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合同管理范文

2023-09-23

法务部合同管理范文第1篇

1、 本合同第二条和第三条:这方面的具体业务我不懂,请

我公司相关部门把关。

2、 第五条5.2乙方的义务和责任:增加一项:5.2.4如乙方

在检测过程中,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错,造成甲方人员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3、 第六条第三款: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格的检测报告

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余下50%检测费,即45000元。

4、 第六条第四款:乙方在收到甲方每笔检测费后三个工作

日内,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

5、 违约责任条款规定的不是很明确,但我公司是付款方,

也是容易发生违约的一方,这就样吧。

6、 第十条第二款:约定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合同

法务部合同管理范文第2篇

1. 总则

1.1 为完善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体系,加强法律事务工作管理,提高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最大限度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所指的法律事务包括诉讼、仲裁、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核合同及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的合法性,提供法律咨询、出具催告函,法律风险预防与控制、法律知识的宣传培训等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1.3 本办法贯彻以公司利益为重、责任到人、奖罚分明的原则。

1.4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和所有项目部,其中案件产生的具体单位称为责任单位,与案件有关的单位称为相关单位。

1.5公司法务部受总经理的委托,在总会计师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法律事务的指导、决策、协调和服务工作。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及所有项目部的法律事务工作,必须在公司法务部的指导和决策下开展工作,所有的法律事务事宜,不论时间、地点,都应及时向公司法务部汇报和请示。

2、职责

2.1责任单位要对案件的全过程负责,审理阶段之外的其他阶段,应在公司法务部的指导下进行,但必须由责任单位自行完成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阶段。 2.2分公司经理或项目经理为责任单位法律事务处理的责任人,不得以不具体经办等理由为借口推脱。在职的原单位领导和经办人有义务和有责任参加配合法律事务的处理。

2.3已被撤消的项目部,发生经济纠纷后,原项目负责人必须出面负责解决,原项目的具体业务人员必须保证及时准确提供所需的材料,由项目部的上一级单位负责人负责。

2.4 分公司及各项目部遇有对方不按时办理结算、不按时支付合同价款等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义务不实施约定行为时,应拟订向对方发出催告函、催款函、履行函及其他法律函件,发函前必须上报公司法务部审查、备案、盖章。

3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理

3.1法律纠纷案件是指各类诉讼、非诉讼、仲裁或者可能引起的诉讼、非诉讼、仲裁争议的案件。

3.2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理程序是指纠纷产生后,公司采取的与经济纠纷有关的工作程序,包括诉讼程序发生之前的沟通、协调,诉讼或仲裁的开庭前庭审准备,审理中的证据补充,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直到判(裁)决或调解后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案件总结。

3.3公司经理办公室和其他职能部门接到法院送达的案件诉讼材料后,立即转交公司法务部,由公司法务部进行统一安排,采取相应措施。

3.4公司法务部收到经济纠纷诉讼材料后填写《法律案件登记表》(附件1),立即通知责任单位,责任单位接到通知后,必须迅速接纳案件材料,并在接到案件材料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案件的情况向公司法务部做出书面汇报,以便于尽快制定出合理有效的解决经济纠纷方案。

3.5事实清楚、没有较大争议或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纠纷案件,经公司法务部审核后,由责任单位自行处理,公司法务部为责任单位出具诉讼所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材料。责任单位应在确保案件真实、帐目清楚的前提下,及时与原告及法院协商,公司法务部提供指导服务,争取和解,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减少诉讼费用和违约金等费用的支出。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将处理结果及时汇报至公司法务部。

3.6事实不清、争议较大或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纠纷案件,公司法务部直接参与处理案件的审理阶段,与责任单位共同解决;责任单位须全力配合,积极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详细汇报全面、真实的案情,并派专人与公司法务部联络,负责经济案件的全过程,相关单位也应积极配合,提供办案所需资料。

3.7法律纠纷案件处理过程中可能达成和解的,其和解方案或可接受的和解底线,应由案件处理责任人事先以书面形式报公司法务部审批。

3.8责任单位聘请专业律师处理法律纠纷案件,应事先将委托合同及费用计算报公司法务部审批。

3.9案件结案后15日内,责任单位具体经办人整理案卷、编写案件总结报告一并上报公司法务部,由公司法务部移交公司档案室存档备案。

3.10法律纠纷发生后,因案件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本金、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及其他开支均由责任单位承担,并计入具体项目成本。

3.11各基层单位每月应对本单位案件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填报《法律纠纷案件统计表》(附件2),并于下月5日前报送至公司法务部,报表内容必须真实、数据文字准确、填报完整,报送的案件要根据每月情况及时更新,不得,瞒报和漏报。

4. 法律风险预防与控制

4.1公司法务部负责对合同订立履行中的法律风险如合同条款风险、安全风险、工期风险、资金风险实行审阅及提示,对签约和履约存在重大风险的项目实施监控,适时发布《履约风险警示书》(附件3)。

4.2项目部对履约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应制定防范措施,填写《项目法律风险防范措施表》(附件4)包括:合同单方解除权的行使条件与程序;工程停、窝工状况下工效下降的计算方式及损失赔偿范围;工程停建、缓建,中间停工时退场、现场保护、工程移交、结算方法和损失赔偿范围;工程进度款拖欠情况下的工期处理;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结算竣工验收延期情况下的工程结算程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各基层单位负责收集所属项目部《项目法律风险防范措施表》并于每季度末30日前上报公司法务部。 4.3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范围内证据保留工作的责任人。对于发函并取得对方签收盖章的书面材料、通过特快专递邮寄对方的催告函、催款函、采用公正方式送达的证明、建设单位的付款凭据及与建设单位联合签署的关于工程款延期偿还的会议纪要等证据材料各基层单位都要加以保管,为以后出现法律纠纷提供胜诉的依据。

4.4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应树立债权保护意识,在债权的诉讼保护时效期间之内,应主动向债务人办理财务对账手续并要求对方签字盖章确认或发催告函、申请书,以有效维护企业各项权利。

4.5各基层单位都应当时刻关注债务人的清偿能力,高度重视公司债权的安全,对于需要通过诉讼才能实现的债权,需及时主张权利,将对外债权的有关情况上报公司法务部,经公司法务部仔细分析后报公司分管领导与公司主要领导研究决定,以便争取主动,实施依法清欠。

4.6对两年以上的应收帐款由各基层单位确定责任人,积极清收,防止超过诉讼时效期,丧失诉讼权利。

5 普法教育培训

5.1公司法务部负责公司范围的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的策划、组织、实施、总结工作。

5.2公司相关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全面参与、配合法律知识的普及实施工作

5.3公司每年定期开展1---2次普法教育培训。 5.4每期培训的主题与内容由公司法务部与公司领导、各部门及基层单位沟通后,根据公司工作的需求进行具体确定。

6审阅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合法性

6.1根据公司管理的需求,公司法务部要对公司即将出台的内部管理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

6.2首先由内部管理制度的起草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规章制度评审单》(附件5)报公司法务部。

6.3法务部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7. 对外合同的评审

7.1法务部对公司对外签订的一切经济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核。

7.2主营合同的评审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流程办理,提出法律评审意见。

7.3其他经济合同的评审由所在部门、单位报公司法务部,法务部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提出法律评审意见。

8.法律咨询指导。

8.1公司法务部通过咨询、指导的方式,协调处理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及各分公司的法律事务,使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8.2公司法律事务的咨询、指导以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及各分公司经营管理人员主动咨询与公司法务部及时解答或主动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8.3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各分公司、各项目部的经营管理人员对在经营管理活动中遇到的需要咨询的法律事项,应主动以电话、公司信息平台、《法律事务咨询单》(附件6)等多种形式向公司法务部寻求法律咨询指导并认真听取法务部提出的法律意见。

8.5公司法务部接到法律事务咨询事项后,应及时做出解答,必要时可向专业律师咨询,针对所咨询的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附件7)。

法务部合同管理范文第3篇

合同→规章制度→诉讼案件→法务档案管理→接受法律咨询和宣传→自我提高

一、合同及法律文件的审核、起草

(此项工作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商务信函、会议纪要、通知、公告、意见、决定、报告、通报、请示、批复、承诺书、询证函、备忘录、手册、回执、收据、借条、说明、证明、申请书、规章制度、授权委托书、介绍信、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公司章程等)

1、协助和完善合同及法律文件审核,加强合同审核的有效性。

2、对格式合同进行常规修改,进一步完善合同范本的制作,使其更符合实际操作和公司利益。

3、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审批流程,完善管理制度,尽可能降低公司的法律风险。

4、大胆地提出合同中所在的风险和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5、坚持事前、事中、事后都跟进为原则,以高效、高准确率和零风险为法律服务准则。

二、公司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

无规矩不成方圆,应加快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完善。 法务部/行政部

1、《行政管理办法》

2、《公文管理办法》

3、《印章管理办法》

4、《公务车辆及司乘人员管理办法》

5、《档案管理办法》 财务部

6、《费用报销操作流程管理制度》

7、《财务印章及网银u盾管理制度》

8、《票据管理制度》

9、《现金管理制度》

10、《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部

11、《出差管理办法》

12、《考勤及休假管理办法》

13、《招聘管理办法》

14、《入职与试用期管理办法》

15、《奖惩管理办法》

16、《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17、《劳动合同》

18、《保密协议》

19、《员工入职声明》

三、法律纠纷的处理

1、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催收。

2、在清理和催收中,发现重大法律问题立即向上级提出警示并同时报告相关案情。

3、发现需诉讼的案件,向上级报告情况,及时收集各类证据材料,做好诉讼准备,诉讼应当认真负责。

4、诉讼前做好与对方当事人协调谈判工作,争取双赢。

四、法务工作档案的建立

1、建立法务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所有合同和法律文件的评审均应登记和留存,以备随时查档。

2、对于将来法务介入的劳动争议纠纷和其他经济纠纷,相关材料应当整理归档,未结的纠纷方便处理,已结的纠纷便于查阅。

五、法律培训和宣传计划

1、根据公司的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公司所有在工作中需接触法律的业务、采购及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岗位法律培训。

2、在平时的工作中,积极地解答同事的法律咨询并不定时的进行法律宣传。

六、自身素质的提高

1、加强学习新知识,吸收企业文化,争取机会参与业务培训和同行交流。

2、熟练掌握法务工作流程,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努力成为领导的得力助手。篇二:2015法务部工作计划

2015法务部工作计划

法务部根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要求,坚持以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为原则,以高效、准确和自律为法律服务准则,结合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各子公司法律服务的实际需求,制定法务部工作计划。

一、把好合同签订及法律文件关

1、巩固和完善合同及法律文件审核的机制,加强合同审核的有效性。

2、进一步完善合同范本的修改和制作,使其更符合实际操作和公司利益。

3、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审核保持自收到文本4小时内审核完毕,并提出相应的书面法律意见或进行相应的修改,但特殊情况除外。

4、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起草自详细了解相应的具体内容后6小时内完成,但特殊情况除外。

5、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审批流程,完善管理制度,尽可能降低公司的法律风险。

6、保持敢于直言的风格,大胆地提出合同中所在的风险和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二、认真做好法律补救工作

1、协助集团公司有关管理部门及各子公司对债权进行清理和催收,接到相关要求后2天内开始行动。

2、在清理和催收中,发现重大法律问题立即向相关部门、子公司提出警示,同时向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总裁、董事长报告相关案情,使领导迅速作出决策。

3、接到诉讼请求后,自领导批准之日起15日内完成法院立案。

4、发现需诉讼的案件,有义务向集团公司报告情况,并建议提请领导批准起诉。

5、对起诉或应诉案件的代理,尽量保持自行代理。

6、做好诉讼前与对方当事人协调谈判工作,争取双赢。

7、诉讼案件做到有求必应、认真负责、及时完成。

三、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1、与集团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协作,争取申请“驰名商标”等荣誉,提高企业无形资产的含金量。

2、按集团公司需求,积极协助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和相关子公司完成商标的申办注册工作。

3、做好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四、积极做好法律培训和宣传工作

1、根据集团公司的要求,积极配合各子公司,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所有在工作中需接触法律的业务、采购及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岗位法律培训。

2、在日常工作中,法务部不定时地为集团公司股东、董事、集团相关部门和各子公司解答法律咨询和进行法律宣传。

五、提高自身素质

1、加强学习新知识,吸收新知识,争取机会参与业务培训和同行交流。

2、鉴于法务部自身缺少法律专业人员,争取通过集团执行部向社会招聘1-2名本科以上的法律专业人才,最好能熟悉地掌握法律英语和运用国际经济法律、商业惯例,对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涉外经济活动的法律支持和服务 ****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 二0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附:

一、法务部工作职责

二、法务部工作程序法务部工作职责

1、要当好集团公司股东会、股东、领导及相关部门和各子公司的法律顾问,有重大决策性事务提供咨询和法律意见书。

2、负责督促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和子公司各项法律规范的建立,对各子公司规章制度的调研和修订,并持续其改进完善。保证子公司的经营、管理依法进行,确保子公司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以达到子公司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

3、负责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集团公司相关领导,并有权对相关部门、子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

4、根据集团公司领导的需要,可列席各子公司股东会和由该公司高管组织、参加的会议,就相关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和发表法律意见。

5、负责各子公司的合同文本的制定、修改,根据集团公司领导的要求,参与子公司重大合同的谈判、签订,对各类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负责对各子公司合同档案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6、修订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的各岗位工作职责。

7、为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对各子公司员工进行法律培训,就公司的经营管理提供相关的法律信息。

8、代表各子公司处理各类仲裁、诉讼案件。

9、全面负责公司员工违法、违纪、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和损害公司利益的案件的调查、处理。

10、积极协助各子公司做好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

11、负责制订并审核各子公司的各类法律文件。

12、配合、协助集团有关部门、子公司对应收账款进行催收,根据集团公司领导要求,可以直接办理疑难应收帐款的催收。法务部工作程序

为加强法务部工作管理,完善法务管理流程,提高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最大限度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程序。

一、制订本工作程序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

1、法律工作特殊职能要求法律人员需要相对独立对外开展工作,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应进行合理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日常经济合同审查以及合同的管理、公司对外行文把关、知识产权的管理、公司涉讼案件处理、诉讼文书领取与提交、诉讼卷宗的整理与归档、外聘律师的联络与沟通等都要职责到人;合同审查做到严格把关,决不让风险出现在审查环节中,另外所提出的审查意见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本程序所指的法律事务包括诉讼、仲裁、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核合同及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的合法性,提供法律咨询、出具催告函,法律风险预防与控制、法律知识的宣传培训等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3、本程序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其中案件产生的具体单位称为责任单位,与案件有关的单位称为相关单位。

二、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理程序

1、法律纠纷案件是指各类诉讼、非诉讼、仲裁或者可能引起的诉讼、非诉讼、仲裁争议的案件。

2、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理程序是指纠纷产生后,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和相关子公司采取的与经济纠纷有关的工作程序,包括诉讼程序发生之前的沟通、协调,诉讼或仲裁的开庭前庭审准备,审理中的证据补充,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直到判(裁)决或调解后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案件总结。

3、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各子公司接到法院送达的案件诉讼材料后,立即转交法务部,由法务部进行统一安排,采取相应措施。

4、法务部收到经济纠纷诉讼材料后填写《法律案件登记表》,立即通知责任单位,责任单位接到通知后,必须迅速接纳案件材料,并在接到案件材料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案件的情况向法务部做出书面汇报,以便于尽快制定出合理有效的解决经济纠纷方案。

5、事实清楚、没有较大争议或诉讼标的额在5万元以下的纠纷案件,经法务部审核后,由责任单位自行处理。责任单位应在确保案件真实、帐目清楚的前提下,及时与原告及法院协商,法务部提供指导服务,争取和解,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减少诉讼费用和违约金等费用的支出。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将处理结果及时汇报法务部。

6、事实不清、争议较大或诉讼标的额在5万元以上的纠纷案件,公司法务部直接参与处理案件的审理阶段,与责任单位共同解决;责任单位须全力配合,积极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详细汇报全面、真实的案情,并派专人与法务部联络,负责经济案件的全过程,相关单位也应积极配合,提供办案所需资料。

7、法律纠纷案件处理过程中可能达成和解的,其和解方案或可接受的和解底线,应由案件处理责任人事先以书面形式报法务部审批。

8、责任单位聘请专业律师处理法律纠纷案件,应事先将委托合同及所需费用报法务部审批。

9、案件结案后15日内,责任单位具体经办人整理案卷、编写案件总结报告一并上报法务部,由法务部移交集团公司档案室存档备案。

10、法律纠纷发生后,因案件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本金、篇三:(公司法务工作)法务人员工作计划

2011年法务专员工作计划

“安全、有序、激情、和谐”是公司2011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安全、有序同时也是法务工作的目标。根据目前公司法律工作的现状,2011法务工作的重点将围绕以下几点展开:

一、公司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

公司的规章制度是按制度内容进行部门归口管理的,2011年拟计划按原分类对制度进行修订。其中涉及人力资源制度20个,财务制度16个,行政管理制度6个,品质管理制度3个,后勤管理制度13个,工厂管理制度2个。对上述制度提出修订意见,相关工作在第一季度内完成。

二、合同及法律文件的审查

合同及法律文件的审查是一项日常性工作,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审查保持自收到文本4小时内审核完毕,并提出相应的书面法律意见或进行相应的修改;

根据目前情况,对经济合同制度中的合同评审内容进行调整,计划2011年2月底前完成。 对格式合同进行常规修改,使其更符合实际操作和公司利益。在第二季度内完成。

三、法律咨询与培训

工作时间内随时接受各部门的法律咨询,并及时给予答复。对于咨询情况予以登记。计划与信息部联系,开通一个专门的法律咨询邮箱,方便公司员工就工作内或工作外相关法律问题的咨询。

与人力资源培训部配合,做好公司法律培训工作。根据公司情况,拟重点就合同法、劳动合同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产权法、不正当竞争法、税法以及其他新颁布的与公司经营相关的法律进行培训。每个季度培训一次,可以根据需求增加培训内容和次数。

四、法律纠纷的处理公关法务部协助公司有关管理部门及业务部门对公司债权进行清理和催收,在清理和催收中,发现重大法律问题立即向相关部门提出警示,同时向公司报告相关案情。

按公司规定由公关法务部介入的劳动仲裁纠纷或各类经济纠纷,应当及时收集各类证据材料,做好诉讼准备,诉讼应当认真负责。

五、法务工作档案的建立

目前法务工作档案制度没有建立,所有合同和法律文件的评审均未在公关法务部登记和留存。2011年始所有合同和法律文件的评审均进行登记,并且将评审的材料及评审意见复印留存,以备随时查档。

对于将来公关法务部介入的劳动争议纠纷和其他经济纠纷,相关材料应当整理归档。未结的纠纷方便处理,已结的纠纷便于查阅。

六、自身素质的提高

法务部合同管理范文第4篇

1、票据管理制度

1.1票据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进行管理。 1.1.1需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的票据范围: (1)《入库单》 (2)《出库单》 (3)《产品调拨单》 (4)《收款收据》 (5)《专用发票》 (6)《退货验收单》 (7)《派车单》 1.1.2财务统一管理票据的格式: (1)票据管理工作由财务部指定记帐员负责。

(2)有关票据购买至公司,由备件库入库后,统一由记帐员办理出库手续,并由其保管。 (3)记帐员负责有关票据的保管、发放、回收、存档及销毁。 1.2票据的使用

1.2.1票据只限本公司内部使用。使用时由各部门分管财务核算的人员到财务部领用。

1.2.2领用票据时,票据管理员与领用人要办理领用手续,由管理员在发放记录上登记票据名称、领用数量、票据编码起止号等,并由经手人签字确认。

1.2.3使用票据时,各栏要填写齐全、清楚、准确,书写工整、复写清晰,金额大小写要一致,客户名称栏的填写一律按公司统一的户名。

1.2.4票据的使用时限:凡使用部门领用的内部票据,使用时限均为当月,以月末为限(每月的25 日),不论单据已用多少,下月不再继续使用,一律上交。 1.2.5票据的回收:

① 各部门上交票据时,每本都要分别计算出汇总金额,并注明每本使用份数及作废份数,标注于票据封面,收款收据类的票据要按户名、金额进行汇总。 ② 上交票据时每类票据必须附当月汇总表,汇总表须附在每类票据的第一本上。 ③ 票据回收时,每种票据一式各联各部门必须全部上交,并附每月各种物品汇总表。 ④ 票据上交期限为每个月的10日前。

1.3票据使用部门对票据的管理及使用要求: 1.3.1建立票据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分发及使用情况。

1.3.2仓管各库使用票据时,要在专管人员处办理领用手续,票据回收时,按“1.2.5” 的要求执行。1.3.3票据使用人在开具票据时,必须严格按填写标准执行,若发生金额计算错误或一户两名现象,每发现一次对开票人罚款20元。若因金额计算错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 1.3.4票据不能随便乱涂乱画,不能随便更改。 1.4票据的归类存档

1.4.1月末结账工作结束后,票据管理员要与负责账簿登记的有关人员进行账面金额核对,不相符的要查明原因及时调整。

1.4.2核对工作结束要对票据全面整理,整理完毕归档。

2、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2.1货币资金所指的范围:

1 本制度所指货币资金主要包括:现金、承兑汇票、现金支票及转帐支票等,以下简称资金。 2.2资金的回收:(主要指现金)

2.2.1现金回收的渠道:现金回收的渠道主要有“收现”(即收讫现金)及“银行汇款”两种。 2.2.2“收现”要求:当面点清、点钞机、手工点钞各一遍、发现可疑纸币要及时退还交款人、开具收款收据。

2.2.3银行汇款:收到客户银行汇款通知后,12小时内到银行查收。 2.3资金的保管

2.3.1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每日现金结存数不能超过限额,超额限额部分于下午4:00前送存银行。每天下午4:00以后不再进行结算业务。

2.3.2现金的提存必须有专车押送,提出现金后及存入现金前,押送车不得中途办理其它业务。 2.3.3库存现金必须存放于保险柜。

2.3.4出纳员要定期清点库存现金,月末要结出现金库存余额,核对帐实是否相符,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在报请总经理后进行帐务处理。

2.4资金的支付:资金的支付工作依据“支付有计划、计划需审批”的原则开展。 2.4.1资金的支付申请

⑴资金支付时必须由申请资金支付部门填写《资金计划支付审批单》,交公司总经理批复,总经理审批完成后,财务部根据总经理审批意见,予以付款。

⑵申请部门申请付款时,若需从银行汇款,必须同时填开银行支款通知单,经公司总经理签字后财务部方可汇款。

2.4.2资金的支付审批:所有资金的支付必须由公司总经理签字,财务部长签字批准同意。 2.4.3资金的支付结算:公司出纳人员根据支付申请单或银行支款通知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2.5相关部门在资金支付过程中的职责

2.5.1公司资金对外支付统一由财务部办理,财务部应加强资金的调度和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完整,手续严密,结算畅通,服务周到。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资金支付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2.5.2申请资金支付部门的职责:申请资金支付的经办人必须根据公司规定整理有关原始单据,对有关原始单据进行分类、整理、自查、粘贴、汇总,保证手续齐全,填清业务内容、用途、金额、支付方式、收款人全称、开户银行、账号等 ,并在单据上签字。需要向收款单位索要收据、发票的,应保证在申请资金支付的当月25日前将收据或发票交至财务部。如过后发票或收据不到位,由申请资金支付的经办人负责。

2.5.3财务部门的职责:

⑴根据审核无误的手续,办理银行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业务;及时根据银行存款对账单在月末及时作出相应调整,落实未达账项。

⑵认真审查付款申请和有关原始单据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合法性,复核资金支付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做到手续完备、单证齐全。

⑶公司出纳员必须保证资金支付的准确性,不得无理拖延支付,不得刁难业务经办人或收款单位人员。 2 对于出纳员违反公司资金支付管理规定的行为,任何人员有权向公司举报,一经查实,公司将严肃处理。⑷出纳员有权拒绝一切不符合公司资金支付规定的申请,如果出纳人员工作失职,办理不符合规定的资金支付,一经查出,公司将严肃处理。

⑸出纳员要每天7:30分向公司总经理、财务部长真实准确的报出当日货币资金库存情况。

3、规范月底结算管理制度

3.1涉及月底结算的各部门及其相关报表要求: 3.2报表要求:

3.2.1各相关部门必须按规定时间完成报表工作,每延误一天,对责任人罚款10元。

3.2.2报表要求全部电子版,数据要准确,报表格式完全按照公司规定的格式,特殊情况需加以备注说明。

3.2.3若因数据不正确给月底结算工作带来影响,责任人罚款10—30元。

4、报销业务流程 4.1.1差旅费的报销

(1)出差手续:公司员工若因工作需要出差,需填写《出差申报单》,报主管领导批准,交考勤员据以考勤,出差归来后,到考勤员处抽回《出差申报单》,并由考勤员注明返回公司具体时间,并签字认可。《出差申报单》作为公务出差人员的报销依据,附于报销凭证之上。未按以上手续而擅自出差者,一律视为旷工,不予补办相关手续。 (2)差旅费报销按标准执行。

(3)出差到分公司的人员须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公务派遣单,在分公司的食宿均由分公司负责,公司只报销交通途中的餐费,每餐10元。

(4)员工回家探亲时,每月公司只报销1次往返车票,多余自负。

(5)员工出差或探亲原则上不允许乘坐出租车及卧铺,若有特殊情况,报销时须公司总经理批准。 (6)员工出差或探亲归来后,3日内必须到财务部报销相关账目,若恰逢月底必须在25日前报销,若不及时报销,公司将按报销单据的10%给予处罚。

(7)若业务公出人报销时帐目未还清,财务部有权从其工资中扣除其欠款。 4.1.2零星采购的报销

(1)公司采购员及零星购物人员在采购物品时单据要及时报销,每次借款后单据必须在10日内报销完毕,若遇月底,必须在26日以前将截止25日的单据报销完毕 (2)零星采购报销时,必须附《入库单》。

(3)购物单据必须是税务专用发票。若特殊情况,报销时必须向总经理说明。 4.1.3单据的报销:

(1)原则上公司每月结算两次运费,每月的5号至10号、20号至25号结算运费。(客户自提的除外)(2)运费结算时必须先将运费单据粘贴好,填好报销单,由配送中心签字,公司副总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财务部长签字后方可结算。 4.1.4内部单据报销要求:

(1)单据书写工整清晰,不得涂改,并一律用钢笔书写,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

3 (2)金额计算准确,大小写相符。 (3)单据粘贴整齐、平整。 (4)相关领导签字齐全,不得空缺。

5.1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记帐人员,包括财务、营业厅及仓管等部门的记帐工作。

5.2手工帐本的登记:

5.2.1手工帐本的登记工作,各部门必须有专人负责。

5.2.2记账员在登记手工账时,要认真仔细,一律用蓝(黑)色钢笔,登记账本时不能随便更改,严禁乱涂乱画,书写要工整,字迹要清楚,每月账本要结出月计累计,并且与总账核对清楚。

5.2.3每月账本登记完成后,保管员与财务记账员要核对账本数量金额,核对不符要查明原因,以备下月做账时更正。

5.2.4帐本平时妥善保管,不得在无人状态下放在公开场合。 5.3微机帐的登记

5.3.1各科室微机记帐工作必须有专人负责。

5.3.2登记微机账时,要认真仔细,对财务软件不能随便更改,微机记账时要派专人登记。 5.3.3微机记帐工作要做到及时录入、按时完成、数据准确。

5.3.4记帐微机要专机专用,不得用于游戏,个人文字处理,对外服务以及搞一些非工作性质的活动。 5.3.5为了保证计算机不受病毒干扰,所有的软盘必须经过病毒检测和病毒消毒处理后才能上机操作。6.1退货的前提:公司货物进入市场后,原则上一律不退货,若发生质量问题,经技术、质检部门认可后,方可进入退货程序。其它任何原因的退货,必须经过总公司营销总监书面同意后,方可进入退货程序。

6.2退货的程序:

6.2.1业务员清点数量,填写《退货申请单》,并传真至公司,由营销总监签字。

6.2.2退货司机凭《退货申请单》装车退货,凡与《退货申请单》内容不符者,一律不予装车。 6.2.3货物退回公司后,由成品库保管员进行数量清点,由质检员对退货进行认定。

6.2.4质检员对货物鉴定后,填写《退货验收单》,《退货验收单》须将客户名称、业务员姓名、退货品种及数量、退货原因等填写清楚,并分别由质检员、保管员签字后,报营业厅。

6.2.5营业厅根据《退货验收单》所标注的内容,对不符合退货要求的与销售部进行对接,取得肯定答复后,对该退货客户的帐目进行调整。

法务部合同管理范文第5篇

(商务部)

一、 管理评审输入

1.审核的结果

审核组共审核标准条款 13 条,审核组发现 3 项观察项,主要表现在:08年法律法规清单尚未收集等待办公室发放,顾客台帐有待建立,投标失标有记录无总结经验。

2.自2005年6月1日管理体系颁布运行以来,尚未发现顾客对质量问题、服务问题的投诉,2008年顾客满意率达98% 。

3.2008年我部抓紧时间共进行投标个,失标 3 个。中标、失标原因均进行讨论分析。

4.结合管理体系的发布,我部建立了本部门的工作标准,管理标准,法律法规文件,受控文件清单等基础管理工作。

5.我部安排了名预算员培训,以满足国家及公司的要求。

二、 需要改进的问题

1.项目文明施工,安全工作做的好的,质量满足要求的,信誉就好,反之质量过得去,而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做的差的,就会使公司形象得到损害。

法务部合同管理范文第6篇

1、认真编制记账凭证,正确运用会计科目,要做到原始凭证齐全有效,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事项一致准确无误。

2、保管各项目备用金请款卡片,及时清帐。按照个人进行其他往来结算的明细核算,根据记帐凭证逐笔序时登记,专款专项专账处理(项目人员备用金请款、冲销明细表、)。经常核对余额,了解往来帐户变动情况,确保准确无误。定期个人对帐,并出具对帐报告,年终抄列清单。及时提醒和催促相关部门和个人对备用金进行清账。

3、管理采购、分包业务的(支付临时劳务)、供应商、往来款项清算的帐目;按照单位进行采购、分包、供应商往来结算的明细核算,经常核对余额,了解往来帐户变动情况,确保准确无误,提醒和催促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往来帐进行报销清账。定期与往来单位对帐,并出具对帐报告,年终进行帐龄分析。

4、管理建立销售业务的结算及往来款项清算的手续。 按照单位进行销售往来结算的明细核算。经常核对余额,了解往来帐户变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收款工作。定期与往来单位对帐,并出具对帐报告,年终进行帐龄分析。

5、办理外地纳税业务。

6、办理各项目成本统计、分类、汇总、分析表。将项目成本如实反映报与公司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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