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处理情况范文

2024-07-24

废水处理情况范文第1篇

自七月下旬以来,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十大行动”及“访民情、解民难、保稳定、促发展”的具体要求,我镇结合自身情况,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了一系列深入村组到农家,沉到一线动真情,为民务实办好事,着眼全年促发展等活动,一个月来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工作实迹。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市委十大行动的落实情况

为进一步深入查找和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我镇紧紧围绕市委“访民情、解民难、保稳定、促发展”和“十大行动”的具体要求,于7月30— 8月4日,组织机关干部深入村组农户,沉到私营企业,通过个别走访、集中交谈等形式,针对全镇涉及民生、稳定、发展以及干部作风等问题,广泛开展了“访民情、解民难、保稳定、促发展”的大走访活动。

此次大走访活动,共走访了340多名群众,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28场次,共收集到意见和问题104件,其中:涉及到民生问题18件、影响到社会稳定问题的有10件,要求加快发展的问题有54件,涉及到干部作风问题的意见有13件,其它问题的意见有9件等。意见和建议汇总后,我镇专门召开党委班子会议,认真研究群众提出的问题,商量对策,并成立包办专班,落实包办责任和办结时限,要求承办单位、责任人切实负起责任来,一抓到底,把为民解难之事办实,把为民务实之事办好,达到层层抓落实、件件能解决、人人得满意的目标。截止目前,对群众反映的104件意见和问题,已落实78件,其余正在落实和协调之中。

二、对市委整改落实情况的建议

切实加强对“十大行动”的跟踪、督办和落实,把全市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为老百姓办实事、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高度上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树立风正气顺的工作氛围;同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多设岗位(如把乡镇三大办公室升格为副科级),提拔重用各层次的干部,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多出干部也是领导的政绩,只有这样才有活力,工作才能充满生机。

三、关于我镇近年积案、信访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纠纷化解情况

一直以来,我镇按照市委的有关要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和热点问题,针对当前的信访突出问题,下大力气进行整改。2010年1至8月,全镇共有28个信访案件涉及33人,其中去年市信访局转办但还未解决的案件2件,受理但尚未解决的案件1件,今年新受理的案件3件,其余信访案件均已妥善解决。

1、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建设。一是实行镇领导每周三到信访窗口接待来访群众制度,及时受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二是实行重大案件镇领导包案和约访制度,有效地简化了信访渠道,提高了受理各类信访问题的效率,对个别信访案件采取了特事特办;三是实行信访工作联席月例会制度,召集有关领导和责任单位领导参加,汇报各自包案的进展情况,并就当前和今后的信访形势进行分析。

2、继续加大对信访案件的排查、化解和上访人员的稳控力度。为确保信访小事不出村、一般事项不出镇,对新近排查出的5件信访案件,高度重视,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以便镇委、镇政府及时召开信访联席会议进行安排,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局面,防止事态扩大。

3、着力加强对疑难案件、积案的处置。针对2010年遗留下来的信访问题和当前新出现的信访突出问题,我镇对突出的信访案件进行领导包案包人,实行责任落实到人头。2010年1至8月,全镇共有28个信访案件涉及33人,其中包括去年市信访局转办但还未解决的案件2件,受理但尚未解决的案件1件,今年新受理的案件3件,其余信访案件均已妥善解决。

4、严格信访接待程序,有效维护信访秩序。坚持每周与重点上访人员见面谈话一次,以便了解有关情况和掌握上访人思想变化和动向。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重点缠访、闹访人员的稳控力度,切实做到看死盯牢。对不依法有序上访、无理缠访、闹访而又不听劝导的,严肃批评教育;经劝阻、批评或教育无效的,依法予以警告、训诫、制止;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努力在全镇形成依法、有序逐级上访的良好氛围。

5、严格落实信访追究力度,切实形成人人关心信访工作的良好局面。督促各单位妥善处理好本辖区、本单位的信访问题,不得推诿、扯皮或上交矛盾,对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要及时办理,妥善处置。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处理方式方法不当,造成重信重访、越级上访,导致引发群体性事件或上访人长期滞留北京、省、市甚至激化矛盾的,加大责任追究和查处力度,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细化维护稳定工作意见。我镇针对当前人民内部矛盾多,非正常上访时有发生,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的现状,明确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和保障。重申维稳“一把手”负责制,各级“一把手”是维护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维稳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镇每月研究一次信访维稳工作。镇委书记担任镇综治委主任,镇成立综治维稳办,由一名党委副书记兼任综治维稳办主任,专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稳定工作,配备一名综治维稳办专职副主任,调整配备2名专职干部。各村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和部署维稳工作,及时调处重大矛盾纠纷;确保工作经费,镇财政将综治维稳经费按农村人口人均不少于1元标准列入预算,对维稳工作所需的人员,办公设施以及交通工具优先安排。在此基础上实行维稳工作“六要”:

一要阵地建设做到“五个有”:有治调室,有标识标牌,有领导小组、巡逻队员、调解信息员等名单,有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规范整齐的档案资料等。

二要矛盾排查做到“三个抓”:“抓早、抓快、抓实”,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信访形势分析制度、治调主任月例会制度、领导带班接访制度、业务骨干定期培训制度、责任倒查追究制度、“一票否决权”制度,经常性开展“大走访、大接访、大调研”活动,进村入户听民声访民情解民怨,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建台帐,定包案,限解决,实行镇领导每天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等制度,促进案结事了,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三要治安综治做好“六个字”:“禁、取、戒、打、整、惩”。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开展“禁赌禁毒”专项行动;坚决取缔“幌幌馆”和地下“lhc”;对重点吸毒人员实行强制戒毒;打击“三霸(村霸、街霸、恶霸)两盗一抢”专项行动;开展学校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控管“flg”人员;依法严惩打击抬尸闹丧、聚众闹事,冲击党政机关,堵塞交通等群体性事件的组织者、煽动者、闹事者,促进社会稳定。

四要群防群治做到“三合一”:坚持“三队合一”(治安巡逻队、防讯抢险突击队、民兵应急分队),组建由5—7人组成的治安巡逻常年队伍,形成以基层党支部为核心,治内保干部、治安常年巡逻队为骨干,打造一支“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敢大硬仗”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战斗队伍。

五要处置事件做到“三句话”:“发现早、控得住、处置好”。做好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一要规范处置非正常死亡事件的程序。明确一旦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所在辖区的村、单位负责人要迅速向镇委主要领导和分管政法领导报告,综治维稳办主任、派出所长、司法所长、联村领导和机关干部、联村单位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控制局面,派出所要立即组织刑侦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完成现场勘查后并积极配合镇委、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迅速将死者尸体送殡仪馆。然后,现场调处专班人员要正确分析形势,制定处置方案,依法进行调解处理。二要明确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主体。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分级负责,分级处理,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部门、落实到责任人,绝不允许推诿扯皮,上交矛盾,甚至把问题推向社会。三要把握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最佳时间,按照《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依法处置,在最短时间内平息事态。四要重视群体性事件的舆论引导。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要求,配合宣传部门在第一时间就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态及采取的措施,形成新闻通稿及时发布,把握舆论引导主动权。

六要责任追究做到“一票否”。把维稳工作作为镇村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把信访维稳工作纳入全镇各村、各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

四、其他问题和建议

1、希望加大对年轻干部的任用力度,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转变机关干部的工作作风。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强化干部队伍,整治政法队伍,纯洁职能部门。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实现石首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到不要顾此失彼,各部门齐声发展大合唱。

废水处理情况范文第2篇

本社区共有个居民小组,地理位置:东起路,南至路,北抵路,西沿路一线,占地面积平方公里,辖区多为集中居住楼房户,辖区人口人(流动1100人)商业网点个事业单位个。

二、 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1、健全组织体系。成立了以社区居委会主任为组长,居委会委员及社区警务室、卫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防、减、救灾领导小组。

2、编制社区应急预案。制定了包括减灾应急指挥体系、应急准备、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等内容的应急预案,组织社区居民和辖区单位定期演练。

3、加强减灾物资保障。进行防灾减灾基础工程建设,配置了急救器材、照明器材等必要的防灾减灾设备;按照消防要求,设置了逃生设备、逃生导向标志等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4、设置减灾避难场所。选择社区北绿地、老干部活动中心广场、河西小学操场,作为减灾应急的避难场所;在人员较集中的社区中心划定紧急疏散通道两条。

5、组建减灾救灾志愿者队伍。组建了由22名社区成员组成的志愿者队伍,参加减灾宣传教育,及时报告灾害事件,协助社区做好减灾救灾应急准备、紧急救援和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6、加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坚持“以人为本”,把“防”字放在首位,以“社区减灾平安行”为载体,通过组织培训、召开座谈会、播放专题片、文艺表演等社区居民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利用社区现有的图书室、市民学校、宣传橱窗,通过报刊、书籍、宣传册等形式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向全区家庭免费发放了防灾减灾知识手册,把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普及到各家各户。

三、社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建设情况

指挥机构由社区居委会成员及妇联、民兵、共青团负责人组成,指挥中心设在村(社区)综合大楼。

总指挥:社区居委会主任

副指挥:社区居委会副主任

指挥机构下设:综合协调组、巡逻抢险组、转移安置组、救助保障组、监测组。

工作职责:

综合协调组:负责协调有关抗灾救灾的各项工作;负责灾害的预警预报、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巡逻抢险组:负责灾害隐患点的监测、灾害发生前后安全巡查等工作;救灾抢险工作。

转移安置组:负责需转移安置人员的转移安置工作。 救助保障组:负责转移安置人员生活保障、抢险物资供应、后勤保障服务、受灾人员生活救助等工作。

监测组:负责灾后环境、卫生等监测工作。

四、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建立情况

1、监测预报: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进行监测预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信息报告: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上级汇报,根据灾情发展需要,采取应急措施并请求救援。汇报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措施,并进行持续汇报。做到不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3、救援处置: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如抢救、转移、安置受灾群众,治疗伤员,发放救灾物资,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等)

4、应急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应危险因素消除后,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终止响应。

5、恢复重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设立受灾群众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站点,做好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并配合做好恢复重建工作。

五、突发公共事件领导问责制建立情况

废水处理情况范文第3篇

调查目的:提高环保意识,促进垃圾回收利用,减少资源浪费 调查对象:五年( )班全体学生

调查方法:笔者提问,记录答案,并做具体分析

一.答卷分析

本次调查全班学生共计45人,有效答卷40份。问卷主要是对垃圾产生的原因、种类、数量进行了了解,并对垃圾的处理进行了调查。

二.调查结果及分析

(1)学生生活垃圾基本可分类:剩饭菜类、纸张类、塑料袋、饮料瓶、废水等。在日常生活中,垃圾的数量是很惊人的,从调查看,平均每个学生产生垃圾的重量在一斤左右。这个数量对于一个学生似乎是没有什么,但对整个社会来讲却是一个负担

(2)大家对白色污染认识清楚,但处理中仍没有多数人考虑到这一点,乱扔乱放,随手丢弃,应加强这方面的宣传教育,制定强有力的措施,改变现状。在调查中,我们得知,有90%的人知道塑料袋会对环境造成污染,这说明学生了解其危害性,但他们处理时却没有考虑这一点,随意性很强。

(3)在调查中还发现,有些学生没有垃圾回收意识,像饮料瓶、废纸,这本不是垃圾的垃圾,到处乱扔。

三.反思及建议

反思:学生对垃圾回收意识不高,行为不够,由此可以看出学校和老师在教育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做的不够。

废水处理情况范文第4篇

根据市信访维稳办《关于认真开展全市信访案件办结情况自查活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中心立即组织专人负责,对2011年1月以来由市信访局书面交办及网上交办的信访案件办结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案件办结情况

今年,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信访局的指导帮助下,按照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自身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为落脚点,从提高依法处理信访工作能力入手,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为基础,以抓源头、常预防为重点,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体性突发事件,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扎实做好信访综治维稳工作,为我市的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

1至7月份,我中心共受理市信访局交办的信访案件14宗,其中书面交办9宗,网上交办5宗。目前,网上交办的案件主要涉及盛世豪园面积差异问题,我们采取集中处理的方式,全部出现面积差异问题的业主都得到了合理的赔偿,已全部办结。书面交办的到期办结5宗(包括3宗明珠广场回迁、1宗房屋安全鉴定、1宗房屋面积差异),未到期4宗(包括2宗国泰时装城赔偿问题、1宗回迁房产权证问题、1宗要求安排廉租住房),到期的案件办结率100%。对上述案件,我中心都做到件件有登记,案案有责任人,确保每个案件落到实处。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一是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重新制订和完善了我中心信访工作制度,明确信访工作领导接访制、领导包案制、信访工作答复制度、信访维稳工作排查预案、信访值班制度、重点信访对象跟踪包案化解负责制,并将信访工作制度和领导接访日安排表张贴在宣传公布栏。同时,我中心建立健全了信访工作责任机制,由中心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配备2位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信访工作,层层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坚持每月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信访工作专题例会,坚持每月做好信访突出问题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每月月底将信访工作报送市信访局。二是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通过日常接访,认真细致做好信访接待和疏导解释工作,对于重点矛盾纠纷及重点信访户,做到每月排查一次,并通过个案研究力争妥善解决,逐一化解息访。对于确实需要相关责任单位协调的,请示市领导,由市信访局牵头,通过召开信访矛盾纠纷排查会议,寻求解决方法,共同做好化解工作,尽量对群众合理诉求及时给予解决。

废水处理情况范文第5篇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凸显。因为缺乏专门的垃圾处理设施和队伍,农村垃圾处理难。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五项基本要求之一就是村容整洁。农村垃圾处理该如何推进呢?

【现状】

从2004年9月开展新农村建设以来,在农村普遍推行了“三清三改”,农村面貌有了很大改观。但在一些比较边远的村庄,还是能看到垃圾乱堆乱放、不能及时处理的现象,山坡上、马路边、小河边,不时能看到塑料袋、化肥袋、农药瓶等“白色垃圾”。

农村垃圾种类多

农村垃圾过去一般是人畜粪便、菜叶、破旧衣物等,这些垃圾很容易处理。但现在社会发展了,垃圾种类越来越多,处理难度也越来越大,如农药瓶、肥料袋、塑料袋、废电池、农用地膜等,这些新垃圾很难分解。

缺乏垃圾处理设施

村民其实也认识到了乱倒垃圾的危害,但是村里既没有垃圾桶,也没有设置垃圾池,垃圾无法集中堆放,只好随意乱倒。而且由于当前农村集体经济条件普遍较为薄弱,不能拿出专项资金对农村垃圾进行清运处理。农村一般离县城的垃圾处理场比较远,清运成本偏高,村里又拿不出钱来处理,只好把垃圾埋在山上。

环保意识亟待增强

由于农民对垃圾的危害认识不足,因此在处理垃圾上就显得极为随意。有的村虽然建了垃圾池,但村民总是就近将垃圾倾倒在河里等;有的人对动物尸体、农药瓶等,不经任何处理,随意丢弃;有的人不对垃圾进行分类,将能烧、不能烧的垃圾都堆在一起随意焚烧。

【危害】

由于农村垃圾得不到及时处理,已对农村造成较大危害:

占用和损伤地表

目前,由于处理水平落后,农村主要采取了填埋、自然堆放垃圾的处理方法,这样就侵占了越来越多的土地,不仅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妨碍环境卫生,更可能破坏地表植被。如地膜、塑料袋等,在土地中的残留率高达20%~30%,严重危害着各种农作物的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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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农民健康

人们随意将垃圾倒进河里,导致河水污染严重。许多村民都说,过去河里的水能喝,现在用来洗衣洗菜都要小心了。而且农村随意焚烧垃圾、稻杆等,对空气污染也较为严重。

由于农村垃圾大多是露天堆放,导致蚊蝇滋生,老鼠猖獗。农村医疗垃圾,常常是往偏僻地方一倒了之,导致许多小孩把废弃的针头、针管等捡来当玩具,极易发生病原体传染事件。

【探因】

投入受到经济条件制约

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制约了对垃圾治理的投入,当前大多数农村都没有建设专门的垃圾池、垃圾处理场所,也没有专门的垃圾回收队伍。

目前,垃圾处理技术主要有三种方式:卫生填埋、堆肥和焚烧。对于分散的小城镇,如果将各个小城镇的垃圾集中起来进行处理,可能要增加几倍的成本,而且一个县城建设一个中型的垃圾填埋厂至少需要几千万元的资金,垃圾焚烧厂则至少投资在1亿元左右,地方财力很难承受。如果分散处理,则又受技术条件的制约,其中最担心的就是简易填埋后会产生渗滤液,而技术不过关的焚烧则可能产生大量的二恶英(毒性较大的化合物)。

在城市垃圾治理上,可以推行处罚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但在农村,推行处罚措施难度很大,只能加强引导。

【出路】

农村垃圾治理难度较大,单凭政府一方面的推动显然不够,但仅凭农民自己去治理也不现实,因此只有以农民为主体、以政府为主导,多管齐下,才能真正治理好农村垃圾问题。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要加大对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列出专项资金建设垃圾池、垃圾车、垃圾填埋场、垃圾处理设备等,统筹建设收集、储运、运输、处置设施。

让农民掌握处理方法

要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使他们真正认识到乱扔垃圾的危害,学会分类处理垃圾,掌握正确处理垃圾的各类方法。

要以村为单位,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通过建立村规民约的形式,建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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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的“农村环卫队”,经费可以采取两个办法,一是村集体经济出一点,二是村民自己筹一点,形成“村收集、镇中转、县市处理”的垃圾处置模式。

将垃圾处理产业化

鼓励农民建设沼气池,推广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农村垃圾与城市垃圾相比,在种类上有所不同,那就是易于腐化分解的较多。因此要鼓励农民多建沼气池,将易腐化分解的垃圾投入沼气池。同时要多推广一些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

要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污染治理领域,同时政府要让治污企业“能挣钱”,一是要出台垃圾收费方案,由农民承担一部分污染治理费用;二是政府要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政府要“花钱买环境”。

一年2元钱 轻松治垃圾

村容整洁,环境优美,是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一些地方在治理农村环境污染方面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值得各地借鉴和学习。

例如,有的村提出了“村民自我分类、政府打好基础、聘请专门人员、统一清运处理”。

村民自我分类,即该村对各家各户进行宣传,教会农民对垃圾进行分类的方法,每家每户都自备两个垃圾桶,一个装易腐烂可分解的,一个装不易分解的。易腐烂可分解的就由农民自行倒入沼气池,不易分解的就倒入村里的垃圾池进行集中清运。

政府打好基础,即政府投入资金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由镇政府投入资金,在村里集中建了两个垃圾池,购买了专门的清运设备。

聘请专门人员,即采取村集体出一点,村民集一点的办法,该村村民每人只需一年出2元钱,聘请了村里两名贫困户,专门负责对村内环境进行清扫和垃圾的清运。这样,既有了专人进行垃圾清扫,贫困户又有了一笔额外的收入。

统一清运处理,即镇政府购买了两台垃圾清运车,定期到各村巡回清运垃圾,然后集中进行处理。

综合各方面的经验,对于改善农村垃圾处理,我们大致有如下几点建议:

(一)建立农村垃圾处理网络。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的原则,引导个人或企业投资,对农村垃圾及时清理,运送到指定垃圾处理场处理。通过个人或企业投资一点,政府补贴一点,用于建立垃圾收集站(点)、运输车辆的购买与养护。通过向农民收取卫生费、政府补贴维持、加快农村垃圾的规范化处理,保障垃圾收集、处理正常有序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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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村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逐步建立健全村容保洁、垃圾日常处理、清运和管理等制度,保证垃圾处理有章可循,全程控制,长效治理。

(三)加大对农村人口的宣传教育力度,树立正确的环保意识。引导他们进行垃圾分类,定点投放,提高村民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实现村容整洁。

(四)加大对农村新能源的利用补贴。扩大农村沼气池、气化炉建设规模,充分利用粪便、秸秆等有机物;加大太阳能、风能的利用,为农村提供能源支持,减少垃圾量。

(五)坚持垃圾处理产业化的发展方向。实行垃圾处理低门槛市场准入,吸引更多有实力和潜力的个人和企业投入城乡垃圾开发市场。

废水处理情况范文第6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提高教学质量,减少和杜绝教学差错及教学事故,根据学院现有情况,决定对《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与教学管理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2008)》文件进行修订,现规定如下。

一、教学差错、教学事故的界定

教学差错和事故是指由于任课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教学服务人员及各级教学和教学管理部门的负责人直接或间接责任导致正常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受到影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

根据发生的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教学差错及事故可被认定以下四个等级: 教学差错:指失误或其他因素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

教学事故:指较重大失误或其他因素造成的较严重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 重大教学事故:指人为因素造成的影响严重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 特大教学事故:指人为因素造成的影响特别严重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

二、教学差错、教学事故的认定

(一)教学差错

1、上课迟到、擅自提前下课5分钟之内的;

2、未按规定上交课程教学进度表;

3、教师上课时使用手机通讯;

4、擅自请他人代课;

5、不按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要求布置作业、批改作业(实习/实验报告)或辅导答疑;

6、未按正常程序征订教材或擅自更换教材;

7、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

8、不按要求指导实习,毕业实习报告质量低劣,且指导教师认定成绩合格;

9、任课教师未按时按要求送交课程考试试卷;

10、任课教师对符合禁考规定的学生未按时上报;

11、学生符合禁考要求,教师未按时上报。

12、监考在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内;

13、违反监考规定,监考期间擅离考场或不尽心尽职(不清查考场或在考场内外聊天、看书、使用手机、在考场内抽烟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14、监考教师监考不力,被巡视人员在同一场考试中查出2起以上(含2起)作弊事件;

15、考试结束后,未经批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成绩;

16、一份试卷中出现1处及以上命题有误或5处及以上文字(外文以一个单词记1处)错误;

17、任课教师提交的学生成绩错误率达到3%;

18、已经批准的调停课,管理人员没有及时通知学生和教师,造成教学秩序混乱;

19、教学管理人员不按规定及时整理归档学生试卷和毕业实习等教学资料; 20、其它对教学工作产生一定不良影响的教师、教学管理行为。

(二)教学事故

1、教学计划编写错误,导致无法安排教学(含见习、顶岗实习、实验等);

2、教学准备不充分,上课无教案(含实验课);

3、未按程序审批,擅自调课、停课、合班上课或私自请人代课、监考;

4、在课堂言语粗俗、举止不雅,或上课时间擅自离开课堂;

5、上课无教学进度表或事先未得到学院批准,实际课程进度与教学日历进度相差8学时以上(含8学时),或未完成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内容达1/5以上(含1/5);

6、所开课程(除室外或体育场馆内所上体育课、军事理论课和校级公选课)教师在一学期内从未布置作业,或布置作业后从不批改,或从不安排辅导答疑或讨论;

7、试题太容易或题量太少,导致全部学生不到考试时间一半交卷;

8、监考教师开考后迟到超过15分钟;

9、监考人员失职,导致考场纪律混乱,无法进行正常的考试;

10、舞弊确认后,有关部门或工作人员不处理,不报告;

11、因监考人员的原因,漏收学生考卷或丢失学生考卷,造成学生无考试成绩;

12、集中实习、实验等课程指导教师不按规定到现场进行指导;

13、未经学院批准,私自向学生发售教材、资料,造成不良影响;

14、实习总结抄袭严重,不采取措施改进;

15、未按程序审批,自行改变教学大纲,调整和变更教学计划;

16、教学管理人员因失误造成较大范围停课或停考;

17、未经批准,分院、系或其他单位随意通知全校或全院学生停课;

18、对学生提出的查分申请未认真核实、未按规定按时如实上报;

19、试卷印刷、传送、保管过程中出现泄密或丢失; 20、其它对教学工作产生较大不良影响的教学行为。

(三)重大教学事故

1、在教学过程中散布违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教书育人基本宗旨的言论,散发封建迷信以及淫秽内容,造成恶劣影响;

2、因准备不当、指导不力,在实验、实习及其他教学活动中出现安全事故,使学生受到严重伤害;

3、考试前,教师或管理人员有意或因试题保管不严泄露考题,造成重大影响;

4、教师在考试中参与、协同学生作弊;

5、教师或管理人员填写呈报学生学习成绩时弄虚作假;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教学任务;

7、收受学生钱财或礼物,出现给学生人情分等有违教师操守的行为;

8、教师不按课表上课,提前结束课程8学时以上(含8学时)。

9、因工作人员失职,造成大型、贵重教学仪器设备损坏;

10、其它对教学工作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教学管理行为。

(四)特大教学事故

1、教师没有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教学,出现人员死亡的;

2、教学及教学管理部门隐瞒重大教学事故不报。

三、认定和处理办法

(一)认定办法

1.在一年内个人出现的第3次教学差错作为1次教学事故处理;一年内个人出现的第3次教学事故作为1次重大教学事故处理。

2.教学差错、教学事故或重大教学事故一经发生,学院成立由教务处、人事处、事故责任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教学事故处理小组,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书面处理意见,确定事故等级;对于教学检查现场发现的教学差错、教学事故,教务处或责任人所在部门根据调查核实情况直接认定;对于重大教学事故、特大教学事故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并由院长办公会认定。教学事故处理小组将处理结果通报人事处、事故责任人所在单位,处理结果通报由责任人所在单位送交事故责任人。

3.教学事故调查材料应明确列出责任人,不得以部门或集体代替,部门或学院不积极配合进行调查、包庇事故责任人的,调查结果责任人直接记为部门负责人。

(二)处理办法

1.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认定后,责任人当年不得参与各种教学类评选活动,学院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当事人给予相应的批评与处理。对于重大教学事故者年终考核评为不合格。

2.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发文后由人事处、教务处备案,纳入责任人档案,并作为工作业绩考核、职称评定以及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

3.教学差错、教学事故或重大教学事故的当事人,原则上应该在事故发生后立即主动向学院以及教学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对教学事故采取隐瞒、拖延等行为,无论是直接责任人或是间接责任人都可认定为新的教学事故。 4.教学事故责任人对发生的教学事故拒不采取措施弥补的,将加重处理。 5.对于本单位发现并主动上报的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对责任人所在单位免责。

6.学院年度教学差错、教学事故和重大教学事故的人次与学院教职工人数的比例作为部门年度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之一。

(三)若教学差错、教学事故的责任人对事故的认定与处理有不同意见,允许在接到教学差错、教学事故的通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经所在部门同意,向学院提出申述,学院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复查,对核查事实有较大出入的,将对该项事由进行复议,并重新作出处理。

四、对于违反学院有关教学管理文件规定,但未达到教学差错及以上程度的,教务处将在责任人所在部门内进行如实通报。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院其它文件涉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O一四年五月 考务工作违纪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为了规范教师考试工作行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各项考试工作管理,维护各项考试的公平、公正,保证各项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家、省、学院有关考试工作的管理规定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规定。

一、所有参加考试组织、命题、制卷、监考、阅卷、成绩管理、试卷保卫保密等与考试相关的工作人员(下称考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政策和工作制度,明确职责。

二、参加教务处组织的校内所有各类考试的全体考务人员都要自觉遵守考务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定办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三、考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1.应回避考试工作却隐瞒不报的;

2. 监考中不履行职责,未清理考场、座位安排不当、吸烟、看书、看报、打瞌睡、聊天、手机通信、擅自离开岗位,经指出仍不改正的;

3.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题的;

4.因工作麻痹大意,丢失、损坏考生答卷,影响考生成绩评定的; 5.擅自将试题、答卷或者有关内容带出考场或者传递给他人的;

6.因未认真履行监考职责,造成考场纪律混乱,或造成所负责考场出现雷同试卷的; 7.在评卷中擅自更改评分细则或者不按评分细则进行评卷的;

8.在评卷、统分中严重失职,造成明显的错评、漏评或者积分误差的; 9.擅自泄露评卷、统分等应予保密的情况的; 10.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考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1.为不具备参加考试或考务条件的人员提供假证明、证件、档案,使其取得考试资格或者考试工作人员资格的;

2.因玩忽职守,致使考生未能如期参加考试的或者使考试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 3.利用监考或者从事考试工作之便,为考生作弊提供条件的; 4.伪造、变造考生档案(含电子档案)的;

5.在试卷保密保卫环节中违反规定,影响考试正常进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6.在评卷和统登分中,因利益驱使而有明显给人情分或造假行为,造成极坏影响的; 7.偷换、涂改考生答卷,擅自变更考试成绩或者考场原始记录材料的; 8.利用考试工作便利,索贿、受贿、以权徇私的; 9.诬陷、打击报复考生的;

10.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而造成较坏影响的行为。

五、在国家或省组织的、由学院举办的各项考试中,如有考务人员违反规定,则按相应考试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第

三、

四、五条各种行为,如构成教学差错及事故的,则根据学院《教学差错及事故处理的暂行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七、本规定适用于教务处组织的校内外各类考试,

八、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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