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收购意向书范文

2024-07-12

股权收购意向书范文第1篇

股权收购意向书

收购方: 转让方:

鉴于,

收购方与转让方已就转让方持有的 公司(目标公司) %的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了初步磋商,为进一步开展股权转让的相关调查,并完善转让手续,双方达成以下股权收购意向书,本意向书旨在就股权转让中有关工作沟通事项进行约定,其结果对双方是否最终进行股权转让没有约束力。

第一条、收购标的

收购方的收购标的为转让方拥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权益及其实质性资产和资料。

第二条、收购方式

收购方和转让方同意,收购方将以现金方式完成收购,有关股权转让的价款及支付条件等相关事宜,除本协议作出约定外,由双方另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进行约定。

第三条、保障条款

1、转让方承诺,在本意向协议生效后至双方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日的整个期间,未经受让方同意,转让方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就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出让或者资产出让问题再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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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让方承诺,转让方及时、全面地向受让方提供受让方所需的目标公司信息和资料,尤其是目标公司尚未向公众公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利于受让方更全面地了解目标公司真实情况;并应当积极配合受让方及受让方所指派的律师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工作。

3、转让方保证目标公司为依照中国法律设定并有效存续的,具有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4、转让方承诺目标公司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前所负的一切债务,由转让方承担;有关行政、司法部门对目标公司被此次收购之前所存在的行为所作出的任何提议、通知、命令、裁定、判决、决定所确定的义务,均由转让方承担。

5、双方拥有订立和履行该协议所需的权利,并保证本协议能够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签订和履行该协议已经获得一切必需的授权,双方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代表已经获得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条、保密条款

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下列事项承担保密的义务: 范围包括商业信息、资料、文件、合同。具体包括: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协议的谈判; 协议的标的;各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任何商业信息、资料及/或文件内容等保密,包括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各方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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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限制不适用于:

(1)在披露时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的资料和信息;

(2)并非因接收方的过错在披露后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的资料和信息;

(3) 接收方可以证明在披露前其已经掌握,并且不是从其他方直接或间接取得的资料;

(4) 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义务向有关政府部门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经营所需,向其直接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披露上述保密信息;

3、如收购项目未能完成,双方负有相互返还或销毁对方提供之信息资料的义务。

4、该条款所述的保密义务于本协议终止后应继续有效。 第五条、生效、变更或终止

1、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意向书内容予以变更。

2、若转让方和受让方未能在 个月期间内就股权收购事项达成实质性股权转让协议,则本意向书自动终止。

3、在上述期间届满前,若受让方对尽职调查结果不满意或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误导信息或存在重大疏漏,有权单方终止本意向书。

4、本意向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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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

受让方:

(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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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收购意向书范文第2篇

1、

2、

3、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

有限公司(“买方”)有意直接或通过一个或多个其关联公司在

(“目标公司”)

%

。各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

(以下称“目标公司”)

(以下称“卖方”)

有限公司(以下称“买方”)

符合双方约定条件下购买(“卖方”)所持有之股权,并进而获得目标公司名下所拥有的位于成交易意向,并将该意向明确如下;

1、 目标公司及项目土地现况 1)目标公司于 年 月 日在商局注册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定代表人为:

2)目标公司依法拥有位于;目前容积率为

万元,经营范围为;

工;法

。公司股东(“卖方”)为,其持有股权比例如下:

当前土地性质为:住宅用地;上述地块的

2、 收购条件 各方明确此次股权收购之主要目的是由买方通过合法方式获得项目土地的实际开发经营权,卖方愿意通过自身资源和运作并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同意其出让住宅项目用地,在同时符合如下条件时买方同意收购卖方所持有的全部股权:

1)项目土地所在属地以上政府已形成会议纪要或者其他合法文件,同意并担保将在建项目转让手续齐全;

2)项目土地用地规划容积率不低于3)卖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处臵权;

4)目标公司对第三方不负有任何债务及其他任何有损买方利益之情形; 5)买卖双方约定之其他条件。

3、 正式文件 在达到“收购条件”之后 日内,双方应就股权收购之交易价格、付款条件、税费承担等主要内容及股权转让协议书及相关补充协议、法律文件等进行充分协商并形成一致接受的文本,并以该文本作为正式签约文件;如在上述期限内双方未能就该等正式文件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可提前终止本意向书,但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4、 资料提供 自“收购条件“满足之日起7日内,卖方及目标公司应向买方提供如下资料:1)目标公司设立、变更、年检等工商登记资料及公司章程复印件;2)目标公司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债权债务情况说明;3)目标公司聘用员工和社保情况说明;4)目标公司能够取得“收购条件”所述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政府或者部门之批复文件,从而使买方对此次交易的真实性和可行性形成基本的判断,也便于双方在“收购条件‘满足后对“正式文件”进行协商。

5、

尽职调查 “正式文件”确定之日起30日内,买方及其代理人将对本次

,商业比例不高于

;

之股权,并且就该股权拥有完整的、排他的交易开展合理的“尽职调查”,在该期限内,卖方及目标公司应当配合买方委派之人员的调查行为,包括财务审计、法律调查及项目核查等,卖方及目标公司应当积极予以协助,并根据买方委派人员之合理要求提供与此次交易相关之资料。如在尽职调查期内买方发现此次交易所涉及相关事项与卖方陈述不一致或者有其他卖方未披露之情形且经分析认为不论从商业利益还是从法律风险角度考虑不适宜进行此次交易的,买方有权终止本意向书,并无须向卖方及目标公司承担任何责任。

6、 排他性协商

鉴于买方在磋商协议和尽职调查中将要花费的时间、努力和金钱的对价,各方同意自即日起至“正式文件”签署前,卖方将不再与第三方就此次交易相关的事项进行询价或要约,且不与第三方进行任何与交易有关的协商和讨论,或不进行与此次交易相冲突或对其造成干涉的交易。但是,在“正式文件”协商期间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且一方向另一书面通知终止本意向书的或者买方按“尽职调查”约定终止本意向书的除外。

7、 交易价格 买卖双方确认股权交易价格以“收购条件”所述之土地使用权净面积为依据(最终面积以勘测放线单为准)按照每亩人民币 万元确定,暂定交易总价款为 亿元(大写: 正)。此交易价格包含目标公司为取得“收购条件”之项目土地使用权应支付之全部土地出让金、税收及手续费等全部款项,但不包含代理费。

8、 付款条件 “正式文件”签署后五日内买方将人民币500万元划入双方共管帐户,卖方及目标公司即向国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包括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共管款项仅限于在出让合同签署后拨付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其余款项根据出让合同要求的付款进度和买方协助买方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程序支付。

9、 保密条款 各方将严格保守本意向书全部内容、预期交易以及相关联的协商和检查的机密性,除非公众可通过意向各方以外的其他途径得到该等信息,任何一方对涉及此次交易的信息和在此过程中所获得的资料、数据等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式披露(交易各方之关联公司及所委托的人员除外);如本意向书被提前终止或者双方未签署“正式文件”的,任何一方均有义务将对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予以返还并应在两年内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项承担保密义务;如因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其全部损失赔偿。

10、 正式文件签署 除非一方按“正式文件”和“尽职调查”条款终止本意向协议的,买方在尽职调查期间届满后五日内应当与卖方及目标公司签署经双方确认的“正式文件”,除非经各方协商同意,如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正式文件”条款或者延长签署时间的,另一方有权不予接受;如由此导致无法签署“正式文件”的,提出修改方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万元。

本意向书一式 份,各方均至少持有一份,同时各方同意按此签署。

买方:

卖方:

目标公司:

股权收购意向书范文第3篇

股权收购意向书

收购方: 转让方:

鉴于,

收购方与转让方已就转让方持有的 公司(目标公司) %的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了初步磋商,为进一步开展股权转让的相关调查,并完善转让手续,双方达成以下股权收购意向书,本意向书旨在就股权转让中有关工作沟通事项进行约定,其结果对双方是否最终进行股权转让没有约束力。

第一条、收购标的

收购方的收购标的为转让方拥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权益及其实质性资产和资料。

第二条、收购方式

收购方和转让方同意,收购方将以现金方式完成收购,有关股权转让的价款及支付条件等相关事宜,除本协议作出约定外,由双方另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进行约定。

第三条、保障条款

1、转让方承诺,在本意向协议生效后至双方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日的整个期间,未经受让方同意,转让方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就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出让或者资产出让问题再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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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让方承诺,转让方及时、全面地向受让方提供受让方所需的目标公司信息和资料,尤其是目标公司尚未向公众公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利于受让方更全面地了解目标公司真实情况;并应当积极配合受让方及受让方所指派的律师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工作。

3、转让方保证目标公司为依照中国法律设定并有效存续的,具有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4、转让方承诺目标公司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前所负的一切债务,由转让方承担;有关行政、司法部门对目标公司被此次收购之前所存在的行为所作出的任何提议、通知、命令、裁定、判决、决定所确定的义务,均由转让方承担。

5、双方拥有订立和履行该协议所需的权利,并保证本协议能够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签订和履行该协议已经获得一切必需的授权,双方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代表已经获得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条、保密条款

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下列事项承担保密的义务: 范围包括商业信息、资料、文件、合同。具体包括: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协议的谈判; 协议的标的;各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任何商业信息、资料及/或文件内容等保密,包括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各方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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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限制不适用于:

(1)在披露时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的资料和信息;

(2)并非因接收方的过错在披露后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的资料和信息;

(3) 接收方可以证明在披露前其已经掌握,并且不是从其他方直接或间接取得的资料;

(4) 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义务向有关政府部门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经营所需,向其直接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披露上述保密信息;

3、如收购项目未能完成,双方负有相互返还或销毁对方提供之信息资料的义务。

4、该条款所述的保密义务于本协议终止后应继续有效。 第五条、生效、变更或终止

1、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意向书内容予以变更。

2、若转让方和受让方未能在 个月期间内就股权收购事项达成实质性股权转让协议,则本意向书自动终止。

3、在上述期间届满前,若受让方对尽职调查结果不满意或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误导信息或存在重大疏漏,有权单方终止本意向书。

4、本意向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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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

受让方:

(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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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收购意向书范文第4篇

下列各方均已认真阅读和充分讨论本意向书,并在完全理解其含义的前提下签订本意向书。

甲方(转让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让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据我国法律于· 年· 月·日在·市工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持有A 公司·%股权,而A公司是一家于· 年·月· 日在·市工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乙方是一家依据我国法律于·年·月·日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拟收购甲方持有的A 公司·%股权。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目标公司概况

目标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法定代表人:·,住所:·。 第二条 标的股权

1 / 6

本次收购的标的股权,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权。甲方同意以本意向书所确定的条件及价格,转让标的股权;乙方同意以上述价格受让该股权。 第三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将以现金方式完成标的股权的收购。

2、若无其他约定,本次收购过程中,股权转让价款应当以人民币计价和支付。

3、如确定收购,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意向书项下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格为·元整(¥· ),但最终以甲、乙双方正式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具体约定为准。

4、收购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及支付期限,由甲乙双方在《股权转让协议》或其后附的补充协议中确定。 第四条 收购方案(视收购股权比例而定)

收购完成后,乙方持有A公司100%股权,A公司成为乙方的全资子公司;甲方不再持有A 公司的任何股权,并退出其经营管理。 第五条相关问题的沟通、解答和补充

对于尽职调查报告与甲方披露的材料中有疑问或问题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进行补充披露或自己进行补充调查,甲方应予以配合。 第六条 股权转让基准日

1、本意向书所称股权转让计价基准日是指确定目标公司股东权益的时日,自该日起转让股权在目标公司的利益转归受让方享有。

2、本意向书项下的股权转让计价基准日暂定为· 年· 月·日。 第七条或有债务及新债务

1、甲方在此确认:将在乙方委托审计时向乙方全面、真实地说明目标公司已经存在的资产及债务情况,目标公司并不存在未披露的其它或然的债务或可能产生债务的事由,甲方对未被披露但已实际发生或因股权转让日之前的事由而致将来产生的全部债务向乙方承担等额的返还赔偿责任。

2、甲方在此确认:除已披露、双方已认可的债务外,尽职调查的审计终止日起至股权交割日,目标公司如发生任何新的债务或费用支出,甲方应实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得到乙方的确认且股权转让价格随之调整,否则,由甲方承担等额的返还赔偿责任。 第八条 声明和保证

2 / 6

1、甲方保证在签订本意向书时,目标公司拥有的资产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未被任何司法机关查封。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未设置任何质押等他项权利,未被任何司法机关查封。

2、甲方保证目标公司未对除已向乙方披露之外的任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甲方保证在本意向书签订后,不会擅自采取任何方式处置目标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资产,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抵押、担保、租赁、承包、转让或者赠予等方式。如确需处置则事先应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保证目标公司为依照中国法律设定并有效存续的,具有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5、甲方承诺目标公司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前所负的一切债务,由甲方承担;有关行政、司法部门对目标公司被此次收购之前所存在的行为所作出的任何提议、通知、命令、裁定、判决、决定所确定的义务,均由甲方承担。

6、甲乙双方拥有订立和履行该协议所需的权利;双方订立和履行该协议已经获得一切必要的授权;双方在本意向书上签字的代表已经获得授权签署本意向书,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 费用分担

无论收购是否成功,因收购发生的费用按如下约定进行分摊:

1、双方基于收购而支出的工作费用,包括:差旅费、人员工资、资料刊印费、办公开支等,由各方自行承担。

2、双方基于收购而支出的聘请相关中介为其服务的费用,包括:聘请律师、投资顾问、财务顾问、技术顾问的费用等,由各方自行承担;

3、双方基于收购而支出的与尽职调查有关的调查取证费用,包括:向国家管理机关支付的查询费、取证过程中支付给证人的费用、档案查询费等,由各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本意向书所谓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但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动,或因有权批准机关的审批等,虽非不可抗力,仍视为本意向书当事人不可控制的客观事实,因而与不可抗力具有同等法律效果。

2、本意向书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动,或因有权批准机关的审批等,导致本意向书书无法继续履行或使本意向书目的无法实现,则任何一方均可通知对方解除本意向书。在此情形下,本意向书自通知到达对方之

3 / 6

时解除。但是,通知方应当在通知中说明解除协议的理由,并同时提供发生不可抗力、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动,或有权批准机关未通过审批的依据。

3、任何一方依据不可抗力条款解除本意向书,除非依据本意向书约定应当返还预付款、利息及其他已给付的财产,相对方均无权追究其违约责任。但是,发生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动情形,并可能使一方损失进一步扩大时,双方均有义务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否则,未采取止损措施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进一步扩大的损失。 第十一条 排他性

本意向书签署后,甲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就标的股权的转让和收购进行磋商及签署任何意向性文件、框架协议、备忘录或确定性的交易协议。 第十二条 限制竞争

甲方保证自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除非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合伙、合作从事·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 保密

适用甲乙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 第十四条 特别条款

本意向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退出或违反本意向书不需要对其他方承担任何责任,但本意向书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除外。尽管如此,本意向书各方应本着精诚合作的精神积极推进本意向书所列的合作事项。

第十五条 通知及送达

1、除非本意向书另有规定,本意向书项下各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应使用书面形式,通过专人送达、挂号信邮寄、传真或特快专递送达。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日:

专人递送:通知方取得的被通知方签收单所示日期;

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方持有的国内挂号函件收据所示日期后第五日; 传真:收到成功发送确认的当日;

特快专递:发出通知方持有的发送凭证上邮戳日起第三日。

4 / 6

2、任何一方的下述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该方应立即按本意向书约定的方法通知对方。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的变更自对方收到变更通知时生效。本意向书项下的通知,均按下列地址送达:

(1)甲方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2)乙方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第十六条 生效、变更、终止

1、本意向书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意向书未尽事宜,各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3、如乙方对尽职调查结果不满意或甲方提供额资料存在虚假、误导信息或存在重大疏漏,有权单方终止本意向书。

4、本意向书双方均享有终止谈判的权利。任何一方决意终止谈判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如因终止谈判一方延迟或未履行谈判终止义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适用法律

本意向书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在解释或者履行意向书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 / 6

2、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本意向书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十九条 其他

1、本意向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意向书附件与本意向书一并签署,是本意向书的必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签署日期:2018年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签署日期:2018年

股权收购意向书范文第5篇

乙方:兰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丙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支行

立议目的

鉴于甲、乙双方于2007年3月20日签订的有关甘肃××加工厂和甘肃××贸易有限公司的《股权和资产转让协议书》的约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股权和资产转让协议书》项下部分转让价款即人民币××万元整委托丙方进行监管。现就监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

李××为甘肃××加工厂的个人独资股东,以及持有甘肃××贸易有限公司50%的股权,并获授权处置甘肃××贸易有限公司剩余50%的股权。

甲、乙双方签订的《股权和资产转让协议书》,即将甘肃××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甘肃××加工厂全部有效资产进行转让。

一、监管内容

1、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共同委托丙方对《股权和资产转让协议书》中所述部分转让价款即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整进行监管。

2、监管期间上述资金滋生的利息不在监管范围内,本协议书履行完毕后将利息划回乙方指定账户。

二、账户开立

1、由乙方以乙方的名义在丙方处开设一个资金监管账户(下称“监管账户”),专为上述款项的监管所用。

2、监管账户的预留印鉴为一公一私两枚印章,其中:财务专用章由乙方出具,私人印鉴章由甲方出具。财务专用章、私人印鉴章在该账户监管期间不得变更,乙方也不得在甲乙双方共同签署付款通知书前购买有关结算凭证,否则丙方有权不予办理。

三、监管资金划入

1、乙方或其指定人应于《股权和资产转让协议书》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上述监管资金即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整汇入监管账户内。

2、丙方对监管资金是否按照约定期限足额划付至监管账户,以及监管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等,不承担任何法律义务和责任。

四、在乙方将上述款项汇入监管账户后,丙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或和甲、乙双方另行达成一致并有效提交丙方的书面约定,对监管账户进行监管。

五、监管资金划付

1、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并盖有上述监管账户预留印鉴章的《付款通知书》,丙方对申请划款的贷记凭证的真实性核对无误后,将监管账户内的资金人民币××万元付予甲方或甲方指定账户。

1.1根据《股权和资产转让协议书》第三条3.2(4)约定,甘肃××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至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名下,并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1.2根据《股权和资产转让协议书》第三条3.2(4)约定,甘肃××加工厂有效资产交割至乙方,双方签署资产移交清单。

2、在取得上述第1条中所述两项文件较晚者后五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可共同签署付款通知,指令丙方将监管账户内价款支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账户,并该通知中印章必须与预留印鉴一致,否则,丙方有权拒绝划付监管资金。

六、各方同意并确认,除非本协议书约定,丙方不得对监管账户内的资金作任何划拨或其他处置,否则将对由此给甲乙双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责任,但由于司法、海关、税务等国家机关(部门)依法查封、冻结、扣划的除外。

七、丙方不对监管资金的合法性、有效性等作出任何承诺。甲乙双方因股权或资产转让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丙方无关。

八、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监管资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自乙方将人民币××××万元被监管资金划入监管账户时起生效。

十、本协议书于 年 月 日签订于兰州市张掖路延寿巷4号中广大厦雅园20层A座甘肃炜城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甲方:李××

盖章/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兰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盖章/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支行盖章/签字:

股权收购意向书范文第6篇

收购意向书模板1

________甲方(收购方):----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

甲、乙双方已就乙方持有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00%股权的相关收购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股权收购意向:

一、鉴于:

1、甲方系一家依据中国法律组建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目标公司系合法存续的企业。乙方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

2、甲方拟向乙方收购乙方合法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甲方拟受让该目标股权并成为目标公司新的股东(以下称“股权转让”)。

二、目标公司概况

------有限公司(注册号:______ )成立于____年__月__日,是由乙方独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为矿产品经销;汽车运输。

三、收购标的

甲方的收购标的为乙方拥有的目标公司其中80%的股权以及目标公司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权益等全部财产(附资产明细、债权债务清单)信息。

四、收购价格、方式________

1、收购价格:甲乙双方初步商定收购价格为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最终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后的目标股权净资产基础确定最终收购价格。

2、收购方式:甲、乙双方均同意,甲方将以现金方式和/或________ 方式一次性于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________日内全额支付完毕。

或者:甲、乙双方均同意,甲方将以现金方式和/或______X方式分__期完成收购,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________日内,甲方应至少首先向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具体在尽职调查完毕后,由《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

五、尽职调查

1、在本意向书签署后,甲方安排其工作人员或委托律师对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或有负债、重大合同、诉讼、仲裁事项等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对此,乙方应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并促使目标公司亦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

2、如果在尽职调查中,甲方发现存在对本意向书项下的交易有任何实质影响的任何事实(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未披露之对外担保、诉讼、不实资产、重大经营风险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列明具体事项及其性质,甲、乙双方应当开会讨论并尽其努力善意地解决该事项。若在甲方上述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________ 日内,乙方和/或目标公司不能解决该事项至甲方(合理)满意的程度,甲方可于上述书面通知发出满__X日后,以给予乙方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意向。

六、保障条款

1、甲方承诺如下:

(1)甲方已完成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未发现存在对本次交易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事实(或发现该等重大事实但经双方友好协商得以解决)时,应于________日内与乙方进入《股权转让合同》的实质性谈判,并最迟于________ 年 月 日前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合同》;

(2)确保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收购目标股权议案。

(3)甲方拥有订立和履行该意向书所需的权利,并保证本意向书能够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签订和履行该意向书已经获得一切必需的授权,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代表已经获得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2、乙方承诺如下:

(1)在本意向书生效后至双方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之日的整个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就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出让或者资产出让问题再行协商或者谈判。

(2)乙方及时、全面地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目标公司信息和资料,尤其是目标公司尚未向公众公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利于甲方更全面地了解目标公司真实情况;并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及甲方所指派的律师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工作。

________(3)乙方保证目标公司为依照中国法律设定并有效存续的,具有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4)乙方承诺目标公司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前所负的一切债务,由乙方承担;有关行政、司法部门对目标公司被此次收购之前所存在的行为所作出的任何提议、通知、命令、裁定、判决、决定所确定的义务,均由乙方承担。

(5)因目标公司采矿许可证正在办理之中,乙方承诺在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最迟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将采矿许可证办理完毕,并办理至目标公司名下;

(6)乙方拥有订立和履行该意向书所需的权利,并保证本意向书能够对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________ 七、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

1、如股权转让成功,则目标公司股东由乙方一人变更为甲、乙两方,自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由双方共同经营管理/由________方具体实行经营管理;

2、双方对目标公司实行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组织机构应于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__X日内进行变更,董事会由X名董事组成,其中由甲方委派X名,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由甲方委派担任/由乙方担任;监事会由____名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其余由目标公司依法选举产生。

或者:目标公司由________ 方具体经营管理,有权自主经营、自主用工,另一方不得无故干涉;另一方有权依法查阅、了解、调取目标公司财务记录、会议记录等公司文件,对____方的经营行为有权予以合法合理监督。

3、交割: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__X日内,乙方应将目标公司的公章、财务章、财务账册、凭证、合同等全部资料交付目标公司新成立的董事会。

4、工商变更: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__X日内,双方应相互配合,积极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5、因目标公司采矿许可证正在办理之中,涉及到包括但不限于探矿权价款处置、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的变更费用、税费等后续费用,在双方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合同》后由甲方依法承担/由双方按股权转让完成后的股权比例进行分担/由目标公司依法承担;

6、目标公司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前不得进行生产销售。

八、保密条款

1、除非本意向书另有约定,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意向书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下列事项承担保密义务:

范围包括商业信息、资料、文件、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本意向书的各项条款;协议的谈判;协议的标的;各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任何商业信

息、资料及/或文件内容等保密,包括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项等。

2、上述限制不适用于:

(1)在披露时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的的资料和信息;

(2)并非因接收方的过错在披露后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的的资料和信息;

(3)接收方可以证明在披露前其已经掌握,并且不是从其他方直接或间接取得的资料;

________(4)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义务向有关政府部门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经营所需,向其直接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披露上述保密信息;

3、如收购项目未能完成,双方负有相互返还或销毁对方提供之信息资料的义务。

4、该条款所述的保密义务于本意向书终止后应继续有效。

九、生效、变更或终止

1、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意向书内容予以变更。

2、若甲、乙双方未能在__个月期间内就股权收购事项达成实质性股权转让合同,则本意向书自动终止。

3、在上述期间届满前,若甲方对尽职调查结果不满意或乙方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误导信息或存在重大疏漏,有权单方终止本意向书。

4、本意向书签署时应取得各方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和授权。

5、本意向书在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后始生效。

十、其他

1、在股权转让时,甲、乙双方和/或相关各方应在本意向所作出的初步约定的基础上,分别就有关股权转让、资产重组、资产移交、债务清偿及转移等具体事项签署一系列合同和/或其他法律文件。届时签署的该等合同和/或其他法律文件生效后将构成相关各方就有关具体事项达成的最终合同,并取代本意向书的相应内容及本意向书各方之间在此之前就相同议题所达成的口头的或书面的各种建议、陈述、保证、承诺、意向书、谅解备忘录、协议和合同。

2、甲乙双方要诚信履行自己的承诺,并不得以本意向书在法律上可能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完备的手续而借故不信守本意向书的约定。

3、任何一方违反本意向书约定内容的,应依法向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4、本意向书正本一式__份,各方各执X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捺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收购意向书模板2

一、目标公司资产的详细陈述:

1、资产范围(附清单);

2、资产有无设定抵押、担保情形;

3、如系国有资产,有无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二、目标公司的有关公司文件、财务报表、营业与资产状况的报表(尤其是公司负债情况,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开列详细清单)。

三、保证条款:保证上述条款及文件的真实性,如有错误和不实之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过渡期条款:

1、双方应尽快取得涉及本项交易或与本项交易的实施有关联的第三方同意、授权及核准;

2、卖方承诺在此过渡期内妥善保存管理目标公司的一切资产;

3、为维护目标公司的现状,防止卖方利用其尚为目标公司之机,变相从公司获得其他利益,使公司资产价值减少;

4、双方对于收购合同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负有保密义务,以免节外生枝。

五、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A、办理有关产权证照转户手续;

B、资产移交期限;

C、分批移交,移交时间表。

2、买方:A,付款日期;

B、付款方式;

C、机关日期和方法。

六、现有职工安置问题

七、违约责任

八、生效条件

收购方: 被收购方:

年 月 日

附件(略)

收购意向书模板3

甲方(收购方):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

甲、乙双方已就乙方持有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00%股权的相关收购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股权收购意向:

一、鉴于:

1、甲方系一家依据中国法律组建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目标公司系合法存续的企业。乙方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2、甲方拟向乙方收购乙方合法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甲方拟受让该目标股权并成为目标公司新的股东(以下称“股权转让”)。

二、目标公司概况

有限公司(注册号: )成立于 年

月日,是由乙方独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为矿产品经销;汽车运输。

三、收购标的

甲方的收购标的为乙方拥有的目标公司其中80%的股权以及目标公司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权益等全部财产(附资产明细、债权债务清单)信息。

四、收购价格、方式

1、收购价格:甲乙双方初步商定收购价格为 人民币(¥),最终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后的目标股权净资产为基础确定最终收购价格。

2、收购方式:甲、乙双方均同意,甲方将以现金方式和/或 方式一次性于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 日内全额支付完毕。

或者:甲、乙双方均同意,甲方将以现金方式和/或 方式分期完成收购,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 日内,甲方应至少首先向乙方人民币元,具体在尽职调查完毕后,由《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

五、尽职调查

1、在本意向书签署后,甲方安排其工作人员或委托律师对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或有负债、重大合同、诉讼、仲裁事项等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对此,乙方应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并促使目标公司亦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

2、如果在尽职调查中,甲方发现存在对本意向书项下的交易有任何实质影响的任何事实(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未披露之对外担保、诉讼、不实资产、重大经营风险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列明具体事项及其性质,甲、乙双方应当开会讨论并尽其努力善意地解决该事项。若在甲方上述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日内,乙方和/或目标公司不能解决该事项至甲方(合理)满意的程度,甲方可于上述书面通知发出满 日后,以给予乙方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意向。

六、保障条款

1、甲方承诺如下:

(1)甲方已完成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未发现存在对本次交易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事实(或发现该等重大事实但经双方友好协商得以解决)时,应于日内与乙方进入《股权转让合同》的实质性谈判,并最迟于 年月日前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合同》;

(2)确保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收购目标股权议案。

(3)甲方拥有订立和履行该意向书所需的权利,并保证本意向书能够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签订和履行该意向书已经获得一切必需的授权,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代表已经获得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2、乙方承诺如下:

(1)在本意向书生效后至双方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之日的整个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就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出让或者资产出让问题再行协商或者谈判。

(2)乙方及时、全面地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目标公司信息和资料,尤其是目标公司尚未向公众公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利于甲方更全面地了解目标公司真实情况;并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及甲方所指派的律师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工作。

(3)乙方保证目标公司为依照中国法律设定并有效存续的,具有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4)乙方承诺目标公司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前所负的一切债务,由乙方承担;有关行政、司法部门对目标公司被此次收购之前所存在的行为所作出的任何提议、通知、命令、裁定、判决、决定所确定的义务,均由乙方承担。

(5)因目标公司采矿许可证正在办理之中,乙方承诺在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最迟于年月日前将采矿许可证办理完毕,并办理至目标公司名下;

(6)乙方拥有订立和履行该意向书所需的权利,并保证本意向书能够对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七、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

1、如股权转让成功,则目标公司股东由乙方一人变更为甲、乙两方,自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由双方共同经营管理/由 方具体实行经营管理;

2、双方对目标公司实行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组织机构应于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日内进行变更,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由甲方委派名,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由甲方委派担任/由乙方担任;监事会由 名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其余由目标公司依法选举产生。

或者:目标公司由 方具体经营管理,有权自主经营、自主用工,另一方不得无故干涉;另一方有权依法查阅、了解、调取目标公司财务记录、会议记录等公司文件,对方的经营行为有权予以合法合理监督。

3、交割: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应将目标公司的公章、财务章、财务账册、凭证、合同等全部资料交付目标公司新成立的董事会。

4、工商变更: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 日内,双方应相互配合,积极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5、因目标公司采矿许可证正在办理之中,涉及到包括但不限于探矿权价款处置、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的变更费用、税费等后续费用,在双方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合同》后由甲方依法承担/由双方按股权转让完成后的股权比例进行分担/由目标公司依法承担;

6、目标公司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前不得进行生产销售。

八、保密条款

除非本意向书另有约定,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意向书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下列事项承担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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