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绿化施工协议书范文
绿化施工合同协议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承包范围:详见道路绿化植物配置表及清单。
二、施工工期 30 天,自 2013年10 月22日至2013年11月21日全部栽植竣工。(雨天工期顺延、因业主和甲方变更工期顺延)。
三、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工程采用承包方式:
2、签订合同后,在乙方种植物进场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工程量价款,栽植工程达到工程总量的50%后,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合同工程量价款,在工程全面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给乙方工程量价款结算,工程量价款余款作为养护质保金,养护期满后一次性付给乙方余款。
3、违约责任:甲方、乙方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需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的违约金。
四、质量标准:
1、由乙方自行设计施工,在甲方监督的条件下乙方进行栽植,栽植后达到甲方验收合格标准;
2、苗木要保证质量;
3、在栽植过程中,甲方如对乙方的设计有所变动时,需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乙方方可进行栽植;
4、植物种植土由甲方负责,场地达到种植标准后乙方才可进行栽植。
5、景观石的基础配置由甲方负责承担一切费用。
五、检验标准、方法及地方:
1、种植物进场以后由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才可进行栽植;
2、养护管理,由乙方负责所栽植物的管理,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养护期为12 个月,从施工结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六、安全负责: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方法:甲乙双方如发生 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 六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其余四 份分交有关单位,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发包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边坡绿化施工协议
浏醴高速公路
T13 标段
( 2011 )年( 劳务合作
) 协议
浙江八咏公司T13-LH-001
边坡绿化防护工程施工合作协议
甲方:浙江八咏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浏醴高速第十三合同段项目部 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各自的优势,达到共同发展、自负盈亏的目的,为了确保优质高速完成湖南浏醴高速公路第13标段的施工任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决定将本协议项下的工程施工任务与具有丰富施工经验和相应资质的乙方实行施工合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守。
乙方代表:
第三篇:绿化工程施工协议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址:
1.3工程承包方式:总承包(包工包料即包干单价)
第二条:工程工期年11月20日至年11月30日前基本完工。
第三条:质量要求
3.1植物送到现场后,经甲方现场代表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3.2工程质量验收应满足甲方对景观效果的要求。
第四条:材料要求及材料价格
4.1本工程所需材料和苗木价格按甲乙双方签字认定的预算综合包干单价执行。附《白马关高速路口雕塑绿化预算表》。
第五条:工程造价、结算及付款方式
5.1工程总造价约十万元,结算按实际产生的工程量结算。
5.2付款方式:
5.2.1以转帐支票方式支付。
5.2.2分二次支付工程款,工程施工验收完支付总额的90%,余额10%作为质保金或保活金从竣工之日起满半年支付完所有工程款。
第六条:甲方义务
6.1协调处理开工前的工作,促使本工程及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
6.2为乙方施工人员免费提供必要的工作面及乙方用水用电。
6.3甲方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现场监理。
6.4甲方对工程进度进行现场监督,排除影响乙方施工的外部因素。
第七条:乙方义务
7.1乙方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
7.2乙方发现影响工程进度的原因应在12小时内通报甲方。
7.3隐蔽工程需及时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确认。
7.4乙方应服从甲方人员的现场管理,临设、堆场位置按甲方统一规划布置,做到现场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第八条:竣工验收
8.1竣工验收由甲方组织进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返工。
9.2由于乙方施工能力原因未按期完工,乙方按2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工程质保
10.1保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乔木植物为一年,灌木为半年。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办法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如出现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
12.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工程保修期满,工程款支付完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负责人(签字):
乙方:
负责人(签字):
2008年11月18日
第四篇:2经济适用房绿化施工合同协议书(推荐)
绿化分包施工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简称甲方):福建宏晖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简称乙方):宁德市绿友园林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
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
方向甲方承包宁德市金涵片区保障性住房一期
1、
2、
3、4幢绿化工程事宜,为
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
订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种包活。
二、 承包内容:填土、 挖穴、苗木种植、养护。
三、 承包时间:开工日期:2010年11月日,完工日期为2010年月日。
总工期天数:日历天。(不含苗木养护期,苗木养护期以市城投公
司要求的绿化工程养护期为准)
四、 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安全等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 本工程苗木品种、规格、数量、单价由乙方与业主进行交涉,甲方不得
干涉。若需要甲方协同沟通,甲方应予以配合。
六、 本工程按总造价的28%作为甲方的配合期管理费,剩余72%作为乙方的
承包费。业主支付本工程价款,甲方应及时、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七、 本工程结算时,乙方要提供总价款的60%的正式发票。
八、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业主同意顺延的工期
竣工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总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100
元,由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抵;误期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
款的0.5%。若甲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面赔偿。
九、 甲方为乙方施工中所需图纸、水、电等提供必要的便利。
十、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后。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
格,缺陷责任养护期满、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
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做为合同的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宁德商城D-303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行宁德市分行营业部帐号:帐号:3500168243305000056
4签订时间、地点:2010年11月14日.宁德
第五篇:修改后空白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
甲方:贵州睿龙风景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工程优质、快速、安全、顺利的进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贵州省丹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东湖公园园林工程
2、工程地点:贵州省丹寨县
3、工程内容:毛石档土墙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程造价: 每立方米人民币贰佰贰拾伍元,含挖基础50公分深,机构费甲方负责,人工费由班组负责费用。
第二条: 工程工期
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单并经乙方同意的时间为准,该工程竣工有效工期为 40天;工期自 2012年8月11日 至 2012年9月20日;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
第三条: 工程工期延误
1、 乙方应及时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按时开工,如遇施工现场不能开工的前提下乙方应提前24小时向甲方提出书面通知并经甲方同意;甲方不同意或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申请的,工期不顺延。
2、 施工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应提前12小时向甲方管理人员提出,甲方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停工。
3、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 1
损失。
第四条:甲方工作
甲方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各施工班组的工人生活问题;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安全问题;有问题及时与业主沟通,尽量避免耽误施工进度。
第五条:乙方工作
1、乙方必须确保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施工完成后及时清场,保证材料堆码整齐,材料及时到位。
2、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有任何借口或条件与甲方、业主、监理发生任何争执和纠纷。
3、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业主及监理提出的对工程质量方面、施工进度及安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管理。
4、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安全及文明施工,施工中如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或违章作业等造成的工伤亡事故,一切经济损失费用及刑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在施工现场不得发生任何争吵、打架、斗殴等事件,乙方在施工现场均不得赤膊上班,更不允许穿拖鞋及饮酒上班,必须着装整齐文明施工。
6、以上诸条,乙方如有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5000元以下,100元以上罚款。(此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7、劳动保证金,人身意外伤害,社会保险金等费用由乙方负责缴纳。
8、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去政府部门或业主方闹事,如有此情况发生,每次罚款10万元,(甲方有权从班组工程款中无条件直接扣除)。
第六条:工程质量验收:
所有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及质量验收要求,甲方要求
乙方所承担的每个分项工程均达到优质工程的标准。
第七条:付款方式
1、乙方自行垫付人工工资费用,直至业主方付给甲方工程款后,甲方按工程进度比例给予支付。
2、余下的尾款在工程完工后,经甲方、业主、监理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业主方支付尾款时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95%尾款。
第八条:工程保修项目及保修期限
乙方在甲方承包的所有工程必须保修一年。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方必须及时提供施工现场所需材料,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误工,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争议处理
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不得有任何的过激行为。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请妥善保管,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