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范文

2023-09-21

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范文第1篇

1.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的意义

1.1 监理可以对水利工程项目施工流程进行合理的规划

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中, 水利工程项目的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是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进行整体的指导和施工的组织, 监理工程师对于整个工程建设的施工流程进行总体的规划并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 监理工程师可以根据工程的不同施工情况合理的去分配监理单位中的每一位监理人员, 进行职责范围内的监理, 这样就可以保证工程施工中的每一个问题得到有效的安排, 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每一项监理工作都有序的进行, 从而保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有条不紊的进行, 以及施工的质量也能得到相应的保证。

1.2 监理可以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

施工监理与水利工程建设施工过程存在着最直接的联系, 施工监理单位可以及时的收集到与工程施工相关的各类信息和资料, 并及时把最新通知下发给每一位工作人员, 然后再及时的去对各方的意见进行总结分析, 最后根据具体情况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施工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 保证水理工程项目施工顺利进行, 提高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

2. 对水利工程监理标准进行研究分析

2.1 监理组织的构成

监理组织只有具有很好的监督性和监理标准, 才能够良好的保证水利工程施工的质量。所以对于监理组织的研究, 首先得明确监理单位和监理机构的职责和权力, 二者之间存在的关系。一般来说, 监理单位主要通过投标竞标来承接监理业务, 有了监理业务之后再按照相应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规定标准与施工单位签订监理合同。监理单位会根据工程的施工规模安排监理人员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督, 通过相应的监督来保证建设单位的经济利益和投资的收获。

2.2 监理人员监理的工作要求

明确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规范, 可以有效的提高施工建设的质量水平。规范监理人员的工作流程, 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进度, 所以规范监理人员的工作流程对水利工程顺利施工有一定的影响。

2.3 监理工作内容的研究

一般情况下,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工作一般可以分为两块, 设计环节和施工环节两块。对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督实际是监理工作最基础的内容, 高水平的施工监理工作可以避免发生质量隐患, 从最开始施工根源上保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对监理工作所要遵守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研究, 可以在工程监理过程中起到积极的作用, 针对每项施工任务制定合理的监理工作规划, 保证监理工作顺利的进行。在研究水利工程监理标准规范的过程中, 监理单位也可以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制定新的规范和标准, 保证监理标准和实际的施工进度保持协调, 从而可以保证局部工程施工的质量。所以, 监理单位应该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和监理工作的规范标准都进行合理的分析研究, 制定出和工程施工配套的标准, 这样就可以很大程度的保证施工质量。

3. 规范监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有效措施

3.1 做好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规划

要想顺利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的工作, 必须根据工程的规模和进度制定出长远的施工监理规划, 保证制定的监理规划具有良好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以及有很好的操作性。监理规划的制定涉及水利工程建设的方方面面, 例如施工监理的工作范围、目标、内容等, 需要把这些内容整合到施工监理的规划中。这样监理单位才能够根据制定好的监理规划, 合理的在施工过程中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责和相应的监理人员, 这样就能保证每位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效率。除此之外, 监理单位还应该制定合理的管理规则, 利用管理规则去约束每一位监理人员的工作行为, 从另一个侧面去保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的质量, 保证我国水利建设工程取得伟大的成功。

3.2 提高工程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目前, 监理单位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平比较低是我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效率低下的原因之一。因此, 监理单位想要提高自身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的工作效率, 以及保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 监理单位需要不定期的举行与工程监理相关的培训会, 加强对监理工作人员专业素质的培训, 提高监理单位整体团队的监理水平, 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工作的效率, 为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长远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3 严格管控工程验收工作

工程的验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质量, 所以监理单位应该制定高效的工程质量验收机制, 严格把控工程施工的验收工作。有些情况下, 对工程验收工作管控比较严格会导致工程项目需要再施工, 增加建筑企业的工程投资金额, 甚至延误工期, 但是合格的验收工作会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质量, 从而保证我国居民正常生产生活。严格管控验收工作也能够对建筑企业起到一定的约束和警示作用, 让建筑企业切实的保证施工的质量, 避免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 违规进行操作。

结语:

为了提高我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质量水平, 首先得提高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单位整体的监理效率和验收工作效率。所以本文对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作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分析, 并且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以此来保障我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的质量。

摘要:目前我国对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 对于水利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的把控也逐渐加强, 相应的想要保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工程的施工质量, 就需要规范工程施工监理程序。只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具有规范的监理流程, 才能够对水利工程施工的整体环节进行有效的掌控, 这样才能够使得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具有良好的质量。所以, 本文重点在于阐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的意义, 并且对监理规范要求进行探讨和分析, 最后提出保证施工监理的规范开展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参考文献

[1] 雷金华.浅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化研究[D].法制与社会, 2016, (6) .

[2] 陈伟.当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化研究[J].管理观察, 2018, (3) .

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范文第2篇

摘要:本文作者阐述了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的含义,分析了我国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做好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措施。

关键词:水利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监理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工程法人委托,依据有关法规及施工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监督管理。我国的工程监理制度,正处于不断完善之中,水利工程监理制度的实施也有十几年的时间。“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是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管理的三大主要内容,其中质量控制是核心,进度控制是条件,投资控制是基础。为此,监理人员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必须协调好“进度、质量、投资”三者之间的关系,做好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1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的含义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工程法人委托,依据有关法规及施工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监督管理。我国的工程监理制度,正处于不断完善之中,水利工程监理制度的实施也有十几年的时间。“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是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管理的三大主要内容,其中质量控制是核心,进度控制是条件,投资控制是基础。为此,监理人员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必须协调好“进度、质量、投资”三者之间的关系,做好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2我国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存在的问题

2.1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市场运行不规范,供求关系不平衡诸多不合理现象,诸如转包、挂靠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施工监理作用在工程无法充分发挥。

2.2 施工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人员综合素质普遍偏低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边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边熟悉相关情况。这样很容易影响监理人员的判断,达不到科学有效的监理。此外,由于我国目前在建水利工程建设数目繁多,对监理人员的需求量在不断增大,部分施工监理人员满足不了监理要求。

2.3 监理单位费用过低,监理人员积极性不高水利工程建设往往施工周期很长,对于监理单位来说,监理难度相对较大,需要投入较大人力和物力,然而当前普遍偏低的监理费用使得施工监理过程中缺乏足够的财力支持,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理人员的积极性。

2.4对监理合同法律效力的漠视,监理工作多有漏洞,在目前的一些水利工程施工项目中,一些具体的实施细节和方法还不能完全按照工程建设的施工规范和要求进行,主要原因在于一些施工单位的人员对于监理工作和监理合同法律效力的漠视,甚至在一些项目工程中业主、设计、监理单位同属一家单位的现象,这样的职能配置必然会导致职责的混乱,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和意见必然不能得到应有的重视,导致监理工作出现漏洞,影响监理工作目标的实现。

因此,为确保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高质量,确保施工各方权利和责任的分明,避免工程进度失控、投资失控、质量失控等现象影响工程质量和效益,就明确监理合同的法律效力,确保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

3如何搞好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3.1 建立分工明确的项目监理机构

工程施工监理部组建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工程监理效果的好坏。一个健全的工程监理部要求工作人员有较高的业务素质、踏实肯干的精神,且工作人员分工明确。只有分工明确,监理人员才能更好地发挥出自己的真实水平,提高监理工作效率。与此同时,监理部应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分配给员工最合适的工作,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使工作更加完善,进而保持监理部较高的工作标准,以满足当今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

3.2 提高监理人员综合素质

①掌握良好的业务技能。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是一项集专业性、实践性于一身的工作,监理人员的工作水平、工作能力直接决定着监理的效果。所以,要求监理人员有与该工作相符合的学历和专业知识,为水利工程施工做出应有的贡献。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监理人员应以“廉洁、诚信、公正、守法”作为职业准绳,以“独立、自主、公平”作为职业原则。职业道德是每个从业人员都应该具备的基本的业务素质,更何况监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主要是和人打交道,如果没有基本的职业道德和一定的信服力,监理工作就很难做到位,水利工程施工也就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③具有较高的社交能力,能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监理人员要具备合同管理知识和经验,相关的社会经验、工程施工实践经验,只有这样才能协调好合同双方关系。为此,监理人员应该以身作则,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根据相关的法规及施工合同,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维护好合同双方的利益,充分发挥各方的积极性,实现水利工程的最优效果。?

3.3 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是水利工程设计意图最终实现并形成工程实体的阶段,也是水利工程工作的核心。所以,必须搞好质量控制这一工作。在施工阶段推行以动态控制为主,事前预防为辅的管理办法,主要抓住事先指导,事中检查、事后验收三个环节。一切以数据说话,一切以书面为根据,做好提前预控,从预控角度主动发现问题,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进行动态控制。由于水利工程往往远离城镇,有工期紧、施工难度大、技术性强等特点,并且普遍存在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素质较低的情况。所以在施工阶段,应该坚持质量标准;坚持以人为核心;坚持以预防为主;坚持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以主动控制为宗旨,对施工阶段进行质量控制;以督促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主动控制为途径,监督其充分发挥自身应有的质量保证作用;严格掌握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承包单位、供货单位分包工程;严格禁止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在工程上使用;对未经工程建设监理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工序不予签认,且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4 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水利工程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关键是做好工程量支付、工程量核定和工程索賠的工作,尽量把水利工程投资控制在施工合同范围之内。监理人员要协助项目负责人处理好设计问题,以免导致工期延误,并计量好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计量项目包括全部的水利工程量清单、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和施工过程中变更的项目。水利工程监理人员还要负责复核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并签发计量凭证。

3.5 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

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是实现进度控制的前提,但是计划制定者事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准确的估计是很难的。在水利工程实施过程中,某些不确定的因素会导致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之间产生偏差,为此,监理人员应找出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调整工程实际进度。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产生较大偏差时,监理人员应以合同为依据,理清各自的责任,再采取相应的措施。若工期仍有延误,就应向发包人提出调整工程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达成一致后,调整原有进度计划,以便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4结束语

我国加入WT0以后,水利工程监理行业面临着激烈的竞争。因此,必须加强业内的交流学习,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国的工程监理制度,尽量按照国际惯例办事,在科学、诚信、守法、公正的原则下做方方面面的工作,为工程监理行业争取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参考文献:

[1]莫明海.浅析水利工程监理的探讨[J].四川建材,2009,(03).

[2]陈德峰.浅议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J].科技创新导报,2009,(16).

[3黎宪.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施工阶段投资控制浅谈[J].科技资讯,2006,(2)

[4]曾伟平.浅谈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安全预防[J].科技咨询导报,2010,(12).

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范文第3篇

总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反复协商,就甲方所开发建设的“西南政法大学学术交流中心”项目建设由乙方总承建,现就甲乙双方签订正式施工合同,双方应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

二、工程承包方式:建筑安装总承包,按设计图所示、明示、暗示。即所有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环境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包工包料,按实结算。

三、工程承包范围:所有的建筑结构工程、室内装饰(包括精装修,但其价格另行补充商定)工程,小区内环境景观绿化工程,工程范围内道路管网及附属工程,除电梯与消防安装工程外的其他管线设备仪器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安装、通风空调安装、弱电智能化系统安装、备用发电机组织设备安装、二次供水加压设备安装、变配电房屏柜系统安装、水电表及其他设备安装工程)以及发包人委托的其他工程。

四、施工工期:按预算定额要求施工工期经甲、乙双方认定执行;甲方若要求缩短施工工期,必须按相关规定计取赶工措施费。

五、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质量执行标准:本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即以甲、乙双方及监理单位会同质检部门共同参与依据国家现行验收规范验收合格为准。

六、安全文明施工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条例执行。

七、招标方式:

1、定向议标

2、经甲方认可,此工程确认由天津泰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承建,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工程实行先进场开工后补办手续,中标手续双方配合办理,政府部门有关事项由甲方办理,乙方配合。施工许可证由甲方办理,乙方配合办理,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八、工程价款《结》算采用的定额及取标准

1、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按重庆市2008年系列定额,《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施工期间工程所在地相关配套文件。

2、取费标准:全部工程及项目统一按壹类工程标准基价下浮2%取费。

3、各取人工费和材料价格调差按《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施工期间工程所在地的信息指导价计算(钢材与水泥由甲方指定品牌),《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上没有的或于市场价格相关太大的经甲乙双方按市场价进行认定,若双方认定价格出现分歧可由甲方供应;因甲方供应导致影响工程,工期相应顺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4、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按相关文件计取;所有材料确认价格为工地价,乙方按规定计取采购保管费。

5、安装工程和装饰工程定额中的未计价材料由乙方根据市场实际购价上报甲方,双方认可后加采保运杂费列入结算。

九、工程计量

1、计量原则:现场收方项目:必须由监理、甲乙方双方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工程技术人员参加收方及签证认可,图算项目根据图纸确认的部位由乙方按规定计算,报甲方审定双方签字认可。甲方及监理、乙方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工程技术人员、造价人员都应在开工前书面函告为准。

2、产值月报:乙方当月完成的产值于当月25日为截止日,月底前报送甲方,甲方收到报告后5日内(即次月5日前)审核完成并付款,其作用:(1)甲方按月支付乙方

工程进度款的依据。(2)为工程竣工结算时计价的依据。

十、工程竣工结算:按单栋号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分别进行结算,乙方按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甲方收到乙方竣工结算书后三个月内完成审核审计,如因甲方原因三个月内不能完成审核审计视为甲方默认,按乙方上报的竣工结算金额作为甲方支付乙方的竣工工程款依据。

十一、付款方式:

1、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甲方按月进度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的80%,乙方每月25日至30日向甲方报工程进度,甲方于次月5日前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每单栋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甲方将工程款支付至该栋工程总价(进度报表审核累计金额)的90%。

2、工程竣工结算款的支付:每单栋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审计后一个月内付清单栋号全部竣工结算工程款(除保留3%工程质量保修金外)。质量保修金在两年保修期满时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的80%(扣除甲方代为保修的费用),按行业文本合同规定,装修年、土建年、水电年、屋面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通知乙方维修,乙方不到位,甲方维修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保修期满时退还余下的工程质量保修金,在此期间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3、由于因甲方原因在房屋竣工后,不能支付项目工程款,则乙方将所建房屋。按综合开发建设成本价对外销售房屋收回工程款,收完工程款完毕,剩余房屋归甲方所有。十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负责办理该项目的各项建设、施工手续(含建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向乙方提供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的施工图纸六套及电子光盘一套,移交坐标点、组织设计技术交底,按规定承担甲方相关税费。

2、负责“五通一平”到现场(场地平整完成,道路、水源、电源等应接入施工现场)。

3、负责协调处理周边关系,处理各类纠纷和矛盾,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土地纠纷当地居民阻工现象,若发生阻工造成乙方无法施工,按乙方实际参与施工人员(含管理人员)120元/天每人给予生活补助,机械、机具、设备台班按每台每天补偿1000元计算成停工损失,工期顺延,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停工损失费(100%)计入当月进度款并与工程款支付时间一样予以支付。

4、负责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竣工结算款。

5、甲方协助办理办公、施工人员食、宿房屋,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

6、本工程项目属于定向议标,乙方不参与任何招标形式,但甲方必须向相关部门完善招投标及报建手续。

十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和施工图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因乙方责任造成返工,乙方承担其工程质量问题及返工的经济损失。

2、工程所需材料自行采购,设备、机具自行购置和组织,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认可的合格要求(按是施工图要求,特殊材料或信息价内没有的项目经甲乙双方商议确定)。

3、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管理,负责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抢救和处置,并按国家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4、负责抓好施工组织和工程进度,确保合同工期(除不可抗力因素外)。

5、按国家规定承担应承担的税费,甲乙双方合同约定的除外。

十四、特殊约定

1、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元(人民币);即指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到相关银行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负责由银行开出3000万元(人民币)银行保函;甲方在支付基础工程款后,乙方退还由银行代甲方开据出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施工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三个工作内先交1000万元,进场施工后三个工作曰内再交2000万元。

甲方必须保证在2011年10月15日前开工让乙方进场正常土石方施工,并保证主体工程连续正常施工,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按合同价的5%赔偿。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乙方进场施工基础起来后,从第1个月起甲方每月应退还300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直至施工十个月内退还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人民币)止,在主楼主体框架结构封顶后两天内退还剩余的1000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

2、乙方原则上同意按甲方要求提前进场施工,应甲方提供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合法有效文件、证书迟缓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3、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的各自职责做好准备工作,具备施工条件,并有关部门开具开工通知,甲方应提前7个工作日告知乙方择日开工。进场时间暂定为年月日。

4、乙方在每月25日向甲方报送工程量月报表(一式四份),甲方按报表工程量和合同约定支付比例在次月五日前向乙方支付约定进度工程款。

超出约定支付时间14日,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负责。 十

五、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因素外)

单方违背以上条款的任何内容,违约方赔偿守约方50万元的损失补偿(所谓单方违约系指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或因甲方责任造成停工7日视为甲方违约,如乙方责任造成停工7日,视为乙方违约)。对违约责任和甲乙双方产生分歧不能协商时,可向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不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七、本合同一式拾份,甲、乙双方各执伍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发包方(单位公章):总承包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办理人:委托办理人:

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范文第4篇

1.工程建设监理中施工质量控制的意义

工程建设质量关系着建筑物使用的安全性与完整性, 并能够优化施工环境, 实现经济效益的提升。加强工程建设施工质量控制, 可以有效节约工程资源, 最大限度提升工程资源利用率, 而开展监理工作, 有利于对工程建设施工质量的控制, 从相关技术标准、法规条款等出发, 让工程建设施工进度与材料利用更加规范。这样工程建设施工才能有据可依, 全面把握并及时解决发生的施工问题, 有利于施工的正常开展。此外, 工程建设质量监理由建筑单位委托, 监督并管理施工单位整个施工过程, 便于其全面、及时了解施工进程, 避免发生浪费建设成本的情况, 保证获得更好的经济价值。加强对工程建设施工质量的监理, 也能够督促施工单位增强责任心, 提高对工程质量的重视程度, 规范施工, 避免出现安全问题。

2.工程建设监理中施工质量控制的策略

2.1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

1.设计交底前, 监理人员先要全面熟悉设计文件, 及时查找出图纸中的问题, 并为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与建议。

2.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等一起开展设计图纸会审、设计交底等工作, 项目监理人员也要参与进来, 总监理工程师需要签认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

3.工程建设施工之前, 总监理工程师要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 将审查意见提出来, 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与签认后, 向建设单位报送。

4.工程建设施工之前, 总监理工程师要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即:

1)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2)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3)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5.分包工程建设施工之前, 审核内容如下:

1) 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

2) 分包单位的业绩;

3) 拟分包的内容和范围;

4)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的资格证和上岗证。

6.检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

1) 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岗位证书、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2) 对控制桩校核成果、控制桩保护措施、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临时水准点测量成果等进行复核。

7.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建设施工报审表, 如: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机具、施工人员、相关工程材料等;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要符合开工规定。

8.核查施工材料, 并做好见证取样。严格检查材料、半成品、设备采购情况, 必须满足合同要求, 保证在“合格分供方名册”内, 认真检验到场材料、半成品、设备, 需要进行二次检验的材料进行见证取样跟踪检测。对施工期间运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 要严格审核, 并做好鉴定书、试验报告等检查工作。

2.2施工过程阶段质量控制

在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 质量控制内容包括施工人员操作行为、设备材料的状态、关键操作工序、质量起伏较大或不合格产品较多的工序, 要选择见证取样法对工程项目进行检验, 在施工阶段要对现场施工质量进行巡视与检查, 并完善旁站旁站监督机制, 严格检查质量控制对象。针对施工隐蔽和难以检查的环节, 应选择旁站监督的方法, 对施工单位隐蔽工程报验与自检结果, 检查人员也要细致、全面进行审查, 若是与要求相符应予以批准, 若是无法通过验收, 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验收合格后才能开展下道工序。此外还要严格验收各道工序之间的交接, 逐步加大施工预检力度, 防止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对于存在的质量问题, 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修, 确保合格。施工期间若是出现了重大质量事故, 监理人员应让施工单位暂停施工, 整改好并通过复查以后才能施工。

具体来说要包括以下几点:第一, 监理人员要对施工原材料做出试检验, 尤其是严格检测新材料, 保证施工质量。第二, 监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承包单位计量设备技术状况, 施工期间若是出现施工设计变动与调整的情况, 要结合具体状况和已有资料, 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 并在签字确认后才能变动。而对于擅自变更施工方案、使用未达标材料、前道工序未通过验收而开展下道工序等情况, 应该做出工程暂停令。

2.3竣验收阶段质量控制

在整个工程建设施工结束以后, 先由承办单位进行自检, 合格后将自检资料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对于满足验收条件的情况, 要安排相关人员按照设计要求、验收标准等做出竣工验收。如果出现了质量隐患, 监理人员要出示书面处理意见, 便于施工方及时处理, 之后再进行竣工验收, 对于拒并整改, 把未通过验收的工程交付使用的情况, 相关部门必须依法进行处理, 避免对竣工工程质量带来影响。

3.结语

总之, 监理人员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 可以熟练运用各种专业技能, 根据各种规范与标准加强工程建设质量控制, 不断提升工程监理水平, 避免出现各种重大事故。监理人员要清楚认识到影响工程建设施工质量的各种因素, 做好各环节的质量控制措施,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建设效益, 实现预期的建设目标。

摘要:监理是提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有效手段, 提升监理工作水平, 可以确保工程建设更加安全、效率进行, 减少资源的浪费, 实现工程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提升。对此监理人员要履行好自身职责, 将相关监理规范落到实处, 在工程建设施工质量控制中发挥出监理的应有作用。本文先阐述了工程建设监理中施工质量控制的意义, 并提出了具体可行的策略。

关键词:工程建设,监理,施工质量控制

参考文献

[1] 谢猛.试析建设工程监理中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J].四川水泥, 2014, (09) :83-88.

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施工 项目 成本 控制

项目成本控制,主要是指在项目成本的形成过程中,对于生产经营所消耗的人力资源、物资以及费用的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及时纠正快要发生和已经发生了的偏差,把各项生产的费用控制在计划成本的范围内,最终确保成本目标的实现,施工项目成本控制是为了达到降低项目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

一、项目成本控制的原则

施工项目的成本控制原则是企业成本管理的基础和核心,因此在对项目施工过程进行成本控制时,需要遵循下面一些基本原则。

(一)成本最低化原则:施工项目的成本控制最根本目的是在于通过成本管理的各种手段,不断的降低施工的项目成本,最终达到可能实现的最低目标成本要求。

(二)全面成本控制原则:全面成本管理是指全企业、全员以及全过程的管理,俗称“三全”管理。项目成本的全过程控制要求成本控制工作要随着项目施工进展的各个阶段持续的进行,不能够疏漏,要使施工项目成本始终置于有效的控制下。

(三)动态控制原则:施工项目是一次性的,成本控制需要强调项目的中间控制,即指动态控制,因为施工准备阶段的成本控制只是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具体内容来确定成本控制,成本的盈亏基本上已经成为了定局,发生了偏差也来不及进行纠正。动态实时控制是项目成本管理的实施关键。

(四)开源节流相结合的原则:成本控制的目的在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主要包括降低成本的支出和增加预算收入两方面。因此就需要在成本形成的过程中,一方面需要定期的进行核算分析,及时找出成本节约和超支的原因,及时采取解决措施,另一方面,加强合同管理,及时办理合同外价款的结算,以此来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

(五)责权利相结合原则:是成本控制能够得到实现的保证因素,在成本控制的过程中,项目经济和各个部门的管理人员都要对成本控制负有一定的责任,形成整个项目成本控制的责任体系,要使得成本责任能够得到落实,负责人要有一定的权利来实施对项目成本的实质控制。企业对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对各个部门在成本控制的过程中的业绩要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考评,要与工资奖金相挂钩,奖罚要分明。通过实践表明,只有责权利相互结合,才能够使得成本控制真正的落实到项目的成本控制中。

二、精简项目机构,合理配置项目部成员,降低间接成本

项目机构的设置要依照工程的规模大小以及项目工程的难易程度等因素,按照组织设计的原则,因岗设人,各司其职,各自负责自己应尽的责任。选配一些多才能的复合型人才,这样可以降低管理人员的费用,目前,特别需要控制项目部的招待费用,依据工作制定出招待标准,严格控制,从内部做起。

三、加强质量管理,控制质量成本

质量成本主要是指项目为了保证以及提高产品质量所支出的费用,和一些没有达到质量标准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的总和,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控制成本和故障成本。控制成本主要包括预防成本和鉴定成本,属于质量的保证费用,和质量水平成正比例关系。故障成本主要包括外部故障成本以及内部故障成本,属于损失性费用,和质量水平成反比例关系。目前最需要的是降低故障成本费用,故障成本是工程质量没有出现问题的时候不会产生的成本费用,有的人把可消失的质量成本比喻为“矿中的黄金”,以此来表示有很大的潜力。目前吴国建安工程的质量还比较的低,因此说可以开发的“黄金”资源是很丰富的。好的质量工程可以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给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因此需要重视提高工程的质量水平,降低质量成本。

四、从开源原则出发,增加预算收入

认真仔细研究招标文件,树立明确的时间成本观念。在招标中使用有效报价技巧,以保证报价在具有竞争力的条件下,能够获取尽可能多的经济效益。比如说在执行单价合同的时候,使用“不平衡报价”的技巧,通过对工程数量变化趋势的分析,在保持总价不变的前提下,相对于正常报价水平,合理地降低实际施工时数量可能减少的分项工程单价,以便在竣工计价时能够得到可观的额外收入;要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适当的提高前期费用的报价,降低后期费用的报价,达到尽早收回建设资金,加强资金周转的目的。如果能做到“早收多收”,这样能够大大减少可遇见的风险损失。

五、组织连续均衡有节奏的施工,合理使用资源

降低建设工期和项目成本的关系是在合理工期下,项目成本支出比较的低。工期比合理工期提前或是延迟都会提高工程成本。因此,在安排工期时,要注意处理工期和成本的辩证统一关系,均衡有节奏地进行施工,保证在合理使用资源的前提下,按时完成工程,降低成本。

六、总结

项目成本控制是整个企业管理中最重要的活动,科学有效的成本管理不仅能够降低企业的风险,提高企业效益,更能够促进企业稳定健康的发展,使得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够处于一个主导的地位。

参考文献:

[1]林志鹏.建筑施工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与控制[J].现代经济信息,2011,(11).

[2]屈玉芳.施工项目成本管理有效途径初探[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1,(09).

[3]张艳.论建筑施工项目成本控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1,(12).

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范文第6篇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004]21号)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其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我省建筑施工安全最高奖。

第三条 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管理和评审工作由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建立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专家库,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由评审委员会投票确定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除主任、副主任外,评审委员会委员由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在每次评审前,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审专家库由全省建设系统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专家组成。

第四条 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主要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我省有关规定等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规范。

第五条 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数实行总量控制,择优评选。每年评审工程个数原则上控制在160个。申报指标分配按工程所在地属地原则分配,专业工程按相关专业部门分配,依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当地工程建设规模情况;

(二)当地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三)适当考虑地区及专业平衡。

第六条 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是建设工程全过程创优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和工程质量创优应具有一致性和互动性。“钱江杯”优质工程应先获得“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七条 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规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10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二)1000座以上的影剧院;

(三)150间以上的饭店、宾馆;

(四)设区市城区10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楼、图书馆、教学楼、商场、单体住宅等,工程所在地在县(市)的,建筑面积可控制在8000平方米以上;

(五)20000平方米以上功能有机联系的公共群体建筑,30000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旧城改造中15000平方米以上连片建设住宅,10000平方米以上的高层商住楼,10000平方米以上统一规划建设的村镇住宅群,8000平方米以上配套的别墅区;

(六)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七)建安工程量在2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管道工程、垃圾处理、堤岸工程等市政公用工程;建安工程量在5000万元以上的隧道、轨道交通、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城市广场等工程;

(八)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建安工程量在1000万以上的特殊工程;

(九)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1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20公里以上,五级航道10公里以上,沿海码头万吨级以上,内河码头300吨级8个以上;

(十)长度500米以上的公路桥梁,1000米以上的公路遂道;

(十一)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或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十二)达到国家计委规定的大中型项目标准的工业、交通、市政、水利、电力等其他建设工程;

(十三)工程规模未达到上述规定,但在创安全文明标化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工程。

第八条 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一年内未发生三级及以上工程建设重大事故;

(二)在浙江省内注册或登记进浙的建筑业企业;

(三)工程的总承包单位或主承建单位;

(四)住宅小区(含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的主承建单位。主承建单位按以下原则确定:

1、在住宅小区(含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承建面积最多的一家企业,其建筑面积应达到小区建筑总面积的30%以上,且不少于15000平方米(群体建筑不少于12000平方米,村镇住宅群不少于6000平方米);

2、当有两家以上企业符合条件1,且两家企业承建面积之差小于10%时,可由两家以上企业联合申报,均为主承建单位;

3、当参加住宅小区(含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施工的每家企业承建建筑面积均达不到上述规定,无主承建单位时,由业主组织申报,可选择三家符合条件的参建单位。

专业承包企业完成建安工程量占工程分包工程量20%以上的,住宅小区(含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的施工企业承建工程量占该工程建安工程量10%以上的,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但参建单位总数不得超过三家。

第九条 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二)已列入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专业部门创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计划,且被设区市或相关专业部门确定为“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参选工程”并已获得挂牌的工地;

(三)在上10月1日以后本9月30日以前竣工;

(四)已获得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有关专业部门的建筑安全标化工地;

(五)施工现场积极推广使用新材料、新技术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

(六)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齐全、整洁、卫生,结构安全;

(七)办理了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条 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

(一)工程施工中发生四级及以上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

(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相关人员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恶意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发生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有责投诉、治安案件或其他事件的。

第三章 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第十一条 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企业应填写《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附件一)。申报房屋建筑工程的,经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上报;申报专业工程的,经相关省级专业部门(省市政协会,下同)签署意见后上报。

第十二条 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专业部门根据申报指标,择优推荐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推荐申报名单的文件和有关资料于当年11月15日前上报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

第十三条 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需提交下列资料:

(一)《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三)参建单位的证明材料(如:分包合同复印件);

(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签署意见的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原件);

(五)工程办理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六)一篇介绍工地创建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组织网络和实施计划与措施的书面说明材料,字数不得少于1500字;

(七)工程基础施工、主体结顶和装饰三阶段的工程外观与有关检查分项(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十个检查分项)安全状况的彩色效果照片及介绍施工过程的录像资料各一份(录像放映时间5—10分钟,采用光盘制作);

(八)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对申报工地在基础、主体结顶和装饰三阶段有关安全检查分项的评分表(主管部门负责提供,参照JGJ59-99执行);

(九)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专业部门关于安全标化工地的证明(文件形式,主管部门负责提供);

(十)浙江省建筑标化参选工地检查记录表(主管部门负责提供,附件二)。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十四条 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程序:

(一)在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若干名,组成评审专家组对申报工地的资料进行审查,综合平时监督检查情况,形成审查意见;

(二)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若干名,组成评审委员会;

(三)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主要议程有:

1、听取审查意见汇报;

2、查看申报材料;

3、评委评议;

4、无记名投票初步确定获奖工程。

第十五条 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实行公示制,对评委会评定的获奖工程在网上公示后正式确定获奖工程名单。

获奖工程名单由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发文公布并颁奖。

第十六条 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每年一次,评审时间为每年12月份。

第五章 评审纪律和奖励

第十七条 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行贿送礼,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销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企业下一的评审资格。

第十八条 检查、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撤销其检查、评审资格。

第十九条 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创建和评审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设在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

第二十条 对获得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给予以下奖励:

(一)授予主承建单位《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荣誉证书与奖牌,授予参建单位荣誉证书。获奖工地及其主(参)建单位、监理单位和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名单一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表彰;

(二)在《施工安全与设备管理信息》专刊上予以登载。

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创建省安全标化工作的领导,主动指导和积极帮助相关企业开展创建活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提升创建工地的整体安全生产水平。

对已列入创建计划的工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生产或工程质量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或整改不及时、不主动、不彻底的,要取消其挂牌和申报资格。

第二十二条 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凡列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创建计划的工地,在工程基础完工后,对符合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创建要求的,由企业申请填写《浙江省建筑安全标化参选工程匾牌领取单》(附件三),经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相关专业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检查同意后,在工地大门口醒目处悬挂“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参选工程”匾牌,接受社会监督。

“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参选工程”匾牌由省建筑业管理局统一制作。“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参选工程”挂牌工程个数实行总量控制。

第二十三条 省、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挂牌工地建立检查记录台帐。对挂牌工地要加强过程监管,进行随机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

(一)市场行为;

(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三)安全生产状况;

(四)文明施工状况;

(五)其他情况。

对挂牌工程,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至少随机抽查三次。填写《浙江省建筑安全标化参选工地检查记录表》。检查要详细记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提出综合评价意见。该表作为该工地申报、评审的主要依据。申报时,该表作为申报资料之一,由县、市级主管部门逐级上报。

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对已获得挂牌的参选工程实行动态管理,适时组织专家进行抽查。抽查情况填写《浙江省建筑安全标化参选工地检查记录表》作为该工地评审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四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在日常监督检查或各类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工程质量或安全生产问题比较严重的,可实施摘牌处理。

摘牌分为临时性摘牌和永久性摘牌。临时性摘牌可待存在问题整改完毕,经复查符合要求后重新挂牌。给予永久性摘牌处理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第二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给予永久性摘牌处理。

(一)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主体市场行为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不及时整改的;

(三)无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操作性,专项施工方案与现场实际严重不符或专项方案未经技术负责人审签的;

(四)发生第十条规定的情况之一的;

(五)累计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临时性摘牌三次以上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每年的具体申报和评审要求,另行发文布置。

第二十七条 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专业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本部门)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的评选和推荐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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