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自治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2024-06-20

2009年自治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0篇)

2009年自治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第1篇

2009年自治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新政办发[2009]83号)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8‟115号)的要求,结合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二次廉政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关于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提高工作效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着力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促进国家扩大内需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推动自治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行为实现公开透明、规范运作,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和制约监督机制较为健全,利用审批权谋取私利、乱收费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二、主要任务

根据国办发[2008]115号文件的要求,2009年我区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应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对已取消或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回头看”。各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对前9批已

取消和调整的272项行政许可事项、58项改变管理方式的事项以及124项已取消行政许可收费项目进行一次“回头看”检查,对未按规定和要求落实的要重新清理,从审批部门、审批对象、审批依据和审批内容等方面分类作出处理,防止以备案、核准等名义进行变相审批,对国家已明令取消和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严禁收取。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明确实施条件、审批程序和时限要求,完善各环节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

(二)继续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各部门要本着精减、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对难以达到管理目的、其他省区没有设定或已取消、通过市场机制行业自律能够解决的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的取消,该调整的调整,该下放的下放。进一步缩短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办理时限,加大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扶持力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积极主动帮助中小企业解决企业融资、项目备案、核准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为大企业大集团的发展提供高效服务。自治区编办对机构改革中涉及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在“三定”规定中,依法予以明确,进一步理顺部门间权责关系,减少职能交叉。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要加强与各地、各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审定清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拟取消或调整的意见,及时编制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三)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和管理。各部门要积极履行监管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对保留和取消的审批事项,特别是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制定出操

作性强的监管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加强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查,防止出现监管职能“缺位”或“不到位”的问题。各级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职能部门清理审批事项和履行监管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存在的问题,强化监督和管理,确保清理工作上下衔接、整体推进。

(四)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新设行政审批事项审核论证机制,严格审核把关。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的要求,建立健全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备案制度、行政许可决定公示制度、行政许可听证制度,专家咨询和民意征集机制。要探索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以及行政许可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实行审监分离制,落实好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稳步进行。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清理(2009年6月至7月)。各部门要根据自治区的工作要求,制定出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按照自治区公布的拟取消或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对前9批共621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进行 “回头看”自查,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对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收费事项进行细致梳理,及时提出并上报拟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事项,配合自治区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审核对接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在审核基础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向社会公布。

第二阶段:做好建章立制,落实后续监管(2009年8月至9月)。各部门要结合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围绕简化

程序、提效增速和方便企业办事等方面,修改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围绕审批事项的设立、保留、取消和调整建立健全审核、备案、公示、听证、咨询等制度,特别对下放的审批事项和调整给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及中介机构管理的事项,要完善相应的制度措施,同时要加强对取消和调整事项后续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加强监督检查工作(2009年11月15日前)。各部门要对贯彻落实自治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对已取消和调整的审批事项是否仍然实施审批,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设立审批事项、指定咨询机构搞变相审批,应当移交行业组织或社会中介自律管理的事项是否顺利交接,已取消和调整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是否到位,保留的审批事项是否规范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整改。自治区监察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我县有关执法部门开展工作情况适时组织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作出的重要决策,事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局,意义十分重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全局观念,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部门要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明确任务、加强管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清理工作情况,定期进行调研,及时发现和解决清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提出抓好每个环节的具体措施。要正确处理工作进

度与质量的关系,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任务。

(二)搞好协调,充分沟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涉及面宽,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要顺利完成这项工作,需要监察、法制、编制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对国家、自治区取消或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做到上下对应、力求一致。对下放的审批事项,要做好工作衔接,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对管理职能交叉问题,有关部门要主动协商,研究明确主要负责部门和有关工作的衔接。对疑难问题,要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研究,集思广益,开阔思路,防止出现偏差和疏漏。

(三)从严把关,规范运作。各部门要认真组织研究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全面准确地把握政策精神,严格遵守程序和规范,做到一丝不苟,有条不紊,保证政策在执行中不走样。要对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和标准,认真开展自查清理,对审批项目逐项分析、排查,切实把住审核关和处理关。要把审核和处理工作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机构改革相结合,与改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相结合,与依法加强日常管理相结合,坚决维护政策的严肃性,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

(四)加强监督,推动落实。各部门要把监督检查作为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措施,加强对政策规定执行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要严格要求,督促改进;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要重点检查,限期整改。要建立健

全许可责任追究制,按照“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欺上瞒下、瞒报虚报行政审批事项的行为,严肃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同时,各部门要建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系点制度,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探索工作规律,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不断深入。

2009年自治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第2篇

须承诺办结时限;联办件,由主办窗口一包到底,责任到人。截止2009年11月5日,我局共受理各类办件76件,办结76件,办结率为100。

一、行政审批工作的总体情况

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我局把审批制度改革做为全年工作重点,年头县政府法制办清理精减了行政审批项目,创新了管理服务项目,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审批工作得到加强,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减化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能,使行政审批更规范、透明、公开,地方的发展环境更好。通过改革达到审批最少、程序最优、收费最低的目标。认真推行网上公开这一成本最小、效果最好的公开方式。做到严格按网上公开时限结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审核,无超时限、超范围审核事件发生,实现了“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科室审核、一个领导审批、一个公章办结”的“一站式”审批。相关部门已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人员做了安排,做到了职能和人员集中,相关部门内设的审批机构已按要求调整到位。现我局只有五个管理服务项目,无行政审批项目。

(一)项目进一步清理:2009年初县法制办第三次精减审批项目后,我局保留的审批项目是0项,管理服务项目有五项,这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们采取单位自行申报,县法制办预审,最终我局确认保留的审核项目由8个减少到5个,这些项目审核流程、审批时限、承诺已经在县级电视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公示,被取消或调整的项目不再审批审核。

(二)实行统一管理:此次我县确认保留的行政审批部门33个,审批项目52项,全部纳入服务中心管理,进驻审批项目52项,为办理,审批业务上受县行政审批管理办领导,同时做到了“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科室审核、一个领导审批、一个公章办结”,待审批中心面积增大后,将全部纳入服务中心办理。

(三)规范审批流本文来源:好范文http:///程:为做好此次行政审批审核改革工作,我局对时限过长,公开不够透明等情况进行了整改。经过检查,现已基本做到标准明确,要件设立依据充分,程序简化,时限合规,审批审核信息公开透明。

(四)强化审批服务职能,审批效率得到提高

审批制度改革的目的是进一步优化政府的审批服务职能,一年来审批工作着眼于为全县经济发展格局服务,为大项目服务、为社会事业发展服务,立足于审批审核工作实际在服务上下功夫。一是继续开通审批绿色通道;二是实行了大项目全程代理,大的项目是全县重点,为此我们把全程代理审批做为服务的措施,为其提供宽松环境,除招商引资单位全程服务外,我们在接手此项目入中心时,就指派专人一跟到底,保证大项目落地。三是开展联席审批审核服务,对一个项目由多家审批、程序复杂的,由管理办统一组织机关部门一同审批,协商受理,简化程序,限时办结,加快了审批速度。

(五)加大审批监察力度,审批行为得到规范

按照“监察提效”的工作要求,加大了行政审批监察工作,认真抓落实,设立了投诉举报箱、电话,同时邀请县监察局领导、检察院领导做廉政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课,聘请行政审批兼职监督员2名,通过警示教育,制度约束,社会监督,我局行政审批工作运行良好,工作人员依法审批自觉性得到提高。全年受理行政审批投诉为零,群众问卷满意率为100。

(六)健全审批工作管理制度

行政审批工作能否更好的为全县经济发展服务,靠制度约束,遵循“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人性化管理”,按照县政府的指示把审批审核工作列入了我局个人岗位目标考核的内容,使行政职能部门真正重视审批审核工作,用审批审核即为经济发展做贡献,树立一个良好的服务形象。

二、工作成效

结合县政府打造“阳光,制度,学习,效率”政府的要求,提出了行政审批工作要进行体制机制创新的要求部署,将创新行政审批的体制机制,建立审批全程代理,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确定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一年来我局行政审批审核工作取得的成效:我局于9月30日前按时完成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阳关政务”的编制审核及政务信息公开上网查询工作,只要上网进入××政府信息网,就能查到有关民族宗教管理服务项目的具体办理程序、条件、时限、需提供的材料等情况。

三、下步的打算

2010年我局行政审批将以“十七”大的精神为指针,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

树立服务经济、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的理念,围绕全县经济发展战略,不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提升审批审核的软环境建设,为冲刺全国百强县保驾护航。

1、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理顺行政审批审核的工作关系,按照市里“理想化、彻底性”的总体要求,制定适合本局实际的审核方式及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实现行政审核的提速,提质,提效。重点在减

少环节,提供便捷服务,实施规范审批审核上下功夫。

2、强化对行政审批工作全方位的监督检查,按照全市的行政审批效能监察重点,抓好对审批审核职权的监督,确保行政服务的理念,审批审核零投诉。

3、加强对审批审核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同时对审批全程要监察到位。通过警示教育,建立依法行政,清廉为民,服务社会的良好的整体形象。强化“强素质、树形象、比贡献、争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工作人员日常服务行为规范,在严格要求的基础上,体现人性化管理。增强窗口审批人员的自身素质、服务水平和集体荣誉感。

2009年自治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第3篇

一、从今年起,凡是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申报相应级别的职称

记者:《方案》中明确了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制度体系,新的职称档次为三级教师(员级)、二级教师(助理级)、一级教师(中级)、高级教师(副高级)和正高级教师(正高级)。这是否意味着从今年起,中小学教师都可以评正高级了?

赵菱菱:此前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体系是分设的,中学教师系列可评的最高职称是中学高级教师(副高级),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可评的最高职称是小学高级教师(中级),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系列可评的最高职称为正高级教师。从今年起,凡是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申报相应级别的职称。可以说,改革后的职称体系极大地拓宽了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发展通道,特别是对我省近27万小学(幼儿园)教师来说尤为重要,他们以前可诉的职称是中级到顶,现在不但可以评副高,以后履职期满并达到申报条件还可以评正高。具体到个人,大家可以对照《方案》中的《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看看自己符合哪一等级申报条件,然后根据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级别的职称。

二、今年是实施改革的第一年,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的评聘由两厅下达评审名额的方式进行

记者:《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第十六条提到,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教育厅下达的评审数额进行等额申报推荐,其他各级职称根据原核定的岗位总量,在空缺岗位数额内等额申报推荐。小学(幼儿园)副高的评审,两厅为什么要单独下达评审数额?今年下达的数额是多少?

赵菱菱:原来的中学教师职称体系中就有副高级别,并且都经人社部门批准过岗位设置方案,所以中学教师评聘副高在原核定的岗位数额内申报即可。而小学(幼儿园)之前的最高职称只到中级,今年评副高是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第一年,是首次进行。《方案》中明确规定,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的评聘分两步实施,第一步首次评聘,按下达评审名额的方式进行,即试点州(市)继续按照小学高级教师资格总数的3%、其他州(市)和省直学校(单位)按照小学高级教师资格总数的10%下达评审名额,申报评审后聘任;第二步,从2017年起,实行常态化岗位设置管理,在核定的岗位数额内评聘。至于具体的评审名额,按照《方案》中的工作进度,两厅在7月份也已以正式文件形式下达,各州市人社局和教育局再根据本地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分配名额,下达到区县;区县再下达到具体的学校和单位,这样逐级下达后,完成今年小学(幼儿园)副高级教师的申报推荐。

记者:针对文件,有部分教师疑惑,今年乡镇小学教师评高级是否不受岗位数额的限制?

赵菱菱:提出问题的老师应该是关注到了省委2014年一号文中“在乡(镇)及以下单位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今年是改革的第一年,小学(幼儿园)教师是第一次评副高,《方案》中已明确规定,首次评聘以下达评审名额的方式进行,待进入常态化后,乡镇小学(幼儿园)教师评聘高级教师也可不受岗位数额的限制。

三、我省适当放宽了基层教师职称评审的学历要求

记者:在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中,评高级教师的最低学历要求是大专学历,而《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中评高级的最低学历要求是中等师范学校学历,这是怎么回事呢?

赵菱菱:《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中对高级教师的最低学历要求的确是大专学历,但基于我省是边疆少数民族省份的实际,依据《教师法》《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和省委1号文件的相关精神,我省适当放宽了对学历的要求。针对小学(幼儿园)教师,放宽到了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并且进行类别区分,在州市级以上学校(单位)工作,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满25年,并在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岗位履职满5年,可以申报副高;在县及县以下学校(单位)工作,只要具有中等师范学校学历、从事教学工作满20年,并在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岗位履职满5年,就可以申报副高。也就是说,对州市级以上,教学工作满25年是从毕业后计算;对县及县以下,不论中师学历何时取得,只要教学工作满20年即可。由此可见,政策对基层教师做了明显的倾斜,但需要强调的是“中等师范学校学历”,这是依据《教师法》做出的明确界定。

四、职称评审,重业绩,轻论文

记者:在《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中,在评审一级以上职称时,对教学研究论文的发表作了不同程度的要求,这是否意味着,在职称评审中,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虽不作刚性要求,但仍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

赵菱菱:应该说改革后的评审条件体现了重业绩、轻论文的导向。此外,还对参评教师作了分类,按照专任教师、校外教育机构教师和教研人员不同的工作实际,分别作了不同的要求。专任教师以教育教学业绩为主,对其他教师则注重教育教学、教研、管理等多方面的综合评价。对占绝大多数的专任教师来说,论文占的比重非常小,而且只是业绩条件中的“之一”,纵观整个条件,只有对申报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州市级以上的学校有这个“之一”的选择性要求。而对校外教育机构和教研人员来说,教学课时量、教学实践不与专任教师作同等要求,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才是工作业绩的重要体现。总的来说,无论是哪类人员,评审条件中都体现了重业绩、轻论文的导向。

五、政策向民办学校教师和乡村学校教师倾斜

记者:民办学校教师评聘高级教师及以下职称为何不受岗位数额或评审数额限制?

2009年自治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第4篇

制度改革全年工作情况汇报

省检查组各位领导:

首先欢迎省检查组各位领导来承指导工作。2009年2月23日,全省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电视电话会议后,承德市各级各部门紧密结合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果断采取措施,认识高、行动快,切实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存在的审批事项多、审批环节多、收费项目多、企业负担重等现实问题。消除房地产业的发展障碍,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合理确定收费项目及标准,为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我市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会议精神,确保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正常、有序、高效运行。市长张古江先后三次召开协调会,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具体举措。我市于2009年2月23日成立了市房地产项目审批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提高房地产业审批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有关政策指导、业务协调、工作监督等工作。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宋立民、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卢建国、副市长贾玉英、市政协副主席、发改委主任陈庆武担任,成员由 有关部门一把手担任。全力抓好省房地产新政“一个前置、两个并联、三个全程、四个要件”的协调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审批中心,负责日常具体工作,承担联合审图、竣工联合验收等具体职能。形成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狠抓落实的领导机制。

二、行动迅速

立即组建房地产项目审批专业大厅。为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确保省委、省政府这一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我市立即行动,积极组建房地产项目审批专业大厅。3月2日,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备案的21个部门全部进驻专业审批大厅,并对进驻部门的首席代表和分管领导进行培训,提出明确要求,对审批办理流程图进行了认真解读。专业大厅同时履行咨询、受理、审核、发证等实质性工作。真正做到“一站式办公、一体化管理、一条龙服务”。3月3日,正式开始对外办理业务。

三、措施有力

一是制定下发配套文件。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成立市房地产项目审批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关于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市房协办下发了《关于公布承德市房地产审批和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关于转发〈河北省关于公布取消停收降低收费标准放开收费标准和下放权限的41项涉及房地产开发收费和基金项目〉的通知》、《关于继续执行垄断企业代建费原政策标准的通知》、《关于规范承德市房地产项 目审批用章的通知》、《承德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全程办理实施方案》等多个政策性文件。为各级各部门提高审批效能提供政策依据。二是公示文本。专业大厅利用广告牌匾、显示屏、触摸屏等公示承德市保留的审批和收费项目目录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示意图。各窗口通过告知单、服务指南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公示审批依据、提交材料、收费标准、承诺期限等,方便企业咨询办理。三是编印了《承德市房地产项目审批盖章收费指南》。内容包括省市领导讲话、文件,省下发的审批盖章收费清理情况和34部与房地产收费有关的法律法规,便于各级各部门了解掌握情况。省委研究室、省法制办、省房地产协会等领导来到我市房地产项目审批专业大厅调研时,对我市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四是制定统一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执收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监管、监察督办、中心协调,实行票款分离、专户管理。

四、狠抓落实

省政府出台的房地产“新政”,宗旨是提高审批效率,核心是缩短审批时限,切入点是减少盖章数量。审批事项只许削减,不许增多;审批用章只许减少,不许增加;审批收费只许降低,不许增高。审批备案数量不许超过28项,审批收费项目不许超过22项。我市以此作为一条红线,严格把握。具体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行政审批部门调整领导分工、集中科室职能、下放审批权力。房地产项目审批专业大厅进驻首席代表,全权负责本部 门的审批业务。通过公示信息和明晰审批办理流程,使当事人一看就清、一问就明。二是切实加强制度保障。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制、限时办结制、超时默认制、缺席默许制、延时服务制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提高审批效能。三是实行引领服务、帮办代办服务,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四是强化硬件支持和技术手段约束,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实现了电子监察,并大力推行网上审批。五是切实缩短审批时限, 严格落实“科室审批不过天、部门审批不超三”。市建设局由原来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备案等11个公章,缩减为1个公章。施工许可证的审核与发放,受理后,一般情况1日内完成。市城乡规划局再造审批流程,在土地招拍挂之前,出具规划刚性条件。将专家评审、专业部门审查、项目公示变为超前服务。六是实行施工图联合审查。房地产开发项目进入审批程序后,由房协办统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图,任何部门都不得流离于封闭运行的流程之外,进行单独审图和验收,杜绝了双轨制运行和体外循环。联合审图由市房协办牵头组织联合审图会议,与会部门必须当场书面提出明确意见或者补正意见。联审通过的,形成联审会议纪要,并附《项目联合审图意见表》,加盖“承德市房地产项目审批联合审图专用章”,下发相关部门和开发企业,作为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依据;对联审未通过的,出具承德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联合审查不予通过决定书,提出明确整改要求,作为开发企业修改设计以及再次联审的依据。全年共召开碧麓嘉园、祥云小区、世纪城三期、秀美家园、忠义庙小区、滨河佳苑项目等17次联合审图会议。七是实行竣工联合验收。市房协办凭《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组织规划、建设、城管、公用、市政、园林、消防、人防、地震、环保、气象、技术监督、教育、文物、水务、安监、国安、建设档案馆等部门现场进行竣工联合验收。验收完毕,市房协办召开联验部门竣工联合验收会议,与会部门必须当场书面提出明确意见或者补正意见。对竣工联合验收通过的,形成联合验收会议纪要,并附《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意见表》,加盖“承德市房地产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专用章”,下发相关部门和开发企业,作为开发企业办理产权登记的依据;对联合验收未通过的,出具承德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不予通过决定书,提出明确整改要求,作为开发企业整改以及再次验收的依据。全年共对汇丰园小区、静雅山庄二期、致爽家园、宝龙商住楼、武阳花园东区等7个项目进行竣工联合验收。八是联合踏勘现场。变过去开发企业找多个部门,为现在的审批协调会和部门一起上门服务。需要看现场,由房协办统一组织,联合踏勘。

五、成效明显

房地产新政施行后,仅市审批大厅就为市区68个房地产项目现场勘查57次、联审联验33次,办理房地产有关审批手续340项,涉及建筑面积101.77万平方米,总投资23.9亿元。

(一)所办理的项目从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到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平均在12个工作日内办结。我市第一个参照省房地产新政 施行的热河上庭〃碧达园项目,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到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仅用5个工作日。

(二)运用这一新办法,解决了一些老问题。对居住几年未验收不能办理房本的,组织联合验收。如,9月18日市长大接访议定的二牌楼小区12号楼项目,市房协办本着特事特办、好事办好的原则,认真了解项目原委。此项目是原定的双桥区安居工程,目前,开发企业已不存在,鉴于此,市房协办立即组织“联验部门”负责人,进行实地现场勘察,在不违反法律政策的基础上,要求各部门提出明确验收意见,并对所提出的补办意见负责督办整改落实到位。双桥区负责后续工作,确保居民安全正常生活。切实解决了久拖不决的居民房本问题,维护了群众利益。

(三)所办理的房地产审批用章一般不超20个,分别为土地出让、用地规划、修建性详规、消防审核、审图合格证、施工图联审、工程规划、排水许可、垃圾处置许可、工程施工许可、特殊设备使用、商品房预售许可、质量监督报告和竣工联合验收等。

以上是我市的一些做法,和省里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以省检查组这次督导为契机,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做好今年的工作。

下面有几点建议,不一定正确,请领导参考。

1、省政府公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示意图》中,将国土部门提供具备出让条件的土地、环保部门提供审定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地震部门提供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文件以 及规划部门提出刚性规划条件等,很清楚地列为前置条件,但整个流程中,并未将产权登记和建设项目档案移交列入整个流程,使得整个流程有头无尾,不太完备。

2、房地产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竣工联合验收,既然已作为房地产审批流程中两个实质审批事项,那么负责组织实施此项审批工作的机构就应该明确机构编制,增加一定级别干部职数,并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

3、要举一反三,所有建设项目审批,都可参照房地产审批的做法,简化手续,减少环节,提高效率。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第5篇

工作总结

2006年,我区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重点,以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监督等为主要内容,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扎实有效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组织机构

区政府历来十分重视依法行政工作。特别是今年以来,区主要领导曾多次在政府常务会议和区长办公会议上强调,要求全区各部门以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体系和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为目标,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成立XXX区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指导、督察全区的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

二、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落实自治区、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精心部署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根据自治区、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区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在XXX区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按照“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的要求,分阶段、按步骤有条不紊的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以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进XXX区依法行政工作。

(二)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本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认真梳理执法依据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步伐的加快,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变化较为频繁,区政府法制部门坚持把执法依据梳理作为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在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执法主体的同时,要求各执法单位将执法依据的废止、更新、颁布等变化情况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文本及时上报,对各执法单位的执法依据进行了再次梳理,确定依据311项。

(三)依法分解执法职责、量化考核目标

按照实行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各执法单位对执法职责进一步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个科室和执法人员,使执法权限、执法标准、执法程序、职责范围和执法责任更加明确。在此基础上,各部门制作了本单位执法程序流程图。通过流程图制作使人一目了然,既明确了执法内容、执法范围、执法种类、执法岗位职责、执法岗位标准和执法岗位依据,又使法律赋予的每一项职能都落实到各科室、细化到具体执法岗位,确保对考核目标的量化准确。

(四)建立配套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的建设是完善执法责任体系的基础。在区法制部门的指导下,各执法部门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如参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各行政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行政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各部门相继制定了行政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评议考核制度等配套制度,为行政执法提供了制度保障,切实做到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用制度推动工作。

(五)健全科学考评机制,促进XXX区依法行政工作跃上新台阶

年初,根据自治区、市人民政府要求,区法制办积极与区考核领导小组协商,将区各行政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各行政执法单位也制定了切合部门实际的考评办法和细则,使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真正受到监督和约束。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结合实际开展调查研究 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行政许可事项的公示、档案管理、执法文书是否规范合法、配套制度的建立等。同时对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是否合法、是否依法收取费用、是否履行监督职责等方面也进行了督查。对存在的问题给予及时指导,提出整改意见。对问题较严重的部门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适时复查,做到了工作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从而规范了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如对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在现场执法中执法票据和区文化旅游局执法文书不规范等问题,及时给予纠正。尤其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隆湖经济开发区在交由XXX区管理后,存在事权不清,在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工作中无所适从,而且在实际工作中行政执法也只是变成了单一的说服教育,影响了该地区的行政管理效果。针对问题,区法制办与区编办联系,结合三定方案和市政府有关文件,帮助他们完成了执法责任制落实工作,也使隆湖经济开发区相关职能部门明确了职责和执法权限,为今后更好的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加强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执法责任制能否落到实处,依法行政的目标能否实现,最根本的在于能否建立一支政治可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秉公执法、训练有素、精通业务的执法队伍。由于区划调整,XXX区政府执法队伍建设任务艰巨,原执法岗位上的人员调整较多,执法证件不是过期就是失效,而且相当一部分执法人员无执法证件。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规范化的行政执法队伍,区法制办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协调,邀请自治区法制办的专家来我区为执法人员授课,举办了两期培训班,为98名综合执法人员换发了《执法证》,培训新上岗和无证执法人员130人,增强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

五、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区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依法行政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个别执法单位执法主体不合格,部分执法人员存在不文明执法行为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抓好行政机关执法责任制的落实,继续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做好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备案等工作,使政府法制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2009年自治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第6篇

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

3年内使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2010年,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3年内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药品报销目录

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建立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

3年内各级政府预计投入8500亿元。

《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新医改方案要点

★五项改革

从2009年到2011年,重点抓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等五项改革。

一 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3年内使城镇医保及新农合医疗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

二 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药品报销目录。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加强县级医院(含中医院)、乡镇卫生院、边远地区村卫生室和困难地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四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建立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

五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今年开始试点,2011年逐步推开。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基本药物】数百种基本药物将强制首选

在前日召开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党组书记高强介绍,中央政府正在统一制定并将于今年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包含了防治多种疾病必需的数百种药物,这些

药物经大量的临床研究证明安全有效,且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同时有一部分是简便验廉的中药。

在基本药物目录公布同时,国家将制定每种基本药物的零售指导价,同时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建立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保障体系,确定本地区的统一采购价格,对基本药物实行招标采购、统一配送,以减少中间环节,保障群众用上价格合理的基本药物。

此外,各省级政府须规范基本药物的临床使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医院改革】公立医院将回归公益或改制

1月8日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长陈竺详细阐述公立医院试点改革方案。陈竺表示,未来三年,将选择若干城市试点,按照区域规划合理确定公立医院数量,对保留下来的公立医院进行成本核算,取消药品加成,并通过政府合理补偿,增设药事服务费并将该费用纳入医保等途径,保障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但并不拖亏运行。

为了确保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卫生部还决定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标准和规模,严格控制特需医疗服务比例。陈竺介绍,政府增加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将主要用于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医用设备购置、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补贴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公立医院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和惠民服务经费。

对于在医疗卫生区域规划外的现有部分公立医院,卫生部亦明确,可有计划、按步骤地进行优化重组,包括迁建、整合、转型、改制。

【社区服务】持健康档案可享基本卫生服务

目前,正在北京等一些城市推广的居民健康档案,是确保每一位中国居民,在居住所在地,按照自己的身体状况适时享受防病、保健、疫苗接种等多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信息基础。

针对中国居民的流动性不断加强,在全国建立格式、内容相对统一的信息化居民健康档案,将能够确保居民的健康信息,跟人流动,在异地工作居住时,依然能够享受到由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009年自治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第7篇

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展情况

2001年国务院部署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我区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加大行政审批清理力度,下放、取消和合并了一大批行政审批事项,不断优化审批流程, 行政审批项目逐步“瘦身”,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我区已进行了3轮审批项目清理,累计清理了超过1000项的行政审批事项,截至目前,自治区本级共有行政审批事项400项。

各盟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也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行政审批事项精简下放取得积极进展。减少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呼和浩特市市级审批事项减少为217项,包头市市级审批事项拟减少为208项,鄂尔多斯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为258项,乌兰察布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为95项,乌海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压缩至100项以内,阿拉善盟保留行政许可事项272项,赤峰市市本级保留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52项,兴安盟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为267项。下放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鄂尔多斯市已下放审批事项百余项,乌兰察布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8项,2013年赤峰市下放了市本级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5项。二是审批流程不断优化,审批时限逐步压缩。针对审批环节过繁,审批时间过长等问题,各盟市均对审批流程进行了优化调整,对办事流程进行清理和优化,剔除了不合理的环节,行政审批时限大幅度压缩。其中,包头市行政审批时间较法定时间缩短近40%,赤峰市项目办理时间要求较法定时间缩短3/4,兴安盟行政审批时间在原有基础上压缩40% 以上。三是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步伐加快。目前,各盟市均已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多数行政部门已入住, 如包头市42个行政审批职能部门中有34个已入住,乌海市37个审批服务职能部门中有28个已入住。

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向市场、向社会充分放权,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干预,不仅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快了政府转变职能,而且极大地促进了改革红利的最大程度释放。但同时也要清楚地看到,我区行政审批制度还不完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依然存在。一是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精简不够彻底,部分地区行政审批事项的清权、确权工作尚未落实到位,目前保留下来的审批项目多数是多年啃不动的“硬骨头”,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面临的难度和阻力越来越大。二是部分行政审批制度不够彻底,影响了国家、自治区优惠政策的实施效果。例如,部分审批职能在名义上由政府部门下放到了下属学会、协会等单位,但实际仍由部门掌控,审批事项不仅未减少,反而增加了环节和强制性、随意性的事业收费服务。三是行政审批项目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不够彻底,窗口授权不够充分。存在进驻事项不彻底、“含金量”不高,人进事不进、“两头受理”、“体外循环”,进驻人员管理和个别部门收费不规范等问题。四是联审联办不够彻底,同步审批不够规范。由于进驻大厅的各部门情况各异,存在事项授权不统一、审批流程不衔接的情况,制约了联审联办作用的发挥。这些问题不仅与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服务型、法治型政府的要求不相符,而且不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制约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有效发挥。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政府的一场自我革命,实质是“自我限权”, 意义重大,任务艰巨。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九届九次全委会议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政府职能转变这个中心,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理顺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公平正义转变。

一是摸清行政审批事项底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就必须坚持“放限结合”,把该放的权放开放到位,把该限的事限住限好,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事务的管理。为此,要加强对行政审批设定的审查,建立第三方审查机制,成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策研究、政务服务、法律、行业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行政审批事项专家审核组,摸清和核实自治区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底数。除涉及国家秘密等依法不予公开的审批事项外,根据一定原则和权限,编制行政审批事项的自治区目录、各盟市目录。凡经各级政府审核确认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在各级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网和 部门门户网发布,并通过电视、报纸、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严格控制新增行政审批事项, 运用法律手段巩固行政审批改革成果、防止反弹,从根本上解决行政审批边减边增的问题。

二是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宗旨,就是把市场和社会的权力全部交还给市场和社会,凡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能用市场机制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均不应该有行政干预。因此,要破除既得利益的阻碍,敢于啃“硬骨头”,进一步减少投资项目和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 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资质资格许可, 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充分调动市场活力。建立健全功能完善、防控严密、执行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体系,加快推进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采取放宽准入条件、强化政策扶持等措施,积极培育、引导和规范社会组织进入政府退出的管理领域,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提高社会组织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2009年自治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第8篇

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2009年6月4日)

同志们: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前提和保障。从1998年撤地设市以来,我市先后开展了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00余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70余项,最终保留市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156项。通过五轮的清理改革,有8个部门(市保密局、市档案局、市财政局、市广播电视局、市粮食局、市扶贫办、市劳动就业局、市航务管理处)的行政审批项目已经全部调整取消,不再具有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时限也在法定时限内压缩了一半以上,极大地规范了部门的行政审批行为,服务型、效能型政府建设得到有效推进。但是,从总体上看市政府和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仍然过多,还有精简压缩和调整的空间。因此,在市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心学习组的学习活动中,市委孔书记提出了要进一步深化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政府行 1 李尊平

政审批事项,为玉溪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因此,市政府决定启动新一轮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对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清理的范围

这次改革清理的范围,重点是市政府实施的行政审批项 目。具体范围是:

1.2004年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时,已组织清理并保留 的市政府实施审批管理的项目,包括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2.2004年至今国家和省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授权市政府审批,部门负责承办报批的项目。

3.2004年至今市委、市政府文件规定需要由市政府、领导小组或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批的项目。

二、清理遵循的原则:

(一)合法审批原则:凡属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全国人大决定、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所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原则上予以取消;凡属国务院、省政府决定取消的审批项目,一律取消,市政府不再予以审批。凡属无法律法规依据,市委、市政府文件自行设立由市政府、领导小组或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批的项目,原则上予以取消或调整。确需保留的,需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二)精简效能原则:对审批权在市政府,但由县区政

府实施更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行政审批项目,市政府将按照方便当事人,便于监管的原则予以下放。

(三)属地管理原则:对同一审批项目市县区两级政府都具有行政审批权的,而县区政府就可决定的行政审批项目,原则上予以下放由县区政府自行审批,以进一步强化县区政府在经济社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四)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原则:对虽有法定依据,但该依据与现实管理不相适应,难以达到管理目的的行政审批项目,要按照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予以取消或调整。

三、清理的方法步骤和时间要求

(一)第一步:摸清底数,理清项目阶段

各部门要按照此次清理的范围,进行全面清理。一是对 2004年通过清理由市政府审批管理,部门承办报批的项目进行汇总(见表一);二是对2004年至今新颁布的涉及本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清理,列出目录(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文号以及生效时间)(见表二);三是对2004年至今新颁布的涉及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中设立的由市政府进行审批的管理项目进行清理,列出审批项目名称等内容(见表三);四是对2004年至今市委、市政府发文设立的需由市政府审批的项目(包括须报市政府成立的领导小组或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列出审批项目名称等内容(见表四)。按照以上步骤方法全面清理出由市政府(包括领导

小组、专门委员会)审批的项目,这是第一步。

(二)第二步:部门审查确认阶段

在全面清理出市政府审批项目的基础上,各部门要按照 清理的原则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逐项进行认真研究,并提出对市政府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拟保留、拟调整下放取消的意见(见表五),经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第三步:市法制办汇总审核阶段

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上报情 况,逐项进行认真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统一向社会公布。

上报时间要求:请各部门于2009年6月20日前将清理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深化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精简行政审批项目,是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重要举措。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深化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义重大,时间紧、任务重,从清理到提出部门意见只有15天左右的时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听取汇报,分管领

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抽调得力人员承担此项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市政府决定从市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交通局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具体开展此项工作。被抽调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积极支持和配合,确保深化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明纪律,强化责任

深化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要以严肃的纪律来确保这项工作的落实。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不迟报。对未按要求进行清理,不按要求和规定时间完成清理上报工作的单位和部门,部门领导要向市政府说明原因,市政府将进行问责。

2009年自治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第9篇

2009年自治区乡镇财政管理局调研工作方案

根据2009年乡镇财政管理局工作要点和调研工作制度,我们就进一步做好2009年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做如下调研安排:

一、调查研究的目的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财政厅党组确定的中心工作任务,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认真分析乡镇财政运行状况,积极研究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推进“乡财县管乡用”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向纵深发展。

调查研究主要以全面推进全疆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内容和模式;不断扩大管理信息系统推广范围,提高乡镇财政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口指导工作,对重点培养县(市)在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典型调查,认真剖析,切实解决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过程中的一些具体问题。

二、调查研究的方式和内容

调查研究采取区内、区外相结合的方式,结合我局2009年工作要点,针对我区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的放矢的赴内地兄弟省份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围绕乡镇财政管理机构的职能定位,“乡财县管乡用”管理信息系统实施等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做的好的经验和做法。

区内主要对2008年确定的29个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县(市)进行调研,总结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县(市)在实际工作中的经验。特别是对自治区2008年确定的重点培养县(市)“乡财县管乡用”管理信息系统的运用以及与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有机结合所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等。通过研究要着实促进各地乡镇财政管理的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做好对基层财政管理的指导工作,提升全区乡镇财政管理水平。

三、调查研究需要完成的报告

调研工作如涉及到其他处室或地州,应提前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调研前应积极与各地区进行沟通,有针对性的确定调研课题,共同研究和探讨,不断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上新台阶。

2009年主要完成如下调研报告:

(1)财政涉农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

(2)乡村两级债务化解和管理办法;

(3)完善乡镇财政管理职能研究;

(4)乡镇财政运行基本情况分析;

(5)自治区“乡财县管乡用”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情况。

四、2009年调查研究时间安排

2009年自治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第10篇

——2014年8月27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 杨 晶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4年08月28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报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有关工作情况,请审议。

一、工作进展情况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是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确定的重要任务。新一届国务院组成以来,把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作为开门第一件大事,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重要抓手和突破口。李克强总理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提出本届政府任期内要把原有审批事项削减1/3以上,主持召开10多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两次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作出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一年多来,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国务院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整体谋划、分步推进,先易后难、由浅入深,大刀阔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着力推进简政放权,同时坚持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政府管理,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努力为人民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一)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大力简政放权。国务院部门审批事项过多、管得过细,不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是行政体制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必须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首要任务。一是大幅减少行政审批等事项。着眼于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一年多来,国务院先后取消和下放7批共6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一批涉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许可以及对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资质资格认定事项被取消或下放。如取消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核准、国内通用航空企业承担境外通用航空业务审批、煤炭生产许可证核发和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审批、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核准等;下放省际普通货物水路运输许可,下放城市轨道交通审批权,由省级政府按照国家批准的规划予以核准。修订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需报国务院部门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减少60%左右。将31类点多面广量大单项资金少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下放地方安排。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放宽市场准入,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将12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约占改革前前置审批事项的五分之三,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报告公示,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减少、整合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从改革前的220个减少到目前的150个左右,减少了近三分之一。大力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34项中央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314项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20项收费标准,每年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约100亿元。二是公开国务院各部门现有行政审批项目并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摸清并向社会公布了国务院各部门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锁定了改革底数,并接受全社会监督,从制度上堵住了各部门随意实施审批的漏洞。在此基础上,开展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这些事项中很多名义上不是行政许可,但实际面向社会和企业,设定随意性大、实施不规范,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原则相违背。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国务院专门印发文件,开展清理工作,目的是堵住这个“偏门”,消除行政审批灰色地带。三是着力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为根除行政许可事项边减边增的顽疾,国务院印发了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对新设行政许可的标准、审查程序和监督等作了更为具体严格的规定。在起草法律草案、制定行政法规时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

一年多来,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的简政放权工作取得重要成效,为市场松了绑,为企业添了力,社会投资和创业热情迸发,就业岗位持续增加,社会和人民群众给予较高评价。2013年,全国新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1131.54万户,同比增长19.6%,增速比上年高出17.8个百分点,其中,新登记私营企业增长30%,为近年来最高;民间投资增长23.1%,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提高到63%。2014年1—6月,新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593.95万户,同比增长16.71%,其中,新登记私营企业增长60.17%;民间投资占比提高到65.1%;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大幅增加,2014年前6个月的就业人数比上年底增加1300万人以上,同比增长3倍多。

(二)加大监管力度,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李克强总理一直强调,放和管是两个轮子,只有两个轮子都做圆了,车子才能跑起来;既要把该放的放下去,还要把该管的管起来并管好,这两方面内容同等重要。一年多来,国务院在大力简政放权的同时,高度重视加强市场监管,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一是切实管住管好该管的事项。依据政府职能,对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可能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等事项,切实加大了监管力度。2013年各级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数量超过前10年的总和。加强安全生产,完善相关机制,严肃查处重大安全事故并追究有关责任人,2013年重特大安全事故下降16.9%。重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婴幼儿奶粉质量按照药品管理办法严格监管。持续保持打击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推进公平公正监管执法,加大了案件信息公开,强化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二是加强取消下放事项的后续监管。按照李克强总理“放管结合、放管并举”的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将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宽进严管”。针对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逐项研究提出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包括告知性备案、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作用、制定行业从业标准、完善信用管理体系、定期不定期抽查和加大行政问责等,努力做到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强化。三是创新完善市场监管体系。2014年6月,国务院出台了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从市场准入到市场退出,从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到对监管者的监管,从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到市场监管保障制度,明确了27条具体改革措施,着力创新监管方式,推动依法监管、公正透明、权责一致、社会共治;颁布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着力发挥企业信用体系对企业行为的约束作用,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目标是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市场监管体系,努力形成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格局。

(三)认真履行宏观管理职能,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转变职能、减少微观事务管理后,国务院腾出更多精力管宏观、抓大事、议长远、谋全局,进一步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在党中央统一部署下,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工作。一是创新宏观调控方式。新一届国务院成立以来,面对世界经济复苏艰难、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复杂形势,保持定力,主动作为,在实行区间调控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定向调控,正确处理短期目标与长期发展的关系,不采取短期强刺激措施,瞄准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强化了预调微调,取得了较好效果。二是更加重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注意处理好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政策取向与市场预期的关系,有关政策更加重视遵循市场规律,更加慎重使用行政手段,着力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重视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公开发布了首批鼓励社会投资的80个示范项目,涵盖了交通基础设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工程、油气管网及储气设施、现代煤化工和石化产业基地等方面。改革投融资体制,促进形成政府、企业、社会资本多元化投入格局。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实行小微企业税收减免优惠,实施旨在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的定向降准等金融政策。三是注重统筹优化生产力布局。制定实施重点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推动东部地区部分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统筹谋划推进“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崛起和西部大开发等重大区域战略。四是改进和加强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出台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开展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加大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力度,着力补上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兜住民生底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转变政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转变政府职能必然要求切实转变作风。国务院认真落实中央加强党风建设的各项举措,持之以恒推进政风建设,特别是以务实作风狠抓承诺事项和政策措施的落实。一是严格执行“约法三章”。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确保只减不增,优化人员编制结构,一年多来国务院人员编制总量没有新增。严格控制新建政府性楼堂管所,没有新批项目。严格按标准清理规范办公用房。研究提出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意见。严格压缩“三公”经费,2013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9.54亿元,31个省份本级公务接待费减少26%左右,腾出的资金用于改善民生、发展经济。二是狠抓已出台政策措施的落实。为兑现向人民作出“说到做到,不放空炮”的庄严承诺,树立勤政守信的良好政风,国务院把已出台政策措施的落实放到突出位置,着力打通政策出台实施的“最先一公里”和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今年6—7月,国务院派出四位副秘书长和四个部门一把手牵头,组成8个督察组,分别对各部门各地区落实新一届国务院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19个方面共60项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了专项督查,并特别引入了第三方评估和社会评价,有力推动了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用立行立改的实际行动提升政府公信力。

宪法和法律是政府工作的根本准则。李克强总理一直强调,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门要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根据这一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从部署到落实,严格遵循职权法定、程序合法、公开透明、法制统一的原则,不省步骤、不缺环节,充分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导、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对改革涉及的每个项目都经过深入论证、专家评估、多方协调、国务院审议等慎重研究决策过程。对法律设定的审批事项拟取消和下放的,国务院均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修改法律的议案;对行政法规设定的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的,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国务院令形式发布;行政法规设定的审批事项是以法律为依据的,待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有关法律后,再修改相关行政法规。上海自贸区试点,需要暂停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在区内实施,国务院通过申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解决了改革的法律依据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多来,国务院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成效不断显现,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相比,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总的看,政府职能越位、缺位、不到位问题依然突出,不该管的管得过多,一些该管的又没有管好,管理服务能力较弱,行政效能不够高。这项改革是“正在进行时”,持续深化改革的任务仍很繁重。

首先,一些部门目前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中“含金量高”的项目还不够多,特别是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影响人民群众就业创业创新的事项取消下放不够,企业和群众感到还不够“解渴”。其次,改革中还存在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统筹、衔接、配套不够的问题。从横向看,国务院有的部门将项目审批权取消或下放,但其他部门相关审批权没有同步取消或下放;从纵向看,有些审批事项下放后,地方承接能力不够,出现了“中梗阻”问题;地方实施的由法律法规、国务院文件以及部门规章设定的审批事项,地方政府无权取消或下放,需要国务院部门加快研究。对涉及修改法律的事项,国务院个别部门向全国人大有关方面汇报、沟通还不够及时、充分。第三,行政运行不够规范、不够透明,目前一些部门保留的审批事项,有的实际操作还不够规范,审批标准、条件、流程、时限不够明确、具体,审批随意性和自由裁量权大,手续繁、效率低;与审批相伴的中介评估服务问题日益突出,有些评估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部分蚕食消解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效。第四,政府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有待转变,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法治意识还比较淡薄,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尚未根本改变,过于依赖行政手段,对法律、市场和技术手段运用不够,有些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没有跟上。

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很多,从客观上看,行政审批制度是行政体制的组成部分,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在不断完善中,一些市场主体自我约束机制尚不健全,市场规则运行还不规范,有些审批事项长远看应该取消或下放,但现在还不能立即取消或下放,需要伴随国家整体改革发展进程逐步推进。另外,我国社会组织发育不健全,部分社会组织政社不分,行政化倾向严重,“二政府”问题比较突出,还不能很好地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职能,需要逐步培育和规范。从主观上看,有的部门和工作人员从事业发展出发,对取消下放审批项目存在顾虑,担心不审批会出乱子。同时,简政放权直接涉及权力和利益调整,也有些部门和工作人员自觉不自觉地从现实利益出发,对应该而且能够放的一些审批权不愿放,即使放也尽量放小不放大、放责不放权、放虚不放实、放内不放外。还有个别部门和工作人员长期习惯于用审批方式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在宏观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方面经验不够、能力不足、办法不多,存在不会管、不想管的问题。对以上这些问题,国务院高度重视,正在深入研究、整体谋划,在下一步工作中拿出有效举措,有针对性地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政府职能转变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是提高政府治理效能的重要内容。国务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继续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坚持放管结合,放开市场“看不见的手”,用好政府“看得见的手”,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一)持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市场社会活力。简政放权是今后一段时期内紧抓不懈的工作。李克强总理前几天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再次强调,要持续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作为政府自我革命的“先手棋”和宏观调控的“当头炮”,深挖潜力,不断向纵深推进,为创业兴业开路、为企业发展松绑、为扩大就业助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动力,以促改革稳增长。国务院将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坚持量质并进,进一步把政府不该管、管不好的事项交给市场和社会,今年再取消和下放200项以上行政审批事项,努力做到“减量、提质、增效”,使简政放权等改革成为持续激发市场活力、优化市场环境的“长效药”。一是创新和完善改革工作机制。为破除部门利益的“一亩三分地”,增强工作主动性,提高取消下放项目的“含金量”,下一步,国务院将加大自上而下推动力度,更多借用社会力量促进改革。国务院审改办已从各部门现有行政审批项目中梳理出涉及投资、创业创新、生产经营、高技术服务等领域共700多个行政审批项目,将对这些社会关注度高的“硬骨头”进行攻关,力争拿出更多的“真金白银”,更好地向市场和社会放权。对拟取消或下放的审批事项,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要求进行筛选,并广泛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和地方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再与实施部门研究协商,避免各部门自说自话,自己改自己。同时,全面清理前置审批,彻底废止非行政许可审批,再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进一步取消或下放含金量更高的投资核准事项,推出和落实更多向社会资本开放的项目。在审批目录清单的基础上,逐步向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迈进,使政府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规定必须为”,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真正实现“法无禁止即可为”。全面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落实认缴登记制、先照后证等改革举措。继续深入推进其他各领域的简政放权工作。二是把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放到更突出位置。今年国务院将出台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的指导文件,推动各项行政审批减少环节、压缩时间、简化程序,最大限度减少和规范审批的自由裁量权,严禁变相审批,逐步建立公开透明、便利高效、程序严密、权责一致的行政审批制度。研究取消、整合和规范前置审批及其中介服务的措施和办法,改进和创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这些工作与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同样重要,更能使社会感受改革成果。三是加快培育规范社会组织。国务院正在开展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探索一业多会,着力去除行政化。加快转移适合由行业协会商会承担的职能,开展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试点。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鉴证、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事项,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切实发挥应有作用。四是加强改革的统筹协调。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简政放权措施与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等有机结合起来,总体设计,统筹推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和耦合性。加大对改革基础性、共性问题和制度建设的研究。强化国务院部门之间的会商、联动,加强对地方改革工作的指导监督,做到左右衔接、上下对接。完善与全国人大有关方面的汇报沟通机制,更加自觉地接受全国人大的指导和监督。

(二)加强和改进政府管理,切实履行好政府管理职能。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不仅要取消和下放权力,还要在搞活微观经济的基础上搞好宏观管理,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加强市场监管。认真抓好国务院印发的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若干意见的落实工作,着力创新监管方式,促进公平公正监管,提高监管效果,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完善监管体系中顺利推进简政放权;健全监管体制机制,整合优化执法资源,建立纵横联动协同管理机制。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监管和服务,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公开政府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强化执法考核和行政问责。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作用、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和公众舆论的监督作用。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科学规范的责任追溯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害消费者、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市场主体进行重点监控,对违法违规者严厉惩处,营造公平法治的市场环境,尽政府应尽职责。二是完善宏观调控。健全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的宏观调控体系,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在坚持区间调控中更加注重定向调控,在精准、及时、适度上下功夫,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坚持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改进政府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把政府的作用与市场和社会的力量结合起来,做好“补短板”“兜底线”的民生保障工作。加快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努力形成公共服务提供新机制。在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以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创新供给方式,利用市场机制,更多地利用社会力量。凡社会能办好的,尽可能交给社会力量承担,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三)坚持依法行政,着力建设法治政府。国务院将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更好地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一是发挥法治对政府职能转变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全面清理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提请修改有关法律,把改革攻坚克难与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更好地结合起来。二是通过法治手段规范政府行为。研究制定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规,着力规范投资、生产经营等重点领域的审批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细化执法裁量标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三是始终坚守和遵循法治原则。严格依据法律规范办事,确保行政决策依法作出、行政权力依法行使、行政违法行为依法得到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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