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惩制度条例

2022-07-13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和公约的总称。如何制定一般制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奖惩制度条例》,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公司奖惩制度条例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一)为了鼓励先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加强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程序,加快公司发展步伐,提高公司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增强公司生机和活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公司职工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条例和政策规定,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争当优秀员工。

(三)实行奖惩制度,思想工作同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共同结合。在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资鼓励相结合,以精神为主的原则,在处分时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四)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有限公司及下属项目部、二级公司全体员工。

二、奖励

(一)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应当予以奖励。

1、对公司经营有重大贡献,为公司获得最佳经济效益者,承担1000万元以上工程,连续三次获得质量优良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总工。

2、承担的项目获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优秀项目奖等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3、施工生产、施工工艺有重大革新,对公司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有较大贡献者。

4、在改进经营管理,开辟主业市场,拓展经营领域,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功绩的。

6、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斜气,事迹突出的。

7、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8、公司董事会经研究认为应给予记功的其他情况。

(二)对员工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在给予上述奖励 1 的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或奖品。

(三)通报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由部门推荐、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或报请集团公司审批。

(四)职工获奖,记入本人档案,作为年终评定“优秀员工”的依据。

三、处分

(一)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消极怠工或者没有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 (1)上班无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早退时间总和不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半天论处。

(2)擅离岗位累计三次,作旷工一天论处。

(3)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轻则批评教育,重则通报批评或处以警告处分。 (4)职工无故完不成生产(工作)任务,或者单位完不成全年主要工作计划任务时,应追究责任,情节较重者,处以警告以上、撤职(或工资降级)以下处分及经济处罚。

(5)严禁职工从事与本单位经营范围有关的第二职业,经教育不改的,给予开除处分,由此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视情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工作调动、或者无理取闹、扰乱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的。

(1)职工不服从调动或无故不按调令规定日期到达调入部门报到的,其超过期间按旷工论处。两次不服从工作安排,按自动离职处理。

(2)调入或调出部门(二级单位)无故阻扰调令执行,追究该单位(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轻则批评教育,重则通报批评或处以警告处分。

(3)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扰乱生产秩序、工作秩序、职工生活秩序,经教育不改的,处以警告以上记大过以下处分,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给予除名处理。

3、违反公司保密规定,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定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国家、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1)管理人员和机要人员泄密资料,视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警告以上、撤职以下处分。以谋私利有意对外提供内部信息、文件、图纸等资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除名处理,追缴非法所得,并赔偿经济损失。

2 (2)丢失机密级以上的公司文件和技术图件、资料、视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警告以上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

(3)管理人员违反经营纪律,私自签订与本公司经营范围有关的业务合同,私自转让倒卖合同,泄露招标信息和有关资料的,给予撤职以上处分,追缴非法所得,并赔偿经济损失。情况严重的予以除名。

(4)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或擅自使用本岗位仪器、设备而发生事故、以责任事故论处,并视情节轻重,损失大小,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同时按有关规定赔偿经济损失。

4、工作不负责,工作失职对公司财产和信誉造成严重损失的。

(1)公司员工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含信誉损失)的,给予责任人警告以上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或损失巨大的,予以除名,并赔偿经济损失。

(2)忽视工作质量、弄虚作假,或其它非不可抗力造成质量事故的,应责令责任人返工重做,因质量事故而给国家、公司造成损失的,应酌情给予责任人警告以上,撤职以下处分;情节严重,损失重大的可以开除,并赔偿经常损失。

(3)各种材料、设备仪器等,在验收时工作疏忽而未发现差错造成经济损失的,对责任人扣除一至三个月岗位工资;情节严重或故意隐瞒事实的处警告以上、记大过以下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后果特别严重的处降级以上处分。

(4)不按规定向公司上报各类报表、资料,追究有关部门负责和责任人的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发当月岗位工资。

(5)有关部门或领导对下属各部门上报的请示、报告不及时批复,以至贻误工作,应追究责任,对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发当月岗位工资。造成损失的,给予警告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

5、在施工管理中,未按合同要求尽心尽职工作,导致工程款无法结算或在结算工程款中未努力而造成损失的。

(1)因工程质量、工期等导致工程款结算损失的,视损失程度,给予项目责任人警告以上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

(2)在施工或其它业务交待中,因渎职,造成工程款或其它款项被骗,由责任人追回款项,并予以警告处分。不能追回的赔偿经常损失。

3 (3)工程结束,在三个月内必须完成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并通过公司内审,超期未完成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公司视情节轻重,处以赔偿经济损失。

6、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产、损公肥私,使公司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1)对于弄虚作假、谎报产量、质量而骗取资金者,除追回资金外,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以上处分。

(2)有贪污、索贿受贿、挪用公款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除追回款项或实物外,给予除名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赔偿经济损失,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开除处分。

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1)未经允许携带盖章的空白介绍信外出,对执章员和当事人批评教育或处警告。 (2)无中生有、诬陷他人或利用手中职权进行打击报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警告以上记大过以下处分。

(3)中层干部以责任职务身份和本公司名义为个人谋利,私自进行与本公司经营范围有关的经营活动,追缴非法所得,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4)犯有其它各种严重错误的。

职工有上述行为,如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二)对职工的处分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1、经济处罚分为:扣发工资、年终奖、赔偿经济损失、罚款。

2、行政处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3、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可以并处。

(三)总经理有权提出对违纪职工给予辞退、除名等行政处分。

(四)对于受撤职处分的职工,必要的时候,可以同时降低其工资级别。

(五)违纪职工受经济处罚后,必须在接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向单位财务部门交纳赔偿经济损失或被罚款额,如确实无法立即缴纳的,从其工资中逐月扣除(扣除后工资余额不能低于公司所在地最低生活费标准)。

(六)单位(部门)负责人必须在得知职工犯有违纪行为之日二日内向总经理提出书

4 面处分建议。

司法机关参与调查处理的除外。

(七)总经理接到处分建议后,应及时派人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决定或上报处理建议。

1、给予开除处分的建议,应在收到建议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决定,给予其它处分的建议,应在收到建议之日起一个星期月内作出决定。

2、遇到特殊情况可延长时限。

(八)为了查清问题,公司综合管理部在征得公司领导同意后,可对违纪人员及相关人员采取停职检查措施,停职检查期间停发工资等一切待遇,按公司所在地最低生活费标准发给生活费。

(九)对违纪职工作出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辞退、除名处理,应制作处分决定和处理决定通知书,处分决定和处理决定应通知本人,并记入其档案。

(十)在规定时限内,对违纪职工的违纪行为未作处分,且违纪职工不再违纪处理。 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对违纪职工姑息迁就,超时限,对违纪行为不作处理的,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由于违纪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单位负责人赔偿。

(十一)对违纪职工给予行政处分、除名、辞退,应征求工会意见。

工会、共青团组织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条例、规章制度提出免于处分、从轻处分或加重处分的建议。

(十二)受处分者如不服处分决定,可以在接到处分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上级领导提出书面申诉。但在上级领导未改变决定之前仍按原处分决定执行。

(十三)受到记大过处分的职工在受处分满半年以后,受到降级、撤职处分的职工满一年后,在评奖、晋升等方面,应按规定的条件,与其他职工同样对待。

四、附则

(一)对主动交代所犯错误和认错态度较好的职工,可以酌情从轻处理,对违纪事实清楚,拒不认错或拒不悔改的职工,应从重处罚。

(二)本实施细则所以的以上、以下,以内都连本数在内。赔偿经济损失视情节按损失的10—100%之间确定。

(三)实行承包经营的单位或部门,在承包经营中的奖惩,按承包经营合同规定执

5 行。

(四)本实施细则与国家法律、条例规定有不符合之处,按国家法律、条例规定执行。

第二篇:保安人员奖惩制度暂行条例

根据上级领导指导思想,对我公司保安人员服务标准暂实施此制度。

一、《保安项目考核评分表》按90分及格,90分以下每低一分罚款1元,以此类推。

二、连续三周《保安项目考核评分表》90分以上者,超过一分奖励1元,以此类推。

三、上班时间如发现做事拖沓、工作涣散,第一次发现批评、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则罚款5元。

四、一月之内连续三周考评分数在95分以上,则评为当月保安标兵,奖励伙食补贴20元。

五、每月月底进行考核分数评比,综合一月内个人所得考核分数取前2名评为优秀保安人员,颁发荣誉奖状。

六、保安在执勤中违反以下条款,每次对保安罚款100元,并赔偿公司损失。

1、未按照物资出门流程放行物资出门的。

2、未经允许外来人员未办理来访手续,进入公司区域的。

3、未经允许让非公司停车许可的车辆进门的。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如累计三次予以辞退。

1、值勤时间打闹、打瞌睡、拨打私人电话和占用电话聊天以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擅离职守、脱岗、串岗和私自换岗。

3、执勤时,衣装不整,佩戴不齐。

4、将情绪带入工作中,与来访人员发生争吵现象。

5、未按时交接班或不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检查时相互推卸责任者。

6、对公司下达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而又没有正当理由者。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立即辞退。

1、不请假,旷工半天以上者。

2、打架斗殴者。

3、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者。

4、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5、监守自盗或以权谋私,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6、不爱护保安装备、消防设施、办公设施,造成严重损失者。

7、以上除照价赔偿外,立即辞退。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行政部所有

行政部

2014年3月7日

第三篇:保安管理制度及奖惩条例

保安员管理制度

为使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保障小区业主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保安制度。

第一条 保安人员的职责规定如下:

1. 小区各种事故的预防、警戒及巡逻事项。 2. 小区突发事故之应急措施。

3. 进出小区的外来人员及车辆管制、登记事项。 4. 防止窃盗,协助维持小区治安。 5. 其他交办事项的处理。 第二条 保安队长主要工作职责:

1. 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管理全队的各项工作。

2. 做好队员的思想工作。要关心爱护队员,了解队员的思想、工作、家庭等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

3. 不断提高队员的业务素质。要有计划的组织队员学习业务,使其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4. 组织好小区内的守护,巡逻等工作,维护责任区安全,妥善处理各种纠纷和案件。 第三条 保安人员除应恪守公司一切规定,严遵下列守则: 1. 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 2. 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

3. 值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4. 值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

5. 值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情事。 6. 对陌生人员及车辆,应详加询问及登记,不得随意放入小区。

8. 应遵照巡逻路线按时或不定时巡逻小区各处。

9. 交换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值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列入"保安日志簿"。

第四条

紧急事件之处理

1. 发现窃盗时, 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

2. 保安人员应熟练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a. 判断情况若尚可镇压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

b. 判断事故无法镇压,应急速通报有关领导。

c. 日间灾害急报有关主管,夜间灾害急报派出所,消防单位或救难单位。

3. 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厂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主管。

第五条

附则

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以命令补充或修正。

保安员奖惩条例

为进一步完善保安管理制度,加强保安队伍自身建设,鼓励保安人员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制定本保安奖惩制度。 1.0奖励细则

(有下列行为者,由保安队长上报具体事迹和相应的奖励条款,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奖励 ) 1.1发现并设法抓获各种违法犯罪者; 1.2保安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成绩显着者; 1.3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及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1.4 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员工和公司生命财产的安全,成绩显著者; 1.5为搞好厂区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积极出谋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效果明显者; 1.6拾金不昧者; 1.7凡在执勤和日常管理中完成规定目标,无违纪违章行为和其他处罚,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圆满完成任务者。 2.0惩罚细则

2.1保安在值班时看小说,玩游戏,听收音机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罚款30元,第两次罚款100元,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

2.2保安队员在值班时在岗位上打瞌睡,睡觉,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300元,第三次扣除当月工资并解除劳动合同; 2.3保安队员值班时擅离工作岗位30分钟一次以上, 发现一次罚款30元,第两次罚款100元,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 2.4酒后值班(上班前3小时不准饮酒)、当班饮酒 ,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第两次罚款300元,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 2.5未按时交接班者,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 2.6值班时,保安着装不整,佩带不齐,衣冠不整者; 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 2.7无故不按规定时间上班、没有特殊原因请假、未经保安队长批准,私自找(替)人顶班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第两次罚款300元,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 2.9不按规定作值班记录,交接班不清楚,互相推卸责任者,发现一次罚款30元,第两次罚款100元,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 2.10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责任范围内发生门、窗被撬,东西丢失,发生案件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第两次罚款300元,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 2.13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处以物品相应的罚金. 并处以第一次罚款30元,第两次罚款100元,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2.14无故损坏、丢失保安装备或其他执勤设施的,除按原价赔偿外。并处以第一次罚款30元,第两次罚款100元,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2.15不服从上级分配或无故顶撞领导一次以上者;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 临阵脱逃或置之不理者, 发现一次罚款30元,第两次罚款100元,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 2.17保安监守自盗、以权谋私,经他人揭发并查明属实,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第两次罚款300元,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四篇:化工厂油库车间奖惩制度条例

油库车间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强化车间内部管理,从调动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的目的出发,本着“注重考核,客观对待”的原则,对班组、个人在劳动纪律工作表现、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七个方面予以考核。

第二条:“七个方面的”考核为月考核,分值为百分制(劳动纪律15分,工作表现20分,文明生产10分,设备能源10分,安全环保20分,技术质量15分。参加活动10分)。

第三条:各班组的分值按当月的考核实际情况予以确定其基本分值。同时,在下述奖惩的某些项目中,以金额为基准,操作时再与分值相对照。

第四条:奖励的来源,一是从违纪的扣罚中产生:二是从厂给予的二次分配权中产生;三是从相关因素中产生。

第五条:特殊情况下,再以班组为大为分发奖金时,本班个人扣减奖金在本班中体现。

第六条:原则上出一天勤,有一天奖金(特殊情况视情况而定)。请假三小时以上的为半天假,六小时以上的为一天假(折减方式30元/半天,-50元、一天,不足一天的可口头说明。否则必填写请假条,病假如不能到单位,可告知,待病愈后须递交正规医疗单位开具体的诊断书和出院证明)。

第二章各项考核标准规定

第一条:劳动纪律的考核

一、病事假的规定

1、按厂里的规定,事假15天以上、病假30天以上者(两个“数”以内的病事假每一个假均按当月奖金个人日平均奖的8%折减。半天假累计成一天算。两个“数”均不含)。

2、3小时以上的为半天假,6小时以上者为一天假。一天以上者必须填写请假条。

3、病事假可先告之,病愈后需递交正规医疗单位开具的诊断书和出院证明。

4、职工请假向行政正主任、书记、副职请假,考勤有核算员考核。

5、无故迟到、早退,-50元/人次(某班出现上述现象每月达3人(次)以上的,-100/人(次)。

6、各组织召集各种会议及活动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否之,每次折减50元,三次以上者每次扣减奖金100元。

7、寝室卫生检查一次不合格扣减班长就爱那个劲50元/人。

8、因主观因素损坏、丢失公物的,视情节处罚当事人100-200元/次。

9、就餐造成浪费、卫生不好、带饭让其通报批评的,-50元/(人)次。

10、 因个人因素未接到车间通知而误其工作或活动的-50-100元/人次。五次以上者均车间除名,交厂安排。

11、 出现脱、串、睡、误岗的,当事人-100元/人次,班长-50元/次(负责人了除外)。无特殊情况离岗超15分钟的,-50元/人次。

12、 搞不团结并造成一定影响的-50元/人次。班长未做工作且未及时反应情况的寓意相应批评或处罚。属班长个人问题,解除其职务或更为严厉的处罚。

二、集中特殊情况的考核

1、对于参加继续教育的,每学期课给一次假(为一周,多日者,课按照正常事假处理),同时,须递交所在学校函授、考试的通知函。否则,按正常事假处理。

2、对直系亲属的住院护理。原则上给累计10天公假,11天以上者,按正常事假办理(直系亲属指父母,岳父母,子女)。

3、本人结婚、产假等,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超过的每天按正常事假处理。本人生病住院,按厂规定执行(如遇重大疾病,均请示领导确定)。

4、结婚登记均准两个半天假。开学生家长会均准四个半天假,但需要学校通知函(遇有特殊的情况即时确定)。否之按事假办理。逢中高考有3天公假。孕妇每月两天的体检,可一并使用,也可分四个半天使用。否之,按事假办理(孕期在4-9个月内)。

5、女工流产、上环等均按上级规定执行。女工在临产前20天课休息(特殊情况另定)。本人结婚,可提前休息,(男10天,女一周)。爱人生小孩,男方在女工临产前后有一周的假护理。婚假按相关规定执行。否之,超一天,按正常请假折减。

6、停产期,遇有双亲病故,应提前广告之,前后可有一周的假。否之,按正常事假走的,每月按10%奖金额折减。

三、不得奖金的处罚

1、工作失职,造成一定影响和经济损失的。

2、为完成车间交办各项任务的。

3、旷工一次以上。

4、一般病假超30天,事假超15天以上的。

5、不服从工作安排,未上岗工作的。

6、所有厂里所规定不得奖金的范畴。 第八条:工作表现的考核

1、工作不负责任,有失职行为的,车间内部检查某班有失误的、未造成一定损失和后果的,20-50元/人次。

2、厂或上级各部门的检查车间被处罚了,按所扣相应的分值(金额)扣罚改版(或班长当事人)。属车间领导责任的,由两位正职负责或予以处罚。

3、组织安排工作不主动,有消极怠工现象的,经说服教育不改进的,除批评外,-30元/人次。

4、各类全员技能安全等考试时,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及格者,-100元/人次,四次以上者取消当日奖金或均待岗,交厂里安排。

5、工作积极主动,某一方面表现较突出或有特殊成绩(被厂级以上部门表扬的等),按影响力的大小给予30-200元/人次的奖励。 第九条:参加活动的考核

1、对厂里、车间所组织的整体活动不参加者-50/人次。

2、积极参加车间、厂举行的各种活动、竞赛等取得前3名的,奖30-100元/人次(组),公司级以上取得名次的,请求厂里给予奖励。(上级给予奖励了,原则上车间不再重奖)。

3、体合理化建议(提案)被采纳的,奖励30-100元/人(班),创造一定经济效益的,请求厂里给予重奖。

4、得到社会表扬(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做好事、捐献等方面),有一定影响的,请求厂里给予奖励。车间可奖励50-100元。

第十条:文明生产、质量技术、安全环保、设备能源四个方面的内容考核按照厂考核细则执行。 第十一条:班组长的考核

如在历次的检查及日常工作出现的属于班长责任问题或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罚班长50-100元/人次。反之,奖励班长同等金额。 第十二条:车间领导的考核

1、车间副职及管理人员由正职考评。车间正职由厂里考评。

2、车间正职在本车间内的考核范畴基础上,只罚不奖。其他管理人员均与职工一样在奖罚之列。

第十三条:其他几种情况的奖金标准确定

1、 上班期间,对职工的个人请假出现空岗的,原则上属车间指派的其他人员,该请假人所折扣的奖金按其天数加到其他人员身上。

2、 原则上奖金与工作量成正比。即同等条件下,人少班同人多班的劳动要大些,其奖金分配时要向该班倾斜些(指改版缺勤人属较为客观的情况下照此办理。否之,该班平时出勤率较差的,不予奖)。

3、 所减扣额作为奖励或经费使用。上述情况与上级有关精神相违背的,按其上级精神执行。

第十三条:其他几种情况的奖金标准确定

1、

检修期间,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情况下完成厂里安排的任务的前提下,给予职工一定的串休。

油库车间 2011年10月

油 库 车 间 岗 位 责 任 制

第五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秩序维护员奖惩条例

秩序维护员奖惩条例(试行)

为落实加强保安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充分发挥保安人员在辖区内的安保作用,规范行使工作权利,履行保安工作和服务职责,有效维护公司利益和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为了正确评介保安工作的业绩,杜绝一切不良行为,参照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奖罚条理。

一、适用范围

凡上岗工作一周以上的保安人员,均属本条理适用范围。

二、考核实施

1、本考核为月度考核制,与当月工资挂钩,由保安队组织实施。

2、保安员由领班进行考核,领班由队长进行考核,并在日检表中显示记录,并开具奖惩单。

总则

第一条 本条例的处罚只适用于队员违反规定造未成严重后果和影响,能及时作出检查,态度较好的队员。对队员的奖励,根据实际情况的大小逐级上报,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鼓励。

对于队员规定虽然未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但态度较差拒不认错,甚至强词夺理的,不适用于本条例,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一种行为造成多种后果的,作合并处理。

本条例如于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和条例发生冲突时,按公司条例、规定执行。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一章

奖励

第五条

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

第六条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队员,经查证给予10—200元的奖励。

1、抓获案犯或追回赃物的;同违法分子作理智斗争的。(50—100元)

2、发现或避免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30—100元)

3、对日常服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具有成效的。(10—100元)

4、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扶老携幼、乐于助人,为业主排忧解难的。(10—100元)

5、服务优良,多次被业主提名表扬或书信形式表扬的。(50元)

6、一年来工作表现突出,无请假和无违反规章制度者年终给予重奖。(200元)

第二章 工作纪律

第七条

上班(包括例会、培训等)不迟到、早退,不误班、漏班,不的无故脱岗,出勤率100%;请假、调班必须逐级申请及填写请假(调班)单,归队后销假,严禁无故电话请假。

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队员,给予10-100元处罚;

1、上下班无故迟到早退一小时内:(20元);一小时以外按旷工处理

2、当值期间有串岗、脱岗、睡岗行为的。(20元—50元—80元),三次以上者降为试用,重新考核。)

3、例会、会议及各类学习、训练、演练等不按时到达、早退或无故缺席(30元)

4、未办理请假(调班)手续擅自离队、离岗,旷工处理。(100元)

第八条

严格按(交接班制度)执行交接班,清晰的做好各类质量台帐、表格的登记记录和上报;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坚守岗位、提高警惕;爱岗敬业、服从管理;遵纪守法、严于律己;热情主动、团结友爱、通力协作,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队员,给予10—200元处罚

1、上班期间、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或相互推委隐瞒、不上报不登记的。(10—50元)

2、当班期间喝酒或酒后上岗。(50元)

3、交接班时交待事项不清楚或未交待而造成工作失误。(10—100元)

4、当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如相互嬉闹、抽烟、吃零食等。(10—50元)

5、工作时间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用公司电话拨打长途、信息台等行为,受处罚的同时赔偿公司损失。(30—100元)

6、擅自拆阅业主信件、书报杂志;乱涂乱画或随意弃信死信等行为,受处罚的同时赔偿经济损失。(10—100元)

7、保安员(领班)不服从上级工作指令,当面顶撞、拒绝。(50元)

8、同事之间吵架、打架。(50—100元)

9、随意向业主或其他人员索要财物,处罚后作辞退处理。(200元)

10、未经批准,擅自将器材、装备和物品交于他人使用、玩耍;或与其他队员相互嬉戏打闹;或擅自带离工作区域的。(10—50元)

11、对公司配置的保安器械、装备和物品不爱护保养或使用不当,造成非正常损坏;受处罚的同时赔偿公司损失。分不清具体责任人时,由在岗队员共同承担。(10—100元)

第九条

严格按着装上岗,精神饱满、作风严谨、谦逊有礼。树立培养‘我是公司形象’的思想意识。时刻牢记‘我是一名服务者’的宗旨,规范和习惯使用服务用语、礼仪知识和规程,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技巧,与业主建立良好关系。‘急业主所急,想业主所想’,给业主最优秀的保安服务。

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队员,给予10—100元的处罚

1、制服不按规范穿着、不保持清洁和整齐;制服外显露个人物品或个人衣物;当众整理个人衣物的。(10—20元)

2、非工作时间到辖区内,穿短裤背心、拖鞋或赤脚、披衣、敞怀的。(10元)

3、不按要求佩带工号牌、工作证;不按要求使用警用器械及通信工具的。(10—20元)

4、留长发、留胡须、留长指甲和染异色头发;不注重个人清洁卫生的。(10—30元)

5、上岗值勤时,站姿、坐态、行走不按规范要求的。(10—20元)

6、言行举止粗鲁莽撞,待人接物态度冷漠,未按服务规范要求的。(10—30元)

7、对业主和来人来访人员置之不理,不主动示好问候的。(10—30元)

8随意嘲笑服务对象,任意侮辱、指责纠违对象或其他人员,而引起不必要口角和冲突的。(10—50元)

9纠正违章,询问或被询问时,不首先敬礼;不采用商量或征求语气,而引起不必要口角和冲突的。(10—50元)

10、遇各级领导及外来参观、视察人员不主动敬礼问候的。(10—5元0)

11、对我们日常执行的安全管理措施抱抵触和不理解心理者、蛮横无理和不合作

者,不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反而采取过激语气和举动,引起不必要口角和冲突的。(20—50元)

第三章 岗位值勤

第十条

各岗位保安员应爱护维护辖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熟悉了解本辖区内的消防系统消防器材的安装部位,熟知各种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知各类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的处置程序,遇到意外事件能及时正确地展开处理。各岗位保安应及时互通信息,通力协作、共同维护和确保辖区内的安全。

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队员,给予10—200元的处罚

1、对辖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的破坏,未及时察觉、处理和上报;发现人为损坏,却致之不理、随意放任。受处罚的同时赔偿损失(10—50元)

2、对辖区内消防、安全防范设施设备的安装部位及使用方法,对‘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和‘异常情况的处理程序’,一问三不知的。(10—50元)

3、在各类考试考核中成绩不合格,累记二次的。(10—50元)

4、当班期间遇到异常情况时,未能及时处理、上报或相互推委或处理失误,造成后果和影响的。(遇到突发事件时,未能及时处理、上报或相互推委或处置失误,有严重失职行为的,不属于本考核范围)(50—200元)

5、各岗位保安员在履行本职工作的同时,未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展开工作,消极怠工的。(10元)

第十一条

门岗值勤保安员通过对大门口进出口人员、车辆及物品的控制,确保辖区的安全。

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队员,给于10—100元的处罚

1、新进保安员上岗二个月后,还未熟悉本辖区内业主的基本情况,一问三不知的。(10元)

2、不履行门岗职责,随意放任各类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出,不礼貌询问、不核对确认、不登记上报或不阻止谢绝;发生冒领、偷盗等事件,经查确定是门岗失职的。(10—100元)

第十二条

巡逻岗值勤保安员负责监视和巡查本辖区,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及处置;并协助各岗位处理疑难问题,协助领班处理紧急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任务;接收业主的求助或上报处理;巡视楼宇外墙、外立面及幕墙玻璃等情况,检查各类消防、安全防范设施设备完好和运行情况。

交通岗保安负责本辖区进出车辆的管理,监督、指挥各类车辆按指定路线进出地面与车库、车场;维护辆安全,保持辖区道路及出入车库、车场的道路畅通;安排临时机动车辆有序停泊,检查自行车等是否在指定区域停放,并登记清理违规车辆,维持正常停放秩序。保证辖区良好的交通秩序。

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队员,给于10—100元处罚

1、对消防隐患、治安隐患、外立面隐患、不良事端、不安全事件、违规违章现象、设施设备损坏故障现象等,对三无人员、闲杂人员、推销人员、形迹可疑人员等,熟视无睹,不阻止不干涉不处理不上报不登记的。(10--50元)

2、夜间巡逻不按路线或不到位,代签、漏签或续签的。(10—30元)

3、装修期间的辖区,巡逻岗检查装修人员出入证手续办理情况等一问三不知的。(10元)

4、装修期间的辖区,巡逻岗在晚上规定时间内会同领班展开清场工作,不阻止不检查,随意放任的。(10—20元)

5、监督不力、指挥不当,失职造成道路堵塞、停放秩序紊乱的。(10—30元)

6、车辆泊位时,由于指挥错误造成车辆碰、擦损坏的。受罚的同时赔偿车主经济损失。(10—50元)

7、对各类违规车辆不闻不问、不清理不阻止的;对车辆漏油、未锁门关窗等事件不及时处理及时上报的(10—30元)

第五章

内务卫生

第十三条

保持各值班室、岗亭、值勤点及卫生包干区域内的全天候清洁卫生、衣物、器材、台帐资料等摆放整齐划一,工作台无私人物品。

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队员,给于10——30元处罚

1、各班交接时,交班队员应清理好卫生再下岗,否则接班队员有权拒绝接岗,如不予指正或上报处理,接班交班队员作同等处罚。(10元)

2、各值班室、岗亭、值勤点及卫生包干区域内,门窗、墙面不清洁,地面、工作台、抽屉有污迹垃圾,物品、器械摆放紊乱,有私人物件的。(10—20元)

3、指正后拒不整改或专项检查时,加倍处罚。(20—30元)

杭州义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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