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3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统计工作的通知

2024-05-20

关于启动2013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统计工作的通知(精选13篇)

关于启动2013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统计工作的通知 第1篇

关于启动2013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2013届所有本科毕业学生:

根据《攀枝花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攀学院〔2012〕43号)文件精神以及学校的总体安排,现启动我校2013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统计工作,现就统计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认真领会学位授予文件精神,核定本学院第一次拟授位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学校、教师和学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为6月20日—6月24日,电子档公示在各自学院的主页,纸质档公示在各自学院所在地。公示后将拟授位统计表(纸质和电子档)和学生成绩统计表、学生基本信息表(电子档)于25日上报校学位办学位管理科。

二、各学院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认真、准确、细心填报学生的所有信息,为了保证学位授予的严肃性,填报工作必须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指定具体的统计人员完成,不得有学生参与填报和统计工作,如因填报不实造成的后果,由各学院和相关人员自行负责。

三、2012届学生的授位申请工作已经结束,请各学院在做好授位统计工作后,连同13届第一批拟授位学生一起进行公示和上报。

四、2013届本科毕业生授位的相关条件:

1、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考试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且最终平均学分绩点≥2.0(少数民族学生平均学分绩点≥1.5);所有的考试课程成绩以教学管理系统中的成绩为准,考试科目以2009级培养方案为依据,但统计时体育课成绩不列入统计范围内。平均学分绩点=∑(成绩绩点*该门课程学分数)/∑课程学分数

2、本科生(不含艺术类本科)计算机二级考试折算后课程成绩达70分,艺术类本科生参加校内计算机二级考试,考试成绩达70分。

3、《大学英语4》考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非艺术类本科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考试报道分为340分折算为《大学英语4》课程成绩70分;艺术类本科生参加四川省大学英语三级考试,50分折算为《大学英语4》课程成绩70分。

4、按照国家招生政策的相关规定,少数民族学生在招生录取时所加分数不同,《计算机基础2》及《大学英语4》两门课程的考试成绩需达到65至70分。

5、体育合格。每一学期体育课成绩均达60分者为合格。

6、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需达“中”及以上。但毕业设计(论文)在同一学期内不得做两次答辨。

7、取得毕业资格。

非计算机和外国语学院的学生以上条件需同时达到者,给予授位;计算机学院和外国语学院除达到以上条件外,还需达到本学院对学位授予的另行要求。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不授予学士学位:

1、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触犯国家法律并被追究刑事责任者;

2、在校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授位时未解除者;

3、在校期间有考试作弊记录者;

六、其它条件均达到授位资格,仅有一次考试作弊记录者,在考试作弊后,且在学校授位的规定时间内,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位。(作弊名单学生处提供)

1、为社会做出特殊贡献,受到省(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的嘉奖或表彰者;

2、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课题的主持者(课题在授学位之前必须结题)或专利获得者;

3、参加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全国性学科竞赛和省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全省

性或跨省区的学科竞赛获二等及以上奖励者;

4、参加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及学术竞赛获二等及以上奖励者。

七、各二级学院必须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本学院第一次学位授予学生名单后,再进行公示,公示后学生对公示结果有质疑者,根据文件精神,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必须接受学生的投诉,并对学生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后给予回复。

八、对于考取研究生,而其它授位条件没达到者在建议是否“授位”一栏中填写“不授位”,备注栏请注明“考取研究生”字样。

九、授位时间安排表:

5月15日-6月15日 12届毕业学生的授位申请、成绩审核等工作

6月20日-6月24日 各学院核定本学院第一批授位学生名单并公示

6月25日-6月27日 校学位办复核全校第一批授位学生名单

6月28日-7月1日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全校第一批授位学生名单并全校公示 6月29日-7月1日 制作学位证书、加盖印章

7月2日上午 召开授位典礼

7月2日下午 发放第一批学位证书

7月5日-7月7日 各学院审核本学院第二批授位和不授予学生名单并公示

7月8日 校学位办复核全校第二批授位和不授予学生名单

7月9日-7月10日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全校第二批授位和不授位名单并全校公示

7月11日 发放第二批学位证书

十、统计过程中不清楚者,请及时与学位管理科罗老师联系,电话 3370661

附:攀枝花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攀学院〔2012〕43号)文件

特此通知!

校学位办

2013.6.20

关于启动2013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统计工作的通知 第2篇

各学院:

根据《市学位办关于开展应届毕业生学位认证服务工作的通知》(津学位办〔2014〕7号)的精神,为规范学位认证工作,方便2014届高校毕业生求职或升学,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将继续在我市开展应届毕业生学位认证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

天津市各学位授予单位授予的应届毕业生的学士学位证书。

二、认证原则

学位认证服务遵循“自愿”的原则,即学生本人自愿,用人单位自愿。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或用人单位进行学位证书认证,更不得将是否认证与学位证书发放挂钩。

三、认证程序

学位证书认证工作按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市学位中心汇总审核、教育部学位中心认证、出具中文《学位认证报告》的程序进行。

认证工作结束后,教育部学位中心将认证数据加入全国学位认证管理系统,被认证者可以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网站查询。

四、认证申请要求

(一)各学院应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学位认证的宣传、组织、审查、汇总和上报工作,保证每个学生都能知晓认证工作的原则、程序、收费标准,以及其它相关事项。

(二)申请认证的应届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院递交《中国学位证书认证申请表》(附件1),并缴纳100元认证费。学院对其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其相关信息录入《2014届毕业生学位认证数据标准库》(附件

2、附件3)。

(三)缴费方式

本次缴费采用天津师范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缴费,网址:http://202.113.96.82/cwc/default.aspx,凡是自愿申请学位认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学院申请的同时须登陆天津师范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支付100元认证费,缴费起止时间:6月6日-6月10日,平台使用方法参见《天津师范大学统一支付平台操作说明》(附件4)。

(四)请各学院于2014年6月11日(周三),将认证申请电子数据库、加盖学院公章的打印版名单、《中国学位证书认证申请表》(要求学生本人签字)交到教务处教务科。凡只在学院申请认证不在网上缴费或只在网上缴费不在学院申请认证的学生均视为放弃本次认证。

学校将于6月中旬将《学位认证报告》和认证费的发票返给各学院,各学院应在2014届毕业生离校前将《学位认证报告》和认证费发票随学位证书一起发给应届毕业生。

(五)如遇特殊情况,对于最终没有获得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学院必须将这些学生的《学位认证报告》、认证费发票及时

交还给教务处,教务处将向市学位办申请销毁,教育部学位中心将认证报告信息删除,并退还全部认证费用。

附件:1.中国学位证书认证申请表

2.2014

关于启动2013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统计工作的通知 第3篇

高等院校本科毕业论文 (设计) 是本科毕业生按照教学计划及培养方案在离校前必须完成的反映学生综合知识水平, 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及创造性思维的一项重要工作[1]。它不仅仅是衡量高校本科毕业生综合素质及实践能力的重要标杆, 还在当今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及实践能力的人才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同时代表着任课教师的业务水平及素质, 体现着整个学科的专业建设情况及风貌[2]。

我系制药工程专业自建成以来, 共开展了三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 (设计) 工作, 2013届的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于2013年5月20日圆满结束, 和去年相较, 今年的本科毕业论文质量整体有了显著提高, 然而我们在本科毕业论文全面质量管理工作中仍存在较多的问题及不足, 在日后的工作中需进一步加以重视及解决。

二、2013年毕业论文工作各环节取得的实效及不足

(一) 前期准备工作。

和去年相较, 今年的毕业论文前期准备工作做得较细、较为充分。系部及教研室为此专门组织会议, 探讨了教师的遴选、课题的选择及毕业论文工作进度部署和安排等工作, 任课教师均积极参与讨论, 工作思路清晰明确, 较去年有了显著进步。

(二) 选题与开题。

1.选题

2013届本科毕业论文的选题工作与去年相比, 较尽人意。如果说去年论文课题的选择内容较为单一的话, 今年的选题则紧扣制药工程专业的特色, 做到了多角度、宽泛围、立意新, 且备多题, 充分考虑了学生的兴趣、爱好, 极大程度地调动了学生选题的积极性, 为后续工作的开展做好了铺垫。就制药工程专业而言, 去年所选择的论文题目大多与“天然药物化学”这一科研方向有关, 今年选题则做到了宽视野、多角度, 课题内容涉及天然产物的研究与开发﹑药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中西药剂型的研究与开发、新药的研发等相关领域[3]。除此之外, 其他老师还选择了一些与药物的生物转化、药物的合成、药物营销策略及安全使用等内容相关的课题, 给学生提供了一个充分的选题空间。从后续学生的选题情况来看, 学生对老师所选课题的认可度、满意度较高, 经过筛选学生基本上都选择了自己比较满意的论文题目。然而在选题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比如个别课题出现一题多人的现象, 又有极个别课题无人问津, 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进一步解决。

2.开题

2013年的开题工作较去年提前进行, 并且召集毕业生开展了开题动员会, 与此同时给学生详细部署了毕业论文工作的进度安排, 并请任课教师做了题为“如何撰写本科毕业论文”的专题报告, 然而从后期的收效来看并不特别理想, 一是会后再无下文, 论文开题报告迟迟不予上交, 开题工作的靠前并没能使整个毕业论文工作的进度提前, 二是所报告收效甚微, 后期写作中存在的问题颇多。

(三) 论文的中期指导与定稿。

学生基本上能按要求于答辩前完成论文的撰写及定稿, 然而整体来看, 论文的质量欠佳, 纵观整个写作过程, 学生未能积极安排好论文撰写的进度, 时间安排上, 存在“先缓后急”的现象, 大多数学生于年后才着手论文的写作, 意味着从去年11月份至今年2月份这三个月, 学生的写作安排处于空挡期, 并且多次督促未见成效。从学生的写作过程及论文的质量来看, 学生基本上掌握了文献资料的查阅方法及科技论文撰写的一般规范及要求, 基本明晰了“如何去写”, 然而依然存在不少问题。首先, 从开题报告中罗列的写作大纲看, 部分学生仍未掌握文献资料查阅的一般方法, 以及缺乏对文献资料选择、分析、加工的能力, 具体在写作大纲里表现为, 大纲结构及内容过于简单, 内容与题目不相关, 提纲内容过于陈旧, 时效性不强。再者, 从后期的写作内容来看, 学生基本上能围绕大纲展开行文, 论述也较准确, 然而也存在部分问题:其一, 标题命名不准确, 同级标题欠平行, 上下位标题间的关系处理不当, 内容于标题脱节, 甚至不得其所。其二, 内容过于冗繁, 行文杂乱, 无序。其三, 学生驾驭语言的能力还有待于提高, 部分学生的文章行文不畅, 甚至语句结构错漏, 缺乏主语。其四, 学生文章中的创新意识不够, 大多数的学生在写综述的过程中仅做到了总结与阐述而缺乏思考及分析, 文章并未体现学生自身的思维及独立的见解[4]。最后, 学生论文格式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科技论文撰写过程中涉及的关于格式的一般要求, 如感叹号在科技论文撰写中尽量避免使用, 尽可能避免自编序号并置于文章各段段首, 英文摘要的时态要用一般过去时, 等等。其二, 学生对计算机办公软件的使用还不熟悉, 如不会加页眉页脚, 不会自动生成目录, 等等。综上所述, 学生的论文缺乏科学性及严谨性, 在整个写作过程中, 学生表现拖沓及对指导老师过度依赖。

(四) 答辩。

今年学生的答辩未借助多媒体, 采用口头阐述的形式, 从中暴露出学生语言表述能力较弱等弊端, 同时答辩中还发现学生对自身论文研究的内容理解不够全面深入等问题, 表现为答非所问, 或不知所云。当然今年答辩工作的组织及部署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答辩成绩的组成不够细化、量化, 其二分组的原因导致两个答辩小组的成绩总体相去甚远, 其二, 评委老师所提的问题及建议与格式相关的多, 与文章内容亦即研究对象相关联的少, 使得部分学生对答辩的环节有异议, 认为答辩是“批判式”而非“探讨式”。

三、关于毕业论文工作的几点建议[5]

(一) 提高认识。

提高学生对毕业论文的认识是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的前提。要通过现代教育思想的学习和教育使高校教师及毕业生生充分认识到毕业论文重要的教学与教育功能, 明晰毕业论文写作环节是高校本科教育人才培养方案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 它的实践性与综合性是其他环节不能替代的, 并与其他教学环节相辅相成构成一个完整的教学体系。从另一方面讲, 毕业论文设计不只是一个实践教学环节, 它是高校实现人才培养的重要手段, 同时是培养学生初步科研能力, 独立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能力的有效途径, 为学生走向社会打下基础。

(二) 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策划。

本次毕业论文工作的各个环节也凸显出我们在前期策划工作方面的一些问题及不足, 在以后的工作中有待进一步改进。例如, 毕业论文工作时间安排上我们需进一步调整, 我们可以将学生的社会实习安排至第六学期末的假期, 而将第七、第八两个学期均空出来使学生能安心在学校完成毕业的各个环节。再者, 论文写作指导工作也可以分两次进行, 开题前指导写作大纲的构思及写作内容的安排, 中期可再以学术报告的形式做一次指导, 用以介绍格式的要求及调整。此外, 学生选题环节中出现的一题多选现象及答辩分组导致两组分数差异的问题也需要我们进一步解决。在以后的论文指导工作中, 指导教师需进一步花大力气遴选尽可能多的论文题目, 并注重题目选择的多角度、宽范围, 适当的时候甚至可以给予学生自主的选题权, 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及学习情况自行选题, 然后选择合适的老师予以指导。这样, 我们的工作就充分尊重了学生的兴趣及专长, 有利于调动学生写作的积极性及热情, 有助于毕业论文质量的提高。在答辩环节的策划上, 我们应进一步细化答辩环节的各项评分标准, 使老师给的每一分均能做到有据可依, 从而避免两答辩组分值的较大差异。

(三) 指导老师应权责明确, 学生须态度端正。

首先, 指导老师应进一步明确自己的职责与任务, 从前期工作做起, 各项工作狠抓落实, 如在前期各位老师应该积极查阅相关文献资料进一步做好课题的拟订工作, 题目的选择不仅要做到多角度、宽范围, 还应与学生的具体实践及日后的深造或工作实际相联系。其次, 指导老师应进一步加强自身引导及督促性作用, 从我们现在类似“保姆, 拳拳负责型”积极向“家长, 引导型”转换, 摆脱学生对指导教师的完全依赖, 逐步提高学生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最后教师还应积极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一方面严把论文质量关, 给予学生正确的引导和帮助, 另一方面, 论文答辩环节能充分体现出指导教师的知识水平, 更好地起到把关的作用。学生方面, 一方面应进一步加强毕业生的管理问题, 促使他们扎实地做好毕业环节, 另一方面应进一步端正学生的态度, 适当施以压力, 确保毕业论文保质保量地如期完成。

(四) 积极促进教师、师生及学生之间的相互交流。

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集体协作的性质。单独一个老师或是学生在个人知识水平方面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及不足。这就要求指导老师和学生能积极互动, 互通有无, 学人之长, 补己之短, 学生有问题应积极向老师及其他同学寻求帮助, 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 切忌闭门造车。教师则可以通过教研室组织的活动积极沟通, 力争使毕业论文工作做得更好。

(五) 将科技论文的撰写引入课堂教学。

任课教师可以将科技论文的撰写积极引入平时的课堂教学中, 而并非等到毕业环节才予以介绍, 教师还可以结合所教授的课程特点, 选择合适的切入点, 让学生独立完成科技论文的撰写, 作为作业或平时成绩考量的依据。

(六) 学生基本素质和能力的培养从日常生活中做起。

从此次毕业论文工作中我们不难看出, 学生驾驭语言的能力、口头表达的能力, 以及计算机基本操作等方面均存在一定不足, 这就要求学生从日常学习生活积极做起, 培养自己多方面的能力, 注重综合素质的提高。同时老师及教研室应多策划举办一些教学及学术方面的活动, 给学生搭建展示自我的平台, 例如, 平时多开展课堂讨论、学术交流、演讲比赛, 以及计算机基础技能竞赛等活动。

四、结语

与2012届制药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相较, 虽然今年的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但从毕业论文工作的各个环节来看, 我们的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并逐步趋于完善。我们深信不断的进步来源于“责任、探索、信心”, 面对即将步入毕业环节的2014届毕业生, 我们将进一步让学生明确毕业论文的重要意义, 全面加强毕业论文质量管理工作, 争取毕业论文工作取得更为显著的进步。

参考文献

[1]韩玉志.高校本科毕业论文中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对策[J].中国高教研究, 2000, 9:10-13.

[2]陈家新.高校本科生毕业论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教育科学, 2002, 02:33-35.

[3]杨艺虹, 杨建设.制药工程专业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的教学实践[J].药学教育, 2002, 18 (2) .

[4]王瑞生.加强毕业论文教学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J].辽宁司法公安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05, 2:88-90.

关于启动2013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统计工作的通知 第4篇

一、对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提出了哪些要求

《通知》强调,要着力从三个方面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一是结合经济发展开发就业岗位,尤其是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智力密集型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发展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拉动作用。二是鼓励各类企业吸纳就业,一方面通过全面落实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大力宣传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另一方面引导国有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是开发城乡基层就业岗位,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发一批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加大面向基层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力度,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二、在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方面有哪些新要求和新的措施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完善创业政策,加强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尤其鼓励高校毕业生创办国家和地方优先发展的科技型、资源综合利用型、智力密集型企业,支持网络创业带动就业。一是高校要将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鼓励在校生参加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活动。二是各地要对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进一步降低准入条件,减低注册门槛,落实各项政策扶持。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高校推进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跟踪服务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针对高校和地方反映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因忙于求职难有较多时间参加创业培训、享受补贴政策的情况,《通知》对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补贴期限进行了调整,将在校高校毕业生享受创业培训补贴的开始时间从目前的毕业当年1月1日提前到毕业前一年7月1日。这一调整将方便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

三、如何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高校要切实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和职业指导。一是高校要加快推进就业指导课程和学科建设,加强专兼职结合的职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就业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各地要广泛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及时了解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和企业用人需求。三是各地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服务,组织开展分区域、分行业、分层次的专场招聘活动,健全全国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利用新兴媒介多种渠道发布就业信息。四是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从高校毕业生的实际需要和便利出发,统一服务标准,优化服务流程,提供高效、便捷的就业服务。

为加强和改进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通知》提出了两项新的政策:一是针对高校毕业生在全国范围内流动求职和就业的实际情况,允许高校毕业生在求职地(直辖市除外)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并享受当地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二是允许将高校开展的校园招聘活动纳入公共就业服务大型专项活动项目给予适当支持。

四、在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方面将会采取哪些措施

《通知》提出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将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都纳入公共就业服务,综合施策,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年底前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对有就业意愿的,及时提供用人需求信息,促进其尽快实现就业;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暂时不能实现就业的,组织其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帮助其积累经验、提升就业能力;对就业困难的,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为此,要扩大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规模,适当提高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并按规定落实好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在就业帮扶方面,《通知》还提出了两项新的政策,一是针对一些高校和毕业生反映的求职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负担较重的情况,为帮助他们减轻求职过程中的经济压力,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各省结合实际确定。二是针对民族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相对较少、就业出路较窄的情况,《通知》提出要充分发挥对口支援机制作用,要求承担对口支援任务的地区将到本地求职的受援地高校毕业生纳入本地就业扶持政策范围;承担对口支援任务的中央企业结合援助项目建设,积极吸纳当地高校毕业生就业。

五、如何大力促进就业公平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大力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不得对求职者设置性别、民族等条件,招聘高校毕业生,不得以毕业院校、年龄、户籍等作为限制性要求。要求任何高校不得将毕业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同时,要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

在规范国有单位招聘行为方面,《通知》特别强调,要完善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探索建立国有单位招聘信息统一公开发布制度,加强国有企业招聘活动监管,在国有企业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的公开招聘制度,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同时,针对目前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机制不完善,高校毕业生人档分离、人户分离现象突出的情况,《通知》还提出要研究深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具体意见,简化高校毕业生就业程序,消除其在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单位之间流动就业的制度性障碍。

六、如何推动高等教育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关于启动2013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统计工作的通知 第5篇

培华教函[2012]99号

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提高我校实践教学质量,把毕业实习作为一个不可或缺的教学环节真正落实到实处,结合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相关要求和《西安培华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办法(补充稿)》相关规定,现就2013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本科2013年2月25日—3月24日(有特殊要求的个别专业可申请延长时间);专科2013年2月25日—6月21日;

二、对象:2013届全体统招毕业生

三、主要内容及要求:

原则上按照《西安培华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办法(补充稿)》文件执行,并强调以下几点:

(一)实习方式

2013届毕业生实习采用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专科毕业生实习原则上分散进行,本科生要创造条件尽可能集中进行。毕业实习工作在教学副院长领导下,教务处、实训与就业指导中心及相关二级学院共同协作完成。

(二)具体分工

1.在教务处具体指导下,二级学院做好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及实施工作;

2.实训与就业指导中心协助二级学院做好校外实习基地联系和协调;

3.二级学院做好毕业实习工作的具体实施开展,包括实习计划的制定(本专科分开),实习基地、学生与指导教师的选派、实习学生的安排、检查、安全、实习报告的批阅和实习工作总结等。要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1)做好实习期间的学生组织及安全管理的要求工作,集中实习的学生选派指导教师进行组织管理,分散实习的学生做好安全要求;

(2)提前联系实习基地,最大限度的利用已与我校签订协议、挂牌的实习基地;

(3)要求和指导学生认真填写西安培华学院学生实践日志,撰写实习报告,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分散实习的学生实习结束后必须提供单位的有效实习证明;

(4)指导并要求本科毕业生结合论文(设计)题目进行相应资料的收集和调研;对专科毕业生也要做好实习期间的指导工作;

四、其他

(一)毕业实习工作所需的基地实习费用、用车等支持保障,二级学院于本学期末完成申请,以确保实习工作顺利如期开展;

(二)指导教师工作量按照学校工作量计算办法进行核算;

(三)《西安培华学院校外实践学生鉴定表》和《西安培华学院校外实践学生实习日志》以班为单位到教材科领取,《西安培华学院校外实践教师指导日志》各二级院教学科到教材科领取;

望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务必于2012年12月28日前将毕业实习工作安排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教 务 处

关于启动2013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统计工作的通知 第6篇

生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14〕27号)的规定,我校今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工作已经开始。为了保证今年推免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了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金林

副组长:雷振扬 常一青 李俊杰

成 员:许宪隆 杜冬云 何冬兰 金小林 姚上海 柏贵喜 彭修银 黄爱国 蓝华荣 戴甲培 戴迎峰(以姓氏笔画为序)

各学院应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推免生的具体工作。

二、我校今年的普通推荐名额107人;定向推荐东北师范大学的名额2人。学校已根据学生人数比例及东北师范大学的要求将以上名额分配至各学院,请各学院向学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按照有关要求和推荐名额进行推荐排名(具体要求及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推免生的条件及推荐程序按《中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14〕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学院可以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但不得与学校规定相冲突,并于推荐工作启动前在各学院公布。

四、学院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综合成绩排名的具体计算方法:若无面试环节,则学生综合成绩为加权平均成绩与奖励分之和;若有面试环节,则先按加权平均成绩与奖励分之和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并按推免生名额的2.0倍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学生名单(尾数不足1的按1人计算),再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所占比例不得超过成绩部分的20%,面试成绩和加权平均成绩按各自比例计算后再与奖励分之和即为学生综合成绩。

五、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在科学研究或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重大成绩或有突出表现的学生,由本校本专业或相近专业3名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者由所在学院综合排名,并占用学院推免指标。

六、推免生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推荐过程中应对申请学生进行全面考查,既注重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又要注重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业务能力及其他特长等方面的考查。

七、推荐工作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9月6日-9月9日,各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公布学院实施细则,广泛宣传,组织动员本院201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申报。各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的组成及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

(二)9月10日-9月11日,各学院接受学生的申请、审查有关材料,完成本单位受理学生的成绩与奖励分的计算和排名,各项奖励加分项目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14年9月1日,且奖励加分项目须由学院初审后汇总,并填写《2015届推免生奖励加分项目汇总表》后统一至相关单位进行复审。学院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排序,并按推免生名额的1.5倍确定初选名单(尾数不足1的按1人计算),成绩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6。

(三)9月12日,各学院将审核通过的特殊人才申请表报教务处,并附奖励加分项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于以特殊人才申请的学生,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需将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进行公示。

(四)9月13日-9月16日,各学院确定推免生的拟推荐人选和候补人选(不超过所分配名额的50%),且按推荐顺序排列,并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并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材料包括:推免生申请表、奖励加分项目汇总表、推免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2、附件

3、附件

4、附件5)、中南民族大学推免生备案表(见附件7)的纸质及电子档;经学院审核的成绩单、英语四六级(包括小语种)成绩单复印件;奖励加分项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9月17日-9月23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名单,并在教务处网站公示。推免公示中经举报并查实为不合条件或有违规行为的学生,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从候补人选中依次递补。

(六)9月24日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将由学校上报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推荐工作到此结束。获推免资格的学生可按接收阶段的规定时间登陆系统自主填报志愿。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南民族大学2015届推免生名额分配方案

附件2:中南民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3:中南民族大学特殊人才推免生申请表 附件4:中南民族大学2015届推免生情况汇总表 附件5:2015届推免生奖励加分项目汇总表 附件6:各项成绩计算方法及要求 附件7:中南民族大学推免生备案表

关于启动2013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统计工作的通知 第7篇

学位英语及学位计算机考试的通知

各系(院):

根据《安阳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对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2010届本科毕业生进行学位英语及学位计算机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时间:4月28日下午14:00---16:00英语

下午16:30---18:30计算机(笔试)

2、考试内容:两门课程均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命题,不划定复习范围;计算机考试(笔试)科目为C语言或VFP,非艺术类学生可任选一个科目,艺术类学生考试科目为计算机基础;英语含听力部分。

3、考试地点及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4、成绩公布:考完一周内公布成绩并由系(院)将成绩通知到学生本人,学生本人对自己的成绩如有异议,可向所在系(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务处同意后方可查阅本人试卷。

5、请各系(院)于4月23日前将参加学位英语及学位计算机考试学生的准考证办理完毕。

6、08级专升本的学生如在原专科学校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含400分以上者)和全国计算机等级二级考试的,须交证书原件和原专科学校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以系(院)为单位交教务处审核。

请各系(院)务必通知到每个相关学生,学位考试只安排一次,不安排补考,达不到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教务处

关于启动2013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统计工作的通知 第8篇

所有推免生均应符合所在高校推免资格条件并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名额。

一、着力提高推免生选拔质量。各推荐单位和招生单位要进一步树立质量意识, 把提高选拔质量作为开展推免工作的核心。要不断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 突出能力考查, 注重一贯表现, 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各推荐单位和招生单位要加强推免工作制度建设,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和完善推免工作办法, 明确推荐、接收条件和程序, 所有推免生均应符合所在高校推免资格条件并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名额。

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本校推免生报考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

二、加强推免生校际交流。推免工作提倡不同高校学生交流融合, 激发学生创新活力, 鼓励学科交叉, 推动复合型人才培养。所有推免生均可报考其他招生单位, 所有推免生名额均可用于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推免生的留校数量不得高于教育部下达的留校限额。各有关招生单位要认真落实推免生校际交流政策, 在本单位推免办法中须准确完整写明推免生校际交流政策及考生相关权利, 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本校推免生报考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

各专业必须留出一定比例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考生

三、推动推免招生与统考招生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体系, 切实维护考生利益和公平竞争环境。各招生单位要统筹做好推免招生和统考招生工作, 招收推免生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 各专业必须留出一定比例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考生。招生单位要在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和统考生人数。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必须从已取得学术型推免生资格且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名额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

四、进一步规范推免攻读直博生工作。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必须从已取得学术型推免生资格且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名额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2010年以前已在教育部备案开展招收直博生工作的高校, 招生专业一般为基础学科, 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博士生招生规模的10%。其他高校可在具有理、工、农、医学科门类国家重点一级学科的专业内招收直博生, 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招生人数的20%。推免攻读直博生工作应与一般推免工作同步进行。

五、统筹使用好推免生名额。教育部按照有利于提高推免生整体质量, 有利于促进推免工作合理有序发展, 有利于推动教育改革的原则, 以本科教学质量、应届本科毕业生考取研究生的动态情况以及优质学科发展情况为基础, 综合考虑改革项目、招生规范和历史沿革等因素, 确定各高校推免生名额。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推免生名额开展推免工作, 健全推免生名额分配机制, 围绕质量核心, 统筹改革与发展, 合理安排使用推免名额。

推荐单位和接收单位都要在本单位网站开辟专栏, 向社会公布本单位推免生名额、推免办法, 并对拟推荐名单、拟接收名单等推免工作重要事项按要求进行统一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 如有变动, 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 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各招生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相关政策和规定, 切实做好推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 保证推免工作各个环节公开、透明。推荐单位和接收单位都要在本单位网站开辟专栏, 向社会公布本单位推免生名额、推免办法, 并对拟推荐名单、拟接收名单等推免工作重要事项按要求进行统一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 如有变动, 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 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推荐和接收一律无效。要保证申诉渠道畅通, 及时发现、坚决纠正推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重点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切实维护推免工作公平公正。

关于启动2013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统计工作的通知 第9篇

关于做好201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师政教学〔2007〕34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1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和我校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面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组织和领导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二)各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负责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的审定、开题指导、时间安排、指导教师及评阅人的配备、过程检查、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上报有关材料等工作的组织和安排。

二、时间安排

(一)2013年11月上旬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审批工作,并向学生公布。

(二)2013年11月中旬完成学生选题与指导教师的配备工作,并由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

(三)2013年12月中旬举行开题报告。

(四)2014年3月上旬完成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工作。

(五)2014年5月上旬完成论文答辩工作。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要紧密结合本学科专业的教学科研和社会发

展实际,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

(二)毕业论文(设计)一般为一人一题,严格控制与往年的重复率。若课题需要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作完成,须经指导教师提出,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批准,且每位学生独立承担其中的一部分工作,并独立完成各自的毕业论文(设计)。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

(一)指导教师应由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由学院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案。

(二)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质量,理工类专业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论文(设计)数不能超过6篇,人文社科类专业不能超过8篇。

(三)指导教师的职责:指导学生选题、撰写开题报告;指导学生制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写作提纲;指导学生收集、查阅文献资料,进行调查研究和科学实验;检查进度和计划执行情况;审查论文初稿,指导修改定稿;评阅论文,写出评语;参加论文答辩工作。

五、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与成绩评定

参照《广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师政教学

[2007]34号)的有关规定。

六、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要求

(一)封面:封面要使用学校统一格式。

(二)目录:“目录”两字黑体小二号、居中,“目录”两字间空四格、与正文空一行。各部分名为宋体小四号字,各小部分名间有缩进,正文大纲级别以及目录格式(以文科为例)如下:

一、XXXXX„„„„„ 1

二、XXXXX„„„„„ 2

(一)XXXXX„„„ 3

(二)XXXXX„„„ 5(注:XXXXX表示文字,尾部数字为目录索引页目)

(三)题目:题目要对论文的内容有高度的概括性,简明、易读,字数应在20个字以内,论文题目用黑体三号字。

(四)署名:论文署名的顺序为:专业学号学生姓名指导老师姓

名,用宋体小四号字。可用以下表示:

专业:XXXXX学号:XXXXX学生姓名:XXXXX指导老师姓名:XXXX

(五)内容摘要:中文内容摘应简要说明毕业论文(设计)所研究的内容、目的、实验方法、主要成果和特色,一般为200-300字,用宋体小四号字,其中“内容摘要”四个字加粗。

(六)关键词:一般为3-6个,用分号隔开,用宋体小四号字,其中“关键词”三个字加粗。

(七)正文:正文要符合一般学术论文的写作规范,具体可以参照《广西师范大学学报》,统一用宋体小四号字,行距为1.5倍。字数一般要求为:理工科不得少于6000字,文科不得少于8000字(其中外语类专业论文字数不得少于6000字)。

毕业论文内容要理论联系实际,涉及到他人的观点、统计数据或计算公式的要注明出处(引注),涉及计算内容的数据要求准确。标题序号从大到小的顺序文科为:“

一、”“

(一)” “1.” “(1)” “①”„„。理工科为:“1”“1.1”“1.1.1” „„。

(八)注释:论文中所引用文献按学术论文规范注明出处,注序要与文中提及的序号一致。注释方法参见参考文献顺序。

(九)参考文献:论文后要标注参考文献和附录,参考文献按照以下格式排列:

1.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报告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

年.起止页码。

[1]刘国钧,陈绍业,王凤.图书馆目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57.10-12.[2]辛希孟.信息技术与信息服务国际研讨会论文集:A集[C].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12-13.[3] 查正军.《基于机器学习方法的视觉信息标注研究》.[D].北京.中国

科技大学.2010年.32-35

2.期刊文章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1]何龄修.读顾城《南明史》[J].中国史研究,1998(3):12-13.[2]金显贸,王昌长,王忠东 等.一种用于在线检测局部放电的数字滤

波技术 [J].清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93(4):12-13.3.电子文献

[序号]主要责任者.电子文献题名[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 .电子文

献的出处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

[1]王明亮.关于中国学术期刊标准化数据库系统工程的进展[EB/OL].,1998-08-16/1998-10-04.[2]万锦坤.中国大学学报论文文摘(1983-1993).英文版[DB/CD].北京: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十)图表、附注、公式:图表、附注、公式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图序及图名置于图的下方;表序及表名置于表的上方;用宋体五号字。论文中的公式编号,用圆括弧括起写在右边行末,其间不加虚线。

(十一)英文说明:正文后附英文标题、作者姓名、英文摘要和英文关键词。标题用Times New Roman 三号字体,居中加粗;Abstract,Key words用Times New Roman小四号字体,顶行排列。

七、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荐

(一)指导教师要认真做好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遴选与推荐工作,为学院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提供基础材料。

(二)各学院对专业答辩小组评定成绩达到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组织二次答辩。二次答辩成绩评定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向学校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比例一般不超过论文总数的15%。

八、毕业论文(设计)抄袭或剽窃行为可参照以下办法进行认定

(一)全文三分之一(含)以上与他人研究成果雷同者。

(二)论文(设计)所采用的设计方案、实验方法及所得出的数据、结论等与他人研究成果雷同者。

(三)论文(设计)中有一个自然段(含)以上与他人成果相同者,或有一个自然段(含)以上与他人成果雷同,但有个别词句改变者。

(四)完整或部分引用他人的观点,不注明出处者。

九、对抄袭的责任认定

(一)对抄袭的学生的责任认定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师政教学〔2007〕91号 文件要求执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零分计。

(二)对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责任认定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文件要求执行。

十、毕业论文(设计)的归档要求

(一)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及过程管理手册由各学院自行保存。

(二)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和文稿的封面由教务处教育实践办公室统一发放。

(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请各学院交档案管保存。

十一、毕业论文(设计)上报材料要求

(一)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和过程管理手册的电子文档由学院集中收齐后制成光盘,交教务处教育实践办公室存档。

(二)各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要对本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并报教务处教育实践办公室。总结内容主要包括选题情况分析、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分析、组织与管理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设想等。

(三)各学院务必在2014年5月20日之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学校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工作。

(四)各学院务必在2014年6月20日之前上报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表、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成绩报表、答辩小组成员名单、指导教师情况统计表、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以及推荐的校级优秀论文。上述材料须报送经学院盖章的打印稿及电子文档至教务处教育实践办公室。

十二、毕业论文(设计)的经费管理

发放至各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经费只能用于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必要开支,如:上机、实验、调研、收集资料、复印、打印、装订和答辩等,不得挪为它用。

十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教务处将不定期对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二)各学院要在规定时间上交相关材料及登录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对不按时完成的学院将不予毕业论文(设计)经费的报账。

(三)为实现毕业论文管理的信息化和规范化,欢迎各学院使用我校新开发的毕业论文管理系统。

(四)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jwcsxb@mailbox.gxnu.edu.cn.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育实践办公室。

联系人:邵华

联系电话:5846303

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关于启动2013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统计工作的通知 第10篇

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

一、接收原则

以《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文件为指导,在保证生源质量前提下,积极、主动地接收校外、校内的推免生。所接收的推免生占用推荐单位的推免生指标,并占用接收单位2013年招生计划数。

二、接收条件

(一)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二)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三)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较好,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四)申请人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六)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接收程序

(一)推免生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贵州大学推荐201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下载)2份;

2、本科阶段(1—3年)成绩单1份,校外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1份。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申请人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示合格名单(公示期7天)。

(三)招生单位通知申请人参加复试,及时公布复试成绩,并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推免生的学习成绩和复试成绩确定推免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五)录取的推免生必须在10月20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交推荐单位(校外推免生根据本校安排,直接邮寄到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推荐单位统一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生资格。

(六)推免生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者不能被录取。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必须制定具体的复试方案,复试方案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能实施。

(二)拟接收201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及计划(详见附件)。

(三)接收校内推免生申请截止时间是2012年9月20日;接收校外推免生申请截止时间是2012年9月25日。

(三)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关于启动2013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统计工作的通知 第11篇

发布人:教务科 时间:2012-10-16 11:30:32

各学院、部门相关师生:

为了给我校师生报考2013年普通硕士研究生的“现场确认”工作提供便利,经与金华市高招办协商,决定设立“浙师大专场”,到我校现场确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师生必须在10月31日之前自行上网确认报名信息,如有修改,请务必在10月31日前完成修改。现场确认只提供考生一个确认的机会,不改动任何报名信息。

二、考研现场确认对象:

2013届本科生毕业生(含学术型推免生、专业学位推免生、支教保研学生、“硕师计划”推免生)、在职教职工。

三、时间、地点:

金华报考点浙师大“现场确认”专场:11月6日8:30~

13:00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进行考研现场确认。

金华报考点:11月10~14日,金华市丹溪路503号(婺江新村北大门旁,电话0579-82478357)

特别提醒:11月6日因故未能在浙师大现场确认专场完成的考生可以在11月10日~14日到金华市丹溪路503号金华

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逾期将错过2013年研究生考试。

四、确认程序:

验证(学生证、教师证或工作证)入场→提供网络报名号→交费→电子摄像→确认网络报名信息(签字)→离场

五、关于考生类别及联系地址的填写

1、考生类别

研究生培养类别分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国家计划内定向培养研究生、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四种。

①非定向研究生

非定向研究生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它生活待遇。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就业。

②定向培养研究生

定向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用由国家提供。在录取时就确定将来的就业单位,并由考生与招生单位和定向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到协议单位工作。

③委托培养研究生

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费用由委托单位提供,毕业后到委托单位工作。其它均与定向培养研究生相同。

④自筹经费研究生

自筹经费研究生是招生单位根据社会需求,在培养条件、指导力量具备的前提下,用导师的科研经费、学校创收的经费、社会集资或考生自己筹集的经费培养的研究生。

2、“户口所在地”、“档案所在地”及“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 按实际情况填写。

3、浙江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在填写联系地址时统一按“浙江省金华市浙江师范大学某某学院XX号信箱”格式填写。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今年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要求各位考生对本人网络报名信息在10月31日前进行认真核对并修订(要特别注意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数字信息的核对),确保无误!遗忘网络报名号的考生,必须事先找回网络报名号和密码。

2、应届毕业生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教工携带身份证和教师资格证(或工作证)到报名确认现场办理手续。无证、缺证者不予入场!自备签字笔,报考费用自理。

3、报名点将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七、凡是报考我校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报名费在报名时先自行支付,然后凭收费凭证到所在学院登记后以学

院为单位统一到研究生学院领取。

关于启动2013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统计工作的通知 第12篇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201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促进高校与用人单位有效交流, 搭建校企合作对接平台, 提高求职招聘过程的信息化、节约化水平, 推动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一体化建设, 我厅定于2010年11月18日上午在山西毕业生市场 (太原市学府街25号) 举办“山西省201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校企见面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会人员

1、省属高校就业部门负责人

2、各类企事业用人单位代表

3、各类商会、企业协会等有关工商业组织代表

◎会议形式

参会高校设摊, 与用人单位代表洽谈。

◎会场服务

1、为参会高校提供标准展位1个 (规格:2*1.5, 一桌三椅) ;

2、为用人单位提供全省2011届高校毕业生专业信息等相关资料;

3、如有住宿要求, 请提前联系确认, 费用自理;

4、如需提供宣讲场地、小型会谈室等其他服务请提前联系沟通。

◎活动要求

1、全省各普通高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 精心准备参会展版 (展版大小及规格尺寸不限) 及有关宣传资料, 确保见面会达到推介本校毕业生的效果。

2、各参会高校和用人单位请于11月10日前将《参会回执》 (附后) 传真到会务组。

3、会前一天各高校布展到位。

◎联系方式

教育厅学生工作处联系电话:0351-2241210传真:0351-2241698联系人:贾云

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351-2241295 2241296传真:0351-2241295联系人:李学强密利明

关于启动2013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统计工作的通知 第13篇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毕业生网络签约工作将于9月1日全面启动。现将有关政策和规定通知下,请各学院就业工作干部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一、签约平台适用对象及范围

1.适用对象:我校201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硕、博毕业生。

2.适用范围:全体毕业生(含定向、委培、国防生及国防科技生等)毕业去向登记工作。毕业生毕业去向分为:单位签约就业、国内升学(上研、上博、博后等)、出国(境)、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待就业等。

二、毕业生激活、完善个人账户

因签约平台内毕业生信息是后续办理派遣、离校、户档转寄等手续的重要依据,全体毕业生均应激活并完善个人账户,如因信息错误导致无法顺利毕业离校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请毕业生(本、硕)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账户激活及个人信息的完善确认工作。博士毕业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账户激活。

1.毕业生登录签约平台,点击“完善激活信息”按钮激活自己的账户,个人信息内加红色“*”号的为必填项。

2.激活并确认本人账户信息时间:2014年9月1日-19日。

3.毕业生登录帐号为本人学号,初次登录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如身份证后六位中有字母,则字母须小写),用户名对大小写不敏感,注册密码对大小写敏感,密码至少保证一位且不能为空字符(空格),验证码对大小写不敏感。请各位毕业生登录激活后及时修改账户密码。

4.完成个人账户激活后,即可在平台内登记本人毕业去向。

5.毕业生在进行个人账户激活时,发现凭本人学号无法登录平台或登录后没有“完善激活信息”的按钮时,请及时与就业中心联系解决。

三、签约平台毕业去向登记

(一)“单位就业”流程

1.毕业生登录签约平台。完善激活个人账户,开始网络签约流程。

2.毕业生选择签约单位。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达成一致后(原则上应取得该用人单位提供的录用函或者录用意向书),在本平台用人单位数据库中选择该单位并将自己的电子协议书提交给单位。(特别提醒:每位毕业生仅能提交一次,请慎重提交。)

3.用人单位签约。用人单位在签约平台用人单位账户下的“待审核签约信息”栏中查看毕业生提交的电子协议书,填写协议书内的必要内容并提交。(特别提醒:用人单位应在毕业生提交后电子协议书后的两周内完成签约。)

4.毕业生确认签约信息。毕业生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签约信息进行确认,尤其是注意对“备注”栏和“其他约定”,如“违约金”等内容进行确认,无误后提交。(特别提醒:毕业生需在用人单位提交后的一周内完成签约信息确认,一周后平台将默认“毕业生对协议书条款无异议”并自动流转到“就业中心审核”环节;期间如有异议可提交“学生申诉”,冻结签约流程,就业中心老师会在第二个工作日与学生及用人单位联系,进行核实处理,冻结期间将不再自动流转到下个环节。)

5.就业中心审核。就业中心审核通过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均可进行纸质协议书打印。

6.纸质协议书打印、签章。本人和用人单位其中一方打印纸质协议书(一式三份),并进行双方签章及报上级主管部门等后续手续。

7.学院(校)审核备案。毕业生将一式三份的纸质协议书送至毕业生所在学院,由学院代表就业中心对毕业生提交的纸质协议与电子协议书内容进行核对确认,如准确无误,便可进行签章留存。三方协议书签署完毕后,本人、学院(学院后期统一交到学校留存)、用人单位各执一份。

8.签约流程完毕。学院定期(每周二)将留存的纸质协议书提交学校就业中心。就业中心进行汇总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

行毕业派遣。

(二)“国内升学”流程

1.毕业生填写相关信息。毕业生在平台内选择毕业去向(国内升学),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一旦提交“升学”,后期只能凭录研学校(或单位)出具的退学证明修改就业去向。

2.学院审核备案。国内升学(本校研究生除外)毕业生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两份(就业中心与档案馆各一份,原件学生本人需妥善留存),在其右上角注明学号及学院后交至学院,学院见调档函后方可在平台内审核通过,复印件由学院统一于5月底交至就业中心办理审核备案手续;推免研究生学院可根据推免名单直接审核通过。

3.就业中心审核。就业中心核对由学院统一报送的调档函等证明材料后,方可在平台内审核通过。

4.签约成功。

(三)“出国(境)、灵活就业、自主创业”流程

1.毕业生填写相关信息。毕业生在平台内选择毕业去向(如:出国(出境)、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后,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2.就业中心审核。自费出国毕业生:由学院统一收齐相关材料:《西北工业大学毕业生自费出国(境)留学派遣申请表》和国外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公派出国毕业生:本人持相关材料到两校区就业中心办理,办理时需提交:国外、境外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函(复印件)、《西北工业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派遣申请表》及《西北工业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保留户口和档案协议书》一式两份;③灵活就业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需辅导员或教导员签字);④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登记表》以及工商部门的法人代表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以上材料由学院统一交就业中心进行审核。

3.学院审核。就业中心通过审核后,学院方可在平台内审核通过。

4.签约成功。

(四)定向、委培、国防生及国防科技生等

此类毕业生在登陆激活平台账号后,需对本人毕业去向、户口迁移、档案转寄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就业中心联系进行核对修改。

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毕业生在向用人单位提供推荐材料时,原则上必须使用该《推荐表》。请毕业生登陆签约平台,在“个人信息管理”中“我的就业推荐表”内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并自行打印,该《推荐表》须加盖所属学院党委及就业中心公章后方可生效。请各学院将本院《推荐表》收齐,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于9月26日前到两校区就业中心盖章,之后每周二下午两校区就业中心受理《推荐表》盖章。

五、违约相关政策及办理流程

(一)违约相关政策

1.学校就业中心原则上于2014年11月1日后受理违约,毕业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违约机会,如出现二次违约则将其派遣回原籍,不予进行单位就业派遣,毕业后也不再受理该生改派申请。

2.毕业生在签约平台上一旦将电子协议书提交给用人单位后,即等同于开始正式签约,原则上不允许变动,如人为终止后续的流程,需采取以下两种方法重新签约:①请用人单位选择退回电子协议书(用人单位在“用人单位签约”环节放弃签约,点击“退回”按钮)后,毕业生可以自动重新签约;②通过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获取单位的书面同意证明,持书面同意证明到就业中心办理重新开放签约权限手续。

3.毕业生在签约平台上将电子协议书提交给用人单位,该单位也完成“用人单位签约”环节(做出明确接收意见)后,毕业生提出违约的须按照违约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4.如“就业中心审核”环节已完成,而毕业生有意拖延进行后续打印盖章环节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就业中心在核实清楚情况后,将该生直接派回原籍,并不受理日后该生违约、改派等申请。

5.我校使用的《就业协议书》为双方协议,毕业生(甲方)和用人单位(乙方)是协议书的主体,学校只是作为鉴证方对已签署完毕的《就业协议书》进行鉴证登记,并根据就业协议书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规定:“协议书在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因此无论毕业生所在学院或学校是否签章,毕业生提出违约的均须按照违约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6.如用人单位方违约,就业中心将从维护我校毕业生切身利益的立场出发,在核实确属单位原因违约后,即时为毕业生重新开放签约权限,并监督违约单位履行违约约定。

(二)单位就业违约办理流程

1.征得原单位同意,取得原单位出具的解约函原件(解约函需盖有单位公章);

2.违约后新单位出具的接收函或录用证明;

3.毕业生填写《西北工业大学毕业生违约申请表》(校就业信息网下载);

4.学院党委副书记核实违约原因,并在《违约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取学院公章;

5.毕业生将解约函原件及复印件、《违约申请表》、新单位接收函或录用证明复印件及就业协议书原件三份(如已打印),交至学校就业中心申请办理违约,中心审核通过后,在签约平台首页公示违约情况,公示期为二十一天,公示期结束后,保存违约记录并重新开启该生签约权限。

(三)录取研究生违约办理流程

1.本科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录取研究生后协议书自动作废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毕业生在录取为研究生后需向就业中心提交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学生应及时告知签约单位,如单位需要录取通知书应及时提供,否则后果自负。)方可解除原就业协议。

2.《就业协议书》中签约单位不同意上研的毕业生,需征得签约单位

同意,取得签约单位出具的盖有单位公章的解约函,然后持解约函原件及复印件、《违约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已签约的就业协议(一式三份)到就业中心办理录取研究生相关手续。

六、注意事项

1.签约平台域名:http://jobszqy.nwpu.edu.cn。

2.可通过输入域名登录或点击就业信息网上的链接登录。

3.为保证签约平台访问的速度和效果,登录系统需使用IE7.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IE9.0需选用兼容模式),不包括IE内核浏览器。

4.用户请采用点击“退出”或者“安全退出”按钮模式退出签约平台。因为采用关闭浏览器的方式时,系统没有收到注销信息,仍然认为该用户在线,在其他机器上再次登录时会导致用户不能重复登录问题,系统默认的用户不操作过期时间是30分钟,30分钟后需重新登录。

5.纸质协议书打印要求:纸质协议书打印一式三份,本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并且必须用A4白色打印纸正反面打印。

6.请各学院协助做好签约平台在用人单位中的推广宣传工作,并能够指导帮助用人单位在平台上进行帐号注册及签约工作。

七、网络签约咨询电话及传真:029-88494728。

西北工业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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