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环境论文范文

2023-09-16

国际贸易环境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国际贸易 环境贸易壁垒 问题 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在国际市场上的重要性越发凸显,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的国际贸易增长步入新的台阶。但我国国际贸易额在快速增长,出口量不断扩大的同时,环境贸易壁垒成为了制约我国国际贸易的主要瓶颈。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环境代价越来越严重。在国际贸易持续增长的过程中,若环境贸易壁垒越发严重,那么我国的外贸出口势必会受到严峻的挑战。基于此,在国际贸易中,应该科学全面地分析环境贸易壁垒问题,并采取有效的对策,以规避环境贸易壁垒,促进我国国际贸易的全面快速增长。

1 环境贸易壁垒的概述

近年来,出于对生态环境的重视,各国政府进行环境立法,实施环保措施,倡导绿色消费,制定了分门别类的环境贸易壁垒,特别是发达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环境绿色法规法律,使得环境贸易壁垒在国际贸易中开始发挥其作用。随着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环境贸易壁垒业已逐步法规化和国际化。

1.1 環境贸易壁垒的概念及特征

环境贸易壁垒又被称之为绿色壁垒,它不是一种合规的国际贸易手段,而是被一些国家利用的贸易保护的方法和手段。实施环境贸易壁垒的国家,常常假借环境保护、生态保护、保护资源等名义来实施贸易壁垒,一般比国际公认的关税等要高很多。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这部分国家常常制定严苛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规章条例,试图抵制他国贸易输出,以保护本国的贸易。环境贸易壁垒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常表现出一些特征来。首先,从表面上来看,这种贸易保护方式是合法合规的,因为环境贸易壁垒以保护国自身的法律条文而存在,这就使得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它往往被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其次,环境贸易壁垒的实施范围是相当广阔的,保护国在实施环境贸易壁垒的过程中,会涉及大部分进口商品、产品、技术以及服务。实施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本国的贸易,避免进口对本国经济的冲击。此外,环境贸易壁垒在实施的过程中,其保护手段是相对隐蔽的。这也可以看出它本质上是一种贸易壁垒,不利于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最后,环境贸易壁垒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带有很强的歧视性。保护国可以随意更改规章条例来限制部分国家的贸易输出,比如美国对我国实施的环境贸易壁垒,对其他发达国家则较少实施这一贸易壁垒手段。

1.2 环境贸易壁垒的内容和形式

在国际贸易中,环境贸易壁垒的形式是多样化的,环境贸易壁垒以多种形式而存在,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进出口贸易的有序进行,尤其对于贸易输出国而言,环境贸易壁垒更是一种非常严苛的贸易手段。首先,较高的环境技术标准。这主要是针对发达国家而言的,在实施环境贸易壁垒的过程中,发达国家常常以本国先进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条件等来作为唯一的标准。但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他们并没有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条件,通过盲目拔高标准,来遏制和抵制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进口商品或服务。其次,环保类标志。这不是一种直接形式的环境贸易壁垒,而是间接形式的环境贸易壁垒。在实践过程中,这类环保标志即便没有特别的标准或者技术要求,但也容易给受众以误导,让广大消费者对它们产生信任心理,进而选择购买该标识的商品。一般实施环境贸易壁垒的国家对于本国的商品会进行贴标服务,以诱导消费者选择本国商品,抵制进口商品。此外,绿色补贴政策。这同样是实施环境贸易壁垒的国家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为了鼓励本国企业的发展,给予本国企业一定的补贴政策。这么做的目的,旨在区分本国商品和进口商品,并适当降低本国商品的价格,以优化本国商品的竞争力,使得本国商品能够有效抵御进口商品的冲击和挑战。最后,绿色关税政策。这是在基本关税的前提下,实施的一种税负附加的手段。这部分附加赋税,实施环境贸易壁垒的国家常假借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的目的。当然环境贸易壁垒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其内容是非常丰富的,形式也是千奇百怪的。这些形式都具有共同的特点,那就是贸易歧视。

2 国际贸易中环境贸易壁垒的问题分析

在国际贸易中,环境贸易壁垒本质上是一种歧视性的政策,尤其是指部分发达国家,他们为了保护本国企业的发展,提升本国企业的竞争力,所以在对外贸易中,通过一系列手段来制造人为的不平衡,从而降低进口商品的利润空间,削减进口商品的竞争力。

2.1 对我国出口的影响分析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在国际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越来越关键,在国际社会中承担的作用越来越突出。现阶段,我国的出口总量不断扩大,出口额不断增加。依托于我国丰富的自然资源、相对低廉的劳动力以及快速发展的工业生产制造技术,我国出口产品在国际上具有广泛的竞争力。当前我国的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以及周边的日韩等国家,这些国家多数为世界贸易组织与环境委员会成员,现已从环保立法阶段转向了环保执法阶段。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他们较早关注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也在环境保护方面出台了很多细化的规则和标准。若这些国家将本国较高的环境标准运用到国际贸易中,那么我国的出口商品的竞争力将会严重削弱。相比发达国家的环保技术标准,我国整体还处于比较落后的局面,尤其是发达国家在环保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环保标准越发精细化。同时,在我国大力发展出口贸易的过程中,我国出口额度的不断增加,国际地位的显著提升,势必会引起发达国家的妒忌,也容易引发发达国家的联合抵制。若这些发达国家针对我国出台一些环保标准更高的对策,将严重削弱我国的出口贸易总额。

2.2 对出口增长速度的影响

作为国际社会中的主要经济体,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还属于发展中国家,社会经济整体发展态势平稳,但距离发达国家还有一定的差距。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出口是必然的选择,也是提升我国竞争力的关键。特别是在不断细分的市场愈发饱和的今天,仅仅关注国内市场,不仅无法提升我国经济发展的效益,扩大我国经济新的增长点,也不利于提升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快速增长的出口速度,是我国跻身经济大国的重要根基,也是我国从经济大国迈向经济强国的有利台阶。但环保贸易壁垒的存在,严重制约着我国的出口增长速度。比如我国电子制造技术的快速发展,业已成为世界主流电子产品的加工厂。依托于丰富的自然资源以及廉价的劳动力,我国电子产品在国际上具有广泛的竞争力。但韩国等国家自身的电子产业也比较发达,为了保护本国的电子行业,这些国家针对我国电子产品出口制定了严格的噪音标准,这使得我国电子产品的出口速度放缓。同时,环境贸易壁垒在实施的过程中,发达国家具有自身强烈的主观性。他们往往会随意更改标准,肆意扩大标准,这种环境贸易壁垒的随意性,容易直接影响我国的出口战略目标,进而影响我国出口的增长速度。

2.3 我国企业成本的增加

环境贸易壁壘是一柄双刃剑,在实施的过程中,它严苛的要求,确实能够推动我国企业的转型,促使我国企业从劳动密集型向着技术密集型转变。但总体来讲,环境贸易壁垒是弊大于利的。发达国家所实施的环境贸易壁垒,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我国企业的生产成本,会增加我国企业技术变革的成本。环境贸易壁垒的实施,如同一剂强心剂,迫使我国企业在产品的加工与销售的过程中,必须以环保标准为参考,积极生产无公害、无污染的环保产品。但当前我国企业的整体技术标准偏低,环保技术发展也不成熟,若不顾实际情况,盲目进行技术更新,不仅会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同时也影响着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尤其是对于一些以价格取胜的产品或服务,一旦增加环保标准或者按照发达国家所制定的环保标准来操作,势必会提升产品的价格,进而降低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 国际贸易中环境贸易壁垒问题的解决对策

在国际贸易中,实施环境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为规避环境贸易壁垒的歧视性政策,为优化我国的出口贸易,需要采取科学有效的解决对策,以充分规避和消弭环境贸易壁垒的负面影响。

3.1 营造绿色低碳的社会氛围,优化环保技术研发

环境贸易壁垒的存在对于我国出口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为科学有效地规避环境贸易壁垒的负面影响,需要在全社会大力推广和倡导环境保护理念,营造绿色低碳的社会氛围,促使企业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关注环境污染,积极树立环保意识,真正认识到环保与经济的关系。同时,还需要进一步优化环保技术的研发工作。环保技术的研发工作要深入全面,要以最小的经济代价来优化企业的环保能力。国家在扶持环保产业发展的过程中,要给予充分的重视和必要的支持,通过宏观调控等手段来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只有大力发展环保技术,优化企业的环保能力,帮助我国企业树立环保理念,才能提升我国的环保优势,冲破环境贸易壁垒的种种局限。

3.2 完善环保法制的建设,为出口企业提供法律支持

为充分规避环境贸易壁垒,在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中,需要完善环保法制的建设。政府部门要积极研判国际形势以及我国当前企业发展中面临的环保问题,积极制定新的环保法律,并完善和补充现行的环保法律。从法律层面来警示我国企业积极关注环保问题,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应该树立科学的环保理念,同时,完善系统的环保法律的建设,还能够为出口企业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

3.3 积极开展绿色营销工作,有效冲破环保贸易壁垒

在我国国际贸易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为有效提升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全面冲破环境贸易壁垒的限制,应该大力开展绿色营销工作。科学的绿色营销工作需要充分建立在产品、价格、渠道等方面的绿色组合特征,在出口贸易上可以借鉴绿色营销的观念,为打破环境贸易壁垒提供帮助。

4 结语

国际贸易中环境贸易壁垒的问题对于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是比较大的,尤其是对我国出口产品的影响。基于此,为推动我国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需要结合环境贸易壁垒中的问题,采取科学有效的规避措施,以全面科学地提升国际贸易的发展水平。

参考文献

[1] 崔广平,陈敏.论环境贸易壁垒和中国的应对策略[J].经济师, 2010,03(09).

[2] 孙静,唐建荣.中小企业的绿色发展路径——环境贸易壁垒及其应对策略[J].黑龙江对外经贸,2012,06(10).

[3] 汪浩,范萍,项楠.环境贸易壁垒内涵、特点及其突破对策[J].安徽农学通报,2011,08(21).

国际贸易环境论文范文第2篇

旅游服务贸易一直被认为是服务贸易中的传统行业,但不可否认的是迄今为止它仍然是世界服务贸易中发展最快的行业,也是世界服务贸易输出的最大项目之一。因此,笔者认为旅游服务贸易作为中国当前服务贸易的主要内容,在未来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过程中,应该积极发挥其影响力,以旅游服务的发展来带动其他服务贸易行业的发展。

一、旅游影响力的概念界定与内容

(一)什么是旅游和旅游影响力?

“旅游”从字意上很好理解。“旅”是旅行、外出,即为了实现某一目的而在空间上从甲地到乙地的行进过程;“游”是外出游览、观光、娱乐。即为达到这些目的所作的旅行。二者合起来即旅游。随着旅游规模的扩大,旅游业的兴起,全球对旅游的定义内容也多种多样。目前被世界上普遍接受的观点是来自汉泽克尔和克拉普夫的旅游定义:“旅游是非定居者的旅行和暂时居留而引起的现象和关系的总和。”

旅游服务是指为了实现一次旅游活动所需要的各种产品与服务的组合。这些服务包括咨询服务、交通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导游服务、购物服务、文体娱乐服务、手续服务、专项服务以及零星委托服务等。上世纪后半叶,全球旅游界盛行着这样一个观点,旅游业是21世纪产业和朝阳产业,旅游业将在21世纪蓬勃发展,实现大跨越与大发展,成为独领风骚的产业,并有着不衰的生命力和极强的竞争力。

旅游影响力则指旅游业的发展对其他相关行业、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思想意识等产生影响的能力(即:带来多大影响)。改革20年来,旅游业成为中国服务业中最具活力和潜力的新兴产业,旅游业在扩大内需、促进就业、推动开放、增加外汇、带动地方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提高人们生活质量方面都具有巨大影响力。

(二)旅游影响力的内容

旅游影响力主要包括现实影响力和潜在影响力两部分内容。所谓现实影响力是旅游业发展本身能够直接带动的社会经济效益,其中包括了旅游外汇收入、就业机会、区域经济发展、扩大国际交流等方面。

旅游外汇收入。国际旅游服务收入是指来访的外国人在一国逗留期间购物和提供服务所收取的外币款项,这种收入实质上是外国社会财富转移到旅游接待国和地区,它直接导致接待国或地区财富的增加。旅游创汇收入是国家非贸易外汇收入的主要来源。国际旅游业创造的巨额外汇收入对支援国民经济建设,弥补贸易逆差,平衡国际收支起到了特别重要的作用。据测算,旅游外汇收入每增长1个百分点,外贸出口额相应增长1.05个百分点,旅游外汇收入每增加1美元,利用外资金额相应增加5美元。2005年,中国旅游创汇占服务贸易收入总额的39.4%。

就业机会。作为一项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旅游业创造了大量直接和间接的就业机会,容纳了大批具有各种技能和水平的劳动力。2005年末,中国旅游直接从业人员近800万,间接从业人员近4000万,约占全国就业总人数的5%。旅游业调整就业速度极快,为劳动力开辟了广阔的市场,而且,随着这一行业人数的增加,劳动力素质也会不断提高。根据世界旅游组织测算,旅游直接就业1人带动间接就业4.3人,且中国旅游业劳动密集型特征较为明显,带动就业人数相比其他国家更为显著。预计到2010年,中国旅游业直接就业人数将达到1200万人。

区域经济发展。旅游业作为第三产业中最具活力的朝阳产业,已经成为地方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发达国家旅游费用过高导致优势地位下降的同时,国际旅游者的偏好也开始从现代化的都市与人工景区转向新开辟的自然原始风景区及历史文化遗址区。这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地大物博、历史悠久、文化深厚且消费水平低的国家来说,正是发展旅游并带动地方经济的良好时机。就中国内部而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首先就需要重点发展西部旅游服务贸易。西部拥有丰富独特的自然和文化旅游资源,具有发展旅游业的绝对优势,国际旅游服务贸易是西部大开发的引擎。

扩大国际交流。国际旅游的行为直接表现为旅游者的跨国行动。旅游者在进行国际旅行的过程中,必然将产生旅游者与当地人的交流,从而产生不同国家文化与思想的交流。尤其现代商务旅游的兴起,更是直接为旅游赋予了国际商务交流的内涵。

所谓潜在影响力是指旅游业发展过程中通过旅游产业链等传导途径,推动相关行业发展、产业结构优化等方面的影响作用。

带动相关行业发展。旅游业是综合性的经济产业,具有强劲和广泛的联动功能。旅游服务提供的过程存在于旅游者从离家开始到结束旅游回家的整个过程中,旅游的发展必将带动涉及旅游消费全过程、所有相关行业的发展。这不仅涉及到餐饮、住宿、交通、游览、购物、娱乐等多种服务的组合,而且随着旅游服务水平的不断升级,还需要保险、金融、旅游传媒等其他服务行业的共同进步。

优化产业结构。旅游是一个综合性行业,几乎涉及国民经济所有部门和行业,它作为一项产业将提高国民经济整体运行能力。旅游引导产业结构适应旅游者消费需求及市场现状,将起到改善和调整中国服务领域产业结构及国民经济结构的作用。

二、中国服务贸易中旅游业发展的作用

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经济竞争的重点正从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服务业成为全球经济增长最快的部门,其兴旺发达的程度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中国服务贸易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发展以来,也呈现出飞速发展的状态,从1982年的43.4亿美元增长到2005年的1582亿美元,23年间增幅超过35倍,占全球服务贸易的比重从0.6%增长到3.3%。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的世界排名由1982年的第28位上升到2005的第8位,进口排名由第40位上升到第7位。旅游作为中国最早开始出口的服务贸易之一,无论是其现实影响力还是潜在影响力都直接作用于服务贸易的发展。旅游在中国服务贸易中的突出地位与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旅游是中国服务贸易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发展状态直接影响服务贸易的发展程度。在世界各国,旅游和旅游业是最大的服务行业之一。中国将服务贸易分为13大类:运输、旅游、通讯服务、建筑服务、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咨询、广告宣传、电影音像、其他商业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旅游贸易额一直排名第一,在服务贸易总额中的比重从80年代开始一直保持在50%以上,2005年此比例仍占32.3%

第二,旅游服务是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第一大部门,推动着服务贸易出口发展。根据1999~2005年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平衡表》资料显示(如图所示),旅游对中国服务贸易的出口贡献率最大,1999~2002年其在服务贸易出口构成中均占一半以上的比例。同时,旅游更是出口量最大的服务项目,且其呈快速增长趋势。2005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7440亿美元,进口8379亿美元,逆差939亿美元;而旅游收入293亿美元,支出218亿美元,顺差75亿美元,均比上年增长14%。

第三,从竞争优势指数来看,中国服务贸易总体现状属于比较劣势,但旅游业具有比较优势。所谓竞争优势指数,即TC指数,也称为贸易专业化系数(trade special coeffcient, tc),表示一国进出口贸易的差额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该指数的取值范围为(-1,1),当其值接近0时,说明比较优势接近平均水平;大于0时,说明比较优势大,且越接近1越大,竞争力也越强;反之,则说明比较优势小,竞争力也小。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料计算出1999~2005年中国服务贸易总体及各行业比较优势指数,结果显示在这7年间中国服务贸易只有旅游业竞争优势指数均在0.08-0.09之间,而旅游服务贸易的竞争比较优势指数则均大于0,这表明在中国服务贸易总体缺乏比较优势的同时,旅游业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第四,旅游业的发展直接带动其他服务行业的发展。在我国,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产出的10%以上都提供给旅游业;电力、石化、金融保险业产出的6%左右贡献给旅游业;而邮电通讯、食品制造、房地产、公用事业及服务业等产出的30%左右都贡献给了旅游业。由此可见,旅游业的发展必然会促进一系列同旅游相关的间接部门的生产,旅游业也自然成为了最具综合性和关联性的服务行业。

旅游业极强的行业关联度使它的发展将直接带动20多个相关行业的发展,并涉及服务贸易的所有行业。随旅游业联动发展的主要有:饭店宾馆业、餐饮业、航空业、铁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娱乐业、金融业、保险业、广告业、电子信息业、建材业、房地产业、轻纺工业、农牧渔业、食品业、商业、园林业、文化博物业、工艺美术业、康复医疗业等行业。据世界旅游与观光理事会的抽样调查,旅游业每收入1元,其他相关行业收入2.5元;旅游业每增加从业人员1人,其他相关行业增加就业人员2.5人。有专家指出,与旅游业关联度较高的其他服务行业,这一比例将更高。在旅游业发展过程中,饭店宾馆业和交通运输业是旅游业的支柱,也是旅游业发展的最大获益者。上海市曾作过调查和测算,有关行业的产值源于旅游业的比率分别为:饭店宾馆业90%,交通运输业85%,饮食娱乐业50%,邮电通许业25%,园林、文化、宗教20~30%,商业15%,金融保险业8%。

第五,旅游业是服务贸易中开放程度最高的行业,推动着服务贸易的开放步伐。旅游业是WTO成员在服务贸易自由化过程中承诺最多的部门,WTO成员中,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对开放旅游业做出了承诺。英国学者伯格斯(David F. Burgess)于1995年对服务部门自由化收益所作的理论研究表明:开放特定要素主要是自然及人文景观,且服务要素和特定要素具有互补性的旅游部门符合本国利益。在我国,旅游业同样也是开放时间最早、开放程度最高的服务行业之一,这不仅预示着旅游业无障碍的发展前景,也为推动我国服务贸易的全面开放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三、中国服务贸易旅游业影响力的发挥

中国作为第一人口大国以及资源大国,在旅游进出口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世界旅游组织预测,2010年,中国将成为世界第一大旅游人员输出国和世界第四大旅游目的地国。这预示着旅游服务贸易将呈现一片繁荣的景象。由此,进一步推动旅游影响力的发挥从而带动整个服务贸易的发展刻不容缓。

笔者认为,旅游影响力的发挥建立在旅游贸易的竞争优势基础上。我们应全面加大旅游业发展力度,多维度地扩展旅游业发展空间,从而提升旅游竞争力。

(一) 合理有序地开发风光旅游,提倡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我国历史悠久、疆域辽阔,既有风景秀丽的江南水乡,也有粗犷豪迈的西北风情,更有独特的高原雪山等自然风光,入选《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自然遗产更是高达10项之多,在发展风光旅游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竞争优势。同时,我们也应防止风光旅游对于自然环境和社会文化的消极影响,合理有序地开发自然风光旅游,吸取国外失败的经验教训,将开发建立在旅游资源与环境的保护基础上,包括进行各种世界遗产保护、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评级和保护,以实现可持续旅游发展。

(二)深度发掘文化内涵,大力推动民俗文化旅游开发

我国拥有5000年的历史与56个民族,文化广泛而深厚、各色民俗与风情激情四溢,无论是帝王文化、儒家文化、印巴文化还是苗家舞蹈、傣族泼水节、客家山歌又或者是京剧、越剧、川剧等等,无一不独具魅力、引人向往,中国民俗文化游早已展现出其强大的竞争优势。但目前我国民俗文化游仍旧是粗放式的开放方式,发展方向不明、文化内涵挖掘不够,过于商业化与走马观花,容易导致一些民俗文化的消逝。因此,我们应发掘我国博大精深的文化内涵,提升文化旅游品味与层次,转变开发方式,保护民俗文化免受外来文化侵蚀,把文化旅游发展为最具中国特色优势的旅游产品。

(三)发展经贸商务旅游,打造特色经济,注重边境商贸旅游发展。

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经贸商务旅游已经越来越引起学者的重视。80年代初,我国旅游出口额每5年翻一番,其增长主要就来自于港澳同胞在大陆的探亲、贸易和投资性的商务旅游。经贸商务旅游的发展,不仅能直接推动旅游贸易出口,还能带动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从而进一步推动服务业与服务贸易的发展。同时,加大边境商贸旅游的发展力度更将直接促进边境贸易的发展。在发展过程中,应引导会展旅游有序竞争;引导商务旅游专业化提升;促成公务旅行、奖励旅行的政策突破。

(四)发展科技旅游,加大旅游业技术含量,与世界旅游企业接轨。

科技快速发展的今天使得旅游业的科技含量也越来越高。目前,国外科技旅游种类齐全、规模庞大、形式丰富,已经处于发展的成熟阶段,并且科技旅游的发达程度使其几乎融入其他所有类型的旅游当中,构成了现代旅游业。我国作为旅游业的后起之秀,更应增加旅游业技术含量,大力发展科技旅游,不仅要继续发展科技工、农业游与科学博物馆游,还应加强科技旅游与文化、景观游的融合。同时,还要提升旅游管理水平与服务的科技含量,引入目的地信息系统(DIS)、饭店管理系统(PMS)、计算机预定系统(CRS)、销售现场信息系统(POS)和银行结算系统(BRS)等信息技术,与世界旅游企业接轨。

(五)加快休闲度假产品建设,适应大众旅游由一般观光到度假观光的需求。

根据国外发展经验可知,随着国家GDP的增长,旅游业将从低层次的观光旅游发展到高层次的休闲度假旅游。目前我国珠三角、长三角及京津唐地区GDP水平已达到休闲度假游需求层次,且国外的高端度假游需求也愈发旺盛,但我国休闲度假游的供给却不足。因此,我国应根据发展需要,推动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升级转型;重点提升热带亚热带海滨度假地;推动海滨、高尔夫、滑雪、温泉等度假产品的开发和服务设施建设,形成康体旅游产品系列;推动大中城市周边旅游带建设,形成大众家庭度假旅游产品系列;推动农家乐、自驾车游等散客旅游,建设自助旅游基本服务体系,达到“以观光游为主,休闲度假游为辅,个性体验游为补充”的旅游业发展结构,进一步提高旅游创汇能力。

(六)加大个性化旅游产品开发,满足现代旅游者的多样需求。

旅游的普及与大众化的同时,旅游者的个性也越来越鲜明,从而对个性化旅游产品的需求也逐步增加。为进一步加强旅游业发展力度,全面满足旅游者需求,应加大个性化旅游产品的开发。同时,随着旅游业竞争激烈的加剧,许多旅游产品互相雷同甚至抄袭,大大失去对旅游者的吸引力,此时对个性旅游的需求愈发强烈且独具竞争力。因此,我国应促进科考旅游、探险旅游、极限运动等旅游产品的成长发展。对分时度假、汽车俱乐部、游艇俱乐部等新的旅游业态,及时研究、纳入管理,引导形成新的旅游生产力。

国际贸易环境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 出口贸易对我国的经济增长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以实证方法肯定了出口贸易在我国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同时也分析了我国出口贸易要实现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诸多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出口贸易经济增长作用问题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已成为亚洲乃至全球经济一个重要的助推器。我国经济的发展主要靠消费、投资、出口三大因素来拉动。20世纪90年代以来,出口贸易已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发动机。然而,要实现我国出口贸易可持续发展尚存在诸多的问题,我们要针对这些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

一、出口贸易在我国经济增长中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以出口为导向的发展战略使经济迅速发展。1978年我国的GDP为3624.1亿元,到了2005年我国的GDP就增长到了182321亿元,是1978年的50.3倍,国内生产总值连续二十几年保持高速增长,创造了世界历史上的“中国奇迹”。与此同时,对外贸易也迅速发展,尤其是出口贸易的持续增长对我国经济增长起了重大的推动作用,从1978年出口额的97.5亿美元增长到2005年的7620亿美元,27年的时间出口额增长了约78倍,从下图中我们可以看出,国内生产总值与出口额的增长曲线大体一致,二者都是经历了一个平稳增长期(1978元~1990年),然后进入快速增长期,每年都有较快增长,1991年GDP为21617.8亿元,1993年为34634.4亿元,1996年为67884.6亿元,2001年为97314.8亿元,2005年为182321亿元,这15年时间增长了约8.4倍;我国的出口额也大致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1991年出口额为3827.1亿元,1993年为5264.8亿元,1996年为12576.4亿元,2003年已达到36299.5亿元,2005年为63067.3亿元,15年间增长了约16.5倍。由此可见,二者的相关性很大。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1》及《中国经济贸易年鉴2004、2005》相关资料处理完成。下同。)

随着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我国出口贸易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愈来愈大(参见下表)。

改革开放后五年计划期的增长贡献的分解(%)

注:1)不包括2005年;2)按现价计算平均。资料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04。

由表可以看出,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主要由净出口带动崛起,主要年份净出口带动是非常明显,特别是经济增长慢的年份,净出口带动更是明显,出现了(1994年、1995年、1997年)投资+净出口贡献超过消费的情景。从结果看,中国从1990年中期就已经成为了一个出口导向的大国,经济增长对出口贸易的依赖程度日益加深。尤其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的出口依存度保持年均0.2%的增长,出口在我国经济增长中的地位与作用愈来愈重要,国外市场的需求已经成为中国国内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动力。

二、我国出口贸易可持续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2004年世界贸易统计数据显示,我国货物进出口额、出口额和进口额世界排名均为第三,我国出口在世界出口总值中的比重上升到6.5%。2005年我国的货物贸易出口增幅28%,进口增幅18%,进出口均继续排名世界第三位,市场占有率分别为7.3%和6.1%。这说明我国已成为世界贸易大国。尽管如此,我国还不是贸易强国,在庞大的外贸总量背后,我国出口质量和效益不高等深层次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在继续发展出口的过程中还面临着诸多问题。

1.出口贸易对单一市场依赖程度较高

我国出口商品对单一市场的依赖程度仍较高,尤其是中低端产品的出口市场过度依赖发达国家。改革至今,我国主要出口市场仍然集中在美欧和以日本、中国香港特区、东盟为代表的亚洲市场。商务部发布的2006年度《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共涉及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巴西、阿根廷、澳大利亚、新西兰、欧盟、俄罗斯、哈萨克斯坦、日本、韩国、印度、印度尼西亚、泰国、越南、马来西亚、菲律宾、阿尔及利亚、沙特阿拉伯、土耳其、南非、埃及、尼日利亚、肯尼亚等25个贸易伙伴。2005年,我国对上述贸易伙伴的出口额约占我国出口总额的71.2%。在这25个贸易伙伴中,除了中国的周边地区,大部分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如美国、日本、欧盟、澳大利亚等。这说明我国的出口市场仍旧比较单一,过度依赖少数国家。一旦这些国家政治、经济出现任何问题,我国的出口就会受挫,从而给经济发展造成损失。例如,美国是我国的最大出口国,我国出口增长和美国GDP增长之间高度相关,而美国多年来的财政和经常项目的“双赤字”使其经济持续增长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若美国经济增长放缓、尤其是消费增长放缓将直接导致我国出口增速下降。

2.外资企业占出口比重较高

加入WTO后,我国经济中的外资比重逐步上升,甚至在一些领域已形成优势。我国利用外资占GDP的比重已超过40%,大大高于其他亚洲国家。在进出口中,外资企业占全国进出口总值的55.48%,明显高于其他外向型国家(马来西亚为45%、新加坡为38%、墨西哥为31%、韩国为15%)。据海关统计,我国出口贸易中大约一半以上是由外资企业实现的,2003年外资企业出口占出口总额的54.83%。 2004年,外商投资企业出口3386.1亿美元,占中国出口总额的57.1%,其中由外资企业出口的加工贸易产品占中国全部出口的44.9%。2005年我国进出口额最大的500家企業及出口额最大的200家企业名单中,出口额最大的200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占62.5%,在进出口额最大的500家企业中,外商投资企业占60.8%,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的进出口贸易中占据主导地位,这说明我国经济的外资化倾向加剧,潜在的市场风险也可能加大。

3.出口的商品层次较低,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的加工贸易占出口贸易比重大,技术附加值不高

我国出口的商品层次不高,大多是以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为主,如服装、鞋、纺织品、玩具等。2005年我国服装出口739亿,纺织品出口411亿,鞋类出口190亿,塑料制品出口113亿,旅行用品及箱包出口73亿。这些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初级产品占很大比重,产品技术含量低,产品的替代弹性小,由此决定了我国出口的商品层次较低,导致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较弱,且易受国际市场的冲击。

我国出口的商品之所以层次较低,就是因为我国的优势产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从最近几年来我国的出口分类情况看,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的加工贸易所占比重超过50%,2004年加工贸易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55.28%,2005年占54.66%。由此可见,我国出口贸易主要以加工贸易为主。改革开放以来许多经济发达地区相继成为国外加工贸易的基地,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这一状况持续到现在却显露出了很多弊端,最重要的就是未能推动我国的技术进步,许多跨国公司将中国作为其生产的一个环节或一个车间,核心技术并没有被我们掌握。

近几年来我国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增长迅速:2005年,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达到2182亿美元,是2001年的3.7倍;在出口中所占比重从17.5%提高到28.6%,提高了11.1个百分点。但是,高新技术产品在我国工业生产和工业品出口中的比重还不高,而且出口高新技术产品类企业中大多是外商投资企业,三资企业在我国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中占将近85%。我国出口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主要高新技术产品还属于依赖国外核心技术的加工品,出口的很大一部分高新技术产品技术附加值不高,仍处于“来料加工”阶段,我们得到的主要是微薄的劳动报酬,大部分利润都归于知识产权的持有者和国际经营者。

4.忽视环境因素,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比重较大,缺乏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目前,环境因素日益渗透到国际经济关系中,影响到贸易、投资等诸多方面。在国际贸易中,环境问题既可以成为促进出口、向国外投资的压力,又可以成为限制进口和引进外资的非关税壁垒。在出口商品结构中,我国部分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比重较大。资源类产品过多的出口,短期内容易加大国内“煤电油运”紧张的矛盾,长期内将加大国内环境、资源的压力,不利于国内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不利于我国出口贸易的可持续发展。而且目前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存在着产品成本低估现象。以钢坯、铁合金为例,如今的出口价格只反映供求关系,而没有全面体现出资源、环境、安全等社会成本。此类产品出口在资源消耗、环境污染方面造成的损失,甚至比出口获得的效益要大得多。当前,部分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商品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抑制,但总体而言,由于这些行业前几年缺乏可持续发展的意识,投资增长过快,已形成较大生产能力,控制这些产品出口的难度较大。

三、实现我国出口贸易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针对这些问题,要实现出口贸易可持续发展应采取以下对策:

1.积极推动我国出口市场的多元化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各国间经济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一国经济出现问题,很快会辐射到其他国家,因此,我们应该积极拓展、扩大出口市场,争取与更多的国家和经济体合作,分散风险,把鸡蛋放在不同的篮子里,努力推动我国的出口市场向多元化的方向发展,惟有如此,我国的出口企业与产业才能够经得住世界市场的风吹雨打,才能够在经济危机爆发时,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提高出口商品的层次,发展本国的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本国技术含量高、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

要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的层次,在对外贸易中获得更大的比较利益,必须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将产业结构优化的重点放在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上,通过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扩大技术密集型产品的出口规模,同时对于我国的传统产业也要提高其技术含量,增加传统出口产品的技术附加值,使高新技术产品培育和开发成为新的出口贸易增长点。

同时,企业是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的主体,是开拓国际市场能力的主要因素之一。没有一大批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企业,不要说到国外开拓新市场,现有市场也会丧失。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是出口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主要力量。因此,要把做大做强作为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的重点,瞄准国内外一流企业,坚持市场导向,按规模经济要求,以优势企业为龙头,以优势资产为纽带,以名牌产品为核心,通过资产重组、资源整合、股份制改造、与外企合资合作和规范上市,着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减少对国外高新技术产业的依赖程度,使之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与较高的市场占有率,成为出口企业的生力军。

3.要严控“两高一资”(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的出口

我国资源并不丰富,资源类产品所处的一般又是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为了控制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国家先后采取了增加出口税、降低或取消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禁止部分产品开展加工贸易等措施。为缓解我国资源、环境压力和国内煤、电、油、运紧张的矛盾,我国应继续加强对包括资源性产品在内的“兩高一资”商品的出口调控,对“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调控由市场向生产环节延伸。

总之,出口贸易对我国的经济增长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要实现我国出口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使之更好地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国际贸易环境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当前,正值“十三五”收官之年,以全球创新指数为参考,回顾中国科技创新主要特征,研判中国“十三五”期间创新能力的“底气”和“短板”,对于下一阶段更好地发挥科技创新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整体来看,中国已初步确立创新领先者地位,多项指标名列前茅,但也需要注意到,科技体制改革滞后、科技人才面临外部打压形势严峻等问题依然存在。展望未来,应加快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构建国内科技创新大循环,着力突破“卡脖子”技术,打造更具韧性的创新人才体系,全力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强化链接全球创新体系。

【关键词】创新 科技创新 核心技术

2020年9月2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日内瓦发布了《2020年全球创新指数》(Global Innovation Index 2020,GII),展示了131个经济体的年度创新排名,以及最新的全球创新趋势。其中,中国排名第14位,连续两年位居世界前15行列,在多个领域表现出领先优势,是跻身综合排名前30位的唯一中等收入经济体。

表1 2011-2020年中国全球创新指数世界排名

当前,正值“十三五”收官之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也明确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以全球创新指数为参考,回顾中国科技创新主要特征,研判中国“十三五”期间创新能力的“底气”和“短板”,对于下一阶段更好地发挥科技创新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在全球的创新地位不断提升

中国创新能力提升显著,已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从近十年全球创新指数来看,中国排名快速攀升,尤其在“十三五”期间表现突出,从2015年的第29位持续稳步提升至2019年的第14位,指数排名的跃升,浓缩了中国“十三五”期间创新巨变的澎湃历程。2020年中国依然保持在全球创新指数榜单第14位,创新能力指数位列前15名,被认为已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同时,中国也是今年跻身GII综合排名前30位经济体中唯一的中等收入经济体。

中国两大创新集群位列全球前四,创新集群表现优异。全球前100个科技创新集群分布在26个国家和地区。美国拥有25个领先的科技创新集群,依然是全球科技创新集群数量最多的国家;中国凭借17个全球领先的科技创新集群排名全球科技创新集群总量第二。2020年,东京一横滨再次成为全球表现最好的科技创新集群,在其之后的科技创新集群依次为深圳一香港一广州、首尔、北京和圣何塞一旧金山。整体来看,中国是中等收入经济体拥有科技创新集群最多的国家,且两大科技创新集群排名位列全球前四,科技创新集群整体表现优异。

中国已初步确立创新领先者地位,多项指标名列前茅。《全球创新指数》自2007年起每年发布,经历多年的演化,指标体系日趋稳定,分为投入和产出两大模块。投入模块包含制度与政策、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市场成熟度和企业成熟度5个指标,产出模块包含知识和技术、创造性产出2个指标。全球创新指数系统衡量了全球131个国家的综合创新能力,涵盖了全球93%的人口和超过98%的GDP。2020年GII报告显示中国已初步确立了创新领先者的地位,在专利、实用新型、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申请量和创意产品出口等重要指标上名列前茅。
回顾“十三五”,中国科技创新的“底气”与“短板”

中国“十三五”时期科技创新的“底气”。一是量质齐升,创新型国家建设取得重大成效。一方面,科技事业发展取得了诸多成就。如2019年我国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为2.21万亿元,2015年该指标为1.42万亿元,“十三五”期间整体增长幅度达55.6%;2019年我国基础研究经费为1335.6亿元,2015年该指标达到716.1亿元,“十三五”期间整体增长幅度达86.5%;2019年我国技术市场合同成交额为22398.4亿元,2015年该指标达到9835.79亿元,“十三五”期间该指标增长幅度达127.7%;2019年我国研发投入强度为2.23%,2015年该指标达到2.06%,“十三五”期间该指标增长幅度达8.3%。另一方面,我国在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面也有诸多进展。如量子信息、铁基超导、千细胞、合成生物学等基础研究领域取得大批重大原创成果;北斗导航全球組网,C919首飞成功,悟空、墨子等系列科学实验卫星成功发射;磁约束核聚变、散裂中子源等设施建设取得突破。

二是钟灵毓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加快涌现。2019年我国研发人员全时当量为480万人/年,2015年该指标达到376万人/年,“十三五”期间增长幅度达27.7%;2019年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数量为62人/年,2015年达到48.5人/年,“十三五”期间该指标增长幅度达27.8%;2019年“十年内高被引论文数”为30755篇,2015年该指标达到15011篇,“十三五”期间该指标增长幅度达104.9%。根据科睿唯安2020年11月18日发布的2020年“高被引科学家”名单,全球60多个国家的6167位来自各领域的高被引科学家入榜。其中,中国内地上榜人数继续激增,入选科学家从2019年的636次(占比12.1%)上升到2020年的770人次(占比12.1%)。中国内地于2019年取代英国成为第二大“高被引科学家”所在地区。2020年,中国内地仍位居第2。
图1 2020年全球主要地区高被引科学家人次


三是方兴未艾,全国创业孵化载体蓬勃发展。《中国创业孵化发展报告2020》显示,截至2019年年底,全国创业孵化载体数量达到13206家,其中孵化器5206家、众创空间8000家。全国在孵企业和团队共有65.8万家。创业孵化机构2019年总运营收入654.6亿元。全国创业孵化载体蓬勃发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创业孵化事业带动就业效果明显。2019年,全国创业孵化机构从业人员达到16.8万人;在孵企业和创业团队共吸纳就业450.3万人,同比增长22.8%,其中,孵化器在孵企业吸纳就业294.9万人,包括应届毕业大学生26.5万人;众创空间在孵企业和团队吸纳就业155.0万人,包括应届毕业大学生19.9万人。第二,在孵企业和团队科技成果产出明显。截至2019年,拥有的有效知识产权数共计90.6万件,同比增长38.1%,其中,孵化器拥有有效知识产权数为56.3万件,同比增长27.7%;众创空间常驻企业和团队拥有效知识产权34.3万件,同比增长60.2%。

中国“十三五”时期科技创新的“短板”。一是缓不济急,科技体制改革滞后制约创新能力提升。当前,新发展格局对科技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然而,我国科技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尚且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和短板,包括科技与经济融合性较差,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不突出、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和评价体系不完善、关键领域和环节高精尖专人才匮乏、科技投入产出效益不高、科技成果市场化能力不足等,亟须进一步释放科技创新改革效应。“十三五”期间,我国科技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然而,与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目标要求相比,我国科技体制依然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一方面,有效应对科技创新资源投入不足的准备不充分。另一方面,适应新技术快速发展的监管能力和水平尚且不足。同时,有效组织产学研协同攻关的体制机制不健全。

二是四郊多垒,科技人才面临外部打压形势依然严峻。随着我国转型发展的需求日益紧迫,外部环境日趋复杂,科技人才队伍将面临着外部持续打压和内部供给结构失衡的双重风险,人才安全形势严峻。首先,科研人员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受限,向世界先进水平学习的机会减少。其次,引才用才的方式和政策创新不足,难以吸引全球优秀人才。我国引智方式行政色彩较重,合法合规风险评估不足。人才发展环境不够优化,海外人才在华工作存在诸多不便,在签证制度、薪酬水平、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政策保障不到位,对海外人才的吸引力不足。最后,人才结构性矛盾突出,难以适应科技发展需求。尽管我国是全球第一人力资源大国,但每千人就业人员中从事R&D活动人员比例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人才缺口依然较大,而且由于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对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不足,导致一些科研人员缺少另辟蹊径的勇气,引领创新型人才供给不足,特别是人工智能、生物等新兴技术领域“高精尖”人才缺乏。
展望未來,中国创新能力提升的战略举措

第一,革故鼎新,加快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主动应对国际竞争环境变化。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战略机遇期。一方面,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加速演进,依靠科技创新打造新的增长动力,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成为各国的普遍诉求,科技创新成为世界主要国家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国家整体实力的关键,也是大国竞争、各国博弈的核心。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科技和经济实力的快速提升,我国在世界科技创新和经济版图中的地位发生了重大变化,必然导致以一些发达国家将我国视为战略竞争对手,对我国科技进行围堵、打压和遏制等。为此,我们必须紧紧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性机遇,加快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主动应对国际竞争环境变化及各类潜在风险和挑战,把发展建立在加强自主创新的基础之上,切实以科技创新作为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新引擎。

第二,继往开来,把握科技发展新方向,构建国内科技创新大循环。当前,全球发展面对严峻挑战和不确定性,中国经济发展正在步入中速增长阶段,迈进高质量发展阶段,面对各种挑战,科技创新是中国走高质量发展道路的重要抓手。面向近期,以新基建、数字经济等为抓手,构建国内科技创新大循环,努力实现国内技术发展向第四次工业革命的牵引和跃迁。面向中期,我们需要加强技术预测和前瞻研判等基础性工作,准确把握科技创新发展方向,提供更加科学的决策依据。面向长期,我们要加强国家战略必争领域创新能力,摆脱路径依赖,于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利用全球资源,更深层次解决基础研究与产业脱节问题,走出一条科技强国建设的“新路子”。

第三,同心断金,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着力突破“卡脖子”技术。当前,我国高端产业链中还有诸多“卡脖子”技术有待突破,为避免在市场化竞争中“一卡就死”现象出现,我们应加大力度,以重大科技问题为导向,攻克转化一批产业前沿和共性关键技术,加快构建形成自主可控的技术体系,强化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保障产业链的安全和稳定性。一是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通过政府引导,超前布局,加大投入力度,以企业为主体集中力量、协同攻关。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尤其是大型央企在自主创新中的作用。二是在若干重点领域加快建设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加快突破涉及国家长远发展和产业安全的关键技术瓶颈,推动若干重点产业进入全球价值链中高端。三是大力推动创新驱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牢牢掌握创新主动权和发展主动权,加快形成能够在国际产业链体系中拥有制衡能力的优势产业,在一批产业领域形成具备引领能力的产业标准与认证体系。四是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营造适合当前产业发展阶段的发展环境,通过形成良好生态,进一步激发创新、鼓励创新,实现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第四,采光剖璞,重视创新人才发展,打造更具韧性的创新人才体系。目前我国创新人才的政策和开发工作才刚刚起步,面临着在全球范围内提升创新人才开发和配置能力的问题。面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持续不断地学习、创新、适应和改变来塑造可持续发展的状态以适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十分必要和重要,因此,在创新人才体系的构建上,不仅要有“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顶层制度设计,而且还要具备“韧性治理”的能力建设。重视创新人才发展,打造更具韧性的人才生态系统,一是要创新引才方式,充分发挥人才市场机制,由用人主体立足自身需求主动引进海外高端人才,鼓励吸引刚退休的顶尖科学家和领军性产业创新人才来华。二是加强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突出“高精尖缺”导向,着力选拔和培养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高水平创新团队。三是要开辟青年人才特殊支持渠道,支持和培养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四是要依法保护企业家的创新收益和财产权,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人才队伍。五是要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环境和文化,鼓励科学家自由畅想、大胆假设、认真求证,支持青年创新人才奇思妙想的创造,造就一支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承担风险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

第五,百鸟齐鸣,营造良好创新生态环境,全力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系统性、长期性任务,也是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基础条件。营造良好创新生态环境,一是要创建有利于产业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进一步深化创新体制改革,破除有碍创新的各类障碍,加快突破长期困扰产业发展的体制瓶颈,积极推行敏捷治理、参与式治理,形成包容审慎的适应性监管体系。二是为创新做好资源引导和布局。注重两个方面的资源投入,一方面是要在基础研究等市场失灵领域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争取形成颠覆性突破。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创新相关的减税降费工作,利用金融等市场化手段引导社会资源向创新领域集聚。为创新提供充足支撑。三是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促使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融入全球创新体系,建立与国际规则接轨的创新政策体系,扫除创新要素流动的制度障碍,通过更新工作居留等制度,为企业引入全球创新资源,尤其是为引入国际人才创造便利条件。积极提出并践行中国解决方案,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谋求更为有利的国际发展环境。

第六,和衷共济,强化链接全球创新体系,高效推进对外开放合作。当前,面对严峻的国际科技“被脱钩”“硬脱钩”等调整,我们要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围绕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通过强化链接全球创新体系,高效推进对外开放合作,构建富有韧性的科技创新体系。一是鼓励国内创新主体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鼓励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积极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细分领域国际标准的制定,充分发挥企业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中的作用,强化国际市场话语权和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力。广泛开展国际标准跟蹤研究,加强国际和国内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的衔接及国际与国内标准的协调。二是重点推动自主知识产权国际布局。大力发展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鼓励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装备,鼓励布局和申报PCT国际专利。建立关键技术评估遴选机制,确保高价值专利海外充分布局。积极探索完善与国内产业和行业协会的信息沟通交流机制,利用多种信息渠道,及时掌握“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知识产权问题,鼓励知识产权联盟成立联合专利诉讼应对基金。三是大力发展国际化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补贴服务费用等相关举措,发展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水准的高端中介服务机构,推动国际化的金融、人力、知识产权、会计、管理和咨询等服务发展,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走出去”提供高质量服务。

责编/李一丹 美编/杨玲玲

国际贸易环境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采用1990~2010年江苏省的相关数据,通过协整检验,格兰杰因果检验等方法对江苏省出口贸易与环境污染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指出出口贸易的增长,污染物排放呈总体上升趋势,同时深入研究出口产品结构与环境污染之间的关系,得出结论,即工业制成品出口量的增加极大程度上加剧环境的污染。

关键词:出口贸易;环境污染

1引言

多年以来,出口贸易一直是推动江苏经济快速发展的动力。江苏的出口贸易总额逐年高速增长,对外贸易依存度显著提高。其出口贸易总额从1990年的29.44亿美元增长至2010年的2705.5亿美元,平均年增长率近29.05%。在实现对外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江苏省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环境质量变化问题。工业废气排放量逐年上升,从1990年到2010年,废气排放总量从5047亿m3上升到31212.9亿m3。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也呈上升趋势,从1990年的2234万吨上升至2010年的9062万吨。工业废水排放量则变化不太显著,废水排放量基本保持在20亿吨以上。经济的增长往往会带来环境的恶化,然而,经济的增长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江苏出口贸易与环境污染二者之间到底有怎样的关系?如果出口贸易对环境污染有负面影响,那么出口贸易的产品结构是否会对环境污染也造成影响?这些都是本文将要探讨的问题。

2文献综述

许多学者通过研究出口贸易对环境的影响,从而寻求解决出口贸易对环境污染问题的办法。Copeland和Taylor实证认为贸易发展将会导致更多的污染排放。Grossman与Krueger(1991)最早将国际贸易的环境影响分解为规模效应、结构效应和技术效应三个方面,建立了贸易的环境效应分析的基本框架。Chichilnisky(1994)认为,在自然资源的产权界定和环境规制方面,南方国家比北方国家会更宽松,贸易自由化将导致南方国家更专业化于资源密集型产品,当产品规模扩大后,环境会进一步恶化。Esty和Geradin指出,经济一体化会导致越来越多的环境避难所,这是因为某些国家实施的低环境标准和松弛的环境管制措施对该国形成有竞争力的产业能起到推进作用。vanBeers和vandenBergh(1996)侧重于从方法论角度评论贸易和环境外部性之间的相互关系;Antweiler等人(2001)运用回归方法进行了贸易的环境效应分析。此外,Ederington和Minier(2003)以及Winters(2004)等学者都各自对贸易和环境问题做了进一步的研究。

近年来,我国学者也对贸易对环境的影响进行了实证研究。张梅认为经济增长、自由贸易的进一步会扩大导致环境恶化。李慕菡等(2005)通过对相关产业进出口和污染情况的分析,得出了我国国际贸易中污染产品的环境转移客观存在的结论。叶继革、余道先(2007)用统计性描述方法从更加微观的层面上分析了具体行业出口量的扩大对环境污染的不利影响。党玉婷、万能(2007)等人对我国1994-2003年的对外贸易环境效应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表明现阶段的进出口易从总体上恶化了我国的生态环境。但是,也有学者并不认同贸易增长对环境污染造成负面影响。李秀香等分析了二氧化碳的排放、出口增长与环境影响之间的关系,认为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增加与出口增长没有必然的正相关关系;张连众等利用31个省市的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截面数据进行回归分析,表明贸易自由化有利于我国的环境保护。陈红蕾、陈秋峰(2007)建立计量回归模型,以二氧化硫(SO2)排放量作为环境污染指标对我国贸易开放的环境效应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规模、结构和技术效应共同作用的结果可以减少污染排放量。

综上所述,中外学者普遍认为出口贸易与环境污染之间存在联系。基于此,在一个相对具体的区域内,在相对稳定的经济和政策条件下,研究出口贸易与环境污染的关系,更符合一个地区的实际情况,更有利于为一个地区的经济良性发展提供可靠的依据。本文以江苏省为例,选取了1990~2010年的相关数据,实证分析了江苏省出口贸易及贸易结构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并得出若干有助于推进江苏省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结论。

3实证分析

3.1研究方法

本文利用江苏1990-2010年江苏出口总额(其中包括2000-2010年初级产品、工业制成品出口额)、工业废气、工业废水、固体废弃物排放量等数据构建计量模型,借助Eviews6软件,运用协整检验、格兰杰因果检验等方法实证分析江苏出口贸易与环境污染、贸易结构与环境污染之间关系。

3.2指标选择

根据数据的可得性,本文选取“三废”即工业废气排放量、工业固体废气排放物排放量、工业废水排放量3个指标度量环境污染程度。出口总额作为出口贸易指标,并且为了进一步研究需要,选取初级产品出口额、工业制成品出口额作为指标分析产品贸易结构对环境的影响。

3.3数据采集

本文所选数据来源于江苏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库、江苏省环境状况公报等。具体如表1、表2所示。

从表中可以看出,一阶差分以后的初级产品出口额及工业制成品出口额与环境污染存在相关关系,一阶差分后,初级产品与环境污染存在负相关关系,工业制成品与环境污染存在正相关关系。可以认为贸易结构中,相较于初级产品,工业制成品的出口增加更能加剧了对环境的污染。

3.6格兰杰因果检验

格兰杰因果检验方法是分析时间序列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协整分析的结果反映变量之间是否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但是,这种关系是否构成因果需要进一步验证。考虑到经济中通常出现的时滞效应,在对时间序列进行因果关系检验时,本文将对滞后各期的X与Y1、Y2之间关系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列入表7内。

表7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表

原假设滞后阶数F值P值结论Y1不是X的Granger原因29.555410.0024不拒绝X不是Y1的Granger原因20.426470.6610拒绝Y2不是X的Granger原因34.604310.0254不拒绝X不是Y2的Granger原因30.683350.5805不拒绝Y3不是X的Granger原因22.306510.1362不拒绝X不是Y3的Granger原因22.361070.1307不拒绝检验结果显示,在滞后二期的情况下,拒绝X不是Y1的Granger原因,即X是Y1的格兰杰原因。其余情况下,均接受原假设。这就说明,江苏出口总额的变化是导致是工业废气排放量变化的原因,而出口总额变化不会导致固体废弃物排放量及工业废水排放量的变化,究其原因,笔者猜测可能与所选分析数据较少,导致无法得出结论有关。

4结论

本文通过对江苏省出口总额和工业废气、固体废弃物、工业废水排放指标分析,建立计量模型,进行协整分析与格兰杰因果检验,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出口贸易的增长会加剧环境污染。以江苏为例,随着出口贸易的逐年增长,贸易规模的扩大,工业废气、固体废弃物的排放也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江苏省的环境污染有可能进一步恶化。因而,控制贸易的规模有利于改善环境质量。一味地扩大贸易规模,意味着扩大生产,增加污染,因此企业须制定全年生产计划,不能因盲目追求利润而扩大生产规模。同时,政府也应发挥作用,指导企业安排生产,不能只关注GDP数量而忽视GDP质量。

第二,出口贸易结构会对环境污染产生影响。由于在初步的回归分析中,虽然拟合程度高,但是系数的斜率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随后进行一阶差分,重新回归分析,得出结论。在出口产品贸易结构中,初级产品出口额及工业制成品出口额都与环境污染存在相关关系,但是初级产品与环境污染存在负相关关系,工业制成品与环境污染存在正相关关系。可以看出,我省出口产品贸易结构中,尤其是工业制成品更能影响我省环境质量。因此,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对于减轻我省环境污染有一定的积极作用。降低出口商品中高污染、高耗能和资源性商品的出口比例,加大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等附加值高,污染低的产品。积极促使生产高污染、高耗能产品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革,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必要时,甚至可以关掉这些高污染企业。

第三,出口贸易是影响江苏省环境污染的原因。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表明,出口总额的增长,出口贸易规模的扩大,会导致各类环境污染排放(诸如工业废气排放量)有上升趋势,加重了我省的环境污染。因此,加快产业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绿色经济有利于改善环境。绿色经济是以效率、和谐、持续为发展目标,以生态农业、循环工业和持续服务产业为基本内容的经济结构、增长方式和社会形态。绿色经济是一种新的经济结构,通过发展绿色经济,不仅能够引导产业结构优胜劣汰,也能更好地提高自然环境的利用效率,有利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朱红根,卞琪捐,王玉霞.中国出口贸易与环境污染互动关系研究—基于广义脉冲响应函数的实证分析[J].国际贸易问题,2008.

[2]叶继革,余道先.我国出口贸易与环境污染的实证分析[J].国际贸易问题,2007.

[3]赵银徳,李晓蕾.江苏省环境污染与人均GDP出口贸易关系的实证研究[J].安徽农业科技,2008.

[4]傅京燕.贸易与环境问题的研究动态与评述[J].国际贸易问题,2005.

[5]李慕菡等.我国国际贸易中污染产品的跨境转移[J].国际贸易问题,2005.

[6]张连众,朱坦,李慕菡等.贸易自由化对我国环境污染的影响分析[J].南开经济研究,2003.

国际贸易环境论文范文第6篇

本文分析了与产品不相关的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与现行的WTO规则的关系问题,从WTO相关协议条款和案件裁决的角度,论证了现行的WTO规则无法容纳与产品不相关的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为了阻止DSB在裁决中将与产品不相关的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逐步合法化,中国应该明确自身立场,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共同推动将与产品不相关的PPM环境贸易措施纳入多边贸易体制的约束,禁止滥用与产品不相关的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

[关键词]PPM;环境贸易措施; GATT/WTO规则

钟筱红(1966—),女,南昌大学立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法;(江西南昌330047)谢新明(1978—),男,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法;(上海200063)刘英生(1961—),男,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江西南昌330009)

本文为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招标项目“WTO框架下PPM标准与我国相关立法问题研究”的成果之一。

随着世界环境污染问题的日益严重和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有些国家的政府开始在国际贸易中采取环境贸易措施以保护环境,例如限制危害环境的产品的进口等。①然而,为保护环境而采取的环境贸易措施客观上限制了国际贸易的自由开展。在多边贸易体制下,这种矛盾的表现之一就是各国实施的PPM环境贸易措施②对GATT/WTO非歧视原则(主要包括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两方面)和国际贸易秩序带来的冲击。国内有学者就指出:目前在国际贸易中,PPM问题往往成为一些发达国家进行贸易保护的手段。这些国家往往借口保护环境而要求进口产品符合某一种PPM标准。[1]即便是主要由发达国家主导的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也认为,PPM问题成为贸易与环境的国际讨论中的一个关键的和交叉的问题。[2]

根据OECD的文件,PPM是指(产品的)加工过程和生产方法,可以界定为制造或加工产品的方法以及提取或收获自然资源的方法。同时,根据PPM的环境影响是否通过产品传递的不同,OECD将其分为两类:与产品相关的PPM(这一类PPM对产品的特性有影响,相应的PPM要求的目的在于解决消费的外部性问题),与产品不相关的PPM(这一类PPM对产品的特性不具有可辨识的影响,相应的PPM要求的目的在于解决生产的外部性问题)。[3]由于有些(产品)加工过程和生产方法即PPM对环境有影响,有些国家以保护环境的名义,通过贸易措施的方式推行本国对PPM的要求(PPM环境贸易措施)。目前在国际上引发较大争议的就是由一个国家单边推行的PPM环境贸易措施。这种PPM环境贸易措施不仅具有单边性(单边措施或单边行动),而且具有域外性(域外效果)③。也正因为这类PPM环境贸易措施的域外性与单边性,所以,其是否符合多边贸易体制是一个具有争议性的问题。本文限于篇幅,在OECD对PPM上述分类的基础上,只对与产品不相关的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进行探讨。

一、与产品不相关的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和GATT/WTO相关协议条款的关系

因为与产品不相关的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属于以货物产品为对象的货物贸易领域的措施,所以《关贸总协定》GATT1947和世界贸易组织协议下的GATT1994与其相关。作为GATT的核心条款的第1条最惠国待遇条款和第3条国民待遇条款要求对“相同产品(like products)”不得实施国别歧视和内外歧视。因而,是否属于“相同产品(like products)”,成为判断特定进口产品是否可以享受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的关键问题。根据GATT/WTO相关协议的既往实践,“相同产品”主要是以关税分类表为依据,而关税分类表又是依产品特性而定分类的,因此是否属于“相同产品”而得以享受最惠国待遇或国民待遇,就主要以产品特性决定的关税分类为依据。④

与产品不相关的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因产品特性相同或关税分类相同的“相同产品”根据加工过程和生产方法的不同,从而施以区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作法,就不符合GATT第1条(最惠国待遇条款)或第3条(国民待遇条款)的要求。此外,如果与产品不相关的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采取数量限制的形式,还可能违反GATT第11条关于普遍取消数量限制的规定。在美国限制金枪鱼进口案中,墨西哥就指控美国的PPM措施违反了GATT第11条的规定。

那么与产品不相关的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是否能因为环境保护的大旗,而得以援引GATT第20条(一般例外)的规定呢?根据DSB上诉机构对美国汽油案的报告,是否可以援引GATT第20条一般例外的规定,必须满足两个条件:首先是该措施须符合GATT第20条十项例外中至少某一项例外的规定;其次是该措施须符合GATT第20条引言的要求。GATT第20条的十项例外中有两项可能与此有关:(b)为保护人类及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g)关于保护可用竭自然资源并与限制国内生产与消费一起有效实施的措施。而第20条的引文还施加了两个限制:一个限制是有关措施不会以“构成任意的或无端的歧视手段”的方式实施;另一个限制是有关措施不会以“构成伪装起来的对国际贸易的限制”的方式实施。

关于与产品不相关的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是否符合GATT第20条的问题,笔者认为,如果仅从第20条例外条款的措词本身而言,只要有关的措施出于为保护环境所必需的目的,并且以公平的方式(不构成任意的或无端的歧视手段等)实施,那么该措施就可能援引该第20条而免除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等义务的约束,从而在WTO框架内取得合法性。

然而,从体系解释方法的角度出发,GATT/WTO的多边货物贸易协议体系,是以产品的特性为主要依据建立的有关产品待遇的多边规则体系,因而在这个规则体系之中所有条款的解释也应以此为准,除非协议中另有明确规定。从另外一个角度而言,第20条例外条款具有免除GATT/WTO协议体系中实体性义务的强大效力,如果过于宽纵,则该条款可能成为GATT/WTO协议体系的一个巨大漏洞。在GATT的实践中,“出自第20条(b)项保护人类及动植物健康的考虑,各国自行制定食品、药物乃至一般产品性能的标准,成为贸易保护主义肆虐的一大缺口。”[4]在这样的背景下,第20条例外条款亦应从严解释。因此,与产品不相关的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虽然高举着保护环境的标牌,却还不能理直气壮地声称符合GATT第20条的规定,也就不得援引该条的例外而免除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的义务。

在WTO协议体系中,《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TBT协议)和《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SPS协议)也涉及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TBT协议)的附件一将该协议下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定义为:规定产品特性或有关的生产过程和生产方法的文件。因而,TBT协议不适用于与产品特性不相关的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

《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SPS协议)的附件一明确规定,该协议下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都是用来保护成员方境内的人类或动物、植物的生命或健康。由于与产品不相关的PPM环境贸易措施所针对的产品加工过程和生产方法(PPM)发生在成员方境外,这些产品加工过程和生产方法在不影响产品特性的条件下,与保护成员方境内的人类或动物、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不存在实质性的联系,所以《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SPS协议)也不适用于与产品不相关的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

通过对上述两个协议的考察,我们还可以发现,虽然多边贸易体制的各成员方没有绝对排斥PPM措施,但为之设立了严格的界限标准。“WTO在认可PPM标准的同时,又附加了种种必要条件……其中最重要的附加条件莫过于将PPM限于与产品性能有关。”[5]

我们可以认为,以GATT/WTO为主导的多边(货物)贸易体制是围绕产品本身而建立的,因此GATT/WTO协议体系下的相关条款,应从与产品特性相关的角度加以解释。而与产品不相关的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的域外性和单边性,也与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自由贸易宗旨和多边性不相容。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与产品不相关的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因其与产品特性不相关,以及域外性和单边性的原因,不能在现行WTO多边贸易体制中获得合法地位。

二、涉及与产品不相关的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的GATT/WTO典型案例的裁决及评述

在GATT/WTO争端解决的历史上,有这样几个案件直接涉及与产品不相关的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墨西哥诉美国限制金枪鱼进口案(DS21)(第一个金枪鱼案),欧共体和荷兰诉美国限制金枪鱼进口案(DS29)(第二个金枪鱼案),印度、马来西亚、巴基斯坦和泰国诉美国限制特定虾及虾产品进口案(WT/DS58)(海虾-海龟案)。⑤

(一)两个金枪鱼案件

墨西哥诉美国限制金枪鱼进口案涉及美国单方采取的限制墨西哥金枪鱼进口的措施。美国的这一措施是根据与产品特性不相关的生产方法(PPM)标准(在本案中主要是拉网捕鱼中伤害或致死的海豚数量)而采取的限制国际贸易的措施。其目的是保护海豚,属于典型的与产品不相关的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第二个金枪鱼案与第一个金枪鱼案基本相同,只是牵涉到从被美国禁令涵盖的金枪鱼原产国进口金枪鱼及其制品的中间国家,向美国出口金枪鱼及其制品的情形。

在分析美国单方采取的限制金枪鱼进口的措施是否适用GATT第3条国民待遇条款和是否违反第11条普遍取消数量限制条款的问题上,两案专家组均持这样的观点:仅仅规制对产品本身特性没有影响的加工过程和生产方法的国内法律规章及有关措施不适用GATT第3条;如果国内法律规章及有关措施基于对产品本身特性没有影响的加工过程和生产方法禁止相同产品的进口,则违反第11条第1款。

对于美国主张的该案适用第20条(b)款和(g)款例外的问题,第一个专家组认为,这两款的目的都是针对各缔约方为保护自身管辖范围内的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及可用竭的资源,进而从维护GATT作为多边贸易框架的角度出发,裁定与产品不相关的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的域外性,不符合第20条(b)款和(g)款。[6]第二个金枪鱼案的专家组则从维护缔约方的权利义务平衡和GATT目的的角度论证,认为旨在迫使其他国家改变政策并且只有出现这样的改变,才达到保护效果的措施,不符合第20条(g)款,因而对美国措施的单边性给予了否定评价。[7]

从两案的专家组裁决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专家组所持观点:与产品不相关的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本案中是美国的《海生哺乳动物保护法》及依据该法案所实施的、禁止不符合PPM要求的金枪鱼进口的措施),因为不影响产品本身的特性,所以不适用GATT第3条国民待遇条款的规定。对于有关措施是否适用第20条(b)款和(g)款例外的问题,专家组则从缔约方的权利义务平衡和GATT多边性的角度,认为与产品不相关的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因具有域外性和单边性,而不为GATT所认可。

(二)海虾-海龟案

该案涉及美国禁止未符合TED装备使用要求(PPM要求)并达到相应美国海龟保护标准的国家或地区捕捞的海虾及其制品进入美国市场的措施。在该案中美国主要援引GATT1994第20条“一般例外”作为辩护依据。

在分析美国的措施是否符合第20条(g)款的问题时,该案上诉机构对“这个条款是设计用来影响其他国家采取国家制度方案来要求他们的虾农使用TED”这个敏感问题一笔带过。上诉机构认为,美国的措施与保护海龟物种的政策目标的关系是“紧密和真实的”,是一个“公平的措施”,从而符合第20条(g)款“和保护可用竭的自然资源相关”和“与限制国内生产或消费一起有效实施”的要求。[8]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的上诉机构不仅没有引用两个金枪鱼案件专家组在第20条(g)款问题上的观点,而且实际上背离了此前的专家组观点。笔者认为,如果上诉机构参阅过两个金枪鱼案的裁决,那么该拒绝引用先前案件裁决并且背离此前观点的作法表明:上诉机构似乎并不同意美国的措施所具有的“迫使”他国改变政策的本质(该本质派生出单边性和域外性,也冲击多边贸易体制)构成不符合第20条(g)款的依据。

国内也有学者认为:“依据上诉机构的观点,如果某一产品(如海虾)因其捕捞方式(即PPM)而与‘可用竭的自然资源’(如海龟)有关,即使该PPM对产品的最终特征或性能毫无影响(显然海虾的捕捞过程是否误伤海龟并不影响海虾这一产品的最终性能),但基于该PPM标准而采取的贸易措施本身仍然能够获得第20条(g)款的支持。”[9]笔者对这一观点基本认同,但略有保留。笔者认为,对于美国的PPM环境贸易措施与产品特性无关的问题,上诉机构似乎持这样的观点和逻辑,由于当事方没有提及给予相同产品国民待遇的GATT第3条,那么美国的措施与产品特性不相关的问题,就可以不予考虑。与产品不相关的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可以直接抵触第11条,除非通过第20条的例外免除相应的义务。第20条的例外本身与产品(特性)无需相关。只要符合第20条本身的规定,与产品不相关的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是可以援引第20条的例外免除相关义务的。

上诉机构在该案中避而不谈美国的措施与产品特性不相关的性质,而美国单边实施的与产品不相关的PPM环境贸易措施所具有的单边性和域外性,又被上诉机构所忽略。从这两点来看,上诉机构似乎为与产品不相关的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在WTO多边贸易体制内,预留合法性空间。正如这三个案例的专家组所指出的:与产品不相关的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的单边性和域外性,恰恰是GATT/WTO的自由贸易的宗旨和作为多边贸易框架的地位所不相容的。在海虾-海龟案中,上诉机构对于美国措施与产品特性不相关的问题以及单边性和域外性问题含糊其辞,预留空间,而非明确否定,其观点明显不同于此前的专家组。上诉机构的这种作法,不仅有逾越DSB本身权限之嫌,而且容易导致DSB在今后的裁决中更加被动,乃至越走越远。

三、中国的应对策略

如前所述,在现行WTO协议体系下,任何与产品不相关的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即便符合GATT第1条最惠国待遇条款、第3条国民待遇条款等规定,也不相容于WTO促进自由贸易的宗旨和WTO作为多边贸易框架的地位。

与此同时,从发展中国家立场而言,如果与产品不相关的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符合现行WTO协议体系,将使发展中国家出口产品,因不符合进口国设置的与产品特性不相关的PPM标准,而不被认定为“相同产品”,并进而遭受歧视。其直接后果是发展中国家为保持出口,而被迫接受发达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高标准。对于任何此类意图允许发达国家肆意挥舞“环境保护”大棒的观点,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都应当保持警惕。

虽然现存的WTO协议体系,无法容纳与产品不相关的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但是前述DSB上诉机构在海虾-海龟案中的裁决,却发出了一个极其危险的信号,即以个案裁决的方式,将其隐性纳入WTO框架下。许多NGO对于这种由官员在准司法程序中以案例解释WTO相关协议的做法,持欢迎态度,因为这些新的司法裁决恰恰与他们通过环境条约所寻求的目标一致。通过这种办法,NGO就有了新途径影响国家政策。[10]

从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立场出发,通过DSB的裁决将与产品不相关的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纳入WTO协议体系下的做法,不仅不合法,而且非常容易引发各国对与产品不相关的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的滥用,从而冲击现行WTO多边贸易体制。首先,DSB无权影响成员方在WTO协议体系中的实体权利义务。《关于争端解决的规则与程序谅解书》第3条第2款规定:“WTO的争端解决制度是为多边贸易体制提供保障和可预测性的中心环节。DSB的各项建议和决定不能增加或减少有关协议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其次,WTO成员方缺乏对DSB裁决的有效约束,即便是要推翻错误的DSB裁决,在现行DSU程序下也因反向协商一致规定,而变得极其困难。因此,这种方式弊端甚多,于发展中国家也不利。

从发展中国家的立场出发,与DSB裁决相比,通过WTO部长级会议达成新的协议条款,有一个根本性的优势,那就是更不易受环保组织等NGO的影响。WTO部长级会议是由WTO成员方共同参加的。由于实行的是“一国一票”的表决机制,发展中国家在程序上更能制衡那些动辄打着“环境保护”旗号施压的发达国家。因此,为了抵消有可能日益增多的与产品不相关的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带来的冲击,对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而言,比较有利的作法是在多边体制之下,通过WTO部长级会议谈判制定新规则的方式,将与产品不相关的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问题,加以明确和约束。

当今形势下,保护环境的大潮势不可挡,一味拒绝让步,只会使发展中国家承受的舆论压力和外交压力越积越大。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所能够而且应当主张的,是保护环境的措施亦应严格控制,以防止被滥用。因此,为了在WTO框架下成功应对与产品不相关的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问题,中国在有关问题谈判中应主动出击,化被动为主动,争取达成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有利的协议条款,将与产品不相关的PPM环境贸易措施,通过多边协议的方式,予以严格约束。为此,中国可以采取如下谈判立场:

(一)应主张明确“与产品不相关”的PPM环境贸易措施适用的范围和标准

与产品不相关的PPM环境贸易措施在实践中最关键的问题,应是与产品特性不相关,以致容易被滥用。但如果对其适用的范围和适用标准加以严格限制,与产品不相关的PPM环境贸易措施被滥用的危险,是可以控制的。例如仅限于WTO新协议中明确认可和列明的多边环境条约(其后续添加可由各国参加的总理事会决定)中所认定的濒危动植物等的保护。在适用标准上,与产品不相关的PPM环境贸易措施所保护的环境利益,应与本国有充分联系,而且有关成员方的措施所保护的重大环境利益,应比受影响其他成员方的经济利益,具有显著更高的价值。这样可以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实现利益平衡,提供一种联系机制。

(二)应坚决反对与产品不相关的PPM环境贸易措施的单边实施

与产品不相关的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对国际贸易秩序造成扰乱的直接原因,在于其无序的单边性,因此WTO成员方的新共识应明确重申WTO是多边体系,除有明确的例外规定许可,任何成员方无权擅自单边采取“与产品不相关”的PPM环境贸易措施。此外,中国有必要明确声明DSB无权为单边行动问题,做出有违WTO促进自由贸易的宗旨和作为多边贸易框架的地位的裁决。这样可以减弱与产品不相关的PPM环境贸易措施对多边贸易体制和发展中国家所带来的冲击。

(三)应主张严格限制与产品不相关的PPM环境贸易措施的域外效果

与产品不相关的PPM环境贸易措施的域外效果,客观上冲击了他国主权,损害了其他成员方的利益。因此,采取与产品不相关的PPM环境贸易措施的国家,在实施过程中应持谨慎与公平态度,应容许有关成员方的产品以企业为单位获得许可,并应积极考虑受措施影响的贸易伙伴的特殊情况。与产品不相关的PPM环境贸易措施的域外效果所涉及WTO成员方,应以同属特定多边环境条约参加国为限。这样既合法有据,也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延缓接受环境保护的过高标准。

(四)在谈判过程中,应将与产品不相关的PPM环境贸易措施问题和对易受影响的发展中国家成员方的援助及补偿问题挂钩

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在有关问题谈判中可以使用的谈判筹码,或许是将与产品不相关的PPM环境贸易措施问题和对发展中国家的相应技术援助及补偿问题联系起来,如为了符合与产品不相关的PPM环境贸易措施要求的标准所需技术和知识产权,必须以优惠的方式提供给发展中国家,并根据发展中国家受影响的程度提供补偿,以弥补发展中国家在生产方面的劣势。

综上所述,在应对与产品不相关的PPM环境贸易措施问题的过程中,中国唯有在相关的谈判中,采取变通的立场,而非一味排斥,才不至于在日后的争端解决过程中,陷入被动。具体的谈判策略,可以是积极推动谈判进行,从严约束其实施范围和标准,控制其单边性,限制其域外效果并挂钩相关援助和补偿的谈判方法。如此中国方能在规则制定过程中,占据有利地位,也才能成功应对这一问题。

注释:

①对于何谓环境贸易措施和单边环境贸易措施,有学者认为:“环境贸易措施是指为了达到特定的保护环境的目的而对国际贸易进行限制的措施。单边环境贸易措施是指没有经过多边协商同意的任何贸易措施。”参见鄂晓梅著:《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与WTO规则:冲突与协调》,法律出版社,2007年5月版,第16页和第19页。

②广义的PPM贸易措施还可能与劳工问题等挂上钩,而本文限于篇幅只探讨与环境有关的PPM贸易措施,简称PPM环境贸易措施。

③有学者将该类措施的特征归纳为单边主义、域外性特征和保护主义。参见鄂晓梅著:《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与WTO规则:冲突与协调》,法律出版社,2007年5月版,第33页。

④虽然“相同产品”及类似的词没有被明确定义,但“应把‘相同产品’与关税分类表联系起来取意,凡表中列为同项者就是相同产品……由于这种办法实际可行,常为GATT断案时采用。”参见赵维田著:《世贸组织(WTO)的法律制度》,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1月版,第78页和第79页。美国John H. Jackson教授也认为对“产品”这个词的解释应当以一个产品的特征为依据,而不是以一个产品的生产过程为依据。See John H. Jack-son,Comments On Shrimp/Turtle And The Product/Process Distinction[J] .Europe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2000),p.303。

⑤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两次美国金枪鱼争端案中GATT 专家组所作的报告,均未得到通过(因为在GATT的争端解决程序中报告的通过,需要全体协商一致同意,所以通过比较困难)。

[参考文献]

[1] 王海峰.世贸组织新型贸易壁垒法律规制及热点研究[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8.

[2] OECD文件OCDE/GD(97)137,第7页。

[3] OECD文件OCDE/GD(97)137,第12页。

[4] 赵维田.世贸组织(WTO)的法律制度[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

[5] 刘勇.WTO体制内有关环境保护的PPM标准问题[J].对外经贸实务,2003,(7).

[6] See Panel Report on UNITED STATES - RE-STRICTIONS ON IMPORTS OF TUNA(DS21), paras.5.26, 5.27,5.31,5.32,5.33, p.45.

[7] See Panel Report on UNITED STATES - RE-STRICTIONS ON IMPORTS OF TUNA(DS29),paras.5.26,5.27, 5.37, 5.38 and 5.39, p.54 and p. 57.

[8] See Report of the Appellate Body on UNITED STATES - IMPORT PROHIBITION OF CERTAIN SHRIMP AND SHRIMP PRODUCTS (WT/DS58/AB/R), paras.138, 141, and 145, p.52, 53 and 55.

[9] 刘勇.WTO体制内有关环境保护的PPMs标准问题[J].对外经贸实务,2003,(7).

[10] See David Robertson(2001),Introduction: accou nting for risk in trade agreements, Globalization and the Environment-Risk Assessment and the WTO[M]. Chel-tenham, MA, USA: Edward Elgar Publishing, Inc.p .2.

【责任编辑: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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