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保计算方法范文

2024-06-24

农村医保计算方法范文第1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对保障农民的医疗服务、缓解农民的就医压力,减轻农民的负担具有积极的作用。此次暑期社会实践调查安庆市老洲镇的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施行状况,了解农民的需求,发现现行合作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险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探索进一步推进新农合建设的策略,对其他建设中的新农村及对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关于此次调查的基本情况

1、调查时间:2012年7月15日至25日,为期10天。

2、调查方法:问卷法和访谈法。

3、调查对象:当地村民。

三、调查结果及其分析

养老保险问题分析

养老保险问题一直是政府工作关注的重点,随着体制转型、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农村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劳动力结构、人口结构和家庭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农民养老日益需要向社会养老模式转变。然而在转型期,关于我国应当建立怎样的养老保险模式,理论界研究还不够深刻。全国各地经过十几年的试点和推广实践,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但运行结果不尽如人意,暴露出现有农保制度的致命缺陷。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解决日益严峻的农村养老问题的必要举措,而农民自身缴费能力不足成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面临的资金难题。以调研对象徐州市三堡镇为例,从农民个人,村委和政府等几个方面来研究一下。所谓的养老保险简单直白的讲就是在政府的辅助帮助下以老人所在家庭或单位所能交纳的资金为主在老人达到一定年龄的时候进行定时回发以保障老人的基本生活。 建立新农保制度需解决的问题

第一,认识问题。通过调查了解到,无论是各级政府还是乡镇干部或农民群众,对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普遍认识不足。为此,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国家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来源:保险是一项重大惠农举措,对解决农民“养儿防老”问题具有重要历史和现实意义。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关注三农、改善民生的高度研究解决农民养老保险问题,要把党中央、国务院将要出台的新农保政策学深吃透,深刻理解新农保政策的内涵。当前,从经济条件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公共财力快速增长,政府承受能力不断增强;在政治条件上,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是集中力量办大事,建立覆盖农村全体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正是体现和饯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执政理念;在制度条件上,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和近3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提出要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社会条件上,农民对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要求和呼声十分强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成功建立,使农民

对政府推行的社会保险信认度升高,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客观条件已具备,而且是势在必行。

第二,资金问题。这是建立新农保制度的关键。让农民参保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是我国继免征农业税、实行新农合以及发放各类补贴后的又一重大惠农政策,是国民收入再分配政策的一次重大调整,是事关亿万农民群众利益的一件大事。中央已下决心对中西部地区出资为60岁以上农民负担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同时要求地方按每人每年不少于30元的标准补助60岁以下农民参保。如果按全省有900万农民测算,省、县(市)财政每年需筹集资金2.7亿元,按10%启动试点,需2700万。从目前安徽省财力情况看,拿出这些钱为农民参保还是能承受的。

第三,机制问题。各级政府特别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经办机构垂直管理,责任主体是省政府。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省里在制定政策、行政管理、业务经办时,要灵活对待,要为基层政府在上述方面留有一定空间,充分调动地方及行政部门推动此项工作的积极性。特别在经办机构选择上,省里不宜指定现已垂直管理的社会保险局经办新农保业务,要从有利于推动试点、有利于调动地方各部门积极性、有利于便民服务、提高工作效率考虑,由地方政府结合实际自行确定经办机构。

第四,转移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居民的流动性日益频繁,农民选择参加城镇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转换到新农保、返乡农民工参加新农保等势所难免。因此,新农保制度与其他社保政策之间必须可以相互接续转移。可以将农民的养老保险账户分为基本账户和缴费账户两部分。基本养老账户按每人身份证唯一设置,原则上首先在出生地社会保险部门登记。缴费账户可随本人就业地不同开设多个,只为缴费设置,并将缴款转移至登记地社会保障部门的基本账户。在某地缴费满10年可申请将基本账户迁移至此地,满15年可以正常办理迁移。加快全国社会保险信息化联网建设,出台“社会保障全国一卡通”相关政策,借助银行等商业金融机构,加快“金保工程”建设进程,提升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和工作效率,为省际间农保与其他社保政策间的接续转移提供技术支持。

三、几点建议

第一,加快建立健全新农保制度步伐。应抓紧研究具体实施办法,按照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模式,逐步将现有各群体养老保险政策进行整合,搞好平稳衔接和过渡。

第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工作。务必请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要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并将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各级政府要加强政策宣传和与论引导,全面提升农民参加社会保险意识;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使农民知晓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优越性,了解具体办理程序和参保缴费办法等,努力营造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良好社会氛

围,在农民自愿基础上,通过合理引导,想方设法吸引广大农民参保。

第三,加大地方政府投入力度。建议厘定各级财政职责,由省财政全部或大部分承担国家规定最低线30元补助,县(市)财政将根据各自实际,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和缴费补助水平,具体由县(市)政府确定。在制度设计上,形成国家支付基础养老金,拿大头、补出口,省和县(市)财政补入口,并视财政情况在国家规定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出口和入口补助水平的格局,从而为各地建立制度铺平道路,撤掉门槛,留有余地。同时,对计生夫妇、村干部、残疾人、贫困人口等特殊群体予以政策倾斜,多渠道解决缴费资金来源问题。这样既可激励农民参保缴费,又能缓解县(市)财政压力。

第四,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初建试点阶段,地方政府建议省里不宜指定省垂直管理的经办机构,应由统筹地政府结合实际自行确定。**省应针对农民居住分散、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经办人员要服务上门的实际情况,依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在乡镇、村屯的基层服务站所,加强经办场所、设备和人员队伍建设,一切以理顺管理、提高效率,便民服务为目标,突出地方政府在新农保制度上的所承担的主体责任。

农村医保计算方法范文第2篇

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自己的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遗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

三、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需要封存的病历资料

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

四、什么是误诊

误诊是错误的诊断,表现为未能诊断、错误诊断、漏诊。误诊并不一定都是医疗事故。

五、手术中常见的医疗过失

1、手术前对手术治疗准备工作不足,未做必要的化验和检查,盲目开刀手术;

2、手术前对手术区的备皮不严格,造成手术后伤口的化脓感染;

3、手术前考虑不充分,未做输血准备工作,造成手术中急需输血时措手不及而造成不良后果;

4、手术时划错手术部位开错刀;

5、手术前麻醉失败;

6、手术前未对患者做详细的内科检查,未排除手术禁忌症。

六、什么是医疗过失责任程度?它与赔偿金额的关系。

医疗过失责任程度,是指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比重,是医疗事故赔偿金额考虑的因素之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规定医疗过失责任程度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

轻微责任。司法实践中通常借鉴法医学的“损伤参与度”的分级标准来确定过错方的责任程度。

损伤参与度分级标准是:第一等级,死亡、后遗障碍完全是损伤所致,损伤参与度100%;第二等级,死亡、后遗障碍是损伤和既往疾病共同作用的结果,但损伤是主要因素,损伤参与度75%;第三等级,死亡、后遗障碍是损伤和疾病共同作用的结果,两者作用程度等同,损伤参与度50%;第四等级,死亡、后遗障碍是损伤和疾病共同所致的结果,但疾病是主要因素,损伤参与度25%;第五等级,死亡、后遗障碍完全是由于疾病导致的结果,损伤作用可以排除,损伤参与度是0%。

七、什么是行政调解、行政调解能否反悔?医患双方达成的医疗损害赔偿协议是否可以反悔?

医疗事故行政调解是指医疗事故争议发生后,在卫生行政部门的主持下,根据自愿合法原则促使医疗机构和患者友好协商达成对医疗事故赔偿的和解协议。

行政调解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一方可以反悔。

医患双方达成的赔偿协议属于合同的一种,其效力适用合同法有关规定。

八、医疗纠纷诉讼的时效

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从患者(患者死亡的,为患者近亲属)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这里的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是指客观上存在着知道的条件和可能,不管当事人是否已经知道,均推定为知道权利受到侵害。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之日起计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九、患方在起诉前的准备工作

1、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签订聘请律师合同和授权委托书,并交纳律师费;

2、向律师或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患方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若患方死亡或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则需要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身份证及户口本;

(2)病历资料复印件,含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或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或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意见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死亡)小结等;

(3)患者或患者家属的误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工资及缺勤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

(4)相关费用单据、清单。如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等级证明及残疾用具费、丧葬费、伤残或死亡的要提供患者实际抚养或赡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的户籍证明。

(5)其他如有关专家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

十、医疗事故中患方要注意收集的证据材料

1、尽早复制客观病历材料,封存主观性病历材料;

医疗纠纷一点通

一、医疗事故及其分级: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护理规范,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分四级: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二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

农村医保计算方法范文第3篇

丹凤县2010年上半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总结

省疾控中心:

2010年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启动后,县疾控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向县卫生局汇报,召开中心主任办公会议,专题安排部署项目实施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县水利局密切配合,已完成上半年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目标,周密部署

根据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的通知》要求, 今年我县被省上确定为项目县。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爱卫办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与饮用水质卫生监测项目启动暨技术培训的通知》精神,我中心选派3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上举办的为期4天的培训工作会议,学习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制定了《丹凤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丹凤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专人办公,明确各自职责,及时向县卫生局、水利局汇报,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科学选点,精心采样

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是有效评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防病效果,确保工程建成后饮用水质达标和如期发挥效益的重要基础,做好饮水安全工程及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是保证饮水水质卫生安全,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期有效运转的重要措施。根据工作要求及进度安排,县疾控中心、县水利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科学合理选点及前期准备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我中心在水利局的配合下,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集中三天时间,深入农村现场调查,确定了20个工程监测点,通过对这些监测点的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营时间、投资情况、水源类型、供水方式、水处理方式、消毒情况、供水范围、覆盖人口等情况的调查,为农村饮水水质安全工程提供第一手原始资料,为全面实施农村饮水工程卫生学评价及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采集出厂水、末稍水样

2 各20份,按要求送商洛市疾控中心对水样进行检测。

三、水质监测结果

此次抽检的20个工程点40份水样中:

1、感官性状、一般化学指标、毒理学指标均未超过国际标准。

2、在微生物指标的水样中:12份出厂水未超标,8份末梢水未超标。

3、在微生物指标超标的水样中:菌落总数超标20份,总大肠菌群超标4份,耐热大肠菌群超标14份。

四、存在问题及分析:

1、大部分群众安全用水的意识不强,未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大部分工程点管理不够规范;

3、未将水源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4、未建立定期、定时消毒工作长效机制,致使抽检的水样中近50%的微生物指标超标。

五、建议:

县水利局要加大对全县所有工程点的日常监管力度,做到人员、资金、责任落实,将水源保护、集中式供水点消毒等管理措施,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安全用水和卫生防病知识,把住“病从口入关”,从而有效降低水源、食源性等疾病的发生,确保广大群众的用水安全。

上一篇:农村污水处理系统范文下一篇:年度工程项目总结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