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平安建设工作意见
平安单位复查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县平安建设实施意见
2 2 篇 篇一:安单位复查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县委政法委:
近年来,在各级单位的科学指导下,我局以 x 年成功创建市级平安单位为契机,通过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进一步健全治安工作制度,完善治安工作机制,强化治安管理,有力地维护了全县卫生健康系统的稳定,为实施推进“健康 x”建设,构建“平安 x、和谐x”,推动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市级平安单位复查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卫生健康事业的健康发展。-是将综合治理工作同其他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将其列入全年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并与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签订了军令状,逐级夯实工作责任和明确目标任务,严格落实“-把手”责任制,确保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都有专人负责和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二是坚持把综合治理、巩固活动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大力
弘扬先进事迹、学习先进典型、唱响“爱岗敬业”的主旋律。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学习活动 x 次。三是狠抓县、镇、村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安全管理,先后投资 x 万元开展县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县人民医院暨县天津中医院创建市级重点专科 x 个,规范设置传染病区、发热门诊各 x 个,建成肿瘤治疗中心、PCR 试验室、胸痛中心各 x 个,先后培养业务骨干和管理人员共 x 人,引进新项目新技术 x余项;由县财政解决专项资金 x 万元填平补齐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有保障设备短板,购置生化分析仪、血球分析仪、心电图机等设备 x 台(件),医疗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深入持久地开展综治宣传工作
自创建成功市级平安单位以来,为努力维护全系统和谐、平安和稳定,我局先后 x 次组织组织县人民医院暨县天津中医医院、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x 家城区单位在县城东门广场开展卫生健康系统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活动。其他单位也按照卫健局的统一安排,开展了相应的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全系统共举办专栏 x 期,累计开展宣传活动 x 余次,累计发放宣传单 x 份,宣传资料袋 x 个,宣传围裙 x 个,宣传塑料盆x 个,义诊 x 人次,测量血压 x 人次,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会知识》宣传彩页 x 份。
三、严格执法,强化管理,狠抓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加强医院管理规范化管理,坚决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切实提高医疗卫生健康单位服务水平。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和规范整治力度。认真组织开展公共场所、“五小”行业和学校卫生健康专项整治活动。由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牵头,对全县各医疗机构进行规范整顿,对无证“黑诊所”和超范围职业等进行打击处理。累计出动卫生计生监督员 x 余人次,车辆 x 余台次,监督检查各类医疗机构 x 家,共办理行业内存在的无证行医案件 x 起,查处医疗机构使用非卫人员案件 x起,医废违规案件 x 起,违反消毒管理规定案件 x 起,罚款*元,没收违法所得 x 元、相关药品和器械共 x 箱(件)。二是加强艾滋病防治和监管工作。继续坚持对县看守所羁押 人员进行 H V 抗体检测,开展艾滋病防治自愿咨询服务,对 HV 感染者继续加强医学监测和帮助服务工作。三是加强重性精神病人管理服务。我县现共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x 人,危险评估等级在 x 级以。上的共 x 大,危险评估等级在 x 级以下的共 x 人。对累计发现的病人全部进行建档管理,建档管理率达到x%
四、加强服务,狠抓安全,构建稳固的综治工作框架 -是全县各医疗机构以为患者服务为中心,分批次开展了“平安医院创建”等系列活动,先后组织人员对各医疗单位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进行了检查考评,推动了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创建平安医院活动
的深入开展。二是建立完善了医德医风考核制度、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业绩记录制度、医疗质量(事故)分析评议会议制度、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和投诉查实责任追究制度等多项医院管理制度。三是开展处方和住院病历点评工作,加强了医生规范用药、科学用药监督管理,杜绝了临床不合理用药的现象,极大地优化了广大.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四是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严肃查处非法采供血行为,确保血液安全。五是我局定期在全系统内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包括消防工作情况、毒麻药品使用管理情况、电梯、锅炉及压力容器的检修、安全运营情况、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情况以及各项制度建设及物防、人防、技防措施落实情况等。同时对重点岗位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落实了重点岗位的管理措施和重点人员的安全责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健全制度,标本兼治,建立社会综治工作长效机制
- 是创新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不断完善和修订工作制度,制定了“疫情报告制度”、“疫情处置制度”、“x 小时值班制度”、“突发性事件处理制度”和“群众信访接待制度”,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健全重大事件岗位责任查究机制,对综治工作和创建活动措施不力、方法不当、处理问题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实施“一票否决”制度,对负有责任的人员作出相应处理。三是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案落实负责领导和承办股室,限期化解,确保了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平安稳定。
篇二:
县平安建设实施意见
为切实做好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工作,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 结合我县实际, 现就以提升全县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为统领, 推动更高水平平安建设, 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以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以《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为准则, 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把人民群众对平安中国建设的要求作为努力方向, 把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和验平安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 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和热点问题, 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司法, 有效提升服务质量, 夯实基从基础工作, 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政法保障。全县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工作列入领导班子 1 领导干部考核内容, 与干部调整晋升、评先选优、晋级晋档挂钩,长期排名落后的要接受组织问责。
各乡 镇和县政法各部门要以解决影响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的突出问题为导向, 强基础、补短板、促规范、求提升。
二、
影响平安建设原因分析
近年来, 我县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始终处于全省后进位次,公众安全感也呈现下滑态势。
1.从政法部门自 身看:
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 监督机制不健全, 不同程度存在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情况。
个别政法干警宗旨意识不强、为民意识差, 执法方式简单、态度生硬甚至粗暴、不会做、不愿做群众工作而引 发群众投诉。
政法宣传不够深入, 效果欠佳, 导致群众对政法工作不了 解。
打击犯罪力度需要加大, 有“重大案、轻小案” 倾向,侵财类“小案” 有案不立、立而不查、不了 了 之等情况时有发生。
2.从基层基础建设看:
存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投入不足, 技防建设不到位, 专职巡防队伍没有按规定配备等问题。公安分局普遍警力不足。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谁执法、谁普法” 责任制等落实不到位。
3.从社会治理层面看:
随着外出务工、举家外迁等现象的增加, 留守儿童和老人较多, 自 防能力弱。
部分乡 镇存在大量治理落后村, 治安防范、物业管理均不到位, 群众意见很大。政法机关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大量矛盾纠纷向执法司法环节汇集, 诸如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非法集资、物业管理、交通事故等方面利益诉求人往往把不满情绪撒向政法机关。4.从综治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看:
对于在全省排名落后的乡 镇及政法部门, 责任追究失之于宽, 失之于软, 起不到震慑作用。
三、
实施平安建设措施及任务分解
以学习 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为动力, 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办案水平和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镇、矛盾不上交” 。
(一)
政法机关切实发挥职能作用
1.深入查摆、立行立改。
X 至 X 月 份, 在县政法各部门深入开展“提升安全感满意度大讨论活动” 。
县政法各部门要层层动员部署, 确保每一名政法干警都参与进来。
每个单位、每个部门、每名干警都要对照全省调查反馈的问题和“全省争先进、全市争一流、岗位创佳绩” 目 标, 深入查摆自 身存在的不足,分析原因、找准症结, 提出整改措施。
县政法各单位要实时跟踪大讨论活动开展情况, 汇集各方意见, 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确保本部门影响安全感和满意度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
2.开展促进提升活动。
在我县政法各部门开展以“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促进履职尽责、促进作风转变, 提升安全感和满意度” 为主题的“四官” 服务进村担当平安值守活动。
由县政法委牵头, 分别从法、检、公、司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法官、检察官、警官、法律服务官“四官” 服务队, 实现一村一服务队。
建立“四有” 机制, 即“有办公场所、走访日 志、工作台账和考核制度” 。
建立“三上门、三必访” 机制,即特困、出现重大变故、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的家庭“必上门” ;有矛盾纠纷、有涉法涉诉信访人
员、有刑满释放和村矫正人员家庭“必走访” 。
建立定期走访机制, 每个服务队每月 至少走访两次, 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实行“一岗双责” ,服务官本职工作与服务村工作一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其中服务村工作权重不能低于 30%。
坚持“双程序” 并行, 进入侦办、起诉、审判环节的案件, 政法机关依法办案与服务官全程跟踪服务同步进行, 直至案结事了 。
建立协作配合机制, 会同相关单位、街道及时解决群众诉求。
建立服务考评机制, 以街道、村(村)
评价为主, 定期抽查、定期通报。
3.促进执法司法规范。
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 在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等方面再推出一批便利措施。
X 月 X 日 前,县政法各单位出台本系统执法司法效果评价制度, 每两个月 由县委政法委对各政法单位执法司法效果进行评价、排名。
建立健全警务、检务、审务、所务效能督察机制, 每月 点名道姓通报执法司法过程中存在的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4.提升政法服务水平。
创新拓展公共法律服务, 使人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请律师、办公证、求法援、找调解等法律服务事项更加便利快捷。
着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切实做好司法救助工作。
5.加强政法宣传工作。
全面推广“平安建设恳谈” 做法,以乡 镇为单位, 党委政法委牵头, 政法各单位参与, 每月 组织开展一次恳谈活动, 与群众面对面通报工作、征求意见、开展宣传。
充分
运用 传统媒体、新媒体, 主动宣传政法各部门工作的特点、性质和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 最大限度减少调查过程中出现的不清楚或不知道现象。
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为每个行政村(村)
培养 5-8 名“法律明白人” 。
6.严惩各类违法犯罪。
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 , 综合运用 多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两抢一盗” 、网络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侵对类、涉众类案件, 加大打击力度, 提高破案率、降低发案数。
针对影响公众安全感的吸毒贩毒、伤害、交通事故等多发性案件, 持续开展专项治理, 全力消除安全隐患。
(二)
切实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7.开展重点整治工作。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扎实开展软弱涣散和后进村党组织整顿工作, 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
开展偏远村整治, 上半年消除 60%, 年底前全部消除, 实现管理有序、服务规范、视频覆盖目 标。
切实做好治安乱点排查整治工作, 每季度, 县级选取不少于 10 个, 各乡 镇选取不少于 5个, 实施挂牌整治。
扎实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 活动, 确保各级各类学校持续安全稳定。
8.加大社会防控力度。
管好用 好专职巡防队伍, 加大背街小巷、村内部巡逻密度, 提高见巡率、管事率。
乡 镇专职巡防队员不少于 15 人, 村(村)
义务巡防队员不少于 6 人。
推广应用以物联网技术为支撑的“三车” (电动车、摩托车、助力车》盗抢防控
系统。
全面推行综治平安保险工作, 将精神病人伤人、公共县域溺水、室内财产被盗、电动车盗抢、农户 牲畜死亡等纳入保险范围。
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治乱治堵专项行动, 坚持规划引 领、优化完善路网、开展专项整治、增加停车位、提高公交分担率、信息技术支撑、倡导文明出行等重点举措, 增强群众出行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9.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坚持县级每月 、乡 镇每半月 、村经常性不间断排查矛盾纠纷, 认真落实信息报送、调处化解等各项制度, 力争实现“民转刑” 案件与去年相比下降 10%, 因民事纠纷引 发的命案数下降 20%。
加大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排查化解力度, 有效预防一般性民间纠纷演变成刑事、治安案件和信访事件。
加强诉调对接, 使调解工作贯穿诉前、诉中、诉后、执行各环节, “四官” 服务队全程跟进, 参与调解; 对于审判、执行后案结事不了 的案件, 发挥乡 镇、村两级调解组织作用 ,做好当事人说服教育工作。
对可能采取极端行为的人员登记造册, 逐一落实见面、化解、稳控、消除危险等各项责任。
10.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进一步完善县、乡 镇、村三级综治中心功能和工作机制, 加强基层政法单位建设, 今年乡 镇政法委员要全部配备到位。
深化拓展网络化服务管理工作, 今年新增城市县村网格员 5 月 份上岗。
配齐配强“一村(格)
一警一法律顾问” , 确保群众足不出户 , 就能咨询法律、反映诉求。
推广栾川县“六星级” 平安创建经验, 围绕组织领导、普法教育、信访稳定、公共安全、惩恶扬善、群众满意等六个方面, 具体化、项目 化平安建
设内容, 强化督导考核、落实奖惩措施, 充分调动乡 镇、村(村)
、单位(企业)
参与平安创建的积极性,推动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
(三)
落实社会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
11.常态化开展民意调查。
全县组织开展民意调查, 每天电话抽查不少于 50 人。
对调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实行“列单、交单、办单、销单” 的“四单制” , 即县委政法委列出问题清单, 交由相关职能部门限期解决, 政法委及时电话回访,当事人满意一项销号一项。
12.严肃追责问责。
根据省、市安全感满意度方面相关工作调查情况, 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及其它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认真研判、梳理调查情况, 针对问题较为集中的领域和排名落后的乡 镇、县政法部门启 动问责程序。
出现一次,约谈相关单位主要领导; 连续两次, 对有关单位进行挂牌督办;连续三次, 实行票否决。
挂牌督办期间、否决决定生效之日 起 1 年内, 取消该单位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的资格和该单位主要领导, 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评先受奖、晋职晋级的资格, 并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四、
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双提升” 工程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县政法各单位主要领导任副组长, 办公室设在县委政法委, 常务副职任主任。
县委、县政府每
季度研究一次提升安全感满意度工作, 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委政法委、县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
每月 研究部署安全感和满意度提升工作。
县政法各部门要成立专门办公室, 由常务副职任主任, 抽调专人组织实施“双提升” 工程。
)
(二)
压实工作责任。
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
领导责任制, 强化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 的责任体系。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 立足于解决影响安全感和满意度的问题, 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明确责任, 将压力传导到具体部门、具体人。
(三)
严格督促落实。
县委政法委将成立暗访组, 不间断对各单位提升安全感和满意度工作进行明查暗访, 并对暗访结果进行定期通报。
第二篇:深化“平安村屯”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综治委关于进一步
深化“平安村屯”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农村平安创建工作,整体推进“平安**”建设,市综治委根据省、州工作部署和我市关于平安创建的三年规划精神,就进一步深化“平安村屯”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夯实农村平安创建的基层基础
农村平安是全市平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农民群众是平安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村屯是农村的基本单位,因此,开展“平安村屯”建设对全市平安建设的整体推进有着重要意义。完善的基层基础是平安建设的基本前提,开展“平安村屯”建设必须要夯实村屯平安创建和治安综合治理的基层基础。
首先,要将平安建设全面纳入村屯发展整体规划。要制定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全面强化村屯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将平安建设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同规划、同动员、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以平安建设保障经济发展,以经济发展带动平安建设,使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其次,要健全平安建设的领导和工作机构。要做到村级组织健全,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村委会、治保会、调委会组织、人员、工作、报酬四落实,能够充分发挥作用;村屯必须要成立综治办机构,具体负责村屯的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平安协会”,最广泛地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利用“平安协会”机制充分开展民间纠纷的预防和调解,依托“平安协会”完善群防群治,开展农村治安巡防,有条件的村屯可以实行有偿治安巡防,逐步将市场化运作机制引入农村治安工作之中。镇综治办、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职能部门要加大对村级组织平安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推进“平安村屯”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
第三,要落实“平安村屯”建设的责任。开展“平安村屯”建设和农村治安综合治理要实行“属地管理”和“齐抓共管”原则,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度”。村屯要对全村范围各级各类单位、部门和辖区内居民的平安问题负总责。村屯辖区内的单位、部门和全体居民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在村屯的统一领导下,对“平安村屯”进行齐抓共建。村两委班子对“平安村屯”建设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安排专人负责平安建设工作。要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引发影响平安建设重大问题的村屯、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予以严肃的责任追究,直至“一票否决”。
二、紧密结合农村致富奔小康开展“平安村屯”建设
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三农”问题是农村致富奔小康的关键环节,而平安问题是涉农问题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在“平安村屯”建设中决不能将平安建设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孤立开来,要紧密结合农村的致富奔小康开展平安建设。
“平安村屯”建设要围绕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和农民致富的主线,结合“三个文明”建设开展工作。要坚决遏止各种坑农、伤农、害农行为,严厉打击各类涉农犯罪;要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治安、消防、交通、食品药品安全等管理,以良好的农村治安环境保障农村的发展,促进农民的致富奔小康。
要结合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特点开展“平安村屯”建设。要将平安意识、平安理念渗透到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之中,将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广大农民群众的田间地头和庭院之中。要因时、因地、因势开展有针对性的创建工作,在工作中要有创新、有发展,要立足长远建立起切合村屯实际的平安建设长效、常态工作机制。
三、全面落实“平安村屯”建设各项任务
要进一步强化治安管理。维护治安秩序稳定,确保村屯无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群体性闹事事件;无火灾和治安灾害事故。刑事发案数不超过实有人口的3,治安案件稳中有降;群众安全感在80以上;无村匪屯霸恶势力;“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
要进一步健全农村治安防控网络。健全群防群治队伍,并形成网络,组建护村看护队,落实报警执勤等防范措施;安装“三铁一器”等物防设施,强化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在重点部位安装报警服务网络化设备,提高治安防范的科技化水平。
要完善调解、帮教组织建设。建立村屯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形成畅通、务实、高效的信息网络,及时上报信息;调解工作有力,调解成功率高于90,无民转刑、无群体性械斗和宗族闹事,敏感期无重点人员进京上访滋事。帮教措施落实,有不良行为青少年改好率达到85以上,两劳释解人员帮教率超过95,重新犯罪率低于5。
要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流动人口管理人员、制度、工作要落实,对流入和流处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对外来暂住人口的办证率高于95,对出租房屋的登记率达到90。
为确保“平
安村屯”建设的领导和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市综治委确定将“平安村屯”建设直接与“平安镇”考评挂钩,对所辖村屯的平安率达不到95的镇,取消其参评“平安镇”的资格,并严肃追究责任。
第三篇:学发[2009]2号 开展平安建设的实施意见
学发„ 2009‟2号
中共学庄乡委员会 学庄乡人民政府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党支部、村委会,乡属部门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巩固和发展我乡经济繁荣、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努力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型的社会安全防范大网络,为我乡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乡党委、政府决定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深入开展平安建设为载体,以组织实施“平安学庄”综治行动规划为重点,紧紧依靠基层各级党组织、紧紧依靠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完善社会防控体系,创新工作机制、突破工作难点,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全乡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为我乡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奠定基础。
二、创建范围和标准
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在乡党委、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乡平安办统一组织实施,以村居、学校、企业为单位全面展开。
(一)“平安村居”标准:
1、村居组织健全,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好,治保会、调解会等组织、人员、工作、报酬落实,并充分发挥作用;全面落实社会综治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信访责任制和禁毒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分明。
2、治安秩序稳定,辖区无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无重大火灾伤亡、重大交通伤亡等治安责任事故,无制假售假窝点;刑事发案得到有效控制,治安案件稳中有降。
3、无地方恶势力,无地霸行为,无“黄赌毒邪”活动窝点,“黄赌毒邪”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4、群防群治队伍健全,安全防范网络完善,防范措施落实,建有专业或义务的治安巡逻队伍,民兵连、治安信息员、安全协管员等有落实。
5、调解组织网络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正常、及时、有效,民事纠纷调处率达98%以上,调处成功率达95%。村居无发生民事纠纷转刑事案件,无群体性闹事和宗族间械斗现象。无因纠纷引发的非正常死亡案件,无集体到市赴省进京上访事件,无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6、帮教组织健全,措施落实,效果明显,吸毒等违法青少年和归正人员等帮教对象转好率逐步提高,刑事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3%。
7、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一般安全隐患整改率不低于95%。
8、外来人口管理机构、人员、报酬、工作落实,登记发证符合要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无外口治安隐患点,工作明显成效。
9、村居两委班子团结,村(居)务、财务定期公开,提高重大事情村(居)民参政、依法决策的积极性,广大村(居)民自觉遵守村规居规民约,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普遍提高。
(二)“平安校园”标准:
1、学校平安综治领导组织机构网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责任分工明确;安全防范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效果明显。
2、校园内无发生师生违法犯罪行为,无发生虐待学生行为,无发生学生斗殴闹事事件,无发生重大财产失窃案件,无发生食堂食物中毒事件,无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聘请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工作有落实,且组织开展普法教育指导活动正常,每学期不少于一次。
4、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列入教学计划,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度,成立校方和家长教育协作机制,家长参与教育意识增强,对未成年子女的监管和法制教育能力明显提高。
(三)“平安企业”标准:
1、以“环境保护好、劳动保障好、安全生产好、治安秩序好、诚信经营好”为主要内容,以“保护环境、珍爱企业、关爱职工、奉献社会”为主题,开展创建活动。
2、深入做好民营企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企业综治工作室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符合要求,且发挥职能作用明显。
3、落实民营企业法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做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落实、工作规范,台账齐全。
4、治安秩序良好,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隐患,无重大火灾等治安灾害事故,无干部、职工出现重大违法犯罪事件。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活动是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效载体,是推进“平安学庄”建设的一大举措。各办事处、村居、部门单位领导必须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政治责任感。要把平安建设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平安学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狠抓落实。要健全完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统一规划,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进一步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充实创建活动人力、物力、财力,保证创建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
2、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平安创建活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需要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支持参与,需要全社会力量的齐抓共管。各办事处、村居、部门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都了解和支持创建工作,共尽创安的责任和义务。政法、综治等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支持和配合各办事处、村居、部门单位开展创建活动,加强指导和帮助。
3、分类指导,分层创建。为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各办事处、村居、部门单位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订创建活动实施计划,推广创安试点村居、学校、企业等单位,以点带面,并组织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实行分类指导,分层次创建,确保创建活动健康、扎实、有序地开展。
4、创建活动要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不搞花架子,要及时发现和总结创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和实际效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建的氛围。
四、检查考评
平安创建活动的检查验收工作,以各村居、学校,企业等部门为单位,由乡平安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核,每半年组织检查一次,年终进行考核奖惩。经考核达标的村居、校园和企业,作为上报市、县平安建设评先评优的依据。同时,评出平安村居、平安校园、平安企业若干名,由乡委、乡政府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主题词:综治
平安建设
实施意见 抄报:县政法委
中共学庄乡委员会
2009年3月20日印发
共印25份
第四篇:关于深化塔县平安交通建设的实施意见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平安交通建设成果,提升平安交通建设水平,更好地保障和服务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现就深化平安交通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平安交通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扬“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新时期交通精神,组织动员全系统方方面面力量,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统揽,以社会矛盾化解、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为目的,扎实推进平安交通建设,为兴化市交通运输事业“大投入、大跨越、大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杜绝交通重特大事故,杜绝单位内部重大工伤事故,杜绝重大火灾爆炸、机电设备事故,杜绝因行业监管不作为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杜绝其他意外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杜绝严重危害交通行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全面提升交通安全管理整体水平;把一般事故发生率压降到最低限度。
二、深化平安交通建设的工作措施
(一)健全完善社会矛盾预防化解处置机制
1、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长效机制。加强舆情掌握、舆论引导能力建设,健全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机制,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接访、走访、下访、回访工作,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活动,提高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效率和水平。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机制,完善定期排查、情况报告、信息共享、分析研判等工作制度,提高主动发现、准确预警的能力。
2、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开展以定期与专题相结合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排查的社会矛盾纠纷要落实调解化解机制,要加强调解组织领导机制建设,确保人员、经费、制度、办公场所、办公设施落实到位。要积极探索调解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的新途径,要加强与信访、纪检、民政、劳动、司法等部门对接,不断增强调解的功能与实效,共同化解社会矛盾。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无矛盾激化、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上访”的“三无”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基层发现、控制、钝化、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
3、健全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新形势下群体性事件的分析和研究,围绕决策指挥、预案建设、现场处置、应急保障等环节,建立健全信息化主导、扁平化指挥、规范化处置、常态化保障、实战化监督“五大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加强演习演练,从情报信息、处置方式、处置力量、舆论引导等各方面做好应对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能够依法稳妥处置。对重大群体性事件,党政领导要亲临一线,有效防止矛盾激化和事件升级。
(二)深化平安建设防控体系建设
1、建立完善社会治安防控机制。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方针,以社会化、网络化、信息化为重点,健全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治安防范,根据单位规模和工作实际,分类制定防范标准,推动单位保卫机构、保卫力量和治安防范设施的落实。对车站、
码头等重点地区要加强综合治理,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维护公共秩序。
2、着力提升科技防范水平。在车辆上推广安装GPS监控系统,在船舶上推广安装AIS防碰撞系统,在场站、公路、航道等重点部位安装定点监控系统。构建手机短信平台。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处置,实现24小时全方位监控,做到即时报告、即时处理,实现防范的最快化、危害的最小化、综合治理的最优化。
3、严格消防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立健全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不断提高消防工作水平。以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地和危化品存储运输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强化消防四大能力建设,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着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强交通安全生产重点监管
内河水上安全监管方面:海事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重点船舶管理,尤其是加强对危险品船常规检验和特别检验,确保营运、在航船舶符合适航、适装要求。按照职责要求,做好船员任职受理、审核、培训、考试工作,确保等级船员符合适任上岗要求。进一步加强超大件运输、超航区船舶管理,采取严格签证、护航、管控等有效措施,严防碰桥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乡镇渡口安全监管,加强与责任乡镇的联系,做好责任传递。加大“三无”船舶、非载客船载客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辖区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水上交通责任事故。航道部门要认真贯彻《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严格对桥梁、沿河码头等临跨河设施的审批和管理,防止出现新建桥梁与通航等级不符现象,杜绝出现新的碍航建筑和碍航设施。要抓好对重点航段、浅滩险段的养护、清淤,积极应对低水位对通航安全的影响。要严格航道工程报批手续、安全合同管理,严格审查施工队伍资质,防止航道工程事故发生。运管部门要依照《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严格航运和装卸企业经营资格审核和行政许可,对不符合安全经营条件的企业一律不予发放经营资格证书,对有重大违法经营行为和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一律取消经营资格。
公路安全监管方面:要根据公路工程技术规范和路政管理法规,加强道路管理养护,努力改善公路安全行车环境。要切实加强桥梁安全监管,继续加大宽路窄桥、农路危桥改造力度。要加大路政执法力度,加大超载查处力度,严控道口搭接和擅自开挖,规范设置限速、路界、错车带、交叉口等公路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不发生因管养不善造成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方面:要进一步强化运输市场运输秩序管理,严格按照准入规定审核运输企业、汽修厂家、驾培学校经营资质,杜绝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业户进入市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规范各类市场秩序,形成公平竞争、运营规范的局面。严格执行车辆综合性能技术检测和等级规定,杜绝技术状况低劣车辆从事经营运输。严格遵守从业人员资格考培标准,杜绝违规发放营运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搬运装卸管理员和驾校教练员证书,认真落实《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严格执行“三关一监督”,努力消除源头事故隐患。加强对危货运输企业的日常监管,定期组织稽查,杜绝因管理不作为而导致重大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 交通工程安全监管方面:把好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准入关,继续将企业安全作业情况纳入履约信用体系,并组织动态考核和定期评定。督促企业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和履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案报批手续。监督承建单位认真执行在施工现场和未交付路段设置规范齐全的安全标志和安全隔离防护设施的规定,严防发生施工工伤事故和重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做好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不发生私自转发包现象。
港口码头安全监管方面:加强对港区规划中的安全性审查,加强对内河各类码头的安全设施管理,确保码头的“四防”(人防、物防、技防、消防)措施落实到位,强化码头的重要部位和危化品重点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各类码头安全秩序良好;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
发生有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安全生产事故。
(四)继续开展“平安交通示范点”创建工作
示范点是平安交通建设中的典型亮点,必须在系统、行业、区域内领先,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今年要在系统内继续深化“平安交通示范点”创建活动,四大处站要全部争创泰州市级平安交通示范点,并力争创建1-2家省级平安交通示范点。
创建的共性标准是:安全监管标准化,监督检查有效化,隐患治理常态化,安全投入多元化,台帐资料规范化。
创建的个性标准主要包括:
1、平安公路示范点。管辖道路附属设施齐全完备,路域环境整洁美观,道路安全畅通,超限超载治理规范有序,管养道路技术状况良好。
2、平安运管示范点。“三关一监督”制度落实,安全监管基础扎实,运输市场安全有序,运输安全形势稳定。
3、平安工程示范点。交通工程施工安全许可证制度得到认真执行,项目安全契约化管理普通实施,安全人员符合上岗资质,施工安全监管职责全面落实。
4、平安单位示范点。内部单位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目标管理,人防、技防、设施防“三防”措施到位,无群访集访、越级上访的行为,无“民转刑”案件、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三、加强对深化平安交通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扎实组织推进。各单位要加强对平安建设的组织领导。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自觉把平安建设纳入单位工作规划和综合考核,放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研究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各单位要精心制定本单位深化平安建设的意见和实施计划,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工作措施。各单位主要领导对平安建设工作负总责,要亲自过问,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大综治投入,将综治工作各项经费列入单位预算。要重视综治管理机构建设,调整完善职能,充实加强力量,为深化平安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各综治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认真查找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强化齐抓共管。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综治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制度,深入开展专项工作、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和联系点平安共建工程,不断提升齐创共建的水平。各单位综治办要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能力。认真研究深化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工作计划,落实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各职能部门、群团组织要确立一盘棋的思想,按照各自的职责,发挥各自的优势,为平安交通建设献计献策,尽心尽力。
(三)严格考核奖惩。把平安建设工作实绩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实绩档案,与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局将采取动态考核与定期考核、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量化考核与质态考核相结合的方法,科学客观地评价各单位创建工作的开展情况。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实施警示,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第五篇:县平安创建基层基础工作实施意见
县平安创建基层基础工作实施意见
创建平安华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实现我县建设陕西强县目标的要求,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是推进平安创建、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进一步加强和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努力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做强、把基层工作做实,全面提升“平安华县”水平,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基层基础工作深化年活动。特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及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
领导下,动员组织各方力量,大力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基工程,以强化基层组织、完善基础设施、健全工作机制为重点,以落实领导责任制为抓手,以深化基层平安创建为载体,全力保障人力、物力、财力基层倾斜,全面夯实基层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实基础。具体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协力推进的原则。
工作目标:全县基层综治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基层软硬件防范设施及装备建设突出加强,基层综治工作制度日趋规范,基层创安活动不断深入,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在基层全面落实,各种不安定、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在基层及时化解,维护社会稳定长效工作机制在基层得到建立和完善,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时间及活动范围
平安创建深化年活动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中开展进行,从2010年3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
三、主要工作和任务分解
健全机制,整合资源,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
1、切实加强乡镇综治委、综治办建设。乡镇综治委主任由党委书记担任,综治办主任由党委或政府副职担任,设专职副主任1名,配备2-3名综治专职干部,确保综治工作有人管、有人干。调整充实乡镇综治委工作力量,吸纳辖区内重要企事业单位、学校、驻军等参加综治委工作。加强以综治办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综治工作中心建设,进一步整合资源,强化力量,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扩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覆盖面。
2、乡综治办要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排查调处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开展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积极参与开展专项斗争;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措施;统一组织开展刑释解教人
员安置帮教和对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分子等重点人员的帮教管控,加强对社区闲散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流浪儿童等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救助工作;协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安全生产监管、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等工作;全面掌握辖区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向党委和政府提出工作建议。综治办)
3、加强乡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心建设,健全领导和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整合基层派出所、司法所、民政、信访、法庭等基层维护治安、维护稳定工作的资源和力量,构筑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协作联动的工作平台,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有效化解。
4、乡镇各综治成员单位,要定期向综治委汇报各自履行职责情况。综治委要加强对各综治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的检查考核,整合基层综治成员单位力量,努力实现职能上的融合,力量上
的整合,工作上的配合,网络上的组合,信息上的汇合。要建立健全各综治成员单位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实现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
5、组织、综治、政法、民政部门要把村治保会、调委会等基层综治组织建设与加强村党支部和村、居委会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着力提高村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村要明确1名负责人主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村要普遍设立综治工作中心,健全治保会和调委会,实行村综治中心、警务室、矛盾排查调处中心“三办”合一。村综治工作中心主任由村党支部书记兼任,并增配一名副主任主抓综治工作,全面整合村警务室、治保会、治安巡逻队等资源力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防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法制宣传教育、反境内外渗透活动、反奸防谍、禁毒等工作。
6、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民营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力量建设,建立企业治安法人责任制,推动规模民营企业、“两新组织”设立内部治安防范管理机构或综治工作站,在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两新组织”设立综治联络员,进一步扩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覆盖面。
规范管理、探索创新,积极发展壮大群防群治队伍。
7、加强专职巡防队伍建设。城区配备100名以上的专职巡特警,乡镇组建20名以上的的专职平安巡防队,村组建5-10名的专职巡防队,专门担负治安巡防任务。
8、按照社会化市场化、职业化、规范化的总体思路,增加社会公益性岗位,积极吸纳离退休干部、共青团员、民兵、低保人员、下岗职工等群体参与社区和村的综治工作。大力推广平安志愿者群防群治新形式,努力探索平安志
愿者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指导,完善管理,有效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会治安防控、社会稳定信息收集、法律宣传服务等基础工作,全面提高群防群治工作水平。
9、在社区和居民小区积极发展治安楼长、治安信息员、综治协管员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0、在农村大力推广治安中心户长和家庭治安代表人的做法,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加强培训,着力提高治安中心户长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多渠道、多形式解决治安中心户长报酬问题,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治安中心户长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高,达到“四员”标准,即:邻里纠纷调解员、治安防范检查员、法制教育宣传员、情况收集信息员。
11、抓好村治保会、调委会队伍建设,在基层党组织的有力领导下,大力组织开展群众联防联治,采取季节性巡
逻、治安承包、产业联防等形式,发挥好治安积极分子的作用,组织联保户自防自治。
12、大力发展保安服务业,进一步规范保安服务市场,加强保安队伍建设,提高保安人员素质,充分发挥其在辅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中的积极作用。要规范和完善社区、居民小区保安管理,强化治安巡逻,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公安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社区、居民小区保安的业务指导、培训和督促检查的力度,维护好区域的治安秩序。那一世范文网
积极防范,认真排查,强势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工作。
13、继续深入开展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及安全隐患工作。在加大打击犯罪力度的同时,要加强治安管理的整治,增强排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实现由乱到治,由治到安。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和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广辟信息来源渠道,及时
掌握社情民意和治安动态。广泛开展创建“三无”乡镇活动,进一步完善排查工作机制,坚持村每半月,乡镇每月排查工作制度,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要进一步完善干部驻村、包村制度,在基层开展“两个排查”工作,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积极推行“乡村说事日”、“巡访”等有效办法,认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坚决防止矛盾激化。要不断完善责任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明确领导、人员、责任、措施,限期解决问题,有的要挂牌督办,必要时实行领导包案。各乡镇综治委要充分发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职能作用,着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衔接,联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14、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全面整合防范资源,构建覆盖全面、整体联动、防范严密、控制有效的治安防控体系。进
一步规范和完善警务进村、进社区工作,构建以公安民警为骨干、专职治安巡防队和保安人员为主要力量、其他群防群治队伍为补充的网格化巡逻防控格局,提高辖区社会面巡逻防控能力。通过努力工作,使村、社区治安案件、刑事案件逐年下降。
15、大力推进技防设施建设,加强治安防范的科技含量,提高社会治安防范信息化水平。按照“综治委牵头组织、电信建设维护、公安管理使用、政府分级负担”的运作模式,规范城乡视频监控体系建设。在中心城区、重点集镇、主要街区、交通干线、繁华地段、专业市场、公共复杂场所和易发案部位,建立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覆盖面达到95以上。要广泛动员单位内部、各中小学校、商场、宾馆、饭店等场所安装视频监控和报警系统。新建住宅小区要根据有关规定和建设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等安防系统。继续推进“平安之声”大喇叭、警铃入户、红外线报警器等技防设施,
利用科技手段提高农村防范能力。
16、强化对重点群体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着力抓好以出租房屋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落脚点管理,落实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治安责任,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打击流窜犯罪。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重点抓好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少年”的教育、服务、救助和管理。加强对高危人群的管理,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对分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