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文

2024-08-16

项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文第1篇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消除安全、质量事故隐患,确保京杭运河和312国道南移改建工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经研究,特制定京杭运河和312国道南移改建工程。

一、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l、不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2、不发生因施工责任造成的重大交通事故;

3、不发生重大责任工伤和其它意外伤亡事故;

4、不发生盗窃、治安和刑事案件;

5、不发生集体(民工和当地居民)上访事件。

二、考核方法

1、考核实行百分制,平时检查和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95分以上的为优秀、85—94分的为良好、70—84分的为合格、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2、考核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的目标不达标,考核为不合格。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考核实行保证金制度,各监理组、项目经理部分别解缴安全保证金3000元和10000元人民币,作为风险抵押,专款专用。

三、奖惩

1、经年终考核为优秀的单位除全额返还保证金外,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监理组)、10000元(项目部),其中安全第一责任人奖励1000元、2000元。

2、经年终考核为良好的单位除全额返还保证金外,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监理组)、3000元(项目部),其中安全第一责任人分别奖励500元、1000元。

3、年终考核为合格的单位,全额返还保证金。

4、年终考核为不合格的单位,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5、在平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除扣除相应分值外,每次分别处以200元(监理组)、500元(项目部)的罚款。

6、各项目经理部发生的安全事故或安全管理不到位,相关监理组负同等的连带责任。

7、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中,有严重违章违法行为,并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单位,将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文第2篇

为加强公司车队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防范于未然,制定本制度。

(1)公司车队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的劳动技能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司机必须持有效驾驶证和货运资格证,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司机及其他员工,分成二个学习小组,交叉组织学习,任何一个员工,不得连续三次缺席,每月参加学习不得少于二次。

(3)每周星期二晚上20:30—21:30,为安全教育学习时间,车队根据工作情况安排一个小组学习,内容包括:上级有关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安全条例、安全制度、总结目前的安全工作、纠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4)车队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建立完善车队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设施,负责车队的各项安全规则的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负责做好车队每月安全工作报告。

(5)安全教育应结合实际需要进行实践操作,作好现场讲解,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险、排险能力。

(6)不按时参加学习的员工,每缺席一次罚款50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7)车队员工三次以上无故缺席,不参加安全学习者,罚款200元;经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作停岗处理。

第十三章 安全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落实责任,真正做到各负其责、奖优罚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市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此制度: 1. 凡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抓得好,未发生任何事故的单位,可参加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评比,对评上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部门,由公司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2. 凡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发生任何事故的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直接安全责任人,可评比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由公司发给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3. 未履行或未完成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造成发生特大交通伤亡事故或特大火灾伤亡事故,取消该单位评比一切先进的资格,对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直接安全责任人给予罚款10000元的经济处罚。同时视程度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行政处分。

4. 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造成发生重大交通伤亡事故或重大火灾伤亡事故,取消该单位评比一切先进的资格,对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直接安全责任人给予罚款5000-10000元的经济处罚。同时视程度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行政处分。

5. 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造成发生交通伤亡事故或火灾伤亡事故,取消该单位评比一切先进的资格,对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直接安全责任人给予罚款1000-5000元的经济处罚。同时视程度给予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

6. 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造成发生交通事故,虽未有死亡但经济损失严重,对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给予1000-5000元的经济处罚。 7. 术语解释。本办法中所指单位是指公司下属的分公司、业务操作部、停车场、车队等,

项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文第3篇

奖惩制度

1 奖励原则

奖励以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2 奖励类别:奖励分为奖励和不定期即时奖励。

2.1 公司对在本年中工作态度积极严谨、具有很强敬业精神;在生产经营、完成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在管理业绩、提高经济效益做出较大贡献的员工,在进行嘉奖,奖励设“优秀员工”荣誉称号,授予证书并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为壹仟至贰仟元。优秀员工由班组推荐,部门审核,由总经理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

2.2即时特别奖励采用行政嘉奖的形式,行政嘉奖分为鼓励奖、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等,分别给予贰佰元、伍佰元、壹仟元、贰仟元的奖励。

在以下几方面有特别优秀表现的员工,报经公司批准同意后将予以行政嘉奖:

(1)出色完成某项特定工作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2)开拓重大业务;

(3)制止和消除工作事故或隐患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4)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

(5)维护公司利益,避免公司遭受损失;

(6)在技术、装备等方面有创造性工作成果,并在实际应用中效果良好的;

(7)培养和举荐优秀人才。

3 处分原则

行政处分按照处分和赔偿损失相结合的原则。并且,所有处分均应作为公司当月绩效考核的评分依据之一。

4 处分种类

4.1 行为过失单: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员工,处理结果不记入员工档案。

有下列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之

一、但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员工,可予以行为过失单处分,当月绩效考核不得高于80分。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或其他学习培训;或无理取闹、影响经营管理秩序的;

(2) 极怠工,或串岗聊天者;

(3) 办事拖拉,并由此对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者;

(4) 工作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但未造成经济损失的。

(5) 因疏忽造成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6) 两次以上擅离工作岗位的;

(7) 损坏或浪费物料、费用情节较轻者。

(8) 对访客或参观来宾、同事及其它人言语恶劣、态度粗暴的;

(9) 违反公司有关电话接听、禁止吸烟、清洁卫生保持规定的;

(10) 在公司内使用下流或者污秽用语的,使用挑逗性、暧昧性的语言骚扰他人的;

(11) 破坏工作场所或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者,如乱丢纸屑、随地吐痰者;

(12) 打考勤卡月累计五次(含)以上者,采五次为一基数,可连续处分。

(13) 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者,采三次为一基数可连续处分。

(14) 委托或替他人代为打卡。

(15) 上班期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或者从事上网聊天、电话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经批评

教育不改后可连续处分。

(16) 上班时间利用网络、电话、手机或者以其它方式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利

用网络买卖产品、上班时间买卖股票、基金、期货等,经批评教育不改后可连续处分。

(17) 有其它相当于上述各项行为时。

4.2 行政警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员工,处理结果不记入员工档案。

违反上述第9.4.1条规定,并造成公司损失不超过2000元的,或一个月内受到二次行为过失单处分的员工,可予以行政警告处分,并赔偿公司全部经济损失,当月绩效考核不得超过70分。

4.3 行政记过: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员工,处理结果记入员工档案。

违反上述第9.4.1条规定,并造成公司损失超过2000元不满5000元的,或一个月内受到二次行政警告处分的员工,可予以行政记过处分,并赔偿公司全部经济损失,当月绩效考核不得超过60分。

4.4 解除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员工,处理结果记入员工档案。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可予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

(1) 一年内累计行为过失单处分五次(含)以上的;

(2) 一年内累计行政警告处分三次(含)以上的;

(3) 一年内累计行政记过处分二次(含)以上的;

(4) 一年内累计旷工7天以上或连续旷工3天以上的;

(5)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同意由其直接主管和再上一级主管考核,如果两位

主管均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则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6) 在试用期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请假超过7天的,公司可以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在试用期内解

除劳动合同。

(7)

(8) 公司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关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和

第四十一条关于裁减人员的规定,解除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未及时通知公司,从而使事故损失或影响扩大的;

(9) 擅自篡改公司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造成恶劣后果;

(10) 煽动怠工或罢工的;

(11) 服务态度恶劣,被客户严重投诉者;或服务态度差被客户一年内累计投诉达3次者;

(12) 虚构或伪造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工作业绩或者隐瞒个人婚

姻、生育真实状况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者;

(13) 偷窃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或他人财物,或者泄漏、窃取公司商业秘密、业务资料者;

(14) 有酗酒滋事、打架斗殴、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者;

(15) 在工作场所与人大声争吵或聚众闹事,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16)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岗位调动,经公司书面通知后仍不服从者;

(17) 未经公司同意,员工在公司以外从事其他兼职工作;对完成公司工作任务造成影响者;或者经

公司提出,仍拒不停止该行为者;

(18)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疏忽大意,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资源,或造成各类事故(或

投诉),使公司遭受5000元以上经济损失,或造成经济损失虽不满5000元,但使公司声誉受到损害者;

(19) 利用虚假单据或虚构事实虚报冒领财物达500元以上者;

(20) 侵占、挪用公司资金和财产,或收取客户商业贿赂500元以上者;

(21) 将属于公司的订单或订约机会未经公司书面同意,擅自交给第三方者。

(22) 违反国家政策法令或财经法令,使国家遭受损失或使公司遭受行政处罚者。

(23) 其他可归责于员工的原因,导致公司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者。

(2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劳动教养、刑事拘留或治安拘留的。

(25) 劳动法规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5 处分程序

5.1 对员工的惩处,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5.2 综合管理部会同员工所在部门及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讨论,提出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项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文第4篇

为了建立矿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神仙坡煤矿全体员工

三、职责

(一)、矿长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连队行政一把手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单位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隐患,均有权向矿安全管理科、矿领导报告。

(三)、井口信息站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四)、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五)、财务科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

资金的落实。

(六)、生产技术科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四、安全隐患

(一)、安全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隐患分为一般隐患、重大隐患。

1、一般隐患(B级或C级),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

2、重大隐患(A级),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五、工作程序

(一)、组织机构

1、矿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别由矿长任组长,安全副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2、各二级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单位第一责任人任组长。

(二)、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1、隐患的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按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作业地点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2、隐患的报告

2.1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连队,连队报安全科,安全科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

2.2报告形式

2.2.1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2.2.2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整改负责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在井口信息站的隐患登记记录表上填写清楚,由信息管理员统计并填写隐患通知卡下发责任单位。

(三)、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1、各责任单位发现或接到隐患通知卡后,应立即按照本单位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整改完毕并报安全科验收作。各单位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单位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安全科,安全科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2、对于重大隐患,由安全科提交公司,由公司相关部室组织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在隐患治理过程中,隐患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全科应进行监控。

(四)、档案建立

安全科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隐患信息台帐。

六、奖惩

(一)奖励

1、排查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在隐患排查中积极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了事故发生;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收到显著效果,给予50—200

元的奖励。

3、在隐患排查期间为抢救国家财产和处理事故中表现突出的有功人员根据贡献大小,给予100—500元的奖励。

4、在隐患排查中表现突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奖励数额按文件或条例执行)。

(二)惩处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责任制,如违反《规定》和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责任制罚款50-200元。

2、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或相关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3、在隐患排查期间发现有严重违章行为,其后果严重的,按《神仙坡煤矿三违处罚管理规定》双倍处罚。

4、对明知故犯,多次教育仍然违章者,停工到安全科学习,重新接受安全教育,写出深刻书面检讨,安全教育合格并处罚后方能上岗。

5、对通知整改的隐患却未及时整改,按情节严重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0-500元,并督促继续整改,否则加倍罚款。

6、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从重处理。

项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文第5篇

1.1为了加强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国家、省市及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精神和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电厂人身、设备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是根据集团公司和电厂有关安全生产奖惩方面的规定,结合电厂实际生产情况制定的。

2奖励

2.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2.2生产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

2.3发现违章行为及时制止,避免事故发生的。

2.4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齐全,记录准确的。

2.5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

2.6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后有明显作用的。

2.7满足电厂其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有关奖励规定的。

2.8根据对电厂安全生产贡献的大小,电厂安全生产委员研究决定奖励的金额,一般为50~500元。

2.9对安全生产贡献较大的,电厂应上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3考核

3.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违纪造成损失的,要进行相应的考核。

3.2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对责任人考核50~500元。

3.3对安全隐患未限期整改的,考核处室100~500元。

3.4安全管理台账不健全或丢失的,视情节考核50~200元。

3.5出现事故、障碍、异常时,未及时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视情节考核100~200元。事故报告1日内未交到电厂安全监察的,考核50~200元。

3.6符合集团公司考核标准的,由集团公司进行考核。

3.7电厂安全生产委员会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进行追加考核。 4附则

4.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并负责解释。果与上级规定冲突,以上级规定为准。

4.2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生产设备处进行监督检查落实。

4.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项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文第6篇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杜绝违章作业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工作正常进行和职工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一、班组奖励:

1、完成当月生产任务突出,无安全事故,车队对班组奖励100-500元。

二、个人奖励:

1、个人绩效奖:完成当月工作任务表现突出,无迟到、早退现象,现场工作无反馈,服务态度无反馈,积极参与车队组织的各项培训和活动。由班组评选1-2名。车间对评选出的先进进行奖励50-100元。

2、设备保养奖:在当月工作中,对自己操作的设备保养、润滑到位,设备使用效率高,设备使用周期达到车队规定的使用期限,单车成本控制在计划范围内,由班组评选1-2名。车间对评选出的先进进行奖励50-300元。

3、安全操作奖:当月现场操作中,严格按现场操作规范进行操作,无超速,无碰撞,无违章,圆满完成当月生产任务。

由班组评选1-2名。车队对评选出的先进进行奖励50-100元。

二、班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

1、进入工作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如发现不戴安全帽者或不系安全帽带的,操作人员罚 20 元。管理人员罚 50 元。

2、严禁厂内工作区和厂内静止吸烟的地方吸烟,违者罚款 50 元。

3、在高空作业时向下乱抛材料、工具的违章人员罚款 50 元,在高空作业时不系安全带的罚款100元,

4、对乱开机械设备的乱接电线造成财产和人身损失的按情节严重进行罚款处理。

5、严禁酒后上班,如发现按旷工处理,并给予罚款 50 元。

6、对违规操作行为者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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