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评议制度范文

2024-07-11

村干部评议制度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目的不断深化和规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

二、组织机构县总工会多次召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为切实加强对2011年工会民主评议工作的领导。认真部署民主评议工作的开展,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任组长,副主席任副组长,工会其他职工为成员的县总工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工会民主评议工作。

三、评议内容开拓进取,否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工会法》基本内容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否具备较丰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相关的科学知识和岗位职责所要求管理、业务能力;否勤奋敬业。扎实工作,成绩明显,为本单位文明建设发展作出了贡献;否清正廉洁,善于团结同志,作风正派,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否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依靠广大职工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坚定地走群众路线,尊重职工民主权利,监督履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等,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评议方法及步骤采取自主评议与问卷测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动员部署阶段(6月)细化评议内容,认真按照县纠风办的相关要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二是民主评议阶段(7―9月)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采取干部职工开展自主评议与邀请职工群众代表开展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广泛收集职工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查找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三是整改落实阶段(10―11月)明确整改责任,针对评议、测评中发现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向干部职工和群众代表反馈,接受县纠风办的督察。四是总结提高阶段(12月)为下一步做好政风行风提高工作打好基础。对评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五、工作要求加强领导。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注重实效。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与机关作风建设、行政效能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相结合,二加强整改。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注重对自评情况、测评结果以及收集到意见建议的运用,针对问题认真整改落实,促进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完善工作。活动的全过程中要积极对评议工作进行总结,三注意总结。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制定相关解决措施,使民主评议工作更加完善。

[总工会民主评议工作方案(共2篇)]篇一:工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工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08年广东省高校及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2008年中山大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做好校工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结合校工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保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落实,确保评议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校工会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小组:

组长:罗永明

副组长:吴京洪 韩梅

成员:黄桂娟 王荣耀 李思泽

二、评议内容

对照《实施方案》列出的15个方面,根据工会工作职责,结合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校务公开等方面工作,对工会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规章制度等进行评议。

三、评议方法

校工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采取问卷调查、公开评议等形式进行。

1、宣传发动

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学习贯彻文件精神,提高认识;在工会网页上及时宣传我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工作情况,让全体工会干部了解,增强积极性和自觉性。

2、问卷调查

向教职工发放并回收“中山大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问卷调查表”。

3、公开评议

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工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邮箱等形式评议,广泛征求、听取群众意见。

4、研究整改

就群众问卷和其他方式所调查反映出来的问题,召开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讨论制定整改方案,分工落实整改。

[总工会民主评议工作方案(共2篇)]

5、组织考评

接受学校对校工会政风行风的考评。

四、时间安排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评、落实整改、接受评议四个阶段,从4月开始至11月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5月) 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和省有关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文件精神,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公布政风行风评议收集意见的电话、电子邮箱,广泛征求意见。

(二)自查自评阶段(5月-6月) 对照评议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自查自评自纠,及时写出自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基本情况,抓政风行风建设的主要措施与成效,自评及征求意见的主要做法,自评的等次,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等。

(三)落实整改阶段(7月-9月) 针对自查自纠情况,结合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深入分析,突出重点,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

(四)接受评议阶段(10月-11月) 在巩固提高上一阶段整改成果的同时,认真向学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情况,并接受检查评议。

五、工会政风行风评议电话及电子邮箱

工会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电话:84111291 篇二:工会评议报告

职代会评议评估报告

根据市总工发[2010]6号文件《创建先进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方案》、市总工会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工作意见》等文件要求,学校召开了会议研究和部署职代会建设及创优工作,制定了《关于开展老窝庙王小学职代会活动实施方案》,按通知精神对我校职代会工作进行了自查和评估,也对领导人员进行了评议,现将自查评估评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学校于2011年9月召开

成员:全体教师

(二)制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十分重视,制定了《庙王小学职代会工作章程》,《庙王小学工会工作章程》、《庙王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庙王小学伙食管理委员会工作章程》、《庙王小学学生会工作章程》,明确了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方法步骤。

(三)组织学习,提高认识

领导小组成立后及时召开会议,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理解文件精神。学校领导班子将评估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并召开了各代表组长会议,学习了市总工发[2010]6号文件《创建先进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方案》,要求大家提高对职代会建设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立足本职,把职代会标准化建设活动开展好。

三、对领导人员评议程序

会议在远顺城老师的主持下开始。民主评议议程一共有八项。 远老师介绍完会议议程和主要内容后,又对本次民主评议的精神以及详细说明了如何填写评议表格进行了详细介绍。

接下来学校常爱兰校长、于伟娜校长、方青耸校长在大会上分别做述职报告。 接着领导小组成员发放评议表,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填写评议表格,对学校行政和学校的发展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

最后,由王梅花组长清点回收评议表,庙王小学应到人数44人,事假1人,病假1人,一共回收评议表42份。参会人数超过全体教

职工的2/3.评议结果有效。

通过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以及中层管理者,将切实的了解老师的希望和要求,更加明确工作方向,取长补短。

四、全面落实职代会各项职权

职代会听取和审议了学校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报告,审议并通过了《果园小学奖励工作实施方案》、《果园小学后勤管理制度工作方案》、《果园小学教学工作实施方案》等重大改革方案。职代会代表多次对学校的改革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为学校决策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对于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改革中遇到的难题能够提交职代会讨论。职代会代表积极参与教育思想大讨论,并发动全校职工献计献策,使全校教职工在思想和工作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在各项工作中职代会代表都发挥了积极骨干作用。

以上是按照市总工发[2010]6号文件《创建先进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方案》及《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工作意见》等文件要求,我校根据精神进行的评议评估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

随着教育形势的发展,学校面临的困难将越来越多:在工作中,我们也发现在我校职代会标准化建设上还存在着不足: 如学校发展与办学经费异常短缺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办学压力和竞争越来越大、学校职工老龄化问题越来越突显;我们还将面临

教学质量如何进一步提升、新课程改革与素质教育有机融合、办学规模和校园面积如何进一步扩大及办学模式多样化探索等等难题,

六、今后设想

由于我校职代会召开时间较短,经验不足,在标准化建设方面起步较晚,今后一定要下大力气狠抓标准化建设。我们的设想是:

1、要进一步提高对职代会标准化建设的认识,把此项工作做实做细;

2、搞好调研,加强职能部门人员业务理论学习,以提高工作能力;

3、进一步加强职代会代表的培训,提高职代会代表的素质;

[总工会民主评议工作方案(共2篇)]

4、全面落实职代会各项职权,充分发挥职代会参与民主管理的作用,争取使我民主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

庙王小学

2011年12月2日

职代会评议评估报告

庙王小学

村干部评议制度范文第2篇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的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体现,是党对学校政治领导的重要内容,是加强校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有效形式,是促进教育改革发展的有效措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显得更加迫切必要。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八大”关于教育改革和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党的有关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促进校级领导班子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学校的改革和发展。

一、 民主评议的范围、对象和内容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工作主要是在全校各年级和各科室进行。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的对象是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包括正、副校长、教导主任、政教主任。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要以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为依据,对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评议。一般应包括

(一)是否自觉坚持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是否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教育教学理论、必要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搞好教育教学管理,提高学校竞争力,教书育人环境的最优化;

(三)是否坚定地依靠党组织和广大职工群众办好学校,尊重和关心职工,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四)是否勤奋敬业,勇于奉献。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开拓进取,扎实工作;

(五)是否谦虚谨慎,努力学习,善于同领导班子成员合作共事;

(六)是否坚持在抓好校园物质文明的同时,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既要评议领导班子的整体情况,又要评议领导成员个人表现。对领导人员,要着重评议民主决策能力、教育教学管理能力和学校社会效益状况。

二、 民主评议的原则和方法步骤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施要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

(二)要从关心、爱护干部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愿望出发,认真贯彻党的干部政策,坚持实事求是、一分为二的原则。

(三)评议要抓住主流,注重大节,要出以公心,不泄私愤,不纠缠枝节问题。

(四)既要注意保护职工代表的民主权利,又要保护评议对象的

合法权益。

(五)要相信和依靠职工群众,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履行民主程序。

(六)参加民主评议全过程的职工代表必须符合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法定有效人数,即达到全体职工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要与考核领导班子工作同步,一般应在每学年结合职工代表大会一并进行。具体采取以下步骤:

(一)向广大干部和职工群众宣传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的目的、意文和要求,做好思想动员;同时被评议的领导干部要做好述职准备。

(二)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校级领导干部述职。

(三)组织职工代表背对或面对面的形式对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四)组织职工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校级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五)整理职工代表评议意见的建议,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六)校级领导班子整改措施和上级处理意见,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工会向职工代表和全体职工反馈。

各级主管部门应认真考虑职工代表大会评议意见和建议。对于职工意见较大,民主测评的信任票数不符合称职要求的,应按规定做出处理。

各科室要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成立由党政工等各方面负责人组成的民主评议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民主评议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学科组等有关方面的人员组成的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专门小组(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 草拟民主评议 校级领导干部工作实施方案。

(二) 对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三) 整理职工代表大会评议意见和统计测评结果。

村干部评议制度范文第3篇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全文如下。

第一条 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夯实基层党建工作,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展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以下简称“述职评议考核”),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基层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分类指导、务求实效,重在解决问题,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第三条 开展述职评议考核,以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为重点,推动机关、国有企业和高校、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全覆盖。

每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分别组织开展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开展市(地、州、盟)党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时,应将同级机关工委、国资委党委、教育(高校)工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等纳入,可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省直机关、省属国有企业、高校等党委(党组)书记进行述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组织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参照进行。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组织开展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部门机关党委组织开展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中管金融企业和中央企业党委(党组)组织二级以下单位党组织书记逐级开展述职评议考核。

省以下各级机关、地方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党组织书记和高校、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一般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其上一级党组织开展。

第四条 述职评议考核应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 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情况;

(二)党委(党组)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党委(党组)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等情况;

(三)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联系服务群众等情况;

(四)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

(五)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情况。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根据每年年初明确的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确定年度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注重考核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整改清单落实情况和巡视、巡察反馈中涉及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整改情况,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防止面面俱到、走过场。

第五条 述职评议考核一般安排在当年年底或次年年初进行。

述职可采取现场述职与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一般应现场述职。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紧扣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把自己摆进去,总结工作成效,主要查摆突出问题、分析产生根源,提出破解工作瓶颈的措施。

党委(党组)书记应经常深入一线调研了解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推动解决突出问题。述职评议前,要对履职尽责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为述职、点评做好准备。

上级党组织一般以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或党委(党组)扩大会议的形式,听取下一级党组织书记述职。根据不同层级实际,可邀请部分熟悉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参加。

听取述职的上级党组织书记应逐一进行点评,班子其他成员可结合工作分工进行点评,重点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点评一般采取“一述一评”的方式进行,也可结合实际集中点评。现场述职评议时,要组织参会人员进行评议。述职评议后,应将述职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第六条 将基层党建考核统一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推动与其他业务考核统筹开展。

述职评议前,上级党组织一般应对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考核,深入了解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根据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党组织职责任务和工作实际,精简优化考核内容,注重实绩实效,越往下考核工作越要简化。改进考核方式,多到现场看,多见具体事,多听群众说,对可以通过现场查看、走访党员群众等作出评价的,一般不以听汇报、查资料、看台账的方式进行考核,不以开会发文、领导批示、记录留痕、信息宣传数量等评判工作好坏,防止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

上级党组织应依据述职评议和实地考核结果,并结合平时调研了解,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并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评价为“较好”或以下等次的应占一定比例。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经党委(党组)研究后,向被评议考核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归入干部人事档案。

第七条 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党委(党组)书记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作为评价所在单位年度党建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对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其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对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要约谈提醒、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述职的党组织书记应针对述职评议考核中指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上级党组织应健全经常性指导推动机制,强化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整改情况,避免简单以问责代替整改。

第八条 各级党委(党组)加强对述职评议考核的领导,党委组织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

中央组织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党委组织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分别派人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召开的述职评议会并进行点评。党委组织部门会同同级机关工委、国资委党委、教育(高校)工委等,加强对机关、国有企业、高校述职评议考核的指导。

村干部评议制度范文第4篇

1、作为党员是否能自觉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并体现在教学、管理、服务工作中。

2、作为党员是否在实施素质教育的观念上、能力上、实绩上高于一般教师。

3、作为党员是否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起到一个党员一面旗的作用。

4、作为党员是否密切联系周围群众,经常关心群众,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5、作为党员是否能自觉讲大局、讲稳定、讲团结,并正确处理组织与个人之间的关系。

6、作为党员是否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决议,做到令行禁止。

7、作为党员是否积极参与社区两个文明的建设。

二、评议步骤

1、学习教育阶段。学习教育要同学习文件结合起来。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启动时党组织的书记首先要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并邀请群众代表参加,明确本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内容、评议方法、步骤等,并欢迎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提出宝贵意见。民主评议党员的学习内容,一般以党章、邓小平理论以及中央有关文件为基本内容,也可结合实际和评议内容学习有关文件。着重抓好邓小平理论的教育、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

2、自评、互评阶段。党组织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工作和党员的意见,做好下列工作:

(1)召开各类教师(老年、中青年、民主党派等)座谈会,听取群众对党组织工作及党员的意见(参加的教师应达到全体教职工的50%以上);

(2)以书面形式在教师中征求对党组织工作和党员的意见(征求意见面应达到60%以上);

(3)以书面形式了解党员在居住地参与社区建设的情况; (4)在实事求是分析的基础上,向党员本人反馈各方面的意见; 党员要对照党员标准或党员干部的条件,认真总结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做好下列工作:

(1)通过个别谈心的方式,找至少3位党内外同志征求意见; (2)根据自己征求意见的情况,结合党组织给本人反馈的意见情况,对照评议内容,分析自己存在的问题和思想根源,首先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认定,进而在发扬“先进性”上寻找差距,并写好个人总结(1000字左右)交给党支部审定; (3)支部大会上作自我总结。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阶段。组织党员进行互相评议。评议中要引导党员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实事求是地发扬党员中的闪光点,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书记、党员校级领导干部要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带头剖析自己,带头接受批评,带头评议党员;对不宜公开批评的问题,可采用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

4、表扬、处置、整改阶段。各级党组织要通过民主评议,大力发扬本单位党员中的先进思想、先进事迹;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文件弄清事实,区别对待,严肃处置。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事先要与教育党工委组织干部科联系。党组织要根据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征求的意见和党员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制订整改方案。

5、检查阶段。党组织要在教职工大会上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情况向全体教职员工通报。

机电工程系党支部

村干部评议制度范文第5篇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全文如下。

第一条 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夯实基层党建工作,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展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以下简称“述职评议考核”),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基层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分类指导、务求实效,重在解决问题,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第三条 开展述职评议考核,以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为重点,推动机关、国有企业和高校、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全覆盖。

每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分别组织开展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开展市(地、州、盟)党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时,应将同级机关工委、国资委党委、教育(高校)工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等纳入,可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省直机关、省属国有企业、高校等党委(党组)书记进行述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组织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参照进行。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组织开展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部门机关党委组织开展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中管金融企业和中央企业党委(党组)组织二级以下单位党组织书记逐级开展述职评议考核。

省以下各级机关、地方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党组织书记和高校、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一般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其上一级党组织开展。

第四条 述职评议考核应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 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情况;

(二)党委(党组)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党委(党组)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等情况;

(三)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联系服务群众等情况;

(四)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

(五)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情况。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根据每年年初明确的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确定年度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注重考核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整改清单落实情况和巡视、巡察反馈中涉及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整改情况,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防止面面俱到、走过场。

第五条 述职评议考核一般安排在当年年底或次年年初进行。

述职可采取现场述职与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一般应现场述职。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紧扣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把自己摆进去,总结工作成效,主要查摆突出问题、分析产生根源,提出破解工作瓶颈的措施。

党委(党组)书记应经常深入一线调研了解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推动解决突出问题。述职评议前,要对履职尽责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为述职、点评做好准备。

上级党组织一般以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或党委(党组)扩大会议的形式,听取下一级党组织书记述职。根据不同层级实际,可邀请部分熟悉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参加。

听取述职的上级党组织书记应逐一进行点评,班子其他成员可结合工作分工进行点评,重点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点评一般采取“一述一评”的方式进行,也可结合实际集中点评。现场述职评议时,要组织参会人员进行评议。述职评议后,应将述职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第六条 将基层党建考核统一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推动与其他业务考核统筹开展。

述职评议前,上级党组织一般应对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考核,深入了解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根据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党组织职责任务和工作实际,精简优化考核内容,注重实绩实效,越往下考核工作越要简化。改进考核方式,多到现场看,多见具体事,多听群众说,对可以通过现场查看、走访党员群众等作出评价的,一般不以听汇报、查资料、看台账的方式进行考核,不以开会发文、领导批示、记录留痕、信息宣传数量等评判工作好坏,防止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

上级党组织应依据述职评议和实地考核结果,并结合平时调研了解,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并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评价为“较好”或以下等次的应占一定比例。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经党委(党组)研究后,向被评议考核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归入干部人事档案。

第七条 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党委(党组)书记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作为评价所在单位年度党建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对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其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对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要约谈提醒、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述职的党组织书记应针对述职评议考核中指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上级党组织应健全经常性指导推动机制,强化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整改情况,避免简单以问责代替整改。

第八条 各级党委(党组)加强对述职评议考核的领导,党委组织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

中央组织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党委组织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分别派人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召开的述职评议会并进行点评。党委组织部门会同同级机关工委、国资委党委、教育(高校)工委等,加强对机关、国有企业、高校述职评议考核的指导。

村干部评议制度范文第6篇

评议工作有支部负责,在支部的领导下有步骤的进行,每年进行一次,评议前对党员情况进行分析,评议后提出意见,报告上级党组织。

二、 评议内容

1、 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新年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 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

3、 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4、 是否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5、 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三、 基本方法

1、 学习教育,学习方法多种多样,要讲求实效学习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

2、 自我评价,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

3、 民主评价,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进行民主评议或由支部组织党员评议。

4、 组织考察,支部会对赏内外评议意见进行分析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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