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的说明

2024-06-29

关于2014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的说明(精选12篇)

关于2014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的说明 第1篇

关于2014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的说明

各学院:

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14年6月17日会议精神,我校2014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按以下条件进行:

第一、普通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历次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最高成绩不低于400分且满足其它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艺术类本科学生、体育特长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历次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PRETCO-A)最高成绩不低于40分或CET4最高成绩不低于400分,且满足其它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英语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历次大学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最高成绩不低于60分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最高成绩不低于425分,且满足其它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德语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历次大学德语专业四级考试(PGG)最高成绩不低于60分或作为第二外语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最高成绩不低于425分,且满足其它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小语种(日语、俄语)学生,历次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最高成绩不低于400分,或本小语种四级考试(CJT4、CRT4)历次最高成绩达到55分(满分100分制),且满足其它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方可授予学士学位。各小语种成绩,须为本校校内考试取得的或在本校报名经教务处批准后到指定学校考试取得的。

第六、关于2014届专升本学生英语水平测试问题。因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未达到规定分数而不能授予学位的专升本(非外语类)学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如果测试成绩合格,且满足其它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CET4、CET6、PRETCO-A、TEM4、PGG成绩或小语种的CJT4、CRT4成绩未达要求,但应征入伍或自愿到西部(限西藏、青海、新疆)工作并落户的毕业生,且满足其它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方可破格授予学士学位。申请破格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入伍通知书,或报到证、报到单

位到岗证明及落户当地的公安机关证明,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字同意后方可授予。

第八、CET4、CET6、PRETCO-A、TEM4、PGG成绩或小语种的CJT4、CRT4成绩未达要求,但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医、支教、青年事务综合岗位和扶贫)、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村官计划及士官直招计划,且满足其它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破格授予学位。申请破格者必须提供主持部门和服务单位的到岗证明,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字同意后方可授予。

第九、申请破格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发表学术论文的“重要期刊”,明确为参照研究生处提供的期刊目录执行。学生发表学术论文,若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也可以申请破格授予学位。

第十、体育特长生用于申请破格授予学士学位的奖励证书由校体委核实和认定,并提供书面材料给教务处。

第十一、其它破格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严格按照《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武科大教〔2007〕82号)文件执行。

教务处

2014年6月17日

关于2014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的说明 第2篇

各学院:

根据《市学位办关于开展应届毕业生学位认证服务工作的通知》(津学位办〔2014〕7号)的精神,为规范学位认证工作,方便2014届高校毕业生求职或升学,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将继续在我市开展应届毕业生学位认证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

天津市各学位授予单位授予的应届毕业生的学士学位证书。

二、认证原则

学位认证服务遵循“自愿”的原则,即学生本人自愿,用人单位自愿。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或用人单位进行学位证书认证,更不得将是否认证与学位证书发放挂钩。

三、认证程序

学位证书认证工作按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市学位中心汇总审核、教育部学位中心认证、出具中文《学位认证报告》的程序进行。

认证工作结束后,教育部学位中心将认证数据加入全国学位认证管理系统,被认证者可以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网站查询。

四、认证申请要求

(一)各学院应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学位认证的宣传、组织、审查、汇总和上报工作,保证每个学生都能知晓认证工作的原则、程序、收费标准,以及其它相关事项。

(二)申请认证的应届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院递交《中国学位证书认证申请表》(附件1),并缴纳100元认证费。学院对其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其相关信息录入《2014届毕业生学位认证数据标准库》(附件

2、附件3)。

(三)缴费方式

本次缴费采用天津师范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缴费,网址:http://202.113.96.82/cwc/default.aspx,凡是自愿申请学位认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学院申请的同时须登陆天津师范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支付100元认证费,缴费起止时间:6月6日-6月10日,平台使用方法参见《天津师范大学统一支付平台操作说明》(附件4)。

(四)请各学院于2014年6月11日(周三),将认证申请电子数据库、加盖学院公章的打印版名单、《中国学位证书认证申请表》(要求学生本人签字)交到教务处教务科。凡只在学院申请认证不在网上缴费或只在网上缴费不在学院申请认证的学生均视为放弃本次认证。

学校将于6月中旬将《学位认证报告》和认证费的发票返给各学院,各学院应在2014届毕业生离校前将《学位认证报告》和认证费发票随学位证书一起发给应届毕业生。

(五)如遇特殊情况,对于最终没有获得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学院必须将这些学生的《学位认证报告》、认证费发票及时

交还给教务处,教务处将向市学位办申请销毁,教育部学位中心将认证报告信息删除,并退还全部认证费用。

附件:1.中国学位证书认证申请表

2.2014

关于2014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的说明 第3篇

2010-10-08

2002年开始,中国人民大学对其主考的自学考试工商企业管理、会计、财税、统计学(己关闭)、新闻学、行政管理学、档案学、经济学、商务管理(2004年开考)等八个本科专业毕业生申请学位的条件进行了调整,为便于实施,根据市自考办申请学位和中国人民大学学位委员会批准工作程序,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凡申请上述专业学位的毕业生,本科段课程的成绩必须达到65分(含)以上,其中不包含实验、上机等实践环节考核的成绩。加考课在2005年底以前考试成绩合格可以不足65分。

2、申请学位的毕业生因计划调整而选择专科的课程补学分,其所选课程成绩也必须达到65分(含)以上。外语(英、日、俄)

(二)课程不能用补学分的办法进行顶替。

3、按《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规定(2002年修订)》(京考自考[2002]第29号),用外语等级证书办理外语(英、日、俄)

(二)免考的考生可以办理毕业,但不能申请学位。用外语专业毕业证书或本科毕业生的外语合格成绩免考本科段外语(英、日、俄)

(二)课程的,申请学位不受影响。

4、每年9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为办理申请学位手续时间,考生获得毕业证书后须在两年内申请办理学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即:上半年的毕业生9月份即可申请一次,若未申请,第二年9月份还可申请一次;下半年的毕业生于来年年初拿到毕业证书后,9月份申请一次学位,若未申请,下一年9月份还可申请一次。

5、考生按考试计划通过全部课程(含实习、实验等)考试即可进行毕业论文或设计登记。经答辩取得合格以上成绩的按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办理毕业手续。

获得毕业证书后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的要求准备材料,按要求填写学位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将材料交到指定地点,经学校分委员会和校学位委员会审批合格后,由自考办统一发放,具体领取证书时间见《现代教育报·考试招生专刊》或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通知。

规定课程成绩不够65分的,毕业前、后均可以重考,但毕业后重考不能超过第4条规定的期限。

6、本说明自2003年12月开始执行。

自考明年报考时间固定

近期,有自考新生从本报获悉明年北京6次大考的考试时间后,询问明年这些考试的报名时间以及成绩发布时间是否固定,以便合理安排学习报考计划。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了解到,明年自考6次大考的报考及成绩查询时间已全部固定。

自今年起,自考办对北京全年6次大考的报考和成绩发布时间做了相应调整,并加以规范固定。明年报考时间将与今年相同。

据悉,明年1月的自考报名时间为今年12月1日至10日,这样有利于民办校招生以及新生报考。北京美国英语语言学院老师石朝斌介绍,1月自考以基础课为主,一些新生经过努力学习,在第一学期就有望通过一些简单的基础课程,从而加快完成整个自考周期的速度。以往1月自考报名时间为10月,很多新生因刚接触新课程,报名时感觉时间太紧,准备不足,将1月自考报名时间延后至12月,有利于新生在有准备的情况下报名1月自考。

明年4月的报考时间为1月5日至15日。这样,民办高校学生放寒假前就可以完成报考。10月自考报名时间由以往6月报考改为8月25日至9月5日。据了解,由于7月自考只涉及少数中英合作自考专业,其他专业学生在报考10月自考前,就有了更多的时间复习备考,有利于考生更科学、理性地报考,降低10月自考缺考的几率。

据悉,明年7月报考时间为5月15日至20日。而由行业委托自考专业学生参加的两次非学历证书考试的报考时间,分别是3月20日至24日和9月20日至24日。

关于2014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的说明 第4篇

X月X日上午,我校在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评定我校2014届本科及部分成人教育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XXX、评定委员会副主席、校党委副书记XXX、副校长XXX以及委员会委员等22人参加会议。会议由XXX主持。

会上,校长XXX就我校就我校人才培养工作发表讲话。他指出,在下阶段的工作中,各学院仍然是教育观念转变的主战场。他希望各学院领导做好自己的工作,明确自己的职责,坚定正确的信念,做一名优秀的教育工作者,努力把学生培养好。

各学院评定委员会对2014届本学院各专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资格审查结果的具体情况进行汇报说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分别就2014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位评定工作的情况进行报告说明。

关于2014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的说明 第5篇

4届本科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

式顺利举行

2014-07-06 来源:天外天新闻中心 点击:767

7月6日上午,天津大学2014届本科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于天津大学新体育馆隆重举行。天津大学党委书记刘建平,天津大学校长李家俊,党委副书记李义丹,副校长余建星,副校长冯亚青,纪委书记汪曣等校领导出席典礼,各学院领导、老师,2014届本科毕业生及家长到场,共同见证这庄严的时刻。

上午8

时,体育馆内已是人声鼎沸,大屏幕不断闪现同学们的毕业照,欢呼声一浪高过一浪。8时30分,毕业典礼正式开始。校领导身着特制学位服,缓步从毕业生身旁走过,登上主席台。

大会宣读天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关于授予本科生学士学位的决议。留学生代表木斯塔法与桑晓冬先后发言。来自贝宁的木斯塔法感慨“眼睛一闭一睁”,大学时光就结束了。时间都去哪儿了?他表示从刚开始像幼儿园孩子一样学汉语,到现在能流利表达,并用汉语学到各种知识,离不开老师的激励,父母的恩情,同学的热情,教职员工的奉献。回国后他会分享在天大的点滴,邀请更多学生来天大留学,并祝中国朋友努力实现“中国梦”。

来自药学院2010级的桑晓冬,同样深情地感谢每一位付出辛勤汗水的人。身为学生会主席,他回顾四年的成长轨迹,感慨天大是一本书,教会学生“家国情怀”“不忘初心”。他立志继承北洋精神,抱定天大志向,承担天大责任。

杰出校友张元龙先生受邀致辞。他肯定同学们的成绩,“大学都学了,还有什么学不了?”又用风趣的语言拉近了与学生的关系,“母校是娘家,那校友会就是老娘舅!”他为毕业生送上两点建议:首先是把握人脉。无论血缘关系还是同学关系,都是宝贵的资源。他鼓励大家借助老校友的力量,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其次是“no try no high”。现在流传“no zuo no die”,在他看来,“zuo”不一定就是失败的尝试,当对手认为你在“zuo”的时候,那或许就是你创新突破的机会。他说中国人绝顶聪明,但国家唯有自主创新才能自强不息。所以“no try no high”才是挑战者的口号。

平日里谆谆教诲的老师,在学生毕业之际,也送上殷切寄语。教师代表发言,将世界杯比赛与人生路的拼搏奋斗联系在一起,愿同学们团结合作,把握机会,坚定信念,成为真正的王者。访谈视频中,从热情鼓励到经验总结,从祝福到期望,老师要送学生最后一程。“既然选择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母校师长都在身边,愿你们一无挂虑地奋斗”。

李家俊校长在演讲中回顾了2014届毕业生从四年前踏入北洋园,到今日站在人生新起点的历程,陪伴大家成长的是母校的发展。新校区规划、科研成果、协同创新中心建立,同学们都是见证者。校长感谢同学们留在母校的欢笑与汗水,给予母校的支持与热情,还有

帮助母校更好发展的意见与建议。他希望同学们以平凡人的心态做好每一件事,像毛竹一样

扎根深土方得茁壮生长。校长还特意用英语为留学生们送上祝语。

关于2014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的说明 第6篇

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毕业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的工作部署,本届研究生的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定于6月18日上午在校田径场举行,为更好地组织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和协调

与研究生相关的组织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学院的具体组织工作由院分管院长领导,研究生秘书负责实施。

二、落实参加仪式的准确人数

对于2013年下半年授予博士学位的学生须通知其参加本次学位授予仪式,授予硕士学位的学生鼓励其参加本次学位授予仪式;对于2014年上半年授予学位的各类研究生,一定通知到每个人,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须参加本次学位授予仪式。

各学院在6月13日11:00点前务必将参加本次学位授予仪式的博士、硕士的准确人数报研究生院(联系人:刘翱;联系电话:88872802,***)。研究生院根据人数安排队列。

学院须确定每位参加仪式的学生的受礼顺序。

三、彩排走场

为保证仪式的顺利进行,学校6月17日下午16:30组织彩排走场。各学院务必选派部分毕业研究生代表,由研究生秘书带队,准时到校田径场主席台前签到集合。

四、入场、走场和退场

(一)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必须于6月18日7:00开始带领参加仪式的毕业研究生整队入场,7:30入场结束。

(二)参加观礼的家属及低年级研究生代表应在7:40前到达指定的观礼台,学位授予仪式结束后方可走下观礼台照相合影。

(三)学位授予和拨流苏的顺序是毕业生轮流从右边上学位授予台,授予学位、拨流苏,礼毕,照相,从左边下,必须回到队列的末尾,其他依此类推。

仪式举行过程中,各学院研究生秘书一定要维持队列的整齐和有序,保证仪式在庄重、严肃的气氛中进行。在主持仪式的领导宣布典礼结束时方可自由活动或者退场。

五、摄影及宣传

研究生队列的摄影、摄像人员由各学院自行负责,每列指定2人为参加学位授予的学生摄影、摄像,并配备照相机2台,有条件的学院可以提供摄像机进行全程摄像。摄影、摄像工作人员统一站在队列第一名同学的右侧。学位授予仪式开始后,每位授予学位的学生只限照相一张,不得在学位授予台上停留,影响正常的学位授予进程。

六、服装

(一)各学院须为参加仪式的毕业研究生准备学位服,并指导其着装。

(二)学位服着装规范

1、流苏

博士学位流苏为红色,硕士学位流苏为深蓝色,校(院、所)长帽流苏为黄色。

流苏系挂在帽顶的帽结上,沿帽檐自然下垂。未获学位时,流苏垂在着装人所戴学位帽右前侧中部;学位授予仪式上以及授予学位后,由学位授予者把流苏从着装人的帽檐右前侧移到左前侧中部,并呈自然下垂状。

授学位者及已获学位者,其流苏均垂在所戴学位帽的左前侧中部。

2、学位袍

博士学位袍为黑、红两色,硕士学位袍为蓝、深蓝两色,学士学位袍为黑色,校长服为红、黑两色。穿着学位袍,应自然合体。学位袍外不得加套其他服装。

3、垂布

垂布为套头三角兜型,饰边处按文、理、工、农、医、军事六大类分别标为粉、灰、黄、绿、白、红颜色。垂布佩戴在学位袍外,套头披在肩背处,铺平过肩,扣绊扣在学位袍最上面纽扣上,三角兜自然垂在背后。垂布按授予学位的文、理、工、农、医、军事六大类分别佩戴。

4、附属着装

内衣:应着白或浅色衬衫。男士系领带,女士可扎领结。裤子:男士着深色裤子,女士着深色裤子或深、素色裙子。鞋子:应着深色皮鞋。

研究生院

关于2014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的说明 第7篇

学位英语及学位计算机考试的通知

各系(院):

根据《安阳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对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2010届本科毕业生进行学位英语及学位计算机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时间:4月28日下午14:00---16:00英语

下午16:30---18:30计算机(笔试)

2、考试内容:两门课程均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命题,不划定复习范围;计算机考试(笔试)科目为C语言或VFP,非艺术类学生可任选一个科目,艺术类学生考试科目为计算机基础;英语含听力部分。

3、考试地点及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4、成绩公布:考完一周内公布成绩并由系(院)将成绩通知到学生本人,学生本人对自己的成绩如有异议,可向所在系(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务处同意后方可查阅本人试卷。

5、请各系(院)于4月23日前将参加学位英语及学位计算机考试学生的准考证办理完毕。

6、08级专升本的学生如在原专科学校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含400分以上者)和全国计算机等级二级考试的,须交证书原件和原专科学校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以系(院)为单位交教务处审核。

请各系(院)务必通知到每个相关学生,学位考试只安排一次,不安排补考,达不到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教务处

关于2014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的说明 第8篇

各教学院(系):

为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高级专门应用型人才,学校高度重视实习工作。根据《周口师范学院教师教育专业教学实习规程》(修订)(院政发[2012]52号)和《周口师范学院非教师教育专业教学实习规程》(修订)(院政发

[2012]53号)要求,为使2014届本科毕业生实习工作有效开展,确保实习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教学院(系)应高度重视毕业实习工作,成立教学院(系)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修订并审定实习大纲,切实做好实习工作计划的制定、组织协调、动员、监督、检查、总结等工作。

二、实习时间

根据《周口师范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09年)》要求,2014届本科毕业生实习时间为一个学期,统一安排在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

三、实习类型、形式及管理

(一)实习类型

2014届本科毕业生实习分教师教育专业实习和非教师教育专业实习两种类型。教师教育专业实习分常规教育实习和“国培计划顶岗支教实习”两类。

(二)实习形式及管理

1.实习形式分为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2014届毕业生原则上必须参加集中实习(包括“国培计划”顶岗实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实习的,须写出书面申请,经院(系)实习领导小组批准,并在暑假期间落实好实习单位,办理实习单位接收函(由院(系)归档备案)。

2.教师教育专业集中实习的管理采取学校统一组织、各教学院(系)具体负责的管理模式,实行各教学院(系)承包校外实习基地责任制[各教学院(系)负责实习基地一览表和各院(系)集中实习人数分配表另发],实习生在实习基地的管理由承包的教学院(系)具体负责;分散实习学生由所在教学院(系)负责监控和管理。

3.非教师教育专业的实习由各教学院(系)具体负责,要求实习单位应基本对口,能满足本专业实习的要求。

4.今年的实习管理实行量化积分考核的方法,依据《周口师范学院本科生教育实习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周口师范学院本科生专业实习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对实习教学质量评价各项指标进行细化,考核结果和工作量绩效挂钩,对考核先进单位进行资金奖励。

四、实习安排

(一)教师教育专业实习

2014届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实习原则上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校内阶段;时间为2013年9月1日到9月30日。

第二阶段:校外实习阶段;时间为2013年10月14日至12月30日。

第三阶段:返校总结阶段;时间为2014年1月2日至1月

15日。

教师教育类专业的“国培计划”顶岗实习时间,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非教师教育类的专业实习

各教学院(系)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自行安排。

五、指导(带队)教师的选派

各院(系)要为每一位实习生选派指导教师。教师教育专业按每25名实习生选派一名校外带队教师;非教师教育专业原则上一个实习基地至少有一名校外带队教师,由各教学院(系)自行安排。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教学院(系)要高度重视实习工作,实习前应召开实习动员会,认真学习《周口师范学院教师教育专业教学实习规程》和《周口师范学院非教师教育专业教学实习规程》,熟悉实习工作各环节规范及要求,明确各工作环节的负责人;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制定教育实习和专业实习两类工作方案(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安排好实习各项工作。

(二)做好安全工作

各教学院(系)对实习学生的起居、交通、饮食等方面加强管理,保证我校实习学生的人身、饮食安全,杜绝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实习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加强对实习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对集中实习的学生,实习期间,教学院(系)实习领导小组应经常保持与指导(带队)教师和实习小组长的联系,了解实习学生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对碰到的困难及时给予解

决,保证实习顺利进行。领导小组成员要定期到各实习点巡视检查,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协调好实习的有关事宜,实习中期由各院(系)对实习工作进行自查。对分散实习的学生各教学院系要配备指导教师,并通过电话、网络、下点巡视等形式对学生实习进行检查和指导,并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对实习生实习情况不定期抽查。

(四)严格对带队指导教师选派和管理

各教学院(系)应按要求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老师担任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原则上带队指导教师不安排教学任务。带队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实习纪律,食宿在实习基地,有事要请假。无特殊情况,实习期间不得更换带队教师。

(五)认真做好实习成绩评定工作和实习总结工作

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实习成绩由所在院(系)根据实习生在校内、外实习的表现及完成实习任务的质量按实习规程要求综合评定,给出总评成绩。分散实习的学生,返校后所在院(系)要组织实习效果考核活动。非教师教育专业学生由相关院(系)根据专业要求,制订相关考核办法,并结合实习单位评定的成绩确定最终实习成绩;学校对整个实习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优秀实习生和优秀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七、相关材料的报送

(一)2013年7月5日前报送:院(系)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实习工作计划(方案)。

(二)2013年9月13日前报送:《2014届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实习情况登记表》(附表1)及《2014届非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实习情况登记表》(附表2)(学生情况和校内指导教师部分)、《2014届毕业生实习校内指导教师登记表》(附表3)、《201

4届毕业生集中实习带队指导教师报名表》(附表4)。

(三)2013年11月22日前报送:实习中期自查总结以及《2014届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实习情况登记表》(附表1)及《2014届非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实习情况登记表》(附表2)(除实习成绩部分)。

(四)2014年1月12日前送:《2014届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实习情况登记表》(附表1)及《2014届非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实习情况登记表》(附表2)(全部内容填写完整)、《优秀实习单位申报表》(附表5)、《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登记表》(附表6)、《优秀实习生登记表》(附表7)、《优秀实习生汇总表》(附表8)、《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汇总表》(附表9)、带队指导教师手册、2~3份优秀教案、2~3份优秀调查报告、实习总结

以上相关附表请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2014届毕业生实习表格。

教务处

关于2014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的说明 第9篇

各2014届毕业生同学:

鉴于北京市或京外部分用人单位无法在应届毕业生毕业前申请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户口指标或办完户口转迁手续,经北京市教委批准,这部分毕业生可以在6月16日前向我处递交盖有用人单位公章或人事章的延期派遣申请及本人签字的户档封存申请(见附件1、2、3),暂缓办理离校手续,将自己的户口和档案在学校保留到2014年12月15日,在此期间毕业生可继续与全国任何地区的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签约并完成毕业派遣。

注意事项:

1、递交申请时间为5月12日至6月16日,6月16日之后递交申请的毕业生将不再列入延期派遣计划内,毕业时将二分回生源地自谋职业。

2、递交申请地点为研究生院办公楼424房间招生就业处。

3、自毕业日起至2014年12月15日间,申请延期派遣的毕业生户口暂时冻结并保存在研究生院,期间一律不得外借,不能办理类似结婚、生育、保险、出国等手续,如急需使用,则先进行就业派遣后方可办理。

4、若延期派遣同学未在2014年12月15日前落实北京市户口,学校将于2014年12月31日前统一将这部分同学的户口按二分派遣回生源地再就业。

5、延期毕业同学待工作及户口落实后,可于非节假日的工作时间内向我处提交三方协议等就业材料,进行毕业派遣申请。并在接到我处办理手续完毕通知后,于两周内携离校清单前来研究生院办理离校手续完成离校。离校时,凭北京市教委颁发的就业报到证及离校清单领取毕业证及学位证。

招生就业处

关于2014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的说明 第10篇

生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14〕27号)的规定,我校今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工作已经开始。为了保证今年推免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了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金林

副组长:雷振扬 常一青 李俊杰

成 员:许宪隆 杜冬云 何冬兰 金小林 姚上海 柏贵喜 彭修银 黄爱国 蓝华荣 戴甲培 戴迎峰(以姓氏笔画为序)

各学院应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推免生的具体工作。

二、我校今年的普通推荐名额107人;定向推荐东北师范大学的名额2人。学校已根据学生人数比例及东北师范大学的要求将以上名额分配至各学院,请各学院向学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按照有关要求和推荐名额进行推荐排名(具体要求及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推免生的条件及推荐程序按《中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14〕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学院可以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但不得与学校规定相冲突,并于推荐工作启动前在各学院公布。

四、学院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综合成绩排名的具体计算方法:若无面试环节,则学生综合成绩为加权平均成绩与奖励分之和;若有面试环节,则先按加权平均成绩与奖励分之和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并按推免生名额的2.0倍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学生名单(尾数不足1的按1人计算),再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所占比例不得超过成绩部分的20%,面试成绩和加权平均成绩按各自比例计算后再与奖励分之和即为学生综合成绩。

五、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在科学研究或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重大成绩或有突出表现的学生,由本校本专业或相近专业3名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者由所在学院综合排名,并占用学院推免指标。

六、推免生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推荐过程中应对申请学生进行全面考查,既注重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又要注重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业务能力及其他特长等方面的考查。

七、推荐工作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9月6日-9月9日,各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公布学院实施细则,广泛宣传,组织动员本院201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申报。各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的组成及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

(二)9月10日-9月11日,各学院接受学生的申请、审查有关材料,完成本单位受理学生的成绩与奖励分的计算和排名,各项奖励加分项目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14年9月1日,且奖励加分项目须由学院初审后汇总,并填写《2015届推免生奖励加分项目汇总表》后统一至相关单位进行复审。学院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排序,并按推免生名额的1.5倍确定初选名单(尾数不足1的按1人计算),成绩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6。

(三)9月12日,各学院将审核通过的特殊人才申请表报教务处,并附奖励加分项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于以特殊人才申请的学生,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需将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进行公示。

(四)9月13日-9月16日,各学院确定推免生的拟推荐人选和候补人选(不超过所分配名额的50%),且按推荐顺序排列,并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并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材料包括:推免生申请表、奖励加分项目汇总表、推免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2、附件

3、附件

4、附件5)、中南民族大学推免生备案表(见附件7)的纸质及电子档;经学院审核的成绩单、英语四六级(包括小语种)成绩单复印件;奖励加分项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9月17日-9月23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名单,并在教务处网站公示。推免公示中经举报并查实为不合条件或有违规行为的学生,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从候补人选中依次递补。

(六)9月24日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将由学校上报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推荐工作到此结束。获推免资格的学生可按接收阶段的规定时间登陆系统自主填报志愿。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南民族大学2015届推免生名额分配方案

附件2:中南民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3:中南民族大学特殊人才推免生申请表 附件4:中南民族大学2015届推免生情况汇总表 附件5:2015届推免生奖励加分项目汇总表 附件6:各项成绩计算方法及要求 附件7:中南民族大学推免生备案表

关于2014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的说明 第11篇

根据教学安排,2010级学生将于今年夏学期毕业,为了做好毕业生工作,现将201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前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开课院系给2014届毕业生安排一次毕业前补考,对放弃考试、缺考(含零分)的课程及实验、实习类课程不予以安排补考。对2013-2014学年春、夏、春夏学期已开设的课程不予以安排补考。

2、请各开课院系根据申请人数,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并落实监考教师,请各课程任课教师在补考结束后10天之内,将成绩录入现代教务管理系统。凡经补考及格的课程皆按“补及格”记。

3、时间安排:

3月10日---3月18日学生申请

3月19日---3月28日院系落实补考任务

4月1日---4月4日学生查询考试时间地点

4月7日---4月30日考试

4、请有资格参加补考的学生按时登录“现代教务管理系统”,申请毕业前补考,按时查询补考安排,逾期不参加补考者,该课程记“补缺考”。

学籍管理中心联系人:陈令梅,联系电话:88206184。

本科生院教务处学籍管理中心

关于2014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的说明 第12篇

由于档案、户籍是国家人社系统、公安系统进行社会化管理的重要载体。大学生在毕业时,档案和户口必须有接收单位,即毕业生的派遣单位。就业派遣证和户口迁移证是毕业生在办理落户、报到、档案管理的原始凭证(类似介绍信),请妥善保管或交至派遣单位。

档案的重要性:其中记载了个人的社会履历和学习经历。

户口的重要性:个人办理社保、结婚、购房、乘火车、购机票、外出住宿、补办身份证所必须的,是个人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的最重要身份依据。

派遣的一般原则与办法:

1、如果学生在毕业派遣前,签约是: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国有企业(含改制国企)等,这些单位有户口、档案保管权,就直接派遣至签约单位。

2、如果学生在毕业派遣前,签约是: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外资企业等,这些单位没有权限保管档案和户口,必须派遣到生源地或者单位所在地的人社部门。

毕业生先到人社部门报到并办理落户、档案事宜后,至用人单位工作。这类情况,要看协议书上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栏目,加盖的是:那里的人才市场公章,就向那里派;如果没有公章,就向生源地的人社部门派遣。

3、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没有派遣证,只有户口迁移证。毕业生持入学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至考取学校报到。

4、如果企业为毕业生在企业所在地人才市场办理了“入户通知书”或在协议书上加盖了“当地人才市场”公章,派遣单位就是那里的人才市场。

5、派遣单位就是就业派遣证的抬头单位,档案和户口将发往该单位。而签约单位的名称则体现在就业派遣证的备注栏。

如果单位是国企等有档案户口接收权,档案和户口就直接发往单位了,就业派遣证的抬头单位就是用人单位。

特例:签约至北京、上海等地的毕业生,受户籍政策影响,一律派遣回生源地的人社部门。

6、未落实单位毕业生,户口和档案均回生源地,派遣单位就是生源地人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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