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审所需资料范文

2024-07-23

报审所需资料范文第1篇

六;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价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建设单位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建设单位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九;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审核范围:

一、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二、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设有第一项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四)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五)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六)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审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新修订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申报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四)消防设计文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专家评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除提供上述所列材料外,应当同时提供特殊消防设计文件,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1、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

2、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3、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 审核期限:

一般工程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 国家、省级重点建筑工程以及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16个工作日内完成;

1000平方米以下的装修工程审核时限为8个工作日,1000平方米以上的装修工程审核时限为16个工作日。

但是依法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管辖分工

一、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防火监督部相关业务处负责下列情况的消防设计审核:

(一)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

(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居住小区配套公建;

(三)建筑投资1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工业建筑(含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储罐、技改项目和化工装置);

(四)国家级、市级重点工程;

其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符合以上四项标准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分别由其辖区消防支队负责。

(五)其他有必要由防火监督部相关业务处负责的重要工程。

报审所需资料范文第2篇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在施工单位自审手续齐全的基础上(即有编制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的签名和施工单位公审)由施工单位填写A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监理单位。

3. 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执行,不得随意改动,需要改动时,须重新报审。

4. 总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应报送A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料。

其中包括:

① 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 ② 分包单位的业绩。

③ 分包单位的内容和范围。

④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5. 测量放线成果要报审,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要报审。 6. 工程开工条件具备后,总包填写A1《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报监理审签。 7. 工程需要的主要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应由监理单位进行质量认定,并报审。

① 原材料、构配件的生产许可、准用、备案证明。 ② 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③ 在使用前需要进行抽检式试验。

④ 对主要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必要时应到生产厂家实地考察。 8. 对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应填写A4 《报验申请表》,提前一天报监理,未经验收,并在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上签字认可后不可进行隐蔽施工。

9. 施工过程中不论谁提出工程变更、必须按要求填写C2 《工程变更单》,并经会签后方予施工。 10. 施工单位应报送季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以及相关的物资、装备需求计划并填写A1《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11. 监理资料均采用统一表式。

工程准备阶段安全工作:

1. 审查总承包单位资质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并确认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的配备并对其资格进行审查。

2.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 3. 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4. 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资格,两年复审一次,不得超期使用。

5. 施工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

6. 施工单位应使用合格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配件、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7. 施工承包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及一些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① 土方开挖工程 ② 摸板工程 ③ 起重吊装工程 ④ 脚手架工程

8. 施工承包单位应作为逐级安全交底工作,包括:总包对分包的进场安全总交底,对作业人员按工种进行安全操作规程交底,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9. 开始前安全要验收。

① 验收条件:a.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审完毕。

b.工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已建立完善并运行。 c.生活区,现场安全设计等已建立完善并进行。

② 验收内容:a.按照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实际到位及运行记录。

b.安全生产协议书,班组成员安全教育,交底记录。

c.组织设计审批手续齐全,有关开工前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d.生活临时设施、用电安全等检查,现场基本布置,进场施工机械合格证明或相关资料检查。

③ 验收结果:a.符合要求,准许工程开工

报审所需资料范文第3篇

1.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2.企业信誉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持有人民银行核发并正常年检的贷款卡;

4.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有固定依据和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

5.企业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从业经历在3年以上,素质良好、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

6.企业经营情况稳定,成立年限原则上在2年(含)以上,至少有一个及以上会计年度财务报告,且连续2年销售收入增长、毛利润为正值;

贷款申请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公章)

3.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公章)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公章)

5.贷款卡复印件(公章)

6.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公章)

7.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公章)

8.公司章程复印件(公章)

9.验资报告复印件(公章)

10.企业及法人个人信用报告(公章)

11.审计报告复印件(公章)

12.企业近三年所获取荣誉情况(公章)

13.前三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公章)

14.固定资产、存货、应收款、应付款明细表(公章)

15.企业银行开户情况及近六个月流水情况(公章)

16.房地产、建筑行业证书复印件(公章)(针对房地产、建筑行业)

17.融资业务申请书、企业相关项目批文复印件(公章)

18.商业计划书(公章)

报审所需资料范文第4篇

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 监理项目部审查要点

1)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方案,并对文件编制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2)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是否符合工程建设目标。 3)是否建立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责任制是否落实。 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

5)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

6)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安全标牌是否齐全、标准、有效,设置是否合理。 7)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是否有效。

施工应急预案:

监理项目部审查要点:

1)紧急联络与救护体制是否健全。

2)应急资源的准备是否充足。

3)处理方案是否可行,是否考虑了工程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是否有利于人员急救,是否有利于降低损失。

主要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报审

监理项目部审查要点:

1)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用具的数量、规格、型号是否满足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及本阶段工程施工需要。

2)机械设备定检报告是否合格,起重机械的安全准用证是否符合要求。

3)安全用具的试验报告是否合格。

大中型施工机械进场/出场申报

监理项目部对进场申报的审查要点:

1)拟进场设备是否与投标承诺一致。 2)是否适合现阶段工程施工需要。

3)拟进场设备检验、试验报告/安全准用证等是否已经报审合格。

(4)监理项目部对出场申报的审查要点:

1)拟出场设备的工作是否已经完成。 2)后续施工是否不再需要使用该设备。

分包计划申请 监理项目部审查要点:

1)分包范围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 2)分包范围是否符合施工承包合同约定。

3)分包范围是否符合总承包单位在投标书中的承诺。

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范围划分报审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要点:

1)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划分是否准确、合理、全面。 2)三级验收责任是否落实。

3)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报业主项目部审批。 线路复测报审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要点:测量结果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试验(检测)单位资质报审

监理项目部审查要点:

1)拟委托的试验单位资质等级是否符合业主项目部的要求,是否通过计量认证。

2)试验资质范围是否包括拟委托试验的项目。 3)试验设备计量检定证明。

分包单位资质报审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要点:

1)分包单位资质是否合格,是否具备承担分包项目的能力。

2)分包范围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和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或建设管理单位书面同意)以及总承包单位在投标书中的承诺。

3)分包合同、安全协议内容是否全面,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规定。

主要材料及构配件供货商资质报审

资质证明文件一般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典型产品)的检验报告、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如果需要)等,新产品应有型式试验报告、鉴定证书等,特种设备应有安全许可证等。报审表应在附件中详列资料名称。

监理项目部审查要点:

1)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是否齐全;

2)供货商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根据施工承包合同,材料供货商资质需要报业主项目部批准的,应报业主项目部审批,不需要报审的,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免签”字样。 设备材料开箱检查记录

监理项目部意见填写要点:

1)试验结果是否合格或满足规范或设计要求。

2)试验报告版面质量是否符合归档要求。

试品/试件试验报告报验

监理项目部审查要点:

1)试验结果是否合格或满足设计要求。 2)试验报告版面质量是否符合归档要求。

3)试件所代表的施工质量是否合格或是否同意施工。

工程复工申请

监理项目部审查要点: 1)整改措施是否有效。

2)停工因素是否已全部消除。 3)是否具备复工条件。

4)本文件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工程质量中间验收申请

项目监理部审查要点:

1)申请中间验收的工程是否已经施工单位三级自检验收合格。

2)三级自检验收及评定记录是否齐全。 3)其他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合格。

工程初检申请

监理项目部审核要点:

1)是否完成了全部设计内容。

2)所有施工质量是否已全部报项目监理部验收。 3)竣工资料是否齐全。

4)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要求,是否符合我国现行工程建设标准,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5)监理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验收意见。

一般施工方案(措施)报审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要点:

1)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编制质量好坏。

2)该施工方案(措施、作业指导书)制定的施工工艺流程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得当,是否先进,是否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

3)安全危险点分析或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是否准确、全面,应对措施是否有效。

4)质量保证措施是否有效,针对性是否强,是否落实了工程创优措施。

特殊(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措施)报审

报审所需资料范文第5篇

1、报批申请(业主盖章)

2、施工安全措施(建筑施工单位盖章)

3、消防安全措施(建筑施工单位盖章)

4、用电、用火安全制度(建筑施工盖章)

5、施工组织方案(建筑施工盖章)

6、装修改造方案2份(设计公司盖章)

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2份(业主盖章)

8、委托书(业主盖章)

9、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原建筑消防验收意见书

11、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甲方:业主乙方:建筑施工单位盖章)

12、设计组织方案2份(盖设计单位章)

13、原始图复印件1套

14、室内装修施工图及消防图纸等蓝图(盖经年检的图纸报审专用章)

1)设计说明2)室内平面图3)吊顶图4)地面图5)电器图6)给排水图)7)空调图8)防排烟图9)消防图10)消防系统图

二、消防建审通过后,消防处会给你一张合格证,接下来你就要找到一家消防公司给你施工了。

三、施工结束后,你要请一家检测公司给你检测电气系统和消防系统,检测合格后会出具两份合格报告。

四、然后你就开始准备消防验收资料,资料如下:

1、建设单位提出的验收申请(加盖公章)

2、建设单位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式两份)

3、建设工程中消防部门的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文件(复印件)

4、消防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原件)

5、申报表上填写的装修材料(壁纸、地毯、纺织物)需提供其检测报告(复印件)

报审所需资料范文第6篇

一、施工准备阶段

(一) 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图纸审查,将审查发现的问题予以记录,整理汇总成文,以便图纸会审时提出。

正式图纸会审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参与建设的各单位到会参加。会议主要内容是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内部会审中的疑问及合理化建议,由设计单位进行解释或修改。会审纪要由施工单位记录、整理,并经与会各方签认盖章。各方签认盖章后的《图纸会审纪要》将作为正式设计文件的一部分成为施工依据,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的效力。

施工单位填写《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记录》,(211表格04)经与会各方签认后,各保存一份。

(二)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报审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的技术经济文件。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时间不超过3天,按以下要点进行审定。 (1) 承包单位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2)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

(3) 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有针对性; (4) 工期安排是否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

(5) 进度计划是否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所需的人力、材料、设备的配置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

(6) 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7) 季节性施工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先进性;

(8) 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核的其他内容。

施工单位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浙建监A2)

附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三) 承包单位的资质与人员资格的报审制度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对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应审核以下内容: 1.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2.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3.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由于承包单位资质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与资质等级证书)在施工投标时已进行了审查,故项目监理部一般不再进行审核,只要求上报复印件备案即可。

对承包单位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必须进行审核。在开工报审时,随同《工程开工报审表》(浙建监A1-1)一起报审。

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的核实对象应包括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预算员;施工作业人员的上岗证书的核实对象应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防水工、搅拌机操作工等作业人员。审核时应注意证书的有效期。《工程开工报审表》(浙建监A1-1)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并报建设单位。

(四) 工程材料供应单位、机械设备、试验室等资料报审

施工单位填写:

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浙建监A10)

附件:(1)厂家及供应商的资质材料、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其它有关产品质量的证明文件。

2.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报审表》(浙建监A5-1) 附件:(1)机械技术性能资料;

(2)使用说明书。

3. 《承包单位资格报审表(通用)》(浙建监A5) 附件:试验单位的资质材料、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五) 施工测量成果报验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要求对承包单位保送的测量放线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保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予以签认。

(一)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二)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施工单位填写:

1. 《测量复核记录》(221表格77) 2. 《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浙建监A5-2)

(六) 开工报审制度

施工准备工作完成后,承包单位将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浙建监A1-1)和相关资料。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浙建监A1-1)和相关资料,应在24小时内审核完毕。若经审核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其效力相当于“开工令”,签发日期即是实际开工日期。应提交审核的资料有: (1) 施工许可证; (2) 施工承包合同;

(3)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4)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5)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6) 施工机械设备的鉴定证书。

施工单位填写:

1.《工程开工报审表》(浙建监A1-1)

附件: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施工许可证、施工承包合同、专职管

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上岗证书等的复印件。

2.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甬统表C01﹣2)

二、施工阶段

(一)原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的验收制度

为了保证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对用于建设工程的主要建筑原材料(如钢材、水泥、砂石料、砖等)、半成品(如商品砼)、构配件(如预应力构件、钢构件等)和设备的质量必须严格审核。首先,在选择供货厂家时,原则上监理工程师应参与对加工定货厂家的资质和生产能力进行考查并参与定货合同的拟定和签约工作。其次是现场验收。现场验收分进场验收和抽样复验两个环节:

1. 进场验收

材料进场时,由承包方通知监理工程师,双方共同验收,主要是进行外观检查验收和厂家的书面质保资料验收,合格后由承包方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浙建监A10)报项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意见栏内签署“同意进场”的意见,盖章签认。如不合格,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浙建监B1),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2. 抽样复试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同意进场后,还必须采取国家规定的抽样方案进行抽样复试。复试合格后由承包方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浙建监A10)报项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意见栏内签署“同意使用”的意见,盖章签认。若复试不合格,不得使用于工程项目。

对新材料、新产品,承包单位应报送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的证明文件;对进口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承包单位还应报送进口商检证明文件,并按照事先约定,由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供货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进行联合检查。

监理人员在对质保资料进行审核时,应仔细核对日期、数量、批号、规格型号、物理化学指标和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施工单位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浙建监A10)

附件:(1)数量清单;

(2)质量证明文件(如产品合格证、出场检验报告);

(3)进场复验报告。

(二)技术复核制度

主要的技术复核工作有:

(1) 复核临时水准点、控制轴线的标桩、龙门板的轴线与标高、基础灰线;

(2) 基础工程应复核轴线、标高,预埋件、预留孔及设备基础的位置、标高和断面尺寸,桩基础应复核桩位;

(3) 钢筋混凝土工程应复核模板的轴线、断面尺寸和标高、规定的起拱高度;检查模板及其支架的强度、刚度、稳定性,预埋件、预留孔的位置;

(4) 检查砌体工程的轴线尺寸与皮数杆;

(5) 预制构件安装时的构件型号、位置、标高和搭头位置;

(6) 检查主要管线的标高、位置、坡度等。

监理工程师的技术复核工作,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a.技术复核工作应在承包单位自查后,填写《××技术复核工程报验申请表》(浙建监A5-3)报送项目监理部。

b.监理工程师对报检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到现场按规定进行抽检或全数核查,合格后予以签认,进入下一道工序。

c.对不合格的情况,由承包单位进行整改,监理工程师复查,复查合格后予以签认,准予进入下一道工序。

施工单位填写:《××技术复核工程报验申请表》(浙建监A5-3)

附件:相应技术复核资料

(三) 砼浇筑报审制度 1. 砼浇筑报审程序

(1) 施工单位对混凝土浇筑准备工作进行自检后填写《通用报审标》(浙建监A5),报项目监理部。

(2) 监理人员收到施工单位填写的《承包单位报审表(通用)》(浙建监A5)后,对砼浇捣准备情况进行检查,若有问题请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3) 砼浇捣准备工作符合要求,监理工程师签认《承包单位报审表(通用)》(浙建监A5),准许进行混凝土浇捣;

(4) 项目部根据旁站方案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 2. 砼浇捣准备工作的检查要点

(1) 检查水泥、砂石料等材料的供应情况,以免发生停工待料的现象;对于商品砼,应预审厂家的资质与质量保证资料; (2) 钢筋隐检和模板复核是否合格;

(3) 核查人员的安排情况,尤其是现场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 (4) 砼浇捣的计量准备工作是否完成; (5) 施工机械的状态是否完好; (6) 供水、供电情况是否正常; (7) 水平运输、垂直运输是否通畅。 (8) 浇捣部位是否清理干净。

施工单位填写:《承包单位报审表(通用)》(浙建监A5)

附件:1.钢筋、模板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钢筋、模板分项工程隐蔽验收记录;

3.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

4.商品混凝土合格证(采用商品混凝土时提供)。

(十一) 隐蔽工程的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应按下列程序进行验收:

(1) 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对隐蔽工程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_______工程报验申请表》(浙建监A5-3),并附上有关的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及相关资料报送项目监理部;

(2) 监理工程师对所报内容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复核;

(3) 对隐检不合格的工程,由承包单位进行整改直至复查合格;

(4) 对隐检合格的工程,监理工程师应对《_______工程报验申请表》(浙建监A5-3)予以签认,并准予进入下一道工序。

施工单位填写:《_______工程报验申请表》(浙建监A5-3)

(十二)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制度

1. 检验批的验收程序

(1)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进行,合格后填写《工程报验申请表》(浙建监 A5-3),并附上《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CJJ 2008)及有关资料(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验记录、试验报告等)报监理工程师。

(2) 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的报审表后,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 验收合格,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对于一些有龄期要求的检验项目,验收时因龄期未到,不能提供数据时,可根据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情况,在相应栏内签“待定”意见,暂时验收该检验批,待分项工程验收时补报有关资料。

2.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要求:

(1)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要注意核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CJJ 2008)及有关资料的内容与签名是否正确。

3. 验收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

当检验批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施工单位填写:

1. 《工程报验申请表》(浙建监 A5-3) 2.《_____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CJJ2008)

(十三)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制度

1. 分项工程的验收程序

(1)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合格后填写

《工程报验申请表》(浙建监 A5-3),并附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检验记录》(CJJ2008)及有关资料(如砼试块的试验报告等)报监理工程师。

(2) 接到承包单位的报审表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验评资料进行审核。补报的试验报告应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检验记录》(CJJ2008)的备注栏内注明。

(3) 验收合格,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2.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要求:

(1)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施工单位填写:

1. 《工程报验申请表》(浙建监 A5-3) 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检验记录》(CJJ2008)

(十四) 子分部工程、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制度

1. 子分部工程、分部工程的验收程序

(1) 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合格后填写《工程报验申请表》(浙建监 A5-3),并附上《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CJJ2008)、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资料报监理工程师。

(2) 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的报审表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施工单位进行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时,应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

验收内容主要是分项工程资料的评审、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资料的评审、现场观感质量的验评。

(3) 验收合格,由参加验收的各个单位会签,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2. 子分部工程、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要求:

(1)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GB 50300-2001的5.0.2条)。

3. 验收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严禁验收。

施工单位填写:

1. 《工程报验申请表》(浙建监 A5-3)) 2.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CJJ2008)

(十五) 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竣工验收)制度

1. 单位工程的验收程序

(1) 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验收程序进行检查,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2)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浙建监A11)并附上相关竣工资料报项目监理部; (3) 收到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验单》(浙建监A11)及相关竣工资料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4) 整改完毕并经复查合格,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浙建监A11),并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报建设单位;

(5) 预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调。

在竣工验收时,对某些剩余工程和缺陷工程,在不影响交付的前提下,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协商,承包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后的限定时间内完成。

2. 单位工程的验收要点

(1)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3. 验收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施工单位填写:

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CJJ2008) 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CJJ2008)

3.《单位(子单位)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性检测记录表》(CJJ2008) 4.《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核查表》(CJJ2008) 5.《工程竣工报验单》(浙建监A11)

附件 :相关竣工资料

三、进度、投资控制及组织协调

(一) 施工进度计划的报审制度

施工单位除了按合同工期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外,还应编制施工月进度计划。每月最后一次工地例会之前施工单位报审下月的进度计划,由总监理工程师在每月最后一次工地例会上审核,审核意见记入会议纪要,月度施工进度计划作为工地例会纪要的一个附件。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当发现实际进度(对照公司内部表)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浙建监B1)要求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

时应及时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施工单位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浙建监A5通用)

附件:施工总//季度/月施工进度计划。

(二) 工期延期的审核制度

1. 工程延期的受理范围:

(1) 非承包单位的责任使工程不能按原定日期开工; (2) 工程变更导致工期增加;

(3) 非承包单位原因停水、停电(地区限电除外)、停气造成一周内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 国家及有关部门正式发布的政策性事件; (5) 不可抗力事件;

(6) 建设单位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2. 项目监理部受理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延期的条件:

(1) 工程延期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交《工程临时/最终延期申请表》(浙建监A8);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应持续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阶段性的《工程临时/最终延期申请表》(浙建监A8)

(2) 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提交了有关工程延期事件的详细资料和证明材料; (3) 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工程延期事件终止后,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应提交最终的《工程临时/最终延期申请表》(浙建监A8);

3. 工程延期事件发生后,项目监理部应做的工作:

(1) 向建设单位转发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临时/最终延期申请表》(浙建监A8); (2) 对工程延期事件随时收集资料(包括监理日记、天气情况、延误事实及时间、人力、机械设备闲置情况等)并做好记录;

(3) 对工程延期事件进行分析、研究、对减少损失提出建议;

(4) 在处理工程延期的过程中,还要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对工程的影响程度。

(5)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临时/最终延期申请表》(浙建监A8)是否符合要求。

4. 工程延期的审核要点:

(1) 工程延期事件是否属实;

(2) 工程延期申请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时限; (3) 工程延期申请依据的合同条款是否准确;

(4) 延期事件必须影响被批准的进度网络计划关键线路上的工作。

5. 工程延期的审核程序

工程延期事件不持续时,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工程临时/最终延期申请表》(浙建监A8),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浙建监B5)。

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项目监理机构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阶段性工程延期申请表并经过审查后,先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浙建监B4)并报建设单位。当施工单位提交最终的工程延期申请表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查工程延期及临时延期情况,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浙建监B5)。

项目监理机构在作出临时工程延期或最终的工程延期批准之前,均应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施工单位填写:《工程临时/最终延期申请表》(浙建监A8)。

(三) 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制度

1. 发生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和严重质量事故时,监理工程师应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浙建监B1)(必要时,征得业主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浙建监B2),待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取得业主同意后,由监理监督,施工单位负责处理,并报送项目监理部备案。

2.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

(1)监理工程师应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浙建监B1)(必要时,征得业主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浙建监B2);并督促施工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站报告,建(构)筑物的主要结构倒塌或因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施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并逐级上报至建设部,事故原因、经济损失情况可待查后报告;同时应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

(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并会同业主尽快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方案(通常有加固、返工、限制使用等处理方案);或配合政府主管部门派出的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3)施工单位实施处理方案时,监理人员要跟踪监督; (4)完工后要进行验收鉴定。

3. 发生质量事故后,不得隐瞒,必须严肃对待,查明原因,分析责任,认真处理。

施工单位填写:

1.《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事故)报告》(浙建监A14)

2.《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事故)技术处理方案报审表》(浙建监A15)

附件:1.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事故)详细情况报告;

2.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事故)技术处理方案。

(四) 工程变更的管理制度

1. 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审核

(1) 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填写工程变更联系单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还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

(2) 经对该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同意后,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2. 工程变更所需的费用和工期等的审核

(1) 施工单位填写《工程变更单》(浙建监C2),将此表及必要的附件(设计变更文件、工程变更所需的费用和工期等)交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2) 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进行审核,并就审核情况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协调;

(3) 经协商达成一致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工程变更文件上签字,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浙建监C2);

(4) 在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等方面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一个暂定的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该项工程款最终

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浙建监C2);

(5) 在总监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施工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

(6)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

施工单位填写:《工程变更单》(浙建监C2)。

(五) 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制度

工程款支付的审核程序为:

1. 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日期,施工单位上报《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浙建监A6)及有关材料;

2. 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资料,对合格的工程进行计量并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量和工程款;工程量计量应对实际完成的、合格的工程进行计量并以合同有关条款为依据进行审核。

3. 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填写《工程款支付证书》(浙建监B3),并附上经审核的有关工程量、工程款的资料报总监审查,总监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浙建监B3)后上报建设单位。

4. 中间工程款的签审必须于3天内完成。

5. 提醒业主方及时支付工程款,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6. 工程竣工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结算书审核,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项。

施工单位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浙建监A6)。

附件:工程量清单

(六) 费用索赔的审核制度

1. 费用索赔的依据

(1) 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2) 本工程的施工合同文件;

(3) 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定额; (4) 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凭证。

2. 监理单位受理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的条件: (1) 索赔事件造成了施工单位的直接经济损失; (2) 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施工单位的责任发生的

(3) 施工单位已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交《费用索赔申请表》(浙建监A9),并附有索赔凭证材料。

3. 费用索赔管理的基本程序

(1) 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申请表》(浙建监A9);

(2) 总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工程建设监理规范》6.3.2条所规定的条件时予以受理;

(3) 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费用索赔审查,并在初步确定一个额度后,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商;

(4)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签署《费用索赔申请表》(浙建监A9),或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出要求施工单位提交有关索赔报告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详细资料后,再按以上程序进行。 (5) 当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作出费用索赔的批准决定时,应与工程延期的批准联系起来,综合作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决定。

(6) 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建设单位的额外损失,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查索赔报告后,应公正地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协商,并及时作出答复。

施工单位填写:《费用索赔申请表》(浙建监A9)

附件:费用索赔证明材料

(七)暂停工/复工的报审制度

1. 工程暂停工的报审

发生下列情况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浙建监B2):

(1) 因建设单位要求,工程需要暂停施工时;

(2) 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或发现所使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严重

不合格,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

(3) 为避免安全隐患发生,造成工程质量损失或危及人身安全时;

(4) 发生必须暂停的紧急事件时。

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后,监理工程师应协同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处理好因工程暂停所诱发的各类问题。

2. 工程复工的报审

在经过处理、整改,消除了工程暂停的原因并达到可以复工的条件时,由施工单位填报《复工报审表》(浙建监A1-2),并附上相关的说明材料,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签发。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如工程暂停是由于承包单位原因,承包单位在《复工报审表》(浙建监A1-2)附带的详细说明中应包括:

(1) 分析产生使工程暂停的因素的原因; (2) 所采取的纠正措施; (3) 今后的预防措施。

施工单位填写:《复工报审表》(浙建监A1-2) 附件:具备复工条件的情况说明

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慈城新区官山河以西路网二期路面及河岸整治工程I标段

上一篇:本人师德报告范文下一篇:班委自我介绍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