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稻作生态环境管理论文

2022-04-20

小编精心整理了《农业稻作生态环境管理论文(精选3篇)》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摘要】壮族是一个能歌善唱的民族,从生产劳动到婚丧嫁娶都充满着优美的山歌,壮族山歌几乎成为壮族人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壮族山歌反映了壮族自然至上和人与自然和谐平等关系的自然生态意识,它在客观上致力于追求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这与发展民族经济有相通之处。吸取壮族山歌的自然生态意识,发扬生态保护实质,对壮民族地区民族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借鉴意义。

农业稻作生态环境管理论文 篇1:

寻回自然和谐的江南水乡

在工业化浪潮以前,农业一直是江南水乡的主导产业,哺育了灿烂的江南水乡文化。

它与刀耕火种的亚马逊热带雨林农业不同。热带雨林农业烧毁了大量的森林,3~5年内便耗尽了地力,农民不得不再次迁移。其环境负面效应是显而易见的。它与我国黄河流域的黄土高原农业也不同。水土流失、植被破坏以及区域的长期贫困,是黄土高原农业的主要特征。

它也不同于规模农业、集约化农业,依靠大量的农药化肥的投入,造成土壤的板结、水环境的破坏。千年以来,江南水乡一直是我国人口最稠密、经济最为富庶的农村地区,也是生态环境最为精致的地区,引发了无数文人墨客的赞叹。

然而,在工业化、城市化浪潮冲击下,江南水乡农业迅速衰落。昔日创造、维护着优美的生态环境的农业,也变成了生态环境的主要污染源。随着岁月的流逝,人们甚至已经忘记,江南水乡的农业哺育了灿烂辉煌的江南水乡文明。

农业生产方式与水源地保护

农业是社会经济的基础部门,也是最古老的人-水关系的载体。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生产方式发生了剧烈的变革,从精耕细作的小农经济进入到基于大量能源投入的现代农业。

它对水环境的影响也日益显著。总体而言,直接的影响包括:

大量的农业水消费。全球范围内,农业用水比例超过70%;且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农业用水比例都很高。例如同样属于稻作文化的日本,农业灌溉用水占水资源占有量的70%;OECD成员国农业用水比例超过40%;在我国,超过70%的水资源是农业部门消耗的。

高强度的化肥和农药使用,是水体富营养化的主要原因。我国2010年首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报告称,农业源已经成为我国水环境主要污染物的主要来源。

过量的农药化肥施用,造成土壤板结、水土流失以及自然生境的破坏,导致了农田等生态要素的生态服务功能的萎缩和下降。

我国正处于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阶段。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闸门打开以后,农村青壮劳动力涌入城市,农业生产经营的劳动力成本大幅度提高。

另一方面,由于青壮劳动力大量进城务工,农村基本上只剩下老人和小孩,不可能再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不可避免地,化肥、农药等能源物质的投入开始了对劳动的大量替代。同时,受制于我国庞大的农村人口基数和非常有限的耕地,农业的生产经营依然停留在小农经济阶段。这就意味着有效的管理、监督或规制都面临着非常高的成本。

而且,在城市化过程中,农村被“边缘化”的趋势日益明显。也就是说,农村成为城市发展的“副产品”,其社会经济的综合价值被削减为提供建设用地的价值;无论农村内部还是外部,都存在强烈的贴现未来的倾向;传统的社区集中瓦解,基层组织行政化的色彩日益浓厚,甚至演变成为乡镇政府的行政分支。

农村社会的剧烈变革,主要影响之一便是社区公共物品的供应机制被打破:村民失去自制机制,而政府的大包大揽覆盖的范围和效率都非常有限。由于环境物品基本都是公共物品,那么水环境状况的恶化也就不难理解了。

而在江南水乡的发展历史上,传统农业的生产生活方式非但不存在当前的各种问题,反而孕育了光辉灿烂的江南水乡文化,诞生了中国最为富庶的水乡农村,又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城市群之一。

相比而言,世界上其他著名的农业文明要逊色得多:两河文明衰退,尼罗河和黄河三角洲已经面目全非。作为维系几千年而不退化的农业系统,江南水乡堪称人类历史的奇迹,是高度和谐而可持续的人类生态系统的楷模。

持续不断的水利建设

大量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江南水乡的传统农业生产方式进行了全面的剖析。

相关的研究发现,江南水乡人与自然的和谐主要与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有关。

首先是江南水乡历史上持续不断的水利建设。

即使从春秋吴越时期算起,数千年的大区域网状水利建设持续改造着江南水乡农村社区的结构和组织方式。一般农业经济,尤其是中国古代,小农意识是居于主导地位的,“各家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

美国人明恩溥(阿瑟·史密斯)在其著作中曾指出,中国的农村居民缺乏公共意识,乡村缺乏公共物品。小农经济的主要特征就是自给自足、严重缺乏公共物品意识。于是在许多农村地区,生态环境成为了普遍的“公地的悲剧”。

但是,传统的江南社会,大规模的水利建设和维护,以及相应的利益分配,都要求协调、合作、互助和宽容。州县河道、乡村水网和各种堤坝,是人们生活、生产、出行、运输、防灾的依靠,也是决定一个地区盛衰存亡的公共系统。

这种重大的公共物品,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阶段,其建设和维护必须有强有力的组织体系和社会发动机制,客观上会不断影响人们的公共物品思想。

因此,有学者认为,江南水乡是我国传统文化中最强调公共意识的。长期对这一巨大系统的维护除了组织、协调和管理的要求之外,还对这一地区的个人的社会行为准则和道德评价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修桥铺路是乡间邻里最为认同的义举善举,雨天被行人踩坏的路面,天晴后总会有人加以修缮。这就充分保障了社区层面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

精耕细作的农业生产发挥到极致

其次,江南水乡将精耕细作的农业生产发挥到极致。在江南这样的自然环境中,传统社会过低的人口密度是难以维持的。粗放的广种薄收不会比精耕细作有效。本质上,这还是与水网体系有关。

水网非自然所赐,而是地区社会集防灾、交通、灌溉和供排水为一体的基础设施。既然是基础设施,就要求供给的效率,要求人口的集中。而人口的集中则要求对土地相对于当时的集约经营。所以即使在古代,江南水乡农作精细化的趋势也比其他地区更为明显。

这种对精细的追求成为一种传统,并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在过去,田埂不整、农具生锈、路面不平、穿戴不洁,都是不光彩的事情。即便是贫寒之家,干净会受人尊重,邋遢会遭人耻笑。锦绣江南其实就是这种精耕细作的农耕文化的果实,而非大自然的恩赐。

水与绿是聚落的主旋律

与中国多数传统农业地区不同,江南传统农村,在个人、家庭、村落,都更为注意对个性的追求。人们之间的竞争往往是比赛谁更别出心裁,谁更不同凡响,织布、编织、竹木手艺、耕作、酿造,都是如此。没有特色就是平庸,不会获得邻居的尊重。正因为如此,才形成了丰富的文化多样性,村村有特点,镇镇有特点。

此外,江南地区是传统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的典范,水与绿是聚落的主旋律。无论宅院还是村落,都是一种近乎完美的人类生态系统。乡间民居往往同时具有生产和生活双重功能,对自然要素的利用和保护发挥到极致。抗旱、防涝、御寒、避暑,各种功能和谐地统一。

经典的农宅通常由一条宅沟环抱。为了抗台防涝,故开掘宅沟的泥土用以填高宅基,具有避洪作用。理想的农家住房是白墙黑瓦。地上也许铺以青砖,也许就是泥土地面,但都会被勤劳的主人打理得平滑如镜。屋后则竹林环伺、林木葱茏,那既是主人的财富,又是抗风、防寒和避暑的屏障,还代表着主人的品位。

这样的布局也许不被“现代”的规划者看好,但实际上效益极高。沟中的鱼虾,树荫下鸡舍猪圈,竹林的春笋、夏日的林荫和主人工余饭后的竹制品,农宅中的一切都那么和谐,看不到丝毫浪费。能不能实现“零排放”的争论,放在彼时的场景中,其实是没有意义的,江南的农宅,本身就是一种零排放系统。

人与自然的关系被割裂

但令人遗憾的是,在我国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浪潮中,江南水乡的传统文化受到了较彻底的破坏。

导致这种损失的思想根源,是认为现代化、城市化、工业化,无论其形式和内涵,都有固有的正当性,可以肆无忌惮地割断现在与过去的联系;凡是现代的、城市的就是好的,传统和保守被视为绝对意义上的落后;过度的物质主义使我们将所谓传统文化局限于看得见、摸得着的范畴,限制在可以货币化的方面;对于城市化、现代化引发的各种问题,试图以技术的进步和工程的建设,替代自然的生态服务功能。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使人们的生产生活摆脱了水资源和水环境的约束,但是传统生产生活中,人与水、人与土地乃至人与自然的依赖关系、情感认同等等关系都被割裂了。在这种情况下,包括水环境在内的自然被滥用的趋势很难避免,各种生态环境问题的出现也就不难理解了。

复兴的展望

江南水乡的生产生活方式,归根到底表现为人与水、人与土地乃至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上。

传统模式下,人与水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人对水高度依赖。失去水的支撑,生产和生活都无法运转。同时人的活动也在改变着水,使得相对有限的水资源能够承载越来越密集的人口。然而,这种关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正逐渐扭曲。

人对水的利用程度不断加强,但人与水之间直接的关系反而越来越远。当人们开始不再喝河里的水,当人们甚至不再种田、无需灌溉,更无需坐船出行时,人对水的密切关系就已经消失了。而人对水的利用就逐步变成对水资源的滥用。

曾经非常紧密的江南水乡人水关系,在快速城市化过程中,被不断疏远了。工业化和城市化改变了区域人民群众整体落后的生活状态,降低了老百姓对自然的依赖,同时也疏远了人与水、人与自然的关系。

有意思的是,在中国,往往环境友好的方式出现在一些对生态环境依赖程度较高的、产城经济发展相对协调的地方。以江苏宿迁市为例,这个三湖三河环绕之城,依靠难以复制的湿地生态环境,酝酿出高度仰赖优质水源的白酒产业。如开创绵柔品质先河的洋河酒,必须依赖独特的生态环境所造就的天然小分子水才能生产。人与水、人与环境的关系,在这里,成为支撑城市产业发展的必要条件。

未来环境友好的农业生产方式,需要研究人造资本(尤其是机械)对劳动的替代,即无臭化、省力化和无害化。这需要与之相配套的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日本在这方面做得较好,例如每个村都配备了简易高效的堆肥设施;农业生产已经没有十分繁重的劳动,即使老年人也能够轻松胜任。实际上,日本和欧洲许多发达国家,由于老年化的影响,老年人仍然是农业生产的主力。

此外,还必须加强对农村的人力资本的投入。其核心是教导农民如何科学施肥。为此需要重建我们当前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建立深入田间地头的农业科技服务人员。同样以日本为例,在日本,每个村均配备了若干名营农指导员,为日本农业一村一品运动的成功推进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对江南水乡而言,农村和农业的价值已经超越了简单的农产品生产的价值。更重要的,它为全国最发达的城市群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生态服务价值和历史人文价值。因此,相应的政府投入是必不可少的。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复旦大学城市环境管理研究中心)

作者:刘平养

农业稻作生态环境管理论文 篇2:

论壮族山歌的生态意蕴与民族经济发展

【摘要】壮族是一个能歌善唱的民族,从生产劳动到婚丧嫁娶都充满着优美的山歌,壮族山歌几乎成为壮族人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壮族山歌反映了壮族自然至上和人与自然和谐平等关系的自然生态意识,它在客观上致力于追求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这与发展民族经济有相通之处。吸取壮族山歌的自然生态意识,发扬生态保护实质,对壮民族地区民族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壮族山歌 生态意识 民族经济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东盟经济贸易的不断扩展,使得当今广西民族经济发展突飞猛进。但随之而来的经济负面效应也在深刻阻碍着广西民族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在不断取得进步的同时,实现人与自然、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成为广西壮族经济发展的关键点。壮族是一个能歌善唱的民族,从生产劳动到婚丧嫁娶都充满着优美的山歌,壮族山歌几乎成为壮族人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以生态视角综观内容丰富的壮族山歌,我们不仅能发现其中蕴含的浓郁生态意识,还能感受到千百年来壮族百姓对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认识。通过对壮族山歌中自然生态意识的审视,挖掘并整合壮族山歌的自然生态文化资源,从文化的高度汲取实现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力量,为壮族地区民族经济发展提供借鉴。

壮族山歌中体现的自然生态意识

壮族在长期的稻作生产中因地制宜地创造了与大自然紧密相关的地方特色文化—“那文化”(即稻作文化)。即使科学技术发达的今天,壮族百姓耕作、收获仍然与气候天象等自然环境紧密相联。随着稻作文化的不断发展,它对壮族山歌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从而敬畏自然、热爱自然,与自然和谐共处等与大自然紧密相关的山歌应运而生,影响后人。

自然至上的生态意识观。壮族稻作文化是一种对大自然极具依赖性的传统文化,这就决定了其农业生产必须符合自然规律,“自然规律须遵照,农事季节要记牢;生产跟着季节走,五谷丰登产量高。春雨惊春清谷天,不误农时闹田园;玉米花生须除草,早稻抢种莫迟延。夏满芒夏暑相连,田间管理要周全;防涝防虫抢双抢,插完晚稻在秋前。秋处露秋寒霜降,森林火灾要提防;冬种蔬菜效益好,要为明年翻两番”。①这首节令歌通俗易懂地唱出了壮族一年四季的农事活动,这朗朗上口、好记易学的山歌表达了壮族人民对自然规律的自然观察,表现了壮族人民勤劳俭朴的高尚品格,同时也警醒世人只有严格恪守自然规律,才能顺利从事生产活动。

壮族先民对世间万物都很敬重,有的甚至奉若神灵。在壮族很多祭祀自然、神灵的节日里人们赶歌圩、唱山歌以祈求自然、神灵庇护,希望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畜兴旺。壮族民间有“青蛙(又名蚂虫另)叫大雨到”之说,传说中青蛙是雷神之女,掌管风雨,不能得罪。而稻作生产十分依赖自然气候,讲究天时地利,因此壮族特别敬重青蛙,奉为神灵。人们唱《蚂虫另歌》、跳蚂虫另舞祈求蚂虫另庇佑。为了获得需求而使用祭奠祷告的语言,并施加以巫术来打动神灵而唱的祭祀山歌,虽然带有浓厚的迷信观念,但是却完整地表达了壮族百姓视万物生灵如珍宝,敬重自然的生态精神实质。

“有林才有水,有水才有粮”,壮族村落选址必须依山傍水,与森林共存。在壮族的生态意识中,森林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几乎每一个壮族村落都有一片被认为有神灵依附的树林,村民对树林加以保护,禁止任何人在其周围大小便、扔污物,不许随意砍伐。每年人们都要在神树下欢歌起舞进行祭祀活动以表达祈祷神灵保佑的愿望。正是壮族对植物的自然崇拜蕴含了壮族人民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伦理思想。

人与自然关系的生态认识观。农忙时节壮族人民对种苗进行优胜劣汰的挑选以保证收成更好,而壮族自古以来视自然天地、万物生灵为同类,能够情深意切地与万物平等对话,在这个过程中就流淌出了有情有义的原生态山歌:“手掌心是肉,手背也是肉。你知我也知,无奈少地土。今日拔掉你,痛心又痛骨。县官也分家,皇帝还移位。思想世间事,莫论主人非。请你快离座,同我把家回。”这首选苗歌表达了壮族百姓内心对种苗的不舍,以风趣的歌调对它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与它们讲述人世间的诸多无奈,把禾苗活生生的当作自己的同伴。这样的山歌传唱正说明了壮族人民对自然界的清醒认识,传达了壮族山歌所包含的对生态平衡,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浓郁自然生态意识。

“有牛来耕田,田里堆黄金;有牛来犁地,田里铺金银;人人勤耕种,岁岁乐丰登”②。由此可见,长时间的稻作生产使壮族人民与耕牛结成患苦患难的共同体,明白耕牛对于他们改造自然的重要性,所以壮族先民创造了极具生活气息的“脱轭节”以表达对牛的敬意。脱轭节这天牛不用耕作,人们要给牛和牛舍进行大清扫,并且拿五色糯米饭、腊肉等供品到牛舍前唱山歌:“牛吔我的宝咧,牛吔我的财咯;四月八到了,脱轭节到了;我把牛来敬,我把牛轭脱;让你喘口气,让你歇歇脚;吃口好料子,听我唱牛歌。……样样经过你的肩膀,人们吃早饭午餐都靠你出力;犁地黄牛犁,耙田水牛干;下雨你也去,刮风你也走;我们永远不忘你的功劳,牛!”③脱轭节表达了壮族人民呵护自然万物,真心珍爱劳动伙伴的情感;注重耕牛的日常护理和休养成就了劳作休息、同甘共苦、人畜相亲相爱般的兄弟情谊,这可以视为独特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深层次生态意义,为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实践提供鲜活范例。

发展民族经济对壮族山歌自然生态意识的价值诉求

在推崇生态文明的今天,发展民族经济必须从文化的高度主动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壮族山歌蕴含着人与自然、经济与生态环境关系的科学思想,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生态环境脆弱的壮民族地区以最小的生态破坏,获得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协调人与自然的现代冲突,为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有价值意义的参考标准。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共同价值追求。广西壮族地区受喀斯特地貌的影响形成“八山一水一分田”的自然生态环境,这种“依山而建,临水而居”,“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对自然环境依赖性很强的生存方式正是壮族对于自然环境与经济发展依赖关系的真实反映,构成了壮族百姓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思想观念和行为选择。

对壮族百姓而言,世间万物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至高无上的,人与自然是相互依存的;人们只有在充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条件下,才能够与自然界和谐相处,长久生存下去。这种原生态的自然价值观念虽然带有显著的民族特色和地域特点,但它与当代民族经济发展普遍追求的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价值目标有一定的共通之处。

推进民族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站在壮族共同价值追求的层次上实现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奠定广西民族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文化基础,这样才能引导和约束人们在处理经济与自然关系上的行为方式,实现自然环境的保护和合理开发。

约束对自然生态破坏的行为规范。广西作为中国经济社会后发展的西部地区,目前正处于赶追赶跑的跨越时期,经济发展的势头变得前所未有的迅猛。但应该客观地看到广西民族经济的高速发展是以对能源资源的无限索取和牺牲生态环境来追逐经济利益;虽然能够在短时间内给经济相对落后的壮民族地区带来经济的持续增长,但是追逐经济效益带来的人与自然、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冲突也会日益加剧,这不利于壮民族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更不利于壮民族地区“美丽广西”的构建。

壮族人民以山歌传唱的方式推崇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生态观念,倡导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传达人与自然相处的是非善恶标准,规定人们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中的行为准则。这种具有约束力的山歌,促使壮族人民更加懂得保护自然,使得壮民族地区深林茂密,古树丛生,环境宜人,生态优美,因此发展借鉴壮族山歌的这些行为规范,在经济利益与生态保护之间找到平衡点,从而在发展民族经济的同时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实现民族经济与自然生态的协调发展。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生态责任。壮族山歌强调的自然生态意识所追求的是在保护自然的前提下向着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方向前进使自然环境与经济发展处于和谐共进的状态。壮族百姓这样传唱山歌正是由于他们对于自然界的责任,而这种责任不仅仅是山歌中所规定的责任,更多的是道德上的社会生态责任。广西支柱产业大多都是与自然资源密切相关,比如钢铁、制糖、采矿、有色金属等;这些行业在使广西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导致资源环境状况加速恶化,雾霾、酸雨随之而来。这严峻的事实一再提醒我们,传统工业发展模式并不是落后地区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追求经济利益固然重要,但不要忘记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和治理,需要我们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扬社会生态责任,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理念,促进民族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因此,在呼吁生态文明的今天,为了维护自然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和谐关系,在发展民族经济的同时,应构建“美丽广西”,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生态责任。

壮族山歌自然生态意识在民族经济中的传承

民族经济繁荣发展是民族地区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础,但是我们也看到以自然资源极端利用为代价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对壮族地区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经济建设带来了强大冲击。因此,更科学更理性的发展民族经济理应在发展观念和发展模式上立足于文化的高度,汲取地区民族力量,融合壮族生态价值观念。

构建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生态经济体系。诸如制糖、造纸、汽车、有色金属等广西现有的支柱产业都属于资源依赖型产业,而且还是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科学技术含量低,生产工艺相对落后,能源消耗大,污染严重。对于广西而言,合理的生态经济体系,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推进民族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民族生态经济建设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我们必须依托壮族独特的民族生态伦理思想,发挥壮族山歌中有利于转变生态价值观念的因素,这不仅体现民族文化的心理认同,更能够成为民族经济发展的思想凝聚力。

推进民族经济的生态建设,决不能片面的依赖科技创新和经费投入,要以建设“美丽广西”为战略规划的契机,抓住产业结构调整的主线,改革科学技术含量低,生产工艺相对落后,能源消耗大,污染严重的资源依赖型产业,统筹规划区域生态资源,深入挖掘生态经济建设的社会文化问题,传承壮族山歌的自然生态意识,促进人们从思想上自觉改变生态行为,从而根本上转变民族经济增长方向,构建具有民族生态意识特色的生态经济体系。

实现自然生态意识的制度建设。壮族山歌的自然生态意识具有朴素性、直观性、经验性的特点,因此不能够直接拿来当作壮族地区生态经济建设的现成良药,只有结合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实际情况,把壮族山歌自然生态意识的意义性和民族经济建设的实践性相结合,才能准确解决壮族地区民族经济的现实困境。那么将壮族山歌文化的生态意识提高到制度规范建设的高度上来成为题中之义。

第一,加快建立健全自然生态思想方面的立法。将民族传统生态理念、原则以及价值取向纳入相关规章制度中,这不仅能够激发壮族人民对于民族传统自然生态思想的认同感,更能够引导人们将传统自然生态意识内化为个人的内在要求和自觉行为,规范各种生态经济活动。

第二,加快制定促进环境保护,实施循环经济发展战略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修改不适应当前环境状况的法律法规,结合广西生态环境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以科学发展观为根基,形成具有广西特色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

第三,实现广西生态环境的监测监管立法,尤其针对工业污水处理、空气质量监测、工业噪音监管、工业设施运行等广西尤为突出的环境管理问题实施环境评估监管制度。

加强社会生态责任观意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经济发展总会或多或少给自然环境带来一定破坏,幻想不触碰自然环境来推动经济发展在现实社会是不存在的。所以我们应该承担起自然生态保护的社会责任,尽最大努力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发展民族经济,使人类的生存和经济与生态环境向着和谐的方向发展。

社会生态责任承担的主体可分为政府、企业、公民三方,要以多种形式衔接他们的道德需求进行社会生态责任教育,使社会生态责任以实效性和新颖性融入政府、企业和公民的经济行为活动中,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生态责任舆论氛围。首先,政府作为领导机构和决策机关,必然要首当其冲承担起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各级政府机关履行社会生态责任观最重要的是将所制定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决策落到实处,并付诸实践。同时利用政府职能开展宣传工作,例如利用壮族“三月三”文化歌节的举办契机开展生态意识的宣传等。

其次,企业作为最大的自然改造者,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因此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也需要逐渐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变革生产技术,承担起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企业有责任和义务塑造企业生态文化,通过人文交流方式提高社会生态责任观念。

最后,公民的社会生态责任承担主要依靠两方面:一是自身生态意识的自觉性,践行绿色文明的生活和消费方式,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节约一滴水一度电,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少开私家车,减少使用一次性产品等。二是以公民聚居的社区也可举办壮族山歌生态意识主题文化活动宣扬社会生态责任观,营造良好的生态文化氛围,促进可持续发展深入人心。

结语

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并不能一蹴而就,需要我们坚持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安全,注重可持续发展。我们要从壮族古朴的山歌文化里汲取其所蕴含的自然生态观念,发展其生态保护的精神实质,为民族经济的生态发展提供精神动力,使广西的民族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精神能够一代接一代传承下去,形成“天人合一”的美好和谐局面。

(作者分别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教授,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注释】

①②覃承勤:“搜集整理”,《民间文学》,1982年第4期。

③卢敏飞:“壮族‘牛魂节’,‘祭祖节’探因”,《广西民族研究》,1988年第3期。

责编 /张蕾

作者:何平 覃晓红

农业稻作生态环境管理论文 篇3:

浅析侗族传统生态意识与生态行为的当代价值

[摘要]侗族传统生态意识与生态行为作为侗族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以其实用性和稳定性构成了一个独特的文化生态系统。本文以侗族传统林业的生态行为为个例,分析了它在参与侗族地区人与自然关系的调适和整合中曾发挥过巨大的功能,即对约束人们的掠夺性行为、保护生态环境起了积极的作用。本文认为,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 不仅要大力推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更要注重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我们应充分吸收和借鉴民族传统生态智慧,这对当代人类生存环境的保护具有重要的启迪价值,对人们冷静地保持一种人文和生态的前瞻性思考和关怀,走适应生态特点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侗族;生态意识;生态行为;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

[作者简介]刘慧群(1969—),女,湖南怀化人,湖南怀化学院科技处、湖南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副教授,主要从事民间非物质文化研究。(湖南怀化418000)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扩大和稳定我国中西部水资源储养能力的文化对策研究”阶段性成果(08AJY025);教育部社科规划项目“民族非物质文化与大学教育”阶段性成果(FMB080567);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的大学传承与发展”阶段性成果(08JD17)。

[收稿日期]2009-09-13

On Contemporary Value of Traditional Ecological Awareness and Behaviors of Dong People

LIU Hui-qun

Key words:Dong people; ecological awareness; ecological behavi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侗族是我国中南地区一个古老的少数民族, 有280多万人口, 主要聚居在湖南、贵州、广西三省(区) 交界的山区以及湖北省西南部的恩施、宣恩等地。侗族人生活的地区大都山清水秀、林海茫茫、植被完好, 是一个百鸟禽兽栖息、人与环境和谐的人间乐园。这种景象的形成, 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侗族民间传统的生态意识和生态行为。侗族人民在长期适应和改造自然的生产生活实践中, 逐渐养成了爱护环境、美化自然的良好美德和独特的生态意识, 这也成为侗族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对当代的生态保护具有重要的启迪价值。

一、侗族传统生态意识的特点

不同民族繁衍生息于特定的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下, 因而呈现出适应其生态环境的民族特性和文化特点。侗族传统生态意识与生态行为以其实用性和稳定性, 构成了一个独特的文化生态体系, 成为侗族人处理自身与自然关系的基本态度和行为准则。其主要生态意识的内涵和基本特点表现在两个方面:

1.敬畏自然、顺应环境的生态意识

侗族人从早期的神灵崇拜开始,就认为人的生命形式是与大自然相关联的,人是由生态系统中的某一链条或某一环节生成的。侗族的《人类起源歌》中说,人类的第一个男人松恩是由节肢类动物“七节”生下来的,其先祖分别是“额荣—虾子—河水—蘑菇—白菌—树蔸”;而人类的第一个姑娘松桑(包括男人松恩),是龟婆在溪边孵蛋,扔了三个寡蛋,由一个好蛋生出来的。可见,在侗族人的生命意识中,无论是蛋生、树生还是植物生、动物生,人的生命形式都是诞生于大自然,与大自然息息相关的。基于这样的认识,侗族人认为大自然也像人一样有生命意识和生命形式,同时笃信大自然的生命意识和生命形式就是充盈于天地间的“神性”,即如学界所描述的“节律”中介形式和“节律”感应形式。只是侗族人在表述这些带有神秘“神性”的“节律”中介形式和“节律"感应形式时,把它们统统归于“神灵”,认为正是“神灵”以它的“神性”和“节律”感应形式,像生命摇篮一样,滋养大地万物,哺育人类,荫护人类社会的一切。因此,侗族人极为虔诚地崇拜“神灵”,并把自然界里的一切生命形式,譬如溪河里的鱼、山林里的飞禽走兽以及花草、树木、石头等等,都看成是“神灵”的化身。这种“神灵”观念和“神灵”思维模式,经千百年的濡染和潜移默化,在侗族社会每位成员的生命意识里都深深地扎下了根。

于是,侗族人认为,天地(自然)是孕育万物的“母体”,河流、山川、树木、花草等是由“母体”直接生育出来的,而人、鸟、兽、虫、鱼等是由“母体”滋养再生的。由“母体”直接生育出来的,是天地间的“主体”,而由“母体”滋养再生的,是“主体”的“客”,因此,天地间“山林树木是主,人是客”(石开忠,2001:48)。

侗族人民善于以生动、鲜活而且蕴含某种价值意义的艺术样式——譬如谚语等口头文学——来描述、概括其在生命生成和实践认知过程中所总结出来的经验感受和智慧结晶。如“山林树木是主,人是客"这一凝聚着生态关联意义和价值意义的闪烁智慧光芒的说法,在口头传诵的“款词”中是这样描述的:

天地原先是一片混沌的,有了“气”后,“气”才像生命摇篮一样哺育了人类和繁衍了万物;也就是从那时起,人类有了生儿育女的“根”,侗寨里的男男女女才进进出出像蜂儿筑巢一样热闹非凡。

而在另一首关于世界本原的神话古歌里,侗族人民是这样描述万物生灵的来源的:

万年以前,天地不分,大雾笼罩,世上无人,云开雾散,把天地分。天在高上,地在低层,天有日月星辰,地有万物生灵。①

这里,“雾”成了宇宙的“始基”和“本原”,因为有了“雾”,天地间才有万物生灵。生灵来源于“雾”,此说与“气”说和“山林树木是主,人是客”说的思维模式是一致的,即同属于神话思维模式或“神话理性”模式,也就是“神灵”崇拜思维模式。

侗族的“神灵”崇拜,其实就是一种人与自然(包括推衍意义上的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特殊对话方式。这种带有神秘色彩的对话方式,把人和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看成是互相包含、渗透、交融的整体,认为人与“神灵”具有交互性的对话关联,人与“神灵”间的生命意识和生命形式是动态生成的。这种观念与西方学人的“神即自然”说以及中国哲人的“气”说(“通天下一气耳”)、“节奏”说和“节律”说,俨然一脉相承,一理相通。

在这种境界里,这个“诗意地栖居”的民族,在人与自然的交互性对话过程中,由于情感的交融,引发了他们的伦理激情,扩展了他们的胸襟,启迪了他们的智慧。他们知道了什么叫“善”,什么叫“美”;知道了正是大自然的“善”与“美”,使他们的生命“生气灌注”,从而学会了如何才能获得“善”与“美”,并遵循“善”与“美”的内在尺度(即崇敬“主”与“客”的“对话”尺度),细心地照拂和呵护着由大自然“母亲”共同孕育的“兄弟姐妹”——动物、植物、土地和水等生物圈里的一切。

在侗族人民看来,“神话”与“诗意”般的生存境界,其实就是一种“生态境界”。由此,他们有了属于他们的精神理想,有了属于他们的“精神生态资源”。这份属于他们的“精神生态资源”,有一个显而易见的突出特征,那就是以他们的生命情感和道德激情去回报大自然“母亲”的馈赠。于是,他们以动听的歌谣、感人的故事传说去歌颂“母亲”,礼赞“大自然”;他们以富于直观理性的“谚语”或“款词”(极富感染力的有法律效应的规劝辞)去训诫每一位社会成员。譬如寨子里的孩子们长大成人了,他们的长辈以及鼓楼里的老人们会谆谆告诫他们:

假如你到山里去,你高兴了,吼几声,唱几句,如不小心踩翻了石块,你可千万千万要记住,树林里还有我们的“山兄弟”(山魈类的动物),你要招呼他们,照拂他们,不要伤害他们;假如你到河里去,你兴致来了,哼几声,唱几句,或捡起石块打水漂,你可千万千万要记住,龟婆孵蛋孵出了我们的老祖宗,水里的鱼儿也是卵生,鱼儿是我们的亲族,你要照料他们,爱护他们,不要吓了他们,伤害他们。

在围猎时, 先要由“引头人”率众祭祀山神, 其家须立一小山神木雕像敬之, 然后走到山坳或山腰间的石崖下再祭山神, 并向山神交代:“大家是上山跟野兽哥儿们玩的”; 放枪打猎物时要说是“放礼炮请牛哥猪弟羊儿们出来玩”; 抬猎物回家时又要说:“用轿子抬它们去我们寨上作客”等。这样, 山神才不会找麻烦。

2.人口适度意识与资源利用均衡的生态意识

侗族有句谚语说:“一棵树上一窝雀, 多了一窝就挨饿。”也就是说人口与资源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比例,才能生活下去,才能生活美满。侗族人很早就从生活实践中认识到节制生育、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的必要性。侗族民间不仅有节制生育的观念, 而且在一些侗寨还实实在在地推行着节制生育的习俗。贵州省从江县占里侗寨就长期实行男女平等、节制生育的寨规。相传, 占里塞的先民由广西迁徙而来, 人口由最初的五户发展到百余户后, 人地矛盾开始突出起来,人们渐渐感到生活难以维持, 与此同时, 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也在加剧, 偷盗械斗时有发生, 纯朴的民风受到冲击。在生态环境和社会思想发生变化的情况下, 占里寨的人们开始对自身的行为进行反思。据说, 最早提出控制人口思想的是清朝时候一个叫吴公立的寨老,他提议家有50 挑稻谷才许养两个孩子, 30 挑谷子只能养一个孩子, 逐渐形成了一对夫妇只能养育一对儿女, 使全寨人口控制在700 人以下规模的寨规。

侗族有句谚语说:“乡有规, 侗有理。”每年农历2月和8月, 全寨男女老少聚集在鼓楼下, 由寨老讲述寨规古训。人人会唱的侗歌, 更是弘扬传统的最好形式。他们唱道:“一棵树上一窝雀, 多了一窝就挨饿。家养崽多家贫苦, 树结果多树翻根。养得女多无银戴, 养得崽多无田耕。女争金银男争地, 兄弟姊妹闹不停。盗贼来自贫穷起, 多生儿女多祸根。”这些民间歌谣, 以其通俗的形式最真实、朴素地反映出侗族人口生态意识的真谛。

侗族人在获取野生动植物资源时, 由于敬畏山神, 认为贪图太多必遭惩罚, 因而遵循取物不尽、取之有度、用之以时的自然法则, 再珍稀的现存资源, 也要给山神留下一部分, 从不乱捕滥猎和乱采滥挖。侗族民间禁忌捕杀动物幼仔, 也禁忌在野生动物繁殖期狩猎。人们采集的对象主要是野菜、杨梅、野梨、猕猴桃、野李、板栗、木耳、香菌、竹笋、蕨菜、山薯、青苔等, 野菜、菌、笋等起了补充家菜短缺的作用。人们在挖山折耳根、山薯时, 总是自觉将连接藤蔓的一小段复埋入土中, 以利其再生。

在侗族地区, 环境与资源管理一般由有威望的寨老、款首等头人出面倡议、组织和实施。每年春天和秋天, 他们都要召集村民修订和宣讲村规款约, 以民族习惯法为依据, 对环境与资源实行全员封闭式管理。这种以民族习惯法管理环境和资源的方式, 在过去侗族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十分有效(周勇,1994)。封山育林就是侗族地区比较成功的环境管理模式。款约规定: 禁止砍伐村寨前后的风景林木, 不准乱捣树上的鸟窝等。款约还明确规定:“山林禁山, 各有各的, 山冲大梁为界。山场有界石, 款区有界碑, 山脚留火路, 村村守寨规。山间的界石, 插正不许搬移; 林中的界槽, 挖好不能乱刨。不许过界挖土, 越界砍树; 不许种上截, 占下截, 买坡脚土, 谋山头草。”侗款对大到山地资源, 小到村寨环境卫生都有明确的管理规定。对失火烧山的人, 除赔偿山主的损失外, 还要罚其重新造林; 对盗伐林木的人, 给以严惩重罚。款约对造林护林的人, 则大加赞颂, 并予以物质和精神奖励。在黎平县茅贡腊洞村的一块《永记碑》记载了侗族吴传冷一家育杉秧、开山植树的业绩, 并留下“无树则无以做栋梁, 无材则无以兴家, 欲求兴家, 首树树也”的古训。由于奖惩分明, 使侗族民间开荒造林、封山育林、爱林护林蔚然成风。侗族人民依靠这种具有鲜明特色的环境与资源管理方式, 曾使大片林木得到有效保护, 村寨周围及山林地树木葱茏,青枝绿叶四季不凋, 农林生产得到发展。这种传统的管理方式, 至今仍不失其积极意义。

二、侗族传统林业生产中的生态行为

在林业生产中, 侗族人靠山吃山养山, 民间素有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爱林护生的优良传统。许多侗寨都流传着营造儿孙林的习俗。每当有人家生了孩子, 长辈亲人都要上山为孩子种几十甚至上百株杉树, 让孩子与树木一同成长。待孩子长大成人, 杉树也长大成材, 称为“十八杉”或“女儿杉”。侗族民间世代流传的一首歌谣唱道:“十八杉, 十八杉, 姑娘生下就栽它, 姑娘长到十八岁, 跟随姑娘到婆家。”侗族人民就是这样, 以“前人栽树, 后人享福”的朴素观念, 表达了一种持续发展的生态思想。在这种观念下其林业生产的生态行为,集中地体现出侗族的生态智慧。

贵州清水江流域一带的侗族已有500多年栽杉植树的历史。侗族对山地生物物种资源的多样化利用与稻作农业一样,实现精耕细作,其人工营业林被称为山地上的稻作农业。尽管森林实施人工更新和主伐,与农田种植水稻无异,但他们所建构的人工林并非单一林。在林地更新中会有意识地培育经济价值并不大的阔叶树,且比率不低于15%,其目的就在于形成人工混交林,支持多种动植物的生长与繁殖。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可以使他们在森林主伐前有充足的天然动植物产品,可供狩猎与采集,实现以短养长、均衡获取。此外,在人工林郁闭前,他们还混合种植多种旱地农作物,务必保持山地生物群落的物种多样性,确保他们在不同时段均能获取一定的生物产品。

侗族的人工营林业实现“林粮间作”。那些不了解内情的人总是认为,既然种植人工林,就不应当间作粮食作物,那样只会妨害人工林的生长。然而,调查后发现,侗族人的做法是对的。间作粮食作物不仅不会妨害人工林的成林,还能防范人工林的各种病害,改造林地土壤结构,提高人工林积材量。侗族地区有名的“八年杉”从定植到主伐只需8年,正是依靠这种取法于自然的生态智慧,才获得成功的。

在我们的田野中观察该区域侗族林农的育林,发现他们的技术操作,不仅与我国其他地区的植树造林很不一样,甚至与林学专著所认定的育林模式也很不相同,其中重大的技术差别包括如下五项:(1)定植林木时不挖深坑,仅将地表浮土拢成小丘,然后在小丘上面定植林木,定植时还将主根切断;(2)清理林地一律采用火焚,既不翻土,也不修筑梯土,而是保持原有地貌相机种植;(3)定植林木不设株距和行距,而是根据地势需要相机定植;(4)从不营建纯林,即使营建杉树林,也要混种15%的杂树;(5)对林木实施“亮根”,林木根部既不壅土,也不将除下的杂草堆放在树根。这五项操作无论放到什么地方,都会显得十分怪诞,然而却切中了当地的自然生态特点,因而当地侗族林农所营建的杉树林总比按林业规范营建的杉树林的长势要好,积材量也更高。然而,正是这些技能操作的特别, 招致了众多责难。有人认为他们不懂科学,因循守旧,或是说他们偷懒,不愿意精耕细作。如果结合当地特有的自然生态背景,我们不难看出,这些技术操作尽管十分“怪异”,但却符合现代科学原理。

原来,侗族地区的宜林地其土壤基质大多来源于石灰岩和页岩的风化产物,土壤基质的颗粒度十分细小,因而土壤的透气透水性能都很差;长期种植杉树后,有害杉树的病菌长期滋生,很容易对定制的苗木造成损害,定植后不免损伤的根部往往成为病菌的突破口,即使定植成活也往往长势不旺;加上这里的林地坡陡甚陡,水土流失隐患严重:综合考虑上述情况,侗族居民的上述操作也就得到了合理的解释。实行拢丘定植,增加林木根部土壤的透气性,以便抑制有害杉树苗生长的病菌生长。对定植后的苗木实施“亮耕”用意也在于此。至于用火焚清理林地,则可以发挥三重功效:一是改变土壤透气性;二是抑制有害病菌和害虫的生长;三是抑制杂草蔓延。如果像其他地区那样,挖深坑定植林木就糟了。这样的深坑容易积水,无异于将树苗种在花盆里,并容易遭受病菌的危害。由此可见,不挖坑定植并不是他们懒惰,而是一种因地制宜的做法。

清理林地采用火焚,是对主伐后留下的树墩不加清除,而用火焚给这些树墩消毒,让其在来年萌发新的树苗。这样形成的树苗不仅能减少定植苗木的投资,还能使林相参差错落,郁闭速度明显提高,同时又提高了固土保水的能力。他们观察到当地密集长出的杉树主根发育不好,而侧根发育旺盛,于是他们定植杉树时采用切主根浅植,同时在林地中套种各种农作物,目的是让这些作物枯萎后,其原有根系形成众多孔道,以便杉树的侧根迅速蔓延。他们的这些技术操作恰好避开了当地土壤细密、透气透水性能差的弱点,同时有效避免了有害病菌的蔓延。他们观察到自然形成的天然林各种乔木长势互有区别,形成高低不同的层次,因而他们定植时也尽力模仿这一特点。采种的杉木,要空气流通,日照充足,树身要不空不破没有损伤,这样的杉树结出的种子最好,采种季节宜在立冬前后种子才老才壮。育苗的土地以向阳为佳。事先要把土壤挖翻,把柴草堆在挖了的土皮面,用烈火把土烧透,把草根树根烧枯,使它不易再发芽,妨害杉苗生长。土地烧好后又进行再挖,把土皮面的草木灰和土混合均匀,将土敲细,整平成畦,然后播种于畦上,播种宜稀,如果种子密播,生长的秧苗幼小,同时易于老化。在播种后,同时应慢慢拍紧,以免被大风雨吹去,如此操作生长的杉苗才粗壮茂盛。播种育苗可以在短期内获得大量实生苗,有助于解决大面积造林用苗的问题,且成活率较高,早期生长快,后期历久不衰,如进行选优采种,就能培育出生长良好的杉木林。汉族地区的插条造林经济方便,但侗族这种造林方式能满足大面积杉木造林的需求。这种实生苗和再生苗并存的育林办法,加上林间农作物套种和其他乔木混种,不仅使林相构成接近于自然,而且还使得地表的覆盖度不会因林地的更新而明显降低,既抑制了水土流失,活化了土壤,又消除了病虫害。因而他们培养的人工林,尽管林相不整齐,但郁闭速度快,积材量高。

植树的株距,是林业高产和减产的关键问题。由于当地的特殊地理环境,林农观察到山坡上自然长出的杉树其树梢均朝向山谷,于是他们定植杉树苗时,总是有意将树梢朝向山谷一方,并且不设株距和行距,而是根据地势来决定栽种的树种和栽种的方式。杉树宜于酸性湿润土壤,山冲光照时间短,湿度大栽杉最好,撇坡次之,山岭上光照强,土壤又次之,不及山冲与撇坡好,但质量比山冲与撇坡较坚硬。各地区的土壤与气候不同,因而树木的生长的好坏情况也不大相同,高寒地带的杉木生长不快,不高不大,高温地区的杉木长得快,又高又大。宜林之山生树,不宜林之山生草、无树,自然界已明白地告诉人们:若不懂土质,可以看自然的表现情况。草山并不是不宜林,造松林却无妨,松树成林后,山草就会衰败,因为松宜于干燥山岭坡岭,不宜于水分过重的山冲。山中土壤有肥有瘦,土层也有厚薄,在不断的经营林业中,土壤也在缓慢退化中,凡是没有造过林的土壤称为“头壤土”,最好;造过一次林了的叫“二壤土”,次之;继续造过两次林的叫“三壤土”,又次之。有的二三耕土,依然很肥。土质越好密度越小,树木停止时间也越长,最长的能有40年,最短的三壤土只有10多年。各地区土壤气候不同,树木的高大短小情况也不相同。要按照当地树木生长高矮大小,来决定株距。各地都有杉木,应以当地杉木现状为标准。树木的生长,全靠枝叶吸收水分和养料。有阳光照射的枝叶,才能吸收得到养料;沾不到阳光的树枝,就会枯槁而死。比如株距6尺,四面树枝各长达3尺,就无空隙,上枝覆盖下枝,下枝无法沾到阳光雨露,也会逐渐干枯死亡,始终发不起大枝密叶,吸收养料水分能力弱,树木又比幼时高大多了,因养料不足,也难长大了。

至于兼种阔叶乔木也有其用意:一是这些乔木的籽实可以为各种鸟类提供越冬食品,保证危害杉树的害虫有足够的天敌加以抑制;二是这些杂木林可以支持不同的微生物生长,从而利用微生物所分泌的抗生素抑制危害杉树病菌的滋生;三是这些阔叶林的存在可以保证林相结构的多层次性,有效截流大气降水和地表径流,从而缓解水土流失。此类林木因多是天然生长无需栽植,在其资源极其丰富时期,一般不受权属限制可随意采用,是当地居民主要的燃料来源,解决了生活的燃料问题。

侗族林农清理林地不翻土,同样不是偷懒而是因为这里的坡度大,表土一经翻动即容易发生重力侵蚀。根据先辈老人造林的实践经验,杉是适宜于湿润土壤,但水分过重也不适宜,平坦的大山冲必须挖沟排水,若不然定会影响杉木成长,甚至死亡。栽杉的土地忌放化肥,若放过化肥的土地长出的杉木虽然茂盛美观,而树心必腐烂多数,侗人名为“马肝心”,成为不用之材。由此可以看到,林农多崇尚林木自然生长,用生态的方法防范病虫害,不施用含有化工成分的农药,用自然的肥料而不是化肥养料。

侗族林农的上述五项操作与他们的生态理念互为表里。侗族林农的生态理念希望他们定植的苗木尽可能按照自然状况生长,为了做到这一点,他们仔细观察了自然状况下生长的杉树,然后按照观察的结果建立自己的定植操作规范。

事实上,侗族生息区的生态背景、生物群落的构成本身就具有高度的多样性,这与寒温带单一树种构成的连片森林很不相同。在侗族的生息区,营建纯林不仅很不经济,而且积材量反而会降低,染病和水土流失的可能性会加大。由此可见,侗族的这套营林技术具有很高的专属性,它仅适用于气候温湿、土壤致密、坡度较大的高原向平原过渡地带。侗族人民在这样的地带所形成的技术和技能显然只适应这一地区,其他地区不能盲目照搬。

三、侗族传统生态意识与生态行为的启示

侗族传统生态意识与生态行为是侗族人民在长期历史发展中适应其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的产物,它既是侗族经济社会生活条件和产业特点的反映, 又是侗族传统文化和民族特点的重要内容, 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和地域性色彩。这些传统习俗和意识作为历史的遗产, 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对这份独特的遗产, 我们应予以认真挖掘和总结, 汲其精华, 并与实施有关森林法和环保法规结合起来,这在侗族地区民族文化生态调适和重建过程中, 将会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侗族传统生态意识和生态行为作为侗族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在参与侗族地区人与环境关系的调适和整合中曾发挥过重要的功能。它们对约束人们的掠夺性行为, 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起了积极的作用。有些环保习俗和生态观念至今仍在侗族民间运作之中, 继续发挥着维护生态平衡的功能。可以说, 侗族地区优美的自然环境、独特的人文景观、 人与环境较为和谐的关系, 都与他们良好的环保习俗和生态意识密切相关。侗族人世世代代以其传统环保习俗和生态智慧, 较为成功地维系着他们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生关系, 它奠定了侗族传统文化生态化特征的基础。侗族传统环保习俗和生态意识对侗族文化的可持续发展起了基础性的支撑作用。很难设想, 没有这些传统习俗的规约与整合, 侗族人能够创造和保存像鼓楼、风雨桥这样一些独特的人文生态景观和侗族大歌这样一些民族艺术瑰宝。文化艺术是民族精神的再现, 侗族建筑艺术、音乐艺术及其他艺术形式, 无不从不同侧面折射出他们传统生态智慧的光芒。

事实上, 越来越多的人已经认识到, 发展不仅仅是一种经济行为,更是一种民族文化生态系统的调适和重建现象。在民族地区开发建设中, 我们应重视把民族文化生态系统作为一种发展基础和重要的参照系。在经济市场化和环保法制化建设中, 自觉吸收民族传统文化中那些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的环保习俗和生态意识, 并使这些积极因素参与到民族地区的环境保护和生态重建活动中去。实践证明, 这样做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果(宋蜀华,1996)。例如, 侗族地区在实施《森林法》的过程中, 不少乡村注重使之与民族传统习惯法中有利于保护森林资源的乡规民约结合起来, 不仅使严肃的法规内容变得通俗易懂、深入人心, 而且使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又如,一些侗乡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时, 更是充分调动了民族头人的威望和积极性, 利用侗歌的民族形式, 使计划生育这项“天下第一难事”做起来得心应手,使侗族地区逐渐恢复到“一对夫妇只生两个孩子”的生育水平上, 侗族民间节制生育的优良传统又得到了发扬光大。

本文虽然仅仅是以侗族生态意识与生态行为的耦合关系为例,但揭示的内容却具有普适性。不管是哪个民族,都必须倚赖于其所处的生态系统才能得到延续与发展,而该民族的文化则是在确保本民族延续与发展的前提下,建构起整套的社会规范去有选择地加工和利用所处生态系统的相关部分,因而民族及其文化并不是所处生态系统的必然对立物,而是寄生于所处生态系统的社会生命形态。这种关系决定了任何一个民族及其文化都不能以毁灭所处生态系统为代价去换取生存,因为寄生体的这种超然生存在人类历史上从未出现过,未来也不可能出现。

文化的适应能力具有无可估量的潜力,能够应对各种不同的自然生态系统恶化。但外来文化的冲击却不具备这种潜力,这是因为任何外来文化都没有与这里的生态系统结成耦合演替关系。因而外来文化的冲击下,最先受损的将是当地的原生文化。原生文化受损后,耦合演替关系随之失控,原有的偏离必然扩大化,终至于相关的自然生态系统出现不可自我恢复的严重受损。近半个世纪以来,侗族地区的自然生态系统不同程度的受损,其根源正在于此。因而维护生态安全对具体的生态系统而言,关键在于尊重当地的原生文化,珍视该种文化所拥有的地方性知识与积累。对全局而言,则是要确保文化的多样并存的稳态延续,这应当是消除已有生态危机、维护全局生态安全的根本性准则。

[参考文献]

石开忠.2001.鉴村侗族计划生育的社会机制及方法[M].香港:华夏文化艺术出版社.

宋蜀华.1994.人类学研究与中国民族生态环境和传统文化的关系[J]. 中央民族大学学报, (4).

周勇.1994.侗寨村落法初探[J]. 民族研究, (6).

责任编辑:王琦

作者:刘慧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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