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社会行政管理论文范文

2024-07-27

信息社会行政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2 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工程,两大系统,三级结构,四项功能。

3一个工程,是指在全国范围建设一个统一规划、统筹建设、网络公用、信息共享、覆盖各项劳动和社会保险业务的电子政务工程。 两大系统,是指建设社会保险子系统和劳动力市场子系统。 三级结构,是指由中央、省、市三层数据分布和管理结构组成。 四项功能,是指具备业务经办、公共服务、基金监管和宏观决策四项功能。

4 简述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主要组成。 答: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包括社会保险和劳动力市场两大信息子系统。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完成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管理和服务;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主要实现劳动力资源管理、公共就业服务、职业培训以及劳动合同管理。

5 简述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管理的三层结构。 答: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管理的三层结构是对数据分布和管理而言,包括市级数据中心、省级数据中心和中央数据中心。

6 市级数据库是构成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

7 市级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建成标准统一的覆盖劳动保障业务的集中式资源数据库。资源数据库包括当地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和社会保险基金信息,以及劳动力市场供求基本信息。

8 简述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四方面功能。

答:⑴ 在业务处理方面,社会保险的参保登记、基数核定、缴费记录、待遇发放都可以在网上实现,求职登记、招聘等也可以在网上完成。

⑵ 在公共服务方面,参保单位和个人对参保情况、个人帐户情况的查询,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对职业供求信息、职业培训信息的查询内,以及有关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查询都能在网上进行。

⑶ 在基金监管方面,由于缴费和待遇发放都在网上完成,而且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与财政、银行实现了数据共享,因此可以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全程监控。

⑷ 在决策支持方面,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支持了统计数据的网上传输和上级数据中心对下级数据中心的网上数据采集,可以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科学的决策支持系统。

9 简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原则。

答: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要按照“完整、正确、统

一、及时、安全”的指导思想进行,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⑴ 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指导、分步实施、分级负担、分级管理、网络互联、信息共享。 ⑵ 系统内实行纵向一体化和横向一体化。

⑶ 劳动保障信息与国家电子政务其他系统实行纵向建设、横向对接。

⑷ 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

10 简述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任务。

答:⑴ 建设三级数据中心及三种类型的数据库⑵ 建设网络系统

⑶ 建设应用系统⑷ 重构业务模式

11 简述三级数据中心及三种类型的数据库。

答:数据中心是为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提供数据与技术支持,提供数据的构建、存储、维护、分发与共享等信息服务等基础环境,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分布要按照中央、省、市三级、集中与分布式相结合的方式组建。

三种类型的数据库:

⑴ 生产库。生产库位于生产区,即生产资源数据库,也可称为业务资源数据库,是可资利用的原始信息数据库。

⑵ 交换库。交换库是分布于交换区中的数据库,即交换资源数据库。

⑶ 决策库。决策数据库是用于支持上级和本级宏观决策的原始数据和统计数据的集合,包括当前数据和历史数据。

12 交换数据库的主要作用是:⑴ 支持与本级其他部门的横向数据交换,支持本级宏观决策与公共服务 ⑵ 为上级宏观分析提供数据支持,支持上级的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 ⑶ 支持异地业务经办。

13 交换库主要由以下数据库组成:宏观决策用数据库、异地领取养老金人员数据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数据库、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数据库、异地职介数据库、基金监管数据库和公共服务数据库等。

14 决策库的数据来源包括:⑴从本级或下级交换库中抽样、提取、统计、汇总生成的原始数据和统计数据。⑵ 从下级单位决策区统计库中提取、汇总生成的统计数据。⑶ 常规统计报表数据和抽样调查数据。⑷ 从其他单位获取的相关数据。

15 简述四种不同的应用系统及其功能。

答: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基本任务之一是建立标准统一的应用系统,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即:业务管理应用系统、公共服务应用系统、基金监管应用系统和宏观决策应用系统。

⑴ 业务管理应用系统的任务是健全业务管理手段,实行统一的业务流程,规范各业务管理子系统,全面支持职业介绍、就业管理与服务、职业培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业务经办。

⑵ 公共服务应用系统能为社会公众提供政策法规咨询、信息发布与查询、网上参保和申报、信访投诉、退休人员社区管理等社会化服务。

⑶ 基金监管应用系统通过实时收集、审核基金管理数据、分析评价基金管理和制度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确保基金安全。

⑷ 宏观决策应用系统是借助现代信息技术,通过统计、调查以及网络扫描等手段,建立全国性的、有效的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采集体系,形成宏观决策数据库。

16 重构业务模式包括:五险统一征缴、统一缴费基数、统一经办流程、统一服务内容、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并实现社会保险业务与就业服务和管理的衔接。

17 简述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与其他系统的关系。

答:⑴ 纵向建设、横向对接 ⑵ 交换信息 ⑶ 交换层级

18 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是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19 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原则是:纵向建设、横向对接。

20 简述管理信息系统标准化的要求。

答:⑴ 各项标准、规范的制定必须遵守国家、部有关规范和要求。

⑵ 在信息编码和信息分类代码编制时必须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结构通则》。 ⑶ 在一般情况下应分别用组织机构代码和公民身分证号码作为单位信息库和个人信息库的主关键字。

⑷ 同属性、同内涵的业务数据库(表)和业务指标编码在各业务系统中应保持一致。 ⑸ 信息分类代码有国家、行业标准的原则上要参照执行,可选择使用,不可重新编码。

21 简述管理信息系统常用标准。

信息社会行政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美国的社会保障只是社会保险项目中的一个特殊项目。也就是说,美国的社会保险含义要大于社会保障的内容,除社会保障之外,它还包括就业保障、失业保险和健康保障。社会保障只是社会保险的一种。作为社会保障来说,它特指对老年人的社会保险(Old Age Insurance),孤寡人的社会保险(Survivors Insurance),残疾人的社会保险(Disability Insurance),统称为OASDI,是美国联邦政府最大的社会保险福利支出项目。

老年人的社会保险也称养老金制度或老年保险(OAI),是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和最受关注的部分。它是在雇员退休前,由个人和雇主各按一定比例缴纳社会保障工薪税的形式,退休后领取养老金。只要有工作,就可以享受这种养老金。

政府介入养老金制度的价值取向

任何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同它所坚持的社会制度是分不开的。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资本主义国家,其基本价值取向理所当然是维护资本主义制度,美国在不同时期所表现出来的养老金制度的价值取向也是有所不同的。20世纪30年代,是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时期。应该说这一制度的建立是对1929年爆发的世界性经济大危机的积极回应。因为这场危机对美国经济、政治各方面的破坏性影响极大。大危机造成了空前严重的灾难,”萧条年月所引起的人们的消沉、不满和怀疑是广泛的“①,对于美国社会生活的影响是深远的。罗斯福受命于危难之中,为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而实施新政,养老保险制度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建立起来的。虽然建立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使就业者退休后老有所养,并且带有一定的福利性质。养老金制度建立伊始就由联邦政府统筹负责。随着凯恩斯“政府大规模干预经济”的思想在政府施政理念中得到强化,这种政府本位主义价值取向也表现得更加突出。从杜鲁门到肯尼迪,再到约翰逊,这几届民主党政府竞相提高福利待遇,扩大社会保障范围。

政府介入养老金制度的实践

自罗斯福总统上任以来,美国历届政府介入养老金制度的实践经历和政策选择都有所不同。政府介入养老金制度的实践,经历了从建立制度到发展制度、再到改革制度等几个不同的阶段。政府的介入方式则是从不介入直接转换到主导型介入,而没有像很多欧洲福利国家一样先经历“政府包办”式的介入。

完全基金化(Full Funded)时期。1935年美国开始建立养老金制度。当年通过的社会保障法主要是保证向65岁以上退休者每月支付养老金,实行老年保险,即OAI。其运行机制与私人保险公司的保费运作十分相似。个人在一生的劳动过程中,将薪金的一部分存入基金,退休后,本金和利息用于支付养老金。这一种办法称作”完全基金化“(Full Funded),但很快就被取消了。

现收现付(Pay-as-you-go)时期。从1939年起,美国的养老金制度的运行机制改为”现收现付“,即现期退休者的养老金来自同期在职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障工薪税。由”完全基金化”机制改为“现收现付“机制的主要原因是旧办法积累下来的资金在经济”大萧条“期间入不敷出,只好被迫改用”现收现付“的新办法。因此,美国最初的受益者有的得到了超高的回报。

部分基金化(Partially Funded)时期。由于”现收现付“机制受到了美国二次大战后的\"人口出生高峰\"的巨大影响,1983年,美国国会通过法律专门建立了社会保障信托基金。该项信托基金的宗旨是预先积累资金,以资助出生高峰期那一代人退休后的养老金,而又不提高后代人的社会保障工薪税税率。美国目前实行的就是这种\"部分基金化\"(Partially Funded)。

虽然经历了制度模式的变化以及相关政策的不断调整,但是这些变化充其量只是形式上的变化,因为从内容上看,养老金制度并没有发生实质上的转变。无论是“完全基金制”、“现收现付制”还是“部分基金制”,社会保障税都是由雇员和雇主共同缴纳。从制度建立之初开始,虽然税率不断调整,但社会保障税一直都是由雇主和雇员各自缴纳50%,这是雇主和雇员的法定责任。对于各种形式的自雇佣人员,则由其个人承担雇主和雇员的共同责任,从某种程度上讲,自雇佣人员既是雇主也是雇员。无论采取何种制度模式,养老金制度的缴费主体中都没有政府,即便是组织与经办体系的管理费用,也是来自该体系的税收收入而不是国家财政。另外,美国养老金制度模式的变化始终是在联邦政府统一组织和管理的框架以内进行的,具体的管理部门也是由联邦政府所指定和设立的政府部门,并没有在制度转换过程中引入社会力量。例如从现收现付制过渡到部分基金制下,建立了社会保障信托基金。但是政府并没有因此而引入私人部门对基金进行市场化运作,而是由政府部门将所积累的资金投资于政府债券。一言以蔽之,在介入养老金制度几十年的实践历程中,政府的介入方式始终没有发生实质性的转变,政府的职能也一直被定位为“管理型”政府。

政府介入养老金制度的政策选择

从政府介入养老金制度价值取向的变化以及实践经历来看,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政府的政策选择都有几个内含的前提:第一,政策的选择是为了保持退休者的基本生活,而不是提高给付水平;第二,政策的选择不能让政府成为牺牲品,政府没有义务为养老金计划缴费;第三,政策的选择是在政府管理基本养老金计划的框架内进行。在这些前提条件的制约下,政府介入养老金计划的政策选择就相对地缺乏一些大的动作,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制度赡养率不断提高的过程中,政府没有选择另辟筹资渠道,而是把主要的精力放在了“增收节支”上。随着老年人口的持续增加和预期寿命的不断延长,现职人员与退休人员的比例不断提高。1940年,159.1名就业人员负担1名退休的福利金支领人,1960年的比例是5.1∶1,1995年是3.3∶1,到2030年生育高峰期诞生的最后一代人退休时,这一比例将达到2∶1。这一状况让美国的历届政府感到了极大的压力,解决问题的相关政策措施相继出台。一方面,政府通过提高工薪税率和缴费基数,而不是另辟筹资渠道来达到增加养老保险财政收入的目的①;另一方面,政府尽可能地减少养老金的支出。主要的途径有:首先,推迟法定退休年龄(美国法律规定,从2000年开始,领取全额福利金的退休年龄将逐步提高,2022年将为67岁),并且鼓励退休之后仍有劳动能力的职工继续工作,他们的基本保险金(PIA)也会相应地提高(见表1),而对于提前退休的职工则要削减退休金,例如美国法律规定的现行正常退休年龄是65岁,但最早可在62岁退休,只是要相应扣减20%的福利金。其次,加大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美国的社会保障不仅运作透明度很高,而且运作效率也很高,关键就是其先进的信息系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人们的经济交住中,现金交易被杜绝并被认为是违法行为,电子结算系统很普及,每个人的收入与支付情况都能在银行唯一的账户中得到体现,有关信息都能实现共享,政府有关部门可随时抽查了解。信息化建设的加快,一方面可以减少养老保险经办人员的投入,缩减经办费用和人员工资的支付;另一方面能够杜绝工作人员挪用养老基金,防止基金的流失。第三,养老保险的运作实行高度的中央集权。美国的养老金基金实行全国统收统支,由联邦政府来负责统一管理这笔基金。这样的结果是,该国所有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不受跨地区流动的影响,既省去了诸如我国流动的就业人员要办理各种社保关系接续手续的麻烦,也避免了各地区社会保障水平的攀比。这无形之中节省了一大笔管理费用的支出,同时也免除了各地因攀比而带来的额外养老金支出。

2、在退休人员提高退休待遇的呼声中,政府没有一味地提高税率,而是支持职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金计划的发展。尽管政府对社会保障工薪税率进行不断地调整,并且整体上呈上升的趋势。但是近5年,社会保障工薪税率一直处于稳定的状态,并且很多学者和公众都希望在以后也不要提高税率。1999年,Zogby International做了一项关于养老金制度改革的民意调查,调查显示,58.1%的公众支持提高缴税工资的上限,31.9%的公众支持提高退休年龄,而只有19.1%的公众支持提高税率。①而且,客观地讲,即使是美国历史上工薪税率的提高,其根本目的也是为了应付日后的老龄化危机而不是为了提高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例如,1983年里根政府提高了工薪税率,把节余部分存入社会保障信托基金,明确指出此举是为了资助出生高峰期那一代人退休后的养老金。

如何才能真正提高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呢?政府选择了支持职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金计划的发展。在职业年金(包括DB型计划和DC型计划)的发展过程中,政府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除了提供税收方面的优惠以外,还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对基金管理者、投资者以及参保人员等行为都有严格的约束政策。特别在DB型计划中,政府对其基本组织方式也做了相关的规定,并且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失败情况,建立了担保(再保险)机构PBGC,防止个别基金投资失败使雇主和雇员利益严重受损。在个人储蓄养老金计划方面,政府规定所有70岁以下且有收入者都可以开设个人退休账户(IRA),而且不论其是否参加了其他养老金计划。同时政府也提供税收优惠,目前的税收优惠方式有两种:一是普通IRA税收优惠,基本方式是税收延迟,即向账户注入资金时不计入个人所得税计费基数,只是到提款时才根据税法征收个人所得税。二是对特殊形式个人退休账户(Roth IRA)的税收优惠,基本方式是在注入资金时不免所得税,但对本金最后获得的投资收益(包括投资分红、利息)免税。政府的积极政策促进了个人退休账户的迅猛发展(见表2),到2003年,基金积累已达30070亿美元。

尽管我们不能否认美国政府的政策选择在养老保险领域中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可以看到,在现有制度框架以内所进行的种种改革与创新同样面临着很多的局限。其中工薪税率的提高是不受大众欢迎的。而且,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税率的变化对整个宏观经济运行都有较大的影响,因此要提高税率也不能“随心所欲”。至于“节支”,同样有一个限度问题,在各方面制度完善的情况下,“节支”的状况从根本上取决于收入的多寡。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对现有的政策投以怀疑的眼光。希望通过改革来拓宽筹资渠道。从2010年开始,将财产税纳入到社会保障税当中;将社会保障信托基金的一部分用来进行市场化运作等等,出发点是在不改变制度模式的情况下拓宽筹资渠道。而布什政府却并不认同这一观点,他还是希望在他的任期内,“私有化”改革的意图能够最终在社会保障政策中得到体现。

(作者单位: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

信息社会行政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互联网的发展改变了传播的形态,塑造了治理的现实环境,使社会在意识形态和利益诉求等方面呈现多元趋势。在此视角下,治理体系是应对社会多元化的治理网络。这一网络可分为政治共同体层面的治理、政府层面的治理和社会层面治理三个方面。治理是一个治理体系的建构和优化过程,这个过程离不开政治传播。政治传播是治理活动得以运行的基石,规范运行的政治传播将有助于从整体上驱动治理体系的优化。具体来看,治理体系的优化离不开以民主、独立自主、法治为原则的政治传播。

【关键词】互联网 多元化 治理体系 政治传播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16.05.001

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中国互联网发展了20多年,深刻地影响着中国社会各个方面的发展,改变了传播的形态,塑造了治理的现实环境,对中国的治理实践和理论更新提出了挑战。为此,在实践应对方面,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在理论方面,学术界对互联网、社会治理、国家治理等问题进行研究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针对互联网与治理创新、政治传播与社会治理等跨学科的学术研究也初见成效。然而,将互联网问题、治理理论以及政治传播理论三者相结合的研究则见之甚少。本文认为这三者无论在实践中还是理论上都密切相关。互联网给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机遇,但同时也对既有治理体系与治理思维提出了挑战,源于互联网传播导致的影响使此问题的思考易于回到问题的原点——传播。因此,从政治传播的视角思考治理体系的优化问题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所以,本文将以此逻辑出发探讨互联网时代治理体系优化的政治传播理路。

互联网时代社会的多元化

近年来,互联网在中国发展迅速。据统计,截至2015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68亿,较2014年底共计新增网民1894万人。其中,农村网民占比27.9%,规模达1.86亿,较2014年底增加800万人。而互联网普及率为48.8%,较2014年底提升了0.9个百分点。①这一统计表明,近年来,中国网民数目和互联网的普及率在不断增加。伴随着信息技术的更新换代与普及,人们接收信息的方式和内容、传播交流的途径等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进而社会也呈现出不同以往的形态。正如马克思所言: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机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马克思的判断与对历史事实的抽象从本质上道出了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同时也体现出一种技术哲学逻辑。②按照这种逻辑,互联网的出现与普及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过去信息和政治垄断的局面,从技术层面将信息资源和权力、价值进行重新分配,可以说,互联网技术带来了一场互联网变革,这场变革将人类社会带入前所未有的互联网时代。“互联网时代”一词意味着对互联网的大规模应用将赋予人类社会具有与前互联网时代截然不同的样貌。正如美国著名社会学者曼纽尔·卡斯特指出的:“技术、社会、经济、文化与政治之间的相互作用,重新塑造了我们的生活场景。”③

关于互联网对社会的影响,学术界已经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认为互联网改变了社会结构的形态,拓宽了社会互动的界线,创新了利益表达的方式,重构了社会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④同时,使传统舆论的控制机能作用大为弱化,网民表达自身权益的能力增强,网络动员成为社会运动的有力推手,公民意识觉醒,为人们解决社会问题提供了新的途径,等等。⑤实际上,综合众多研究可以看出,探讨互联网对社会产生的所有影响,其逻辑起点是:互联网改变了社会的互动模式。这种互动,既包括社会领域内的人际互动、组织互动、经济领域的互动,也包括政治领域政党内部、政府内部的互动、公民与政府的互动、国家与社会的互动,等等。互联网所引起的普遍联系和有机互动的增加,又不断塑造着人们的思想观念以及思想观念所引起的态度和行为,进而塑造了互联网时代的社会结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等各个领域,使社会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随之增加。互联网时代的社会特点正是在互联网技术影响下社会各层面不断互动逐渐形成的,这一特点突出表现为社会的多元化:互联网为社会互动提供了一个较为开放、便捷的方式,增加了人们获得信息渠道和信息内容的多样性、提高了获得信息的速度,信息的多样性逐渐导致意识形态的多元化和利益诉求的多元化,同时也为这种多元化的意识形态和利益诉求的表达提供了媒介。当然,意识形态和利益诉求在互联网出现之前也呈现多样的趋势,但互联网不仅增加了其多元程度,使多元从较为隐形逐渐显性化,而且放大了这种多元。

这里有一点需要说明,即多元性与多元化的区别。多元性指的是一种较为稳定的多元社会状态,多元是对一种社会类型属性的抽象概括。在互联网语境下,多元的形成已经从媒介赋权的不确定、不稳定转变为制度赋权的确定性、稳定性,并逐渐成为一种内化的、自觉的、被广泛认同的文化心理。因此,多元性的社会是一个多元不失稳定、秩序不失活力的社会。相较而言,多元化则是一个由一元性逐渐转变为多元性社会的变迁过程,也即一个逐渐趋向多元性的过程,这个过程包含两个不同的子过程:一是一元向多元的实际转变过程;二是多元的不断制度化、内在化的过程。这里的多元化不是对一种社会类型属性的抽象概括,更多的是对一个过渡过程的描述。因此,处于多元化的社会是一个缺乏稳定及确定性的社会。互联网时代技术生产力的进步所影响的社会正是在经历这样一个复杂变动的过程。社会在这个过程中首先经历多元化过程的第一个子过程,即由一元逐渐转变为多元。这个过程是互联网技术对社会的塑造过程。在这个过程持续中或阶段性发展之后,第二个子过程将发生,也即对多元的制度化、内在化过程。这个子过程是国家、社会对多元化的回应,也是国家、社会积极参与到互联网塑造社会这一过程的表现,因此这一过程又反过来影响着一元向多元转变的第一个子过程。

多元化社会的治理体系

1989年世界银行首次使用了“治理危机”(crisis in governance)一词,此后“治理”被广泛用于政治发展研究中。英语中的“治理”一词(governance)源于拉丁文和古希腊语,愿意是控制、引导和操纵。但是,自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政治学和经济学家赋予governance以新的含义。治理理论的主要创始人之一罗西瑙认为,治理与统治不同,治理指的是一种由共同的目标支持的活动,这些管理活动的主体未必是政府,也无须依靠国家的强制力量来实现。⑥库伊曼和范·弗利埃特指出,治理的概念是,它所创造的结构或秩序不能由外部加强;它之发挥作用,是要依靠多种进行统治的以及互相发挥影响的行为者的互动。⑦全球治理委员会认为治理具有四个特征: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⑧中国学者俞可平在治理的基础上提出了“善治”,并指出善治的五个基本要素: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法治、回应和有效。从这些研究可以看出,治理最大的特点就是治理主体的多元性以及治理过程的动态性,这与互联网时代社会不断趋于多元趋势以及社会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相呼应。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这一战略可以说是对互联网时代社会变迁以及由此带来的各种问题的应对。其中“治理体系”一词,凸显了治理的系统性、逐渐完善性的特点。治理理论的提出可以说是在客观认识互联网时代社会复杂、动态、多变的多元趋势的基础上,对由此产生的问题的回应和同时产生的机遇的把握。基于治理的特点以及互联网时代社会的多元化特点可知,互联网时代的治理过程,实际上也是建构治理体系和治理体系不断优化的过程。那么,如何理解治理体系是其逻辑起点。目前,学术界对“国家治理体系”的理解,主要从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进行。横向维度,主要是对官方概念的再解读,即国家治理体系是综合协调并解决各领域各种矛盾的制度化架构,本质上是各个领域各种制度的有机组合。⑨对于“国家治理体系”的纵向解构,主要是从治理理念、治理制度、治理组织和治理方式四个层次⑩或治理主体、治理机制和治理效果三个层次?进行的。本文则在互联网时代多元化社会的视角下,结合横向和纵向两方面维度,将治理体系理解为应对社会多元趋势的治理网络。这一网络可分为政治共同体层面的治理、政府层面的治理和社会层面的治理三个方面。其中,政治共同体治理主要针对意识形态的多元化,后两者主要针对利益诉求的多元化。同时这三个方面又在治理理念、治理主体、治理内容、治理权力机制、治理立足点等纵向维度上各有侧重。

政治共同体治理。戴维·伊斯顿将政治共同体看作联结政治系统成员的纽带,他认为最基本的要素是情感的联结。?政治共同体层面的治理就本质来说就是对这一纽带的编织和强韧化。而这一纽带的成分十分复杂,其中意识形态?是最隐秘、也是最深入的一个因素。互联网时代意识形态呈现多元趋势。从思想本身来看,一种思想往往离不开对现实问题的思考、未来图景的想象,而其中思想的资源既来源于对过去思想的延续和发展,在全球化日益深入的今天更是包含对其他文化思想的吸收与转化。因此,意识形态的多元化体现了对问题思考方法论的不同。应对意识形态多元化的政治共同体治理,实际上并非将多元化的意识形态看作一个问题,而首先是将其看作一种需要客观、理性面对的现实,也即首先承认其存在的合理性,进而采取措施渐进地减少其可能带来的对政治、社会的冲击。基于此,政治共同体层面的治理形成的是“疏”而不是“堵”的理念、是应对而不是逃避或打压的理念。就治理内容来看,如何在多元中寻求共识是政治共同体层面治理的基础和目标。这里的共识当然不是那种全体一致的共识。在存在相互冲突、不可通约,但同时又合乎理性的完备性学说与观念的信息社会,这样的全体一致的共识也不可能达成。这里的共识也不是表面上的共识,正如法国学者克罗齐耶所说:在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社会中,“在一些决定性的关键时刻,最大的危险就在于轻而易举地达成表面上的共识”。?对于政治共同体治理中多元与共识的关系,“重叠共识”?以及“多元共识”?的提出对政治共同体层面的治理具有启发意义:只有借敌对意见的冲突才能使所遗真理有机会得到补正,并通过猛烈而认真的争议,领会真理的理性依据。?这种思想多元主义的立场道出了治理的互动意义。就治理的权力来源来看,政治共同体治理凭借、采用的是公共权力机制。在现代民主国家,国家主权的所有者是全体公民,政治共同体治理是公意的体现,全体公民是政治共同体治理的权力主体。虽然,间接民主形式使治理主体集中体现在通过选举机制产生的代理人、代理机构之上,但是政治共同体的治理仍建立在公民认同的基础上。而这一点又回到了政治共同体本身建构上,即联结政治系统成员的情感纽带。因此,在多元社会中,政治共同体治理的立足点是在尊重多元的基础上提炼凝聚政治共同体的共识。

政府治理。如果政治共同体的治理主要针对的是思想层面,那么政府和社会层面的治理针对的就是实际事务。在互联网时代多元化的社会中则主要应对利益的多元诉求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问题。从本质来看,政府治理指的是公意的执行。在这个意义上,政府治理的外延十分广泛。政府治理凭借和采用的通常是公共权力中的治权,也即政治的行政执行权。一般来说,政府治理需要得到公共权力的授权,其运行的仅仅是公共权力中的治权。?政府治理的权力特点意味着政府治理的权威性一方面来自于对本身具有合法性的公共权力的运用,另一方面来源于合法地运用公共权力所赋予的权力。政府治理的主要内容既体现为社会公共事务和公共服务,又涉及政府自身的结构和体制机制优化。从狭义上来说,政府治理是各级政府行政机构展开的公共治理活动。政府治理的主体是指狭义的政府即行政权力体系意义上的政府。在这个意义上,治理的主体主要是各级政府行政机关和部门。?然而,社会利益的多元化一方面意味着社会公共需求的多元化、个性化,政府自身越来越难以扮演好公共服务的唯一承担者;另一方面也意味着政治精英的多元化从内部对政治系统的冲击。对于前者,多元化社会中来自政府治理的失灵和公共需求的增加以及日益多样化的双重压力,迫切需要公民和社会组织有序参与到政府治理的过程中,成为政府层面的治理主体。这意味着将社会力量、经济力量纳入到对公共需求的供给体系之中。从反面来看,这个过程也可以被看作对政府治理范围的规范,将那些政府不该管也管不好的部分交给市场和社会。一方面,更好地应对多元化社会中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个性化公共需求,同时也减轻多元化的社会环境对政治系统的冲击和压力。因此,在政府治理领域,政府仍然是主要的治理主体。但在社会多元化的过程中,这个领域被逐渐缩小、逐渐得到规范,这体现了有限政府原则。正如密尔所说:“一切政府的活动,只要不是妨碍而是帮助和鼓舞个人的努力与发展,那是不厌其多的。可是,政府一到不去发挥个人和团体的活动与力量却以它自己的活动去代替他们的活动的时候;一到不是对他们进行指教、劝导并有时指摘而是叫他们在束缚之下工作,或是叫他们退立一旁而自己去代替他们工作的时候,害处就开始发生了。”?对于后者,对政治系统内部政治精英的多元化的治理,实际上是政府层面的治理中政治系统的自治过程。这个过程本身也包含着利益需求与供给的博弈。在非民主制度下,这个过程基本属于黑箱操作。如果处理不当,对政治系统内部以及整个政治、社会将产生严重的影响。而在民主制度下,政治系统更为开放,这个自治过程与社会以及周围环境产生联系,政治精英多元化的利益诉求相较而言也更多地与社会的利益诉求相联系,是一个较为民主的互动过程,这种开放性也将缓解由于政治精英多元化而带来的内部压力,同时民主制度规范化的精英循环本身也在消解着这种冲击和压力。因此,多元社会中,政府层面的治理一方面要秉承有限、服务、法治的理念立足于规范治理领域与社会力量合作治理,另一方面也要以更为民主的方式促进利益表达与协调。

社会治理。在互联网时代多元化社会中,政府层面的治理是对社会及政治系统内部利益的多元诉求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问题的治理。但正如上文所说,政府作为治理的主体之一,越来越表现出无能为力。社会层面的治理正是对此的应对。因此可以说,社会层面治理的提出本身就是对社会多元化的反应。从本质来看,社会治理是公意的共治和自治。社会治理的主体是公民和社会组织,社会治理必须以公民和社会组织的自主参与为基础。在社会治理中,一方面,除了政府作为治理主体之外,还包含社会组织和公民等多方面有序参与的治理主体。因此,社会治理多方参与合作、共同治理。另一方面,社会治理还包含社会自治,基层社会的公民是自治主体。这种自治在主体意义上区别于国家治理和政府治理,又在自治意义上区别于政府作为主体对于社会的直接治理、区别于政府与社会组织和公民对于社会的合作共同治理。社会治理主要涉及社会领域中的比如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会安全、社会公共服务等方面内容。具体来看,在政府对社会的治理中,社会治理涉及的主要是政府行政部门对社会事务的治理:在政府与社会组织、公民共治的社会治理中,其内容一方面涉及作为治理主体应承担的治理事务,另一方面也涉及政府与社会组织、公民之间的共治关系;作为社会治理的社会自治,其治理内容主要是公民之间的政治、经济、社会、法律、文化关系等。所以,社会治理涉及的内容基本是社会领域的。社会治理所凭借和运用的权力也因共治和自治主体的不同而不同。在政府对于社会的治理中,运行的是政府的行政权力。在共治的社会治理形式中,运行的是行政权力以及公共权力外化的法制权力。而在社会自治意义上的社会治理运用的则是在公意主导下的公民自治权力。尽管社会治理从治理主体、内容、权力依据等方面而言都是多元的,但是多元社会中的社会治理并不是简单的形式上、表面上的多元主体、多样内容,而是在理性认识多元趋势的客观事实基础上形成深层结构的多元,打破政府本位主义,去除“行政傲慢”,形成多中心社会治理模式。在多元社会治理中,这些中心看起来边界模糊,实质上是自主的、独立的,并在此基础上相互合作治理。因此,多元社会中,社会治理的立足点首先是增加多元主体中社会力量的自主性和独立性,进而建构、优化共治和自治。

从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目标的提出可见,目前我国的治理体系在以上三个层面的建构和优化已形成一定的基本思路。然而,互联网等技术的发展仍然在促使社会不断向多元前进,多元的趋势促使社会进入一个不确定的、复杂的变迁过程之中,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在目前基础上不断优化包含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三个层面的治理体系,使治理体系的建构和优化逐渐适应、跟上社会多元化的进程,实现阶段性的协调和稳定。从根本上来看,这离不开政治传播。

政治传播:治理体系优化的基石和驱动

治理概念和理论的提出是对过去管理失灵的回应。而管理失灵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在于面对信息技术的进步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政治问题,原本的管控或者多余或者失败。在互联网塑造的信息社会,信息的传播在治理中越来越占据重要地位。不管是国家治理、政府治理还是社会治理,有效治理的关键,既需要相应的“组织机制”作为保障,又需要“信息的传播”作为基础,前者的实现有赖于各个治理组织的“藕合”,后者的实现则有赖于治理体系中的“政治传播”。可以说,政治传播是治理体系优化的基石和驱动。

政治传播是治理体系优化的基石。关于治理与政治传播之间的密切关系,早在1856年和1853年,《美国电讯杂志》上就有人注意到传播的突出地位,一位名叫威廉·F·钱宁的博士称它“将构成有组织的社会的神经系统——它的功能犹如动物敏感的神经”。百余年后,传播学者多伊奇的著作取名《政府的神经:政治传播和控制模型》,更是突出了传播的重要作用。上文将治理体系分为三个层面,然而这三个层面并不是分离的,它们构成了一个应对社会多元化的网络,而政治传播就是这个网络中的信息传播系统。治理体系的建构和优化离不开政治传播,政治传播是治理活动得以运行的基石。结合互联网时代的政治传播简易模型来看:首先,互联网时代政治共同体层面的治理以在多元中谋求认同和凝聚共识为立足点。这个层面的治理包含政治传播的所有环节,如模型中1所示,其中不仅包括政治与社会的政治沟通,也包括社会内部的政治沟通与互动。其次,政府层面的治理涉及模型中2部分以及反馈的政治传播。这个过程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主要表现为利益诉求等方面的社会需求和反馈向政治系统内部的输入;二是政治系统内部政治精英的博弈、沟通;三是政治系统以公共决策等形式向社会系统的输出;最后,从社会层面的治理来看,社会共治方面的治理涉及模型中2部分和反馈部分的政治传播,社会自治则涉及3、4部分的政治传播。以上政治传播在治理体系三个层面中的贯穿正是验证了全球治理委员会对治理四个特征的描述。这个互动、协调、多元主体的过程是一个以政治传播为基石的治理过程。

政治传播是治理体系优化的驱动。规范原则运行的政治传播将有助于从整体上驱动治理体系的优化。根据上文对治理体系的分析,本文认为治理体系的优化离不开以民主、独立自主、法治为原则的政治传播。

首先,互联网为国家和社会的沟通提供了更为方便、多样的沟通媒介。互联网使得政治传播更为民主。然而,根据上文引用的统计可知,非网民特别是农村非网民仍占人口的一半以上。互联网在带来“电子民主”可能的同时也造成了一时难以跨越的数字鸿沟。因此,治理体系的优化一方面要重视互联网上的声音,另一方面也不可忽视那些被网络掩盖的声音。后者因为缺乏发声的渠道,更具有爆发的可能。这意味着,重视网络舆论的同时更应以构建与完善制度性的民主为基础。以制度性的民主为政治传播提供常态的、稳定的制度途径。完善民主制度下的政治传播将更有利于治理体系在政治共同体层面谋求认同、凝聚共识;在政府治理层面规范治理领域、扩大与社会力量合作治理以及增加政治内民主;在社会治理层面使社会力量以更为平等的方式与政府进行共治,以更为独立的方式进行自治。

其次,互联网增加了民众与政府的沟通渠道,但深入到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技术同时也为权力的渗入提供了可能。信息技术与集权甚至极权的亲和力必须引人警惕。以独立自主为原则的政治传播意味着媒体的专业化、公民社会的成长。从社会与国家沟通的视角来看,传播中的信息具有势能,不同势能的信息形成的信息不对称使得传播往往是单行的传递而很难实现沟通,因此,只有社会力量的独立自主与壮大,才存在沟通的可能。治理体系以多元主体、协调互动为准则,因此也需要以独立自治为原则的政治传播。后者的实现有助于促进治理体系的不断优化。

最后,法治是以上两个原则的保障。这里的法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法律制度,也即制度化;二是法治精神。互联网技术的进步为政治传播提供了更多的沟通渠道,特别是为民众开辟了参与政治的途径,但从本质上来说,互联网的作用仅仅是从技术上对民众的赋权。这种赋权具有偶然性、短暂性、不确定性。治理体系的优化需要将这种“技术赋权”转变为“制度赋权”。这体现了法治的第一个方面。第二个方面的法治精神则是“制度赋权”向“内在赋权”的转化。治理体系的三个方面都离不开民主意识、自治能力。治理主体在制度化保障下进行稳定、长期、透明的政治信息沟通将是治理主体法治精神、民主意识、自治能力最好的学校。法律制度与法治精神这两者是递进的关系,但同时又相互促进。以法治为原则的政治传播一方面意味着政治传播的法制化,另一方面意味着法治精神的政治传播。政治传播在促进“技术赋权”向“制度赋权”进而实现“内在赋权”的过程中,将驱动治理体系的不断优化。

曾有学者指出,高科技时代出现的网络传播,其传播过程的对等性构成的非中心化、传媒专业机构的消解以及网络传播个体的平等性和主体化,这必然使所有接入网络的个体,只要介入政治信息的接受与发送或对政治信息表达看法,就都成为网络传播中的政治传播者。这道出了互联网对政治传播的塑造。从政治传播模型来看,互联网几乎影响了政治传播的整个过程——从人际传播到组织传播到国家与社会沟通层面的传播,再到政治系统内部的传播。当然,也正是因为互联网对传播过程的不断影响逐渐塑造着社会的各个方面、形成了社会的多元化,才迫切需要治理体系的不断优化。而反过来,治理体系的优化又需要以规范原则的政治传播为基础和驱动。总之,互联网技术、传播、治理三者密切相关,本文主要从较为宏观的视角阐释了三者之间的可能关系。在这个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的现实环境下,如何从理论上更为深入理解其中的因果、辩证关系以尝试启发实践还需深入研究。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政治传播理论与策略体系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为11&ZD075,同时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政治传播与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体系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一,项目批准号为15BXW059。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传播研究所硕士研究生于淑婧对此文亦有贡献)

注释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5年7月。

当然,这里并不是一种技术决定论,只是强调技术的政治属性。参见[英]安德鲁·查德威克:《互联网政治学:国家、公民与新传播技术》,任孟山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0年,第25页。

[美]曼纽尔·卡斯特:《网络社会的崛起》,夏铸九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中文版作者序。

李强、刘强等:《互联网对社会的影响及其建设思路》,《北京社会科学》,2013年第1期。

赵联飞:《“互联网+”时代下社会治理的若干问题》,《社会治理》,2015年第3期。

[美]詹姆斯·罗西瑙:《没有政府统治的治理》,剑桥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5页;《21世纪的治理》,《全球治理》,1995年创刊号。引自俞可平编:《治理与善治》,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2页。

[美]库伊曼、[美]范·弗利埃特:《治理与公共管理》,参见库伊曼等编:《管理公共组织》,萨吉出版公司,1993年。引自俞可平编:《治理与善治》,第3页。

全球治理委员会:《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牛津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23页。引自俞可平编:《治理与善治》,第5页。

薛澜、张帆、武沐瑶:《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研究:回顾与前瞻》,《公共管理学报》,第12卷第3期,2015年7月。

许耀桐、刘祺:《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分析》,《理沦探索》,2014年第1期。

俞可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前线》,2014年第1期。

[美]戴维·伊斯顿:《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王浦劬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8年,第205~206页。

这里的意识形态不是具有鲜明政治色彩的概念,而是一个价值中立的学术概念。本文采用的意识形态的界定是:“一套有关什么样的秩序才是社会的正确秩序以及如何才能达到这一秩序的信念体系。”参见马得勇、王丽娜:《中国网民的意识形态立场及其形成一个实证的分析》,《社会》,2015年第5期。

[法]克罗齐耶:《法令不能改变社会》,上海: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第22页。

[美]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万俊人译,北京:译林出版社,2011年。

苏颖:《多元共识社会中中国政治传播的转型思路》,引自荆学民编:《当代中国政治传播研究巡检》,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第72~79页。

[英]约翰·密尔:《论自由》,程崇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56、125页。

参见王浦劬:《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含义及相互关系》,《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4年第3期。

张康之:《论主体多元化条件下的社会治理》,《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4年第2期。

张燚:《政治传播与边疆多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1期。

这里的政治传播主要从政治信息沟通的意义上来理解。具体请参见荆学民:《政治传播活动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第271~278页。

李元书:《政治体系中的信息沟通——政治传播学的分析视角》,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66~67、64~65页。

严俊杰:《对等传播的时代》,载《新经济时代的网络传播与媒介产业》,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41页。

责 编∕樊保玲

How to Optimize the Governance System of the Pluralistic Society

——The Value and Significance of Political Communication in the Internet Age

Jing Xuemin

信息社会行政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 文章从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和会计学角度出发,结合南方航空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相关信息及数据,阐述现阶段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披露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分析了导致其问题发生的原因,同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 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会计; 信息披露

一、相关文献回顾

在现阶段,对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既是社会热点,又是学界研究热点。研究规范统一的披露方式是该领域急需解决的问题,相关研究述评如下:

邬娟(2005)研究了如何构建可行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模式,从政府宏观管理需要的角度分析了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必然性;金婷婷(2006)通过样本分析方式,研究了上市公司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现状,对深圳、上海1999—2003年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公司比例展开了研究;袁蕴(2007)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进行了详细的综述,着重研究了披露的动因、内容和模式,并从价值评价方法及价值评价市场检测两方面阐述了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价值;邹相煜(2008)以深市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及其与公司价值间的关联性进行了实证研究,通过数据的回归分析,发现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有助于提升企业绩效;张霞(2009)基于我国电网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实例,深入研究了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目标和原则;沈洪涛(2010)总结了过往20年来我国在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研究成果,指出构建合理的社会责任评价指标、建立有效的社会责任评价机制有利于提高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积极性;周新颖(2011)围绕煤炭行业公司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现状展开了分析,以案例的形式对2009年通过独立社会责任报告方式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上市公司进行了解析。

目前绝大部分研究成果都集中于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披露内容、形式、目标及原则方面,结合实例与现时数据展开实践探讨的研究并不多,关于如何规范并统一不同行业、不同性质及同一行业不同规模企业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实证研究成果更稀缺。本文结合南方航空公司实例及相关统计数据,重议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并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解决问题的实践对策。

二、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2004年安徽阜阳劣质奶粉引起的“大头娃娃事件”、2005年包括肯德基在内多个商家食品中的“苏丹红事件”、2008年三鹿“毒奶粉事件”、2011年双汇“瘦肉精事件”、2011年哈药“污染门”事件、“紫金矿业”废水泄露事件以及“中海油康菲”渤海漏油事故……这些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社会问题,足以表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不强,下面结合南航公司2011年社会责任报告,研究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及问题。

(一)信息披露形式不规范,提供的有效数据不足

在现阶段,我国很多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均采用非正规形式或文字叙述方式。这种披露形式提供的有效数据不足,较难满足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求。通过查阅部分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发现很多企业披露的内容为2008年国资委下发的《指导意见》中建议和鼓励的模块化内容,从“诚信建设、经济绩效、员工绩效、社会绩效、环境安全”等方面进行披露。南航公司对社会责任的描述大部分是采用文字和图表形式,没有通过具体会计方法加以量化披露,且一般只对上交的税金有详细的描述,其他信息如福利事业和污染治理支出仅有相关的定量数据(如表1)。

2011年南航公司营业收入为927.07亿元,其中缴纳税金共计86.8亿元,包括员工支付的个人收入所得税等。该公司平均每天向国家支付不少于2 378万元,与2010年相比增加了41.89%。这些定量数据只通过描述性方式而不采用具体会计方法披露,缺乏可靠性和真实性,也从侧面反映了公司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尚未建立统一规范的披露模式。

(二)缺乏披露的自愿性,建立独立的会计信息报告意识不强

(三)尚未建立专门反映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科目,不利于定量评估

当前很多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履行了相关的社会责任,但在披露时却不单独列示,而是将其纳入常规的会计事项中,这样不利于信息使用者参考分析。如企业因没有履行相关社会责任而受到的罚款、对社会福利事业的赞助和捐赠等均列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向环保部门缴纳的排污费等列入“管理费用”科目;将相关污水处理设备列入“固定资产”科目;环境保护方面的在建工程直接列入“在建工程”科目等。这不但不利于社会责任会计的长远发展,也不利于信息使用者对相关信息的使用。

结合南航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及其年度报表发现,与社会责任有关的大部分支出都计入了“营业外支出”项目,但报表中披露“营业外支出”的部分,并不能算出“营业外支出”项目中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而承担的成本。因此,企业虽然履行了社会责任,但却因为披露方式基本上以文字和表格方式为主,没有涉及具体的会计计量,在社会责任信息描述方面以定量方式为主,缺乏定性披露方式,也没有列示相关的会计项目,致使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无法在会计报告中得到具体体现,这难以满足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要,也不利于社会责任会计的发展。

三、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相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法律法规不完善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出现了对部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规定,但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却没有严格要求,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规定缺乏可操作性,且没有完整地规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内容。因此企业在实际披露时主观随意性较大,给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具体实施造成很大阻碍。相对于国外的社会责任会计法律法规而言,我国还很不完善。比如发达国家基本上都自愿遵循SA8000社会责任认证标准,而我国很多企业只是被动地接受。

(二)自愿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企业较少

传统的会计目标导致了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薄,只注重片面追求最大经济利润,而忽略了自身作为社会的一分子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尽管我国政府多年来非常重视环境保护问题,但企业却很少自愿地披露,根本原因在于企业缺乏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因此,必须让企业内部管理当局和企业外部利害关系人及会计理论界充分意识到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必要性,增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培养企业自愿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习惯。

(三)缺乏综合素质高的社会责任会计人才

传统会计环境下的会计人员不能满足社会责任会计迅速发展的要求,难以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社会责任会计发展要求会计人员有丰富的知识结构,但目前我国绝大部分会计人员无法达到准确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要求,社会责任会计人才的综合素养有待提高。2011年南航有员工54 326人,其中财务系统人员1 776人,所占比例仅为3.27%,无法满足社会责任会计发展需要。该公司的员工受教育程度情况如表5。

四、完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对策思考

(一)制定统一规范的信息披露准则

许多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越来越重视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披露,2008年6月我国出台了第一套关于社会责任报告的指标及规范体系,但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方式尚未实现统一的规范。大部分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仅在会计报表中粗略提及,诸如南方航空公司这样单独编制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很少,披露的内容和方式也截然不同。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在于我国缺乏统一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法规。当前,绝大部分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不全面,大多数是零星地分布在会计报表中,且披露的内容均是正面信息,导致信息使用者很难获得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真实情况。因此,为促进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化,我国应尽快颁布相关的披露准则,指导企业逐渐过渡到运用单独会计报表形式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

(二)提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

分析南航公司2007—2011年社会责任报告发现,企业为了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将该企业在环保和社会公益事业方面做出的成绩一一列举,但没有披露对企业形象或业绩有影响的事件。因此,对承担社会责任成本的企业,国家要尽快出台社会责任收益的奖惩机制,建立社会责任收益和社会责任成本相匹配的运营机制。例如对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成本的企业提供贷款与税收方面的优惠或减免,制定环保贡献奖、社会事业贡献奖等,加快建立权责分明、成本与效益相匹配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体系。作为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主体,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强弱将直接关系到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披露,因此,只有全体人员认识到企业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企业才会自愿披露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社会公众才能根据社会责任报告对企业做出真实评价。

(三)培养综合素养高的社会责任会计人才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信息,最终必须由会计人员加以披露和报告。因此,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会计报表的质量和社会责任会计作用的发挥。社会责任会计的发展要求会计人员转变观念、更新知识结构,掌握社会学、计量学等学科知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业务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因此,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不能只注重会计技术和会计方法的培训,而必须加强社会学等相关学科教育。例如美国会计教育改革的许多试点学校都开设了环境科学等与社会责任有关的课程;在国内,许多高校的会计专业学生可自由选修跨专业的相关课程。另外,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不仅包括知识能力素质,也包括思想道德素质。会计人员在社会责任问题上的思想偏差会影响到会计信息报告的质量,因此需要加强会计人员的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五、结论与展望

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更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应通过不断完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理论与实务,促使企业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目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以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毋庸置疑,今后我国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内容和披露方式将向制度化和规范化发展;披露手段和披露时间将向信息化和适时化发展;披露风格和披露模式将向个性化和多样化发展。尽管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披露还存在诸多不足,但随着经济的逐步发展和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构建科学合理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体系将不只是个设想。

【参考文献】

[1] 沈洪涛.公司特征与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来自我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会计研究,2007(3):21-23.

[2] 潘建华,张国伟.基于网络技术的会计实践教学模式的研究[J].生产力研究,2009(12):185-187.

[3] 宋献中,龚明晓.公司会计年报中社会责任信息的价值研究[J].管理世界,2006(12):104-110.

[4] 阳秋林,黎勇平.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与企业市场价值的相关性研究[J].财会月刊,2012(2):21-23.

[5] 畅国彤.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研究[D].天津商业大学,2011.

信息社会行政管理论文范文第5篇

一、创新档案管理理念, 优化服务功能

理念作为人类思想意识形态范畴, 对于行为习惯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在传统的档案管理工作中, 人们对于档案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有关档案管理工作的认知还存在着一些误区, 虽然一些档案管理从业人员也知道这项工作对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发挥着服务功能, 但自身的服务意识仍然比较薄弱, 制约了档案管理服务功能的实现。因此, 需要吸纳档案管理的科学理念, 从全新的角度看待档案管理工作的价值和意义, 重视档案管理工作, 对于当前档案管理工作的内容、方式进行全面的思考, 形成正确的认知, 采取积极的态度, 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对于档案资料进行加工处理, 发掘资料信息的价值, 提升档案管理工作的服务效果。

二、创新档案管理模式, 提升管理水平

在大多数人的认知当中, 档案仍然还是纸质的文件和资料, 原来的档案管理主要是围绕着这些纸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类、保存及调取等。现在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 电子计算机、扫描仪等电子化设备的应用, 以及人们处于工作文件方式的改变, 无纸化办公理念的引导, 在日常的档案管理工作中也应用了一些先进的设备手段, 建立了很多的电子档案, 很多档案管理工作中实现了计算机管理, 还有一些地方建立了档案管理系统, 实现了档案管理的网络化、智能化, 推动了档案管理的数字化进程。但是, 相对于信息技术的发展来说, 各种电子设备在档案管理中的应用还是比较稀缺的, 档案管理的网络化水平也比较低, 因此, 需要对当前档案的信息化管理模式进行创新和完善, 进行全盘布局, 建立可以良好运行的档案信息系统, 真正实现由传统的手工管理模式向信息化管理模式转变, 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 更好的应对信息时代的挑战。

三、创新档案管理机制, 增强激励效果

档案管理作为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保障工作, 影响因素较多, 涉及面也比较宽, 所以, 需要国家政府给予足够的重视, 进行全盘化、系统化的管理, 着眼于社会发展的大局, 立足档案管理工作的现状, 进行档案管理工作机制的创新, 改革原来的档案管理工作方式, 建立优良的工作作风。传统的档案管理工作缺乏竞争机制, 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比较薄弱, 由于没有合理科学的工作考核, 不能进行公平、公正的奖惩, 显示了传统档案管理机制存在的不足, 也制约了档案管理工作实际效果。为了解决当前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高效的进行档案管理, 就需要引入竞争机制, 进行档案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估, 采取有效的奖惩措施, 最大程度的调动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增强对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激励作用, 达到提升档案管理工作水平的目的。

四、创新档案管理技术, 应用先进技术

档案管理工作需要先进的技术手段给予支持, 才能应对社会对于档案管理工作的新要求, 尤其是在当前信息化建设开展得如火如荼的时代背景下, 信息技术领域不断取得重大突破, 各种先进高效的设备设施被发明应用, 为档案管理工作创新管理手段, 改革管理方式, 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同时, 档案管理在信息时代发展中的重要性日益突显, 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理论研究, 学习借鉴国际上成功的管理经验和模式, 在档案管理的收集、整理、保管、检索、鉴定和维护等各个环节应用新方法、新手段, 做好各个环节工作的衔接, 避免各种管理漏洞, 可以提升档案管理的质量。

五、创新档案管理队伍, 培养优质人才

高素质的档案管理专业人才是档案管理工作高效安全开展的有力保障, 也是进行档案管理工作创新的重要基础。通过不断完善档案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模式, 丰富专业知识和技能, 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 建立科学的职业观念和目标, 增强档案管理人才队伍的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 积极地为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新情况出谋划策。另外, 还需要做档案管理人才队伍的管理, 加强思想教育, 引导从业人员自觉地进行学习充电, 掌握档案管理的理论知识, 提升理论水平, 钻研问题, 学会应用新技术、新方式, 积极的学习优秀经验, 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发挥人才在整个档案管理创新实践中的最大价值。

总之, 坚持与时俱进, 进行档案管理工作的创新, 改革传统的工作方式, 提升工作质量, 优化档案管理的服务功能, 是档案管理工作应对新形势的必然选择。通过转变档案管理理念, 重视档案管理工作, 采取新的技术手段, 建立科学的管理模式, 培养高素质的档案管理人才, 对于档案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完善和创新, 能够更好地应对新时代的要求, 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取得全新的突破。

摘要: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的进步, 顺应时代的发展要求, 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条件。在信息社会的发展进程中, 档案管理工作也面临着新形势、新问题, 积极转变传统档案管理理念, 创新档案管理的模式、技术、机制等, 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专业人才团队, 才能提升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促进档案管理事业的良好发展。

关键词:档案管理,模式,机制,技术

参考文献

[1] 杨莹.浅谈信息化背景下民政档案管理创新发展[J].山西青年, 2015 (24) .

[2] 李玉华.现代档案管理创新与发展的思考[J].赤峰学院学报 (自然科学版) , 2012 (20) .

信息社会行政管理论文范文第6篇

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始于美国,20世纪70年代就有学者实证研究了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价值。国内研究起步较晚,但随着我国不断重视企业社会责任,公司所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也逐渐增多,其研究将逐渐成为国内会计研究领域的热点。笔者通过阅读国内外已有文献,发现当前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主要涉及披露形式与评价方法、影响因素、披露价值和市场反应这四个方面。

一、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形式与方法

(一)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形式 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主要形式有强制披露和自愿性披露。前者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在董事会报告中提及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后者指除董事会报告中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外,在其他部分对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Kavitha & Anita,2011)。总的来说,自愿性披露比强制性披露部分所披露的内容更多更广(Cowan & Gadenne,2005)。Abbott和Monsen(1979)通过选取1974年财富榜500强企业的450家企业作为样本,实证研究发现自行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是衡量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具有重要技术优势的披露形式。Waller和Lanis(2009)发现在所研究的广告行业前六的公司中,有4家公司在其财务报告中自愿性加入了企业社会责任部分。

目前国内外企业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主要以自愿性披露为主。黎精明(2004)利用案例研究的方法,从六家企业所公开披露信息的信息中抽取出社会责任信息,发现企业可通过网站、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形式披露会计基础型和非会计基础型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阳秋林(2005)探讨了我国建立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目标和原则,提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模式应以传统的三大会计报表为核心,即社会资产负债表、社会利润表和社会现金流量表。然而,宋献中和龚明晓(2007)通过对我国上市公司会计年报中社会责任信息质量进行实证分析,提出由于当前国内信息披露监管制度的缺乏,会计年报可能并不是披露社会责任信息首选形式。

(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评价方法 早期, Abbott和Monsen (1979)通过对财富500公司年度报告中社会责任信息进行分析,得到SID(Social Involvement Disclosure)指数。然而,指数法缺陷在于,只关注数量而不关注质量。Lang和Lundholm(1993)指出,国外会计学者目前多采用AIMR提供的信息披露指数来度量社会责任信息的质量。Simpson和Theodor(2002)通过选取1993年和1994年的385家国有银行作为样本,认为CRA评分体系(Community Reinvestment Act ratings)是评价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较好方式,由于其关注披露信息的质量,较于指数法是一个进步。

沈洪涛等(2006)使用三值打分法评价年报中的社会责任信息质量,它考虑了信息的数量和质量水平,但忽略了信息的价值应当与信息的目标相关。目前,国内多采用指数法分析企业会计年报中社会责任信息质量。李正和向锐(2007)采用文献回顾的方法研究了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的衡量,得出指数法是当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评价的最佳方法,并在文章最后使用指数评分分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642家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发现我国企业在员工、产品质量等方面信息披露质量较高,但在环境、社区等问题披露较少。

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影响因素

(一)企业内部角度 由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是企业的自愿性行为,因此是否披露,披露多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自身的因素。从企业自身角度看,已有文献主要从企业的本身的情况,包括企业的性质、规模、财务等因素,和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个人价值或经营理念两个大的方面进行研究,发现其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之间的关系。

(1)企业情况。第一,企业性质。阳秋林(2002)通过分析五家公司2000年的年报,得出国有企业及集体企业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要好于私营企业的结论。第二,企业规模。Hackston 和Milne(1996)选取在新西兰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其中47家最大的企业,通过阅读其年报中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利用回归方法最终发现,企业规模与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的多少显著相关,并且在受公众关注度越高的企业中二者关系更为显著。Douglas等(2004)使用内容分析法对爱尔兰的六大银行进行研究,发现规模最大的公司一般都会披露各种类型的社会责任信息,因而企业规模是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主要影响因素之一。Webb 等(2009)通过对美国五个行业的50家上市公司进行研究,发现规模不同的企业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上存在差异。沈洪涛(2007)发现公司规模越大,越倾向于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第三,财务因素。刘长翠和孔晓婷(2006)利用社会贡献率的统计方法对沪市样本公司2002年到2004年数据进行分析,得出目前上市公司对社会的贡献状况和公司的财务表现相关性不大的结论。然而,沈洪涛(2007)却指出,盈利能力越好的公司越倾向于披露公司社会责任信息;但是,公司财务杠杆和再融资需求并不影响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第四,其他因素。企业自身角度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关系,其他学者还提出了企业透明度、企业形象管理和企业上市的情况也可能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产生影响。Branco和Rodrigues(2008)通过研究葡萄牙2004年上市公司在网站上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以及将网站上的信息与200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进行对比,研究发现透明度更高的企业会披露更多的社会责任信息。Adkins(1999),Darby(1999)也认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是一种企业营销的工具,企业通过建立公共关系,传递出企业创造或者保持良好形象的信号。因此,提升企业形象是企业进行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的一大动机。Hackston 和Milne(1996)发现,在多个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会披露更多的社会责任信息。沈洪涛(2007)也指出,企业的上市地点对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有显著影响。

(2)高管个人价值。Hemingway 和Maclagan(2004)认为,企业商业性利益(例如提高公司名声和形象,考虑到利益相关者以及对所在社区的回馈)不一定总是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经理人员个人的价值观和社会的变化也会影响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然而,Rose(2007)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通过对美国200强企业中正在参加全国董事长培训研讨班的34位董事长进行调查,发现董事长的个人道德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很小。刘长翠和孔晓婷(2006)通过经验研究也指出上市公司对社会的贡献状况和公司高管的经营理念的相关性不大。

(二)外部环境角度 主要表现在:

第一,监管环境。监管环境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政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监管上。Douglas等(2004)发现企业经营所在地的政府政策是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Rose(2007)指出企业主要是为遵守现行的公司法律以达到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而做出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决定。Zimmerman和 Zeitz(2002)认为社会和政治因素是决定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主要因素,他们认为其中合法性理论(legitimacy theory)是对企业这种行为很有力的解释。沈洪涛(2007)也得出了类似结论,指出包括披露期间在内的披露环境会影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

第二,经济环境。Dawkins和Ngunjiri(2008)通过将南非约翰尼斯堡综合指数板块的100家上市公司与发达国家全球财富榜100的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对比,发现南非这些公司比全球财富榜前100名的公司拥有更高的社会责任信息报告频率和程度,由此作者得出结论:刚刚发展起来的市场经济体可能比发达国家更易于接受股东的关切,更加关注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和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即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的变化比如经济体制的转换会影响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

第三,行业环境。Hackston 和Milne(1996)指出行业因素与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的多少显著相关。Douglas等(2004)认为行业因素是影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重要因素之一。Webb等(2009)发现,其所测试的五大行业中的50家企业之间行业因素影响存在差异。刘长翠和孔晓婷(2006)从分行业的角度研究了社会贡献率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和资产负债率的相关性,发现不同行业所反映的相关性大相径庭。

第四,文化因素。Dawkins和Ngunjiri(2008)通过南非与发达国家公司年报中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情况的对比,一国的文化会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产生影响。Kell和Ruggie(2001)发现,企业为了整合来自全球的劳动力,考虑到文化的因素,会更倾向于披露社会责任信息。

三、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价值

(一)决策价值 Graves 和 Waddock(1994)发现机构投资者并不是以常规报表中社会责任的陈述为基础来做出投资决策的,对于机构投资者而言,企业自愿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通常并没有什么决策价值。Cohen等(2011)通过调查750名个人投资者,了解其对企业财务业绩、政府政策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看法,发现个人投资者最关心企业的财务业绩,其次是政府政策,最后才是社会责任信息。个人投资者表示在未来期望用更多的非财务信息,但是他们最愿意使用经济业绩的非财务信息比如市场份额、顾客满意度、产品创新。由此看出,对于个人投资者,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不具有很高的决策价值。

陈玉清和马丽丽(2005)发现信息使用者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不关注,即资本市场对此类信息的需求不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决策价值不高。宋献中和龚明晓(2006)通过选取会计年报中有代表性特征的17条社会责任信息作为项目,采用问卷调查方法进行深入分析,发现企业会计年报中的社会责任信息的决策价值并不高,社会责任信息被专业人士认为可能没有价值。紧接着在2007年,这两位学者通过选取上海证交所的上市公司2004年的会计年报作为分析样本,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入手,按照决策有用的信息质量特征项目对企业会计年报逐个打分,发现上市公司会计年报中的社会责任信息,从总体上来说其决策价值有限,得到了与之前相似的结论。

(二)公共关系价值 Branco和Rodrigues(2008)通过研究葡萄牙2004年上市公司在网站上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将网站上的信息与200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进行对比,发现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会影响企业在外的声誉,越来越多的经理人员会考虑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否则将承担损害企业声誉的风险,即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可以通过影响企业的声誉而影响企业的公共关系价值。Waller 和 Lanis(2009)发现广告产业中很多公司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以作为一项重要的营销工具,这说明了企业会通过利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广告”效应传递企业积极回馈社会,履行社会责任的信号,因此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对于企业具有一定的公共关系价值。

沈洪涛等(2011)以我国 2008年~2009 年沪深两市非ST上市公司为样本,通过检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及鉴证对社会责任表现与企业声誉两者关系的影响,发现企业社会责任表现能提升企业声誉,而社会责任报告能有效传递这种社会责任表现,因此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企业声誉之间具有正向关系。沈洪涛等(2011)的研究表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通过对企业声誉的作用,能够给企业带来公共关系价值,这一观点与Branco和Rodrigues(2008)两位学者得到的结论一致。但是,也有学者认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公共关系价值不高,介于没有价值与有点价值之间(宋献中、龚明晓,2006)。

(三)财务价值 Spicer(1978)通过选取1968年到1973年造纸行业的18家公司五年的数据作为样本,测试了投资的经济和财务指标(例如盈利能力、规模、总体风险和系统风险、市盈率)与一个关键社会责任指标(污染控制)的企业表现之间的关系,发现公司普通股的投资价值与其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之间存在一个适度相关到强相关的联系。并进一步发现,在造纸行业中,污染控制记录的信息披露越好的企业将拥有更高的盈利能力,更大的企业规模、更低的总体风险和系统风险以及更高的市盈率。由此看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对企业财务价值会产生影响。Al-Tuwaijri等(2004)发现良好的环境信息(社会责任信息的一方面)披露与企业良好的环境表现密切相关,反过来促进了企业的财务表现,因此可以推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影响企业财务,其具有财务价值。Douglas等(2004)发现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净资产回报率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

孟晓俊等(2010)从信息不对称角度出发,系统分析了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资本成本之间的互动关系,认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可以降低信息不对称,进而降低资本成本;另一方面,它也可能会通过信息不对称,进行印象管理,导致资本成本上升,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资本成本之间形成了“U”型的关系。

四、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市场反应

(一)有用观 Belkaoui(1976)通过将部分含有污染控制数据的财务报表给银行的决策者、会计工作人员和学生让进行投资决策,发现披露的污染费用(代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对投资决策会产生影响,而投资决策会影响企业的股价。之后,Belkaoui观察到股票的价格在披露污染支出前后的月份内会波动,并且披露了污染支出的企业的股价与未披露的企业在披露前后波动的幅度有所不同。Robert Wingram(1978)也发现,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会给市场带来信号作用,并且通过分析信号对各个市场部门而不是对交叉部门中企业的影响来评价所披露的内容,是十分有作用的。

(二)无用观 朱松(2011)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市场评价与盈余信息含量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得出社会责任的履行会影响投资者对企业盈利持续性的判断,企业社会责任表现越好,市场评价越高,会计盈余的信息含量也越高的结论。然而,陈玉清和马丽丽(2005)通过建立社会责任贡献的指标体系,揭示了我国上市公司的真实社会贡献,并实证分析了社会责任信息的市场反应,发现现阶段社会责任信息与我国上市公司价值的相关性并不强。公司的价值可以通过股票的价格表现出来,从这两位学者的观点总结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不会引起多大的市场反应。

五、结论与思考

国内外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目前主要是企业的自愿性披露行为,以会计报表中或者社会责任报告的形式对外披露;评价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主要有两种方法,指数法和评分法,国内使用较广的是指数法。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中,包括企业自身情况和企业外部环境两种影响因素,其中前者的企业规模因素基本被国内外学者认同,财务因素一般认为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不大,而高管个人价值是否影响未形成统一看法;后者的监管环境、行业环境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较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具有一定的财务价值和公共关系价值,但其决策价值并不高。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市场反应的研究结论不一致,有的学者认为其能够引起股价变动,但也有学者则得出了相反的结论。

尽管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已取得不少成果,但仍存在不足之处。笔者认为可在以下方面作进一步研究:第一,探索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形式,强制性披露与自愿性披露的经济后如何;二者进行比较,哪种会更加适合当前国内经济的发展。第二,加深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评价方法的研究,以发现更加适合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评价方法。第三,进一步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尤其是针对高管个人价值是否影响国内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进行论证。第四,将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与进行第三方审计的可行性结合,比较审计成本与企业可能增加的潜在企业价值,看是否具有实践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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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孟晓俊、肖作平、曲佳莉:《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资本成本的互动关系——基于信息不对称视角的一个分析框架》,《会计研究》2010年第9期。

[5]沈洪涛、王立彦、万拓:《社会责任报告及鉴证能否传递有效信号?——基于企业声誉理论的分析》,《审计研究》201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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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宋献中、龚晓明:《公司会计年报中社会责任信息的价值研究——基于内容的专家问卷分析》,《管理世界》2006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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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 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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