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管理范文

2023-09-18

施工合同管理范文第1篇

【摘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影响利润的主要因素之一,而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是获得尽可能多利润的最好机会。因此,对于承包商来说必须加强施工合同的签订和管理。

【关键词】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如何加强。

一、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筑法》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依法制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少承、发包双方,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项目和自身的具体情况做逐条分析和认真订立。订立的合同很不规范,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约束彼此行为的条款,甲乙双方各自为敌,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2.签订合同不严谨,条款不全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例如:所依据的定额之外的计价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合同条款用词不准或模棱两可;承发包双方职责划分不清;缺少工程变更、合同变更等处理程序,对索赔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协调等问题缺少规定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会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大多数中小型建筑企业没有设立专职的合同管理部门和人员,没有建立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和规范的工作程序,仅仅将合同管理职能分解为技术、经营、质检等几大部门分别进行管理,无法从整体上分析和把握合同的确切状态及应采取的合同措施,合同管理漏洞百出。对多年来积累的有关合同管理的经验教训,缺乏系统的搜集、整理和分析,已有的经验教训不能指导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常常为同样失误重复地交“学费”。这类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执行的深度和质量往往依赖于具体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和本身所具有的经验,项目现场合同文件管理混乱,大量无效、错杂的合同文件既干扰了合同管理人员的分析和判断,又不能为合同管理提供有力的合同依据,特别是由于难以保证合同管理中关键性环节的全面实行,发生遗漏或工作失误则会导致重大合同失误,形成合同风险。项目合同管理人员缺乏有效的监控措施和控制风险的对策。

3.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其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例如:甲方认为承包单位应服从甲方;甲方随意将分项工程进行分包;对包工包料工程,甲方强行采购质次价高的材料及甲方不按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等。承包单位为了在施工中得到更高的利润,违反施工常规、偷工减料、采购材料以次充好。

甲、乙双方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4.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

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对于建设工程项目,过多地依赖于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过施工合同管理工作,遇有工程签约,便临时抽调人员予以应付,这些都可能造成合同纠纷。

二、施工阶段对施工合同的管理

1.推行项目管理模式

把企业作为利润中心,项目经理部作为成本中心,并以承包责任合同为纽带,明确各自的“责”、“权”、“利”关系。本着“谁控制、谁负责、谁承担、谁受益”的责任分解原则及“收益和成本挂钩、分配与上缴挂钩”的控制监督机制,全面动态的管理工程项目。

2.优化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阶段是根据设计图纸投入人力、原材料、半成品、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变成工程实体的过程。施工方案不同,工期就会有所不同,所需机具也不同,因而发生费用也会不同。要做好优化细化工作,编制出先进、合理、高效的施工方案,均衡地安排各分项工程的进度。选择最佳的项目施工组织,最大可能满足施工要求的同时,考虑经济性、合理性。杜绝人、材、机的积压、闲置、浪费。

3.对合同中风险的转移

施工过程中,时常会遇到三通一平不到位,无法按时开工;自然、地质原因造成的不可抗力等情况。

常会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工期的延长等使发生合同变更。变更事件一发生,要及时与现场监理办理变更签认手续,取得索赔依据,把企业的损失减到最低限度。同时,把施工过程中易发生安全事故等不可预见的风险,通过与社会保险机构签订保险合同把一部分风险转嫁到保险公司。

三、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风险防范与措施

从2004年4月1曰开始国家已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新的计价模式给与了施工企业发挥自身经营管理能力的舞台同时也使其承担着以下风险:

(1)清单有漏项的风险。(2)清单项目的特征存在描述不完整或不准确的风险。(3)综合单价的确定必须考虑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

由此可见企业若想降低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资潜在风险,必须分析在此种模式下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渗透于确定合同条款的过程之中,完善专用条款,增加合同的约束力。

2.专用条款避免工程结算时的风险

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以下几个问题,影响工程结算。

(1)工程量的变化

设计变更会直接影响工程数量的增减,改变了项目的内容,演变出新的清单项目引起了合同价格的变化。

(2)计费基数的变化

分部分项工程量的数量变化 引起措施费因计算基数的变化而改变。因为工程实体的数量与项目措施费用直接相关。例如,实体项目基础的深度与措施项目施工降水有关,实体建筑物的高度与措施项目脚手架有关等等。其次分部分项工程量的数量变化和措施费的变化,引起规费和税金的改变。

(3)材料价格的变化

在施工合同履行期間,招标人自购材料价格发生变化,或投标人报价中的材料价格发生变化,或遇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工布价格调整等。出现这些情况均会引起承包价格的变化,分析这些变化因素发生的可能性,制定相应的措施和解决办法。利用签订合同时,列入专用条款,加以约定,合同价款及调整的变化范围、幅度、以及调整的具体办法等,从而避免结算时的损失风险。

3.加强人员管理把风险埙失减少

在项目管理人员中树立索赔意识是非常重要的。在充满风险的建筑市场中,索赔是建筑企业保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方式,他是业主方,监理工程师和承包方之间一项正常的、大量发生而且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正当的权利要求。如果,企业要想在市场中立足,必须学会“索赔、敢索赔、会索赔” 。

参考文献

[1]胡季英 关柯 李忠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国际比较分析[J].建筑管理现代化,2004(3)

[2] 葛昆; 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J]; 甘肃水利水电技术; 2003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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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管理范文第2篇

乙方人(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2

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米,框剪结构,地上

二、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除发包人负责的工程内容以外所有的土建等其它项目,发包人负责的工程内容:弱电(安装部分)、门窗、电梯、土方、桩基等。:

三、合同工期:

1、开竣工日期年天数500天,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非承包人原因某段(栋)延期开工,承包人提供文字资料,经发包人确认后,工期顺延。

2、竣工日期:竣工日期以甲方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签署日期为准。

四、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合同价款确定:

1、合同价款:执行河北省《2008河北省建筑、安装、装饰工程消耗定额预算综合定额》,以二类工程取费,人工费执行现行的河北省有关政策性文件进行调整,施工的主材按邢台地区当月信息价调整材料价格(辅材按预算定额计算)。

2、合同价款计算范围及依据:以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等文件为计算依据。

3、此合同价款中已包括人工、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税金。

4、由于发包人原因变更引起的剔凿和拆除执行河北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9版)。

5、变更签证:由于发包人原因变更引起的现场签证及变更,按双方签

证计取。变更签证按河北省2008定额及相关文件计算。

七、工程结算:

1、结算原则:合同总价±洽商变更签证±材料调差。

2、承包人在各栋号工程竣工后,向发包人提交结算书,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结算书30日内出具审核意见。

3、双方预结算中的分歧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解释为准。

4、材料调差:施工中钢筋邢台地区信息价超过或低于3800元/吨时,按实际价格调整材料价格。

八、工程款支付:

l、本工程单栋垫资施工至一层封顶,在发包人确认承包人完成垫资施工部分5日内,发包人支付一层以下垫资工程量的80%工程款,以后每月支付一次进度款,承包人每月25日报完成工程量,发包人确认承包人完成量后,于下月5日前支付承包人当期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主体结顶后工日内付至主体工程量价款的90%。以上价款均按单栋进度以施工面积乘以单方价计算为准(执行预算定额计价为准 )。

2、装饰、装修及安装工程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支付时间为次月5号前。

3、工程符合综合竣工验收条件日内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95%。

4、竣工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发包人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结算,否则以承包人的结算报告为准,竣工结算10日内,承包人配合发包人办理综合竣工备案验收手续,办理完毕后发包人支付至结算工程量价款的97%,余3%留做工程质保金。

5、保修金:按结算总价的3%留做工程质量保修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7日内支付扣留保修金的70%,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二年后7日内支付除防水分项工程款的3%的保修金以外的全部保修款,满五年后的7日内支付防水工程分项工程款的保修金。

九、安全施工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施工,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否则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十、发包人工作及权利、义务:

1督,组织竣工验收及工程交接。

2、施工代表负责对承包人提出的洽商、签证等有关文件进行审核,并在3个工作日内签批。

3、甲方确保乙方进场前,工程现场达到“三通一平”,并在开工前提供工程周边地下设施的相关资料,协调处理民扰确保乙方正常施工。保证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相关遗留问题。

4、将施工所需水、电源提供至工地围墙以内。

5、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6、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手续并承担发包人应承担的费用。

7、向承包人提供工程地质及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将水准点及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现场交验给承包人。:

8(含竣工图两套)。

9、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

10、对不服从管理野蛮施工的项目管理人员及分包班有权更换、清退和处罚。

十一、承包人工作及权利、义务:

1、承包人派驻现场施工代表负责对工程实施全面管理工作。接受发包人的管理、监督,并负责对工程实施全面管理工作。

2、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后7日内,承包人按合同工期

要求向监理及发包人报送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份,经监理公司审批后报发包人。

3、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报送当月实际完成产值报表及下月的具体施工进度计划。

4、按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扬尘和施工噪音等手续,做好施工安全防护和环卫工作,并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费用。

5、按照市政府要求,防止扬尘污染。保证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6、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7、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国家及河北省现行施工规范、施工标准进行施

8、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人及监理检查、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9、负责施工期间自身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安全保质施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

10、承包人已施工完成的工程或已施工竣工工程未交付使用前,承包

人负责自身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丢失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

11、服从监理公司的管理、遵守发包人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2、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手续并承担由承包人应承担费用。 十

二、物资供应:

1、本工程物资除发包人供材外均由承包人采购,承包人必须对进场材料负责,保证采购合格品,同时提供材料合格证明文件,主材必须先在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取样复检后方可使用,保证进场材料全部合格。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有权对进场材料把关,发现不合格材料禁止使用,不合格材料限期退场,如已使用必须更换,延误工期不顺延,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处罚。

2、发包人制定的供应商供应的材料,价格可据实调整。变更涉及未定价材料,由双方协商定价。

3、发包人供材的协调与管理:承包人配合发包人提供数量、尺寸、型号及用货时间等。

十三、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供材师指令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如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或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且在监理工程师书面要求改正后的7天内仍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则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补救,因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该笔款项经发包人核实后,由发包人从应付或将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的质量达不到建设部颁发的规范验收标准,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罚、限期修复、停工,延误的工期不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如不能限期修复或修复后仍不能通过质检部门验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退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监理公司组织初验,承包人必须配合,在初验和保修期内发包人对发现的质量问题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修复,如承包人未在发包人指定期限内开始维修或未在指定期限内修复完毕,发包人有权自行维修,除维修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外,并对承包人处以维修款10%的罚款。

4、甲方必须及时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逾期不支付应按工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向乙方支付利息,如甲方违约出现超过30日,则甲方除向乙方支付利息外,每拖延一天、按应付价款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可停上施工。

十四、双方保证

1、乙方向甲方缴纳贰值五元履约保证金,在签定合同后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贰佰万元,按甲方指定账户。

2、乙方承诺垫资施工至结构一层封顶,若乙方不能实现承诺施工,愿接受甲方处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3、甲方向乙方保证此项目正常顺利施工,若在乙方缴纳保证金一个月内不动工,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

4、甲方在乙方施工至一层封顶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的50%,施工至五层时退还剩余的50%履约保证金。

5、甲方用开发建设项目作为保证,甲方如不能按本协议约定时间、节点、比例支付工程款时,甲方将该部分房产按乙方建筑成本价冲抵应付款项。如正常履行本协议付款约定,保证条款解除。

十五、保修:

1、保修内容:承包人施工的所有项目。

2、保修期限:执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3、保修期内承包人按发包人或物业公司通知3日内到达进行保修,逾期发包人或物业公司可自行维修,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问题导致业主向发包人索赔,全部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4、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十六、特约事项:

1、承包人对所有工程项目,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转包。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单独分包的项目,承包人积极配合,配合费按分包工程价款的2%计取,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承包人。

2、因发包人原因,工程不能按约定时间开工,承包人须提出文字材料,经发包人确认后相应顺延工期,中途停建、缓建,相应顺延工期,发包人按双方确认的实际损失予以补偿。

3、发包人代缴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承包人应按规定支付其应支付的材料费、人工工资,若发生拖欠材料费、人工工资问题,致发包人代为支付,承包人须按发包人代付金额偿还,该款由发包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十七、工程验收:

1、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报告及全部竣工资料后十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承包人工程竣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向发包人交付工程及钥匙,否则每延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赔偿发包人损失。

2、备案验收时,承包人应予以配合。

3、发包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承包人须按要求予以配合,提供资料和盖章。

十八、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约过程中的争议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协调,协调不成的向本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

十、本协议一式陆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持叁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河北兴杰房地产乙方:

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签字或盖章)法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电话:

施工合同管理范文第3篇

摘要: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发展必须加强企业合作,为企业成长提供良好的外部助力。建筑施工合同作为建筑承建方和施工方约定双方权利与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基础保障,必须采取相关措施,加强建筑施工合同的管理,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施工。本文分析了当前建筑行业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保证施工合同的管理质量,为企业的建设发展打好基础支撑。

关键词:建筑施工  施工合同  合同管理  履行

1 导语

经济发展带来企业多样化的发展局面,如今,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已经成为反映施工企业管理能力的重要内容,如果施工企业不能有效管理建筑施工合同,就有可能造成施工项目亏损,同时也会给企业发展带来诸多问题。所以,建筑企业必须将施工合同管理重视起来,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保证建筑企业的施工合同管理质量。

2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施工合同管理中的管理制度问题

施工合同的管理必须依靠坚实的管理体制,建筑企业在施工合同管理效果落实的过程中,必须将企业合同管理体系搭建起立,明确企业合同管理的具体任务,保证施工合同的管理质量。在一些施工单位尤其在小型施工单位中,还缺乏专门的施工合同管理机构和健全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无法落实施工合同管理的具体要求。因为施工合同管理机构和健全施工合同管理制度的缺失,导致企业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使用兼职人员对企业施工合同进行管理,一方面影响了企业施工合同的管理质量,无法有效保证企业合同管理要求的效果,另一方面,影响了企业兼职合同管理人员正常的工作。由于没有明确的企业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一些企业在施工合同的管理中,对管理主体的认识不清晰,导致施工合同的管理主体不明确,有的施工企业没有将企业法人作为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弱化了企业施工合同管理的效果。

企业在具体的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因为管理制度的缺乏,还导致施工合同管理与项目合同管理衔接不够紧凑,给企业合同管理效果的发挥埋下隐患。因为企业不能对项目合同进行有效管理,无法掌握施工合同的具体实施情况,难以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有效评估,对合同审查、把关不严,无法实现对合同内容的有效把控。

2.2 企业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强、难度较大的工作,在具体的工作落实过程中,不仅需要工作人员有较强的合同管理能力,对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也提出了一定要求。施工合同管理工作落实过程中,合同管理专业性强、涉及内容复杂,且施工合同的具体管理落实延伸到整个建筑工程的建设周期,给施工合同管理人员提出了较高要求。在实际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企业合同管理人员首先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的施工技能,还需要造价管理和合同管理的能力,在某些企业,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还需要一定的法律知识。但在实际施工合同管理中,缺乏相关的施工合同管理人才,企业在施工合同管理上使用其他人员进行代替,降低了企业施工合同管理的质量。

2.3 合同制定不严密,合同落实效果有待加强

当前建筑施工合同的制定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施工合同的严密性,造成施工合同的具体内容难以有效落实。因为施工合同中的具体内容多由建筑工程发包人制定,过多的强调了建筑工程承包方的责任和义务,没有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等起来,进一步加大了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难度。在一些建筑承包过程中,建筑承包方为了承接工程,在合同内容中主动提出某些具有不公平因素的合同内容,继而转嫁到施工合同内容中,将建设风险转嫁给了施工承包商,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问题。因为施工合同的制定不严密,影响了建筑施工合同的具体履行,一些施工单位为了保证自身的经济效益,对合同内容的具体要求进行变相处理,没有严格按照合同内容要求进行施工,给建筑工程的具体施工质量埋下隐患。

3 加强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建筑施工合同的有效管理,对于建筑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建筑市场及经济繁荣也能产生积极作用。实际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发现并解决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保证建筑施工合同的有效管理。

3.1 完善的施工合同管理体系是施工合同管理的基础保障

建筑企业在具体的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必须建立健全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并在企业内部建立专门的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为企业施工合同的管理打好基础。企业施工合同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具体的合同管理要求,并结合企业所制定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对施工合同进行有效管理。企业在施工合同的管理中,必须加强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等合同管理责任落实,构建完善的施工合同管理体系,保证施工合同管理有章可循。施工合同的管理过程,企业必须根据实际的施工情况,对具体施工内容进行合同管理,保证企业建设施工的质量。

3.2 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

建筑企业可以通过开展培训班、引进高素质人才的方式,提高企业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为企业培养专门的施工合同管理人才。在具体的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企业必须根据施工合同的管理内容,对施工合同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较好掌握施工技术、造价管理、合同管理,并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企业施工合同管理还可以实行上岗制度,提高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待遇,促进施工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效率。

3.3 明确合同条款,将建筑工程合同签订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统一

根据以往建筑施工合同制定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原因,加强建筑施工合同制定策略,保证建筑施工合同签订双方的权利义务。实际的建筑合同制定过程中,必须完善施工合同的示范文本,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和建筑企业双方实际情况,对建筑合同的内容进行明确,将合同签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统一,加强双方责任风险控制意识的培养,避免合同管理中出现纠纷。建筑双方应该对合同内容进行仔细推敲,把握好建筑合同中的风险控制问题,进可能避免建筑工程承包方的建设损失。

3.4 加强施工合同的履行管理

建筑合同的履行管理作为一项周期长、管理内容复杂的工作,必须依靠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有效落实,促进施工合同内容在具体建设过程中的履行。建设双方在对合同内容进行明确的基础上,对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进行合理把控,根据制定好的施工计划,将合同管理内容进行有效落实。

4 结束语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环境的发展,建筑企业必须将施工合同的管理重视起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受传统施工合同管理内容的影响和其他因素的影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还存在种种问题,只有将这些问题进行彻底解决,才能实现合同管理所要求的效果,达到企业施工合同管理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周建国.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问题的思考[J].科技信息,2012(9).

[2]梁雨,丁继明.关于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问题的探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3).

[3]王雨.我国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研究[D].吉林建筑工程学院,2011(6).

施工合同管理范文第4篇

„摘 要‟本文阐述了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常见的主要问题,分析了产生这些

问题的主要原因,同时提出了解决这些常见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合同管理;问题;原因分析;意见和建议

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与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效,直至合同失效为止。我们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本文就近年来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常见的一些问题,结合本人在合同全过程管理实践中所取得的一些经验进行浅在分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目的是在今后的合同管理中使其逐步完善,加强管理,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常见的主要问题

(一)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

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

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

2、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

3、违反法律法规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二)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

1、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作为我们建筑施工企业,更重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变更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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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

2、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履约过程中的签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有时往往由于工期紧、施工工作面大;再加上施工人员的经营意识淡薄、对此并不重视。签证办理就会不及时,也就会造成漏签、不签。比如在BOP永久变更及维修工程中就有这方面的问题,签证办理滞后,就给我们预结算工作带来困难。

二、针对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分析

在合同管理中出现以上问题,本人从对合同和合同管理的认识上分析认为: 对合同与合同管理的关系缺乏认识。合同管理是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全过程的管理。合同产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在这一阶段往往受到高度重视。一旦合同签订了,施工任务到手了,合同就束之高阁了,甚至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而仅仅把它看成是生产过程。因此,合同管理的问题大多数产生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阶段。但这并不是说前期阶段就没有问题。前期阶段所出现的问题,多数是由于急于签成合同而过于草率或者对发包人的迁就。

(一)针对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分析其原因具体表现为:

1、有些分包商为了获得某个项目的分包合同,总包单位

在进行分包单位资格评审时,虽然其具有符合合同当事人所要求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但在合同签订后分包商又将项目转包给其他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的分包商,这种情况将对本企业的信誉和效益造成损失。

2、本人认为出现合同文字不严谨的原因是合同文本没有

采用标准的合同示范文本,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即使采用了示范文本,但每个具体的合同总会有大量的文字修改,如果没有经过细致的审查和确认,同样会出现文字不严谨的现象,在合同结算时承包商往往会处于被动状态,给企业造成损失。

3、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也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

是:(1)合同管理人员不熟悉法律、法规条文,或者法律意识淡薄;(2)在合同签订时,合同用词不够准确,有模棱两可或含义不清处,合同条款就会出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现象。

(二)针对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分析其原因具体表现为:

1、应该办理合同变更或索赔的项目没有办理,本人认为主要原因有:施工技术人员只管技术,不关心合同和经营,也没有与合同管理人员相互交流、沟通;而商

52务合同人员不深入现场,不了解现场实际情况。这样 “只奉献无收益”的现象就时常发生。

2、签证但没有办理签证确认的事情也时有发生,本人认为主要原因是施工人员经营意识淡薄,办理签证不及时;施工记录不完整、不全面,工程量确认不及时,以至于造成漏签、不签。

三、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又是当前的迫切需要,本人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组织管理人员包括技术、合同以及企业管理人员的在职定期培训。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在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合同条款、合同示范文本如FIDIC条款等。合同管理需要信息沟通和处理,所以培训可以采用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相结合方式进行,加强内外部的信息沟通,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合同管理方面的最新动态和最新方法。

2、建立岗位责任制。对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企业领域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二)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和制度

1、组织健全:合同管理涉及到企业的各个职能部分,为此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每个部门,落实到个人。

2、制度健全:企业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制度或大纲,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这些环节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同时企业各层次都应根据上面的制度编制各部门可操作的合同管理程序,例如编制现场施工记录程序、索赔程序、签证程序等。

3、定期检查:企业管理部门定期检查合同管理组织和制度是否适应合同管理的需要和市场需要,对不适应部分进行必要的调整。即对合同管理体系进行动态控制,及时调整,不断完善。

(三)大力推行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履约率与合同的质量有很大关系。好的合同文本有利于履约。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将有利于堵塞由于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水平和语文水平而产生的漏洞,有利

53于明确合同主体的责任,有利于合同争议的解决。对于有些发包方没有使用示范文本而自行草拟的文本,我们应当在审查时注意对照示范文本,防止错漏或产生歧义。

(四)积极参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上述三项治理对策,都是企业内部战略措施,积极参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则是一项外部措施,目的是借助外部措施,推动内部的合同管理。

企业应主动、积极参与“重合同、守信用”活动,营造“重合同、守信用”的氛围。

四、结束语

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只有这样,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

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问题是避免不了的,只有定期和不定期地总结合同履行的全面情况,提炼成功的经验,汲取教训,提出改进合同管理工作的建议,对提高企业合同管理,增进企业效益具有很大的实际意义。

在实际工作中,我深深体会到:制订制度固然重要,执行制度更为重要。无章可循不行,有章不循也不行。而且,随着市场的规范运作和市场形势的发展变化,合同管理上也会不断产生新的问题,提出新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完善原有的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合同管理范文第5篇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资金来源:财政补助资金及群众投劳筹资。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天。

三、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一般权利和义务

(1) 组织施工预算中“投劳折资”部分的投工投劳的兑现,协调好投工投劳与专业施工队伍的配合;

(2) 搞好土地占用、青苗补偿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3)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线路,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4) 提供施工场地道路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

(5) 组织质量监督小组,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

2、承包人一般权利和义务

(1)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

(2)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3)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要清理现场;

(4) 接受发包方质量监督小组、乡人民政府、水务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指导。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24小时以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组织质量监督小组,汇同乡人民政府负责人、水务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及时进行验收。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各部门参加人员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六、安全施工

1、安全施工与检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实施爆破作业,承包人应与爆破公司签订爆破作业合同,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工程实行固定单价承包(详见附件2),结算按工程实际计量结算。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工程单价,结算时以审计认定单价结算。

2、工程量的确认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组织质量监督小组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对承包人超出设计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3、工程款支付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发包人应将计量结果提交到乡人民政府,由乡人民政府汇同水务、财政、审计部门核查计量结果,最后财政部门按确认的工程量向发包人拨付工程款。发包人在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工程款后,7日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支付承包方___%工程计量款,余下___%在保修期(___年)满后一次性支付。

八、材料供应

发包人供应政府采购的材料设备,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 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九、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发包人应及时组织乡人民政府、水务、财政等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2、质量保修

承包人应对工程质量进行保修,保修期为___年。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十、争议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江油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1、工程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2、合同解除

发生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的效力。

3、合同生效与终止

合同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合同份数

本合同___份,由发包人保存___份,承包人保存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管理范文第6篇

0

劳动聘用合同

一、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 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三、 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 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 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 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1

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单位(下称“甲方”): 常德华网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文辉

受 聘 人(下称“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乡镇 村

毕业院校: 专业: 学 制: 职称: 紧急情况家庭联络电话

1、 联系人:

2、 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2014 年 11 月 25 日起至 2016 年 11 月 25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具体合同期限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展情况确定。

(二)合同延续在本合同期到前一个月内签订次年劳动合同,本合同到期双方未签订延续合同本合同有效期延迟3个月并支付3个月与上年同等的工资。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 公司或项目部担任主要职务 兼职 等职务。

(二)甲方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劳动定额标准和工程管理质量验收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任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生产)任务,并达到规定的工作时间和质量标准。

(三)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工作能力,对乙方工作岗位进行合理安排和调整。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2

1、乙方工作每周休息一天,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固定休息或轮流休息;

2、乙方有权享受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元旦节等传统节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休息。

3、除有每周休息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如有特殊原因可请事假,但必须提前请假和做好自己工作安排与交接)。

4、乙方的各种请休假,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请休假的规定执行,具体规定为《休假管理制度》。

第四条、劳动报酬、支付时间、终止合同等工资支付方法

元),乙方个人所得税由甲方负责并缴纳。

2、工资支付时间:次月五日前按年薪比例或(月薪)支付上月工资。

3、若乙方无任何违约违规行为,甲方要求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4、相关补贴及奖金按年终绩效情况确定。

5、本月工资推迟2个月后待发工资按每月5%违约金支付受聘人。

1、乙方聘用期的目标年收入为:税后工资人民币 元整,(小写: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社会保险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五险一金)。

(二)福利待遇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停工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费等,按国家和本省最新有关规定执行。

3、差旅费 元、住宿及生活费 元、电话费每月 元、自代车相关费用 元。

第六条、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遵照执行。

(二)乙方在合同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具体如下:

3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服从甲方管理。若乙方违反《员工手册》或其他规章制度,造成甲方利益受到损害,如企业声誉的损害、财产的损坏等,甲方根据严重程度,可采取一次性罚款措施并可酌情决定是否开除。

2、严格执行甲方的规章与制度。如果乙方违反合同规定,贪污受贿,严重玩忽职守或有不道德、粗鲁行为引起或预示将引起严重损害到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乙方触犯刑法受到法律制裁等,甲方有权立即予以开除。乙方贪污受贿或损害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完全赔偿责任。

3、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4、无论在受聘期间或离开甲方以后,乙方必须对所掌握和了解的与甲方相关的一切业务资料和信息绝对保密,不得有任何泄漏;否则,甲方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和相应的经济损失。

5、乙方因合同终止或其他原因离职时,应主动交回所有业务资料和与业务有关的通信、备忘录、客户清单、图标资料、电脑文档以及甲方所配备的通讯设备、办公设备和劳保用品等。

6、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不予经济补偿; (一)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二) 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施工质量管理规定的; (三) 因责任事故或管理责任事故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主要项目负责任人造成严重拖延工期,影响工程进度造成被甲方罚款或扣减工程款的或在甲方规定期限未完成工作的。

(五)其他部门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的,对甲方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 (六)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七)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八)工作严重失职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九)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公司考核连续两年为不合格人员的。

二、

(一)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 十 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

4

同的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变更后的合同文本或合同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一个月 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经考核不能胜任本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确需裁减职工而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须按国家、省有关企业经济性裁员规定所确定的程序进行。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十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不得擅自离职。甲方应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并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达两个月的;

3、甲方低于当时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

(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任何一方不同意延续劳动关系的;

2、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有提前 十 日通知对方或通知时间不足的,应当按相差的天数,以解除或终止合同前一个月的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对方。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1、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 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的。

5

(十)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合同,应在规定的时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一)有关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政策与标准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二)当事人一方无故违反合同约定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000 元,甲方违约并支付当年合同期限内工资。

(三)其他违约责任:

1、 因一方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应按损失金额相应赔偿损失费;

2、项目负责人或部门主管违反公司规定及制度,因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项目负责人或部门主管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3、 。

第九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

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公司所在地或受聘人户籍所在地( 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公司所在地或受聘人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本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贵州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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