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的诱惑范文

2023-09-21

继母的诱惑范文第1篇

关键词: 韩语歌曲 韩语教学 应用

一、引言

随着教育教学改革的逐步推进,广大教师不断探索和实践,并且不断寻找适合自身教育群体的方式方法,教师的角色已不单是传道、授业、解惑,一些陈旧、古老、单一的教学方法已越来越不适应教学现状。在教学中,我们应探索如何把趣味性归还给学习过程,给学生创造最佳的学习状态、积极的学习气氛,对于刚起步学韩语的学生来说,这一点尤其重要。在韩语教学中使用韩语歌曲,结合多媒体教学手段,能充分调动学生韩语学习的积极性,活跃课堂气氛,创设轻松愉快的学习环境,增强授课效果。在课堂上如能够巧妙地运用韩语歌曲,将会对韩语教学有很大的帮助,训练韩语语音、语调,提高听、说、读、写、译能力;扩大词汇量;复习巩固语法及句型结构;增加文化背景知识;陶冶美的情操等方面都有显著作用。

二、利用韩语歌曲进行的训练及韩语歌曲在教学中的应用

1.巧练语音技能

韩文歌词是最鲜活生动的口语,平时很难区分的连音化、紧音化、同化等语音现象在歌曲中频繁出现,不注意就学不下去。在学唱韩文歌曲时,常常要学生根据语音规则标出有连音、紧音、同化等语音变化的地方,再对比歌手的唱法,加强对连音、紧音、同化的模仿。学生反映这样做不仅有利于他们牢固地掌握语音变化,而且易习惯成自然,在潜移默化中较快地提高其语速和语言表达的流畅度。如刚学完韩文字母后,我给学生播放了容易学唱的●●●●(三只熊)、●●●●●●●(青蛙与蝌蚪)、●●●●(字母颂)等童谣,让他们从中体会连音、紧音,难点不费吹灰之力迎刃而解,学生还不觉得枯燥乏味,反而对韩语更感兴趣了。

2.听力训练

很多学生认为听力是韩语学习各个技能中最难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对听力技能的忽视,合适的听力材料较少,没有真实的听力环境,或者做听力练习时太过紧张,等等。歌曲教学缓和了学生的紧张情绪,提供了真实的地道的语言环境,对学生的听力的提高有很大的帮助。通常我在课前将歌词编成填空练习,在课上发给学生,让他们填空。可根据学生的听力水平决定应空出哪些词,一般是填主语、谓语和宾语,或重要的单词词组,同音异义词,出现连读的地方,等等。学生很喜欢这类有趣又有挑战性的活动。让学生分析没填出来或填错的地方,用以帮助学生找出他们发音或听力上的不足,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提高口语表达能力

韩文歌曲里所运用到的语言、句型、各种表达都是非常地道的,歌词比较容易让人朗读与记忆。而且里面的发音也很纯正,对于学生形成正确的发音起到了较好作用。学生还可以根据教师的要求就歌词的意思或整个歌曲所要表达的思想内容展开讨论。比如,教学生唱韩剧里的主题歌●●●(大长今)后,让学生对女主人公进行讨论发表,既操练了语言,又交流了思想。所以说恰当地运用外文歌曲辅助外语口语教学,效果不错。

4.提高阅读能力

听学一首歌,在大部分的情况下,都要求同学弄清所学歌曲内容,学生有基本的歌曲文本,教师可以就歌词来提问,其实这样相当于快速阅读,在此之中,逐渐地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

5.提高写作能力

教师也可以让学生听完后进行写作,写一些听后对这个曲子的想法,或者这首歌和以往你听过的类似的歌曲的异同点,等等。比如,教学生唱韩国歌手安在旭的朋友,韩国un组合唱的礼物等歌曲后,让学生写听完之后的想法。且通过学唱韩文歌曲,学生们记住歌词,这样自然而然地记住了句形,对写作也非常有利。

6.提高翻译能力

韩文歌曲形似诗歌,翻译起来看似简单,但要译好实则不易。把枯燥的翻译理论与歌曲翻译结合起来,翻译知识的讲解会更生动、直观、实用。比如,学生平时很喜欢看韩剧,很喜欢唱翻唱歌曲,韩剧伊甸园之东的主题歌正是翻唱王菲的红豆。大部分学生都熟悉这首歌曲的旋律,因此,我让学生翻译歌曲并教学生韩文版歌曲红豆,将它和学生的翻译比较,让学生很好地理解了直译和意译二者之间有什么区别。诸如此类的练习多了,理论知识慢慢丰富了,学生的翻译能力和兴趣也会不断提高。为增强趣味性和提高翻译难度,还常常要学生把韩文歌曲用自己的译文唱出来,这大大激发了大家的翻译热情。把翻译与外文歌曲结合在一起,是有效提高翻译能力的方法之一。正如学生所说,每次译文都是他们费尽心思憋出来的,所以印象相当深刻,比直接学习韩文课文、翻译技巧要印象深刻得多。

学生喜欢唱的翻唱歌曲有●●(朋友),●●(童话),●●●●●●(甜蜜蜜),●●●●●(死了都要爱), ●●●●●(夜来香),●●(红豆),i believe等。

7.加强文化背景知识

我们需要使学生在学习语言的过程中了解韩国文化,发展跨文化交际意识和能力。教师须在课前精心准备,搜集将播放的歌曲的历史背景知识及其他相关信息,在课上进行适当的讲解。这对学生理解歌词和领会曲调都有好处。例如,朝鲜民歌阿里郎的版本很多,其中最为人们熟悉的阿里郎是高丽时期就流传下来的一个爱情故事,一天里郎回家,看见财主和妻子在一起,于是起了疑心离家而去,圣妇望着里郎远去的背影唱起了这首阿里郎。唯美的旋律,婉转的期盼之情,鲜明的民族特色,使这首歌成了朝鲜民族民谣中历史最悠久的民谣之一,也成了朝鲜民族的代表性民谣而流传至今。所以,恰当地运用外文歌曲欣赏会促进文化教学,可以使学生从歌曲中了解外国文化及社会变迁的时代背景。

三、韩文歌曲辅助教学中教师的注意事项

在韩语教学中,把学唱韩文歌曲作为一种教学手段时,应该科学地选择和运用韩文歌曲,方能达到预期地教学目的和教学效果。

1.如何选择歌曲,是非常关键的一步。要精选那些适合学生欣赏和演唱的歌曲,同时兼顾趣味性。学生刚学字母时,应该选择简单易学的童谣,当学生们掌握一定的词汇量和听、说、读、写、译能力时尽量选择学生平时喜欢看的韩剧主题歌。例如:最近几年播放的韩剧我的女孩(my girl)、宫、咖啡王子一号店、我的名字是金三顺、花样男子等韩剧里的歌曲都是学生爱唱的。

2.教一首歌,可同时进行多项能力训练。例如,教一首新歌,可先听歌填词练听力,然后朗读学唱练口语,接着翻译讲文化,最后可翻唱讲故事,等等。做到一石多鸟,听、说、读、写、译并举。

3.数量上要达到一定的要求,做到持之以恒、循序渐进。教师可尝试每两周教一首歌,或每一个单元后教一首歌,因人而异,力求量化。

4.教师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音乐修养是发挥主导地位作用、充分利用韩文歌曲资源辅助教学的前提、基础和有力保证。

四、结语

继母的诱惑范文第2篇

一、诱惑侦查的法理冲突

随着犯罪行为日趋多样化、智能化和隐蔽化, 诱惑侦查作为一种特殊的侦查手段得到广泛的使用。但由于诱惑侦查行为带有一定的欺骗性, 具有诱人犯罪的可能性, 因此, 其适用的正当性备受理论界争议。

( 一) 侦查实效与司法公正的冲突

诱惑侦查通常是由国家侦查人员或受雇于国家追诉机关的人员直接参与到犯罪实施活动中, 对正在进行的或将可能要实施的犯罪行为实施同步动态监控或诱导的侦查活动。侦查机关在此侦查活动中因其对案件的主动直接参与而能够预先知晓犯罪行为实施并进行预防控制, 与传统逆向推理式的侦查方法相比具有很强的实效性。

但同时诱惑侦查所采取的刺激、诱使他人犯罪并追究其刑事责任的策略与手段与国家侦查机关所承担的预防与打击犯罪的义务相悖, 如果被滥用甚至可能会侵犯公民基本权利, 损害司法公正, 重蹈有罪推定之覆辙。

( 二) 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之间的冲突

诱惑侦查作为追诉无被害人犯罪及一些有组织犯罪案件的有力武器, 甚至在一些情况下是唯一有效的手段, 域外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对这种侦查行为予以了法律上的许容性。①在我国, 长期以来强调打击犯罪, 通常忽视甚至无视程序正义的价值与意义。实践中存在大量的案件, 是先实施诱惑, 后出现犯罪, 再进行侦查。有的甚至是被诱惑犯罪行为的实施与侦查行为同步进行, 换句话说诱惑实施犯罪行为本身就是侦查手段。在我国立法中尚未规定立案前的侦查行为, 因此诱惑侦查行为的实施违反了我国刑事诉讼追究犯罪的程序和步骤, 凭空启动侦查程序。

二、我国诱惑侦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诱惑侦查作为打击犯罪的有力武器, 在在我国刑事侦查实践中发挥着独特的功用。但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尚无针对诱惑侦查的系统规定, 在整体上处于失范状态, 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 一) 诱惑侦查的适用对象不明确

我国现行法律只承认机会提供型诱惑侦查的合法性②, 因此侦查人员在采取诱惑侦查手段之前, 对被诱惑者是否有犯罪意图应当进行明确, 否则肆意的实施诱惑侦查行为可能会使得那些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成了侦査人员进行诱惑的对象, 再者使得那些本身只有较轻犯罪意图的人在侦查人员的诱导实施了较重的犯罪行为而受到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我国对诱惑侦查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 使得侦查人员在采用诱惑侦查时适用对象不明确。

( 二) 诱惑侦查的适用范围缺乏限制

由于我国诱惑侦查的立法的缺失, 对于什么类型的案件能够采取诱惑侦查手段, 不同的地区、甚至同一地区的公检法部门的意见也不尽一致。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两种极端倾向: 一是有些地方对诱惑侦查的适用范围肆意扩大。除了在毒品犯罪、非法贩卖枪支等犯罪案件中使用外, 还把诱惑性调查方法引入行政执法中。二是一些地区完全禁止采用诱惑侦查。有些侦查机关侦查观念趋于保守, 不敢运用这种存在一定风险的侦查手段, 致使与许多侦破案件的绝佳时机擦肩而过。

( 三) 诱惑侦查的启动程序不规范

诱惑侦查作为一种隐藏着较大侵权风险的侦查方式, 我国法律对其启动的程序和标准并没有明确规定, 基本上是侦查机关甚至办案人员自我授权、自主决定。这在实践中就极易致使诱惑侦查行为被无端启动、任意启动, 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 四) 诱惑侦查的监督程序不完善

作为一种秘密侦查手段的诱惑侦查, 其从启动、实施到终结, 整个侦查过程都是在封闭的秘密状态中进行的, 除了办案部门对自身行为进行自我约束之外, 其他部门对于诱惑侦查手段运用的正当性与合法性既无从知晓, 也无法进行监督。在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 涉及诱惑侦查行为的材料往往不会随卷宗移送到检察院和法院, 而是由办案部门自行留存, 这就难以对诱惑侦查行为是否的合法进行有效、全面的监督。被诱惑者本人因其毫不知情, 也很难能够对诱惑侦查的合法性提出质疑, 即使被实施诱惑侦查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质疑, 法庭也只是根据侦查机关移送的材料作形式上的审查判断, 也无法对诱惑侦查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实质审查。

( 五) 对违法诱惑侦查缺乏救济机制

我国法律对于诱惑侦查的合法性对证明责任的分配、证明标准的设定等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 在实践中控辩双方对侦查行为合法性的存在争议时, 往往是由审判人员运用其自由裁量权进行判断。而且, 在我国现阶段的法律规范中, 对违法诱惑侦查的救济措施也没有进行规定, 这就致使被诱惑者权利遭受侵犯时没有申请救济的法律依据, 那些实施违法诱惑侦查的办案人员也难以得到法律制裁。

三、诱惑侦查法律规制构想

诱惑侦查是一把双刃剑, 既能高效地侦查案件, 也极易侵犯人权。因此, 有必要将其纳入法律的视野, 对其从法律上加以规制。本文立足于当前我国目前的犯罪形势, 借鉴各主要国家的经验,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国的诱惑侦查加以规制:

( 一) 明确诱惑侦查的适用对象

诱惑侦查作为侦破难度较大的犯罪案件的一种特殊侦查手段, 适用对象的明确, 直接关系着被诱惑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在我国, 由于对侦查权的控制尚有不足, 因此应当严格限制诱惑侦查的适用对象, 即诱惑侦查的适用对象必须是“有合理根据或足够理由表明正在实施犯罪或者有重大犯罪倾向的人”。③对于连续发生的那些同类犯罪案件, 在没有证据表明有明确的嫌疑对象而使得侦查工作无从开展时, 侦查机关可以安排侦查人员在犯罪高发区域进行机会提供型诱惑侦查。但侦查人员不能诱导他人进行犯罪, 更不能采取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另外, 针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不能适用诱惑侦查。这两类人对自己所实施的行为的缺乏足够的认知, 对自己行为的后果无法进行正确的判断。

( 二) 规范诱惑侦查的适用范围

滥用诱惑侦查, 极易侵犯公民的权利。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1 条第1 款“为了查明案情, 在必要的时候”对诱惑侦查的适用范围的表述太过宽泛, 因此有必要从立法上对诱惑侦查的适用范围进行严格规范。主要应限定为以下几类案件: 1. 诱惑侦查只能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严重的犯罪案件。“诱惑侦查的适用范围必须限于社会危害性足以担保或平衡诱惑侦查可能产生的危险的那些犯罪”④。如毒品犯罪、走私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等。2. 诱惑侦查主要适用于隐蔽且无直接被害人的公诉案件。对于那些在发案时间和地点上有较强规律性的有明显被害人的系列犯罪案件, 如系列抢劫案件、盗窃案件、杀人案件、性犯罪案件等, 也并非绝对杜绝使用诱惑侦查。但需要在确保诱饵的人身绝对安全, 同时尽可能排除侵害无辜公民的权利的情况下才能使用。

( 三) 规范诱惑侦查的启动程序

“有犯罪事实,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标准。因此, 启动诱惑侦查的案件必须是有一定的证据表明被诱惑者有实施犯罪的故意, 且属于隐蔽性强、社会危害巨大, 用其他侦查手段无法侦破的案件, 侦查机关才能向有关部门提出实施诱惑侦查的书面申请, 并载明实施诱惑侦查的原因及证据。⑤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司法审查的侦查模式, 启动诱惑侦查行为的批准权限由公安机关负责人自行裁量。实践中大多采用诱惑侦查手段的案件都是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如再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 不免有失公正, 也不利于对诱惑侦查行为的过程进行有效监督。故此, 采用诱惑侦查手段的申请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后, 还需再提交同级检察院审查备案。

( 四) 完善诱惑侦查的监督程序

诱惑侦查行为的整个过程都处于秘密状态, 其他部门对案件侦查的进展情况很难掌握, 因此在实施诱惑侦查的过程中, 侦查机关内部的监督效果相对而言更加显著。其内部的监督部门监督侦查人员是否滥用诱惑侦查手段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 对采用诱惑侦查案件的进展进行定期检查, 纠正侦查中的违法行为。检察院作为我国法定的法律监督机关, 对侦查机关的诱惑侦查行为进行监督和审查备案既具有法律上的基础又能实现监督之效, 因此检察机关在诱惑侦查过程中应该积极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 履行外部监督职责。

( 五) 完善违法诱惑侦查的救济措施

我国《刑事诉讼法》已明确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排除事项之一便是以欺骗方法收集的证据。违法诱惑侦查行为不仅会侵害被诱惑者的合法权益, 而且可能诱发新的犯罪行为, 因此, 对于那些违反法律规范的诱惑侦查行为应该进行严格的法律限制。侦查人员在诱惑侦查行为终结后的法定时间内, 应当将采用诱惑手段进行侦查的事实告知被诱惑者, 被诱惑者可以及时有效的行使异议权和辩护权。如果发现诱惑侦查手段不当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被诱惑的犯罪嫌疑人有权申请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或者人民法院在审判阶段进行事后审查, 对非法使用诱惑侦查手段获取的证据排除。对于那些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诱惑侦查手段超出必要限度, 致使公民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等情况, 可通过诉讼程序追究违法侦查人员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 甚至刑事责任。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诱惑侦查手段的适用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 使得在实践中大量存在的诱惑侦查摆脱了无法可依的状态。但并不能将诱惑侦查纳入诉讼程序化的轨道上来。因此有必要完善相关立法, 完善刑事诉讼程序, 对诱惑侦查的运用和规制进行明确规定, 使得诱惑侦查在实践中能否更好的为法治建设服务。

摘要:诱惑侦查作为回应“隐蔽且无被害人犯罪”的一种特殊侦查手段, 在我国刑事侦查实践中得到广泛运用, 甚至在打击某些犯罪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功效。但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尚无针对诱惑侦查的系统规定, 其正当性、合法性大可质疑。因此有必要从适用对象、适用范围、启动程序、监督程序和救济机制等方面进行规制, 将我国的诱惑侦查纳入社会主义法制运行的轨道。

关键词:诱惑侦查,刑事犯罪,法律规制

注释

11龙宗智.诱惑侦查合法性问题探析[J].人民司法, 2000 (5) .

22 吴丹红, 孙孝福.论诱惑侦查[J].法商研究, 2001 (4) .

33 许志.关于诱惑侦查的法律思考[J].法律科学, 2006 (1) .

44 宋英辉, 吴宏耀.刑事审判前程序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2:261.

继母的诱惑范文第3篇

一、诱惑侦查概述

(一) 诱惑侦查的概念

经考究, 诱惑侦查一词直接引自日本的犯罪侦查学界, 而溯源于美国。[1]目前, 我国学者对“诱惑侦查”的命名和定义较为混乱, 有人将诱惑侦查称其为刺激侦查、乔装侦查、侦查圈套、侦查陷阱、特情侦查、侦查诱饵、陷阱侦查或者警察圈套等。然而, 现阶段被广泛运用的名称还是诱惑侦查。[2]对于诱惑侦查的定义, 学术界存在诸多争议, 没有形成统一的定论。笔者认为, 所谓诱惑侦查 (police encourage-ment) 是指侦查机关设置圈套, 以实施某种行为有利可图作为诱饵, 暗示或诱使侦查对象暴露其犯罪意图并实施犯罪行为, 待犯罪行为实施时或者结果发生后, 拘捕被诱惑者的一种特殊侦查手段。朱孝清提出, 诱惑侦查的具体方式包括“守株待兔型”、“乔装型”、“布网型”、“卧底型”、“网络型”。[2]诱惑侦查有利于毒品犯罪案件的侦破, 但同时也存在诱发他人犯罪的情形, 所以侦查机关必须依法控制使用。

(二) 诱惑侦查的分类

根据法学界大多数学者的观点, 诱惑侦查可分为两大类, 即“机会提供型”和“犯意诱发型”。“机会提供型”诱惑侦查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侦查对象已经存在犯罪意图或者犯罪倾向, 侦查人员的诱惑行为仅仅是为其提供了犯罪的条件或机会;二是侦查人员主要的目的是让侦查对象潜在的犯罪行为得以暴露, 而不是诱人犯罪。例如, 特情张三找到毒贩李四, 问有没有“货”, 李四说有, 俩人谈好数量、价格以及交货时间、地点等。在交付时, 暗中监控的侦查人员将其人赃俱获。案例中, 张三的行为仅仅是为李四的贩毒提供了机会和条件。“犯意诱发型”诱惑侦查主要指侦查对象本无犯罪意图和倾向, 由于侦查人员或者特情的积极诱惑、鼓动、劝说、诱导等, 因而产生犯意并实施犯罪行为。[3]例如, 特情张三找到曾经贩毒的李四, 问有没有“货”, 李四说早已洗手不干了。于是张三通过抬高价、利诱、劝说、当场给现金等手段, 说服李四交“货”。最终李四勉强同意并实施了交易。在交付时被侦查人员抓获。此案例中, 本来李四没有犯意, 但在张三的利诱、劝说下“重操旧业”, 如果没有特情的诱导, 李四就不会实施此次毒品犯罪。

二、毒品犯罪案件的特点与证据收集的难点

2015年6月24日, 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指出:近年来, 我国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持续增长, 因涉毒被判处刑罚的人数也不断增多。从2007年到2014年, 案件数从38500件增至106803件, 判处犯罪分子从43360人增至109692人。这两项数字在2014年都首次突破10万件 (人) , 2015年1至5月, 全国法院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已达50123件, 判处毒品犯罪分子48346人, 分别同比增长32.7%和19.54%。

(一) 毒品犯罪的特点

一是贩毒活动过程长而复杂。毒品犯罪过程中存在多次转手、倒手、运输、储藏、交易等环节, 在时间和地域上出现大跨度的特点。二是毒品犯罪日趋集团化、国际化、武装化。毒品犯罪从种植、加工制造、走私、贩卖到消费, 耗资大、利润高、涉及面广, 导致了黑、毒、枪密不可分。三是新型毒品品种不断增多, 制造毒品的工具日益精密化, 毒品成分的提取更加精细, 毒品品种、种类、形状等纷繁复杂, 而侦查工作在这方面呈现一定的滞后性。四是诱发多种犯罪。毒品犯罪分子为了求得生存和发展, 势必走上黑社会化, 同时不可避免地进行威胁、恐吓、绑架、凶杀以及贿赂等。

(二) 毒品犯罪证据收集的难点

毒品案件的特点决定了其证据收集的难点。一是贩毒线索来源较少。毒品犯罪分子不断变换运输方式和运输路线、采取人货分离、利用特殊人群贩毒等手段, 加之没有明确的被害人, 导致侦查机关难以发现有效线索。二是交易时间短、流动性大, 双方交易后迅速离开, 几乎不会遗留痕迹物证, 没有勘查价值的犯罪现场。三是极强的流动性作案。贩毒分子为了逃避打击和牟取暴利, 往往通过跨地区、跨省作案, 有些甚至跨国贩毒。四是通过购买、使用高科技设备, 进行各种反监听、避跟踪, 在重点部位安置流动岗哨等进行反侦查的意识大大增强。[4]

三、毒品犯罪案件中诱惑侦查适用的探讨

毒品犯罪问题的日益复杂化, 是当前社会不可忽视的现实。诱惑侦查在毒品犯罪案件中的使用问题, 不仅存在着理论基础, 也有着现实必要性。

(一) 合法性分析探讨

一般认为, “机会提供型”诱惑侦查为合法的侦查。因为即使侦查人员没有提供机会和条件, 侦查对象仍然会在其犯意的支配下, 寻找机会、创造条件, 实施毒品犯罪。而“犯意诱发型”诱惑侦查为不合法的诱惑侦查, 因为他通过引诱本无犯意的人实施犯罪, 违背了侦查机关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和职业道德。截至目前, 尽管我国刑事诉讼法尚未对诱惑侦查这种特殊的侦查手段做出明确的规制, 但在司法实务中必须把握合法与非法的界限, 即不能诱导他人犯罪, 也就是不能诱导他人在主观上产生犯罪意图。行为人的犯罪意图应该是“暴露”, 而不是“产生”。[5]

(二) 合理性分析探讨

诱惑侦查作为一种特殊的侦查措施, 是毒品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与使用欺骗性侦查手段的负面影响两者之间权衡后而做出的价值和政策选择。[6]尽管诱惑侦查在毒品犯罪中普遍采用, 但必须通过严格的法律规制和界限。当前, 毒品犯罪比较猖獗, 而这类犯罪又无明显的被害人, 侦查工作相当困难, 如果过分苛求地要求侦查行为, 不加区分地免去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这不符合刑法基本理论和打击毒品犯罪的现实状况。因此, 兼顾法律上的合理性与司法实践中的现实状况, 对毒品犯罪中的诱惑侦查进行全面考量和区分, 既能保证国家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 又可以保障人权。

(三) 必要性分析探讨

《2015中国禁毒报告》指出, 2014年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4.59万起, 抓获嫌疑人16.89万人, 缴获各类毒品68.95吨;全国破获制毒物品案件549起, 缴获制毒物品3847吨。故而, 打击毒品犯罪刻不容缓。结合毒品犯罪本身的特殊性, 采用诱惑侦查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人货分离、钱货分离、遥控指挥、雇佣妇女儿童作案、人体带毒等手段是毒品犯罪惯用技俩, 秘密的交易渠道、无明显的被害人等特点, 导致了毒品犯罪侦查过程中证据收集的困难性。这就要求侦查人员主动参与犯罪过程, 对潜在对象进行适度引诱, 让其自我暴露, 在交易时人赃并获, 实属必要。

四、毒品犯罪中诱惑侦查的规范适用

为有效打击毒品犯罪, 规范适用诱惑侦查措施, 侦查机关在实务中不断总结、提高, 最高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相继出台了司法解释、会议纪要等规范性文件, 比如《南宁会议纪要》《大连会议纪要》《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三) 》等, 为准确适用法律, 惩治毒品犯罪提供了依据。为规范使用诱惑侦查、保障司法公正, 笔者认为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规制。

(一) 对诱惑侦查的适用范围进行规制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规定, 应当仅适用于“数量引诱型”毒品犯罪, 即针对持有毒品待售或者已经有证据表明行为人准备实施毒品交易, 而对于其他情形应当严格限制使用, 特别是不能引诱没有主观犯意的行为人实施毒品犯罪。

(二) 对诱惑侦查在法律规定方面进行规制

对于需要适用诱惑侦查的毒品案件, 应该在法律程序上规定其基本的立案、审批以及侦查流程。首先, 应当在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机会提供型”诱惑侦查的合法性与正当性, 并细化使用范围, 规制侦查人员不滥用诱惑侦查手段;其次, 对诱惑侦查适用的审批、实施主体以及责任等进行规制, 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第262条、263条, 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进行了规定;再次, 《刑法》对毒品犯罪规定了十二个罪名, 但部分犯罪并不适用诱惑侦查, 所以, 对涉及走私、运输、贩卖、制造的毒品犯罪可以实施诱惑侦查, 而不是一概而论全部适用;最后, 规定诱惑侦查的对象, 应当排除精神病人、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

(三) 对诱惑侦查的监督进行规制

对毒品案件的诱惑侦查必须在检察院等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主要对实施诱惑侦查机关在目的的正当性和实施的必要性方面进行监督。目的的正当性就是“为了查明案情”;实施的必要性就是只有在表明有毒品犯罪事实的存在, 并且没有其他侦查方法查明案情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

(四) 对诱惑侦查的证据进行审查, 加强司法救济

按照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通过使用违法的诱惑侦查手段获取的毒品犯罪案件证据, 经核实后一律排除, 从而达到规制的目的。同时, 对于通过采用不正当诱惑侦查手段对行为人造成损伤的, 要建立相应的司法救济制度, 畅通申诉权和控告权, 切实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摘要:毒品犯罪问题的日益复杂化, 是当前社会不可忽视的现实。尽管诱惑侦查在毒品犯罪案件中的适用存在争议, 但它依然存在着理论基础和现实必要性, 只有对诱惑侦查从适用范围、法律规定、监督、证据审查等方面进行规制, 才能促使诱惑侦查更好地服务于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

关键词:诱惑侦查,毒品犯罪,适用

参考文献

[1] 吴丹红, 孙孝福.论诱惑侦查[J].法商研究, 2001 (4) .

[2] 高洁峰, 李志勇.普通毒品犯罪案件中的诱惑侦查行为[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2011 (5) .

[3] 朱孝清.论诱惑侦查及其法律规制[J].人民检察, 2004 (1) .

[4] 丁金城等.铁路刑事案件侦查[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9.

[5] 何家弘, 龙宗智.诱惑侦查与侦查圈套[J].证据学论坛, 2001.3.

继母的诱惑范文第4篇

—— 品德与社会

学校:东街小学 年级:六<2>班 姓名:李矿兰

《拒绝诱惑》第一课时教案

——品德与社会

【教学目标】

1、初步感知社会的复杂性,知道生活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诱惑,面对诱惑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2、认识到不良诱惑的危害性,学会拒绝不良诱惑的方法 。

3、树立正确的诱惑观和敢于拒绝不良诱惑的决心,追求科学、健康、充实的生活学习方式 。

4、培养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运用方法拒绝诱惑的能力。 【教学重难点】

1、认识到不良诱惑的危害性,学会拒绝不良诱惑的方法 。

2、树立正确的诱惑观和敢于拒绝不良诱惑的决心,追求科学、健康、充实的生活学习方式 。 【教学方法】

情境体验法 、 小组合作法 、 讨论交流法、

多媒体课件 【教学课时】

第一课时 【教学设计】

一、故事导入

出示《潘多拉的“魔盒”》的故事导入:同学们,生活中有着各种各样的诱惑,它们像一个个幽灵,飘荡在我们身边,稍不小心,就可能会落入陷阱。 让我们来现场体验一下。但面对这样的诱惑我们应该怎样去做呢?(出

示课题:拒绝诱惑)这就是我们今天要学习的内容。

设置目的:运用故事导入课题,能引起学生的兴趣。

二、设置情景,体验诱惑

1、图片展示,了解我们身边的诱惑。

2、你来说说。我们身边有哪些诱惑?

2、活动一

角色扮演:

步骤1:请五位同学分别扮演教材中设置的情景的主角(中奖、喝酒、当明星、团伙组织、金钱等),然后随机找班上的其他同学共同表演,看看同学有怎样的反应,教师在旁边进行适时的引导和指点,引导学生灵活和正确地加以应付。 步骤2:再请同学们表演生活中还有哪些诱惑存在,同学们又是如何应对的。 步骤3:教师将同学们表演的情景和应对措施写在黑板上最后加以总结。

三、资料警示,自我测试。

1、《青蛙实验》。

2、拒绝诱惑能力小测试。

四、相信自己、拒绝诱惑

1、交流讨论、总结方法:出示“生活剧场” 各种问题

2、面对这些不良诱惑我们应该怎样拒绝?请说出你应对的方法。(小组讨论交流,找出好的应对方法举手回答。)

3、教师总结

同学们,面对不良诱惑我们应该相信自己,学会拒绝。(出示图片)

五、全课总结,布置作业

1、这节课你最大的收获是什么?

2、作业:(1)、上面中学生所说的“刺激的”东西是什么?

(2)、利用空闲时间学习课本P31----P35毒品有哪些?对人有什么危害?

六、播放音乐、结束本课

勇敢的人敢于战胜不良诱惑,聪明的人总是能想出各种办法抗拒不良诱惑。同学们,你们要正确认识身边的种种诱惑,相信自己的抑制力,勇敢地拒绝不良诱惑。请跟我一同欣赏歌曲《相信自己》。

继母的诱惑范文第5篇

总结本课教学的优点有:

1.心理小测验环节比较吸引学生兴趣。

2.学以致用环节将理论联系实际,以表演的方式让学生处理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学生积极性高,学习效果良好。

3.多媒体课件制作精致,实用性强。

4.发挥思想政治课堂优势,注重德育。

在实际运用中的不足之处有:

1.根据本课特点,导入环节采用生活化实例比运用奥德修斯的故事可能更有利于学生对知识的衔接。

2.选材应从身边的例子说起,注重生活化。

3.语速有时候有点快,应放慢速度,避免不必要的重复。

4.小组活动后应及时加分奖励。

继母的诱惑范文第6篇

网络时代,在给企业带来巨大效益的同时,让企业饱受各种行为的危害。

当下,利用互联网办公的企业是越来越多,使得办公环境就以前有了很大的改观,工作效率也有大幅度的提升,随之带动着企业的发展。当然,这其中也存在不少安全隐患。这不,某公司员工小刘因为上班玩网络游戏,被老板当场抓住。为了警示公司员工,当即将小刘开除,并扣除当月所有的奖金。

不少公司,虽建立组建了企业用网平台,却封锁了网络端口。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干脆不给电脑联网;为了方便员工查阅资料,不惜血本建立资料室,使整个网络看似和平,却如同死水一样。这点在小陈所在的公司,表现的很明显。据了解,该公司是一家建筑设计公司,员工每天不是画图就是画图。每当有大项目的时候,参与项目人员总会将资料室挤爆,导致整个办公场所面临瘫痪。

如何抵御网络诱惑,规范员工上网行为,使企业在网络时代立于不败之林呢?

不少企业为了规范员工上网行为,大花人力物力来安装行为监控仪器,短时间内有明显的效果,时间一长又恢复原状。如何抵御网络的诱惑,管理失控的网络呢?平衡各方面的上网需求,构建一个真正安全和绿色的网络环境,已经成为企业信息技术部门的首要问题。传统的防火墙、代理服务器等网络安全和控制设备在管理上往往存在“一刀切”的情况,显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各类问题。

考虑到企业对于员工上网行为管理的实际需求,面对市场上种类众多的上网行为管理产品,企业该如何选择呢?企业应该根据实际,来选择一款适合自己的产品。新网程打造出一款能够规范公司员工的上网行为、提高公司工作效率、保障企业的网络和带宽投资、降低企业自身的法律风险、真正采用了“面向管理者”的设计理念和方法的上网行为管理产品——网络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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