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好两个责任范文

2022-06-21

第一篇:落实好两个责任范文

落实好两个“责任”

落实好两个“责任”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落实“两个责任”根本在于担当。总书记指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敢于担当”,就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能仅仅是洁身自好,而是既要管住自己,还要敢抓敢管,敢于动真碰硬。管住自己的人,种好自己的田。现在一些领导对干部身上出现的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不愿提、不愿管,怕得罪人,不敢担当。其实不担当也是失职,也是另一种腐败。对于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问题成堆,不履行职责,出了问题不报告,有了案件不查处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在实际工作中,怎样落实好两个责任呢?我认为要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一、坚守责任,敢于担当。各级党委必须深刻领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坚守责任担当,做落实主体责任的践行者、引领者。要在其位谋其政,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该抓的要抓、该管的要管,碰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遇见矛盾第一时间化解,不当“老好人”,不做“太平官”,不仅要自律,而且要律他;不仅不贪污受贿,也不能失职渎职。

二、负好主责,挂帅出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键就在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从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高度,创造性地提出了“两个责任”新思想新理念,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提升了新境界、开创了新局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要负主责,既挂帅又出征、既带头又监督,要全面构建党委落实主责“不松手”、书记带头执行“不甩手”、纪委查案办案“不缩手”、党委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共携手”整体联动、统筹协调的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

三、以上率下,正确用人。落实责任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到的,班子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班子带头不做;落实责任要科学民主,班子内部要敢讲真话、实话、管用话,要敢说提醒的话、批评的话、刺耳的话,不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让好人主义、投机主义、功利主义没有市场。导向要正确,要对照好干部的“五条标准”,强化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坚持党委把关和民主推荐并重,用人导向和用人标准并重,“底线”约束和“高线”提升并重,选人用人和知人识人并重,选拔任用和科学管理并重,健全完善科学透明、公开公正的用人机制。

四、强化监督,提高实效。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权力运行监督。不断完善科学议事、民主决策、事务公开的规则和程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既要有“伸手必被捉”的自警,更要有“用权受监督”的自觉。要关口前移、惩防一体、标本兼治,不断完善监督预防体系,架起“高压线”、通上“高压电”,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要工作实施风险评估机制,从决策到立项,从推进到实施,强化全程监督、同步跟进,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全过程监督,确保权力运行安全有序。

五、抓早抓小,铁腕反腐。贪似火,无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要始终坚持铁腕反腐、“零容忍”,保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抓早抓小。古人讲,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惩贪治腐、激浊扬清,要从眼前问题抓起,抓早抓小抓苗头。反腐败不是毛毛雨,抓作风也不是一阵风,要在“常”“长”二字上下工夫,既要打改进作风的攻坚战,又要打改进作风的持久战,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一锤地敲下去,把抓作风建设变成常态,发现反弹立即严肃处理。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同考虑、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体系,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延伸到基层单位,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完整链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第二篇:打好落实“两个责任”组合拳

今年以来,**检察院牢牢把握中央、高检院和省市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打好“组合拳”,细耕“责任田”,把“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抗在肩上、落在实处,精心打造具有检察特色的履行党风廉政责任“样板间”。

一、抓部署,知责任。*月**日,院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不松手、不甩手、不缩手、齐动手”。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检察长负总责,副检察长分工负责,其他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相关领导及分管部门,形成纵横全覆盖的责任网络。

二、签“契约”,明责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原则,检察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本部门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今年,全院共计签订责任书**份,自上而下将责任落实到岗位、人头,形成纵横交织的责任网络。

三、作表率,履责任。检察长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践行“四个亲自”要求,做到“重要工

1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坚持执行党政“一把手”廉政谈话和上廉政党课制度,明确每年至少对责任对象进行一次集体廉政谈话、上一堂廉政党课、召开一场警示教育大会。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凡是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好,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纠正“四风”、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接受监督。

四、真监督,尽责任。纪检部门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牢记职责使命,突出主业主责,真监督、敢监督、善监督、广监督,切实把好关、执好纪、问好责。坚决落实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取消纪检组长分管业务工作。今年3月,由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及检务督察办主任三人组成干部作风检查小组,集中检查“庸懒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办案纪律和遵守组织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5月中旬,**检察院组织中层正职竞争上岗工作,纪检部门主动前移监督关口,有效防止和杜绝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五、严考核,追责任。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出台2014年考核细则,发挥“两个责任”考核导向、激励和“指挥棒”作用。严格考核结果运用,对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政处分、造成较大损失、弄虚作假的干警,坚决予以“一票否决”。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严格

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以严肃有力的责任追究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第三篇:国有企业落实好两个责任建议与措施

一、正确把握形势,认清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必要性

当前,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期,新旧制度变动频繁,多元文化交织碰撞,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国企因其特殊地位,面临的利益冲突和权钱交易的风险有可能进一步增大;信访举报、查办案件的数量呈上升趋势,一些腐败案件给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严重损害了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了国有企业的形象,妨碍了企业廉洁发展。有的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还存在流于形式,缺乏责任追究;有些党组织缺乏主体责任的担当意识;一些企业对重点人员教育管控不力;在一些企业中,由于不直接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存在弱化的倾向;从纪检监察工作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看,普遍存在教育较强而惩治力度偏软的问题;个别纪委书记仍有缺位、错位,不履职、不作为的问题。对此,必须要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通过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体系,切实解决中央企业反腐败体制机制不健全、监督力量分散、腐败案件频发、责任追究不力等问题,实现压力逐级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不断推动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二、明确两种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意识

国有企业的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公司改革发展的大势,紧密结合公司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始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发展“两手抓、两手硬”,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与国企改革发展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基础性工程抓实抓好。各级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既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从业各项规定,又要敢抓敢管,守土有责、履职尽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切实负起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党组织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创新监督方法、路径和手段,坚持不懈加强作风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执纪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把握好纪检监察机构相对独立的监督职责,不推脱、不依赖、不懈怠,重视决策参与的监督,坚持提醒谈话的监督,善用督促整改的监督,强化企业效能的监督,突出查办案件的监督,积极预防治本的监督,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责任追究,该组织处理就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就纪律处分,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威慑力,充分发挥反腐倡廉的保障作用,保障企业健康顺利发展。

三、细化任务措施,推动两种责任落实到位

(一)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

国资委主任张毅要求: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着重抓好五项工作:一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好用好企业领导人员,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坚决纠正企业改革发展中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设“阳光央企”,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四是领导和支持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五是党委(党组)班子成员特别是书记要把自己摆进去,管好自己、带好队伍,做依法经营、廉洁从业的表率。按照国资委的要求,我们将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加大问责追究力度等,推动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完善和落实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公司范围内开展专题调研和座谈,研究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公司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工作思路和具体举措。

二是建立上行报告和下行传导机制,各级党委定期向上一级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班子成员报告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制定和规范了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向上级纪委述职述责制度,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的完整链条。

三是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度化、程序化。要建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考核评价体系,并与薪酬奖励挂钩,提高责任考核评价的操作性和科学性。要层层签订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责任网络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考评机制。

(二)落实好纪委的监督责任

纪委负监督责任,主要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承担监督检查、惩治腐败工作的直接责任,切实维护和发挥责任制的权威性、实效性。总结起来就是监督、执纪、问责,对制度执行情况、决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切实落实好监督责任,履行好监督职责,抓好“监督、执纪、问责”这一主业,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保护好国有资产和职工群众利益。

一是加大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力度,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检查考核作为年度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实行年中责任制抽查和年底检查相结合,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监督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班子成员的监督,重点对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遵守《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大对干部的监督。

三是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主业,对各级纪委书记兼职行政工作情况进行清理,坚决落实纪委书记不分管其他行政业务工作的要求,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检查,执好纪、把好关、问好责,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四是深入开展廉洁从业教育,通过开展法纪教育、警示教育、企检共建,廉洁文化宣传等形式,增强教育的实效性。

五是以公开为龙头,让权力在阳光下公开运行,以公开促公正、以阳光保廉洁,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抓好内部公开,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市场和生产经营是国有企业的中心,纪检监察工作要服务于这一中心,发挥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保障干部队伍清廉、制度执行有力,保障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第四篇:中国纪检监察报评论员:坚决落实好“两个责任”

——二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

2014年01月20日15:2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坚决落实好“两个责任”

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理清责任、落实责任。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按照三次全会要求,坚决落实好“两个责任”,对于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新高度,要求全党深刻认识腐败导致人亡政息的历史教训,下大力气解决消极腐败问题。但从实际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清、落实不够、追究不力的情况,制约和影响着反腐败的成效。为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三次全会在这方面作出具体而明确的部署,正是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重要举措。

反腐败斗争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现在,有的党委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分内之事,开个会、讲个话就万事大吉了;有的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放任一些党员干部滑向腐败深渊;有的领导只表态、不行动,说一套、做一套,甚至带头搞腐败。面对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如果党委还在装糊涂、当好人,还不认认真真去抓,那这个党委还抓什么去?!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解决好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常研究、常部署,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对党风廉政建设责无旁贷,必须履行好监督责任。过去,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有的纪委承担了很多本该由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承担的任务,出现了越位、缺位、错位、不到位的现象。明确并落实好纪委的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才能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大量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

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防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流于形式,防止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必须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对每一个问题都要分清党委负什么责任、纪委负什么责任、有关部门负什么责任,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只要有责任,都必须严格追究,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威慑力。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是我们党必须始终高度重视并紧紧抓住不放的重要工作。各级党委、纪委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承担着重要责任,唯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才能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进展和成效。

第五篇:落实两个责任

落实“两个责任” 坚守政治担当

李县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好“两个责任”,关键是一把手带头,切实把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拿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责任内容,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要切实做到“四个一”。一是认真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五个好”的选人用人标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要注重把好用人导向关、提名推荐关、识别考察关和酝酿决定关,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同时,切实抓好干部监督体系建设,以常态化监督约束干部管好权、用好权。二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问题的化解推动干部作风更快转变,党群关系更加密切。当前,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教育乱收费、食品药品安全、拖欠农民工工资、镇办干部“走读”等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治理,以工作实效取信于民。三是建立一套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将制度建设贯穿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通过制度建设,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今年以来,我们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就“三公”经费管理、行政责任问责、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等出台了制度,以此规

1 范党员干部的行为,从源头上杜绝了腐败行为。四是对顶风违纪、知法犯法的人和事,以“零容忍”的态度顶格处理。通过抓一批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营造全县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履行好纪委监督责任,要切实做到“三个必须”。一是必须协助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坚持检查监督不松劲、不歇脚,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为党委出好主意、当好参谋。同时,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要求,保证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二是必须严执纪、严问责、严把关。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敢于唱黑脸,严厉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当前,要结合教育实践活动,重点抓好八项规定落实,狠刹“四风”,加大检查和惩戒问责力度,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增强震慑力。三是必须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坚持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纪律约束,加大自我监督力度。准确定位自身角色,对存在的不正之风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同时,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切实做到“三个管好”。

2 一是管好自己,不搞特殊化。“第一责任人”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和精神追求,坚持学习党章和党纪政纪相关条例规定,学习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及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提高自身的廉政意识和理论素养,带头落实《党章》、《廉政准则》等规定,自念“紧箍咒”,经常“照镜子”,时刻“正衣冠”,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二是管好班子,不当老好人。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坚持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里,勇于担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教育引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按照县委提出的“三条军令状”办事,对以权谋私、拨弄是非、破坏团结的单位和个人,要大胆管理、敢于问责、严肃处理。三是管好队伍,不留害群马。坚持把“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下级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甚至“大喝一声”。同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不搞微错不究、不搞初犯不查、不搞法不责众,严厉惩处“害群马”,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警示教育作用。

(作者系陕西省合阳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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