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工作要点范文

2023-09-22

国税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在去年全球金融风暴的影响下,今年工业企业原材料价格在不断的上涨,基本回到同期较高水平,但产成品出厂价格却难以同比增涨。蕲州地区整个企业面临现实经济市场环境较大挑战,虽然原来大多处于停产或者半停产的企业已有部分在逐步恢复生产,但税源增长点仍相当匮乏,税收质量不断下降。在这种

对税收收入不利的情况下,分局全体干部职工不等不靠,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截止六月已入库税收万元,其中企业所得税万元、消费税万元、专项税收万元、入库工会经费万元,比同期有了较大幅度突破。

1、科学分解计划抓征收:年初,县局计划下达分局后,分局及早部署,及早安排,把任务迅速分解到各片线,并与各片线签订年度税收任务责任状,使收入目标量化、责任到人,同时加强责任制考核。分局按月下达税收计划,定时进行税源分析,采取盯大户、强专项、攻难点、促动态等措施,始终抓住组织收入的主动权。

2、围绕重点税源抓征收:分局将年纳税万元以上纳入重点目标税源,专项税收采取精兵强将分户把守,在户籍管理上争取类别、地域进行管理,做到了西瓜芝麻一同捡。

3、利用“以票控税”抓征收:实施发票分类管理,对个体工商户严格控制使用定额发票,对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和摩托车经销户实行电脑普通发票,同时加强对农产品加工、再生资源企业的发票严格控管,实行“定量发放、验旧购新、严格检查、台帐管理”十六字方针。

4、强化评估抓征收:分局按县局要求,组织精兵强将,对企业纳税申报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企业纠正进行如实申报,特别是对纳税大户、税负异常户、零申报户,采取有计划、有专班进行日常评估,通过评估促管理、通过评估要税源、通过评估增收入。

二、夯实基础,创新管理,税收征管质效稳步提高

1、狠抓征管各环节工作,夯实征管基础。一是加强征管质量效率考核。按照征管“六率”考核要求,要求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完成各项考核率工作任务,分局跟踪考核追究。二是加强发票管理。不断强化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发放管理,普通发票电脑版发票管理,认真做好机动车辆网络开具指导工作,取得初步成果。三是规范征管资料管理。按档案资料管理要求,明确各环节资料管理职责,并对往年资料进行清理归档。四是加强信息化管理。按县局信息化工作安排,严格ctais操作,做好当日网络日志。

2、强化纳税评估,狠抓以评促管,以评促收。一是强化流转税评估。按县局评估工作安排,积极组织分局精兵强将对所辖纳税人及纳税申报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进行改正。二是强化所得税评估。开展所得税专业化评估,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事前指导。三是强化出口退税评估。对2家出口企业开展了专项评估。

3、认真落实税收政策。(1)对出口退税企业热情服务,科学管理,及时办理退税申报审核,随到随办,快报快退。认真落实起征点政策,全分局个体工商户户,我们一边加强管理,一边提高服务质量。(2)创新服务方式,在“一站式”、“一窗式”服务的基础上,实行“大厅管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内部循环办税模式,实行分类、分段服务,大力推行网上申报,电脑开票,让纳税人来分局办事做到少跑路,一次办完。(3)对免税户帮助他们加强财务核算,搞好减免税备案,充分利用好国家优惠政策。

三、以人为本,严格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

干部职工是国税的主力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是完成国税各项工作的有力保证。分局每个月开一次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例会,按季召开一次党员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倾听干部职工的呼声、为同志们排忧解难,使大家劲往一处使、心往一处想,让每一位同志都能安心工作、愉快工作、创造性地工作,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同时,分局还注重加强班子建设,注重发挥班子成员的带头作用,示范效应,在合理分工的前提下,分工不分家、补台不拆台,大事班子议,执行无杂音。

在廉政建设方面做到了常抓不懈,做到了逢会必讲,年初分局与干部职工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在税务人员十五不准的基础上,实行十条禁令,认真开展并组织学习了党中央下发的《廉政准则》,以此规范公务行为,起到了防微杜渐的效果,无一例违法违纪行为。

国税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我市国税局我税务分局 工作情况汇报

一、分局基本情况

我分局建于1994年8月,负责我、、岗3镇的国税征管,辖区纳税人574户。现有干部职工19人,16人有大专以上学历,平均年龄33岁,青年干部占70%,是一支朝气蓬勃、团结向上的队伍。 近年来,在上级局的正确领导和当地党政的大力支持下,分局落实“带好队、收好税”的方针,践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各项工作深入推进,连年超额完成收入任务,收入规模从的380万元,增至的736万元,今年税收计划为780万元,分局连年被市局

评为“先进单位”,多次被市政府评为“财税金融工作先进单位”,被当地乡镇评为“服务经济建设先进单位”。

二、具体工作情况

根据上级市的上级市市局调研提纲要求,现将分局情况汇报如下:

1、领导班子建设。分局配备有分局长1人,副分局长2人,两名班子成员是上级市的上级市市局业务能手。在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目前分局队伍思想稳定,好学上进,风气良好。

2、组织体系建设。分局有党员?名,党支部有5名委员,分局长刘少华兼任书记。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开展了先进性教育、推行党员目标责任明白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党支部连年被局党委评为“先进支部”;同时以党建带群团建设,荣获上级市的上级市市“青年文明号”称号。

3、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开展了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文明执法

教育和加强执行力建设等政治思想和道德教育活动。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制定了学习培训计划,建立了奖惩制度,3人获得上级市的上级市市局业务能手、优秀税收管理员称号。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加强考核奖惩,以制度管人、管事。

4、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局领导“一岗双责”,带头廉洁自律,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二是严格制度,分局切实负责,敢抓敢管,将制度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举办了一系列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四是加强行风建设,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建设阳光分局。

5、国税文化建设。一是推进政务公开,经费开支、收入进度、任务挂钩等情况在内网公开;实行民主管理,干部职工参与分局各项管理,接受群众监督。二是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参与上级局的各项活动,与队友取得省局棋牌赛第

二、

上级市的上级市第一的好成绩。三是加强文明创建,分局自成立以来,每届都建成我市级文明单位。

6、税收信息化建设。硬件方面,现有电脑13台,分局、征管组都有光纤。软件方面,严格按规程操作各种软件,基本实现所有工作都上机、所有信息都入网。应用方面,配置了信息管理员,积极参加市局计算机应用培训,并组织干部职工互帮互学,目前分局年轻的干部职工都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少数年纪稍大的干部职工对计算机操作不熟练。

7、税收业务建设。一是完善岗责体系,设置了分局长岗、综合岗、发票岗、税源管理岗、审批岗等五个岗位,实行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二是严格执法考核。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运用执法管理系统加强执法监督考核;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按照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的要求,每月考核任务完成情况。三是严格税源管理。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下的分类管理。加强户籍巡查、

起征点管理和发票监控,巩固征管基础;落实分局长管户制度,分局长、副分局长带头管理税源大户;采取管理员驻厂监控、副局长分片包保的方法,加大单项税收管理力度;成立了纳税评估小组,强化税收分析,加强征管、堵塞漏洞;工会经费目标责任到人、集体征收。四是优化纳税服务,全力营造征纳和谐、诚信纳税的税收环境,为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奠定良好的基础。

8、基层设施建设。在上级局的关心、支持下,我局新办公大楼落成使用。 困难和问题:一是基层负担仍然过重,存在操作系统多、政策变化多、临时突击任务多等问题。二是经费紧张,基层建设和规范化管理需要资金投入,同时部分设备老化。三是个别干部素质偏低,需要上级加大培训力度,提供师资、资金支持。四是一些干部职工长年工作在边远山区和基层,希望市局创造条件,进一步加大交流力度,以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

三、分局规范化建设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积极落实“基层建设年”活动的各项部署,特别是省局、市局在我分局开展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后,我们感到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也感到压力、难度很大。经过干部职工讨论和动员,我们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决定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积极主动推进分局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规范化的基层分局。具体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分局长为组长的规范化分局创建领导小组,成立了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精心制定方案。根据上级局基层建设工作方案,结合分局实际,制定了落实方案,将分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时限、标准、责任细化,明确到岗、到人,并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各项工作稳步落实。创建目标是:按照“五有、六好”的要求,将我们分局打造成一流的

基层分局。具体目标是:一是社会满意度有新提升;二是干部素质有新提高;三是征管水平上新台阶

4、文明建设有新风貌

三是完善硬件设施。开展创建工作以来,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均向创建工作倾斜,相继硬化了院子前面的水泥路,改造了办税服务厅,完善了篮球场和乒乓球室建设,装修了活动室和接待室,整理了小菜园,绿化了分局大院;制作了创建宣传标语和专栏,营造了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一是重新修订了各项制度,根据上次省局总、上级市的上级市市局局长来我局调研时的指示精神,我们再次对分局各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如严格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干部职工每月拉开收入距离200余元。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定制了廉政宣传栏和政务公开栏,公开办税情况和税收政策法规。三是加强档案管理,整理、完善了分局档案资料,做好省档二级复查验

收工作。

五是夯实征管基础。一是深入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新的两税条例和流转税管理规范,更新、完善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征管档案,强化流转税基础管理;组织开展了企业所得税算清缴工作。二是强化分析评估,抓实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工作,根据分析评估发现的问题和苗头,及时改进征管工作。三是严征细管,加强税收宣传辅导,严格日常征管,促进税收均衡入库、应收尽收。 六是提升干部素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在网上开辟了学习园地,加强分局培训和业余自学,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业务学习;加强文化建设,组织了税企篮球友谊赛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到会馆开展革命传统教育,与我三节街村开展了结对帮扶活动,捐赠爱心款1200元,分局团支部被省团委授予“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和分局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全面加强分局规范化建设,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试点工作任务和“基层建设年”各项工作任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加强班子建设。按照“学习好,团结好,纪律好,作风好,政绩好”的要求,加强分局班子建设。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科学管理能力为重点,加强分局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和执政能力建设,坚持从严治队,民主管理,带好队、收好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建代群团,加强分局工、青、妇群团组织建设。 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培养适用人才,争创省级能手1名、上级市的上级市级能手3名、

麻城级能手6名。三是加强干部管理。严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强化考核奖惩、激励制约,不断增强分局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抓实廉政教育,引导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

加强内部管理。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加大落实力度。各项制度的运行要有落实督办、有跟踪问效,有监督、有考评、有结果、有记录,督办及时,监管到位,努力规范分局各项工作运行。 规范税收管理。严格按税收征管制度和业务流程办事,推进税收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深入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户籍巡查,加强税种管理,规范单项管理,强化税收分析,抓好纳税评估,确保征管质量考核各项指标优秀。 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收宣传辅导,促进依法诚信纳税;加强办税服务厅管理,完善配套设施,提高办事效率,使办税服务厅成为沟通征纳、促进和谐、展示形象的窗口;加强文明执法教育,坚持

规范执法、文明办税,礼貌待人、优质服务;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国税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国税工作的生命线,如何发挥好这一政治优势,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人民,为顺利开展各项国税工作提供强大的保证,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课题。新常态下,我们要把握区局税务干部的思想动态,找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突破口,有的放矢,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强大优势,努力将思想政治工作转化为推进工作顺利开展的动力。

人的思想往往通过语言、行动等有形的东西表现出来,干部置身于经济至上的大环境中,与形形色色的人接触,其思想难免不产生波动。加之,竞争的加剧,国税工作越来越需要更高层次的干部人才,工作与素质的碰撞,无疑给干部的思想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当前情况下,区局干部表现出的问题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点:安逸性、拖延性、抱怨性、逆反性。从思想上来说,目前干部主要有以下几种心理:

一是“急功近利”心理。这种人表现出的刻苦学习、加班加点、勤奋工作只是短期行为,一旦其要求得到满足,伴之而来的是牢骚满腔,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二是“怀才不遇”心理。一些人自认为才高八斗,志存高远,却因诸多原因未能得到重用,便情绪低落,玩世不恭,对前途失去信心。

三是“妄自尊大”心理。这些人自恃才智过人,资历较深,目中无人,刚愎自用,听不见别人的建议、批评,看不到别人的长处,更谈不上从别人身上汲取营养,充实提高自己。

四是“自暴自弃”心理。由于进步慢等因素,少数干部混同于一般群众,降低自我要求,说话没有原则,工作闹情趣,无所作为。

五是有偿“奉献”心理。由于受到市场经济的影响,这部分人往往斤斤计较于个人私利,工作讲待遇,加班索报酬,往往心存有多少待遇干多少工作的心理,缺乏无私奉献精神。

六是“隔岸观火”心理。出于怕担责任,少干工作、少被处罚的心理。一部分职工持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观望姿态,在工作中缺乏协作,对全局工作漠然视之,甚至事关大局形象的工作也不闻不问,听之任之。

七是“谋人不谋事”的心理。这部分人绝大部分精力投放研究“人事”上,而对工作只浮于表面,不能深入研究,踏实地解决问题。

八是渴望理解心理。他们往往处于基层第一线,终日埋头苦干于自己的岗位,但内心深处渴望自己的工作能够得到领导的认可,自己的存在能够引起领导的注意,“士 为知己者死”,他们渴望能够常听到领导的表现和赞赏,往往很在意领导的批评,担心自己踏实的工作是徒劳,难以得到领导的认同,如果缺乏必要的理解和正确的引导,这部分人往往会渐渐地失去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显而易见,简单空洞、说教式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已经难以适应新常态下的思想政治工作需要,也难取得显著的成果。因此我们需要细致地分析以上心理产生的根源,为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找准突破口。分析上述八种心理产生的主客观原因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1、理想信念淡薄。部分干部由于淡薄了理想信念,只看到眼前利益、个人利益,人生坐标错位,私心杂念膨胀,缺少大局观念,集体观念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2、个人修养欠缺。由于不注重学习,放松世界观改造,极少数干部忘却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做到讲大局、讲灵性、讲团结,遇事斤斤计较,不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难以与周围人融洽相处。

3、没有无私奉献精神。一部分干部由于缺乏集体主义荣誉感,不能将自己的荣辱与本部门的荣辱结合起来,不愿做默默无闻的奉献者,不愿到艰苦的环境中磨炼自己,不能妥善处理好个人、集体、国家三者利益关系,遇到矛盾、困难绕开走,明哲保身,怕担风险。

4、思想政治工作方法不科学。思想政治工作方法简单,不善于用积极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去调动下属的工作积极性,往往漠视干部的情绪、牢骚,对干部有亲有疏,不能一视同仁,不能正确处理与每个人的关系。同时,不能及时地挖掘干部的闪光点,往往掺杂主观意志,甚至带有成见去评价一名干部,极大地挫败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从而滋生消极对抗心理。

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并非一招一式所能完成,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需要不断地把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有的放矢,有针对性地将思想工作做细做活做新。

一、抓住重点,以人为本,发挥凝聚力作用。

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是人,归根到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就是不断地提高人的素质,充分调动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真正地做到理解人、尊重人、关心人,才能使思想政治工作取得应有的效果。

第一,要尊重干部,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在平等意识、自主意识、价值意识不断增强的今天,要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必须满足干部职工尊重自我的要求。目前,干部尊重自我的需求很明显,因此,我们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凝聚人的作用,尊重他们的思想、人格、个性以及创造性,分配工作时不强加于人,做到量才适用,合理分工,工作方法讲究多样化,不能简单粗暴。目前区局人手少,工作重是客观事实。因此合理分工、量才适用对于我们来说是关键。区局现在存在“能者多劳,越能越劳”的畸形现象,长此以往,必定会产生弊端。我们是否能引入竞选机制,公开各个科室的人数,干部报名自己喜爱并擅长的岗位,发表竞争发言,通过投票选举产生各科室人员。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在一个自己喜欢并擅长的岗位工作,能有效的提升工作积极性,促进干部深入研究工作,积极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既尊重了干部的选择,又提升了工作效率,一举两得。

第二,要理解干部,用高尚的精神塑造干部。“人之初性本善”。人性中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把握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本质内容,在理解教育对象的同时,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克服人性中消极的一面,弘杨积极的一面,达到培育人的目的。区局干部工作在基层第一线,埋头于各自的工作岗位,他们渴望理解,需要理解。作为领导,要以身作则,深入一线,与干部职工抱成一团, 打成一片,多一些宽容,少一些苛刻,多一点谆谆善诱,少一点空洞学教。要设身处地,掌握干部的心理动态,多说些理解的话语,用理解作为“过滤器”,滤去干部职工思想中的消极因素,加快思想的认同和行为的优化。任何一个人都会有抱怨,我们应该给干部提供抱怨的途径。其实很多干部在工作中都有自己发现或者面临的问题,但苦于缺少反应的途径。直接去领导办公室反应、打电话反应对于多数干部都不太合适,一方面领导比较繁忙,不一定有时间,另一方面干部们拉不下面子,因此问题越积越多,越积越久,也就产生了抱怨。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建立反映问题的专项信箱,请每位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都建立专项信箱,并公布。确定一段时间(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召开全体干部反映问题解决会,既能充分理解干部存在的难处与问题,也促进了全局老大难问题的解决。

第三,要关心干部,用真诚感化人激励人。老话说:“人心都是肉长的”。但涉及到原则性的问题我们必须要“铁石心肠”。其他问题,我们在工作生活中应当多一些关爱,时刻地将干部职工的冷暖放在心上,常暄寒问暖,主动地帮助干部职工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实实在在的困难。哪怕是一声关爱,一件不起眼但发自内心真诚的关心之举,都能够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实践证明,只有在关心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工作原则,才能产生激励人的效应;只有真心实意地关心人,才能使枯燥的工作具有浓郁的人情味,并以此感染人、激励人,使干部职工愉快满意地接受任务,踏踏实实地去干好工作。在生活上:(1)每位干部生日时,我们可以在电子屏上祝他生日快乐,并请食堂做上一碗长寿面,让干部体验到家的感觉。(2)聘请心理老师,通过开展心理咨询活动,疏导干部心情,缓解干部心理压力。(3)建立困难干部档案,积极了解困难干部情况,定期(每季度或半年)对其家庭进行走访,了解困难,及时帮助,形成常态。(4)积极开展团队文体活动,增进团结与友谊,促进精神风貌建设。(5)帮助解决新进年轻干部住房、对象等问题,解决后顾之忧。在工作上:(1)采取“传、帮、带”行动,提升干部业务能力,实现干部自我价值。

(2)积极开展培训,组织干部前往发达地区学习先进经验,拓宽视野。(3)建立区局光荣榜,对在工作是表现突出的通知进行表彰,提高精神方面的奖励力度。

二、健全机制,建立制度,发挥约束和激励作用。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健全机制是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最基本要求和保证,用制度管人往往比人管人更具有效果。以制度管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眼:

(1)巡岗考勤制度。在抓纪律作风时实行领导带班考勤制度,对干部的工作时间、工作纪律、着装上岗、挂牌服务实行检查和抽查,按规章制度奖罚; (2)素质分析制度。通过民主评议、问卷测评、实绩考核等形式,每季或半年对全局干部进行一次综合素质分析,并把分析结论作为考核等级评分的依据;

(3)目标考核制度。对全局干部在思想素质、业务技能、理论基础、税收管理、日常工作质量等实行量化指标考核,用经济与行政手段奖勤罚懒; (4)责任追究制度。体现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工作力度;

(5)共建制度。与地方党政机关建立共建制度,实行形象在国税,满意在社会的目标管理;

(6)政治学习制度。落实每月学习制度,并必须对学习内容、时间和参加人员做出明确的规定;

(7)组织生活会制度。以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8)谈心家访制度。做到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集思广益,增强凝聚力;

(9)监督检查制度。主要加强监督检查的职能,重点突出对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管理。工作圈,以制度建设为纲,重抓提高;生活圈,以教育引导为本,重抓双向;社交圈,以监督惩处为保,重抓苗头。

充满生机活力的事业始终是与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工作机制紧密地联系一起的,在制定制度管人的前提下,只有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各项工作机制相结合,才能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在管人的制度基础上,落实好激励人的制度才能有效的促进思想政治工作。

第一,完善用人机制。“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思想政治工作做得如何,关键要靠领导。用好的机制选拔靠得住有本事的人,关系到事业的成败。真正将那些群众威信高、信得过的有本领的同志选拔到领导岗位,才能营造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氛围,干部的积极性才能被前所未有地解放,怀才不遇的人少了,埋头苦 干、自我提高的人多了,这给思想政治工作注入了强心针,增添了活力。

第二,建立正确的评价机制。干部要适才使用,做到才有所用,人尽其才。同时,要正确评价人。“人无完人”,要一分为二地看待人,及时真诚地指出干部职工身上存在的缺点,帮助其不断改进,引导其不断进步。二是形成正确评价制度,对每一个干部职工定期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对那些工作辛苦,成绩突出的干部职工给予精神鼓励,使每个干部职工对自己的工作有一种成就感和认同感,从而不断激发其工作积极性。

第三,建立合理的分配机制。这对于调解人们心理上的平衡,缓解某些冲击、强化向心力必不可少。用实惠、实际的激励方式来激励和保护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尽量减少“干和不干一样”、“干好与干坏一样”、“旱涝保收”等现象,从各种方式上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不劳不得,让人们感到有干头、有奔头、 有甜头。

第四、建立工作点评机制。有点评和总结才会有进步,工作点评对于区局整改问题和落实工作将有重大促进作用,

一、区局充分利用工作日志制度,在全局干部撰写日记的基础上,要求各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认真审阅干部日记,定期互相交流,加强沟通。二是建立科室每周点评制度。每周末由各科室负责人牵头组织开展一周科室工作点评,对完成的工作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认真填写科室一周工作点评表。三是建立周报会点评制度。在科室点评基础上,周报会上由分管领导点评分管工作的推动和落实情况,再由主要领导点评全局工作开展情况及分管领导履行职责、谋划和推 动工作情况。四是建立月报会点评制度。在每月召开的月报会上,先由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一个月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未按计划完成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下一步打算;再由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工作指出不足、提出要求;最后由局领导对全局工作集中点评、提出总体要求。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科室进行表彰,适当再绩效考核中进行加分。

第五、抓好平台机制建设。充分利用党支部、团支部、妇委会、工会等平台,鼓励干部加强在媒体上的国税栏目建设。要充分利用当地主办的报纸、电视、网站等大众传媒,开辟专版或专栏,以“更新、更快、更强、更优”为目标,努力推出一批集思想性、知识性、服务性和艺术性于一体的国税文化作品,将国税文化建设成果传递给社会公众,向社会各界展示国税文化成果,突出国税机关的奉献精神,使纳税人更好地理解和支持国税工作。同时要注重加强门户网站、官方QQ群的建设。发挥新媒体优势,吸引干部钻研政治、经济、法律、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做好局内文化建设工作。积极建设文化娱乐室、荣誉榜建设,设立国税文化宣传橱窗,使干部有阅览、娱乐、健身和陶冶情操的场所,在单位办公楼张贴、悬挂体现国税干部聚财为国、收税为民、廉政自律的格言警句、字画,营造温馨的人文环境;树立干部“严谨、高效、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第六、建立换位工作机制。区局党组成员每人每半年到所分管的科室一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各科室负责人结成换位对子,每半年进行一次岗位调换,了解其他科室工作情况;不同科室内的科员每半年也进行岗位互换体验,促进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同时通过换岗轮换,能提高干部“一人多岗,一专多能”的能力,逐步把干部从单一能力人才培养成复合型人才。

三、结合创建,建设特色文化,发挥联动作用。

思想政治工作必须结合文明创建、文化建设,发挥文化的导向作用,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坚实理想信念,建立正确的价值取向,不断提高自己的修养和素质,解决干部职工思想上遇到的各种困惑、迷茫和了解。

一、融入文化建设。

一是强化理念宣灌环节,围绕区局责任文化核心理念,集中组织文化研讨、知识竞赛、税收故事征文、座谈会、演讲会等各种形式的宣灌活动,使文化理念真正入脑入心。

二是强化行为养成环节。以思想政治教育为统领,制定和完善干部行为规范及禁忌标准,推进文明礼仪等行为养成训练,并逐渐转化为干部的自觉行动。三是强化环境熏陶环节。针对区局干部的特点,创新教育方式方法,建立多方位的教育体系,以浓厚的文化氛围,拓展思想工作渠道,优化工作方法。

二、融入文明创建。

一是建立三位一体的联创活动体系,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科室、文明干部”创建活动。充分利用区句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的契机,促进文明科室、文明干部的创建推行。

二是建立五星级竞赛的激励体系,把文明创建量化为“规范执法、廉政建设、文明创建、活动参与、工作效率”等指标,通过细化考核标准,开展五星级竞赛的形式,对创建结果给予评价表彰。在星级评定上,对科室和干部的思想表现、廉政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出勤率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考核,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的为五星级,即“和谐科室”或“和谐干部”;考核得分在90—94分为四星级,即 “文明科室”或“文明干部”;月度考核得分在85—89分为三星级,即“合格科室”或“合格干部”;月度考核得分在80—84分为二星级,即“基本合格科室”或“基本合格干部”;月度考核80分以下为一星级,即“不合格科室”或“不合格干部”。

国税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一、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二、重点工作

(一)继续开展摸排深挖。

各村居要继续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辖区、重点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再排查分析,特别要加强对近年来长期缠访闹访信访案件、治安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坚持做好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报告制,组织发动群众摸排,努力做到发现线索立即报告。

(二)组织实施精准打击。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行业和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尤其重点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三)做好源头防范整治。

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镇相关站所要加强日常监管,并会同辖区派出所、市场监管局等加大管理、重点监控等,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发挥基层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重要作用,加快雪亮工程等信息化建设,完善社区民警与网格员等治安防控机制对黑恶势力易于滋生行业、领域,加强跟踪督导,限期进行整改。

(四)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纳入镇纪委、监察执纪监督工作内容,并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要坚决深挖彻查、快速处置。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案件,交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开展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把查处涉黑腐败和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严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促进基层治理的规范完善,增强群众安全感和获得感。

(五)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

进一步摸清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情况,逐一研究,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制定整顿方案。对村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的,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领头雁”,对村级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及时帮助村党组织理清问题、化解矛盾,建立落实制度,对确属“村霸”涉黑涉恶的村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六)广泛发动群众参与。

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通过群众来信、来电和来访等多种渠道,确保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畅通无阻。对群众的实名举报,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七)加强正面宣传引导。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的宣传方案,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综合采用文字、图片、音视频、动画等多种形式,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彰显各级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立场和决心,全面展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营造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局面。同时要把握舆论主导权,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居)要进一步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斗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居)、镇直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责,责任到人抓好工作,确保全镇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坚持综合治理,加强协调配合。

镇“扫黑办”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有效整合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共同推进专项斗争。要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加强协作配合,镇纪委、监察部门要加大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查处力度。党政办要把握舆论导向,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对各类典型案件进行宣传、报道。

三是坚持依法严惩,强化督导检查。

要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运行,发动群众依法举报,利用法律武器铲除黑恶势力。同时,严格依法配合县政法委、扫黑办、公安局等部门线索核查、立案惩治工作。镇“扫黑办”要切实加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力度,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案件指导、线索核查和审核把关,有效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的,或因为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程序严格进行通报、约谈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强化信息报送制度。

国税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同志们:

刚才,机关各单位负责人就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打算进行了汇报,并对全局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在此,我首先代表省局党组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总的来说,今年上半年各项工作运转正常,取得了一定成绩。这说明崇明同志到中央党校学习后,大家一如既往,认认真真、扎扎实实按照年初工作部署、按照崇明同志的指示抓好了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今年上半年,在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国税系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认真学习贯彻谢旭人局长来川调研时的讲话精神,按照“三三五四”工作思路,突出抓好组织收入、精细管理、改革创新、队伍建设等重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税收收入快速增长。上半年宏观经济形势较好,税收收入增长迅猛,我们没有盲目乐观,而是冷静分析投资过热、物价上涨较快等因素对收入的影响,加强税源监控,做好收入分析,大力清缴欠税,实现了收入数量与质量的新突破,税收与经济呈良性增长态势。组织收入工作得到了省委副书记、副省长蒋巨峰同志的较高评价。截至6月底,全省累计完成计划口径税收收入166.83亿元,同比增长18.8%,增收 26.38亿元,为年计划的54.7%,快时间进度4.7个百分点。其中,完成 “两税”收入 142.49亿元,增长18.5%,增收22.23亿元,为年计划的52.6%,快时间进度2.6个百分点。

(二)税收管理渐趋精细。城区税收征管和大中型企业税收征管两大薄弱环节进一步突破。城区板块化征管工作格局初步建立,“六个统一”基本到位。加强了对大中型企业的信息监控,提高了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四六小”管理逐步完善。省局印发《增值税管理“一四六小”工作手册》,提高了全系统操作应用水平;“一窗一人一机”模式全面推行,全省已建立469个窗口;“四张票”及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纳税评估、纳税约谈稳步推行,探索建立科学实用的纳税评估模型,制定了全省纳税评估和纳税约谈管理办法。明确了日常检查和稽查的业务边界,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两者之间职责划分不清、工作衔接不好的问题。全系统重点检查了78户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企业,查补税款26681万元。原创文秘材料,尽在网络与地税、工商、海关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在遂宁等地成功试点纳税人电子纳税档案“一户式”存储,目前正向全省推广。

(三)税收改革稳步推进。一是出口退税新机制运行平稳。今年是实施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第一年,全省及时抓住全国出口退税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的良好机遇,按照“新账不欠、老账要还、完善机制、共同负担、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原则,加强管理,优化服务,加快进度,严防骗税,推动出口退税工作迈上新台阶。截至6月底,全省累计办理出口退(免)税18.5亿元,同比增长131%,其中解决陈欠13亿元,同比增长76%;办理今年新发生的出口退(免)税5.5亿元,同比增长8.2倍。前5个月我省办理新发生的退(免)税进度排名全国第3位。二是分类构建征管工作格局全面启动。在省局统一部署下,各地因地制宜加快了推进中心城区征管板块化、县局机关基层一体化的步伐,进一步完善征管体制,提高征管质量效率,分类征管工作新格局初具雏形。统一了机构名称,完成了机构“洗脸”工作;统一制定了城区征管板块化和机关基层一体化的岗位职责及流程大纲,精简了业务环节,规范了工作流程,健全了岗责体系。三是干部能级管理积极试点。在总结完善南充、宜宾、攀枝花等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扩大了能级管理的试点范围,每个市州至少安排了一个县(市、区)局进行试点,进一步积累经验、探索规律,为全面推行能级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依法治税深入落实。深入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组织了大规模、多层次的培训考试活动,使依法行政成为全系统共识。认真清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凡是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共取消44项、保留下放6项审批项目;研究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防止出现管理缺位。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省局带头进行了制度清理,修改和废止50个制度。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进一步落实,强化了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和制约。依法办理减免税,认真清理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开发并推行税收优惠监控管理系统,防止和制止了越权减免税。开展税务代理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税收征管行为,有效解决了“明脱暗不脱”问题。

(五)纳税服务全面优化。统一制定全省纳税服务规范标准,全面规范纳税服务行为。继续深入开展“为纳税人服务,让纳税人满意”活动,进行纳税服务需求调查,有针对性地解决了当前纳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全省纳税人服务满意度达到98.5%以上。税收宣传形式多样,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短信等载体广泛宣传税收法规和政策,依法诚信纳税观念深入人心。原创文秘材料,尽在网络积极推行一窗式、一站式、一体化服务,简化了办税环节和程序,提高了服务效率,加快了办税服务厅向实体化综合服务场所的转变。多元化纳税申报推行力度加大,目前全省通过电子申报纳税的纳税人超过17万户。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宣传辅导,加强领导和监督,及时足额兑现了税收优惠,促进了经济发展,帮助了困难群体增收。

(六)队伍建设加快步伐。继续深入实施干部能力教育培训工程。上半年省局开办计算机、法律、稽查等6期骨干培训班,培训431人。各地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坚持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领导干部培训进一步加强。2名省局领导分别进入中央党校、人民大学学习,委托国家行政学院举办了市州局长、机关处级领导干部更新知识培训班,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明显提升。省局带头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制定计划、完善制度、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在机关形成了良好的学习风气,为全系统创建学习型组织当好了表率,创造出经验。干部竞争上岗力度进一步加大,在全系统公正公开选拔副厅级后备干部。

成绩的取得既是全省国税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省局机关齐心协力、充分发挥领导作用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在座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机关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出现了执行不力、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纪律松弛的现象;二是少数干部责任心、事业心不强,作风虚浮,效率低下,不思进取,无所作为;三是一些地方依法治税观念薄弱、廉政建设基础脆弱、监督管理失之软弱,违法违纪案件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如果不在今后工作中及时加以解决,会极大危害国税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今年全省国税工作的“五大任务”、“五条措施”、党风廉政建设的“五项目标”,以及省局机关的“五个带头”都已经明确。下半年,要按照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强化执行,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这里,我强调几项重点工作。

(一)抓好税收收入。收入完成情况是考核国税工作的硬指标,在这个问题上决不能掉以轻心。上半年收入形势较好不等于全年任务可以一蹴而就,要看到抑制投资过热的宏观调控效应在下半年将进一步显现,经济增长速度将适度放慢,对组织收入会带来一定影响。各地对形势要有充分认识,对困难要有充分估计,未雨绸缪,早做准备,抓好对税源的监控、分析、管理和检查,压缩陈欠、控制新欠,深入挖掘征管潜力,把该收的税都收上来,确保税收收入三季度达到75%,年终有个好结果,总数圆满、数字吉祥。同时,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不断提高收入质量,决不允许寅吃卯粮,收过头税。也不能因为任务吃紧,就对税收优惠政策大打折扣,要树立不严格执行税收优惠政策就是收过头税、就是不依法治税的观念。最近,我们在暗访中发现有的地方变相降低增值税起征点,引起纳税人的强烈反响,这类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二)抓好征管工作。税收征管是国税工作的主要内容,抓住征管就抓住了国税工作的要害。要认真贯彻即将召开的全国征管工作会议精神,树立大征管观念,充分认识到征管工作不仅是某个部门、某个环节的事情,而是贯穿税收工作各个环节的轴心。各业务部门要齐抓共管,在征收、管理、稽查和行政复议四大系列密切协作配合,行政后勤部门也要围绕加强征管这个主题搞好服务,提供保障。

一是深化征管改革。以开好全省系统征管工作会议为契机,以落实好34字征管模式为出发点,结合四川国税实际,大力构建分类征管工作格局,本文由网络提供,请登陆查看更多文章加快在全省推进中心城区征管板块化、县局机关基层一体化的步伐,规范征管机构设置,合理配置征管资源,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二是夯实征管基础。通过加强业务培训、税源监控、制度建设、信息资源整合和业务流程规范等基础工作,做到基本征税政策、优惠政策清楚,基本数据真实统一,基本资料齐全规范,基本税源变化明了,基本程序规范到位,基本制度执行逗硬,基本协作配合良好。

三是实施精细化管理。继续突破两大薄弱环节,进一步挖掘城区税收征管和大中型企业税收征管的潜力。进一步完善“一四六小”管理,特别要加强“四张票”的管理。深化税务监控系统的应用,及时掌握税源动态,对低税负、零申报和纳税异常行为实行预警制度。加大重点检查力度,全年至少检查150户大中型企业;要通过实施重点检查,加大稽查威慑力,提高干部业务水平,克服“恐大症”。依托计算机网络和现代信息技术,强化管理手段,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税收业务数据省级大集中,有效整合信息数据资源。抓紧在全省推广“一户式”存储,加强对纳税人各类信息的分析比对。全面推行纳税评估、纳税约谈,提高管理的精确程度,丰富管理的人文色彩。

四是规范征管行为。根据省政协最近一次民主评议调查结果显示,税务部门“乱收费”、“乱摊派”问题和执法问题较为突出。这说明我们的征管行为还不规范,距离依法治税要求和纳税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行政许可法已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们必须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简化办税程序,优化纳税服务,规范征管行为。

(三)抓好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班子建设。要对班子建设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强化班子建设,不断优化班子结构,提高班子的执政能力,增强班子的创造力、战斗力和向心力。

二是加强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兴税战略,深入开展干部能力教育培训,落实好“5539”行动计划,加大骨干培训力度,同时要严格培训班的管理,对无故缺课的人员要给予相应处理。在充分试点、深入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时在全省全面推行干部能级管理,建立新的绩效评价机制,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积极进取、创新创业。

三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以开好全省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为突破,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培育积极向上的国税文化,把队伍团结起来、凝聚起来、调动起来,朝着共同的奋斗目标迈进。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省局机关要再接再厉,继续保持省级最佳文明单位荣誉,为建成国家级文明单位奠定基础。抓好典型教育,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向成都高新国税学习活动,把高新国税精神作为学习的精髓。

四是加强作风建设。要兴起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省局机关各单位要深入基层联系点,做好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要兴起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行政支出规范紧缩是大势所趋,要降低个人收入的心理预期,做好过紧日子的准备;要兴起深入扎实的学风。深入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形成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和乐于学习的良好风气。加强作风建设,省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要带好头,特别要治理“不作为”、增强执行力,为全系统起好示范作用。

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上半年通报的9起违法违纪案件,各地要引起高度重视,吸取经验教训,积极采取措施,完善机制制度,加强教育和整改,坚决遏制违纪违法案件多发趋势。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两责”,切实加强“两权监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和行政管理行为,实现“三个确保”和“三个安全”的总体目标。要做好巡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还要密切与地方有关部门的联系,加强外部监督和指导。

(四)抓好机关管理。一要提高机关行政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共同为税收工作、为基层服好务。继续抓好全系统综合业务用房等资产清理登记工作,全面清产核资,摸清家底,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认真做好对省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经费审计工作,年内要完成。切实加强资金财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落实好今年的预算安排,加大向基层、向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倾斜的力度,确保基层单位最低经费保障线。发扬“两个务必”作风,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和接待费用,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结合落实行政许可法,加大行政管理制度的清理力度,努力构建科学、规范、简明的行政管理制度体系。省局各单位在年底前要完成制度修订完善工作。继续抓好合并会议的落实,减少数量、控制规模、精简材料、压缩经费,减轻基层的会议负担。二要加强机关后勤管理。做好安全保卫、保密、防火防盗、环境卫生、车辆管理、设备检修等日常工作,保证机关财产安全和干部人身安全,创造出优美舒适的办公环境。三要大力清理临时人员,可要可不要的、工作效率低的一律辞退。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减员增效。四是严格机关工作纪律。工作纪律是维持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保障。个别机关干部工作纪律松弛,迟到早退、不假外出等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机关形象。机关各处室对此类行为不能睁只眼闭只眼、放任自流,要敢于管理、敢于批评。对工作纪律问题,我们将进行随机抽查,一旦发现,将按“不作为”处理,同时还要追究处室领导的责任。

三、做好近期工作

(一)开好“两会”。全省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征管工作会议将在8月上中旬合并召开,时间紧张,各会议筹备组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崇明局长的指示和局长办公会的要求,以创新的思维、务实的作风,把准备工作抓细、抓实、抓深、抓紧,保证会议的质量。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要总结典型经验、解决重点问题、提供新思维和新办法,几大板块的特色要鲜明、内容要丰富、形式要新颖、联系要紧密,务求开成解放思想、凝聚人心、弘扬正气、鼓舞干劲、推动发展的大会。征管工作会议要认真学习传达总局征管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征管工作的纲领性意见,为深化征管改革指明方向、绘出蓝图、明确要求。

(二)开好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是加强党内民主、密切联系群众、改进领导作风、加强班子建设的重要机制,是提高班子凝聚力、本文由网络提供,请登陆查看更多文章战斗力和号召力的一大法宝,是省局党组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务必开好。今年民主生活会的主题确定为:“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推进国税事业创新发展”。省局班子成员要围绕主题认真学习思考,深入查找问题;有关处室要抓紧做好准备工作;各市州局、老干部和省局机关干部要踊跃提出意见建议。通过开好民主生活会,解决突出问题,创新工作思路,使省局党组真正成为全省国税事业发展的坚强核心。

(三)做好省局机关办公楼搬迁准备工作。新办公楼竣工时间为期不远,搬迁工作应及时提上议事日程。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拿出总体方案,统筹安排搬迁工作的方方面面,明确要求,落实责任,有计划、按进度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搬迁过程有条不紊、按部就“搬”。其次,做好基础资料和财产物资的清理工作,摸清家底,保证搬迁过程无贵重财产、物品、资料遗失。第三,周密思考,精心准备,充分做好搬迁的物质准备。比如,水电气的畅通、信息线路的畅通、办公设施设备的齐全、物业管理、餐饮健身等须有尽有。大宗物品的采购要按照政策规定办理,按程序操作,加强审核监督,确保优质低价,确保采购过程无是非反映、无违纪违规行为。第四,机关各单位要顾全大局,发扬风格,服从安排,加强配合,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做到万事俱备,一声令下,即可搬迁。

国税工作要点范文第6篇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该办法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而成,对规范和加强企业重组业务的所得税管理,具有积极意义。

重组各方的税务处理选择应一致

重组各方应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按照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重组可以选择一般性税务处理或特殊性税务处理,不同的处理方式对各 方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影响不同。因此,要求各方取得一致意见,选择相同的所得税处理方式,再按规定向各自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或进行税务备案。《管理办法》 第四条规定,同一重组业务的当事各方应采取一致税务处理原则,即统一选择一般性税务处理或特殊性税务处理。

实质经营性资产不是净资产

按照财税[2009]59号文件第一条第四项规定,资产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受让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转让企业)实质经营性资产的交 易。受让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其中的“实质经营性资产”各方存在不同的理解,有的认为是企业的净资产,有的认为是不 包含负债的企业全部资产。《管理办法》第五条对此明确规定,财税[2009]59号文件第一条第四项所称实质经营性资产,是指企业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与产生经营收入直接相关的资产,包括经营所用各类资产、企业拥有的商业信息和技术、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款项、投资资产等。

股权支付应为直接持股企业的股权

企业重组业务中,是否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取决于诸多条件,其中之一是股权支付达到一定的比例。财税[2009]59号文件第二条规定,本通知所称股权支 付,是指企业重组中购买、换取资产的一方支付的对价中,以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的股权、股份作为支付形式。所称非股权支付,是指以本企业的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股权和股份以外的有价证券、 存货、固定资产、其他资产以及承担债务等作为支付形式。而股份支付必须是本企业或“控股企业”的股权和股份,非本企业和“控股企业”的股权和股份则不符合 规定的股权支付。但是,对“控股企业”也存在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母公司为控股企业,有的认为子公司为控股企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通知》第二条 所称控股企业,是指由本企业直接持有股份的企业。按上述规定分析,不论是以母公司股权还是子公司股权支付,或是其他股权支付,只要是本企业直接持有的企业 股权,无论比例,均认可为符合条件的“股权支付”。

明确重组日和重组完成

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了重组业务发生后的12个月的税收处理等时间计算问题,以及重组前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问题,但是对重组日和重组年 度却没有明确规定,这给时间的计算带来不确定性。为此《管理办法》对这两个问题进行了明确,第七条规定,重组日的确定,按以下规定处理:1.债务重组,以 债务重组合同或协议生效日为重组日。2.股权收购,以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日为重组日。3.资产收购,以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资产实际交割日为重 组日。4.企业合并,以合并企业取得被合并企业资产所有权并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日期为重组日。5.企业分立,以分立企业取得被分立企业资产所有权并完成工商 登记变更日期为重组日。第八条规定,重组业务完成的确定,可以按各当事方适用的会计准则确定,具体参照各当事方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由于当事方适用的会计准则不同导致重组业务完成的判定有差异时,各当事方应协商一致,确定同一个纳税作为重组业务完成。

一般性税务处理的企业需要清算

企业重组业务,主要是指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各类重组。企业重组业务不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或虽然符合但选择一般性税务处理的,有以下3种情况的企业需要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60号)规定进行清算:一是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 区)的法人企业。二是企业合并中的被合并企业。三是企业分立中,被分立企业不再继续存在的被分立企业。而其他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重组的重组各方 企业不涉及清算,只需要按照规定准备相关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同时规定,对于按一般性税务处理的重组各方,存续企业可以按规定继续享受原税收政策,而注销企业和新设企业不再享受或承继原税收优惠政策。

特殊性税务处理需要备案或由主导方申报确认

按照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企业重组业务符合特殊性重组条件,并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当事各方应在该重组业务完成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 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备案资料,证明其符合各类特殊性重组规定的条件。企业未按规定书面备案的,一律不得按特殊重组业务进行税务处理。如果重组各方 企业对此项重要业务的税务处理没有把握或者分步实施,需要税务机关及时确认的,也可以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申报确认。《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企业重组 业务,符合《通知》规定条件并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应按照《通知》第十一条规定进行备案。

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重组

《管理办法》对重组中的一些规定进行了解释。如财税[2009]59号文件第五条规定,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1.具有 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2.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3.企业重组后的连续 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4.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5.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 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合并亏损企业的弥补亏损额扩大

在企业合并重组中,如果被合并企业存在亏损,则可以有条件的限额弥补。财税[2009]59号文件第六条规定,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 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通知》第六条第四项所规定的可由合并 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是指按税法规定的剩余结转年限内,每年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

重组后的企业可承继相关所得税事项

在重组业务符合特殊性的税务处理中,财税[2009]59号文件第六条第四项规定,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第六条第五项规 定,企业分立,已分立资产相应的所得税事项由分立企业承继。财税[2009]59号文件,对“相关所得税事项”所指并不明确。

鉴于此,《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这些事项包括尚未确认的资产损失、分期确认收入的处理,以及尚未享受期满的税收优惠政策承继处理问题等。其中,对税收优惠政策承继处理问题,凡属于依照《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七条规定中就企业整体(即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享受税收优惠过渡政策的,合并或分立后的企业性质及适用税收优惠条件未发生改变的,可以继续享受合并前 各企业或分立前被分立企业剩余期限的税收优惠。合并前各企业剩余的税收优惠年限不一致的,合并后企业每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统一按合并日各企业合并前企 业资产占合并后企业总资产的比例进行划分,再分别按相应的剩余优惠年限计算应纳税额。合并前各企业或分立前被分立企业按照税收优惠政策规定,以及税收优惠 过渡政策中就有关生产经营项目所得享受的税收优惠承继处理问题,按照《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执行。

分步实施重组的可以先预计处理

财税[2009]59号文件第十条规定,企业在重组发生前后连续12个月内分步对其资产、股权进行交易,应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上述交易作为一项企业 重组交易进行处理。如企业股权收购中,2009年10月转让企业全部股权的50%,2010年5月转让30%,时间相隔不足12个月合计转让80%股权, 可以认为符合股权收购特殊性重组条件之一的“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

《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若同一项 重组业务涉及在连续12个月内分步交易,且跨两个纳税,当事各方在交易完成时预计整个交易可以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可以协商一致选择特殊性税务处 理的,可在交易完成后,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主管税务机关在审核有关资料后,符合条件的,可以暂认可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第二年再进行交易后,应按本办法 要求,准备相关资料确认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上述跨分步交易,若当事方在首个纳税不能预计整个交易是否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应适用一般性税务 处理。在下一纳税全部交易完成后,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可以调整上一纳税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涉及多缴税款的,各主管税务机关应退税,或抵 缴当年应纳税款。

12个月内改变重组条件需调整处理

对于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 并选择特殊处理的重组业务,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12个月内)重组中的主要条件发生变化,如股东变化、实质性经营活动改变等,导致不再符合原先确定条件 的,需要调整原来的税收处理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当事方的其中一方在规定时间内发生生产经营业务、公司性质、资产或股权结构等情况变化,导致 重组业务不再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发生变化的当事方应在情况发生变化的30天内书面通知其他所有当事方。主导方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将有关变化通知 其主管税务机关。上款所述情况发生变化后60日内,应按照一般性税务处理的规定调整重组业务的税务处理。原交易各方应各自按原交易完成时资产和负债的公允 价值计算重组业务的收益或损失,调整交易完成纳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及相应的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并向各自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交易完成纳税的企业 所得税申报表。逾期不调整申报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跨境重组要准备和报送相关资料

财税[2009]59号文件第七条规定,企业发生涉及中国境内与境外之间(包括港澳台地区)的股权和资产收购交易,除应符合本通知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 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可选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1.非居民企业向其100%直接控股的另一非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居民企业股权,没有因此造成以 后该项股权转让所得预提税负担变化,且转让方非居民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承诺在3年(含3年)内不转让其拥有受让方非居民企业的股权。2.非居民企业向 与其具有100%直接控股关系的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另一居民企业股权。3.居民企业以其拥有的资产或股权向其100%直接控股的非居民企业进行投资。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核准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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