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公文处理工作范文

2023-12-30

做好公文处理工作范文第1篇

元并带领村干部为他募集资金1万余元,组织施工队替他建起了安居房。我先后义务帮扶过16户特困家庭和弱势群体。在负责XX公路协调期间,我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在涉及拆迁、安置、长远发展等方面尽可能的站在群众的角度去想问题,为群众争取合法利益。在与群众代表经过数十次的现场查看、反复论证和对比分析,一共XX户拆迁群众均安置在交通便利、条件较好的地方,人居质量大幅超过原有水平。群众最讲感情,你对他好一分,他对你好十分,有的事情即便自己不能解决,群众也能感受到为他们办实事那份心意。时间长了,群众信任我,有什么事愿意找我办,有什么话愿意找我谈,我也能同他们的交往中充分了解民情、倾听民声、广纳民意,准确掌握了群众的思想动态和热点难点。在与群众真情交流中越来越深入的体会到群众的质朴、厚道和真挚,越发自内心地想把群众的事办好,把群众意愿真实地反映出来。

饱含爱民之心,尚需为民之能。尽管年近五旬,基层工作时间长,但我从未停止学习。一方面坚持把读书、看报、学习文件当成习惯,不定期参加各种培训洗脑充电,悉心领会上级重大会议、重要文件和工作布署精神,紧密结合实际透彻分析形势,准确把握上级决策精神和工作安排,及时适应了新形势,踩上了新节拍。为配合城市建设和工业发展,我认真学习《拆迁条例》、

《安置补偿条例》、《经济法》、《民法》等相关的政策法规;为更好的调解纠纷,潜心专研《物权法》、《土地承包法》;几十年来所写的学习笔记、民情日记上百本,剪切报刊近千份。一方面坚持拜群众为师,经常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把学会群众语言、读懂群众表情、摸透群众心理作为目标,在纷繁复杂中历练群众工作本领,着力提升服务群众能力。通过学习,不仅增强了政治坚定性和履职觉悟性,更拓展知识层面,丰富了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服务群众的新办法和好路数。

人大代表既是荣誉,更是责任。我时常想群众选我当代表,我要怎样履行好职责,才能不负人民的重托?群众把我看作希望,我绝不能让群众失望。抱着这样的态度,我把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工业发展和征地拆迁造成了大量失地农民,失去土地的群众今后的生计问题怎么办?通过调研,我认为培养失地农民的劳务技能,成立劳务工作站安置失地农民就业,并纳入社会保险范围是解决失地农民生计问题的根本,提出了“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建议被有关领导和单位高度重视并有步骤地予以解决。XX村是典型旱山村,群众吃水要到2公里外的溪沟边挑水,农作物基本绝收,生产生活非常困难。针对这一问题,我与有关代表进行了实地调研和考察,提出了“保障人畜安全饮水的建议”,并得到有关部门

的及时解决。我先后提出了“增加村社干部报酬,稳定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在学校附近设立交通强制减速”、“建立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城乡困难群体救助”、“农村劳动力就业与技能培训”等意见、建议30余条,并督促落实解决,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群众幸福指数提升,推动了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做好公文处理工作范文第2篇

强化督查措施推动决策落实

浅谈如何做好督查工作的体会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首先感谢区委督查室的各位领导为我提供了一次向兄弟乡镇学习交流的机会,我想这不仅是对我工作的巨大鼓舞和鞭策,同时也是对我今后更加做好新形式下督查工作的一次新动力。下面,我把自己是如何做好督

查工作的几点做法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概括为抓好“四个坚持”,做到“三个结合”,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抓好“四个坚持”

(一)坚持围绕区委有效督查为中心,做好督办工作

党委、政府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无论是做好上级部署的督办工作任务,还是抓好本单位督查工作,给我最深的体会是,作为一名督查工作人员必须要围绕中心,为决策服务,时时处处贴近中心工作,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不分轻重,不分主次。比如:区委在召开重要会议和大型会议之后,我作为一名督查工作者,就积极与参会人员沟通,搜集相关材料,了解会议的主要精神,之后及时地与主要领导沟通,按照会议精神,确定我镇落实工作方案,并迅速整理资料,撰写落实报告,经主要领导审阅后报送区督查室,使上级领导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基层动态,从而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如:在贯彻落实区委五届三次全会中,由于我镇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找准发展方向,在第53期通讯上刊登了题为《整合优势资源,加快山区综合开发的战略构想与对策》的督查调研,在成果转化上得到及时应用,并指导实践工作。在督查工作过程中,无论是业务督查,还是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只要是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做到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工作上从不拖沓。

(二)坚持抓领导批办文件和指示精神等工作的有效督查

区委下发督办通知单只是落实全区重要工作的一部分,而大部分督查工作要靠乡镇督查员认真履行职责,自觉发挥督查员作用,从而促进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比如:我们的各项工作任务除了开会部署之外,还要以文件等形式进行安排,在收到上级文件,领导签阅后,我作为一名办公室主任,做的第一项工作就是将领导如何批办的精神登在督办单上,并及时提醒牵头领导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对不认真、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领导和科室,我会及时对其主要领导下发催办单,督促其按时完成工作,确属工作存在难题和其他因素的,被督办人提前将原因告知主要领导,对其任务进行挂帐,直至消帐为止。

(三)坚持创新督查工作,增强工作的主动性

督查工作实际上就是对其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那么创新督查工作同样是对工作的一种促进和提升。几年来,我认为要做好督查工作,不仅仅限于完成上级领导部署的督查工作任务和镇里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还要通过创新督查工作,起到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工作的高效运转的一种工作机制,从而提升督查工作水平。比如:在工作中,我注重把具有带动作用强,典型引路明显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及时进行整理,并报送到区委。比如:我撰写的《新时期党支部带领村民致富的新思路》一文,重点突出了新时期党支部带领村民致富的新方法;撰写的《河北镇五突出、五到位,努力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两个转变”》一文,重点把河北镇连续四年被评为出席北京市红旗单位的主要做法进行归纳、整理。

(四)坚持爱岗敬业,当好督查员

督查工作是一项艰巨性工作,督办的力度如何直接影响各项工作的进展。因此,要做好每件督办工作,就必须增强责任感,坚持该督办的必须督办,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在督办的同时,注意及时收集信息,将各类信息整理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或情况汇报,及时疏理上报,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比如:去年,配合主要领导完成的《有感于仇和》、《张思德读后感》等文章,都做为优秀文章刊登在房山督查特刊上。作为一名督查员,不仅要爱岗,干一行爱一行,同时还要用高尚的情操去完成自己的事业。

二、做到“三个结合”

(一)抓目标管理与督促检查相结合

为了确保每年主要工作目标的实现,充分体现督促检查的实效性,镇党委坚持执行立项督促,把目标管理同督促检查紧密结合起来,使督查工作的“触角”跟着目标走,目标定到哪里,任务就分解到哪里,督查工作就深入到那里。比如:去年我镇制定的为民办10件实事、13件重点工程和30件重点工作,我作为一名督查员,严格按照年初镇党委、政府制定的拆子工程,逐项按月进行督办,并采取立项、挂帐、消帐等有效督查方式,完成每一项工作的督办工作任务,确保了全镇各项工作有序高质的完成。

(二)抓好综合协调与督查调研相结合

综合协调和督查调研是督促检查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本功,在督查工作中,往往一件事涉及到多个部门。因此,为较好地完成督查工作任务,就必须注重抓好协调并依靠各部门人员加强整体配合,形成督

查合力,共同抓好落实。比如:去年6月份,区委聂书记到我镇调研,对他窖村以党支部为核心带领村民致富开展的“支部 合作组织 农户”的养殖摸式,给予充分肯定,镇党委及时推广经验,形成了以河北镇农产品产销合作社为龙头的合作组织,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对新形式下党支部带领村民致富起到了积极作用。文秘114版权所有(

三)主动督查与奉命行事相结合

在抓督促检查的过程中,我时刻注意处理好“主动与被动”的关系,在坚持原则和充分领会领导意图,贯彻领导指示的前提下,积极发挥主动服务的自觉性,开展好主动督查工作,有效促进了督查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

总之,在去年督查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督查室全体人员的大力支持,离不开镇领导对督查工作的高度重视,但在工作中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如:督办方式、督办效果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今年的工作中,我要虚心学习,开拓创新,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把督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做好公文处理工作范文第3篇

一、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优化社会生活环境价格(收费)问题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工作中,通过广泛听取群众呼声,及时准确地把握涉及群众利益的价格(收费)问题,分类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努力为群众生活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加大价格矛盾疏导力度。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价格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区别情况,适时分类进行疏导解决。如,前几年普遍反映的取暖问题,一方面群众上访投诉供热达不到规定温度,一方面物业公司提出经营亏损。蓬莱市在充分进行市场调查基础上,举行听证会论证,兼顾居民和企业承受能力,制定实行了供热价格调整方案,有效解决了全市供热问题。近三年来,通过价格疏导,共解决有线电视安装、供水价格调整等全市性价格问题3个、个性问题20多个,均达到了价格双方满意。二是加大价格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突出医疗收费、药品价格、教育收费和涉农收费等群众反映强烈、反复性强的价格问题,从严检查、从严处罚。一方面,坚持持续、全面开展检查整顿。每年都把这几类问题列入检查重点,集中进行一至两次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并通过召开居民座谈会和走访消费者等明察暗访形式扩大检查视角,彻底查清各种隐蔽的价格违法行为,最大限度缩小收费和经营单位发生价格违法行为的空间。另一方面,坚持行政处罚到位。凡是检查出的违法所得,除全部予以没收外,还给予罚款处罚;该退还的违法所得,列出清单,监督价格违法单位全部退还消费者。目前,蓬莱市医疗收费、药品价格、教育收费和涉农收费价格违法行为得到均有效遏制,举报投诉率由1998年的60%下降到目前的不足5%。三是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主要是完善价格举报系统,在市物价局设立与110联网的价格举报电话,实行受理举报服务承诺制和24小时值班制,随报随查,一般案件当日处结,复杂案件15日内处结。建立群众价格监督网络,在市区和乡村共设立14个群众价格监督站,聘请624名群众价格监督员,近三年共协助价格主管部门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50多起。推行价格(收费)政策公示制度,在农村,重点公示涉农收费项目标准,全市570多个村全部设立了涉农收费公示栏;在城市,重点在医疗单位公示明细收费项目、标准和药品价格,在全部中小学实行“收费公开卡”。通过这些形式,让广大消费者直接实施监督,有效维护了自身利益和市场价格秩序。如“非典”期间,蓬莱市对过氧乙酸、84消毒液、口罩、面粉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物品实行最高限价,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连续宣传,广大群众的监督举报成为打击违法、控制物价的最有效武器,有力保证了价格稳定、市场稳定、人心稳定。

二、围绕企业关注的难点问题,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企业是县域经济的主体,企业群体的兴衰直接关系县域经济的兴衰。为使物价工作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服务,蓬莱市重点做好政策调节、收费负担和价格秩序等企业关注的问题,为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是依靠政策为企业排忧。属县级决策范围内的价格事项,只要企业遇到困难,蓬莱市都能坚持从实际出发,依法及时解决。如,针对水价偏低造成水资源浪费与供水公司亏损并存的问题,对自来水成本进行重新调查测算,制定了自来水调价方案,运用价格杠杆,既优化了水资源配置,又促进了供水企业的健康发展。属上级决策的价格事项,蓬莱市全力帮助企业向上争取政策。如,2001年蓬莱华泰制药厂与北大高科技合作,几种省定价新药品急需定价上市。按常规价格审批需一个月时间,但延迟定价上市将影响合作进程及企业的产值利润。为此,蓬莱市坚持特事特办,多次派专人到烟台市和省价格主管部门做工作,一个周内办结新药品定价手续,为企业发展赢得了商机。二是依靠执法为企业减负。重点建立健全企业收费监督制度,实行了涉企收费公示,将涉企收费项目、标准编印成册,发到每个企业,让企业主动抵制乱收费;从50个不同类型企业各聘请一名财务人员为涉企收费监督员,协助物价部门监督收费;在全市所有企业中设立“企业交费登记薄”,由收费单位在收费时详细填写,由物价部门组织定期抽查。在此基础上,每年结合收费年审对涉企收费进行一次全面审查,每年选择4个重点行业进行收费重点检查,有效遏制了向企业乱收费行为。三是依靠引导为企业增效。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许多企业为压倒竞争对手,常常采取一些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其结果是害人害己。对此,蓬莱市积极引导企业增强自律意识,规范经营行为,从谋取眼前利益转向树立信誉、培养核心竞争力的发展轨道上来。一方面,深入开展“双信”活动,培育企业的诚实守法观念。如,支持帮助蓬莱第一百货有限公司积极开展“双信”单位创建活动,带动了销售业绩大幅攀升。以此为典型加大宣传引导,在全市掀起争创“双信”单位的高潮。目前,全市已创建县级“双信”单位6家,其中市级“双信”单位2家,诚实守法成为经营者的取胜之道。另一方面,积极协调、引导企业加强价格自律。前几年,蓬莱市十几家水泥企业为争夺客户,竞相压价,恶性竞争,导致行业效益大幅下滑,近半数企业处于半停产状态,大量职工下岗。针对这一情况,蓬莱市及时召开物价、有关经济部门、各企业负责人参加的专题座谈会,宣讲法律法规和价格手段的正确运用,引导企业从单纯依靠价格竞争转向管理和产品质量的核心竞争上来。同时,协调成立蓬莱市水泥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我监督管理,从根本上解决了不正当竞争现象,全市水泥行业又恢复了生机和活力。得益于这一启发,蓬莱市先后建立了果业协会、葡萄酒合作社等行业自治组织,强化了行业价格行为自律,有力促进了行业、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围绕政府工作的重点问题,优化经济建设环境近年来,蓬莱物价工作全力为旅游经济、重点项目等全市中心工作做好服务,在优化经济建设大环境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净化旅游市场,树立良好形象。旅游是蓬莱四大主导产业之一,年接待中外游客200多万人次。旅游市场秩序是影响这一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此,蓬莱市全力加强旅游物价工作,大力净化旅游市场。为提高景区、景点经营者的素质,大力宣传物价法律法规,教育经营者树立“欺诈游客就是欺诈自己,善待游客就是善待自己”的经营观念。每年,对旅游区内的商场、摊点、宾馆、饭店、汽车站、码头、停车场等1000多个经营业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旅游市场的明码标价率达到了99%,优质标价率达到85%以上。同时,将景区经营者分行业、分地段成立经营者自治小组,自我管理、相互监督,成为制约违法经营的有效手段,较好地树立了蓬莱旅游城市的形象,促进了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今年“五一”旅游黄金周期间,蓬莱旅游未发生一起价格投诉案件,景区门票收入1200万元,旅游综合经济收入达1.4亿元。

做好公文处理工作范文第4篇

公司法务需要对合同法非常熟悉,对公司的常见业务的合同文本有充足的研究和明确的认识,要对合同所涉及到的公司业务知识做到了解,才能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合同,防范法律风险,并向公司高层提出可行的经营性建议:

一、与业务人员充分交流

公司法务人员在收到合同审核任务后,首先应当与合同业务人员进行交流。这样的交流对合同审核工作的帮助是多方面的。

业务员人员对合同的介绍:

1、合同紧急程度和重要性;

2、合同所涉业务是成熟模式还是首次尝试的说明;

3、对合同当事人情况的说明、谁是强势一方的判断;

4、合同谈判甚至是前期执行情况的介绍以及应要求提供的合同背景资料;

5、询问业务人员对合同内容的担心和疑问,

这些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增进了法务人员对合同业务的了解,指明法务人员在其审核意见中需要重点分析和解决的问题,保证了最终的审核意见能够贴近业务实际。

二、检索以往相同或类似业务合同的审核档案:掌握续签优惠和避免重复签约 公司法务人员在审核合同时,可以在部门档案中检索以往相同或类似业务合同的审核档案。

1、如果是合同续签,检查本次续签的合同与原合同有什么区别,法务人员对原合同的法律意见是什么,送审单位是否采纳了法务人员的意见,若我方作为付款方,是否获得的了续签优惠;

2、如果不是合同续签,则要审查是否存在就同一业务重复签约的情况,是否违反原合同中关于排他性合作的约定。

检索以往相同或类似业务合同的审核档案,不单可以避免重复签约的情况,而且可以在本次审核意见中引用以往法务人员的工作成果,提高审核效率,稳定审核质量,体现审核意见的延续性,保证审核意见的一致性。

三、审查合同内容和流程的合规性

(一)合法性审查:对合同内容是否国家法律的审查;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1)审主体:三证,特许经营,还要求对方有相应的资质、许可。 (2)审注册资本:对方是否有缔约能力?对方承担责任的能力如何? (3)审经营范围:是否超过对方的经营范围?

2、标的:法律对该标的是否有特别的规定。禁止流通物?限制流通物?其他。

3、合同签订形式

看合同是否需要以招标、拍卖等特殊的方式缔结,尤其是一些建筑工程合同、土地出让合同和政府采购都可能涉及特殊的和创始签订方式。

(二)合规性检查:对合同的内容和流程是否符合公司的各项内部制度规定; 集团对主要业务和主要流程均有内部管理规定的,法务人员要注意对合同的合规性进行审查,要如熟悉法条一样熟悉企业的内部制度。

(三)实践性审查:对合同的各方面的实际操作性进行审查,以求贴合实际要求。

1、标的;

(1)约定要求详细、明确,做到指向对象具体,比如房屋买卖,食品卫生检疫。 (2)对合同标的为货物买卖的,一定要写明货物的名称、品牌、计量单位和价格. (3)对合同标的是提供服务的,一定要写明服务的质量、标准或效果要求等。否则,一旦纠纷产生,往往就造成“合同约定不明”的状况。

2、数量:是否具体。计较单位是否明确。

3、质量:

(1)质量标准,具体,可行。

(2)验收方式,双方出具书面的验收材料等。 (3)质量保证,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保证。

对合同标的物符合国家各项标准(产品质量、卫生防疫等)的审查。这种审查主要是帮助企业对对方产品质量的一种表面化理解。企业不应该只相信对方提供的各类许可证和证件,而应根据对方提供的相关证件,通过电话咨询、委托异地审查或者实地考察等方式予以实际审核。

4、价款或者报酬:金额大小写规范,支付期限明确。逾期不履行的后果。

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期限地点方式是否明确,是否公平合理。 (2)履行方式一定要具有可操作性,

(3)不可抗力、合同保密、技术开发、根据实际情况都要有约定。

6、违约责任;需要对潜在的纠纷有较全面的预测,审查违约责任的是否与潜在的违约形态相对应,是否具有实践性。

7、解决争议的方法。是否有约定,约定是否对己方有利。由于我国的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往往宁可在其他条款上妥协,也要取得有力的管辖权的约定。

四、从企业内控的角度审查业务,从企业经营的角度提出建议

公司的法务部门是企业风险内控的职能部门。企业风险内控不单单是企业外部交易风险的识别和化解,也包括对企业内部违规违纪等事项的发现和追究。 在审核某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时,从业务人员的介绍中得知《施工合同》所涉工程已基本完工。据此,可以判断本工程项目明显存在合同倒签的非正常操作。审查人在审查意见中指出合同倒签直接违反了企业内部的规定,使得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工程合同管理的功能大大降低,造成对项目实际操作人员的监督缺乏依据,容易引发纠纷和腐败行为。

外,若有可能法务人员也可以从企业经营的角度为合同业务提供改善建议。例如,在审核捐赠合同时,建议变直接捐赠为间接捐赠,采用向法律明确规定的社会团体捐赠并指明用途的方式,既实现了对特定对象的捐赠,又获取了税务机关认可的可以用于申报纳税扣除的捐赠收据。

资信调查: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话或者直接派人对对方资信情况进行调查,也可以通过使馆、对方所在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律师行、行业协会、合作过的伙伴等,了解其是否讲信用,有无支付能力和财产担保等。

五、合同原件的保管

合同的原件保管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但是合同的履行的必要条件,更是索赔的最直接最有力的原始证据。

如果企业把合同的原件弄丢,则会多企业索赔造成非常被动的局面,甚至会导致无法进行索赔。合同原件保管期限越长越好,最短不应少于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2,因为民事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对于重要的设备、工程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等等德保管期限至少应等于或大于它的使用年限。

六、重大合同:重点审核和管理。

1、一般地说,企业的重大合同主要有:

合作发展合同、企业购并合同、联营合同、独家代理协议、重大技术改进或技术引进合同、

涉及担保的合同、房地产开发与交易合同、金额巨大的购销合同等。

2、重大合同签订之前,应派遣考察团进行考察:

考察团: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主管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法律人士+财务人员等的综合组成。

考察内容:

1) 对对方的各类证件、资质和财务报表等进行仔细的审查。; 2) 去法院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诉讼案件, 3) 去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查核实该企业的年检注册和历年的奖罚情况, 4) 去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屋管理部门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不动产的抵押担保,

5) 去税务局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拖延缴纳税费或者是否还有税费没有及时上缴情况,

6) 去环保局调查核实是否存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等。

当然,以上几个方面的调查核实,因合同的内容侧重也就不同。比如说,如果是合作发展项目,那么对缴纳税费的情况调查是必要的;如果是引进生产线,那么对该生产线的环保限制调查必须要详细化。如果是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那么对该房地产项目的土地审批的相关手续是否齐全和是否设立过抵押担保的调查则要尽可能详细。

3、由于这些合同涉及到企业的重要经济利益,对企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一定要把这些合同挑出来,做为合同的重点审核和管理对象,

从合同的项目论证、对方当事资信调查、合同谈判、文本起草、修改、签约、履行或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的全过程,都应有法律顾问部门的主要人员的参与,严格管理和控制,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宋安成

房地产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拉动消费需求。房地产同时也是一个资金密集型产业,其投资规模大、周期长等特点使得房地产的开发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因此资金的筹集成为了房地产企业最关心的问题。而我国目前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单一,对银行贷款依赖过高的特点已成为资金筹措的瓶颈。根据当前银行对房地产企业贷款紧缩的宏观政策,申请贷款的房地产企业自有资金比例不得低于35%。对于大型房地产企业来说,他们融资的渠道比较多,比如发行债券或股票、信用贷款等,而对于中小型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除了银行贷款之外,它们广泛采用房屋预售、施工单位垫资和民间借贷这三种直接融资模式。在此,笔者根据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服务的经验,与各位读者分享一下这三种直接融资模式的法律风险。

工程垫资融资方式法律风险分析 所谓"垫资施工承包"是指建设工程的发包方不用预付和按工程进度给付施工承包商工程款,而是作为施工承包商的建筑企业预先垫付一定数额的工程款,带资施工到约定部分,再由发包方进行偿付。

就工程垫资而言,国家相关部委是明令禁止的,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中更是三令五申禁止垫资施工。1996年6月,建设部、原国家计委和财政部联合颁布的《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规定,建设方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带资承包、垫资施工;施工单位也不得以带资承包作为手段承揽工程。2006年,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的通知》【建市(2006)6号】,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而最高院的态度则完全不同,其司法解释明确垫资行为的合法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案件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否通过施工单位垫资方式进行融资?在此,笔者谈一下自己的观点。从法律上来说,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这种方式进行融资,实际上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原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即西方传统法律世界中的经典法谚 “法无禁止即自由” 。当然,这里的法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从目前的法律、行政法规层面看,对于垫资并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所以,从司法层面角度来说,其是参照法律、行政法规来判案的,在法律、行政法规无明确的禁止尾部下,不可能认定垫资行为违法,甚至无效。对于各部委的禁止性规定,实际上属于广义法律中的部门规章,按照合同法关于认定合同无效应以“法律、行政法规为准”的规定,最高院司法解释认定垫资行为是有效行为,是合理合法的。有的开发商担心,如果通过垫资方式进行融资,会不会面临行政处罚甚至项目不能办理竣工备案和房屋销售中的其它行政审批,到目前为止,笔者尚未遇到过因为垫资而导致行政处罚或影响房屋销售的情况。原因有二:一是部门规章无权直接设定行政处罚条款,而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处理又没有直接的依据;二是垫资是开发商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民事行为,如果二者“相安无事”,行政主管部门很难直接进行行政处罚,不予办理相关销售审批备案等行为更无可能性。另外,在开发商与施工单位之间,还存在着一种工程贷资行为,一般指在项目正式施工前,施工单位借款给建设单位,用于工程施工之外进行支付土地出让金或用于其它用途的行为。对于这种行为,一般按照企业间借贷处理,具体后文再作论述。

商品房预售款收入融资法律风险

由于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滞后,除银行贷款外基本没有其他可供选择的融资方式,导致商品房预售实际上成为房地产开发融资的重要手段。据统计,目前开发资金的来源中,约40%为预售获得的资金。目前预售价格比现售价约低10%-15%。而一些购房者在接受调查时也表示,预售商品房相对于现售商品房存在价格优势,这也是预售制度为一部分消费者所接受的重要原因。通过房地产预售方式进行融资是一种合法的融资方式,使用这一方式得到的融资资金,一般只能用于房地产建设项目本身,而不能用于其它项目或用于归还银行借款等,所以,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了解国家、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预售款的监管制度。

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该法律条文笼统地规定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用途,但并没有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主体、监管范围、监管权限、法律责任等。如果开发商将预售资金挪作他用,消费者的利益将得不到保护。因此,建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制度对于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来说意义昭然。虽然在建设部出台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对预售款的监管也做了规定,但是,一方面因为立法阶位不高,只是部门规章,在具体行政管理措施方面,没有国务院行政法规的支撑法律强制力明显不足;另一方面,该《办法》对商品房预售款的使用仅仅是复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对预售款的监管也只作了授权性规定,即“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具体办法,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而没有更明确具体、更强硬的专门的管理办法和规定。

从各地的规定来看,对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已经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2004年《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施行后,由广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小组(设在广州市国土房管理局中介管理所)负责监督管理本市商品房预售款的收存和使用。监管小组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具体要求对商品房预售款进行监管。商品房在境内预售,预售款应由开发经营企业委托监管银行代收,且预售款必须按该预售商品房项目工程进度分期收取。监控银行须配合监管小组做好预售款的监管工作,凡在银行开设监控账号并申请办理按揭贷款的预售人,其预购人的首期款必须直接存入监控账号内,银行发放的按揭贷款也必须划入监控账号内。上海市对这一问题也做了类似规定: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所收取的预售款在竣工前,按专款专用的原则用于该预售商品房项目的有关工程建设,并接受监管银行的监督。开发经营企业发生违反专款专用行为的,监管银行有权提出监管质询,或采取拒付预售款,直至冻结全部预售款等措施。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了解各地对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问题,合理使用预售资金,是避免出现通过预售进行融资法律风险的最主要的方式。

从各地商品房预售融资的实际情况看,存在一种以未达到预售条件的“预售”来融资的情况,特别是在房地产市场不甚规范的

二、三线城市,这种融资方式使用的相当广泛。从法律上来讲,这种“预售”融资风险较大。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对于这种“卖图纸”的预售行为,一旦购房人要解除预售合同起诉,且起诉时开发商又未达到预售条件,开发商会面临退还房款的情况。时下,正值国家房地产的调控的敏感时期,房屋价格下行通道已经打开,对未取得预售许可且开始“预售”的房产,会面临较大的合同解除风险,而使得开发商的融资目的不能实现。

民间贷款方式融资的形式及法律风险

房地产开发企业借款,其借款对象有个人和企业,按照现行的司法实践,从个人借款与从企业借款在法律上有不同的效力,在此,本律师分别说明:

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1996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司法解释中所指的“有关金融法规”,实际就是指《贷款通则》。基于上述规定,长期以来,司法实务中对企业间的借款合同是一概否定其效力的,即认为企业间借款合同非法,应归于无效。《合同法》生效后,对企业间借款问题有了不同的看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四条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由此,从现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看,没有规定企业间借款无效,仅凭中国人民银行的《借款通则》的规定不能认定借款合同的效力问题,故不能当然地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生效后司法实践中并没有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是有效的法律行为。所以,对于企业间借款这一融资行为,出借方想拿回借款,只要主张借款合同无效,作为借款方的房地产企业就要归还借款。由于对合同的无效双方均有责任,一般不会要求房地产企业承担利息或其它损失。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的批复》:“企业借贷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借款利息未约定,保护出借人本金,向借款人收缴相当于银行贷款的利息”之规定,保护出借人本金,向借款人收缴相当于银行贷款的利息。此处理结果对借款方来说相当于向银行借款后的结果,而对出借方根本没有进行任何处罚,而司法实践法院收缴借款人利息的作法也极少。

如果开发商从自然人处借款,属于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按照现行的司法实践是合法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中指出:“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同时,该司法解释又明确了几种无效的企业与个人的借款行为:

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中指出: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但是,开发商通过吸收民间借款方式进行融资,有一条非常难控制的“高压线”。按照我国现行《刑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自然人犯非法吸收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如某房地产开发商因资金紧张,以宣称将给与高额利息或其他回报的方式直接向公众借款,就属于比较典型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而对于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可能是出售返租式商铺行为、将达不到预售条件的房屋进行预售集资等。实践中上述行为都会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从刑事司法实践来看,针对这一情况,只有在房地产项目无法开发下去,开发商长期不能归还融资的民间资本时才会爆发。从这一法律条文来看,任何从民间筹集资本用于房地产开发的行为,如不能按期归还,都存在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按照相关司法解释,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只有具备一定的数额或情节才能构成犯罪。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下称“《追诉标准》”)第二十四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五十万元以上的。房地产市场受政府的政策影响较大,项目开发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一旦项目成为“烂尾楼”,通过民间筹集资本的民间借贷融资不能及时归还的,开发商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将面临受到刑事处罚的风险,这一类案例,在浙江南部及福建有些地区已经屡见不鲜。

企业合同法务管理的主要内容--上海浦东公司法律顾问

2010-09-11 20:50:34| 分类: 公司法律顾问 | 标签:上海公司法律顾问 上海浦东公司法律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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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同法务管理的主要内容--上海浦东公司法律顾问

企业商事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内容,也是企业法律顾问律师的工作内容,根据上海浦东公司法律顾问的实务经验,主要有以下几项工作内容:

一、建立合同法律风险管理规章。

企业商事合同法律风险管理应当成为企业的长效机制,就必须把合同风险防范纳入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之中,规范销售部门、业务部门在合同风险防范中的职责,建立和完善合同风险管理制度,如《合同文本保管办法》、《合同用印管理办法》、《授权委托书管理规定》等。--上海浦东公司法律顾问

二、收集、整理合同法律指南。

这项工作可以交给企业的法律顾问或聘请专业律师进行,将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标准等收集整理,汇编成册,用以指导企业日常的合同行为。--上海浦东公司法律顾问

三、不定期培训相关人员。 合同管理的专业性比较强,而且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企业可聘请专业律师对相关人员不定期举行合同管理的法律培训,增强其业务能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专业队伍。--上海浦东公司法律顾问

四、授权委托书的管理。

企业对外签订商事交易合同,依法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进行,未经企业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商事合同,其中也包括除法定代表人之外的其他企业领导人。但实践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对外签订商事合同的情况并不多,主要是委托代理人进行。因此,企业非常有必要建立起对外签订合同的授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对销售人员发放授权委托书,一事一用,或者在一定时间内可多次使用。授权委托书的授权范围、代理权限、有效期限、编号等内容都需要具体明确。对于销售人员离职的,还应及时要求其交还未使用的授权委托书,以免日后发生表见代理的情形,使企业白白承担法律责任。

五、合同专用章管理。

不少企业在对外签订商事合同时使用合同专用章,也有直接使用公章的,从风险控制的角度讲,使用合同专用章的风险更小。印章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签订合同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使用时应当认真登记;合同专用章的遗失补刻与交还程序;对滥用合同专用章的处罚措施等。--上海浦东

公司法律顾问

六、合同文本管理。

企业的常用合同文本,应当聘请律师将其事先起草印制好,并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适时修改,如买卖合同、加工合同等,对于一事一用的重要合同,也要争取合同的起草权,以便能够充分考虑和保护己方的权益。在使用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时,一定要将文本交顾问律师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上海浦东公司法律顾

七、合同履行管理。

主要是保证合同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并履行随附义务,如通知、协助、保密义务,在遇到合同约定不明确而影响履行时,应及时与对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审查合同主体、内容的变更;依法行使抗辩权,依法催款,中断诉讼时效;办理债务转移和委托收款事项。--上海浦东公司法律顾问

八、合同纠纷处理。

强化合同风险防范可有效避免合同纠纷,但并不能完全排除纠纷的发生,发生纠纷后,首先应由业务部门与对方进行协商,并注意保留相应的证据,协商不成需要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应当及时移交专业律师处理,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

的权益。

九、合同档案管理。

合同依法签订后,承办人员应将正本上交合同管理人员,自留副本复印件使用,对生效的合同应逐一编号登记建立档案,与合同有关的所有文本都要归在一起,如合同附件,双方往来传真、电子邮件的打印稿,送货、运货、提货、收货、验货的凭证,货款发票复印件,产品样品或鉴定报告等。--上海浦东公司法律顾

十、避免合同修改所带来的风险。

尽管合同在签订时不存在法律风险,或者存在的法律风险处于可控状态,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变更合同主体或变更合同内容,可能会带来新的法律风险,因此企业必须有效规范和控制合同的修改程序,将合同修改与合同签订同样对待,避免合同修改所带来的潜在风险。--上海浦东公司法律顾问

十一、强化合同附件的法律风险管理。

合同在签订后为了细化或进一步明确合同条款,企业往往再签合同险件,而合同附件也与主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甚至效力高于主合同。企业在合同实务中往往重视主合同,轻视合同附件,就会造成潜在的法律风险。故应强化其管

做好公文处理工作范文第5篇

一、医保给医院带来机遇也带来挑战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以后,医院与患者之间提供医疗服务和支付医疗费用由单纯的交换关系,变成了患者、医保机构、医院三者之间的关系。因此,医保机构、医院、患者处于同一个医疗保险与服务运行系统当中。一方面医保机构、医院均以保障患者医疗需求为社会目标,另一方面又要维持各自的生存和发展,产生相互利益制约,而医保对医院的影响则主要体现在:

1.1 医保为医院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随着医疗保险的实施,医院外部经营环境已发生了重大变化。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定点医院和药店,维权观念和消费意识增强,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对医院进行严格监管,医院不合理的医疗行为将直接受到经济制裁等,这使得医疗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为此,医院必须重新审视和调整经营战略,变革管理机制,调整内部资源配置和服务项目,提高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在扩大社会效益的同时才能提高经济效益,这才能促使医院尽快适应新要求,迅速发展起来。

1.2 医保有利于医院经营管理规范化 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前,医疗服务市场是典型的供方垄断市场,其竞争机制存在严重缺陷。实施医疗保险后,医院经营行为面临来自各方的限制。计算机网络化的建立和发展、需求方就医选择范围的扩大、保险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制约等都是各种表现。

1.3 医疗保险给医院带来挑战

受竞争主体多元化及患者分流影响,医疗保险使医疗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各医院将在医疗市场上围绕医疗质量、收费价格、服务功能、技术水平、社会声誉等方面展开激烈竞争,以得到更多市场份额。同时,由于医疗保险基金普遍紧张,对医院制定了较低的支付上线,获利空间有限,医院医疗行为既不能超出范围,也不能超定额标准,既要符合医疗保险要求,还要增加医院收入,其经营管理难度加大、医疗纠纷也在一定程度上有了增加。

医保政策的实施,一是促进了医院的改革。通过对医院的定点与非定点、参保人员按本人意向选择就诊机构、不同级别的医院实行不同的自付比例,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可在医院与定点药店之间自选划卡结算等措施,将医院推上了市场竞争的轨道。一系列的医保监管措施,规范了用药、检查、诊疗行为,提高了医疗质量,改善了服务态度、条件和环境。二是促进了医院的网络建设,通过计算机网络信息化建设,提高了结算工作效率,方便了参保职工的就诊结算,增强了医疗消费的透明度,发挥了对医疗费全过程的监控作用。三是实行及时、足额的结算办法后,减少了医院的经济风险,尤其是参保困难职工的欠费有所下降。

二、医院因医保感受新的困惑

当然,医院对医保也有许多困惑的地方。比较突出的几个问题,一是服务协议签订方面,保方与医院同是法人,但不对等。从内容上来说,保方责任小、权力多、义务少。而医院是责任大、权力少、义务多。二是保方在政策的变动调整时不能很好地进行宣传,老百姓没有及时收到信息,就会对医院和医保政策产生不满情绪,而矛盾和纠纷又集中在医院。三是在同一地区同时存在省级、地市级、县市级、区级等不同级别的统筹,医保政策与规定都有所不同,出现各种不同的软件版本,医院不堪重负,难以应对。

目前,医院已成为医疗保险制度中各方利益的交汇点,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保险机制,“以筹定支”的费用补偿原则,医疗费用总量控制和支付方法的变革等,加强了对医患双方的制约力度。为了适应这种影响带来的变化,医院必须转变观念,调整内部结构和运行模式,从而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院市场占有率和社会经济效益。医院医保科是医、保、患最好的沟通桥梁。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配套文件多,除国家、省市的统一政策外,区县还根据当地基金征收情况制定了相关规定。比如甘肃,除省、市两级以外,还有好几个县、区都成立了相应医保管理机构,出台的规定要求也不尽相同。临床医务人员和医保审核者都存在素质参差不齐,自然也就存在对政策理解的偏差。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院和医保患者是互相合作、互相协调、互相制约的统一体,是构筑医疗保险制度不可缺少的3大部分。定点医院面对医保经办机构和众多医保患者,如何处理好3方关系,是能否在医疗市场竞争中胜出的关键。而在医院面对医、保、患三者之间的最直接职能管理部门就是医保科。因此,医保科理应发挥好沟通桥梁作用。在医、保双方政策理解上发生冲突时,作为医院医保科有责任和义务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当好裁判,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作好双方的沟通解释,对临床医务人员重点是政策的宣讲,对医保管理部门重点是专业知识的解释,使双方达到统一的认识,切实维护好参保人的利益。 为使定点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事业共同进步,笔者个人认为定点医疗机构应从以下几个途径谋求医院与医保的协调发展:

2.1 确立医保组织管理

医院成立医保管理领导小组并下设医保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医院医保工作的管理和运行,这一点各医院基本做到。对临床科室医保工作的管理,医院应设立兼职医保联络员,制订“护士长收费负责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这样,全院从上到下,从内到外,可形成层层落实的医保组织管理体系。

2.2 确立培训机制,落实医保政策

将医保有关政策、法规,医保药品适应症以及自费药品目录汇编成册,下发全院医护人员并深入科室进行医保政策法规的培训,强化医护人员对医保政策的理解与实施,掌握医保药品适应症。通过培训、宣传工作,使全院医护人员对医保政策有较多的了解,为临床贯彻、实施好医保政策奠定基础。通过对护士长、医保联络员的强化培训,使其在临床工作中能严格掌握政策、认真执行规定、准确核查费用,随时按医保要求提醒、监督、规范医生的治疗、检查、用药情况,从而杜绝或减少不合理费用的发生。

2.3 重视各环节的管理

由于医院的医保工作与医政管理关系密切,其环节管理涉及到医务、护理、财务、物价、药剂、信息等众多管理部门,故医院应明确规定全院各相关部门都要重视医保工作,从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医疗行为入手。医院医保科不仅要接受医院院长的领导,还要接受省、市、区医保中心的指导,必须认真落实上级医保中心的各项规定,还需要院内各相关职能部门如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计算机中心等的全力支持和配合。同时医保科也应积极行动起来,如与药剂科、计算机房配合对3个目录库的信息进行及时维护和修正,为临床准确使用药品、诊疗项目奠定基础;与医务科、护理部通力协作要求各科室各种报告单的数量应与医嘱、结算清单三者统一,避免多收或漏收费用;严格掌握适应症用药及特殊治疗、特殊检查的使用标准,完善病程记录中对使用其药品、特治特检结果的分析;严格掌握自费项目的使用,自费协议书签署内容应明确、具体;与财务科密切合作,保障参保人员入院身份确认、出院结算准确无误等。

2.4 确立新的奖惩机制,完善规章制度

医保科在认真学习各项医保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应结合医院具体情况,制定一系列配套规定和奖惩条例,并发放到科室,供大家遇到问题时随时随地查阅,例如医生不顾医保规定超范围用药、滥用抗生素、超范围检查、过度治疗等造成医保扣款,这些损失就从当月奖金中扣除,对一些有多次犯规行为者要进行严肃处理等等。加强与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的沟通,定点医院作为医疗保险服务的载体,必须加强与省、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的沟通与交流,及时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争取省、市、区医保中心的支持和帮助,同时医院应加强自律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医保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及服务协议,真正让参保人员收益,赢得更多医保患者,获取医、患、保3方的共赢。

做好公文处理工作范文第6篇

1. 接听、转接电话;接待来访人员。

2. 负责办公室的文秘、信息、机要和保密工作,做好办公室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3. 负责总经理办公室的清洁卫生。

4. 做好会议纪要。

5. 负责公司公文、信件、邮件、报刊杂志的分送。

6. 负责传真件的收发工作。

7. 负责办公室仓库的保管工作,做好物品出入库的登记。

8. 做好公司宣传专栏的组稿。

9. 按照公司印信管理规定,保管使用公章,并对其负责。

10. 做好公司食堂费用支出、流水帐登记,并对餐费做统计及餐费的收纳、保管。

11. 每月环保报表的邮寄及社保的打表。

12. 管理好员工人事档案材料, 建立、完善员工人事档案的管理,严格借档手续。

13 社会保险的投保、申领。

14 统计每月考勤并交财务做帐,留底。

15 管理办公各种财产,合理使用并提高财产的使用效率,提倡节俭。

16. 接受其他临时工作.

文员首先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管你是现学现买也好,或是求助于别人也好,上级安排的工作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要求内完成,如果你心思够细密的话,也可以私下的提一下上级安排工作内容的不足和关心一下上级领导(指的不是拍马屁和贿赂),如果你想更快的升职你必须在自己的条件内,多学习一下你目标的职位的工作.想必文员能做好这些应该足以了.我是以一个企业的管理人员的身份来讲的,可能不够贴切,角度不同,但是万变不离其中. 首先要有很好的交际能力,一般在办公室的,需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有很好的交际应酬能力。这样才能更好地和其他人搞好关系。

要有比较好的写作功底。 做工作要分清主次轻重缓急,一天中肯定会有很多的工作,先处理重要的,紧急的。要和直接领导搞好关系,因为他掌握着你在这个单位的命运,升迁、加薪、请假等都要通过他,他能为你美言一句,胜过你干一年的。相反,如果给你说一句坏话,你怎么努力也不会有好结果

首先要有很好的交际能力,一般在办公室的,需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有很好的交际应酬能力。这样才能更好地和其他人搞好关系。

其次,要有很好的电脑知识,打字要有一定的速度,EXCEL、WORD的一般应用要过得去。要会用些现代化的办公工具,比如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要会用。

要有比较好的写作功底。

做工作要分清主次轻重缓急,一天中肯定会有很多的工作,先处理重要的,紧急的。

要和直接领导搞好关系,因为他掌握着你在这个单位的命运,升迁、加薪、请假等都要通过他,他能为你美言一句,胜过你干一年的。相反,如果给你说一句坏话,你怎么努力也不会有好结果

我认为,一个合格或者优秀的文员应具备如下几点:

1、良好的文字处理能力,江西德林人才网认为这是保证自己工作方向的基础,能让主管省事或另眼相看,这也是提升自己能力和地位的一大法宝。这里的学问很深,自己最好备1本办公文书写作大全之类的书,这是必备的工具书,有些公司配的有,比如我们就有。比如我们公司,聘请了一名兼职秘书,其工资也是1200元/月,每周6到公司1次即可。

2、电脑应用能力。应能独立操作计算机,熟练操作Word、Excel、PowerPoint、Outlook等办公自动化软件及Internet邮件收发和处理技巧,政府机关的文员也要求对WPS有一定的认识。

3、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自动化设备,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刻录机,如果您对以上机器具有简单维修技能,那一定是领导的掌中宝。

4、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员作为基层员工,一定要正确领会领导的意思,一件事不可能让上级主管给你交代了又交代,较强的保密意识也就是责任心。同时,作为文员,接听电话时间也多,作为公司与外界电话联系的第一人,你说沟通技巧重要不呢?当然公司各项业务一定要熟悉和精通。

5、其他能力,如一定的英语知识,较好的记忆力,时间分配能力等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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