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自查报告

2024-06-29

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自查报告(精选8篇)

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自查报告 第1篇

XX法院关于

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自查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发后,我院按照《意见》要求,不断健全执行机制,严格执行管理,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开,创新执行举措,优化执行环境,实现了执行权的科学配置,提高了执行质量和效率,推动了执行管理规范化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执行规范化建设摆在重要位置

《意见》下发后,我院迅速召开了院党组和执行局全体干警会议,认真学习《意见》内容,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提高了广大干警的思想认识。成立了以院长任组长的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把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着力构建院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执行部门全力抓,相关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同时,将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规范化建设工作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为《意见》的落实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认真对照检查,全面贯彻落实《意见》内容

我院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不断规范执行工作,努力维护司法权威。

(一)规范执行分工。2004年以来,我院就以分工负责、互相制约、互相监督为原则,对执行权的行使进行调整规范,将执行实施权和执行监督权分由不同的执行机构行使,并建立相应的分权运行机制,实现分权制约,强化监督。目前执行局共有三个执行庭,其中执行一庭、执行二庭负责执行案件的实施工作,执行三庭负责执行案件的裁决工作。从而,明确并规范了各执行机构的权责,使他们在执行工作中互相监督和制约,防止了执行权的滥用。

(二)规范执行听证。为了增强异议审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我院推行了执行异议听证制度,以公开听证的形式对执行异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为执行异议人提供了一个公开主张权利的场所,使执行异议人能够与案件的当事人公开地、面对面地摆事实、讲理由,从而分清是非,有利于执行争议的妥善解决。去年以来,我院共举行执行异议听证会12场,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规范执行款物管理。我院规定所有执行案件的款项均由被执行人直接汇入法院指定的专用帐户;执行财物需要委托拍卖的,则要求拍卖所得款项直接由承买人汇入法院指定的帐户。2008年,我院制定了《关于申领执行款物的管理规定》,要求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由执行员、执行局微机管理员、执行局收款员、执行局保管员、局长亲笔签名的收款收据,才能领取执行款物。这一措施,改变过去由执行人员或 2 拍卖机构充当中间人交接钱物的做法,有利于执行款项安全到位和及时归还申请执行人,从而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规范委托鉴定、委托拍卖的操作。我院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对房屋、车辆等进行拍卖、评估的,一律由执行员填写申请书,交由院技术室统一对外委托办理,在案件主办人与受委托单位之间形成一条隔离带,强化对案件委托鉴定评估和委托拍卖环节的监督制约,规范了操作,确保了委托评估、委托拍卖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五)规范流程管理。2008年,我院制定了《关于改革执行方式、规范执行流程管理的实施意见》,从执行前的准备、强制执行、执行结案三个方面来规范执行流程,提高执行效率;从公开开庭执行、合议庭讨论决定的事项、报院长批准的事项、报审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等四个方面来改革执行方式,以公开促公正。针对中止执行案件比例偏大的情况,我们进一步规范中止执行的适用,对拟中止执行的案件进行严格把关,做到程序合法、材料齐全、手续完备,防止中止执行的滥用,从而提高了执行案件的实际执结率。

(六)规范工作考核。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院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制定了《执行工作统一考核办法》,明确了综合考核项目与标准、业务考核项目与标准、考核实施方式等内容,其中综合考核项目30分,业务考核项目70分,综合项目包括制度建设、案件管理、装备建设、调研工作等指标,业务项目包括执结率、和解结案率、中止执行和债权凭证率、申诉上访 3 率等指标,对执行干警的工作情况做到一日一调度,一月一通报,调动了执行干警工作积极性,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健康开展。

(七)规范执行信访工作。对执行信访案件,一律由院信访部门统一处理,执行局全力配合。为了增强矛盾化解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主动性,制定了《社会稳定诉讼风险评估暂行办法》,要求执行干警在执行案件时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解决纠纷的方案及建议,减少了信访案件的产生;针对在执行工作中发现极少数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虚构事实进行虚假诉讼的不法行为,及时制定了《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民事诉讼行为的若干意见》,对可能涉嫌虚假诉讼的案件范围、处置原则、审理程序、责任追究进行了全面规范,有效促进了诉讼诚信,节约了司法资源,维护了司法权威。

(八)规范执行快速反应机制。为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涉执信访案件,2007年我院结合实际,在执行工作中向案件当事人发放正面载有执行人员的姓名、职务、办公室电话、手机、局长办公室电话、信访督察办公室电话,背面载有执行工作纪律的“执行人员联系卡”,在案件执行或中止期间,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人员下落等线索后,依据联系卡的内容拨打联系电话,执行局长统一指挥,执行人员与法警联动,10分钟内组织4人以上(其中不少于2名法警)出警并着制(警)服、携带公务证件及有关法律文书,赶赴现场执行。实行“执行人员联系卡”制度以来,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取 4 得了显著成效,省法院今日信息对我院实行执行联系卡的做法给予肯定。

三、加强队伍建设,为执行工作规范化奠定坚实基础

公正廉洁执法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关键。一年来,我院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进一步强化执行队伍建设的各项措施。一是加强执行法官职业化建设。通过开展论文比赛、裁判文书评比、庭审观摩、文化沙龙等活动,着力更新法官知识结构,提高了执行干警的执法能力。二是加强廉政建设。坚持把落实“五个严禁”,作为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抓手,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举办廉政教育报告会等形式,增强了干警反腐倡廉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加大查处力度,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有针对性地开展任前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尽最大可能地防范于未然,确保了司法廉洁,杜绝了执行工作中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在执行干警中深入开展了“加强作风建设,争做亲民法官”建设年活动,启动了“互信行动”,公布了联系邮箱和举报电话,方便当事人在诉讼中的任何时间、任何阶段对执行干警进行监督,使法官与当事人从行为互动达到了心理互信,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我院开展“互信行动”的做法,得到了省、市法院和市委政法委的肯定。

通过抓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推动了我院执行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执行案件数显著增加。2010年,5 我院共执行结案2007件,标的额7396万元,司法拘留56人,追究刑事责任2件3人,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裁判的法律权威。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执行工作机制。以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为契机,我院相继出台完善了《关于公安机关依法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关于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的意见》等12项规章制度。三是执行信访案件显著下降。今年以来,执行案件当事人来信来访率同比下降了12个百分点,较好地缓解了执行信访的压力。四是调动了干警工作的积极性。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使执行干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方法步骤,激发了工作热情。五是树立了执行干警的良好形象。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有效杜绝了不廉洁、不文明现象,执行干警的形象又有了进一步提升。

我院的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干警对规范化建设重视不够,配套措施还不完善,一些环节仍不够规范,经费比较紧张,等等,影响了规范化建设的整体推进。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上级法院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要求,重点做到以下五个“通过”:一是通过转变司法理念增强规范执行意识推动执行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争先创优、争做法院先锋”,“规范执行、树公信形象”等主题实践活动,针对部分干警存在的片面执法、畏难情绪等苗头性问题,举行“提升执行效果、展现执行风采”大讨论,增强执行干警为大 6 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通过优化职权配置完善执行工作流程推动执行规范化建设。继续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对执行工作操作程序、合议事项、审批汇报程序、执行监督、结案和归档等具体流程操作做出进一步的详细定,确保任务分工明确、环节有序衔接。三是通过强化执行公开规范执行法律文书推动执行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执行公开,建立和完善向申请人发放执行风险告知书,公开执行程序和执行进展情况,公开处理执行标的物、公开兑付执行款,重点案件全程录像跟踪,公布监督投诉电话等公开措施,依法保障当事人对执行情况的知情权,使案件办理的更加公开透明高效。四是通过细化评估拍卖操作规程强化监督制约推动执行规范化建设。制定《司法鉴定及拍卖委托操作流程》,由技术室统一管理全院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的对外委托事项,有效规范评估拍卖机构的选定,变卖财产价格的确定,拍卖、变卖财产的交付等步骤,提高了评估拍卖变卖过程的透明度。五是通过“三个强化”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执行规范化建设。强化执行积案定期排查制度,每半年集中对超过6个月的执行案件进行梳理,制定详细的执行计划,推动执行积案清理工作良性循环。强化 “社会联动执行机制”,主动向党委、人大和政府报告重点执行事项,与银监会、县人行建立辖区内银行存款查询冻结协调机制,与公安、工商建立当事人信息联查机制,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配合,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拓宽执行面,实现多部门、多层面的执行工作联动。强化以“四项制度”为重 7 点的执行威慑机制建设,即积极构建和推行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被执行人曝光制度、悬赏举报制度、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制度,强化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责任,建立重点被执行人信息通报制度,完善执行信息新闻联动机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营造执行攻势,保持对“老赖们”的高压态势,扩大执行案件的社会影响力。此报告

X年X月X日

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自查报告 第2篇

爱辉区法院冷岩

区委政法委:

根据省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通知》(黑政法发[2010]8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10年执法规范化建设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年初以来,我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及省、市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司法管理年”活动为载体,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维护民权,关爱民生,心系民情,善解民意,化解民怨,共建和谐”的政法工作思路,正确处理执法、管理、服务的关系,通过抓教育管理,树立了司法为民新理念;抓制度建设,建立了规范执法新机制;抓案件评估,完善了监督考核新体系;抓服务技能,增强了公开执法透明度;抓信息管理,推进了执法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我院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今年被省高院确定为“法官廉政建设工程重点项目示范单位”,打造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一、抓教育管理,树立了司法为民新理念

为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院党组从抓法官干警学习教育入手,通过抓学习教育、抓理念更新、抓党风廉政、抓作风转变,使全体法官干警进一步明确了发展思路,坚定了司法宗旨,增强了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年初,我院对深入开展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的教育活动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组织干警对“三个至上”、“三项重点工作”、司法为民、服务大

1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分层次、分专题的学习讨论,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特征及新的目标有了更进一步的准确把握,明确了“保稳定、保增长、保民生、促发展”的工作要求。

在专题学习培训中,通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举办专题辅导、部门学习讨论、创办学习专栏、撰写心得体会、统一组织考试等有效形式,提高广大法官干警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肩负的历史使命,坚定了献身司法审判工作的政治信念,深刻懂得了规范执法行为是确保司法公正、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保证,是人民群众在新时期对司法审判的新期待、新期盼,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

院党组围绕“五个严禁”的严格规定,倡导队伍管理“100-1=0”新理念,积极培育“院兴我荣,院衰我耻”的集体荣誉感,努力营造和谐融洽团结的氛围,增强法院团队的凝聚力、战斗力。在办公楼走廊、会议室悬挂宣传板和廉政警句,营造了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为进一步严格车辆管理制度,实行公务车辆8小时外和节假日全部封车,遏制了特权思想和警车私用的现象。连续七年,全院法官干警中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树立了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同时,狠抓党建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共产党员在各个工作岗位的先锋模范作用。尤其是审判一线各党小组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开展以增强综合素质为主题的党建活动,党员法官争挑工作重担,勇办难案疑案蔚然成风,推动了审判工作的蓬勃开展。

二、抓制度建设,建立了规范执法新机制

为建立执法规范化的长效机制,我院以完善法官干警执法档案制度建设和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为重点,使执法行为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是从完善干警执法业绩档案考评体系入手,在全面总结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成立了“执法业绩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爱辉区法院关于建立法院干警执法业绩档案的实施方案》和《爱辉区人民法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业绩考评办法》,制作了爱辉区法院审判业绩管理系统考核考评表、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考核表和工作效能表,一人一档,一案一卡,确保建立执法业绩档案工作能够有序、规范地进行。

二是从提高司法服务水平入手,针对部分当事人往往由于文化知识及法律知识的浅薄,对诉讼、执行风险认识不足,举证责任认识不明的客观实际,严格执行“一卡三书”制度,即“便民服务卡”、《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征求意见书》,受到了广大当事人的热情欢迎。

三是从规范干警的司法行为入手,为干警建立了廉政档案,坚持执行个人收入、礼品登记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聘请廉政监督员和执法监察员13名,随时接受院内外监督,使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时刻保持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还制定了《岗位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廉政保证金》等一系列防范“三案”的长效机制,人民法院良好的形象逐步树立。

三、抓案件评估,完善了考核监督新体系

为充分增强法官干警依法办案的自觉性和执法责任意识,我院集中人力和精力进一步完善了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坚持对公正指标、效率指标、效果指标三个部分采取量化、细化的原则,贯彻“零差错”、“办铁案”、“快办案”和“案结事了人和”的审判管理理念,突出记录和考评法官“五责”,即法官按指标办案的职责;法官公正办案的职责;法官高效办案的职责;法官预防涉诉信访的职责;法官廉洁办案的职责。逐项提出任务指标和评分标准,实现对干警执法的全程监督。

为确保任务的落实,各审判庭将部门目标任务分解到个人,采取院与部门、部门与个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的办法,落实工作责任和任务推进进度。同时,设立专门的案件评查机构,依据案件评查制度和案件评查细则,对全院刑事、民事、行政各类案件及执行案件进行逐案评查,对评查结果进行及时通报,对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故意或过失办错案的,对办案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连带责任。对部门和个人办案数量、质量情况采取逐月上报、季度通报、年终考核的办法,促进其办案任务的出色完成。

针对少数法官重实体轻程序的行为,我院始终坚持“四个公开、四个当庭”,即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法庭审判一律公开,进一步规范了庭前证据交换、证据展示、证人出庭等,减少案件认定中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四个当庭”即:当庭举证、当庭质证、当庭认证、当庭辩论,推行判决后答疑。规范合议庭案后评议工作。坚持进行庭审观摩评比,每季度组织一个审判业务庭或基层法庭进行一次庭审观摩,由审委会委员或特邀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后现场评议,提出优点和不足。案件评查通报制度的开展对提高案件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使我院审判工作有了长足进步,去年以来发回重审案件明显减少。今年1—8月份全院共审结各类案件824件、结案率为74.3%、调撤率为75.7%、执结率为72.2%,更审改判率为1.5%。出现了结案率、调撤率、执结率同比上升,改判率同比下降的“三升一降”的好态势。

四、抓服务技能,增强了公开执法透明度

近年来,我院不断丰富活动载体,多措并举,全面推行“阳光司法”,使执法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积极开展“访企业、提建议、促

发展”活动,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服务实施意见,妥善解决企业破产等涉法问题。实施司法为民工程,妥善审理社会保障、劳动争议、土地纠纷等事关民生问题的案件,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为经济社会发展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于残疾人、下岗职工和困难企业依法减、缓诉讼费和无偿提供法律服务。开设了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全力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建设信访“心连心”工程,建立了一站式立案服务制度,将立案、送达、信访接待、法律咨询等集成在立案大厅内,方便了当事人诉讼。

自“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围绕活动要求,紧密结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审判工作实际,把 “法律六进”活动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和重大举措,积极开展了以深入基层法庭、深入包扶村屯和深入重点企业为主的“三深入”活动,倾听群众呼声,查找工作差距,为执法公开化开创了的崭新局面。年初以来,通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巡回办理案件214件,进农村、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开展法律宣传26次,受教育群众近万人。在联村共建活动中,相继出资近10万元,为帮扶屯村修建文化广场、购买健身器材、打抗旱水井、赠送电脑、法律书籍;为贫困户送去月饼、慰问金和米、面、油等生活用品,出资为贫困学生缴纳学费、购买学习用品;向村民讲解放火罪、失火罪和保护国家森林资源等法律法规,提高村民防火意识。通过法官们一点一滴的惠民行动,为新农村建设送去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我院始终把服务百姓作为落脚点,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法官廉政建设工程,健全先进典型激励保障机制,以“提纯队伍、提高质效、提升形象”为切入点,以先进典型为引领,加强公正、严格、文明执法的引导,培养正义、正直、正派的法官,在全院上下开

展了“学英模、找差距、比贡献”、“远学宋鱼水,近学蓝晓娜”等学创活动,收到明显效果。在先进典型的模范作用引领下,全院干警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形成了人人比学习,人人比奉献的工作热潮,显现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

五、抓信息管理,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

我院十分重视信息化建设,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不断加强对专网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在数据应用上狠下功夫,为审判信息和其他各类工作信息传输、交流和应用搭建平台。截止目前,已建成了局域网络,围绕办案进行网上流程管理,逐步向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督环节进行重点建设。完成了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并始终按要求将新收执行案件全部录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数据库。该系统包括案件信息录入与管理、案件信息查询、执行案件信息统计、执行法律法规查询、执行工作论坛、执行资讯发布等功能,基本满足了执行工作的各种信息管理需要。该系统的运行,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的监督、确保执行的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廉洁。目前,该系统正在运行中。

院党组还充分认识到信息技术在提高办公、办案效率和应对突发案件的快速反应能力上的作用,加大信息技术的投入,筹措资金为干警配齐巡回办案专用设备和电脑办公设备,装备了档案管理设备和安检设备,配备了录音录像设备,并对庭审实时监控、全程录音录像,招录网络信息管理员一名,强化技术培训,我院信息化建设正向科学化、规范化目标迈进。

爱辉区人民法院

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自查报告 第3篇

关于“执行力建设年”的自查剖析报告

按照XX市执行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执行力建设年”工作自查自纠阶段的实施意见》(什执建„2012‟4号)文件要求,我镇在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中开展了认真细致的自查工作,并广泛征求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梳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照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个别干部的首问负责制做得不到位,服务意识有不强的现象。从总体上计,全镇干部职工基本做到了对待群众语言文明、态度诚恳,但涉及非本职工作的事,有推诿、敷衍的现象,影响服务质量及对外形象,服务意识不强。

(二)个别干部责任意识不够强。只求完成本职工作,不出问题,把工作的标准定位在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上,至于完成的怎么样,没有进行过思考,也没有更好地从分析问题、研究问题的角度去更好地解决问题。

(三)个别干部工作的主动性不强。自己所负责的工作按照老的工作方法,按照上级部门及领导的安排,不主动想问题办事情,缺少工作的主动性,以致工作过程中不能面面俱到,有些问题考虑不太全面,工作做得还不够细。

(四)个别干部在落实重点工作推进上不及时,执行不 到位。虽然镇村党员干部能贯彻执行党委政府的工作决策部署,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但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个别跟进不及时、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的情况。

(五)个别干部创新意识不强。全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大多能做到工作上有责任感,作风较为踏实,但惯性思维强,创新意识弱。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工作难度大,需要党员干部针对不同的情况或工作对象,灵活处理,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方法,不死搬硬套。实际工作结果却不同程度地出现方法不当,质量不高、群众不满意等情况。

(六)个别干部工作效率不够高,“争创一流”的意识不够强。虽然干部职工按程序办事,按计划完成各项本职工作,但是仍然存在有办事拖拉,效率不高的情况,同时上进心不是很强,争创一流成绩的意识有等增强。当前,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也有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因此,勇于克服困难,把握机遇,提高效率,争创一流对我镇广大党员干部尤为重要。

(七)各部门在工作上的配合欠佳。全镇各站、办、所工作关系密切,总体上看,全镇人员能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工作,比较注重团结协作和整体推进。但有时因为各办、各部门工作具体情况,存在着部门工作利益大于全局工作,导致各行其是,互不干扰,协调配合差的情况,影响到政府工作的执行程度。

(八)深入基层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不够。虽然全 镇人员能够做到依法行政,也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但也有个别党员干部有官僚思想,深入基层、深入村组办实事不够、手段不多、不重视群众意见,办事质量差等情况,造成干群众关系疏远,影响干部队伍形象。

二、剖析原因。

存在上述各个方面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虽然有客观的因素,但主观上的原因是根本的。

(一)理论学习不够深入。个别干部普遍存在对理论武装头脑的紧迫性认识不足,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学习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存在实用主义,要用什么才去学什么,与工作关系密切的才学,与工作关系不大的少学,没有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对理论的钻研不深入,对科学发展观把握还有不深不透的地方,需要进一步下功夫。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学用脱节,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意识不强,没有充分把理论和实践紧密地联系起来,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和解决问题、指导工作、提高工作水平。

(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还不够牢固。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得失和人民利益的关系,表现在工作上就是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强,执行力度不够大,从而导致工作拖拉、效率不高,对工作抱着只图完成,不图质量,不求创新的做法。

(三)没有完全正确处理好“与上比”和“与下比”的关系。“谈到利益时与好的比,谈到工作时与差的比”这种 错误做法曾经比较流行,个别干部或多或少受到了影响,看到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现象时,总觉得自己划不来,以至于造成个别干部想干就干、可干可不干、懒散自由的现象。

三、整改措施

针对自查自纠的问题,我镇明确今后整改的方向,深入推进政府文化建设,研究整改提升阶段的思路,着力完善制度,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全面落实市委和镇党委关于执行力建设年的部署安排。

(一)开展机关干部的培训,提高干部素质、打造效能政府、增强机关凝聚力,激发为民服务内动力,建立“学习型机关单位”。一是培育机关文化理念,加强精神文化建设;二是开展丰富载体活动,加强行为文化建设,机关文化是培养团队精神的有效途径,是机关工作作风、精神面貌的动态体现;三是加强对机关文化建设的领导,把此项工作纳入我镇基层组织建设重要议事日程;四是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激励文化建设。严谨规范的制度机制是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有效保证;五是优化工作服务环境,加强环境文化建设。要教育机关干部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断培育公仆意识;要积极开展业务和文明礼仪的培训,推广文明用语;要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全程代理制等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服务项目办结率,全面提升干部整体素质。

(二)健全责任机制。在执行中明确任务、分清责任,提高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靠制度和机制作保障。要建立主体明确、职责清楚、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把职责明确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对关系全局的重点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要求,明确完成时限;要完善干部工作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同时进一步加大目标责任考核力度,使全镇干部人人有任务、有目标、有方向,从用人机制上促进干部转变作风,强化执行力。

(三)健全督导机制。要探索建立对全镇干部执行力的督导机制,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大对执行不力的干部查处力度,实行有责必究的制度。紧紧抓住“不落实的事”,严管严究“不落实的人”,要做到事前有布臵、事中有督办、全程有牵头,环环相扣,一抓到底。对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对工作的完成时限、取得成果等进行通报。从工作效率上推进执行力建设,要求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所有干部要在规定的工作日内以最短的时间完成工作任务。在政务公示栏中公开设臵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健全激励机制,严肃执行纪律。坚持以扬善惩恶,旗臶鲜明地关心、支持和重用那些讲真话、干实事、敢抓敢管、干事创业的干部,激发全镇干部的活力,肯定镇干部的正确行为、奋斗目标,把个人潜能变成执行效能,对完成工 作任务好、执行到位的干部重奖,建立激励机制;加强对干部工作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维护决策和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强化对镇干部执行力的跟踪考核和问效,对决策、部署执行不力者,对责任心不强、执行失误的干部,要追究相关责任,建立“压力”机制。

(五)加强政务公开,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通过政务服务中心公示栏、宣传单、宣传标语、广播等,加大政府政务的宣传力度,公开政府信息,让群众随时了解政府的各项政策的出台、工作的进展等情况,特别是当前执行力建设活动的开展情况,以便让社会各界实施更加广泛的监督。同时,进一步了解群众对政府的各方面需求,切实做到“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事情改起”,真正打造群众满意的政府。

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自查报告 第4篇

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近年来一些当事人诚信意识缺失、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现象多发易发,许多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及时得到维护,在这种情况下,执行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然而,基层法院的执行工作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么顺利,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为此,XX法院对基层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对策建议。

一、XX法院执行工作现状

(一)执行队伍情况。

XX法院目前共有执行局、金融执行局和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局三个执行机构。其中执行局局长X名、副局长X名、干警X名。金融执行局局长X名、副局长X名,干警X名。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局局长X名,副局长XX,干警X名。

(二)案件执行情况。

XX年1—11月份,全院共受理执行案件X多起,执结X起,执结标的额达X亿元,拘留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X人,将X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X多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存款、房产和车辆等信息进行了查控。

二、当前制约执行工作的突出问题

(一)执行力量薄弱。

一是案多人少。当前,基层法院执行案件激增,而执行干警数量却没有相应的增加,导致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以XX法院为例,几年前,执行案件仅有X多起,执行干警X多人,XX年执行案件突破X起,而执行人员仅增加到X人,而且还要承担日常事务、党建、学习、调研、扶贫等相关工作,真正能够投入一线办案的人员仅为X多人,而同期内蒙古一些基层法院,执行案件每年仅有X多起,执行干警就有20多人;二是后勤保障不足。法律规定的执行程序较多且送达期限较短,每一案件都需要执行员多方查找了解被执行人信息,时间精力耗费较多。同时配备的公务用车也较少,又要办案人自己垫付加油、路费等,打印设备落后,致使执行员的办案效率大大降低、积极性受挫;三是高科技设备缺失。个别基层法院还没有建立执行信息化系统,导致被执行人的存款、房产、车辆等信息不能够及时查控,执行干警必须亲自到银行、房管局、车管所查询,无形之中降低了执行效率。

(二)执行工作水平有待提高。

基层法院执行工作水平不高是不争的事实,个别执行人员执行观念滞后,方法简单。旧有的执行观念没有完全转变,接待当事人态度傲慢,语言粗暴、语气蛮横,不能耐心正确的给当事人讲解法律,力求用法律感化人。而动不动以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给当事人施压,这种不科学的执行方法容易招致当事人对执行人员乃至法院的不满,给执行工作带来阻力。

(三)执行环境恶劣。

一是当事人法制观念淡薄。基层法院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大多处于社会最底层,法制观念淡薄,给执行工作带来极大的阻力。通过调研发现,许多申请执行人普遍存在这样一种心理:法院判决我赢了官司,就必须给我执行,好像除了安静等待按时到法院兑现承诺之外不关自己其他什么事似的。对于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又查无可供执行财产应依法退出的案件,申请执行人又不愿意退出执行程序,将案件执行不能的原因归咎为执行员办案不力,采取上访闹访的手段给法院施压;二是被执行人恶意逃避法院执行。部分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但不愿积极履行判决义务,故意外出躲债、转移存款故意拖延履行,甚至有假借执行和解之名迫使申请执行人作出让步,为其拖延、逃避履行判决义务赢得必要时间;三是当事人不正确甚至错误的处事方法和传统心理给执行工作带来困难。部分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不通过正常渠道、不采取正确方式与执行员交流和反映意见,无论是申请执行人还是被执行人只要稍感不满意就置法律和信访条例之规定于不顾,通过各种渠道上访、信访、缠闹执行人员;即使程序合法、执行客观公正,但当事人总认为执行人员办人情案、金钱案,对执行人员存在天然偏见和不信任感。

(四)执行工作法律规定不完善。

我国没有独立的强制执行法典,现行《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民事强制执行的条款少而且表述笼统。《民诉法》中对执行工作的规定不仅量少,且其权威性、整体性、系统性和操作性相对其他专门立法要差;对法院执行部门的性质、地位没有给予明确的规定;虽然最高法院作出过一系列相关司法解释,但对执行工作中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有时还是难以找到准确的法律依据。同时,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尚缺乏明确和操作性强的处罚手段和制裁措施。《刑法》第313条虽然规定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刑罚制裁措施,但表述不够详尽、具体。

(五)执行工作合力尚未形成。

破解“执行难”,仅仅依靠法院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形成合力。然而,现实中,执行工作合力远远没有形成,严重阻碍了法院执行工作。例如,法院立案、审判、执行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不完善,个别案件在立案、审理阶段,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没有及时保全。一些负有协助法院履行法定义务的部门,以一些内部规定等名义,对法院执行工作不配合、不协助,或拖延、阻碍法院的执行工作。

三、促进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执行力量。

要从物质上改良执行装备,吸引和选调一批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公正廉洁的人员从事执行工作。要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干警的执行艺术和技能。要尽量让执行干警少承担与执行无关的工作,保证执行干警全身心投入执行工作。要加大执行信息化建设力度,使执行干警足不出户就可以查控被执行人财产。

(二)创优执行环境。

一是要大力宣传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体公民尤其是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使更多人理解和支持执行工作,努力形成自觉履行和协助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良好社会氛围,营造和谐的执行工作环境。二是要选择典型的强制执行案件进行公开报道,并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书的被执行人予以曝光,以示教育、威慑,营造舆论环境。三是要加强舆论和社会监督,提高依法办事的透明度和效率。通过舆论媒体和社会大众对法院和当事人的行为进行监督,净化执行环境,促使干警依法执行,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四是要加大对阻碍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的单位,人民法院要向该单位发出司法建议,敦促其积极配合并向主管部门建议汇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进行公开曝光,同时采取申报财产、查封扣划、依法搜查、拘留等措施。

(三)加强执行立法工作。

针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法律规定缺乏和相对滞后的现状,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制定出台《强制执行法》,将民事执行强制措施规定得更加明确、具体。同时对执行主体和程序以及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责任与惩戒办法等问题制定系统的法律规范,使执行各个环节都有法可依,让逃避执行的行为人受到应有的制裁。

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自查报告 第5篇

知》的意见

为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04]5号),确保生效法律文书依法及时执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结合我市情况,制定以下意见。

一、人民法院和国土资源、房屋管理部门(包括国土、房屋交易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发

[2004]5号联合通知的规定办理执行案件和协助执行事项。

二、国土资源、房屋管理部门应当落实专门部门或安排专人负责受理人民法院的查询、查封(含预查封、轮候查封)、权属转移登记等协助执行事项。不得以受理协助执行的专人不在或需要领导签字等为由,而不及时办理协助执行事项。

人民法院依法查询土地、房屋登记等档案资料,由国土资源、房屋管理部门的档案室负责办理具体协助查询事项,且不得收取除复印资料成本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三、人民法院查封土地、房屋,应当在《民事裁定书》中明确查封的土地、房屋的权属、座落、位置、面积等状况;进行分割查封的,必要时应附有分割查封的土地、房屋的具体位置的方位图或红线图(有明确楼层、房号的房屋,面积基本固定的除外)。

查封的土地、房屋坐落、位置、面积、方位图或红线图不明确的,国土资源、房屋管理部门有登记材料的,应当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查询明确;国土资源、房屋管理部门没有登记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向有关规划、设计、勘测等部门查询明确。方位图或红线图确无法查明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定中明确有方位图或红线图的除外,其余部分的土地或房屋予以查封。

四、人民法院在裁定分层查封房屋时,应当采用明确的楼层编号,预查封或没有明确楼层编号的房屋,应当标明物理层号,左、右、前、后或东、南、西、北的方位等情况。

五、人民法院作出的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后,国土资源、房屋管理部门不再办理案件当事人申请改动土地或房屋编号的变更登记。国土资源、房屋管理部门依职权需变更土地或房屋编号的,应当及时通知作出查封裁定的人民法院;房屋开发商确需变更土地或房屋编号的,应当经作出查封裁定的人民法院同意。人民法院同意土地或房屋编号变更的,应当作出相应的变更裁定,重新送达各方当事人和相关协助义务人。

六、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轮候查封的,国土资源、房屋管理部门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先作出裁定的法院查封的情况,包括送达法律文书、送达签收等情况。

人民法院依法进行预查封的,国土资源、房屋管理部门在办理完权属登记,预查封转为正式查封后,有义务通知人民法院转为正式查封的情况,以便法院及时处分查封的标的物。

七、多个法院对同一宗标的物进行轮候查封的,为实现抵押权的法院可以优先于其他法院对抵押权所指向标的物进行处置,但应当函告先查封法院,国土资源、房屋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办理。

为依法实现被拆迁人、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的权益人、工程款优先权人等的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处置标的物的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先后顺序一并执行。其他进行轮候查封的法院,依查封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置。

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变更,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原办理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不能收回的,应当在《协助执行通知书》上注明原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字号)作废,由国土资源、房屋管理部门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注销。未注明的,国土资源、房屋管理部门应告知人民法院补正后予以办理。

九、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进行处分,应当委托有合法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进行变价时,应当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经两次拍卖流标的,且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放弃以流标价以物低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十、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处分土地使用权,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的性质和用途。获得土地使用权人若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或用途的,须取得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批准同意。

十一、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进行处分的行为属国家司法行为,国土资源、房屋管理部门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中,应当收取的土地权属调查费、证书费、测绘费、土地契税以及土地收益金或土地出让金;房屋转移登记费、转让手续费、房屋契税等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只向获得土地使用权人或房屋所有权人收取其应当缴付的部分,对原土地使用权人或房屋所有权人不应收取任何费用。

十二、国土资源、房屋管理部门对人民法院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应建立详细的登记台帐;已设立计算机业务处理系统的单位,应建立房地产限制信息数据库并录入受理查封登记的相关信息。

十三、人民法院送达有关司法文书和国土资源、房屋管理部门受理协助执行事项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l、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送达有关司法文书应当主动出示执行公务证和工作证,表明身份。未出示者,受送达机关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受理。

2、受送达机关的工作人员应当对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司法文书,予以核对。

3、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查阅登记档案,协助执行的人员应当核对要求协助执行的土地、房屋权属状况与档案记载内容是否一致,座落(街道、门牌号、幢号、单元、楼层、室号或轴线)是否清楚,位置是否准确,是否有其他限制信息等。对不明确的或有其他限制信息的,应向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提出审查建议,并出具《审查建议书》,要求人民法院及时予以补正,但不得停止受理。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对国土资源、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审查建议书》给予书面回复。

4、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为必收要件。受送达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收受人民法院相关协助执行司法文书时,应填写《查封(冻结)登记业务受理单》,并在人民法院《送达回证》上签字。

5、受送达机关的工作人员应当将受理协助执行事项记入受理查封登记业务台账及土地、房屋登记卡记事栏内,录入计算机业务处理系统限制信息数据库。并将《查封受理单》、《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与该土地、房屋登记档案合并归档。

十四、人民法院进行诉前保全、诉讼保全或先予执行适用本意见。

十五、本意见适用于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和全市各国土资源、房屋管理部门办理协助执行事项。本意见如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相抵触者,适用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自查报告 第6篇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移民办党组一直十分重视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工作,成立了以主任(党组书记)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了单位目标考核主要项目中,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同时由综合科负责规服工作牵头及日常管理等事务,切实将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目标任务落到了实处。我办还经常性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相关文件及制度,使全体干部不断转变观念,不断强化服务意识。

二、狠抓政务公开,积极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一)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一是按照要求及时更新了政务公示栏,公布了领导分工、工作职责、内设机构、办事流程、服务承诺等内容。二是加强了电子政务建设,将内部党政网和外部公众信息的建设和管理进行了明确分工和责任细化。指派专人负责内部党政网管理和外部公众信息网管理工作。及时接收和发表各类工作文件、信息,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扩大了各项工作的宣传面。三是推行了首问责任制,规定凡是办事群众进入本单位,第一个接待的工作人员必须负责为办事群众热情服务、耐心解答、直到群众满意为止。四是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办事流程,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杜绝了暗箱操作等不规范现象发生。

(二)形式灵活多样,积极创新发展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针对不同政务和事务的内容、要求、对象等,充分利用移民办门户网站,适时公开办事公开信息,切实方便了群众办事。认真贯彻有关文件精神,增强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强调对主要业务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对传统的政务公开项目进行调整充实、完善,围绕事关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把事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把群众特别关心关注的事,把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事,纳入政务公开的范畴,并根据工作重点变化和发展,不断拓展和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

一是进一步理顺了单位内各科室职责及分工,制定和完善了各级岗位职位职责,建立了激励约束机制。二是结合我办实际情况,逐步健全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实现了制度化管理工作机制,提高了管理效能。三是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和日常监管,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不断提高干部素质,明确了“有为有位、有权有责”的干部管理方针。

四、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监督评议机制

一是认真贯彻和落实《XX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继续推行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监督员制度,广泛收集公众反馈的意见、建议和评议,经常性地开展群众调查,使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监督工作进一步制度化、经常化。二是根据本单位的各项工作职能,推行了民主决策制度。三是严格实行党组议事制度,做到重大事项均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五、强化依法管理,改善政务环境

一是结合我办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度起草和制定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加以公布。另外,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清理、修改和废止了十余项不适应城乡一体化、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年等要求或是有新规定出台原标准应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我办做到了包括临时人员在内的每位职工有医保、社保,更好地完善了社会保险体系,为职工解决后顾之忧。

六、2010年工作打算

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自查报告 第7篇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 点击次数:812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发〔2009〕43号

【发布日期】2009-07-17

【生效日期】2009-07-17

【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人民法院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

(法发〔2009〕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七日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下,人民法院不断推进执行体制和机制改革,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有力保 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但是执行难问题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执行的力度 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此,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一系列文件精神,以解决执行难为重点,切实改进和完善执行工作体制机制,着 力推进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

一、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

(一)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要努力提高执行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联系,及时处理执行线索和突发事件。高、中级人民法院应当 成立执行指挥中心,组建快速反应力量。有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成立执行指挥中心。指挥中心负责人由院长或其授权的副院长担任,执行局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为了便于与纪检、公安、检察等有关部门的协调,统一调用各类司法资源,符合条件的执行局长可任命为党组成员。指挥中心办事机构设在执行局,并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快速反应力量由辖区法院的执行人员、司法警察等人员组成,下设快速反应执行小组,根据指挥中心的指令迅速采取执行行动。

(二)完善立审执协调配 合机制。加强立案、审判和执行三个环节的协作配合,形成法院内部解决执行难的合力。立案阶段要加强诉讼指导、法律释明、风险告知和审前和解,尤其是对符合 法定条件的案件依法及时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审判阶段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要依法及时采取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要大力推进诉讼调解,提高调解案件的当庭 履行率和自觉履行率;要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强化判后答疑制度,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案结事了;要努力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增强说理性,对双方的权利义务 要表述准确、清晰,并充分考虑判项的可执行性。

(三)建立有效的执行信访处理机制。各级人民法院要设立专门的执行申诉处理机构,负责执行申诉信访的审查和督办,在理顺与立案庭等部门职能分工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四级法院上下一体的执行信访审查处理机制。上级法院要建立辖区法院执行信访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在人民法院网上设置专页,逐案登记,加强督办,分类办结后销号。进一步规范执行信访案件的办理流程,畅通民意沟通途径,对重大、复杂信访案件一律实行公开听证。要重视初信初访,从基层抓起,从源头抓起。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信访终结机制的作用。加大信访案件督办力度,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开展执行信访情况排名通报。完善执行信访工作的考评机制,信访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

(四)强化执行宣传工作。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强同党委宣传部门的联系,将执行工作作为法制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执行工作宣传的整体规划,提高全社会 的法制意识和风险意识。要与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报道、跟踪报道、现场采访、设置专栏等方式,开展 执行法规政策讲解、重大执行活动报道、典型案例通报、被执行人逃避、规避或抗拒执行行为的曝光等宣传活动。要高度重视民意沟通工作,通过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了解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把合理的社情民意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提高执行工作水平。

二、加快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一)建立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级人民法院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组织排查和清理阻碍执行的地方性规定和文 件,解决执行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法院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督促查处党政部门、领导干部非法干预执行或特殊主体阻碍、抗拒执行的违法违纪行为,协调处理 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或暴力抗法事件、重大执行信访案件;组织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对各类重点执行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对政府机关、国有企业等特殊主体案件,研究解决办法。重大执行事项经联席会讨论作出决定或形成会议纪要后,交由相关部门负责落实,落实情况纳入综合治理考核范围。

(二)加快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建设。各级人民法院要努力争取党委的支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要在制度上明确与执行工作相关的党政管理 部门,包括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新闻宣传、综合治理、检察、公安、政府法制、财政、民政、发展和改革、司法行政、国土资源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人民 银行、银行业监管、税务、工商行政管理和证券监管等部门在执行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积极协助人民法院开展有关工作。要建设好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执行案件信息与其他部门信用信息的共享,并通过信用惩戒手段促使债务人自动履行义务。

(三)实施严格的执行工作考评机制。要完善和细化现有的执行工作考核体系,科学设定执行标的到位率、执行申诉率、执行结案率、执行结案合格率、自行履 行率等指标,合理分配考核分值,建立规范有效的考核评价机制。考核由各级人民法院在辖区范围内定期、统一进行,考核结果实行公开排位,并建立末位情况分析 制、报告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实行执行案件质量评查和超期限分析制度,将执行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纳入质效管理部门的监管范围。各级人民法院要建立执行人员考评 机制,建立质效档案,并将其作为考评定级、提职提级、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要规定科学的结案标准,建立严格的无财产案件的程序终结制度,并作结案统计。建 立上级法院执行局和本院质效管理部门对执行错案和瑕疵案件的分析和责任倒查制度。上级法院撤销或改变下级法院裁定或决定时,要附带对案件进行责任分析。本院质效管理部门发现执行案件存在问题的,也要进行责任分析。

三、继续推进执行改革

(一)优化执行职权配置。一是进一步完善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机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管理机制,中级人民法院(直辖市除外)对所辖地区执行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进一步推进“管案、管事、管人”相 结合的管理模式。二是实行案件执行重心下移,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作为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机构,原则上不执行具体案件,案件主要由中级人 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执行,也可以指定专门法院执行某些特定案件,以排除不当干预。三是科学界定执行审查权和执行实施权,并分别由不同的内设机构或者人员 行使。将财产调查、控制、处分及交付和分配、采取罚款、拘留强制措施等事项交由实施机构办理,对各类执行异议、复议、案外人异议及变更执行法院的申请等事 项交由审查机构办理。四是实行科学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打破一个人负责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积极探索建立分段集约执行的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统一调查、控制和处分被执行财产,以提高执行效率。要实施以节点控制为特征的流程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合议庭和审判长(执行长)联席会议在审查、评议并提出执行方案方 面的作用。

(二)统一执行机构设置。各级人民法院统一设立执行局,并统一执行局内设机构及职能。高级人民法院设立复议监督、协调指导、申诉审查以及综合管理机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设执行实施、执行审查、申诉审查和综合管理机构。复议监督机构负责执行案件的监督,并办理异议复议、申请变更执行法院和执行监督案件;协调指导机构负责跨辖区委托执行案件和异地执行案件的协调和管理,办理执行请示案件以及负责与同级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申诉审查机构负责执行申诉信访案件的审查和督办等事项;综合管理机构负责辖区执行工作的管理部署、巡视督查、评估考核、起草规范性文件、调研统计等各类综合性事项。

(三)合理确定执行机构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要理顺执行机构与法院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推进执行工作专业化和执行队伍职业化建设。实行严格的归口管理,明确行政非诉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的执行,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财产刑等统一由执行机构负责实施。加强和规范司法警察参与执行工作。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和高、中级人民法院的质效管理部门承担执行工作质量监督、瑕疵案件责任分析等职能。

四、强化执行监督制约机制

各级人民法院要把强化执行监督制 约机制作为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一是按照分权制衡的原则对执行权进行科学配置。区分执行审查权和执行实施权,分别由不同的内设机构或者 人员行使,使各项权能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保证执行权的正当行使。二是对执行实施的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进行风险防范。除编制很少的地区外,应当对执行 实施权再行分解,总结出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划分为若干阶段,由不同组织或人员负责,加强相互监督和制约,以 此强化对执行工作的动态管理,防止执行权的滥用。三是加大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力度。认真实施、严格落实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通过办理执行异议、执行 复议和案外人异议案件,以及上级法院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等途径,纠正违法执行和消极执行行为,加强对执行权行使的监督。四是进一步实行执行公 开,自觉接受执行各方当事人的监督。建立执行立案阶段发放廉政监督卡或者执行监督卡、送达执行文书时公布或告知举报电话、当事人正当参与执行等制度。要抓好执行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利用信息化手段和网络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严禁暗箱操作,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预防徇私枉法、权钱交易、违法干预办案等问题的发生,确保执行公正。五是拓宽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执行 工作的监督。完善党委、人大、舆论等各类监督机制,探索人民陪审员和执行监督员参与执行工作的办法和途径,提高执行的公信力。

五、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

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执行队伍建设。要加强对各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负 责人和执行人员的培训,开展执行人员与各业务部门审判人员的定期交流。要突出加强执行队伍廉政建设,逐步在执行机构配备廉政监察员,加大执行中容易产生腐 败的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加强对执行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权力观教育和警示教育;规范执行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的交往,细化岗位职责,强化工作管理措施,化 解廉政风险;建立顺畅的举报、检举、控告渠道和强有力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查纠机制,确保“五个严禁”在执行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要根据执行工作的实际需要,配齐配强执行人员,确保实现中发〔1999〕11号文件规定的执行人员比例不少于全体干警现有编制总数15%的要求,确保执行人员的文化程度不低于所在法院人员的平均水平。要尽快制定下发《人民法院执行员条例》,对执行员的任职条件、任免程序、工作职责、考核培训等内容作出规定,努力建设一支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执行队伍。

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自查报告 第8篇

设自查报告

关于XX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总结报告

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XX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坚持党中央确定的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结合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精神,我局严格对照《xx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办法》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于后。

一、注重实效,强力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今年,我局党组根据xx市委《关于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广委发〔XX〕10号)精神,制发了《关于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广市水党组〔XX〕12号),进一步明确了市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工作重点和领导干部负责的具体责任对象的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到实处。局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其它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1月17日、4月23日、6月19日和11月12日共4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要求提出了阶段建设目标,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了相应整改措施,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我局将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纳入XX年目标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是领导干部联系的责任对象中发生了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人和事,当事人除按规定接受处理外,该领导干部要承担连带责任,当年不得评先进,年终考核不得评优秀,不得晋职晋级。我局还要求各科室站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并对本科室站工作人员从严要求,从严管理。

二、加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注重宣传教育。宣传教育工作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反腐败治本抓源头工作的重要内容。我局侧重抓好了以下宣传教育工作:第一,结合保先教育活动,对全体党员进行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实施纲要》、党的三大作风等党纪政纪方面的教育;第二,通过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和省水利厅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针对本局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局领导干部及中层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第三,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职工观看有关廉政建设的电影、电视、戏剧、专题片、典型案例和展览,通过形象化教育,增强了全体职工反腐倡廉自觉性。第四,由局办公室牵头,坚持了每月2次的职工政治学习制度,全年共有8次以上组织学习市委、市政府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和党纪政纪条规。第五,抽调纪检干部和中层干部及区市县水利局纪检干部共3次近20人次参加省水利厅组织的党纪政纪培训。通过开展上述活动,我局党员和干部职工受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深刻教育,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狠抓腐败源头治理。一是强化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意识,抓住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知识测试和四五普法考试的契机,促进我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二是对照检查《四川省水利行业廉政规定》的落实情况,切实管住有人、财、物权和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权的科室;三是加强水利工程项目管理与监督,严格项目报批程序,重要工程立项安排须由局长办公会决定后再按程序报批;四是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计划、财务与有关业务部门在专项资金安排上的互相监督制约,强化水利资金管理部门与计划、监察、审计及有关业务部门在专项资金使用上的联合检查监督制度。

(三)认真做好责任对象廉政谈话制度。一是局主要领导2次对全局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了2次集体廉政谈话并对全局职工进行集体廉政谈话教育;二是班子成员对自己的廉政责任对象进行了2次以上廉政谈话,并记在了谈话记录薄;三是各科室站负责人对本科室站的职工进行廉政谈话,经过廉政谈话,在源头上有效地起到了预防腐败作用。

(四)严格财务管理。我局始终把抓好财务管理作为本单位反腐倡廉的重要工作来抓。自觉遵守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统一管理,实行财务收支两条线和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等项规定,认真执行财经纪律;按照市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坚持“预算开支、集体审定、一支笔审批”的原则,对上缴和下拨资金及全局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开支,坚持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不搞个人说了算。科室添制设备、召开会议均实行先打经费预算报告,明确资金,经局领导审批后才能实施。来人来客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严格按照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要求,坚持局内财务收支情况半年和年终2次在局内公布,保证了机关财务管理有条不紊。

(五)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局党组按照“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机构协调、科室站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纪检监察机构为主,大胆履行职责,实施监督检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办法,督促检查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反腐败工作的进展落实情况。保证了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今年,我局未发现一人因黄、赌、毒等受到刑事处分,没有一人因行贿受贿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没有重大安全事故和不稳定事件⑸?

三、强力推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我局党组始终把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以此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开展。

(一)认真过好民主生活会。根据《四川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和市委保持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要求,我局党组于4月10日、4月19日和12月4日召开了领导干部专题组织生活和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的办法,查找了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会前结合我局出现的违规案件,广泛征求了区市县水利局、重点水管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和局内各科室站意见,并将群众意见“原汁原味”地反馈给了领导干部本人;会上,班子成员认真地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制定了整改措施,确保了民主生活会收到实效。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二)坚持领导干部清政廉明。一年来,我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牢记党的宗旨,狠刹“五股歪风”,落实好四个坚决纠正工作,全心全意抓好行业工作,为基层服务,局党组成员向社会公开承诺,局党组成员和局中层干部履行书面承诺,不以权谋私,不收受礼品,不收受红包,没有借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和敛财现象;通讯费用严格按市纪委的规定执行,超支费用一律自负。领导班子成员个个带头讲政治,人人带头讲纪律,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做到了顾全大局,配合默契,互相信任,协调有力。在工作中,努力倡导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勤政为民,公道办事,把热心服务基层、热情服务群众作为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塑造了勤政、廉洁、高效的机关形象。领导班子成员模范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克己奉公,依法行政,热情服务。在重大问题的决策时,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反对独断专横、任人唯亲和以权谋私。无论是在人事安排、资金分配,还是在基本建设方面都保持了廉洁的党内风气,领导干部带头倡导与人为善,和睦相处,诚挚为人,抵制了低级趣味的思想和行为。

(三)严格控制各种业务会议。我局党组会、支部党员大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中心组学习会、职工政治学习会按规定时间定期召开外,其余业务会实行了报批制度,未经局领导研究同意,各科室站一律不得召开全市性的业务会议;召开各种会议着力提高会议质量,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提倡开短会,即使召开带全局性的水利业务工作会议,时间也没有超过一天;市局召开的各种会议,除现场会外,一律在市局会议室进行,没有在风景名胜区开会,不存在借开会或培训之名,组织外出参观旅游,没有组织公费出国旅游现象。

(四)加强对小车的管理和使用。我局进一步完善了《xx市水利局车辆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现有小车运行管理,建立了《xx市水利局公务派车办法》,领导用车一律由办公室派车,中层干部或一般工作人员确需用车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派车,杜绝了公车私用的现象。即使领导干部和职工个人因事需用单位小车,均坚持了先交费后用车的制度。全局小车管理非常规范,降低了运行费用。

(五)制订完善各项制度。我局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建立健全《xx市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xx市水利局关于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xx市水利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xx市水利局机关工作人员纪律》、《xx市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xx市水利局车辆管理制度》、《xx市水利行业要情报告制度》等7个制度,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个人档案33个。同时,局领导班子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要求职工做到的,领导班子及成员首先做到;要求职工不做的,领导班子及成员首先不做。对违反机关管理制度的人员,不管是领导班子成员还是其他职工,只要违反了机关管理制度,必须一视同仁,严肃处理,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行为,年终局内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进行了严格考核,确保机关制度的严肃性。

四、强化执法,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按照市纪委和省水利厅纪检组的工作部署,结合水利行业实际,在全市内开展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要求全市水利行业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狠刹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不良风气,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等问题,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一)严禁加重农民负担。严格执行中、省、市关于“减负”的有关规定和纪律,没有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和提高原有的收费标准,没有在规定之外进行任何形式的摊派和收费。推行水价改革,纠正水利工程建设中拖欠和克扣农民工资问题;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了涉农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度。

(二)加强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督促水利行业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杜绝了基层站所工作人员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和刁难群众等问题发生。

(三)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对取消的审批项目加强后续监管,对保留的项目严格审核和论证,建立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

(四)落实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公共财政体系,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五)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拟任领导干部时,在提请党组讨论研究前,坚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对拟提拔任用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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