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受理的流程

2024-05-28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受理的流程(精选15篇)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受理的流程 第1篇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流程

一、检查收到的承兑汇票 1.票面字体要清晰,字体不能涂改 2.盖章与签名要一致

3.出票单的盖章可盖出边框栏,但贴背书的盖章一定要在盖章栏内,不能超出边框外。

4.背书人与被背书人的骑缝章一定要盖清晰 5.不收信用社和外资银行的承兑汇票 6.出票期限不能超出185天

7.票面金额范围在10万以上,1千万以下。

8.除了出票单有注明日期外,其它背书单上不用填上日期。

二、计算公式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息=剩余天数*票面金额*银行公布利率/100/360

注:1.异地票+3天,异地票即广州市以外。

2.剩余天数:贴息日期与汇票到期日的实际天数—2天(银行预计申请日)

三、贴现提供的资料

1.与上一手的贸易合同,复印后加盖公章。

2.增值税发票第一联,在票头上写上:此票已在农行贴现,后复印再加盖公章;

3.合同金额及发票金额要大于或等于票面金额,合同张数及发票张数不限;

4.一般月底银行不办理贴现手续,银行除了收取贴现利息外,不收取手续费。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受理的流程 第2篇

为提高公司季节性、富余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率,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接受外单位客户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特制定本操作流程:

1.财务部做好资金计划,预估富余资金金额和富余期间。

2.贴现承兑汇票来源:原则上是必须华东地区四大商业银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必须是通过银行专业人员介绍、有稳定实际经济业务、资金信誉较好的公司。

3.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经我公司财务人员在我公司开户银行查询确认(开户行发函―――出票行回复确认),并由持票人拒付或被认定为假票时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的书面承诺书。

4.持票人和我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用于税务局开具利息发票,协议中需列明本金、期限和利息,并注明以承兑汇票质押,到期我公司可直接兑现。

5.我公司财务经理确认已收到需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相关票面信息、印章完整无误)、银行查询确认单、持票人书面承诺书、借款协议后,按票面金额扣除应收利息的差额支付给持票人,持票人出具收款收据(或进帐单复印件)。我公司一周内提供利息发票。

6.我公司财务人员收到承兑汇票后即在被背书人用黑色墨水笔填写上我公司名称全称,并妥善保管好已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原件由专人保管,复印件由出纳经办会计保管)。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受理的流程 第3篇

(一) 对承兑贴现业务的相关制度规定落实不到位

在办理商业汇票承兑和贴现业务时, 对合同、发票等相关资料的审核把关不严, 部分业务档案中所附资料不清晰、不完整或存在瑕疵。如存在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日超过合同有效期, 同一笔交易中增值税发票与合同上购货单位名称不一致, 客户基础资料与档案资料相分离、缺少银行承兑汇票复印件及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未按制度规定留存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部分合同缺少有效期限等问题。

(二) 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占比偏低

目前各金融机构的商业汇票承兑和贴现业务主要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 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占比较少, 并且在票据市场中不易被接受, 说明企业仍主要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融资。过于单一的商业汇票交易品种, 不仅加大了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 也不利于推动商业信用的票据化, 影响了票据市场的进一步拓展。

(三)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缓慢

电子商业汇票采用电子签名和可靠的安全认证机制, 能够有效避免假票、克隆票所带来的票据业务风险。但从目前的业务发展情况看, 受客户对网银的使用操作及各银行对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办理不熟悉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缓慢。

(四) 对增值税发票真实性的审核存在难度

对商业汇票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核, 要求各银行在受理承兑及贴现业务时, 对所附贸易合同、增值税发票等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但目前仅有部分省市的税务部门开通了增值税发票的网上查询功能, 部分地区的税务网站还未开通此项服务, 增加了银行审核增值税发票的难度。大部分银行仍采取经办人员与发票原件票面要素相核对的方式进行审查, 审核难度较大。

二、对策建议

(一) 加强对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业务的监督力度

要加强对银行办理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业务的检查力度, 指导、督促各银行机构不断健全和完善票据业务内部制度体系, 规范业务操作流程, 明确岗位责任, 严格按章办事, 杜绝操作风险;加强对制度学习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督促其加大业务培训力度, 提高票据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减少风险隐患。

(二) 积极推广使用商业承兑汇票

在稳步发展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同时, 要积极推广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各银行机构要加强沟通联系, 依托现代化信息平台, 建立通报考核机制, 积极支持、引导一些产供销关系稳定、资信优良的企业, 通过签发商业承兑汇票衔接产销关系、加速资金周转;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 有不良票据行为的企业, 给予合理制裁, 以强化信用约束, 为票据业务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三) 加大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推广力度

组织各银行机构做好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培训与宣传工作, 在全面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 充分发挥银行机构的个体优势, 确立重点发展对象, 并将培训作为业务宣传的一个主要内容, 有效解决企业加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具体问题;各银行机构要加强本行行内系统、网银系统的建设和升级改造, 为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上线与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 提高电子商业汇票的签约客户量和使用率。

(四) 建立健全增值税发票联网核查的信息平台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受理的流程 第4篇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由其开户银行承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这说明银行承兑汇票具有很强的兑现能力。因此,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时,无论最终付款人是否违约,贴现银行均能收到票款,申请贴现企业不会被追索。另外开户银行到期无条件付款的前提条件是企业必须向银行支付承兑手续费。

例1:甲公司2008年3月2日销售一批产品售价50 000元,增值税率17%,收到乙公司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面值58500元,票面年利率为5%,期限6个月。7月1日公司因急需资金持该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年贴现率为6%,贴现款当日收存银行。9月2日已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假设:①乙公司如期支付票款;②乙公司银行存款不足,不能支付到期票款。

甲公司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3月2日。借: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58500;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0。

(2)7月1日。票据到期值=58500×(1+5%÷12×6)=59962.5(元),贴现天数=31+31+1=63(天),贴现利息=59962.5×6%÷360×63=629.61(元),收到贴现金额=59962.5-629.61=59332.89(元)。借:银行存款59332.89;贷: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58500,财务费用832.89。

(3)9月2日。无论乙公司是否支付票款,均与甲公司无关,因此不作会计分录。

乙公司有关的会计处理:

(1)3月2日。借:库存商品5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贷:应付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甲公司)58500。

(2)7月1日。与乙公司无关,不作会计分录。

(3)9月2日。①借:应付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甲公司)58500,财务费用1462.5;贷:银行存款59962.5。②借:应付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甲公司)58500,财务费用1462.5;贷:短期借款59962.5。

二、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

商业承兑汇票是指在商品交易过程中,由出票人(付款人或收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或持票人的票据。由于付款人的付款能力有很大不确定性,所以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时,贴现银行有可能按票据到期值向申请贴现企业行使追索权,因此,企业在办理贴现时并不能将其账面价值加以注销。

例2:甲公司2008年3月2日销售一批产品售价50 000元,增值税税率17%,收到乙公司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面值58500元,票面年利率为5%,期限6个月。7月1日,甲公司因急需资金持该票据向其开户银行申请贴现,年贴现率为6%,贴现款当日收存银行。2008年9月2日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假设:①乙公司如期支付票款;②乙公司银行存款不足,贴现银行将该票据退回甲公司,并从存款户全额扣款;③乙公司银行存款不足,贴现银行将该票据退回甲公司,由于存款户余额也不足,贴现银行将该票据退回甲公司,贴现银行将票款全部转为甲公司逾期贷款。

甲公司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3月2日。借: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乙公司)58500;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0。

(2)7月1日。票据到期值=58500×(1+5%÷12×6)=59962.5(元),贴现天数=31+31+1=63(天),贴现利息=59962.5×6%÷360×63=629.61(元),收到贴现金额=59962.5-629.61=59332.89(元)。借:银行存款59332.89;贷:短期借款58500,财务费用363.19。

(3)9月2日。①借:短期借款58500;贷: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乙公司)58500。②借:短期借款58500;贷: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乙公司)58500;借:应收账款——乙公司59962.5;贷:银行存款59962.5。③借:短期借款58500;贷: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乙公司)58500;借:应收账款——乙公司59962.5;贷:短期借款59962.5。

乙公司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3月2日。借:库存商品5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贷:应付票据——商业承兑汇票(甲公司)58500。

(2)7月1日。与乙公司无关,不作会计分录。

(3)9月2日。①借:应付票据——商业承兑汇票(甲公司)58500,财务费用1462.5;贷:银行存款59962.5。②借:应付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甲公司)58500,财务费用1462.5;贷:应付账款——甲公司59962.5。③同第二种情况。

由此可以看出,新的会计处理方法不会影响申请贴现企业的利润表,影响的只是资产负债表在资产方和负债方同时增加一笔相当于被贴现的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的金额(原先该笔金额在贴现时要注销的,现在不再注销;相应负债方新增一笔短期借款)。

三、小结

综上所述,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业务核算区别在于:

(1)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时,按收到贴现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票据面值贷记“应收票据”科目,按二者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商业承兑汇票按贴现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票据面值贷记“短期借款”科目,按二者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受理的流程 第5篇

总体流程:

预审(1天)实查企业与核行(1-2天,前提:需要企业与保函开立行协调好)开户和网银(2-3天)贴现(1天)具体流程:

1、确定票面基础信息,双方企业的资料影印件,交我方初步审核,初步确定能做与否。

附:资料影印件(需正本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贷款卡,两年报表,公司章程,验资报告(最新),法人身份证

2、我方提供保函模版(可与第1步同步进行)交保函开立行审核,确认银行可以按照我方模版开立保函。需提供按照模版开立保函的书面证明文件(传真件)。

3、我方赴票据收款人贴现企业当地实查企业,核行实查保函,保函需在我方到达后,现场开保函。(前提:确定保函按我方模版开立,安排落实好保函开立行、准备好所有资料的情况下进行!)

附1:实查企业所需准备材料(均需正本原件):企业印章(公章法人章财务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贷款卡,两年报表,公司章程,验资报告(最新),法人身份证。

附2:核行实查保函所需:银行办公室人员和具体经办人员在场,保证银行印章。上级授予的银行保函开立资质的证明文件(原件),可以按照模版开立保函的书面证明文件。

4、票据收款人企业到我方贴现银行开户和网银: 附:开户所需资料(均需正本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留印人身份证(注:如法人和预留印鉴不是同一人需提供留印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两名财务身份证、公章财务章私章、其他证明文件(注:企业基本户六个月的对账单、2名财务人员的会计上岗证)。

附:网银材料(均需正本原件):法人身份证,操作员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公章、法人章、财务章

5、签订贴现协议,完成贴现,我方费用支付协议。我方费用通过企业提前开好贷记凭证或支票支付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第6篇

(一)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承兑申请人签发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商业汇票。

(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必须以商品交易为基础,严禁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

(三)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四)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分支机构必须经上级机构授权。

二、承兑申请

(一)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客户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1.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2.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3.近两年在我行无不良贷款、欠息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承兑申请人应向开户行提交的资料有:

1.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申请书,主要包括汇票金额、期限和用途以及承兑申请人承诺汇票到期无条件兑付票款等内容。

2.营业执照或法人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上和当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4.商品交易合同或增值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按规定需要提供担保的,提交保证人有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或法人执照复印件,当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抵押(质)物的有关资料(包括权属证明、评估报告等)。6.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保证金和担保

(一)经办行应按照客户信用等级收取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1.AA级(含)以上客户可免收保证金; 2.AA-级客户收取10%(含)以上的保证金;

3.A+、A级客户收取30%(含)以上的保证金; 4.A-级客户收取50%(含)以上的保证金; 5.BBB级(含)以下客户收取100%的保证金。

经一级(直属)分行批准,对AA-级客户可免收保证金,对A+、A、A-级客户可酌情减收保证金,但减收额最多不得超过应收额的一半。对未评级客户按总行有关规定比照相应信用等级收取保证金。

(二)对AA-级(含)以下、A-级(含)以上客户按规定比例缴存保证金以后的差额部分,应当提供足额有效的担保(抵押、质押或保证)。抵(质)押物应具有稳定的价值和较强的变现能力;保证人的信用等级必须在A级(含)以上,且不得有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三)对能够提供符合总行规定的低风险担保的客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可以免收保证金。

(四)对符合总行规定的信用贷款条件的客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可免收保证金,免于提供担保。

(五)免收保证金和/或免除担保的客户,要承诺不以其有效资产向他人设定抵(质)押和对外提供担保,或在办理抵(质)押及对外提供保证之前征得承兑银行的同意。

(六)经一级(直属)分行特殊批准减免保证金和/或免除保证金之外差额部分的担保的,必须及时逐户逐笔报总行备案。(七)对经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客户,可根据需要核定其在一定期限内的最高承兑限额,并办理最高额担保。在限额内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可不再逐笔办理担保,保证金可按规定比例一次性收取,也可逐笔收取。

四、审查、审批和承兑

(一)审查

承兑行信贷部门负责受理客户申请,并对承兑申请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如下:

1.承兑申请人的合法资格;

2.该笔业务是否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3.该笔业务是否控制在授信额度内;

4.承兑申请人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 5.承兑申请人的信誉状况,近两年是否有不良记录;

6.对按规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审查承兑申请人能否提供足值、有效的担保; 7.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二)审批

1.经审查同意后,信贷部门将《银行承兑汇票申请审批书》、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以及审查报告等按审批权限上报有权人审批。

2.承兑审批权集中在二级分行(含)以上机构。一级(直属)分行的单笔审批权限按照法人授权规定执行,二级分行的审批权限由一级分行在转授权时确定。

3.对能够提供100%保证金或符合总行规定的全额低风险担保的,可转授权开户行直接办理。(三)承兑

1.经审批同意后,信贷部门根据审批意见与承兑申请人及保证人签订《银行承兑协议》和相关的担保合同。对需要办理登记、转移占有或设置背书转让的,应及时办妥有关手续。同时书面通知会计结算部门,并转交相关材料及其清单。

2.会计结算部门收到信贷部门书面通知和相关材料后,对《银行承兑协议》、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和汇票中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人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出票人是否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等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向承兑申请人收取保证金和承兑手续费,按照《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办理有关承兑手续。

3.会计结算部门办理承兑后,应于当日将承兑情况准确记人有关科目。客户提供抵(质)押的,应及时登记有关登记簿和表外科目。

4.已实现信贷管理系统与综合业务系统挂接的分行应通过系统中的审批流程完成有关操作。

五、保证金管理

(一)会计结算部门应按规定在“231006——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科目下以汇票为单位逐笔开立子账户(不需要交存保证金的除外)。对在最高承兑限额内一次性交存保证金的,可以按户设立一个账户。

(二)保证金专户必须实行封闭管理,用于支付对应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严禁发生保证金专户与客户结算户串用、各子账户之间相互挪用等行为;不得提前支取保证金。

(三)实行保证金集中管理,内容包括:

1.各行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保证金存放行与承兑行相分离的适当方式。一是可以采取将保证金由二级分行会计核算中心集中存放和管理的方式;二是可由二级分行指定一家管理规范的通汇机构作为保证金集中存放和管理行,但该机构不得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2.承兑行在向二级分行会计核算中心或指定的通汇机构划转保证金时,应同时提供对应的审批书、承兑协议及保证金进账单。3.保证金移存、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3日保证金及利息转回承兑行等资金往来,一律通过辖内往来的方式进行划转,不得交由客户办理。

4.会计核算中心应按承兑行分别设置台账,交存会计核算中心的保证金仍作为承兑行存款指标进行考核。

六、检查及到、逾期处理

(一)银行承兑汇票签发后,承兑行应加强跟踪检查,实行管户信贷员责任制,主要检查可能影响客户到期兑付能力的事项:

1.是否按申请用途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2.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是否正常;

3.到期前是否按照承兑协议要求存足兑付款项; 4.资金流向和销货款归行情况是否正常;

5.保证人保证资格和保证能力、抵(质)押物权属和价值等有无重大变化;

6.其他可能影响承兑申请人到期兑付能力的事项。

(二)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10日,信贷部门应通知客户将票款足额存人其账户用以付款。

(三)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客户未足额交存票款的,承兑行收到持票人开户行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和汇票,经审核无误后,应无条件向持票人付款,并根据承兑协议的约定,从承兑申请人保证金专户和其他存款账户扣款,不足部分由银行垫付。同时采取以下措施:

1.将垫付款项转入“159001——银行承兑汇票垫款”科目,按有关规定计收利息; 2.就垫付款项向承兑申请人进行催收;

3.及时处理抵押物、质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担保义务,尽量减少垫款损失; 4.经催收和追偿仍无法收回垫款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采取包括诉讼在内的多种手段进行转化处理。

(四)发生银行承兑汇票垫款后,信贷部门必须将其纳入不良贷款考核范围,制定清收计划,落实清收责任。

七、授信管理和总量控制

(一)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纳入客户统一授信管理。

客户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应控制在其上年销售收入的10%以内。经一级(直属)分行批准,可以放宽到20%。对能够提供低风险担保的客户,可不受此规定限制。

(二)总行对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实行总量控制,并分别核定各一级(直属)分行承兑总量。各一级(直属)分行相应核定辖内分支机构的承兑总量。各分支机构应在上级行核定的承兑总量内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未经批准不得突破。

八、日常管理

(一)信贷部门应在信贷管理系统中全面、及时、真实地记录业务的受理、审批、保证金收取、担保、承兑、付款、垫款以及清收等有关情况,实时监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风险敞口,并按月进行统计、分析和通报。

(二)建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档案,主要包括客户提交审查的相关资料、申请审批书、商品交易合同或发票、承兑协议及相关担保合同、保证金进账单、银行承兑汇票复印件、到期偿还记录、垫付及清收记录等。

(三)空白银行承兑汇票凭证由二级分行会计结算部门集中管理。对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量较大、管理较好的县级支行,经一级分行或直属分行批准,二级分行会计结算部门可向其按本出售空白银行承兑汇票凭证并予以登记。支行会计部门凭有权签字人签字同意的申请审批书和承兑协议,按份出售给客户,并逐份登记。二级分行与所属行处之间、客户与经办行之间要建立严格的交接制度,防止空白银行承兑汇票凭证丢失。

九、部门职责

(一)计划财务部门的职责:核定、控制和调整银行承兑汇票总量指标。

(二)信贷部门的职责:

1.受理客户提出的银行承兑汇票申请并进行调查和审查; 2.办理担保手续;

3.根据审批意见签订承兑协议; 4.承兑后的跟踪检查; 5.清收汇票垫付款项。

(三)会计结算部门的职责:

1.保管银行承兑汇票空白凭证和汇票专用章; 2.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会计核算手续;

3.保证金管理;

4.及时扣划到期汇票款项;

5.将垫款情况和根据协议扣收情况及时通知信贷部门。

(四)法律事务部门的职责:对经催收和追偿仍不能支付票款的承兑申请人及保证人依法提起诉讼。

(五)管理信息部门的职责:及时、准确地统计和报送会计、信贷部门提供的银行承兑汇票有关数据。

十、责任追究(一)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总行稽核处罚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

2.滚动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 3.未按规定收取保证金;

4.串用、挪用或提前支取保证金;

5.未按规定办理担保手续; 6.越权或变相越权审批;

7.超过对客户的授信额度办理银行承兑汇票; 8.超过上级行核定的承兑总量办理银行承兑汇票; 9.未按规定进行承兑后跟踪检查; 10.发放贷款置换银行承兑汇票垫款;

11.不及时人账或违反会计操作规程,乱用科目,故意瞒报、篡改经营数据; 12.因主观原因造成垫款损失; 13.其他违规行为。

(二)分支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予以警告、限期整改、调减承兑总量指标、上收承兑审批权限直至停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等处罚:

1.有上述第(一)条所列违规行为之一的;

2.垫款金额较大、垫付率超过总行规定的风险控制线的; 3.违反印、押、证管理规定,在限定的整改期限内未予整改的; 4.违规承兑造成重大风险的,以及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经济犯罪的;

5.空白银行承兑汇票凭证、银行汇票专用章发生丢失或被盗等重大结算事故的。

[参考文件]

1.《印发〈关于按客户信用等级办理信贷业务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工银发[2001]334号)。

2.《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工银发[2002]10号)。

武汉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第7篇

小额贴现业务的操作程序:

1、传真:持票企业先提前将银行承兑汇票复印件传真银票至我公司;

2、验票:经查验无误后,告知客户办理时间;

3、到公司的开户银行开本票,同台交割。贴现利息可以内扣,也可以接受现金。大额贴现业务的操作程序:

对出票行是武汉以外地区的银行承兑汇票:

1、查询

客户将欲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传真至我公司后,我公司即交与合作银行进行网上查询。经查询票据信息属实后,即告知客户并确定贴现服务的时间。(时间大约为半天)

2、办理

客户收到通知后,即带好票据原件及贴现的相关资料到我公司办理贴现。合作银行在我公司现场办公,验票办款,款到收票。

对出票行是武汉以内的银行承兑汇票:

1、客户告知我公司贴现意向,我公司即带着人员在约定的时间内到达出票行;

2、在出票行,客户将票据及相关资料交与银行人员,银行人员现场验证及查询;

3、银行人员验证无误后,即通知打款,款到收票。

突出优势

1、手续简便,简便贴现手续,以银行要求最简便的手续办理,提高资金流动性;

2、利率优惠:一般比正常贴现利率低。

3、贴现款到帐快,我们的银行验好票即通过系统付款,约5—30分钟到您企业指定帐户;

4、安全:正规银行收票,验票及打款均在营业厅内完成,到帐才取票,无任何资金风险;

5、灵活、方便:所有贴现业务在当天保证办理完毕,可以打款到企业指定帐户,随时上门服务。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受理的流程 第8篇

【关键词】银行承兑汇票 风险 利率

一、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当企业有资金需求时,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给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银行则向承兑人提示付款,当承兑人未予偿付时,银行对贴现申请人保留追索权。它是以承兑银行的信用为基础的融资,是客户较为容易取得的一种融资方式,操作上也较一般融资业务灵活、简便。

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市场分析

(一)银行承兑汇票票量分析

对于企业来说,与银行贷款相比較,银行承兑汇票融资更加快捷与便利,同时对于开票行来说,也有一笔不小的中间费用,因此,银行承兑汇票对企业与银行来说都是一种双赢的融资工具。近年来,银行的开票量逐年成倍增加。2013年签票20.3万亿,承兑余额9万亿,增7000亿,贴现46万亿,同比增44%。2014年3季度末承兑余额9.7万亿,签发量16万亿,比2013年底增0.8万亿,9月末票据融资余额2.7万亿,增7000亿。累计交易量42.5万亿。平均增速30%。

2014年各银行出现资金紧缩,同时银行提高贷款风险控制防范,贷款的时间成本与资金成本明显增加导致企业贷款需求下降,票据的调节作用更加突显,2014年1~4月份金融机构票据规模增长约1004亿,同比多增近4700亿,这是往年所没有的。特别是几大国有大行规模的增长,余额排序也恢复工农建中交的顺序。4月末比3月末增1361亿。

(二)2014年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率分析

2014年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率走势呈倒“V”形,整体的趋势犹如坐过山车一般刺激,有时上午和下午的价格相差非常大,偶尔会出现价格突然上涨,偶尔还会出现资金紧张的现象,因此如果对市场行情走势不准确,票据转贴与回购市场还有出现前所未有的亏钱的现象,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1.2014年银监连续几次发文如127、140、250、48号文等,对于银行业务操作及票据市场有一定的影响。如127、140号文件主要是银行同业改革涉及票据回购审批及管理体制,250、48号主要涉及对票据体制改革情况及常规业务检查。多家银行将票据回购业务放到总行统一审批管理。部分小银行则在转贴、回购业务这块受到业务监管限制。

2.2014年陆续出台了一些新政策对票据市场有些影响,如IPO重启,存款保险制度,非银同存纳入贷存比、降息等等。

3.2014年票据市场的另一大亮点则是对银行承兑汇票的收费市场化改革,之前几十年开具承兑汇票手续费万分之五没变过,现在终于市场化了,进一步促进了承兑业务的快速发展。

三、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存在的风险

(一)银行承兑汇票操作风险

近几年随着我国票据市场整体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规模不断扩大,一些问题也慢慢凸显出来了。比如贴现业务违规操作方面,企业贴现没有真实的贸易背景,中介的违规操作,甚至市场上还出现一些假票、克隆票。

2012年润银公司由于违规经营票据业务,7月10日上午10时起,杭州市6个城区公安分局统一行动,出动警力600余名,对31个票据贴现点实施统一收网行动。据统计,截至7月11日上午11时,该次行动共抓捕涉案人员254余人,刑拘85人。林岗及其润银投资均在抓捕之列。近年全国票据案件较多,但此次杭州案件中,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长的意见出现分歧,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的态度在全国亦属少数。但在此类票据案件中,法院及央行的意见尚未明确。

2012年该案件对整个票据市场都是一个提醒,大家也都在分析与思考业务操作的规范性及怎样规避业务操作的风险。

(二)银行承兑汇票利率风险

近年来由于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出现了银行资金紧缩状况及票据利率剧烈波动的情况,带给票据业务操作及收益方面造成了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宏观经济环境波动的条件下,由于利率的变动票据价值发生变化而对银行收益或资本造成的风险损失,如同业转贴、回购业务;二是贴现银行为追求利息收入以愿意以低于成本的价格为企业办理贴现业务;三是银行或企业为追求个人效益,利用利率的差价来进行利益个人的事情。

(三)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风险防范

为了规范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风险及业务操作规范化,进一步促进票据市场的繁荣,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过程中需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风险防范:

1.操作风险防范。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在贴现过程做到有真实贸易背景,贴现企业能提供真实的增值税票和合同及其他所需资料。

2.利率风险防范。对价格走势与市场有一定的判断,不会因为价差在不同的时间段造成损失。

3.票据真伪风险防范。规范扩大电子票据市场,一是能促进商业票据的流通和使用,提高信用度,使商业票据成为企业支付和融资理想工具,成为企业、银行之间融通资金的重要平台,甚至可能发展成为公众投资品。二是可通过在系统中设置人民银行的买入和卖出功能,结合再贴现率的调整,增加人民银行货款政策操作的弹性,提高人民银行调控货币市场的能力,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三是通过对所有电子商业票据集中登记托管,能够通过对票据实际融资利率以及票据市场报价的统计监测,及时了解票据市场利率的走向,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基础数据和依据。

4.加强监管责任。重点明晰央行和银监会的职责,建立央行宏观调控、支付清算系统规则制定并监督和银监会微观合规性监管的事前、事中管理体制,审计、纪检部门外部审计和违规查处的事后监督体制,公安部门对违规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追究的法律惩治体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票据诈骗和违规经营现象的发生。

5.建立社会信用管理系统。对于建立信用评级制度,可由资信评估机构对企业和银行进行信用评级,并对评定结果负连带责任,评定结果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和企业信用征信系统,信用档案库,构建一个完善统一的全国性票据验证征信网络,动态记录企业或银行在票据市场的违约行为,并公布于众,以促其严格守信。

四、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未来展望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一直繁荣至今,当然离不开供需双方的均衡,曾经也创下了金融业的半边天。下一步票据电子化和交易互联网化是票据市场发展的方向,票据交易将更加公开、规范、透明。

从票据市场发展方向来看,票据市场也会加入互联网+的市场,加快电子票据和互联网平台展开的体制创新、管理创新、交易创新,同时也会利用网络平台发展票据信用和票据利率的衍生产品如信用互换、利率互换、远期交易、期权交易等。

票据市场电子化后,票据互联网平台有两类,一类是票据中介公司转型开办的互联网票据理财平台,票源由票据公司自己开拓市场,另一类是商业银行借助第三方平台开办的互联网票据,解决部分中小企业或小面额、短期限、低信用票据融资难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阙方平,许白贞.《中国票据市场制度安排与运作实践》.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

[2]刘为霖,边维刚.《票据融资与票据市场》.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

[3]巴曙松,贾蓓.《发展票据市场若干问题研究》.财会月刊:会计版权,(2005).

[4]赵慈拉.《我国票据市场现状、问题与发展方向》.中国金融(16)(2007).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协议 第9篇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协议

协议编号20120228-1甲方(买入方):

乙方(卖出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贴现金额及份数

乙方提供银行承兑汇票(大写)_叁份,(小写)__3___份, 合计票面金额人民币(大写)陆拾万元,(小写)600000.00,向甲方申请办理贴现;

经甲方审核,同意对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大写)叁 份,(小写)_ 3__份,合计票面金额人民币(大写)陆拾万元整,(小写)600000.00元办理贴现。

第二条甲乙双方商定:

贴现利率(年)为7.6%;实际划款金额为(大写)伍拾捌万柒仟柒佰伍拾元整

(小写)587,750.00元。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托收本协议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时,如遇承兑行拒绝付款,甲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向乙方追索。

2、甲方经审查并同意办理贴现的票款于当日划付,并在合理期间内按双方选择的划款方式将款项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为: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3、若甲方违反本条2款的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违约部分票据;

4、乙方保证本协议项下票据的取得符合票据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银行承兑汇票及其提供的所有资料合法、真实、有效,因不符合上述事项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未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五条追索和迟付利息的计算:

甲方在其为乙方办理贴现的每份银行承兑汇票项下对乙方享有追索权。甲方应当将被拒绝付款事由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保证在收到甲方追索通知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及迟收利息(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划入甲方指定账户,并在甲方收妥前述款项后将票据取回。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友好协商或诉讼方式解决,采取诉讼方式解决的应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银行承兑汇票清单:附后

甲方:信用社乙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协议 第10篇

贴现申请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贴现人(下称乙方):中国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经营周转需要,以其持有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____________张向乙方申请贴现,双方就贴现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汇票内容(见附件三)。

二、申请贴现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元。

三、本协议项下贴现资金只能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本协议项下贴现资金,乙方有权对挪用部分每日按挪用金额的万分之________计收利息,并停止对其办理商业汇票贴现业务。

四、贴现期限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票据到期日止,承兑人在异地的,另加3天划款日期。

五、贴现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声明和保证

1.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且已在乙方开立往来账户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所有进行经营活动必要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已得到充分和合法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协议。

2.甲方自愿将本协议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向乙方贴现,并保证该银行承兑汇票的取得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存在,并且其取得行为是合法的、善意的;乙方一经贴现,即拥有有关该汇票的一切票据权利。

3.甲方保证其在票据上的签章真实、有效。

4.汇票不论何种原因而不能按时收到汇票款项,乙方有向甲方追索未付的汇票金额及延误收款期间的利息和有关费用的权利。

5.汇票不论何种原因而遭退票,乙方在退票之日即可从甲方账户中扣收未付的汇票金额及延误收款期间的利息和有关费用,并将剩余未付款项按逾期贷款的规定处理。

6.甲方保证按乙方的要求提供所需的用款情况、财务报告等资料,并对其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

7.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甲方或承兑人将要或已丧失付款能力的,乙方有权提前向甲方收回汇票金额及利息和费用。

七、本协议如需公证,公证费用由甲方支付。

八、本协议在下列条件实现时生效: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2.乙方经审查同意并且实际办理了本协议下的汇票贴现业务。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贴现申请人(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贴现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协议 第11篇

编号:(2007)濮城信开贴字第号 贴现申请人(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开户银行:

帐号:

贴现人(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地址:

甲方因经营周转需要,以其持有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 张,金额(大写)万元,向乙方申请贴现,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贴现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贴现金额

乙方同意对附件中所列明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金额(小写)¥(大写)。

第二条贴现资金用途

本协议项下贴现资金只能用于流动资金,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本协议项下贴现资金,乙方有权对挪用部分按万分之五 计收利息或要求甲方返还贴现资金。

第三条贴现期限

贴现期限按下列方法计算: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票据到期日止。

第四条贴现利率

本协议项下汇票贴现利率为 ‰。

第五条贴现资金的追索

本协议项下汇票经乙方贴现后,乙方享有汇票的一切权利,无论何种原因导致退票或乙方不能按时收到汇票款项的,乙方对甲方享有追索权,并有权就如期清偿的款项按逾期贷款计收利息。在此情况下,甲方同意乙方从甲方开立在乙方的账户或其他账户中扣收未付的汇票金额及延误收款期的利息和有关费用。

第六条协议的解除

发生下述事件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甲方立即返还贴现票款、利息和手续费;在此情况下,甲方同意乙方从甲方开立在乙方的帐户或其他账户中扣划上述

款项:

㈠甲方违反声明和承诺的内容;

㈡承兑行财务状况恶化,将无力履行其付款义务;

㈢承兑行被解散、撤消、关闭或发生破产;

㈣承兑行主要财产发生毁损,或者被查封、扣压、冻结、没收、拍卖、变卖或征用。

㈤承兑行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可能影响乙方的债权安全。

第七条声明和承诺

㈠甲方同意乙方要求开立存款帐户,并进行结算往来。

㈡以合法、善意方式取得票据。

㈢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票据、资料和凭证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㈣汇票以合法交易为基础,甲方对交易的合法性承担一切责任。

第八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法律适用、争议解决及司法管辖

㈠对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履行及争议解决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㈡在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乙方可以采取如下方式加以解决:依法直接向承兑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贴现申请人贴现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字人)(或授权签字人)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背书业务 第12篇

作者:武汉智通财务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背书业务-武汉智通财务

大家都知道武汉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以贴付自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的利息为条件,经过背书后,转让给银行,银行将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付给收款人使用。汇票贴现(银行)一直是武汉智通财务的一项资产业务。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是票据权利转移的重要方式。在日常实务中,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中如果出现瑕疵,通常会导致银行拒绝承兑。银行承兑汇票背书错误补救方法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追索;二是救济。

一、银行承兑汇票追索

武汉银行承兑汇票出售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依法行使追索权,向其前手要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和相关费用。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三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行使而消灭。

二、银行承兑汇票救济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相关法律 第13篇

作者:武汉智通财务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相关法律-武汉智通财务

在武汉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时候因为票据变造使得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了变化,所以票据变造涉及的就不仅是被变造的记载事项的原记载人,而是所有票据当事人。银行承兑汇票作为一种有价无因证券,流通性很强,在实务中,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这涉及伪造、变造者,被伪造、变造者和其他签章人的法律责任问题。

一、伪造、变造者的法律责任

武汉银行承兑汇票出售伪造、变造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因票据的伪造、变造而导致票据当事人不获承兑或付款时,其所支付的费用及利息损失,均应由伪造、变造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伪造、变造责任者以刑事处罚。

二、其他签章人的法律责任

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签章的,不影响自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其他签章人仍须依其签章按照票据所载文义承担票据责任。

怎样减少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成本 第14篇

东小城

我国的银行承兑汇票为交易型票据,即供需双方必须在真实贸易背景下,才能进行票据化结算,即便是异地交易,也需供需双方见面,进行出票、背书等操作程序。对于供应商来说,往往要奔波到采购商所在地领取票据;同时采购商的财务不得不整天忙于接待全国要求结算的供应商,一来一往,票据结算时间延长了、贴现成本增加了、资金周转缓慢、票据在途被遗失、伪造、变造的风险也随之增大。采购商一般都希望用简单、顺畅的方式解决对异地供应商的结算问题。

其实,供应商要的是现款而不是银行承兑汇票;采购商所在地的银行希望给予贴现的票据不要流失。银行承兑汇票委托代理贴现业务就孕育而生,有效减少了供应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成本,也大大降低票据被遗失、变造、伪造的风险。

所谓委托代理贴现业务是指银行承兑汇票异地持票人委托与其有直接交易关系的前手背书人,代理其向银行申请办理的票据贴现业务。其在操作上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

1、异地持票人通过书面委托的方式与代理人建立委托代理关系;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时,委托人仍为实质上的贴现申请人,并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2、委托人、代理人与贴现银行签订委托代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三方合作协议书,确定委托代理关系,明确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3、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贴现银行对委托人及代理人的合法资格,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真实委托代理关系及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严格审查。

4、代理人进行贴现转让背书时,直接在背书人栏注明“代理xx(委托人)”字样并以自己的名称签章。

银行承兑汇票委托代理贴现关系的建立以降低企业票据异地交付和背书办理往返成本,提高融资及资金周转效率,稳定及拓展优质客户为目的。但由于背书存在着代理的特殊情况,多数商业银行视为背书不连续,使得代理贴现的票据难以在银行间市场继续流转。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 第15篇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下称贴现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贴现业务的风险,规范业务操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吉林省农村信用社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系指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经办票据贴现业务的行社的票据行为,是经办行社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第三条 贴现业务必须按照“分级授权、分级审批、审贷分离、责权分明”的原则办理。

第四条 办理贴现业务的会计核算手续,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 申请人的条件

第五条 办理贴现业务的申请人(下称持票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票人在经办行社开立存款账户,并有一定结算往来的法人客户及其他经济组织;

(二)符合国家产业、环保、安全生产等政策和经办行社的

信贷政策;

(三)生产经营正常,产品质量和服务较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四)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持票人与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六)持票人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有关规定签发的要素齐全的有效汇票;

(七)经办行社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申请办理业务的客户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持票人须提供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有关部门核发的其他有效证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二)经过人民银行年审合格的《贷款卡》;

(三)合法有效的公司章程及验资报告;

(四)上和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告;

(五)公司章程中规定具有经营决定权的机构出具的同意申请贴现的书面决议(成员签字);

(六)持票人提供与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商品交易合同正本复印件及合同项下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并提交原件

以核对);

(七)经办行社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三章 期限、金额、利率

第七条 贴现期限从汇票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贴现期限计算至汇票到期前1日,承兑行在异地的,贴现期限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期。

第八条 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计算。第九条 贴现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审查审批

第十条 贴现业务经办人员在收到贴现申请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及有关资料后,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凭证等有关材料交由相关审查部门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一)对汇票是否真实有效、汇票票面要素是否真实相符、他行是否已办理查询、是否挂失止付、是否公示催告等内容向承兑行查询并取得承兑行的书面确认;

(二)审核汇票上的要素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印章是否真实、有效、规范;

(三)承兑汇票背书是否连续,背书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可以将汇票背书转让经办行社。

第十一条 承兑汇票审核后,相关审查人员应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连同其他有关资料交还经办人员,经办人员继续对以下内容进行核查:

(一)贴现申请人与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间的贸易背景是否真实;

(二)商品交易合同、贴现凭证、增值税发票的内容、金额等条款与承兑汇票上所记载的要素是否相符;

(三)贴现款的用途是否合理合法,是否符合经办行社的信贷政策;

(四)贴现申请人的法人资格和有关法律文件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五)贴现申请人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是否良好。第十二条 经核查符合条件的,由贴现业务经办人员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连同其他文件资料按审批权限报送有权审批人审批。

第五章 贴现业务的办理

第十三条 经审批同意后,相关材料应退回贴现业务经办部门,与贴现申请人签署《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协议》,该协议一式三份,一份留存贴现业务经办部门,一份交客户,另一份协议连同承兑汇票、贴现凭证交会计部门。会计部门根据审批文件等材料办理贴现手续并进行账务处理。

第六章 贴现业务的管理

第十四条 贴现业务经办部门在办理贴现业务时必须建立

台账,并及时登记。

第十五条 贴现业务经办部门或会计部门应按重要有价单证来保管承兑汇票。

第十六条 承兑汇票到期,会计部门采取委托收款的方式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付款人在异地的,应匡算邮程,提前办理委托收款。

第十七条 承兑汇票如果遭到拒付,会计部门在收到拒付款证明或退票理由书的当天从贴现申请人账户内扣收票款,对尚未收回部分,按逾期贷款的规定处理。同时立即将拒付款证明或退票理由书移交贴现业务经办部门,贴现业务经办部门应立即将被拒绝事由通知贴现申请人,对尚未收回的部分行使追索。由于票据真实性、合法性等操作性及技术性问题引起的承兑行拒付或纠纷,由会计部门会同贴现业务经办部门解决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制定、解释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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