侧重于以教育、挽救方式为主,而不是单纯的惩罚,以纠正当前建立在“犯罪——惩罚”报应理念基础之上的刑法的不足之处。笔者认为,对于大学生犯罪人处理上“网开一面”还可以从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进行:

1.对在校大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性质重新科学合理的认定

对于大学生犯罪根据其特征进行科学合理的认定,尤其是危害性较轻的违法犯罪行为。正如暂缓判决一样,对于犯罪行为较轻、悔过态度较好的大学生的犯罪行为不作犯罪处理;也可以通过与被害人进行协商,在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况下进行出罪处理。这样减少了刑事司法力量的干预,有利于人学生的回归社会;同时,也对被犯罪行为破坏的社会关系进行重新整合,维护社会的整体稳定。

2.对在校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处理上进行一些恢复性的措施

除了对大学生犯罪人的行为认定上更加科学合理,考虑大学生本身的生理、心理特征进行行为的认定外,对于其犯罪行为的处理上也可以科以更为人性化的措施,发挥社区矫正的作用。这能够更加有效的对大学生犯罪人进行矫治,达到刑罚的目的。例如,对于部分犯罪的在校大学生,在有条件的情形下可以判处非监禁刑,由教师等专门人员对其进行帮教,从而一方面对其进行矫正另一方面让其留校完成学业。这些恢复性刑罚有利于在校大学生的矫治,有利于其回归社会。

3.放宽对在校入学生的缓刑、假释的适用条件

借鉴当前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方式,放宽在校大学生缓刑、假释的条件。这能够有效的防止因监禁刑所带给在校大学生的“标签效应”,有利于其矫治;也能够防止其因监禁刑而遭到交叉感染,再次犯罪。

三、关于在校大学生犯罪的其他思考

在校大学生犯罪的增多所带来的挑战不仅仅是刑事司法中如何处理大学生犯罪人,更为重要的是校方如何对待在校大学生的违法犯罪以及如何预防这类犯罪的产生。

1.校方对在校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处理

首先,校方对于在校大学生违法犯罪要实现观念上的转变,不能认为违法犯罪的在校大学生是害群之马,简单的将其予以开除;而要正确、客观的看待在校大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并以教育、感化和挽救为目标。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地方,不应该仅仅局限于科学知识的传授,更为重要的是培养合格的、具有良好道德品质的社会人。因此,对于违法犯罪的在校大学生不能推向社会,草草了事,增加社会的负担;而应该对其进行教育、挽救。

其次,在违法犯罪的在校大学生的处理上,对因违法犯罪经过刑事司法处理的在校大学生仍可以让其留在学校,进行教育改造。一方面,保证了对其违法犯罪行为的矫治的首要任务,另一方面,保障其接受教育的权利,使其接受教育的进程不致停顿,与社会正常的教育、就业衔接起来,从而保证违法犯罪的在校大学生顺利回到主流社会。这也是防止违法犯罪再次发生的关键所在。

2.强化在校人学生的犯罪预防工作

鉴于在校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日益严重,学校应当强化在校大学生违法犯罪预防工作。

第一,强化在校大学生的思想、心理以及法制教育

教育体制的不完善使得当前教育只注重科学技术知识的传授,忽视素质教育。这种教育体制使得部分大学生的道德水平下降,缺乏自我约束力;同时,对:于违法犯罪行为缺乏充分、正确的认识,法制观念淡薄。因此,强化大学生的思想、心理以及法制教育成为预防在校大学生违法犯罪的首要任务。

第二,对校园环境进行治理

由于大学校园管理的相对宽松,容易受到外界不良风气的影响;同时,加上后勤社会化等,各种因素使得部分在校大学生脱离学校的日常管理。此外,校园的周边环境也日益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混乱的校园以及周边环境容易造成管理上的失控,从而使得违法犯罪现象增多。因此,加强对于校园及其周边环境的治理,有助于防范在校大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对在校大学生的违纪行为应该及时处理

在校大学生的日常生活中存在许多违纪行为,对其应该及时进行教育、矫正,让不良行为消失在萌芽阶段,从而防止演化为违法犯罪行为。

总之,对于大学生犯罪的刑事处理以及严格校园管理都是预防、矫治在校大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其宗旨都是关注在校大学生的长远利益,关注社会的长远发展。

[责任编辑:双 塘]

学生法律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法律文化;法律素养;大学生;法治中国

一、导言

古希腊著名思想家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应该包括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订得良好的法律,他还提出:立法者要将主要精力放在教育青年上。

法律素养是指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通常认为包括三个层次:一为法律知识,即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二为法律意识,即对法律有敬畏,有守法意识;三是法律信仰,即从内心确信法律应当被全社会尊为至上行为规则。

中华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法律文化作为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正如德国法学家萨维尼所说:法律同语言一样,是民族精神最重要的表达形式之一。法律同民族精神相关联,就像空气一样弥漫在人们周围,影响着人们的思维。传统法律文化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它不是静止不动的,现在依然有意无意地被人们重复和认可。在构建法治中国这一大背景下,大学生群体的法律素养体现了一个社会、民族和国家的文明程度,更涉及到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和中国梦的实现。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中有着丰富的“给养”,一些法律理念、法律思想不仅在当时就影响着周边国家和地区,有些经过几千年的沿革一直延用至今,如“天人合一”、“德主刑辅”等理论无不闪烁着耀眼的思想光芒,我们应有这种文化自信,善于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汲取“养分”,并用它来对当今大学生进行“教化”,提高其综合素质,使其能够担当起实现中国梦的时代大任。

二、大学生法律素养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大学生法律素养的现状

目前我国大学生的法律素养状况不容乐观:法律知识欠缺,法治观念淡漠,规则意识缺失,人际交往缺乏诚信,违法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复旦大学投毒案以及之前发生在高校的多起刑事案件让人至今难以忘怀,手段之残忍,影响之恶劣,触目惊心。一项针对全国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随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有42.97%的人认为能够钻法律空子的人是有本事的人,有80.96%的人认为当法律和亲情发生冲突时则表现出非常难选择。如此结果表明大學生在进行法律活动时,很难完全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在遇到非法犯罪行为时也不一定能挺身而出,自觉站出来维护法律尊严。一个国家的未来是掌握在青年一代手中的,这个群体素质如何对社会的影响很大。面向依法治国方略的新要求,面向法治未来,强化大学生法律素养已刻不容缓。

(二)大学生法律素养缺失的原因分析

为什么经过这么多年的普法教育而当代大学生的法律素养依然贫瘠呢?这严峻形势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1. 教育模式的不合理

严格说我国大学生的真正法律教育是缺失的。上大学前,由于升学压力大,同学们较少接触、正式地学习法律知识,常常将法律课当做“副课”,从教学内容看,多年来忽视对法律知识,尤其是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宣传,学校和家长都是以升学率和高考为中心,从未真正重视法律素养的培育。进入大学后,法律知识是放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里一起学习,且全国统一教材,课程的针对性和目的性都不强,学生学的积极性和老师教的积极性都不高,导致实际操作起来的效果非常不理想。据调查有超过一半的学生觉得这门课作用不大,而且大学生从年龄上看已基本成年,一些不好的行为习惯已经养成,使得老师教育起来常感力不从心,收效甚微。

2. 法律信仰的缺失

美国著名的法学家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现在不少大学生对法律知识都是一知半解,抑或不重视,抑或不相信,导致即便碰到问题也较少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反而倾向于通过旁门左道去解决。据调查只有不到四分之一的同学在碰到问题时会考虑寻求法律帮助,更无从谈法律信仰了。

3. 不良社会环境的影响

培根说“一次不公的司法判决比多次不公的其他举动为祸尤烈。不法行为弄脏的是水流,而不公的判决则将水源污染了。”目前社会上存在的如腐败、不公正、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加上一些没有善恶标准纯以经济利益为中心的不良媒体的推波助澜,对我国的法治进程和社会环境尤其对青年大学生的成长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严重地影响了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任,影响了大学生的价值观。

三、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基本精神

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可用一个字概括:“和”,因此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也深深刻上了“和”的烙印。老子所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一争两丑,一让两有”,“礼”与“法”并重。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也是道德文化,礼即为法,法即是礼,礼法相融,互为表里。

(一)德法相依

传统中国极为注重道德和法律,法国思想家伏尔泰曾评述:中国人最深刻了解、最精心培育、最致力完善的就是道德与法律。从西周的“周公制礼”,到汉武帝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再到唐代《唐律疏议》,历经上千年的演化,道德与法律实现了完美统一,即所谓的“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出礼则入刑”,从个人自律到国家治理,道德力量无处不在,而法律常常作为道德的补充和实现方式,即所谓“德治为主、法治为辅”。

(二)礼治秩序

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在他的《乡土中国》一书中认为,传统中国社会是“礼俗社会”,在缺少变动的乡土社会中,以民间习俗为基础,以礼治为主导进行社会管理,而此时法律内涵则更多地被理解为“刑”,是为保障实现“礼”而采取的一种刑罚措施,凡事更多强调的是社会道德的事前预防,而非国家法律的事后惩罚。每个人在社会中都按照自己的“名分”(即社会角色)享有一定的权利和承担一定的义务,各安本分。“分”由伦理道德和法律来确定,道德即是法律,法律也即道德。我国西周时期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给全社会带来了一种和谐安定的“礼治秩序”,也推动了当时经济的发展。

(三)自然和合

以“天人合一”为基础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所要追求的是一种和谐的社会秩序。《论语.学而》的“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社会各方面都遵循“礼”制,进而达到和谐状态。在社会交往中,更是要讲信修睦,调处息讼,至今我国司法实践中在处理民事案件时仍会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以调解作为主要解决问题的方式,注重矛盾的化解。

四、探索培育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新途径

中国人善于从历史中汲取智慧,获得解决当下问题的思路。我们要学习先人礼法并用,以礼为先的理念,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报告中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法律是成文的道德,是道德的底线,而道德又是存在于个人内心的法律。针对目前我国大学生法律素养贫瘠的现状,依托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精华,采取传统与现代相融合的方法,努力使法律知识和法律理念“润物细无声”地植入学生的心中,形成其牢不可破的法律信仰。须知:建设法治中国,目标恢弘,青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社会主义建设的生力军。我们必须着眼当下,从培育和提高当代大学生的法律素养着手,提高其规矩意识、法律意识,培养其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方能促使其当担起时代大任。没有切切实实的落实,建设法治中国只能是一句空话。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着手:

(一)注重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掌握

1. 法律教育和专业教育并重、相融

大学生法律知识的学习应当与专业学习相融合,且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应打破公共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割裂的现状,借助专业教育提升法律意识,将法律教育融入各专业课程的学习中,使学生在学习专业课的同时培养起了对自然法则的信仰,同样法律教育也须注重社会科学规则和法律素质的培养,如老师在进行专业知识讲授的时候融入对知识来源及相关权利的介绍,并在专业学习及后期的考核中加入法律意识的培育,将道德教育、法律知识的传播及如若触犯法律所应受到的惩罚融入课堂教学中,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是靠死记硬背的,不是仅仅停留在试卷的高分上,而是在潜移默化之中。当学生知晓抄袭不仅违反道德还触犯法律、认识到考试作弊不仅丧失诚信还破坏了公共规则的时候,法律意识于无形中就植入学生心中。同时应将如《弟子規》等传统文化中关于“礼”的学习渗透至专业学习中,使同学们自然地将“礼”化为其自觉行动,如针对个别同学不尊重老师、不尊重长辈的行为采用“礼”对其进行教化,使其懂得“或饮食 或坐走 长者先 幼者后”、“称尊长 勿呼名 对尊长勿见能”的道理,有了这些基本认知后,其道德水准就会提高,其守法意识自然就会提高,就会将一些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中,社会犯罪率就会下降。

2. 营造校园法治氛围

在校园中积极营造法治氛围,首先学校做到依法治校,高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真正合法,是大学生建立法律信仰的最直接感受,在与同学们切身利益密切相连的事务上,如评优评先、奖助学金、发展党员、勤工助学、纪律处分等方面完善程序、健全内容,依据相应的条件和程序公示公开,发挥积极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日常学生活动向学生传递法治理念,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学校还应该积极鼓励大学生参与到学校的管理中,提高大学生依法治校的热情与参与度,如让学生参与一些校纪校规的制定,理解校纪校规的意义,从而真心接受它、遵守它,而非只是被动的被管理者和校纪校规的接受者。

学校还应为大学生法治教育提供实践和锻炼机会,如借助于每年的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开展辩论赛、热点案例讨论、模拟法庭,参与法院旁听等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学生业余文化生活,让学生感受法律氛围,从而敬畏法律、信仰法律,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充分发挥学生社团作用,鼓励学生实行自我管理,并按照规定接受监督,在这些小集体中,那些违背规则的行为受到怎样的对待,是默认、嘉许还是受到鄙视,对同学们的影响很大,因此在高校众多的学生社团中,须着力营造弘扬正气祛除歪风邪气的舆论氛围,提高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同时从充分发挥图书馆“第二课堂”的影响力,尽可能多地订阅法律类和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报纸、杂志、书籍,引导学生阅读。继续加强“礼”的教育,定期开展关于“礼”的演讲、辩论赛等系列活动,让“礼”深入同学们心中,礼法相融,这些对培育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培育大学生对法律的认同感

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不仅学校要营造法治氛围,家庭、社会、政府更要同步,有了整体的法治氛围和社会思想基础,大学生才会从内心对法律有认同感,才会自觉培育内在的法律素养。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形成的内在原因就来源于民众对法律自觉的认同和推崇,法律的权威来源自人们内心的真诚拥护和信仰,利用好网络和平面媒体的力量,利用新媒体,创建专门宣传法律知识的网站、制作优秀的法制节目通过网络进行传播,可以让大学生感受到“法治”就在我们身边,当同学们碰到问题时,首先会想到通过法律手段去解决。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培育还应当加强精神层面的法律意识教育,增强大学生的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学习先人的礼法相融,提倡同学之间的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谐共处。正确理解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及权利的相对性,明白行使权利以不损害他人为底线,才能现在较好地处理和室友、同学及老师的关系,明天处理好和同事及领导的关系,才能营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氛围,提高学习、工作效率。只有正确地行使权利,积极地履行义务,才能获得法律的保护、维护社会的稳定。使学生知道:知其何事可为,何事不可为。同时加大社会舆论的正面引导,多宣传具有正能量的典型事例,少一些会对同学们产生负面影响的报道,如此方能对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从而减少犯罪、稳定社会,促其更好地健康成长。

(三)培育大学生法律信仰的新理念

大学生法治教育最终应当以树立法律信仰为核心,使法律素养上升为其内在需要。在这种境界下,使外在规则内化为人的基本素质,形成其内在的自觉行为,这其实是一种道德修养,仅靠法制教育显然是不够的,须存有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之心,这种敬畏的源动力来自于理性及人文精神,要具备这些素质,离不开传统法律文化中“礼”的教育,此点也正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旨要义,以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背景,优化法治教育内容和形式,使大学生成为具有独立的“公民人格”和法律素养,成为有学识、敢批判、明义利、存良知的人,使诚实守信、追求公平正义、服从法律的精神深人人心,成为其灵魂的一部分。儒家倡导“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提倡一个人先要做好自己,在家守孝道、爱家人,在社会忠于职责、诚信对人,方有资格、有能力去治理国家。通过接受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深深浸润”,使今天的大学生能够在宿舍里、教室里、食堂里、图书馆里、运动场馆等任何公共场合,真正做到“自治”,守好本分,那么相信明天的教师、医生、公务员、法官、工程师等也一定能守好自己的本分,做到人和人、人和自然、人和自己的和谐相处,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五、结语

一个国家或民族若丢失了自己的文化,其本质是消亡的。保留自己的文化精髓,学习他人的文化才会发展得更好。继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当代大学生的使命。当代中国一个相对健全的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且绝大部分法律、法规均取得了全社会一体遵循的效果,经过四十年的改革开放,各行各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有了极大提高,而我们软实力的提升远远没有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目前中国正处在一个前所未有的巨大变革时期,大学生群体是当今社会最年轻、思维最活跃的群体,其法律素养的高低是全民法律素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软实力的集中体现,大学生群体法律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着法治中国的建设和中国梦的实现进程。让我们个人、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各方联动,重拾经典,建立起我们的文化自信,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汲取“养分”,内化为我们的行动自觉,“礼”“法”相融,尊重法律、敬畏法律,让法律成为我们的语言,使法治成为全体人民的真实信仰和忠实践行。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EB/OL].http://news.xinhuanet.com/2014-10/28/c_1113015330.htm.201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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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张攀.对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几点思考[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6,(5):45-47.

[4] 姜波,陈焘.基于法治中国建设的大学生法律素养培育[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与社会科学版),2015,(11):121-123.

[5] 張康.关于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法制教育研究[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3):141-142.

[6] 张大方.大学生法律信仰培育体系的构建[J].法制博览,2014,(2):64-65.

[7] 郭巧云.科学发展观视野下的大学生法制教育[J].教育与职业,2014,(20):59-60.

[8] 彭美,张莉.我国高校法制教育实效性欠缺的原因与对策[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1,(2):38-40.

[9] 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决定(全文)[EB/OL].http://news.sina.com.cn/c/2014-10-28/180131058286.shtml,2014-12-30.

学生法律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中职;法律课;教学;思维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对复合型中職毕业生的需求和要求越来越高。然而当前中职院校还无法培养出一个具有一专多能的高水平复合人才,离社会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中职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的欠缺,主要原因来自于中职院校的教学定位、教学理念的落后以及中职院校教师法律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的设置亟待创新。

一、中职院校法律课程教学的现状

(1)中职院校法律课程教学方法落后。当前中职院校法律课程教学依旧保持着传统的经济法课程教学方法,即“满堂灌”“一言堂”“填鸭式”。由于知识的传授一贯都是在讲台上完成,这样使得学生只了解理论知识,而对于法律思维能力培养却无从谈起,这种教学方法很难让学生积极地参与进来,更不用说去训练学生的法律思维了。总体来说,这种教学形式只是对书本的知识死记硬背,对学生的法律思维意识和职业能力没有多少帮助[1]。

(2)中职院校法律课程教学内容单调。在课堂上,越来越多的老师缺乏对法律思维教学方法改革的探讨,所讲的内容主要围绕如何注释现有的法律条文和论述这门课程的体系和基本理论,他们沉浸于经济法学知识的传授,使得中职院校法律课程教学内容变得越来越单调。

(3)中职院校法律课程考核不科学。中职院校法律课程教学成绩考核方法不科学主要体现在它不能全面地检测学生的实践能力,也无法真实地反映学生运用经济法知识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它主要是侧重于经济法知识的记忆和理解,传统的法律课程教学考试大多采用闭卷考试或者开卷考试,而闭卷考试大多都是死记硬背,无法有效地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

二、培养中职院校学生法律思维的策略

(1)加强中职院校法律课教师的培训。要想有效地加强教师的培训,既要加强学校管理和教师教学行为的规范化程度,也要不定期加强对教师法律课教学先进方法的学习,强化法律教师培养法律思维理念。从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方面来对高校管理者和教师的法治理念、法律思维方式进行培育,只有做到这些才能真正发挥教师的作用。

(2)营造中职院校校园法治文化。第一,高校管理应该真正做到实现学生管理的法治化,并且在学校管理法治化的认知上,学校的各级管理者应给予高度的重视,让学生积极参与管理,真正体现现代法治的理念:法律至上、权利与义务统一,通过正当程序来实现学生管理的民主化、法治化。第二,重视创建校园法治文化宣传平台。学校可以设立法治宣传板报、法制宣传橱窗等,还可以创建学校法治文化活动中心。

(3)转变中职院校法律课教学理念。要想彻底转变中职院校法律课教学理念,我们应该从做到以下两点:第一,创新现有的法律教育理念。我们应该首先转变教育理念,把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当作教学理念,放弃原来的旧理念,树立一种重知识输送更重法律思维培养的新理念。第二,应该尽可能完善法学教学课程体系[2]。一方面要开设法哲学、法经济学、外国法制史来培养学生的抽象理论思维能力和法律的思维模式与法律理性;另一方面开设一些方法类、工具类的课程,比如法学方法论、法律解释学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以法律思维培养作为导向,进行多元化实践性教学模式的探索。

(4)创新中职院校法律课教学模式。在中职院校法律课教学模式的创新上,我们应重点体现“观摩审判”。所谓“观摩审判”就是将学生放在现实的审判场景之中,让学生能直接地观察到实际的审理活动,这样一来,可以让学生观察到法官如何判案的整个过程。另外,在实践教学中,我们应以培养学生法律思维能力为宗旨,在原来的实践教学成果上勇于创新,大胆探索法学实践教学的新路子。

总之,中职院校法律课可以有效地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对他们的个人成长以及中国的法制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使之成为一个社会需要的复合型人才,对于我国社会的发展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郑成良.论法治理念与法律思维[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0(4).

[2]黄文艺.论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之培养[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6(10).

学生法律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当代大学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中国法治社会建设的生力军,他们的综合素质特别是法律素质如何,关系到我国法治建设能否顺利推进。当代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不仅是一个重大的时代课题,而且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党和国家的支持,还需要家庭、学校与社会的通力合作,有效调节社会资源,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出一个有利于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培养的良好环境,使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培养实现良性发展,使青年学子成为一个有理想、负有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综合素质较高、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本文通过对大学生素质的调查,分析普遍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学校法律基础课程建设提出一点建议。

关键词:大学生 法律素养 依法治校

一、法律素养的内涵

法律素养主要指一个人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这里主要包含三层含义:一是指法律知识,即知道法律的相关规定;二是指法律素养、法律观念,即对法律尊崇、敬畏,有守法意识,遇事首先想到法律,能履行法院的判决。三是法律信仰,即个人内心对于法律应当被全社会尊为至上行为规则的确信,这是对法律认识的最高级阶段。

对于普通大学生来讲,只要前两者都具备,便可称得上有法律素养。有法律知识的人,虽然知道法律的相关规定,但不一定有法律观念,不一定守法,甚至可能利用懂法而去违法。而如果只有法律素养但没有法律知识,对法律规定不清楚,违法了可能还不自知,这也不能算有法律素养。法律、民主、现代化是三个不可分离的词语,有法律才有民主,有民主才有现代化。所以,法律素养是现代民主社会人们必须具备的素质修养。

二、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的重要意义

(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

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提高全民的法律素养,其中尤为关键的是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培养。因为一个国家法律理想实现的重要衡量标准就是公民的法律素养,而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提高不仅能为社会提供示范作用,更能影响到下一代公民法律素养的养成只有完备的法律制度却没有人遵守,法律制度就形同虚设。并且,法律素养不仅是法律制度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也是法律制度实施效果的重要影响因素。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重要的不是法律制度是否完备,而是遵守这些法律法规的人是否具备法律素养和法律修养,能够自觉主动维护好法律秩序。因此我们说,建设法治国家,根本还是在于培养公民的法律素养,而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培养是其中的重要部分。

(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大学生是我国未来经济建设的中坚力量,其法律素养的强弱和法律素养的水平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市场经济的核心就是市场主体的独立性,市场经济对经济活动的发生采取的是“意识自治”的原则,以“自由、公平、竞争、效率”为基础。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法律的保障。市場经济的重要特点就是自由竞争,然而竞争总是伴随着一些违法现象的存在,为保证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完备的法律做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活动于其中的市场主体也需要有法律素养。大学生是今后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其法律素养的培养是非常必要的。因而我们要在高等教育阶段就要培养大学生对公平、公开、竞争等主体精神的认同,以及对法治的尊重。高等教育阶段,大学生不仅要学习到专业知识,也要培养其法治精神,这样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

三、当代大学生法律素养现状分析

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方式的调查研究显示,当前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缺乏现代法治的基本精神

在调查中发现大学生对法的民主基础尚未有明确的意识,仍然存在着一种传统意义上将法作为统治工具的法律观。譬如,他们也认可“法治”反对“人治”,但受到传统人治观念和现实中一些“权大于法”现象的影响,往往认为法律只具有工具价值而非目的价值。

(二)缺乏理性法律素养

法律本身是一门学理性极强的学科,不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理论,就难以用理论解决现实存在的法律问题。大多数大学生对法律的认识还只处于初级的感性阶段,正是因为缺乏系统的法学理论学习,使得大学生的法律素养仍处于对法律本质认知的启蒙状态。比如,多数学生都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但对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却知之甚少。

(3 )缺乏积极的法律素养

由于传统法律素养的思维惯性,以及教育与宣传舆论的局限,大多数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处于一种被动的守法状态,认为守法就是遵守刑法。这种被动的法律素养更多的是一种守法教育下的结果。守法教育固然是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但如果将守法教育代替整个法制教育,以守法为法制教育的初衷和归宿,则不仅不利于培养出具有现代民主意识和现代法律素养的人才,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现代法的基本理念和基本价值取向的悖逆。只有彻底转变法观念,以培养人们的法律信仰和权利的积极行使为出发点,才能在更深层面上对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和建设法治国家做出回应。

四、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的社会因素

针对大学生法律素养培养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迫切需要开展的工作就是采取措施加强对大学生法律素养及法律素养的培养。

(一) 树立法律至上权威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和法律是由代表全体人民利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是全体人民意志的反映,代表了全体人民的利益,在我国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威性。在培养大学生法律素养的过程中,应当强化宪法和法律的这种权威。培养大学生宪法、法律至上权威性的工作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教师应当做到将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性时刻放在心间,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让学生明了什么行为是合法的,什么行为是违法的,什么行为是犯罪行为,让学生能够明确了解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性,并且对宪法和法律规范有着明确的认识;二是改善我国的法治环境,将依法治国的国策贯彻到底,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落实到实处。为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培养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使大学生对我国的法治发展有信心,能够从内心接受社会主义法律素养,进而了解法律的内涵,尊重法律的权威,能够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够自觉维护法律的执行,做到知法、守法、护法和爱法。

(二) 净化社会环境

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培养需要学生、家长、学校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而这其中社会环境对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培养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对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提高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净化社会环境,为大学生开创一片明净的天空,我们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落实到实处,树立法律至上的权威,坚决杜绝“权大于法”现象的出现。二是加强对腐败的打击力度,维护法律的尊严,确保司法独立、司法公正,坚决杜绝“走后门”、“拉关系”等不良风气,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依法办事的观念。另一方面要严惩一切凶杀、暴力的犯罪案件;禁止发行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等相关书刊、音像制品;坚决取缔非法网站对大学生的毒害,强化社会治安,在全社会范围内创造一个有利于大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

五、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校内因素

(一) “依法治校”,营造现代法律素养的氛围

高校的法治环境如果是民主、平等的,必然对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正确树立起到积极正面的影响,反之亦然。学校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活动要有章可循,程序合法。学校制定校纪校规时,要确保所建立和使用的规章制度不违背法治的精神,与国家现阶段所颁布和使用的法律法规不冲突,并“严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则与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管理者、教师的法律素质,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

依法治校是高等学校实践依法治国战略的具体步骤。高校是整个社会的缩影,学校本身的管理水平和法治状况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学生对法律的信念,进而影响学生法律素养的形成。实现教育管理法制化,既是高校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加强学生法制教育、提升学生法律素养的需要。近年来,高校在学生处理、学位证书颁发等方面频频被学生告上法庭,充分证明了加强依法治校的紧迫性。首先,高校要依法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定,使校园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制定校园规章时,必须注意不得与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相抵触。内容上要改变过去重义务、轻权利的做法;程序上应公开、公平、公正,要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广泛进行讨论。其次,高校要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学校师生员工毫无例外地都要遵守規章制度。此外,高校还可以充分发挥环境设施的作用。如利用校内广播、电视、校报、墙报、宣传栏等阵地宣传民主法制,传播法律知识,使学生在一种良好的法治环境下接受熏陶,从而自觉地提升法律素养。

(二)深化 “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改革

目前各高校对“法律基础”课程的重视程度不够,学生也忽视了对法律基础课程的深入学习。因此,除了要对法律基础课程进行改革,提高其实效性,也要结合多种实践教学模式,使得法律教育与社会接轨。变革多种教学方法,使学生意识到法律基础课程的重要性,加强自身法律意识,变学习被动为主动。同时,学校也应当积极拓展法学选修课的开设门类和开设范围,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兴趣和需求,使学生从理性的层面对整个法治、法律及各部门法的基本价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个宏观把握,从而逐步培养出适应现代素质教育要求的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的大学生。

(三) 多渠道开展校园法制文化活动

走出课堂,带领学生到法院身临其境,感受法庭审判的实践过程,让案例事实说话,会比老师在课堂上的泛泛讲解更有震撼力,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庭审过程中,严谨的法庭调查,激烈的案情辩论,法庭对事实的认定,对法律的适用,会对学生学习法律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还可以在课堂组织模拟审判,让学生自己来做法官、原告、被告、证人等法庭审判的参加人员。针对典例案例进行模拟审判,将会使学生们体会到“学以致用”的真正道理。老师也可以指导学生自己成立各种法律协会、法律社团,下乡进行普法宣传。使学生真切的感觉到法律氛围,从而提升法律素养。中国的法治之路任重而道远,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直接影响我国的法治进程,需要全体社会共同关注,为中国的法制化打好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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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郑玉敏.无讼与中国法律文化[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03期.

学生法律论文范文第6篇

摘 要: 本文主要是结合“就业维权之道”的教学来提高学生的自主合作探究能力,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成为独立的人、独特的人,并实现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相互合作、沟通、补充,达到真正的共识、共享、共进,使主体之间形成真正“学习的共同体”。

关键词: 自主 合作 探究 点拨

一、案例背景分析

1.对本框内容在教材中的地位和意义的分析

“就业维权之道”是围绕着劳动者有哪些权利义务、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展开的。本框从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权利和义务中选取了与劳动者权益关系最为密切、现实生活中发生争议较多的几种,即取得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享有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权进行了详细介绍,同时也让学生懂得,劳动者不仅享有劳动权益,而且应承担义务。并以流程图的形式归纳了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即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重点让学生了解劳动仲裁,引导他们在遇到劳动争议时积极地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本框内容既是对上一框“通往就业之路”内容的深化和延展,又是对下一框题“公平竞争与诚信经营”即学生作为未来的市场经济主体如何参与市场经济的学习作了很好的铺垫。这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对学生将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具有终身受益的作用。

2.对学生原有认知结构情况分析

学生通过对本专题第一框“通往就业之路”的学习,不仅对求职、应聘的方式和程序有了一定的了解,而且明确了劳动者成功就业的第一步是要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它是劳动者维权的依据,这为本框题内容的学习打下了基础。但也存在着不足,一方面学生对求职应聘中存在的违法现象不能清晰地认识,另一方面学生对适应劳动力市场竞争性的信心不足。

二、教学设计及意图

本节课研究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培养学生自主合作探究的能力,变传统的“我讲,你听”、“我问,你答”、“我写,你抄”、“我给,你收”的单边教学活动为学生自主合作,师生、学生双方相互交流、沟通、启发、补充的双边教学过程。基于本框内容和学生已有的认知结构,本节课的教学设想是通过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展示、教师点拨来完成的。教师提供平台让学生从现实生活中去收集案例、剖析案例,逐步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以及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逐步形成分析事物的能力,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教学过程

(1)课前让学生分组自主探究第一目“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并作具体要求:每一名小组成员课前都要认真预习书本57-61页的知识;要找一找生活中劳动者权利被侵犯的典型材料,发表自己的见解,提出自己的建议;每一小组要推选一名代表上台展示小组自主合作探究成果;全体成员共同讨论,各抒己见(师适时点拨)。

(2)学生在学习第二目“劳动者的维权路”时,师抛出“卧底维权”案例,让学生剖析案例,寻找解决的最佳方式,并从中一步步归纳出劳动者维权之路。

2.教学过程设计意图

(1)自主合作学习。这种设计是让学生自我探究、自我建构、自我生成知识,使学生在自主学习的过程中有一定观察、分析、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在生活中的团队精神和社会责任意识。

(2)组织学生课堂交流课前研讨成果,师生共同探究疑难问题。这种学习方式的设计真正做到了把课堂还给学生,尊重学生生命个体的多样性和差异性,激发学生主动寻求答案,实现学生的客观需要与学生自身的主观需要之间的有机结合,推动学生的发展;学生的充分调研也能推动教师的发展,促使教师精心预设课程,灵活地应对生成的问题。

(3)组织学生对案例深入剖析。学生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比较准确地理解劳动者的维权途径,正确地分析社会上的一些热点问题;运用法律相关知识论证和探讨劳动者有什么权利,应如何维护权利,政府应如何作为,在观点的碰撞中提高比较鉴别能力。

(4)教师总结并延伸。帮助学生提升对知识的理解并获得最新信息,最终完成对知识的建构。

三、教学反馈情况

由于课前就布置了自由分组学习的任务并对小组学习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尤其是要求每个小组最后在课堂上要展示自主合作探究成果,这无疑增强了小组之间的竞争性,促使学生课后通过自主上网、访谈、社会调查、收集资料、设计页面等方式来形成学习成果,体验探究的喜悦。课堂上学生发言的积极性特别高,对问题的探究有一定的深度。

在教学内容的选材上,学生直接从自身的现实生活中取材,所以更多地体现了教材内容与社会生活、学生生活的联系,拓展了学科的育人价值。第一小组从生活中选取了富有典型意义的正反两则材料(“天理何在”和“总理为我讨工钱”),真实、生动地说明了“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并深刻揭示了现实生活中种种侵犯劳动者报酬的现象。学习过程中通过师生对疑难问题的讨论探究、教师的点拨逐步找到问题的症结,并使学生从细微处体验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服务宗旨。第二、三小组从现实生活的热点“被加班”、“童工现象”着手选取案例并与自己的亲友联系起来进行剖析,引起学生的共鸣,激发学生的维权意识。学生在明确“劳动者有休息休假权利”时,提出“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是不是意味着劳动者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加班加点?”这种思辨式的疑难问题,说明学生在预习过程中,能积极动脑思考。问题的形成也将促使他们去查阅《劳动法》法律条文,进一步加深对劳动者权利的认识。第四、第五小组“反材正用”,增强了课堂的轻松气氛,使学生明确了在现实生活中不能为了蝇头小利而损害国家、社会、他人的利益。

在分析劳动者维权途径时,学生通过对“卧底维权”案例讨论分析及几组相关问题的解决,学会挖掘分析问题的角度,并经教师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点拨,激活学生内在的求知欲,引导学生积极思考、独立探究,发现知识间的内在联系,自行得出正确结论,真正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四、案例分析优势

这节课对“自主、合作、点拨”学习作了初步探讨,从本节课的反馈来看,案例分析有以下优势:

1.突出了学生的“主体性”

学生主体地位得到了真正的体现,教师把课堂还给了学生,整节课始终是围绕着学生自主学习、探究、解决问题进行的,没有把教师“抛开”,教师发挥了适时的点拨作用。

2.尊重了学生的“独立性”

每个学生都有潜在的和显现的独立学习能力,本节课的课前自主学习,课中展示、讨论,课后总结的设计都充分尊重了学生的独立性,并创造了多种学习机会让学生独立学习,培养了学生独立学习的能力。

3.实现了主体之间的合作性

课堂上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知识信息交流,实现了主体之间相互沟通、补充,从而达到了共识、共享、共进,主体之间形成了“学习的共同体”。

4.培养了学生的问题意识

感知不是学习产生的根本原因,产生学习的根本原因是问题,没有问题,学生就不会深入思考。学生在自主合作探究学习过程中,一方面通过问题的解决来汲取知识,另一方面在汲取知识的过程中又生成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整个过程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促进学生自身素质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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