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维修保养合同

2023-04-23

第一篇:消防工程维修保养合同

消防工程维修保养合同

甲方:平武县东方山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三岔电站(以下简称 甲方)

乙方:四川望重工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公安部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现代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得文件精神,为了提高现代消防系统抵御火灾的能力,消除各种火灾隐患,使现代消防系统始终处于完整的运行状态。工程范围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保养

一、维修期中双方的责任:

1、 甲方的责任

(1)提供消防维修范围内的完整的系统的图纸,并配合对维修范围的消防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文字记载。

(2)配备消防兼职干部和值班执勤人员,建立值班制度,工作规则,故障、事故报告制度等相关规章,值班员保持稳定,保证每日24小时均有人值班,建立值班记录。

(3)建立健全操作规定,岗位责任制,每日24小时值班制,做好日常设备运行情况登记,当发现设备有故障后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并通知乙方检修。

(4)督促检查和提供必要的条件,配合乙方的维修工作,但不得擅动设备,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坏。

(5) 根据乙方的报告,及时采购或审定应更换的设备、

器材,不能影响乙方正常工作。

(6) 甲方向乙方提供维修常备材料设备空间,以便缩短

维修时间。

(7)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消防系统的配合人员名单。

2、乙方责任

(1) 对所承担维修范围内的消防系统定期测试维修保养。

严格坚持每季度和每年设备系统的保养检修,使消防系统设备常

年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夜间、节假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有故障时,乙方在与

甲方联系确认后,应在24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抢修。

(3)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消防系统的电气、电器线路和零部

件,如有必要,应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更改前后的技术资料。

(4)负责填写检查维修单由甲方消防主管签字备查,在检

查中发现损坏的消防产品、设备及故障,乙方负责维修。若消防

设备要更换和系统大修时,负责填写计划。

(5)维修保养中,乙方应安排精干技术人员;对维修中因

违反操作规程或技术部过硬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维护保养手段及方法:

1、在接受维修工作前,甲方提供协助乙方对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测试。并要求自动报警生产厂家

的调试人员必须到现场进行编程。

2、为确保平武县东方山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三岔电站

的消防系统良好运行,乙方派1名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维护。本着

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精神,乙方每季度派出维修人员巡

视消防系统。

4、由乙方统制细则规定,经甲方确认维护细则,再由

乙方据以执行。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经甲、乙双方商定的维修范围、维修保养费用确定为:

第一年¥ 25000 元(大写贰万伍仟圆整)

第二年¥元(大写)

第三年¥元(大写)

2、共一年的维修期:经过改造和维护消防设施能正常运

行,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全部维修

费。

在第一次交付使用前维修需要更换元器件,单位材料费由

乙方承担,所需材料清单由乙方提供,材料由乙方购买并负责更

换,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如甲方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坏或产品

质量问题的损坏,所需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另签

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部分。本合同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月日自动失效。

甲方:平武县东方山水资源开发

地址:

电话:

邮编:

有限公司、三岔电站乙方:四川望重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建设路26号 电话:13541408188 邮编:2012年2 月27日

第二篇:消防维修保养合同

消 防 改 造 费 用

甲 方:

乙 方:

为了加强和落实市防火安全工作,确保

消防系统工程正常运行,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安全可靠,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 宝鸡市秦峰消防器材有限 公司 进行维护及保养,为明确双方责任,特签订以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费用及付款

1、保养维护费年共计 15000元整 。 第二条

工作内容及标准 2.1 工作内容

2.1.1 定期(以维护保养收费表上所列次数为准,下同)检查消防控制室、水泵房运作环境及火灾报警控制主机、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火灾联动报警按钮、警铃、声光报警器、模块、火灾显示盘、消防泵、喷淋泵、泵控柜、洒水喷头、阀门等设施是否处于正常完好运作状态。

2.1.2 当所维保的系统发生故障时,及时到达现场排除故障。

2.1.3 在维保过程中发现有损坏设备维保方应尽力修复。如确实不能修复,维保方应告知业主方,确定更换后由维保方购买,支出款额报至业主方结算。 2.1.4 对所维保的系统提供技术咨询及合理的讲授。

2.1.5 协助业主处理好被维保系统运行中所产生的相关技术疑难问题。 2.2 工作程序

2.2.1 每季度正常检查日期:由双方确定整个维保期的具体检查日期,在双方维保合同中得到体现,有特殊变化更改需经双方提前三天确认。

2.2.2 所维保的系统发生故障时,由物业或业主方及时通知维保方,维保方及时派人员到现场,维保方人员在工作时应出示维保工作单,在工作结束后,应由物业或业主方代表对其所做的工作单签署意见。

2.2.3 遇有需更换配件材料或当日不能修复的系统,维保人员应及时将系统修复的

工期、材料清单及维保方案告知物业或业主方。

2.2.4 对被维保系统所产生的非维保范围的故障问题,如:人为损坏、自然损坏等,维保方人员应在事先及时将情况告知业主或物业方,并取得业主方或物业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再行修复和排除故障。

2.2.5 业主方或物业方对所维保的系统、维保人员有意见或分歧时,可打投诉电话与维保单位联系、解决。 2.3 工作标准

2.3.1 火灾报警系统各设施故障排除工作流程

2.3.1.1 火灾报警控制主机:先进行自检、排故。从报警故障原因、消音、复位、火警信号、报警记忆、备用电池等功能测试一遍,然后再检查线路或其它方面的故障原因。

2.3.1.2 探测器检查: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探测器作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试验,并检查环境情况,找出病因,然后做出排故方案。

2.3.1.3 信号回路检查:采用专用检测,对回路电压、回路运作电阻、回路对地电阻进行测试(只针对回路所控制的范围),找出病因,然后排除故障。

2.3.1.4 手动报警按钮检查:进行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试验,抽检5%查看损坏或环境情况。

2.3.1.5 警铃检查:进行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试验,抽检5%查看损坏或环境情况。

2.3.1.6 线路检查维护:针对性对管线、接线箱(盒)等线路进行检查,对不需更换材料的管线及时修复,并告知结论。

2.3.1.7 当业主或物业对所维保的系统故障确认并通知维保方后,维保方应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抢修,并及时修复。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到达或修复时,维保方应及时告知业主或物业方情况并取得业主方的谅解。

2.3.1.8 对应清洗的探测器,及时告知业主方组织清洗及方法。 2.3.1.9 工作结束后,应告知业主或物业方相关注意事项。 2.3.2 消火栓系统

2.3.2.1 定期检查消防泵房的工作环境、消防栓泵、稳压设备、消火栓泵控柜、管网、阀门、水泵接合器、室内外消火栓、储水设施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3.2.2 消防泵房现场手动启动、停止消火栓主、备泵及稳压泵,并在消防控制中心观察其运行、停止反馈信号,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2.3.2.3 消防控制中心远程手动启动、停止消火栓主、备泵及稳压泵,并在消防控制中心观察其运行、停止反馈信号,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2.3.2.4 利用消火栓箱内的消火栓按钮远程联运启动、停止消火栓主、备泵及稳压泵,并在消防控制中心观察其运行、停止反馈信号,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2.3.2.5 用最不利点消火栓放水启动消火栓稳压泵,检查管网压力和水质,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2.3.2.6 检查室内消火栓箱及内部配件情况,每月按安装总量30%抽样,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2.3.2.7 检查室外消火栓安装、外观是否完好,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2.3.2.8 工作结束后,应告知业主或物业方相关注意事项。 2.3.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3.3.1 定期检查消防泵房的工作环境、喷淋泵、稳压设备、喷淋泵控制柜、湿式报警阀、管网、阀门、洒水喷头、水力警铃、水流指示器、末端放水装置、水泵接合器、储水设备是否正常完好状态。

2.3.3.2 消防泵房现场手动启动、停止喷淋主、备泵及稳压泵,并在消防控制中心观察其运行、停止反馈信号,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2.3.3.3 消防控制中心远程手动启动、停止喷淋主、备泵及稳压泵,并在消防控制中心观察其运行、停止反馈信号,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2.3.3.4 用末端放水装置进行放水试验,启动自动稳压泵及喷淋主、备泵,并在消防控制中心观察其运行反馈信号,同时观察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水力警铃报警功能是否正常,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2.3.3.5 检查喷淋泵接合器外观、周围等否处于完好状态,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2.3.3.6 工作结束后,应告知业主或物业方相关注意事项。 2.3.4.5工作结束后,应告知业主或物业方相关注意事项。 2.3.5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2.3.5.1 定期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台上的各种控制按钮、信号灯、消防电源及切换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3.5.2 定期试验消防电梯的迫降功能是否正常,以及被联运的其它消防设施功能是否正常。

2.3.5.3 定期试验消防电源的末端切换功能是否正常。 2.3.5.4 定期进行切断非消防电源切断试验。

2.3.5.5 工作结束后,应告知业主或物业方相关注意事项。 2.4 注意事项

2.4.1 所维保范围的系统设施,特别是控制室以外的被维保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或拆毁。若需移动或拆毁,应先经得业主或物业方、并通知维保单位经确认后方可实施。

2.4.2 对非维保系统所产生的自身问题和故障,维保方酌情收取成本费,每人次不低于300元。

2.4.3 物业方或业主方对管理、所维保系统的物业人员在发生异动或变更时,应与接手人做好任内的书面交接纪录,特别是技术方面记录,必要时应向维保方出示。 2.4.4 对平日消防等职能部门提出的消防方面检查或整改意见,业主或物业方在收到后,应及时告知维保方,以便及时处置。未及时告知,贻误维保时间,应由贻误方承担损失责任。

第三条 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 十 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可续签,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2、保养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一式肆份,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宝鸡市秦峰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第三篇:商场消防维修保养合同

深圳市建筑消防设施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委托单位:深圳市商场有限公司承接单位:深圳市工程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维护保养合同

商场消防系统维修保养 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028号商场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

委托方:深圳市商场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深圳市工程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实施 商场 消防系统设施巡查、维护保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责任、权益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制定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在合同履行中共同遵守。

第一条 维护保养内容、期限及费用

1.1甲方委托乙方对其指定建筑的消防设施进行巡查、维护保养,具体如下: 建筑名称: 商场

地 点:

维护保养工程范围:商场商场、停车场和商场集团写字楼 1.2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仅限于以下消防系统内容:

1.2.1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包括(燃气报警、事故强排风)。 1.2.2 消防主机联动控制系统。

1.2.3 消防广播的切换及消防对讲电话系统。 1.2.4 消火栓系统(包括水炮系统)。 1.2.5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包含水幕系统)。 1.2.6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 1.2.7 消防排烟系统。 1.2.8 防火卷帘门和防火门。

1.2.9 消防疏散指示及楼梯通道应急照明。 1.3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维保期限为12个月()。 1.4维护保养费用:

本合同维保费为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技术资料及图纸提供

1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的图纸和资料如下: 2.1 图纸:

2.1.1消防给水系统(含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泡沫等); 2.1.2防排烟系统;

2.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联动、紧急广播、消防电话); 2.1.4气体灭火系统。 2.2 技术资料

2.2.1消防控制设备(含自动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广播通讯柜、气体灭火控制器等)的原理图、端子接线图。

2.2.2消防被控制设备(含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电梯、非消防电源、应急照明等)控制柜的原理图、端子接线图。 2.3设备资料

2.3.1消防给水设备(水泵、报警阀、压力开关、信号阀、水流指示器等)产品说明书。 2.3.2灭火系统设备(灭火剂储存装置、启动装置、选择分配装置、称重装置和警报装置等)产品说明书。

2.3.3火灾报警设备(含报警控制器、各种模块或中继器、探测器、气体灭火控制器等)产品说明书。

2.3.4防排烟设备(含风机、风阀等)产品说明书。

2.3.5防火分割设备(防火卷帘门及闭门器装置、启动控制装置等)的产品说明书。 2.4其它文件

2.4.1 消防设备的运转记录。 2.4.2 消防系统调试报告。 2.4.3 消防系统编码表。

第三条 甲方责任

2 3.1甲方委任 为该项目的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和协调,甲方的代表人必须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若甲方代表变更,须提前 七 天通知乙方,其接任者必须全权承接前任应负的责任。

3.2 负责协助乙方进行维护保养过程中的全面工作。

3.3 负责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水、电供应;协助办理乙方人员相关的出入证件。 3.4 负责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垂直运输。

3.5 负责通知商铺等相关人员有关维护保养的工作协调问题。

3.6 负责商场消防通道畅通和商铺日常管理巡查,消除安全隐患,预防火灾的发生。 3.7 按合同支付维护保养费用。 3.8 负责审核所需购置更换的配件。

第四条 乙方责任

4.1 乙方委任 电话: 为本项目日常维护联系人。乙方委派人员常年(每日两人次)早中班留守商场值班并对本项目实施日常巡查、维护保养。 4.2 乙方维护人员名单应于本合同生效后 三 日内以书面形式送交甲方备案,当人员发生变化时应提前 七 天通知甲方。

4.3 乙方消防维修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指导和工作安排。

4.4 乙方按照合同附件1的相关内容及时间要求进行维护保养,所有记录应如实填写,并会同甲方代表共同签字确认。

4.5 除例行检查、保养外,如系统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一般故障应该立即排除,严重故障应该在12小时内修复。当需超过1天尚无法修复时,需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增加日常管理人员与维保单位工作人员一同作好维修期间的安全防范,同时维保方增加技术力量,尽快修复故障。

4.6 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更换零件需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具体约定按本合同第五条款执行。

4.7 培训、指导甲方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熟悉和正确使用、操作本项目的消防设备设施。 4.9 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消防系统或消防产品的损坏,则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

4.10 协助甲方做好本项目装修消防系统二次整改工作。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做好本项

3 目的消防系统的整改工作,配合程度及相关费用另行协商。 4.11 做好消防设施资料建档工作,及时更新老的资料。 4.12协助并参与甲方进行消防演习、验收、检查等工作。

第五条 更换材料、设备的供应

5.1系统终端设备如发生老化等自然损坏,不能满足安全工作和系统运行的要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

5.2消防设备零部件更换价格在200元以下的材料费(材料单价)由维保单位负责,单件价格超过200元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在维保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修为主的原则,确需更换零件时,乙方应及时写出书面说明,由甲乙双方共同论证确定,待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甲方可自行购买或委托乙方购买)。

第六条 维护保养费用的支付

6.1 本合同消防维修保养款的支付方式为按全年四季度平均支付,乙方于每季度末向甲方提交相关发票和付款申请,甲方在收到相关资料以及本季度消防系统维保记录和运行状况说明,经甲方检查合格后15天内支付本季度的维修保养工程款。如经甲方检查不合格,均按附件2《商场消防维保服务要求及维保质量考评标准》扣除相应的费用。

第七条 争议、违约和索赔

7.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首先应本着友好合作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2 违约

7.2.1 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7.2.2 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合同,均属单方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必须向对方支付不少于合同价款 5% 的违约金。 7.3 索赔

4 7.3.1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A)索赔事件发生后二十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的索赔通知并提供合法正当索赔理由和相关证据。

(B)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十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十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被甲方接受。

7.3.2 乙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以按以下规定向乙方索赔。

(A)索赔事件发生后二十天内,向乙方发出书面的索赔通知并提供合法正当索赔理由和相关证据。

(B)乙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十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甲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乙方在十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被乙方接受。

第八条 安全工作

8.1 乙方在保养过程中应按安全工作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操作者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

8.2 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甲方代表。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8.4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负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8.5 乙方须为自身人员办理各类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9.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 9.2 在本合同自然失效前一个月内乙方应主动向甲方联系续签合同事宜,甲方在合同期最后一天24小时内无答复则从零时起视为自动终止合同。

9.3乙方不及时履行维修责任或维修质量不达标,经二次返工仍不达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条 合同的份数

10.1本合同正本壹式伍份,甲三份乙方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 附件:附件1:商场消防维保工作内容及要求

附件2:商场消防维保服务要求及维保质量考评标准

委托方(盖章):深圳市商场假日

承接方(盖章):深圳市工程消防机电

广场有限公司 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或委托代表(签名): 或委托代表(签名)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名称: 帐号名称: 帐号: 帐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附件1:

商场消防维保工作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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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措施要求

(1)每次检查完毕后对检查结果如实做好记录,并会同甲方签字确认。 (2)制定相关的检查记录表,定期检查、保养。

(3)每月月底对各消防系统进行一次测试,并提交测试报告,每季度向甲方提供一份维修保养工作总结。

(4)有义务培训、指导甲方值班人员学习消防规范,熟悉和正常使用、操作消防设施设备。

(5)对消防设施出现故障及时修复,保障整个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转,有关消防设备使用完好率达到98%以上。

(6)当消防设施出现严重故障,不得不停用时,应会同甲方向消防监督部门报告,同时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维保方式

1、日常检查。

(1) 要派人长期留守商场,每周对报警系统日常误报警清查,报警系统运行检查,系统日常保养。确保报警系统的正常、灵敏、精确。

(2) 确保消防水泵、稳压泵、增压泵及所有相关设备运作正常,各水箱水位正常。 (3) 对消防水系统进行末端试水,室外消防栓抽查检查。确保整个消防栓的完好、好用,消防水出水状况符合消防规定。

(4) 发现以上隐患,在12小时内排除修复。重大隐患应立即与甲方采取应急措施。

2、每月进行一次常规检查。

(1)在每周检查的基础上每月一次对烟感探测器、温感探测器进行抽查,测试报警灵敏度,抽查率达到10%以上。对手动报警按扭、消防栓报警按扭进行报警模拟测试,抽查率达到10%以上。

(2)每月一次对报警系统进行联动测试:首先报警主机调至自动档,在各楼层用烟雾或按两到三个手报报警,联动相关设备。 (3)每月一次对消防水系统的联动检查测试:

将报警主机及喷淋泵、消防栓泵的控制柜调至自动档后用喷淋末端排水和消防栓按扭报警,启动喷淋泵和消防栓泵。

7

3、在有甲方工作人员参与的情况下,每季度进行一次各系统的部分功能测试、保养。 (1)在日常测试、维护、保养的基础上每季度需对手动报警器、喷淋泵、消火栓泵及管道系统的阀门轴心上润滑油,对正压风口、防火阀、风机除锈及上润滑油。 (2)测试各系统功能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正常。

4、每半年进行一次各系统的全面检测及联动试验,并就测试情况出具测试报告。全面检测及试验内容包括: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主机的声、光显示和所有外设警示设备功能

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输入信号设备的输入信号

对备用电源供电系统进行三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自动喷淋系统联动功能测试

室内消火栓系统联动功能测试

水喷雾系统联动功能测试

防火卷帘系统联动功能测试

防排烟系统联动功能测试

气体灭火系统联动功能测试

消防电梯系统联动功能测试

事故广播系统联动功能测试 燃气报警系统功能测试

(2)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启动运转喷淋泵

主、备泵切换功能

各阀门的启闭状态

水泵结合器完好情况

消防储水量及水质 (3)消火栓灭火系统

启动运转消防泵

主、备泵切换功能

8 各阀门的启闭状态

水泵结合器完好情况

消防储水量及水质 (4)消防广播、消防对讲系统

对楼层进行送话广播

楼层与控制中心对讲

机房、水泵房与控制中心对讲 (5)非消防电源测试

电源切换试验

5、对检查测试中发现的问题故障及时组织维修更换,排除故障。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应立即报告甲方,同时采取应急措施。

6、做好消防设施资料建档工作,及时更新老的资料。

7、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消防检查、培训、宣传及其它消防相关工作。

8、全面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认真服从深圳市消防管理部门的技术指导。

附件2:

商场消防维保服务要求及维保质量考评标准

9

消防维保是消防系统发挥正常功能的前提和保障,我公司依照国家《火灾自动系 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标准》等规范,结合商场的设备实际和管理要求,以使整个维保工作系统化、规范化,使商场整个消防设备系统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制定商场消防维保服务要求及质量考评标准如下:

一、消防系统专业维保公司职责:

1、熟悉广场内消防系统建设总体规划,掌握各子系统的总体布局和具体分布,并建立 相关技术档案。

2、负责广场内消防系统技术性设施的日常检查、专业技术维护、保养、维修,做好日 常工作记录并经物管中心工程部确认。

3、为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转提供技术保障,使消防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符合消防 规范要求,确保政府消防部门检查符合要求。

4、定期对广场内消防系统进行功能性测试和维护,并提供测试报告。

5、安排专业维保人员常驻广场值班,每天24小时热线服务,发生应急情况及时到场 处置,指导启用消防应急设施、设备和复位消防联动设施、设备。消防设施、设备 出现故障、损坏及时修复。

6、对广场工程部、商管部、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操 作培训及指导,使相关人员掌握消防系统工作原理、操作技能及对报警、故障、联 动反馈信号的识别。

7、对年久老化或不符合消防规范要求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提出更换或改造建议。

8、汇同广场工程部制定维保检查计划。

9、消防设施检测仪器及维保工具到位。

二、消防系统检查、维保技术要求: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整个消防系统的中枢,它包括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控制设备、区域火灾警报控制器、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开关信号、火灾警报装置、火警电话、火灾事故广播、联动控制装置、自动灭火系统控制装置等设备。因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一个涉及面最大、专业性又较强的系统,也是一个最容易出问题的系统,它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消防主机的维保:

10 1.1消防控制主机电源检查项目:

1)检查系统电压偏移是否在允许范围内。系统电源标准:AC 197V~242V 50Hz 1Hz(1分)

2)查看消防控制配电箱的标志,以及仪表、指示灯、开关、控制按钮。(2分) 3)检查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之间的自动切换是否正常。(1分)

4)自动控制方式下,手动切断消防主电源,观察备用消防电源的投入以及指示灯的显示。(1分)

5)人为控制方式下,在低压配电室应先切断消防主电源,后闭合备用消防电源,观察备用消防电源的投入以及指示灯的显示。(1分)

6)每季度要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实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实验。(2分)

1.2每月应对消防控制主机进行如下项目检查: 1)触发自检键,进行功能自检: (1分)

2)对控制器电源全部发光显示器进行检验,并循环三次。(1分)

3)对Ⅱ级编程继电器进行检验,检验期间继电器触点动作,但输出+24V撤消。(2分) 4)对打印机功能进行检验。(1分)

5)对控制器的主要硬件接口芯片,存储器芯片及各类插件的主要IC芯片(探测器和模 块线路)进行自动实时故障检测并排除故障。(3分)

6)切断主电源,查看备用直流电源自动投入和主、备电源的状态显示情况。(1分) 7)在备用直流电源供电状态下,进行断路故障报警及火警优先功能。(1分)

2、消防联动设备常见问题及处理要求:

2.1 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开关信号故障处理要求:

1)探测器:采用专用检测器,每月按总量的1/10,分期分批对火灾探测器加烟或加温试验,进行模拟火灾响应实验和故障报警实验,每年完成一次全样检查,另外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三年全部清洗一遍,并作响应阀值及其他必要的功能试验。(5分)

2)手动报警按钮,进行模拟火灾状态下的响应试验,每月按总量的1/10,每年完成一次全样检查。另外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三年全部清洗一遍,并作响应阀值及其他必要的功能试验。(3分)

3)声光:进行模拟火灾状态下的响应试验,每月按总量的1/10,每年完成一次全样检查,对于经常误报警的设备及场所作技术分析。 (2分)

11 2.2联动控制装置及多线控制盘:

1)每月进行一次联动多线控制盘按钮和信号灯测试,发现故障及时排除。(3分) 2)每月进行一次消防电话测试,发现故障及时排除。(2分)

2.3消火栓按钮测试要求:通过消火栓按钮启停水泵,检查反馈信号是否正常,每月 一次,设备用泵时,应该同时试验主备泵的切换功能。(3分)

2.4消防水泵的测试要求:通过消防控制室远程和水泵控制柜就地启停水泵,检查反馈

信号是否正常,每月一次,同时试验主备泵的切换功能。(3分)

2.5湿式报警阀测试要求:打开试验警铃阀,检测压力开关,电气信号是否正常,打开

排水阀检查主阀是否正常,每月一次。 (3分)

2.6水流指示器测试要求:用喷淋系统楼层末端进行放水试验,检查水流指示器是否正常,每月一次。(3分) 2.7防排烟控制系统保养(5分)

要求:消防风机每季度进行一次维修保养,并将内容记录在《消防风机保养记录表》中,保养内容如下:

2.7.1断开主电源,挂上标示牌,检查电机接地是否良好。 2.7.2紧固各部分松动的螺丝及联轴器。

2.7.3检测电动机的绝缘电阻,检查主回路接触点。 2.7.4检查与更换各接合面间的垫片和密封填料。 2.7.5清洁电机及风滤器和机壳内部。

2.7.6向转动部位加润滑油,保证联轴器及轴承的灵活性及稳定性。 2.7.7检查调节阀的机械开闭动作、开闭角度标志。

2.7.8手动开机测定三相电流值,检查指示灯电压、电流表,听查风机各部件运行声音。 2.7.9各遥控点的控制箱(含箱内元件)全面检查。

2.7.10连续三次手动开停机检查各点遥控的正确性、可靠性。

2.7.11中控室远程打开排烟口或正压送风口联动排烟机或正压送风机,每季度一次。 2.7.12连续运转半小时验证风机运转正常。 2.8防火卷帘季度保养要求:(5分)

2.8.1外观检查门轨、门扇无变形、卡阻现象,手动按钮箱良好上锁。 2.8.2卷帘门的电控箱指示讯号正常,箱体完好。

2.8.3对卷帘门控制箱自检按钮、故障报警消声键、复位键进行专门检查。 2.8.4紧固各电线接头,清洁控制箱内的灰尘、检查箱内电气元件是否齐备。

12 2.8.5手动、联动控制卷帘启闭动作及信号反馈正常。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每天检查一次消防水池水位,确认水位指数是否正常。(1分)

2、每月对消防供水控制阀门上的铅封或锁链检查一次,确认所有控制阀门是否处于开启状态。(2分)

3、每月对消防水泵结合器接口及附件检查一次,确认接口是否完好、无渗漏、闷盖齐全。(1分)

4、每月检查一次喷头,清除障碍物,发现不正常的喷头及时更换。(1分)

5、每月对喷淋泵和卷帘水幕泵作一次启动试运转正常。(2分)

6、每月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作一次检查,确认报警正常。(1分)

7、每月对湿式报警阀旁的供水阀进行一次供水试验,确认报警正常。(1分)

8、每月对室外阀门、进水控制阀门检查一次确保处于开启状态。(1分)

9、每季度对高空水炮系统进行一次测试。(2分)

(三)消防控制联动系统

每季度对下列设备作一次联动工作检查:

1、检查喷淋泵、消火栓泵、卷帘水幕泵的联动工作情况。(2分)

2、检查各消防设施的切换开关是否正常。(2分)

3、防火门、防火卷帘系统联动工作情况。(2分)

4、防排烟系统联动工作情况。(2分)

5、正压送风系统联动情况。(2分)

6、电梯是否能自动归首层。(2分)

(四)消火栓系统

1、每月检查室内消火栓栓头是否漏水,开关是否灵活,组件是否完整。(2分)

2、每月对屋面试验栓进行放水试验,并用消火栓按钮启动消防泵,实验供水系统的水量水压。(2分)

(五)消防安全照明、疏散指示系统

每月对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进行一次充放电,并做好记录交给甲方。(2分)

(六)对气体灭火系统每月做一次设备运行状态例行检查,每半年作一次功能性检测和保养。(2分)

三、施工配合方法与质量合格证体系(4分)

1、维护人员应熟悉消防工程中系统的工作原理及操作方法。

2、维保人员应了解消防系统主要设备的安装位置及水源情况。

3、对消防系统各供水控制阀作状态标识。

4、维保人员应持证上岗,做好日常检查记录工作。

5、保证消防系统的各供水管网充满压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最不利点压力大于0.05MPa,发现异常时,应及时维修。

6、月、季、检查时发现管网有渗漏、阻滞或接到甲方管理人员通知系统异常时,应及时检查处理。设备器件有问题,需要更换维修时,必须尽快处理,不得无故拖延。

7、为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转提供技术保障,使消防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符合消防规范要求,确保政府消防部门检查符合要求。

四、施工安全措施(4分)

1、月、季、年检进行之前,有甲方出具书面通知,并通知各楼层工作人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和误会。

2、维护人员检修设备时,必须通知甲方值班人员。

3、系统维修时,如需断电、断水应向甲方领导报告,取得同意并派人现场监督,加强防范措施后方能动工。

4、在作消防联动设备测试时,应清除设备周围的杂物,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五、施工组织(5分)

1、月检12次,在每月下旬进行,时间与甲方商定。

2、季检4次。

3、年检1次。以年检结束本的消防工程维护工作,通过一年的检查维保,注意发现问题,研究问题,以主人翁的姿态向甲方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

4、上述各项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始终保持各系统正常运行,各设备完整好用。

5、维保公司安排专业维保人员常年驻甲方值班,每天24小时热线服务,发生应急情况及时到场处置,指导启用消防应急设施、设备和复位消防联动设施、设备。消防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损坏及时修复。

6、每次检查完毕,出示检查报告,甲乙双方签字认可,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建立维保档案。

14

六、商场消防维保质量考评细则

商场物管中心工程部每季度根据消防维保计划对消防维保项目进行抽

查。对没完成的或不合格的消防维保项目按上述分值标准扣除相应的分值,单项多处不合格扣分叠加。每季度扣分累计超过15分为不合格。按每分200元对维保公司进行处罚。三次抽查不合格将解除消防维保合同,并由消防维保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篇:消防维修保养合同1

深圳市建筑消防设施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委托单位:

承接单位: 维护保养合同

海怡东方消防设施维修保养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004号 深圳市鸿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广安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

委托单位:深圳市鸿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单位:深圳市广安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实施 海怡东方 消防系统设施维护保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责任、权益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制定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在合同履行中共同遵守。

第一条 维护保养内容、期限及费用

1.1甲方委托乙方对其指定建筑的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具体如下: 建筑名称:

海怡东方

地 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004号 1.2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仅限于以下内容: 1.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2.2 消防联动系统。

1.2.3 消防广播及消防对讲电话系统。 1.2.4 室内消火栓系统。 1.2.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2.6 防烟排烟系统。 1.2.7 气体灭火系统。 1.3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维保期限为12个月(自 2010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1.4维护保养费用:

本合同维保费为人民币(大写) 9600 元(¥ 玫仟陆百零拾零元 )。

第二条 技术资料及图纸提供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的图纸和资料如下:

1 2.1 图纸:

2.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报警、紧急广播、消防电话及消防联动系统等竣工图)。 2.1.2 消防给水系统(室内消火栓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竣工图)。 2.1.3 防排烟系统竣工图。 2.1.4 气体灭火系统竣工图。 2.2 技术资料

2.2.1消防控制设备(含自动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广播通讯柜、气体灭火控制器等)的原理图、端子接线图。

2.2.2消防控制设备(含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电梯、非消防电源等)控制柜的原理图、端子接线图。 2.3设备资料

2.3.1消防给水设备(水泵、报警阀、压力开关、信号阀、水流指示器等)产品说明书。 2.3.2火灾报警设备(含报警控制器、各种模块或中继器、探测器等)产品说明书。 2.3.3防排烟设备(含风机、风阀等)产品说明书。 2.2.4 气体灭火设备产品说明书。 2.4其它文件

2.4.1 消防设备投入使用后的运转记录。 2.4.2 消防系统投入使用前的调试报告。 2.4.3 消防系统编程表。

2.4.4 以往三年内的设备运行记录和维保记录。

第三条 甲方责任

3.1甲方委任 龚延昌电话:13410390933 为该项目的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和协调,甲方的代表人必须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若甲方代表变更,须提前 七 天通知乙方,其接任者必须全权承接前任应负的责任。 3.2负责消防设施日常维护及保养工作。

3.3甲方必须安排1到2人配合跟进,协助乙方进行消防系统测试的全面工作。 3.4 负责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水、电供应;协助办理乙方人员相关的出入证件。 3.5 负责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垂直运输。

3.6 负责通知住户/租客等相关人员有关维护保养的工作时间。

2 3.7 负责加强日常和维护保养期间的安全巡查,消除安全隐患,预防火灾的发生。 3.8 按合同支付维护保养费。

3.9 负责购置更换的材料、设备及支付费用。

3.10 甲方装修工程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因甲方未通知乙方到场处理而出现故障或造成损失的,乙方概不负责。

3.11 甲方应承担因土建整改、建筑渗水或外部因素(如雷击)等现象导致的消防设施被损坏的全部修复费用。

3.12 消防设施存在缺陷或不能有效使用时,甲方负责限期整改。

3.13甲方应承担没有限期整改而造成消防设施不能有效使用带来的一切责任。 3.14承担本合同生效之前任何消防责任。

第四条 乙方责任

4.1 乙方委任 电话:61355111 为本项目日常维护联系人,并委派1~2人组成的消防专业维修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对消防设施进行系统测试。

4.2乙方只负责消防设施的测试工作,如出现消防系统故障,甲方需要乙方配合或者维修工作应及时通知乙方,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3 乙方维护人员名单应于本合同生效后 三 日内以书面形式送交甲方备案,当人员发生变化时应提前 七 天通知甲方。

4.4 乙方消防维修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指导和工作安排。

4.5 乙方按照合同附件1的相关内容及时间要求进行维护保养,每月检测应如实记录,并会同甲方代表共同签字/盖章确认。

4.6 乙方对系统维护测试时发现产品需更换,应书面告知甲方,由甲方负责更换。 4.7 协助甲方管理部门做好本项目装修消防系统二次整改工作。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做

好本项目的消防系统的整改工作,配合程度及相关费用另行协商。

4.9 乙方对本合同约定的消防系统定期测试,时间为每月 日,测试结果应如实记录,并会同甲方代表共同签字确认,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备查。

第五条 更换材料、设备的供应

3 5.1消防产品如有老化或损坏现象,不能满足有效使用或影响系统正常运行,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以便及时得到更换。

5.2 维修保养中发现自然或老化损坏需要更换的材料、设备及配件,由乙方向甲方申请,所有材料设备组件均由甲方采购及更换。

第六条 维护保养费用的支付

6.1 本合同消防维修保养款的支付方式:按季度平均支付。

第七条 争议、违约和索赔

7.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首先应本着友好合作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2 违约

7.2.1 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7.2.2 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合同,均属单方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必须向对方支付不少于合同价款 5% 的违约金。 7.3 索赔

7.3.1 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A)索赔事件发生后二十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的索赔通知并提供合法正当索赔理由和相关证据。

(B)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十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十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被甲方接受。

7.3.2 乙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以按以下规定向乙方索赔。

(A)索赔事件发生后二十天内,向乙方发出书面的索赔通知并提供合法正当索赔理由和相关证据。

(B)乙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十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甲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乙方在十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被乙方接受。

第八条 安全工作

8.1 乙方在保养过程中应按照安全工作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操作者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

8.2 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甲方代表。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8.3 乙方在进行高空作业时(2米及2米以上),甲方应派员在现场监督和协助乙方进行有关工作,如甲方未派员在现场监督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甲方承担。 8.4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作业,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负担相关的经济支出。

第九条 保险

9.1 乙方须为自身人员办理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

9.2甲方须为现场甲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办理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 9.3建筑物的财产保险由甲方负责购买和承担费用。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10.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 10.2 在本合同自然失效前一个月内乙方应主动向甲方联系续签合同事宜,甲方在合同期最后一天24小时内无答复则从零时起视为自动终止合同。

10.3 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延期支付维修款15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补偿乙方造成的损失。

10.4 乙方不及时履行维修责任或维修质量不达标,经二次返工仍不达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的分数

11.1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 委托方(盖章):

承接方(盖章):深圳市广安消防装

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工贸园

211栋东座二楼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或委托代表(签名): 或委托代表(签名)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名称: 帐号: 签订日期:

电话:0755-61353333 传真:0755-61693011 邮政编码:518040

开户银行:深圳平安银行车公庙支行 帐号名称:深圳市广安消防装饰工程有限

公司

帐号:0 4321 0031 7806 签订日期: 6

附件1: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内容

1. 每月检查测试内容,并填写表3。

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警报装置的警报功能,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CRT图形显示器、火灾显示盘的报警显示功能,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联动控制和显示。其中火灾报警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功能的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5%。

1.2 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水箱水量,增压设施压力工况,消防水泵及水泵控制柜的启泵和主备泵切换功能,管道阀门启闭功能。

1.3 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消防水炮出水及压力,消火栓启泵按钮,系统功能。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量的25%。

1.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组放水,末端试水装置放水。其中末端试水装置放水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量的25%。

1.5 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储存量,模拟自动启动系统功能。

1.6 防烟和排烟设施:机械加压送风机以及系统功能,送风机控制柜;机械排烟风机、排烟阀以及系统功能,排烟风机控制柜。

1.7 消防电话和应急广播:通话、广播质量,应急情况下强制切换功能。

第五篇:ti消防维修保养合同

天津卡斯特木业有限公司

消 防 维 护 保 养 合 同

天津安信机电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1 消 防 维 护 合 同

甲 方:天津卡斯特木业有限公司

乙 方:天津安信机电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加强和落实市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天津卡斯特木业有限公司(甲方)消防系统工程正常运行,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安全可靠,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 天津安信机电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乙方)进行维护及保养,为明确双方责任,特签订以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

第一条

费用及付款

1、保养维护费年共计 24000元整 。

2、合同生效后10日之内甲方应付给乙方维护款50%,即12000元整。维保到期10天内付清余款,即12000元整。

第二条

工作内容及标准 2.1 工作内容

2.1.1 定期(以维护保养收费表上所列次数为准,下同)检查消防控制室、水泵房运作环境及火灾报警控制主机、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火灾联动报警按钮、警铃、声光报警器、模块、火灾显示盘、消防泵、喷淋泵、泵控柜、洒水喷头、阀门等设施是否处于正常完好运作状态。

2.1.2 当所维保的系统发生故障时,及时到达现场排除故障。

2.1.3 在维保过程中发现有损坏设备维保方应尽力修复。如确实不能修复,乙方应告知甲方,确定更换后由乙方购买,支出款额报至甲方结算。 2.1.4 对所维保的系统提供技术咨询及合理的讲授。

2.1.5 协助甲方处理好被维保系统运行中所产生的相关技术疑难问题。 2.2 工作程序

2.2.1 每季度正常检查日期:由双方确定整个维保期的具体检查日期,在双方维保合同中得到体现,有特殊变化更改需经双方提前三天确认。

2 2.2.2 所维保的系统发生故障时,由甲方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及时派人员到现场,乙方人员在工作时应出示维保工作单,在工作结束后,应由甲方代表对其所做的工作单签署意见。

2.2.3 遇有需更换配件材料或当日不能修复的系统,乙方人员应及时将系统修复的工期、材料清单及维保方案告知甲方。

2.2.4 对被维保系统所产生的非维保范围的故障问题,如:人为损坏、自然损坏等,乙方人员应在事先及时将情况告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书面确认后,乙方可再行修复和排除故障。

2.2.5 甲方对所维保的系统、与维保人员有意见或分歧时,可打投诉电话与乙方单位联系、解决。 2.3 工作标准

2.3.1 火灾报警系统各设施故障排除工作流程

2.3.1.1 火灾报警控制主机:先进行自检、排故。从报警故障原因、消音、复位、火警信号、报警记忆、备用电池等功能测试一遍,然后再检查线路或其它方面的故障原因。

2.3.1.2 探测器检查: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探测器作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试验,并检查环境情况,找出病因,然后做出排故方案。

2.3.1.3 信号回路检查:采用专用检测,对回路电压、回路运作电阻、回路对地电阻进行测试(只针对回路所控制的范围),找出病因,然后排除故障。

2.3.1.4 手动报警按钮检查:进行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试验,抽检5%查看损坏或环境情况。

2.3.1.5 警铃检查:进行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试验,抽检5%查看损坏或环境情况。

2.3.1.6 线路检查维护:针对性对管线、接线箱(盒)等线路进行检查,对不需更换材料的管线及时修复,并告知结论。

2.3.1.7 当甲方对所维保的系统故障确认并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抢修,并及时修复。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到达或修复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情况并取得甲方的谅解。

2.3.1.8 对应清洗的探测器,及时告知甲方组织清洗及方法。

3 2.3.1.9 工作结束后,应告知甲方相关注意事项。 2.3.2 消火栓系统

2.3.2.1 定期检查消防泵房的工作环境、消防栓泵、稳压设备、消火栓泵控柜、管网、阀门、水泵接合器、室内外消火栓、储水设施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3.2.2 消防泵房现场手动启动、停止消火栓主、备泵及稳压泵,并在消防控制中心观察其运行、停止反馈信号,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2.3.2.3 消防控制中心远程手动启动、停止消火栓主、备泵及稳压泵,并在消防控制中心观察其运行、停止反馈信号,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2.3.2.4 利用消火栓箱内的消火栓按钮远程联运启动、停止消火栓主、备泵及稳压泵,并在消防控制中心观察其运行、停止反馈信号,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2.3.2.5 用最不利点消火栓放水启动消火栓稳压泵,检查管网压力和水质,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2.3.2.6 检查室内消火栓箱及内部配件情况,每月按安装总量30%抽样,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2.3.2.7 检查室外消火栓安装、外观是否完好,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2.3.2.8 工作结束后,应告知甲方相关注意事项。 2.3.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3.3.1 定期检查消防泵房的工作环境、喷淋泵、稳压设备、喷淋泵控制柜、湿式报警阀、管网、阀门、洒水喷头、水力警铃、水流指示器、末端放水装置、水泵接合器、储水设备是否正常完好状态。

2.3.3.2 消防泵房现场手动启动、停止喷淋主、备泵及稳压泵,并在消防控制中心观察其运行、停止反馈信号,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2.3.3.3 消防控制中心远程手动启动、停止喷淋主、备泵及稳压泵,并在消防控制中心观察其运行、停止反馈信号,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2.3.3.4 用末端放水装置进行放水试验,启动自动稳压泵及喷淋主、备泵,并在消防控制中心观察其运行反馈信号,同时观察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水力警铃报警功能是否正常,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2.3.3.5 检查喷淋泵接合器外观、周围等否处于完好状态,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2.3.3.6 工作结束后,应告知甲方相关注意事项。

4 2.3.5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2.3.5.1 定期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台上的各种控制按钮、信号灯、消防电源及切换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3.5.2 定期试验消防电梯的迫降功能是否正常,以及被联运的其它消防设施功能是否正常。

2.3.5.3 定期试验消防电源的末端切换功能是否正常。 2.3.5.4 定期进行切断非消防电源切断试验。 2.3.5.5 工作结束后,应告知甲方相关注意事项。 2.4 注意事项

2.4.1 所维保范围的系统设施,特别是控制室以外的被维保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或拆毁。若需移动或拆毁,应先经得甲方、并通知乙方单位经确认后方可实施。

2.4.2 对非维保系统所产生的自身问题和故障,维保方酌情收取成本费,每人次不低于300元。

2.4.3 甲方管理、维保系统的人员在发生变更时,应与接手人做好任内的书面交接纪录,特别是技术方面记录,必要时应向乙方出示。

2.4.4 对平日消防等职能部门提出的消防方面检查或整改意见,甲方在收到后,应及时告知乙方,以便及时处置。未及时告知,贻误维保时间,应由贻误方承担损失责任。

第三条 其

1、本合同有效期 壹 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可续签,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2、保养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合同一式肆份,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5

24小时报修维护

报修电话:(白天)

联系人:

(夜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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