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处置方案范文

2023-09-19

国有资产处置方案范文第1篇

一、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相关概念

所谓固定资产报废就是指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因为长时间的使用, 资产磨损严重、因技术进步而无法适应, 又或者遭受到自然灾害和责任事故等, 最终使得固定资产失去原有的性能或者原有性能无法满足目前的生产所需而对其进行淘汰处置。在进行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时候首先要办理好固定资产的报废手续, 并且要将其转入到固定资产进行清理, 为了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 国有企业应该及时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国资委12号令《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 所有和“置换”“产权转让”“资产转让”有关的经济行为, 国有企业要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经济行为进行评估并且出具评估报告, 将和报告有关的材料统一呈报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派出资企业办理备案, 也就是办理资产评估备案手续。总之, 国有企业报废固定资产处置之前务必要办好资产评估备案手续, 以经过备案之后的评估结果作为参考依据。

二、目前国有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存在的问题

(一) 资产报废管理不严格,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

(1) 部分国有企业未办理资产报废手续或者手续流于形式, 尤其是对尚未达到报废年限的资产进行非正常报废, 没有深入分析原因和追究其责任;

(2) 账面有余额但是固定资产已经不存在的, 要按照盘亏流程进行处理申报, 但是一些企业仍然按照报废流程申报, 不仅没有分析资产盘亏原因, 进行整改, 而且存在资产报废以后无残值收入的问题;

(3) 忽视固定资产实际经济寿命情况, 会计折旧年限期满后直接报废, 比如采购的笔记本电脑, 实际使用寿命往往比预估折旧年限短1-2年, 以至于在资产可用状态下依然将其报废处理, 导致资源浪费。

(二) 资产报废处置信息没有有效的传递, 财务账务没有及时更新

(1) 部分国有资产报废处置部门和财务部门的沟通不畅, 各自为政,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手续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保送到财务部门, 以至于其没有做会计报废处置有关处理, 继续计提折旧, 导致资产和利润虚增;

(2) 国企内部固定的资产管理系统和集团统一的财务核算系统没有有效衔接, 导致了信息孤岛发生, 固定资产管理信息没有及时传递到财务系统中, 资产报废处置信息没能够及时更新。

(三) 未按照国有资产的监管规定做好评估备案, 程序不合规定

报废资产处置之前需要办理评估备案, 在达到一定的标准之后再进场交易, 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存在如下问题:

(1) 没有进行评估和已经进行评估但是未经备案, 或一些国有企业处置价值规模较大的报废资产已经办理评估备案但是没有按照规定进场交易, 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2) 评估备案之前已经处置报废资产, 使得资产评估备案流于形式;

(3) 一些国有资产对评估备案和进场交易流程不够了解, 材料缺失或者上报时间晚, 耽搁了资产处置。

三、报废资产处置问题管理的对策

(一) 明确资产报废处置的管理流程并纳入到经营业绩考核当中

制定操作指南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流程标准化, 有利于指导事项经办人员更好的办理资产报废处置手续。建议流程如下:下级单位完成资产报废处置内部审批-集团总部予以批复意见-下级单位申请办理评估备案手续-集团总部备案并上报国资委-集团总部结合报废处置效果, 纳入下级单位当年度的经营业绩考核当中。

(二) 国有企业要保证资产报废处置信息的有效传递, 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在落实责任方面, 国有企业对于非正常报废和盘亏等原因导致的资产流失, 不仅要按照规定报请处理, 还应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同时在报废处置事项的过程中不管财务部门是否参与到审批当中, 都要由最终决策机构和相关领导同意报废处理, 然后报送到财务部, 使其获得进行会计核算的信息。对于有条件的下级要充分借助信息系统优势, 将资产管理信息和财务核算信息的系统端口对接到一起, 使不同的资产管理信息能够实现同步。对于账面还有价值但是实际资产已经不存在的账目, 要根据盘点表做盘亏处理, 把该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中的金额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

(三) 催促下属单位全面树立资产报废的处置流程, 对已处置的报废资产提前进行规划

第一, 要求下属单位的管理层要提高对资产报废处置问题的重视, 尽早地对报废程序进行规范;第二, 集团总部要组织系统内的资产报废处置经验交流, 广泛宣传基层单位资产报废处置工作中积累的成功经验;第三, 加强单位的事项经办人员的培训, 通过知识竞赛等形式让每个人都能够熟悉资产报废的处置有关制度和流程, 以及重点注意事项, 以便更为高效地完成资产报废处置工作。

四、结语

国有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问题十分重要, 需要单位增强自身资产效益观, 提升技术员工的综合管理技能, 同时还要树立资产分析观, 对国有资产进行实际盘点和账目清查, 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问题, 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

摘要:国有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问题是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做好该项国内工作对于提高国有企业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就此问题展开讨论, 希望对相关人员提供一些参考借鉴。

关键词: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问题,对策

参考文献

[1] 刘鸣.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济视野, 2014 (12) .

国有资产处置方案范文第2篇

固定资产处置一般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因出售、报废或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原因处置固定资产,其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一、将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户。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

二、发生的清理费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以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

三、出售收入和残料等的处理。收到出售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应冲减清理支出。按实际收到的出售价款以及残料变价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

四、保险赔偿的处理。计算或收到的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应冲减清理支出,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

五、清理净损益的处理。清理完成后的净损失,经批准后:

— 1 —

(一)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贷记“固定资产清理”;

(二)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贷记“固定资产清理”。

清理完成后的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贷记“营业外收入”。

国有资产处置方案范文第3篇

固定资产处置实施细则

(试行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满足公司盘活资产、控制风险的需要,加强我省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被处置的固定资产确实属于无法继续使用或不需使用,确保被处置固定资产在处置前安全、完整,确保被处置固定资产收入的公正性,理顺资产处置流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总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暂行)》(中国联通集团〔2009〕22号)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中国联通集团黑龙江省分公司固定资产处置的目标:全程可视,流转可控,职责明确,控制风险,提高效率。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本部及各地市分公司。

第二章 固定资产处置范围

第四条 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公司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及注销产权的一种行为。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固定资产报废,是指经科学鉴定或按有关规定,已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包括正常报废和非正常报废。

2.固定资产盘亏,企业在财产清查盘点中,实际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低于账面数量和价值而发生的损失等,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

3.固定资产转让,是指变更资产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的一种资产处置形式,是指不同类型、不同用途资产的产权变更行为。

4.非货币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

第三章 固定资产处置职责分工

第五条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中国联通集团黑龙江省分公司固定资产处置实行集团总部、省级公司、地市级公司三级审批。

(一)集团总部审批范围:

1、固定资产报废:

(1)正常报废:一级干线固定资产。

(2)非正常报废:一级干线固定资产及单项资产账面净值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生产用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盘亏:单项资产账面净值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生产用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转让:房屋、土地的非公开转让。

4、非货币性交易:房屋、土地的非公开置换。

(二)省公司负责集团审批范围以外的资产处置的审批。固定资产转让、非货币性交易(涉及评估项目的资产处置)报集团总部备案。

(三)地市公司负责本地区待处置固定资产的管理,资料的收集、审定和上报等工作。

第六条 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有综合管理部门、专业归口管理部门、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审计监察法律部门、使用部门。

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包括:信息化部门、综合部、网络分公司运行维护部门、存续管理部等。

(一)综合管理部门:财务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部门,负责按规定权限办理固定资产处置的上报和财务审批手续。

(二)专业归口管理部门职责:负责建立本专业闲置资产库信息,并及时更新;组织对拟处置固定资产进行专业技术鉴定;综合分析固定资产处置的经济效益并提出可行性论证,确保采取最优方案处置资产,发挥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1、信息化部门:负责组织BSS域和MSS域信息系统及其相关固定资产的技术鉴定和评估工作。

2、综合部:负责组织上市运营主体土地、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运输设备、通用设备(不含信息化资产)等固定资产的技术鉴定和评估工作。

3、存续管理部:负责组织非上市公司(包括原网通存续、原联通存续、新时空、国脉通信集团及其所属企业)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的技术鉴定和评估工作。

4、网络分公司运行维护部门:负责组织除以上资产外的所有生产用固定资产的技术鉴定和评估工作。

(三)物资采购与管理部门职责:负责在库闲置固定资产的有效利用;组织财务、审计、监察及专业归口管理等部门进行报废固定资产的实物处置,及时回缴变价收入。

(四)审计、监察、法律部门职责:负责对固定资产非正常报废、盘亏的原因及处理情况进行审核,对资产处置过程进行监督。

(五)使用部门职责:负责向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反馈闲置资产信息,收集待处置固定资产相关证据,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省(集团)公司批准后将资产移交物资采购部门。

第四章 固定资产处置流程

第七条 固定资产正常报废的审批

(一)地市公司层面

1、地市公司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对符合正常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填制固定资产正常报废申请表,注明固定资产基本情况及报废原因等信息,资产责任人、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专业管理部门。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公司的报废申请实行连续编号,以保证所有处置资产均被记录。

2、专业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进行技术鉴定,综合分析固定资产处置的经济效益,鉴定人及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移交财务部门审核。

3、地市公司财务部门对拟报废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净值等信息进行审核,资产会计及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4、公司领导审批后,上报省公司专业管理部门。

5、地市财务部门在接到省公司同意正常报废批复文件后,注销报废资产卡片,转入清理,通知专业部门建立账销案存备查簿,通知物资采购管理部门进行资产回收,待收到报废资产变价回收单等资料后,进行核销处理。

6、物资采购管理部门接到通知后,组织对报废资产实物进行回收,并会同专业归口管理、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对报废资产进行估价、变卖等处置工作,及时回收变现资金,填制变价回收单,交财务部门入账。

7、固定资产报废实行预算管理,各单位依据预算目标编制固定资产报废计划。

(二)省公司层面

1、省公司专业管理部门收到地市公司正常报废申请资料后,进行审核、鉴定,鉴定人员及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移交省公司财务部。

2、省公司财务部对报废资料进行审核,对审批范围内的进行批复。

3、正常报废的一级干线固定资产由专业管理部门上报集团审批。集团批复后,省公司财务部对地市公司进行批复。

第八条 固定资产非正常报废、盘亏的审批

(一)地市公司层面

1、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对非正常报废、盘亏的固定资产填制固定资产非正常报废、盘亏申请表,注明固定资产基本情况及报废、盘亏原因等有关信息,由资产责任人签字,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专业管理部门。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2、专业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进行技术鉴定,综合分析固定资产非正常报废的可行性,核实盘亏资产,鉴定人及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交审计监察部门。

3、审计监察部门进行审计及责任认定后,移交财务部门。

4、财务部门对非正常报废(盘亏)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净值等信息进行审核,资产会计及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请公司领导层审批。

5、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以市公司文件形式上报省公司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应同时形成相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及拟报废资产处置方案。

6、固定资产报废实行预算管理,各单位依据预算目标编制固定资产报废计划。

7、地市公司财务部门在接到同意报废(盘亏)批复文件后,删除报废(盘亏)资产卡片,并进行账务处理,待收到报废资产变价回收单等资料后,进行核销处理,同时通知纪检监察、专业归口管理部门、物资采购部门和专业部门。

8、物资采购管理部门组织对报废资产实物进行回收,并会同专业归口管理、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对报废资产进行估价、变卖等处置工作,及时回收变现资金,填制变价回收单,交财务部门入账。

9、非正常报废(盘亏)处置完毕后,财务部以文件形式向省公司上报资产处置执行情况说明,对资产处置情况进行反馈。

(二)省公司层面

1、省公司专业归口管理部门收到地市公司相关资料后,组织人员对实物资产进行鉴定,对资产处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对盘亏资产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后,鉴定人员及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送交审计、监察部门。

2、审计、监察部门对地市公司非正常报废、盘亏资产的责任认定及相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进行审核,签字盖章后提交财务部门。

3、省公司财务部对审计、监察部门提交的非正常报废(盘亏)资产的基本信息及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经办人及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4、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财务部对不需上报集团的资产,根据专业部门意见进行批复;需报集团的提交专业部门上报集团审批。

5、集团总部负责审批的固定资产非正常报废与盘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集团总部授权省级公司审批:

(1).因不可抗力而毁损的资产; (2).因外界因素而毁损的室外资产; (3).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报废的资产;

(4).因市政建设强制拆迁的房屋、构筑物、线路等资产;

(5).集团总部及省级公司认定退网的固定资产。 第九条 固定资产转让

(一)地市公司层面

1、专业归口管理部门提出固定资产转让申请,详细说明拟转让资产的信息及使用状态,提交物资采购管理部门。

2、物资采购管理部门负责通过询价等途径了解资产实物市场行情,对资产进行市场估价,并会同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拟订转让方案,形成可行性报告,报公司领导审批。

3、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对拟转让资产进行审核论证, 形成会议纪要,以市公司文件形式上报省公司专业管理部门。

4、省公司批复后,由物资采购管理部门组织机构进场,进行评估,确认评估结果,完成固定资产实物转让合同的执行工作,并负责收回转让价款,连同批复文件、中介机构评估文件(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评估的资产转让)、合同、协议、单证等一并报送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5、财务部根据文件资料进行账务处理并删除资产卡片。

6、资产转让处置完毕后,财务部以文件形式向省公司上报资产处置执行情况说明,对资产处置情况进行反馈。

(二)省公司层面

1、房屋和土地的转让:

(1)省公司专业管理部门收到地市公司相关资料后,组织人员对实物资产进行实地评估论证,组织财务部、物资采购与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法律与风险管理部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资产处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通过后,联席会议人员签字送交省公司主管领导审核。

(2)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专业管理部门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

(3)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对非公开转让的,由专业管理部门上报集团进行审批,集团公司批复后)由财务部会同专业部门对地市请示进行批复,同时将相关资料移交给物资采购管理部门。

(4)物资采购管理部门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对于需要进行评估的资产转让,聘请入围的评估、拍卖机构,组织地市进行评估。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参考依据(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原经济行为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交易)。

(5)评估完成后,专业管理部门组织联席会议人员对评估结果进行论证,通过后,移交财务部门。 (6)、财务部收到转让固定资产审批资料后,将备案申请函、《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资产评估报告》、《省级公司资产评估备案项目受理情况表》上报集团公司,办理备案手续,并将资料移交地市公司。

2、其他固定资产的转让: 参照房屋、土地转让流程。

3、房屋、土地的非公开转让以及一级干线固定资产的转让,应报集团总部审批,其他固定资产转让由省级公司审批。

4、公开转让是以招标、拍卖、挂牌的形式进行固定资产转让。

5、需要评估的经济事项,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要在集团总部指定的评估机构中选择。

第十条 非货币性交易

(一)地市公司层面

1、专业归口管理部门提出固定资产置换申请,说明拟换入、换出资产的详细信息,提交物资采购管理部门。

2、物资采购管理部门通过询价等途径了解资产实物市场行情,商议置换价格,对资产进行市场估价,并会同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成立工作组,拟订置换方案,形成可行性报告,报公司领导审批。

3、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对拟置换资产进行审核论证, 形成会议纪要,以市公司文件形式上报省公司专业管理部门。

4、省公司批复后,由物资采购管理部门组织机构进场,进行评估,确认评估结果,执行固定资产实物置换合同。并将经专业归口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物资采购管理部门签字的置换资产实物清单,连同批复文件、合同、协议、单证等一并报送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5、专业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资产使用部门对换出资产进行拆除。

6、建设部门对换入资产在工程项目完成初验并开通运行后,向财务部门提供设备转固依据。

7、财务部根据文件资料进行账务处理,并删除换出资产卡片,建立换入固定资产卡片。

8、资产置换完成后,财务部以文件形式向省公司上报资产处置执行情况说明,对资产处置情况进行反馈。

(二)省公司层面

1、房屋和土地的置换:

(1)、省公司专业归口管理部门收到地市公司相关资料后,组织人员对实物资产进行实地评估论证,并组织财务部、物资采购与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法律与风险管理部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资产置换的可行性进行评估,通过后,联席会议人员签字送交省公司主管领导审核。

(2)、主管领导审核通过后,由专业归口管理部门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 (3)、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需要上报集团审批的,由专业管理部门上报集团进行审批,集团公司批复后)由财务部会同专业部门对地市请示进行批复,同时将相关资料移交给物资采购管理部门。

(4)、物资采购管理部门通过招投标方式聘请社会有资质入围的评估机构,对拟置换资产进行评估,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参考依据。

(5)评估完成后,专业管理部门组织联席会议人员对评估结果进行论证,通过后,移交财务部门

(6)、财务部收到置换固定资产评估手续后,向集团公司办理备案手续,同时通知物资采购管理部门。

(7)物资采购管理部门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定拍卖公司,通过公开拍卖的形式选定置换商,并将相关资料移交地市公司。

2、其他资产的置换: 参照房屋、土地置换流程。

3、房屋、土地的非公开置换以及一级干线固定资产置换,应报集团总部审批,其他固定资产置换由省级公司审批。

4、固定资产公开置换是指以招标、拍卖、挂牌的形式进行的固定资产置换。

5、需要评估的经济事项,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要在集团总部指定的评估机构中选择。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遵循《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国联通集团〔2009〕611号)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暂行)》(中国联通集团〔2009〕22号)文件规定。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中中国联通集团黑龙江省分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

1.流程图-固定资产正常报废

2.流程图-固定资产非正常报废、盘亏 3. 流程图-固定资产转让 4.流程图-固定资产置换

国有资产处置方案范文第4篇

固定资产处置实施细则

(试行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满足公司盘活资产、控制风险的需要,加强我省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被处置的固定资产确实属于无法继续使用或不需使用,确保被处置固定资产在处置前安全、完整,确保被处置固定资产收入的公正性,理顺资产处置流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总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暂行)》(中国联通集团〔2009〕22号)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中国联通集团黑龙江省分公司固定资产处置的目标:全程可视,流转可控,职责明确,控制风险,提高效率。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本部及各地市分公司。

第二章 固定资产处置范围

第四条 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公司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及注销产权的一种行为。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固定资产报废,是指经科学鉴定或按有关规定,已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包括正常报废和非正常报废。

2.固定资产盘亏,企业在财产清查盘点中,实际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低于账面数量和价值而发生的损失等,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

3.固定资产转让,是指变更资产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的一种资产处置形式,是指不同类型、不同用途资产的产权变更行为。

4.非货币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

第三章 固定资产处置职责分工

第五条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中国联通集团黑龙江省分公司固定资产处置实行集团总部、省级公司、地市级公司三级审批。

(一)集团总部审批范围:

1、固定资产报废:

(1)正常报废:一级干线固定资产。

(2)非正常报废:一级干线固定资产及单项资产账面净值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生产用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盘亏:单项资产账面净值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生产用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转让:房屋、土地的非公开转让。

4、非货币性交易:房屋、土地的非公开置换。

(二)省公司负责集团审批范围以外的资产处置的审批。固定资产转让、非货币性交易(涉及评估项目的资产处置)报集团总部备案。

(三)地市公司负责本地区待处置固定资产的管理,资料的收集、审定和上报等工作。

第六条 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有综合管理部门、专业归口管理部门、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审计监察法律部门、使用部门。

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包括:信息化部门、综合部、网络分公司运行维护部门、存续管理部等。

(一)综合管理部门:财务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部门,负责按规定权限办理固定资产处置的上报和财务审批手续。

(二)专业归口管理部门职责:负责建立本专业闲置资产库信息,并及时更新;组织对拟处置固定资产进行专业技术鉴定;综合分析固定资产处置的经济效益并提出可行性论证,确保采取最优方案处置资产,发挥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1、信息化部门:负责组织BSS域和MSS域信息系统及其相关固定资产的技术鉴定和评估工作。

2、综合部:负责组织上市运营主体土地、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运输设备、通用设备(不含信息化资产)等固定资产的技术鉴定和评估工作。

3、存续管理部:负责组织非上市公司(包括原网通存续、原联通存续、新时空、国脉通信集团及其所属企业)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的技术鉴定和评估工作。

4、网络分公司运行维护部门:负责组织除以上资产外的所有生产用固定资产的技术鉴定和评估工作。

(三)物资采购与管理部门职责:负责在库闲置固定资产的有效利用;组织财务、审计、监察及专业归口管理等部门进行报废固定资产的实物处置,及时回缴变价收入。

(四)审计、监察、法律部门职责:负责对固定资产非正常报废、盘亏的原因及处理情况进行审核,对资产处置过程进行监督。

(五)使用部门职责:负责向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反馈闲置资产信息,收集待处置固定资产相关证据,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省(集团)公司批准后将资产移交物资采购部门。

第四章 固定资产处置流程

第七条 固定资产正常报废的审批

(一)地市公司层面

1、地市公司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对符合正常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填制固定资产正常报废申请表,注明固定资产基本情况及报废原因等信息,资产责任人、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专业管理部门。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公司的报废申请实行连续编号,以保证所有处置资产均被记录。

2、专业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进行技术鉴定,综合分析固定资产处置的经济效益,鉴定人及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移交财务部门审核。

3、地市公司财务部门对拟报废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净值等信息进行审核,资产会计及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4、公司领导审批后,上报省公司专业管理部门。

5、地市财务部门在接到省公司同意正常报废批复文件后,注销报废资产卡片,转入清理,通知专业部门建立账销案存备查簿,通知物资采购管理部门进行资产回收,待收到报废资产变价回收单等资料后,进行核销处理。

6、物资采购管理部门接到通知后,组织对报废资产实物进行回收,并会同专业归口管理、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对报废资产进行估价、变卖等处置工作,及时回收变现资金,填制变价回收单,交财务部门入账。

7、固定资产报废实行预算管理,各单位依据预算目标编制固定资产报废计划。

(二)省公司层面

1、省公司专业管理部门收到地市公司正常报废申请资料后,进行审核、鉴定,鉴定人员及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移交省公司财务部。

2、省公司财务部对报废资料进行审核,对审批范围内的进行批复。

3、正常报废的一级干线固定资产由专业管理部门上报集团审批。集团批复后,省公司财务部对地市公司进行批复。

第八条 固定资产非正常报废、盘亏的审批

(一)地市公司层面

1、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对非正常报废、盘亏的固定资产填制固定资产非正常报废、盘亏申请表,注明固定资产基本情况及报废、盘亏原因等有关信息,由资产责任人签字,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专业管理部门。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2、专业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进行技术鉴定,综合分析固定资产非正常报废的可行性,核实盘亏资产,鉴定人及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交审计监察部门。

3、审计监察部门进行审计及责任认定后,移交财务部门。

4、财务部门对非正常报废(盘亏)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净值等信息进行审核,资产会计及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请公司领导层审批。

5、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以市公司文件形式上报省公司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应同时形成相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及拟报废资产处置方案。

6、固定资产报废实行预算管理,各单位依据预算目标编制固定资产报废计划。

7、地市公司财务部门在接到同意报废(盘亏)批复文件后,删除报废(盘亏)资产卡片,并进行账务处理,待收到报废资产变价回收单等资料后,进行核销处理,同时通知纪检监察、专业归口管理部门、物资采购部门和专业部门。

8、物资采购管理部门组织对报废资产实物进行回收,并会同专业归口管理、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对报废资产进行估价、变卖等处置工作,及时回收变现资金,填制变价回收单,交财务部门入账。

9、非正常报废(盘亏)处置完毕后,财务部以文件形式向省公司上报资产处置执行情况说明,对资产处置情况进行反馈。

(二)省公司层面

1、省公司专业归口管理部门收到地市公司相关资料后,组织人员对实物资产进行鉴定,对资产处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对盘亏资产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后,鉴定人员及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送交审计、监察部门。

2、审计、监察部门对地市公司非正常报废、盘亏资产的责任认定及相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进行审核,签字盖章后提交财务部门。

3、省公司财务部对审计、监察部门提交的非正常报废(盘亏)资产的基本信息及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经办人及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4、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财务部对不需上报集团的资产,根据专业部门意见进行批复;需报集团的提交专业部门上报集团审批。

5、集团总部负责审批的固定资产非正常报废与盘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集团总部授权省级公司审批:

(1).因不可抗力而毁损的资产; (2).因外界因素而毁损的室外资产; (3).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报废的资产;

(4).因市政建设强制拆迁的房屋、构筑物、线路等资产;

(5).集团总部及省级公司认定退网的固定资产。 第九条 固定资产转让

(一)地市公司层面

1、专业归口管理部门提出固定资产转让申请,详细说明拟转让资产的信息及使用状态,提交物资采购管理部门。

2、物资采购管理部门负责通过询价等途径了解资产实物市场行情,对资产进行市场估价,并会同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拟订转让方案,形成可行性报告,报公司领导审批。

3、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对拟转让资产进行审核论证, 形成会议纪要,以市公司文件形式上报省公司专业管理部门。

4、省公司批复后,由物资采购管理部门组织机构进场,进行评估,确认评估结果,完成固定资产实物转让合同的执行工作,并负责收回转让价款,连同批复文件、中介机构评估文件(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评估的资产转让)、合同、协议、单证等一并报送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5、财务部根据文件资料进行账务处理并删除资产卡片。

6、资产转让处置完毕后,财务部以文件形式向省公司上报资产处置执行情况说明,对资产处置情况进行反馈。

(二)省公司层面

1、房屋和土地的转让:

(1)省公司专业管理部门收到地市公司相关资料后,组织人员对实物资产进行实地评估论证,组织财务部、物资采购与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法律与风险管理部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资产处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通过后,联席会议人员签字送交省公司主管领导审核。

(2)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专业管理部门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

(3)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对非公开转让的,由专业管理部门上报集团进行审批,集团公司批复后)由财务部会同专业部门对地市请示进行批复,同时将相关资料移交给物资采购管理部门。

(4)物资采购管理部门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对于需要进行评估的资产转让,聘请入围的评估、拍卖机构,组织地市进行评估。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参考依据(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原经济行为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交易)。

(5)评估完成后,专业管理部门组织联席会议人员对评估结果进行论证,通过后,移交财务部门。 (6)、财务部收到转让固定资产审批资料后,将备案申请函、《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资产评估报告》、《省级公司资产评估备案项目受理情况表》上报集团公司,办理备案手续,并将资料移交地市公司。

2、其他固定资产的转让: 参照房屋、土地转让流程。

3、房屋、土地的非公开转让以及一级干线固定资产的转让,应报集团总部审批,其他固定资产转让由省级公司审批。

4、公开转让是以招标、拍卖、挂牌的形式进行固定资产转让。

5、需要评估的经济事项,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要在集团总部指定的评估机构中选择。

第十条 非货币性交易

(一)地市公司层面

1、专业归口管理部门提出固定资产置换申请,说明拟换入、换出资产的详细信息,提交物资采购管理部门。

2、物资采购管理部门通过询价等途径了解资产实物市场行情,商议置换价格,对资产进行市场估价,并会同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成立工作组,拟订置换方案,形成可行性报告,报公司领导审批。

3、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对拟置换资产进行审核论证, 形成会议纪要,以市公司文件形式上报省公司专业管理部门。

4、省公司批复后,由物资采购管理部门组织机构进场,进行评估,确认评估结果,执行固定资产实物置换合同。并将经专业归口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物资采购管理部门签字的置换资产实物清单,连同批复文件、合同、协议、单证等一并报送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5、专业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资产使用部门对换出资产进行拆除。

6、建设部门对换入资产在工程项目完成初验并开通运行后,向财务部门提供设备转固依据。

7、财务部根据文件资料进行账务处理,并删除换出资产卡片,建立换入固定资产卡片。

8、资产置换完成后,财务部以文件形式向省公司上报资产处置执行情况说明,对资产处置情况进行反馈。

(二)省公司层面

1、房屋和土地的置换:

(1)、省公司专业归口管理部门收到地市公司相关资料后,组织人员对实物资产进行实地评估论证,并组织财务部、物资采购与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法律与风险管理部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资产置换的可行性进行评估,通过后,联席会议人员签字送交省公司主管领导审核。

(2)、主管领导审核通过后,由专业归口管理部门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 (3)、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需要上报集团审批的,由专业管理部门上报集团进行审批,集团公司批复后)由财务部会同专业部门对地市请示进行批复,同时将相关资料移交给物资采购管理部门。

(4)、物资采购管理部门通过招投标方式聘请社会有资质入围的评估机构,对拟置换资产进行评估,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参考依据。

(5)评估完成后,专业管理部门组织联席会议人员对评估结果进行论证,通过后,移交财务部门

(6)、财务部收到置换固定资产评估手续后,向集团公司办理备案手续,同时通知物资采购管理部门。

(7)物资采购管理部门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定拍卖公司,通过公开拍卖的形式选定置换商,并将相关资料移交地市公司。

2、其他资产的置换: 参照房屋、土地置换流程。

3、房屋、土地的非公开置换以及一级干线固定资产置换,应报集团总部审批,其他固定资产置换由省级公司审批。

4、固定资产公开置换是指以招标、拍卖、挂牌的形式进行的固定资产置换。

5、需要评估的经济事项,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要在集团总部指定的评估机构中选择。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遵循《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国联通集团〔2009〕611号)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暂行)》(中国联通集团〔2009〕22号)文件规定。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中中国联通集团黑龙江省分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

1.流程图-固定资产正常报废

2.流程图-固定资产非正常报废、盘亏 3. 流程图-固定资产转让 4.流程图-固定资产置换

国有资产处置方案范文第5篇

1、行政事业单位授权代表人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五科咨询国有资产处置项目进场交易相关事项。

2、交易五科对资产处置方提出的拟进场交易项目有关政策、流程、交易所必须提供纸质交易材料等提供咨询服务,对符合进场要求的转让方告知其进行进场交易注册登记。

二、交易主体注册登记

1、资产处置方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自行进行网上注册、按要求填写入库信息、上传相关资料,由交易三科注册登记经办人员进行审核。

2、资产处置方只需注册一次,网上提交注册登记资料的影印件或扫描件,不需要到交易中心现场提交各项材料原件,但须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交易三科提供相应服务,科室负责人、经办人员应即时受理,经办人员应对资产处置方提交的电子文档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注册登记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完善的内容。

三、进场交易项目登记

1、资产处置方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录入进场交易项目信息,办理国有资产处置进场交易项目登记,资产处置方不需到交易中心现场提交各项资料原件,通过交易平台上传以下资料电子文档:

1.1进场交易通知单(财政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签署); 1.2资产处置批准文件;

1.3委托拍卖合同(包括拍卖许可经营证书、公物拍卖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交易三科科长通过交易平台及时确定项目受理人员,项目受理人员即

1 时对交易项目是否符合进场条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交易项目审查通过后,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传递给交易五科科长。

3、对手续不全或有明显错误的项目,交易三科受理人员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退回资产处置方,并及时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完善的内容。资产处置方修改后重新提交受理人员审查。

4、项目符合要求审核通过的,资产处置方携带相关纸质资料到交易五科办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进场交易业务。交易五科按照各级财政部门批复的资产处置方式组织进场交易活动。各级财政部门批复为拍卖方式公开处置的,资产处置方须于资产处置项目进场交易前,委托具有合法合规拍卖资质的拍卖机构。

5、如因交易平台出现系统故障的,或新类型交易项目进场尚无相应电子交易模块的,可采取手工作业模式进行项目登记。

四、进场交易项目分配、场所预约

1、交易五科科长接收到资产处置方已受理登记的交易项目后,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即时对项目所有纸质资料进行初审。项目负责人应审查并妥善保存资产处置方提交的以下所有纸质资料:

2.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进场交易申请书》(交易管理中心提供); 2.2进场交易通知单原件(财政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签署); 2.3资产处置批准文件原件; 2.4资产评估报告原件;

2.5委托拍卖合同原件(包括拍卖许可经营证书、公物拍卖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

2.6经财政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资产处置方审核盖章的资产处置报纸与网站公告原件;

2.7承诺书; 2.8授权委托书;

2 2.9依照有关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对材料不全或有明显错误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及时通知资产处置方,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完善的内容。进场交易项目登记信息材料与实际进场交易项目信息材料不符的,中心交易五科有权对该项目暂不受理,直至信息与实际相符为止。

4、资产处置方对提交所有纸质材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有效性负责。

5、项目经项目负责人初审,科室三级审核后,通过新乡市招投标电子交 易平台网上即时预约拍卖场所。

五、发布拍卖公告

1、资产处置方审核盖章的资产处置公告经交易五科三级审核后,拍卖机构负责发布资产处置报纸公告,交易五科项目负责人负责于报纸发布当天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同步发布资产处置网站公告。

2、需要在其他法定媒体上发布资产处置交易信息的,由资产处置方委托的拍卖机构负责同步发布。

3、资产处置方应当对披露内容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有效性负责。

4、国有资产处置拍卖公告期限至少为7个日历日。资产处置拍卖公告首次信息公告时的交易保留价不得低于经备案或者核准的资产处置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如在规定的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竞买人,资产处置方可以在不低于评估结果90%的范围内设定新的保留价再次进行公告。在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财政部门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

5、项目负责人应将资产处置公告原件、刊登资产处置公告的报纸原件、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下载的资产处置公告一并归档管理。

六、受理窗口安排、竞买登记

1、交易三科依据交易五科出具的《项目窗口安排通知单》在四楼大厅为拍卖机构安排业务受理窗口。

2、在资产处置公告期限内,拍卖机构必须按照中心要求在四楼大厅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严格遵守交易中心各项场内管理规定接受竞买人竞买申请,依法依规进行竞买登记受理,对需要竞买人填写的相关资料进行填报指导、沟通联系、信息反馈及审核工作。

3、拍卖机构对竞买人提交的申请及材料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竞买人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有效性负责。

4、拍卖机构严格按照公告中公布的竞买人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公告期满后,拍卖机构不得再办理竞买登记。

七、保证金缴纳规定

1、竞买人按照资产处置公告规定的时限、金额持《缴纳保证金通知单》及时到财务科办理缴纳保证金手续,保证金应缴至公告中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买资格,竞买人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或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买。

2、非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退还保证金通知单》,财务科全额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可转作应支付资产交易价款,由中心财务人员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八、拍卖会组织

1、拍卖机构应当按照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组织实施公开拍卖。拍卖活动应符合《拍卖法》相关规定。

2、在拍卖会前1日内,资产处置方应通知财政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参加拍卖会的时间及地点,提示上述相关部门及时对拍卖活动进行监督。

3、拍卖机构工作人员应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拍卖现场,做好拍卖前设备、资料的准备工作,负责有关人员签到及维护会场秩序。交易五科项目负责人配合资产处置方、拍卖机构组织实施公开拍卖及现场秩序管理、服务工作。

4、拍卖机构在拍卖会前、后须向交易五科项目负责人提供以下资料,由交易五科三级审核后留存:

4 4.1拍卖日前一个工作日提交资料(如未按本流程规定提交完整资料的,项目负责人有权暂停拍卖会): ①拍卖报纸公告原件 ②拍卖规则(竞买须知)原件 ③拍卖清单及拍品简介原件

④竞买人登记明细表原件、竞买合同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⑤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4.2拍卖公司拍卖会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资料: ①拍卖底价通知单原件

②拍卖现场记录原件或流拍说明原件 ③成交确认书原件及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九、交易结果公示

1、国有资产买受人确定后1个工作日内,由资产处置方编制交易结果公示,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传递至交易五科三级审核通过后,由资产处置方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盖章确认后送达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收到符合要求的交易结果公示后于当天在中心网站上发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交易档案的整理、移交和保管

1、项目负责人在交易活动完成3个工作日内编订整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进场交易档案》,经三级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安排打码装订印制成册,经复审无误后由项目负责人向办公室档案员移交。

国有资产处置方案范文第6篇

【摘要】金融系统的稳定发展是我国政府宏观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首先基于内外因素,分析了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并基于此,阐述了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解决办法,以维护国有银行的健康发展。本文旨在强化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认识,并为今后相关领域的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资料。

【关键词】国有商业银行 不良贷款 成因 解决办法

一、引言

国有商业银行是我国银行业的主体,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当前,在银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问题也日益显现,正逐步影响着银行业的健康发展,阻碍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形成,是多方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有内因也有外因。这就强调国有商业银行需要立足于形成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解决银行不良贷款这一问题。

二、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

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形成,是多方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有经营管理不当的原因,也有客观环境的影响。但究其根源,是经济体制改革不完善,与市场经济发展向矛盾。具体而言,主要有如下的内外因素所致。

(一)内部原因

1.商业银行自身内控机制不完善,在自我约束、内审等方面,缺乏切实有力的约束力和手段。

2.银行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经营,以躲避央行的严厉监管。

3.银行缺乏完善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及风险防范机制,致使银行难以确保贷款的安全性。

4.银行在“趋利”的天性引导下,过于追求高额利益、信贷投向过于集中,进而在行为上与安全的经营原则相违背。

(二)外部原因

1.银行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当,进而导致银行出现效益下滑的问题。

2.银行负债及信用观念淡薄,在思想行为上存在过失。

3.政府的干预力度过于频繁,不良贷款呈现上升的趋势。

4.我国金融法规不完善,违法成本低,进而滋生了银行这一行为的产生。

二、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解决办法

从近几年我国四大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增长情况(见表1)来看,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正处于逐步下降的趋势。这说明,在近几年的狠抓落实中,实施了诸多有效的解决办法,对国有商业不良贷款行为进行了治理。对此,笔者认为,当前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进一步解决,可从以下几点入手。

(一)妥善处置银行不良贷款,实现有效的信贷资产风险管理

1.建立完善的贷款及授信制度,强化贷款风险的有效控制。商业银行需要针对客观环境的变化,全面而有效地分析,进而把握好资金投向及投量的变化趋势,做到应时而动。做到贷款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风险控制,在银行贷款发放之前,需要对贷款企业进行全面的评估分析及判断,将贷款可能产生的风险减低至最小。并且,相关的审查工作也要落实开展,依托完善的审查制度,及时发现贷款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地避免银行不良贷款的产生。

2.建立风险分散及救助机制,强化贷款风险的有效处置。其实,贷款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如何分散风险,并形成良好的救助机制,是减少风险影响的重要基础。所以,基于银行发展的需求,建立完善的风险分散及救助机制,合理控制贷款风险所形成的影响力。同时,限制贷款过于集中的问题,也就是合理分散贷款比重,以达到对贷款风险的分散,进而避免贷款集中程度过高。

(二)有效清除不贷款根源,逐步建立完善的新市场机制

体制问题一直是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发生的根源,所以根源的清除在于如何构建完善的体制,以适应当前的市场发展。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建立完善的新市场机制,以强化以市场控制及约束为导向的改革趋势,更好地适应当前的市场发展需求。与此同时,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机制、经营管理机制等,需要进行合理的调节,以形成更具有作用力的新的市场机制。

(三)优化国有商业银行信贷结构,提高银行信贷质量

基于当前银行业的发展水平,优化信贷结构已成为银行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就拿中国农业银行为例,如表2所示,是农业银行2012年按行业划分的公司类不良贷款结构。从中我们不难发现,中国农业银行的信贷结构相对比较集中,且大多数为传统行业、抵御风险能力弱。所以,商业银行应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将信贷市场投放到更加广阔的前景之中,如电信、交通等领域,且不宜过于集中;对于发展前景开阔的中小企业,也要适当向其倾斜。当然,在信贷的过程中,贷款的集中度不宜过高,要合理的实现大小额度贷款的比例。并且,银行为了自身的发展需求,应积极拓展和创新传统贷款业务,在发展传统贷款业务的同时,积极向汽车购置、住房购买等领域发展,提高银行信贷的质量。

(四)减少政府的信贷干预,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政府干预也是造成当前不良信贷的重要原因之一。对此,减少政府的信贷行为干预,对于營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商业银行的运行过程中,应强化银行的独立性,减少外部力量的干预。政府在其中更多的是提供完善的法律及政策支持,为商业银行的信贷提供良好的信用环境。此外,针对市场经济的发展,及时修改相关的规定,提高银行的风险抵御能力,适应发展的需求。

三、结束语

解决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问题,是当前深化金融结构改革的重要内容。而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形成是多方因素下的结果,为问题的解决带来较大的苦难。所以,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解决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作,需要针对问题的根源,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健全相关法律,积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提高商业银行的信贷危机能力,确保国有商业银行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1]曾燕.基于统计分析方法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问题浅析[J].商,2013(06).

[2]李长松.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增长的成因及对策[J].北方经贸,2013(05).

[3]单松.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的成因及对策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3(02).

[4]刘鑫.从认知与责任角度看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恶性增资[J].经济研究导刊,2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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