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年人人口比例

2022-11-27

第一篇:中国老年人人口比例

《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研究报告

2006年,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并委托中国老龄科研中心具体承担《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任务。此次调查是在2000年首次进行《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的基础上,组织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的。本次追踪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06年6月1日零时。抽样调查结果中个人问卷的有效样本为19947人,社区调查问卷为2874份。本次调查按国家统计局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加权后的结果,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可信性和代表性。通过调查,全面了解了近年来我国城乡老年人基本状况的变化和老年人养老保障与服务需求的增长情况,也深入掌握了城乡老龄事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党和国家研究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了科

一、本次追踪调查的主要数据结果

以下公布的为本次调查经加权处理后的数据(截至2006年6月1日零时)。

1、老年人口基本背景情况 (1)老年人总数及城乡分布

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数为14657万人(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到2006年底增长为14901万人)。其中城市老年人3856万人,占26.3%,农村老年人10801万人,占73.7%;按户籍分类,非农业老年人口4019人,占27.5%,农业老年人口10619人,占72.5%。 (2)老年人性别和年龄结构

老年人口中,男性占48.9%,女性占51.1%,女性老年人略多于男性老年人。 按照年龄结构分组,全国60-64岁老年人占全部老年人的比例为30.3%, 65-69岁占25.5%,70-74岁占20.6%,75-79岁占13.1%,80岁及以上占10.5%。 (3)老年人口的教育程度

从受教育程度上看,城市没上过学的老年人占16.4%,私塾占2.4%,小学占34.1%,初中占23.9%,高中(中专)占15.9%,大专以上占7.3%;农村没上过学的老年人占51.4%,私塾占4.1%,小学占34.7%,初中占8.3%,高中(中专)占1.3%,大专以上占0.2%。农村老年人口的受教育程度明显低于城市。

2、老年人家庭结构及居住意愿 (1)老年人家庭户结构

城市老年人独立居住的比例占49.7%,其中独居户占8.3%,夫妻户占41.4%,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的占50.3%;农村老年人独立居住的占38.3%,其中独居户占9.3%,夫妻户占29.0%,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的占61.7%;城市空巢老人家庭增加较快,农村中与其他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老年人比例明显高于城市。 (2)老年人居住意愿

城市老年人愿意与子女住在一起的为37.2%,无所谓21.0%,不愿意的为40.8%;农村老年人愿意与子女住在一起的为54.5%,无所谓24.0%,不愿意的为20.5%;农村老年人更倾向与子女生活在一起。 (3)愿意入住养老机构比例

城市地区老年人中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占16.1%,平均每月可承担费用为710元;农村地区老年人中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占15.2%,比城市略少,但平均每月可承担费用仅为121元,对比城市则有巨大落差。

3、老年人收支情况及养老保障覆盖率 (1)老年人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比率

城市老年人为78.0%,农村为4.8%。城市享受退休(养老)金的老年人平均月退休金为990元;农村684元。

(2)老年人平均年收入和支出情况

城市老年人平均年收入为11963元,支出为10028元,其中由自己承担的医药费平均885元;农村老年人平均年现金收入为2722元,支出为2691元,其中由自己承担的医药费平均287元。

4、老年人健康和医疗保障状况 (1)老年人健康状况自我评估

城市老年人认为自己健康状况很差的占4.2%,较差的占15.6%,一般的占52.3%,较好的占22.9%,很好的占5.0%;农村老年人认为自己健康状况很差的占5.8%,较差的占20.7%,一般的占50.4%,较好的占19.2%,很好的占3.9%。城市老年人自我评价的健康状况好于农村老年人。

(2)医疗保障覆盖率

城市老年人享受各类医疗保障的占74.1%,不能享受任何医疗保障的为25.9%。农村老年人享受各类医疗保障的有44.7%,不能享受任何医疗保障的为55.3%。可见农村老年人缺医少药、看病难、看不起病的现象还很严重。

5、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及照料、服务需求 (1)生活自理能力

城市老年人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占85.4%,能部分自理的占9.6%,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占5.0%;农村老年人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占79.0%,能部分自理的占14.1%,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占6.9%。城市老年人生活自理状况好于农村老年人。 (2)日常生活照料需要

城市老年人中认为自己日常生活需要照料的为9.9%, 79岁以下的老年人中认为自己日常生活需要照料的占6.7%,而80岁以上则为33.1%;农村老年人中认为自己日常生活需要照料的为9.3%, 79岁以下的老年人中认为自己日常生活需要照料的为7.5%,而80岁以上则占30.4%;高龄老人需求明显高于总体水平。

6、老年人的幸福感与生活满意度

城市老年人中感觉幸福和比较幸福的占56.9%,差不多的占39.4%,较不幸福的占3.7%;农村老年人中感觉幸福和比较幸福的占33.1%,差不多的占56.2%,较不幸福的占10.7%;城乡差异明显。

城市老年人对自己生活满意的占56.8%(非常满意的10.5%),一般的占32.3%,不满意的占10.9%(很不满意的4.3%);农村老年人对自己的生活满意的占42.0%(非常满意的5.0%),一般的占45.5%,不满意的占12.5%(很不满意的4.1%);城市老年人对生活的满意度好于农村老年人。

7、基层老龄工作和为老服务状况

调查的1000个城市居委会(社区)中,66%有老年人活动场地,77%举办过健康知识讲座,49%定期组织老年人体检,77%组织老年人文化娱乐活动,67%组织志愿者服务,81%开展过普法宣传;在调查的1000个村委会中,30%有老年人活动场地,31%有老年人活动室,24%举办过健康知识讲座,48%开展过普法宣传,21%定期举办老年文化娱乐活动,22%有为老年人服务的工作人员。

调查的320个城市街道中,有77%开展过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知识讲座,有56%组织老年人定期体检,有82%开展过普法宣传,有69%组织过志愿者服务,有85%开展过慰问老人活动;在调查的320个乡镇中,有53%能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有41%能为老年人减免相应收费,有72%能为特困老年人提供生活补贴,有49%能向特困老人提供医疗救助。

本次调查所涉及的80个城市老龄工作部门都组织发放了《老年人优待证》;在80个县老龄工作部门中,有72%组织过为老年农民提供农副业技术服务。

二、城乡老年人基本状况的变化与改善(2000年至2006年)

将2000年和2006年两次调查结果进行比较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城乡老年人基本状况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老年人基本生活状况也有了比较明显的改善与提高。基于调查数据,做出以下几点基本判断:

1、老年人口规模及其社会人口学特征发生显著变化

从2000年到2006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从1.26亿增长到1.49亿,占总人口的比例也从10.2%提高到11.3%;全社会的老年抚养系数从15.7%增长到16.4% ;80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口从1199万增长到1619万 ,增加了35.0%,占老年总人口的比例从9.2%增至10.7%,年龄结构的高龄化趋势越来越明显。

我国城乡老年人的受教育水平发生了显著变化,城市未上过学的老年人比例从2000年的26.7%下降到2006年的16.4%,同期农村从60.7%降到51.4%;城市老年人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从2000年的39.7%提高到2006年的47.1%,农村同期从5.6%提高到9.8%。

2、养老保障和收入水平提高,基本生活有保障

城市老年人享受退休金(养老金)的比例由2000年的69.1%上升到2006年的78.0%,年平均收入从7392元提高到11963元,增长了61.8%;同期老年人年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比例由2000年的4.9%下降到2006年的3.5%;认为自己经济有保障的比例由74.7%上升到80.5%;

农村老年人享受退休金(养老金)的比例由2000年的3.3%上升到2006年的4.8%,年平均收入同期从1651元提高到2722元,增长了64.9%。同期老年人年收入低于当地救助标准的比例同期由31.9%下降到23.9%。绝大多数老年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3、老年人医疗保障得到一定改善

近年来社会普遍反映看病难、看不起病的问题较为突出。党和政府通过不断建立和完善各类医疗保障制度、医疗救助制度和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使老年人医疗保障状况得到很大改善。2000年到2006年,城市老年人各种医疗保险覆盖率从51.6%上升到74.1%,没有享受任何医疗保障的老年人比例从48.4%降为25.9%;农村推行了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老年人的基本医疗保障同期也从8.9%上升到44.7%,没有享受任何医疗保障的老年人比例从91.1%降到55.3%。比较而言,农村医疗保障覆盖率虽然上升很快,但城乡间差距仍很显著。

4、老年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不断发展

各项养老社会化服务,在城市都有较大提高,在农村也有一定程度的提高。

从2000年到2006年,城市老年人享受各种社会福利补贴和社会救助的比例由16%上升到19.3%,农村老年人则由15%上升到19.7%;城市老年人领取老年优待证并享受各种优待的比例由40.5%上升到63.9%,享受到特困救助的城市老年人由1%上升到2.4%,得到政府救助的农村老年人比例从5.4%提高到8.9%。

城市社区增加了老年人活动室和托老所,覆盖的老年人分别由51.2%和11.7%上升到70.8%和31.2%;城乡社区都增加了运动健身场地,提高了覆盖老年人的比例,城市由41.7%提高到64.5%;农村则由10.6%提高到18.4%;

5、老年人居住和生活环境改善

老年人现居住的房屋产权属于老年人自己或配偶的比例,在城市由67.6%上升到75.4%,在农村由38.8%上升到56%;对自家住房状况不满意的比例,城市由22.3%下降到15%,农村由21.6%下降到15.1%;

居所附近提供家政服务所覆盖的老年人比例,城市由45.6%提高到68.2%,农村由3.6%提高到6.8%;附近有提供上门护理服务所覆盖的老年人比例,城市由36%提高到55.1%,农村由3.6%提高到8.2%;城市社区提供老年人饭桌或送饭服务的覆盖率由7.6%提高到19.5%。城乡老年人居住区的各项服务设施进一步规范和便利,社区服务功能得到加强和改善。

6、老年人社会参与水平逐步上升

调查显示,城乡老年人在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参加社区活动、表达群体诉求等方面的意识和的能力在逐步增强。从2000年到2006年,城市老年人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的比例由38.7%上升为45.1%;农村老年人了解集体经济状况的比例从11.9%上升到18.8%;愿意与周围有困难的老人聊天解忧的老年人比例,城市同期由50%上升到60.7%,农村的升幅不大,从66.1%升为67.5%;愿意参加社区组织的老年人活动的比例,城市同期由56.4%上升到66.2%,农村从54.0%上升到61.4%;城市中愿意代表老年人向上级组织反映实际问题和心声的同期由52.7%上升到65.5%。

城市老年人继续工作和再就业的比例不是很高,但他们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能力增强,很多人仍以各种方式更加活跃地参与指导生产、参与投资、炒股等社会经济活动;农村老年人很多仍在以各种方式经常性地参与经济活动,坚持干农活的占45.5%,比2000年多1.2个百分点;务工、做生意的占5.4%,比2000年多2.5个百分点, 增加了近1倍。

三、城乡老龄事业发展面临的严峻挑战

1、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趋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不断增大

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规模庞大,占全球老年人口的21.4%,居世界首位,约相当于整个欧洲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总和。且老龄化增长速度快,年均增长率高达3.2%,几近总人口增长速度的5倍。根据《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百年预测》结果 ,2010年老年人口将达1.74亿,占总人口的12.8%,2020年进一步增至2.48亿,占17.2%,呈加速增长之势。老年人口数量剧增必然要对养老保障制度和为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加速的趋势,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是巨大的,特别是2030年以后将进入最严峻的时期。那时人口红利期也将结束,人口总抚养比和老年抚养比双双冲高,经济和社会发展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2、全社会的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不完善,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亟需作出妥善的制度安排

数量剧增且规模巨大的老年群体,最首要最直接的需求就是养和医的基本保障。调查表明,从2000—2006年,城乡老年人在养老保障的选择上发生了较大变化,把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作为养老意愿首选的比例,城市由23.4%升至50.3%,农村由5.1%升至11.8%;而优先选择依靠子女养老的比例同期均有大幅度下降,城市由52.3%降至18.4%,农村由80.8%降至64.6%。这不仅反映出传统的养老观念正在改变,而且更表达出老年人对社会养老保障的期望。可实际上我国的养老保障制度目前还处于建立过程中,不仅覆盖面窄,而且保险金额较低,特别是广大农村基本上还被排除在制度保障的范围之外。调查表明,城市老年人养老金(退休金)保障覆盖率2000年男性为85.6%,女性为53.6%,2006年男性为89.1%,女性为64.6%。而农村则仅有4.8%的老年人享有养老金保障;城乡老年人尤其是农村老年人收入的总体水平和增长幅度仍然偏低。城市中有近20%的老年人年收入处于不足4600元的低水平,低于城市老年人年均中位收入的50%,并且仍有135万城市老年人的收入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农村中有27%的老年人年收入处于不足750元的低水平,低于农村老年人中位收入的50%,并且仍有2160万农村老年人收入低于农村困难救助的水平。调查中农村老人非常担心没有生活费来源的同期从12.4%升至14.2%。

从我国老年人2000—2006年消费结构的变化程度上也能反映出老年人收入偏低的状况。消费主要还是以温饱为主。2000年城市老年人日常生活支出在消费结构中占63.3%,农村老年人占77.2%;到2006年以日常生活支出为主的消费结构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仍分别占64.2%和75.5%。

医疗保障方面,城市老年人的医疗保障离全覆盖尚有较大差距,而农村则不足一半。2000年到2006年,城市中的男性老年人享有医疗保障的比例从67.3%增加到82.9%,女性从36.9%增加到65.9%;农村中的男性老年人享有医疗保障的比例从10%增长到44.2%,女性从7.9%增长到45.2%;2006年城市老年人医疗费支出(已扣除非本人承担医药费)在消费结构中占8.8%,农村老年人更占到10.7%;农村老年人中非常担心生病时没钱医治的比例同期从17%上升到了20%。基层医疗卫生资源仍然比较匮乏,城市社区居委会中,有59%缺乏全科医生,56%缺乏护理指导人员,49%缺乏护理员,38%缺乏照料人员,34%缺乏志愿者。农村村委会和自然村在这些方面更是亟待建立和加强。这说明建立切实保障全社会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制度还任重道远。

3、老年人的长期专业护理和社区照料服务需求迅速增加,而社会的为老服务体系还未能真正建立健全起来

老年人对多种多样的养老服务需求也在日益增长,不仅失能老人对长期照料和专业护理的需求十分迫切,而且众多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对社区服务和社区照顾的需求也更加强烈。 就长期照料和专业护理的服务需求来讲,近年来城乡日常生活完全失能或部分失能老年人的相对量虽然变化不大,但绝对数量和规模却明显增加,随之而来的需求也急剧增长。 2000—2006年,随着高龄老人和“空巢”老人的增多,城市由2000年的42.0%上升到2006年的49.7%,农村同期由37.9%微升至38.3%;城乡老年人日常生活需要全护理和照料的比例已由6.6%升至9.8%,其中城市由8%升至9.3%,农村由6.2%升至9.9%;全国目前完全失能的老年人由799万增加到940万,其中城市由154万增加到194万,农村由645万增加到746万;部分失能老年人同期由1461万增加到1894万,其中城市由260万增加到370万,农村由1201万增加到1524万。由此使得家庭和社会对失能老人长期照料与护理的责任明显加重。城乡愿意到养老机构长期住养的老年人总量增加,按照调查测算,对机构养老床位的潜在需求量从2000年的1821万张上升到2006年的2261万张。但我国社会养老机构现有的床位数仅为149万张,与此相差甚远,尚不及需求的1/12。

相对于少数在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是绝大多数。当由家庭成员无法承受全部或部分老年人照料服务时,必然期待着社会及社区提供照料服务和指导,以弥补家庭照料功能的不足或缺失。城市老年人对热线服务、老年饭桌(送饭)等服务的需求分别上升了6.1和3.5个百分点,农村老年人非常担心需要时没人照料的从11.3%升至13.4%。这些都给以社区为依托的老年人长期照料和社会为老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是我国社区服务和社区照顾的发展状况且很不乐观,调查表明,城市社区居委会中,有老年人活动场地的占66%,农村村委会中则仅有30%设有较为简陋的老年人活动场地,31%设有老年人活动室;城乡社区中能够提供家政服务所覆盖的居家老年人比例,城市为68.2%,农村仅为6.8%;城市社区提供老年人饭桌或送饭服务的覆盖率仅为19.5%;能够提供上门包护服务所覆盖的老年人比例,城市为55.1%,农村仅为8.2%。

所有这些都表明,在我国尤其是农村地区,面临着老年人长期照料的严峻挑战,建立包括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健康护理和精神慰籍在内的全方位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迫在眉睫。

4、老年人的心理问题和精神需求需要引起全社会的严重关切

在物质生活不断提高之后,老年人的精神生活能否改善显得尤为重要。总体上,我国老年人的心理和精神状态是健康积极的,而且还在不断改善中;但是,我们依然要看到他们还有许多的心理和精神健康的问题需要得到关注和重视。

调查表明,城乡老年人感到自己越来越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比例到2006年时仍高达73.6%,只比2000年下降1.2个百分点,并且单就农村来讲,这个比例反有上升;目前,常感孤独的老年人,在城市为18%,农村为30.9%;特别是不喜欢结交朋友的老年人比例五年来有所上升,城市从2000年的20.4%上升到2006年的23.0%,农村同期从26.8%升至29.8%;有过自杀念头的老年人,在城市占2.6%,农村为4.9%。

这说明老年人在心理和精神健康方面需要关怀、辅导的要求迫切,社会有义务帮助他们积极面对生活、积极参与社会、促进代际和谐。

总之,调查中反映出的老年人在相关自身养老问题上的种种担忧,一方面表明了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形势下,老年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给传统养老模式带来的冲击

还未完全适应,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国在养老保障制度和为老服务体系建设上存在的严重滞后和明显缺陷。这些问题正是我们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要不断着力研究和解决的重点课题,也是我国老龄事业努力创新和发展的不竭动力。

四、发展城乡老龄事业的政策性建议

1、加快建立和完善保障城乡老年人基本生活权益的社会保障制度

我们要按照十七大的要求,在建设“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把广大老年人的养老保障问题摆到重要位置,当前要着力解决老年人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养”和“医”的问题,把城乡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城市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以及城乡贫困老年人的医疗救助、生活救助制度真正建立健全起来。在此基础上,再逐步发展和完善遗属保险、护理保险、以房养老等新的保证措施,使城乡老年人都能尽快做到最基本的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2、努力构建城乡兼顾、全方位的社会为老服务体系

要在加强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和加强为老服务与管理等方面下工夫,构建覆盖城乡全体老年人的为老社会服务网络,真正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照顾为依托、机构供养为补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要坚决贯彻十七大精神,“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必须注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推行公共财政政策,加大政府对老龄事业特别是农村和边远地区老龄事业的投入,按照社会福利社会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思路,加快城乡老年院舍及专业护理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为老服务网点、文化娱乐场所、健身场所及路径等设施的建设,为满足老年人的多种服务需求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当前亟需要把“爱心护理工程”的建设摆上日程,尽快为众多失能老人提供专业化的长期照料和护理服务。同时还要加强对各项为老服务内容的设计推行、服务过程的控制监督和服务结果的评估检查等项管理,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大胆创新,实现服务质量的全员管理和全过程控制,保证老年人的多种服务需求都能得到有效的满足。

3、全力推动边远落后地区和广大农村老龄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调查显示,我国大部分老年人生活在农村,但农村的老年社会保障和为老服务却处在一种相对缺失的状态,一些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更是处于保障水平低下、服务几近空白的状态。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中央财政须加大对广大农村和边远地区老龄事业的投入,加大转移支付的份额,增加资源分配的倾斜力度,把这些边远地区、贫困地区老年社会保障和服务设施建设的责任更多地担负起来,特别是把农村老龄事业发展纳入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予以重点照顾和扶持,尽快缩小城乡二元体制造成的巨大反差,逐步达到构建和谐社会所要求的城乡协调、地区协调发展的目标。当前亟需结合农村社区建设的开展,把乡乡镇镇建有五保敬老院和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村委会建有老年活动室及为老服务站、基层普遍建立老年协会并开展志愿互助服务活动提到关注民生的高度抓紧办好,使农村老年人也能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文明成果。

4、建立健全老年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为老龄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和政策环境 要结合老龄化发展趋势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养老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认真开展应对人口老

龄化发展战略研究,在市场化、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从影响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推动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高度,深刻揭示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把握机遇,科学地提出迎接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国家战略。要认真地研究制定和完善老龄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各种合法权益。当前要全力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订与完善,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养老、医疗、福利、救助、社区服务等老年保障法规、政策的制订、修订与完善,全面认真地抓好贯彻落实,为老龄事业的发展创造更加良好、宽松的法律政策环境。

第二篇:宜宾市老年人口比重情况

宜宾市老年人口比重的调查报告

1、宜宾市年龄构成数据显示: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公布的我国老年人口比例为,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在常住人口中,宜宾市60岁及以上人口达68.73万人,比例为15.37%,超过全国的13.26%;65岁及以上人口达47.2万人,比例为10.56%,超过全国的8.87%。

2、宜宾市老年人口比例增加有三个主要原因:

(1)是近十年来,生育率持续偏低,低年龄组人口比重降低,老年组人口比重相应上升;

(2)是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常住人口中,老年人口较多;

(3)是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条件改善,人均寿命延长。

按照国际划分的人口类型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及以上人口比例达到或超过总人口数的10%,或者65岁及以上人口达到或超过总人口数的7%时,其人口即称为“老年型”人口,这样的社会即称为“老龄社会”。上述数据表明,宜宾市已步入“老龄化城市”。老年人口比例上升引起了宜宾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随着老龄化趋势的加快,社会负担将加重,社会保障体系压力加大,势必要积极发展和推进老年人事业,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立迫在眉睫。

3、宜宾市养老机制建立的现状:

为及早起步养老服务社会化,全力推进城镇养老机构建设,逐步实现社会养老事业有新发展。宜宾市政府已批准迁建市社会福利院,建成后将首先以满足供养全市“三五”孤老为基础,然后设立社会老人代表区、离退休干部修养区等,面向社会开放,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对象的社会服务需求。该市部分县已建成集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救助站为一体的社会福利中心;翠屏区、宜宾县等地的社会福利中心已批准立项,正在加紧建设中。为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兴办养老院,宜宾市出台了多项鼓励政策、措施。该市民办福利机构数量逐年增加,新一批老年公寓正在加紧建设中,完工后将服务于更多的老年群体。

“十二五”期间,宜宾市还将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会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资金保障与服务提供相匹配,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互助,符合宜宾实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第三篇:【申论热点】之两会《我国将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全国人大代表》

我国将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全国人大代表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8日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他指出,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的最大特点是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李建国说,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到2013年3月任期届满,届满之前需选举产生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李建国说,选举法第十五条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不超过3000人。选举法第十六条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名额,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根据这一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名额以按人口数分配为主,代表名额中的大多数应根据人口数分配。选举法第十六条还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全国人大代表名额,由根据人口数计算确定的名额数、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和其他应选名额数构成。根据这一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全国人大代表名额由三部分构成:

一是根据人口数计算确定的名额数。在不超过3000人的全国人大代表名额中,按照人口数分配的代表名额为2000名。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即每一全国人大代表代表相同的城乡人口数。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和2010年年底公安部公布的户籍人口数加权平均,决定草案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人口数计算的名额数,按城乡约每67万人分配1名。二是地区基本名额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论人口多少,都应有一个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为此,决定草案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分配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为8名,总计248名。

三是其他应选名额数。全国人大代表名额中,需要留出一定的名额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另行分配,以保证人口特少的民族、地区和各方面代表人士比较集中的地区都有适当的代表名额。为此,决定草案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的其他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律规定另行分配。李建国说,这个决定草案经本次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本决定对代表名额进行具体分配。(记者周英峰 崔清新)

第四篇:中国官民比例的历史坐标

如果今天有一位商人像黄易笔下的《寻秦记》里写的那样,超越时空回到公元前几十年的汉代,他会发现今天大量的政府职能在当时都归于少数官员之手。包括税赋、地方治安等诸多事务,在今天需要多个部门多头区别管理的,而在当时或许都只是几个人手中的业务。

历史趋势:官员越来越多

一个县衙,十个衙役一个官,在很长一段时间是中国最基层的行政管理结构。这种设想,当然不是意味着行政管理分工越粗越好,但是即便在汉代全国人口进入5000万的时代,西汉时期官民比例还是1:7945,就意味着整个国家的官员总数不超过6500人。如果再按照汉代全国103个郡国的行政区划的划分,那么平均每个郡(国)也只有60几个人,据记载,汉代的大郡,官员总数不过百余人,但是人口却超过10万。

这种记录随着历史的发展而逐渐发生了变化,唐高宗时,中国的官民比例达到了1:3927,即3927个人养活一个官员,元成宗年间,这个数字改为1:2613,明神宗时代这个数字大约是1:2299。今天我们所能够寻找到的历史记录中,康熙年间的官民比例大概是最高的,约为1:900。在目前对于康熙年间的中国人口总数仍然存在较大的争议,多者认为已经过了2亿,而少者认为不到数千万,仅以普遍能够接收的数字1.5亿人来说,大约当时已经有了将近170万的官员。

官民比例必须保持在一定数量之下

在中国历史发展中,每个王朝的官民比例总是在不断加大。究其原因,首先是中央机构设置的增加,由于历史上封建王朝中央集权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加强,中央机构也在不断增加和改革。秦汉时期的三公制度,到隋唐时代的三省六部制度,再到明清时代在六部基础上又增加了内阁、军机处这样的中央枢密部门,机构逐渐增加使得中央机构越来越庞大。而除了工作任务划分越来越细之外,中央集权体制下对于各个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和制约,也推动了新的部门设立和发展,增加了用人总数。

其次是中央对地方关系的变化,如果说汉代的郡国还残留着分封制的痕迹,那么实现郡县制之后,中国历史上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是在越来越加强中,采取的方式又两种,一种是将郡县权力划分越来越小,以减少其权力;另一种是中央派驻地方的直属部门官员越来越多。尽管县数变化不大,但是比如汉代有103个郡国,到了唐代1235个县,300多个州,而清代就已经有1358个县、124个州、245个府与18行省的布政司、按察司、巡抚、总督每个地方衙门。但是即便在清代,官吏人数也是很少的。据瞿同祖先生的研究,他调查了清代的10个县,最多的一个县50个官员,最少的一个县12个。

第三是生产方式的多样化,商业的出现和发展,使得管理方式出现了新的迹象。另一方面,公共事业的出现,也使得官员数量有了增加的可能。比如对于商业的管理,汉代基本不设专门的地方管理部门,而到了宋代市舶司的出现,已经专业管理对外贸易了,内贸和外贸出现了区分。仅此一项,就导致了大量的专业管理官吏出现。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专业官员、城镇公共事务服务官员的数量增加,也使得官民比例增高。

总体上说,即便维持庞大的中央集权机构,官员和平民比例必须保持在一定的数量以下。如《隋书·百官志》中上上县(即大县)设官吏99人,《唐书·职官志》中不满1000户以下的县设官吏45人。钱穆先生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中曾经谈及中央和地方的政府设置,他总体的看法是随着封建制度的发展,一项制度的创立和消失都不是偶然的,必有种种人事需要和时代性。中国历史中官民比例的变化,也是这样的。鉴往知今,这些历史数字对于今天的社会发展和行政管理来说,仍然有着十分特别的警示和参考价值。

国际先驱导报 2005-03-14

机构改革积重难返 破解26人养1官的中国困局2005-03-14 来源 国际先驱导报

官民比例“1:26”,一个最新的数字点出了中国官员系统的膨胀和低效,绵延了20多年的机构改革多次无功而返,构成了一个中国官员系统的歌德巴赫猜想。这个数学界的著名难题曾经被中国数学家陈景润撼动,而关于中国官员系统的这个难题也只能通过中国人自己来解决

去年之后,任玉岭委员又一次提出了精简官员的议案。

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和国务院参事,任玉岭自己做了一个统计:“我们的官民比已达到26:1,比西汉时高出了306倍,比清末高出了35倍。即使是同改革开放初期的67:1和10年前的40:1相比,吃皇粮者所占总人口的比重攀升之快,也是史无前例的,令人堪忧!” 26个人养一个官员的概念

26个人养一个官员的概念在很多人看来并不是非常直观,所以对于这一数字的说明显得很有必要。

首先,我们可以看看目前吃财政饭的人数,据统计,这一数字已经高达4572万人;另外,还有500万人仰赖于政府赐予的权利实行自收自支。

一位在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工作的人员还向记者透露,事实上,不仅仅这些人吃财政饭,像许多行业协会的人也大都是从各个部委退下来的人,“他们同样需要老百姓来养。就拿聘用进来的人跟他们比,一般来说,退下来的人基本上不干活,但拿的钱却比我们还多”。

而在这些吃财政饭的官员里面,有官员级别的人又占到了相当的数量,往往形成了国家机关“多数人指挥少数人干活”的现象。 越是贫穷,官员越多

记者调查发现,在官员人数不断增多的中国,越是落后的地区在官员的比例占得越高。河南《大河报》的一项统计表明,到1999年为止,陕西的官民比例为1:34;河北为1:40;河南为1:41;山西为1:27;宁夏为1:24;青海为1:22。在山西32个发不出基本工资的县中,有8个县官民比例在1:20以下,大宁县为1:13。更有甚者,陕西省黄龙县是9个农民养1个。

一位河南的农村干部曾经对记者说,在穷地方,所有的人都一心想要挤入官员的队伍,因为大家都看到了,“只有官员才能活得既轻松,还能有钱拿,最重要的是,官员特威风”。

胡斌为1998年大学毕业后,直接要求托关系去某省的乡镇工作,“我当时想,去乡镇可能更有油水一些”胡斌为对记者说。据他介绍,很多乡镇机关设置种类齐全,而且大部分以当官的为主,“我刚进去的时候,我们一个科五个人,一个正科长,三个副科长,只有我一个科员。”

任玉岭委员在提到这个问题的时候痛心疾首:“我们一个30万人的小县,财政供养人数高达1万多人,通过乱收费供养人数达5000多人。到了乡里,除了中央政府的外交部、国防部等少数部门没有对口单位外,其余是应有尽有。”任玉岭委员在发言稿中介绍。一般说七站八所,其实比七站八所还要多,什么农机站、农技站、水利站、城建站、计生站、文化站、林业站、广播站、经营站、土管所、财政所、派出所、工商所、邮政所、供电所、司法所、房管所、信用社、法庭等等。一个乡财政供养人数高达三四百人,最多的到了1000人。 财政告急

随着中央决定取消农业税的到来,许多县级财政已经破产。一方面是财政要养的人太多,另一方面则是原来的许多收入因为农业税的取消而消失。 任玉岭在分析官位过多的时候就认为,官位多不仅造成机构臃肿,还造成很多该放的权放不下,该管的又无人管;而且官多了消费就多,据报道仅机关的车费、招待费和出国培训考察费,全国已分别达到3000亿、2000亿和2500亿元,其中主要是被各级领导干部消费了;加上升官快、升官易的导向也给社会带来了较大影响,跑官、买官、卖官现象不时发生,带来了腐败。

而胡斌为告诉记者,他们乡镇政府肯定是处于破产状态的,“但是,即使这样,领导们的生活质量还是要保证的,比如政府没钱,就在各个消费场所打白条,一天公款吃喝一次是肯定要的。”

事实上,乡镇一级财政破产早已经不是新鲜事,但据最新的调查表明,中国的县一级政府也已经破产者甚多。据有关专家估计,中国县乡政府债务已突破1万亿元。而据财政部有关人士向《财经》杂志透露,目前财政部认可的数额是4000多亿元。 机构改革困境

谈到这些,就不得不再次回顾中国20多年来的精兵简政之路。1979年,中国在编干部为279万人,1997年扩大到800多万人,权威人士估计,我国仅县和县以下由农民养活的党政干部目前高达1316.2万人。

有人将中国的机构改革称为一个恶性循环: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福建省石狮市的经验在这里就被看成一个典型案例。

根据石狮编制办提供的材料,1988年建市时,石狮市政府按市场经济原理设计政府机构设置,不搞上下对口,不设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当时,该市党委系列仅设市委办公室和党务工作部,政府系列设置了经济局、内务局等11个部门,占中央规定县级市机构编制配备总数的37%。 其中至今仍为石狮市上下津津乐道的经济局,平行对应其他县市的22个局、委,纵向对应福建省34个厅(局、委),以及属于管理经济实体的电子工业总公司、冶金工业总公司等。

但是,对口的压力使得石狮市很难在机构改革的路上走得更远。一个突出的例子是,2002年评选全国科技先进县(市)时,石狮各项指标均达标,但福建省科技厅以该市没有科技局、不重视科技发展为由不予申报,于是石狮市即向福建省编制委打报告,挂牌成立科技局,这才如愿以偿拿到科技先进称号。

另据一位当地媒体记者讲述,每到年关,泉州各部门下基层调研时,往往对石狮表示不满,因为这里的一个局长要接待上面七八个部门,分身乏术,有时干脆没有对应的口子接待。

据《新京报》报道,时至今日,经济局的对口单位已经缩减至8个,其它的则都已经单独成局。而石狮市的事业单位编制也已经从原来的1421人扩展到5747人。(记者宋勿) 美国官民比例1:15的启示

关于缩减官员系统的问题已经困扰了中国人整整20年有余。改革的结果是越改人越多,一时间,各路专家学者,有识无识之士纷纷发表言论,对于中国官员系统的“减肥”提出汗牛充栋的意见,然而问题还是摆在那里,似乎成了一个无解之题。

或许到了这个时刻,我们应该跳出“当局者迷”的困境,重新审视官员系统膨胀和政府效率低下之间的必然联系,从建立在这种判断之上的各种意见中走出来,寻找官员系统的解决之道。 人多就意味着低效?

有人曾经从横向上作出比较,1999年中国的官员与普通民众的比例是1:30,印尼是1:98,日本是1:150,法国是1:164,美国是1:187。

但是,美国2000年出版的《公共行政之技艺(第八版)》一书发现,根据美国劳工部劳工统计局1996年的统计,美国共有政府雇员1823.6万人,其中联邦雇员289.5万人,州雇员471.9万人,地方雇员1190.6万人,而美国的人口总数约为2.8亿人,按照这组数字,美国的官民比例则创纪录地达到了1:15左右,事实上,2001年“9·11”事件后,这个比例应该更高。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的1:26的官民比例并不嫌多。 而从财政支出来看,1996年,美国联邦政府的财政支出是16000亿美元,州政府的财政支出是8500亿美元,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是7500亿美元,而当年美国的国内生产总值(GDP)是70000亿美元,三个层级的政府财政支出几乎花费了当年美国国内生产总值的一半。与之相比,中国在官员系统运作上所投入的财政支出也不能称之为多。 1:26与1:15的本质不同

美国官民如此的一个构成比例似乎并没有招来其国内对于政府行政效率的批评。为什么?

为了解开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再看另外一个比例:在中国,负责人和办事人员之比为1:0.84,而在美国这一比例是1:1.17,日本是1:3.6。

再看美国政府工作人员占比重较高的主要集中在公共服务部门。政府雇员不仅有联邦政府雇员、州政府雇员、地方政府雇员,还有教师、环境卫生人员、灌区管理人员、公共图书馆管理人员、公园管理人员、公共安全人员如警察、消防人员、证券管理人员以及公共交通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等。

这些人员在平常的工作中都是处于社会的最基层,起到一个公共服务的目的,而中国的官员则大多以坐办公室为主,在美国,公共消防人员在“9·11”事件中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而中国在抗洪抢险救灾中则是出动军队、武警消防人员,官员更多的是站在发号施令,统筹工作的位置。救灾需要指挥,但是如果指挥的人过多,则效率低下就清晰可见了。

再看美国政府财政支出的大部分,主要是用于为纳税人服务的公共安全、医疗保障、社会保险、教育项目、贫困救济等领域,政府雇员自身的支出和日常的管理费用支出比例却较低,而在中国,政府部门不仅自身运转的支出占到了相当高的比例,甚至出现了许多乡镇、县级财政实质上已经破产的情况下,仍然不改大手大脚花钱的毛病。去年的审计风暴就为这个弊病提供了很好的注解,政府部门不仅花钱多,而且连正常的公共服务支出还存在着大量截留的情况。

所以,当人们在质问中国官员比例高的同时,一些深层次的,更为重要的话题却被忽略了。现有官员比例背后的比例问题如何得到解决,或许可以为中国官员系统膨胀找到一条不一样的解决之道。【作者】王闻 官民比例的历史坐标 如果今天有一位商人像黄易笔下的《寻秦记》里写的那样,超越时空回到公元前几十年的汉代,他会发现今天大量的政府职能在当时都归于少数官员之手。包括税赋、地方治安等诸多事务,在今天需要多个部门多头区别管理的,而在当时或许都只是几个人手中的业务。

历史趋势:官员越来越多

一个县衙,十个衙役一个官,在很长一段时间是中国最基层的行政管理结构。这种设想,当然不是意味着行政管理分工越粗越好,但是即便在汉代全国人口进入5000万的时代,西汉时期官民比例还是1:7945,就意味着整个国家的官员总数不超过6500人。如果再按照汉代全国103个郡国的行政区划的划分,那么平均每个郡(国)也只有60几个人,据记载,汉代的大郡,官员总数不过百余人,但是人口却超过10万。

这种记录随着历史的发展而逐渐发生了变化,唐高宗时,中国的官民比例达到了1:3927,即3927个人养活一个官员,元成宗年间,这个数字改为1:2613,明神宗时代这个数字大约是1:2299。今天我们所能够寻找到的历史记录中,康熙年间的官民比例大概是最高的,约为1:900。在目前对于康熙年间的中国人口总数仍然存在较大的争议,多者认为已经过了2亿,而少者认为不到数千万,仅以普遍能够接收的数字1.5亿人来说,大约当时已经有了将近170万的官员。

官民比例必须保持在一定数量之下

在中国历史发展中,每个王朝的官民比例总是在不断加大。究其原因,首先是中央机构设置的增加,由于历史上封建王朝中央集权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加强,中央机构也在不断增加和改革。秦汉时期的三公制度,到隋唐时代的三省六部制度,再到明清时代在六部基础上又增加了内阁、军机处这样的中央枢密部门,机构逐渐增加使得中央机构越来越庞大。而除了工作任务划分越来越细之外,中央集权体制下对于各个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和制约,也推动了新的部门设立和发展,增加了用人总数。

其次是中央对地方关系的变化,如果说汉代的郡国还残留着分封制的痕迹,那么实现郡县制之后,中国历史上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是在越来越加强中,采取的方式又两种,一种是将郡县权力划分越来越小,以减少其权力;另一种是中央派驻地方的直属部门官员越来越多。尽管县数变化不大,但是比如汉代有103个郡国,到了唐代1235个县,300多个州,而清代就已经有1358个县、124个州、245个府与18行省的布政司、按察司、巡抚、总督每个地方衙门。但是即便在清代,官吏人数也是很少的。据瞿同祖先生的研究,他调查了清代的10个县,最多的一个县50个官员,最少的一个县12个。

第三是生产方式的多样化,商业的出现和发展,使得管理方式出现了新的迹象。另一方面,公共事业的出现,也使得官员数量有了增加的可能。比如对于商业的管理,汉代基本不设专门的地方管理部门,而到了宋代市舶司的出现,已经专业管理对外贸易了,内贸和外贸出现了区分。仅此一项,就导致了大量的专业管理官吏出现。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专业官员、城镇公共事务服务官员的数量增加,也使得官民比例增高。

总体上说,即便维持庞大的中央集权机构,官员和平民比例必须保持在一定的数量以下。如《隋书·百官志》中上上县(即大县)设官吏99人,《唐书·职官志》中不满1000户以下的县设官吏45人。钱穆先生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中曾经谈及中央和地方的政府设置,他总体的看法是随着封建制度的发展,一项制度的创立和消失都不是偶然的,必有种种人事需要和时代性。中国历史中官民比例的变化,也是这样的。鉴往知今,这些历史数字对于今天的社会发展和行政管理来说,仍然有着十分特别的警示和参考价值

中国官民比例竟有1:198?权威人士解读六个疑问 来源 人民日报 2005年05月30日 第五版

新近颁布的《公务员法》使“官民比”问题引发广泛关注。就如何认识“官民比”,本报记者专访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王通讯

背景:近来,有关“官民比”问题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媒体上也刊发了一些相关文章。其中一种观点认为,我国“官民比”已经达到1∶26,存在“官民比”过高、公共财政负荷过大的问题。有关专家认为,这个数据很不准确,容易造成误导。事实上,我国“官民比”只有1∶198,这个比例与国外相比并不高。

2003年我国公务员人数是653.67万人,全国总人口是129227万人。依此权威数据计算,我国“官民比”为1∶198

疑问一:要搞清“官民比”,首先要弄清“官”的概念和范围。现阶段,进行“官民比”应以党政机关干部数和总人口数来算,这里的党政机关干部是不是集中指公务员?1∶198这一数据又是怎么计算出的呢?

王通讯:从当前我国国情出发,老百姓讲的“官”是指党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也就是公务员。我国刚刚颁布的《公务员法》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根据公务员管理部门提供的权威数据,2003年我国公务员人数是653.67万人,全国总人口是129227万人。依此计算,则我国的“官民比”为1∶198。

疑问二:这部分人群自然都是“财政供养人员”。那是不是所有“财政供养人员”都应该算作“官”呢?

王通讯:这个概念不正确。在一些讨论中,有人将“官”的范围扩大到所有“财政供养人员”。这个范围很大,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群众团体等组织中所有纳入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全部或部分依靠国家财政支付工资福利的人员。这其中,事业单位人员又占了大头,有2903万人。将这些人员纳入“官”的范畴,是不合理的。比如,教师、医护人员、研究人员,就不能说是“官”。

我国从事公共服务的事业发展相对落后,例如农村人口中,每78人才摊得上1名教师,每384人才摊得上1名医护人员。政府对事业单位的投入还是偏少

疑问三:事业单位人员事实上不是传统概念中的“官”,而是政府公共服务产品的提供者。但他们毕竟也需要财政来负担。所以有人将公务员范围扩大了,才有了1∶26之说。这一点是不是需要作些辨析?从大众的关注情况看,人们对“官民比”的分析越来越深入,越来越趋于理性。

王通讯:我的看法主要有三点:

一是要明确事业单位虽然多数是在“吃财政饭”,但不是“吃白饭”,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是创造价值的。不能以为只有从事直接的物质生产劳动才产生价值,服务、管理也产生价值;

二是事业单位的发展壮大是显示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主要标志。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从事公共服务的事业发展相对落后,从事教、科、文、卫的人员偏少,例如农村人口中,每78人才摊得上1名教师,每384人才摊得上1名医护人员;

三是政府对事业单位的投入还是偏少。只要查一下世界各国政府对社会事业的财政支持水平就可以发现,我们国家的投资比例明显偏低。所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要“大力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我的体会是,各级政府要重视解决当前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事业单位改革需要加大力度,继续推动能够走向市场的事业单位走向市场。但关键是这一块人员不能当作“官民比”计算的基数。否则,就不是实事求是的做法了。

关注“官民比”实质在于探求现代政府的“规模”究竟应保持多大才算合适,并不是越低越好。现代政府的职能已发生不少变化

疑问四:关注“官民比”这一话题,究其实质在于探求现代政府的“规模”究竟应保持多大才算合适。这是现代社会公共管理领域不断探讨但至今尚未解决好的问题。国际社会对此有何主流看法?

王通讯:目前,国际上的认识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小政府论”,即认为政府越小越好;二是“适中论”,即认为政府大小无所谓,关键在于要保证政府管理和服务的效率和质量。这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公共管理”运动提出的主张。我们认为,“官民比”总体讲必须保持适度,但并不是越低越好。

疑问五:适度不适度用什么来做判断标准?

王通讯:判断标准也主要集中在两个:一是政府的规模与本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文化传统是否相适应;二是同等规模的政府是否提供了充分完备的公共服务。这是因为相对于传统政府,现代政府的职能已发生不少变化。

由于现代政府职能的扩张,二战后各国政府规模迅速扩大,并在20世纪80年代达到顶峰。同美国相比,我国的官民比例显然是比较低的

疑问六:传统政府和现代政府的不同体现在哪些方面?请您具体谈谈,好吗?

王通讯:首先是管理范围的扩张。今天,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生产力日益提高,社会事务不断增多,公共管理范围的扩张在所难免。其次是服务功能的凸显。现代社会中的政府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统治者,在法理上,政府受人民之托行使国家权力,为人民谋福利,为民众提供公共服务。其三是发展功能的特殊重要性。这在发展中国家尤为明显。

由于发展中国家现代化起步较晚,“追赶型”发展战略便成为所有不甘落后的国家的一种必然选择。为使发展的速度快一些,就不能仅依赖纯粹的自由市场机制,而要发挥政府能动的和积极的作用,充当经济发展的强有力的组织者和推动者。

由于现代政府职能的扩张,二战后各国政府规模迅速扩大,并在20世纪80年代达到顶峰。经过90年代以后的行政改革,各国公务员虽有所精简,但总数仍居高不下。如美国2003年的政府公务员人数为310万,“官民比”为1∶94。同美国相比,我国的比例显然是比较低的。

链接

党和政府历来重视机构精简工作。早在1982年,邓小平同志就说“精简机构是一场革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总共经历了四次大的机构精简,其中力度最大的是1998年,国务院机构总数由70个减至61个,国务院组成部门由40个减至29个,行政编制减少47.5%。省级政府机构由平均55个减至40个,市(地)级政府机构由平均45个减至35个,县级政府机构由平均28个减至18个。省级政府精简行政编制48.2%,市县乡精简行政编制19.4%。这次机构改革全国共精简行政编制人员115万名,市县乡清退超编人员约43万人。

来源

《人民日报》 2005年05月30日

周天勇:18个民养1个官 中国的税负太重了 来源 《中国企业家》杂志

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指出:中国官民比例1:18 非1:198 中国的税负太重了

税收,加上8000多亿元的预算外收费,以及征收的社保基金,已相当于GDP的33%,这一实际负担远远超出了发展中国家的正常水平

文/周天勇

最近,很多媒体刊登了一条消息:在中国的纳税企业中,房地产行业的纳税大户很少 ,与这个行业的利润状况不匹配。据我了解,房地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向政府缴纳的费用特别多:首先是他们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很高;再一个就是房地产配套设施的费用,如交通、绿化、管道等,本来是应该由政府承担的,他们也承担了很多。这让我再次想到,我们在衡量企业税负时,不能光看税的负担,还要看费的负担。

众所周知,税收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很大,没有税收不行,但是税收太重也不行。现代经济学证明,在一定的区间内,也就是税收达到一定水平后,税负越重,对经济发展的负作用越大。所以,我们要关注的是,中国的税负有多重?它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如何?怎样才能减下来?

中国的官民比例低于美国?

现在有一些人,包括财政部门的人也说,中国的税负并不重。他们所依据的是预算内的财政收入占GDP的比例。但实际上中国企业的税费负担远不止预算内的财政收入。我估算,除了税收,我们有8000多亿元的预算外收费,加上征收的社保基金,几项加起来相当于GDP的33%,这一实际负担远远超出了发展中国家的正常水平。根据研究,在发展中国家,财政收入占GDP合理比例应该在18%-25%,高出就会影响创业和就业。

更重要的是,在比较税负的时候应该把公共福利的开支和行政开支区分开来。例如,在美国2004年国家财政支出结构中,行政支出部分占14%。而在我国2003年国家财政支出结构中,加上预算外支出进行调整以后,行政公务的实际开支比例是37.8%。

曾经有国内学者指出,2003年中国内地

公务员人数是653.67万人,官民比例为1:198。而美国的政府公务员人数为310万,官民比例为1:94。因此他们认为,同美国相比,中国的官民比例还比较低。

实际上,这是一种口径不同的错误比较。美国的公务员不仅包括联邦和地方政府中的所有公职人员,还包括公共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及国营企业的管理人员,甚至为政府工作的医生、工程师、清洁员等都包括在内,工种达数百种之多。如果按照美国的公务员范围界定,中国的公务员人数远不止653万人。

根据我的估算,中国财政供养的人员,包括党政机关的公务员,行业协会、学校、医院和科研单位的行政管理人员,国有企业中有公务员性质的官员,工商管理、派出所、城管等机构的执法人员,县、乡、村基层中靠收费和罚款供养的非编制管理人员,享受机关离退休干部的人员等,总共近7000万人。按照这样的计算,中国的官民比例不是1:198,也不是今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议论的1:26,而是高达1:18。

“税外费”造成企业负担过重

总的来说,我认为中国的税负非常重,结构上也有问题。拿企业所得税来说,一般认为,正常的税率应该在27%左右,但目前国内企业的所得税率是33%。这实际上是考虑到国有企业不向国家上交利润,所以把5%作为利润加到里边。但作为民营企业,必须对投资者上交利润,所以对他们来说,33%的所得税率就太高了。特别对于个体企业,既要收企业所得税,又要收

个人所得税,实际上是双重征税。

另一方面,企业的税外收费层出不穷,而且征收极不规范。这在中小企业身上体现得特别明显。比如你想办个茶馆,工商、质检、城管等部门马上过来收钱,不交钱根本办不下去。如果收不到钱,就有人查你的账。在国外,税务部门查账的话,查完的内容就不再重新翻账。而我们的做法是,今天查一遍,明天再查一遍,一直查到你交罚款为止。

之所以出现这些情况,根本的原因是政府在预算外养了很大一批人,甚至很多预算内的机构也没有给足经费,而是“给政策”,让他们去收费。这部分人员的实际情况是自收自支,但财政系统又实行收支两条线,费先收上来交给财政,财政再返给他们,这等于把不合理的东西合法化了。更恶劣的是,还实行超收奖励。本来就不合理的收费,今年收了100块钱,明年让他收150块钱,多出的50块五五分成,作为奖励。这样一来,企业和老百姓面对的收费负担可想而知。

粗略估计,在我们政府8000亿元的收费中,工商系统有500个亿,质检收费达200多亿,其它如城管、派出所等的收费加起来,总共有3000多亿。如果政府能够把这些收费取消,按2万元容纳一个劳动力就业,马上就可以增加1500万人就业。据此,我个人估算,中国企业的平均税负在31%-32%,这是很沉重的。

由于“收支两条线”把不合理的收费合法化了,我们的政府机构人员越来越多,每年都说精简,每年都精简不掉。很多机构收上钱就养自己,人养多了,钱不够,又去收,由此构成恶性循环。最后的结果,大家都想当官,都想吃皇粮,没有人想去创业。所以整个社会的就业机会增长缓慢,居民不敢消费,经济增长老要靠投资来支撑。

这些问题怎么解决? 首先,要控制政府机构和人员的规模。在未来5年内,总体上不再增加公务员编制,不再设立新的机构。同时,推进公务消费货币化,加快机关后勤部门企业化和市场化,公益性事业单位核定人员和支出,其它事业单位坚决推向市场实行企业化经营。

目前,我们对政府机构设立和人员编制没有法律约束,因此应该制定一部《国家政权和事业人民供养法》,明确纳税人供养的范围,严格经费拨款、增加人员的程序,严格控制机构和人数膨胀。另外,必须清理政府各部门税外的收费项目,不合理的坚决取消,合理的要通过听证和人大审批,并转为税收,杜绝一些执法部门通过执法收费和罚款来供养自己。

我特别建议,在“十一五”期间应该制定一个清理政府不合理收费的规划。因为政府各部门收费后面存在着数百万甚至上千万被供养的吃“准皇粮”的人。8000亿元的收费实际已经进入了供养机构和人员的支出盘子,想通过一个文件和一场运动,彻底清理收费是根本不可能的。如果搞不好,就成了做做样子,走走过场,最后不了了之。所以,我们需要有一个系统的、各部门配套的改革方案:第一步,先解决工商、质检、城管等系统的收费,进行财政、工商等系统机构配套改革,将其收费抑制住;第二步,进行燃油费改税,清理交通乱收费;第三步,治理整顿教育和卫生乱收费,把政府管理和市场改革结合起来,建立一个人民满意的教育和医疗体系;第四步,彻底清理涉农乱收费。

收税要征得公民同意

从根本上说,征税是一个国家利用公权,收取公民财产的一种行为。在现代社会,收税是一个非常重大的事情,这种行为首先要征得公民的同意。还有就是,政府花钱要透明,要受民意制约。在西方,民意是通过议会来反映的。在我国,可以考虑在人大设一个专门的筹款委员会,来审议政府提出来的收税、收费方案。我们现在只有一个管花钱的预算委员会。

在人大审议收税、收费方案以后,如果有必要,还要召开社会听证会,由各方面的人士来评判,某一税收是否合理、税率是否合理、收税的方式是否合理等等;广泛征求意见完了之后,把意见向筹款委员会反映,最终由它来批准。

对于特别重大的,很多老百姓都关注的,那就得公民投票来决定是否收这个税。为什么要采取公民投票?因为某个群体的意见和全体公民投票的意见是不一样的。比如说关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你让农民全部投票,他们觉得800元钱正合适;如果让城里人发表意见,800元钱的起点可能就太低了。

总之,收税是向公民拿钱,要征得公民的同意,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原则。不能说,政府发一个文件就可以收钱。像我们现在这样,某一级政府、某个政府部门发了一个文件就可以收费,这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所不允许的,也不符合法治政府的要求。

许嘉璐:网上传中国官民比例1:18是假新闻

作为知识分子,在社会上的影响是很大的,但如果我们仅仅只看网上的信息,对国情没有全面的了解,对历史没有全面的了解,就有可能产生错误的结论,有可能发出错误的言论

了解国情、服务社会,是参政党必备的品格。

工人和农民是中国社会的主体,作为知识分子,如果对这些基层人民的所思所想不了解,怎么能说了解国情?不了解国情,又怎么能正确理解国家的方针政策?参政党发挥自身的作用不仅要表态支持执政党的方针政策,更重要的是要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而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参与社会服务工作,深入了解国情。

中国知识分子的特点,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特征,就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身居斗室,胸怀全国。同时,我们长期在城市工作,对国情的了解不一定深透。今天传媒很发达,信息很畅通,我们可以从报纸、网络上了解到一些国情,但那毕竟是人家咀嚼过的东西,不是亲身的体验和感受而媒体上有的信息未必真实。比方说,最近网上有消息说中国的官民比是1∶18,照这个比例,中国就有7000多万官员。如果到各地走一走,就知道这是假新闻,耸人听闻。作为知识分子,在社会上的影响是很大的,但如果我们仅仅只看网上的信息,对国情没有全面的了解,对历史没有全面的了解,就有可能产生错误的结论,有可能发出错误的言论。

这些年来,民进会员深入老少边穷地区,开展定点扶贫、科技扶贫、开拓民办教育、民营企业社会扶贫,四两拨千斤,帮助这些地区增强造血功能,成果不小。通过社会服务,我们更多的专家、教师、企业家走出狭小的天地,走到更广袤的天地中去,接触我们的人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人民。

当前社会处在转型期,处在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起步阶段。参政党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作用大、担子重。做好社会服务工作不是我们闲得没事、无事找事,而是各级组织、每位会员的重要任务、日常工作。每位民进成员都应怀着一份赤子之心,参与社会服务工作就是我们尽到自己心力的平台和渠道,我们就是要高扬社会服务这杆大旗,应合着执政党、各级政府的各项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些实实在在的努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进中央主席许嘉璐9月3日在中国民主促进会全国社会服务工作经验交流暨表彰大会开幕式上说

第五篇:调查10年后中国男女比例严重失衡

中国人口发展面临挑战,人口问题专家彭希哲接受本报专访时认为: 出生性别比长期失衡以及出生率常年偏低将成未来十年我国人口问题的主要矛盾

据《羊城晚报》11月18日报道 彭希哲认为, 在实施了30 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后,中国面临的与人口有关的挑战更加复杂和严峻。老龄化趋势已无法逆转,民工荒、婚姻挤压等矛盾也日益凸显。中国政府应当尽快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将总和生育率维持在1.8 左右的水平,以实现人口与社会经济和环境资源的长期均衡协调,避免过快的老龄化进程和人口总量在未来迅速下降。 十年后,中国或有三千万男人被迫打光棍

羊城晚报:与人口发展相关的话题中,目前公众比较熟悉的一个词汇是“剩女”,您怎么看?

彭希哲:人口问题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我们对这些问题的感受在时间上可能不同。比如说,民工荒一出现马上就感受到了,但婚姻挤压现在还不明显,会在未来十年间凸现,而且主要不在城市。在偏远穷困的农村,问题严重的不是大龄未婚女性(剩女)的问题,而是男光棍的问题,是娶不起老婆、娶不到老婆的矛盾。由于这些地区与外界联系不紧密,研究者包括媒体看到的,可能跟实际情况有脱节。 未来10年,中国人口出生性别比结构失衡的后果会逐渐凸显,这就是婚姻挤压。我国目前的出生性别比还是118,就是每出生一百个女孩,会出生118个男孩,这种状况已经存在了近30年。中国人一般在20岁到44岁结婚,现在这个年龄段的男性比女性多了1500万,这个比重在未来10年中会持续上升,结果是,也许会有将近3000万男性找不到老婆。

男光棍与剩女是不一样的,剩女的问题大多是个人主动选择的结果,而男光棍常常是被动的,是因为中国人口里少了几千万女性,必然有人不得不打光棍。

羊城晚报:近两年,民工荒也备受关注,有人认为中国的“刘易斯拐点”即将或已经到来。您怎么认为?

彭希哲:“刘易斯拐点”本身存在争议,我也基本持否定态度。“刘易斯拐点”有很多限定条件,许多条件我们现在都不符合。我们现在每年新增加劳动力人口在1300万到1400万,这个数字在未来还会逐年减少,主要是过去人口出生减少的结果。尽管这会导致劳动力供应的变化,但不会因此而产生这么严重的民工荒。

民工荒与我国经济布局的变化相关联,原来大量民工到东南沿海,现在随着西部开发、中部崛起、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加上城市化进程的全面铺开和新农村建设,民工能去的地方越来越多。这实际上是很正常的经济现象,即使没有人口的变动而只是中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也会出现所谓的民工荒。

此外,大家较少关注高校扩招对民工这个特殊群体的影响。1999年,中国大陆高校招生160万,2011年招生680万,规模扩大了520万。想一想,如果进入这个年龄段的人口数是不变的,没有每年扩招几百万大学生的话,他们中间很大一部分都将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可能成为新的民工。现在这部分人的职业目标就会往白领方向走,这对年轻劳动力供给的总量和结构都会产生影响。所以我国的劳动就业市场会出现这么一个现象:大学毕业生从中长期看仍会就业困难,而民工会长期“荒”下去,能够变成民工的人越来越少而需求却持续存在。 出生率,低于1.5将敲响劳动力缺口警钟

羊城晚报: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已经公布的主要数据,我国过去十年间人口增长5.84%,年均增长率为0.57%。这是怎样一个概念?

彭希哲:这里有个很重要的问题,是对0.57%这个数据本身准确性的判断。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漏报率是0.12%,如果这些数据都是准确的话,那么中国现在的出生率,比以前公布的官方数据低。由于现在“六普”的详细数据还没公布,因此对这些数据的准确性还不好作判断。

不过有一点很明确,经过30多年努力,现在中国的生育水平非常低,每一个家庭生育的小孩非常少。学术界比较认同的说法是,中国现在的生育率大概在1.5,就是每个育龄妇女平均生育1.5个子女。这个数字现在在印度是2.7,美国每个妇女生2.1个小孩。

这种影响最主要表现为老龄化问题,我们现在65岁以上老人的比重比发达国家低,但是增长速度非常惊人,而且老年人口总量非常巨大。根据这次人口普查,60岁以上的老人已经是1亿7800万人。在2025年以后印度总人口会超过中国,但中国将是21世纪全球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当然,人口老龄化是一个全球性的趋势,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羊城晚报:数据显示,我国目前0-1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16.6%。这又是一个什么概念?

彭希哲:1970年我国0到14岁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40%,现在仅有16.6%。这会带来两个问题:一是按照这个比例,现在0到14岁年龄段的人口总数只有两亿多一点,反过来推算,中国妇女在过去十几年的生育水平实际上很低,每个妇女生了多少个小孩?可能就在1.5个以下。这是一个容易引起巨大争议的问题,到底是这个数据错了,还是我们过去对生育水平的估计错了?第二个问题,如果这个数据是对的,未来劳动力市场就会面临一种严峻的态势,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是放宽政策还是通过其他途径缓解未来劳动力供应减少的压力?

如果最终公布的数据仍然显示出生率在1.5以下,问题就很急迫了。

目前中国15到59岁人口(即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在70%左右。如果按65岁为标准,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要超过75%。短期内不存在劳动力缺口,所以很难感受到未来十几年间将发生的劳动力短缺是一种什么状况。如果数据不精确,决策就会有很大的风险。

另外,对劳动力供求的讨论,往往是按照现在的退休年龄来计算的。提高领取养老金的最低年龄将会是中国未来必然会发生的事情。从整体上讲,中国未来劳动力总量即使会下降,也是足够用的。问题在于未来劳动力的结构中,年轻劳动力比重会下降,中老年劳动力比重会上升,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以及劳动力的素质,这些都会影响中国经济的整体发展。 年轻人,充分就业才不会变成社会负担 羊城晚报:有人说,对总和生育率的判断失误,将直接导致对老龄化程度和劳动力供应的误判,并且最终导致在生育政策调整上做出偏离实际、贻误后代的决策。有媒体提醒,中国未来将因为人口问题面临严峻挑战,而拥有适中生育率的印度和中东则将成为潜在的最大受益者。您怎么看?

彭希哲:这都是一种可能性。可以说中国是很幸运的,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初期出生率都很高。这些年代出生的人在八十年代开始进入劳动力市场,如果当时中国没有改革开放、没有经济起飞,这么巨大的劳动力人口就会成为一个巨大的就业包袱。中国的改革开放恰好在这个时候创造了足够多的就业机会,也为中国过去三十年经济高速发展提供了支撑。另外,当时全球范围内正好面临发达国家的产业转移,而主要的人口大国,比如印度、巴西、印度尼西亚等,那个时候都还没有开始发展,中国把握了这个机遇。

年轻人多,同时要成为经济发展的动力,就必须要就业,没有就业就会成为社会负担,而不是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印度的生育率还很高,存在潜在的巨量劳动力供给能力,具有成为新“世界工厂”的能力。但问题在于,印度的经济增长模式能不能像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中国那样,能够有效地吸收那么多的劳动力就业。如果印度的经济环境、发展战略能提供足够的就业机会来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印度未来十年二十年间的经济增长潜力将非常巨大,否则,大量的劳动力人口反而会成为巨大的人口负担。 彭希哲认为,在实施了30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后,中国面临的与人口有关的挑战更加复杂和严峻。老龄化趋势已无法逆转,民工荒、婚姻挤压等矛盾也日益凸显。中国政府应当尽快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将总和生育率维持在1.8左右的水平,以实现人口与社会经济和环境资源的长期均衡协调,避免过快的老龄化进程和人口总量在未来迅速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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