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政治与哲学范文

2023-09-19

经济政治与哲学范文第1篇

[作者简介]范宝舟(1967—),男,江西彭泽人,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经济哲学手讲师,哲

学博士,主要从事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认识伦等研究。

[摘 要]马克思交往理论作为唯物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反映了人类社会现实发展历史过程中的人与人之间的物质交往关系。以及由它所决定的人们之间精神交往关手等等的一切社会关系,而且,他根据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规律,描述了未来社会人们之间的理想的交往关系,充分体现了实践性原则与社会性原则的统一、物质性原则与历史性原则的统一、价值性原则与科学性原则的统一的鲜明特征。

[关键词]马克思交往理论;实践性原则与社会性原则;物质性原则与历史性原则;价值性原则与科学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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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政治与哲学范文第2篇

唯物论: 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及方法论

〖原理内容〗: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的本原是物质

〖方法论〗:要求我们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 规律和主观能动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有争议,有人认为应该放进辩证法) 〖原理内容〗:所谓规律,就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但人在规律面前又不是无能为力的。

〖方法论〗:要求我们:1.必须遵循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而不能违背规律。一旦违背客观规律,人们就会受到规律的惩罚。2.人可以在认识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根据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利用规律,改造客观世界,造福于人类。 辩证法:  联系的客观性原理及方法论

〖原理内容〗:联系是指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联系具有客观性。事物的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是主观臆想的。 〖方法论〗:要求我们从事物固有联系中去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  联系的普遍性原理及方法论

〖原理内容〗:联系具有普遍性。联系的普遍性有三层含义:任何事物内部的不同部分和要素是相互联系的,即任何事物都具有内在的结构性。其二,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出于一定的相互联系之中。其三,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每一个事物都是世界普遍联系中的一个成分或缓解,并通过它表现出联系的普遍性。

〖方法论〗:要求我们善于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确立整体性、开放性的观念,从动态中考察事物的普遍联系。  发展的观点及方法论 〖原理内容〗: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地变化发展之中,都有其产生、发展和灭亡的历史。发展是前进上升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方法论〗:要求我们要用发展的观点去看问题。 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原理及方法论 〖原理内容〗:矛盾是指事物或者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简言之,矛盾即对立统一。矛盾具有同一性和斗争性两重属性。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斗争性是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方法论〗:要求我们在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  矛盾的普遍性原理及方法论 〖原理内容〗: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所谓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方法论〗:要求我们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事物,我们要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

 矛盾的特殊性原理及方法论

〖原理内容〗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它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二是同一事物在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上各有不同特点;三是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方法论〗:要求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即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并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

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及方法论

〖原理内容〗: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方法论〗:要求我们要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不断实现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 主要矛盾和和次要矛盾辩证关系的原理及方法论(超纲,理解即可)

〖原理内容〗: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就是主要矛盾。其他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则是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 〖方法论〗:要求我们要着重把握主要矛盾,抓重点、抓中心、抓关键,又不忽视次要矛盾的解决,统筹兼顾。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辩证关系的原理及方法论(超纲,理解即可)

〖原理内容〗:每一个矛盾中的两个方面的力量是不平衡的。其中,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叫矛盾的主要方面。而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叫矛盾的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 〖方法论〗:要求我们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重视主流,但又不忽视矛盾的次要方面,即支流。 主次矛盾、矛盾主次方面的辨证关系原理(超纲,理解即可) 、

〖原理内容〗:主要矛盾在事物发展的过程中处于支配作用,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 主次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事物的性质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矛盾的主次方面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 〖方法论〗:要求我们,要坚持一分为二的矛盾分析法,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认识方法。 量变和质变辩证关系的原理及方法论

〖原理内容〗: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因而事物的变化表现为量变和质变两种运动状态。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的不显著的变化,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的连续性。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是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在度的范围内的变化是量变,超出度的变化是质变。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是: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第三,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

〖方法论〗:要求我们1.要重视量的积累2.要不失时机的促成飞跃3. 要把握好度的界限,防止过犹不及  辩证否定观原理及方法论

〖原理内容〗:事物内部都存在着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肯定因素是维持现存事物存在的因素,否定因素是促使现存事物灭亡的因素。辩证否定观的基本内容是:第一,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第二,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它是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变,是从旧质到新质的飞跃。只有经过否定,旧事物才能向新事物转变。第三,否定是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新事物孕育产生于旧事物,新旧事物是通过否定环节联系起来的。

第四,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即新事物对旧事物既批判又继承,既克服其消极因素又保留其积极因素。

〖方法论〗:要求我们:1. 对一切事物采取科学的分析态度,要同时看到事物的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在肯定中看到否定,在否定中看到肯定;2.不能奢望什么事情都是径情直遂、

一帆风顺的,要善于洞察事物发展中的各种可能性,充分估计其困难和曲折,经得起困难和挫折的考验,坚定信心,知难而上,开辟前进的道路。  原因和结果的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 〖原理内容〗: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事物的前后相继、彼此制约的关系范畴。客观世界到处都存在着引起与被引起的普遍联系,辩证法把这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称为因果关系。其中,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叫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叫结果。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辩证的:第一,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第二,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原因产生结果,结果反过来影响原因,互为因果。第三,原因和结果互相渗透,结果存在

于原因之中,原因表现在结果之中。第四.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复杂多样的,有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异因同果、多因多果、复合因果。

〖方法论〗:要求我们要辩证地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分析存在和发展的不同原因及其不同结果,可以增强人们活动的自觉性、预测性和调控性。  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 〖原理内容〗: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和灭亡的不同趋势的范畴。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发生、确定不移的趋势。偶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并非确定发生的,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一方面,二者是有区别的:它们产生和形成的原因不同,必然性产生于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偶然性产生于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它们的表现形式不同,必然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比较稳定、时空上比较确定,是同类事物普遍具有的发展趋势,偶然性则是不稳定的、暂时的、不确定的,是事物发展中的个别表现;它们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必然性在事物发展中居于支配地位,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偶然性居于从属地位,对发展的必然过程起促进或延缓作用,使发展的确定趋势带有一定的特点和偏差。另一方面,必然性和偶然性又是统一的: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受必然性的支配,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方法论〗:要求我们要重视事物发展的必然性,把握事物发展的总趋势,又要善于从偶然中发现必然,把握有利于事物发展的机遇。  可能性和现实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 〖原理内容〗:可能性和现实性是揭示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相互关系的范畴。可能性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潜在的东西,是包含在事物中并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现实性是指已经产生出来的有内在根据、合乎必然性的存在。把握事物的可能性,要注意区分可能性和不可能性、现实的可能性和抽象(非现实)的可能性、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现实性和可能性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没有现实就没有可能,反过来,没有可能就没有现实,它们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方法论〗:要求人们立足现实,展望未来,注意分析事物发展的各种可能,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应对不利情况的准备,争取实现好的可能。

 现象和本质的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

〖原理内容〗: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部联系相互关系的范畴。现象和本质也是既对立又统一的。一方面,现象和本质是有区别的。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人们可通过感官感知,本质则是事物的内在联系和根本性质,只有靠人的理性思维才能把握;现象是个别的、具体的,而本质是一般的、共同的;现象是多变的,本质则是相对稳定的;现象是生动、丰富的,本质是比较深刻、单纯的。现象有真象和假象之分,假象与错觉不是一回事。另一方面,现象和本质又是统一的,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任何本质都是通过现象表现出来,没有不表现为现象的本质;任何现象都从一定的方面表现着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部表现,即使假象也是本质的表现。

〖方法论〗:要求我们不能停留于现象而必须透过现象揭示本质。  内容和形式的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

〖原理内容〗:内容和形式是揭示事物内在要索同这些要素的结构和表现方式的关系范畴。内容是构成事物一切要素的总和,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形式是内容诸要素相互结合的结构和表现方式。内容和形式是相互依赖、不可分割的。任何事物的内容都有一定的形式,任何形式也都有一定的内容,没有无内容的空洞的形式,也没有无形式的纯粹的内容。事物的内容是无限丰富的,事物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内容和形式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当形式适合内容时,对内容的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当形式不适合内容时,对内容的发展起着消极的阻碍作用。

〖方法论〗:要求我们既要重视内容,根据内容的需要决定形式的取舍、改造和创新;又要善于运用形式,发挥其积极作用,利用和创造必要的形式,适时地抛弃与内容不相适应的形式。 认识论

 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

〖原理内容〗

1、实践决定认识: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2、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能指导人们提出实践活动的正确方案,因而对于人们的实践活动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方法论〗:要求我们首先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树立实践的应有权威,尊重实践,一切从实际出发。还要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做到理论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 〖原理内容〗:感性认识是认识的低级阶段,是人在实践中通过感官对事物外部形态的直接的、具体的反映,它包括感觉、知觉、表象三种形式。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人通过思维对事物内部联系的间接的、概括的反映。它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以及假说和理论等形式。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统一的认识过程中的两个阶段,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方法论〗:要求我们实现从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1.要勇于实践,深入调査,获取十分丰富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这是正确实现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基础。2。必须经过理性思考的作用,将丰富的感性材料加工制作,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才能将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也就是说,必须运用辩证思维的科学方法,才能获得真正的认识。

 真理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关系原理

〖原理内容〗: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真理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 〖方法论〗:以科学的态度对待一切真理,既要反对绝对主^又要反对相对主义。以科学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就要正确处理好坚持和发展的辩证关系,对马克思主义既要坚持、又要发展,在坚持中发展、在发展中坚持,反对把马克思主义当作僵死的教条或认为马克思主义已经“过时”这两种错误倾向。  价值观的导向作用原理

〖原理内容〗:价值观是人们在认识各种具体事物的价值的基础上,形成的对事物价值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价值观对人们的行为具有重大的导向作用。表现在对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对人生道路的选择等方面具有重要的驱动、制约、导向作用。

〖方法论〗:自觉遵循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自觉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进行正确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牢固树立集体主义的价值观,正确处理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三者之间的关系。  真理与价值的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

〖原理内容〗:所谓真理原则是指人类必须按照世界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和改造世界,追求和服从真理。所谓价值原则是指人类必须按照自己的需要去认识和改造世界,创造和实现价值。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是有区别的:①真理原则侧重于客体性,价值原则侧审于主体性;②真理原则主要表明人的活动中的客观制约性.价值原则主要表明人的活动中的目的性;③真理原则体现了社会活动中的统一性,价值原则休现了社会活动中的多样性。真理原则与价值原则的差异和矛盾,说明追求真理和创造价值之间具有矛盾性。这种矛盾,一方面给人类的生活、活动造成了困难和困境;另一方面,这种矛盾的不断出现和解决又不断地推动着人类实践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 真理和价值之间的矛盾是人类活动的内在矛盾,真理与价值的统一是人类活动的内在要求。

真理和价值统一于人类的实践活动之中。 〖方法论〗:人类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要把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结合起来,通过一定的自我调节来解决真理和价值的冲突,实现真理与价值的统一。首先,成功的实践必然是以真理和价值的统一为前提的。任何成功的实践都必然是既遵循真理尺度, 又符合价值尺度,并将二者统一起来的结果。其次,价值的形成和实现以坚持真理为前提,而真理又必然是具有价值的,,最后,真理和价值在实践和认识活动中是相互制约、相互引导、相互促进的。人们在实践中通过真理与价值的相互引导、相互结合、相互过渡来实现真理和价值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但真理是具体的有条件的。任何真理都有自己适用的条件和范围,任何真理都是相对于特定的过程来说的,都是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历史唯物主义 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辨证关系原理

〖原理内容〗: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先进的社会意识可以预见社会发展的方向和趋势,对社会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落后的社会意识对社会的发展具有阻碍作用。

〖方法论〗:理论上宣告了唯心史观的破产,使对社会历史的研究真正成为科学。在实践中,要尊重社会实际,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同时要确立先进的正确的社会意识,反对落后的消极的社会意识,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 两大基本规律的矛盾运动原理

〖原理内容〗:

1、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反作用。当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状况时,就会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反之,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表明生产关系一定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的规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2、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当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状况时,就会促进经济基础的巩固和完善;反之,就会阻碍经济基础的发展和变革。表明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发展的规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又一基本规律。

〖方法论〗:尊重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自觉运用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观点和矛盾分析方法,认识和把握阶级社会的各种现象;树立改革创新的意识,不断调整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和经济基础发展的方面和环节,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

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原理

〖原理内容〗: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经济政治与哲学范文第3篇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舆论引导方式已不适应现代传播语境。从公共空间角度研究可以发现,谋求共识应成为开放条件下舆论引导的支点。鉴于谋求共识是社会和谐与政治民主的需要,是对以社会生活成员的“相互承认”为前提的“主体间”思维方式的体现与张扬,也是尊重公众意愿、体现社会公平的有效方式,因而新时期舆论引导立足于谋求共识是一种明智选择。

关键词:舆论引导;共识;双向对称传播;“主体间”思维方式

收稿日期:2008-04-26

基金项目: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开放条件下舆论引导方式研究”(2006BXW002)

作者简介:张福平(1967~),女,河南商丘人,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编辑部编审。

舆论工作就是思想政治工作,是党和国家前途和命运所系的工作。大众传媒的舆论导向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息息相关。随着经济全球化的飞速发展以及手机和互联网的迅速普及,当今世界所呈现的开放性和多元化趋势日益明显,媒体的生产、发展空间与过去大不相同,政治化的传播状态已经逝去,通过舆论引导使社会思想一体化已不适宜。舆论引导如何适应新的形势,是我国思想宣传战线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鉴于此,“开放条件下舆论引导方式研究”被列入2006年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招标项目。从常规角度研究开放条件下舆论引导方式的成果已有不少见诸报刊,但从公共空间角度切入以寻求舆论引导有效途径的研究尚未见报道。

笔者从2002年开始进行大众传媒作为公共空间的相关研究,在陆续发表的系列研究成果中讨论了大众传媒作为公共空间的功能品格与价值核心,并从政治发展、大众需求、文化建设等角度对开放条件下传媒作为公共空间的现实意义进行了论述,指出:大众传媒作为公共空间,其本质是以对话、互动、服务于公众的方式涉入公众的普通生活,以改善公众与媒体的关系,提高媒体对社会的动员能力,从而实现其引导舆论间接维护政治统治的目的。从与官民关系看,作为公共空间的大众传媒,其公共精神表现为对上负责但不迎合,相对独立但不同避主流,贴近下层但不从俗。社会公正是作为公共空间的大众传媒之价值核心。从传播模式来考察,“双向对称传播”是公共空间视域中大众传播的精髓和本质体现,实现组织利益与公众利益的统一、组织与公众的“双赢”是作为公共空间的大众传媒所追求的目标。从大众传媒在公共空间中的地位与作用来考察,大众传媒既是公共空间的一部分,又是活跃公共空间的主要手段,它既影响公共空间的结构,又统领整个公共空间。大众传媒作为公共空间的重要部分与手段,具有促进国家与社会良性互动机制的形成,培养民众的自主意识、责任意识和参政能力,加强政治认同、建设公民政治文化的功能,此外,它还是人们交流思想、观念、意识的重要场所。这一交流场所的优势在于:更为关注人本身,更有利于满足人们的交往需求、尊重需求与认同需求;鉴于其是着眼于让公众舆论发出自己真实的声音,更有利于满足公众政治参与的需求;鉴于其更为关注人的生存与处境,更有利于公众增强社会联系,缓释精神压力。长期以来,我们在舆论引导工作中只是强调大众传媒的“喉舌”作用,而忽视、甚至看不到它是现代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公共空间,一个重要原因是在我党成为“执政党”之后,“革命党”思维模式依然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存在。随着我党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变,大众传媒仅作为“喉舌”显然已不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的需要。与政治体制改革相伴随,我们的宣传模式尤其是大众传媒的传统定位也必将发生重大变革: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大众传媒于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之外,将更加注重其作为公共空间的建设力量。大众传媒作为公共空间的重要部分与手段有利于当前的政治体制改革,有利于先进文化的形成、发展和传播。本文立足于大众传媒作为公共空间的重要部分与手段的思想,反思传统舆论引导方法,提出将谋求共识作为当前舆论引导的支点,以期为解决长期困扰我们的现实问题提供一种切实有效的方案。

一、舆论引导立足于谋求共识是社会和谐与政治民主的需要

“双向对称传播”是公共空间视域中大众传播的精髓和本质体现,实现组织利益与公众利益的统一、组织与公众的“双赢”是大众传媒所追求的目标:所谓“双向对称传播”,是指作为对称的双方,组织与公众互为传播的主体与客体,因而作为传播一方的公众的参与不可或缺;进而要实现组织与公众的“双赢”,谋求共识就成为必需。所以,公众参与、谋求共识是开放条件下舆论引导的题中应有之义,公众参与是方式和手段,谋求共识则是着力点和归宿。

舆论引导立足于谋求共识就是充分肯定人民群众在文化建设和文化消费中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进一步开放意见市场,利用媒体营造公共领域,变“训导灌输式”舆论引导为“交流沟通式”舆论引导,沟通党、政府与人民之间的联系,协调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找到上层意志与公众利益的交汇点,实现自上而下的和自下而上的两股舆论的合流,在充分尊重人们言论自由、允许各种不同观点和意见发表的基础上进行积极的引导,培养会思考、有理性的公众,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和民主素质。

所谓共识,其实质是一种民主的、理性的、合法的、合作的、共享的文化。任何一个社会,特别是现代社会,不可能是完全同质的社会,必定存在着不同的政治、经济、文化群体或阶层。他们如果愿意共存于一个共同体,就必须合作地生活,对于不同意见,不是回避,而是在某种融通妥协的基础上寻找相对一致的意见,即“求同存异”。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变化和收入分配政策及方式的调整,以利益为纽带而形成的各社会阶层的人们,由于从事的职业不同、收入不同、受教育程度不同等,他们对同一问题的看法也会不同;不同利益主体围绕公共资源竞争而展开博弈所造成的社会分歧日益增多。在新时期比较复杂的社会环境下,面对多样化的生存格局、多样化的社会角色、多样化的利益群体,要想有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在某些重大问题上就要谋求共同的文化、共同的利益,以此为基础进行谈判与协商,而不是对峙与纷争。也就是说,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要达到“和”的目标,就必须协调各种利益,综合不同意见,化解复杂矛盾。而这些都必须以尊重各种利益存在的合理性为前提,以求各层面都有利益表达的机会,在多变互动和利益博弈中达成共识,形成利益共同体,由此才能形成社会多元条件下的和谐共处。谋求共识不是局限于某一特定集团之内,而是致力于沟通不同地区、不同集团、不同阶层的关切,从而形成基于共同利益的汲取各方智慧的某种一致,它多是通过平等的对话、理智的讨论,最终达到消除争议、协调行动之目的。

在多数情况下,达成共识并不是达成意见的绝对一致,而是以民主、和睦、协作、共赢为宗旨,通过平等友好坦诚的对话、交流与协商,增加相互理解、信任与尊重,以便最大程度地达成一致;对不同的意见采取包容和开放的态度,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他人;通过平等互利的合作,谋求各方最大的共同利益,达到“双赢”或“多赢”的目的;力求减少各方的分歧和不同,消除误解与成见,化解对立情绪,对双方暂时无法取得一致意见的问题,则采取搁置争议、着眼未来的方针。

谋求共识可实现从单向度向交互性、非中心化转变,促成的是一种主体间性的依赖共生关系。互惠与信任是谋求共识的核心追求。作为一种宝贵的社会资本,互惠与信任是管理功能正常发挥以及整个社会良性运行不可缺少的润滑剂: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互惠与信任可以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联盟成员之间的互惠与信任可以使组织间的谈判顺利进行;组织之间的互惠与信任可以促进系统间的沟通交流。立足于谋求共识的舆论引导是自由的、开放的和交互的,是多元的、宽容的,能够容纳异质性的行为和观念,有利于形成开放的精神气质、多元化的思想和民主的氛围,有利于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实现价值公平。在谋求共识的过程中,个人精神和个人理性得以彰显,在人与人的交流、沟通与互动中能激发彼此思想的火花,获得心灵的共鸣;可以使人们更方便地了解社会现实与社会热点,激起人们参与社会事件、解决社会问题的热情,从而使一种公共精神自然生成。舆论引导立足于谋求共识,其寓意一是要畅通舆论表达渠道,二是要促进各方积极对话,三是培育共识,即通过为意见千差万别甚至彼此冲突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发言的空间,促进不同社会阶层和群体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为其搭建相互了解、谋求妥协的平台,促进有序竞争、有序参与,在平衡不同群体利益、统筹兼顾各方关切中促进公平正义,从而弥补政府所建立的正式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的不足,这显然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

谋求共识的过程也是人们学习和体验民主的过程。在社会转型期,个体特征业已受到重视,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深化,人们对社会公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如何有效地引导公众学会独立自主地思考、诚实自信地表达,学会尊重其他社会成员、倾听不同的声音,是当今时代亟待解决的问题。从传统上看,中国古代专制的政治文化统治与传播两千多年,使得民众养成了顺从与臣服的心态,在这种心理支配下,人们确实被教化了,由此人们的独立思考能力、自治能力、反思能力亦逐渐弱化。这种传统社会固有的文化惯性至今仍有遗存。我们的民众曾经习惯于埋藏自己的真实诉求而按照某种“需要”来表达自己的意见,也习惯于为了某种“需要”而对别人的意见横加指责甚至肆意抹杀,这些都不是一个理性社会所推崇的。中国公民应当从传统政治文化中的下者、臣民或服从者的身份认同向平等个体、公民或主人公角色转变,从传统上对管理(决策)者的依赖、对公共生活的冷漠,转向公民自主和积极参与公共事务,这种转变,有待于社会中每个成员公民意识的觉醒,有待于公民的自主精神、法制观念、参与意识的萌发,有待于管理理念的革新与相关部门角色的重新定位。而在谋求共识的过程中,大家通过平等交流,会感悟到国家法律的尊严、建设的艰辛、管理的繁杂和社会的多样,进而学会从不同角度来理解各种存在的合理性,学会运用多元价值判断来看待事物,甚至学会从对立面分析问题,这就会很自然地增进对政府和有关方面的理解与配合;在交流激辩中会促进学习、提高素质——由于立足于谋求共识的舆论引导,反对强制性单向灌输,允许和鼓励公众从自己的立场出发,对公共问题提出批评与合理性建议,进而在对自己的观点给予充足的论证并赢得人们广泛支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相关政策,因而,在这一对不同观点的质询、批评、辩驳与论证的过程中,参与者不仅可以学习很多相关知识,而且也需要了解、学习和思考权利与义务、个人与群体、平等公正与互利合作等有关原则,这必然会丰富公众的知识素养,增强公众通过对话、沟通了解他人立场和影响他人观点的能力以及民主参与能力等整体素质,这无疑是一个促进人的发展的过程。

此外,民主意味着公共决策最终取决于多数意见。众所周知,民主的经典定义和本质特征是,公众广泛参与并由多数人决定问题。因此,在决策前就应当扩大公众参与,通过公共讨论,平衡有关各方,谋求社会共识,以取得最佳方案。多数意见之形成不仅要具有大致相同的利益基础,而且应当发生在公共讨论的空间中,公众要在谋求公共问题的解决中达到一定程度的共识。共识不是强加于每个社会成员的,而是通过讨论交流形成的。这就意味着公民之间、不同群体之间对于公共问题之意见的讨论交流,不仅是平等的,而且是自由的,否则共识便是虚假的而不是真实的、基于强力的而不是基于自愿的。民主政治应当而且必须建立在自愿达成的真实共识的基础之上。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指出,舆论的实质乃是“公意”,其诉求方向具有最大的公正性和正义性。有理性价值的、能够真正反映和协调全社会利益的舆论有赖于社会意见的充分交流、争论和磋商。民主的精神需要培育,民主的素质需要锻炼,舆论引导立足于谋求共识正是抓住了这个根本,是在谋求“公共的善”——使媒体成为一种催促发动人们追求幸福和自由的生存空问的平台:为人们提供表达对抗性和忠诚性的机会;成为操练民主的舞台,促使民主成为公众的一种生活方式,并体现于良性互动的社会交往与生活设计之中。

二、舆论引导立足于谋求共识是对“主体间”思维方式的体现与张扬

近代以来,世界范围内的文化多元化、政治民主化与经济市场化方兴未艾,它在带来文化开放、政治自由和经济繁荣的同时,也使人类社会生活面临诸多新的困境。面对当前多元的文化样式、多极的政治主张和多样的价值观共存的事实,人类在价值观上不可避免地出现一种相对主义和特殊主义的倾向,其最大危险就在于否定普遍的正义法则和普遍的道德原则。这种状况使得舆论引导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传统的以“单向意见整合”为特征的舆论引导是建立在以“主客二元对立”为前提的“主体性”思维方式之上的。在这种思维方式主导下,社会生活的普遍性规范基础是由某些特殊的“主体”决定的。这种“主体”是社会公共生活的普遍性规范的“立法者”和“奠基者”,它有权“对争执不下的意见纠纷做出仲裁与抉择,并最终决定哪些意见是正确的和应该被遵守的”由此出发,它进而对社会生活的理想状态和终极目的作出规定。现代社会的根本特点是“分化性”和“非同质性”,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呈现出相对独立性并追求其各自相对自主的规范。正如哈贝马斯所指出的,现代社会区别于传统社会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理性的分化”,理性已经无可挽回地失去了其原初的统一性。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强烈的

自主、多元的自我意识,因此现代社会已不存在统御一切的“统一”和“忠诚”,它已被分化为“多个参照系统”,而每一个参照系统都有它自己的理解方式和理性标准。在此情形下,任何试图从“单个主体”出发去谋求无条件的、绝对同一的普遍价值规范的企图都是徒劳的。另一方面,“主体性”不仅无法真正整合社会生活,成为其规范性标准的源泉,反而有可能成为一种压迫性的力量,使社会生活系统陷于更加严重的冲突状态。这种冲突体现在社会生活中,“主体”不可能以一种真正平等的方式来对待别人,而只能把他人“客体化”与“对象化”,因此形成对他人的剥夺。在“主体性”哲学思维方式主导下的传统伦理学的普遍主义诉求,已经无法担当多元化时代人类生活的规范原则之重任,一种新的伦理学和新的哲学思维方式——“主体间”思维方式应运而生。

“主体问”思维方式以社会生活成员的“相互承认”为前提,它认为世界的本质不是单纯的“一”,而是“多”中之“一”,是认同矛盾性和差异性基础之上的“和而不同”。这种“共识”是建立在对个性和多元性的承认之L的,是通过自由对话、相互沟通来深化人们对生活的理解从而使人们对异于自身的个性和生活方式有更多宽容而达成的,并以此加强人与人之间的“团结”与“联合”,从而创造一种愿意对话和倾听、相互辩论和理性说服的共同生活形式。在“共识”形成过程中,每一个人的视角、观点和利益都将得到平等的承认和尊重,同时,每一个参与者又能超越种族、阶级、阶层、职业、性别等中心主义的“自我”,实现“去中心化”,时刻向他人的观点保持开放,设身处地地去理解他人的立场和观点,以一种宽容的气度,“包容一切边缘群体,并相互尊重”,在其中只有“潜在的参与者”,没有“绝对的陌生人”。任何人,不论他的出身、地位如何,都可以发表言论,没有人可以利用自己的特权人为地制造界限。言说者用话语的正义性和多元性制止极权的非正义性和强制性,并且自愿地承担与他者一起寻求真理的义务。与思维方式的转向相对应,如今的舆论引导再也不可能像一个高高在上的“立法者”,为所有人的生活和所有文化规定统一的样式,而只能以一种平等、开放、宽容的文化精神,在各文化主体(个体、群体、民族、国家和区域共同体)保持其基本文化立场的前提下,通过理性的商谈,达成某种“共识”,从而在这种每个成员既保持自己的个性又与他人的开放性相融合的关系中,形成合理的舆论方向,达到“无为而治”的目的。

陈旧的制度与文化系统规定,在主客二分的架构中,主体永远是主动者,客体永远是被动者;主体永远是传播者,客体永远是接受者。二者的不平等与不对话,是先验地被确定好了的。“主体问”思维从根本上否定了个体与个体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那种因上下、长幼、贫富、尊卑之别而形成的不平等关系,而正是这种不平等关系使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单向传播和指令性的舆论引导失去其存在的最基本的前提条件。“主体间”思维与共识性引导是互为表里、合二为一的:“主体间”思维是“里”、是“因”,共识性引导是“表”、是“果”;理解“主体问”思维并把握其真谛,才能真正坚持以谋求共识为支点的开放条件下的舆论引导。人们熟知的哲学原理告诉我们,在个性与共性的关系中,个性是共性存在的前提和基础,没有个性就不会有所谓的共性;共性是对个性的概括和抽象,是个性中最普遍、最一般的东西。“主体间”思维是诸多个体各自作为主体的思维,是原生的、独立的、生动的、内容极其丰富的个性思维,其中蕴涵着宝贵的创造性。显然,建立在“主体问”思维基础上的共识,是人们认识上的“最大公约数”,具有最广泛的群众基础,因而极易为广大公众所接受。

三、舆论引导立足于谋求共识是尊重公众意愿、体现社会公平的有效方式

舆论引导立足于谋求共识还是立足于服从指令,是一个是否顺应“要求承认与尊重、呼唤公平正义”的世界潮流的大问题,谋求共识顺应了这一潮流。

首先,共识基于个体内心意愿表达,易于得到认同,产生自律,因而立足于谋求共识的舆论引导更为有效。真正有效的舆论引导不是外在灌输的结果,而是人们源自内心认同而产生的自律,它赖于公民自愿的合作和对引导的自觉认同。得到人们认同的,必然是经过人们独立思考之后认为是合理的。因此,媒体若想使公众发自内心地、而不是被迫地接受舆论引导,就需要使其合理性得到理解和接受,进而内化为公众意志。传统的以“单向意见整合”为特征的舆论引导忽视了公众的能动性,没有认识到未经个体理解和认同的所谓舆论引导不可能奏效,因而使舆论引导变成了一个无视公众意愿与要求的单向灌输过程。事实上,只有当人们发现舆论引导中包含有保障、维护和促进自身发展要求的内涵时,才会更积极主动地支持和自觉自愿地接受舆论引导。通过平等对话而达成共识的舆论引导,正是反映和包含了群体中个体成员的愿望和要求,是个体成员实现自己合理意愿的保障,也就是在为实现个体成员的发展目标创造条件。这就使得舆论引导的方向与公众的内在要求相一致。所以它不再是一个自上而下的单向度的灌输过程,而是一个公众在对话与实践中不断交流与沟通,逐步形成共识、达成一致的过程。与传统的舆论引导不同的是,它并不强迫公众接受某种既有观点,而是鼓励大家根据自己的思考提出看法和意见,进而通过对话、讨论、质询、相互辩驳等方式来谋求达成对最具合理性的思想的认同与共识。立足于谋求共识的舆论引导与传统舆论引导的另一点区别在于,这种通过对话所获得的共识并不被看作是一个最终的结论,而被看作是开放性的、可以修正的。随着人们实践经验的增长、认识水平的提高、利益要求的变化,可以对在原有认识基础上达成认同、但已经不符合现实需要的某些认识提出新的质疑,进而通过与相关各方的对话和讨论谋求修改与完善。

其次,传统的以“单向意见整合”为特征的灌输式舆论引导,多是在人们不理解、未认同的情况下强制人们接受某种信条。因忽视人的主体性,把公众看作被强制灌输和塑造的对象,不能公平地对待来自各方的诉求,不能把相互尊重、平等待人的原则贯彻其中,违背了社会公正原则,缺乏文化上的吸引力与凝聚力,因而难以取得好的效果。而立足于谋求共识的舆论引导则通过平等对话、共同探讨达成共识,体现了作为公共空间重要部分与手段的大众传媒之价值核心——社会公正。

公平正义已成为近代以来人类的基本信仰。它意味着人们有权公平地分享权利,而不是只有个别人握有颁布行为准则的特权,其他人只有服从的义务。按照公平正义原则,人们有权参与制定与自己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为准则,而不仅仅是被动地接受来自他人的要求。由此可见,公平正义原则较好地体现了客观要求与主观愿望相统一、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理想。据此,人们在制定行为准则的过程中,来自他人与群体的要求与来自个体内心的意愿都应得到充分的表达,从而使所制定的行为准则能够全面反映群体成员的利益要求,并成为实现这些利益要求的保障。为此必须在经常性的自由讨论中不断检查和发展对基本需要的共同认识,以公正地对待所有人的需要,而运用大众传媒这一公共平台让更多的人参与讨论与协商,进而形成共识,正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一条重要途径。

总之,舆论引导的关键在于促进和鼓励个体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这就必须反映个体成员公平合理的利益要求,并保障其实现,从而使人们积极支持、自觉接受。显然,与传统的舆论引导方式相比,立足于谋求共识的舆论引导可取得好的引导效果,是现代社会应有的舆论引导方式。

[责任编辑 姬建敏]

经济政治与哲学范文第4篇

摘要:在我国经济学教育中存在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这两门主要专业基础课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要理顺这两门课程之间的关系,应当从开设这两门课程的目的出发,界定二者不同的教学内容,进而解决影响这两门课程之间关系的主要认识问题,以明确二者之间的基本关系,并且在坚持同时开设这两门课程的前提下,采取理顺二者之间关系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西方经济学;政治经济学;课程;教学目的;教学内容

在我国高校经济类专业课程体系中,最大问题莫过于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这两门主要专业基础课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学生最大的困惑莫过于为什么要同时开设这两门课程。自从西方经济学由被批判的对象转变为与政治经济学并列的一门重要专业基础课以后,关于二者的关系,即以谁为主的讨论或争论就从来没有停止过。但直到现在,问题依然没有解决。这一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主要原因,在于讨论或争论中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混淆了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这两个概念或术语的内涵和外延。以及我国高校课程设置所赋予的这两门课程的特殊含义与教学内容。二是混淆了我国现阶段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指导思想应当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还是以西方经济学为主,同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这两门课程在我国高校经济学类专业课程体系中应当以谁为主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三是脱离了我国高校开设这两门课程的既定教学目的。本文从这两门课程的教学目的出发,界定二者的教学内容,进而分析当前要处理好这两门课程之间的关系必须解决的主要问题,以确定二者之间的基本关系,并对如何理顺这两门课程之间的关系提出具体的建议。

一、从教学目的看这两门课程的教学内容

讨论问题的一个必要条件就是统一论域。“无论是在马克思的著作中,还是在西方经济学著作中,都曾将‘政治经济学’和‘经济学’作为通用词使用过”,这确实是事实;“西方经济学”并“不是一个科学的概念”,这种说法也是有一定道理的。但在我国改革开放前,这两个概念实际上被赋予了特定的含义:政治经济学特指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简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特指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不包括西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而改革开放后,在学术界,政治经济学概念的使用领域已更加宽泛,西方经济学概念在使用过程中也往往不再被赋予“资产阶级”这一限定。就学术领域而言,这两种倾向本身是无可非议的。需要强调的是,从课程设置的目的看,我国高校课程体系中这两门课程的实际内容并没有因此而发生实质性变化。首先,改革开放后,政治经济学课程的教学目的本身并没有发生变化,即,要使学生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分析方法,理解资本主义产生、发展和灭亡的历史必然性(这里所说教学目的没有变,是相对于原政治经济学课程的资本主义部分而言的,不涉及关于政治经济学课程是否应当设置社会主义部分及是否应当附加其他目的的问题)。需要变化的只是过去那种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教条主义态度和脱离当代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现实的教学方法。其次,改革开放后,开设西方经济学课程的目的虽然发生了变化,不再是为了批判资产阶级经济学而开设这门课程,但相对于过去的“当代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批判”课程而言,其讲授的内容基本上也没有发生什么变化,仍旧是通常所说的微观和宏观两大部分。其原因在于,将西方经济学作为经济学类专业基础课的目的,是使学生系统地掌握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与分析方法,理解市场经济运行的一般规律及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尽管有的教师在课堂上或教科书中仍然称其为资产阶级经济学,有的则回避其阶级属性问题,有的甚至公开宣称并论证这门课程是没有阶级性的,但其讲授的内容并没有也不可能因此而产生差别(是否有批判的内容,不是这门课程本身内容上的差异)。

二、要处理好这两门课程之间的关系必须解决的问题

从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课程的教学目的看,要理顺这两门课程之间的关系,必须解决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两门课程之间是否存在以谁为主的问题

洪银兴老师曾指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偏重研究经济关系,西方经济学偏重研究经济变量。这两个方面对现实的经济分析都是需要的,而且由于各自处于不同的分析层面上,也不是对立的。”因此,对于“学习经济学的学生来说,都是需要掌握的”。这就是说,从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这两门课程不同的功能看,二者之间并不存在以谁为主的问题。我们强调开设这两门课程的目的不同,也就是为了说明它们之间实际上不存在以谁为主的问题。同时,从课程设置的角度看,虽然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某一门或某一些课程更为重要一些,如专业基础课比专业课更重要一些,但这不是以谁为主的问题。何况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对于经济学类专业的本科学生而言,是同一层次的两门专业基础课,以谁为主更无从说起。否则,在逻辑上就说不通为什么要同时开设这两门专业基础课。当然,如果像刘国光老师那样,认为这种“双轨制”的课程设置本身就是不合理的,并主张“只能有一门基础经济理论,即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则另当别论。因为,在此前提下讨论以谁为主的问题,至少不存在逻辑上的问题。不过,我们认为,所谓“双轨制”的课程设置实际上并不存在。因为,从马克思和西方经济学者研究资本主义经济的不同目的或角度看,开设这两门课程的教学目的并不存在雷同之处,因而其教学内容也不应存在相互重复的问题,而且在我们的课程体系中也不存在与这两门专业基础课相平行的两组专业课。提出这两门课程应当以谁为主的问题,实际上是以这两门课程之间存在矛盾或对立为出发点。洪银兴老师指出,所谓讲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就是“要坚持社会主义的改革”,讲西方经济学就是“要使中国走向资本主义”,这种矛盾实际上只是一个“假象”而已。从开设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这两门课程的目的看,这种矛盾确实不存在。从逻辑上讲,如果真的存在这种矛盾,那么,所要讨论的也就不是以谁为主的问题,而是将其中哪一门课程停开的问题。所以,我们并不否认在我国现阶段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指导思想方面,存在着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还是以西方经济学为主导的问题,但在高校经济学类专业的课程设置问题上,在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这两门课程之间,却不存在以哪一门课程为主的问题。

(二)政治经济学教学是否应当赋予双重目的

政治经济学作为一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课程,本来应当只有一个目的:“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即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发展及其必然灭亡的客观规律。但改革开放以来,这门课程在教学实践中往往被赋予了双重目

的或“承担着双重任务”。然而,正是这种双重目的不可避免地导致政治经济学教学陷于顾此失彼的两难困境。

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这两门课程之间的关系难以理顺的重要原因之一,正是政治经济学课程被赋予了双重目的或任务。这主要表现在:第一,政治经济学课程的双重目的是导致两门课程以谁为主问题产生的根源。从逻辑上讲,如果两门课程的教学目的及其内容不存在雷同之处,所谓以谁为主的问题是不会产生的。政治经济学课程在教学实践中被赋予了双重目的后,导致这两门课程的教学目的及内容事实上出现了雷同之处,所谓以谁为主的问题也就应运而生。第二,政治经济学课程的双重目的必然导致学生产生“到底应当听谁的”等困惑。政治经济学课程被赋予双重目的后,必然出现两门课程争讲同一个问题的局面,即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都讲市场经济如何运行及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当如何发挥作用的问题。无论教师的主观愿望或其在教学中的自我感觉如何,学生面对两门不同名称的课程讲授同一问题的感受必然是无所适从。当我们讨论“以谁为主”时,学生考虑的则是“我们到底应当听谁的”。因为,如果某一门课的任课教师或某一权威人士宣称应当听从其中某一门课程,那么学生的正常思维就是:既然如此,何必还要开另外一门课程呢?第三,政治经济学课程的双重目的是导致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被边缘化的重要内因之一。尽管导致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被边缘化的原因有很多,但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者角度看,政治经济学课程的双重目的正是其中的重要内因之一。有人认为,这种内因主要源于“过去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解中”的“三种不良倾向”,即“附加的理解”、“教条的理解”和“曲解”,其后果之一就是有人“滥用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名义,以马克思主义的某个局部性结论来反对和否定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本文完全赞同这种观点,同时认为,“滥用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名义”的另一个表现,就是在政治经济学课程中实际上不讲或少讲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别人不让我们讲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如在课程设置上取消政治经济学课程或压缩其课时,这是外因;我们自己在政治经济学课程中实际上不讲或少讲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则是内因。

在我国,政治经济学无论是作为公共政治理论课开设,还是作为经济学类的专业基础课开设,都是一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课程。正如陈承明老师所说,“政治经济学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来源和组成部分,有其不可替代的历史地位和现实作用。”也就是说,开设政治经济学这门课程的目的,就是要讲授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本身。因此,不管主观愿望如何,在教学实践中赋予政治经济学以双重目的,其结果必然是“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也就是说,是我们自己在客观上助长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被边缘化。因此,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被边缘化与西方经济学课程的开设没有必然联系。

(三)西方经济学是否比政治经济学更加联系实际

改革开放前,政治经济学教学的最大问题是脱离实际,即脱离当代资本主义的现实讲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特征及其运动规律。因此,改革开放后,该课程教学改革的一个主要任务就是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这无疑是正确的。但在教学实践中,这种改革出现了一种偏差:似乎政治经济学只有去讲市场经济如何运行、政府在市场经济中如何发挥作用等现实问题,才称得上是理论联系实际。于是,政治经济学教学就在理论联系实际的名义下被赋予了双重目的。陈承明老师指出,在我国,存在着将政治经济学原理和西方经济学原理奉为“圣经”的两种形式的教条主义,并认为,现在“人们克服了对政治经济学的教条,又导致了对西方经济学的教条”。笔者认为,确实存在这两种形式的教条主义,即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教学中都存在理论脱离实际的现象。然而,目前政治经济学教学中的教条主义倾向事实上并没有完全克服。丁堡骏老师指出了政治经济学教学中存在的一种现象:“不仅不批判资产阶级经济学,反而硬要加进一些名为‘市场经济学’、实为资产阶级经济学的内容,并在批‘左’的旗帜下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一些基本原理横加指责和批判。”因此,政治经济学教学中的理论联系实际,并不是要脱离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去讲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而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去分析当代资本主义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如,现在讲经济危机,不仅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说明20世纪30年代的“大危机”,还要分析二战结束以后出现的危机、“滞胀”及最近发生的国际金融危机。实际上,西方经济学也并非天然地理论联系实际,在教学过程中同样也应当运用基本原理与方法分析当今世界和中国经济中的现实问题,特别是像国际金融危机产生的原因及其影响这样的热点问题。所不同的是,其分析现实问题所运用的不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而是西方经济学的相关原理和方法。

(四)西方经济学是否比政治经济学更有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社会上逐渐形成这样一种观念,即学习西方经济学比学习政治经济学的作用更大,甚至认为学习政治经济学毫无用处。这确实是导致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边缘化的一个重要原因。不过,面对这种错误观念,我们不应采用改变教学内容的办法来证明政治经济学教学也是有用的。因为,这种办法不仅违背了我国开设政治经济学课程的目的,而且在客观上也默认了上述错误观念的实质,即混淆了课程的有用性与实用性这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可否认,在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的今天,讲授有限资源如何有效配置及政府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作用的西方经济学,比政治经济学课程更具实用性。但这并不能说明西方经济学课程的功能或作用比政治经济学要大。因为一门课程的功能或作用,是由该课程所属的学科性质决定的,与这门课程是否具有实用性毫无关系。如,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显然比国际贸易理论课程更实用,难道因此就说国际贸易理论课程不重要吗?西方经济学本身也是一门基础理论课程,其实用性不仅不如国际贸易实务,而且也不如国际贸易理论。从这个意义上讲,讲授西方经济学课程的教师也没有必要去用“五十步笑百步”的态度去对待政治经济学课程。

(五)是否有必要和怎样批判现代西方经济学

马克思当年批判庸俗经济学的原因是庸俗化的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不研究“资产阶级生产关系的内部联系”,而“只是在表面的联系内兜圈子”。从是否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内部联系的角度看,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也基本上还是“在表面的联系内兜圈子”,即只研究人与物之间的关系。所以,在政治经济学教学中,批判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庸俗性和辩护性是完全必要的。不过,马克思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内部联系的目的,不是为了说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如何运行及政府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作用,而是为了

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必然性。为了达到这一目的,马克思虽然也研究了市场经济如何运行的问题,但他关注的“主要不是关于市场经济如何运转”,而是“强调这种运转不是永恒的,不是人类本性中内在的,而是由特定的历史环境所创造出来的,是特殊的社会组织的一种产物”。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既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会永远存在下去。另外,马克思也不否认资产阶级政府通过采取干预手段能使经济危机得以缓和,但他“不赞成这种危机调节机制能永远运作下去”,资本主义制度不可能从根本上消除经济危机。可见,马克思所批判的并不是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对市场经济如何运行这一问题的研究本身,而是他们将这些理论“宣布为永恒的真理”的态度或伎俩;也不是他们对政府应当如何发挥作用问题的研究本身,而是他们认为政府干预可以消除资本主义基本矛盾从而使资本主义制度万世千秋的错误观念。所以,在政治经济学教学中,应当像马克思当年那样对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进行批判,即批判他们对“资产阶级生产关系的内部联系”的蓄意掩盖,批判他们将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看成或宣扬为“天然合理的”和“永恒的”,以及将关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如何运行的理论“宣布为永恒的真理”的态度,而不应去批判其关于市场经济如何运转及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发挥作用的理论本身。

然而,虽然在政治经济学教学中没有必要去批判现代西方经济学中关于市场经济如何运转及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发挥作用的理论本身,但这并不是指我们在西方经济学教学中应当无条件地接受这些理论或将其作为教条。关于这一问题,不仅西方经济学者内部存在着分歧,我国理论界也同样存在着分歧。因此,在西方经济学教学中,任课教师或教材编写者可以而且也有必要介绍西方经济学者之间的分歧、国内外理论学者之间的分歧以及国内理论学者之间的分歧;既可以表明和论证自己的观点,也可以对自己不赞同的西方经济学者的理论观点和政策主张进行学术性批判。但从政治经济学课程特殊的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看,在政治经济学教学中没有必要进行这种可能导致“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的学术性批判。在西方经济学教学中,是否也有必要对其庸俗性和辩护性进行批判呢?从原则上讲,这种批判也是必要的。但应牢记,进行这种批判并不是现在开设西方经济学这门课程的目的。如果对于西方经济学课程的每一个具体内容,我们都运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原理去逐一批判,那么,在政治经济学教学中出现的因双重目的而顾此失彼的后果,也可能会在西方经济学教学中出现。这就是说,在西方经济学教学中,也要防止“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因此,本文认为,在西方经济学课程的导言部分中,应专设一节讲解西方经济学与政治经济学这两门课程之间的关系,使学生明确开设这门课程的目的及其与政治经济学的区别。在这一部分,可以对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庸俗性和辩护性进行总体性批判,然后告诫学生在即将讲解的西方经济学课程的具体内容时,均以此为既定前提,一般不再一一进行具体的批判(这不是指前面所说的学术性批判)。当然,如果在教学过程中学生提出如何理解西方经济学与政治经济学课程中某些相关的问题,如,如何理解均衡价格论与劳动价值论的关系、生产要素的均衡价格理论与剩余价值理论之间的关系等,作为西方经济学的任课教师也应当给予正面回答。

三、理顺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两门课程之间关系的具体措施

以上分析说明,在我国,从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看,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这两门课程之间并不存在非此即彼或以谁为主的关系,即“两者关心的主题不在同一平面上,不具有替代性”,“可保持一定的共处关系”。但在教学实践中,这两门课程之间的关系由于上述种种原因却没有理顺,并事实上成为我国经济学教学中存在的重要问题之一。怎样才能理顺这两门课程之间的关系呢?本文认为,目前的当务之急是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坚持对经济学类各专业本科生同时开设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两门课程

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经济学类四个专业的主要课程均将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排在最前面。尽管我们可以对这种安排提出异议,并在学术上展开讨论或争论,但在这种安排没有改变之前,教育主管部门应明确要求各高校的经济学各专业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开其中某一门课程,即使有些学校已经用“经济学原理”或“微宏观经济学”名称取代了“西方经济学”,也不能因此而停开政治经济学课程。

(二)坚持将政治经济学作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课程讲授

政治经济学必须放弃目前事实上被赋予的讲授市场经济如何运行及政府如何在市场经济中发挥作用的第二目的或任务,应当坚持讲授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本身的内容,以从根本上杜绝两门课程争讲同一问题的状况。因为,不管教师的主观愿望或具体理由如何,两门课程讲授相同内容都是违背教学规律的,也是学生难以理解和接受的。

(三)在政治经济学中剔除所谓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的内容

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就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体系进行了改革,将原来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即“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政治经济学”两门课程合并为“马克思主义原理”课程,并将原政治经济学中社会主义部分的内容分解出来,由“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课程(现已被“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所取代)讲授;在20世纪90年代末的又一次改革中,由于“缺乏能够独立承担‘马克思主义原理’课教学的师资”,曾一度将“马克思主义原理”又分解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两门课程,但此时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仍然不包括所谓的社会主义部分;在新世纪进行的再一次改革中,“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又被合并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笔者认为,这种将社会主义部分从作为马克思主义原理的政治经济学中剔出的改革,是完全正确的。因为,所谓的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所讲授的内容,实际上并不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设想的、在资本主义高度发展之后产生的社会主义,而是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而这种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用邓小平的话说还是一种“事实上不够格”的社会主义。因此,在政治经济学两大部分之间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逻辑与历史的错位。然而,逻辑与历史的统一正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方法之一。所以,目前依然在作为经济学类专业基础课的政治经济学课程中存在的所谓社会主义部分的内容,也应当将其剔除,从而更加充分地体现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课程的特征。另外,既然公共政治理论课已经包含有关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理论与实践的内容,如果继续

对经济学类专业的学生讲授所谓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的内容,也会导致两者教学内容的重复。

(四)规范研究生教育中政治经济学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的设置

导致学生以致青年教师难以理解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课程之间关系的另一个原因,是在我国经济学研究生教育中,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这两个学科专业所包含的内容实际上往往是交叉的。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同属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之下的两个二级学科。这本来在形式上与本科课程设置中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两门课程是相一致的,但从一些高校政治经济学专业所设置的专业方向看,人们很难将其与西方经济学专业区分开。如,在某些高校政治经济学专业名下设置的研究方向有:“宏观经济理论与政策”、“发展经济学”、“国际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研究”等,甚至还有“西方经济学前沿问题研究”等。这也难怪有学生经常产生疑问:政治经济学专业与西方经济学专业到底有什么区别?因此,有关方面应明确规定政治经济学学科专业的研究方向必须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研究方向,或将政治经济学专业的名称改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举办有关两门课程之间关系的师资培训班

要从根本上解决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这两门课程之间的关系,关键在于教师。目前,在承担这两门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中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陈承明老师所说的“盲目‘反对’”和“盲目‘拥护’”这样两种倾向,即“不懂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人反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不懂西方经济学的人反对西方经济学”;“不懂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人拥护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不懂西方经济学的人拥护西方经济学。”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一些知名高校几乎每年都要分别举办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的师资培训班,这对消除“盲目‘拥护”’倾向、提高两门课程的教学质量,确实起到了重要作用。不过这种各自为政的师资培训班,对消除“盲目‘反对’”的倾向,使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正确理解这两门课程之间的关系,却难以发挥作用。因此,在继续分别举办两门课程的师资培训班的同时,应举办有关两门课程之间关系的师资培训班,将分别承担这两门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集中在一起,讲解或讨论两门课程之间的关系。举办这样的师资培训班,有利于促进承担这两门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之间的沟通,消除相互之间的误解,从而为从根本上理顺这两门课程之间的关系奠定基础。此外,本文所讨论的是在我国高校经济学类专业课程设置中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这两门课程之间的关系,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之间的关系。作为教师,在这种讨论中,应当更多地从学生的角度即如何提高教学效果的角度考虑问题,而不是仅仅从纯学术的角度考虑问题;应当考虑的是如何提高这两门课程而不仅仅是其中某一门课程的教学效果。

(责任编辑:杜磊)

经济政治与哲学范文第5篇

美国拉斯维加斯当地时间二0一七年十月一日晚发生了震惊世界的枪击事件,六十四岁的白人枪手史蒂芬·帕多克向观看演唱会的观众开枪扫射,事件导致五十九人死亡,五百二十七人受伤。二0一八年二月十四日,美国佛罗里达一所中学发生了枪击案,年轻的克鲁兹手持AR-15自动步枪冲进这所中学疯狂扫射,造成十七名师生死亡。二0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美国首都华盛顿的街头汇集了成千上万的游行者,参加了“保卫生命大游行”(March For Our Lives),要求政府加强枪支管控。据当地媒体报道,游行人数超过八十万人,是越战以来参加人数最多的一次游行。

按理说,像美国这样枪击惨案频发的民主国家,既然民众中的大多数都主张“禁枪”,那么应该能顺利投票通过“禁枪”的法案。就像另一个西方国家——澳大利亚。在一九九六年的亚瑟港枪杀案之后,澳大利亚排除万难,果断禁枪。然而,美国却因各种利益集团之间的倾轧以及民众不愿放弃持枪权利而迟迟不能禁枪。那么,美国人民到底有没有理由拥有个人持枪的权利呢?如果禁枪的话,到底会不会侵犯到美国人民无比珍惜的个人自由呢?
一、霍布斯的论证

被誉为现代政治学之父的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是现代政治制度的开拓者,也是社会契约论的鼻祖。在霍布斯看来,人们之所以能够从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是因为人们在理性的指引下,自愿让渡出一些权利;并将这些权利交给主权者;再由主权者来为所有政治共同体成员提供保护。在某种意义上,自然状态下所有人的权利都是无限的,“每一个人按照自己所愿意的方式运用自己的力量保全自己的天性——也就是保全自己的生命——的自由”。霍布斯认为,在自然状态下,“每一个人对每一种事物都有权利,甚至对彼此的身体也是这样”。这使得人们为了保存自身可以互相侵犯对方的身体。

霍布斯构想了人们让渡权利、缔结契约进入政治共同体的过程,这构成了社会契约论的核心思想。霍布斯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们在理性的指引下,通过人们两两相互订立信约,同等地让渡出一部分权利,并将其托付给一个人或一个集体,就形成了国家。当然,霍布斯并不认为人们在让渡出权利、进入政治共同体之后就没有任何自由了。霍布斯在《利维坦》中专门用一章论述了在社会状态下,人们拥有什么样的自由。霍布斯认为:“在法律未加规定的一切行为中,人们有自由去做自己的理性认为最有利于自己的事情。”而相对于主权者的权力,“臣民的自由只有在主权者未对其行为加以规定的事物中才存在,如买卖或其他契约行为的自由,选择自己的住所、饮食、生业,以及按自己认为适宜的方式教育子女的自由等等都是”。这其中当然不会包括“私自使用暴力”的自由,因为在政治共同体中,只有主权者才是暴力的合法使用者,而这一“权利”来自所有共同体成员的授权。

霍布斯对于人们任意使用暴力的自然状态的描述与当下美国枪击案之后的状况如出一辙。据多家媒体报道,在拉斯维加斯枪击案发生之后的第二天,美国的一些州进入了“全民戒备”的状态。不论是上学、上班,还是家庭主妇逛超市,人人配枪以防万一。更有甚者,得州安东尼奥的一位大学教授头戴钢盔、身穿防弹服,全副武装地出现在课堂上。与此同时,枪支的销售量大增,而生产枪支的企业股票大涨。

可以肯定的是,美国人民并没有丧失理智;恰恰相反,正是在个人理性的指引之下,才会出现人人自危、人人配枪的怪现状。霍布斯正是预见到了人们保留自己所有权利的严重后果——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才坚定地认为:只有当每个人都让渡出一部分权利,形成共同权力,并由这一共同权力保护所有人,人们才有可能真正获得安全;而在这些应该被让渡出来的权利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私自使用暴力的权利。所以说,从霍布斯的观点来看,私自使用暴力的权利是应该被让渡出来交给主权者的权利。

当然,西方当代的自由主义者对霍布斯的理论多有诟病。一些自由主义者认为,霍布斯是一个“绝对主义者”(absolutist),过于强调主权者的绝对权力,没有能够对人民应该拥有的基本权利进行有效的论证。那么,我们再来考察一下备受美国人民推崇的自由主义极右派别代表人物罗伯特·诺奇克(Robert Nozick)的国家理论。
二、诺奇克的论证

诺奇克对国家的论证没有采用传统的社会契约论,而是在自由市场理论的基础上阐述了一种“看不见的手”的国家理论。诺奇克认为,首先,在自然状态下,为了获得安全,人们会自愿购买“保护”这种商品。由此,社会中会出现许多提供保护的“公司”——保护性社团。第二,在许多“保护性社團”的相互竞争中会出现唯一的“垄断的保护性社团”。这是因为“保护”这种商品具有特殊性:如果不是最强的保护就很难有效。基于这一推理,诺奇克认为,在提供保护产品的市场中会自然而然地形成“垄断的保护性社团”,也就是只剩下最大最强的保护性社团。第三,在禁止私人使用暴力之后,垄断的保护性社团就转变成超低限度的国家(ultra-minimal state)。第四,垄断的保护性社团向被禁止使用暴力的独立个人提供“赔偿”,而这种“赔偿”的具体形式就是为这些独立个人提供“保护”。至此,经过“禁止”和“赔偿”两个步骤之后,“垄断的保护性社团”就演变成为所有政治共同体成员提供保护的合法的垄断暴力,而这就是一个最低限度的国家(minimal state),也是诺奇克心目中的乌托邦。

由此看来,在诺奇克的推导中,从自然状态到国家的形成经历了四个步骤:保护性社团一垄断的保护性社团一禁止私自使用暴力(超低限度国家)→赔偿被禁止私自使用暴力的成员一国家。在这四个步骤中,第三步——禁止私自使用暴力,和第四步——赔偿被禁止私自使用暴力的成员,受到了各方学者的质疑。这些质疑的核心问题有两个:第一,禁止私自使用暴力有可能侵犯人们的个人权利;第二,为什么要对那些被禁止使用暴力的独立个体进行赔偿,而这种赔偿的经费又从哪里来?在“赔偿”这一过程中是否包含再分配?

对于第一个问题,诺奇克解释说,对独立者强行正义的禁止是通过“事实上的垄断”而实现的:每个人都可能要求一种审查任何人的程序的权力,在这个问题上,“支配的保护性社团却凭借它的权力确实占有一种独特的地位。当它认为合适的时候,它并且只有它,可以对其他人的正义程序进行强行禁止。……它承认每个人都有权利正确地应用原则,但作为这些原则的最有权力的应用者,它强行自己的意志,而它真心认为这种意志是正确的”。换句话说,在“禁止私自使用暴力”这一步骤中,支配的保护性社团并没有声称自己拥有任何独特的权利,而仅仅是由于其事实上的垄断地位而得以审查并禁止独立者强行正义。因此,“禁止私自使用暴力”并没有侵犯独立者的权利和自由。

第二,对于与“赔偿”相关的問题,诺奇克首先给出了进行“赔偿”的理由。诺奇克阐述了一种与权利相关的“赔偿原则”:“那些对风险行为强加禁止的人们对因其风险行为被禁止而遭受损失的人应给予赔偿。”也就是说,在“禁止私自使用暴力”的过程中,那些想要私自使用暴力的独立个人的利益受到了伤害,这构成了向他们提供“赔偿”的理由。而对于进行“赔偿”的资金从何而来,诺奇克认为,这些资金可以从一些愿意多付保费以避免风险的参保者那里得来。诺奇克认为,“赔偿”过程并不是一种再分配,因为虽然保护性社团将一部分人的保护费用于为其他成员提供保护,但是这些多交保护费的人们是自愿的,而其多交保护费的目的是为规避独立者强行正义的风险。由此,诺奇克得出结论,在最小国家形成的第四个步骤——“赔偿被禁止私自使用暴力的成员”——中,不存在再分配,也没有侵犯权利的事件发生。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看到,在诺奇克看来,“禁止私自使用暴力”是国家形成的一个重要步骤,没有这一步骤,就无所谓国家;而且,通过对被禁止私自使用暴力的独立个人进行“赔偿”,国家不仅实现了对暴力的垄断,还使这种垄断变成道德的,具有合法性。诺奇克认为国家的关键之点在于对暴力的合法垄断,这一观点与马克斯·韦伯不谋而合。韦伯在《以政治为业》的演讲中论述道:“恰恰在今天,国家与暴力的关系特别密切。以往各种团体——从氏族开始——都把暴力当作完全正常的手段。今天,我却只能说,国家是在某一特定的疆域内——这里的‘疆域’属于国家的特征——自为地(卓有成效地)占有合法的物质暴力垄断权的人类共同体。因为今天的特点是:一切其他团体和个人只能在国家许可的程度上拥有使用物质暴力的权力,国家是使用暴力‘权力’的唯一来源。”

在自由主义的众多思想流派中,诺奇克属于自由至上主义者(libertarian),这一流派的另一位重要代表是哈耶克。这派思想家之所以被冠以“自由至上”之名,是因为在他们的政治理论中“自由”与“权利”被置于最高地位。“个人权利”是建立政治共同体的理由,也是国家权力获得合法性的唯一来源。在自由至上主义者看来,如果个人的基本权利,包括私有权、言论自由、迁徙自由等,得不到保护,那么国家的权力就是不合法的。然而,即使在诺奇克看来,“私自使用暴力”的权利也是应该被“禁止”的,而且对于这一权利的禁止并没有使国家丧失合法性。
三、洛克:革命的权利

继续我们一开始的追问,美国人民为什么这么执著于拥有枪支的权利,并且认为即使以无辜的生命为代价,这一权利也不应该被剥夺?在西方政治哲学史上,约翰·洛克(John Lock)大概是最重要的、明确支持持枪权利的政治哲学家。

在洛克的著作中,与持枪权利相关的论述主要有两个观点。第一个观点,洛克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人可以私自执行自然法:按照自己对自然法的理解,对违反自然法的人进行惩罚。这实际上肯定了人们在自然状态下拥有私自使用暴力的权利。然而,与霍布斯的推理如出一辙,洛克同样认为,这一权利将会使人们陷入战争状态。所以说,在洛克所阐述的自然状态下,人人可私自行使自然法的权利,这并不能为在社会状态中人们私自持枪的权利提供论证。因为,人人私自行使自然法的权利就是私自使用暴力的权利,而这一权利将人们带入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之中,无法为任何人提供安全和保护。

洛克与持枪权利有关的第二个观点是人们拥有“革命的权利”。洛克在《政府论(下篇)》的最后一章“论政府的解体”中论述道:政府的权力是人民委托的,当政府违背人民建立它的目的时,政府就解体了。造成解体的原因有三个:(一)君主以个人的专断意志来代替立法机关制定法律,或阻止立法机关自由地行使其权力,或变更选举制度从而导致立法机关的变更;(二)君主玩忽或放弃他的职责,以致业已制定的法律无法执行;(三)立法机关或君主,二者的任何一方在行动上违背了人民的委托,侵害了人民的人身、自由、财产权利。在出现上述情况时,人民有权运用革命的手段建立新的政府,这就是革命的权利,也是武装反抗政府的权利。

洛克所阐述的“革命的权利”成为美国独立战争的理论武器,并且被写进了美国的《独立宣言》。如果人们没有持有枪支和武器的权利,那么如何可能武装起来、反抗暴政呢?又怎么可能拥有“革命的权利”呢?美国独立战争的历史也很好地证明了这一观点:如果美国的国父及其追随者们不曾拥有枪支,那么怎么可能使美国摆脱英国的压榨和控制而建立独立自由的国家呢?洛克“革命权利”的思想最终被写进了美国的宪法,如宪法第二修正案所言:“管束良善之民兵乃保障一州自由所必需,人民持有及携带武器之权利不受侵犯。”然而,宪法第二修正案中的这一叙述却引发了美国人民拥有“个人持枪权”还是“集体持枪权”的争论。

值得注意的是,宪法第二修正案中说的是“人民”(people)拥有持枪的权利,而不是“个人”(individual)拥有持枪的权利。在这里,“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与“敌人”或“专制政府”相对立。也就是说,当国家中有“敌人”或者有“专制”政府的时候,人们拥有武装反抗的权利。而这种权利只能是“集体持枪权”,亦即有组织地、目的明确地、武装反抗专制政府或敌人的权利。这种权利与允许个人私自使用暴力的“个人持枪权利”是完全不同的。个人私自使用暴力的权利只会破坏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将社会拉回到人人相互为敌、相互残杀的自然状态。

遗憾的是,二00八年美国最高法院对“赫勒案”的判决终结了“个人持枪权”和“集体持枪权”的争论,判定“个人持枪权”派获胜。最高法院确认,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赋予了个人持有和携带枪支的权利,并且,这一权利与公民是否加入民兵组织无关。同时,最高法院还判定华盛顿特区的禁枪令违宪,并宣布这一判决适用于各州。紧接着,在二0一0年六月,最高法院以五比四的微弱优势做出芝加哥禁枪令违宪的裁决。从那个时候开始,美国个人持枪的数量与日俱增,而伤及无辜的枪击惨案多有发生。
四、对“美国控枪失败”的政治哲学反思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看到,不论是现代政治学的开山鼻祖霍布斯、自由主义极右派别作家诺奇克,还是古典自由主義的经典阐释者洛克,都没有为公民私自持有枪支和武器的权利进行辩护。恰恰相反,他们都一致认为,对暴力的合法垄断是国之为国的根本特征。可以说,西方政治哲学的各派观点虽然在国家如何形成的问题上存在分歧,在国家合法性的来源上存在分歧,在政治共同体成员应该拥有的基本自由之具体内容上存在分歧,并且为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做出了不同形式的论证;但是,在“国家应禁止其公民私自使用暴力”这一点上却是意见一致的。西方政治哲学史上这些最重要的思想家的一致看法让我们认识到,国家是暴力的合法垄断者这一判断的真理性特征。然而,这一政治学的真理却在美国的政治现实中被歪曲,即使一而再、再而三地付出生命的代价,也无法得到正名。

美国控枪屡遭失败在于各派利益集团之间的相互倾轧。枪支能夺走无辜的生命,但同时也能带来巨大的政治权力和经济利益。美国全国步枪协会(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 of America)起源于美国南北战争时期,自称是“美国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民权维护组织”。这一组织在美国具有很大的政治影响力,自从其创立开始,这一组织就与美国政治高层有着紧密的联系。一九三四年,为了回应当时全国枪支法的相关讨论,步枪协会成立了立法事务司,之后“政治胜利基金”“美国长枪协会基金”等机构相继成立。就这样,美国全国步枪协会从一个纯粹的体育文化团体,演变成一个极具政治影响力的利益团体。它投入大量资金,以左右国会议员甚至是美国总统的选举,为那些支持持枪权利的候选人捐献大量竞选资金,甚至还操控总统对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任命。受此恩惠的总统有西奥多·罗斯福、约翰·F.肯尼迪、艾森豪威尔、尼克松、里根、老布什、小布什,等等。美国现任总统特朗普也与步枪协会关系密切,他还曾于二。一七年五月二十八日出席了该协会的年会。这是三十四年来,继里根之后美国总统第一次出席步枪协会的年会。特朗普在二。一八年二月签署了废除美国社会安全局为了禁止精神病患拥枪所颁布的法规。

可见,美国步枪协会的政治影响力是美国控枪失败的根本原因。在竞争性的民主政治中,资本和权力往往相互勾结,在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而普通公民的意见不是被操控就是被忽略。从美国控枪的一系列事件中我们看到,在竞争性民主政治中,权力和资本联合起来的影响力之大,可以操控总统和国会议员的选举,甚至可以左右对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解读。而这样的民主政治已经远远偏离了民主的本意,不再是人民分享国家主权、平等地参与和决定公共事务的政治制度。这与林肯总统当年所说的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制度相去甚远。

美国“枪击案件”频发的悲剧并不是偶然事件,而是政治现实的悲哀,是政治制度的缺陷带来的悲剧。在竞争性民主政治中,普通民众势单力薄。自由市场与民主政治并不像人们所希望的那样,本身即是一个纯粹程序正义。作为私有制基础上的自由竞争,这一程序不论在经济领域还是在政治领域,都不能保证其竞争结果的正当性,这一程序本身缺乏对竞争结果进行评价和批判的标准。因此,对于这种自由竞争的最终结果,人们需要依据自己直觉性的道德信念对其进行判断和修正。这种修正的过程类似于二十世纪最重要的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在《正义论》中所论述的在原初状态和基于道德确信的判断之间的反复修正。罗尔斯认为,虽然原初状态是一个足以推导出正义原则的适当的起始状态,但是,还是要依据人们直觉性的道德确信对原初状态的条件做出调整。罗尔斯论述道:“有一些我们感到确信的问题必须以一种确定的方式回答。例如,我们深信宗教迫害和种族歧视是不正义的,我们认为我们仔细考察了这些现象,达到了一个我们自信是公正的判断,这一判断看来并没有受到我们自己利益的曲解。这些信念是我们推测任何正义观都必须去适应的确定之点。”

在美国控枪的问题上,“禁止私人使用暴力”不仅是政治学理论中的真理性判断,也符合绝大多数民众的直觉性道德判断,并且这一判断并没有受到支持禁枪者自己利益的曲解,而是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那么,对于竞争性民主程序所得出的政治主张——反对控枪,就应该进行相应的修正。然而,美国的政治制度却没有为这种修正提供适当的制度设计。当然,美国宪法是对多数决定的民主制度的法律限制,当民主程序的结果有可能侵犯到个人的权利和自由时,宪法具有最终裁判的权威,能够进行一种底线控制。然而,在美国控枪失败的一系列事件中,宪法的权威依系于最高法院大法官们的阐释,而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任命也受到美国步枪协会的干涉。这就使得宪法对于竞争性民主的制约作用大打折扣了。所以说,正是美国政治制度上的缺陷,或者说民主政治本身的悖论和困难,从根本上导致了一系列悲剧的发生。

美国控枪努力的屡屡失败,暴露出竞争性民主政治的内在矛盾:在基于权力和资本的自由竞争中,那些占有大量资源的人的意见(而并非多数人的意见)将最终左右这一政治共同体的决策。如果人们不能通过某种合理的制度设计,对于竞争性民主的最终结果,依据直觉性的道德信念——亦即良心——进行修正或限制,那么政治真理将被歪曲,而悲剧也就无可避免。

经济政治与哲学范文第6篇

【思政前沿】 DOI:10.14182/j.cnki.j.anu.2021.06.004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哲学;学科知识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

摘 要:现有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研究存在着直接移用式、马克思主义哲学应用式和思想政治教育与哲学嫁接式等三种主要样式,这些研究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完成形式化建制并走上学科历史舞台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但是现有研究由于受历史条件所限以及在哲学思维方式上受理论哲学思维制约,存在着思想政治教育与哲学两张皮现象突出、研究成果的体系化功能和实践效能微弱、学科基本理论问题尚未获得突破性进展等问题。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研究存在着从自在向自觉自为的发展过程。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研究的发展趋向应该是以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为思维方式,在构建实践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知识理论体系中,建构以思想政治教育为本位的、具有体系化效能的专属性学科哲学。

Paradigms,Problems and Trends of Philosophical Research on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JIN Lin-nan (School of Marxism,Hohai University,Nanjing 211100,China)

Key words:philosophy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theoretical system of subject knowledge; Marxist philosophy of practice

按照我國学者欧阳康的认定,“当代科学发展的重要趋势是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迅速发展起来并走到科学前沿,成为当代大科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应地,人文社会科学哲学也日益凸现出来并成为当代哲学的重要前沿分支。然而我国哲学界在这方面的研究严重滞后”。[1]185这样的判断同样适用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学科创立以来,尽管学界共识性的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基础,但是从学科知识理论体系的建立规划以及学科哲学理应承担的功能来看,直到2007年以后,才有学者零星地提出建设一门思想政治教育哲学分支学科的考量。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哲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理论研究始终无缘,恰恰相反,以哲学方式展开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已经形成重要的学术理论领域和传统。只是与其它相对成熟的学科哲学相比,思想政治教育哲学似乎在学科知识理论体系中尚未真正确证自己的功能职责和知识方位。为此,我们理应正视并反思该领域的研究议题并进行规范性评估,以便在此基础上找到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研究存在的问题和发展趋向。

一、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研究的主要样式

以哲学方式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活动似乎一直是存在的,通过回顾和梳理,存在着三种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研究的主要样式:

第一种可以被命名为直接移用式研究。在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初创期,学科理论研究的关注点就是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和范畴构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理论基础,这些基本原理的具体表述和数量在不同的学术文本中尽管有些微的区别,但是基本上会把物质与意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经济与政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等这些基本范畴或理论视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理论基础。直到现在,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理论基础的研究方式和思路依然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领域的传统和主流。它的基本特点是直接移用,只需要把这些基本原理的基本内涵通过引用经典作家的原话进行注解式论证解说就获得了毋庸置疑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基础地位,似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相关论述早就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准备好了理论基础。这种直接移用式的研究方式,尽管表明了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马克思主义本质属性,但是实质上并没有把马克思主义理论视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世界观和方法论意义上的指导思想,省却了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世界观和方法论展开具有思想政治教育本位性、专业性的学科理论基础研究,造成的后果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理论之间的“两张皮”现象。

第二种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应用式研究。具体表现为以历史唯物主义、价值哲学、逻辑学、矛盾论等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方式探究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价值、范畴、规律等,这种研究方式的特征是借助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方式以阐释思想政治教育学基本原理,表现出非常明显的专题化研究特点。这样的研究方式相比于前述的直接移用式研究做出了改进,即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视作一种方法论,以它的思维方式来讨论思想政治教育学基本理论和范畴。不足之处在于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理解是以苏联教科书哲学为理解基座,其根本性缺陷是没有深刻领会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性特质。尽管它也强调实践的重要意义,但在实质上它还是以主—客二元论的近代认识论哲学方式领会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的,比如在思想政治教育本质研究中,按照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制度上层建筑决定观念上层建筑,思想政治教育属于观念上层建筑领域,因此,探究思想政治教育本质的方法论基础就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以及存在与思维之间的关系理论,具有近代二元论哲学的浓郁意味。

由于缺乏实践哲学思维方式中的中介性、条件性理解能力,在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等这些基本概念之间的关系中,忽略甚至无视人类历史性实践所形成的大量中介性、条件性要素的存在,只在概念之间进行哲学思辨性演绎,使得思想政治教育这项人类实践活动的综合性特质始终没有完整地呈现出来。另外,在认识论维度上,这种思维方式没有呈现出具体—抽象—具体的辩证运动过程。这些研究得出的结论是“本质属性”或形式逻辑意义上的定义。我们姑且不去讨论本质与本质属性之间的关系以及形式逻辑意义上的定义是否是表达思想政治教育本质恰当而完整的方式,但至少以此呈现的思想政治教育本质理论面临以下不足:就认识过程而言,只完成了哲学上的概括抽象。但止于此,没有进一步呈现抽象基础上的具体。更进一步说,现有研究其实只是进行哲学理论层面的概念演绎,但是缺乏与之相对应的经验科学的验证和具体化。至少没有呈现一个通过中介性、条件性说明的,既具有歷史科学性,又能够被大家所理解的具体的思想政治教育“理想类型”1,更没有呈现一个马克思在讨论“政治经济学方法”时候提出的“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2]24意义上的思想政治教育概念。这是由现有思想政治教育本质研究的方法论及其思维方式的局限性造成的。

第三种可以称之为哲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嫁接式研究。随着跨学科研究的兴起,借鉴其它学科哲学或哲学思潮展开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成为学界重要动向,比如:以教育哲学为理论基础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目的、功能、过程规律和发展趋势等;以道德哲学为方法论视角阐释德育目标、功能、过程、中介以及思想政治教育的本土特色等;以文化哲学视野审视思想政治教育的时代背景、价值传统和实践样式等;以库恩的范式论哲学探究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范式;以哲学解释学视角阐释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和方法;以主体间性、交往哲学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的哲学基础;以社会哲学讨论思想政治教育公共化及学术共同体构建;以生态哲学讨论思想政治教育系统化内涵;以话语哲学阐释思想政治教育话语范式转换和话语创新;以元哲学方式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学元问题等等。这样的研究进一步推进了专题研究的专业度和深度,有些领域的研究已经极大推进了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理解的专业化深度,比如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而有的研究已经较大程度提升了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理论研究的自组织性、自觉性、反思性,比如以社会哲学研究学术共同体构建以及学科范式论研究、以元哲学理论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元问题等。这些专题化的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研究属性的研究在不同的学科论题领域推进了学科理论的哲学视域,具有学科哲学建设效应,是展开体系化学科哲学研究、生成具有整体性学科哲学思维效能的重要基础。但是这样的研究面临着两个问题:一是所借鉴的哲学与思想政治教育之间的“两张皮”现象较为突出;二是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研究的碎片化现象,即尚未生成整体构架意义上的学科哲学。

二、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研究存在问题分析

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借鉴其他哲学思维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研究已形成较多学术成果,有些领域的研究已生成重要的学术热点和增长点,也为下一步构建作为学科知识理论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思想政治教育哲学奠定了非常重要的知识理论基础和确定了较为清晰的研究发展趋向。但整体上存在以下不足:

首先,从学科哲学的规范性视角看,现有研究分散、分割,具有自觉规划性的,构成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知识理论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系统性、体系化的学科哲学尚未形成。换言之,哲学思维或哲学属性的知识形态尚未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知识理论体系中不可或缺的构件和要素。尽管在现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知识理论体系中,以理论基础、基础理论、基本理论、基本原理或思想政治教育元理论等为名的知识理论板块,在形式上一般都会讨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理论基础等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哲学意味的问题,但往往是从哲学理论中直接移用过来,并且这种移用往往是针对思想政治教育学科领域中某一个议题的,如思想政治教育本质、规律、主客体、价值问题,而非在整体性的学科知识理论体系层面呈现哲学思维方式。另外,这种针对特定议题展开的哲学研究往往缺乏哲学立场和思维方式上的稳定性,表现出基于借鉴不同哲学立场和思维方式而来的浅尝辄止或飘忽不定性。

其次,从实际的学科建设效果来看,现有的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研究尚未解决学科深层次问题,如思想政治教育本质、价值、起源、过程、中介、学科知识属性、学科方法论等方面体系化的知识根据问题。这些问题具体表现为学科研究的边界、学科研究领域应有的分工互动、学科理论研究的规范性、本学科特有的思维方式、学科理论内生性的创新动力以及在学科界的认同度等。现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基础理论尽管在形式上构建了一门独立学科应有的基础理论体系和规范,对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进入学科之林具有重要意义。但是不可否认,现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基础理论在呈现学科专业思维、确证学科知识和价值根据、提供学科内在创新动力以及规范学科知识生产秩序等方面职责功能发挥极为有限。不少基础理论、概念范畴仅具有形式化意义,实质上是一些很少被使用的“僵尸理论或概念”。尽管形式上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知识理论已经完成构建,但是该知識理论体系运转不畅、不灵的情况较为突出,远远跟不上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的需要。以库恩的科学范式理论视之,现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范式存在着知识信念不足、价值主体不清、基本理论和方法论研究不深入、忽视范例研究等问题,这些问题表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尚处于“前范式学派”阶段,尚未达到一门独立学科应有的学科规范要求。[3]现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知识理论生产还存在着一些重复生产等低端现象,学科内部知识生产分工不明,相互之间缺乏互动性联系,对低端性知识生产缺乏清理能力,反思性、创新性动力机制尚未生成,整体上离一门成熟学科应有的规范尚有距离。造成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还在于欠缺自身的学科哲学,因为只有拥有自己的学科哲学,一门学科才会拥有自己的ID。只有拥有学科哲学层次上的学科ID意识和能力,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才会拥有一门独立学科特有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归属,才能够在学科之林中认识、认同自己和被别人认识、认同。

最后,从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效能来看,由于在学科哲学层面尚未有效地在人类文明的整体性历史图景中确证思想政治教育的位置,即尚未有效确证“自然历史过程”意义上的思想政治教育本体、本质和价值,思想政治教育在实践中面临着诸多困境。应该说,党和政府赋予思想政治教育极高的期望,期待思想政治教育在我国教育、文化以及国家意识形态建设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并且在学科政策、组织建设、经费投入、对外交流机会等方面给予了巨大的倾斜性支持。但是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实践的创新性进展与党和政府的期望尚有不少距离。毋庸讳言,影响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效能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依然存在,比如思想政治教育价值问题,尽管现有理论能够讲清楚思想政治教育对受教育者、国家和社会等多个维度所具有的价值,但是思想政治教育在实践中似乎依然存在着价值怀疑现象,主要有两种表现:一是认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是可以被其它社会实践活动所替代的,即它满足社会需要的功能具有很强的可替代性;二是以一些效果非常糟糕的思想政治教育现象为证据,表明思想政治教育就是一种“洗脑”或意识形态政治操控方式,问题直指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正当性问题。我们认为这些实践现象背后的学科理论根源就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哲学没有真正到位,没有在学科哲学层面确证和呈现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正当性。

应该说,在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发展过程中,学界对本学科的发展做出了很多富有教益的回顾、总结、反思和展望,尤其在纪念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三十周年、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以及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等多个时间节点上,我们能够看到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具有的自我整理、审视、解剖、反思甚至批判的思维努力。这种努力本身就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哲学思维能力的展示,其中,对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发展面临困境的反思和批判是思想政治教育哲学思维的集中表现。2011年张澍军在讨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前沿问题时,用两句话简练地概括了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的状况:“一是获得了跨越式发展,取得了辉煌成绩;二是任重道远,还有许多带有根本性的开拓研究空间。”[4]尽管时间已经过去了近10年,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也随着国家政治生活的发展而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是这两句话用以概括当下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取得的成绩和面临的问题与短板依然有效。“还有许多带有根本性的开拓研究空间”实质上指向思想政治教育哲学在学科知识理论体系中的空场。

三、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研究的发展趋向思考

众所周知,在思想政治教育学界存在着这样的共识: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门应用性、实践性极强的学科,它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二级学科群中的独特之处就是承担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宣传、教育、传播任务和培养完成这些任务的应用性人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似乎不需要一个叫做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的研究领域或分支学科。即便学界普遍同意思想政治教育学科需要基础理论或理论基础的研究,也已经由思想政治教育学基本原理这个主干学科承担了。因此学界似乎都同意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应该需要和建构自己的理论基础,而且学界已经习惯使用思想政治教育原理、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基础或基本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元理论等不同的概念来命名这样的知识形态或学科研究空间。1另外,如果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确实需要自己的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正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哲学基础吗?

判断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是否需要建构分支学科意义上的思想政治教育哲学,其理据不应仅仅看它是否是一门应用性或实践性学科,因为即便是那些具有浓郁应用性色彩的学科,如市场营销学、经济管理学等实用性学科依然需要构建其学科哲学。因为学科的本质内涵是科学,而科学需要哲学为其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等展开认证和反思。事实上,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从设立之日起,就已建构起从事学科理论基础研究的分支学科——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它的主要职责或功能之一就是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知识的存在合法性和价值正当性进行辩护。但是,从前述研究现状及其不足的评价中,我们可以看到,以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基础理论等命名的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研究在学科发展和实践创新中似乎处于空场状态。简言之,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似乎从未有意识、有规划的构建自己的学科哲学。

当然,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和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特质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不可能在其创设之初就非常“自然而幸运地”拥有成熟学科那样的学科哲学,因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创设动源主要来自党和政府的推动,学科政策是它的主要表现。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在其创设之初,从学科建设角度来看,可以借鉴的理论资源是非常有限的,当时教科书上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普通教育学基本理论是其最近也是借鉴最多的理论资源。另外,由于一开始就定位为应用性、实践性学科,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实际上在其诞生之日起就没有在“顶层设计”上规划建构一种叫做“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的学科知识类型或分支学科建制。当时的主要任务和聚焦点是能够出版几本专业建设必须具备的教材,遑论有计划地进行学科哲学意义上的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研究。

随着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知识理论研究的深入,以及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开放出越来越多的复杂性特征和问题,以应用性、实践性为学科属性特征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知识理论体系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理论研究的深入和实践带来的挑战使越来越多的学者意识到,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发展需要哲学思维。

据笔者的阅读范围,最早在公开刊物中使用“思想政治教育哲学”概念的是黎群武,在《研究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应掌握几个关系》一文中,黎群武与他的合作者把思想政治教育哲学视为“从哲学的高度来研究人的思想活动规律以及共产党对人民群众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规律的科学”。[5]从全文语境来看,黎群武等提出思想政治教育哲学概念的用意是为了更好地表达辩证唯物主义哲学中的规律和思想政治教育规律之间的一般与特殊关系,实际上他们并未将思想政治教育哲学视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基本原理或基本范畴,更没有把思想政治教育哲学视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知识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类似的带有“思想政治教育哲学”字样的教材、专著也有几本,它们或者以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为构架或板块,把思想政治教育哲学分为本体论、价值论、认识论、方法论等;或者以思想政治教育本质、价值、过程、主体、方法、环境等为内容框架,尝试进行哲学建构;或者以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理论研究中的某些课题为编排,比如思想政治教育的人学、利益原则、审美人格、心理和谐价值、文化实践、主体性、非理性、思想政治教育交往以及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等展开专题性哲学思考;或者以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现象为切入点,通过主体、客体、本质、价值等几个基本范畴展开哲学式反思建构。2这些讨论方式基本没有摆脱“两张皮”的烙印,并且不是以建构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知识理论体系的视野或目标来讨论构建思想政治教育哲学。

较早以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理论体系建设的目的提出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的是张耀灿,他明确提出“依据所运用的学科理论划分思想政治教育的分支学科”,并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哲学就是“以某一学科的理论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分析框架形成的分支学科”。[6]建议把“思想政治教育哲学”设立为思想政治教育“必要的分支学科”的还有刘建军。他认为在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的架构中,哲学思维的运用具有必要性,因为它有助于思想政治教育原理研究中概念的辨析与澄清、理论的概括和提炼、体系的构建、论证、反思与调整等。当然,哲学思维的运用要适当有度,在思想政治教育原理研究中实际存在着哲学思维的匮乏和过度使用的情况。因此,在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尤其是在原理研究中,为了避免一些理论混乱和思想政治教育“元问题”缺乏研究,有必要设立一门新的分支学科——思想政治教育哲学。[7]这是首次从学科知识理论体系角度讨论思想政治教育哲学应承担的功能和研究边界,即思想政治教育哲学主要功能就是在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研究中提供概念澄清、理论概括、逻辑建构和反思调整等思维功能,其研究边界就是“元问题”研究,因此它的定位应该是“分支学科”。

邱柏生和董雅华首次在研究内容层面明确地界分了思想政治教育哲学、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学概论之间的联系与区别,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哲学“是研究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最一般关系以及表征这些内在、本质和必然关系的基本概念(最抽象概念)之间联系的一门学问,同时也是研究这些基本概念预设及其意义的一门学问”;思想政治教育学概论“应该是粗略反映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状况的一门学问,主要偏重于现象学意义的解释”;而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则是精要阐述思想政治教育主要活动及其基本理论的一门学问,它主要倾向于形而上或本质学意义的解读”。[8]3尽管这样的界分似乎尚未夯实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和边界,但是把思想政治教育哲学从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和概论中“解放”出来,使之独立并在与他们之间的关系中界定自己的研究领域,这是一个在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知识理论体系建设中富有新意的构思。当然,这样的构思产生于对当下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中创新不足的反思,尚未以一种实践哲学思维建构思想政治教育哲学在学科知识理论体系中的功能定位。

笔者在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學科范式时,在讨论思想政治教育哲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之间的关系时,初步提出了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知识理论构成的三种类型:思想政治教育应用性知识、思想政治教育学基本原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哲学。并确定了三者各自的主要内容。[9]81-83但是该书相关论述仅仅提出了一些简单初步的设想,并没有阐释这三个理论层次之间应该形成怎样的互动关系,更没有深入思考以怎样的思维方式阐释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知识理论体系的构建。

当然,也有学者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研究应该选择一条非体系化的路径。董雅华就认为“在建构完整的学科体系的条件尚未成熟时,对于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哲学问题进行分项研究具有基础性的学术价值”[10]2,并且已经对思想政治教育哲学领域相关重要议题展开了深入思考。这是一种自觉而有规划的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研究姿态,表明学界非但意识到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研究的重要意义,而且能够自觉地形成个性化的学术规划和诉诸于专注性的学术行动。

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研究是一个从自在形态向自觉自为形态转换升格的历史过程,是一个以学科形式化建构需要向呼应实践性问题转换的历史过程。展望未来发展,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研究应该在以下几个趋向上具有现实性诉求:

第一,以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思维为方法论指导。以何种哲学思维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研究应该优先获得确证,这关乎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研究的理论基础和方法论视域。毋庸讳言,已有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研究带有浓郁的理论哲学意味,在这种思维支配下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知识理论体系逻辑性、思辨性很强,但是该体系在回应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需要时效能微弱,有些基本理论概念被实践的几率不高,处于空置、闲置状态。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研究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思维置换理论哲学思维,着力于从人类社会的实践性历史和现实对思想政治教育进行哲学思考,而非从人类已经获得的概念、范畴和理论中进行哲学思辨和演绎。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哲学思维意味着要将思想政治教育放置在人类解放和文明发展进步的实践系统、人类政治经济社会等诸实践系统的互动关联中展开研究,要将思想政治教育本身视为一个由各实践性要素构成的复杂系统,各系统要素之间互为条件和中介,以实现实践性互动。

第二,以思想政治教育为本位,构建专业性、专属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哲学。哲学聚焦并生成关于世界的根本性根据、终极性价值和主体性思维方式。前文已述,现有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研究领域两张皮现象较为突出,以思想政治教育为本体的专业性、专属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研究成果极为稀缺,没有生成思想政治教育特有的学科知识根据、价值归属和思维方式。换言之,不同的哲学思维方式或思潮只是思想政治教育“借”来的工具,由于对不同的哲学“借而不鉴”,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研究没有内生性的学科哲学成果。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研究的发展趋向是构建思想政治教育哲学,而不是将哲学“下嫁”思想政治教育。

第三,在构建实践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知识理论体系的顶层设计中确证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的知识方位和职责功能。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知识理论体系建设是学科建设中的顶层设计工作,它规定了作为知识生产单位的学科的基本生产关系,对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知识生产方式和秩序具有关键性作用。思想政治教育哲学在学科中的地位和职责功能受制于学科知识理论体系,但同时,构建怎样的学科知识理论体系也受制于思想政治教育哲学。换言之,思想政治教育哲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知识理论体系之间具有相互制约关系,离开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知识理论体系的构建和反思无法着手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研究,反之亦然。

古希腊德尔菲神庙曾流传着古老的哲学谚语“认识你自己”,哲学是一双向内审视自己的眼睛,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理应拥有这样一双自省的眼睛,它是这个学科迈进第二个三十年发展时期,进入自觉、自信、创新轨道的内生性装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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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韦建桦.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 金林南.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范式论:现状、问题与发展[J].思想理论教育,2014(5):28-33.

[4] 张澍军.试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前沿的若干重大问题[J].马克思主义研究,2011(1):128-135.

[5] 黎群武,王德芳.研究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应掌握几个关系[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1997(6):38-39.

[6] 张耀灿.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理论体系发展创新探析[J].思想教育研究,2007(4):9-13.

[7] 刘建军.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建构中哲学思维的运用[J].思想教育研究,2012(4):8-11.

[8] 邱柏生,董雅华.思想政治教育学新论(导言)[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

[9] 金林南.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范式的哲学沉思[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3.

[10] 董雅華.思想政治教育哲学问题研究[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9.

责任编辑:荣 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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