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与支付公路工程论文范文

2024-05-20

计量与支付公路工程论文范文第1篇

一、股份支付存在问题分析

(一)股份支付会计确认问题

现阶段企业发展过程中,针对股份支付会计确认方面,仍存在着可行权数量估计呈现出不精确的问题。在具体股份支付准则执行过程中,其股份会计确认过程中会进行费用观理念的应用,在实际实施过程中,费用中纳入有关成本,而负债或者权益中纳入贷方。而该准则中虽然已经明确提出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务处理,囊括对最终行权的估计股票期权数量,以及等待期中员工的实际离开数量。但是却不存在任何该估计的具体明确要求和依据,这就导致部分企业抓住此漏洞,进一步影响企业自身财务的准确性[1]。

(二)股份支付漏洞

现阶段我国相关会计准则的实施,针对信息披露而言,其要求与标准过于简单化,并且部分地区连明确规定都尚未制定,对信息披露过程中某些关键性指标没有明确具体的要求。而当前我国企业对股份支付政策的应用,已经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但是其信息披露的内容无法满足于相关解释的目的,与此同时,报表者的实际要求也无法得到有效满足,进一步导致部分企业财务信息数量未达到标准要求,影响到家务报表实际作用与价值的体现。

二、股份支付会计确认计量完善优化措施

(一)注重对股份支付会计确认方式优化

1、规范行权数量

我国相关部门需要重视对行权数量估计的相关会计准则出台和实施,其中需具体包括行权数量估计方法、估计依据等内容。与此同时,针对估计依据而言,切不可仅凭借人员的主观性判断,同时需要进行相关检测机制与评测方式的科学引进。例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企业可以通过对人力资源考评结果的应用,对员工进行综合评价,判断其对象未来离开企业的可能性,以及对企业的发展等[2]。

2、具体披露要求可行权数量方法

建议我国相关部门进行相关会计准则的更新和出台,其中囊括对可行权数量方法进行披露的规定。进而实现企业财务信息真实性的提升,并提高股份支付会计处理效果。现阶段我国所实施的会计准则缺乏对可行权数量的科学判断,与此同时,也未提出可行权数量披露要求,导致企业的可行权数量呈现出无人监管的情况,促使部分企业开始肆意估计可行权数量。所以,需重视对相关披露要求和机制提出,进而实现对企业股份支付会计确认计量效果的进一步提高。

3、完善责任机制

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相关责任机制的构建和完善,如若发展企业所估计的可行权数量与员工的最终行权数量存在较大差异,企业需要对出现差异的原因进行清楚解释,并且该原因需通过相关监管机构的分析与研究,如若原因不合理,需对误差较大企业进行一定程度处罚。

(二)注重股份支付披露的优化

1、股权信息披露数量进大幅度提高

针对股权支付激励政策的实施,在计划信息披露方面,需要进行数量要求的提升,建议相关部门出台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具体包括需提高企业计划信息披露数量,并有效增加相关信息披露内容[3]。例如针对企业权益公允价值的确定,企业需具体披露使用的是哪种估值模型,并详细解释为何应用改模型,还需进行估值模型参数的有效阐述。另外,针对模型关键性参数而言,企业需明确阐述其真实来源,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原始数据的阐述。

2、强化监管会计信息披露

需要基于对现阶段监管情况的掌握,对企业股权支付会计信息的披露进行强化监管,需要在会计准则实施过程中进行详细的体现。同时其相关监管工作的开展并不是监管部门单打独斗,而是需要各方信息使用者都积极参与到配合工作之中。针对会计披露而言,是一种提高企业财务信息真实性与准确性的主要手段,所以需注重对会计信息披露监管的有效强化。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通过对股份支付会计确认计量的完善与优化,实现企业创新性发展,避免利用漏洞获取利润的现象的出现,并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必须重视对股份支付政策的执行,并结合对科学优化措施的应用,进一步提高为企业发展提供保障。

摘要:近几年, 作为企业的主要激励手段, 股份支付逐渐显现在人们的眼前, 备受人们的关注。在此背景下, 越来越多上市企业开始重视对股份支付政策的实施。但是纵观现阶段各个企业对股份支付准则的实施, 仍尚存些许不足之处, 导致部分企业通过非法操作来获取高额利润。基于此, 本文针对企业股份支付会计确认计量进行分析研究。

关键词: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分析,股份支付

参考文献

[1] 步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会计实务确认与计量问题的思考[J].现代企业, 2015 (7) :56-57.

[2] 丁静.对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成本费用会计计量规则的解读和探讨[J].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8, 233 (10) :93-97.

计量与支付公路工程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 计量支付 工程变更管理

计量支付是贯穿公路工程建设过程始终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也是对工程质量控制的有效手段之一。计量是监理工程师根据事先拟定的合同,按照一定的规范对承包商符合要求的工程量进行统计和核查,确定其价值。支付是指按合同规定对承包商的应付款项进行确认并办理付款手续的过程,是合同中经济关系全面实现的一个主要环节,也是监理工程师控制工程的根本手段。承包商根据计量支付获得利润的回报,业主通过计量支付实现了项目的投资,监理工程师通过计量支付对工程质量有个很好的控制,这样就实现了三赢的局面,对工程建设以及工程质量保证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1 计量支付与工程变更的管理

1.1监理工程师可以通过计量支付对工程的进度和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

监理工程师在对工程的计量支付工作中起到中间的作用,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和费用起到有效的控制。支付必须以合同为依据,计量为基础,质量为前提,所以计量支付是公路工程质量控制以及进度控制的有效手段。监理工程师在对质量进行核查的时候一定要按照有关的技术规范的要求严格的执行,当发现承包商在提交验收的工程时,如出现工程量不足、质量要求不合格的情况,监理应拒绝计量,有权责令承包商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重新施工,直到质量合格。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度进行统计和监管,计量要以工程进度为基础。在对承包商所完成的工程数量和所应得的款项进行确认时,应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这样既能及时地确认承包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避免因工程进度与费用不同步、不及时,给业主造成资金失控或者资金周转困难而影响施工,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如工程项目有变更,监理工程师有权以变更令的形式指令承包商进行变更、增加或者取消。在工程计量支付时,也以变更部分进行计量与支付,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计量支付是监理工程师工作的核心内容,是控制公路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有效手段。

1.2变更台账建立及更新

计量包括合同内计量和合同外计量,所以除工程计量支付合同台帐外,必须建立变更工程台帐。工程变更在工程建设中属动态化管理,需及时更新。以便控制在台帐工程数量范围内计量支付。在建立变更台帐时经批准下发变更令的项目方可列入台帐,同时输入批准文号、批准日期等内容,方便查验。

1.3严格管理中期计量支付工作

依靠多方现场计量把关。计量是按照《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方法对承包商符合要求的已完成实际数量所进行的测量、计算、核查和确认的过程。依据实际完成工程量来进行计量支付,可以减少工程量的估计差给业主、承包商带来的风险,从而增强造价结算结果的公平性。而实际完成工程量的确定是依据现场监理所签证的工程量,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发挥公平、公正的作用。部分建设项目采取业主代表处、高级驻地监理、驻地监理、承包商四方现场核实工程量的计量办法,可以互相监督,减少暗箱操作,增加工作透明度,使计量数据准确真实。

(1)认真审核中期计量支付,中期计量支付工作主要是中期工程费用的审核和计量支付。业主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和合同单价在扣除保留金、预付款等应扣费用后支付给承包商的费用。目前,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大部分工程款是通过中期计量支付的,所以中期计量支付是该项工作的核心。在审核中要作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2)任何不合格或有缺陷的工程在进行修复并达到质量要求之前都不能计量和支付,且其修复费用不予计量支付,这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手段。

(3)严格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按月计量,逐级审核计量支付报表。重视过程控制,而不是依靠事后发现超计量再扣回。不能因任何原因省略或跳越任何一道程序。

(4)及时扣回应扣款项,拒绝计量和支付任何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款项。

(5)严格审核细目是否有重复计量现象。如涵洞以延米综合单价计量,则其挖基、回填、基础垫层、出入口铺砌均不能再单独计量。

1.4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通过计量支付实现各自的责任义务、权利

公路工程计量支付都是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也关系到合同双方的经济利益,这是相当重要的。承包商根据合同中的义务准确的完成实际的工程量,通过计量支付获取应得的工程费用,这也是承包商从业主收楼获得工程费用的唯一依据。获得工程款的前提是公路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满足合同的要求,这就需要简练工程师公平、公正、准确、及时地计量支付。在计量支付的过程中就牵涉到工程质量和实际的工程量以及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可以由相关的技术规范方法控制,工程量要由以实际工程量为准,由现场计量测定,主要有以下几种计量方式:1.监理工程师独立计量;2.承包商进行计量;3.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共同计量。再者,计量支付是业主与监理工程师控制质量与进度的重要手段。业主可以在招标阶段就规定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在实际施工阶段可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不予确认并进行罚款,对质量控制好的承包商进行奖励,并按实际的工程量进行计量,及时支付承包商的工程款项,迫使承包商严格按合同要求施工,从而对质量进行控制:业主可以通过按时计量及时掌握承包商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工程进度。计量支付工作必须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这样有利于规范操作、提高效率,同时更有利于工程建设各方面管理成本的节约,较好地控制工程投资。

2 变更计量应注意几个问题

2.1正确认识和理解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含义及内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国际通用的FIDIC合同条款中,对于设计变更都有专业的解释,工程变更分为设计变更与工程签证,并把设计方、建设方、监理方、承包方提出的设计变更的内容进行了分类列举。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应根据相关文件及规则,及时了解变更、签证的含义及内容,为计量审核过程提供依据。

2.2了解工程变更及签证的签发原则,确定其变更、签证的有效性。工程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发出相应的图纸及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各部门执行。要严格签证管理,加强不平衡报价情况下的工程变更的控制。严格签证程序,做到及时、合理、真实。

结束语

为更好地促进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把准确、及时的计量支付有机地融入费用管理中,实行费用过程控制、动态管理,有效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从而提高投资效率和社会经濟效益。实践证明,要使一个公路工程项目的计量支付工作更加准确迅速的进行,就必须要有一个良好的计量支付程序,计量工程师还必须认真熟悉合同及合同文件,及时督促承包人填报、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同时还要全面熟悉工地现场。另外,建议使用计算机辅助管理软件,让计量工程师摆脱繁琐的简单性事务工作,真正达到工程费用的高效、迅速、准确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江铁,匡慜.混凝土建筑安全策略探讨[J].警官文苑,2011.

[2]施福勇,裘伟丰.浅谈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中的计量支付与变更[J].黑龙江交通科技.2012(01).

计量与支付公路工程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随着公路工程的发展,公路工程计量与变更已成为重中之重。本文结合工作实际,以公路工程计量变更支付为研究出发点,从监理角度简要地分析其管理的工作内容要点,探讨了计量、支付及变更的工作要点与注意事项。

【关键词】:分析 公路工程计量变更

【前言】:近几年,在公路工程计量与支付工作中,处理不当不仅引发合同纠纷和相关工程款的争议,还会影响到公路工程的质量,所以应严格审核计量支付与工程变更,将计量支付与工程变更工作有机地融入费用管理中,保证其公正、合理、有序、严格按合同进行,以保证该工程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的工作顺利进行,同时有效降低建设成本,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工程计量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相关制度的逐渐成熟与健全,对公路建设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对交通等基础建设的投资力度不断增加,公路建设规模也越来越大,对工程相关规定要求也逐步细化量化,建设工程中的计量支付变更工作更是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此外,公路工程计量与支付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组成内容,是贯穿于公路建设工程始终的一项重要工作,需施工、监理、建设等多方人员共同介入,涉及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等多方面工作,在计量支付这个环节上要完成合同管理、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变更管理等多项工作,这些工作都要细心且及时处理,若没有准确和合理的计量,将影响到工程承包合同的正常履行,更将直接影响工程投资效益,所以加强工程计量工作管理显得尤其重要。以下将进一步对工程计量工作的要点及注意事项探讨。

二、公路工程计量、变更工作分析

计量支付工作不仅为控制工程质量、进度的基本手段之一,还是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费用监理工作中的核心环节。计量工作更是支付的直接基础和依据,若计量管理不当,将破坏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经济关系。所以把控好计量工作中的注意要项会使整个公路工作的运作更加准确高效。

1.计量工作的主要依据内容

1.1工程量清单及说明资料;

1.2工程变更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

1.3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

1.4合同图纸。相关管理领导应认真审查拿到的合同图纸,若发现问题或缺漏要及时按上报、修正,并适当调整工程量清单细目;

1.5合同条件,包括合同协议中的一切条件;

1.6技术规范,即部颁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要加以说明那些不明确的细目部颁技术规范;

1.7《索赔时间、金额审批表》,备发生时或必要时使用。

施工准备阶段自监理服务合同签订后开始实行,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且必须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操作,其中要注意分项工程的划分要利于质量评价和计量支付工作的进行,最终上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批准执行。监理工程师仔细研究合同文件,必须全面理解合同文件的各组成部分;审核图纸工程数量和认真复核清单工程数量,并将复核情况上报业主审核批准,经业主批准的清单核算为主要依据,建立起便于管理的细目台账,主要包括计量支付台账、工程数量明细表台账和变更(新增)台账。其中变更(新增)工程必须经批准后才能列入台账,为利于日后方便查验,应同时输人批准文号、批准日期等内容。

2.工程计量程序中的注意事项

施工单位填报计量申请表的前提应达到这些要求:施工单位对已完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经自检和监理检验确认质量合格,同时符合安全和环保监理的各项规定,各项试验检测资料齐全有效。中间计量表的填写必须是在监理旁站下计量,以保证真实可靠,并经双方代表审核签认,只有通过计量台帐确认无重计、漏计现象后,才可将最终审核的工程量上报业主审核。在此将关于工程计量工作的注意要点归纳如下。

2.1工程量的确定

计量和支付的工程数量必须控制在已批准的清单工程数量复核表台账数量范围内,还必须有完备的变更设计申报与批准手续,以处理任何超出清单工程数量复核表台账(合同)数量的部分,从而控制在已建立的变更(新增)台账工程数量范围内予以计量和支付。中期计量支付是按实际完成数量结算的,图纸数值不代表支付项目和数量,各张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是预计工程量,所以只有通过参照图纸数量通过按照《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方法来确定实际工程量,来测量、计算、核查和确认过程来核实承包商符合要求已完的实际数量。为防止施工单位高估冒算和重复计量,监理工程师应客观认真细致地核定工程完成量,并严格按合同规定的监理程序、计量方式和时限,计算投资完成额。存在外观质量缺陷但不影响使用的、安全的,且实体质量合格的工程,可根据合同规定折减计量与支付。但任何存在缺陷或不合格或的工程都必须拒绝计量,只有当其按照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的要求进行修复且满足相关质量要求才准以计量,要注意缺陷工程的修复或返工费用不予以计量。最终笔者建议应重视推行用计算机来处理报表,实行表格和报表的标准化管理。

2.2注意时效性

在工程最初阶段,本项目的计量人员在总监办计量工程师的安排下,进行审核、固定、必要的计量培训,以提高计量人员的业务水平及工作效率。在进行第一次计量工作时,应根据可能出现的计量问题进行分析及备好解决措施,以及时防控、杜绝计量工作过程中出现问题,同时建议计量人员应严格执行既定的时间和程序,以及时规范完成计量工作。

2.3重视保障监理工程师核心地位

在施工过程中,有时会出现监理工程师提出的修改或返工的指令没有得到认真贯彻的现象。但监理工程师应坚持要求这些不符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工程切实落实指令后再给予其计量,适当从经济上制约承包商,保证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把控地位,从而清算好整个工程各个阶段的计量与支付,保证计量工作严格规范进行,最终由监理工程签发支付证书。

3.工程变更处理程序及注意事项

变更办法,明确规定了变更设计文件的格式内容、费用确定、审批程序、变更流程。无论是监理单位、业主单位,或承包人,当发现工程实际情况与原技术规范、设计图纸或合同工期出现不相适应的问题时,都可向监理单位提出变更要求或建议,但要按相关规定上报并经审查批准。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认为对所有的变更和附加的金额合适,应按合同规定的单价和合价来估价变更工程款价。反之,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认为合同有关项目的价格或单价不合适时,可在变更指示日起发出通知:a.由工程师发给承包商,明确其需变更的单价或价格,则工程师在与业主和承包人适当协商之后,由工程師与承包人就合适的单价或价格达成协议;b.由承包商发给工程师,明确其要求变更的单价或价格。若双方意见存在分歧,在单价或价格达成协议或确定之前,工程师应确定其认为合适的单价或价格并相应地通知承包人,并应定出暂时的单价或价格,以便进行工程款支付。

【结语】:

综上所述,计量支付工作在公路工程中是十分重要的,也是约束承包商履行合同、控制项目投资支出、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管理手段,关系到业主和承包商的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1]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版)[S].

[2]袁剑波主编.工程费用监理(第二版)[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7.

[3]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M].人民交通出版社,2009.

[4]肖楠.高速公路施工中的工程质量管理措施[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9).

计量与支付公路工程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工程成本的控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范围较广,如管理、技术、经济等众多方面,忽视任何一个方面,都有可能给工程的质量和成本控制带来不良的后果。成本的高低决定着企业利润的高低,在当前市场经济情况下工程企业也同样处于一种价格竞争的阶段,而价格竞争的实质是工程成本高低的竞争,面对市场的激烈竞争,只有从成本控制上着手,预防工程项目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才能在竞争中获得一席之地。为了降低工程成本,提高企业的赢利水平,实现企业的目标利润,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必须从管理工程的成本上摸索出一套可行措施。

目前工程企业成本管理中存在若干问题,严格控制工程成本达到预期目标利润,就要在满足工程质量保证工期的情况下,采取一系列措施如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把工程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并要追求更多的成本节约,实现最大程度的利润空间。

关键词:工程项目 成本控制问题措施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国企改革的加速发展,工程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只有在低成本中标及严控项目工程成本的情况下,工程利润空间才会更大。项目的成本控制贯穿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是企业成本管控的重要环节,当前的工程项目成本控制存在一些问题,合理解决这些问题,主要通过技术、经济、管理等措施,对项目成本进行有效地控制,提高工程企业管理水平,降低整个工程成本,为项目创造更好的效益。

一、工程项目成本控制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以项目部为核心,实施施工前的成本控制。

项目部是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核心,其成本核算的对象是项目部各个单项工程成本。项目成本控制包括成本预测、实施、核算、分析、考核、整理成本资料与编制成本报告。成本控制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1)有计划合约部会同项目领导层共同确定项目成本计划;

(2)项目领导层编制目标成本;

(3)项目领导层实施目标成本;

(4)计划合约部会同工程财务部、物资部、工程技术部共同商定项目成本报告,监督目标成本的实施;

(5)项目领导层、工程技术部、计划合约部、工程财务部对反馈的工程信息进行分析审核,一般程序如下:

项目部在工程承揽后,根据工程的施工特点和施工组织设计来编制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的计划,对这项工程进行初步的成本预测,并将成本预算报计划部审核备案。项目部根据预算的成本,按成本项目的规定制定目标成本,财务部门协作计划合约部门,工程技术部以预算成本和目标成本为依据对成本进行严格的控制。

2、在项目部内部实施成本责任制,加强成本监控工作。

工程企业应建立成本费用分析责任制,在领导和总会计师的组织下进行成本分析,各职能部门应密切配合,共同搞好成本费用分析工作。包括成本的原始台账登记、材料物资的计量、验收管理制度,这些都是成本可靠控制的基础数据。

通过成本责任制分解责任成本,明确责任落实到部门或者个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各项成本管理工作真正到位,取得实效。各部门负责各自的台账,并且要记录健全,用料不浪费,物资讲究节约等。

成本费用的控制对于企业的经营成果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当前的实际情况看,工程成本费用的管理和控制并不一定与其应当受到重视的程度相匹配,从而造成成本费用实际上的实报实销,随意列支、责任不追究等被动状况时有发生,显示出成本控制的意识薄弱,控制方

3、项目成本控制重中之重在于落实。

项目成本控制贯穿于工程项目施工的整个过程,要逐项切实地将责任落实到部门或者个人,按照规章制度和有关程序办理,努力落实并创出佳绩。工程项目的领导层要通过实际考查而真正了解该项工程的标书编制情况。了解主要工程量、定额的费用、收费标准、中标价格、施工现场的周围环境,掌握进入现场施工队伍的技术情况、人员素质、设备配备能力,整个工程的工期以及要求的开工竣工时间、工程施工的难易程度等,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和高效节约的施工方法。

二、当前在项目成本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没有形成一套健全完善的责权利相结合的成本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在企业任何经营管理活动中都会取得显著的效果,同样在成本管理中也是如此。在项目上,成本管理体系中将项目经理的权力无限放大,享有无上的至尊的权力。在实际的成本管理过程中,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及相应的管理人员都会有相应的责权利分配相配套的管理体系加以控制和约束。但是,当前的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体制并不完善,没有很好地将三者结合起来。

2、忽略工程项目“质量成本”的控制。

在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中,何谓“质量成本”?它是指以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为前提所发生的一切必须承担的费用及没有达到质量标准所要承担的经济损失。“质量成本”包括内部故障成本(如返工、停工等发生的费用)、外部故障成本(如保修、索赔等发生的费用)、质量检修费用、质量预防费用等。一直以来,工程企业未能充分认识到质量和成本之间的辩证关系,单一强调工程质量,忽视了工程成本,在提高工程质量的同时造成了工程成本的大幅度增加,使企业蒙受了经济损失,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对于某项工程来说,利润指标可能会很高,但是如果对工程质量未加以重视,也势必会因实现质量目标而付出必要的成本代价,不仅没有节约成本而且会对企业的信誉造成不良影响。

3、忽略工程项目“工期成本”的控制。

“工期成本”是为实现合同定制的工期而采取相应措施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每个工程项目在制定时都有其特定的工期要求,保证工期往往会影响到工程的施工成本。工程企业一般对企业的成本没有重视,盲目得赶进度赶工期,造成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增加,从而缩小了项目的利润空间。

三、在项目成本控制过程中应采取的措施:

1、建立严密有效的责权利相结合的项目成本内控体系。

建立规范、统一、标准的责权利相结合的成本管理体制,并且要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标准化、规范化的原则上进行建立。工程项目领导层是以项目为核心的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工程企业成本管理的主体是工程项目领导层,工程项目领导层成本管理的主体是项目全部管理人员及施工队全部施工人员,形成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成本管理机制,并对每个部门每个人的职责给予明确,一并赋予相应的权利,用相应的绩效机制去激励。层层落实,逐级负责,使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工作做到权责利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也便于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工程成本的控制需采取技术措施

施工技术部门应在准备阶段编制落实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对标书中的主要技术方案做到必要的经济技术论证,以加强技术管理,合理组织施工,从施工技术上降低人工、材料、机械等各项费用的支出,以达到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工程效率的目的。

在施工过程中,严把工程质量关,消除质量隐患,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工程建设质量成本,从质量成本管理上提高效益,尤其要减少返工费、停工费、返修费、事故费等。技术措施是实施工程成本控制的第一步,也是解决施工成本管理工程中的重要措施。合理安排工期,控制施工进度,防止盲目赶进度造成不必要的成本增加。

2、工程成本的控制需采取经济措施:

工程项目直接费用主要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做好三大方面的费用控制可以有效得完成工程项目的成本管控工作。

(1)、人工费的控制:

在工程施工中,人工费是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重要环节,应根据工程企业自身的特点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定的规范和措施,以控制人工费的支出。首先,工程项目的组织领导层要精干、高效,抓好人员编制,定岗定员,实抓培训,提高人才素质,尽量缩小人工支出与实际工资标准的差距;其次,根据劳动定额计算出劳务用工量,并且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零星的临时用工按一定比例进行预算控制,防止人工费超出标准,做到节奖超罚;第三,提高生产组织管理水平,根据施工进度、技术要求,科学合理地搭配各工种工人数量,尽量避免工时浪费和无效劳动的发生。

(2)、材料费的控制:

工程直接材料费在直接成本中一般要占65%以上,在整个工程成本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所以应高度重视该项目的成本控制,它是降低成本潜力最大的成本控制项目。一般做法是要按量、价分离的原则,主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①对于材料用量的控制:首先应按照定额确定材料的消耗量,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其次是改进施工技术,推广使用降低材料消耗的各种新技术、新工艺;第三,对工程进行功能性分析,分析材料的性能,推行使用新材料,力求用低价材料代替高价材料,加强周转材料管的理,延长材料使用寿命,增加周转次数;第四,加强施工现场材料管理,材料进场后妥善保管,按时进行材料点验,将余料回收入库。

②对材料价格的控制:主要是由物资采购部门在采购中进行控制。首先对市场行情进行考查,在保证质量前提下,货比三家,择优选料;其次是采用最实惠的运输方式,就近买料,合理组织运输,以降低运输成本;再就是要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减少资金占用率,合理确定进货用量,尽可能降低材料长期储备。

(3)、机械使用费的控制:

机械的使用效率直接关系到施工生产的效率,合理确定机械台班定额,实施责任制管理,把设备核算落实到个人,同时注意控制机械设备的维护成本,减少配件和油料的消耗;加强现场机械设备的日常性维修、保养工作,降低大修、经常性修理等各项费用的开支,避免不正当使用造成机械设备的闲置;配备技术较好的操作人员,可将油耗和人为损失降低到最低,提高机械的使用效率;加强租赁设备计划的管理,充分利用闲置机械资源,结合市场行情,确定合理的机械租赁价格,以实现社会资源的共享。

(4)施工间接费用的控制。

严格工程项目内部间接费用的控制,保持党政联签的审批制度,特别是控制内部招待费、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低值易耗品等费用的开支。

3、工程成本的控制需采取合同措施。

采用合同措施也是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应当贯穿于整个合同的周期内,从合同的签订开始到合同的终结为止。首先,应选择一个适合的合同结构,对各种合同结构进行有效分析、比较,争取选用适合工程规模、性质的合同结构模式;其次,在合同条款中应细致考虑一切影响成本、利润的因素,特别是潜在的风险因素。在执行合同期间,合理管理的措施既要密切关注对方合同执行的情况,以寻求合理的索赔机会,同时也应注意遵守合同的约定,防止被对方索赔。

综上所述,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是一个系统的过程,包括了方方面面的环节,当前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着些许问题,真正做到严格控制工程项目成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并且落实到位,才能达到科学合理的管理目标,才能为工程企业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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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梁节民。谈施工项目管理与项目成本控制的关系[j]山西建筑,2005(1):144-145

计量与支付公路工程论文范文第5篇

近年来, 电网建设处于高速发展阶段, 凸显电网企业的个体经济属性成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从微观层面来讲, 经济利益因素已经成为考量电网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如何提高管理水平, 保障电网企业的经济利益是高层管理者十分关注的议题, 而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工程项目中实物量与实际支付环节的进度偏离问题。

“实物量法”起源于欧美国家, 是一种工程总成本 (总造价) 的估算方法。“实物量法”的优点是可以反映各种多变的施工条件, 有利于合理确定并有效控制工程投资, 有利于准确计算工程建设所需要的资源消耗, 从而确保项目的实物量预算与实际消耗成本之间能够保持较好的一致性水平。

然而, 电力基建工程造价受到项目所在的外部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以及项目本身的复杂程度和技术难度等的综合影响, 同时, 很多项目从施工开始到完工需要跨越一个甚至多个会计周期。上述因素都可能导致工程实物量偏离于最终的实际支付资金, 从而造成了后期建设的诸多不确定性。因此, 对于电网企业而言, 对上述二者关系进行深入的研究, 理清实物量与资金支付之间的关系以及偏离的内在逻辑, 对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电力基建工程实物量与资金支付进度间偏差的原因实例分析

本研究以2017年XX地区建设的一项110千伏联络线工程作为研究对象, 分析其实物量口径与资金实际支付明细之间的关系, 如图1所示。

由图1可以看出, 首先, 从投资总量来看, 该基建项目2017年的计划投资总量为14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实际拨付总量为1162.6万元, 偏差率为16.96%。从拨付进度方面来看, 该项目的投资计划中, 资金的消耗计划主要集中于3/4/7/11月四个月份, 而反观资金的实际拨付进度, 资金的实际消耗主要集中于3/5/7/8/12月五个月份。可以得出初步结论:实际的资金支出进度滞后于计划支付进度。究其原因, 一方面, 由于项目的实际开工时间晚于计划开工时间;另一方面, 由于本研究以实际入账的时间作为资金实际拨付的参考, 由于入账时间通常落后于实际账款发生的时间, 因而造成投资计划与实际拨付进度之间的偏差。

三、电力基建工程实物量与资金支付进度间偏差的原因总结

为了深入探索电力基建工程实物量与资金支付之间的偏差产生的原因, 我们从客观原因、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三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一) 客观原因

1. 税金造成的偏差

每年年初制定的本年度基建工程投资计划主要包含工程和物料两部分预算, 各项税费是包含其中的, 不同费种的税金有所差异。其中, 物料涉及的主要税种是增值税, 税率为17%;工程合同涉及的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件和印花税四项, 增值税按照工程结算款计算, 税率是11%;另外, 按增值税计算缴纳城建税,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 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 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区不在市区、县城、镇的, 税率为1%;按增值税计算缴纳教育费附加, 税率为3%;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金额的0.3%计算印花税。与此同时, 实际拨付资金在入账时却是不含这些税费的, 这也是造成实物量偏差的原因之一。

2. 外部环境造成的偏差

在实物量预算中, 直接费用占整个投资预算的主要部分。以直接费用中的材料费为例, 电力基建工程的材料费包括施工过程中消耗的结构用料、施工辅助用料、构件、半成品等, 通常是使用预计的使用量与单价的乘积来确定的。一般情况下, 材料价格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处于不断地波动当中。以室外10kV电缆为例, 在2016-2017年初这段时间, 伴随着国际国内有色金属价格大幅波动, 电缆价格出现了大幅度变化, 这将导致实物量与实际支付金额差距较大。

(二) 直接原因

1. 物资到货延迟造成的偏差

电力公司的设备/物资等通过物资公司进行统一招标采购。在电力基建工程的施工过程中, 由于物资招标受采购批次等因素的影响, 其到货时间通常难以准确预测, 这将导致工程进度受阻, 因而造成实际资金入账与投资计划难以同步。与此同时, 实物量又对物资浮动及其敏感, 因此, 当物资不能及时到位时, 将造成实物量出现大幅偏差。

2. 资金拨付进度落后于工程建设进度造

(上接第135页) 成的偏差

电力基建项目资金到位流程较为繁琐, 以常规输变电工程投资拨付为例, 常规输变电工程投资划分协议一般约定资金分三笔到位, 分别为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款。

每一笔资金到位需要按照合同规定进行严格的全流程管控, 如果竣工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 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办理。由于工作环节多、涉及经办人多, 资金拨付进度往往远远落后于工程建设进度, 这将造成按年度统计投资完成率时出现实物量偏差。

(三) 根本原因

1. 施工管理不善

在进行电力基建工程预算编制时, 实体性消耗和措施性消耗共同构成了总的工程造价。其中, 实体性消耗会依据施工设计进行较为精准的测算;换言之, 实体性消耗的预算偏差通常较小。与之对应的措施性消耗则不同, 其会受到施工工艺、施工现场条件、材料选择变动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因而容易产生较大偏差。

例如, 如果施工建设单位在施工阶段没有将材料价格浮动、临时的施工调整等情况及时地反馈给项目管理人员, 那么将造成管理人员无法对基建工程造价进行调整和管理, 从而出现工程的预算与实际资金支出存在偏差的现象。

2. 基建工程不同阶段的投资成本计算口径不同造成的偏差

在每年年初, 投资发展部会依据项目的工程建设概算编制情况制定投资计划。项目概算的编制适用于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 概算涵盖从筹建开始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所需的一切费用。

而在施工图设计阶段, 一般采用预算编制作为工程价款的标底。预算一般不编制总预算, 只编制单位工程预算和综合预算书, 它不包括准备阶段的费用。因此, 与项目总的投资概算相比, 实际工程中涉及的所有合同金额之和通常小于投资概算总额。另外, 工程竣工决算是指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阶段, 由建设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中实际支付的全部建设费用。竣工决算是整个建设工程的最终价格, 是作为建设单位财务部门汇总固定资产的主要依据。三种计算方法的口径不同, 从而造成不同方法得出的计算结果之间出现偏差。

四、总结

如何提高电力企业在基建工程方面的资金使用效率是企业高层管理者关注的重要议题。本文通过分析其实物量口径与资金实际支付明细之间的关系, 进而提出两者间存在偏差的客观原因在于税金和外部环境造成的偏差;直接原因在于物资到货延迟和资金拨付进度落后于工程建设进度造成的偏差;根本原因在于施工管理不善和基建工程不同阶段的投资成本计算口径不同造成的偏差。研究成果对于提高电力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摘要:电力是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命脉的战略性资源。然而, 电力基建工程中实物量预算与资金实际支付进度之间存在较大偏差是当前电力公司面临的普遍问题。本文以XX地区建设的一项110千伏联络线工程作为研究对象, 通过分析其实物量口径与资金实际支付明细之间的关系, 进而提出两者间存在偏差的客观原因、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 对于提高电力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关键词:电力基建工程,实物量,资金支付进度,偏差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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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与支付公路工程论文范文第6篇

摘 要:起始于美国的电子支付服务,作为一种新型的支付手段,它虽然给用户带来便利,但也存在安全隐患,也给传统法律制度带来了巨大冲击和挑战。因此,加强支付机构的准入、运营和退出监管,加强对电子支付过程中客户信息泄露的监管,加强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加强电子安全支付标准的审查和监督等便显得十分重要。我国关于电子支付服务的立法比较薄弱,在借鉴其它国家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完善我国此方面的立法,是加强电子支付服务监管的重要措施之一。

关键词:电子支付服务;监管;法律问题

互联网和现代通信手段的产生和发展为电子支付服务提供了很好的发展契机。电子支付作为一种新型的支付手段,以其方便、快捷、高效等优势得到了人们的普遍拥护,在世界各国得以快速发展。

一、国内外电子支付服务现状

从发展历程来看,电子支付最初从银行业起步。20世纪60年代,计算机被银行作为计算器使用,这个时期,计算机仅仅是银行提高记账效率的工具。到了70年代,银行对计算机的应用从后台向前台延伸,但仍然未能实现银行数据的自由传输。20世纪80年代,网络技术兴起,银行业不但实现了内部联网,而且将网络延伸至多个领域,从而使得资金数据在银行业内部甚至全国网络中的传输成为可能。相比之下,我国的电子支付服务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发展非常迅速。2007年,我国网上支付服务交易规模为976亿元,而到2010年,则达到了10858亿元。2013年第2季度,我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到11216.5亿元。

二、电子支付服务方式较之于传统支付方式的优越之处

电子支付服务方式自其产生以来,在短短的时间里获得了迅猛发展。与传统支付方式相比,电子支付服务方式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

(一)电子支付服务可以节省交易时间,降低交易成本

与传统的以物理实体为载体的支付方式相比较,电子支付服务方式以计算机网络为载体,通过数字化的方式进行款项流转,节省了传统接触式支付的成本,加快了资金周转的速度,大大节省了当事人的交易时间。

(二)电子支付服务突破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

电子支付服务方式借助先进的互联网等媒介进行资金传输,打破了传统支付方式的接触式的、固定的支付地点和工作时间、营业时间的限制,可以提供一星期7天、每天24小时的全天候电子金融支付服务,它的方便、快捷和高效,是传统支付方式所不能望其项背的。

(三)电子支付服务通过网络技术完成支付,不受固定载体的限制

电子支付服务通过先进的网络技术进行电子资金划拨,通过数字化的方式进行数据传输,只要网络畅通,当事人足不出户,在计算机上就能完成有关款项的支付,而不必亲自到银行的柜台上去进行收付行为,也不必使用货币或票据等载体。相反,传统的支付方式是通过货币交付、票据承兑以及银行汇兑等完成支付,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和时间。

三、电子支付服务所带来的新问题

从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电子支付方式与传统的支付手段相比有很多方面的优势,不过,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电子支付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但是,在其迅猛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很多新问题。

(一)电子支付服务对传统金融法律制度带来了巨大冲击和挑战

我国传统的金融法律关系没有虚拟主体,而电子支付方式的出现却使得法律无法规制的虚拟主体得以产生。同时,电子支付突破了地域限制,法律关系主体的真实身份以及从事法律行为的地点都无法按照传统的法律规定,从而使管辖权、连接点等因素的确定也产生了很大困难,传统的金融法律制度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急需对电子支付服务所引发的各种新的法律关系作出规定。

(二)电子支付服务合同带来许多新问题

在传统的交易模式中,交易双方通常通过签订书面合同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此来作为划分双方责任的证据,合同的签订地点和签订时间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而在电子支付方式中,交易主体签订的是电子协议,很容易被删改、复制甚至遗失。除此之外,电子签章的有效性、电子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电子证据的取得和证明力等新问题也都亟待解决。

(三)电子支付服务带来了新的税收问题

在传统的税收领域,各国往往通过国内的税收征管法以及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对征税对象、纳税人、征税标准、征税税种以及相应的税率等问题进行规定。但是,电子支付这种金融服务方式的出现,对传统的税收征管制度产生了极大的冲击。

(四)电子支付服务过程中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问题不容乐观

电子支付服务在款项支付过程中需要付款者提供诸多信息,消费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往往被第三方支付平台保留,若有不法分子侵入数据库盗窃消费者信息,或是不法经营者盲目追求金钱收益,出卖消费者信息,那么消费者的信息安全问题将无法保证。

(五)电子支付服务带来了新的安全问题

电子支付服务是一种利用网络完成的支付服务,对计算机软件和硬件有很强的依赖性,一旦系统崩溃或者是被黑客攻击,数据库中消费者的信息就会面临被泄露的风险,虚拟账户中消费者和经营者的资金就有可能被转移,并且经营者的商业秘密也有可能被窃取。

(六)电子支付服务导致新型的犯罪问题频发

电子支付服务在给买卖双方提供便捷高效服务的同时,也给犯罪分子进行洗钱活动提供了便利。如前所述,电子支付方式与传统的支付方式有很大的差别,服务提供者无需与消费者碰面,通过电子数据的传输即可完成支付。犯罪分子只要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在任何地方都可转移非法所得,而不需要像传统支付方式那样还要到金融机构进行单据审核。

四、电子支付服务中存在的风险分析

电子支付在为用户提供方便、快捷支付服务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风险。在整个支付过程中,由于网络系统不稳定、操作失当、信用缺失等会给服务提供者和用户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电子支付服务方式中存在许多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技术风险

电子支付以计算机网络系统为载体而提供服务,对计算机硬件和软件有很强的依赖性。但是,由于现有技术的限制以及网络的开放性,电子支付存在很大的技术风险:(1)支付系统不能达到数据支付和信息处理的需要,使得系统运作速度较慢。(2)电子支付系统的网络容易被病毒入侵。(3)支付系统容易受到黑客的攻击,黑客通过假冒用户身份、假冒或修改链接路径等手段盗窃商业秘密,非法转移电子资金,泄露用户信息。

(二)业务风险

业务风险主要是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平台之间的资金转移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电子支付服务是通过计算机系统传输数据信息完成支付,若是系统崩溃或是有其他问题,就会给支付结算业务带来风险。除此之外,操作人员的失误也会导致多支、少支或把款项错误支给他人,导致业务风险。

(三)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在电子支付服务中,一方当事人未在约定时间履行义务,从而对其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风险。与传统支付方式相比,电子支付方式的信用风险更高。首先,电子支付服务通过网络数据传输完成支付,不需要当事人当面进行,因此,对信用的要求比传统面对面的支付要求更高。其次,电子支付的资金转移具有非即时性,从付款人发出支付指令到资金的实际转移存有时间差。在这段时间内,付款人或者支付机构若是不付款或迟延付款,都会损害收款人的利益。再次,收款人如像传统债权人那样要求付款人提供支付担保,显得很不实际和不容易落实执行。因此,电子支付服务存有很大的信用风险。

(四)法律风险

目前,电子支付服务方面的立法不尽完善或相对滞后,从而使得电子支付在很多情况下面临着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窘境。当电子支付当事人在支付过程中出现不合法的行为时,却没有法律对之进行规制,从而导致当事人面临着交单的法律风险。

五、我国的电子支付监管的现状及其改进措施

对电子支付服务进行监管的主要措施是加强立法完善,明确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并依法执行。而目前,无论是我国国内还是国外,关于电子支付服务的立法总体上还不够完善,因此,为了促进我国对电子支付服务的监管,我们有必要对当前我国的电子支付服务立法的现状进行进行理性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完善立法。

(一)我国电子支付服务立法存在的问题

1.立法位阶较低,监管权限配置不明确。目前,我国电子支付服务方面的立法除了《电子签名法》以外,其他大都属于国务院的部门规章,由于位阶较低,其效力低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一旦发生法律冲突或是与上位法相抵触,就有被改变或撤销的可能,如此一来,电子支付就会出现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局面。显然,我国电子支付立法的低效力与电子支付的高风险是同时存在的。

2.对于监管主体及监管对象的规定较为单一。就目前我国的电子支付服务立法来看,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是最主要的两大监管主体。中国人民银行对于网络银行的监管是最全面的,覆盖从网络银行的设立、变更、终止到违法行为的处罚。作为独立的行政机构,银监会对于银行业的合法运行有着不可替代的监管作用。与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相比,其他监管主体监管职能的规定则较为模糊也不系统。

3.电子支付监管的国际合作较少。电子支付方面的国际合作包括法律协调和监管技术的合作,要完善电子支付方面的立法,就要借鉴和吸收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在跨境电子支付方面,更要加强国家间法律的协调与合作,建立电子支付监管的统一标准。在监管技术上,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计算机网络系统方面的技术以及电子支付监管技术尚不成熟,需要与先进国家合作,加强对技术风险的规制。

(二)完善我国电子支付服务立法的建议

1.提高立法层次。正如上文所述,我国目前的电子支付服务立法层级较低,大部分属于国务院的部门规章,一旦与上位法相抵触,就有被改变或是撤销的可能,如此一来,就会出现电子支付服务纠纷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尴尬局面。因此,我国应结合当前电子支付服务的现状,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加强人大方面的立法,提高电子支付服务方面立法的位阶,使电子支付服务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明确监管主体的职权。目前,我国的电子支付服务由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等几大部门共同监管,但监管权限却划分不明,因此出现竟相监管或无人监管的局面。我国电子支付监管立法应对监管主体、监管主体的权限、监管权实施的条件和限制、各监管主体相应的监管对象等作出明确而系统的规定。我国应该改变电子支付服务行业监管主体少、监管职权不明的现状,促进电子支付服务合法、稳健地发展。

3.加强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监管。我国目前的立法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缺乏系统、明确的监管,如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都以网络银行为监管对象,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却监管较少;对于第三方机构的监管由于监管主体权限不明确而较为混乱。与网络银行相比,第三方支付机构有更大的信用瑕疵,并且第三方的地位不明确,这些都需要我国加强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监管立法。

4.注重对消费者的特殊保护。在电子支付服务中,消费者无论在技术层面还是信息掌握情况都处于绝对的弱者地位;在支付服务中,消费者的真实身份信息被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平台保存在数据库中,一旦数据库被入侵或是信息被服务提供者违法利用,消费者的隐私将得不到保障。因此,电子支付立法应加强对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

5.加强电子支付服务风险监管的国际合作。我国在电子支付服务尤其是跨境电子支付监管方面与国外合作较少,应在法律和监管技术方面加强与别国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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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姜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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