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贷款公司工作计划

2023-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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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有关贷款公司工作计划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南昌市、九江市、景德镇市、新余市、赣州市、宜春市政府金融办,鹰潭市、上饶市、吉安市、抚州市政府办公厅(室),萍乡市经贸委:

为稳妥、规范、有序推进我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安排调整

因部分工作于全国“两会”期间被搁置,现将试点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调整:3月27日前,各设区市根据试点名额,确定本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县(市、区),并报我办备案;3月31日前,各试点县(市、区)政府确定试点考察对象,并指导其拟定筹建申请材料,着手开展各项申报工作;从4月初起,我办开始受理小额贷款公司筹建申请材料。

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申报工作指引

1 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材料申报工作,请参照《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申报审批工作指引》(见附件1)提供相关材料。

三、关于指定会计事务所从事试点财务审计工作 为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投资人的资格审查,确保审计工作质量,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经省政府领导同意,我办根据全省会计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经营业绩和诚信记录及其执业会计师人数等指标,从全省会计师事务所中遴选出江西中审会计师事务所等五家实力较强、信誉较好、规模较大的会计事务所,承担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有关的财务审计工作。具体事宜请参照《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审计工作方案》(见附件2)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申报工作指引 2.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审计工作方案 3.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承诺书

省政府金融办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2 附件1 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申报审批工作指引

为切实做好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组建程序和申报材料要求,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和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对各类投资人在江西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组建审核工作指引如下:

一、组建工作要点

(一)筹建申请的主要工作

1.有意向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且主要经营指标符合要求的企业(主发起人),经向拟设地的县(市、区)政府申请,列入考察对象后,在拟设地的县(市、区)政府指导下,开展筹建准备工作。

2.在拟设地的县(市、区)政府指导下,由主发起人为主协商选择其他股东,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签订出资人协议书,确定拟组建小额贷款公司的组织形式、出资方式和股本结构,明确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3.主发起人召集其他出资人召开发起出资人会议,按照法定程序审议通过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成立筹备工作小组并授权筹备工作小组履行组建工作职责的有关决议。

4.筹建工作小组就拟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与当地县(市、区)政府进行沟通。

3 5.在各项筹建准备工作完成后,筹备工作小组向拟设地县(市、区)政府提出筹建申请,筹建申请由县级政府受理初审,以县(市、区)政府名义将初步审核意见及承担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承诺书报设区市政府主管部门,由设区市政府主管部门复审,省政府金融办审批。

(二)开业申请的主要工作

1.验资。投资人将注册资本拨付到位后,聘请指定的中介机构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2.预先核准名称。筹备工作小组应凭省政府核发的筹建批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预先核准名称。

3.起草公司章程草案及信贷、财务、审计稽核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4.召开创立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等有关会议,审议通过章程草案,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议通过内部管理机构设置、主要管理制度等议案。

5.申请开业。筹建期最长为自批准筹建之日起2个月。筹建工作完成后,筹备工作小组向拟设地县(市、区)政府提出开业申请,开业申请由县级政府受理初审,设区市政府主管部门复审,省政府金融办审批。申请人在收到核准开业的文件45日内,凭省政府金融办核发的开业批复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并在取得营

4 业执照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和当地公安机关报送相关资料。

二、筹建申请要件

(一)筹建申请书。内容应载明小额贷款公司的拟定名称、组织形式、拟注册资本、拟注册地、业务范围等。

(二)投资主体资格证明。主发起人经审计的近3个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法人作为出资人的,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审计的最近一年财务报告、企业基本情况;自然人作为投资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其他社会组织作为投资人的,须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三)股东承诺书。股东对出资、报批材料的真实性和股东责任等做出承诺。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应包括当地经济金融发展情况、农业经济发展情况、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市场前景分析、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包括拟设机构开业后3年的目标客户、盈利状况、资产规模、贷款覆盖面以及不良贷款率、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等预测)、金融风险分析(如资产质量恶化、亏损等)。

(五)筹建方案。内容包括筹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注册资本、组织管理架构、高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部门设置和从业人员配置,主要管理制度制订计划,筹建工作步骤和时

5 间安排等。

(六)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和聘任其他从业人员计划。

(七)律师中介机构出具的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关联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八)出资人协议书。股东之间关于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协议。

(九)省政府金融办规定的其他文件。

三、开业申请要件

(一)开业申请书。内容包括拟开业小额贷款公司名称、组织形式、注册资本、注册地、业务范围等。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四)章程草案及组织结构图,各部门职责分工授权。

(五)拟任高级管理人员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简历、照片、联络方式和联络地址。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任人现任或曾任金融机构理事长、副理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申请人在提交任职资格申请材料时,还应提交该拟任人的离任审计报告。

(六)主要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风险监控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等。

(七)公司住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

(八)省政府金融办规定的其他文件。

四、格式要求

申请材料一式3份,采用活页装订的方式,申请材料各要件之间应明显分隔,均采用A4规格的纸张(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除外)。申请材料的封面应标有“关于申请筹建××小额贷款公司的材料”或“关于××小额贷款公司开业申请的材料”字样,申请材料须用中文简体仿宋GB2312三号字体书写,一般应双面印制。

7 附件2 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审计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投资人的资格审查,确保审计质量,特别是确保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及时足额到位,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经省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确定会计事务所承担试点财务审计工作 根据全省会计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经营业绩和诚信记录及其执业会计师人数等指标,从全省会计事务所中遴选出江西中审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江西分所、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江西分所、江西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和江西赣能会计师事务所等五家实力较强、信誉较好、规模较大的会计事务所,承担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有关的财务审计工作。凡在江西省境内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委托上述5家经省政府金融办审查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关财务审计。

二、审计内容

根据《江西省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规定,上述5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内容包括: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近三年经营及财务情况,其他企业投资人近一年经营及财务情况,自然人投资人入股资金来源情况及小额贷款公司注册

8 资本金到位情况。

三、审计工作分工

1.江西中审会计师事务(联系人:沈丽萍,联系电话:0791-8116337,15979109197)

2.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江西分所(联系人:李文智,联系电话:13807083205)

3.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江西分所(联系人:龚勤红,联系电话:13803507785)

4.江西正信会计师事务所(联系人:黄呈南,联系电话:13707086605)

5.江西赣能会计师事务所(联系人:叶红亮,联系电话:13970800225)

四、审计收费标准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我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决定对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审计收费实行优惠,省内企业按我省现行审计收费标准《江西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收费标准》(赣计收费字<2003>827号)的70%收取;省外企业结合当地收费标准、按不高于我省现行审计收费标准收取。

五、有关审计要求

1.小额贷款公司投资人按照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分工委托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有关审计工作。

9 2.审计报告直接向委托人出具,由委托人(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纳入申报材料。

3.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遵循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如实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被审计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并为审计人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10 附件3 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承诺书(式样)

县级政府风险处置承诺书(式样)

省人民政府:

为确保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和暂行管理办法》(赣府厅字[2009]28号)要求,XX承诺作为本辖区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处置的第一责任人,承担本辖区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依法查处和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存款和高利贷等非法金融行为,建立健全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

XX人民政府(公章)

二〇〇九年X月X日

法人股东承诺书(式样)

省政府金融办:

本公司拟入股设立XX小额贷款公司,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自愿出资X万元,入股设立XX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占股份总额X%。作为股东,本公司保证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以借贷资金入股,不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并按时足额交纳出资,不抽逃入投资金。

二、本公司严格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和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上报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本公司承诺成为XX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后,将严格遵守国家、省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管,认真履行股东义务,承担应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以上承诺若有虚假,本公司愿承担相关责任。

法定代表人:

公司(公章)

日期:

自然人股东承诺书(式样)

省政府金融办:

本人拟入股设立XX小额贷款公司,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人自愿出资XX万元,入股设立XX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占股份总额X%。作为股东,保证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以借贷资金入股,不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并按时足额交纳出资,不抽逃入投资金。

二、本人严格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和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上报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本人承诺成为XX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后,将严格遵守国家、省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管,认真履行股东义务,承担应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以上承诺若有虚假,本人愿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人(签名):

日期:

第二篇:不良贷款管理有关情况

不良资产经营管理有关情况

不良资产是银行经营过程中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形成的不能正常经营的、难以清收的、损失风险剧增的特殊资产,不能以简单的思维延续正常资产的管理模式和考核模式,应符合其自身特性。要做到有效和良性循环的不良资产管理清收工作,要让不良管理清收对分行费用和工资收入做出最佳贡献,就要从实际中认识分析。

一、清收工作对各阶层薪酬的影响

根据《

》相关规定和现在贷款规模测算:

考核 将按不良贷款增量的 %扣减 高管薪酬总额,按不良贷款增量的 %扣减员工薪酬总额,合计为不良增量的14%。简单说不良贷款每增加1000万,扣减 万高管薪酬总额,扣减员 万员工薪酬总额,合计 万元。

不良贷款总额减少时,基本也会按相应额度或比例增加工资总额。

二、不良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和有效化解成果同等重要

1、做好基础管理保证资产质量好转或不因人为因素恶化是化解不良资产的必经阶段和坚实基础;

2、在有效的基础管理基础上才能有效寻求以清收、重组盘活、核销等合适方式化解不良资产,才能降低信贷资产经营的不良迁徙压力,达到监管和内部管理要求。

三、不良资产管理清收的特点和存在问题:

1、无人愿管,各种关系复杂,出力不讨好。无论是在管理责任、社会关系、和其他岗位收入对比上,甚至个人或家庭成员安全感上,清收人员都要承受非正常的压力。同等机会条件下,一般人不会选择

1 清收岗。

2、经营管理难度大,主要是债务人担保人还款意愿差、出现变故无支付还款能力、故意逃废债务,或者是兼而有之。通常管理好不良资产的人力物力的投入是正常笔管理的数倍。

3、不良资产清收的合适方式不以清收人员的意志为转移,即便是在尽职尽责的情况下,也要看不良资产本身各方面状况的脸色,在一定程度可谓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4、管理人员素质要求高,不但要就具备一般客 经理素质,还要有各种强制清收相关的知识及操作协调能力。

5、不良资产管理资源属于被动来源型,多少主要看前台政策和管理水平,从本点看,清收人员的收入资源存在被动性。

6、被追索人多是失信人员,在利益相关时做出非正常举动概率大,清收人员不安全度高,精神压力大。

7、比照客户经理正常贷款管理笔数大概在50-60笔。不良资产管理每人在20笔左右为宜,超过这一限度,要想做好,得做出超人想象的付出。其在管理好20笔左右并能完成相应任务要求的,其收入应接近前台客

经理的平均收入,才有可能达到一定的心理平衡。

8、不良资产的管理与清收虽然不同于正常业务的主动发展和主动形成利润的特性,但其对于监管要求、对正常业务的良性推动是不可或缺的。

第三篇:有关贷款合同模板集锦七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贷款合同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贷款合同 篇1

卖方(甲方):______ 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甲方):______ 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_

买方(乙方):______ 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_ (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房屋坐落于,房屋为结构,房产证登记面积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房屋权属证书号为 。

第二条 价格:甲乙双方商定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乙方于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在房屋过户手续前一日支付(大写 元整),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两个月之内结清余款元(大写元整)。

第四条 乙方在三个月内未结清余款,甲方有权收回房产,甲方不退还已交房款(含定金),在此期间,房产所有权属于甲方。

第五条 甲方应于所有房款结清后两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六条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

第七条 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详见附件)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与乙方无关。

第八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有关规定由 交纳。

第九条 违约责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中途毁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毁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 日内将订金 元(大写 元整)双倍返还乙方。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房地产价款千分之 的滞纳金。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 乙 方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房屋室内设施清单

1.电器: 电视机 台

2.家具:

冰 箱 台 洗衣机 台 空 调 台 床 套 沙 发 个 茶 几 个 电视柜 个 饭 桌 套甲方:乙方:贷款合同 篇2

小额信用贷款注意事项:

1、虽然名为小额,但也是贷款,所有的贷款,不管是银行放贷,还是民间放贷款,都需要你有还款能力。也就是说,那些声称,不需要任何条件就可以贷款给你的,一定是骗子或者幌子。

2、另外,很多人都问,有身份证可否贷款的问题。身份证随时可补,用身份证,正规放贷公司也是不会放款给你的。

3、选择贷款机构时,如何区分非法机构

(1)看利率,如果比同期基准利率高4倍以上就已经属于非法的;以上问题均需注意。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没有还款能力,任何人不会借钱给你。

(2)看放款前是否收费,如果以各种手续费,利息名义收费迟迟不放款十有八九有问题;

(3)汇款交利息、放款前各种理由收费、利率过高、不签任何合同等等其他可疑迹象。

温馨提示:

还有很多人不清楚在银行怎么做个人信用贷款,资料如下:

条件:1、税后月收入六千以上,打在银行卡里面。2、个人征信无任何不良记录。

额度:最高可以贷到月收入的六倍。

中国银行小额信用消费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号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长城卡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所称贷款人是指具有开办消费信贷业务资格的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不包括港澳及海外分支机构);

本合同所称借款人是指在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取得消费贷款的自然人。

甲方向乙方申请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向甲方发放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币别) 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

第二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三条 借款利率和计息方法

借款利率为(月/年)息__________,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不变。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贷款的适用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信用消费贷款可用于正常消费及劳务等费用支付。

第五条 本合同所称债务是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六条 用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账形式划入甲方在中国银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后由甲方用于消费。

第七条 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一次性或分期还本付息法。若采用一次性还本付息法,贷款到期后,甲方应按约定将贷款本息存入本人活期存款账户,并授权甲方将贷款的本金及利息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一次性或分期划扣。若采用分期还本付息法,甲方授权乙方在每个还款期规定时间自动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扣除还款本息。

第八条 提前还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允许甲方提前偿还贷款本息,可不收取提前还款承担费。

第九条 展期贷款处理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本息,应于还款到期日前30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展期申请经甲方审查批准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展期协议,乙方有权对展期贷款加收利息及罚息。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甲方在未清偿贷款本息之前,不得办理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清户手续;

6.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8.乙方在贷款到期时有权从甲方的活期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内直接划款。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通知合同的另一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按________计收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按计(加)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3.1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2 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 甲方曾向乙方提供过虚假的资料;

3.4 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3.5 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3.6 甲方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3.7 甲方与特约商户之间的纠纷影响还款的行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费用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偿付,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需履行。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中国银行小额信用消费贷款借款申请表》、乙方身份证影印件、购物发票影印件以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及合同见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银行_____________分行印制贷款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

借款人名称: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贷款人名称: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甲方根据的需要,向乙方申请外汇抵押人民币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提供外汇抵押人民币贷款。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项目、种类、金额、用途、期限

项目:_________

种类:_________

金额:按当天牌价买入价计算: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

用途:_________

期限:_________

第二条 利息。

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与用作抵押的外汇互不计息。

第三条 用作抵押的外汇

币种为_________,金额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

第四条 抵押外汇的来源为:_________

第五条 开立帐户。

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存、贷款帐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等。

第六条 借款使用。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按用款计划,在约定的用款日前个营业日内向乙方提交“用款单”;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用款单”后个营业日内按用款计划将贷款按额放出,转入甲方帐户。

甲方用款计划如下: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

第七条 抵押外汇的使用权。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抵押外汇的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第八条 还款资金来源。

甲方用下列资金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还款计划。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按期按额归还所借人民币本金,不得提前归还借款。

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

第十条 退汇。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退还甲方用作抵押的外汇,不受汇率变动影响:

1.在甲方按期按额归还借款后个营业日内,乙方将甲方用作抵押的原数额外汇全部退回给甲方。

2.根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二项的约定,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后,应在 个营业日内将同额抵押外汇退回给甲方。

3.根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项和第六项的约定,乙方在处置抵押外汇以抵偿所欠贷款后,如抵押外汇还有剩余,应将剩余外汇在处置外汇后个工作日内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贷款监督检查。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了解、监督、检查甲方的借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甲、乙双方不得自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甲、乙任何一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变更、解除合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就变更、解除本合同后的权利、义务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已占用对方的人民币和外汇资金应返还给对方。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产,本合同项下的抵押外汇不能列入破产清算范围。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按期按额向甲方提供贷款,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_________的违约金。因乙方的迟延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乙方还应给予赔偿。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收取_________%的罚息。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需要其它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可商请其它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期按额偿还借款,也未和乙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时,乙方按银行规定收取_________%的罚息,并可以从甲方帐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息和罚金,或者根据逾期贷款金额和罚息数额,以任何方式处置相同数额的抵押外汇,以抵偿甲方所欠借款。

4.乙方擅自提前收回贷款,除应及时退回抵押外汇外,还应根据收回贷款的数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天向甲方支付_________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时,还应给予赔偿,但出现本条第2项、第6项的情况时除外。

5.甲、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解除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应按贷款总额的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给予赔偿,对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

6.甲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或与第三者发生债务纠纷,或被宣告解散、破产,无力向乙方偿还借款时,乙方可停止发放贷款,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可以任何方式处置抵押外汇,以抵偿不能收回的贷款。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退汇,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天向甲方支付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

第十六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借款申请书、用款单以及其它与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有关的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贷款合同 篇4

货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货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丙方购买自住的商品房,按照《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实施细则》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用银行信贷资金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向丙方购买________区(县)_______街道(镇)_______路(村)___弄______号________室商品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另________月,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中长期贷款采用分期确定利率的规定,对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的方法,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每年十一月底的利率水平,在当年十二月份公布下一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利率水平,利率的执行期限从下一一月一日到该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借款合同签订时,以当日银行公布执行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确定第一期贷款利率,执行期限到当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条 贷款拨付

甲方委托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登记部门认同(乙方确定认同标准)之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将全部贷款连同甲方存入的自筹资金,以甲方购房款名义用转帐方式划至丙方的销售商品房存款户。

第六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结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______仟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甲方应在每月__日之前将当月还本息额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续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七条 贷款担保

甲方以购买的商品房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签订《个人住房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甲,乙双方应向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丙方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在该商品房竣工验收交付给甲方并且将《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之前,如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丙方应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后一个月内负责代为清偿。

第八条 保险

甲方必须办理全额抵押房地产的财产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有关保险手续可委托乙方代办。抵押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

保险单须注明乙方为保险赔偿金的第一受益人,抵押期内,保险单正本有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若借款合同需要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本合同存续期间,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相符的,原合同应依照法律法规作相应变更。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取得乙,丙方的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原合同同时终止。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月还款,并在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没有按月还款,一方按规定对其逾期本息按日利率万分之计收罚息。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没有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处分抵押物,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第十二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想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公证部门,房地产登记部门各执一份,副本__份。

甲方:(私章) 乙方:(私章)

(借款人) (贷款银行)

(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签章)贷款合同 篇5

甲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

地 址:

丙 方:

地 址:

鉴于:

1、甲方向__________银行(请将具体银行名称写清楚)(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申请购车贷款购买货车从事经营,并委托乙方为其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服务。

2、甲方以其购买的该车辆为乙方提供质押反担保。

3、甲方购车后将车挂靠于丙方经营(即甲方为实际车主,丙方为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名义车主)。

现三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及相关事宜,在遵循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于 年 月 日在 处购买 汽车一辆。

车辆型号: 车 牌 号:

发动机号:

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个人汽车贷款,请求乙方为其提供保证担保,该车系由甲方家庭财产购买并挂靠于丙方且抵押给贷款银行。

第二条 乙方依据甲方的申请为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

第三条 经双方协商,甲方应当于 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贷款担保金额的10%作为担保服务费;甲方不得以提前归还贷款本息及其他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还担保服务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提供真实资料及资信情况,经乙方调查核实并确认真实有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为其按揭购车向贷款银行提供保证担保。

2、甲方提前还清银行借款本息时,有权要求乙方积极配合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甲方应当于该车在公安局办理登记后在贷款银行顺位后为乙方办理抵押担保登记,于此情形丙方承担协助义务。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信资料。

2、甲方应按照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中约定条款,全面按期履行其还本付息等义务;如未按期还款付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甲方和丙方应交出车辆,并且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在乙方提供担保期间,如乙方调查核实发现甲方有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和乙方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并放弃抗辩权,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善意使用车辆并尽到善良管理人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

6、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委托乙方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和机动车财产保险,如甲方未按本条规定履行,则视为甲方放弃继续履行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凡因机动车辆发生保险索赔事项,甲方均应委托乙方办理索赔。

7、车辆在还款期内使用时出现质量问题和产品存在缺陷时,应由甲方向汽车经销商及生产厂商进行索赔及处理,甲方不得以此作为拖欠银行按揭月供款的理由。

8、甲方在分期付款期内,应严格遵守车辆使用性质和维修保养的规定,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自行拆卸、更改车辆结构、车身颜色等。否则,其后果均由甲方自己承担,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因该车被损毁、灭失或者征用的,甲方应当将相应的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用于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或者将其提存。

10、甲方应对其汽车贷款负有完全的偿还义务,此义务不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失;如抵押物灭失,甲方应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汽车贷款。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拥有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信证明、相关个人资料和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或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律师进行资信调查的权利。

2、在资信调查结束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资信情况,有权选择担保或不予担保。

3、在有效担保期限内,乙方对甲方的资信情况有知情权,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乙方担保,乙方有权终止担保合同,无条件追回甲方所购车辆,并进行处置后归还银行贷款余额,不足部分继续向甲方追索,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4、甲方未按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月供款的,甲方承诺无条件将车辆交由乙方处置并放弃抗辩权。乙方有权依据银行的授权,代为行使抵押权人的权利,对车辆进行处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期间,应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续期保险,并由乙方为甲方办理保险索赔的相关事项。

6、因甲方违反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乙方向银行承担保证但保责任的,乙方有权在向银行承担责任前或者后向甲方追偿;此时,甲方应当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甲方的申请下,根据甲方的资信情况为甲方提供担保。

2、乙方在资信调查过程中,依法对甲方相关个人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六条 丙方作为汽车挂靠第三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丙方应做好该车辆的管理工作,做好GPS监控工作。

2、当乙方要求处置车辆时,丙方应交出该车,并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置该车。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丙三方均应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相应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按乙方向银行提供担保总额的10%计算。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支付。

二、守约方除违约金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其违约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以及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三、甲方违约,造成乙方需变卖或拍卖其车辆,车辆的变卖、拍卖款应首先支付银行贷款本息以及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对不足部分,甲方仍应承担清偿责任,乙方对甲方具有追索权。

第八条 因双方争议而发生的诉讼,由彭州市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后生效。

甲方(签字按手模):

甲方配偶(签字按手模):

身份证号: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贷款合同 篇6

借款合同合同号: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电话:

乙方(借款人1):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

(借款人2):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为确保双方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与借款方式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元)。

二、在本合同签署当天,甲方支付乙方现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剩余借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指定收款银行账户为:

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乙方收到以上款项,必须开具收据给甲方存档。

第二条、借款用途与借款条件

一、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借款方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各种方式监督、核查借款的使用。

二、为确保甲方的资金安全,乙方保证拥有以下合法财产所有权作为向甲方申请借款的基础条件:

1。房产

若乙方提供的信息不实,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收回借款,并有权以经济诈骗为由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三条、借款期限、利息、费用及还款

一、借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自甲方提供借款之日起为起算日。

二、利息: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按%/月计算。

即借款利息按借款金额×前述借款月利率/30×实际借款天数(即本条第一款所约定的天数)。

三、还款方式:经协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种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1)乙方应当在借款期限满届满前将本金及利息一次性归还至甲方收款账户,还款不足以全部偿还本

金和利息的,视为先归还利息,再归还本金。

(2)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计息);借款人自愿选择每月日为还款日;如借款人未指定

还款日,则还款日与借款实际发放日相对应,无对应日的,当月最后一日为还款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借款到期日。借款人应从借款发放的次月开始还款。

(3)其他:。

四、甲方指定收款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

因借款资金划付产生的费用由借款人承担,除出借人的过错外,错划、无法划入指定账户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借款人承担,不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在满足借款条件下,及时支付乙方所需资金。

二、对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情况保密。

三、对乙方使用借款款项进行全程监督。

四、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五、有权要求乙方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六、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要求乙方提前归还借款或停止支付乙方尚未使用的借款。

七、在乙方发生重大产权转让或债权债务转让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其它一切有关费用,或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转由甲方同意接受的受让人承继,或要求乙方提供甲方同意接受的担保措施;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各种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可靠性。

二、接受甲方监督,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金额。

三、积极配合甲方收回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若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并按本合同约定最长借款期限全额收取利息。

(1)乙方违反本合同借贷条款中的任何承诺、隐瞒财务状况、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借贷尚未清偿、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丧失信誉或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2)乙方提供的资料存在隐瞒或重大失实,或在借款申请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

(3)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包括但不仅限于将本贷款资金用于认购或买卖股票或其他权益性投资等。

(4)乙方的继承人、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以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主要资产,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或其他形式的担保,以其主要资产进行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等承担重大负债的活动,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情形;

(6)乙方与他人签署有损贷款人权益、对借款人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或协议;

(7)乙方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约定;

(8)乙方做出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其他贷款人认为可能影响借款人、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行为。

二、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清偿借款本金或利息,每逾期一天,应当按借款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若乙方没有按时偿还本金及支付利息,甲方派出的催收人员的费用有乙方承担,催收费用按人民币¥元/人/天,元/车/天。

三、乙方未按协议约定使用借款资金,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并按借款总额%收取违约金。

四、乙方违约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差旅费、律师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全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依法向乙方的债务人主张代位求偿权,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配合与协助,甲方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乙方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配合与协助,甲方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就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三、乙方确因客观原因需要不能按期还本付息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前15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期还款。

若乙方未办理或甲方不同意延期,按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收取违约金。乙方提前还款的,甲方可收回借款本金,并按借款总额%收取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应向

2、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规则适用申请仲裁时该机构的相关仲裁规则进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其他

一、本协议的补充协议、附件、说明、解释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协议本身及其附件的修改、补充等未尽事宜,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二、若本协议中的任一条款出现部分或完全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相关的法律等情形,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三、双方约定:任何文书、通知只要寄到上述地址,视为送达(包括上述当事人因为借款、担保等一系列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任何一方下落不明,法院只要将诉讼文书送到或寄到上述地址,无论是否签收,已视为法院已经送达,下落不明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协议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协议各条款及有关词语解释的含义认识一致,双方清楚知道本方在上述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并同意遵守全部条款,现签章作实。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补充条款:借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其中人民币(大写)元整(¥元),甲方已通过现金形式给予乙方,该合同签订即视为乙方已收取该笔现金。剩余人民币(大写)元整(¥元)通过甲方指定账户转入乙方指定账户。乙方需自借款日次月还款日起分期等额还款,首期还款日为年月日,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之后每期还款人民币(大写)元(¥元),乙方需按合同约定日期每月按时还款,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

甲方签名:

年月日

合同签署地:乙方签名:借款人1借款人2贷款合同 篇7

甲方:

地址:

乙方:(购车人)

地址:

电话:

为了满足乙方购车需要和促进甲方汽车销售,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与中国银行菏泽分行签订的《汽车消费贷款合作协议》等,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其名称为 汽车(发动机号:车架号: 车身颜色: )辆卖给乙方,车价款为 拾 万 仟 佰 元。

二.甲方保证汽车质量合格{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厂家标准},手续齐全。

三.车辆保险按照银行要求办理,第二年的车辆保险在第一年保险到期前十日到银行所指定的保险公司按要求投保,如乙方未按银行要求办理车辆保险,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四.乙方在交纳购车首付款时,应按银行要求把汽车消费贷款及车辆上牌所需的资料,准备齐全,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乙方提供的资料有欺诈行为后果自负。

五.提车,验车,质量索赔:乙方提车要认真验收车辆填写验收单,提车后要认真细致的阅读服务手册,产品说明书和用户须知等,如车辆出现故障应及时到服务站鉴定和处理,不能以此为借口故意拖欠应还贷款本息,否则后果自负。

六.乙方必须在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还本付息,如乙方不按银行规定时间还本付息,银行扣划甲方存款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保证金,并有权处置车辆。

七.在乙方贷款未还清之前,乙方所购车辆发生发的一切保险理赔,其第一受益人为银行,第二受益人为甲方。

八.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合同条款已做充分理解,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银行各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第四篇:签订贷款合同书和填写贷款申请表有关说明

一、签订贷款合同

1.领取“空合同”之后,在系统上导出“学生贷款合同”,(院系在系统上操作:进入系统,贷中管理,合同签定与审查,选项目(11-12合同),查询,选中一个对象,打印合同,保存,解压,套打合同,重复程序),然后,按A 4纸方式,把“学生贷款合同”的内容打印到“领取‘空合同’”里,按“空合同”流水号顺序套打一式三份,合同不可复印,必须原件一一打印。(学生助理可以帮贷款学生操作这一步骤)。

2.合同错打、未使用的,必须保留,不可丢弃和遗失,要严格统计合同流水号,所有错打合同必须回收。

3. 合同中家长身份证一栏:可打印出来后手填或打印前输入,不能空。

4.贷款学生在第二页下左角甲方签名并捺手印。填写日期为2011年11月1日,同时,在中间“丙方填写日期”上填写“2011年11月1日”。

5.本合同一式叁份,请填写好后按“合同流水号顺序”以院系为单位于11月10号前统一交回校学生资助中心(填错的合同一样要交回)。

二、填写贷款申请表

1.封面页要填写学生相关信息(编号不用填写)。

2.第一页上面内容按学生在“网上”申请时填写的“信息”统一填写。

3.申请贷款类型选“学费贷款”和“住宿费贷款”;贷款金额与“合同书”的填写的金额一样,贷款期限:2011年11月---2017年10月。

4.第二页、第三页和第四页贴上相应的申请贷款所需的资料(复印件或原件)。

5.第五页学生填写相关信息,学费贷款______元(表格中打错,缺空位,可在后接着填写),住宿费贷款元(按实际数),贷款期限为6年。承诺人签名:XXX(贷款人签名),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

6.第六页①“院(系)意见”中要填写(选择)有关信息,负责人签名是“院系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时间填写:2011年10月30日。

②“院(系)材料审核情况”中,选择有关信息,审查人签名是“负责贷款工作的辅导员签字”,并盖院系公章,时间:2011年10月30日。

③“学校意见”中,填写有关信息(按合同书内容),时间填写:2011年10月30日。(不用签名和盖公章)

7.如果有涂改的地方,要按上捺红手印。

8.申请书填好后,要加盖章,于2011年11月10日前与“合同书”一起交回校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1年10月30日

第五篇:企业间委托贷款有关法律问题

来源: 管理员发布时间: 2007年1月17日 0:00浏览次数:4172次

一、定义

根据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1996年8月1日起施行)第7条第3款规定,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二、委托贷款利率的确定

根据央行《关于调整银行存、贷款利率的具体情况规定的通知》(银发[1989]40号):委托贷款利率由委托双方自行商定,但最高不能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和上浮幅度。根据《关于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0号),自2004年起,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到[0.9,1.7],即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对客户贷款利率的下限为基准利率乘以下限系数0.9,上限为基准利率乘以上限系数1.7;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到[0.9,2],即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乘以下限系数0.9,上限为基准利率乘以上限系数2。根据央行《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银发[1999]77号)第6条,金融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确定在人行规定的范围内自行确定浮动利率。

三、程序与环节

委托贷款的发放程序主要包括如下几个环节;

1、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委托贷款协议书》,明确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项目、期限、利率、受益人等,并交存委托贷款基金。

2、受益人(即借款人)向受托人提出借款申请,同时附上其营业执照、近期的财务报表等资料。

3、受托人将受益人提交的有关申请贷款的资料复印件及“委托贷款调查意见”送委托人,经委托人审查同意后,受托人与受益人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委托贷款合同》必须与《委托协议》的委托内容严格一致,并应注明是《委托贷款协议》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附件。

4、《委托贷款合同》签订后,受托人即按合同约定通过委托贷款基金帐户发放贷款给受益人。

四、委托贷款所涉法律关系辨析

委托贷款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法律关系,其一是委托代理关系,其二是委托人、受托人及受益人之间的委托贷款合同关系。现简要分析以上两个法律关系。

(一)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如前所述,委托人的委托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委托人可以用委托书的形式向受托人授权,但在委托贷款业务中,委托人一般通过与受托人签订《委托贷款协议》明确委托事项和受托人的代理权限包括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项目、期限、利率与金额等。按照委托贷款的规定,委托人即可以是政府部门,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甚至可以是个人,而受托人则必须是金融信托投资机构和经人民银行批准经营委托贷款业务的其他金融机构。此外,有关委托贷款的规章还规定委托人收取的手续费每月最高不得超过3‰。

(二)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之间的委托贷款合同关系

委托贷款是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委托人的资金向委托人指定的收益人发放的贷款,因此,委托贷款合同关系涉及到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方,而且委托贷款合同实质性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发生在委托人与受益人之间,受托人主要扮演代理人角色。据此应当认定委托贷款合同是三方合同,委托人应作为合同一方参与委托贷款合同的签订,并明确规定其作为债权人的法律地位,否则,当受益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时,委托人将难以以原告名义对受益人提起诉讼,不利于保障委托贷款的安全。

五、关于委托贷款合同纠纷的诉讼主体资格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委托贷款协议纠纷诉讼主体资格的批复》:在履行委托贷款协议过程中,由于借款人(受益人)不按期归还贷款而发生纠纷的,贷款人(受托人)可以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贷款人不起诉的,委托人可以委托贷款协议的受托人为被告、以借款人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同时,我们认为,当受益人不归还贷款或不按期归还贷款时,为更好、更主动地保护委托人的利益,委托人直接以受益人为被告提起诉讼似乎更合乎法理。理由如下:

(一)、在委托贷款法律关系中,委托人是债权人,受益人是债务人,受托人只是代理人,那么当受益人不偿还贷款时,只有债权人即委托人才有权提起诉讼。因为只有委托人才与受益人有实体权益争议,才享有法律赋与的诉权,受托人因不是债权人,那么就不享有债权人的实体权利和相应的诉讼权利。并且,指望仅仅收取手续费的受托人积极地以诉讼手段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对于委托

人来说并非上乘之策。

(二)、这当中,实质上有两种合同关系,一是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二是委托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在受益人不按期归还贷款的情况下,受托人并没有归还贷款的义务,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托人不具备被告的主体资格。因此,在受益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时,受托人既不能以原告名义起诉,也不应作为被告被委托人起诉。但必须指出的是,如果受托人违反《委托贷款协议》,不履行代理人的职责给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委托人可以就代理人的经济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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