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财务信息披露制度范文

2023-12-01

单位财务信息披露制度范文第1篇

摘要:本文将通过介绍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分析当前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进而提出合理的建议,以期为相关工作者的会计信息披露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政府会计信息披露建议

一、政府会计信息披露方式

(一)政府的财政报告

政府财政报告属于一项为需求财政信息人员编制的综合型的报告,其主要形式为财政报表,主要内容是财务信息,对政府财务的受托责任进行系统、全面地反映。政府财政报告有两个组成部分,即文字说明以及财务报表。

(二)政府的预算报告

政府预算报告属于一种根据特定标准制定而出的书面性质文件,主要是在各类的计划表格中填写出政府预算的财政收入、支出。填写的表格能够将某一时期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以及支出的方向进行有效反映。

二、当前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现状

(一)会计核算体系落后

如今政府会计核算的主要方式为“预算会计”,其本质模式为“收付实现制”。但是,预算会计无法有效地将政府财务的基本内容全面展示出来,对相关工作中诸如政府隐形债务这些存在的风险也无法有效体现。

(二)披露信息数据不全

政府会计信息披露注重披露政府与部门预算具体范围中的收入与支出情况,缺乏对政府与部门资产和负债重要信息情况的分析与披露。披露信息的片面和短缺对于公众和信息使用者而言缺乏实用性。

三、健全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建议

(一)改善会计核算体系

如前文所提,“收付实现制”在政府会计信息披露工作中的单独应用并不理想。因此,政府可以在会计核算体系中引入“权责发生制”,其根据义务以及权利实际的发生对事项和交易加以确认,从而对费用以及各阶段的收入配比得出财务的成果进行有效地反映。“权责发生制”可以对政府财政的支出进行全面把控,以便确保政府能合理、科学地制定预算的安排;对政府资产的负债情况进行全方位反映,以便将财务信息的内容进行全面丰富,从而减少财务的风险。

(二)提升披露工作质量

政府会计信息披露工作质量的提高,重点在于使政府的财政报告以及预算报告具有更加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

1、完善政府财务报告

当今政府的财务报告的完善,应当从财务信息的使用人员的具体需要、政府受托责任以及财务活动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着手。因此,有关部门需要制定出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以及国情相符的综合型政府的财务报告,从而将更加科学、有效、全面的财务信息提供给政府。

2、增加政府预算报告内容

政府的预算报告内容中,应当具有年中预算执行报告、决算

报告以及预算报告。

(1)年中预算执行报告主要包括:分析报告、预算期间相关执行情况报告以及执行结果等;(2)决算报告主要通过分析报告以及预算内政府预算执行的结果,综合地反映政府所有的活动;

(三)完善披露相关制度

1、建立完善考核制度

进一步明确政府会计信息披露范围、方式及时间,将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纳入各级预算部门工作考核,以制度方式最大限度地确保有关人员能够详细、客观地编制及公开政府财务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最终有效提升政府财务信息的实用性。

2、建立健全审计制度

当前政府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缺乏财政审计这一重要环节,这种缺少审计而向财务信息使用者以及社会进行披露的工作形式,会对政府的会计信息客观性产生极大影响,进而降低其公信度。所以,有关部门必须对政府的会计信息披露工作采取审计工作,并建立健全相关的审计制度,以便使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率得到有效提高,同时约束有关人员廉洁、高效地参与到财政相关工作中,使得政府的受托责任能够得到贯彻落实,进而提高政府财务工作的公信度。

四、结束语

总体而言,政府会计信息披露工作需要各界人士的共同监督,从而确保政府的财政工作能够得到顺利开展,并且将各项资金的使用准确地落实到位。当今政府的会计信息披露工作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因此政府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从而推动此项工作能够顺

利、有序地进行下去。

参考文献:

[1]马艳.浅析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及对策[J].环渤海经济瞭望,2018(06):29.

单位财务信息披露制度范文第2篇

摘要:当前这一时期我国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对于事业单位的发展而言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新政府会计制度本身具有一定的广泛适用性特点。这一制度将更有利于促进我国的财税体制改革,为我国的市场注入新的活力。与此同时,对于事业单位而言,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也更有利于推动单位内部的信息化建设速度,帮助事业单位完善现有的会计核算体系等。基于此,本文针对新政府会计制度对于事业单位的影响进行了简单阐述,并对当前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过程中事业单位所面临的困境进行了分析,尝试给出了相应的建议,希望可以为从业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新政府会计制度;事业单位;建设;影响

当前这一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迅速,而事业单位作为我国的社会服务单位,为了能够更好地为社会以及人民服务,还需要依据时代的发展对现有的各类制度进行改革。在事业单位中,传统的会计制度存在着诸多漏洞,且内容也较为落后,难以跟上当前时代的经济发展速度。基于此,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可以说是至关重要的。

一、新政府会计制度概述

新政府會计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提升当前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工作效率。通过这一新会计制度的实施,也能够帮助事业单位对当前预算的执行情况有一个更为清晰的认知[1]。除此之外,这一制度也对资产负债的有关内容进行了更为清晰的划分,并增加了一些新的科目,能够更为清楚地反映出当前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可以说,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对于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化发展而言有着不容忽视的意义。

二、新政府会计制度对于事业单位的影响

(一)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

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能够帮助事业单位进一步推动会计改革。由于新政府会计制度中引进了权责发生制,而这种权责发生制可以帮助事业单位开展更加科学合理的核算工作,并且也能够帮助事业单位进行更加精准的盈亏计算。另外,在新会计制度中还引入了新的减值概念等,从而使得事业单位的资产实际价值能够更加符合自身的配比原则。

(二)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的过程中,把权责发生制原则内容进行了更加充分的明确,并且还对收入以及费用化等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范,而这种改变将更有利于促进事业单位对各类费用进行归总,保障了事业单位运营成本上的合理性与绩效评价上的合理性,使事业单位能够建立起更为完善的绩效评价制度。另外,这一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可以使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以及资产负债情况等通过财务报表更加精准地反映出来[2]。在进行决策的过程中,事业单位可以以此作为依据,来更加及时地获取到准确的会计信息,提升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工作的科学性,使事业单位各项资源能够得到更为合理的配置,从一定程度上也使得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利用率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三)全面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新政府会计制度引入了财务会计核算功能。通过财务会计核算功能,能够使企业在进行财务核算工作的过程中,及时地把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结合到一起,从而满足了新政府会计制度对于核算会计信息的有关要求。除此之外,新会计制度对现存的预算制度进行了更为规范化的要求,使预算制度能够依照事业单位自身的特点,来对事业单位现有的报表以及会计科目等进行更加科学合理的设置工作,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以及预算收支等情况可以更加真实地反映出来,从而更有利于对相关部门的事权以及支出责任进行更加科学化的划分工作,保障相关单位的权责统一。

(四)帮助事业单位进行更严格的财务管理

事业单位中预算管理工作的开展可以说是相当重要的一个环节。在事业单位中,其财务管理部门还应该要与事业单位内部的其他部门之间建立起有效的沟通机制,使预算的编制与执行能够与企业的相关项目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预算管理的有效性。同时,在当前新政府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还需要严格依照预算的内容与进度等,来对项目的支出进行更为合理的安排[3]。除此之外,事业单位还应该要进一步加大资产清查的力度,规范票据的管理工作,并依据新政府会计制度来对财务报表进行更为精准的编制,使事业单位的真实财务状况得以体现,帮助事业单位在进行决策的时候可以拥有更加准确可靠的数据信息支持。

三、事业单位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过程中所遇到的困境

(一)财务管理人员专业能力不足

对于事业单位而言财务核算工作的开展是十分关键的,这一工作的开展将更有利于提升事业单位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在事业单位中,有一部分财务管理人员由于缺乏一定的竞争压力,往往不会去主动地学习新的知识,导致自身的专业技能停滞不前,业务水平不断下降,从而使得自身的核算能力难以跟上当前时代的脚步,这对于事业单位的发展而言显然是十分不利的[4]。尤其是在当前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的过程中,如果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不能够与时代共同前进,也将会从一定程度上限制事业单位的发展。

(二)核算方式更为复杂,会计科目设置更为细化

1.核算方式更为复杂。当前新政府会计制度的核算方式更为复杂,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当前这种新会计制度所采用的是双重会计核算模式。一方面,新政府会计制度把原有的较为单一的收付实现制财务核算方式改为了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模式。这种模式使得事业单位内部的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在进行工作中需要依照“平行记账”的原则来进行,因此会从一定程度上增加从业人员的工作难度与工作量。另一方面,由于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从一定程度上强化了财务会计工作,并对预算会计的功能进行了改进,从而也增加了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的复杂程度。

2.会计科目设置细化。相较于以往传统的会计制度而言,其新政府会计制度中的相关科目设置更加细化。财务会计要素与预算会计要素是当前新政府会计制度中的两大要素。与此同时,在这两大要素的基础上,还设置了两套会计科目,且科目的设置各有侧重。首先,同一科目在两套科目中的类别设置与级别是有所不同的。其次,收入类科目在两套会计科目的设置中,虽然说名称比较相似,但是其核算的内容还是有所区别的。最后,费用支出类目的核算要求对于各项业务活动的划分更为清晰,其财务会计费用类科目也依照费用的不同性质设置了各类不同的科目,并且依照项目或者活动的类别等,进行了更为明细的核算。

3.财务报表编制难度增加。在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的过程中,其财务报告编制的难度有所增加。这一新的会计制度,不仅对传统的核算报表结构进行了进一步的优化,同时还对现有的报表体系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并把报表体系的结构改为了两大类报表。第一类报表为财务报表,第二类为预算会计报表。这两套报表之间存在着勾稽关系,并且对报表附注中所需要披露的内容进行了更为细化的要求,且规定了相应的披露格式等。上述这些变化,往往会使报表的填写过程变得更为复杂化,从而使得财务报表的编制难度也会有所提升。

(三)各部门之间的认知不统一

当前各类机构之间合并与整改的现象较为常见,而作为事业单位,其人员岗位的设定往往缺乏一定的流动性。这从一定程度上使得工作人员的思想受到禁锢,尤其是财务部门的人员会认为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只与财务部门有关,与其他部门之间并没有太多关系,因而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往往只在部门内部落实,导致新政府会计制度的有效性缺失。事实上,新政府会计制度中所涉及的内容不仅仅局限于财务部门,这一新制度与资产管理等部门之间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仅仅是在财务部门中落实这一制度显然是不科学的。

四、事业单位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策略

(一)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专业能力

事业单位想要进一步提升自身的财务管理能力,还需要不断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当前新政府会计制度与之前原有的会计制度有着一定的区别,这一制度不仅在原有会计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同时也对原有的会计制度进行了创新,因此作为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人员还需要及时对新政府会计制度中的各项内容有所了解。另外,事业单位还需要不断加大人才的引进力度,并且还需要对现有的财务管理人员展开积极的培训工作。一方面事业单位应该要不断加强从业人员对于各类现存制度的了解程度,使从业人员能够把新政府会计制度的有关内容牢记于心。另一方面,事业单位还需要定期开展相关的培训工作,帮助财务会计人员不断加强自身的专业能力,能够和事业单位共同发展。

(二)构建财务信息系统建设,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与效率

事业单位想要更好地落实新政府会计制度中的有关内容,还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信息化建设能力。在新政府会计制度中,其核算体系预算管理的收支所实行的是平行记账这一方式,不过在当前企业中所使用的软件往往是难以提供相应的平行记账功能的。因此作为事业单位,在当前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的基础上,还应该要对现有的会计信息系统进行进一步地调整与完善,使会计记账和数据分析等工作的开展效率能够得到进一步地提升。与此同时,相关的财务软件运营商也应该积极响应相关政策的号召,积极协助各类事业单位完成对于财务系统的更新与升级工作,使当前新政府会计制度的核算方式能够在现有的财务信息系统中正常操作,为事业单位核算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

(三)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认知

当新的政策出现后,为了保障新政策的实施效果,还需要积极开展各类宣传工作。在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的过程中,事业单位也需要在内部积极组织各类培训活动,从而帮助单位内部的人员从思想认知上进行改变。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所影响的不仅仅是财务部门,也会影响到领导层的各项决策,同时这一制度的实施也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为了帮助从业人员更加清楚新政府会计制度的有关内容,事业单位可以聘请专家来为员工讲解新政府会计制度的有关内容,尤其是对一些较为容易混淆的内容进行重点的剖析,为事业单位财政制度的建立打下一个良好基础。同时,事业单位的各部门之间也需要积极沟通工作,相互合作,积极落实各项责任,为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提供保障。

五、结束语

新政府会计制度对于事业单位的财会标准进行了更加全面的统一,并且帮助事业单位更加科学地整合了各类制度。对于事业单位而言,应该要积极响应新政府会计制度的有关内容,积极落实各项相关政策,使事业单位能够在如今的发展浪潮中站稳脚跟,帮助事业单位实现可持续化的发展目标。

参考文献:

[1]周志军.浅谈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的影响[J].财会学习,2019(09):142.

[2]郑海鹰.浅析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的影响[J].现代营销(信息版),2019(12):18.

[3]曲歌.浅谈新政府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的影响[J].财会学习,2019(28):117-118.

[4]杨林.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对事业單位的重要影响浅析[J].经济师,2019(03):107-108+111.

单位财务信息披露制度范文第3篇

(一) 信息披露主体存在的问题

日益严重的财务报告内容的不真实的情况, 根本不能让使用者信服。从根本上来讲, 我国针对披露财务信息已经制订了相应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和法规都有着很好的约束力, 并且都有要求上市单位在财务报告中做到真实可靠。但是目前我们国家已经上市的一些企业财务报告披露的内容的真实性依旧有问题, 并且对使用者做出的判断产生干扰, 并且导致证券公司的不正常的运营问题, 其大概体现在下面几个方面:首先, 在会计法规的使用方面没有做到准确和严谨。企业为了满足自身的利益, 就在财务报告中披露不真实的销售成绩, 欺骗公司的投资人, 从而使他们加大投资。其次, 公司为了能够大幅度地在运营费用方面减少支出:一是对于待摊费用的处理不及时, 二是目前重复地使用我国上市公司非常常见的某些有关系的交易来提高运营水平。很多上市企业利用这些手段在短时间内使运营水准迅速增强。

(二) 监管以及审计信息披露时出现的问题

证券行业在我国较发达国家相比有些差距, 在监管方面也是缺乏连贯性。很多相关部门都应该对当前我国的财务信息披露问题引起足够重视。上市公司应当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的准确性, 把财务信息披露当作一种自己的责任。并且财政门、工商管理部门、政府部门等都对上市公司进行简单的实监督、监管财务信息披露问题。有关监督部门对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监管力度不足。我国目前出台的法规并不能有效地监管上市公司披露信息, 针对上市公司的监管体制不够完善, 受法律制约不严重。一些导致信息披露制度之间相互影响, 缺乏统一性, 从而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的牵制和监督的力度还不够的问题包括产生、执行和管理政策还不统一, 政府监管的相关机构不能统一发挥作用。

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完善。财务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虽然存在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进行制约的相关法规, 然时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是目前, 在我国的相关政府部门对披露财务信息时的一些问题的协调, 划分权责不明确, 监督力度不够、不具有监管能力。而且, 直接引起会计信息的披露问题可能是我国不完善的会计制度, 也造成某些上市公司利用会计准则中存在的一定的空间进行非法利润操控, 来满足他们的个人利益。目前, 在我国存在执法监督上市公司披露财务信息不严格, 对不合规定的行为处理力度不足以起到惩罚的效果等问题。所以有关部门有必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进行健全和完善, 防止上市企业财务报告披露的内容不具有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财务报告披露的内容的问题存在的影响

因为我国一些上市的企业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内容和公众产品一样都保持某种特点。所以, 财务报告内容的优劣程度会使自己企业以及其他相关的人和企业受到一定程度的波及, 也间接地对别的一些上市企业和其共同利益者、证券交易都会具有一定的影响。以下是对这些问题存在影响的分析。

(一) 对决策者的正确判断产生误导

大多数证券交易行为根据证券产品的特殊性, 把判断依据定为交易主体掌握各种信息的程度。假若上市公司发布的虚假的财务信息, 或者未能在当期披露完整的财务信息, 便会给投资者造成错误的引导, 造成了中小型投资者在投资时因信息错误产生错误的投资预期, 进而扩大投资风险。但是那些能够掌握准时可靠的内幕信息的人们就可以根据财务报告发布的时间差进行投资, 从而可以取得理想的收入。这种情况对于那些没有掌握内幕信息的人来说就是不平等的, 并且还在某种意义上侵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和权利。

(二) 对上市公司自身存在影响

我国的一些上市的企业为了企业自身的利益, 在财务报告披露内容的时候人为作假, 虚假信息, 欺骗投资者, 无视法纪法规, 更甚者已经触犯了法律。一旦被发现肯定会受到国家的严惩, 而且企业的良好形象也会荡然无存, 这样还会影响到公司在同行业的地位, 在股票市场的价格会不增反减。如果上市公司违反情节非常严重的情况下, 公司将会面临的结果会不可估量, 这样会给公司带来倒闭或重组的可能。

(三) 对金融领域的安全带来影响

目前在我国的一些上市的企业中始终存在违规披露财务信息的行为, 并且还处在相关的制度规则不完整和监管体系不全面的情况下, 这样的大环境造成了非法性行为例如内幕交易、不合理竞争等在金融市场中日益猖獗。这样的行为一定会对国家的金融领域造成干扰, 更甚者已经涉及安全问题。

三、解决财务报告披露内容存在的问题的建议和方法

(一) 提高巩固上市企业的内部控制

企业的内、外部环境与其内部控制联系密切, 外部环境对其起到了约束和规范的作用, 而内部环境则是其内容与形式直接原因的差异。如何调和与化解权利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矛盾取决于一个企业是否拥有合理的治理结构, 而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元素正恰恰是公司的治理结构, 它的内容不止于此, 它同样可以高效的控制监督企业的正常运作。由此可见内部控制的作用十分重要, 通过合理的内部控制, 可以加强企业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财务管理活动, 使企业对外发布的财务信息更加真实可信, 使一个企业更具生命力。同时, 完善的产权制度可以保证正常的日常活动和其他市场的股东, 不仅能提高财务信息报告的精度, 保障股东获得最大程度的经济收益, 而且更能加强投资者与企业之间形成的基于财务报告公布信息信赖关系。

(二) 完善财务报告的内容, 做到披露内容完整

关于上市企业的财务报告披露内容不全面的这一方面, 我们可以使用各种能够增多财务报告披露内容相关的方法, 在报告之前规定的披露内容以外还可以包含别的方面。

(1) 关于财务政策的信息。投资者应该获取足够多的信息从而可以从不同的决策中做出相应的判断, 一些信息包括管理人员之间的调整以及股份的持有、公司内部的调整等会在信息使用者做出判断时发挥重要作用的信息都应披露。因此, 我们可以感觉到对于投资者来说财务政策信息是非常关键的, 是否能够完整的披露财务政策信息对投资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2) 管理当局讨论分析书。管理当局讨论分析书的内容关于解释流动性, 资本来源波动的可知信息, 主要包括收入、费用等事项, 并且关于大概会造成影响的关键的异常项目和不把握的事情。它能够加大决策者关于公司财务信息、财务波动、运营状况的了解, 从而加强决策者预测的可能性。并且, 它在某种程度上能够保证风险投资市场的有序营运。

(三) 提高检察强度和健全检察体系

第一, 为了适应当今的证券市场管理体制和国家规定上市公司应披露的有关财务信息的制度, 需要做出适应性的转变。一是从宏观角度上, 最高级的证券监管部门, 制定统一的准则和行业标准, 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二是从微观角度, 证券交易所基于最高级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所指定的统一准则和行业标准, 对上市公司进行具体的监督管理。第二, 为了使外部利益群体不干扰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 应该由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权力机关对上市公司出具的相关财务信息进行审计。;第三,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从法律层面上杜绝上市公司披露虚假信息的可能性, 并定义哪些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我们应该坚决杜绝违法行为, 严格按照该行业已颁布的法律和法规进行监督和管理, 加强执法力度。

摘要:财务内容报告在我国已经上市的一些企业, 一直是财务从事者们众多引人关注的课题之一, 也被投资市场和资本界视为焦点。报告内容没有较强说服力、对使用者的帮助不大、报告程序不先进以及其他某些问题还是在我国已经上市的企业财务报告中存在着, 诸如此类的问题在某些范围内已经影响了投资和资本环境的正常运行。本文在对我们国家已经上市的一些企业在财务披露方面有的某些问题以及其造成的恶劣影响进行了讨论和分析, 并建设性地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从而使得上市企业, 检查单位设立和健全财务审查制度, 增强财务内容报告的良好性, 才能更好地体现出报告内容在投资市场的重要性。

关键词: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对策

参考文献

[1] 杨承静.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J].经济师, 2013 (3) .

[2] 刘暾.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财经界, 2013 (12) .

[3] 孙慰.关于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思考.[J].经济论坛, 2012 (6) .

[4] 修新鲁.我国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问题及其改革措施探析.[J].现代企业教育, 2013 (16) .

单位财务信息披露制度范文第4篇

【摘要】 预测性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信息披露制度的一个难点。一方面,由于预测性信息具有风险性和不确定性的特点,易误导投资者,必须严格规范发行人的披露行为;另一方面,此类信息对于投资者作出相应的投资判断有很大帮助,因此又应鼓励该信息的披露。预测性信息披露制度必须尽可能地在二者之间寻求一个均衡点。

【关键词】 上市公司;预测性信息;法律制度

在证券市场中,投资者根据相关信息来进行决策和判断,及时、完整、真实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公平、公开、公正”三公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证券市场筹集资金和配置资源功能的根本保障。从各国证券市场发展历程和经验看,证券市场发展的历史既是一部规范信息披露的历史,又是一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历史。

一、 预测性信息披露制度的价值分析

1.有利于防止内幕交易,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如果预测性信息不被正式披露出来,大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在日常的交往中是非常有可能获得预测性信息进而获取经济利益的。而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他们却很难通过正当途径获取,这些预测性信息也就得不到公平合理的利用,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的经济利益的同时,最终会进一步加剧社会财富的分配不均。

2.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资本市场发展

证券市场中的信息是投资者据以决策的基础,可靠的预测性信息能够对投资者加以正确的指引和导向,从而使得投资者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最为有效的投资决策,从而提高了证券市场的效率,同时也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这在一定程度上将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3.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预测性信息往往可以基本反映出上市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今后的发展方向,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是公司信心和决心的体现,对于公司的管理层来说,这就意味着一种压力和动力,他们必须努力去提高公司的经营水平,以达到预测性信息中的目标。

二、我国预测性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1.关于预测性信息披露的规定内容零散,不成体系

相关规定散见于《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各种规定中,内容零散,不成体系。预测性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缺乏系统性、不成体系会造成善意的发行人在进行预测性信息披露的过程中难有清晰的法定程序去遵循,同时也会造成某些发行人利用法律的漏洞发布虚假性或者是误导性的上市公司预测性信息,损害投资者的利益,滋生证券欺诈、内幕交易以及大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操纵市场等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

2.责任体系不完善

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三种形式,目前对信息披露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由证监会进行行政处罚,中国证监会对于上市公司违反信息披露法规的处罚方式主要有警告和罚款两种。上海和深圳两家交易所对因信息披露违规的处罚主要有公开谴责、内部批评和责令改正三种。上述几种处罚方式中,最严厉的也不过警告和罚款两种方式。至于民事责任,法律上虽有规定,但是缺乏可以进一步具体操作的规范。此外,由于证券市场的复杂性造成了刑法上因果关系的举证困难,使得上市公司的不实或的预测性信息披露难以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由此可见,在实践中,即使上市公司预测性信息披露的被证实是不实的或者是误导性的陈述,发行人也仅仅会受到行政处罚而很难进入司法程序。单一的行政处罚根本无法对上市公司构成法律上的威慑,进而出现了风险与收益不对等的情况,面对巨大的融资效益和相对较小的风险,上市公司更愿意挺而走险。

3.未建立相配套的免责制度

健全的预测性信息披露的责任承担制度与免责制度一起构成预测性信息披露制度中相互对应、相互协调、缺一不可的两个方面。如果没有免责制度,披露人在预测性信息披露上就会裹足不前,这不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2006年5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第84条规定:“如果发行人认为提供盈利预测报告将有助于投资者对发行人及投资于发行人的股票作出正确判断,且发行人确信有能力对最近的未来期间的盈利情况作出比较切合实际的预测,发行人可以披露盈利预测报告。”但是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由于预测性信息本身的不确定性,上市公司在披露预测性信息时,虽然“确信自己有能力”,但由于各种主客观的因素,其对未来的预测仍有可能与实际有较大距离,此种情况下上市公司是否承担预测不准的责任,就是免责制度要讨论的问题。我国证券监管部门需要通过制度设计,寻找到既能对诚实信用的信息披露人提供免责保护,鼓励预测性信息的披露,又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平衡点。

三、完善预测性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议

1.出台预测性信息披露的相关性指导文件,并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

目前关于预测性信息披露的规定零散、混乱、不成体系,而且法条的更新速度极快,很容易导致公司和投资者的无所适从,但是,在现有的立法技术和现实条件下,专门出台一部关于预测性信息披露的法律却又是不太现实的,“指导性文件”恰好可以弥补这一遗憾。指导性文件应当包括上市公司披露的预测性信息的内容、预测性信息的生成方法、时间跨度、提供者责任、预测性信息披露的方式和载体、预测性信息披露的潜在效益和成本等内容。

2.发挥市场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加强注册会计师对预测性信息披露的审核

发达国家的理论和实践证明,中介机构越是有效,预测性信息披露的质量就越高。因此發达国家的资本市场通常来说都会有一个成熟的中介机构。我国上市公司预测性信息的披露实行信息中介机构的强制审核制度。《独立审计基本准则》规定:“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注册会计师的审核是保证预测性信息质量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举措。注册会计师作为第三者,他可以客观、公正、独立地对上市公司披露的预测信息进行鉴证,保证信息的可靠性和公正性,以降低投资者的信息风险。只有充分发展和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搞好会计师事务所的自身建设,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管理和监督,明确注册会计师在审核预测信息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确保作为经济警察的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中立性,才能有效地提高预测性盈利信息披露的质量。

3.建立和完善预测性信息披露的民事责任制度

长期以来,我国对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层的追究都是以行政责任为主,刑事责任为辅。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层的行政罚款的幅度为30~60万元,与上市公司获得的非法利益相比,这些罚款是显得微不足道的,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这种以行政责任为主的惩罚方式是不足以起到威慑作用。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民事赔偿责任则是一种有效的惩罚手段,可以起到较好震慑作用,通过设计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制度,使得违法者将其获得的非法利益加倍地返还给受欺诈的投资者。因此,上市公司预测性信息披露的民事责任赔偿制度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监督和制裁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项规则,重在消除违法行为的后果,使受害人的利益得以救济。如果预测性信息披露没有完善的民事法律责任制度作保障,那么即使制度设计得再完美,也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

我国目前关于追究上市公司预测性信息披露民事责任的依据主要在于《证券法》第69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三个法律文件之中,并没有形成完善的追究民事责任的法律制度。针对现有规定存在的缺乏可操作性的问题,本文建议作以下修改和完善:一是《证券法》第69条所确定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但是笔者认为上市公司在违反历史性信息披露法定义务时让其承担无过错责任无可厚非,但是对于预测性信息披露而言,即使没有故意或过失也要承担民事责任的话,显然有失公允,并且会打击披露者的积极性,因此,本文认为对于上市公司的预测性信息披露而言,应当实行过错推定原则,当它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时,就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二是要明确做出前置程序的时限。《规定》要求对虚假陈述行为提起诉讼的条件是中国证监会已经对该虚假陈述行为进行了处罚。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是考虑到了作为一个专业性非常强的行业,举证所涉及到的许多专业问题的光依靠法院是不太现实的,因此采取了这样一个前置程序,但是这种规定将导致一个民事诉讼行为的进行需要依赖于另外一个行政行为的做出,由于法律对行政行为做出的期限并没有做出具体规定,这样很容易导致行政行为做出的速度缓慢,进而使得投资者迟迟不能起诉,最终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四、确立预测性信息披露的免责制度

由于预测性信息本身所具有的不确定性和未来指向性,使基于善意以及诚实信用而进行预测性信息披露的披露者的免责制度成为必要。本文通过借鉴美国的安全港制度,探讨关于我国免责制度的建立,它主要包括适用的主体、适用的条件即免责事由、适用的范围和举证责任的承担。

1.适用主体

一般来说,免责制度是保障作出预测性披露的善良诚实的义务人的,它当然包括上市公司(发行人)以及代表他们的人士,从广义上讲,还应包括上市公司聘请的会计师、审计师、律师、承销商等中介服务机构等。但是对于以下上市公司,则不能受到免责制度的保护,例如在作出陈述之日起算前三年期间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上市公司、虚假上市的上市公司等。

2.免责事由

免责事由是被告针对原告所提出的诉讼请求而提出的抗辩,以证明原告诉求不成立的事实。它应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投资者并无损害事实;(2)上市公司并无违反预测性信息披露法律规定的行为;(3)投资者损害与上市公司违法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4)上市公司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5)超过诉讼时效。建议在现有的法律制度基础之上作出如下规定:当存在下述情形时,上市公司可以免责:(1)所预测的信息不重大,不会对证券市场价格或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2)预测明确充分,依据合理并且备有充分的警示性提示。

3.适用范围

免责制度并不能为上市公司披露的所有的预测性信息提供免责保护,只能为以下陈述提供法律保障:(1)公司管理者的规划和目标;(2)对某些财务事项的预测,如利润、每股收益、红利或资本结构等;(3)未来经济运行状况;(4)与上述陈述相关的前提假设。只要这些陈述是建立在合理的基础之上并且以诚实信用的方式披露或确认,即使现实与上述预测并不符合,也不被视为虚假陈述或误导性陈述。

单位财务信息披露制度范文第5篇

在2017年农历新年前不足两周时间里, 就有许多关于政府补助的公告发出, 这里, 有许多上市公司称“收到了2016年度政府补助”。有上市公司通过2016年末获得的政府补助使得企业业绩由亏转盈, 使企业不再面临负利润的局面, 不仅解除某些“ST股票”公司暂停上市警报, 还有望申请摘帽。这也为部分公司提供了扭亏的“救命钱”, 也有业绩不错的公司在收到了政府补助以后而“锦上添花”, 增厚业绩。

以上表格数据表明目前我国政府补助信息披露时有的企业报表不标明具体项目明细, 有的企业在披露时不按规定私自设立明细, 未对具体项目进行有效分类, 可能给信息使用者产生不必要的干扰。应当完善相关准则, 在信息披露时按照固定明细科目进行分类, 在子科目下具体写明明细而不是直接把明细作为会计科目使用。

2 河北省上市公司政府补助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2.1 披露政府补助金额和种类

首先, 一些上市公司未披露或披露部分政府补助的金额和种类, 此外, 企业有能力有义务披露政府补助的具体种类, 但实施起来企业却将具体种类总体披露为其他, 这是一个笼统的概念, 并不是具体项目, 无法达到正确理解政府补助具体项目金额的目的。这样致使信息使用者无法在财务报告中获取与政府补助有关的准确信息。

2.2 计入当前损益的政府补助相关的明细账户冗杂

首先, 计入当前损益的政府补助是当期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 营业外收入是其应计入的会计科目。其次, 应根据补助的使用寿命, 分年度计入营业外收入。在实际操作中, 在报表的附注明细项中, 企业营业外收入下设的与政府补助相关的子会计科目种类繁多, 各个上市公司之间表述不一, 不能明确得出是否属于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加大工作量, 浪费时间。

2.3 未披露本期返还的政府补助

在样本中的上市公司里, 大部分上市公司并未披露本期返还的政府补助信息, 只有少数上市公司披露本公司本期未返还的政府补助金额。这样造成的结果是必需的信息并未披露, 同样影响财务报告信息使用者对信息的有效利用。

3 解决政府补助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建议

3.1 制定更准确的会计准则

我国的经济环境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 原来的会计准则势必有落伍的地方。我国本身经济起步较晚, 底子较薄, 经验较少, 所以原来制定的会计准则可能有瑕疵。而且根据实践发现许多企业财报上信息披露不准确, 可能不仅是企业的问题, 还可能是会计准则本身就未界定清楚, 使得企业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尺去衡量自己数据的准确性。所以现行条件下我国已具备修改其条款的能力和需要。这一点是从外部去给企业有关信息披露一个尺度, 以避免不知该如何披露。

3.2 规范会计信息确认和计量的方法

众所周知, 会计计量和确认有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这同样适用于政府补助。因为未对政府补助做出明确的计量, 可能发生企业已收到资金, 但是尚未入账的政府补助金额或者收到上级发出的向企业发放政府补助却迟迟不见资金到账的情况。如果上半年的金额到了下半年才到, 这样好多企业将本应属于上半年的政府补助金额在下半年入账, 这样就是财报数据不准确, 不能够准确反映企业经营和盈利情况。这种信息也不在少数, 因为在制定年报时有过多单位在进入下一年度才收到上一年有关政府补助金额。通过重新规范会计信息确认和计量的方法, 就能有效避免样本中出现的下半年比上半年政府补助金额多好多的不正常现象, 即使出现也知道该如何入账, 这样便可以顺利地对政府补助信息进行披露。

3.3 加强对政府补助情况的监督

在河北省上市公司中每年都能有巨额的政府补助金额发放。既然金额巨大, 所以加强对政府补助的监督很有必要。政府补助本身就属于政府对于企业的宏观调控, 政府补助是直接又无偿的利益支持, 所以有人会产生投机心理, 想去钻空子获得利益, 所以加强对政府补助的监督有利于企业更好地将补助金额利用起来, 不会中饱私囊, 信息披露时也会更加小心和认真。具体的监督方式可以是有关部门对政府补助的监督。比如“一行三会”有关部门对企业政府补助成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注册会计师要看企业有没有将与资产相关或者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合适的会计科目中, 避免记错记漏。披露明细项目时, 监督政府补助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摘要:近些年政府补助一直是很热门的话题, 它对于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并且近年来有企业越来越依赖政府补助的趋势。本文以河北省上市公司为总体样本, 并以其中几个代表性上市公司的数据为依据进行分析和对比, 研究目前这些上市公司政府补助信息披露制度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最后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政府补助,信息披露制度,河北省上市公司

参考文献

[1] 方重.完善上市公司有关政府补助不定期信息披露的思考[J].清华金融评论, 2015 (10) .

单位财务信息披露制度范文第6篇

目录…………………………………………………………………………………1 1.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2-5 2.现金、银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6-7 3.预借款管理制度…………………………………………………………………8 4.报销票据的管理制度……………………………………………………………9 5.会议培训费的管理制度 ……………………………………………………10-11 6.差旅费管理制度 ……………………………………………………………12-13 7.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4-15 8.财务分析制度 …………………………………………………………………16 9.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7-19 10.政府非税收入及票据管理制度……………………………………………20-21 11.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22-23

1 ********************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机关正常运转,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审核审批

1.分管财务工作领导具体负责财务工作。实行正职审核,分管副职审批的管理办法。局财务设置会计1人,出纳1人,具体承办财务工作。

2.坚持事前汇报,资金运用1000元以下(含1000元)要事先征得主要领导同意,并由主要领导告知财务分管领导;资金运用1000元以上(不含1000元)经局务会议讨论通过。费用发生未进行事前汇报或会议通过的,一律不予报销。

3.经济业务发生后报账流程为,会计审查票据加注意见——经办人及分管领导注明事由签字——主要领导审核签字——财务分管领导审签——交出纳报账。

4.实行财务收支集体负责,大额开支须经局务会议讨论通过,因工作情况不能按时开会的由主要领导酌情安排,并在之后召开的会议上通报情况。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局务会议通报财务运行情况,由财务分管领导通报本月财务收支情况,财务人员做好通报审核会议记录,与会所有领导签字。

5.严格报销时限,一切支出发票须在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按程序审核签字报销,原则上对无特殊理由而超出

2 时限要求的,一律不予报销。

6.各种报销凭证必须填写规范、完整、准确,真实合理,用途清楚,发票无法注清者应附清单。经办人员特别要注意报销凭证上的出票人、出票日期、金额大小写要填写完整。

7.任何部门和个人原则上都不得借支公款,如因出差学习需要借支公款的,由主要领导审核同意,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准借;出差回来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出差人据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附相关税务发票(住宿发票、车票等),按程序签字报销。差旅费标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8、推行转账支付,局库存现金额为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不超过1000元);超过结算起点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银行转账支付到收款方银行账号。

9、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公款私存、白条抵库、坐收坐支。严禁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对不符合规定的提现或支付业务,局财务一律不得办理。

二、票据管理

所有收入票据均由专人领取,及时做好登记、发放和缴销工作,实行票款分离制度。任何队(室)和个人不得在市场购买收据;对于已使用的票据,要及时与财务收入账核对,并做好入账登记审核手续。票据管理人员每半年应与领用单位和个人核对一次,确保不遗失和收入全额入账,遗失者,由责任人个人予以赔偿,自费公告并追究责任。

三、财产物资管理

因业务需要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凭发票及财产清单交财产管理人员登记后,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卡,财产由领用单位(个人)妥善保管,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四、财务收支统一管理

局所有收支均由办公室、财务室统一核算和管理,如实反映各项财务收支。财务人员内部实行帐款分离、财务公章和支票分离,相互监督和制约,确保账据、账款相符。

五、支出管理

所有支出应及时报销,最迟不得超过10天,否则自理。

1、会议费管理:办公室负责、主办队(室)配合,本着少开会,开短会的原则,实事求是地编制会议经费预算。

2、差旅费管理:以节约为原则,工作人员出差须经主要领导同意。①交通费:车船费以当地站点定价的车船费全额凭票据报销。②住宿费:原则上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会议统一安排的除外)。③出差生活补助费:出差按《古浪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3、招待费管理:按《公务招待制度》执行。

4、办公费管理:办公用稿纸、便笺、白纸、文件头由办公室根据需要购置;日常用品由队(室)报计划,办公室统一购置,凭发票分发单报销。传真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用具由有关队(室)指定专人保管,不得用于娱乐 4 活动。零星维修由所在队(室)报告,经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办理。

5、固定资产购置管理:固定资产购置由所需队(室)提出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后,报主要领导审核,财务分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的支出,提交局务会议讨论决定。

6、国家及省、市下拨的专款支出:对指定专款专用的资金,由承担该项业务的队(室)根据工程建设任务提出经费支出计划,经财务审核后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六、财务监督管理

按《会计法》规定,单位领导应对本单位财务收支工作负领导责任;对自己主管或经办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要支持和配合财务人员行使职责。财务人员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依法办理会计事务,对本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认真核算和实施有效的财务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违法和不合规的收支应予制止和纠正;对单位财产物资,应建立帐簿、款项和实物清查制度,定期实地盘点、清查、核对,以确保帐实相符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

本制度未涉及或未尽的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2015年4月20日

******************** 现金、银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局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资金,是指单位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

一、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我局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根据单位所在办公地址与银行开户地址的实际情况,除日常周转需用外,拟定库存现金限额为一千元,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当及时存入开户银行。

2.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现金开支范围和现金支付限额。

(一)、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二)、结算起点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三)、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或超过现金开支限额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的经济业务,要向局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由主管领导、财务分

6 管领导签字盖章,经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现金。

3.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审核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4.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不得将非税收入列作账外处理或私自设置小金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集中收付制度,加强对货币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

5.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银行账户的开立应当符合相关规定,不得随意开立银行账户。

6. 加强对银行对账单的稽核和管理,会计人员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确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相符。

7. 出纳人员向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分管领导批准后提取。

二、印章管理制度

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当由出纳专人保管,个人名章由财务相关人员个人保管,不得由出纳个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本制度未涉及或未尽的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7 ********************

2015年4月20日

********************预借款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局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任何部门和个人原则上都不得借支公款,如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或其他经济业务需要借用现金时,需填写《借款单》,注明借用资金的用途,由主要领导审核同意,财务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支取;出差回来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出差人据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附相关税务发票(住宿发票、车票等),按程序签字报销。各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清理借款,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借款单”登记“其他应收款明细账”,发挥账簿控制的作用。待借款人出差归来或完成业务后,根据实际用款数长退短补。

本制度未涉及或未尽的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2015年4月20日

8

******************** 报销票据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局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办理现金报销业务,经办人要详细记录每笔业务开支的实际情况,填写费用报销审批单,注明用途及金额,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后,送财务人员。

严格报销时限,一切支出发票须在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按程序审核签字报销,原则上对无特殊理由而超出时限要求的,一律不予报销。各种报销凭证必须填写规范、完整、准确,真实合理,用途清楚,发票无法注清者应附清单。经办人员特别要注意报销凭证上的出票人、出票日期、金额大小写要填写完整。

推行转账支付,局库存现金额为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不超过1000元);超过结算起点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银行转账支付到收款方银行账号。

本制度未涉及或未尽的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9

2015年4月20日

******************** 会议培训费的管理制度

为规范会议培训工作,提高会议培训效率和质量,加强费用管理,节约培训费开支,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使用财政资金举办的为履行职责所需的更新知识、提升工作能力的各类培训以及相关会议。

二、本单位举办会议、培训应增强针对性和实用性,保证质量,节约资源,对会议、培训实行内部统一管理。

三、 会务费、培训费是指召开会议、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

四、会务费、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

五、组织会议、培训的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的5%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人。

六、严格按开支标准、培训人数、天数、工作人员比例等编制培训经费,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七、严禁借会议、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借会议、

10 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使用会务费、培训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

会议、培训住宿以标准间为主,不得发放洗漱用品;用餐不得上高档菜肴,不得提供烟酒。

本制度未涉及或未尽的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2015年4月20日

11

********************差旅费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单位全体员工。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津贴等。

二、交通费、住宿费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津贴实行定额包干。

三、出差前应填写出差审批单,并依照程序核实。 职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审批单》,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批准。如因事情紧急而未能及时填表,须事先向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口头报告,等返回单位后,立即补办手续,出差人返回后五日内应按《报销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并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讫地点、工作内容、报销项目、金额等。

四、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差旅费报销单”→科室主管和办公室审核签字→主要领导审核→财务分管领导审签→交出纳领款报销。

五、 出差人员按照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

六、自带汽车出差不享受相应的市内交通费。

七、住宿费标准按照《古浪县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标准执行。

八、外出参加会议或学习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由会议主办方支付的,不报销伙食补助,只报在路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九、职工出差期间,非工作需要的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本制度未涉及或未尽的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2015年10月20日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机关正常运转,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分管财务工作领导具体负责财务工作。实行正职审核,分管副职审批的管理办法。局财务设置会计1人,出纳1人,具体承办财务工作。

二、出纳负责接收各项银行到款进账凭证,并传递到会计做帐,会计按照银行制度的规定,加强现金管理核对,做好资金收支核对工作。

三、坚持事前汇报,资金运用1000元以下(含1000元)要事先征得主要领导同意,并由主要领导告知财务分管领导;资金运用1000元以上(不含1000元)经局务会议讨论通过。费用发生未进行事前汇报或会议通过的,一律不予报销。

四、经济业务发生后报账流程为,会计审查票据加注意见——经办人及分管领导注明事由签字——主要领导审核签字——财务分管领导审签——交出纳报账。

五、实行财务收支集体负责,大额开支须经局务会议讨论通过,因工作情况不能按时开会的由主要领导酌情安排,

14 并在之后召开的会议上通报情况。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局务会议通报财务运行情况,由财务分管领导通报本月财务收支情况,财务人员做好通报审核会议记录,与会所有领导签字。

六、手续备齐的原始凭证由报销人本人于出纳处办理报销结算,其他人不得代理。

七、严格报销时限,一切支出发票须在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按程序审核签字报销,原则上对无特殊理由而超出时限要求的,一律不予报销。

本制度未涉及或未尽的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2015年4月20日

********************财务分析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分析工作,改进财务管理,特制定财务分析制度。

一、财务分析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通过财务分析进一步加强经费控制,提高单位财务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果。

二、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资金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等几个方面。

三、财务分析的组织程序

1、掌握内容真实,数字正确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

2、对掌握的资料进行加工整理,全面分析。

3、抓住重点,归纳总结,做出综合分析的评价,提出建议。

四、财务分析方法可根据分析的重点选择对比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完成比率分析法、动态分析法、综合分析法等。

五、分析报告的编写要求

1、根据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确定重点。

2、对分析指标要正确理解,如实准确填写指标,掌握指标口径的可比性。

16

******************** 2015年10月20日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1、办公室为局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

2、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负责制订局机关各部门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负责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保管、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清理核对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调拨、报废、残值处理等有关管理工作。

二、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财务分管领导为局机关固定资产的核算负责人,会计未具体核算人;

2、会计的工作职责:负责固定资产经费计划的安排;负责向县财政政府采购中心办理固定资产采购结算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负责对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核算;协助办公室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做到帐实相符。

三、固定资产的购置

1、每年按照财政预算经费安排设备购置计划,由办公

17 室根据当年办公设备购置需要,与资金计划衔接,制订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局领导审定批准后实施。

2、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固定资产,不得自行采购。先由办公室填报设备政府采购申请表,再向财政政府采购部门办理购置、结算手续。

3、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应在进行广泛的市场询价基础上择优购置。

四、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使用(包括借用、调拨)、报废

1、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应先做好验收工作。由使用科室及使用人验收,验收人员要严格把关,对所验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附件、资料等都要认真检查。经办公室签署意见登记备案后,连同发票交于会计结算。

2、各科室使用的固定资产,领用及保管要落实使用责任人。贵重财产除安排专人保管外,还要落实安全保管措施。各科室主任是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固定资产外借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转借。

3、固定资产变更使用管理部门科室,必须经办公室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4、固定资产的减少变动(调出、变卖、盘亏、报废、丢失、损坏)都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残值回收资金一律交财务部门入帐。

五、固定资产的清查

18 要坚持固定资产定期清理、清查制度。各科室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每年自查一次,每二年全面清查一次,做到账物相符。

六、固定资产的赔偿

各科室的固定资产都应保证安全、完整。由于管理使用不妥,造成损失或者遗失(包括失窃)的,都要按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通报批评。

本制度未涉及或未尽的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2015年4月20日

******************** 政府非税收入及票据管理制度

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收入征缴和支出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政府非税收入的范围

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依法或者凭借国有资产(资源)、政府投入、国家赋予的垄断职能、政府信誉,收取、提取、筹集(以下统称征收)的财政性资金。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的下列财政性资金收入,我局非税收入的主要项目有:

(一) 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 罚没收入;

二、政府非税收入及票据的管理

1.所有收入票据均由专人领取,及时做好登记、发放和缴销工作,实行票款分离制度。任何队(室)和个人不得在市场购买收据;对于已使用的票据,要及时与财务收入账核对,并做好入账登记审核手续。票据管理人员每半年应与领用单位和个人核对一次,确保不遗失和收入全额入账,遗失 20 者,由责任人个人予以赔偿,自费公告并追究责任。

2.政府非税收入应当直接全额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具体征收必须按照规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征收政府非税收入,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3.各执行、执罚科室不得越权或者擅自设立收费罚款项目 、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

本制度未涉及或未尽的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2015年4月20日

21

******************** 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为了对财务工作进行合理的分工,做到财务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局财务设置会计1人,出纳1人,具体职责如下:

一、会计岗位职责

1.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2.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记账、算帐、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3.按照银行制度规定,加强现金管理核对,做好结算核对工作。

4.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并认证做好年终决算工作及预算决算公开工作。

5.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6.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对票据的真实性、

22 合法性和合规性如票据的真伪、抬头、金额、印章等进行认证核对,对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的报销凭证及不按财务要求粘贴的票据,一律拒绝审验,对记载不准确、不完善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并报告领导。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协调好与编办、人事、财政、税务等各单位的工作。

二、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日记账,办理现金收支业务,及时核对库存现金余额,保证库存现金的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

2.要严格按相关规定程序审核应报销的原始凭证,根据有关审批权限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办理完毕现金收付款业务后,应及时在单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戳记及出纳员签章。凡当天收到的现金款项,应及时送交开户银行,不得用于其他款项支出。

3.库存现金不得超过我局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充抵库存现金,不准挪用现金,严禁签发“空白”现金支票。严禁签发“空白”转账支票,对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

4.保管好库存现金、印章和空白支票,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签发支票所使用的财务专用章和私人印章要分开保管,不得全交一人兼管。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协调好银行的相关工作。

23

******************** 2015年4月20日

上一篇:端午节祝福语送给朋友范文下一篇:导体与绝缘体优秀教案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