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户口迁入办理流程
户口迁入办理流程
武汉公安局户证管理处公务公开公告:
《外地人员购买本市商品房申办户口程序和办法》
办理(主管)机构:武汉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
办理地址:发展大道188号(发展大道与常腾街交叉路北20米)(武汉市公安局办证大厅) 联系电话:027-85397494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申办对象资格:
凡户籍不在上述区域范围内,具有合法身份证明、年龄在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在上述区域范围内购买商品住宅总价在30万元以上,或者购房总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可申办包括购房者本人、配偶、子女共3人以内的武汉市城区常住户口。
1、购房时间为1996年10月7日以后(以签订合同为准),购房总价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不包括经济实用房、安居工程住宅、办公及经营性用房)。
2、户籍不在本市中心城区(江岸、江汉、桥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东西湖常青花园、武汉经济开发区神龙、汉强、东荆派出所辖区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不含托管的江夏区五村一委),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公民可申报3名(购房者本人、配偶、子女)以上地区常住户口。
注:办理人数限制为3人。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武计社【1997】167号文件
申办应提交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由物业管理部门出具实际入住证明;
3、原户籍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5、购房合同及全额发票;
6、申请人身份证及婚姻证明;
以上
1、
2、3项由市局户政部门收存原件,
4、
5、6项审核原件,收存复印件。 办理流程:
购房申办户口人员从市公安局户政处领取或从武汉市人民政府公众门户网站下载《外地人员购买商品住宅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后,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供相关手续后,经市局户政处受理调查核实后,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申办人员凭《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二篇:工作调动市外迁入户口办理流程
工作调动迁移手续
1、本人申请
2、工作单位证明或者调动函
3、迁入者的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4、迁入者一张一寸近期彩照
市外迁入户口办理流程
迁入者带齐迁移资料→户籍窗口领取户口迁移审批表→填写审批表→交表到户籍窗口→派出所签字→将户政科签发准迁证→领取准迁证到户口迁出地(原户籍地派出所)下户→带照片与迁移证、准迁证回函到迁入地派出所上户→将派出所打印的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交到所在的居委会(或者单位)
第三篇:办理市外户口迁入
办理市外迁入
办理市外迁入户口登记,须出具以下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系从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或区、县复员转业安置部门的落户介绍信或市局《入户通知单》、《复员证》或《转业证》;非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档案部门出具的户口项目证明及《复员证》或《转业证》;从本市参军注销户口后,被部队退回入户的,须出具所在部队师以上单位退兵证明;以上人员还须出具部队或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证明。
(二)大中专院校录取或毕业分配的学生
录取学生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及分县局《入户通知单》。毕业分配的学生须出具:
1.本市院校毕业分配的外地生源须出具《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
2.外地院校毕业分配的(含本市生源)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本市生源未分配工作的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及学校证明;
3.本市学生到外地院校上学后退学的须出具就读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
(三)本市出国(境)公民回国后要求恢复户口的,需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其他中国出入境证件(有效指护照或证件在有效期内,并同时加盖有中国边防检查部门的出、入境验讫章)及注销户口证明等有关证件证明到派出所办理户口恢复手续。
公民持过期的中国护照或其他中国出入境证件以及遗失中国护照或其他中国出入境证件要求恢复户口的,由入户地派出所开具《关于协助提供公民入境记录情况的核查证明》传真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查询其入境记录。市局出入境管理处在收到传真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关于____入境情况的证明》交换到入户地派出所,同时发传真回复。入户地派出所根据回复情况,属于有入境记录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为其办理入户手续,并留存《关于_____入境情况的证明》及注销户口证明等。若无入境记录,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四)失踪注销户口又寻回的须持原注销户口登记证明、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经派出所长审批办理。
(五)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监外罪犯入户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及派出所长审批单。
(六)外省市人员调动工作进京、投靠等入户的须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
(七)迁入人员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须持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农业人口须持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上述人员户口迁入,还须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回国、释放、解除劳动教养及退兵、退学(经市局审批入户的除外)不在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的,须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
第四篇:购房迁入户口如何办理
回原籍开一个户籍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政大厅就可以,需要付打印费2元。同时拿上你在原籍的户口本,免得来回奔波,最后迁移户口的时候要用到。
2、准备好房产证、身份证、结婚证(核原件留复印件),记住身份证要正反两面复印。
3、单位开具劳动合同书或你购的房产所在地的居委会开具的不再享受低保的证明。开具不享受的保证明的时候需要出具你开具的户籍证明。这个不在要求享受低保证明,你要问清楚怎么开,如果居委会有打印好的格式,那就方便了,你只需按照格式填写,然后加盖居委会户口章。如果居委会手写,你得提前去派出所问好,免的开的不对了,来回跑。手写证明信得用居委会的专用信纸,黑色钢笔填写,一般格式为:
我居委会所辖居民某某,现居住几号楼几单元几号,与某年购置房产,现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入后,不再要求享受低保待遇。 我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时候,曾有一个人,就因为不再要求享受低保待遇这句话,跑了好几趟,因为他们居委会是手写的证明信。最后我把我的证明给他复印了一份,让他拿回去让居委会的人抄写了一遍。
4、民警调查报告。这个就是民警和你谈话,只要你的材料没问题都能通过。
5、领取《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然后填写完毕,剩下的就是楼上楼下来回跑了,这个表上需要房产所在地派出所的户政听扣章,派出所的主管领导签字,扣章。我一共从一楼到三楼跑了四趟,才办好。
6、到所辖派出所的分局扣章,这个需要一周时间。他们要拿上你的材料去省厅给你开户口迁移页。
在等待的这一周的时间中,你要抽时间去照一张一寸白底的户口专用照片。照相馆一寸照片都是按版走,一版八张,五块钱,照相的第二天下午就可以取照片。如果办的着急,可以照快相,15-20元不等。五分钟可取。
7、一周后,去分局拿上你的户口迁移页,带上你原来的户口本、一寸白底户口专用照片一张,到派出所就可以打印你的户口。领取户口本了,这里需要工本费5元。同时他会在你原来的户口本上给你加盖一个户口迁出章。
8、缴费20元给你办理新的身份证,记得带一件深色的衣服,需要照相。不要穿高领的内衣或者毛衣。
9、2到3个月后,去取你的新身份证,交回旧身份证即可。
第五篇:广州办理户口迁入准备资料
办理户口迁入
适用范围:
1、获得《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的留学人员及其配偶,子女或父母;
2.在国外取得学士学位人员;
3、在广州地区高校毕业并已被国外大学录取攻读硕士以上学位的非广州生源的出国留学人员。
所需材料:
(一)、持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人员所需材料:
1.提供《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原件;
2.提供《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留学人员登记表》表格要双面打印,否则不予受理;
3.提供《入户登记表》一份;
4.提供《广州市留学人员归国工作审批表》一式三份,表格要双面打印,否则不予受理;(接收单位意见栏需 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5.提供所在单位工作证明(一式二份);
6.《广州市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
7.提供原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已注销者: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8.提供将挂靠广州的入户地址户口簿首页复印件或本人房产证复印件;(如需挂靠我中心集体户,须提供经用人 单位盖章的法人代表签名,《挂靠集体户申请书》);
9.提供计划生育材料复印件,验看原件(未婚人员和已婚人员均需提供由原户口所在地街道开具的《流动人口计划 生育证》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并加盖计划生育办公章);
10.提供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复印件(夫/妻/子女随迁),验看原件;
11.《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近期婚育状况调查表》(须用人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名);
注:1.父母随迁入广州,需要提供父母双方的档案保管证明,父母双方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独生子女证明或者相关 计生材料。妻子随迁要提供妻子的档案,并挂靠我中心。
2.先办理资格证,才交户口申报材料。
(二)、国外只取得学士学位人员所需材料:
1.提供《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留学人员登记表》一份,表格要双面打印,否则不予受理;
2.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验看原件;
3.提供护照复印件(新护照、旧护照除空白页外需全部复印),验看原件;
4.提供《入户登记表》一份;
5.提供《广州市留学人员归国工作审批表》一式三份,表格要双面打印,否则不予受理;(接收单位意见栏需单位 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6.提供所在单位工作证明(一式二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广州市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 ;
8.提供原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已注销者: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9.提供将挂靠广州的入户地址户口簿首页复印件或本人房产证复印件(如需挂靠我中心集体户,须提供经用人单位 盖章的法人代表签名,《挂靠集体户申请书》);
10.提供计划生育材料 (未婚人员和已婚人员均需提供由原户口所在地街道开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或计划 生育证明材料,并加盖计划生育办公章);
11.《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近期婚育状况调查表》(须用人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名)。
(三)、出国(境)留学人员办理户口所需材料:
第一步:凭以下材料到我中心办理毕业生申请表
a)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留学人员登记表》
b) 国外入学通知书及翻译件
c) 就业推荐表原件
d) 就业协议书原件
e)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f) 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张
g) 小一寸照片一张
h) 婚育状况证明(学校计生办或所在学院开具,并盖公章)
i)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j) 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第二步:我中心通知学生领取《毕业生申请表》和《就业协议书》,学生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和户口
迁移证,并缴纳费用。
第三步:学生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小一寸照片交到我中心办理
入户手续。
第四步:我中心通知学生签署人事代理合同。
注:
1、以上所有表格需用黑色墨水笔填写或直接打印,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排版整齐,否则不予受理;
2、以上办理户口人员必须挂靠人事档案在我中心;
3、要自带复印件,本中心不负责复印。
办理户口续签流程
第一步:本人持有效贵重证件原件,如学位证、毕业证、护照、港澳通行证、驾驶证等和小一寸彩照一张到中心借用到我中心办理借用户口本原件
第二步:本人持户口本原件到民政局办理《无婚姻登记证明》
第三步:持我中心开具的《介绍信》和《计生证明》,去洪桥街计生办体检并办理《计生证》
第四步:凭以下材料到我中心办理户口续签,签署协议。
A. 《挂靠集体户申请书》单位盖章,法人签名
B. 《近期婚育状况调查表》单位盖章,法人签名
C. 《优惠资格证》原件
D. 《广州市劳动合同》原件
E. 《计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F. 《无婚姻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G. 《体检单》(女性提供)
H. 护照首页及有效签证页(仍在国境外读书者提供)
注:若申请人没有工作单位,可不提供A-D项材料
第五步:续签协议审批通过后我中心通知本人领取续签协议一份。
办理户口迁出流程
第一步:本人持有效贵重证件原件,如学位证、毕业证、护照、港澳通行证、驾驶证等和小一寸彩照一张到中心借用到我中心办理借用户口本原件
第二步:本人持户口本原件到民政局办理《无婚姻登记证明》
第三步:持我中心开具的《介绍信》和《计生证明》,去洪桥街计生办体检并办理《计生证》
第四步:凭以下材料到我中心办理户口迁出
A. 《近期婚育状况调查表》单位盖章,法人签名
B. 《计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C. 《无婚姻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D. 房产证或物业证明或户口本首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E. 《体检单》(女性提供)
第五步:户口迁出材料审批通过后我中心通知本人领取同意迁出证明。
办事机构地址:
越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无婚姻登记证明》:
电话号码:83811299;83843107;8381428
2详细地址:较场西路东关讯3号2楼
北园居委会办理《计生证》:
北园居委会地址:小北花圈站第17中学旁边居民楼201室;联系电话:835458
53洪桥街计划生育办:东风中路321号二楼;联系电话:83554513
办理《计生证》流程:
1、未婚人员提供:无婚姻登记证明(到越秀区民政局开具)――到我中心开具《计生证明》――到北园居委会办理《计生证》
2、已婚人员提供:持对方户籍所在地出具的计生证―-到我中心开具《计生证明》――带上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双方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双方结婚照片各两份到北园居委会报到备案--到北园居委会办理《计生证》
借用户口流程:
本人持有效贵重证件原件,如学位证、毕业证、护照、港澳通行证、驾驶证等到我中心办理借用户口卡手续。
注:借用户口卡需在借用后三个工作日内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