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实施方案范文

2024-07-01

ppp项目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安阳市东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 初步实施方案

一、 项目基本信息

1.1项目名称:安阳市东区污水厂尾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 1.2项目类型:在建项目(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1.3建设地点:安阳市东区污水处理厂排水口入茶店坡沟以东至白棉路,沿茶店坡沟河道两侧规划的绿化用地,以及京珠高速公路东侧高压走廊地带,南起文明大道,北至文峰大道。项目占地面积约为34.7公顷。 1.4建设内容:该项目规模为采用人工湿地技术处理安阳东区污水处理厂尾水10万吨/日、湿地面积约为43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提升泵站1座、输配水管线6.87公里、湿地工程、植物种植、河道修复、河道清淤、绿化景观、橡皮坝及其他配套设施。 1.5项目前期工作合规性:本项目是东区污水厂升级改造的配套工程,经安阳市发改委(安发改审城市[2013]15号)批准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手续已经批准,初步设计已经完成。

1.6所处阶段:项目识别—物有所值及财政支付能力评估。 1.7计划开工和完工时间:2015年至2016年 1.8合作期限:特许经营期限为25年 1.9总投资及资本构成:估算投资1.28亿元,未完工程部分估算投资8000万元,拟由社会资本募集金完成建设,社会资本所占比例100%; 2.0政府现有支持安排:

1、2013年安阳市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同意实施该项目并将列为城建重点项目及十大民生工程之一。

2、《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阳市东区污水处理厂

尾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项目实施ppp模式的请示》(安住建 [2015]54号)文件已经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同意。

3、2015年6月3日《安阳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周例会会议纪要》协调解决了项目建设用地和资金问题。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2.1项目必要性分析

安阳市东区污水厂于2003年投入运行,原出水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标准》(gb9878-1996)二级标准,经除磷脱氮升能改造后,部分工程氨氮达到了一级b标准,但距《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中的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的湖泊类、水景类水质标准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故需要对东区污水厂出水进一步净化。

为切实提高东区污水处理厂减排能力,结合实际情况,经多方考察论证,安阳市东区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及中水回用工程技术方案变更为采用人工湿地工艺处理尾水;工程建成后,可处理尾水10万/日,设计出水水质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标准,高于一级a标准。 2.2项目可行性分析 2.2.1湿地作用:人工湿地是一个综合的生态系统,它应用生态系统中物种共生、物质循环再生原理,结构与功能协调原则,在促进废水中污染物质良性循环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资源的生产潜力,防止环境的再污染,获得污水处理与资源化的最佳效益。 2.2.2建设意义:人工湿地方案可以大幅度地减少向本市河流及向沿线流域排入的污染负荷量,减轻本市及沿线流域的污染,改善城市生态和人民生存环境,对安阳城市综合建设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同时根据安东新城城市规划,茶店坡沟两侧各有35米绿化用地,可解决人工湿地工程占地大的问题,同时完成河道两侧的绿化工程,项目在提高东区污水处理厂减排能力,改善城区周围水系的水质同时还能营造河道两侧的绿化景观,是一项惠民工程、生态工程。 2.2.3工艺选择:本项目工艺选用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的专利技术,采用潜流人工湿地+表流人工湿地组合工艺,可以有效解决北方寒冷地带人工湿地运行问题,提供冬季运行效果。 2.2.4主管部门: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安阳市东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项目实施ppp模式的请示》(安住建[2015]54号)已经市政府领导批示同意;2015年6月3日《安阳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周例会会议纪要》明确安阳市住建局为项目实施机构。 2.3物有所值定性分析 2.3.1运营优势:人工湿地处理工艺与传统的处理工艺相比,具有运行稳定、费用低、维护简单、景观效果好等优点; 2.3.2环境效益:工程建设实现“两个结合”即与茶店坡和防洪排涝相结合、与安阳示范区景观规划相结合,投产运营后,将大幅度地削减污染物质的排放量,极大地改善城区周围水系的水质,达到人与环境的和谐统一,社会环境效益显著。 2.3.3实施条件: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初步设计、环评等前期工作已经完成,并已经开工建设,是在建设项目,具备实施ppp的基本条件。 2.3.4项目吸引力:本项目属于市政公用工程,是主要依靠

“政府付费”即政府购买服务回收投资成本的非经营性项目,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到项目中,可有效缓解政府投资压力,项目收益稳定,对社会资本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2.3.5运营效率:实施ppp模式引入专业的污水处理运营机构,有利于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营,提高运营效率,促进创新和竞争; 2.3.6拓宽融资:实施ppp模式可以为减缓财政投资压力,推进和加快项目建设,将筹集的资金用于其他公用投资项目,拓宽市政设施建设融资渠道; 2.3.7风险分担:实施ppp模式可以实现项目建设风险、运营风险共担机制,有利于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

三、拟采用运作方式 3.1运作模式:

本项目为市政污水处理工程,属于缺乏“使用者付费”基础,依靠“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的非经营性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推进实施ppp项目。具体模式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 3.2投资规模:

根据项目实际,社会资本投资规模暂定为8000万元,全部由投资者负责筹集。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由政府审计部门审定,超出或低于协议投资额部分上方协商以补差结算或篇二:池州市污水处理厂网一体ppp实施方案

池州市污水处理设施厂网一体、以市代县 ppp 模式的实施方案

池州市污水处理及市政排水设施(主城区)ppp 项目, 包括已建污水处理厂 2 座、处理能力 10 万吨/日(清溪污水 处理厂一期 4 万吨/日、二期 4 万吨/日,城东污水处理厂 2 万吨/日);已建排水管网约 750 公里;已建污水泵站 7 座(合 计 10.45 万吨/日污水提升能力);特许经营期 26 年。在特许 经营期内,需规划新建污水处理厂 3 座(6.5 万吨/日)、排水 管网 554 公里等污水处理及市政排水设施。

一、实施模式

根据池州市主城区污水处理设施的现状,按照“厂网一 体”的要求,采用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组合的 ppp 模式 进行运作。

(一)池州市人民政府或授权主体与选定的投资人合资 组建项目公司。投资人和市政府指定主体按照 80%:20%比 例组建项目公司,签署合资合同和章程。政府持有股权,参 与项目公司的重大决策,但不参与日常的经营和管理。

(二)池州市人民政府授权市住建委与项目公司签署 《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对污水处理厂及排水设施 的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投资建设规划中的污水 处理厂及排水设施等,负责运营、维护和更新再有污水处理

厂及排水设施,在特许经营期及购买服务合同期满后,将正 常运行情况下的上述设施无偿、完好地移交给池州市人民政 府或其指定机构。

(三)污水处理设施产权所有人与项目公司签署《资产 转让协议》,将主城区已建的清溪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 城东污水处理厂、排水设施等转让给项目公司。

(四)池州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主体根据项目公司提供 服务情况,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规定,向项目公司支付 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服务费。

(五)对于改扩建项目、新建项目,参照《特许经营协 议》中约定的相关原则,另行签订补充实施协议。

二、操作步骤和流程

(一)加强组织推进。成立以池州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 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从市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金融 办、住建委、审计局、环保局、城投公司、招标局等相关单 位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各专项工作组。其中市财政局牵头 负责资产评估、收益测算、融资成本等工作;市住建委牵头 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综合单价测算、服务标准制定等工作; 市财政局和住建委共同牵头负责招标谈判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 ppp 模式的实施,池 州市政府制订了《池州市污水处理设施 ppp 工作实施方案》。

(三)工作流程。一是项目筛选。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

有关专项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 ppp 项目库。再结合实际情 况,池州市首先选择了污水处理项目厂网一体(主城区)进 行实施。二是资产评估。聘请业绩良好的资产评估公司对主 城区已建污水处理厂及排水设施的资产进行合理评估,确定 拟转让数额。三是制定实施方案。咨询机构在详细调查的基 础上制定可操作的实施工作方案,实施工作方案在市相关部 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修改完善,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其中 重点确定好投资人选择方式、选择标准;项目结构和合同结 构;主要项目条件;利益共享和风险责任分担原则;招标工 作计划(包括人员组织、招标程序及相应时间安排);财务 测算和编制财务模型、主要的财务报表;《特许经营协议》 等【《特许经营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结构和协议关系, 特许经营公司负责的经营范围、经营期和经营区域,服务标 准,购买服务收费标准和调价,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的移交标 准,项目公司的权力义务,违约责任,终止及补偿等】。四 是招标准备。确定招标组织单位,合理安排招标工作协作和 责任分工,并将需要在招标文件中体现的条件予以落实,据 以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五是招标与投标。编制完 招标文件,发出投标邀请函之时,招标正式开始,接到邀请 函的投标人决策是否参加投标,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准备相 应的投标文件。六是开标与评标。拟订评标办法,聘请国内 污水处理行业技术、财务和法律方面的资深专家组成评标委

员会。评标过程中综合考虑投标人的技术、财务实力以及其 投标报价等综合因素,而不是仅以投标报价确定中标人,以 避免出现个别投标人利用恶意报价以谋取中标的情况。七是 协议谈判。确定评标结果后,与《评标办法》中确定的谈判 对象(排名靠前的中标候选人)就《特许经营协议》、《资产 转让协议》等相关合作文件进行具体的谈判,直至双方达成 一致意见。八是协议签订。投资人与市政府授权的主体签订 项目公司《合资协议》;投资人负责完成申请项目公司工商 登记及相关组建工作。项目公司与市住建委及产权人分别正 式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和《资产转让协议》;项目公司支 付资产转让款。

三、关键环节

(一)项目咨询。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有经验的专业咨询 机构,明确咨询机构的责任和任务。咨询机构负责全程配合 牵头部门进行项目前期工作、编制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等工 作。

(二)资产评估。委托具有实力的第三方资产评估公司 对本项目实施资产评估,资产不做溢价处理。明确资产转让 方、合理确定资产转让范围。原有负债由原产权单位承担。

(三)招投标。一是明确投资人准入条件。通过前期调 查和分析,结合国内行业发展情况和项目特点,合理确定了 投资人投标资格和准入条件。二是投资人选择方式。按照“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确定准入条件的基础上并结合 项目特点,采用公开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投资人。三是标的 设定。在明确限定内部收益率≤8.0%、融资成本(贷款利率) ≤6.55%、综合费率≤7.0%等指标的基础上,设定资产转让 价格、特许经营期和基本水量等边界条件,把已建污水处理 厂以及排水设施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单位:元/立方米)和排 水设施服务费单价(单位:元/(公里·年))等作为主要标的。 四是综合评标。着重对投标人财务实力、资质荣誉、业绩经 验、技术能力、财务方案、人员配臵方案、技术方案和法律 方案等综合能力的审核和评估。

四、合同约定和政府监管机制

(一)明确责权利相适应。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要 求,以《特许经营协议》、《资产转让协议》、《项目公司股东 协议》三个规范性协议形式,明确投资人和政府的职责及权 利。

(二)制定动态调价机制。池州市审计局牵头建立完善 成本监审机制,加强价格监审;建立调价机制,根据运营质 量情况、市场价格水平建立服务费调价机制。在特许经营期 内,依据《特许经营协议》的基准价格及池州市统计部门公 布的相关数据每满三年调整一次服务费单价。

(三)绩效考评。一是污水处理厂运营考核。根据《特 许经营协议》对污水处理厂的进出水水质水量以及排水设施篇三:ppp项目实施的基本流程 ppp项目实施的基本流程

(一) 编制实施方案和资格预审文件

主要工作:按照财政部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1. 编制资料清单;

2. 向政府相关部门调研访谈,详细了解项目情况; 3. 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主要包括:

(1) 项目概况

(2) 风险分配基本框架

(3) 项目运作方式

(4) 交易结构

(5) 合同体系

(6) 监管架构

(7) 采购方式选择 4. 进行物有所值评价; 5. 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1) 编制财务模型,进行财务测算

(2) 重点进行财政支出测算和承受能力评估

(3) 形成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结论 6. 向相关政府部门汇报实施方案,并进行修改完善; 7. 形成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稿; 8. 项目实施方案获批后,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格预审公告; 9. 协助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10. 协助项目实施机构成立评审小组; 11. 协助组织项目资格预审和评审工作。 (二) 实施招标程序

主要工作:编制招标文件,进行招商推介,解答投资人有关问题,吸引投资人关注和参与投标。

1. 制定招标阶段的具体工作计划; 2. 主持起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主要包括:

(1) 投标人须知

(2) 项目协议,

(3) 合资合同(如政府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参股项目公司的)

(4) 技术参考资料

3. 与政府有关部门讨论招标文件; 4. 修改招标文件并完成终稿; 5. 起草招标公告并协助项目实施机构在相关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发售招标文件; 6. 协助项目实施机构接待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及尽职调查; 7. 参加标前会议; 8. 编制标前会议备忘录,并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发送; 9. 回答和澄清潜在投标人的提问,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10. 继续研究招标文件并使文件符合法律规范和行业惯例,如发现重大疏漏或对项目实施机构不利的条款,及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进行修正; 11. 将招标文件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潜在投标人; 12. 与有关政府部门保持联系,协调解决招标阶段出现的各种问题; 13. 制定开标计划和开标安排,制定开标阶段的各种有用文件; 14. 协助布置开标现场并派工作人员参加开标仪式。 (三) 评标及谈判阶段

主要工作:制定评标标准,协助进行谈判,并就协议关键条款进行解释和修改,形成最终项目协议。

1. 制定评标和澄清谈判的计划; 2. 制定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澄清谈判策略; 3. 协助评审小组对全部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摘录、比较和评估,计算各投标人的分值,并起草评审报告;

4. 协助组建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 5. 参加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与候选社会资本就项目合同进行的谈判; 6. 在每一轮谈判结束时编制谈判备忘录,并根据谈判结果修改协议文本; 7. 形成协议文本定稿; 8. 协助进行中标公示; 9. 发出中标通知书;

10. 根据需要参与政府与投资人协议签署仪式。篇四:ppp项目合作方案15.4.13 xxx高新区基础设施ppp项目实施方案

近来,国家推出一系列指导性文件,积极倡导和推介 ppp基础设施建设模式,为适应这一要求,加快我区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提供公共产品。根据国家、省及发改、财政、住建等上级部门的指导精神,参照外地的成功做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ppp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量数据采集。首先由项目

主管单位对整个高新区的基础设施拟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做投资总估算,具体包括道路、绿化、亮化、供水、热力、电力、燃气、通讯等项工程建成所需要的投资进行整体估算。经初步统计,我区1.7145613平方公里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共需投资267584.1664万元,其中已投资

52028.077万元,未投资215556.0894万元。

二、聘请专业的咨询公司做ppp整体方案。具体咨询服务内容包括:

(一)ppp项目财务分析与评价。具体内容包括:

1、ppp项目功能边界定位

2、ppp项目财务测算模型搭建

3、ppp项目财务分析与评价(投资额、回收期、报酬率、项目生命周期现金流预测、净现值、敏感性分析等)。

(二)ppp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内容:

1、ppp项目

交易架构(项目投融资结构、回报机制)、运作模式(委

托运营、管理合同、建设—运营—移交、建设—拥有—运营、转让—运营—移交、改建—运营—移交等运营模

式)、补偿机制设计、融资方案、风险分担机制

2、ppp操作方案编制。

(三)ppp项目法律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1、ppp 项目政策法规梳理与法律风险控制

2、ppp项目合同体系制定(包括项目合同、股东合同、融资合同、工程承包合同、运营维护合同等)。

(四)社会资本方引入。具体内容包括:协助甲方遴

选投资方,参与相关的会议、谈判、磋商、并发表专业建议。

我们初步选定北京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作为咨询公

司合作方,该公司情况详见附件一,初定费用为45万元。

三、将项目纳入xxx市ppp项目数据库。根据相关

要求将我区此项目报市财政部门成立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纳入数据库。主要用于项目集中对外公示、宣传和社会资本招募,后续金融机构介入的基本条件,以及便于ppp管理机构对项目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四、两种方式确认参与ppp项目合作社会资本方的方式

一:

(一)向社会公布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在省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的授权主体、项目实施机构、项目概况(项目的具体内容、总投资金额、项目运营模式)、项目对社会资本的要求(包括资格、资信及业绩证明文件、社会融资方法与能力、工程建设与运营能力、参与ppp项目的业绩与经验)、拟确定参与竞争的社会资本的数量和确定方法、项目公司组建方式、合作方式、经营期限、项目融资、政府授权、购买服务或付费方式、绩效考核标准及奖惩机制、付费调价机制、运营维护、社会资本方终止与退出机制、社会资本方评价办法等。

(二)、采用竞争性磋商或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遴选

资本方。向已经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企业发布进行竞争性磋商的通知,如取得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有2家及以上则采用竞争性谈判等形式,如只有1家则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形式遴选社会资本方。此种方式的优点是规范,缺点是增加项目的程序和操作的复杂性,延长实施时间,降低效率。

二: 直接邀请符合项目要求的社会资本企业。直接向符合

我区基础设施项目ppp合作模式的社会资本企业发出邀请函,邀请函的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名称、项目结构和核心边界条件(不可进行磋商的条件)、项目产出

说明(指项目建成后项目资产所应达到的经济、技术标准,以及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交付范围、标准和绩效水

平)、ppp项目合作初步协议和操作方案、社会资本方应提供的项目报告书的要求。此种方式的优点是操作简单,易于实施,提高效率,但程序稍显简单。

五、确定合作的社会资本方。由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由

发改、财政、市政建设等相关部门及融资、建设、市政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同社会资本企业就ppp项目合作协议中的可磋商条款进行磋商,采取好中选优最终确定ppp合作协议和社会资本方。

六、政府审批通过ppp项目操作方案或合作协议。由xxx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通过ppp项目操作方案和合作协议(如有涉及财政补贴支出和土地增值收入部分需经同级人大批准列支,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七、成立ppp项目运作公司。由社会资本方和高新区授权的建投公司参股成立项目公司,该公司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ppp项目合作协议,项目公司进入整个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及到期移交等后期工作。 2015年3月17日篇五:ppp项目实施的基本流程 ppp项目实施的基本流程

(一) 编制实施方案和资格预审文件

主要工作:按照财政部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物有所 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编制资格预审文

件。

1. 编制资料清单;

2. 向政府相关部门调研访谈,详细了解项目情况; 3. 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主要包括:

(1) 项目概况

(2) 风险分配基本框架

(3) 项目运作方式

(4) 交易结构

(5) 合同体系

(6) 监管架构

(7) 采购方式选择 4. 进行物有所值评价; 5. 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1) 编制财务模型,进行财务测算

(2) 重点进行财政支出测算和承受能力评估

(3) 形成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结论 6. 向相关政府部门汇报实施方案,并进行修改完善; 7. 形成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稿; 8. 项目实施方案获批后,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格预审公告; 9. 协助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10. 协助项目实施机构成立评审小组; 11. 协助组织项目资格预审和评审工作。 (二) 实施招标程序

主要工作:编制招标文件,进行招商推介,解答投资人有关

问题,吸引投资人关注和参与投标。 1. 制定招标阶段的具体工作计划; 2. 主持起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主要包括:

(1) 投标人须知

(2) 项目协议,

(3) 合资合同(如政府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参股项目公司

的)

(4) 技术参考资料

3. 与政府有关部门讨论招标文件; 4. 修改招标文件并完成终稿; 5. 起草招标公告并协助项目实施机构在相关媒体发布招

标公告,组织发售招标文件; 6. 协助项目实施机构接待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及尽

职调查;

7. 参加标前会议;

8. 编制标前会议备忘录,并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发送; 9. 回答和澄清潜在投标人的提问,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

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10. 继续研究招标文件并使文件符合法律规范和行业惯例,

如发现重大疏漏或对项目实施机构不利的条款,及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进行修正;

11. 将招标文件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潜在投标人; 12. 与有关政府部门保持联系,协调解决招标阶段出现的

各种问题;

13. 制定开标计划和开标安排,制定开标阶段的各种有用

文件;

14. 协助布置开标现场并派工作人员参加开标仪式。 . (三) 评标及谈判阶段

主要工作:制定评标标准,协助进行谈判,并就协议关键条

款进行解释和修改,形成最终项目协议。 1. 制定评标和澄清谈判的计划; 2. 制定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澄清谈判策略; 3. 协助评审小组对全部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摘录、比较和

评估,计算各投标人的分值,并起草评审报告; 4. 协助组建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 5. 参加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与候选社会资本就项目

合同进行的谈判;

6. 在每一轮谈判结束时编制谈判备忘录,并根据谈判结果

修改协议文本;

ppp项目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应用PPP(Public-Priate-Partnership)模式吸收市场资金加大对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2002年建设部印发《关于加快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等文件,促进了水务和垃圾处理领域PPP模式的应用。2014年以来国家又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和知道意见来破解地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难题,被行业称为“破解地方基建投融资瓶颈,公私合营模式的利器”。 1.定义

广义的定义为,公私合营投融资模式,以授予私人部门特许经营权为特征包括BOT等多种形式。

狭义定义为,政府与私人部门组成特殊目的的机构,引入社会资本,共同设计开发,共同承担风险,全程合作,期满后再移交政府的公共服务开发运营模式。

2.主要涉及的主体及服务部门如下

3.PPP项目的主要特点

政府:对项目中后期建设管理运营过程参与更深,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协议,承诺将按与企业签订的有关合同支付费用,以帮助企业获得贷款。

企业:对项目前期科研立项等阶段参与更深,承担设计、建设、运营、围护基础设施等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投资回报。

政府和企业都是全过程参与,双方合作的时间更长,信息也更对称。 适用行业:适用于规模大、现金流稳定、长期合同关系清楚的项目。

煤炭、石油、天然气、铁路、公路、水运、电信、通信、廉租房、安置房、城市管网等。 优点

政府,减轻债务负担,减缓融资压力。促进只能转变 企业,降低参与公共领域项目的门槛,拓宽发展空间。 社会,“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提高公共产品供给效率。

缺点:

政府,如何确定合作公司给政府增加了难度,而且在合作中药负一定的责任,增加了政府的分先负担。

组织形式比较复杂,增加了管理上协调的难度。 4.相关法律、政策 招投标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修正)》(主席令第1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主席令第14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

(4)《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财库[2003]120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

(7)《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 国务院关于PPP的文件

(8)《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

(9)《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

(10)《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

(11)《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

(12)《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 (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 财政部关于PPP的文件

(14)《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

(15)《财政部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112号)

(16)《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

(17)《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14]156号)

(18)《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 (19)《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的通知》(财预[2014]351号)

(20)《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

(21)《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

(22)《财政部、民政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号) 其他部门关于PPP的文件

(2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

(24)《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政府和社会

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445号)

(25)《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 二.PPP项目中的定位

我公司拥有建设部综合甲级资质,多年来在工程咨询、招标代理、项目代建、监理等业务中取得过有一的业绩。公司拥有一支专业能力强、管理经验丰富、创新有激情的管理团队。依靠公司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有责任有担当的团队,相信我们一定会在PPP项目建设模式下取得好工作业绩。

根据公司的业务及管理,公司团队更侧重于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管控与协调。包括对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勘察、方案、定额设计、投资造价、项目运营的全过程分析的管理以及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三控三管一协调”的现场组织管理。在PPP项目中涉及到的几个主体,我公司作为综合甲的单位可以参与项目公司的管理,也可以作为第三方监理的管理。 三.管理方案

1、组建项目管理团队

针对PPP项目的特点,公司组建一支精英队伍,来实现建设项目全周期的项目管理。管理团队中不但有管理经验丰富的组织型人才,而且也有专业知识丰富的技术型人才。管理人员能够依据项目公司的要求及自己的丰富经验进行组织与协调以及战略性统筹工作,技术人员能够细致的作风严谨完成各专业的设计、施工管理。项目管理团队人才梯度分明,权责利相互统一与协调。

2、项目管理的内容 2.1 项目前期管理

项目前期管理,要参与项目投资人、发起公司前期的项目决策、可行性研究、方案选择以及设计勘察等阶段的主要工作,参与编制建设项目投资意见书,编制项目的投资及盈利模式和投资回报期,确定合理的建设及投资方案以实现最快的投资回报。 2.2 勘察设计管理

参与编制、审核勘察单位的勘察大纲,组织勘察单位进场及获得满足要求的勘察参数。督促设计单位按计划那节点完成设计,满足预定的功能及限额设计的要求。设计阶段是控制投资成本的重要阶段,管理好设计在结构选型、设备选择

等阶段的工作尤为重要。 2.3 施工阶段的管理

在建设项目的实施阶段,运用已成熟的监理模式及项目管理服务做好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合同管理、造价管理里、安全控制、信息管理以及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建设项目按期完成实现预定的投资预期。 2.4 项目运营阶段的管理

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投入使用阶段,按照项目保修的书的要求,对项目的运营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项目实体的质量缺陷,制定整改方案,保证建设项目的正常运营。

李新峰

ppp项目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开封市祥符区惠济河湿地公园PPP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开封市祥符区惠济河湿地公园PPP项目监理 ,招标人为开封市祥符区环境保护局,代理机构为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开封市祥符区惠济河湿地公园PPP项目监理

1.2 建设地点:开封市祥符区境内 1.4 项目总投资额:约79196.20万元

1.5 采购编号:XFGK2018021 1.6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开封市祥符区,项目范围西起惠济河与马家河交汇处,东至大广高速,沿惠济河两侧的河滩湿地、河堤和河堤外绿地进行建设实施。项目占地面积为2298715平方米,约合3448.07亩。其中河道面积为250160平方米,合375.24亩;绿地面积为1882835平方米,合2824.25亩;建设用地面积为165720平方米,合248.58亩。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惠济河湿地公园“一河一带三段十六景”。本次招标范围为对本项目的全过程监理。

1.7工程质量要求: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8工期控制目标:随施工工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或监理综合资质证书; 3.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拟报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监理过程中不得更换;项目总监须为本单位员工,须在本单位缴纳连续一年以上的社保(2017年以来连续一年)

3.4投标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度以来(2014年度-2016年度)的审计报告;

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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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祥符区惠济河湿地公园PPP项目监理

监理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5月16日10:00整(北京时间);地点: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一路与纬三路交叉口,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10楼);

5.2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市祥符区环境保护局 地 址:开封市祥符区经一路 联 系 人:鲁先生 联系电话:0371-26661124 代理机构: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北、东风南路东2幢2单元17层1704号 联 系 人:杨女士、赵女士 电 话:0371-55190668

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封市祥符区惠济河湿地公园PPP项目监理

监理招标文件

ppp项目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2014年是中国全面深化经济改革的破题之年,一方面,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 “稳增长”是经济发展主导政策,投资需求仍对经济增长起“托底”作用,其中基础设施投资将是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抓手。另一方面,政府性债务规模急剧增长,为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中央全面启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根据国家陆续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未来将剥离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政府融资职能。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有利于缓解财政支出压力、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的规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分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由此可见,PPP模式作为一种兼具融资与管理功能的合作模式,不仅能够有效解决现阶段融资难、地方债务危机等问题,还能够有效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为社会资本带来了新的投资机遇。

政策热潮下,PPP项目在全国多行业多领域受到追捧,涉及供水、供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环境综合整治、交通、新能源汽车、地下综合管廊、医疗、体育等。2014年12月,财政部发布第一批PPP示范项目30个,总投资1800亿元。2015年5月份,发改委发布1043个PPP项目,总投资1.97万亿元。根据PPP项目库统计发现,在1043个项目中,安徽以127个项目居首,江苏以107个项目紧随其后,贵州、山东、云南、甘肃、江西、青海等地推出项目也较多,均超过60个。2015年6-8月以来,根据广发证券研报统计,各地PPP项目推出呈明显加速状态,累计总投资额超过4.6万亿元。其中8月份,先后有11省市公布PPP推介项目,总投资超过1.39万亿元,广东省再次推出的项目总投资额达2814亿元,江苏和天津项目总投资分别为1158亿元和2372亿元,此外甘肃、辽宁投资规模均超千亿元。

同时,为了加快PPP项目实施进度,提高PPP项目可融资性,多省级设立PPP基金。目前,基金规模较大的是山东和河南省。山东省PPP发展基金总规模为800亿元,分3年募集到位。其中,山东省政府引导基金出资80亿元,吸引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和社会资本720亿元,2015年首批基金规模为200亿元。7月份,发改委批复河南投资集团筹备PPP发展投资基金,总规模达1000亿元。另外,安徽省首家PPP专项基金项目规模近400亿元,江苏省首期PPP融资支持基金达100亿,云南和四川也设立了PPP项目投资基金。财政部也曾表态称,将深入研究设立PPP融资支持基金,提高各类金融机构的参与积极性,有效解决各地PPP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的问题,推动项目落地。

二、 行业状况

回款问题近几年一直被园林行业所困扰,现金流入预期非常低。PPP模式的大力推广,使得政府更乐于参与其中,这是原有商业模式的巨大突破,园林企业有望借此突围。对于园林行业而言,PPP模式是原有市政园林BT模式的一种巨大进步和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具体优势表现为:利用多重多方协议形式规范各方风险分配,确保合作资本方的地位平等与利益诉求,契约形式更加完备;政府从原有债务方转变为权益方,立场变化使其更加积极,行政资源和补偿机制会更加向项目倾斜;借力PPP模式改善园林公司业务结构,探索多元业务,并大大提高现金流。

自去年以来,A股园林类上市公司纷纷试水PPP模式,订单累计投资额已达数百亿元,未来园林行业发展空间广阔。仅从园林绿化市场看,“十二五”期间预计年均新增城市化率1%,按照每平方米市政园林绿化投资约300元为基础计算,每年新增城市化带来园林市场约1385亿元,而转型到生态更是一个万亿的市场。

2015年,东方园林作为城市建设和生态环保领域的行业翘楚进入二次创业期,将“三位一体”综合治理方案与PPP模式双管齐下给企业注入新活力。目前,东方园林进入生态环保的四个子领域。首先是水生态领域,专注以河、湖流域污染治理及水生态修复,城市湿地修复和城市森林建设,这个领域预计投入10万亿。第二个领域是土壤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这个领域也预计头午10万亿。此外,东方园林还进入水务、固废处理两个子领域,累计也会在7万亿以上。为使PPP项目陆续在全国各地顺利上马落地,东方园林搭建了多个平台。第一,组建独一无二的技术平台。设立自己的生态环保景观设计研究集团,目前有近2000人的技术团队。与国家级的研究机构建立了院士工作站,同时还和六所大学建立合资设计院。另外,东方园林建立了强大的全球技术资源整合能力,已和相关的全球生态环保类的顶尖公司进行了合作。第二,正在搭建一个金融平台。跟许多金融机构如国开行、农发行等都有战略协同。组建了生态环保类的产业基金。同时,正在参控各种金融机构,组建东方园林自己的金融板块。另外,东方园林还呼吁构建一个生态金融体系。第三,构建服务运营平台。与70个城市建立了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探索了一条高效的设计、施工、运营的方法。

包括东方园林、棕榈园林、普邦园林、铁汉生态、岭南园林等在内的多家A股园林类上市公司均公告签署了PPP项目。初步统计的重大PPP项目如下:

1、东方园林

湖北省(黄石)园林博览会园博园PPP项目的中标联合体单位,总投资额约6.2亿元。

萍乡市湘东区麻山生态新区PPP项目的中标联合体单位,总投资额约24亿元。

武汉市江夏区“清水入江”投融资、策划、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的中标单位,总投资约为51.10亿元

与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管委会完成《宜兴环科园环科新城生态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的签署,总投资额约为20-50亿元。

与徐州东方鲁尔实业有限公司完成《徐矿集团生态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本协议金额约为人民币15亿元。

2、棕榈园林

与漯河市人民政府签署的《漯河市沙澧河开发二期工程PPP模式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合作项目总投资规模约40亿元。

中标梅州城区马鞍山公园及半岛滨水公园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合计中标金额为3.51亿元。

3、普邦园林

成为“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市政配套建设PPP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工程规模为5.16亿元

4、铁汉生态

与浙江省德清县下渚湖湿地风景区管委会签署了《德清县下渚湖湿地风景区生态景观建设PPP合作框架协议》,项目投资总额约为10亿元。

5、岭南园林

与安徽肥西县人民政府、中建国际投资(合肥)有限公司签署了《合肥市肥西县园林基建项目PPP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项目包括肥西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园林绿化景观项目、土地复垦及新农村建设项目、综合交通工程项目、以产业化方式建设的保障房项目、产城融合示范区项目等,项目投资额约50亿元。

三、 企业PPP运作

PPP模式的核心是引入市场机制,即建立政府与企业“利益分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模式,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运营、社会评价”的良性互动格局。因此,它不仅仅是单纯的融资方式,也是一种机制和制度设计。

PPP项目的实施主要包括项目选择、社会力量合作伙伴确定、组建项目公司、融资、建设、运行管理等过程。项目收入来源主要分三类,一是完全依靠使用者付费,二是政府支付服务费用,三是前两种方式的结合。

根据不同阶段所有权的归属不同,PPP项目可划分为三类基本模式:第一类,政府在全生命周期内都拥有项目的所有权,典型代表为BOT;第二类,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拥有项目的所有权,但所有权最终移交归属于政府,典型代表为BOOT模式;第三类,全生命周期内项目的所有权均属于项目公司,典型代表为BOO模式。

企业PPP项目运作方式主要有:

1、打破地域垄断。打造具有一定技术能力和管理经验的大型市政公用服务专业性企业,通过竞争机制择优选择合作伙伴共同参与项目的融资、建设和运营,逐步开拓区域市场,提高区域产业集中度,以城乡一体化进行项目打包,突破区域限制,扩大市场规模。

2、选择PPP模式。PPP运作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有很多,比如回报机制、收益方式、风险结构、融资需求、政策法规等,但从根本性的项目所有权归属视角分析,主要因素包括项目领域、收益方式、特许经营期和物有所值VFM指标。当PPP项目具有独立性较小、竞争性较弱和投资规模较大的特征时,政府限制项目公司收益的自主性,缩小特许经营期,VFM指标较小,此情况下选择BOT基本模式。当PPP项目独立性较大、竞争性较强、投资规模较小时,政府将所有权逐渐转移给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期变长,VFM指标较高,此种情况下适宜选择BOOT或BOO基本模式。

3、规范运行操作。一是,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开展PPP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是决定项目成功的首要环节。筛选PPP项目要符合当地市政公用方面各类专项规划的要求,加强前期策划,可委托有一定业绩和能力的设计或咨询机构编制实施方案。二是,选择好合作伙伴。根据综合经营业绩、技术和管理水平、资金实力、服务价格、信誉等因素,择优符合政府要求的选合作方。三是,按标准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标准及调整机制;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四是,筹组项目公司。依合同、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筹组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按合同进行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等。

4、把握关键环节。一是建立长期的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的合作机制。二是建立合理的利益共享机制。三是建立平等的风险共担机制。四是建立严格的监管和绩效评价机制。五是建立正常、规范的风险管控和退出机制。

5、试点先行,逐步规范。优先在绿化景观、市政基础设施、污水处理和修复、新农村等方面的新建、改扩建和运营项目中,优先选择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进行试点推进,通过总结经验,逐步规范完善,为后续扩大市场提供指导。

ppp项目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PPP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首字母缩写,常译为“公共-私营-合作机制”,是指为了建设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政府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式,与私人组织(社会力量)以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特许经营协议为基础,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挥双方优势,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由社会力量向公众提供市政公用产品与服务的方式,提高质量和供给效率,最终实现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PPP模式本质上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全过程合作关系,以授予特许经营权等为基础,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为特征,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双方优势,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率。即建立政府与企业“利益分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模式,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运营、社会评价”的良性互动格局。PPP模式的核心是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市场机制,因此,它不仅仅是单纯的融资方式,也是一种机制和制度设计。推广PPP模式进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行,可以将适度的市场竞争引入城市基础设施领域,在实现社会福利、提高基础设施服务质量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也能够增强公共基础设施可持续运行的效率和能力。

PPP模式项目的实施主要包括项目选择、社会力量合作伙伴确定、组建项目公司、融资、建设、运行管理等过程。项目收入来源主要分三类,一是完全依靠使用者付费,二是政府支付服务费用,三是前两种方式的结合。 PPP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PPP可以理解为一系列项目融资模式的总称,包含BOT、TOT、DBO、BTO、股权转让、委托运营等多种模式。狭义的PPP与BOT原理相似,都是由“使用者付费”,但它更强调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全过程合作。

二、总体要求

(一)打破地域垄断和所有制限制。

政府通过竞争机制择优选择合作伙伴,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等;鼓励有一定技术能力和管理经验的专业性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跨地域参与市场竞争,培育具有开拓国内外市场能力的大型市政公用服务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鼓励以市代县、城乡一体化中的同类项目进行打包,扩大市场规模。

(二)落实费价政策。

将市政公用服务价格收费或政府支付服务费作为合作伙伴的经营收入来源。政府要合理确定费价标准,完善价格调整机制,在合作伙伴履约的前提下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和补贴,既保护消费者权益,又保证投资者的合理收益。政府支付的服务费应通过竞争程序确定,并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向用户收费的各类市政公用产品价格,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成本监审并及时调整到位,价格不到位的,政府应予以补贴。

城镇综合管廊项目要明确各入廊管线行业费用分摊和价格标准。

(三)规范运行操作。

按照城镇市政公用各类专项规划筛选适宜PPP的项目,强化项目前期策划和论证,做好信息公开;通过竞争机制选择合作伙伴,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运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由政府与市场主体合作组建项目公司(SPC),具体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养和服务;政府与合作伙伴、项目公司通过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明确约定各自的权、责、利;强化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监管。

1、做好项目前期论证。

开展PPP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是决定项目成功的首要环节。筛选PPP项目要符合当地城镇市政公用方面各类专项规划的要求,加强前期策划,可委托有一定业绩和能力的设计或咨询机构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规模与期限、技术路线、服务质量和标准、规划条件和土地落实情况、投融资结构、收入来源、财务测算与风险分析、实施进度计划、资金保障等政府配套措施等内容。

城市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咨询机构、运营和技术服务单位、相关专家以及各利益相关方共同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充分论证,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以及项目财务的可持续性。实施方案须经地方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2、通过竞争机制选择合作伙伴。

城市政府应及时将项目内容,以及对合作伙伴的要求、绩效评价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布,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应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公开招投标方式,综合经营业绩、技术和管理水平、资金实力、服务价格、信誉等因素,择优选择合作伙伴。

3、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城市政府必须与中选合作伙伴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协议主要应包括:项目名称、内容;范围、期限、经营方式;产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标准;服务费标准及调整机制;特许经营期内政府与特许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履约担保;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移交的方式、程序及验收标准;项目终止的条件、流程和终止补偿;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以及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4、筹组项目公司。

中选合作伙伴可依合同、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筹组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按合同进行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等;项目公司独立承担债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合同经营期内享有项目经营权,并按合同规定保证资产完好;项目公司的经营权未经政府允许不得私自转让。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所有权在合同期满后必须无偿移交政府。

(四)把握PPP模式运用的关键环节。

一是建立长期的政府与企业合作机制。关键在于政府要处理好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由“经营者”转变为“监管者”、“合作者”。发挥投资人在整合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的综合优势,让“专业人做专业事”。

二是建立合理的利益共享机制。通过政府核定经营收费价格以及以购买服务方式补贴标准,实现项目建设运营的自我平衡,既要保障公共利益,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又要避免企业出现暴利和亏损,实现“盈利但不暴利”。

三是建立平等的风险共担机制。政府和社会资本应该平等参与、诚实守信,按照合同办事,依据对风险的控制力,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过度转移风险至合作方。企业主要承担投融资、建设、运营和技术风险,政府主要承担国家政策、标准调整变化的宏观风险,双方共同承担不可抗力风险。

四是建立严格的监管和绩效评价机制。政府对PPP项目运作、公共服务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等进行全过程监管和综合考核评价,认真把握和确定服务价格和项目收益指标,加强成本监审、考核评估、价格调整审核,可以考虑引入第三方进行社会评价。健全完善正常、规范的风险管控和退出机制,禁止政府为项目担保,防范项目风险转换为政府债务风险。对未能如约、按量、保质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项目,应按约坚决要求企业退出并赔偿,投资人必须按合约规定及时退出并依法赔偿,严格责任追究。对防范企业自身经营管理能力不足引发项目风险应注意及时规避。

(五)实行分类指导,完善服务标准体系。

根据行业经营特性,分类明确财政、用地、价格以及行业管理的重点政策,细化标准,建立科学的可持续的投资、补贴与价格协同机制。形成合理的项目筛选、推出和开放过程,强化项目策划,建立项目储备库,建立引资项目长效机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制定针对性的招商合作方式和条件,重点推进条件成熟项目的招商招标工作。各部门不得另行设置限制民间投资进入的附加条件。

(六)试点先行,逐步规范。

优先在城镇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厂网一体、污泥处理处置、供水厂网一体、垃圾处理、地下综合管廊等方面的新建、改扩建和运营项目中,优先选择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进行试点推进,通过总结经验,逐步规范完善,为后续扩大对社会资本全面开放提供指导。

(七)建立信用评级和黑名单制度。

各地要依托专业信用评价体系对项目涉及的政府支付能力和企业信用进行评价,信用评级将作为金融和财政支持的参考。对合作企业、咨询机构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于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咨询机构将予以通报。

三、基础设施项目分类及PPP方式

四、PPP项目承接主体的准入条件

按照PPP项目形成特点和项目特性,需要规范设置必要的社会投资人准入门槛,保障社会大众和政府的权益,主要方面如下:

(一)信用与信誉良好。

投资人要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重合同、守信用,具有社会责任感。

(二)具有建设营造、经营管理、运营维护同类工程的业绩、资质或经验。

投资人或投资人组成的联合体要有良好的业绩与技术能力,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资格,经验丰富。

(三)资金充足,具有较强的财务与融资能力 投资人要具备良好的财务实力与融资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及同类项目成功的盈利模式和竞争模式。

(四)专业知识与技术力量雄厚。

投资人要具备专业的PPP人才、技术人才、财经人才与管理人才团队。

(五)设备配置等要素实力良好。

投资人要拥有专业的设备及完成服务所必须的其他重要要素资源。

(六)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善。

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投资人主动防范的意识强、措施得力,合规性较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遵从合同合法合规运营。

在设置具体PPP项目准入条件时,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意准入条件设置的规范、合理和可操作性。

五、PPP模式动作的基本流程

(一)项目前期准备阶段

在PPP模式中,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包括项目发起和项目准备两个部分。

1、项目发起。

项目发起阶段的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启 动准备和前期调研:组建项目实施班子、制定整体工作计划、开展项目调查等。

实施PPP模式是一个系统工程,其复杂、专业程度极高。一要组建一个PPP项目实施团队,由市政府牵头,规划、建设、土地、发改、财政、审计、国资委、法制办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二是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责任分工、目标任务和实施工作计划安排等;三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由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或机构梳理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拟新建项目和存量项目,决定可以通过PPP模式运作的具体项目清单,构建PPP项目库。

2、项目准备。

项目准备阶段工作主要是项目策划实施方案研究和编制:一是聘请顾问团队;二是项目协议;三是开展项目的前期论证,确定项目范围和实施内容(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内容和总投资);四是前期沟通,研究项目模式,设计项目结构,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五是设计项目主要商业原则;六是财务分析,编制财务模型;七是确定投资人比选方式和原则(确定投资人应具备的条件和能力及招标方式;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八是组织相关单位讨论方案;九是实施方案公示和报批。

在项目实施的最初阶段,需要考虑项目的可融资方式和财政是否负担得起,并要评估传统方式与PPP方式之间的效率比较,分析该项目是否适合采用PPP方式,拟定项目协议。

聘请专业咨询机构,负责研究项目模式,设计项目结构,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关键是设计项目主要商业原则,进行财务分析,编制财务模型。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论证,并报市政府批准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二)项目招投标实施阶段。

项目招投标实施阶段包括协议编制、竞争性程序、签署协议三个部分。

1、协议编制。细化研究协议文件编制:研究和分析项目的技术、商务边界条件(如:投资、运营成本与收益测算,回购总价、回购期限与方式,回购资金来源安排和支付计划);落实建设内容分工、投资范围(投资建设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和监管措施);研究和编制项目协议等法律文件(项目移交方式及程序、项目履约保障措施、项目风险和应对措施等);落实招标条件。

2、竞争性程序。主要包括:发布项目信息;投标人

准备投标文件;制定评标标准、评标细则和评标程序;成立评标工作组,开标、组织评标;编写评标报告,推荐候选人;与候选人澄清谈判。

3、签署协议。先草签项目协议,中标人在约定时间

内办理好项目公司成立的有关事宜,资金到位,政府配合完成资产交割及项目审批有关事宜,正式与项目公司签约。

(三)项目实施阶段。

实施阶段包括项目建设和项目运营两个部分。

1、项目建设。首先,项目公司与各联合单位签订正式

合同,包括贷款合同、设计合同、建设合同、保险合同以及其他咨询、管理合同等;其次,项目公司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项目开发。在开发过程中,政府及相关部门对项目开发的过程进行监督,出现不符合合同的情况及时与项目公司沟通,并确定责任主体。工程验收试运营合格以后,开发阶段结束,项目进入运营阶段。

2、项目运营。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约定特许经营期限。在整个项目运营期间,项目公司应按照协议要求对项目设施进行运营、维护。为了确保项目的运营和维护按协定进行,政府、贷款人、投资者和社会居民都拥有对项目进行监督的权利。

(四)合同终结阶段。

转移中止是项目运作的最后一个阶段,包括项目移交和项目公司解散等内容。

1、项目移交。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要将项目的

经营权(或所有权与经营权同时)向政府移交。在移交时,政府应注意项目是否处于良好运营和维护状态,以便保证项目的继续运营和服务提供的质量。

2、项目公司清算。项目移交以后,项目公司的业务随之中止。因此,项目公司应按合同要求及有关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清算、注销等相关手续。

六、实施PPP模式的法律文本要点

(一)基础设施市场化投融资项目的法律文本概述

基础设施市场化投融资项目在不同阶段设计不同类型的法律文本,主要包括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及项目合同的法律文本。上述文件构成了基础设施市场化投融资项目运作实施的法律文件体系。在正确把握各个文件的高年、内容和格式的基础上,能科学合理地编制并运用相关文件对于确保项目的规范运作及成功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二)资格审查法律文本

1、资格审查文件的概念。资格审查文件是指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能够证明其具备参加投标竞争资格条件的文件。

2、资格审查文件的内容和格式。从实务操作的角度来看,基础设施的投融资项目资格审查文件的核心内容包括项目概况、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资格审查的原则和程序、资格审查标准等方面。以下列举资格审查文件的一般性参考内容及对应内容。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及资格审查方式予以灵活运用。

(1)项目概况。向潜在投标人介绍项目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规模、招标内容等。

(2)资格审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申请文件。包括公司章程及法律地位证明、项目经验和业绩资料证明、技术能力及管理能力证明、财务能力及实力证明、公司履约记录等。

(3)联合体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对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竞争的潜在投标人,除要求每一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交第(2)条要求提交的申请资料文件,还要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条件及相应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原则和程序。告知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的原则和程序

(5)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特定格式。告知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格式要求。

(6)资格审查标准。包括经验和业绩记录的资格评审标准、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的资格评审标准、财务能力和市里的资格评审标准、法律要求的资格评审标准等。

(三)招标法律文本

1、招标文件的概念。招标文件是指招标人向潜在投标人发出的,旨在向其提供编写投标文件所需的资料并向其通报招标投标将依据的规则和程序等内容的书面文件。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过程中最重要的文件之一。

2、招标文件的组成和内容

(1)招标文件的一般构成。一般包括: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拟签订合同、技术条款等。

招标公告是公开媒体上发布的,邀请非特定多数投资人参加项目投标的正式文件,适用于公开招标。

投标邀请书是非公开的、邀请特定多数投资人参加项目投标的正式文件。适用于邀请招标,或者公开招标经过资格审查后符合资格条件的情况。

投标人知悉招标公告或者收到投标邀请书后,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以下几份文件组成:投标人须知、拟签订合同(包括合同主要条款和合同样式)、技术条款(包括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规格、使用要求以及图纸等),以及附件和其它要求招标人提供的材料。

投标人须知包括招标项目概况、对投标文件内容的要求、对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参与招投标的原则和程序、对投标报价的要求、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附件和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材料。

拟签订的合同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和合同格式,是招标人事先草拟好的。主要体现了招标人的意志,合同的实质性条款和内容要求投标人必须响应。本着与资本市场需求匹配并提高招标成功率的原则,合同一般都会按照签署第五章提到的风险分配原则,在内容中合理分配双方的责、权、利。 技术条款包括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规格、使用要求以及图纸等。这部分内容可以使投标人更加详尽地了解拟投标项目的基本情况,为其是否参与项目投标以及投标报价决策提供参考。

各类招标文件都包括前述几项基本内容。针对不用类型项目,有关部委又结合行业特点,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构成做了一些特殊规定。比如,对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增加了“对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必须提供工程量清单”;对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增加了“勘察设计范围”和“对勘察设计进度、阶段与深度要求,勘察设计费用支付方式,对未中标人是否给予补偿及补偿标准”等规定。

(2)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必须列为招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文件中必须包括项目的技术要求、技术标准、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标准、标段、供气和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也就是说,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和招标项目的具体要求,还应将其他许多重要内容作为实质性条款列入招标文件。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已经制定发布的工程施工、货物、服务以及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等管理办法的规定,除了《招标投标法》规定之外,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还应当包括:明确规定投标保证经的数额、方式和交纳方法;明确规定投标有效期和出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基础设施交付期限和提供服务的时间;明确规定是否允许价格调整及调整方法;明确规定是否要求提交备选方案及备选方案的评审办法;明确规定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及相应要求;对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明确规定提供工程量清单及相应要求;明确规定对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密封要求等。

(四)投标法律文本

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在通过了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如采用预审方式)以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而制定的响应文件。该文件应对投标人完成拟投标项目的能力、报价,以及在拟投标项目中准备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描述。投标文件通常由投标人致函、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资格文件、共同投标协议(适用于联合体)、技术和管理方案、财务方案、法律方案、投资人报价文件、投标保函及其他等部分组成。

2、投标文件的格式。以下给出投标文件的一般性参考格式及对应内容,在实际操作中可根据项目特点及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灵活运用。

(1)投标人致函。潜在投标人书面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作出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招标文件中拟签订的实质性合同条款;一旦被选为中标人履行中标人义务;承诺投标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2)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授权委托书。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为投标之目的委托代理人,承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活动过程中签署、协商、递交文件和处理与投标活动相关的一切事务具有法律效力。

(3)投标人资格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如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及法律地位证明;项目经验和业绩资料证明;技术能力及管理能力证明;财务能力及实力证明。

(4)共同投标协议(仅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5)技术和管理方案。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如下文件:为实施项目提出的建设、运营、维护的更先进的技术建议和改造的合理化建议;为实施项目拟组建合理完整的项目管理机构,包含项目管理机构的部门机构设置、各专业人员配置、人员业绩经验等内容;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及管理方面的其他方案。 (6)财务方案。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如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融资计划,包括详述资金来源和使用计划、资金成本、项目风险分配分析、资本结构、预计融资交割时间及其他重大事件进度表;资金到位的有效措施,紧急状态下的资金应对方案;项目的财务分析。

(7)法律方案。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如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对拟签订合同的实质性条款的逐条响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内提出《项目合同偏差意见表》。

(8)投资人报价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标的提出报价。

(9)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金额提交的相应的投标保函或保证金。

3、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投标文件的编制。基础设施投融资项目实践中,招标文件通常会对投标文件的编制提出具体要求,不同项目类型的招标文件要求也有所区别。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如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不能满足,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指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项目的价格、计划、技术规范、合同主要条款等。因此,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是投标文件编制的基本前提。投标人应认真研究、正确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递交。对于投标文件的送达,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招标文件中通常会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二是投标文件的送达方式。投标文件可以直接送达,即投标人派授权代表直接将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达,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邮寄方式送达应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而不是以“邮戳为准”。三是投标文件的送达地点。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址送达,特别是采用邮寄送达方式的,更需详细核实地址。投标人因递交地点发生错误而逾期送达投标文件的,将被招标人拒绝接收。

(五)评标法律文本

1、评标文件的概念。评标文件是指招标人为了使得评标工作按照法律及相关规定顺利实施而编制的指导文件,包括评标工作纪律、评标工作概述、评标工作程序、评标细则标准等部分。

2、评标文件的内容。以下给出评标文件的一般性参考格式及对应内容,在实际操作中可根据项目特点及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灵活运用。

(1)评标工作纪律。根据国家法律及其他规定制定评标纪律。

(2)评标工作概述。一是评标工作时间安排。详细列明评标工作开始及结束的时间安排。二是评标办法。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评标办法,招标文件已约定评标办法的通常不得随意改变。三是评标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的要求成立评标委员会,确定评标专家的数量及各专业专家的人选。四是评标委员会秘书组和会务组。评标委员会下设秘书组和会务组全面支持评标专家的工作并做好后勤保障。

(3)评标工作程序。一是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列明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的标准。二是全面阅读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熟悉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结构和主要内容,为综合评估做准备。三是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如有):为协助审查、比较和评估投标文件,向投标人发出书面澄清通知(如有必要),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四是分析投标文件并汇总评标专家意见:列明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原则和方法及评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进行分析、打分及排序的具体安排。五是起草评标报告草案:列明起草评标报告草案的具体安排。六是形成评标报告:列明形成正式评标报告的具体安排。七是招标人公布评标结果:列明招标人公布的方式及公布之后的谈判工作安排。

(4)评标工作具体安排。在评标工作起始时间范围内,详细安排具体评标工作的先后顺序。 (5)评标细则。对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细则包括:一是技术及管理方案评标细则;二是财务方案评标细则;三是法律方案评标细则。

招标人应按照评标文件的要求组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先后顺序进行澄清谈判,并最终确定招标结果。

(六)谈判法律文本

1、谈判文件的准备。这里所讲的谈判,是指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应邀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的合同澄清及谈判。

在谈判之前,招标人通常会起草一份谈判文件,作为谈判双方澄清、确定最终意见的蓝本。谈判文件中至少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及评定标准等事项。

在基础设施投融资项目实际操作中,谈判的核心内容是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法律方案中所提交的《项目合同偏差意见表》中对招标文件非实质性合同条款的修改建议。谈判双方须针对中标候选人所提出的非实质性合同条款修改建议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可行性进行磋商。

2、谈判文件的签署和管理。通常来讲,基础设施投融资项目的投资金额较大,社会影响较为深远,相应的合同条款也较为复杂。在实际操作中,若招标人未能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达成一致,则会转向与排名位次居其次的候选人谈判,以此类推。

谈判如需进行多轮,则须以谈判文件为基础,以谈判备忘录的形式及时确认每一轮的谈判成果,直至双方对所有问题均达成一致。双方的授权代表人应在每轮谈判成果文件上签字确认,并各执一份留档保存。经双方签字确认的谈判文件结合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文本将作为双方最终订立项目合同的法律依据。

(七)项目合同

1、项目合同的基本概念。项目合同是指作为招标人的政府与通过项目法人招标选择的中标人(社会投资人)依法订立的约定了双方权利义务及风险分配的协议。

基础设施投融资项目大多与市政公用行业联系紧密,在市政公用事业投融资体制改革过程中,2002年建设部颁布的《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建城〔2002〕272号)及随后一系列鼓励公用事业市场化运作的政策进一步推动了以特许经营为主要方式的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如此一来,基础设施投融资项目与特许经营变得关系密切。2004年建设部又下发了《关于印发城市供水、管道燃气、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城〔2004〕162号),使得公用事业行业特许经营项目有了可以参照的示范文本,因此,以下将着重介绍特许经营协议的组成。

2、项目合同的组成。基础设施投融资项目的合同根据特许经营的模式可以分为投资型特许权经营协议和经营性特许权经营协议,以下将分别介绍其各自的重要组成部分。

(1)投资型特许经营模式的特许权协议内容。包括特许经营权的具体内容和范围(如产品或服务种类、地域范围等);有关资本性投资的规定;产品或服务价格;产品或服务质量;产品或服务销售数量;销售收入结算;重要生产要素采购;关于保证持续提供公用产品或服务的规定;运营和资产管理办法;特许权取得人的信息报告义务;混业经营限制;一般补偿;资产移交;争议解决;特许权的更改或终止;特许权协议终止的补偿;其他。

(2)经营型特许经营模式的特许权协议内容。包括委托或租赁经营资产的范围;提供产品、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对管理费、租金或经营收入定价;激励机制(对特许权取得人超额完成协议目标的奖励或惩罚的规定);委托资产的维护和保养义务;关于资本性支出的规定;协议生效后和协议终止时对资产移交的规定;特许权取得人的报告义务;合同履约担保;争议解决;合同变更和终止;其他。

3、项目合同的订立

(1)订立合同的原则。一是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即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市场经济中交易双方的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平等的契约关系,因此,在订立合同中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完全自愿的,不能是在强迫和压力下所做出的非自愿的意思表示。因为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行为,只有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平等协商,才有可能订立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二是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合同法中的自愿原则,是合同自由的具体体现。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享有自主决策权,其合同的民事权利可以抗御非正当行使的国家权力,也不受其他民事主体的非法干预。合同法中的自愿原则有以下含义:

第一,合同当事人有订立或者不订立合同的自由;

第二,当事人有选择合同相对人、合同内容和合同形式的自由,即有权决定于谁订立合同、有权拟定或者接受合同条款、有权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订立合同。

三是公平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合同当事人应当正当行使合同权利和履行合同义务,兼顾他人利益,使当事人的利益能够均衡。在双方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义务,取得的利益要与付出的代价相适应。

四是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中,都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这是市场经济活动中形成的道德规则,它要求人们在交易活动(订立和履行合同)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行使权力时应当充分尊重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对约定的义务要忠实履行。五是合法性原则。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及履行合同时,合同形式和内容各构成要件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尤其是符合国家强行性法律的要求,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2)订立合同的要求。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除必须按照《合同法》基本要求签订外,还必须遵循《招标投标法》的有关特殊规定。

一是订立合同的形式要求。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即:法律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因此,通过招标订立的合同是要式合同。

二是订立合同的内容要求。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确定合同内容。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应当包括合同的全部内容。所有的合同内容都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有体现:一部分合同内容是确定的,不容投标人变更的,如技术要求等,否则就构成重大偏差;另一部分是要求投标人明确的,如报价。投标文件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因此,如果出现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也没有要求投标文件明确的情况时,则责任应当由招标人承担。

三是订立合同的时间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应当尽快订立合同。这是招标人提高采购效率、投标人降低成本的基本要求。如果订立合同的时间拖得太长,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也会使投标报价时的竞争失去意义。因此,《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投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49条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并与中标人在30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合同”。

四是订立合同接受监督的要求。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投标招标监督部门仍然要进行监督。《招标投标法》第47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报告”。 五是按照招标文件范本订立合同的要求。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一般符合城市供水、管道燃气、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的合同条款及格式的规定。

在项目实践中,最重要的法律文本是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项目合同法律文本。从缔约的程序来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项目合同分别对应着缔约的三个阶段—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招标文件就是向非特定多数(或者特定)潜在投资人发出的订立合同的要约邀请;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相当于要约;而通过评标、澄清和谈判,投标人和招标人最终达成相互承诺,项目合同的达成和签署代表缔约过程的结束。

政府在起草招标文件时,应体现自己的意志,在合理的范围内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降低运作项目的风险,但是这种保护应遵循合理风险分配原则,不能超过适当的程度。因为投标人一般在其熟悉的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可以更加合理的控制风险,但在项目建设的另外一些领域(如征地拆迁、完成前期工作等)并不具有这种能力,如果分配给投标人的风险过多,将导致其过高估计风险。在报价时相应要求较高的公共产品(或服务)价格,这种情况对政府是不利的。更为严重的是,如果招标文件中的风险分配过于不合理,投标人就有可能认为项目根本不可行而不参与投标,这就会带来流标的风险。实践中,确实有一些自身条件比较好的项目,因为招标文件过于倾向招标人,使得投标人普遍心存疑虑、放弃投标而导致流标。因此,理性而富于招商经验的政府一般都会在咨询顾问团队的协助下,按照第五章的风险分配原则来制订招标文件,以保证项目招商和未来实施的顺利。

ppp项目实施方案范文第6篇

我国对于PPP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 模式应用始于20世纪80年代,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PPP项目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也在逐步推行。近年, 国家愈发重视生态文明建设, 先后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指引垃圾处理PPP项目, 2017年7月18日, 财政部、住建部、农业部和环保部联合发布《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通知》, 其中提出, 拟对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模式;2017年11月28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项目的指导意见》, 鼓励民间资本有序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提高公共产品供给效率, 增强经济内生增长动力。

以往, 各地政府在财政赤字、预算不足的压力下对于社会基础设施建设有心无力, 加之盲目追求经济发展结果, 经济改革举步维艰。另一方面, 民间资本闲置现象普遍, 高新技术施展困难, 社会力量难以进入公共部门, 资源过剩导致资本配置效率低下。PPP模式正是基于这一现状巧妙地将政府公共部门和民间资本交融贯通, 高效利用社会资本满足社会基础设施建设需求。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PPP项目运作形式主要以BOT (Build-Operate-Transfer) 模式为主, 重庆市也不例外。政府授予民间资本方特许经营权, 民间资本方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 并在合同期内运营和维护基础设施, 通过收取一定的垃圾处理费来回报投资和获取合理利润, 在合同期满日, 政府再收回基础设施。基于BOT模式, 本文从政府角度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PPP项目政府会计核算问题做出简要分析。

2 政府会计核算问题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PPP项目前期准备阶段, 政府应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充分评估, 综合考虑规模及类型确定风险、公众反对风险、最低需求风险、环境标准变化风险、环境污染风险, 同时考虑自身财务承受能力, 量力而行。由于难以预估PPP项目收益状况和风险应对水平, 在权责发生制下应将该阶段的政府支出费用化。

2.1 确认

项目融资阶段。政府应通过借助国有企业信誉对PPP项目公司贷款进行担保, 因无法确定提供担保而需承担的未来债务风险及数额, 故不计入“预计负债”而应纳入或有事项中的“或有负债”在政府财务报告中进行披露, 如若项目公司未来经营状况恶化, 发生资不抵债、入不敷出的情况, 应考虑将“或有负债”转为“预计负债”。

项目建设阶段。政府通过让渡特许经营权获取PPP项目公司建造的基础设施的所有权, 在项目筹建阶段, 因无法充分保证项目能够正常完工, 因此政府不应在筹建阶段将PPP项目资产确认为“固定资产”, 待项目建造完工后政府应将项目建设包含的垃圾处理设施成本、厂房成本、人工成本及其他相关成本予以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

项目运营阶段。PPP项目公司借助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对项目进行运营维护, 在此阶段项目公司收入来源主要包括垃圾处理收入、再产品销售收入和政府财政补贴收入, 其中政府对项目公司的财政补贴又可分为固定补贴和差额补贴 (项目公司实际收益与预计收益的差额) , 固定补贴应计入“金融负债”, 差额补贴应计入“预计负债”。

2.2 计量

(1) 固定资产后续计量。政府享有项目资产所有权, 在项目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后, 应对其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若简化处理, 在无残值的情况下, 可将项目运营期作为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折旧处理, 同时每年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减值。对于固定资产后续的改扩建支出, 若是政府负责则应该对该部分支出进行资本化或费用化判断, 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或是当期损益。

(2) 负债后续计量。对于金融负债和预计负债, 政府应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 同时金融负债还应依据内含报酬率确认相关费用。

(3) 资产移交或报废计量。运营期满政府收回项目资产特许经营权, 相关移交费用若是政府承担可确认为资产。若是运营期内由于政府原因导致项目提前报废, 比如政府对于垃圾处理政策导向出现大幅变化、财政补贴力度减小等, 则政府应对项目公司进行补偿, 相关支出冲减金融负债、预计负债。

2.3 报告和披露

依据《基本准则》, 期末政府应在政府财务报告中对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进行报告, 披露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 对于或有负债也进行披露。

3 政府会计核算建议

3.1 完善监督机制

完善监督体系, 运用制度监督和舆论监督两种手段双管齐下;加大政府工作透明公开力度, 鼓励人民大众进言献策;尽快出台我国的PPP会计准则, 针对政府付费类PPP项目将PPP固定资产及相关负债记入公共部门的资产负债表, 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

3.2 借鉴国际经验

目前我国仍未出台正式出台指导PPP项目会计核算处理的正式法规, 但国际会计准则 (IFRIC12) 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IFRS) 对于该项处理有了更加先进的处理手段。从最初的谁受益谁承担的“风险报酬法”, 到判断是否满足两个“控制”条件的“控制法”, 再到利用“镜像处理”手段下IPSAS 32与IFRIC 12形成的互补方法, 对于指导我国PPP项目会计准则出台具有重大意义。

摘要:随着2017年我国会计准则进一步修订, 十九大报告中也有关于环境治理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的内容。政府参与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 PPP项目作为舶来品在我国交通、水利、能源、环境保护等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本文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PPP项目为切入点, 结合财务会计相关知识, 探讨重庆市生活垃圾处理PPP项目在会计领域的应用现状, 旨在指引PPP环保项目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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