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对外汉语教学论文

2022-04-28

近日小编精心整理了《晚清对外汉语教学论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一、应用语言学在国内的发展和研究现状(一)应用语言学在国内的发展1.我国应用语言学的萌芽早在先秦时期就开始了,例如孔子办学,就开设了“文学”和“言语”两科,在秦朝,统一文字为小篆,但是都是处在自发状态,没有形成专门的学科和体系。从整体上来讲,还是处在传统语文学的阶段,即文字、音韵、训诂,只是为经典作注释。

晚清对外汉语教学论文 篇1:

语法规范、修辞张力与对外汉语语法教学

提 要 与语音、词汇、汉字相比,现代汉语语法的规范化问题更加复杂,也因此五十多年来进展不大,很多问题还处在不确定、没说法的状况。这种状况对对外汉语语法教学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无论在理论上还是语言实践上都需要经过充分的讨论,以期得到一些共识。本文主要从修辞张力出发,讨论与现代汉语普通话语法的历史和现状相关的一些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 语法规范 修辞张力 对外汉语教学 语法教学

一、语法规范与修辞张力

对外汉语教学和对内的汉语教学一样,教授的无疑都应该是标准的“民族共同语”——普通话,这应该是无需讨论的问题。但教学就要讲求规范,而普通话的规范,尤其是语法的规范究竟该如何去认识,在教学中该如何把握,却还是大有问题的,对外汉语教学的实践早就说明了这是一个绕不开的大问题。在上世纪50年代具有历史意义的“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上,胡裕树(1956)就指出“语法的规范是汉语规范化的组成部分之一,也是我们语文工作者研究的重要对象”。陆宗达(1956)也指出,大家都注意到了语音和词汇的规范问题,“唯独对语法的规范问题,大家还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五十多年过去了,这种情况恐怕还没有根本的改变,很多问题都需要很好地讨论。比如,陆宗达先生当年指出的一种不规范的类型——破坏词的完整性,例子是西南方言中的“需不需要”、“反不反对”、“美不美丽”,认为“在这里‘需要’、‘反对’、‘美丽’都是绝对不能拆开的单词,万一拆开,那就是破坏了词的完整,是应当排斥的。”这种疑问形式今天究竟多大范围被接受?是否可以肯定地说已经进入普通话?好像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在对外汉语语法教学中,两种疑问形式(AB不AB/A不AB)都教,也许无论是教师还是教材编写者都已经认定是普通话的了。但这毕竟是个问题,到底谁有资格去做这种认定?这还是属于可以确定来源的,而邓懿(1956)指出的下列现象则是难以确定来源的:

“以前”和“没……以前”

“好不容易”和“好容易”

“差一点儿”和“差一点儿没”

“非得……不可”和“非得”

这些异构同义表达形式从规范的角度看究竟如何确定?因为当时并没有“规范语法”{1},所以“我们只好把两种表现方法平行地教给了学生”。五十多年后的今天,仍然没有哪本语法书告诉我们该如何处理这些现象。因此,语法规范问题和对外汉语语法教学间的关系是应该好好讨论一下,起码不是个伪问题。

是不是可以换一种思路来考虑这个问题呢?我们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语言规范并不是一个严密的静态系统,往往它的核心规则是可以清晰表述的,而它的边缘却总是呈现出模糊的、变动不居的状态。有鉴于此,我们必须将语言规范视为一个动态的系统来认识,修辞张力的问题也就进入我们的视野了。

什么是修辞张力?语言之所以是人类的一个得心应手的表达工具,就在于它能够在变中不变,不变中有变:它既要适应使用者不断萌生的新要求而调整自身,又要保持它的基本架构处在稳定状态。这两种要求之间的张力就是修辞张力:修辞就是在一定交际动因的推动下为实现意图中的效果而使用、甚至不惜变化语言,而规范则力图维护语言的固有状态以防止修辞过度发挥而造成交际的瘫痪,两种力量相互制约、彼此适应的结果,就使整个语言系统处在一种动态的平衡状态中。言语共同体的成员既遵循规范又出于修辞的目的不断试图突破规范,结果就出现了我们在对外汉语教学中经常遇到的那些边缘的语法现象。它们很可能是暂时的,也可能较长时间游移在规范的边缘,当然也很可能稳定下来进入语言的规范。无论哪一种情况,它们都频繁出现在现实的语言交际中,是语言现实中不可回避的一部分,因而是考验一个学习者实际语言能力的重要指标,对外汉语教学不能不正视它们。

从这一认识出发,就可以看到现代汉语语法规范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方言问题、文言问题、欧化问题,它们的出现都与修辞张力有关:或者是人们有意识利用它们来实现某种修辞意图(如下文所举的“VV+结果补语”),也可能是一种无意识的修辞力量,例如模仿或者语言习惯在起作用;还会促使我们去关注那些现实生活中层出不穷的边缘现象,比如讨论较多的“程度副词+名词”(如“很中国”)、叠架形式(也有称“重言”形式,如“来自于”)、动宾动词带宾语(如“备战奥运”)、名词功能扩大化(如“百度一下”)等,社会变化的节奏越快,传播媒体越是便捷普及,这些现象的出现也就越频繁。

二、方言语法对普通话语法的影响所造成的规范问题

我们知道,现代汉语语法不是一个内部均质的系统,在长期发展过程中融进了多种来源不同、性质不同的成分。其中方言成分就是一个重要的部分。比如吴语中的语气词“的”、表示尝试体的“VV看”,都已经被普通话吸收进来(陆宗达,1956),丰富了汉语普通话的表达形式。还有一些语法形式到底多大程度上算是进入汉语普通话,目前还没有证据充分的意见。例如同样是吴语区的“说说清楚”、“擦擦干净”一类“VV+结果补语”结构,李大忠(1996)就把外国学生造出的下列句子认定为错句:

⑴这种饮料,喝前要不要搅搅匀呢?

⑵请你把这个问题说说清楚。

⑶我的房间太脏了,下午我要扫扫干净。

⑷我请我的同屋把这篇文章讲讲明白。

从这些句子的结构和用词来看,使用这些句子的学生应该是汉语水平比较高的学生,初学者很难说出这样的句子来。那么问题就来了,把这样的句子判定为错句,学生会心服口服吗?他们会说这样的句子在报纸、广播、电视或者电影中都在使用{2},为什么我们用就是错的?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显然对于教学不利,需要给学生一个合理的解释。我们曾在一定范围做过调查(虽然不是严格的社会语言学的调查),老北京人都不接受这种形式{3},但一些新北京人基本接受这种形式。根据已有的观察,我们大致认为,由于普通话的基础方言——北方方言自身的“V+结果补语”结构形式无法既表达动作及其结果意义又带有尝试、舒缓语气,因此,吴方言中的“VV+结果补语”就有了进入普通话的机会{4},根本的动因还是表达中积极修辞的需要,追求的是一种普通话中既有的“V+结果补语”所无法表达出来的特有表达效果。初步的观察还发现,能用于这种形式的充当结果补语的形容词很受限,如“干净”“清楚”“明白”等,而吴方言中充当结果补语的形容词则相对开放。这些认识都还有待于严格的社会语言学调查去证实。但这一语言现象提示我们,方言和普通话间相互影响的表现可能是复杂的,不能简单化地处理,需要进行深入研究后再下结论。储泽祥(1994)对这种现象进行过考察,并倾向于认为“VVA”能够“被普通话正式接纳”,这一总体认识我们是同意的,但对其谈到的一些理由不敢苟同,比如“独特的语值”是带有吴式的“嗲味”,被女性所接受,因此先在女性口中出现,我们认为这恐怕并不符合语言事实,这一形式具有的所谓“语值”上面已经谈到。仅举一些书面中的用例还不够,因为这些用例多数看不出性别倾向。近些年来,粤语的某些成分也在影响普通话,比如“有+VP”结构(如“有看”,不同于书面语中的“有售”),到底在哪个社会群体、多大范围使用,目前并不清楚。从语言表达的需要看,我们初步认为,粤语中“有+VP”这种以“有”表达完成体意义的形式不大可能被普通话接纳,因为普通话系统中已有“了”这个形式,并且“粤味”汉语似乎已经失去了曾有的社会优势。

胡明扬(1993)曾指出:“有些方言成分却很难说是合乎规范还是不合乎规范的,因为普通话的规范还处在逐步形成的过程中。不少规范还是不明确的。”他举了下面两组例子:

喜欢不喜欢? 喜不喜欢?

看一看    看一下

去天津    到天津去

吃不吃桔子? 吃桔子不?

认为左边的一组和北京话一致,右边的和地道的北京话不一致,如果严格以北京话为标准,那右边一组就是不规范的,“可是这些说法在书面语里面已经使用的相当普遍了,谁要说这些说法不规范,恐怕行不通。”到底怎样解决这个问题,作者没有给出答案。这涉及到语法规范究竟以什么为标准的问题,很复杂,本文暂不讨论。

三、文言语法对现代汉语语法的影响所造成的规范问题

严格地讲,现代汉语语法与文言语法的关系不是谁影响谁的问题,而是一个语言系统内部共时表现和历时演化的系统调整的问题。通常的表述是现代汉语语法吸收文言语法成分,这种说法其实带有了主观性和主动性,含有“也可以不吸收”的意味。客观上看,即使用“吸收”的说法,也应该看作系统内部的自然吸收{5}。

上世纪50年代以来的汉语规范化讨论中,大家普遍认为很需要规范的问题之一就是现代汉语中不当使用的文言词汇和文言语法成分。文言词汇的使用暂且不论,因为相对而言,文言语法成分对于现代书面汉语的系统影响更大。文言语法成分的使用在现代汉语(尤其是书面汉语)中比较普遍,很多文言成分已经成为现代汉语语法系统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例如:

⑸他们视白话文为“买办资产阶级的东西”,这就把欧化问题与阶级问题联系起来。(刘进才《语言运动与中国现代文学》)

⑹毛主席的科学预见,后来完全为历史的发展所证实。

⑺语法之分为词法和句法两部分,并不是偶然的。(陈光磊《汉语词法论》)

例⑸的“视…为…”结构、例⑹的“为……所”结构,例⑺“NP之VP”结构都是文言结构,但已经广泛地用于现代汉语(主要是现代书面汉语)中,以至于人们经常感觉不到是在使用文言语法。比如“以A为B”结构,使用频率很高,不限于书面语,很多意义的表达没有可以替换的其他形式,例如:

⑻这得以你为主。

对于使用什么样的文言成分算是规范的,意见并不完全一致。比如陆宗达(1956)就认为,《论语》上说“授之以政”这种语序在古汉语里原是很通行的,可是现在常常套用这种格式,说“授予某某人以博士学位”,那就破坏了现代汉语的语序。显然认为这是不规范的。但是我们在书面语料中可以发现大量的用例。例如:

(9)现代民族国家的建立赋予这种统一的民族共同语以合法性,并使它得以实施推行。(刘进才《语言运动与中国现代文学》)

(10)康德当时写书的时候,思想界充塞了多少著作啊,而惟有康德的书给予人类思想史以如此长远的影响。(李泽厚《读书与写文章》)

(11)宋儒喜欢给儒家经典以新的解说,遂有其讲学或谈话的记录。(徐时仪《汉语白话发展史》)

(12)还语言以自由的阳光,这就是战胜常规,打碎传统镣铐的不可克制的生命之力。([法]约瑟夫·房德里耶斯《语言》,岑麒祥、叶蜚声译)

(13)这些方面的每一种道德都足够赢得社会的尊重,足够给今天的许多人以触动。(新京报,2008年9月20日){6}

当然,语体对这类句式有选择性,口语中确实难以接受此类句式,正如作为广播工作者的丁一岚(1956)所说,“为了使听众容易听懂广播的内容,我们编写广播稿是比较强调口语化的,要求播出去像普通说话一样”,“‘授予志愿军战士ХХХ以勋章’读起来就别扭,改成‘授给志愿军战士ХХХ勋章’就容易懂了。”这是语体的要求,不能说这种用例就是不规范的。现代汉语中普通名词做状语的问题也是在语法规范讨论中被提及的(李晋霞,2004)。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认为汉语自古就存在着一条基本的语法规律:在表达动作行为的工具、方式、依据、范围等句法语义时,能够表达这些句法语义的名词可以直接做状语(孙德金,1996),因此,凡是特定语体中符合这条规律的现象就不能认为是不规范的。换言之,这是汉语固有的一种语法规则,当语言表达需要时就会用到,一般而言不应是规范的对象。

四、欧化语法对现代汉语语法的影响所造成的规范问题

伴随着晚清“西学东渐”的潮流,大量西方著作翻译到汉语中来。除了林纾等以文言翻译外,大部分采用的是白话形式,比如鲁迅的翻译,这对于现代汉语书面语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用欧化形式建设“新国语”成了当时很多人的共识,并付诸行动。比如梁启超就曾说过:“启超夙不喜桐城派古文,……至是自解放,务为平易畅达,时杂以俚语、韵语及外国语法,纵笔所至不检束,学者竞效之,号‘新文体’。”{7}这种新文体所含的欧化成分对后来自会产生影响。吕叔湘、朱德熙在《语法修辞讲话》中批评了一些因欧化造成的问题。比如过长的修饰语:

(14)华北各地在普及抗美援朝运动中已经使用了广播大会,橱窗宣传,在文化馆民校中进行宣传,以及指定干部按处按人实行“包干制”,逐街,逐巷、逐片,逐户地进行宣传等办法,受到人民欢迎,证明这是使宣传普及深入的较好方法。

从“使用了”到“办法”,中间是长而复杂的修饰语。再如代词前加修饰语:

(15)新中国的人民是多么高兴啊,尤其是首都的他们。

(16)掌子上的四十米高的崖头突然飞卷下来,在热火灰沙中,英勇的他俩终于未得冲出而遭难。

作者当年指出的这些现象,今天仍然存在。究竟该如何看待?另如“最……之一”格式,曾有文章认为这是一种不规范的形式,也有文章从模糊语言的角度论证其合理性{8}。其实这就是一种源于英语“one of the best……”的欧化格式{9},至于为什么汉语能够接受下来,可以做各角度的研究,简单的规范与否的定性没有意义。

五、对汉语语法规范问题的历史认识

了解一下现代汉语标准语——普通话形成的历史,就不难理解汉语语法内部复杂状况产生的原因。在五四新文化运动当中,“崇白话废文言”主张产生广泛影响,特别是1920年1月当时的北洋政府教育部颁布命令,在小学弃文言教白话后{10},建设什么样的“新国语”(也即今天说的标准语)就成了当时胡适、陈独秀等知识精英关心的重要问题。周作人(1925)说:“古文不宜于说理(及其他用途)不必说了,狭义的民众的言语我觉得也决不够用,决不能适切地表现现代人的情思:我们所要的是一种国语,以白话(即口语)为基本,加入古文(词及成语,并不是成段的文章)方言及外来语,组织适宜,且有论理之精密与艺术之美。”刘半农(1935)说:“于白话一方面,除竭力发达其固有之优点外,更当使其吸收文言所具之优点,至文言所具之优点尽为白话所具”。朱经农说:“不过‘文学的国语’,对于‘文言’‘白话’,应该并采兼收而不偏废。其重要之点,即‘文学的国语’并非白话,亦非‘文言’,须吸收文言之精华,弃却白话的糟粕,另成一种‘雅俗共赏’的‘活文学’。”钱玄同说:“用了北京话做主干,再把古语、方言、外国语等等自由加入”(钱玄同,1925);又说“制定国语,自然应该折衷于白话文言之间,做成一种‘言文一致’的合法语言。”(钱玄同,1935)包括后来毛泽东在《反对党八股》一文中也曾主张:“第一,要向人民群众学习语言。第二,要从外国语言中吸收我们所需要的成分。第三,我们还要学习古人语言中有生命的东西。”这些主张基本意思是共同的,即新的标准语应该是一个融合了各种来源成分的“拼盘”。这些主张和语言实践的结果就是今天杂有各种成分的非均质的现代汉语普通话,出现各种规范不明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张卫中(2008)说,五四之后除了鲁迅、冰心、叶圣陶等作家以外,“相当多的作家都存在着语言混杂的问题”,这可能和事实有距离。其实,在新的“标准语”建设的过程中,基本不存在语言不混杂的作家,大家都在尝试着各种来源的表达形式,因为没有谁脑子里有一个成型的“标准语”,每个人都扮演着建设者的角色{11}。只不过某些原本是方言的、文言的、欧化的表达形式被多数作家反复使用,成了“最大公约数”,于是固定在现代汉语书面语中,也就成了“标准语”接受的形式。很多今天我们看作“规范”的形式,在当时也就是被瞿秋白(1931)称为“不人不鬼的话”的形式。

1955年召开的全国现代汉语规范会议确定了普通话的定义,这个定义实际上也就具有了规范标准的功能{12}。其实,之前的1951年在《人民日报》上连载的吕叔湘、朱德熙的《语法修辞讲话》已经在“规范”着汉语的语法了。之后发表的文章和著作都有许多是在做规范的努力。从国家层面上看,建国以来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机构(从文字改革工作委员会到后来的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在规范汉语工作上做了很大的努力,也有很多的成果。我们注意到,主要的工作是文字、语音、词汇几个方面的,语法规范问题所做工作较少。这一状况或许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因为对语法的规范问题历来有很大的争议。比如英语历史上规范语法所要求的不能说“It’s me”,只能说“It is I”{13},而大众的语言却并不遵循这个规范。国家语言文字领导机构并没有完全扮演法兰西学院的角色{14},至少在语法上是这样。

六、汉语语法规范的多元性与对外汉语语法教学的层次性问题

1.汉语语法规范的多元性

对于汉语语法规范本身,学术界有不同的认识。“规范”就意味着是非、正误的评判。如张斌(2005)所说:“‘规范化’这一目标隐含着一种哲学思想:存在的并非都是合理的。如果存在的都是合理的,那就用不着提倡规范化了。因此研究存在的语言现象哪些是合理的,哪些是不合理的已成为语言学家的任务。”理论上来说,恐怕多数人都会赞同这一意见{15}。但具体落实到实践中,情况就非常复杂了。

谈语法规范,首先就有一个是否存在一个普遍接受的、适用于各种语体、语域的“标准语法”的问题,因为只有存在这样一个“标准”,才谈得上用它去规范具体的语言活动,这个关系不难理解。至少在目前看来,这样的“标准语法”还不能说已经存在,从上文谈到的一些现象可以得到这个认识。恐怕需要实际地面对现代汉语普通话建设历史不长,并且仍处在建设过程中这个现实。因此,抱定规范标准的唯一性理念可能会导致无法实现语言规范宗旨的结果。语言本身既然是复杂的,在规范问题上就难以单纯化。现代汉语书面语和口语之间尽管有很多的共性,毕竟是两套表达系统,语法规则相对立的项目很多,在这个层面上就要有不同的规范标准。同样是书面语,文艺语体和科学语体间也有很多对立的规则表现。还有在各个具体的语域,语法规则表现都可能不同。例如“名+数量”这种语序在日常口语交际中基本不用,不能说:

(17)我昨天在王府井书店买了书一本。

但在菜谱、帐本等操作语体文本中却是必用的结构,就不能说这些文本中的用例是不规范的。

因此,我们认为应当持有一种多元语法规范的理念,在不同层次上确定相应的规范。这样说不等于不要“最大公约数”型的语法规范,主要是在现阶段我们对现代汉语语法的各种复杂表现认识还不十分清楚,需要做大量的分层次的调查研究工作。只有这样,未来的某个时候,我们可以求出这个“最大公约数”来。

现状虽然如此,在对外汉语教学等语言应用领域还是可以按照一个大体公认的语法规范进行教学和应用的,只是应当基于上述的现实认识,对教学语法规范持有一种多元的、动态的规范观。方光焘(1997)曾说:“学校的教学始终有学校的语法,属于文典的、规范的,规定哪些该写,哪些不该写,有实用的一面。20世纪以后,兴起了现代语法的研究,不但进行历史比较,也注意体系,于是对学校文典(即学校语法或称教学语法school grammar——引者)的批评也多了,认为是非科学的。学校文典要改革,不能只服从规范,而要把科学研究的成果不断地吸收进去,注意发展中的表现。”所持的显然是发展的、动态的规范观,对我们思考教学语法问题很有启发。

2.对外汉语语法教学的层次性

对外汉语语法教学在构建学生第二语言能力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历来受到重视。五十多年来的教学实践遵循的基本是上世纪五十年代确立的教学语法体系{16}。这个体系至今仍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看到它的作用和贡献的同时,也要从发展的角度去认识其局限。暂且不论理论基础和框架,就是在具体的语法事实上,也有很多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复杂的语言事实都被纯化处理了,语体、语域等因素所带来的语法变体很少被关注。

这种状况和对外汉语教学的发展过程有很大关系。长期以来,对外汉语教学的主体是短期强化教学,从零起点到高级阶段的完整教学实际从上世纪70年代末才开始,并且一直占有限的比例,因此语法教学基本都压在一年当中完成,能够把基本的语法项目教授完就已经不容易了,即使有语体、语域等认识,也不可能照顾到。这是历史也是现状。但随着汉语走向世界步伐的加快,汉语学习者的层次越来越高,高级汉语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强,对外汉语教学就不能只把重点放在基础汉语教学上,需要系统地、分层次地规划教学,有层次的教学语法体系就成为必需。要构建系统的、有层次的教学语法体系,就必须对现代汉语的各种复杂的语法表现做细致的研究,在此基础上对每一个语法项目做出功能描述,这样构建起来的教学语法体系才会具有更强的实用性。以“名+数量”为例,基础汉语教学中不出现这种结构,只教最基本的“数量+名”这个一般规则。随着汉语水平提高,到了中高级阶段,涉及到特定语体时,就可以引入“名+数量”结构,说明功能和意义。这样,学生在看到菜谱等说明性文本时才不会感到困惑。此外,在高年级的语法教学中要和修辞教学有机的结合起来,比如“很+名词”的现象在基础阶段当然不能作为教学内容,但在高级阶段就需要从积极修辞的角度让学生了解这种结构的特定表达效果。毫无疑问,这种有层级性的语法教学要远远胜过平面的、简单化的教学。

七、结语

语法规范化的问题要比语音、汉字、词汇规范化问题复杂得多。正因其复杂,才需要做深入的理论探讨。我们认为,确立语法规范的基础是对语言中基本语法事实的充分认识,同时还需要对规范与突破规范的修辞张力之间的关系有客观的认识,舍此则不可能有真正普遍接受的语法规范。语法规范化问题对对外汉语语法教学有非常直接的意义,无论是宏观的理论问题还是微观的具体语法现象,都需要有更多的人来关注和讨论。

注释:

{1}其实今天也没有“规范语法”。

{2}笔者曾在电影《哈里波特》(某部)中发现这类用例。电影语言应该是规范的。报纸上甚至标题也有用这种结构的,例如“搞搞清楚国货和地产谁救谁呀”(《现代快报》2008年11月7日标题)。

{3}胡明扬先生对“老北京人”的定义是:父母双方是北京人,本人在北京出生和长大的人。见胡明扬《北京话初探》,第1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

{4}不同方言实际上是不同的系统,而语言系统间在接触过程中存在着一种机制:甲系统中原本缺乏的,会从乙系统“借用”,只是这种借用的过程或长或短。

{5}在汉语规范化问题的讨论中有人认为,一定意义上讲,现代汉语普通话带有人造语言的特点,这是我们不能同意的。

{6}各例虽然都是使用“VA以B”形式,但类型有别,另文讨论。

{7}见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第206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其实,欧化首先发生在晚清以降的“通俗文言”(见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第4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中,梁启超的“新文体”就是这种杂有包括欧化形式的通俗文言。

{8}从CNKI搜索的结果看,讨论的文章有25篇之多。

{9}贺阳(2008)依据霍凯特(1958)关于词语借用的填补表义空白动机的理论认为“这一句法格式的移植就显现出明显的填补空白动机。

{10}此举被看作白话战胜文言的标志。

{11}今天普通话中有“听众”而没有“读众”(一般用“读者”),但朱自清就说过:“即使为略能识字的读众而译的书,也应该时常加些新的字眼,新的语法在里面。”(朱自清《鲁迅先生的中国语文观》,原北平《新生报》1946年,另《朱自清全集》第三卷,第176页,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12}定义中“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是在会议之后的1956年2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中加上的。这也是近些年来遭诟病最多的一条。

{13}因为规范语法的强大力量,以致英国管中学叫“grammar school”,参见弗·帕默的《语法》(赵世开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2年版)。

{14}在法国甚至有一个更有威力的权威,即法兰西学院,该学院从1653年起就有权决定在法语里什么是允许的以及什么是不允许的。参见注①。

{15}这里也只能是大概的估计。2004年4月2日转贴在北京大学中文论坛(www.pkucn.com)上的钱乃荣《质疑“现代汉语规范化”》一文引发的争论持续三四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个问题认识上的复杂性。尽管“对现今我国的‘汉语规范化’工作,众网友多持否定态度”(参见杨文波“《质疑“现代汉语规范化”》讨论综述”,《语言教学与研究》2008年第5期),但仍不能据此就认为多数人不赞同规范化,杨文中“学术界和社会上的众多专家学者大都抛弃了‘规范化’的提法”更是不知依据为何。

{16}由邓懿先生主持编写的《汉语教科书》(北京: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中的语法框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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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毛泽东.反对党八股[A].毛泽东选集(第三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作者:孙德金

晚清对外汉语教学论文 篇2:

应用语言学研究与展望

一、应用语言学在国内的发展和研究现状

(一)应用语言学在国内的发展

1.我国应用语言学的萌芽早在先秦时期就开始了,例如孔子办学,就开设了“文学”和“言语”两科,在秦朝,统一文字为小篆,但是都是处在自发状态,没有形成专门的学科和体系。从整体上来讲,还是处在传统语文学的阶段,即文字、音韵、训诂,只是为经典作注释。

2.晚清到民国成立时期。1898年马建忠《马氏文通》出版,是中国形成独立语言学的标志。

3.二十世纪初到建国前。主要是围绕白话文运动开展的,其内容主要是要使白话文取得书面语的正统地位。

4.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时期。主要是语文知识普及阶段。《人民日报》开始连载吕叔湘、朱德熙的《语法讲话》,并且发表社论《正确地使用祖国的语言,为语言的纯洁和健康而斗争》。1955年10月通过《汉字简化方案修正草案》和确定“普通话”的内容,在会后实施了《汉语拼音方案》。为了促进汉语规范化,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从1956年起开始编纂《现代汉语词典》,1978年正式出版,是我国第一部具有很高学术水平的规范性词典。

5.改革开放以来。应用语言学科成立以及蓬勃发展。1984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成立,这是中国应用语言学学科成立的第一个标志。1992年《语言文字应用》创刊。《语言文字应用》的创刊使应用语言学有了专门的阵地。

(二)应用语言学在国内的研究现状

近20年来,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指引下,中国的应用语言学更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一个十分突出的变化就是出现了社会语言学、心理语言学、计算语言学、语用学、对外汉语教学等新型学科,这些新型学科大都和应用语言学有密切关系,甚至本身就是应用语言学的内容。这说明应用语言学在中国已经发展成熟。在这些新型学科中,计算语言学和对外汉语教学在发展速度上无疑将会处于领先地位,将可能是中国语言学未来发展的主要动力。

1.在计算语言学方面

近些年来,计算机技术以惊人的速度发展,影响到所有学科的研究工作。在语言学方面,形成了计算语言学这门新型学科,言语工程技术成为热门课题。经过改革开放以来20年的努力,汉语语音识别与合成、汉语自然语言理解、中文信息处理、汉语语料库的建设、现代汉字字频统计、现代汉语词频和句型频度统计等方面的研究都已经取得相当可喜的成果。其中语言文字信息处理技术成绩骄人:陆续开发的多种键盘输入方法。解决了汉字和一些少数民族文字进入计算机的问题;汉字自动识别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语音识别和语音合成技术进展明显;信息处理开始走向对自然语言大规模真实文本的自动处理,等等。这些成就都大大促进了我国的信息化进程。

著名科学家、“当代毕异”王选教授主持的我国计算机汉字激光照排系统和电子出版系统的研制,引领中国印刷业“告别铅与火、迎来光与电”,将语言知识转化为生产力,取得划时代的巨大变革。

2.在对外汉语教学方面

过去,对外汉语教学曾被一些人讥为“小儿科”教学,近20年来“异军突起”,一跃成为语言学领域中发展最迅速、影响最广泛的新型学科。这自然和国家的改革开放政策密切相关。20年来,留学生的人数猛增,从事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成倍增长,科研成果不断涌现,终于为中国应用语言学领域增加了一门充满朝气的新学科。

1987年8月14日,世界汉语教学学会正式成立。学会的成立促进了汉语作为外语教学和研究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了世界汉语教学与研究的发展。

理论建树初具规模。现在,对外汉语教学已经初步形成了自己的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由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两部分组成;基础理论包括语言理论、语言学习理论、跨文化交际理论和一般教育理论等;应用理论是指教学理论和教学法。

研究对象更加明确。对外汉语教学的研究对象,即作为第二语言或外语的汉语的学习和教学,即研究外国人学习和习得汉语的规律和相应的教学规律。

研究方法已具有自身的特点。第一位是汉语本体研究,但在研究方法上、侧重点上不同于一般的汉语研究。

研究领域正在拓宽。社会文化因素在对外汉语教学中作用的研究,开始引起人们的注重。开始是关注汉语教学中文化背景和文化知识的介绍,继而进入了跨文化交际的研究领域,开始研究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在交际中所碰到的问题及其应对策略。

研究成果十分可观。对外汉语教学研究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汉语本体研究成绩尤为突出。

二、应用语言学在国外的发展和研究现状

(一)应用语言学在国外的发展

1.语言学在成为独立学科之前,长期从属于哲学,属于语文学的范围。

2历史比较语言学时期。1786年英国学者琼斯发现了古印度语的梵语和欧洲的许多语言有同源关系,导致了历史比较语言学的产生,是语言学走上独立发展道路的标志。

3.结构语言学时期。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针对历史比较语言学的不足,提出了一系列的语言学理论,奠定了现代语言学的基础。

4.生成语言学时期。1956年乔姆斯基发表了《句法结构》,认为结构分析不能掌握人类语言的创造性。提出了生成语言学。

5.十九世纪以后,应用语言学就已经跟历史比较语言学分道扬镳了,当时的应用语言学主要是指语言教学。1870年,波兰语言学家博杜恩?德?库尔特内就已经提出要区分“纯粹语言学”和“应用语言学”。

6二十世纪40年代,在二战前后,由于军事、科技、文教、旅游的需要。随着外语教学的发展,人们才开始重视应用语言学的发展。一般认为美国是应用语言学的发源地。

标志应用语言学形成的重要事件是1946年美国在密执安大学建立的英语学院,研究如何对外国人讲授英语,并出版著名的杂志《语言学习》,这个刊物的副题就是《应用语言学杂志》。这是世界上第一本明确冠以“应用语言学”的杂志,从此,应用语言学作为一门独立的语言学科,受到学术界的承认和接受。

应用语言学发展上的一个重要事件是1964年在法国召开的第一届国际应用语言学大会和国际应用语言学协会的成立。该会议每三年一次。

(二)应用语言学在国外的研究现状

近几十年来,国外的应用语言学日益广泛地借鉴自然科学的研究成果,越来越普遍地运用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手段,形成了众多新的分支学科和边缘学科,从而使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关系更加密切,成为研究方法最精确的学科。与此同时,其理论和方法也开始对其他学科产生重大影响,已经不再是和国计民生无关的象牙塔内的纯学术研究,而是走向社会。在社会生产和文化建设各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应用语言学的发展先后经过对比分析、差错分析、行为分析、话语分析和语言统一性及多样性分析五个阶段。50、60年代的应用语言学研究中,对比分析,差错分析占很大比重。对比分析在50年代相当盛行,它的心理基础是行为主义。在对比分析占主导地位的50年代,应用语言学的研究和实践集中

在对不同语言的异同进行对比,包括语音、词汇、语法的对比。此后由于人们在实践中越来越多地发现两种语言结构不相同时不一定就出现错误,而两种语言相近的地方却往往出现错误,很多错误与L1并没什么关系;与此同时,50年代美国学术思潮开始发生变化,乔姆斯基对行为主义心理学进行了猛烈的抨击。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差错分析取代了对比分析。自60年代末到70年代之间。差错分析在外语教学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的理论基础是认知心理学。自70年代末起,人们不再过多关注学习者的语言差错,而是把注意力投向整个二语学习过程,他们研究学习者的词汇、句法、音位习得规律、行为分析,因而成为继差错分析之后应用语言学研究的又一热门话题。

与此同时,话语分析由于摒弃孤立分析句子的弊端,把话语分析与话语所使用的语境联系起来而倍受推崇。在80年代,话语分析在应用语言学研究领域中已相当盛行。90年代应用语言学的研究范围和领域更加深入,广泛,涉及到多种学科,交叉学科,即跨学科研究,把语言的社会性因素提到了重要地位。

三、评价

从总体上看,国外应用语言学发展很快,但在理论上还比较薄弱。这有多方面原因:一个是学科形成到现在的时间还不太长,学科基础不够深厚,理论研究自然比较薄弱;另一个是应用语言学涵盖的内容繁多,不容易进行总的理论概括和总结。加强应用语言学各分支学科方法论的综合梳理与总结,加强应用语言学基本理论研究,将是应用语言学今后在理论建设方面的重要任务。

跟国外相比,我们的应用语言学比较注意研究各分支学科的实际问题和总规律,而且认为应用语言学不只是理论的应用,本身也有理论。在理论方面,有从国外借鉴而有所发展的,有主要是我国提出的。

综上所述,对于应用语言学未来的发展方向。我个人有以下几点提议:

首先,应用语言学的关键在“应用”。其学术目标是解决国家和人类在发展中所遇到的语言问题。只有基于这样的认识,应用语言学才能在国家发展中找准自己的位置,与时俱进,并通过自己的学科研究,促进国家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

同时,也要加强和发展基础理论研究。有的人认为应用语言学考虑的仅是实际的应用,往往忽略基础理论研究,结果应用的成果局限性很大。例如我国计算机汉字输入方法层出不穷,研究者只从文字的结构着眼,而忽略汉字使用的心理语言过程的探讨。一般来说,从思想到言语输出,其语言的外壳是声音。汉语不是拼音文字,其语言表征是否有声音的,就是一个值得研究的基础理论问题。美国认知科学家司马贺(Herbert Simon)和一些中国学者的研究表明,即使是汉字的处理也要经过“语音环”(phono logical loop),所以对用计算机写作的人来说,用音码输入较为直接;但是对打字员来说,他首先看到的是一个个字,其语言输入是视觉的,则可能用形码较为直接。所以对编码法的评估不能离开用户。有些打字员也可能不是一个字一个字看,而是以整个词组或句子来看,然后转换成声音表征,再进行输入。那么哪一种输入法好呢?也有待观察和研究。我只是用这个例子来说明应用型的研究往往离不开基础研究。往往是以基础研究为先导,开发更多、更好的应用研究。

最后,要重视视多学科的交叉和融合。学科的交叉、渗透与融合,是当今学术发展的大趋势。应用语言学从根本上说,是研究语言本体和本体语言学同应用各部分结合部、接触面,包括结合、接触的动态变化的规律性的学科。是语言学同相关学科交叉、融合而产生的学科群。应用语言学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应用语言学是生机勃勃、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例如在全新的21世纪,世界正面临着一场新技术革命。推动这场新技术革命的核心就是以计算机为基础的信息技术。就应用语言学来说,新技术革命的核心就是计算语言学,计算语言学的发展对应用语言学的各个领域都将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作者:陈雅萱

晚清对外汉语教学论文 篇3:

傅多玛《汉英北京官话词汇》“把字句”初探

内容摘要:本文的研究对象是英国传教士傅多玛编写的汉语口语教材《汉英北京官话词汇》。文章从该书特殊的句法结构“把字句”出发,揭示这部教材的内容和价值。本书中的“把字句”主要用于祈使句中,如对学生说话、命令仆人等,符合日常的语言习惯,但因为历史发展的关系,清末民初时“把”字的语法化尚未彻底完成,书中有的“把字句”和现代汉语语法规范有一定差别。

关键词:傅多玛 《汉英北京官话词汇》 把字句 对外汉语教材

近年来,对外汉语教材研究逐渐将目光转向明清以来外國人编写的汉语教科书上,因为这些教材的编者大多是汉语二语学习者,对学习的重难点、学习策略等深有体会,内容十分具有参考价值。傅多玛的《汉英北京官话词汇》在东北、华北地区都具有一定影响力,这本书不仅能成为汉语史研究的珍贵语料,也能对当今汉语教材的编写予以启示,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

一.编排体例

全书共六个部分,分别为封面、扉页、前言(Preface)、正文(Chapter One to Twenty-four)、索引(Index)和勘误表(Errata),均采用横排方式。

作者在前言部分主要表达了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讲述了自己编写这本书的原因。第二,提供使用这本书的建议和适用范围。第三,对詹姆士牧师提出的有价值的批评和建议表示感谢。

正文部分共有二十四章,共215页,每一章节无课文标题,仅以第一章(Chapter Ⅰ)、第二章(Chapter Ⅱ)等进行简单地标示,也没有特定的话题,每章节由若干词汇、短语和句子组成,都配有相应的英文翻译,如第三章(Chapter Ⅲ)第一句话“把这一封信交给王先生”,相应的英文解释为“Take this letter and give it to Mr. Wang.”。本书涉及的话题十分广泛,包括日常的生活对话、文化常识以及风土人情、人文地理等。在第二十四章结束后作者花费了一些篇幅来介绍中国的常用部首,如对“攵”的介绍:“攵 反文 The character攵 at the right hand or contrary side of another character.”有的部首还提供了例字,如对“亻”的介绍:“亻单立人 A single man standing erect,in contrast to the leaning form of the full character 人。单立人加两横儿为仁字 The character 仁 is made by adding two horizontal strokes to a single man.”

索引部分按照英文首字母进行排序,读者可根据英文单词查询所对应的汉语用法,如“Ready”对应的页面为17、20、172,再根据页面可以查询到例句:①饭好了就送来。(When the food is ready,bring it in.)②东西都好了。(Everything is ready.)③得定做,没有现成的。(It will have to be made to order;there are no ready-made ones.)

勘误表是用来提示正文中某一页某一行出现的错误和改正方法,如“48 4 omit ‘呢’”,意为在正文的第48页第4行,删去“呢”,原文为“我听说了总督今天要出门呢”。修改后的句子是“我听说了总督今天要出门”。

二.“把字句”的用法

“把字句”一直是现代汉语特殊句式研究的热点,应用十分广泛。王力(1944)最早提出“处置式”的概念,即用助动词将目的位提到叙述词的前面,以表示一种处置者。随后,吕叔湘(1987)又把“处置式”称为“把字句”。不同学者编写的《现代汉语》对“把字句”的定义有所不同,例如黄伯荣、廖序东(1990)认为在谓语动词前用“把”引出受事,并对受事进行处置的主动句称为“把”字句。胡裕树(1995)认为“把”是将动词支配的对象提到动词前面,目的是强调动作的结果。邢福义(2011)认为“把字句”是状语部分含“把”的句子,不是一般动宾句的变换形式。“把字句”的应用有条件限制,对留学生来说有一定的难度,作为对外汉语教学的重难点,国家汉办在2014年修订的《国际汉语教学通用课程大纲》(以下简称《大纲》)中将“把字句”划分为以下格式:

本书以《大纲》的结构形式来划分《汉英北京官话词汇》中的“把字句”并进行系统地分析和描写,以期了解当时的语言现象和汉语语法教学状况。

1.主语+把+宾语+动词+在/到/给/干净/完/成 /……

这个结构可以看作是最简单的“把字句”,常用来表示位移或者性质变化,是留学生最先接触也是最早习得的一类。广义处置式表示动作行为实施后,某事物发生位移变化,多为时间、空间上的变化,是处置式的常用形式、基础结构。狭义处置式表示动作行为实施后,某事物发生了某种变化,或产生了某种结果,或处于某种状态,句式结构最为丰富灵活,由广义处置式发展而成。其中“把+宾语+在/到/给……”是广义处置式;“把+宾语+干净/完/成……”和“主语+把+宾语+动词+补语”是狭义处置式。这两种结构书中数量最多,出现最早,应用最广泛,例如:

①把这一封信交给王先生。

②把洗澡盆搁在睡觉的屋里。

③你们俩把这个箱子拿进屋里去。

④把这一封信送到邮政局。

⑤把他送到门口儿。

⑥把粳米煮熟了。

⑦把床上的蚊帐也挂上。

⑧你们把书合上。

2.主语+把+宾语+动词+补语

上文中提到这类结构的“把”字句属于狭义处置式,按照补语的语义类型可分为结果补语、趋向补语、状态补语等。该结构动词后的补语以结果补语和趋向补语为主,动词前面常带状语。本书中趋向补语数量非常多,例如:

①把帘子撩起来。

②把这些东西都收起来。

③把他翻过来盖儿朝上这一面儿朝下。

④把你那个钱好好儿的收起来。

⑤把车磨回来我们要往回走。

3.主语+把+宾语+给+(指人名词或代词)+动词短语

《大纲》中将这个结构划分为五级,“给”在这里是一个介词,表示对象、目的,相当于“为”、“替”,难度比较大。虽然在本书第三章节中就已经出现,但数量少,前后间隔跨度大,例如:

①你把信给他留下了没有?

②把这些珠子给我串上。

③把这个辞行的片子给某人送去。

4.其他“把字句”结构

除了上述三种“把字句”结构,其他类型的例句比较少,我们放在一起进行论述。

“主语+把+宾语+动词重叠式”中重叠式既有“光杆动词”的重叠,也有在两个动词中间加“一”的情况,例如:“秫稭都朽了把他戳起来晒晒。”和“找一个锯碗的把你打的那些盘子茶杯都锯一锯。”

“主语+把+宾语+动词+了”的结构里,单独出现“了”的情况如“烤火的时候他把手烧了。”“了”放在补语后做语气词的情况比较多,也有在“了”后面加“去”字,作为一种常用的口语表达出现, 例如“把浮头儿的油撇了去。”

因为历史发展的关系,清末民初时“把”字的语法化尚未彻底完成,书中有的“把字句”和现代汉语语法规范有一定差别,例如“你是把时候错过去了。”“时候”是“错过”的受事,但“你”并没有对“时候”有什么处置,宾语在意念上也不是有定的,沒有像现代汉语中的典型“把字句”那样改变“把”字宾语的状态。上文列举的教材中,同一时期的禧在明的《华英文义津逮》(1907)里也有这种格式,如:“这个跑可了不得了,若是大个儿把借哥赶上了,这个话不用我往下说,好可在这上头。”

本书中存在大量的无主语处置句,并且主要用于祈使句中,如对学生说话、命令仆人等。这样的结构常常集中出现,由此推测傅多玛是希望正在学习北京官话的读者能够按照“把字句”结构生成更多类似的句子并且灵活运用,其句式前后出现的位置也大体符合日常的语言习惯。

《汉英北京官话词汇》是一部主要针对英国传教士的汉语初学者的口语教材,客观地记录了当时北京官话乃至北京话的语言特点,是研究北京话历史面貌和发展变化的宝贵语料。这部文献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比如将其与同时期的北京话文献进行对比,也可以结合其他传教士或者外交官编写的汉语教材进行对比,从共时和历时两个角度来看待对外汉语教材史。

参考文献

[1]王力.王力文集[M].山东教育出版社,1984.

[2]黄伯荣、廖序东.现代汉语(增订六版)[M].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

[3]胡裕树主编.现代汉语(重订本)[M].上海教育出版社,2018.

[4]邢福义主编.现代汉语[M].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

[5]国家汉办.国际汉语教学通用课程大纲[M].北京: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2014.

[6]李凌.晚清民初汉语教材的处置式[J].现代语文,2019(4):41-45.

[7]孙艺轩.清末民初汉语“把”字句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19.

[8]李银菊.近代美国来华传教士狄考文的汉语观[D].山东师范大学,2013.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

作者:王露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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