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人事科岗位职责

2022-11-24

第一篇:医院人事科岗位职责

医院各部门岗位职责(人事科、总务科、财务科)

六十

六、人事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根据人事工作政策、制度和有关规定,担任人员调出、调入工作。

2.掌握熟悉干部业务水平、组织能力和政治思想情况,提出提拔、配备、使用意见。

3.主动和有关科室研究,提出全院工作人员的考核、晋升、奖惩和调整工资的意见。

4.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工作人员的退职退休、离职休养工作。5.负责管理工作人员档案和收集、整理档案材料及全院的人事统计、人员鉴定工作。收集、整理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制度。

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六十

七、总务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后勤工作。教育职工树立后勤工作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坚持下送、下收、下修,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2.负责组织领导财务管理、物资供应、设备维修、病员膳食、职工食堂、房屋修建、院容整顿、交通、电话和生活等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3.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医疗及有关部门的需要,根据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可能,制定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执行情况,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总结经验。

4.组织后勤人员学习后勤业务,提高业务水平。

5.组织本科人员做好进修、实习、参观人员的生活接待。督促检查本科人员做好太平间的管理工作。

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六十

八、财务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院的财务工作。教育本科人员树立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保证医疗任务的完成。

2.贯彻有关财务会计的法令、制度和指示,遵守国家财政纪律。3.根据事业计划和按照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合理的组织收入。根据医院特点、业务需要和节约原则,精打细算,节约行政开支,监督预算资金正确支用。

4.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的编制年度和季度(或月份)的财务计划,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期报和年报。

5.按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严格控制呆帐。

6.保证房屋及建筑物、设备、家具、材料、现金等国家财产的安全,进行经常的监督和必要的检查并经常清查库存,克服浪费和物资积压,以防止不良现象的发生。

7.负责医院的经济管理及其他有关财务制度之掌握和财务管理工作。

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六十

九、会计职责

1.在财务科长领导下,搞好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控制预算定额。

2.负责各项会计事务处理,做到科目准确,数字真实,凭证完整,装订整齐,记载清晰,日清月结,报账及时。

3.及时、正确地编制会计报表,做到账表对口,并认真分析,有情况,有说明,经院长核准,按时上报。

4.经常检查收支情况,分析费用升降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

5.严格执行结算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6.管好会计档案。

7.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会计员职权条例”和有关规定。

十、挂号员职责

1.在医务科科长或门诊部主任领导下,负责挂号工作。

2.挂号员在开诊前半小时开始挂号,并随时宣传看病的注意事项及制度等。

3.按规定填写初诊病人门诊病历首页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等项目。

4.挂号员必须做好当天挂号前与次日挂号的准备工作,如各科挂号券、初诊门诊病历、挂号收据等

5.挂号员每天必须向财务科交挂号金额一次,连同票证一并上缴,换回挂号收据备次日用。

6.负责门诊病历查找、传送、回收、整理、归档、管理工作。

七十

一、出纳职责

1.在财务科长领导下,做好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的收付,并随时记帐,每日终向会计提交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日报,做到日清月结。

2.逐笔核对当日收付款项,随时核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3.做好各种有价证券及收据的保管、发放及收据存根的回收保管工作。

4.每日将住院处、收款处收款入库,并当日存入银行。

5.经常复核或定期抽查住院、门诊的收据存根。

6.保证库存现金不超过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

第二篇:医院人事工作职责

一、 人事处工作职责范围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管理全院人事、劳资福利、养老保险等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医疗机构设置,拟定人员编制,编制用人计划;负责全院干部、工人的管理、调配,办理人员的调入、调出手续。

二、掌握和熟悉全院人员基本情况,根据岗位设置,全面做好聘任工作。

三、主管各类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称晋升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

四、办理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和组织岗前培训工作。

五、办理职工请假、休假、销假等有关事宜,负责全院职工的考勤,做好保健津贴的审核工作。

六、负责全院职工的年度考核、鉴定和奖惩工作。

八、按社保要求,负责按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工作。

九、负责临时务工人员的管理和工资计算、发放工作。

十、负责全院职工人事档案和有关资料的归档、存档工作。

十一、负责人事方面的各类统计、报表和文件传阅,接待人事方面外调、来访、来信及出具外调、出国公证、落实政策等证明。 十

二、负责有关全院人事管理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科科员工作职责

一、在科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院人事管理的各项工作。

二、具体办理全院职工的工资调整和审批工作。

三、具体办理全院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和考核。

四、具体办理人事统计、报表工作。

五、具体办理合同制工人的招收、计划外用工的聘用、考核工作。

六、具体办理人事档案的管理、职工的劳动考勤、劳动纪律、请假、休假等工作。

七、办理有关院领导及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篇:医院人事管理制度、职责

医院人事管理制度、职责(征求意见稿)

第一部分

制度目录

1、 人事科工作制度

2、 员工招聘制度

3、 员工岗前培训制度

4、 员工调动(配)制度…

5、 考核制度

6、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7、 保健制度

8、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聘任制度

9、 行政管理干部聘任制度

10、 优秀人才管理制度

11、 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考核制度

12、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13、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14、 考勤制度

15、 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16、 离休、退休管理制度

17、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18、 公费医疗管理制度

19、 人事数据统计管理制度

1 20、 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一、人事科工作制度

1、 在院长的领导下,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医院规章制度,做好医院各项人事管理工作。

2、 根据医院编制规定,按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岗位,根据岗位性质,制定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组织协调各部门员工调配,确保医疗和各项业务工作正常进行。

3、 按时完成各种人事报表统计、劳动工资等报表,分析统计数据,及时向领导反馈信息,建立积累各种原始统计资料。

4、 负责各类人员进出管理工作;负责员工聘任及聘后管理工作。

5、 负责员工考核、考勤、奖惩、工资、社会保险、公费医疗、计划生育、用工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等管理工作。协助工会做好职工生活福利工作。

6、 负责员工人事档案及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7、 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8、 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不谋私利,遵守保密制度,严守机密,工作谨慎。

二、员工招聘制度

(一)招聘编制内人员

1、各部门、科室每年年底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制定下增人计划,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科,经院领导讨论确定全院下年

3 度增人计划。

2、根据全院下增人计划,按照省、市颁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程序办理人员招聘;符合调动条件的人员按调动程序办理。

(二)招聘编制外人员

1、各部门、科室因工作需要招聘编制外人员,应先提出用人申请,送主管部门、人事科审核,经院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招聘。

2、人事科按用人部门要求视情况在医院内外发布招聘公告、审核应聘人员的条件,核实符合条件人员的各类证件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执业证、计划生育证明、身份证等)、收取复印件,并与聘用部门一起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报院领导审批后由人事科通知受聘者办理报到手续。

三、员工岗前培训制度

1、新毕业参加工作的员工,必须接受上岗前培训。

2、岗前培训由人事科组织,医务科、护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培训工作。

3、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法律法规教育、政治思想教育、卫生方针及政策教育、医德规范教育、工作制度和劳动纪律教育、医院情况介绍等。

4、岗前培训结束,受培训人员必须写出书面小结,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四、员工调动(配)制度

㈠调入

1、调入者必须符合本院职工聘用条件。

2、调入者必须符合人事调动或职工调动的条件。

3、申请调入者必须向人事科提交其本人有关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计划生育证明、身份证(所有证件均应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备案)及学习、工作履历等,由人事科根据条件和要求,会同有关科室,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向调出方协商借阅档案。符合拟进入条件的,由进入科室的主管部门进行必要的业务考试或考核,合格者体检后报院长决定是否调入。如为引进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必须具备相关条件,提请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4、需档案重建者,本人应提出书面申请。

㈡调出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科室、主管职能部门同意,院领导批准,由人事科负责办理手续。调出人员在未接到正式调离通知前仍应坚持原岗位工作,否则按旷工处理。

㈢院内调动

员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各种原因调整岗位,如为本部门内部调整工作岗位的,由其主管部门具体安排,报人事科备案;如为其他科室之间调整工作岗位的,由院办公会议决定,人事科具体操作。

五、考核制度

1、考核是员工晋升、聘任、奖惩、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

5 遇的重要依据;根据国家人事部颁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应参加考核。

2、 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3、 医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领导、纪委、人事科、办公室、工会、医务科、护理部、后勤设备管理科等负责人组成,人事科为考核小组常设机构,纪委派员参与整个考核过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决定职工考核等次并报院办公会议最终确认。

4、考核的分类、内容和程序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5、考核结果将存入个人档案。

六、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1、医院成立职工福利小组,成员由院领导及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福利小组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职工福利待遇问题,对特殊困难职工提出的补助申请进行审议;日常事务管理由工会负责、人事科协助。

2、医院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险种、每年为员工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3、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的员工次年起按规定享受带薪年假。

4、符合条件的在职员工均可申请加入工会组织,工会会员享有相关的福利待遇。

5、员工因病住院者享受慰问补贴(如同一病种住院者每年仅限一次)。

6、在编员工独生子女入托可享受一定补贴。

七、保健制度

1、医院成立职工保健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领导、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预防保健科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保健医师等组成,负责职工预防医疗保健、体检等工作。

2、医院职工就诊:应先挂号再到保健医师处诊治,专科疾病则由专科医师诊治;非工作时间,由门诊值班医师诊治;如因病情需要,保健医师可邀请有关医师协助诊治。

3、职工病假证明:可分别由保健医师或门诊值班医师根据病情需要开具,专科病须由专科主任和保健医生签名(具体按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和医院考勤制度执行)。

4、在编职工院外就诊:除急诊外,职工未经批准在院外就诊者均视为自费;如病情需要,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就诊专科(副)主任医师和医务科同意加具意见、院领导审批同意后人事科备案,方可到外院诊治。院外就诊或因急诊产生的医疗费用,须由保健医师签名、医务科和人事科审核、院领导批准后才可按规定报销。

5、非在编职工就诊:按社会医疗保险等有关规定执行。

6、职工因病住院: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保健医师和医务科加具意见、院领导审批同意后,人事科备案,持审批单出院时作公费结账。

八、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评审制度

1、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聘任工作实行考、评、聘分开。

2、申聘人员必须通过国家、省、市规定的专业资格考试或评审,

7 并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

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院实际由本单位自行制定;高级职称资格由本院学术委员会审理材料后报上级主管部门评审认定,中级、初级职称资格由本院评审认定。

4、人事科具体承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报名、职务申聘等工作。

5、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审理申聘人资格、提出聘任意见后,人事科将聘任意见提交院领导办公会,办公会根据本院专业技术职数等情况决定是否聘任。

6、医院每年组织一次专业技术职务申聘工作,申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聘材料提交到人事科,如未能完整提供有效证件和材料的,不予受理。

九、中层干部任免制度

(一)医院选拔中层干部必须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原则,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依法办事,对干部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察,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择优选拔。

(二)提拔干部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程序进行。

1、医院中层干部的聘任:由人事科组织考察小组考察后提出使用意见,提交院党委讨论决定;党务干部由党委聘任,行政管理干部由院长聘任。

2、二级科干部的聘任: 由人事科综合各方面情况提出使用意见,提交院领导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由院长聘任。

3、任免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负责人和纪委副书记,须通过局组织人事处征求局机关相关处室意见后,由院党委讨论同意,方能办理任免手续。

(三)医院各级干部一律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三年。聘任期满后,由人事科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等情况,提出意见,中层干部经院党委讨论、二级科干部经院办公会议讨论后,办理有关新聘、续聘、解聘等事项。

(四)实行干部能上能下的制度,凡经考察或民主评议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干部,进行调整或降格(级)使用,以至解聘。

十、医院优秀人才管理制度

1、按照《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优秀科技人才管理办法》所列遴选条件,每年评选一次医院优秀科技人才。

2、评选为医院优秀科技人才者,管理周期为2年;单位、个人按管理办法中的管理内容做好各项工作。

3、医院优秀科技人才管理领导小组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医院领导、办公室、人事、纪检、科教科、医务科、护理部、职管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日常工作由人事科负责。

十一、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转正定级考核制度

1、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新参加工作见习期满后,必须进行考核

9 定级,考核内容及方法由医院各主管部门具体确定。

2、大学本科(含获得双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及以下毕业生,实行一年见习期,期满后于下一进行考核定级。

3、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和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不实行见习期,分别于半年后和三个月后进行考核定级。

十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院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医院与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 签订劳动合同

1、凡本院在编劳动合同职工及非在编职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

2、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双方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盖章签字后医院与职工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约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劳动合同履行

1、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严格履行劳动合同所约定的义务,承

10 担相应责任。

2、劳动合同的变更:医院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医院和职工各执一份。

(三)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1、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出现,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2、解除劳动关系: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提前告知:医院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送达职工本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医院,并于第三十日办理离院手续。如劳动者提前离院的,医院将自劳动者离院之日起停止支付乙方所有工资等待遇。

(2)医院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医院按规定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

(3)医院应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告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办理终止劳动关系的备案登记。

十三、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1、医院在编职工均应建立人事档案,并按广州市卫生局规定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执行,除局管的人事档案外,均由医院人事科统一管理。

2、新调入职工,一律由人事科通知其本人填写干部履历表一份

11 存档。

3、职工每年的考核、晋升、学历变动、工资变动、奖励、处分等材料均应及时归入本人档案。

4、人事档案查管理原则:

(1)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人事档案。

(2)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人员,必须是党员干部;非党领导干部和非组织人事部门不得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因工作确需了解干部情况时,需经党委负责人同意由档案管理部门提供有关情况。

(3)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注意保密,不得与无关人员谈论或泄露人事档案内容。

5、人事档案的转送、查借阅手续:

(1)凡查阅人事档案,查阅单位必须填写《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不得凭调查介绍信和行政介绍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2)查阅本单位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是本单位管理干部的部门。查阅时也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和查阅登记。

(3)本人要求复印自己档案中的资料,须经人事科科长审核同意,并填写《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经主管人事档案的领导批准方可复印。

(4)调出职工的档案要及时转有关单位,并索取回执。 (5)调入人员的人事档案,应及时向调出单位催要,并登记编号归入档案室。

十四、考勤制度

1、每位职工必须认真执行上下班工作时间制度;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旷工等均属违反制度行为。

2、人事科负责监督各部门考勤制度的实施。

3、各部门设考勤员一名,具体负责本部门职工考勤登记,职工每日出勤情况由考勤员统一在考勤表登记;各部门考勤员每月5日前及时将本部门上月考勤情况统计汇总交人事科。

4、职工用假,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请假手续。

5、法定节假日及各种假期范围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五、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一)职工请假休假由本人填写用假申请表,经所在部门、主管部门、人事科负责人批准,二级科以上负责人和重要假期须报院领导审批。

(二)职工利用休假离开广州市3天以上,须经主管部门、人事科审批和备案,二级科以上负责人须报院领导审批。

(三)各种用假规定及给假范围

1、婚假

婚假5天,晚婚假10天,合计15天,不包括节假日。

2、丧假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公婆、配偶或子女)死亡时,经过审批后,可给予5天的丧假,不包括节假日,不可分开使用。

3、事假

职工因特殊原因请事假,必须按照用假审批程序办理,最多不能

13 超过半年。批准事假权限:

⑴请事假半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审批;

⑵请事假二天以内(含二天),由主管部门领导审批; ⑶请事假二天以上,由人事科审批后报院领导审批。

4、产假

⑴女职工生育子女的产假为90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晚育假15天(24周岁生育第一胎为晚育),办理了独生子女手续的休假35天,三项合计共140天;剖腹产的另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产假15天。

⑵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单位原则上不同意休哺乳假。如有特殊原因,必须按用假审批程序审批后方可请哺乳假至婴儿满一周岁。

⑶达到晚育条件的男职工可以享受10天看护假,包括节假日。 (4)哺乳时间:女职工抚育未满周岁婴儿者,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

5、病假

职工休病假,必须由保健医生根据病情开具病假单,专科病须由专科主任和保健医生签名。病假3天以上的要报主管部门和人事科审批,10天以上报院领导审批,1个月以上的须由院保健委员会审批。

6、年休假

工作2-10年,享受5天年休假;工作11-20年,享受10天年休

14 假;工作21年以上,享受15天年休假。

职工休年休假,2天内的由科室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由主管部门和人事科负责人批准,二级科以上负责人须报院领导审批。

7、计划生育假

上环假3天;取环假1-2天;人流假14天;中期引产休假30天;女性输卵管结扎术后休假21天;男性输精管结扎术后休假7天。

8、探亲假

未婚职工一年一次探父母20天;已婚职工四年一次探父母20天;夫妻分居职工一年探亲一个月。

十六、离、退休职工管理制度

1、医院离、退休职工由人事科属下离退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退管办”)负责管理。

2、职工达到法定退休时间由人事科办理退休等手续。

3、每年由人事科会同有关部门计划组织对离休职工进行春节、中秋节节日慰问;定期或不定期对离、退休人员进行上门走访,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共同商量解决。

4、离、退休职工患病、住院治疗或生活遇到较大困难,由退管办负责组织及时探望,并根据单位有关规定协助其解决问题。

5、离、退休职工病故,应及时慰问家属,并按规定做好抚恤金和丧葬费的结算。

十七、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凡医院职工均应参加社会保险。其

15 中正式在编职工必须缴纳失业保险、非在编职工必须缴纳社会保险。

1、社会保险缴费:医院正式在编职工缴纳失业保险、非在编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其缴交费用按参保人员当月应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应税工资、薪金税项申报;本院未达到上一本市最低缴费基数的部分职工及新入职职工,按上一本市最低缴费基数申报,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本市公布的职工平均工资及上下限标准直接调整。医院按照国家规定为参保职工缴费,个人缴费部份,医院代替社保部门从参保职工的工资中扣缴。

2、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按各险种规定的缴费基数及比例征收。全体职工按比例征缴失业保险;在编劳动合同职工及非在编职工的缴费险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3、社保转移: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法[2009]66号)及《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粤府办[2008]76号)等国家和省市有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规定,医院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手续。

十八、公费医疗管理制度

1、在编职工在本院按规定就医享受本院公费医疗待遇;除急诊外,未经批准在院外就医者均视为自费。

2、在编职工退休后经申请可以办理公费医疗证,享受相应级别的公费医疗待遇。

3、 符合规定的职工家属经职工申请后可以按规定办理公费医疗证或“半缴费医疗证”。

十九、人事数据统计管理制度

1、定期进行人事数据统计和维护,确保数据与单位实际情况相符。

2、对人员进出、退休等增减情况应及时登记,做好信息库调整。

3、每年年底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做好人事数据统计报表统计上报工作。

十、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1、本院计划生育管理制度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2、鼓励职工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比法定婚龄迟三周年以上初婚者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三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3、职工结婚登记后三个月内到人事科登记备案。

4、女职工计划内怀孕按规定办理准生证后到人事科备案。

5、生育子女后在二个月内按规定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6、以避孕为主,为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各部门计划生育责任人应指导育龄职工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职工,女方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一方首选结扎措施。

7、育龄职工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女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查环、查孕检查;男职工参加计生函调检查,严禁替代他人参

17 加孕情检查;不参检者,扣发当年计划生育奖金。

8、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药具发放、分管责任人员培训等任务。

9、严禁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10、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

11、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

12、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享受以下优待奖励: (1)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5元至子女十四周岁止。 (2)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

(3)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13、严禁医生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病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严禁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虚假计划生育证明。

14、流动人口持计生证方可用工,对没有计划生育证明的流动人口育龄职工,不招聘雇用。

第二部分 各级人员职责

人事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医院规章制度,全面负责医院人事管理。

2、熟悉全院人力资源配备情况,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和需要,提出医院人才引进、人员编制和配备计划意见。

3、组织协调各部门员工调配,做好各类人员进出、在职管理。

4、负责医院人才引进、人员招聘。

5、参与医院中层干部的考察、考核工作。

6、领导本科人员做好全院的考勤、工资、奖惩、社会保险、福利、人事数据统计、计划生育、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和聘后管理、用工合同管理、考核、公费医疗、人事档案管理及员工的辞职、辞退和解聘、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7、 做好人事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

8、 组织本科人员学习、掌握国家相关人事管理的方针、政策,提高政治、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9、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0、 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人事科科员职责

1、 在人事科科长的领导下,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医院规章制度,做好自己分管的具体工作。

2、 具体负责全院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职称资格(专业技能级别)的报考或申报评审、各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和聘后管理。

3、 具体负责员工的用工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工作;负责人员的招聘和办理社会保险、考勤、工资、奖惩;负责员工的辞职、辞退和解聘等工作。

4、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协助做好全院职工的考核。

5、 具体负责全院员工的福利、公费医疗、员工保健、人事信息的管理及统计。

6、 熟悉全院各类人员的基本情况,具体负责人事档案、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转递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7、 具体负责员工计划生育管理、离退休职工管理。

8、 负责接待外单位政审、外调人员,及时回复各类函调信件;为员工依法办理各项事务提供帮助。

9、 保管和使用好人事科印章,严格遵守人事保密制度。

10、 认真学习,团结协作,不断提高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

11、 完成科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篇:XX医院人事干事工作职责

负责内勤工作人员职责 

一、在人事科科长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内勤工作。 

二、负责接待工作,重要事情要认真记录。

三、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传递、催办,登记后先交科长审阅,然后根据科长的批示意见分送主管人员办理。

四、按照医院关于文件处理的规定,负责文件的整理、分类、立卷、归档工作,按时间顺序排列装订,登记文件名称、文号、日期。文件借阅应予登记。

五、负责人事科的考勤登记工作。接受人事科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根据科长要求,积极协助人事科其他人员的工作。

六、负责人事科办公设施、用品的管理工作。 负责工资、福利、调配工作人员职责 

一、在人事科长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工资、福利、调配工作。

二、熟悉全院各类人员工资的构成情况,掌握政策,做好工资调整工作。

三、负责全院临时工的劳动工资计划管理工作,根据医院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对各科室提交的增加临时工用工人数和工资额进行审核,提出意见,报科长审批。

四、负责办理院内、院外人事调动和交接手续,准确掌握调出、调入人员的工资转出转入时间,对工资类别、级别、金额要核对准确。按国家规定及时办理出国人员的工资关系。

五、负责办理新入院职工的工资、福利、各种入院报到手续。

六、负责职工停薪留职和丧葬费、抚恤费、遗属补助费的发放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院合同制工人的合同管理工作。 

八、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和合同制工人岗前培训工作和见习期、学徒期临时工资及期满后的转正、定级工作。

九、负责全院职工人员统计、劳动工资统计等各类报表工作。

十、负责全院离休、退休、退职手续办理工作。 十

一、接受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职务评聘、出国人员管理工作人员职责

一、在人事科科长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技术职务评聘、出国人员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管理,按各科室人员编制情况制定长期和毕业生需求计划,掌握全院各级各类人员的分布、超缺编情况。 

三、负责全院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务考评、聘任(包括续聘、延聘、返聘、缓聘、停聘、解聘)等工作。 

四、负责办理干部的民意测验、组织考察、任免手续,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对各类干部有准确考察记录,对干部的使用提出参考意见。

五、负责办理出国考察、进修学习(包括公派和自费)、援外人员的选拔、派遣和报批手续,对出国人员的出国时间、批准期限、途径等情况要进行登记。

六、负责人事信息的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全院职工各有关统计项目的变动情况,向本科和医院各职能科室提供有关人员统计、工资调整、科室编制、人员发展变化预测、干部选拔、离退休人员管理等方面的信息。

七、接受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负责奖惩工作人员职责

一、在人事科科长的领导下,主动认真地做好行政奖惩工作。

二、负责全院工作人员的行政监察工作,做到依法监察、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绳,秉公执法。受理群众举报、来信、来访工作,对群众的举报要件件落实,对来信、来访以及调查情况要如实登记、及时汇报,配合上级监察机关,做好惩治腐败及廉政建设。 

三、掌握医院奖励标准和奖励条例。对工作表现突出、有特殊贡献人员的有关情况及时登记、汇报,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每年的先进个人及授嘉奖的人员有准确登记。及时收集受奖励人员登记表及先进事迹等材料,审查、核查、核实、盖章后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四、掌握医院惩戒标准和惩戒条例,对表现不好、有违反院规院纪或犯罪行为的人员进行登记、分类,并做出惩罚。对职工的惩处,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五、负责办理全院职工的奖惩手续及受处分人员在处分期内、处分期满后的工龄计算和工资待遇等事项。 

六、接受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职责

一、在人事科长的领导下,认真做好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

二、根据人员出入及时移交或索要其人事档案。建立定期清点制度,对应转入的档案,要及时发函或派人索要

三、要积极主动地向有关部门收集职工的工资调整、晋升、考核、入党入团、学位、奖惩、离退休等应入档的材料,保持档案材料的完整。

四、对收集的档案材料要认真进行登记,注明转入时间、单位、材料名称、页码等情况。移交的档案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凡用铅笔、圆珠笔书写的材料一律不得入档。

五、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做好人事档案材料的鉴定、整理、清理、装订工作。对清理出来需销毁的材料,由科长组织复核后再销毁。

六、负责人事科档案的编号、排列和存放,严格按照人事档案管理的要求保管好,维护其完整与安全,做好人事档案的统计工作。 

七、严格执行《查阅档案规定》制度,认真做好档案的借阅、归还登记手续,非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查阅档案。凡借出院的档案均应有院长签字。 

八、加强政治责任心,严格执行人事档案保密制度。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档案室。取送档案途中,不准去公共场所游玩,不准将档案带回家中。

九、接受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篇:医院人事科工作总结

2015人事科工作总结

今年初,我科室调整人员后,在医院领导班子的领导下,强化学习,团结协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恪守以为人本的办事理念。不断提高人事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全面落实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人事制定,不断提升医院人事工作规范化与科学化水平。起草制定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细则》等文件,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有序开展完成了全院岗位设置工作。

(二)顺利完成了全院干部职工的工资调整工作,进一步增强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是根据叙府办函[2015]79号文件精神,完成了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费工作。二是依据考核结果,对全院考核合格在职人员进行了薪级工资调整和审批。

(三)不断完善全院干部职工人事信息,使全院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管理与相关人员信息管理工作更趋条理化。一是及时收集各类归档材料,并将材料进行整理、核对后按档案管理要求移交装入干部职工个人档案,确保了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二是完成了全院干部职工个人有关信息的录入以及人事数据库的及时更新与维护工作。

(四)顺利完成全年医院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报考及评审相关工作,为医院专业人才梯队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顺利完成了医院卫生类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考试报名、院内评审与材料报送等工作。二是顺利为医院各类(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办理了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

(五)多渠道、全方位做好人才引进工作,为医院跨越发展提供强大人才支撑。一是根据医院人才发展规划,积极通过在人才招聘市场刊登招聘广告、发布人才招录信息,二是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多次组派人员到医学类高等院校对毕业生进行现场招聘,招录了一批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毕业生,为医院进一步发展壮大增加了活力。三是完成了全年公开招考人员和直接考核聘用人员的报名、初审、复审、笔试、面试、体检、合同签订与工资审批等工作。全年共招录17名专业技术人员入编。

(六)积极做好我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工作,全年办理副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9人,初级职称24人;目前我院职工中具有副高级职称10人,中级职称25人,初级职称50人

(七)及时办理退休人员手续,全年共办理2人退休手续。完成了全院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补贴调整工作。

(八)做好各项日常工作,职工假期审批、考勤汇总、科室人员调配、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考核登记及医院分配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二、下年工作计划

(一)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力争引进一批高端专业人才。加强对重点学科(专科)的人才培养,建立学科(专科)带头人选拔、培养和使用机制。

(二)继续做好岗位设置聘用的续聘工作。

(三)切实做好公开招考和直接考核聘用实施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四)认真完成人事科的各项日常工作,包括劳动工资、人员调配、离退(聘)休人员管理、职称申报等等。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叙永县中医医院人事科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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