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生产经营工作总结的通知

2024-05-25

关于做好2013年度生产经营工作总结的通知(精选8篇)

关于做好2013年度生产经营工作总结的通知 第1篇

关于做好2013年生产经营工作总结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各子公司:

今年以来,面对市场经济低迷、环保形势严峻等不利因素,公司紧紧围绕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两大目标任务,坚持按照“稳住生产、顶住危机、抓住机遇”工作要求,以扎实有效的措施,在矿山生产、产品销售、发展项目、环保安全等各方面工作实现了平稳顺行和稳步推进,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基本符合计划预期。为了全面总结2013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提出措施,更好地开展2014年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各子公司要实事求是地总结出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认真总结一年来生产经营工作当中的成果与经验,对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当中的不足进行深刻剖析,做到肯定成绩,明确不足。相关数据必须准确、详实。

二、各单位、各子公司在总结工作的同时,要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本单位2014的工作思路和重难点,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三、请各单位、各子公司于11月15日前将电子文档通过OA办公自动化系统发至公司办公室邮箱。

特此通知

2013年10月21日 公司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3年度生产经营工作总结的通知 第2篇

公司各单位、各直属项目部:

根据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市建委的工作要求以及公司领导的指示精神,为了共同做好双节(元旦、春节)期间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掌握劳务分包工程费的结算、支付、拖欠情况,防止产生一切不利因素和影响,维护公司的社会信誉。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上报拖欠工程劳务费情况:

1、2012年度末的欠款情况;

2、2013年1月至12月的结算和支付以及累计欠款情况;

3、书面报告年内尚未解决的劳务纠纷及问题。

二、填表说明:

1、以工程项目部为单位,按劳务作业队如实填报1-10月结算、支付和欠款情况(11-12月份可暂估填报),不得少报、漏报和瞒报。

2、报表由单位劳资或财务人员填写,填报人必须签名,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报表务必于11月8日前报送集团公司劳务管理部。逾期不报者将给予批评和处罚。

4、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劳务合同的约定,按时结算劳务工程费,不得无故拖延和滞后。结算中发生的问题应及时处理解决,避免发生纠纷和矛盾。

附:2013年度劳务分包工程费结算与支付情况统计报表

集团公司劳务管理部

关于做好2013年度生产经营工作总结的通知 第3篇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持续升级, 资源环境约束日趋强化, 节能减排形势严峻, 任务艰巨。流通领域作为全社会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节能潜力大, 工作空间广阔。做好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 是降低企业成本,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 也是倡导绿色循环消费理念和消费模式的需要。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突破口, 充分运用各项节能减排政策, 力争工作取得实效。

二、组织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相关活动

根据全国节能宣传周的统一安排, 6月15~21日将开展201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 组织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北京、上海、深圳、青岛、沈阳、南京、杭州、武汉、广州、西安、福州、成都是本次流通领域节能宣传的重点地区, 上述地区的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质量认证中心、商业协会等, 以“百城千店”示范企业为平台, 通过张贴宣传周海报, 组织开展“反对奢侈、我倡议、我行动”等专题活动, 抵制商品过度包装, 引导消费者进行绿色消费, 促进节能低碳产品的销售使用。

三、做好流通领域“百城千店”节能环保首批示范企业的总结推广工作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首批示范企业工作成效, 对示范企业的先进经验, 在本省予以推广。有关本地示范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 以及典型示范企业在节能改造方面的投入情况、取得的节能效果、先进经验和值得推广的做法等, 请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于6月15日前报商务部 (流通发展司) 。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已列入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 对已经列入示范、且在节能改造方面具有先进经验的企业, 积极给予政策支持。

四、继续开展零售企业节能状况调查工作

关于做好2013年度生产经营工作总结的通知 第4篇

近期,2016年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补助资金即将下达地方。为确保政策落实和项目实施,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实施好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

(一)做好畜禽良种繁育工作

畜禽良种是现代畜牧业生产的基础。2016年,继续支持生猪、奶牛、肉牛、羊、牦牛良种更新和奶牛胚胎引进,具体要求按照农办财〔2014〕60号和农办财〔2015〕8号文件执行,各省可综合考虑本地精液或种畜市场价格等因素,对补贴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并根据当地能繁母畜存栏等情况,合理安排分畜种补贴任务,2015年结转资金要尽快使用完毕。启动肉牛胚胎、优秀种猪、蜜蜂良种补贴试点。肉牛胚胎补贴,主要是对经农业部批准从国外引进优质胚胎的种公牛站给予补贴。优秀种猪补贴,选择河北、山东、湖南三省开展试点,补贴对象为从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购买优秀种猪的种猪场(含种公猪站),补贴品种为杜洛克、长白、大约克夏三类,优秀种公猪、种母猪的综合选择指数应分别大于等于115、105,其中杜洛克猪的综合选择指数采用父系指数值,长白、大约克夏的综合选择指数采用母系指数值,核心育种场种猪综合选择指数由全国种猪遗传评估中心统一公布,每头优秀种公猪补贴2000元、种母猪补贴1000元。蜜蜂良种补贴在山东省开展试点,对养蜂场户购买优秀蜂王给予适当补贴,提高养蜂业良种化水平。具体补贴对象、标准由山东省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二)深入推进畜禽水产标准化养殖

各地要继续按照《2014年畜牧发展扶持资金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4〕60号)的要求,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畜禽水产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扩建,进一步改善生产条件,加强质量安全控制和面源污染防治,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方式。畜禽规模养殖场改扩建主要支持生猪、蛋鸡、肉鸡、肉牛、肉羊和奶牛。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重点扶持推进生态、循环、节能、减排的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南方水网地区要认真贯彻《农业部关于促进南方水网地区生猪养殖布局调整优化的指导意见》(农牧发〔2015〕11号)要求,加大生猪养殖场粪便处理利用设施改造升级,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促进畜禽养殖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各地在畜禽水产标准化养殖推进中,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创建标准。

2016年继续选择河北、辽宁、吉林、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贵州、甘肃、宁夏等13个省(区、市)开展财政促进金融支持畜牧业试点。试点省要采用信贷担保、贴息等方式引导和带动金融资本,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应,支持畜牧业发展。项目省畜牧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强化与金融机构的沟通配合,科学设计试点方案,注重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机结合,探索满足畜禽养殖企业在规模养殖场建设、设施设备改造及饲料采购等方面信贷需求的有效模式,充分激发畜禽养殖企业内生活力,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

(三)强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今年农业部、财政部采取竞争立项的方式,确定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贵州12个省(直辖市)作为2016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省。各试点省要按照“基在农业、利在农民、惠在农村”的思路,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延伸农业产业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切入点,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和农村繁荣稳定。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带动或辐射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要用于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销、农村电子商务、农业多功能性拓展、产业扶贫等工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可采取“先建后补”、贷款贴息、设立产业引导基金等方式,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应折股量化到普通农户或组织成员,使其参与全产业链价值链利益分配。严禁将补助资金用于农民不参与利润分配、未形成有效利益联结机制的项目。

二、关于实施好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项目

(一)启动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以主要粮食作物为主,适当兼顾棉花、甘蔗、大豆、马铃薯、油菜、花生、杂粮等品种,选择生产基础好、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产业带动能力强的县,集成示范推广成熟技术模式,促进农机农艺结合、良种良法配套,打造绿色增产模式攻关升级版,引领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持续提升我国粮棉油糖综合生产能力。

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主要对运用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需要的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物化投入,对购买病虫绿色防控、耕种收一体化作业等社会化服务,以及对农业、科研等部门开展技术推广服务给予适当补助。

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以县为实施主体,采取自主自愿申报,由各省根据创建任务采取公开方式科学择优确定项目县(创建个数详见附件)。具体实施范围、补助内容、补助标准、考核验收等要求由各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二)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牢固树立“增产施肥、经济施肥、环保施肥”理念,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根据不同区域土壤类型和作物布局,选择有代表性的重点县(场、单位),以粮食、蔬菜和果树等作物为重点,做好土壤检测和肥效验证等基础性工作,及时修正和完善区域施肥配方,加快测土配方施肥成果应用。在此基础上,突出玉米、蔬菜、苹果三大类作物,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大力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要积极开展农企合作推广配方肥活动,探索实施配方肥、有机肥到田补贴,优化肥料使用结构。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有效模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科学施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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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继续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化生产。各地要继续按照《农业部财务司 财政部农业司关于做好畜禽标准化养殖等财政支农项目工作的通知》(农财金函〔2015〕37号)要求,大力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继续支持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开展北方设施蔬菜基地建设,推广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实施全程质量安全管理,促进种植规模化、生产标准化、采后处理标准化、销售品牌化、经营产业化,进一步缓解大中城市冬季蔬菜供给问题。

(四)开展耕地休耕试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探索实行耕地休耕制度试点,改善农业资源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2016年,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在河北地下水漏斗区季节性休耕100万亩,在湖南重金属污染区休耕10万亩,在贵州、云南石漠化区休耕各2万亩,在甘肃生态严重退化区休耕2万亩。各地要因地制宜开展试验示范,坚持农民自愿原则,可在划定重点区域内以乡、村为单元,集中连片,有序推进,积极探索经验和模式,实现生态环境改善、资源永续利用。

三、关于实施好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项目

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要求,以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为目标,着力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加大涉渔“三无”船舶治理力度,推进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压减国内捕捞产能,加大对水生生物资源的养护和修复力度。增殖放流物种以重要的、洄游性的经济水生生物物种、珍稀濒危水生生物物种以及对水域生态修复具有重要作用的水生生物物种为主。其中,经济物种的增殖苗种应当是本地种的原种或子一代,符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管理的通知》(农办渔〔2014〕55号)要求。濒危物种的增殖苗种可以为本地种的子二代。要严格履行苗种集中采购程序,规范技术流程,加强公证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放流外来种、杂交种和转基因种,原则上不支持物种跨水系放流,确保水域生态安全。海洋牧场示范区原则上要求项目实施海域已连续开展相关工作3年以上。

四、关于实施好动物防疫补助经费项目

为遏制疫情上升趋势,降低疫病传播风险,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一次性应急防控补助经费统筹用于布病、包虫病等主要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工作,按免疫计划分年度实施。补助经费用于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含大连市)、吉林、黑龙江、山东(含青岛市)、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5个布病防治重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购置布病疫苗和防护用品,对牛羊实施免疫或扑杀;内蒙古、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7个包虫病防治重点省(自治区)购置羊包虫病疫苗、犬驱虫药和防护用品等。布病、包虫病防治按照《2016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常见动物疫病免疫推荐方案(试行)》和有关技术规范执行。布病、包虫病防治所需疫苗和驱虫药物按有关规定纳入政府招标采购范围,参照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招标采购方式进行。允许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养殖场自行采购疫苗直接补贴经费的试点。此外,中央财政用于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相关资金已并入中央对地方一般转移支付,各地要强化工作指导,切实做好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

各省农业、财政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组织编制本地区2016年相关项目实施方案,于今年7月31日前以联合文件形式报送农业部和财政部备案,并于2017年1月31日前报送项目实施总结报告。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政策宣传、项目监管和绩效考评,确保资金安全有效,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附件:2016年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和测土配方施肥实施任务(略)

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16年5月30日

关于做好2013年度生产经营工作总结的通知 第5篇

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小学:

根据市教育局、人社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通知》(教人【2013】114号)文件精神要求,特将我校2013年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符合职称晋升对象的教师对照《关于做好2013年度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通知》(教人

【2013】114号文件)和《关于印发<繁昌县横山中心小学职称晋升对象推荐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横小字【2012】4号),收集整理好申报资料。

2、符合职称晋升对象且有意愿申报的教师在10月24日中午12点前将自评表报中心小学核实,自评表后面要附相关证书,具体要求见《横山中心小学教师职称晋升对象考核评分表》,逾期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横山中心小学

2013年10月19日

附:

1、芜湖市教育局、人社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通知》(教人【2013】114号);

2、横山中心小学《关于印发<繁昌县横山中心小学职称晋升对象推荐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横小字【2012】4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生产经营工作总结的通知 第6篇

培养计划”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教师:

根据《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中大人事„2012‟6号)文件的精神,2013年度“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遴选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作为学校重要的综合性的人才培育计划,是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遴选出真正具有成为学科领域学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特别是没有长期境外留学或工作经历的优秀青年教师),为其营造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使其尽快成长并成为学校学科发展的骨干力量。因此各单位在遴选时请把握“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遴选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获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1974年9月1日之后出生);

(2)在学术研究方面有创新性构想,具有明确的科研方向和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具有扎实的科研基础和突出的研究成果。在未来3-5年内具备冲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或相应层次人才项目的能力。具体的研究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在理工医学科相关领域,申请人作为主要作者(第一或通讯作者)在Science、Nature、Cell等学术刊物及其高影响因子的子刊,或连续在所属一级学科(及交叉学科)的权威杂志(即影响因子最高的1-3种杂志)发表5篇以上论文。作为主要作者(第一或通讯作者)所发表论文若被收录为ESI的Top Paper等同权威杂志论文看待。

b.在人文社会学科相关领域,申请人作为主要作者(第一或通讯作者)在SSCI影响因子前1%的刊物或《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论文,或者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会科学类)二等奖或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的学术论著;或申请人作为主要作者(第一或通讯作者)连续在所属一级学科(及交叉学科)的权威杂志发表5篇以上高质量的论文,或出版本领域具有较大国际学术影响的专著。

c.申请人的论文、论著或其它成果经学校委托的国际同行专家评审,认定为具有重要学术影响者。

d.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已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经过本计划的培养,有能力在未来三年内取得本条款前a、b、c点之一所列研究成果。

(3)任职期间完成聘任合同规定的教学任务,对学生认真负

责,教学效果良好;

(4)积极参加学科建设,对本人的研究工作在相关学科发展中的支撑和特色形成作用有较清醒的认识,具有成为学术带头人或学科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二)已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资助或入选相应层次人才计划(如中组部青年千人计划、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珠江学者特聘教授、第一个聘期内的“百人计划一期”引进人才、“百人计划二期”急需人才青年杰出人才等)不再列入本培养计划。

(三)“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自动纳入本培养计划。

(四)对于已获得学校教师特殊津贴支持,但没有一年或以上境外留学或工作经历,或已入校工作多年但近三年没有境外研修经历的年龄不超过38岁的优秀青年教师可申请本计划,学校将重点通过送到境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进行研修等方式予以培养。

三、遴选程序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自荐)表》一式8份,相关证明材料1份):

 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物色合适人选,并通知人

选于2013年9月15日前提交申请材料;

 各学术团队可向所在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推荐

合适的人选,并通知被推荐人于2013年9月15日前向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提交申请材料;

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院、社会科学处、科技发展研究院、医学科学处、教务处、医学教务处等职能部门于2013年8月20日之前向人事处人才办推荐合适人选,人事处人才办汇总推荐名单并进行资格初筛(如年龄、职称等)后,反馈至相关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及被推荐人,并通知被推荐人于2013年9月15日之前向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提交申请材料。

 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13年9月15日之前向学院(直

属系)、附属医院或学校人事处人才办自荐并提交申请材料。向学校人事处人才办自荐的,由人事处人才办将申请材料转相关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

(二)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审核申请人材料,并按照《中山大学人才计划推荐评议(评审)程序及相关规定》,对申请人选按学科进行排序推荐,并于2013年9月23日之前向人事处人才办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自荐)情况汇总表》1份,以及申请人提交的《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自荐)表》一式8份,相关证明材料1份)及单位评议结果和推荐意见1份。

四、材料要求

(一)《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自荐)表》一式8份,相关证明材料1份。

(二)《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自荐)情况汇总表》1份。

(三)单位评议结果和推荐意见1份。

(四)所有材料电子版1份。

联系地址:人事处人才发展办公室(南校区中山楼410室)联 系 人:池墁榕陈英群

联系电话:84114884

电子邮箱:rscrcyj@mail.sysu.edu.cn

附件:1.《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自荐)表》

2.《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自荐)情况汇总表》

3.单位评议结果和推荐意见模板

人事处

关于做好2013年度生产经营工作总结的通知 第7篇

为做好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的准备工作,请各位领导和各科室根据郑州市《2011年度县(市、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细则》(11月下旬已送至各科室),安全创建责任分工《关于安全荥阳创建2011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的通知》准备有关材料和备查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档案资料:按照“任务分解”和“考核细则”要求,准备本科室2011年以来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和工作部署,下发的所有文件、安排部署、开展情况、台账和总结;所有资料按照“考核细则”分类、分项排列,每项要有目录。

(二)文字材料:

各科室认真对照 “任务分解”和“考核细则”核查目标完成情况。特别是目标上要求完成的数字、比率(如:标准化达标、安全创建等)等一定要用文字形式写出来。

(三)相关要求:

1、有些“项目”资料是一个科室独立完成的,有些“项目”资料和数字需要多科室配合完成的,“任务分解”里凡标注“牵头”和“配合”字样的,“牵头”科室要主动收集,“配合”科室要积极配合。

2、所有文字材料、档案资料务必于26日下午17:00时前报综合科统一装档案。

3、每个科室要安排一名熟悉业务工作的人员,具体负责材料整理、装档直到考核结束。

关于做好2013年度生产经营工作总结的通知 第8篇

当前, “三秋”农业生产正逐步展开。秋收和秋冬种等机械化作业的成效, 直接关系到全年粮食的丰产丰收和来年夏季粮油的收成。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秋冬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切实做好“三秋”农机化生产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明确目标,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009年“三秋”农机化生产工作的目标是:紧紧围绕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和主产区的机械化生产, 以狠抓水稻、玉米机收, 秸秆机械粉碎还田, 小麦、油菜机播以及农机抗灾减灾作业为重点, 推进作业机具稳步增长、作业水平不断提高、作业市场稳定有序。确保投入机具总量比2008年增加200万台 (套) , 达到2 800万台 (套) ;玉米机收水平提高2个百分点, 超过12%;水稻机收水平提高4个百分点, 越过54%;小麦机播水平提高2个百分点, 超过82%;油菜、马铃薯等作物的机械化播种取得明显进展, 进一步提升秋收和秋冬种生产机械化水平。各地要把“三秋”农机化生产工作作为当前农机化工作的中心任务, 紧紧围绕上述目标, 加强组织领导, 结合实际, 明确本地区目标任务, 制定工作方案, 狠抓措施到位, 强化责任落实, 提高农机具完好率、出勤率和作业效率, 保障秋冬季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2. 积极协调, 全面落实扶持政策

加强与财政部门的配合, 认真落实好购机补贴政策, 按照农业部、财政部的有关要求, 规范操作, 强化监管, 提高工作效率, 加大宣传力度, 提高服务水平, 确保补贴政策的实惠不折不扣落到农民手中, 确保补贴机具在“三秋”中发挥作用。积极协调, 落实好对农机作业服务和农机维修免征所得税和跨区作业免费通行政策, 积极争取作业补贴、机具更新、信贷支持等扶持农机化发展政策。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 实行优先、优惠、便利供应, 确保物资及时到位。

3. 优化服务, 大力推进跨区作业

以水稻、玉米跨区机收为重点, 推动秋季农机跨区作业由机收向机耕、机播等领域拓展。扎实做好跨区作业证发放、作业供需协调、机手培训、技术指导、信息引导和接待服务等工作。抽调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深入乡村, 帮助和指导机手维修和保养机具, 保证机具以良好的状态投入作业。密切部门配合, 严格市场管理, 保持供需平衡, 促进机具顺畅转移、有效作业, 保持机手收益平稳。有关省份要针对北方部分地区作物生育期明显比往年推迟、适时收获时间紧的情况, 强化跨区作业组织调度, 开展场县共建, 推进区域协作, 充分发挥农机抢收、抢种的作用, 确保颗粒归仓, 适时播种。

4. 狠抓培训, 积极推广农机化新技术

2009年, 农业部制定了《“三秋”农机作业技术要点》, 各地要结合实际, 认真贯彻落实。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生产一线, 因地制宜开展技术示范、培训和指导, 大力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化肥深施、机械深松、精量播种、秸秆还田、节水灌溉、高效施药等节本增效新技术、新机具, 促进农机农艺结合, 切实提高“三秋”农机化生产科技水平。要大力宣传农机作业质量标准, 加强作业质量监督, 推进优质优价, 加速新技术推广。2009年秋冬种要搞好旋耕、播种机的镇压器配套, 突出解决播种镇压问题, 保水保墒, 提高播种质量和抗旱能力。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 认真组织开展技术培训, 提高农机手操作技能, 保证技术到位率。

5. 强化引导, 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

积极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公司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投入“三秋”生产, 开展农机跨区作业, 抓好农机防灾减灾。大力组织推广订单作业、承包服务、“一条龙服务”、“套餐服务”, 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 提高跨区作业效益。要充分利用“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直通车”信息服务平台和手机短信等手段, 及时发布生产作业进度和柴油供应、作业价格、天气等相关信息, 加强信息引导。特别要组织合作社、作业队等积极开展帮扶, 为农村军属、烈属、孤寡困难户、缺少劳力的农户和灾区受灾户提供优先、优惠作业服务, 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立足于防大灾、抗大灾、救大灾, 各地要制定完善工作预案, 开展农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及时组织农机作业队, 开展抢收抢种、病虫防治、提水灌溉、抢排积水、抢修灾毁农田、抢运救灾物资等抗灾救灾应急作业, 当前要进一步组织农机抗旱, 充分发挥农机在防灾减灾中的积极作用。

6. 加强监管, 切实维护作业安全

深入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 加强“平安农机”创建工作, 结合“三秋”农机化生产特点和“国庆”等重大节日安全工作要求,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强化安全生产检查, 加强农机手安全教育和操作技术培训, 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消除农机事故隐患, 预防农机事故发生, 推动农机作业快速、高效、安全开展。各地要密切与公安、交通等部门配合, 严格查处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违章行为, 及时处理农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 加强公路养护巡查, 保证路况良好、畅通, 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的安全转移和作业创造有利条件。当前, 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安委明电[2009]2号) 的精神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农办机[2009]36号) 要求, 结合实际, 组织好安全生产大检查, 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为国庆60周年和秋季农机化生产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7. 做好宣传, 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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